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参照标准中学教师工作量标准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参照标准中学教师工作量标准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参照标准中学教师工作量标准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参照标准

中学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34周计算)

(一)高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外语每周课时10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3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每周课时12-14节;计算机﹑艺术欣赏每周课时14节。

(二)初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外语(汉语)每周课时12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

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4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计算机每周课时14节;音乐﹑美术每周课时16节。

小学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40周计算)

小学教师工作量要求

教师每周两个班的教学任务;语文每周年一个班的教学任务或

课时10节并担任班主任;其她科目每周课时15-18节。

中学(含高中)﹑小学中层领导达到6节以上。工作量不足,每少一节课扣1分。(兼任学校两基工作,计为3-4课时;专职普九工作计为满工作量)。

跨科目情况:跨年级同一科目,每周加0、5课时;跨年级不同科目,每周加1课时。

实验室工作:一类实验室:生物1人满工作量,化学1人满工作量,物理1人满工作量;二类实验室:生化1人满工作量,化学1人满工作量,物理1人满工作量。(中心学校按班级计算6-12个班级计4课时;12-18个班级计5课时;18-24个班级计7课时;24-36个班级需专

职一人)。

图书管理员:36个教学班以上配1人,36-24教学班计7课

时;24-18教学班计5课时;18-12个教学班计4课时;12个教学班及以下计3课时。

会计满工作量﹑出纳半工作量。

教辅八员:36个教学班以上3人,24个教学班以上2人,16个教学班以上1人,16个教学班以下兼职。团队工作:36个教学班以上半工作量,35-13个教学班4-3课时,12个教学班以下2课时。

学校领导工作量要求

1、教学班在24个以上的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要深入教学第一线,每学年听课不少于36节,并尽可能兼课,其她行政领导每周代课2-3节。

2、教学班在12个以上24个以下的中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2节,每学年听课36节;党支部书记每学年听课不少于36节,并尽可能兼课。

3、6个以上12个以下的教学班的中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4节,每学年听课26节。

4、6个以下(含6个)的教学班的中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6节,每学年听课36节。

5、500个人以上的小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2节,每学年听课36节。

6、200个人以上500个人以下的小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6节,每学年听课36节。

7、200个人以上的小学,校长每周代课6节,每学年听课36节。

教师工作量标准范文

教师工作量标准范文 1. 教师工作量评定标准是依据教师劳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确定的以时间为单位的教师工作量数量衡量尺度。它是衡量教师是否完成其职责的重要的数量标志。它对于所有的教师来说都应该是平等的。 教师工作量数量标准的实际确定是比较困难的,但从理论上说,教师工作量数量评定标准不能是个别劳动时间。所谓个别劳动时间,是指单个教师为完成教学诸环节及其职责范围内的任务而实际耗费的劳动时间。个别劳动时间是千差万别的,确定教师工作量数量评定标准的尺度,只能是教师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或表示这种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在现有的正常的教学条件下,在社会对教师合理的职责要求和受教育者平均的接受能力下,完成教育诸环节的过程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个别劳动量和社会必要劳动量可以是相同的,也可以是不同的。大体有三种情况。如果某个教师的个别劳动量等于社会必要劳动量,说明该教师恰好完成工作量定额。如果某个教师的个别劳动量小于社会必要劳动量,在一般情况下就说明该教师没有完成工作量定额。对于没有完成工作量定额的情况,要分清是由于主观原因还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如果确系由于编制数量确定有误,那么学校管理部门必须及时给予调整。如果个别劳动量大于社会必要劳动量,则说明教师超额完成了任务,付出了较多的劳动量。我国在20 世纪50 年代,高等学校试行过《教师工作日和教学工作量办法》,1978 年起原* 重新拟定《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经试行并总结、修订后,于1981 年正式颁发《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在这个《办法》中,根据每学年42周,每周5 天,每天

