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

登记类别: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车用气瓶安全使用常识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430 车用气瓶安全使用常识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车用气瓶安全使用常识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随着燃油成本的提高和人类环保意识的增强,车用压缩天然气(CNG)气瓶广泛应用在城市出租车、公交车及私家车辆上;但车用气瓶属于高压容器,近几年,全国一些省市先后发生了车用气瓶爆炸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因此,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在进行车用气瓶安装、充装、使用和乘座时必须掌握车用气瓶安全常识。 (图为20xx年4月,重庆市一奥拓车 使用不合格气瓶在加气时发生爆炸现场) 一是用户应购买双燃料新汽车,汽车上安装的气瓶必须是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制造许可证单位生产的新气瓶;严禁私自安(拆)装车用气瓶。 二是要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手续并定期进行气瓶检验,取得车用气瓶检验合格标志。

RFID气瓶安全管理解决方案

RFID气瓶安全管理解决方案 目录 一、系统功能简介 (1) 二、基于RFID技术的气瓶管理系统目标 (1) 2.1液化气加注站 (1) 2.2气瓶检修公司 (2) 2.3送气站 (2) 三、基于RFID技术的气瓶管理系统流程 (3) 1、气瓶管理环节 (3) 2、电子标签安装方式 (4) 3、气瓶电子标签信息 (5) 4、液化气瓶管理流程 (6) 5、换气站管理 (7) 6、充装站管理 (8) 四、基于RFID技术的气瓶管理系统功能 (8) 1 、数据处理 (8) 2 、统计管理: (9) 3 、灌装厂(气体充装站)管理 (9) 4、灌装厂仓储管理 (10) 5、配送气瓶流转管理 (10) 6、检测站管理 (11) 7、设备巡检 (11) 8、用户卡管理 (11) 9、操作员管理 (12) 10 、报表输出 (12) 五、系统解决的问题 (12)

一、系统功能简介 该方案通过为气瓶建立永久性的“射频电子身份证”,实行一瓶一号,一瓶一档追溯管理。永久电子标签耐腐蚀、不老化、唯一性、可永久使用,通过建立气瓶的电脑履历档案数据库,用RFID手持机识读气瓶的电子标签,对气瓶收发、充前检查、充装记录、充后复检、定期检验等工序的现场操作数据进行采集登记;对异常、不良气瓶进行报警、提示。实现气瓶安全管理的信息化、自动化。彻底改变了原来现场操作人员费工、费时,肉眼逐瓶识别和手工记录的低水平、不安全操作的现状。 二、基于RFID技术的气瓶管理系统目标 气瓶在生产和销售流程中都有可能存在种种隐患,其主要表现在液化气加注站、气瓶检修公司和送气站相关业务上,通过RFID可完善这3处的相关务流程,其详细目标如下: 2.1液化气加注站 加注站的生产流程包括收瓶、检查、清洗、称重、清瓶、加注、检验、封印和发运。目前,所有的生成环节都采用人工进行检查和检测,存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及填表说明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 登记类别: 注:本式样适用于车用气瓶使用登记。(气瓶的制造单位名称、制造日期、产品编号、单位内编号的行数,根据该车所用的气瓶数量编制:气瓶容积是指单个气瓶。括号内表述不印制)

