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邀请招标综合评标办法

公开、邀请招标综合评标办法
公开、邀请招标综合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总分100分: 一、评标因素和权重: 商务30%,技术40%,价格30%。 二、商务评分办法:(30分) 1、投标人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得5分。 2、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得5分。 3、投标人通过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且尚处于有效期内的得4分;投标人通过GB/T24001-201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且尚处于有效期内的得4分;投标人通过GB/T19001-2008idt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尚处于有效期内的得4分。 4、业绩:自2015年1月1日至今,类似保洁、绿化服务劳务外包业绩且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得5分,没有或者未达到的0分; 5、具有千人以上在册员工(以近2月社保核定单人数为准)证明的,得3分,没有或者未达到的0分。 三、技术评分办法(40分)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6分); 2、劳务人员关系管理方案(6分); 3、档案户籍及社保管理方案(6 分); 4、员工培训计划与方案(6分); 5、员工派遣时效性方案(6分); 6、符合采购人的其他服务方案(特色服务、增值服务等)(5分)。 7、体系制度应包含管理组织架构,人员分工,管理制度等(5分)。 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是否符合招标人实际要求,优秀为各项的满分值,良好减去1分,一般减去2分,差得2分。

四、价格(30分) 将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指标价,以与平均价格偏离度计算价格得分。计算方法:按自由原则打分,但扣分应遵循高于指标价所扣分数大于低于指标价的分数。

2019年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公路施工招标评工作,依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 理办法》 ,制定本办法。b5E2RGbCAP 第二条 评标工作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提出中标、 废标标或重新招标等评标意见,编写评标报告。p1EanqFDPw 第三条 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公路基本建设项目,其评标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评标工作必须遵循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原则。 评标期间,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与评标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 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DXDiTa9E3d 投标人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干扰评标工作。
第一条
第二章 评标管理与程序 第五条 按照建设项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由交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成立评标委员会,负 责评标领导工作。 第六条 在评标委员会领导下,建设单位应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标专家组,依据本办法开展评标工作。 第七条 建设单位按照本办法和招标文件规定,结合项目特点,制定评标细则,在开标前报评标委员 会审定。 在评标细则中,对影响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的主要因素,须制定具体的评定标准和评分办法。 第八条 评标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以下程序进行: (一)符合性审查与算术性修正; (二)商务和技术评审; (三)澄清; (四)确定标底和评标价; (五)综合评分,提出评标意见; (六)编写评标报告。 第三章 符合性审查与算术性修正 第九条 开标时应对投标文件进行一般性符合性检查,并对开标情况进行公证。 第十条 评标阶段应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判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十一条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 (一)投标文件按照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二)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 (三)投标文件上标明投标人与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未发生实质性改变,联合体成员未发生变 化; (四)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函或保证金; (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授权代理人授权书; (六)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 (七)有分包计划的提交了分包协议; 1/5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文件得分高的优先;设计文件得分也相等的,以项目管理方案得分高的优先;项目管理方案得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评标准备 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成 员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初步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3.2.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为准计算,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3)当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示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示范)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3. 评标程序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至第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项、第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

