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西站轻轨建设规划方案

大庆西站轻轨建设规划方案
大庆西站轻轨建设规划方案

大庆西站轻轨建设规划方案

篇一:大庆市城市总体规划

大庆市城市总体规划

/ 添加日期:XX-09-21 09:43

内容提要:市域城镇体系由1个一级城镇(主城区)、

7个二级城镇(卧里屯、红岗、大同、泰康、林甸、肇州、肇源)、16个三级城镇和30个四级城镇组成。

大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8-XX年)》是对1995年省政府批准实施的《大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1-XX年)》的修编。本次规划将我市城市性质调整为:我国重要的石油工业基地,是以石油和石油化工及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综合发展的高科技现代化城市,是黑龙江省西部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市域城镇体系由1个一级城镇(主城区)、7个二级城镇(卧里屯、红岗、大同、泰康、林甸、肇州、肇源)、16个三级城镇和30个四级城镇组成。规划确定由东城区、西城区及萨尔图中区构成主城区。明确了主城区各组成部分的主要职能和用地规模。确定了大庆市城市现代化指标体系,制定了城市发展项目库。主城区采用组团式布局,构成功能分区明确、组团结构合理、草原泡沼环拥、绿色空间相隔、快速通道相连的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篇二:大庆市近期建设规划说明书A3

大庆市近期建设规划说明书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背景

近期建设规划是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步骤,是城市近期建设项目安排的基本依据。XX年编制的《大庆市近期建设规划》(XX-XX年),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有效的指导了城市管理与建设,同时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了一些问题。为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城市发展的需要,贯彻落实建设部和省建设厅《关于抓紧组织开展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保证《大庆市城市总体规划》(XX-2020)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发展建设的引导和控制作用;结合大庆实际情况编制新一轮大庆市近期建设规划。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XX年)

3、《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XX]13号)

4、九部委《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建规[XX]204号)

5、建设部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规[XX]218号)

6、建设部《关于抓紧组织开展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建[XX]142号)

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8、《大庆市城市总体规划》(XX-2020年) 9、《大庆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XX年版) 10、《大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11、设计任务书及其它相关规划、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三、规划原则

1、严格依据总体规划,总体与近期相统一的原则

根据总体规划内容确定近期内实施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关系;

2、新区开发与旧区改造相结合的原则

新区开发与旧城改造统筹兼顾、同步进行。加大五湖、红旗地区开发力度,加大让胡路火车站地区、主城区棚户区改造力度。

3、城市建设与油田产能相互协调的原则

处理好城市建设与油田产能相互矛盾的关系,保障城市

建设避免压覆石油资源和生产设施,同时为城市建设留出必要的发展用地。

4、建立项目库,有步骤、有重点、分期实施的原则

制定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设施的选址、规模和实施时序等内容的近期建设项目库,根据项目重要性,突出重点分期实施,满足建设发展需求。四、规划期限

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在《大庆市城市总体规划》(XX-2020)指导下确定研究本次大庆市近期规划期限为XX-XX年,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五”规划相一致。

五、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为大庆市区范围,总面积5107km2;以主城区(东城区、西城区、萨尔图中区)677km2范围为重点。

第二章

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与城市建设现状概况

大庆市于XX年末开展了上一轮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XX年8月,《大庆市近期建设规划(XX-XX)》通过审批实施,并在引导和控制城市近期发展和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

的成效。由于组织保障得力,前期研究深入、规划内容合理,规划在引导和调控近期建设和发展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要成效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优化了组群组团式的城市空间布局,稳步推进东、西城建设,控制了萨尔图中区建设,有效的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阶段性建设重点;

二)、确定和推动了五湖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体园区、宏伟化工园区等重点地区的开发建设,为近期城市发展和城市建设提供了规划指引。

三)、旧区改造“退二进三”逐步推进,零散工业、仓储用地通过土地置换等措施实施了搬迁改造。确定的萨尔图中区油田保护区的平房拆迁和20个生态园建设得到了实施,一定程度的改善了旧区环境。

四)、规划制定的土地供应计划和重大建设项目,有效指导了城市建设,促进了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引导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与此同时,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规划确定的城市规模与实际有所偏差,主城区规模被突破。主城区规

