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制度-江苏注册会计师协会

江苏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制度-江苏注册会计师协会
江苏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制度-江苏注册会计师协会

附件1

2016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

综合评价工作指南

一、综合评价工作的范围

2015年12月31日前经省财政厅批准设立、在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均应参加本年度综合评价。

二、时间安排

(一)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和市注协于2016年4月12日前分别将本次综合评价工作部署到相关事务所,并完成培训工作。

(二)各事务所于2016年4月19日前,从省注协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f53150797.html,)登录“省注协行业服务与管理平台”的“行业综合评价系统”完成综合评价信息填报。

(三)各市注协会同当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和监督检查机构,于2016年5月6日前完成本地区全部事务所填报信息的审核,并在“江苏省注协行业服务与管理平台”的综合评价系统中完成确认。省注协会同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和监督检查机构同步完成对省直事务所填报信息的审核。核查时,应填写核查工作底稿并予以保存。

(四)2016年5月31日前,省注协会同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和监督检查机构对可能获得AAA以上评级事务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再次审核,具体名单另行公布。

(五)综合评价结果经委员会会议审定后,由省注协向社会发布获得AAA级以上的事务所名单。

三、填报要求

相关事务所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行业综合评价系统”,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本事务所信息,具体要求如下:(一)各事务所应在“行业综合评价系统”中填报本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

(二)设有分所的事务所,总所与分所应分别填写本部数据。在省外设立分所的事务所,应同时填写省外分所收入,其他数据不填写。

(三)在“行业综合评价系统”中,只需在白色空格内填写信息,灰色空格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

四、综合评价工作组织管理

综合评价工作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省注协牵头,会同省财政厅会计处、监督检查局,对省直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进行部署、培训,对全省事务所填报信息进行审核、综合评价并分类分级。各市注协会同当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和监督检查机构,负责本地区事务所(含我省事务所在当地设立的分所)

综合评价工作的部署、培训和填报信息的审核工作。

各市注协应加强对综合评价工作的组织管理,避免出现填报综合评价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现象,省注协将把该项工作作为对市注协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各事务所负责人应对本所综合评价工作负总责,对于填列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填报严重失实或故意填列不实信息的,省注协将约谈相关事务所负责人,同时将该事务所列为行业重点监管对象。事务所应积极配合信息核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证据,对不配合核查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据的指标将被按零分处理。

五、综合评价信息填报说明

(一)评价报告期

本综合评价的报告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数据格式

1.本综合评价指标所涉及的数据为非整数时,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本综合评价指标所涉及的数据为比例时,按百分数填列,不加百分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三)具体指标填写说明

1.业务收入

该数据=事务所2014年和2015年财务报表反映的业务

收入的平均数。

在评价年度内,事务所发生合并、分设等情形的,填报的各年收入均应进行同口径调整。

2.业务收入增长率

该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指事务所2014年和2015年的业务收入和相较于事务所2012年和2013年的业务收入和的增长率。

在评价年度内,事务所发生合并、分设等情形的,该指标将按同口径调整后的收入进行计算。

3.注册会计师人均业务收入

该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指事务所上报财务报表中会计师事务所的2014年和2015年收入除以本事务所的2015年和2016年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会计审计类业务收入所占比重

该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指事务所填报的2014年和2015年财务报表中会计师事务所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

5.省外业务和国际业务收入所占比重

该数据=事务所填报的2014年和2015年业务收入中,省外业务和国际业务分别占全部收入的比重。

省外业务收入是指2014年和2015年,事务所为注册地在江苏以外的客户服务所产生的收入。

国际业务收入是指2014年和2015年,事务所为注册地

在中国境外的客户服务所产生的收入。

6.注册会计师人数

该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指已通过2015年和2016年任职资格检查的注册会计师总人数。

以个人名义参加并通过2015年和2016年任职资格检查的注册会计师不包含在内。

7.注册会计师年龄结构情况

该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指本事务所已通过2016年任职资格检查的注册会计师在各年龄段的分布情况。

8.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该数据=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事务所拥有的各类人才情况,包括:行业领军人才(后备)、具有高级职称人才、具有省注协认可的国际资质人才、具有国家认可的信息化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相关资质、资格人才、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人才、具有英语六级和专业八级的人才。

行业领军人才(后备)是指经财政部、中注协选拔测试确定的领军人才。

高级职称人才是指经省级以上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发放相关证书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国际化人才,是指取得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AC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CGA)、加拿大特许会计师(CICA)、美国注册会计师

(AICPA)、澳洲会计师(CPA Australia)、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CAA)等国际资质的人才。

具有国家认可的信息化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相关资质、资格人才,是指参加了信息化方面相关专业并考取了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或考取了在国际、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得到社会普遍认可的信息化方面的相关资质、资格、认证的证书。

信息化方面的资质、资格,是指国际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国际注册信息保安经理(CISM)、企业信息科技管治认证(CGEIT)、风险和信息系统控制认证(CRISC)、注册信息系统安全师(CISSP),以及其他国际知名认证。

一人同时具有多份证书时,按最高分赋分一次。

9.助理人员情况

该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指事务所在注册会计师年检系统中填报的2015年和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除了注册会计师外未办理退休的助理人员的平均值。

10.“五险一金”缴纳情况

指截止评价年度12月31日由事务所为其缴纳“五险一金”的人数占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员工人数的比例。

