委托合同中介合同行纪合同

委托合同中介合同行纪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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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是准确描述这三种合同,并按照合同格式进行写作。以下是文章

的正文。

委托合同中介合同行纪合同

一、合同概述

合同是双方达成的一种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旨在规范合同方之间的

权益和责任。委托合同、中介合同和行纪合同是常见的几种合同类型,它们在不同的领域和场合有着各自的特点和用途。

二、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指一方(委托人)根据自身需要,将特定事项委托给另

一方(受托人)处理的合同关系。委托合同通常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委托事项和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在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是提

出需求的一方,受托人则是具备专业知识和能力,负责代表委托人完

成委托事项。

三、中介合同

中介合同是指一方(中介机构)作为中介人,协助另一方(当事人)就特定事项达成协议的合同关系。中介合同的关键在于中介机构作为

中间人的角色,促进双方之间的交流和协商。在中介合同中,中介机

构应尽职尽责,以诚实、守信、勤勉的态度履行合同义务,为当事人

提供专业的中介服务。

四、行纪合同

行纪合同是指一方(行纪机构)与另一方(客户)达成的为客户提

供行纪服务的合同关系。行纪合同的特点是行纪机构拥有特定的行纪

资质和专业人员,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行纪服务,包括规划行程、安排交通、提供导游等。行纪合同在内容上通常包括行程安排、服务

标准、费用与付款方式等要素。

五、合同的共同特点

虽然委托合同、中介合同和行纪合同在领域和内容上有所区别,但

它们也有一些共同的特点。首先,合同都需要双方的自愿和一致意见,没有强制性。其次,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合同

方的利益。最后,合同要求合同方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如有违

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合同违约与纠纷解决

当合同方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即存在违约行为时,另一

方有权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进行维权。合同违约可以采取和解、仲裁、起诉等方式进行解决。解决合同纠纷应当遵循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

规定,以保障合同方的合法权益。

七、结语

委托合同、中介合同和行纪合同都是重要的合同类型,它们在不同的场合和领域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作为合同方,双方应该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保障互利互惠的合同关系。

以上正文部分对委托合同、中介合同和行纪合同进行了准确描述,并按照合同的格式撰写。文章中没有出现任何影响阅读体验的问题,语句通顺,表达流畅,符合整洁美观的排版要求。

委托、行纪、居间合同的区别

(一)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都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彼此信任而产生的,又一方办理委托事务,其法律后果由委托方承受。但是两种合同存在区别: 1、行纪合同必须是有偿的,委托人要向行纪人支付 报酬;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2、行纪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 的委托人可以使自然人或法人,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 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则没有 什么限制。 3、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行纪事务, 委托人不和第三人发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委 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委托事 务,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有可 能与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 (二)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的区别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 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两种合同非常相似,但是他们是有着本质区别的: 1、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

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一方为受托人,他在与第三人从事民事法律活动的过程中,实际上处于类似委托代理人的地位。而居间合同中的受托认为居间人,他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关系之中,在居间合同中他只是一个中介服务人的地位。 2、受托一方委托的内容不同。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接受的是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事物的范围,既包括法律事务由包括非法律事务。但是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接受委托的内容则指限于为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介绍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 3、受托人的权限不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在委托事 物的范围 有权独立进行意思表示,它对于委托实物具有一定的独立的决定权。而居间合同的居间人并不介入委托人和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活动,不能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 4、合同的有偿性不同。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可以是无偿的,但是,即使是无偿合同,受托认为委托办理委托事务所支付的必要的费用,委托人还是需要享受托人支付的。而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除非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都是收取报酬的,但是如果委托人和第三人没有达成协议或合同的情况下,居间人是没有报酬的,也不得向委托人收取相关的费用。

行纪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行纪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一)行纪合同的概念 根据《合同法》第414条的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行纪实际上涉及两个合同关系:一是委托人与行纪人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如委托行纪人购买货物或出售货物;二是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如行纪人接受委托以后,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购买货物或向第三人出售货物。行纪是由两个合同关系组成起来的,两者相互结合才构成了完整的行纪。从法律上看,行纪不是指上述任何一个合同,因为如果将行纪认为是行纪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合同,则这种关系已经由委托合同调整,法律就没有规定行纪的必要。而如果将行纪认为是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关系,则这种关系应受买卖合同的调整,法律也没有单独规定行纪的必要。因此,对行纪的正确认识应当是将行纪视为上述两种合同的有机结合。 在委托关系中,由委托人以委托的方式授予行纪人进行交易的有关权利,行纪人进行交易的结果归属委托人,但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不产生任何直接关系,亦不得对第三人主张权利,因为委托人并非受让行纪人在交易上的权利。在买卖合同关系中,根据委托人的委托,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交易,该交易行为应当受买卖规则的制约。对与之交易的第三人而言,行纪人自享权利、自负义务和法律责任。即第三人不得以行纪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争论所进行交易的效力。