划至XX年人口规模87万人;建设用地138.79 km2。实际到XX年,人口规模92万人;建设用地149.10 km2。

(二)、规划确定的部分城市重点建设地区发展推进缓慢。规划的功能增长区中红旗地区建设缓慢,规划功能改善区让胡路火车站地区改造建设也没能按规划时

序实施。

(三)、规划确定部分重大项目的实施情况不理想。规划的大庆民用飞机场、西城客运总站、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等重大建设项目没能按期实施,控制不够理想。(四)、规划对城市的河湖水系、城市绿化保护建设措施没有得到实施。规划提出建设100m环城防护林、铁路两侧50m绿化廊道等绿地建设没有全面实施;提出的河湖水系50-100m绿化防护距离和制定蓝线、绿线控制管理内容没有落实。

二、城市建设现状分析(一)人口规模

XX年末,市区际居住总人口为146.77万人,其中常住人口为122.33万人,暂住人口为24.44万人。

主城区实际居住总人口为92万人,其中常住人口为73.56万人,暂住人口为18.44万人。

(二)城市空间形态

市区以一级城镇主城区为核心,二、三、四级城镇为支柱的城市空间形态初步形成;主城区的发展与布局得到了进一步优化,东西城建设井然有序,控制了萨尔图发展;城市组团式布局结构基本形成。

(三)城市建设用地布局

XX年末,市区建设用地为267.85 km2,人均建设用地182.50m2/人;主城区建设用地为149.10 km2,人均建设用地162.06 m2/人;大庆经过多年开发建设,特别是近十几年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工业用地布局形成了高新区“一区三园”,皮革城、注塑城、橡胶园、玻璃园、大豆园、精细化工园等一批特色专业园区逐步建设完成;大型公共设施主要分布在主城区,东城形成了以市政府为核心的城市功能体系,建设了市民服务中心、大学城、哈医大五院和新百大、新玛特等商业中心;西城形成了以大企业为为核心的城市功能体系,建设了油田办公区、油田科研中心、龙南医院和大庆商夏、让胡路商场等商业中心;居住用地主要

分布有东风新村、万宝、龙风、开发区、让胡路、乘风庄等地区。

XX年主城区现状建设用地一览表

(四)现状建设用地存在的问题

1、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偏大。

市区人均建设用地182.50m2/人,主城区人均建设用地162.06 m2/人,由于油田生产、自然生态等因素影响,人均建设用地偏大,高于国家标准,城市建设用地利用率低,城市建设不够紧凑。

2、城市建设用地结构不合理。

工业用地比例偏大,工业用地占25.23%,人均居住、工业用地指标高,人均居住用地39.04 m2/人,人均工业用地40.88 m2/人,高于一般城市用地指标;城市公共绿地、市政工程设施用地指标偏低。

3、部份工业用地布局不合理,影响城市环境。

主城区后四厂地区和零散小工厂与商业、居住等用地混杂,既影响城市环境,又违背了土地级差地租效应,并制约了自身发展。

4、居住环境和配套设施建设有待提高。

主城区内分布着富强村、龙凤南砖厂平房区等危房棚户区需要拆迁改造,万宝小区、让胡路小区、乘风小区等居住小区需要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居民居住环境。5、城市缺乏

明显而有特色的公共中心区。

公共设施建设中象征城市文化水准和档次的大型标志性文化娱乐、体育设施缺乏,未达到高科技现代化城市水平,降低了城市吸引力。

6、城市道路网结构清晰,但需进一步完善改造现有道路网。

随着城市建设交通压力日益增大,现有远望转盘、奔腾转盘、南三路、经九街等道路已不能满足交通需要;现状道路与让通铁路平交道口多,阻塞交通。

(二)用地规模

第三章城市建设目标与规模

一、近期建设目标

实现土地资源利用效益、基础设施建设、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的明显提高,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集约利用优化用地结构布局,根据大庆市总体规划确定至XX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市区为291.83 km2;主城区为172.84 km2,人均建设用地为144.04m2。其中东城建设用地82.58 km2,人均142.38m2;西城建设用地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城市和谐发展。

1、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优化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土地供应计划控制、引导作用,XX年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44m2/人以内。

2、加强城市综合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城市道路密度达到1.58km/km2,污水处理率达到90%。自来水的供水能力达60万m3/d,供电能力达到171kw,天然气供应量达到4.52亿m3/年。

3、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有效控制油田生产对生态环境破坏绿化覆盖率达37%以上;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治理城市污染,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

二、城市建设发展规模(一)人口规模

合理控制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根据大庆市总体规划确定至XX年市区实际居住总人口控制为170万人,其中常住人口控制为140万人,暂住人口控制为30万人。

主城区实际居住总人口为120万人,其中常住人口控制为100万人,暂住人口控制为20万人;东城实际居住总人口为58万人,西城实际居住总人口为55万人,萨尔图中区实际居住总人口为7万人。

