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办法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办法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办法

临泽县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县农作物种子的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推动全县种子产业和农业生产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农业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甘肃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管理办法》、《张掖市国家级玉米种子基地涉种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农作物是指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马铃薯、油菜、胡麻等。

第三条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工作,县种子管理局具体负责种子管理工作。

农业、公安、工商、监察等部门要形成联动机制,相互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第四条凡在本县境内从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种子管理局及其工作人

员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种子生产管理

第六条生产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的,应当依法取得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按如下权限核发:

(一)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经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农业主管部门核发;

(二)主要农作物的其它种子生产许可证,经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第七条申请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生产玉米和稻杂交种子、亲本种子的,必须是注册法人实体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申请其他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

(二)生产的品种通过品种审定;生产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还应征得品种权人的同意;

(三)符合种子生产规定的隔离和生产条件;

(四)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

(五)检验室和检验仪器达到规定标准;

(六)有仓库500平方米以上,种子晒场1000平方米以上或相应的种子烘干设施设备;

(七)有专业种子生产技术人员、贮藏技术人员和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涵盖田间检验、仟样和室内检验)各3名以上;生产杂交玉米、杂交稻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的种子生产技术人员和种子检验人员应达到5名以上。

第八条申请种子生产许可证,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二)验资报告或者申请之日前1年内的年度会计报表及中介机构审计报告等注册资本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种子检验设备清单、购置发票复印件及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涉及计量的检验设备鉴定证书复印件;相关设施设备情况说明及实景照片;

(四)种子检验室、仓库情况说明、实景照片及产权证明复印件,种子晒场情况说明、实景照片及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或者种子干燥设施设备情况说明、实景照片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五)种子生产、贮藏、检验技术人员清单,资格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六)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明;

(七)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生产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

种子,提交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八)种子生产安全隔离和生产条件说明。

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者已取得相应作物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免于提交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的材料和种子贮藏、检验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但应当提交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第九条县种子管理局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具备条件的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依权限上报审批。

审核未通过的,县农业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种子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为3年。同一企业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增加同类作物品种,由核发机关在原证上加注。

种子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在同一核发机关申领新证,应在期满前70天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种子生产者应当按照种子生产许可证规定的作物品种、地点及规模生产种子。

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许可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或未按照生产许可证的规定和登记范围生产种子。

第十二条生产非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的企业应当在县

种子管理局备案,并按备案内容进行生产。备案内容包括生产品种、地点、面积、技术力量等。

第十三条实行种子生产基地认定制度。种子生产基地所在村或者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认为具备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规定条件的,可按下列程序申请认定:

(一)向县种子管理局提出认定申请;

(二)审核合格的,由县种子管理局颁发种子生产基地证书,并报市种子管理站备案;

(三)审核不合格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在30日内通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种子生产基地从事危害种子生产的活动。

第十五条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三分之二以上农户同意生产种子的,少数农户应当服从大多数农户的意见,并与大多数农户共同生产农作物种子或种植不影响农作物种子质量的其它农作物。

第十六条种子生产企业选择种子生产基地时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禁止以降低种子生产标准、缩小隔离范围、哄抬种子价格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种子生产基地。

第十七条村民委员会或农民制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接受全体制种农户的委托,代表全体制种农户与有资质、信用度高的种子生产企业签订由省种子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的

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并依法进行公证;严禁与未取得种子生产许可的企业和个人签订种子生产合同。

村民委员会或农民制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再与每个制种农户签订内部合同,作为生产合同的附件。

生产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必须以村为单位组织生产。

第十八条委托、预约村民委员会、农村制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者农户生产农作物商品种子的,种子生产企业必须与村或农民制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签订种子生产合同,报县种子管理局备案。

第十九条种子生产企业在每年播种后1个月内,必须将生产地点、品种名称、生产面积等信息及签订的合同等材料,上报县种子管理局登记备案。

第二十条种子生产企业生产种子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应实施标准化种植、规范化管理,制定详细的生产标准和操作技术规程,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

第二十一条种子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体系,加强对制种农户的培训和生产技术指导,对达到合同约定质量的种子,应当及时收购付款。