未全部缴纳“五险一金”的按未缴纳计算。

“五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

11.事务所负责人年龄

该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指截止评价年度的12月31日,本事务所主要负责人的具体年龄。

设有分所的事务所,总所和分所分别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自己所属的类型。在计算分数时,事务所该项得分=总所选项对应分值×50%+各分所选项对应分值的平均数×50%。

12.合伙人(股东)年龄结构

该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指本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在各年龄段的分布情况。

13.第一大股东持股或最大合伙人出资比例:

该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指本事务所的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或出资最多的合伙人的出资所占的比例。

14.内部机构设置与岗位职责建立情况

(1)后勤保障部门设置情况

该处只需点击本事务所所属类型。

这里的后勤保障部门是指为保证业务部门正常执业而应该成立的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

(2)业务部门、后勤保障部门人员岗位职责建立情况

该处只需点击本事务所所属类型。

设有分所的事务所,总所和分所分别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所属类型。

15.合伙人会议(董事会)制度建立及运行情况

(1)合伙人会议(董事会)制度建立情况

该处只需点击本事务所所属类型。

(2)合伙人会议(董事会)制度运行情况

该处只需点击本事务所所属类型。

运行良好是指所有重大问题都由合伙人会议(董事会)会议讨论并形成决议,决议也得到很好贯彻。

运行一般是指所有重大问题都由合伙人会议(董事会)讨论并形成决议,但决议没有得到很好贯彻。

外省事务所在我省设立的分所,指分所管理层相关制度建立及运行情况。

16.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1)质量控制制度建立情况

该处只需点击本事务所所属类型。

(2)质量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该处只需点击本事务所所属类型。

业务报告包括在评价年度内以事务所名义出具的各种报告。

设有分所的事务所,总所和分所分别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自己所属的类型。

17.员工薪酬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1)员工薪酬制度建立情况

该处只需点击本事务所所属类型。

(2)员工薪酬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该处只需点击本事务所所属类型。

设有分所的事务所,总所和分所分别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自己所属的类型。

18.年度工作总结情况

该处只需点击本事务所所属类型。

设有分所的事务所,总所和分所分别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自己所属的类型。

19.信息化建设情况

(1)建立事务所网站(页)情况

该处只需点击本事务所所属类型。

(2)审计软件使用情况

该处只需点击本事务所所属类型。

(3)建立内部管理信息系统情况

该处只需点击本事务所所属类型。

设有分所的事务所,总所和分所分别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自己所属的类型。

20.党群和统战工作

(1)事务所负责人是否担任本所党组织书记

该处只需点击本事务所所属类型。

设有分所的事务所,总所和分所分别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自己所属的类型。

(2)合伙人(股东)中党员情况

指截止评价年度的12月31日,合伙人(股东)中的党员占比情况。

(3)除合伙人(股东)外的普通员工党建及统战情况

指截止评价年度的12月31日,除合伙人(股东)外的普通员工中,中共党员、民主党派党员和无党派人士的占比情况。

21.发展中共党员、民主党派党员、无党派人士情况

该数据=事务所在评价年度内发展的中共预备党员、民主党派党员、无党派人士的人数。

22.活动开展情况

(1)“三会一课”情况

该数据=事务所在评价年度内召开的“三会一课”次数。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

(2)活动情况

该数据=评价年度内,以事务所或事务所党团名义组织开展的文化建设、社会公益等活动次数。

23.共青团和青年组织建设情况

该处只需点击本事务所所属类型。

设有分所的事务所,总所和分所分别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自己所属的类型。

24.在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情况

该数据=截止评价年度的12月31日,本事务所拥有的在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数。

一人同时担任多个职务的,按最高分赋分一次。

25.在行业内担任职务情况

该数据=截止评价年度的12月31日,本事务所在中注协理事会、专业(专门)委员会、省注协理事会、专业(专门)委员会、市注协理事会、专业(专门)委员会担任职务的人数。

一人同时担任多个职务的,按最高分赋分一次。

26.承担行业责任情况

该数据=评价年度内,本事务所派员工参加全国、全省和地级市行业检查的人次

一人同时参加多项检查时,按最高分赋分一次。

27.评优表彰情况

该数据=评价年度内,本事务所或本所员工受到省级以上相关部门或注协表彰、被省级以上相关部门或注协授予优秀、先进等相关荣誉的次数。

事务所或员工同时受到多次表彰、被多次授予优秀、先进荣誉的,按最高分赋分一次。

28.在重要媒体发表文章情况

该数据=评价年度内,本事务所或本所员工在各类重要

媒体发表的与行业有关的文章数量。

重要媒体是指在国际、国内,或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各类形式的媒体。

同一篇文章在多家媒体发表的,按最高分计分一次。

29.事务所及负责人因业务活动受到处罚情况

该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是指在2015年和之前四个年度内,事务所及负责人因业务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的件(人)次。

30.其他注册会计师因业务活动受到处罚情况

该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是指在2015年和之前四个年度内,本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因业务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的件(人)次。

31.注册会计师未通过任职资格检查情况

该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是指本事务所申请参加2015年和2016年任职资格检查但未能通过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32.继续教育情况

该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是指本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未完成2014年和2015年继续教育的人数。