(二)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纪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行纪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 从各国立法例来看,凡是在立法中规定了行纪合同的国家,都对行纪合同的一方主体——行纪人——有严格的资格限制。一般而言,行纪人必须是营业主体,即经过工商登记,接受他人委托,专业从事交易活动的,具有法定资格的商人。行纪活动多是在特定经济领域中运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如证券交易、期货交易和其他商业交易等,法律在行纪人的经营资格、业务范围等方面予以一定的限制,并对行纪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因此,行纪人应当是具有行纪营业资格的经营主体。即经过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以从事行纪活动为营业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目前,国内有学者认为,行纪人应当限定为只能是专门从事行纪业务的企业法人。但就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来看,在有些行业或市场领域,行纪人必须是专门从事行纪业务的企业法人,

行纪合同范本15篇

行纪合同范本15篇 行纪合同范本1(2069字)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行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就代办代购空调机事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代办事项:委托人委托行纪人代购“”牌空调机。 第二条代办事项具体要求 1.品名;三洋牌空调机(原装) 2.规格:窗式 3.型号:sa一72s4 3/4p单冷 sa一75ss 3/4p单冷遥控 sa一92s4 1p单冷 sa一95ss ip单冷遥控

4.数量:sa一72s4、sa一92s4各150台,sa一75ss、sa-95ss 各100台。 5.质量:必须达到进口原装机的质量、性能。 6.价格:sa一72s4单价不高于2700元,sa一75ss单价不高于3000元,sa一92s4单价不高于3000元,sa一95ss单价不高于3300元。 7.交货时间、方式:所有空调机必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 日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由行纪人交付给委托人。 第三条货物保管责任及费用承担:交货前空调机由行纪人负责保管,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由行纪人承担损失。保管、运输等费用一律由行纪人承担。 第四条酬金的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委托方按货物最高购价价款总额9%支付酬金,酬金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合同签订时预付三分之一,货物验收后即付齐全部酬金。 第五条价款支付方式,委托人收到货物后直接向卖方支付货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第六条货款和酬金均以人民币计算和支付。

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

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 在商业和法律领域,合同是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委托 合同和行纪合同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合同,它们在目的、性质和适用范 围上存在一些显著差异。本文将重点探讨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 一、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一种委托人(即委员)与受托人(即代理人)之间达成 的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表自己从事特定的事务,并且受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和指示履行职责。委托合同经常用 于代理商和律师等职业领域,其中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表其进行某项 业务或实现特定目标。 委托合同通常包括以下要素: 1. 委托事项:明确规定受托人从事的具体事务或代表委托人完成的 任务。 2. 委托方式:规定受托人履行委托职责的方式和方式,例如书面通信、口头指示等。 3. 权限范围:界定受托人的权力和职责,明确其在委托事项中的操 作范围。 4. 报酬和费用:约定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的报酬和费用,或者设定 费用结构和支付方式。 5. 保密条款:对双方在委托过程中的保密义务和责任进行规定。

二、行纪合同 行纪合同是一种雇佣合同,用于雇佣某人担任特定职位并履行职责。与委托合同不同,行纪合同是雇佣方直接雇佣执行任务的人,而受托 方无需代表雇佣方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或交涉。行纪合同通常适用于公 司与员工、学校与教师之间的关系。 行纪合同通常包括以下要素: 1. 就业条件:明确受雇人的权责,包括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资 待遇等。 2. 雇佣期限:约定雇佣的时间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的合同或无固 定期限的合同。 3. 终止条件:规定双方终止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例如辞职、解雇或 合同期满等。 4. 工作规章:陈述双方在工作期间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和公司政策。 5. 保密义务:规定员工在工作期间和离职后的保密义务和责任。 三、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 尽管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都属于合同的范畴,但它们之间存在一些 关键区别: 1. 关系类型:委托合同属于委托代理关系,而行纪合同属于雇佣关系。