80.18 km2,人均145.78m2;萨尔图中区建设用地10.08 km2,人均144.01m2。

第四章市区城市建设发展规划

一、市区城市空间分区引导

充分考虑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近期市区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三类空间开发适宜性及管制区域,便于更好地指导城市土地开发。

1、禁止建设区:油田分布区域和生态保护区(龙凤湿地自然保护区、红旗林场等)、水源保护区(红旗水库、大庆水库等)、基本农田保护区等核心保护区域,区域内除油田开采外,严格禁止其他建设活动。规划控制区域1709.97 km2。

2、限制建设区:农牧业为主的包括村、镇、一般农田、水系、草原等用地和部分小规模城镇居民聚集地。此区域需控制城镇盲目扩张,限制开发强度。规划控制区域2909.35 km2。

3、适宜建设区:主城区的东、西城和其他重点发展的城镇区域,是城市规划建设重点实施区域,应根据空间拓展战略,有计划、按时序积推进其发展建设。规划控制区域487.68 km2。

二、市区重点建设区域布局引导

根据区位优势和现状条件,结合空间分区,进一步优化市区建设发展布局,规划确定“两城、四区”重点建设区域的总体发展格局。

两城:拓展、提升主城区内东、西城,通过扩张规模、提升功能、聚集人口,打造综合服务核心区,把东、西城都建成具有中等城市规模的现代城区,构筑起现代都市主体框架。

四区:优化整合市区工业和服务业建设,形成东、西、南、北四个产业聚集区。即

1、东部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以高新区为核心,发展精细化工、农产品深加工、新材料、生物工程、电子信息等产业。

2、西部装备制造业聚集区:以西城工业园为依托,以石油装备制造为重点,积极发展新型建材、日用化工等产业。

3、南部轻工业聚集区:优化整合林源工业园、轻纺工业园、铁人生态园、橡胶园、玻璃园等专业工业园区。

4、北部现代服务业聚集区:以萨尔图机场、北方温泉城、春雷软件园为牵动,

重点发展温泉旅游、空港经济等高层次服务业。

三、市区城镇建设布局引导

大庆市区城镇建设发展以一级城镇主城区为建设重点,加快东、西两个城区的发展,实现城市开发建设重点的战略转移。坚持生活区、功能区、生产区相对分离,东城突出建设五湖地区、青龙山地区;将城市建设重点向世纪大道北侧、现301国道东侧转移,引导加工区东移、居民区北扩,优化城市功能结构,构筑特大型城市

的新空间格局;西城区着重建设让胡路、乘风庄之间的红旗地区,将办公区集中、生活区联片,控制过于分散的城市建设。东、西两个城之间的萨尔图中区,逐步退地还绿、退地还油,实现绿带相隔、快速通道相连。进一步完善全市组团式布局,陆续收敛城市周边,突出各区风格,做到相对集中、特色发展。

进一步建设和完善红岗、大同、卧里屯二级城镇,建设发展喇嘛甸、林源、新华、老山头等三级城镇,将双榆树乡政府迁入新华,八井子乡并入大同镇,充分发挥二、三级城镇的职能作用,构建以主城区为核心、以二级城镇为支柱、以三级城镇为补充的城镇体系,形成职能分工明确、规模结构合理、空间地域分布协调、社会经济联系密切的城镇发展新格局。

篇三: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设计

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设计

第一章

1城市轨道交通对城市发展有以下三方面的作用:

第一:城市轨道交通显著提高了城市交通系统的供给水平,有助于缓解拥挤的地面道路交通;第二:城市轨道交通能够引导城市格局按规划意图发展,支持大型新区建设;

第三:通过城市轨道交通的巨大投入,从源头为城市经济链注入活力,并通过巨大的社会效益提高整个城市的综合价值。

2.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设计的主要内容:

(1)特定城市社会与经济环境下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功能定位;

(2)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远景规划与分阶段建设规划方案;

(3)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客流预测;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可实施规划;

(5)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线路和车站设计:

(6)城市轨道交通的枢纽设计和规划;

(7)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安全防护设计;

(8)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链接设计;

(9)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规划;

第二章

1.城市轨道交通主要有地铁、轻轨、磁悬浮列车、单轨列车、及直线电机等形式;

地铁是一种大容量的快速客运系统,具有快捷、舒适、安全、正点、环境污染少、与其他车辆无干扰等优点。造价高4-6亿元,平均运行速度为30-60km/h单向客运量为3-6万人次/h。 2轻轨适应性强,节能,污染少,票价低,安全舒适,比较准时,车辆噪声小。经济效益高;每公里造价0.5-1.5亿元,平均运行速速30-45km/h,高峰小时客流量2-3万人次/h 3磁悬浮列车每公里造价2-4亿元,高峰小时客流量2-3万人次/h,平均运行速速 350-500 km/h。