8小时计算,教师工作的全年定额为1680 小时。 从理论上说,这个定额时间不属于教师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是按8 小时工作日制度的规定数乘以工作自然天数的小时积。与这个法定时间额相比较,我们在教师工作量的实际计量中,往往是用教师各项工作的实际时间,乘上相应的经过科学计算和处理的加权数。教师各项工作的实际时间可以制成调查表,下发到教师手中,要求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填报。调查表汇总上来之后,测算出本校教师从事各项工作的平均时间,以及占总的工作时间的百分比。一项调查表明,高中教师的备课时间是每周18.4 小时。初中教师是每周13.9 小时,小学教师是每周14.2 小时; 高中教师的授课时间是每周10.6 小时,初中教师是每周11.3 小时,小学教师是每周12.4 小时; 高中教师的作业批改时间是每周11.8 小时,初中教师是每周11.2 小时,小学教师是每周10.3 小时; 高中教师的辅导时间是每周4.9 小时,初中教师是每周5.15 小时,小学教师是每周1.6 小时; 高中教师的第二课堂工作时间是每周0.49 小时,初中教师是每周0.9 小时,小学教师是每周1.2 小时。 在教师工作量数量评定标准这个问题上,还需说明的是计量标准的单位问题。我们认为,以自然小时为单位比以学时为单位相对好些。有三方面原因:其一,教师教学工作量中的授课时间表面上是以学时计算的(40?50分钟),实际上与授课有关的其他教学环节所花费的劳动时间都是以自然小时为单位来计算的。其二,课间休息的10分钟,表面上好象不属于教学时间,其实不然。课间休息时间是师生授、听课的必要条件,它虽然发生在劳动过程之外,但属于劳动过程的继续,是授课时间的延长。其三,以小时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参照标准资料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参照标准(2009.12.15)中学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34周计算) (一)高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外语(汉语)每周课时10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3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每周课时12-14节;计算机﹑艺术欣赏每周课时14节。 (二)初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外语(汉语)每周课时12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4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计算机每周课时14节;音乐﹑美术每周课时16节。 小学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40周计算) 小学教师工作量要求 教师每周两个班的教学任务;语文每周年一个班的教学任务或课时10节并担任班主任;其他科目每周课时15-18节。 中学(含高中)﹑小学中层领导达到6节以上。工作量不足,每少一节课扣1分。(兼任学校两基工作,计为3-4课时;专职普九工作计为满工作量)。 跨科目情况:跨年级同一科目,每周加0.5课时;跨年级不同科目,每周加1课时。 实验室工作:一类实验室:生物1人满工作量,化学1人满工作量,物理1人满工作量;二类实验室:生化1人满工作量,化学1人满工作量,物理1人满工作量。(中心学校按班级计算6-12个班级

计4课时;12-18个班级计5课时;18-24个班级计7课时;24-36 个班级需专职一人)。 图书管理员:36个教学班以上配1人,36-24教学班计7课时;24-18教学班计5课时;18-12个教学班计4课时;12个教学班及以下计3课时。 会计满工作量﹑出纳半工作量。 教辅八员:36个教学班以上3人,24个教学班以上2人,16个教学班以上1人,16个教学班以下兼职。团队工作:36个教学班以上半工作量,35-13个教学班4-3课时,12个教学班以下2课时。 学校领导工作量要求 1.教学班在24个以上的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要深入教学第一线,每学年听课不少于36节,并尽可能兼课,其他行政领导每周代课2-3节。 2.教学班在12个以上24个以下的中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2节,每学年听课36节;党支部书记每学年听课不少于36节,并尽可能兼课。 3.6个以上12个以下的教学班的中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4节,每学年听课26节。 4.6个以下(含6个)的教学班的中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6节,每学年听课36节。 5.500个人以上的小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2节,每学年听课36节。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修订) 沪商院人(2005)第28号 为了合理安排教师的工作,确保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同时为考核教师、评聘教师职务提供必要的依据,按照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特重新修订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如下: 一、教师工作量的概念 教师工作量是教师在一定质的基础上,完成与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有关的全部工作。教师工作量=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其他工作量。根据国家法定的工作日制度,结合学院实际,每位教师一般应完成工作量为1600小时/年,其中,教学工作量1280小时,科研工作量160小时,其他工作量160小时。 二、教学工作量的统计范围 按照教学工作规范和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书,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均列入教学工作量统计范围,具体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实训实验指导课、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等。实行单独收费付酬的辅修课、重修课、考证辅导课,以及成教和自考项目的教学工作量,不列入本统计范围。 三、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采取“课时”加“系数”的方法计算。每位教师全年一般应完成320标准课时的教学工作量,每一标准课时相当于4工作小时。同时,根据授课班级人数、课程难易程度,规定不同的课程系数,按系数计算标准课时课酬。 1、标准课时和标准班级。除少数课程外,学院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书确定的每1节课堂理论课为1个标准课时;授课班级以35-40人为一个标准班,其中,艺术和外语专业以25-30人为一个标准班。计算标准课时,其授课人数以标准班为基数;非教师原因造成授课班级人数低于标准班人数下限的,其标准课时按标准班计算。 2、合班或大班上课。以标准班人数上限(40人)为基数1,授课班实际人数在41-80人的,每增加10人,相应增加课程系数0.2;授课班实际人数81人以上的,每增加10人,相应增加课程系数0.1;授课班人数增加不足10人的,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系数。 3、“双语”课。教师使用外文原版教材,50%以上用外语讲授专业课,教学效果良好,其课程系数为标准课时×2,双语课不实行合班上课。在同类重复班讲双语课,其课程系数为标准课时×1.5。 4、普通公共课:体育课按标准课时×0.8计算;指导学生素描、绘画课,按标准课时×0.8计算;计算机上机操作指导课,按标准课时×0.8计算,外语听力课按标准课时×0.8计算。 5、实验实训课。纳入教学任务书的课堂实验实训课(不包括校外组织实施),按标准课时×0.8计算。该课程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指导、批改实验实训报告和考核等教学环节。对未设专职实验员、由任课教师自己承担实验准备工作的工科类实验课,每1课时即为1个标准课时。 6、选修课。正常教学时间开设的选修课按标准课时计算,在晚上18:00以后和双休日开设的选修课按标准课时×1.2计算。 7、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毕业实习的教学工作量计算由教务处另行制订。毕业实习指导应包括联络实习单位、跑点指导、组织实习小结、论文指导及论文答辩等工作环节。8、体锻课。辅导学生体锻(包括早锻炼)、举办运动会等工作量,按1标准课时=核准的工作时间(小时)÷4计算;经批准成立的学院体育运动队,按训练计划和实际执行的指导运动队的工作周数,折算为标准课时。 9、指导青年教师(包括制订指导计划、实施带教、组织考核小结等),每指导带教1位青年教师,按平均每年20标准课时计算,其中,第一年为30课时、第二年为20课时,第三年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参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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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参照标准(2009.12.15) 中学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34周计算) (一)高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外语(汉语)每周课时10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3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每周课时12-14节;计算机﹑艺术欣赏每周课时14节。 (二)初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外语(汉语)每周课时12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4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计算机每周课时14节;音乐﹑美术每周课时16节。小学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40周计算) 小学教师工作量要求 教师每周两个班的教学任务;语文每周年一个班的教学任务或课时10节并担任班主任;其他科目每周课时15-18节。 中学(含高中)﹑小学中层领导达到6节以上。工作量不足,每少一节课扣1分。(兼任学校两基工作,计为3-4课时;专职普九工作计为满工作量)。 跨科目情况:跨年级同一科目,每周加0.5课时;跨年级不同科目,每周加1课时。 实验室工作:一类实验室:生物1人满工作量,化学1人满工作量,物理1人满工作量;二类实验室:生化1人满工作量,化学1人满工作量,物理1人满工作量。(中心学校按班级计算6-12个班