行纪合同通俗的讲

行纪合同通俗的讲 篇一:行纪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行纪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行纪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通常表现为为委托人买入或卖出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 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行纪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为交易活动,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行纪人自己承担。 3.行纪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4.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不能对委托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委托人不直接就行纪人对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5.行纪人的行纪行为具有限定性,即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的贸易活动。一般的民事活动以及不涉及商事交易的活动,不属于贸易活动。 6.行纪合同是双方、有偿合同。在行纪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对价性:行纪人负有为委托人办理买卖或

者其他商业上交易的义务;而委托人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7.行纪合同是诺成合同。行纪合同只需行纪人与委托人达成合意即可成立,而无需以物的交付为其成立要件。 8.行纪合同是不要式合同。行纪合同可以以书面、口头以及其他约定的方式订立,无需以特定方式订立。 委托人可以要求行纪人承担责任吗? 行纪合同既有行纪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又有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涉及三方主体,即委托人、行纪人、第三人。在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行纪人是作为合同一方的当事人为委托人的利益而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既然行纪人是合同的当事人,就必须自己直接对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在从事买卖事务时,不论行纪人是否告诉第三人自己是代理人的身份,或者第三人是否知道委托人的姓名,都不影响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的买卖关系的法律效力。由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不产生直接的法律关系,委托人无权对行 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关系提出自己的异议。 因委托人的违约行为致使行纪人不能履行对第三人的义务时,第三人不得直接对委托人主张损害赔偿,而只能向行纪人主张权利,行纪人也不得以自己没有过错为由而拒绝承担违约责任,行纪人只能先承担责任后,再向委托人行使追偿权。同样的,如果第三人违约,致使行纪人不能履行对

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 篇一:表格分析: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三者区别 行纪合同乂称信托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合同也称为中介合同。它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为另一方提供成交机会或者充当订立合同的媒介,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报酬的协议。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 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委托是产生一切委托事务的基础,如代理、行纪、居间均由委托产生,委托合同是一种基础合同;委托解决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问题.委托合同是委托代理权授予的基础关系;如果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贸易活动,则为行纪,行纪合同中若委托人不支付相关费用,行纪人可行使留置权;居间合同(双务、有偿、诺成)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与第三缔约机会或为订约提供 媒介服务,委 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的比较:委托合同:费用/报酬 1. 委托人预付费用。 2. 受托人垫付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以谁的名义:以委托人名义权利:法律效果归于委托人行纪合同

费用/报酬行纪人自己负担以谁的名义:以自己名义权利:有介入权居间合同费用/报酬居间人自己负担以谁的名义:以自己名义权利:无介入权 篇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比较分析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比较分析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 (一)委托合同 1 .委托合同的概念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委托分为特别委托与概括委托。 2. 委托事务的处理 (1)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2) 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 (3)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 处理情况。 3. 与第三人的关系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 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 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 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4. 费用与报酬 委托人应当预付委托事务的费用。 5. 损失赔偿

044第二十五章行纪合同、第二十六章中介合同(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二分编典型合同)

第二十五章行纪合同 一、行纪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一)行纪合同的概念 951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行纪合同也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合同。960条:本章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 (二)行纪合同的特征 1、标的具有特定性。 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其所提供的劳务具有特定性,各国基本都规定为物品的买进或卖出,且限于动产范围之内,不动产贸易不属于行纪范畴。实践中多指动产、有价证券的买卖以及其他商业上具有交易性质的行为,如代购、代销、寄售等。 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行纪人在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时,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的。虽然处理事务的结果最终归于委托人承受,但行纪人是以独立的主体资格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无须向第三人披露自己与委托人的委托关系,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也是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使然。 相应地,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一般不存在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委托人无须支付与第三人的磋商、资信调查成本。这是行纪合同最重要的法律特征。 这两点与一般委托和居间合同有明显不同。 3、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 虽然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交易,但交易所产生的权利义务最终归属于委托人承受,行纪人为其买入或卖出的商品或有价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而且在行纪过程中,非由行纪人原因造成的委托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故行纪人在为行纪活动时,应为委托人的利益计,严格遵守委托人的指示,不得从事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 4、是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 行纪合同只需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也无须具备特别的形式,故为诺成、不要式合同。行纪人负有为委托人办理交易事务的义务,委托人则有支付报酬的义务,所以为双务、有偿合同。 二、行纪人的主要义务 1、承担行纪费用的义务 952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妥善保管委托物的义务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行纪合同中,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的人是行纪人。行纪人在我国过去又称“牙行”、“经纪人”。行纪是一种营业。若某一自然人或法人欲从事行纪业,必须依法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在行纪合同中,给付行纪人报酬的另一方民事主体称为委托人。 行纪合同在我国大陆被称为“信托合同”,行纪人被称为“信托商店”或者“委托行”。但这种信托合同与英美法系中的信托制度虽字眼相似,其实迥然不同;信托合同实系行纪合同,属债法范畴,而信托制度则属物权法的范畴;信托合同只含双方当事人(行纪人和委托人),信托制度则含有三方当事人(信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信托合同以行纪人代委托人买卖动产等财产为主旨,而信托制度则以受托人经营管理受托的财产为主旨。 行纪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的诺成合同。行纪人负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和有价证券买卖的义务,委托人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双方的利益具有对价关系,因而为双务有偿合同。行纪合同的成立只要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不需实际履行,因此,行纪合同又是诺成合同。 (2)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的一定法律行为。行纪合同属于提供服务合同的一种,但行纪人提供的不是一般服务,而是运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和经验能力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行纪合同的标的是与第三人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 (3)行纪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谓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又可称为“为了委托人的计算”,是指由行纪人的行为所产生的经济上的利益或者损失均归属于委托人,而与行纪人自身无涉。