种子生产企业从外地引进的亲本种子或种质资源,必须接受县植保植检站的复检及田间检验,严禁检疫性病虫传播扩散。

第二十二条种子生产基地农户应当严格执行种

子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确保种子质量,所产种子必须按合同约定全部交给预约生产方。禁止非合同方种子生产单位和个人与制种农户恶意串通,私留或倒卖亲本(原种)或按合同约定生产的种子。

第二十三条县种子管理局应当在种子生产季节对种子生产的隔离、去杂、去雄、去劣、授粉等进行田间质量检查检验,并通报田间检验结果。

第二十四条县种子管理局应加强对种子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种子生产企业和基地村的诚信档案,并适时向社会公布诚信记录及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供农民、村民委员会或农民制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主选择种子生产企业,种子生产企业自主选择基地村。

诚信记录应当包括身份记录、基本信息、经营状况、种子质量、服务质量、履行合同情况、奖惩及其他需要记录的内容。

第二十五条县种子产业协会统一对本县行政区域内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估,公布信用评估结果。

未被评估的企业和经评估给予黄牌警告的企业,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列入次年本区域内落实种子生产基地的企业名单。

第二十六条县种子行业协会应当将种子生产、经营企

业的下列行为纳入年度信用评估的内容进行评估,并记入诚信档案。

(一)不履行合同的;

(二)侵权生产农作物种子的;

(三)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四)到非合同方种子生产基地收购种子的;

(五)种子行业协会已形成的自律公约中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

(六)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村民委员会或农民制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组织制种农户进行种子生产,协调解决制种农户与非制种农户之间的矛盾。

种子基地村民委员会或农民制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与种子生产企业约定,按种子产量收取一定比例的种子生产服务费,用于村集体积累、基础设施建设及村社干部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人员劳务费。除约定的费用外,相关部门及组织不得再向种子生产企业收取管理、服务等其他费用。

第三章种子经营管理

第二十八条经营农作物种子的,应当依法取得农作物

种子经营许可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按如下权限核发:(一)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的经营许可证,经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二)其它种子的经营许可证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第二十九条申请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经营杂交玉米、杂交稻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固定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经营其它农作物种子的,注册资本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经营杂交玉米、杂交稻种子的,有专职的种子加工技术人员5名以上,种子贮藏技术人员3名以上,经省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5名以上;经营其它农作物种子的,专职种子加工技术人员、种子贮藏技术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具有附合规定的经营场所、加工设备及仓储设施;

(五)具有附合规定的检验室和检验仪器。

第三十条申请种子经营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验资报告或者申请之日前1年内的年度会计报表

及中介机构审计报告等注册资本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固定资产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单位性质、资本构成等基本情况证明材料;

(三)种子检验设备清单、实景照片、购置发票复印件及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涉及计量的检验设备检定证书复印件;

(四)种子检验室、种子加工厂房、仓库情况说明、实景照片及产权证明复印件,种子晒场情况说明、照片及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或者种子干燥设施设备情况说明、实景照片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五)种子加工设备清单、实景照片及购置发票复印件,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涉及计量的包装设备检定证书复印件;

(六)种子加工、贮藏、检验技术人员清单、资格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七)营业场所情况说明及实景照片;

(八)办理经营范围“不经加工、包装商品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要提交相应的说明材料。

第三十一条县种子管理局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审核机关应当对营业场所、加工仓储设施、检验设施设备进行实地考察并查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具备条件的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后,依权限上报审批。

审核未通过的,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二条种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5年。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变更经营项目的,种子经营者应当及时上报县种子管理局,按申请程序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种子经营许可证期满后需继续从事种子经营的,应在期满前6个月重新申请。

第三十三条种子经营者必须持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第三十四条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经营许可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或者未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和登记范围经营种子。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但必须到县种子管理局办理种子经营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经营:

(一)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

(二)种子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

(三)接受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的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

第三十六条种子经营者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销种

子,必须在委托方种子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经营范围和有效期限内委托。受委托者不得再委托他人。

第三十七条种子经营者应当建立种子经营档案,载明种子的来源、加工、贮藏、运输和质量检测等各环节的简要说明及责任人、销售去向等内容。

第三十八条销售的种子应当加工、分级、包装,并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能加工、包装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标签,标签标注的内容应当与销售的种子相符。

标签的制作、标准、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守农业部关于《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条经营农作物种子的单位和个人,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应当由购销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各自保留样品。保留样品的数量、期限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约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一条调运或者邮寄出县的种子,应当附有植物检疫证书。