级计4课时;12-18个班级计5课时;18-24个班级计7课时;24-36个班级需专职一人)。 图书管理员:36个教学班以上配1人,36-24教学班计7课时;24-18教学班计5课时;18-12个教学班计4课时;12个教学班及以下计3课时。 会计满工作量﹑出纳半工作量。 教辅八员:36个教学班以上3人,24个教学班以上2人,16个教学班以上1人,16个教学班以下兼职。团队工作:36个教学班以上半工作量,35-13个教学班4-3课时,12个教学班以下2课时。 学校领导工作量要求 1.教学班在24个以上的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要深入教学第一线,每学年听课不少于36节,并尽可能兼课,其他行政领导每周代课2-3节。 2.教学班在12个以上24个以下的中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2节,每学年听课36节;党支部书记每学年听课不少于36节,并尽可能兼课。 3.6个以上12个以下的教学班的中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4节,每学年听课26节。 4.6个以下(含6个)的教学班的中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6节,每学年听课36节。 5.500个人以上的小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2节,每学年听课36节。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黑东院教发〔2011〕17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处、办、中心、图书馆: 《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虽计算办法》(试行)业经院务会议讨论通过,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T 主题词:教师工作虽计算办法通知 黑龙江东方学院院长办公室2011年3月22日印发

打字:刘佳校对:杨玉顺共印50份 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量 计算办法(试行) 为了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调动专任中青年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虽,确保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落到实处,特制订《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虽计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内容如下: 一、教学工作虽界定与教学工作虽内容 教学工作虽主要是指教师为完成教学任务而直接面向学生所做的各项工作的劳动付出虽。教学工作虽主要包括授课(备课、课堂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课程考核、过程教学管理等)教学工作虽、指导实践教学(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虽和兼职教学管理减免等。 二、教学工作虽的计虽单位及工作虽定额 1. 教学工作虽用“标准学时”作为计虽单位。教学工作虽统一用标准学时计酬。以理论课授课为例,一个实际授课学时乘以若干 调节系数等于标准学时工作虽。每学期按17周计算,每周12标准 学时,满工作虽为204标准学时。教师完成的所有各项教学工作都折算成标准学时计付课酬。 2、完成每周8标准学时工作虽的教师,可获得工资中的基础工资报酬,再完成每周4标准学时工作虽的教师可获得满工作虽报酬。完成每周12标准学时工作虽以上的教师可获得超工作虽报酬。超工作H计酬办法详见下文。 三、教学工作虽的计算办法

小学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

小学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 新泉中心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与标准 为适应新背景下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科学合理计算教师工作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此工作量计算标准,作为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奖金分配的依据。一、适应对象: 各学科任课教师、班主任、以及学校负责人员。 二、工作量制定的理念、方法 第1条:工作量制定的基本理念。各岗位职能并重。即各学科教学工作以及各 部门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岗位责能,并具有不可缺性。 第2条:工作量量化的基本方法。以任教一课时为标准工作量单位“1”,其它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 三、工作量计算标准 第3条:教学工作量。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小学40分钟/节)进行的课堂教学,教师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工作量。 第4条:备课工作量。 各学科备课。任教平行班级不计算备课工作量。 第5条:作业批改工作量。 (1)作业批改工作量包括课内、课外作业批改。 (2)课堂作业批改工作量制定如下(每班每周): 低年级中年级高年级 语文 2 2.2 2.5 数学 2 2 2