常规版中介贷款合同协议范本3篇 贷款中介委托合同

常规版中介贷款合同协议范本3篇贷款中 介委托合同 下面是我整理的常规版中介贷款合同协议范本3篇贷款中介委托合同,供大家赏析。 常规版中介贷款合同协议范本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介绍,使甲方项目建设中获得贷款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经双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贷款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贷款服务事项 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推荐贷款公司,并提供相关贷款服务。 甲方同意,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贷款公司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贷款公司达成各种贷款协议并获得贷

款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贷款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贷款服务费。 二、贷款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贷款公司处获得的每笔贷款款项到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到账金额的 %作为贷款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贷款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应付贷款服务费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贷款所需的详细资料。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就贷款事宜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4.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 乙方权利和义务 1.就甲方贷款事宜提供咨询服务并提出初步建议和指导。 2.协助甲方与贷款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相关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贷款人资金到位。 3.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四、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保密信息等保密。如违约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行纪委托合同【标准版】

行纪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行纪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就以下委托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行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就一事,提供行纪效劳。 第二条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1.品名:___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___ 3.型号:_____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_____ 5.质量:______________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6.价格: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佣金的计算 1.行纪人的佣金,由委托人负担。行纪人完成委托事项后,可以根据交易成交额(人民币)按照以下比例收取佣金。 1.1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为6%。 1.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局部,为3%。 1.3超过10万元至100万元的局部,为2%。 1.4超过1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局部,为0.5%。 1.5超过1000万元的局部,为0.3%。 2.行纪人处理委托事项的费用,由负担。 3.行纪人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税均由委托人承当。此等费税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增值税、保险费、仓储费、商检费、运输费等。假如费用由行纪人代垫,那么委托人依行纪人提供的有效凭证进行结算。 4.委托人应在委托事项完成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内向行纪人支付佣金,将佣金及其他费用汇至行纪人指定的以下账户。 (1)开户人姓名:______________ (2)账号:___________ (3)开户银行:___________ 第四条履行期限及履行地点 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履行期限为。 2..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履行地点为。 第五条行纪人的权利义务 1.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收取报酬。

行纪合同委托合同

行纪合同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 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行纪工作事项reached the following agreement。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行纪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 对甲方安排的行纪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改进建议; 2. 对行纪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和解决; 3. 对涉及行纪的相关文件进行整理和归档;

4. 其他双方共同约定的委托事项。 二、委托期限: 本委托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如有延期需要,双方需提前书面协商,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委托费用: 1.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委托费用; 2. 委托费用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支付账户为【账户信息】。 四、保密条款: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均应对获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予 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五、违约责任: 1.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若损害了对方的合法权益,则应 承担违约责任; 2. 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 接损失及律师费用等。 六、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除非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本合同不得修改;