33.是否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或按照规定提取、使用风险基金

该处只需点击本事务所所属类型。

风险基金的提取按照评价年度审计收入的至少5%提取;

购买的职业保险可抵扣的应提风险基金金额=评价年度负担的保险费×15。

34.年度信息与变更事项报备情况

(1)未完成年度基本信息报备

该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是指未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度基本信息报备。

具体结果以省财政厅会计处的确认结果为准。

设有分所的事务所,总所和分所分别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自己所属的类型。在计算分数时,事务所该项得分=总所选项对应分值×50%+各分所选项对应分值的平均数×50%。

(2)日常变更事项未备案

该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是指事务所未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变更信息报省财政厅会计处、省注协备案。

具体以省财政厅会计处、省注协的确认结果为准。

设有分所的事务所,总所和分所分别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自己所属的类型。在计算分数时,事务所该项得分=总所选项对应分值×50%+各分所选项对应分值的平均数×50%。

35.事务所内部治理情况

该处只需点击本事务所所属类型,是指评价年度内,事务所被发现存在兼职或挂名合伙人(股东)、代持出资(股份)、不遵守合伙协议(章程)及其他内部管理制度,或设

有分所的事务所,未按照“五统一”要求对分所进行管理的情形。

36.其他相关部门处罚等情况

该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是指在评价年度内,事务所或本所注册会计师因业务活动受到除财政部门外其他相关部门处罚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本单位的内部治理,保护出资人(合伙人)、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三条本单位处理各项财务事项,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人员管理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本单位会计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做到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报账及时。 (二)定期检查,分析本单位收入、成本和利润的实际情况,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本单位出纳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二) 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账目,严格审核现金、银行存款收付凭证。 (三) 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 (四)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第三章资本金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七条本单位股东应按章程中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及时足额的缴纳出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单位股东不得抽逃或者变相抽逃出资,不得以任何形式占有、转移本单位的财产。 第九条本单位股东对可供分配利润以及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享有分配权。 第十条本单位股东不得以其在本单位中的股权出质。 第十一条对于符合章程规定退出条件的股东,按章程的约定,对退出股东的财产份额进行结算与退还。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注册会计师转所行为,保证注册会计师正常、合理流动,维护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负责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工作,审查监督各省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初审是否符合规定;市注协负责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的初审工作。 第三条注册会计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转所手续:(一)离开原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 (二)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 (三)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人员的。 注册会计师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含分所与分所)之间调动时,其注册会计师关系的变更,按本规定的相关要求办理。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负责人,应当将其注册会计师关系转入分所。有特殊情况不能转入分所的,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报分所所在地市注协及省注协备案。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所: (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期间,负责清算工作的该所股东(合伙人)代表; (二)因执业行为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等部门检查、调查,检查或调查结论未下达之前; (三)原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拟成为其他会计师事务

所(含拟新设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合伙人)时,尚未办理完成股权转让(退伙)手续的; (四)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的; (五)注册会计师被批准转所后,自批准之日起未满个月的(转入后会计师事务所因各种原因造成无法持续经营个月以上等特殊情况的,可允许转入未满个月的注册会计师转出); (六)其他不适合转所情形的。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申请转所,须向市注协及省注协提交以下材料: (一)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附表,以下简称《转所申请表》)一式六份; (二)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 (三)人事或劳动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在转入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转入所)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同一省辖市行政区域内转所的,还应提交劳动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关系在转入所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册会计师为转出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转出所)股东(合伙人)的,还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核准通知书或变更后合伙人或股东名单复印件。 退休人员不须提交前款(三)至(四)项,但须提交退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一式六份。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申请转所,应当按照与转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协议、约定,办理财务、业务等方面的交接事宜,认真填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后续教育培训调查问卷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后续教育培训调查问卷 二、调查内容: 1、您喜欢的培训组织形式: 分层次培训();划片区集中培训();选派到国家会计学院学习();赴省外考察、交流()。 2、您喜欢的培训教学形式: 案例、实务教学();研讨、讲座、报告会();中注协、省外专家、学者来皖讲学()。 3、请简述去年您接受培训的感受: 4、以往参加培训的原因是: 执业需要自己主动提出的();执业机构指派的();迫于应付年检的( )。 5、培训教材的适用性如何: 好();一般();差()。 6、培训课程安排是否满足您的执业需求: 好();一般();差()。 7、授课教师的水平和技能(可具体到授课教师本人,提出自己

的意见): 好();一般();差()。 8、培训中运用现代化手段程度如何: 好();一般();差()。 9、您认为需要加强何种培训形式: 案例、实务教学();研讨、讲座、报告会();赴省外考察与交流();去国家会计学院研修();中注协、省外专家、学者来皖讲学();远程教育培训();划片集中培训()。 10、您目前在执业中遇到的主要困难有: 职业道德();执业环境();执业技能();执业风险()。 11、您认为在2004年应该继续加强以下哪些内容培训: 新会计准则();新审计准则();新资产评估准则(); 管理咨询知识();评估知识与实务();质量控制管理(); 事务所内部控制管理();项目风险管理与法律责任();审计基本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教育();企业会计制度(); 新税制改革();基建审计实务();相关审计案例分析()。 12、您认为还需要增加哪些方面的培训 注:以上调查问卷,请各执业机构组织执业会员认真填写,以便我们的培训工作更具针对性。调查问卷请各执业机构于2004年2月8日前报省注协培训部。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3966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Accounting firm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了进一步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业务开拓的主动性,加强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人事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主任会计师(董事长)总经理 (二)岗位任职条件 1.主任会计师:具备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经营理念,能团结带领全体同仁共同奋斗,使事务所得到健康稳步发展;同时,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能有效地控制事务所的执业风险,并能为事务所经营风险承担主要责任。 2.总经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先进的经营理念;具备优秀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具备很强的业务开拓能力和客户工作经验;具有优秀的团队管理和项目管理经验。业务