取得合法手续向外调运玉米种子的,按规定申请“甘肃张掖国家级玉米种子产业园”产地标注。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报上级农业主管部门吊销其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由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无照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罚款。

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取缔时,可以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务。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条之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上级农业主管部门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或种子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许可证或未按生产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种子的;

(二)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许可证或未按生产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种子的。

第四十五条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发证机关注销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一)种子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活动1年以上的;

(二)种子生产、经营者不再具备《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第四十七条当事人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由工商、公安、农业等部门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农业主管部门或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责令改正,处以罚款:(一)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

(二)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

(四)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

(五)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

第四十九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植物检疫机构依据《植物检疫条例》之规定处以罚款:

(一)在报检过程中故意谎报受检物品种类、品种,隐瞒受检物品数量、受检作物面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二)在调运过程中擅自开拆检迄的植物、植物产品,调换或者夹带其他未经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擅自将非种用植物、植物产品做种用;

(三)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

(四)擅自调运应当检疫而未取得检疫证书的种子的;

(五)试验、生产、推广带有植物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

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非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生产未备案或未按照备案内容生产种子的,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甘肃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以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以降低种子生产标准、缩小隔离范围、哄抬种子价格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种子生产基地的,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甘肃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非合同方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到合同方种子生产基地收购种子的,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甘肃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非合同方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与制种农户恶意串通,私留、倒卖亲本(原种)或合同约定种子的,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甘肃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没收双方取得的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第五十四条因亲本(原种)种子质量、品种不适或技术指导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种子生产企业承担;因栽培管理不善或不遵守技术指导而导致的产量和质量损失,由农户承担。

第五十五条对田间质量和隔离条件达不到标准且无法按期整改的种子田,由县种子管理局签发《种子田报废通知书》进行报废处理。县种子管理局监督种子生产企业对不合格种子进行改变用途处理,产生的损失由合同规定的责任方承担。

第五十六条种子生产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经济损失,经市种子管理站组织有关专家评估后,按合同双方约定承担。

第五十七条对按种子生产企业要求在种子生产隔离区内改种其他农作物的农户,种子生产企业应当对其改种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但补偿额度不超过上年度同类制种作物亩平均收入的15%。

第五十八条对在种子生产基地隔离带内种植同类农作物,影响相邻大多数农户种子质量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民制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协调解决,促其改正。对仍不改正的,村民委员会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处理。协调不成造成的损失,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民制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承担。

第五十九条种子基地村民委员会或农民制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同无资质生产企业和个人签订种子生产经营合同的,经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查证核实后,由县监察部门对乡(镇)、村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理;给农民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对阻碍种子管理检验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农业、公安、工商等部门管理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违反规定从事和参与种子生产、

经营活动的,由监察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部门对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非法干预种子生产、经营者自主权的;

(二)侵害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商业秘密的;

(三)对违法生产、经营种子的行为不予处理的。

第六十三条当事人认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直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2010年公布的《临泽县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样书(合同示范文本)

编号:YK-HT-057870 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样书 Sample contract for crop seed production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编订:Yunbo Design

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样书 预约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约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预约生产的农作物种子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二、预约方繁育材料: 三、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 四、预约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

五、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承约方必须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交售种子时还须提供该批种子的有效田间检验结果单、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预约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费用由(单位)负担。 六、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农业合作协议范本

农业合作协议范本 甲方 ****** 乙方 ****** 双方经协商就******、****、****等周边****农业与旅游等项目开发合作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协调当地政府与农民的关系,及开发过程中政府手续的协调和批复等有关涉及政府和农民及农民组织的协调工作。以自己名义办理土地流转(所需资金乙方提供) 及必要土地建设指标的争取。提供现有已经承包的土地(具体面积双方另行商定)。 二、乙方负责筹集开发资金,及利用自己多年研究、探讨的农业集约化、企业化经营的农场群开发模式,对上述项目开发工作进行全盘统筹:从政策研究、市场调研、可行性研究、开发规划、招商销售、滚动经营、建设规划、建筑设计、环境优化、设计与营造、农场整体生产及生活环境打造、直至营业手续办理等农场群开发一系列交钥匙工程,以及指导后续的生产、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与统一绿色产品商标,统一销售农产品等相关工作。对上述同类相似项目及配套的滚动开发经营旅游、休闲、商务等项目乙方也负责整体开发运作工作。对涉及到的相关策划与设计顾问、施工管理、招商与销售服务等工作 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乙方应当就本项目向国家相关部门争取相关配套扶持资金,争取政策支持,争取相关荣誉,以使项目开发增加保障。