代理、居间、行纪的区别

代理与行纪的区别。【1】 1.代理制度存在民法上的代理与商法上的代理之分,而行纪是一种商行为,不存在民法上的行纪。 2.代理关系基于授权而发生,属于单方法律行为;而行纪合同属于双务诺成合同,属于双方法律行为。 3.行纪中行纪人只能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为一定贸易活动,其与第三人之间所为法律行为不能直接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而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其与第三人所为的法律行为直接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4、主体性质: 代理人是独立的商事经营者,不依赖于被代理人而存在。(独立性) 行纪商必须以行纪交易的缔结为其正常的经营业务,身份与职业经营密切相连。 5、权利来源 代理基于被代理人赋予的代理权而产生。行纪是基于契约而产生权利和义务。 6、必要费用的负担: 在行纪合同中,如无约定,由行纪人负担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而在代理合同中,代理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7、报酬变更 行纪活动中,经委托人同意,或双方事先约定,经纪机构可以以低于(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进(卖出),并因此而增加报酬。代理的报酬一般不变。 8、行纪活动中,除非委托人不同意,对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经纪机构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代理则不可。 9.行纪以其独特的二人合同制度为特征,只有行纪人将其与第三人所订立的合同转移给委托人后,委托人才能对第三人主张权利,简言之,需通过两个合同关系才能让委托人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法律关系。而代理制度中,代理人只要是在授权范围内行事,其法律效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不需要合同来转移其权利义务。 10 行纪制度一般只适用于一部分对交易安全要求较高的领域如我国现行立法中已规定的有价证券的买卖,委托贷款等。又因其“职业性”强调行纪人要具有专业知识,代理人并无这一要求。 行纪与居间的区别 1. 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实施法律行为。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居间商不能代表交易的任何一方,仅是居间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的事实行为。 2. 行纪也是基于契约而产生权利和义务。居间基于佣金请求权才从事这种缔结之促成活动,仅仅追求行为结果的报酬。 3. 行纪商不仅以委托人的费用为其办理行纪事务,而且行纪商与第三人的契约及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课直接转让给委托人,由其承担交易的结果。居间商对其所从事的商事促成活动以及这种活动所导致的结果不负有义务。 4. 行纪活动中,除非委托人不同意,对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经纪机构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居间则不可。 5.居间人所提供的服务,仅限于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不得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能决定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内容,行纪人在履行合同时,必然要与第三人建立一定的法律关系,而且要以委托人的意思和利益对合第三人的法律关系的内同予以确定。 6.居间人在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时,可以向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传递交易的,但不能替

法考与司法考试之委托、行纪、中介合同重点知识点

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人的主要义务 (1)依委托人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应当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按照 诚实信用原则处理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 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 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2)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 同意的,委托人可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 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转委托未经委托人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 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3)报告义务。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合同终止时,受托 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4)交付财产义务。受托人因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5)谨慎处理义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应尽必要的注意义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 要求赔偿损失。 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委托人的主要义务 (1)支付费用的义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 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利息。 委托人预付费用的义务与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不是对待给付 义务关系,所以不存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问题。 (2)支付报酬的义务。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 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 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3)赔偿义务。 受托人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委托人赔偿 损失。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事务,给受托 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举例(四篇)

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举例(四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举例篇一行纪人: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其处理以下事务: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权限及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行纪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委托人允许受托人把委托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行纪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等费用,由承担。 第七条结算价款的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报酬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期限: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委托人未向行纪人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可以留置委托物。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委托人或者行纪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某事人的事由以外,

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委托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纪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委托人: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账号: 税号:邮政编码: 行纪人 行纪人: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账号:

中介服务合同范本9篇

中介服务合同范本9篇 中介服务合同范本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 中介方(以下简称乙方):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一)仅提供项目的相关信息资料及法律文件,并根据项目进展及甲方要求提供深入的情况资料; (二)除提供项目的相关信息资料和法律文件外,提进行项供该项目谈判过程中,甲方与项目所有方目谈判过程中的沟通、协调等其它中介服务。至甲方和项目所有方订立任何形式合作协议书后,乙方中介事项视为完成。 第二条中介服务期限: (一)中介服务期限至甲方与项目所有方订立正式合作协议之日止; (二)若最终未达成合作协议的,合作谈判中止之日即为中介服务期限截止日。 第三条中介报酬及支付期限: (一)仅提供项目相关信息资料及法律文件的,在中介服务期满后,且甲方与项目所有方达成合作协议后额为万元人民币;‰。甲方日内支付项目中介报酬。 (二)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交额的应在与项目所有方订立合同后的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

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中介费用的负担: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如甲方未成功执行上述与项目所有方的合作协议,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报酬或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三)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五)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甲方除可拒绝支付中介服务报酬外,还保留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进行追偿的权利。 (二)乙方不得擅自转让甲方的经济成果,不得隐瞒合作方的真实情况,否则应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费。 (三)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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