知识广博,能全面领导事务所的各项业务工作。 3.副主任会计师、副总经理:具备精湛的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有效协助主任会计师和总经理制定全所各项管理规范;具备很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业务开拓能力;在分管范围内,能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4.部门经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具备相关执业资格;有较强的业务开拓能力和较高的业务素质;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能很好的组织、协调、指导本部门人员完成所里分配的各项业务。 5.高级项目经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相关执业资格;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精湛的执业水平,能有效控制风险;具备较强的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大型的审计或评估等项目。 6.项目经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相关执业资格;具备较高的执业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各类审计或评估项目。 7.项目助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通过执业资格考试或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

会计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入职离职管理制度 入职程序 第一条.被聘用人员应按照公司员工入职程序进行入职: 1.入职者按综合办要求的时间上岗到综合部办理入职手续; 2.填写《员工入职信息表》并交纳1张一寸免冠近照和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还须提供学历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验证各种证书原件(学历证书、身份证、资质证等) 3.领取上岗所需物品,熟悉所内相关制度; 离职程序 第二条.辞职 1.凡正式员工需要辞职者,经理级以下员工(含经理级)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工作未满1个月的试用期员工提出辞职,3天内经综合办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未按要求离职的需按规定支付公司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没有申请擅自离岗者,扣发当月工资,有特殊情况没有提前申请离职的员工应附情况说明书加以说明,领导签字后可按正常离职办理离职手续后按实际出勤结算工资。 2.员工持《离职申请表》至综合办审批后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3.员工将办理完毕的《离职申请表》交综合办备存。 4.辞职人员的工资统一到工资发放日发放。 5.审批权限:经理级以上人员填写《离职申请表》直接报所长签字批准。经理级别以下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报所在分管部门经理、综合办领导、所长签字批准。 第三条.除名、开除 因触犯法律或违反公司规定而受到除名、开除处分者,由所在综合办将其材料汇

总后要求其本人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手续的办理参照辞退、劝退人员离职程序(如违反公司规定造成损失的可扣发工资和奖金,严重者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四条.自动离职 1.员工未经批准离职称为自动离职.按照《劳动合同》及《劳动法》相关规定应 支付公司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员工未履行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一年按照一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一年以上不足两年按照两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并逐年累加.公司有权不发工资和奖金等,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等情况,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补偿的权利。 2.审批程序:经理级及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公司综合 办后由所长签字批准。 3.由综合办将离职员工档案撤出、装订保存,备查。 以上规定,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请各位员工须遵照执行! 工资的发放制度 为了明确本所工资发放的准确、及时、无误,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员工工资根据审核过的考勤表来进行考核 (二)所有员工工资均实行本月发上月 (三)员工工资均实行等级工资制 (四)员工未办理手续自行离职的,未发放工资不得实际发放 (五)无试用期人员在工作未满3个月离职的: 1.最后1个月工资不得发放,相关的福利待遇未办理报销手续不再予以报销 2.如果未配合作好善后交接工作的,未发放工资提成以及福利费用均不予以发放或报销 (六)试用期人员、实习人员工作未满一个月的,不发放工资 (七)辞职人员必须在辞职之前,完成所负责的项目工作,否则不予办理辞职手续,擅自离职的工资不予发放 (八)员工事假等扣工资按当月实际日历工作日折算 (九)由于事务所的特殊性,工作未完成需要周末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只做午餐补助

上注协公开谴责四家事务所九名会计师

上注协公开谴责四家事务所九名会计师 为切实加大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力度,进一步促进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执业质量的不断提高,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07年,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对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执业质量及内部管理检查。现将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受到行业公开谴责的情况通报如下。希望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以此为鉴,遵循执业准则,提高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行业理念,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塑造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形象。 一、上海利永会计师事务所并注册会计师王玉英、韩建保 在抽查的5个审计报告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年报数据存在较大差异,未实施任何审计程序,且未作任何披露;多数科目余额无审定表、无清单,抽查的少量凭证未能反映与审计科目的关系,未见必要的审计程序记录;存货无计价测试;对数额巨大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未见任何复核性测试等相关程序;业务约定书约定内容与实际审计目的不一致;对费用增幅与销售增幅异常未作原因分析;其他应收款占资产总额比例巨大,未见相关审计程序,但却发表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巨额资本公积增减情况未见相关审计程序,