英语 0.9 1 美术 0(2 0.2 0.2 (3)语文、数学家庭作业按课堂作业的50%折算工作量(每班每周): 低年级中年级高年级 语文 1 1.1 1.3 数学 1 1 1 第6条:班主任工作量。 班主任每周计10课时工作量;一、二年级班主任每周12课时的工作量 第7条:部门负责人员工作量。 (1)学校负责人,每周各计20课时工作量。其它部门工作,按学校负责人工作的30%——70%计算工作量。 (2)少先队辅导员,每周记4课时。 (3)教研组长,每周计1课时工作量。 (4)安全工作。各班学生健康安全,一周内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每周计1 课时工作量。班主任每周上好一节安全教育课,有备课、安全资料,经查属实,每周计2课时工作量。 (5)所有老师,周会每周计1课时工作量、两操每周计2课时工作 (6)两操负责老师计5课时工作量。 第8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1:教师满工作量=学校总工作量?学校教师总数公式 公式 2:学校总工作量=学校总课程教学工作量+学校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量+ 学校总业务学习工作量。 第9条:业余训练队教练员工作量。

国家工作量标准

国家工作量标准 |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试行意见 为认真实施基础教育课程计划,进一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职工结构,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教育教学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荣昌县实际,特制定《荣昌县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标准试行意见》,具体如下:1 . 指导思想和原则(1)指导思想 规定了中小学教职工的工作量标准,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基础教育课程和编写标准为依据,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符合基础教育发展形势,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更好地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和科学化(2)编制原则 1。匹配原则:教师的基本工作量根据国家基础教育课程和人员编制标准设定,以保证两者的匹配 2。适用原则:课程改革带来了课程内容、结构、科目、实施、评价等方面的根本性变化。编写本《试行意见》的目的是引导学校重视和重视新兴学科的培养和建设,以适应新课程改革的客观需要。 3。实事求是原则:本《试行意见》的编写结合了重庆市基础教育的现状,综合考虑了我县学校当前学科工作量的计算方法,力求形成一个便于学校操作、符合学校实际情况、具有一定激励作用的指导性意

见。 2、教职工岗位设置及工作量标准(1)教职工岗位设置 中小学教职工岗位包括教师、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人等岗位教师:指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并直接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指在学校管理岗位上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教学助理:指在学校从事教学实验、图书、视频教学、计算机管理、安全、保健等教学助理的人员 工人:指从事物流服务的学校工人 学校根据人员编制数量、专业人员比例和实际工作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按照满负荷原则,层层分解教学任务和目标,落实到人,制定任职期间的工作职责、工作条件和工作目标。 (2)教职工工作量标准 专职教师的周学时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执行:普通高中教师 10-14,高中语文、数学和英语10,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和地理12,音乐、体育、美术、一般技术、心理健康和信息技术14(中等职业学校可根据专业特点制定不同学科的周学时标准初中教师有12-16个课时,语文、数学和英语每周有12个课时,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和体育每周有14个课时,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和信息技术每周有16个课时。 名小学教师有14-18个课时,语文和数学每周有14个课时,其他专职教师每周有18个课时每周课时的下限是以语文和数学课为标准确定的。其他学科教师每周课时的折算标准和学校管理人员及工作人

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

**职业大学 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暂行办法 (二次修订后征求意见稿) (年月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为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强化教学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九江职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暂行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则 第一条教师教学工作量是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职称评审、聘任和获得劳动报酬的基本依据。教学工作量核算遵循“公平合理、多劳多得”原则,以教学工作量计量的认定,核算课时费的发放。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承担我校教学工作任务的专任和兼课教师。 二、教学工作量内容 第三条教师教学工作量是指按照《九江职业大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教学计划安排,教师在课程教学过程中产生的工作量。根据课程分类,教学工作量以理论课教学、理论+实践课(教学做一体)教学和实践课教学三大类认定课型。 第四条理论课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课件制作、讲课、批改作业、辅导、考试、考查、补考、日志填写、学生考勤等教学环节产生的工作量。 第五条理论+实践课(教学做一体)教学工作量,除包括理论课教学的相关内容之外,还包括实践课教学环节的各项准备与实践操作

工作量。 第六条实践教学工作量包括指导校内外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方面产生的工作量。 三、教学工作量核定 第七条教学工作量以“标准课时”为核算单位进行计算。教师在一个标准班(50人以下)讲课一个课时(45分钟)所完成的工作量为1个标准工作量,称为1个课时。 第八条专职教师每周额定教学工作量为10课时;“双肩挑”教师 按学校的规定不作额定课时要求。 第九条各教学工作量按相应标准折算为标准课时,按学期进行核定。 四、教学工作量计算 第十条教学工作量=授课课时数×人数系数×课型系数×其它系数。 第十一条人数系数 每个标准班(50人及以下)讲授1课时计1课时;50人以上,200人以下,按每增加10人确定系数:每讲授1课时增加0.05课时,即系数1.05,再增加10人系数为1.10,以此类推;200人以上的,讲授1课时按2.0系数计算课时。 第十二条课型系数 按理论课、理论+实践课(教学做一体)和实践课三大类确定课型系数。根据《九江职业大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各院(部)按专业教学需要确定相应课程类别,报教务处审核并确定课型。