邀请招标流程

邀请招标流程 邀请招标办事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和国家建设部等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制定威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事程序如下: 邀请招标办事程序 1、根据《威海市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建设单位在适当的时候向招投标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程项目邀请招标。同时由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查建设单位的招标资格,不具备招标能力的应委托经批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即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具备能力的建设单位可组成招标机构,并将招标机构人员情况报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准。(经批准的建设单位或中介机构以下简称“招标单位”)。 2、招标单位的邀请招标申请被批准后,招标单位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和要求编写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范围、要求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质量等级、评标定标办法、其它合同条件等),报送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查。招标文件经审查同意后,统一在威海市建设信息网和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厅内电子屏幕等媒体上发布招标信息。 3、招标单位向招投标管理部门提出建设工程招标申请,同时提交拟邀请投标单位投标申请(或被邀请投标单位直接从网络报送),经批准后,须在招投标管理部门的监督下,3日内于交易中心向投标单位发送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图纸、有关技术资料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关证件出席招标发布会,并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4、招标单位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勘察,以了解工程场地和周围环境情况,获取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的信息。 5、招标单位通过招标预备会或计算机网络对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及勘察现场有疑问问题的投标单位进行解答,会议结束后,由招标单位整理会议记录和解答内容,报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准同意后,尽快以书面形式或通过计算机网络将问题及 解答同时发送到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口头答复无效。 6、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现场情况和工程技术规范要求,计算投标报价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按规定时间递交至交易中心。投标报价在按要求密封并加盖招标管理机构骑缝印章递交后,开标前不得改动。 7、在招标管理机构现场监督下,招标单位从招标管理机构确定的标底编制单位数据库中,随机抽取标底编制单位编制工程招标的标底价格,并按规定送招投标管理部门审定。 8、招标单位应在开标前1天向招标办报批建设单位推选参加评标的专家人员,并按招投标管理部门规定和在其现场监督下,公开从威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规定数额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按规定准时开标。 9、在招投标管理部门的全过程监督下,招标单位在交易中心内组织完成工程招投标的开标、评标、定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在招投标管理部门现场监督下签订承发包合同,招标单位应于5日内持评标报告到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准中标结果,经核准同意后,向中标单位发放经招投标管理部门签证的“中标通知书”。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一、评标原则 1、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 2、坚持按照招标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公平评标。 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委员会专家由招标人和监督部门人员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二、详细评标标准 1、无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的; 2、投标函附录未加盖企业印章的;投标文件无副本者;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质量达不到要求等级的;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7、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 8、投标文件中未附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的。 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以全部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各有效投标人的名次,出现最终得分并列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计分过程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总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四舍五入。 四、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按下列标准打分: 1、报价评定分值(40分) 所有不超出“招标控制价”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评标基准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5家时,评标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5家时,评标基准值为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 评标方法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总监素质、资源配置、监理大纲、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分,并推荐一至三个有排列顺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本工程招标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为不少于7人的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评委的评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余下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并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高低排列名次,据以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2.1.2 资格评审标准: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根据各招标工程需求具体制定】 2.2.2.1 分值构成(10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的政府指导价下浮28%。 2.2.3 评分标准 表一:投标报价(40分)详细评分办法

表二:总监理工程师素质(12分)详细评分办法 表三:资源配置(18分)详细评分办法

表四:监理大纲(30分)详细评分办法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3名。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招标开标监督实施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督审委 招标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集团公司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推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公司大于500万、集团公司大于50万的基建工程、技改工程、设备物资采购、废旧物资处理等招标及集团公司小于50万的商务谈判等。 第三条集团公司督审委按照监督原则,行使对招标活动的监督职能,负责招标监督工作的组织、检查,并参加招标监督工作。 第四条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坚持“管办分离、职责明确、依法监管”的原则,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对违反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的部门(单位)和人员,须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二章监督职责 第五条招标监督职责是: ⑴建立和完善招标活动监督约束机制。 ⑵对招标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包括招标方案的制定、对投标人资格方案的审定、邀请招标时被邀请投标人的确定及各类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的入围推荐和不良业绩考核、招标领导小组和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标准与方法的制定、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主要环节的监督。 ⑶监督有关部门在招标活动中履行工作职责。 ⑷协调解决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受理现场投诉,对招标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 ⑸监督检查招标活动中的执法、执纪情况。

⑹组织查处招标活动中的违纪行为。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六条开标前监督 ⑴招标范围及规模标准是否符合集团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制度规定;有无将法定公开招标的项目改为邀请招标,有无化整为零或违背公司招标管理要求及规避招标的行为。 ⑵评标委员小组的产生时间、人数、结构比例是否符合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技术专家是否在专家库中按规定抽选,直接确定专家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评标委员小组是否为5人以上单数,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评委是否执行了回避原则。 ⑶邀请招标,被邀请投标商的名单是否经招标小组研究提出,是否有规范的会议记录;所邀请的潜在投标商是否符合招标办法规定的家数;邀请招标情况下是否执行“推荐、评标、定标人员三分离”原则。 ⑷招标文件的编制是否按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⑸招标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以及限制投标人之间公平竞争的行为。 第七条开标监督 ⑴在开标现场当众宣布招投标工作纪律,并向投标人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⑵对招标工作人员与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以及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开标记录等开标程序进行监督。 ⑶对投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送达投标文件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评标监督 ⑴监督人员应在评标之前,向评委会成员当众宣布评标工作纪律。 ⑵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做好内外通讯工具的管制。 ⑶评标开始前是否由评标委员小组主要负责人组织对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细则的主要内容向评委做详细介绍,评委分工是否合理,职责是否明确;评委是否独立进行评审,是否存在不遵守评标程序的情况,是否存在对评标原则、标准和方法及中标条件作实质性改变等违规评审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