4.单轨列车对沿线居民日照影响较小、噪声低、几乎没有其他污染。对于小半径和大坡度线路均能很好地适应。每公里造价1.5-3亿元,高峰小时客流量1-2万人次/h,平均运行速度25-45 km/h。

5.地铁车辆有动车和拖车、带司机室和不带司机室等多种形式。带司机室的拖车(Tc)、无司机室带受电弓的动车(Mp),T代表拖车,P代表受电弓。一般两车为一个单元使用时按2、4、6辆进行编组。

6转向架置于车体与轨道之间,用来牵引和引导车辆沿轨道方向行驶,承受与传递来自车体及线路的各种荷载,并缓和其动力作用,是保证车辆运行平稳的关键部位。

7车辆段按其功能可分为检修车辆段(简称车辆段)和运用停车场(简称停车场)。一般一条线路可设一个车辆段,也可多线路共有(本文来自:https://www.360docs.net/doc/f54646698.html, 小草范文网:大庆西站轻轨建设规划方案)一个车辆段,当一条线路长度超过20km时可考虑设一个车辆段、一个停车场。

8车辆段的功能:(1)车辆停放、调车编组、日常检查、一般故障处理和清洗、消毒。

(2)车辆修理—月修、定修、架修与临修;

(3)车辆技术改造或厂修。

9(1)指列车沿固定的轨道安全运行时所需要的空间尺寸。

(2)般是按平直线路的条件而制定的。对曲线和道岔区的限界,一般应在直线地段限界的基础上根据车辆的有关

尺寸以及不同曲线半径、超高、不同的道岔类型,分别考虑适当的加宽和加高量。

(3)限界可以分为车辆限界、设备限界、建筑限界和接触轨或接触网限界。

线路最小平面曲线半径R为300m圆形隧道建筑限界的直径宜为5200mm。

(4)轨道结构是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由钢轨、扣件、轨枕、道床、道岔、及其他附属设备组成。国内外轨道交通有选用重型钢轨的趋势及质量为60kg/m 的钢轨。

(5)轨道交通地下工程的施工方法:明挖法和暗挖法,暗挖法包括盾构法和矿山法。

(6)高压供电源方式有三种:集中式供电、分散式供电和混合式供电。

我国国标电压标准为750V和1500V两种。

(7)闭塞是指轨道交通系统保证列车按空间间隔安全运行的一种技术方法。传统铁路的闭塞方式主要有三种:电气路签闭塞、半自动闭塞和自动闭塞。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大多采用自动闭塞。(单向自动闭塞)

(8)列车自动控制系统包括列车超速防护(ATP)、列车自动驾驶(ATO)和列车自动监控(ATS)三个子系统。

第三章

3.1(1)线路选线主要发生在路网规划、预可行性研究阶段,主要内容包括线路走向、线路路由、车站分布、辅助线分布、线路交叉、线路交叉形式以及线路敷设方式等的选择。

(2)影响线路的走向与路由确定的因素:①路的性质、作用及地位;②客流量散点和主客流方向;③城市道路网及建设状况;④线路的敷设方式和技术条件;⑤与城市发展的近远期结合;

(3)每条线路长度不宜大于35km,对超长线路长度应以最长交路运行1h为目标。

(4)当特大型客流集散点离开线路直线方向或经由主路时,线路路由有下列方式可供选择:①路由绕行特大型客流集散点;②采用支路连接;③延长车站出入口通道,并设自动步道;④调整线网部分线路走向;⑤调整特大型客流集散点。

(5)车站的站间距确定:在市内繁华区一般可控制在1km左右;在市区边缘或城市组团之间,一般可到1.5-2.0km。

特殊情况下也可增大到2km以上。短线路宜多设站,长线路宜少设站。

(6)车站站位的设置种类:①跨路口站位。这种站位便于各个方向的乘客进入车站,减少了路口人流与车流的交叉干扰,而且与地面公交线路可有良好的衔接。②偏路口站位。这种站位偏路口一侧设置,在施工是可以减少对城市地面交通及对地下管线的影响,高架时,也比较容易与城市景观相协调。缺点是路口客流较大时,容易使车站两端的客流不均衡,影响车站的使用功能。一般在高架线或路口施工难度较大时采用。③位于道路红线以外站位。