也未作披露等等。 同时,抽查的五个审计项目中有四个项目的收费低于行业竞价底限,其中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7,331万元,仅收审计费3千元。 上述问题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审计证据”、“存货监盘”、“分析程序”、“审计报告”和《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公约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及处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经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会议决议:对上海利永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公开谴责并责令书面检查。 对注册会计师王玉英、韩建保予以公开谴责并责令书面检查。 二、上海兴中会计师事务所并注册会计师江信康、林晓嵘 在抽查的审计报告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多数科目期末余额函证不到位;短期借款占负债比例较大,但未见相关合同等有关取证记录;新增在建工程未见相关施工合同、也未见抽查相关手续、依据等记录;存货、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审定表空白,无存货盘点记录;被审计单位系外商投资企业,却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注册会计师未予揭示;工作底稿中未见对关联方销售作相应检查的记录等。 同时,被抽查的审计报告普遍存在审计业务约定书填写不完整;无事务所公章、无法人代表章、无签约日期;被抽查的审计底稿中无复核人员的签名及日期的记录;不作审计说明及审计结论的现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召开注册会计师行业促进行业

附件2: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修订内容 1.资产负债表(会所01表)、利润表(会所02表)、现金流量表(会所03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所04表),均参照财政部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2.业务收入表(会所02表附表1)新增“理财收益”、“代扣代缴手续费收入”、“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备注”(其他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大于0时填列具体构成)等5项指标;修改“专项审计”单独列示(原列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咨询服务收入”(原指标是管理咨询)、“12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年度收入”(原指标是12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业务收入)、“经其他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业务收入”(原指标是事务所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业务收入)和国际业务收入(“境外分支机构收入,为内地企业提供境外上市、融资或其他审计服务取得的收入,来源于境外客户的其他收入”)等5项指标;删除“培训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其他”、“在港澳台及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客户数量”(财务报表审计户数等)等4项指标。 3.主营业务成本表(会所02表附表2)新增“社会保险费”、“职业责任保险费”、“职业风险基金”等3项指标;删除“除合伙人(股东)外的高级经理级人员工资薪酬支出”、“除合伙人(股东)外的经理级人员工资薪酬支出”、“税金及其他”等3项指标。

4.管理费用表(会所02表附表3)修改“社会保险费”(原指标是失业保险费)、“人才培养支出”(原指标是教育培训支出)、“信息化支出”(原指标是技术开发费)、“上缴国内管理总部管理费或服务费等”(原指标是上缴国内管理总部管理费)、“上交国际会计网络年费”(原指标是上交国际会计公司年费)等5项指标;删除“劳动保险费”、“除合伙人(股东)外的高级经理级人员工资薪酬支出”、“除合伙人(股东)外的经理级人员工资薪酬支出”、“税金及其他”、“捐赠支出”等5项指标。 5.事务所基础信息表(会所05表,原基本情况表)新增“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填表人”、“电话号码”、“单位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号码”、“单位执行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新报因素(连续上报、上年应报未报、新增单位)”、“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其他评估师”、“国际网络名称”、“在港澳台及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客户数量”等16项指标;修改“从业人员总人数”(原指标是事务所总人数)、“其他人员人数”(原指标是从业人员人数)、“税务师”(原指标是注册税务师)、“评估师”(原指标是注册评估师)等4项指标。 6.事务所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会所07表,新增表)由系统自动生成。表内33个指标的本年数、上年数、比上年增减情况和增减幅度,由系统自动从事务所填报报表中提取并计算。当指标增减幅度超过30%时,应由相关填报主体填写形成原因。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

前言 为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充分体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和成效,把建立健全事务所内部决策和管理机制,提高事务所风险管理和质量控制能力,切实维护公众利益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具体行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结合我省实际,省注协起草了《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示范文本(试行)》,分治理层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三个部分,共设37项制度,其中,治理层管理制度5项,质量控制制度11项,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21项。以期为事务所制定并执行各项内部治理制度,构建完整、科学的内部治理机制提供参考。 由于时间仓促,加之水平有限,文中难免有不足之处,希望读者不吝指正,以便修订时改进。

会计师事务所治理层管理制度 一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保障事务所及其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规章的规定及本章程的约定。 第四条事务所注册名称为: 中文名称:[地名][字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名称:[ ]C.P.A. LTD 第五条事务所住所:[所在地全称,邮政编码] 第六条事务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大写)元。 第七条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 年](注:建议事务所选择20年或永久存续),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股东会同意,可在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前向审批机关申请延长经营期限。 第八条主任会计师为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事务所依法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事务所承担责任,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设立分所,并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和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事务所经批准设立,成为注册会计师协会团体会员,按其1范本中“[ ]”所列内容由事务所自行填写或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填写。

注册会计师协会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思路

注册会计师协会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自律监管建设,提高行业诚信水平 (一)开展资产评估行业全面检查工作。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与省财政厅企业处共同组织开展全省资产评估行业全面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资产评估机构设立条件、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近3年评估报告质量及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等。被检查的评估机构有5xxxx,注册资产评估师 37xxxx,自查面和重点检查面均达到10xxxx,实地检查共抽查了资产评估报告229 份。 通过本次检查,反映出大多数评估机构能做到按照执业规范从事资产评估业务,但在资质和执业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也不少。资质方面主要表现在人员不足、兼职等问题;执业质量方面,普遍存在报告基本内容和格式不够规范,工作底稿不完备,评估操作程序存在缺陷;执业环境和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也不可忽视,如压价竞争、职业风险基金管理不当等。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经商省财政厅企业处,对xxxx评估机构给予行业通报 批评、限期整改的处罚;对xxxx注册资产评估师予以行业通报批评;对3xxxx评估机构予以限期整改、谈话提醒等相应的行业自律性惩罚;上报中评协撤消xxxx注 册资产评估师的注册资格和批准xxxx注册资产评估师转为非执业会员。另有xxxx 评估机构承认其执业质量存在问题,已主动申请撤销资产评估资格。(二)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为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监管,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素质和执业质量,根据中注协统一部署,协会开展了XX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检查工作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整个检查工作分为准备阶段、自查阶段、实地检查阶段和总结处理等四个阶段。有4XXXX会计师事务所被列入检查对象,检查面为27.2xxxx,其中新批准成立2xxxx。检查内容包括执业质量、职业道德、内部质量控制等方面。实地检查抽查了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共617份,抽查比例为10.4xxxx。 通过行业自律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行业风险意识,促进了执业机构规范执业。检查