最新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资料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表A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商务及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数量多的投标人优先; (4)投标文件提供的累计合同金额额大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 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f. 商务和技术文件(第一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 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 除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转账),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 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 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 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 版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详细评审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

邀请招标流程精编版

邀请招标流程 一、发出投标邀请 招标人应在县招投标中心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并将邀请投标单位名单送分中心和监管部门备案。二、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人应根据投标邀请书约定的时间、地点发售招标文件,被邀请投标人按投标邀请书约定的时间在县招投标中心凭有效交易席位证获取招标文件。分中心提供见证服务。招标人应同时将招标文件送交分中心备查1份。 三、组织答疑会议 招标人根据需要可以分批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接受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要求澄清的函件,对问题进行澄清,并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但在上述活动中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开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四、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到县招投标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约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失去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己的名义提交,其它单位代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招投标活动结束后,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退回到该投标人名下。 五、编制招标标底需设标底的工程,标底由招标人自行编制

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编制。 六、落实开评标场地招标人应在开标前5个工作日与分中心或中心业务科衔接落实开标、评标时间和场地,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抽取评标专家招标人从省、市、县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依法组成评标委员会。抽取评标专家时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抽取人身份证明。评标专家的抽取数量由招投标监管人员审核招标人的评标办法后确定。抽取外地专家应在开标大会前24小时内进行,抽取本地专家一般应在开标大会前1个小时内进行。抽取评标专家时,招标人代表和监管人员必须同时在场,县招投标中心专职人员提供抽取服务。参加评标专家抽取的人员对专家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八、接受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到县招投标中心递送投标文件。招标人应派工作人员在县招投标中心予以签收,并出具表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 九、开标会议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开标应严格按程序进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管人员进行监督。 十、评标评标在县招投标中心评标室进行,评委持证入场。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评标,并产生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邀请招标程序

邀请招标程序 山西博威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邀请招标程序 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1.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规定具备条件的,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备案。 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范围:各类房屋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大修等)、土木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房屋基础打桩)、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 3.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发包方式、计划开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 4.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 4.1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 4.2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4.3建设工程365JT规划许可证; 4.4资金证明。

5.工程报建程序: 建设单位填写统一格式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附件一),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其批准同意后,连同应交验的文件资料一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后,具备了《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招标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可开始办理建设单位资质审查。 二、审查建设单位资质 1.建设单位办理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1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1.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1.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1.4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1.5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1.2至1.5项条件的建设单位,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招标,建设单位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代理招标的协议,并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建设单位或中介机构以下称“招标单位”。

综合评标评分办法

综合评标评分方法 评标小组将根据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主要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技术标总分40分。包括以下几方面:标书响应性、产品质量、企业资质认证、供货保障、投标企业综合实力与市场信誉、采购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方案等。评标时,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答疑,投标人代表不接受答疑或退场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人的技术标评审得分低于24分者,将被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进入商务标的评审。评委按以下项目及分值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各投标人技术标为评委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 一、技术标评审 具体评分细则(技术标总分40分) (一)响应性评审得分(5分) 1、所提供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分) 2、标书的编制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2分) (二)产品质量评审得分(18分) 1、样品质量(8分):样品外观有质量瑕疵的,有一个样品扣1分,中标人样品不退,封样保存,是供货验收的依据。 2、产品质量控制(10分):提供产品质量控制体系、检测设备与能力、出厂产品质量报验相关材料,缺少一项扣2分。 (三)企业资格评审得分(8分)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是否齐全,缺一样扣2分 (四)供货能力与售后服务(9分) 1、供货能力(4分):生产能力完全满足本次采购量需求,有匹配的生产流水线、工艺及技术能力得2分;运输调度与供货组织安排合理得1分;原材料进货有保障的得1分。 2、售后服务(2分):提供有针对性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和质量保障措施。 3、技术培训(3分):提供详实的、有针对性的现场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方案的。上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l位数。 报价: 价格方面与我司现有采购价差距 1与我司采购价的差距 : 以最低者为标准,加60分, 第二低者50分, 第三低者40分,以此类推, 价格比我共司现有采购价高者以0分计 以上综合评分100分,得出最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者!