填表说明: 1、登记类别:填写“首次启用”或“过户”; 2、设备品种:填写“压力容器”; 3、产品名称: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填写,如“车用压缩天然气钢质内胆环向缠绕气瓶”; 4、气瓶数量:根据同一台车辆所安装气瓶实际数量填写“X只”; 5、充装介质:根据同一台车辆所安装气瓶实际充装的介质填写,如“CNG”或“LNG”; 6、气瓶公称工作压力(MPA):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的公称工作压力填写,如“20MPA”; 7、气瓶容积: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的“水容积”或“实测水容积”填写,如“72.2L”; 8、制造单位名称: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的生产厂家名称填写,如“中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9、制造日期: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的“检验日期”或“竣工日期”填写,如“2017年9月”; 10、产品编号:按照所安装的车用气瓶产品制造合格证的“气瓶编号”、“产品编号”填写; 11、单位内编号:不大于1支气瓶的,可以不填或画“—”线; 12、施工单位名称:按照《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的“安装单位”填写,如“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13、监督检验机构名称:按照《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的“监检单位”或监检印章填写; 14、使用单位(个人)名称:营运车辆填写车辆实际所有者(单位或个人)名称或姓名,如“张三”或“XXXXX公司”;非营运车辆填写车辆行驶证书的所有者姓名或名称; 15、使用单位地址:填写车辆所属公司名称或具体地址,如“大同市通达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16、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居民身份证号码:填写车辆所有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如“140202XXXXXXXXX”; 17、邮政编码:按照车辆所属单位或个人归属地的邮政编码填写,如“037XXX”; 18、车牌号:根据车辆注册的车牌号码填写,如“晋BTXXX”; 19、车辆VIN码:按照《车辆登记证书》或《车辆行驶证》填写该车辆的识别代码(大架号),如“LFVXXXXXXXXXXXX”; 20、投入使用日期:按照《车辆登记证书》或《车辆行驶证》的注册日期填写,如“201X 年X月X日”; 21、单位固定电话:填写车辆所属单位的固定电话; 22、安全管理员:填写车辆所属单位分管领导的姓名; 23、移动电话:填写车辆所属单位或个人的移动电话; 24、使用单位填表人员:填表人员签字确认; 25、日期:填写填表日期; 26、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27、日期:填写具体日期。

车用气瓶安全使用常识

车用气瓶安全使用常识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车用气瓶安全使用常识随着燃油成本的提高和人类环保意识的增强,车用压缩天然气(CNG)气瓶广泛应用在城市出租车、公交车及私家车辆上;但车用气瓶属于高压容器,近几年,全国一些省市先后发生了车用气瓶爆炸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因此,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在进行车用气瓶安装、充装、使用和乘座时必须掌握车用气瓶安全常识。 (图为2006年4月,重庆市一奥拓车 使用不合格气瓶在加气时发生爆炸现场) 一是用户应购买双燃料新汽车,汽车上安装的气瓶必须是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制造许可证单位生产的新气瓶;严禁私自安(拆)装车用气瓶。 二是要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手续并定期进行气瓶检验,取得车用气瓶检验合格标志。

三是要到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加气站进行充装;加气站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及职责,加强对车用气瓶的充装管理,充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充装检查制度,做好车用气瓶充装前、充装中和充装后的检查,对车用气瓶的充装安全负责,实施IC 卡充装管理,对无《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及《车用气瓶检验合格标志》、车用气瓶超过检验期、存在明显损伤的车用气瓶不得进行充装。 汽车进站前,车上搭乘人员全部下车,在加气站外休息区等候,严禁在加气站内吸烟、使用手机。汽车进入加气区,拉紧手制动,汽车发动机熄火,关闭总电源,打开发动机舱盖作好加气准备。在加气中,不准超压加气(不超过20MPa)。加气时若发生泄漏,应立即关闭加气开关和气瓶截止阀,立即停止加气。此时不能起动发动机,将车辆推到空旷处,待检修合格后方能进站加气。加气完毕后,确认加气枪与加气阀完全脱开,发动机引擎盖已经盖好,方可起动车辆,缓慢驶离加气站。 四是城市公交、客运出租及其他燃气车辆的使用或管理部门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车用气瓶的安全管理和日常安全检查。车用气瓶的检查周期一般为:城市公交车辆每24小时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其它车辆应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安全

气瓶安全使用宣传册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气瓶安全使用宣传册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828-17 气瓶安全使用宣传册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气瓶基本知识 1、CNG汽车的储气瓶,是整个CNG装置中危险性最大的主要装置,占整个改装成本的40%-70%。 2、车用气瓶的储气压力为20Mpa,这是综合考虑到车用气瓶的容积/重量比以及降低CNG加气站运行成本所确定的优化结果。过高的储气压力反而会导致气瓶容积、效率比的下降及加气站设备成本和运行管理费用的升高。 3、气瓶分类 4、天然气钢瓶 1、我国目前主要使用的是钢质气瓶。这类气瓶的生产成本较低,安全耐用、容积率高,缺点是重容比大,重量大。它由3种生产工艺制造,不同的生产工艺形成的瓶体处形有所不同。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性