P63

(7)简述地下线、地面线、高架线三种线路敷设方式的特点及应注意的事项。

第四章

1.建设年限:初期为建成通车后的第三年;近期为建成通车后第10年;远期为建成通车后第25年。

2.道岔的中心线表示法(P76)

3.常见的标准介绍:《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地铁设计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标准》、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跨座式单轨交通设计规范》。

第五章

1.作为一种公交出行方式,轨道交通的最显著特征是准确性

2.轨道交通是城市交通中能力最大的一种交通出行工具,也是解决人口密集的城市中心区通勤交通的主要手段。

3需求预测程序:⑴确定由项目决定的预测区域范围、相关网络环境及项目建设方案。⑵收集并分析需求预测工作所需要的基础数据。

⑶选择需求预测的方法,建立需求预测模型。

⑷标定需求预测模型涉及的相关参数。

⑸计算不同年限预测结果。

⑹对需求预测结果进行灵敏分析,分析客流风险。

⑺结合预测结果对建设方案进行分析和评价。

⑻确定客流预测推荐结果,整理数据结果,并撰写需求预测技术报告。

4.轨道交通网络分配总体上可分为以下三种模式: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颁布时间:2010.03.0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三)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四)对若干合同段完工时间相近的,项目法人可合并组织交工验收。对分段通车的项目,项目法人可按合同约定分段组织交工验收。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附件一: 大庆高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竣工申请报告 高新区管投道路优化第九推进组: 由我单位施工的工程,现已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甩项验收工程及其原因附后)。经我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核查:该工程已完成设计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工程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自检合格,报请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该工程的全部竣工技术档案资料已按有关规定要求整理成册,随报告送来备查。 本工程经竣工验收,如有质量缺陷,由我单位负责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合同约定进行保修。 项目经理签字:施工单位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施工单位(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月日 本报告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备案机关各一份。

监理单位工程评估报告 高新区管投道路优化第九推进组: 由我单位监理的工程,施工单位现已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经我单位检查: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有关安全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及观感质量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要求。依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评估结论为合格;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监理单位(章) 年月日 本报告一式三份,建设、监理单位、备案机关各一份。

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高新区管投道路优化第九推进组:: 由我单位设计的工程,我单位历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下: 检查结论:工程设计变更符合(不符合)要求,工程实体质量符合(不符合)设计文件及变更要求。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设计单位(章) 年月日 本报告一式四份,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备案机关各一份。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最新版】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

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三)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20191221大庆工业废弃物处置中心项目验收意见

工业废弃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12月7日,大庆市岗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工业废弃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技术评审会,与会人员由大庆市岗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黑龙江省华裕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3名行业技术专家组成(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 验收工作组根据《工业废弃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文中的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评文件以及环评批复(庆环审〔2016〕284号)等要求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工作组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实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对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的汇报,并经认真讨论后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项目位于大庆市红岗区创业庄南2100m(铁人园区创业产业园内),属于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废催化剂处理厂房780m2,轻钢结构废矿物油、含油污泥处理及含油废包装桶清洗车间780m2,砖混结构综合办公室(2层)440m2,砖混结构门卫室48m2,防渗事故池240m3,含油污泥暂预处理池和水池520m3,储罐区360m2。已建设完成废矿物油及含油污泥年处理14000t工艺,含油废包装桶年清洗40000个工艺,含重金属废催化剂处理及再生部分只建成了780m2厂房。 (二)建设过程及环评审批情况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交公路发〔2010〕6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三)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四)对若干合同段完工时间相近的,项目法人可合并组织交工验收。对分段通车的项目,项目法人可按合同约定分段组织交工验收。 (五)通过交工验收的合同段,项目法人应及时颁发“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见附件3)。 (六)各合同段全部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及时完成“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见附件4)。 第六条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二)检查施工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料。 (三)检查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 (四)检查工程实体,审查有关资料,包括主要产品的质量抽(检)测报告。 (五)核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文件相符,是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 (六)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做出结论。 (七)按合同段分别对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初步评价(评价表见附件6-2~6-4)。 第七条各合同段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交工验收工作,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路基工程作为单独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时,应邀请路面施工单位参加。拟交付使用的工程,应邀请运营、养护管理等相关单位参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视情况参加交工验收。 第八条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采用所含各单位工程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即: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