招投标评标办法

1、最低报价中标法是国际招投标通常采用的评标办法,其招投标程序一般有:业主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投标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业主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商发出投标邀请-投标商投标-开标-报价最低者中标。在国内凡利用世行贷款的国际招标项目一般都采用这种招标定标办法,利用世行贷款的国内招标项目也多采用这种办法。最低报价中标法的优点是:①能最大程度的降低工程造价,节约建设投资;②符合市场竞争规律、优胜劣汰、更有利于促使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注重技术进步和淘汰落后技术;③可最大程度的减少招标过程中的腐败行为,将人为的干扰降低至最低,使招标过程更加公开、公正、公平。在国内的若干年运用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些国有施工企业为拿到工程不计成本盲目压价,中标后由于工期等要求企业又不得不调整追加造价;有些企业以主厂投标,低价中标后用联营厂产品订合同,所以这些使最低价招标,结果违背了招标的初衷,后来逐渐被其他几种办法所取代。最低报价中标的报价技巧主要有两方面:①施工企业从技术革新、内部挖潜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降低成本等方面入手而最大限度地降低报价争取中标;②投标时采用不平衡报价,创造索赔机会并争取最大限度的索赔金额,切忌盲目压价自酿苦果。 2、百分制评标法及其报价技巧 百分制评标法是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复杂程度、侧重点不同等因素,分别对投标商的工程报价、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文明施工目标、安全生产目标、施工组织设计、优惠条件、企业资质、企业业绩、企业财务状况、人员设备组织等指标赋分,总分为100分。评标时根据评分标准对各种投标商进行评价,得分最高者中标。在以上诸多的评分中"工程报价"一般占40~60分,是中标与否的关键,对工程报价的评价又分为:A标法、B标法、A+B值评标法等。 2.1、 A标法 A标法是由业主或招标代理人根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综合考虑投资、工期、质量三者间的关系,自主确定招标项目的标底价格并以此作为评标标底。在标底+n%和标底―m%间为有效报价,并对有效区间+n%~-m%的不同区段分别赋分,获得最高分者中标。这种方法简单易行,基本可满足业主的预期要求;缺点是由于人为原因保密性不高,或由于编标人员对市场供求状况及平均生产水平估计不足,所编标底未能掌握在批准的概算范围内,往往造成标底过高或过低。这种评标办法的报价技巧就是要求投标商报价人员具备广博的技术、经营、预算知识和丰富的预算经验,掌握有大量的技术经济资料和相关的预算编制方法,并能揣摩业主标底编制人员的心理,站在业主的角度去编制预算和报价,尽可能地让投标预算和业主标底相吻合,从而使报价决策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使最终报价在最佳赋分范围,争取中标。 2.2、 B标法 B标法是招标人根据批准的概算情况,舍去个别投标商根据自身竞争需要确定的不合适的投标价,取合格投标者的报价的平均值为评标标底,规定在标底+n%~-m%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评审时对有效区间+n%~-m%的不同区段分别赋分,获得最高分者中标。这种办法确定的标底和中标单位的报价反应了市场供求关系,但较少体现业主的愿望,容易让投标人钻空子,导致标底失真,不利于竞争,通常适用于施工工艺较简单的工程。针对这种评标办法的报价技巧主要是: (1)掌握当期市场行情和平均生产力水平,让自己的报价尽可能接近当期平均生产力水平。 (2)由于施工工艺相对简单或专业性较强,竞争对手往往局限在一定范围或彼

邀请招标流程

邀请招标流程 1、制定招标计划 根据公司制度要求的时间节点制定招标计划。 2、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内容: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主要条款 (4)投标文件格式 (5)技术条款 (6)设计图纸 (7)评标标准及方法 招标人对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经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20天。 3、发布投标邀请书 招标单位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也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漏以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的,标的必须保密。 招标人应该按照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之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天。 收到投标邀请书的施工单位应于3天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说明是否愿意参加投标。