能必须符合GB17258-1998《汽车压缩天然气钢瓶》的要求。瓶体材料选用优质铬钢。额定工作压力为16-20Mpa。 此外,气瓶瓶口阀上装有安全阀,其内装有100℃易熔合金和26Mpa的爆破片,当气瓶内气体的压力,温度超过上述数值时应自动泄放气体。 2、复合材料气瓶:优点是重量轻、耐腐蚀。缺点是由于现在国内生产工艺不过关,现基本上不使用,但今后随着生产工艺的改进,仍将是气瓶的主要发展方向。 二、气瓶总体布置设计,重点提示:液化气瓶,承压压力只有2.2Mpa,远低于CNG汽瓶20Mpa的承压,因此,绝对不能将液化气瓶用于CNG充装。 1、基本要求: 根据QC/T245-1998《压缩天然气汽转用装置和安装要求》,增加的部件总质量应不大于原车厂规定的最大总质量的5%。同时,按QC/T247-1998《压缩天然气汽车定型试验规程》规定,在定型汽车产品上进行CNG

气瓶电子标签监管系统

系统方案 一、电子标签识别设备 1、技术和品质要求 ★能读写符合EPC\ISO标准的RFID电子标签 ★完成一次读写时间≤1s ★掉电数据存储空间不小于1M字节 ★支持汉字显示(国家一,二级汉字字库) ★工作温度:-20℃-50℃ ★储存温度:-30℃-60℃ ★工作湿度:5%-80% ★抗静电:8KV空气放电和4KV接触放电 ★128*64点阵LDE液晶显示,带高亮背光 ★防爆等级:ExibII AT4 ★具有键盘,方便巡查操作 ★无线通讯、有线通讯接口 ★电池,三个月以内每次充电完成后使用时间不小于8小时 ★程序升级方便 ★有硬件时钟 ★携带,操作方便 ★在经过5次从1米高度自由跌落到水泥地面,设备无异常 2、软件要求 ★手持机在读取授权卡后,根据权限能够识别特定燃气证照标签,对标签数据进行正确性和有效性判断,将电子标签里面的电子数据显示到手持机上,可以通过键盘进行翻页查看所有标签数据。在巡查时记录检查数据,巡查员考勤记录等。 ★根据授权权限,手持机可以对标签数据进行锁定或设置不可用等操作。 ★通过有线与PC机相连后通过配套的软件进行数据下载和上传操作,与数据中心或PC机同步时钟。可以从数据中心下载参数和黑名单等数据,上传数据到数据中心。 ★服务:负责设备安装调试,按国家三包要求提供产品厂商更换、保修服务。五年免费软件维护、升级

二、CNG气瓶电子标签监管系统 通过对CNG气瓶颁发检验合格的电子标签,并在充装站点对气瓶进行充装前安全性检验,使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CNG气瓶无法进行充装,从而大大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同时,本系统将充装站点也纳入管理范畴,在控制CNG气瓶的同时,也对站点进行安全性及工作状态监控,在更大范围上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使CNG燃料得以更广泛更安全的使用与推广。 通过电子标签载体,以及充装控制器、无线传输器和应用软件,就可以对CNG 气瓶进行全过程电子监管。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申报材料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申报材料 说明:1、申报材料未注明份数的均为提供1份; 2、申报材料未注明原件或复印件的均为复印件; 3、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供办理 机关核对,用后归还申请者。 一、首次登记 说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车用气瓶,不予以办理使用登记: 1、车用气瓶或者瓶阀的制造单位未取得相应制造许可的; 2、机动车牌号、气瓶产品编号与相关资料信息不符的; 3、未取得燃气汽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或者不符合地方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的; 4、其他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情况的; 5、车用气瓶以车为单位进行使用登记; 6、车用气瓶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向产权单位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车用气瓶的产权属于个人的,产权单位所在地是指机动车注册登记地。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二)(原件 2份); (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 (4)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 (5)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 二、变更登记 说明:

1.按台(套)登记的特种设备改造、移装、变更使用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更名、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相关单位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办理特种设备变更登记时,如果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中的有关数据发生变化,使用单位应当重新填写产品数据表。变更登记后的特种设备,其设备代码保持不变。 3.原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表遗失、损毁而无法提供的,原使用单位或者产权单位应出具遗失、损毁的自我声明,方可办理变更登记。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种设备,不得申请办理移装变更、单位变更: (1)已经报废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 (2)进行过非法改造、修理的; (3)无《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第2.5条中(3)、(4)规定的技术资料的,具体内容是: (a)特种设备设计、制造技术资料和文件,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含合格证及其数据表、质量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书、型式试验证书等; (b)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修理的方案、图样(注2-4)、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施工质量证明文件、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报告、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 (4)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 (5)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或者能效测试结果不满足法规、标准要求的。 1、移装变更 (1)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 A、《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二)》(原件 2份); B、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原件 1份); C、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原件 1份); D、移装后的检验报告。 注:登记机关应对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上作注销标志. (2)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2017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一) 注:本式样适用于按台(套)进行登记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二) 注:本式样适用于车用气瓶使用登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三)登记类别:

注:本式样适用于按使用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 附录b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b1 登记类别 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b2 设备基本情况 b2.1 设备种类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也可直接印制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b2.2 设备类别、品种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没有品种的划“—” b2.3 产品名称 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b2.4 设备代码 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如果该产品还没有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不填写,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代码(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b2.5 型号(规格) 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有型号的填写型号,没有型号有规格的填写规格,没有型号、规格的,划“—”。 b2.6 设备数量 压力管道填写本次登记时的压力管道长度(单位为“米”),气瓶填写本次登记时的数量(单位为“只”)。

b2.7 设计使用年限 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b2.8 设计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的设计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设计图纸)表述应当一致。 b2.9 制造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b2.10 施工单位名称 填写登记时最近一次从事安装或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的名称。 b2.11 监督检验机构名称 填写负责该设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没有实施监检的设备,注明“不实施监检”,如该设备登记前进行了不同阶段的监检(如制造监检,安装、改造监检等),则填写最近一次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并且与本附录b4相协调(除制造监检外,优先满足b4填写要求)。 b2.12 型式试验机构名称 填写型式试验机构的名称(全称)。安全技术规范未规定型式试验的,划“—”。 b3 设备使用情况 b3.1 使用单位名称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全称),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使用单位名称应当与含有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文件一致。 b3.2 使用单位地址 填写使用单位的详细地址,包括所在省(自治区)、市(地、州)、区(县)、街道(镇、乡)、小区(村)、门牌号等。 b3.3 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填写使用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文化人身份证号。

车用CNG气瓶的安全使用常识

编号:SY-AQ-01796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车用CNG气瓶的安全使用常 识 Common sense of safe use of CNG Cylinder for vehicle

车用CNG气瓶的安全使用常识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车用压缩天然气(简称CNG)属于高压、易燃、易爆气体。CNG汽车 的贮气瓶是用于贮存压缩天然气的高压容器,具有爆炸危险性。车 用CNG气瓶的使用者应当懂得如下安全使用常识: 一、CNG汽车投入使用后,其贮存CNG的气瓶必须在检验有效周 期内。车用CNG气瓶每两年检验一次;对营运的出租车用CNG钢 瓶第二次检验的有效期为一年;交通事故中受到损伤的车用CNG气 瓶和附件如需重新使用应对气瓶进行检验;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钢瓶 有严重腐蚀、损伤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时,气瓶业主 应及时将气瓶送至法定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二、汽车报废时,车用气瓶同时报废。报废气瓶和经检验不合格的 报废气瓶应由气瓶检验单位对其进行破坏性处理。 三、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气瓶技术档案的管理和气瓶使用者的安全教 育培训工作。