四、协议签订后,乙方根据工作需要派遣决策、执行团队工作班子进驻现场,即时开展工作。甲方就近提供工作、生活以及交通等设施。方派出主管甲务财人员进现驻场,他人其员由方派遣乙相关。队人员的工团由资方承担。乙方当应在协议本生效后个月内完成整体2开发,规划交提甲方,乙方能未在规时间定完内成的甲方可解除以本同。 五、有开发的程关序及以相扩大土关的地范,由乙方根据市场情况出后甲与协方决定。商关财有计划由乙务方根据发需开要筹,并由集甲方批准资金使用计划,实行前申报提与开月报支告制度。如乙方不按期能足额入投资的金导 项目无致法续继开展 的方甲以解除本可合同对于乙方 经已投入资的 甲金在方除扣资金总的额20作%为约违后金剩余退回方 乙有项目所产归资方甲。 六、作合收益分,配甲获得方作收合益的,乙%方获合作得收益的 % 。合作益=合作收项目总的入-合收项目作总的本。 七、双方合应协力,作共推进项目进行。同工当需要作方乙出退 时甲方结完退出算方乙进已项目各行收项益之双方后进行要的交接。 八、关未有事尽以及开发中出现的新问项、细题问节题由等双方协商决定 为作本协议的充补。 九、本议双协方字签章盖后生。 甲方 ********* 乙方** *******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样本(2021新版)

编号:JY-HT-08043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样 本(2021新版) The contract is a guarantee for both parties and protects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样本(2021新版) 合同编号:_________ 预约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约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预约生产的农作物种子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二、预约方繁育材料 三、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预约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承约方必须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交售种子时还须提供该批种子的有效田间检验结果单、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预约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_(单位)负担。 六、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核发和监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审核、核发和监管工作。 第四条负责审核、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程序等在办公场所及统一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开。 第五条农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提升农作物品种选育和生产经营水平、促进公平竞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依法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 第二章申请与核发

第六条从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并以本企业名义进行种子包装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或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种子的,或者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七条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核、核发。 (一)从事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生产经营及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的,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农业主管部门审核、核发; (二)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企业所在地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核发; (三)从事农作物种子进出口业务和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的,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农业部核发。 第八条审核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审核机关应当对申请企业的办公场所和种子加工、检验、仓储、干燥等设施设备以及科研育种档案等有关材料,进行实地考察并查验原件。具备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上报核发机关;审核不予通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收购农产品协议书范本

收购农产品协议书范本 近代以来,农产品收购随着农产品贸易的发展而兴起,农产品收购商与农民的关系变得更为紧密。收购农产品协议书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在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收购农产品协议书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收购农产品协议书范文1 甲方: 乙方: 为了适应我县农副产品发展的需要,调整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结构,拉锯城乡经济政策和打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促进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的提高,农民按照农产品标准化规程组织生产,发挥“公司+基地+农户”运行机制的带动作用,扩大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规模,实现企业、农户双赢的目的,依据有关规定,结合生产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生产所优质菌种,技术资料及培训。 、在生产投入品使用关键期进行检查。 、合同签定后甲方应按签定的品种、等级随叫随收,不得拒收。 、依据农户名单,检查记录,上门收购,收购的农产品要达到标准要求,价格依市场同等价格基础上浮3-5%,优质原料上浮10%。

、现金支付,不得打白条。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相对应农产品标准要求严格进行种植。 、乙方提供优质农产品 (黑木耳、花菇、核桃、天麻) *公斤。 三、收购时间、地点及质量标准 1、收购时间按农产品成熟采收期为准。 、甲方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应选择上门收购,甲方现场收购,当场支付收购金额。 、质量依据相对应农产品原料《国家标准》为准。 四、违约责任 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不论哪方水履行协议条款或不完全履行协议,赔偿对方同额度5%的违约金。 五、本协议订期为两年,双方签订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完整版

编号:TQC/K815 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完整 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委托人:_____ 受托人:_____ 签订地点: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人提供生产种的种源数量及标准 作物 品种