教师工作量标准

教师工作量标准 相关热词搜索:教育部教师工作量标准小学教师劳动时间小学教师工作量的规定 怀孕期间教师工作量 篇一: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参照标准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参照标准(2009.12.15) 中学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34周计算) (一)高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外语(汉语)每周课时10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3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每周课时12-14节;计算机)艺术欣赏每周课时14节。 (二)初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外语(汉语)每周课时12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4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计算机每周课时14节;音乐)美术每周课时16节。小学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40周计算) 小学教师工作量要求 教师每周两个班的教学任务;语文每周年一个班的教学任务或课时10节并担任班主任;其他科目每周课时15-18节。 中学(含高中))小学中层领导达到6节以上。工作量不足,每少一节课扣1分。(兼任学校两基工作,计为3-4课时;专职普九工作计为满工作量)。 跨科目情况:跨年级同一科目,每周加0.5课时;跨年级不同科目,每周加1课时。

实验室工作:一类实验室:生物1人满工作量,化学1人满工作量,物理1人满工作量;二类实验室:生化1人满工作量,化学1人满工作量,物理1人满工作量。(中心学校按班级计算6-12个班级 计4课时;12-18个班级计5课时;18-24个班级计7课时;24-36个班级需专职一人)。 图书管理员:36个教学班以上配1人,36-24教学班计7课时;24-18教学班计5课时;18-12个教学班计4课时;12个教学班及以下计3课时。 会计满工作量)出纳半工作量。 教辅八员:36个教学班以上3人,24个教学班以上2人,16个教学班以上1人,16个教学班以下兼职。团队工作:36个教学班以上半工作量,35-13个教学班4-3课时,12个教学班以下2课时。学校领导工作量要求 1.教学班在24 个以上的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要深入教学第一线,每学年听课不少于36节,并尽可能兼课,其他行政领导每周代课2-3节。 2.教学班在12个以上24个以下的中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2节,每学年听课36节;党支部书记每学年听课不少于36节,并尽可能兼课。 3.6个以上12个以下的教学班的中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4节,每学年听课26节。 4.6个以下(含6个)的教学班的中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6节,每学年听课36节。 5.500个人以上的小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2节,每学年听课36节。 6.200个人以上500个人以下的小学,校长每周要求代课6节,每学年听课36节。 7.200个人以上的小学,校长每周代课6节,每学年听课36节。

国家教师工作量标准

国家教师工作量标准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国家教师工作量标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及计算办法 一、周标准工作量 农村小学 16节农村初中14节 县城小学14节县城初中13节 二、周标准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1、工作量: 按公式 N1 =∑(XiKini/50 )计算。其中Xi 为所授第i班某学科的课时数,Ki 为所授第i班某学科的课时折算系数,ni为第i班的学生人数,一个标准班的学生人数小学取50初中学科课时折算系数(Ki)表 语文数学外语国学物理化学生物思品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其它 1 1 1 1 0.9 0.9 0.85 085 0.85 0.85 0.8 0.8 0.8 0.8 0.7 小学学科课时折算系数(Ki)表 语文数学国学外语品德科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其它 1 1 1 0.85 0.85 0.8 0.8 0.8 0.8 0.7 (1)同科同头多班,取其中一个班按表中折算系数计算,其余班的折算系数降低。 (2)同科不同头多班,按表中折算系数计算。

例如:某校小学教师,上三年级一个班(60人)的语文,同时又上一个班(65人)的科学。按部颁课时计划,他的周工作量为:N1=(8×1×60/5 0)+(2××65/50)= 2、早读和晚自习辅导工作量; 早读:按标准课时乘以计算 3、职务工作量(课时计/周): 职务工作量表职务 类别校级副校级中层正职中层副职会计出纳 小学 12 10 8 6 8 初中 10 8 6 4 6 4、教师周工作量:N=N1+早读和晚自习辅导工作量+职务工作量 5、教师月工作量:A=4N 6、其它人员月工作量:按全校教师月平均工作量×(~)计算。 三、教师周标准工作量的使用 各校教师周工作量计算出后,与周标准工作量相比较,超出周标准工作量,计算超课时工作量,未超出周课时工作量,不计算超课时工作量。各校教师的周工作量应该在开学的时候,根据国家规定的课时计划排好课后,计算出全校周总工作量,再算出本校人平均周工作量。最后根据人平周工作量安排教师工作。 几点说明: 1、本方案只是对教师工作量的一种计算方法。

国家工作量标准

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标准试行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方案,进一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荣昌县实际,现制定《荣昌县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标准试行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规范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标准,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基础教育课程设置与编制标准为依据,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顺应基础教育发展的形势,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更好的激励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二)编制原则 1.匹配原则:根据国家基础教育课程设置与人事编制标准来设定教师基础工作量的,以确保二者相互匹配。 2.适用原则:课程改革使课程内容、结构、科目、实施、评价等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编制本《试行意见》的目的就是要引导学校关注并重视新兴学科的培养与建设,以适应新课程改革的客观需要。 3.实事求是原则:本《试行意见》的编制结合了重庆市基础教育的现状,综合考虑了我县各学校目前学科工作量的计算方法,力争形成一个便于学校操作、符合学校实际、具有一定激励作用的指导意见。 二、教职工岗位设置及工作量标准 (一)教职工岗位设置 中小学教职工岗位包括教师、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等岗位。 教师:指学校中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 管理人员:指在学校管理岗位上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教学辅助人员:指学校中从事教学实验和图书、电教、计算机管理、安全、卫生保健等教学辅助工作的人员。 工勤人员:指学校中从事后勤服务的工人。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修订) 沪商院人(2005)第28号 为了合理安排教师的工作,确保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同时为考核教师、评聘教师职务提供必要的依据,按照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特重新修订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如下:一、教师工作量的概念 教师工作量是教师在一定质的基础上,完成与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有关的全部工作。教师工作量=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其他工作量。根据国家法定的工作日制度,结合学院实际,每位教师一般应完成工作量为1600小时/年,其中,教学工作量1280小时,科研工作量160小时,其他工作量160小时。 二、教学工作量的统计范围 按照教学工作规范和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书,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均列入教学工作量统计范围,具体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实训实验指导课、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等。实行单独收费付酬的辅修课、重修课、考证辅导课,以及成教和自考项目的教学工作量,不列入本统计范围。