附件1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 一、质量鉴定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公路工程质量鉴定由该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或竣工验收单位指定的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组织。 2、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工作包括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和内业资料审查。 3、公路工程质量鉴定依据质量监督机构在交工验收前和竣工验收前的工程质量检测资料,同时可结合监督过程中的检查资料进行评定(必要时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 4、质量监督机构的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应在竣工验收前完成。 (二)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的划分 1、单位工程 每个合同段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别作为一个单位工程;特大桥、大桥、中桥、隧道以每座作为一个单位工程(特大桥、大桥、特长隧道、长隧道分为多个合同段施工时,以每个合同段作为一个单位工程);互通式立体交叉的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按合同段纳入相应单位工程,桥梁工程按特大桥、大桥、中桥分别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2、分部工程 每个合同段的路基土石方、排水、小桥、涵洞、支挡、路面面层、标志、防护栏等分别作为一个分部工程;桥梁上部、下部各作为一个分部工程;隧道衬砌、总体各作为一个分部工程。 三)鉴定方法

1、分部工程质量鉴定方法 工程实体检测以本办法规定的抽查项目及频率为基础,按抽查项目的合格率加权平均计算分部工程的合格率,乘100 作为分部工程实测得分;外观检查存在的缺陷,在分部工程实测得分的基础上采用扣分制,扣分累计不得超过15 分;内业资料审查时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在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的基础上采用扣分制,扣分累计不得超过5 分。 Σ[ 抽查项目合格率×权值] 分部工程实测得分= × 100 Σ权值 分部工程得分=分部工程实测得分-外观扣分 2、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鉴定方法 根据分部工程得分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单位工程得分,再逐级加权计算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减去内业资料扣分为该合同段工程质量鉴定得分,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鉴定得分。 Σ[ 分部工程得分×权值] 单位工程得分= Σ权值 Σ[ 单位工程得分×单位工程投资额] 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 Σ单位工程投资额 合同段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内业资料扣分 Σ[合同段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合同段工程投资 额] 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鉴定得分=

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进竣(交)工验收工作,保障公路有效安全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活动。 第三条公路工程应按本办法进行竣(交)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者是否满足通车要求,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是综合评价工程建设成果,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第五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 (三)批准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四)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五)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负责。 竣工验收由交通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负责。交通部负责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独立特大型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其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相应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工作。 第七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应当做到公正、真实和科学。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八条公路工程(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 (二)、施工单位按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必要时可委托相应的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任务),并出具检测意见; (五)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成;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 第九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合同段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提出申请,

大庆施工合同(建筑公司版本)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大连安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大连安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结合大庆市有关地方规定和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一条:工程内容、范围及工期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千祥雅苑(爱这城) #楼。 2、工程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3、结构形式:条形基础、砖混结构,六层,无车库、商网。 4、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具体以竣工实际面积为准)。 5、承包范围: 2、施工区域所在的外管网工程,施工区域范围见施工蓝图。 3、甲供主材:楼梯及台阶理石踏步板、水表、电表。 二、质量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三、工期: 1、开工日期:2016年5月1日前 2、主体封顶时间:2016年7月1日前 3、整体竣工日期:2016年10月1日前

第二条:甲方、监理公司驻工地代表 一、甲方驻地代表: 二、监理公司名称:大庆市大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孙立波 专业监理工程师: 土建: 水、暖通: 电气: 第三条:甲方责任 一、开工前完成“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道路、提供水、电连接点,保证正常施工需要)。 二、水、电费由甲方承担(施工及生活用水、电)。 三、开工前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并现场交验。 四、向乙方提供4套施工图纸(不含竣工图纸2套)。 五、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做好会审交底纪要,并按图纸的份数发给乙方。 六、按本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一、乙方代表: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二、乙方应在签订合同之前向甲方呈报承担该项目的项目部组成人员名 单,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乙方不得擅自更改项目部成员,特殊情况需 要更换时,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换人,并提前10天通知甲方 和监理单位,否则视为违约。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最新】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 年第3 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 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

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三)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最新整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修订说明.doc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修订说明 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条款,粗略说明主要修订内容、目的和意义。 一、正文部分 1、第二条对交工、竣工验收进行了定义,与《验收办法》有所不同。进一步明确了交工验收就是交合同,竣工验收对项目建设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2、第三条增加竣交工的一个依据“施工许可”。目的是落实基本建设程序。 3、第四条,第一款增加“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第四款增加“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第五款增加“完成ˋ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ˊ(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4、第五条内容新增加,明确了交工验收程序。 5、第六条主要是为了引出附件6-2~6-4。 6、第七条增加“路基工程作为单独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时,应邀请路面施工单位参加”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视情况参加交工验收”。前者提供解决路基移交容易出现扯皮问题的处理方法,并且通过路面单位的力量发现一些路基的问题,以便及时解决。后者针对各省不同情况,明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对交工验收参与工作的自由决定权。 7、第八条增加“投资额原则使用结算价,当结算价暂时未确定时,可使用招标合同价,但在评分计算时应统一”内容,主要解决合同段交工验收时或项目通车时工程结算没有出来。 8、第十条“交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返工整改,直至合格。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项目法人责成施工单位限期完成整改。”明确责任。 9、第十二条加强工作的计划性,主要解决目前存在建设项目通车后竣工验收工作落实不了或竣工验收前期工作准备不足的问题。 10、第十三条第五款增加“土地使用手续已办理”。强调了土地手续的重要性。第二十四条进一步明确“竣工验收时需要核验建设项目依法用地和履行土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三)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