2016年农作物商品种子加工包装最新规定

2016年农作物商品种子加工包装最新规定农作物商品种子加工包装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核发和监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审核、核发和监管工作。 第四条负责审核、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程序等在办公场所公开。 第五条农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提升农作物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水平、促进公平竞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依法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第六条申请领取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有与种子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品种及人员,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申请领取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或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设施。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15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10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500平方米以上、仓库500平方米以上;生产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10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5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100平方米以上、仓库100平方米以上; (二)检验仪器。具有净度分析台、电子秤、样品粉碎机、烘箱、生物显微镜、电子天平、扦样器、分样器、发芽箱等检验仪器,满足种子质量常规检测需要; (三)加工设备。具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种子加工、包装等b设备。其中,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应当具有种子加工成套设备,生产经营常规小麦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10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常规稻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5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常规大豆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

农产品供应商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乙方向甲方销售的生产资料及甲方向乙方供应生产的农产品等事宜,签订本合作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 1、乙方向甲方销售的生产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化肥、农药、种子(以下通称生产资料)。 2、甲方向乙方供应生产的农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棉花、地膜(以下称协议产品)。 第二条:双方责任 1、甲方根据其生产需要,按_____(年或季度)向乙方提出购货计划,该购货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资料、规格、数量和具体交货时间。乙方应在收到购货计划后(时间内)根据协议向甲方提供有关生产资料。 2、在同等的销售条件下,乙方承诺优先向甲方供货。 3、协议产品由乙方根据本协议收购,在同等的收购条件下,乙方承诺优先收购甲方协议产品。 4、甲乙双方均需对各自所提供的产品质量负责。 5、双方需按时支付对方货款。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 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销售给甲方的生产资料,不应高于向第三方销售上述产品的价格;甲方供应给乙方的农产品的价格,为最高优惠价格。 第四条:付款方式 1、甲方购买生产资料,应于收到每批生产资料后_____日内支付生产资料的货款。逾期不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所欠货款利息。利率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2、乙方收购协议产品,应于收到每批协议产品后______日内支付协议产品的货款。逾期不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货款利息。利率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第五条:生效及有效期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和乙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进行。 2、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签字):

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

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签订地点:泌阳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繁殖面积及回收质量标准 二、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土壤肥力中等以上,地势平坦,排灌方便,地块相对集中;乙方必须自己拥有自己的技术人员,并能按甲方提供的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种子生产。 三、甲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提供技术规程资料,生产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乙方就生产单位及生产品种的名称、面积、分布等对外保密,严禁私自对外销售。 四、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乙方必须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或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在种子生产地办理种子生产许可证,交售种子时还需提供该批种子的有效田间检验结果单、产地检疫证和种子质量检验单。 2.甲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双方必须对每批种子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各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种子用于生产收获后。 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五、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水分超标按国家规定标准扣除。 六、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用编织袋装成标准件入库。 七、交货时间、地点、发送方式、运费负担:乙方保证2010年11月到2011年4月分批次将农户所生产出的种子回收完毕送到甲方仓库,费用由乙方负担。 八、结算方式和期限:甲方在种子入库后按商品价付款,芽率检测合格后付清剩余货款。 九、双方一般责任

农产品合作协议范本

STANDARD AGREEMENT SAMPLE (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09909 农产品合作协议书范本

农产品合作协议书范本 农产品合作协议书范本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_________农业生产的发展,进一步完善_________农产品产、运、销一体化运作机制,提高农业经济市场化、产业化和规模化的发展水平,充分满足全国城乡居民对_________反季节瓜菜的需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双方今冬明春_________反季节瓜菜代购代销合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基本合作内容 1.1甲方保证及时、准确地向乙方提供本地农产品的种植面积、区域分布、上市时间、总产量预测等信息资料,以便乙方制订市场营销工作计划。 1.2甲方根据乙方的订单负责当地的瓜菜收购和包装工作,确保乙方所需反季节瓜菜的货源组织和供应;乙方负责瓜菜的运输和销售。 1.3甲方保证优先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反季节瓜菜,平均日货量不低于 _________吨;乙方保证优先向甲方订购_________反季节瓜菜(甲方不能确保乙方所需瓜菜的品质和数量情况除外)。