执行。教师应完成的科研工作量为:助教不少于80小时/年,讲师不少于120小时/年,副教授160小时/年,正教授200小时/年。 2、教师完成科研计划并通过课题主管部门成果评审后,填写学院《科研成果申报备案表》向科研处登记,由科研处统一输入学院科研成果数据库后予以认定。凡未经科研处认定的,均不作科研工作量计算。 3、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其科研工作量可与教学工作量交叉计算,并以科研工作量顶补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为4小时科研工作量=1标准课时,但同年度教学工作量不得低于应完成量的70%(224标准课时)。 六、其他工作量计算范围 教师参加学院统一安排的活动和与教育教学直接相关的各种工作,如政治业务学习、指导学生社团活动或各类竞赛活动,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工作,纳入其他工作量统计范围。 七、其他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1、教师参加学期初、末坐班和每周二政治学习、教研活动等,均按实考勤,并以考勤记录的时间计算为其他工作量。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第一章关于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第一条专职教师工作量定额专职教师工作量定额:每周八课时注:课时工作量包含:授课、备课、批改作业第二条专职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一、教学工作量一律以课时数(简称课时)为计算单位,其它教学工作量均折算成课时数计算。二、讲课工作量应按教务科的规定,教师应保证按进度完成教学,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不得擅自增减课时,对无故未完成教学任务的应追究原因,自行增加课时一律不予承认。三、讲课学时计算1.讲课工作量1学时=1课时2.重复科目教案折扣:每重复一门科目,每周扣除0.5课时。3.跨科目教案补助:每跨一门科目,每周补助0.5课时。4.成绩考核工作:期中和期末考试,每次按4~5课时计算。注:1)命题、制卷(刻蜡纸或报盘)、标准答案、计分标准2课时;2)阅卷:15份以下(含15份)计0.5课时,每增加15份,增加0.5课时,以此类推;3)试卷分析等1课时。4)未完成以上工作量其中之一者,由教务科酌情扣除课时。5)监考人员每科按16元计算。四、实验课学时计算1实验按复杂程度分:孝中、大三种1)小实验教师要下达实验任务书,可不要求学生写实验报告,仅作验证或观察的实验。 2)中型实验教师要下达实验任务书,要求学生写出实验报告,且实验报告不少于1000字的实验。3)大型实验教师要下达实验任务书,要求学生写出实验报告,且不少于3000字,必须停课实施的实验。2实验工作量计算实验工作量=计划实验时间(T)×实验复杂系数(μ)×实验分组数(N)各项说明如下:1)实验课工作量包括:实验准备、现场指导实验、批改试验报告和实验成绩评定等工作,只完成其中一个内容工作量只记20%。2)实验报告应全部批改,批改试验报告和实验成绩评定15份以下(含15份)计1课时,每增加15份,增加1课时,以此类推。3)实验分组中,每组的学生人数一般为4~5人,特殊需要可根据试验设置及场地情况,报教务科审批确定。4)实验项目及实施时间由指导教师事先报教务科批准后方可进行,实验报告由指导教师全部批改,评出成绩后送教务科存档。5)计划实验时间(T)的计算每项实验、每组学生:T=0.8(小时)6)复杂程度系数(μ)的计算小实验:μ=0.4中型实验:μ=1大型实验:μ=1.4五、指导实习学时计算工作量=计划天数×10/5课时六、指导课程设计学时计算工作量=计划天×10/5课时。注:1)此项工作量包括完成备课,写指导书,任务书,辅导和评阅工作。2)每位教师每天平均至少指4小时。七、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学时计算指导毕业设计工作量=每周0.8课时×学生人数指导毕业论文工作量=每周0.8课时×学生人数注:1)此项工作量应包括选题、指导、评阅及有关准备工作。2)此项工作时由几个教师共同承担,应共同计算工作量再按照工作量的大小,按比例分配或对等分配,可由教师协商或由教务科处理。 八、计算机上机指导工作量工作量=学时数×0.6注:此项工作量包括指导(任课教师布置的)上机作业及有关工作。九、其它工作量的计算,必须由教研室事先呈报教务科审查,由学校批准方能有效。第三条后勤管理人员兼课工作量一、后勤管理人员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兼职能胜任的课程或其它教学工作,并按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计为超工作量。二、后勤管理人员在学校作息时间内,兼职上课一般不应超过6节,超出部分按0.8的系数折算。第四条教学工作量超额酬金发放办法一、教务科每月对每个教师、后勤管理人员兼课的工作量进行初审,经校领导批准,按月发放。二、对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放超课时酬金,并给予批评和帮助1.工作态度不认真,不负责或不服从安排以致影响教学。2.教学任务未完成者。3.教学效果很差,几经帮助无明显改进者。4.发生重大教学事故者。三、超额工作量酬金标准1.高级职称(A级):每课时14元/课时2.中级职称(B级):每课时13元/课时3.初级及初级以下职称(C级):每课时12元/课时4.从院校分配来我校的新教师,试用期为6个月,此间工作量酬金每课时6元。6个月后按上述3款执行。注:超课时标准分A级、B级、C级三个级别,不惟学历,不惟职称,每学年由教务科按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考核定级,并经校长批准按相应标准执行。5.本校员工在学校作息时间外(即业余时间),完成讲课工作量,按外聘教师的相应待遇计酬。第二章关于计算机房管理员的工作量的计算方法第一条计算机房管理