四、CNG汽车应采取电子标签进行管理。 五、CNG汽车的驾驶员在每次出车前,应对气瓶及其紧固件、安全附件、管路及连接部位进行例行检查。 六、车用CNG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附件、瓶阀、易熔合金塞失灵等故障,应将汽车移至安全处,及时通知或送到气瓶检验单位或CNG汽车修理厂处理。 七、严禁私自安装CNG气瓶,气瓶安装须由有气瓶安装资格的企业完成。CNG充装站对非法安装的气瓶一律不得充气。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构建气瓶安全监管全方位智能化平台

构建气瓶安全监管全方位智能化平台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构建气瓶安全监管全方位智能化平台一、气瓶管理目前面临的问题 当前,我国各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尤其是在燃气这样仅次于煤炭的高危行业,一旦发生事故,将会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造成这一状况归根到底与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尤其是安全科学技术管理水平不高有直接关系。安全管理是一门科学,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生产工具的安全和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经济有序运行和健康发展的一门科学。管理的重点是:预先发现、鉴别和判明可能导致事故的各种危险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控制这些因素,避免事故发生。 液化石油气是一种需求量很大的传统能源,在工业、商用、民用方面都形成了稳定的供求。而作为运输和存储液化石油气的重要载体——气瓶,也随着燃气行业的发展,逐渐积累形成了一个数量巨大的群体。在我国,由于长时间的历史积累,目前有至少超过1亿只的气瓶在市场中流通使用,而且每年新投入的气瓶数量在2500万以上。在这些数目惊人的气瓶中,参杂着相当数量的过期瓶、报废瓶,仅按1%的比例估计,数量也有100万之多!这就好像是100万颗定时炸弹,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形成了严重的威胁。在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监督检

查的政策力度不断加大的背景环境下,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和科学的管 理方法解决这个问题就显得迫在眉睫。 首先,对政府监管部门而言,面对这一数量巨大的气瓶,如果仍然依靠 有限的人力资源,沿用以往原始的手工方式实行管理,显然是不可能 的,也是不现实的。其次,对气瓶检验机构来说,由于缺乏一套科学的 检验机制,长期存在的检验率低的问题一直无法得到根本解决。再者, 作为液化气经营企业,由于其它经营单位可以随意使用本单位产权的气 瓶进行充装,或充气站之间气瓶相互进行串充,这种情况就导致了企业 在经营过程中气瓶流失严重,或是企业先期投入的新气瓶经过多次流转 很快都变成了一个个旧气瓶。企业对此头疼不已,不少企业,特别是综 合实力较强的大型液化气经营企业也很想在气瓶管理方面进行新的尝 试,例如强化气瓶与产权单位的使用和归属关系,对非本产权单位的气 瓶进行充装限制。但是由于缺乏政府部门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监管配 合,试行过程中往往出现“我不能使用别人的气瓶进行充装,而别人却 可以使用我的气瓶进行充装”这样的状况,这就使得先期实施的企业出 现得不偿失甚至适得其反的结果,这就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企业参与实 施气瓶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因此,在这种环境下很多企业都处于等待、 观望之中,甚至产生一定的抵触情绪。最后,作为气瓶使用的终端(用户)根本无法对自己目前使用的气瓶状况有一个清楚的了解,往往使用了黑 气瓶、过期瓶甚至是报废瓶而毫不知晓,而这些“定时炸弹”一旦发生 意外,后果不堪设想!因此,作为消费者的气瓶用户,更希望能通过一