1.4甲方协助乙方在当地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和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业务,整合本地的农业资源,以推动本地农场企业与乡镇企业的农业信息网络工程。 第二条订货、数量及价格 2.1乙方每次订货可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再以电子邮件或书面传真确认,详列所需瓜菜品种、等级规格、数量、质量要求、收购价格及交货时间、地点等,传真原件须乙方经办人签名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生效。 2.2乙方每次订货一般总量不少于5T货车标准配载(空运货物除外),低于5T货车标准载量乙方应提高瓜菜收购代理费标准。 2.3甲方保证以最高优惠的价格向乙供货,在保证瓜菜品质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瓜菜的收购成本价。具体瓜菜品种的具体收购价格和代理费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市场行情确定。 第三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3.1乙方所需瓜菜的品种、等级和质量由双方按照中国绿色通道电子商务网所提供的_________农产品等级标准确定,没有标准的则由双方看样协商确定。 3.2甲方确定每次瓜菜的采收时间,确保所收购的瓜菜干净、新鲜,不掺杂土泥沙,没有农药和化肥等污染,符合绿色食品的标准,适合储藏和长途运输,完全满足乙方对瓜菜的时间和品质要求。 3.3瓜菜包装费用标准由双方根据不同的瓜菜品种和运输要求确定,包装物可由甲方负责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需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交还甲方。 第四条交货、验收、装车及运输 4.1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按质、按量交货,并及时通知乙方,

(完整版)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

农作物种子委托生产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繁殖品种、面积、收购质量标准及收购价格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给乙方预付贰佰元/每亩。本款作为乙方的垫底资金,待秋季收购种子时,从种子款中扣除。2.甲方提供的亲本种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提前说明质量情况。甲方要为乙方提供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亲本特征性的说明材料,以供乙方具体实施时作为参考依据,乙方在严格执行甲方所提供技术方案的前提下,若花期不遇,责任由甲方负责。3.在种子生产过程中,甲方可派工作人员巡回检查,并协助乙方指导种子生产管理工作。4.甲方必须全部收购乙方为其生产的经检验合格的种子,同时也有权拒收经检验不合格的种子,如双方对检验结果有争议,可共同协商,向双方同意的质检管理部门申请仲裁。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负责落实符合制种所需的田块,制种田必须覆膜,灌、排便利,旱、涝保收的基本农田,确保杂交制种隔离区在_______米以上。2.乙方生产种子的整个过程必须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生产技术规程,生产出的种子必须达到国家大田用种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购。乙方要为

甲方提供或办理:《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办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生产、销售、私自留用甲方提供的亲本材料和杂交种,否则要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3.乙方所生产的合格种子必须全部交售给甲方,预计亩产_______公斤,具体以花检后双方估产数为准。4.乙方未按甲方技术方案要求执行,造成花期不员,责任由乙方负责。5.乙方就生产单位及生产品种的名称、面积、分布等对外保密。 四、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GB /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甲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2.双方必须对每批种子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便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种子用于生产收获后。 3.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五、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水分超标按国家规定标准扣除。 六、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用编织袋装成标准件入库,费用由甲方负担。 七、交货时间、地点、发送方式、运费负担:运费由甲方负担。 八、结算方式和期限:甲方在种子入库后按商品价付款,芽率检测合格后付清剩余货款。 九、双方一般责任 甲方:所提供材料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提供详细的生产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保证按时收购乙方生产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种子。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安排生产;遵循合同规定的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种苗产地检疫规程,并接受种子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种子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数量、时间、地点交付甲方。 十、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和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定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被违约方的经济损失。

农产品采购标准合同标准协议书标准范本.docx

农产品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 年 _______月 ______ 日甲方: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第一条基本合作内容 1、甲方保证及时、准确地向乙方提供本地农产品的种植面积、区域分布、上市时间、总产量预测等信息资料,以便乙方制订市场营销工作计划。 2、甲方根据乙方的订单负责当地的瓜菜收购和包装工作,确保乙方所需反季节瓜菜的货源组织和供应;乙方负责瓜菜的运输和销售。 3、甲方保证优先向乙方提供反季节瓜菜,平均日货量不低于____________ 吨;乙方保证优先向