4、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后,应仔细阅读“投标须知”,投标须知是投标单位投标时应注意和遵守的事项。 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 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仔细整理、核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志。并提供足够份数的投标文件副本。 5、资格审查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 审查投标人的内容: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开标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规定,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综合评审法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综合评审法 1、截标后按标段顺序开展资格后审。由交易中心向招标人移交投标人报送的资格后审文件, 招标人组成资格审查小组(3人以上)依据本招标文件资格后审合格条件的规定对资格后审文件进行审查,对不合格情况,资格审查小组与相关投标人当面核实原因。 2、资格审查结束后,招标人在开标前按标段顺序当众宣布资格审查小组出具的资格评审结 果,资格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退场。 3、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第24.1款及第24.2款规定,对各标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应当受 理进行审查;招标人再当众开启通过资格审查的各标段投标人的技术标投标文件。同时依法组建综合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为5或7人单数),然后将应当受理的各标段技术标投标文件送综合评标委员会评审。 4、综合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4.3款规定,对应当受理的各标段投标文件中资格审 查合格的投标人技术标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5、综合评标委员会评审各标段投标人的技术标,根据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5.2 条《评比因素表》的内容和标准,对通过不可偏离项检查的投标进行技术评议。评议内容:(1)标识 的条款为不可偏离条款,对这些关键条款的任何负偏离或不满足将导致标书不合格。 (2)其他条款为非关键条款,非关键条款偏离或不满足应明确列出,否则认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理解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同时应列明偏离原因和偏离程度,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判定是否满足整机性能要求或安装、调试、验收要求,若不满足,将导致标书不合格;若满足,超过五项也将导致标书不合格(项的定义:技术需求明细中,带有序号的小项认为是一项)。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所偏离的非关键性条款的数量及重要性进行酌情扣分。 (3)对于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判定满足整机性能要求或安装、调试、验收要求的偏离的非关键性条款,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必须向业主及评标委员会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评标委员对有效的技术标投标文件分别进行评审打分。技术标评审结束,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由全体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名的技术标评审报告及技术标打分表。 6、技术标评审完毕后,综合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密封的各标段技术标评分结果,招标 人封存评分结果,然后,招标人按标段顺序当众开启投标人的商务标投标文件。 7、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4.3款规定,对各标段商务标资信标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 审。

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示范文本

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示范文本(资格预审) 一、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据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 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 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 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招标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评标办法类型 本办法属于综合评估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__工程(以下简称“本招标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活动。 第四条评标时间 为保证评标工作的实施和质量,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足够的评标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多于七家时,评标时间不应少于两天。 第五条与招标文件的关系

本办法是本招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评标原则 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依法按下述原则进行评标: 1 .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2 .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3 .反对不正当的竞争; 4 .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第七条监督 招标人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构)对本招标工程招标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评标程序 第八条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 第一步:组建评标委员会,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主任进行分工。 第二步:评标准备工作。 第三步: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分析和整理工作。

第四步:初步评审。 第五步:技术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 第六步:商务部分评审。商务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 第七步:汇总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分结果,计算综合加权得分并按综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名次,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第八步:整理评审成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招标人递交评标报告。 第九步:评标委员会解散,评标结束。 第九条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公开、邀请招标综合评标办法

公开、邀请招标综合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 评标方法:综合打分法。 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2. 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合格,投标保证金是否足额、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方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影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3.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 | 详细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分别从“商务”、“技术”、“价格”和“售后服务”四个方面进行评审并按照百分制进行综合打分。 商务评审(15分): 主要评审(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内容: 1)企业实力(注册资本、近二年营业额、企业技术人员); 2)同类工程的施工业绩; 3)企业财务、资信状况; 4)付款条件的偏差情况; 5)完工期的偏差情况; & 6)其他商务条款的偏差。 技术评审(35分): 主要评审(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内容: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响应程度; 2)投标货物性能、技术的先进性、合理性、系统性和可靠性; 3)投标货物的品牌知名度; 4)货物各项技术指标的满足程度;

评标办法及评标细则打分法

评标办法及评标细则打 分法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评标办法 项目名称:yyy有限公司zz采购 招标编号:0035 业主名称:yyy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x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日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一、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评标办法对已接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向招标人提供评标排序结果,撰写评标报告,由招标人最终确定中标人。 三、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分为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综合评分并提出评审意见。 1.资格审查 1.1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质文件系统地进行评审,确定合格投标人。 1.2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2.初步评审 2.1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 2.2其次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相符,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报价要求以及合同的主要条款。 2.3 对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应遵循以下原则: ,以分项报价的总和为准;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值为准。 ,评标委员会可以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3.详细评审 3.1评标委员会只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详细评审。 3.3评标委员会质询,投标单位答疑,澄清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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