公路工程竣交工用表

竣(交)工验收用表 JJ51-71

(初稿)编制,实施过程中请参照最终定稿做相应调整。

目录 JJ-51 交工验收申请……………………………………………… JJ-52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JJ-49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JJ-50 合同段质量检验评定表……………………………………… JJ-53 建设项目质量检验评定表…………………………………… JJ-54 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 JJ-55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JJ-56 交工验收各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一览表…………………… JJ-57 建设项目质量检验评定表…………………………………… JJ-58 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综合评价表……………………………… JJ-59 公路工程设计工作综合评价表……………………………… JJ-60 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综合评价表……………………………… JJ-61 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综合评价表……………………………… JJ-62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JJ-63 竣工验收委员会名单………………………………………… JJ-64 竣工验收代表名单…………………………………………… JJ-65 工程交接单位代表签名表…………………………………… JJ-66 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表…………………………………… JJ-67 竣工验收委员会工程质量评分表…………………………… JJ-68 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综合评定表……………………………… JJ-69 竣工验收各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一览表…………………… JJ-70 项目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JJ-71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附件各单位工作总结报告………………………………………………… JJ-51

大庆市建设工程

大庆市建设工程 竣工验收报告 大庆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 二○年月日

填报说明 、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组织填写。 、竣工验收报告一式五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专业工程主管部门各存一份。 、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将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竣工验收报告须经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后方有效。 、附件“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中,验收记录、验收结论和综合验收结论分别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填写。

竣工验收组织实施情况 一、验收机构 、领导层 主任副主任 成员 、各专业组 验收专业组组长成员 建筑工程 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智能建筑工程 通风与空调工程 电梯工程 室外建筑环境及安装 注: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专业人员均必须参加相应的验收专业组 二、验收组织程序 、建设单位主持验收会议; 、施工单位介绍施工情况; 、监理单位介绍监理情况; 、各验收专业组核查资料和记录,并到现场检查实体质量; 、各验收专业组总结发言,建设单位做好记录; 、建设单位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给出验收结论。

竣工项目审查 表一工程名称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结构形式 勘察单位层数子单位 工程数 设计单位工程规模 监理单位开工日期 施工单位竣工日期 施工许可 证号总造价建筑面积 审查项目及内容审查情况 一、完成设计项目情况 、基础、主体、室内外装饰工程 、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消防工程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通风与空调工程 、电梯、电扶梯安装工程 、其它工程 二、完成合同约定情况 、总包合同约定 、分包合同约定 、专业承包合同约定 三、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建设前期、施工图设计审查等技术档案 、监理技术档案和管理资料 、施工技术档案和管理资料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2004年3月31日交通部令[2004]第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定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保障公路安全有效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依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活动。 第三条公路工程应按本办法进行竣(交)工验收,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者是否满足通车要求,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是综合评价工程建设成果,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第五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和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 (三)批准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四)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五)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负责。 竣工验收由交通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负责,交通部负责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独立特大型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其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相应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工作。 第七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应当做到公正、真实和科学。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八条公路工程(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 (二)施工单位按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必要时可委托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任务),并出具检测意见; (五)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成;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合同段的工作总结。 第九条公路工程合同段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提出申请,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对该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 第十条交工验收的产要工作内容是: (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二)检查施工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料; (三)检查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 (四)检查工程实体、审查有关资料,包括主要产品质量的抽(检)测报告; (五)核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文件相符,是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 (六)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按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签署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 (七)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第十一条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公路工程合同段的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参加交工验收.拟定会使用的工程,应邀请运营、养护管理单位参加。参加验收单位的主要职责是: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各合同段参建单位完成交工验收工作的各项内容,总结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 设计单位负责检查已完成的工程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满足设计 监理单位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项目法人检查施工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核对工程数量,科学公正地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培训资料