甲方订购反季节瓜菜(甲方不能确保乙方所需瓜菜的品质和数量情况除外)。 4、甲方协助乙方在当地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和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业务,整合本地的农业资源,以推动本地农场企业与乡镇企业的农业信息网络工程。 风险提示:买卖的标的物 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买卖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可能把产品的各项标示都作为标的内容写进合同。如有样品的,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与否产生纠纷。生产厂家,数量等详细内容,尽双方应封存样品并可进行公正。防

同时,要求供货方对产品的所有权及处分权作出保证或承诺,防止其产品上存在权利限制,如产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影响到标的物的交付。 第二条订货、数量及价格 1、乙方每次订货可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再以电子邮件或书面传真确认,详列所需瓜菜品种、等级规格、数量、质量要求、收购价格及交货时间、地点等,传真原件须乙方经办人签名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生效。 2、乙方每次订货一般总量不少于t 货车标准配载(空运货物除外),低于___________ t 货车标准载量乙方应提高瓜菜收购代理费标准。 3、甲方保证以最高优惠的价格向乙供货,在保证瓜菜品质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瓜菜的收购成本价。具体瓜菜品种的具体收购价格和代理费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市场行情确定。风险提示:质量标准实际上,商品缺少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情况非常普遍。采购合同一定要写上具体的质量标准,而不能直接写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避免发生质量纠纷时没有规矩;在供方为外商的情况下,更应该明确约定质量 标准,因为我国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如果有)仅约束国内企业,对外商并无直接约束力。在这种情况写上适用国家强制性标准,将无法确定是哪个国家的标准,从而导致此约定不明,等于没有约 定。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4786-47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gf--96--0154) 合同编号:_____ 预约方:_____ 承约方:_____ 签订地点: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 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预约生产的农作物种子品种、质量、数量、 金额 农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仟佰拾元角分二、预约方繁育材料 材料品名 计量单位 数量 提供日期 亩产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仟佰拾元角分 三、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______ 四、预约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______ 五、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_____。 1.承约方必须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交售种子时还须提供该批种子的有效田间检验结果单、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预约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

农产品合作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农产品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农产品的合合作协议书条款要条理清晰而明确,双方都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是农产品合作协议书范本,欢迎阅览! 农产品合作协议书范本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_________农业生产的发展,进一步完善_________农产品产、运、销一体化运作机制,提高农业经济市场化、产业化和规模化的发展水平,充分满足全国城乡居民对_________反季节瓜菜的需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双方今冬明春_________反季节瓜菜代购代销合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基本合作内容 1.1甲方保证及时、准确地向乙方提供本地农产品的种植面积、区域分布、上市时间、总产量预测等信息资料,以便乙方制订市场营销工作计划。 1.2甲方根据乙方的订单负责当地的瓜菜收购和包装工作,确保乙方所需反季节瓜菜的货源组织和供应;乙方负责瓜菜的运输和销售。 1.3甲方保证优先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反季节瓜菜,平均日货量不低于_________吨;乙方保证优先向甲方订购_________反季节瓜菜(甲方不能确保乙方所需瓜菜的品质和数量情况除外)。 1.4甲方协助乙方在当地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和农业生产技术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指南

杂交稻、杂交玉米及其亲本种子 生产许可证核发 一、办证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农业部2011年第3号部长令《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所列条件。 二、办证条件 1.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 2.生产的品种通过品种审定;生产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还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 3.具有完好的净度分析台、电子秤、置床设备、电泳仪、电泳槽、样品粉碎机、烘箱、生物显微镜、电冰箱各1台(套)以上,电子天平(感量百分之一、千分之一和万分之一)1套以上,扦样器、分样器、发芽箱各2台(套)以上,pcr扩增仪、酸度计、高压灭菌锅、磁力搅拌器、恒温水浴锅、高速冷冻离心机、成套移液器各1台(套)以上; 4.检验室150平方米以上;有仓库500平方米以上,晒场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相应的种子干燥设施设备; 5.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涵盖田间检验、扦样和室内检验)、种子生产技术人员各5名以上,和种子贮藏技术人员3名以上; 6.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符合种子生产规程要求的隔离和生产条件;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需提交的材料 1.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有专门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申请之日前1年内的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等注册资本和固定资产证明材料;种子检验等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复印件;在生产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种子检验室、仓库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在生产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晒场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或者种子干燥设施设备的产权证明复印件;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涉及计量的检验设备检定证书复印件;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及实景照片; 3.种子生产、贮藏、检验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4.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明;种子生产安全隔离和生产条件说明; 5.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生产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提交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6.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者已取得相应作物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免于提交第2项规定的材料和种子贮藏、检验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但应当提交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审核与审批 1.材料受理:种子生产所在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人报送的《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和企业申报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上报省农业厅行政服务大厅。省农业厅受理申请时限为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 2.项目审查:省农业厅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企业申报条件进行现场