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与标准

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与标准 为适应新背景下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科学合理计算教师工作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此工作量计算标准,作为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奖金分配的依据。 一、适应对象: 各学科任课教师、班主任、以及学校负责人员。 二、工作量制定的理念、方法 第1条:工作量制定的基本理念。各岗位职能并重。即各学科教学工作以及各部门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岗位责能,并具有不可缺性。 第2条:工作量量化的基本方法。以任教一课时为标准工作量单位“1”,其它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 三、工作量计算标准 第3条:教学工作量。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小学40分钟/节)进行的课堂教学,教师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工作量。 第4条:备课工作量。 各学科备课。任教平行班级不计算备课工作量。 第5条:作业批改工作量。 (1)作业批改工作量包括课内、课外作业批改。 (2)课堂作业批改工作量制定如下(每班每周): 低年级 中年级 高年级 语文 2 2.2 2.5

数学 2 2 2 英语 0.9 1 美术 0.2 0.2 0.2 (3)语文、数学家庭作业按课堂作业的50%折算工作量(每班每周): 低年级 中年级 高年级 语文 1 1.1 1.3 数学 1 1 1 第6条:班主任工作量。 班主任每周计10课时工作量;一、二年级班主任每周12课时的工作量 第7条:部门负责人员工作量。 (1)学校负责人,每周各计20课时工作量。其它部门工作,按学校负责人工作的30%——70%计算工作量。 (2)少先队辅导员,每周记4课时。

(3)教研组长,每周计1课时工作量。 (4)安全工作。各班学生健康安全,一周内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每周计1课时工作量。班主任每周上好一节安全教育课,有备课、安全资料,经查属实,每周计2课时工作量。 (5)所有老师,周会每周计1课时工作量、两操每周计2课时工作 (6)两操负责老师计5课时工作量。 第8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公式1:教师满工作量=学校总工作量÷学校教师总数 公式2:学校总工作量=学校总课程教学工作量+学校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量+ 学校总业务学习工作量。 第9条:业余训练队教练员工作量。 业余训练队指由学校批准成立的体育运动队、文艺活动队、书画活动队、园艺小组、纸艺小组等,且每周定时开展训练活动的。其教练员、辅导员每周按活动次数与质量计工作量。按要求开展一次计1--2课时工作量,有授课费用的训练小组不再计算工作量。 第10条:临时工作 全体在职教师每周按1课时计算临时工作量,未完成临时任务或临时安排工作找理由推托的,不计算工作量。 第11条:其他人员周工作量。 (1)图书管理员计2--10课时工作量;校园布置与宣传每周计0.5课时工作量;学生就餐管理:每天0.5课时工作量;报到缴费1--4课时工作量;早、中跟班每次1课时工作量;值楼一次1课时工作量; 报到缴费。 (2)对参加课题研究的教师,根据其承担研究任务的大小,每周按0.5~2课时工作量计算。 (3)代课 因为工作需要,学校安排代课按每节5元计算,期末在学校办公费中支付。 (4)教研课与公开课 教研课与公开课的课时量是普通上课的10——20倍课时工作量

教师工作量核算文档1--核算标准

高校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标准 一、教学工作定义: 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包括:授课(本科生、研究生)、指导实验、指导实习、指导课程设计、指导毕业设计、指导研究生、实验室建设工作。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 教学工作量计算公式: ∑==6 1i i X X (教分) (0) 公式中X i 为各类教学工作量,共分6类,计算方法如下: 1、授课教学工作量X 1 (授课包括制定课程计划、教学日历、教学大纲、备课、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出卷、阅卷及网上上报成绩) X 1 = 计划课时数*K 1*K 2 (1) 其中:◆计划课时数:分学期任务书中的授课学时 ◆ K 1:合班系数(最多不超过8个班) ◆ K 2 :课程类别系数 本科生K 1:每个班以25个学生计算,上课学生人数少于25人按照25人计算,不是25人整数倍时先计算整班,余额按线性内插公式计算,例如:某合班人数为89,则K 1计算如下:89除以25商3余14. K 1=1.9+(2.2-1.9)*14/25=2.068。