(完整word版)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所执业质量水平,加强执业质量内部控制,依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业务承接与保持 积极开拓,不断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拓宽服务领域和服务空间,树立优良的执业形象是全所执业人员的重要奋斗目标。把好项目的入口关是提高项目质量的重要因素。 1、承接业务,应充分了解委托目的,客户基本情况,考虑自身的经验、对委托事项的熟悉程度和独立性,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是否正直与诚实,与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关系及是否有利益冲突,是否有足够的能够胜任的人力资源并能按时完成委托等因素,初步评估风险后确定是否承接。事务所的全体人员都应积极承揽业务,但承接业务必需由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批准、统一委派。 2、各项业务均应由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任何人不得以个人或其他单位名义承接业务。 3、应按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约定书,业务约定书由所长授权部门负责人代表本所签订。重要的项目由部门负责人报所长签字。 所有项目的业务约定书由办公室分别不同类别按顺序编号。在签定约定书时,重要的项目应充分考虑成本效益原则,与客户协商确定收费数额和收费方式,并负责按规定,及时将费用收取到帐。不得在未签订约定书之前进入企业进行具体的测试程序。不得为承揽业务而降低收费标准。

业务约定书原件由办公室集中归档,复印件存业务档案。 4、业务承接应对事务所的独立性进行评估,项目经理及以上人员的直系亲属委托事项,应报办公室备案,但相关人员不能参与该项目的执行。 事务所每年都应该取得全体人员对独立性的书面承诺。 5、业务承接应评估事务所自身的胜任能力,如,执业经验、专业胜任、人力资源配套、客户的时间要求、专家委派(聘请)等。 6、业务承接应对客户需求的背景进行了解,主要了解企事业成长的背景、在行业内部及社会公众中的形象、有无重大控制论事项、以往接受审计的情况(关注与前任审计师的关系)、本次审计的特定目的、有无特殊要求等。 7、执业人员、复核和监查人员应注意收集执业过程中客户存在的重大事项,对在本期或以前业务执行过程中发现有重大事项的客户,应评估对保持客户关系可能造成的影响。对发现可能无法保持关系的客户,应以书面报告形式报主任会计师处理。 8、办公室建立事务所的客户档案,连续记载审计结论的类型、社会公众及媒体的企业的不利评价及报道、特定问题的处理过程及结果、审前调查与执行的重大差异等。事务所不应与缺乏诚信的客户发生关系。 9、对执业、复核、监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可能影响事务所事项的客户,应评估是否维持合约的可能,如不能维持需要解除业务约定书的,应通过内部程序,向业务执行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部门负责人与相关复核人员协商评估后,报报主任会计师批准。 10、业务承接的过程,应详细记载于工作底稿。

注册会计师协会

其次毕业生就业难予学科结构和培养模式不尽合理也有一定的关系,像是很多经济、金融、市场营销等专业的毕业生找工作就显得颇为吃力,很大部分人只有改行。每年对在册会计从业人员年检只是走形式,未严格审核和检查会计继续教育情况、格证书登记注册情况、持证人遵守法律法规和会计职业纪律情况。但在事务所确实能学到很多东西,因为人手的问题,对于一个审计项目,你必须从头跟到尾,包括和送审单位的沟通等等,能充分锻炼能力。 基层会计从业人员,缺乏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业务操作技能,简单的会计处理还能应付,对较复杂的会计业务很难较好地处理。就容易滋长财务类的违法行为,为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财务运转和正常运营带来困扰。大学生就业面临着很多障碍,如专业学历条件苛刻、户籍档案壁垒、就业歧视等,尤其是在竞争激烈的年代,缺乏一个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对于弱势群体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会计制度作为指导各企业进行会计处理的规范,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也即各企业会计人员均应自觉地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报告,但在现实中,一方面,由于监督措,“各尽所需”,规定不顾,完全按厂长、经理的意图进行会计处理,导致核算不实、数据不真,关的审查,更为甚者,,在执行审计,,审计,提供虚假审计报告。在今天的新环境下,会计工作的发展取得了很多成绩:首先,会计工作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重视,这是会计工作能够发展好的基础,在今天的环境下,经济市场的复杂程度增加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会计工作的支持,自然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会计工作,这为会计工作的顺利开人才是会计工作的直接执行者,在当前的环境下,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加上企业的增加和发展,越来越多的学校开设了会计专业,为社会输送了大量的会计人才,为会计工作做好这就可以更好的规范会计工作,为会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效的指引,同时,法规对于责任者的确定也能有效的保护会计工作从业人员。许多客户希望注册会计师协会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同时,能够提供其他服务,如管理咨询服务。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19年修订版共149页word资料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19年修订版) 江苏兴光会计师事务所 JiangSu XingGua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二〇一一年二月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准则的通知》(财会[2019]21号):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修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准则,现予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财会[2019]4号)文中《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等35项准则同时废止。 现将新修订的38项准则和财会[2019]4号文发布,未被财会[2019]21号文废止的13项准则汇编成册,仍按准则编号顺序排列。其中新修订的38项准则标题以宋体表示,财会[2019]4号文中未被废止的13项准则标题以楷体表示,以示区别。 编者