浙江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和省政府《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活动。 交通运输部负责或委托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竣工验收的公路项目不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四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省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验收委员会综合评价,各相关单位共同参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备案。验收委员会和各相关单位应根据各自职

责共同把好验收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按照公路工程管理权限,高速公路、普通国道以及总投资三亿元以上的省道项目的竣(交)工验收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备案,其他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竣(交)工验收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的相应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备案。 第七条三级公路及以下或总投资在5000万元及以下的公路工程,经相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项目法人可将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合并,组织一次性竣工验收。 第八条公路工程未按本细则进行竣(交)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九条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已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项目法人按质量评定操作办法(附件1),对工程交工质量评定合格,并出具工程交工质量评定报告;已按规定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价。 (五)质量监督机构已受理项目法人的质量备案,并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交工质量监督情况报告。 (六)竣工文件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在交工验收前,项目监理单位已向项目法人提交项目档案质量审核意见。 (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工程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 第一章总则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明确质量责任,增强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确保油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根据国家及行业质量法规、规范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油田公司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实行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两级管理。 第三条油田公司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监督管理。所有工程开工前必须到石油天然气大庆油田工程质量监督站履行报监手续,未报监的工程不准开工,未经质量核查或经核查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条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油田公司基本建设活动的主责单位及业务部门。油田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油田公司基建管理中心是油田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归口管理部门,所属单位基建工程主管部门应设立质量管理岗位,配备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已取得工程管理方面执业资格的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所属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建立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相应专业和数量的质量管理人员。 第七条油田公司基建管理中心管理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质量标准、规范;

(二)负责油田公司所辖范围内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对所属各单位基建工程管理部门及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及考核; (三)负责编制油田公司建设工程创优计划,并组织实施;(四)负责组织迎接上级质量管理部门的检查活动,组织开展公司内部质量检查及优质工程的检查、评选工作; (五)负责受理工程质量投拆,组织协调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取证工作;(七)组织召开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会议,掌握工程质量动态,收集处理质量信息,总结质量管理经验,提出改进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第八条建设单位基建工程主管部门管理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质量标准、规范; (二)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建设工程质量目标和质量规划,编制工程创优计划,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及工程质量负责制,明确质量责任; (三)负责本单位范围内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组织优质工程的申报和创优计划的实施,组织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注册,定期开展质量检查和评比,组织对本单位申报优质工程的初验等质量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承担本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及监理单位的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考核; (五)审核承担本单位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预制产品单位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六)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验收管理制度,确保材料设备质量; (七)负责组织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上报油田公司基建管理中心;

公路工程交竣工办法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交竣工办法实施细则 盘县公路管理北段项目业主办二〇一八年七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

大庆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文明施工的若干规定

大庆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 标准化工地文明施工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文明施工管理,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工作环境与现场生活条件,维护市容环境整洁和减少施工现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在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文明施工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 本规定所称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标化工地。我市所有在建工程均在标化工地创建范围。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标化工地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文明施工行为纳入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综合信用评价范畴,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评价。 第六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大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计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保证建设工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 第七条建设工程标化工地文明施工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是标化工地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编制标化工地创建方案,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第一责任。 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将标化工地创建方案报工程所在地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使用金属板材或者硬质材料,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坚固、整洁、美观、连续的封闭围挡设施。 房屋建筑工程在市区主要路段围档不低于2.5米,其它区域不低于1.8米。 城市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钢制灯箱式安全门和牢固、美观的封闭式进出料口铁制大门,并配有企业标志;大门口处采用钢板或者C20混凝土硬铺装,长度不得小于6米,宽度不得小于安全门的宽度。 第九条施工单位在对施工现场封闭时,应当预留或者开辟设有明显指示和警示标志的临时通道,保证沿街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输和居民出行方便、安全。 第十条施工单位不得影响施工现场周边地上地下停车场、车库、消防通道等车辆出入口通行顺畅。 因施工需要暂时影响通行的,建设单位应当协调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调整工序工法、交叉作业施工等措施,缩短通行阻断时间。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密目式安全网对房屋建筑主体工程进行围挡,密闭施工。密目式安全网应当保持整洁,发现破损的应当及时修补、更换。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 (一)制定门卫制度,设置门卫,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佩戴工作卡; (二)施工作业区与办公区、生活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三)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和现场内的道路进行硬化处理,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 (四)适当绿化、美化办公区与生活区,并加强日常维护; (五)施工前排查现场内的市政排水设施,采取挖集水坑、排水沟、修建围堰、及时清淤等措施,避免雨水汇集、倒灌,对易出现雨水倒灌的区域要做好排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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