研究生K1:20人及以下,K1 按1.2计算,超过20人后每增加4人K1加0.1。 新开课程指教师首次讲授学校已开设的课程。 开设新课指教师讲授学校尚未开设过的课程。 2、指导实验教学工作量X2(指导实验包括参与制定实验计划、 实验讲义、指导实验、评阅实验报告) X2 = 计划实验课时数*K1*K2(2)其中:◆计划实验课时数:分学期任务书中的实验课时数(包 括上机实验) ◆K1 :合班系数同表1.1中的K1 ◆K2 :同一实验开出批次系数 3、指导实习教学工作量X3(包括指导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含 实习的联系、组织、指导、成绩考核及学生安全工作) X3 = 实习周数*指导人数*K1(3)其中:◆实习周数:学期任务书中的实习周数 ◆指导人数:每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 ◆K1 :实习类别系数 表3.1 实习类别系数K1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临沂职业学院 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及计算办法 (试行) 为规范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关于教师教学工作量数额规定 1.专任教师应达到额定教学工作量,其额定教学工作量根据学期长短不同分别为每学期180—200个标准课时、每学年360--400标准课时。完成额定任务的教师,仍应根据需要服从工作安排,但超额部分一般应控制在额定工作量的50%以内。 2.因客观因素不满额定工作量或无课的专任教师,须接受学院或系部安排其它工作,不接受安排者,不能参加年度评先选优、职称评聘。 3. 见习期教师实行坐班制,时间为一年,其工作量可按工作性质分类计算。教学辅助人员、实验室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制,按行政管理坐班制人员考核。 4. 本教学工作量的统计范围为各类普通学历教育(含中专、高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5. 学校鼓励教师开展科学研究,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二、教学工作量管理和统计原则 1. 专任教师应胜任所学专业的专业理论课程和1-2门专业技能课程以及相关专业的基础课。 2.行政人员兼课一般每周不得超过6节。任课教师安排原则上先安排专任教师,再安排行政人员,若行政人员履行专业技术职务优秀、即教学考核成绩突出,可在规定课时内优先安排兼课。 3. 学院教师能承担的课程,不应外聘兼职教师;外聘兼职教师应主要安排专业技能课或者实习实训指导课。 4. 教学工作量统计以学期教学执行计划为依据,学期执行计划没有列出或未经学院批准开设的课程,不予统计,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学院

研究决定。 5.教师所任课程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时数进行教学,增减教学时数须经系部报教务处批准。 6.教学工作量包括:(1)课堂讲授教学工作量;(2)习题课讨论课工作量;(3)平时作业、测验、实验实习报告等评批工作量;(4)集中实践教学工作量;(5)教研教改管理服务类工作量等。 7. 教师应模范遵守教学纪律,凡违反教学纪律、造成教学事故者,其工作量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扣减。 三、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以标准课时为计算单位,各种教学工作原始数量按其不同计算办法乘以相应系数得标准工作量。各项工作获得的相应标准课时累计形成教师教学工作总量。 (一)工作量系数 1. 学生系数S,根据上课人数确定。一个标准班(45人)上课S=1.0;上课人数每减少15人S递减0.1;上课人数多于45人的,每增加15人系数递增0.1,S最大值为2;单班人数不足20人的,应尽量合班上课。 2. 课程门数系数C,担任一门课程C=1.0;担任两门课程的,其周课时数多的课程系数C=1.0,第二门课程系数C=1.2;两门课程以上的多一门增加0.1。 3. 课型系数T,理论课、实验(训)课、体育课课堂教学系数T=1.0;习题课、辅导课、训练课、讨论课系数为T=0.6;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系数。 4. 重复课系数R,同一门课程首次讲授系数为R=1.0,重复讲授系数R=0.9。 5. 新开课程N=1.2,其他N=1.0。 6. 课堂教学环节扣减系数L:⑴具体环节为:授课计划制定、教案编写、考勤记录、平时或期中考试及成绩记录等;(2)以上规定环节齐全的系数为L=1.0,每缺少一个环节系数扣减0.1(到规定上交时间不交为缺少)。 (二)具体计算办法 1.理论课、实验课、实训课、体育课课堂教学授课工作量

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

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试行) 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科学衡量中小学教师工作业绩,促进学校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规范化,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山西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基础教育课程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中小学实际,现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参考标准试行如下: 专任教师课时工作量标准 1、小学:语文、数学每周14-16节,英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科学、体育每周16-18节,其他学科每周18-20节。 2、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每周10-12节,思想与品德、历史、地理每周12-14节,其他学科每周14-16节。 3、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初中、小学教师的工作量,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执行,即:“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说明 1、各市、县(市、区)在具体执行上述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参考标准时,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类学科专任教师工作量标准数,必要时可向下浮动2课时。 2、上述各学科周课时数是以标准班额(小学45人、初中50人)为基准确定的。对于非标准班额教学班和单师校、复式教学班、教学点、单轨制学校、寄宿制学校等任课教师的标准工作量,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可进行合理调整。跨学科、跨年级教师的周课时数,也可由各校适当调整。 3、担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教师,其周课时数可由各县(市、区)或学校适当调整。 4、参加校本课程开发的教师,学校可给予一定的工作量。 5、各学科教师除周课时工作量外,必须承担学校其他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及教科研工作。 6、学校管理、教辅及工勤人员的工作量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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