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范本3篇

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范本3篇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人提供生产种的种源数量及标准 作物 品种 价格 元/公斤 数量 公斤 质量标准% 供种时间 亲本 纯度 净度 水分 发芽率 第二条受托人生产种子的数量及标准 作物 品种 面积 亩

预计产量 万公斤 质量标准% 收购价格 元/公斤 交种时间 纯度 净度 水分 发芽率 第三条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种源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 第四条委托人在种子生产期间负责委派技术人员,提供农作物种子生产技术操作规程gb/t17314-173191998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 第五条受托人发现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人员是不合理的,应在_________日内向委托人提出书面异议,委托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_____日内答复。 第六条受托人对其所生产的种子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 第七条种子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 第八条种子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 第九条农作物种子田间生产档案的登记管理由双方同时进行。 第十条种子田受灾严重减产或绝收时,双方应同时进行核查,以便双方重新协商确定合同收购种子数量,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种子的交付方式及地点_________。 第十二条种子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第十三条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模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2016年第5号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农业部2016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8月15日起施行。 部长韩长赋 2016年7月8日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核发和监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审核、核发和监管工作。 第四条负责审核、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程序等在办公场所公开。 第五条农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提升农作物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水平、促进公平竞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依法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第六条申请领取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有与种子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品种及人员,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申请领取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或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基本设施。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15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10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500平方米以上、仓库500平方米以上;生产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10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5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100平方米以上、仓库100平方米以上; (二)检验仪器。具有净度分析台、电子秤、样品粉碎机、烘箱、生物显微镜、电子天平、扦样器、分样器、发芽箱等检验仪器,满足种子质量常规检测需要; (三)加工设备。具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种子加工、包装等设备。其中,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应当具有种子加工成套设备,生产经营常规小麦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10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常规稻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5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常规大豆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3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常规棉花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1吨/小时以上;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协议书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 同协议书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 预约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约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预约生产的农作物种子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二、预约方繁育材料:

三、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 四、预约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 五、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承约方必须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交售种子时还须提供该批种子的有效田间检验结果单、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预约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费用由 (单位)负担。

六、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九、定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 十、结算方式和期限: 十一、双方一般责任: 预约方:所供繁育材料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提供详细的生产资料和技术指导;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足额收购承约方生产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种子。

农产品供应商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

农产品供应商合作协议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 日 甲方: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乙方向甲方销售的生产资料及甲方向乙方供应生产的农产品等事宜,签订本合作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 1、乙方向甲方销售的生产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化肥、农药、种子(以下通称生产资料)。 2、甲方向乙方供应生产的农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棉花、地膜(以下称协议产品)。第二条:双方责任 1、甲方根据其生产需要,按 ________ (年或季度)向乙方提出购货计划,该购货计划包括但不 限于生产资料、规格、数量和具体交货时间。乙方应在收到购货计划后(时间内)根据协议向甲方提供有关生产资料。 2、在同等的销售条件下,乙方承诺优先向甲方供货。 3、协议产品由乙方根据本协议收购,在同等的收购条件下,乙方承诺优先收购甲方协议产 品。 4、甲乙双方均需对各自所提供的产品质量负责。 5、双方需按时支付对方货款。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 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销售给甲方的生产资料,不应高于向第三方销售上述产品的价格;甲方供应给乙方的

农产品的价格,为最高优惠价格。 第四条:付款方式 1、甲方购买生产资料,应于收到每批生产资料后 __________ 日内支付生产资料的货款。逾期不付,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所欠货款利息。利率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2、乙方收购协议产品,应于收到每批协议产品后 ______________ 日内支付协议产品的货款。逾期不 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货款利息。利率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第五条:生效及有效期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 __________ 日止。 3、本协议一式________ 份,双方各执________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和乙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进行。 2、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赔 偿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签字):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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