目录 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准则的通知 (1)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8)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1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 (1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 (16)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 (1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 (2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 (26)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向治理层和管理层通报内部控制缺陷 (28)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2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 (3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3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 (35)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 (37)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41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 (40)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51号——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 (4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 (4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对存货、诉讼和索赔、分部信息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 (45)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 号——函证 (47)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 (4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 (50)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审计会计估计(包括公允价值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 (5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 (5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 (57)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审计业务涉及的期初余额 (5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 (6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书面声明 (6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 (65)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 (70)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 (7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 (7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77)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 (7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信息:对应数据和比较财务报表 (8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注册会计师对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的责任 (8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按照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 (8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 (85)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3号——对单一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特定要素审计的特殊考虑 (88)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4号——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报告的业务 (90)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1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 (9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2号——银行间函证程序 (99)

财政部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等,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和本暂行办法,结合合伙人协议、事务所章程等,建立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鼓励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进一步强化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内部控制。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全所范围内的会计核算、资金使用、业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进行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分所财务的集中控制,切实做到一体化管理,避免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财务管理各自为政。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结合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优化业务流程,加大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力度,进一步整合财务和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效能。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或在相关部门内指定专职财会人员,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第八条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支等实施预算管理。 鼓励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九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完善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保证应收账款真实、完整。 第十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严格的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明确支出款项的用途、金额、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保证资金支出的合法、安全。 会计师事务所拓展和承接业务,不得向委托人或相关方面提供回扣或其他形式的商业贿赂。 第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购买有价证券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独立性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其他企业、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第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财产物资采购、使用、保管、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定期清查和盘点,对发生的财产损失要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负债管理,保证适当的流动性,对发生的各种借款和应付应交款项,应当按合同约定方式和期限及时归还或支付。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不得同其他企业或单位发生除正常业务活动外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十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业务类型对取得的收入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按照资金用途对支出的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第十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有效的工时管理系统和成本控制系统,在保证执业质量的前提下,不断强化成本预算约束,实现成本的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

会计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2016会计事务所业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本所业务管理,根据《河**凯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和《河**凯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运营规范》(以下简称运营规范)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称业务,包括事务所承接的各项业务。 第3条、本制度所称业务单位,包括各独立核算的业务部门及各分所。 第二章业务承接与分派 第4条、事务所业务承接应以客观、公正、独立为原则。 第5条、事务所承接各项业务均应与委托方签订《业务约定书》。 第6条、各项业务承接前均应与委托单位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委托目的、要求、范围,并对业务风险作出初步评价。 第7条、对于大宗、繁难或风险较大的业务,业务意向达成后,业务承接人应填制《业务意向单》报请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审核确定是否与委托方签订《业务约定书》,必要时进行风险评估。 第8条、为避免同质业务的竞争和节约业务成本,各业务单位的业务开展应采用专业相关原则和区域就近原则。

第9条、各业务单位原来承接的业务,原则上仍由原业务单位执行。全所各业务单位新接洽非属本区域的业务,原则上应交由设有机构的当地分所承接。涉及专业程度较高的,当地分所也应派出适当人员参与学习。 第10条、总部人员承接的业务,按属地、胜任和对等的原则进行分配。暂由业务监管部负责,确有实际困难的,交由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处理。 第三章业务执行 第11条、事务所承接的各项业务,均应由各业务单位负责人指定项目负责人、分派助理人员。 第12条、项目负责人接受委派后,应首先完成如下工作: 1、与委托方联系人沟通,确定具体进场时间及报告出具日; 2、召集项目组成员,强调审计注意事项,明确分工; 3、进场前必要的准备(包括底稿、工具等)。 第13条、业务执行中,项目负责人应就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问题、风险及时与业务单位负责人及监管部沟通,必要时召开专题项目会议以确定应对策略。 第14条、业务外勤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主持召开项目总结会,将各项目组成员的工作进行归纳、整理。之后与被审计单位或委托方进行必要的沟通并将沟通情况向业务单位负责人汇报。 第四章报告出具与复核 第15条、事务所各项鉴证类报告在出具前均应履行三级复核程序。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控制,明确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的质量监控责任,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目标的实现,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组织结构、质量与风险管理控制结构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目标是: (一)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的规定; (二)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项目负责人是指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报 告上签字的项目负责人或经授权签字的注册会计师。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为实现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目标而制定的质量控制政策,以及为执行这些政策和监控政策的遵守情况而设计的质量控制程序,具体包括以下七方面的内容: (一)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二)职业道德规范; (三)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 (四)人力资源; (五)业务执行; (六)业务工作底稿; (七)监控。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质量控制政策与控制程序形成书面文件,并传达到全体人员。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应当了解、掌握和执行这些政策和程序,及时向会计师事务所反馈其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实行主任会计师负责制,主任会计师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承担最终责任。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应致力于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的培育。内部文化的形成有赖于会计师事务所各级管理层特别是领导层的努力,各级管理层应当牢固树立质量至上的意识,避免重商业利益轻业务质量。 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领导层及其作出的示范对于内部文化的形成有着重大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各级管理层应当通过清晰、一致及经常的行动示范和信息传达,向全体员工强调质量控制政策的程序的重要性以及质量控制目标的要求,促进优秀质量文化的形成。 第八条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根据规模大小设立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委派负责人)。.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负责人)的职责是负责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政策和控制程序的制定、重大风险问题的决策等事项。 第九条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如设置)应由3至5名委员组成,主任委员由

注协公布的这组数据,直接影响2019年CPA的通过率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已经结束,目前部分地区公布了报名人数,据数据可以看出今年的报名人数增长率在20-30%左右。 根据2018年注会报名人数139万来推算,2019年注会报名人数预计在160-180万之间。报名人数的暴涨,对考生来说,竞争力将变大了不少。 部分地区公布2019年CPA报名人数 今年的报考人数继续大幅度的增长,各地创新高,十分火爆。2019年各地区注册会计师报名人数详情如下: 【云南】文山州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人数为650人,较去年529人增加121人,增长22.87%;以单科报名情况看:《审计》175人,《财务成本管理》194人,《经济法》396人,《会计》517人,《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177人,《税法》347人,共计报名1806科次,《会计》报考人数远高于其它科目。 【四川】内江市报名人数共964人,较去年增长208人,增幅为27.5%;报考科次共2805科次,较去年增加714科次,增幅为34.1%,创历史新高。 【河南】郑州考区专业阶段报名41279人,累计报考110428科次;综合阶段报名1293人科次。与2018年度相比,专业阶段报名人数增加7979人,增长率为19.33%,报名科次增加25073科,增长率为22.71%;2019年综合阶段报名人数增加370人科次。 【安徽】宣城市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人数为1353人,较2018年度增长21.8%。 安庆市共有1804人报名,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会计、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税法六科报考达4770人次,分别比2018年增长15.1%和16.7%,再创我市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人数新高。 【江苏】江苏省共有124600余人报名参加2019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比2018

会计事务所管理制度(总)

会计事务所管理制度 一、公司性质与管理制度 1.本所为有限责任制企业法人,以获取利润为企业宗旨,以守法经营为企业行为准则;以“诚信、公正、优质、务实”为企业经营理念;以“用法适度、逻辑清楚、独立务实、客户满意”为服务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行业原则。 2.本所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组建和运作。本所共有五名股东。公司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利机构,主要负责本所内部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表决,如投资、设立分支机构、合并或解散、经营方式、股权转让、权益分配等。本所不设监事会,由各股东行使监督职能。 3.本所设董事会,由股东并吸收高层管理人员或扩大相关人员参加,董事会行使本所经营管理决策权。 4.股东会选举本所董事长,董事长担任所长及法人代表。 5.股东参与经营管理活动的,应按照岗位职责行使个人的权利和义务。 6.本所实行股东会、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或常务副所长负责制。总经理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制订工作规划,协调各部运作,协助推动业务发展和提升人员素质。 7.本所管理架构如下: 8.本所下设五个业务部,部门负责人为副所长或副总经理;下设若干项目部,项目部设部门经理;项目部内根据能力与分工,可设业务主管、主办及无职衔岗位(如文员

等)。副总经理负责本部门的业务组织与管理,执行部门独立核算,依相关法律和所内规章制度开展业务,支持和维护本所整体管理和利益,独立承担部门管理责任和相应专业责任。 9.本所办公室负责内部行政、人事、财务、业务培训、宣传、外协事务及各种报告的终审。 二、行政管理 1.财产保护与安全 (1)所有本所财产或托管财产(房屋、车辆、电脑设备、空调、饮水机、桌椅等)均应受到全体员工的保护,任何人员不得损坏。 (2)员工在外出或下班时,应检查所属区域内的电脑有无关闭;灯光、空调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每个员工都有义务爱护本所财物,节约各项费用。 (3)本所人员不得在所内办公区域吸烟。如遇客户需要而必须作陪的,应在指定接待室内进行。 (4)本所人员不得带所外人员在下班后进入所内,不得在所内进行非工作范围的活动(如上网、打游戏、休闲、娱乐等)。 (5)本所设专人进行安全值班,并负责下班后执行检查“二、1”条规定。 2.行为准则 (1)本所员工应以诚信为本。忠于职业操守与职责,不做任何违法违规或违反普遍认同的道德标准的事情或有损本所利益的事情。 (2)本所员工应对人友善,相互支持与协作,不做有损本所、部门或其他员工的事情,也不做有损社会的事情。 (3)本所员工应努力通过学习与实践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与水平,以质量和服务赢得客户的信赖与支持。 (4)本所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迎合不良客户提出的不合法要求。 三、人事管理 (1)、所有合同用工,增用人员均应在本所办公室备案个人资料,否则其以个人以本所名义所从事的业务行为将被认为非法。 (2)、所有合同员工,增用人员均应参加本所组织的业务学习并取得业务资格,否则其个人所完成的业务将不被本所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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