气瓶安全使用和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气瓶安全使用和管理规定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气瓶安全使用和管理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 确保本实验室所用气体标准物质及检测样品的正确使 用和保存。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2 范围 本规定所指气瓶应包括在本实验室内用于盛装各种原 料气、制备的混合气体、外购的标准气体及客户送检或实 验室抽检的气体样品的高、低压气瓶(罐子)。 3 职责 实验室主任组织制定有关规定,同时与实验室副主 任、质检中心副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措施的实施效果。各 房间安全卫生责任人负责具体措施的实施。 4 气瓶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检测人员在使用充有气体的气瓶时: 4.1 必须首选检查气瓶上的标签或其它标识,确认盛装的气体性质,避免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的措施下使用高浓度、可燃气体或有毒有害气体。 4.2 检查气瓶及瓶阀外观,确认无严重损坏的痕迹;阀门不松动,螺纹未损伤。 4.3 根据不同气体种类选择减压表,并将其与气瓶紧密连接并用待检气体清洗阀体内部后于分析仪器连接。与仪器的连接管路也应视被测气体种类来确定。严禁使用被油渍沾污的减压表或管路。 4.4 检测中用于校准分析仪器的标准物质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4.5 检测过程中应确保气瓶的稳定,避免碰撞或倒伏。气瓶放置应避开热源。 4.6 应保证实验室有良好的通风换气措施,检测中排出

车载气瓶电子标签标识及其安全监管信息服务系统解决方案

车载气瓶电子标签标识及其安全监管信息服务系统 解决方案 上海华申智能卡应用系统有限公司 2009.6

目录 一、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 (2) 二、解决方案 (2) 2.1 项目建设目标 (3) 2.2 项目内容 (3) 2.3 技术特点与工艺路线 (4) 2.3.1 气瓶电子标签特点 (4) 2.3.2 读写器产品特点 (4) 2.3.3 气瓶安全监管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5) 2.3.4 气瓶安全监管应用系统实施 (6) 三、项目风险分析、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分析 (11) 3.1 项目风险分析 (11) 3.2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12)

一、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 我国是仅次于美国的世界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应用大国,目前,全国包括石油液化气、天然气在内,拥有各类危险化学品气瓶达一亿多个,其中拥有充装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车载气瓶,遍布出租车、公共汽车、线路车和私家车。近年来,有些单位受利益驱动,加气站使用的加气机无检定合格印证,现场充装的车载气瓶未经检验,严重存在未经检验和超检验周期进行充装的情况;加气站的车载气瓶充装人员无证上岗操作;部分车辆带有车载气瓶的车主,无法出具相关证件。车载气瓶泄漏和加气站爆炸事故已有发生,事故呈上升趋势,造成人员伤亡和不良的社会影响。按照国家质监总局《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二十七项要求,充装单位应在气瓶上采用永久性标识来对产权气瓶建档,由于气瓶原始钢印号目前存在编码规则不统一、编码有重复等情况,因此2004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发《关于气瓶普查整治工作抽查办法的通知》,要求逐步推广气瓶使用电子标签标识;2005年8月1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颁发的《关于发展危险化学品气瓶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充装单位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采用电子标签等信息化手段对气瓶实施安全管理。二、解决方案 本项目的建设在总体技术上将分解成二个部分。第一是系统平台的建设部分;第二是电子标签、读写器和应用系统的实施部分。

气瓶安全使用和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306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气瓶安全使用和管理规 定标准版本

气瓶安全使用和管理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 目的 确保本实验室所用气体标准物质及检测样品的正确使用和保存。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2 范围 本规定所指气瓶应包括在本实验室内用于盛装各种原料气、制备的混合气体、外购的标准气体及客户送检或实验室抽检的气体样品的高、低压气瓶(罐子)。 3 职责 实验室主任组织制定有关规定,同时与实验室副主任、质检中心副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措施的实施效

果。各房间安全卫生责任人负责具体措施的实施。 4 气瓶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检测人员在使用充有气体的气瓶时: 4.1 必须首选检查气瓶上的标签或其它标识,确认盛装的气体性质,避免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的措施下使用高浓度、可燃气体或有毒有害气体。 4.2 检查气瓶及瓶阀外观,确认无严重损坏的痕迹;阀门不松动,螺纹未损伤。 4.3 根据不同气体种类选择减压表,并将其与气瓶紧密连接并用待检气体清洗阀体内部后于分析仪器连接。与仪器的连接管路也应视被测气体种类来确定。严禁使用被油渍沾污的减压表或管路。 4.4 检测中用于校准分析仪器的标准物质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4.5 检测过程中应确保气瓶的稳定,避免碰撞或

倒伏。气瓶放置应避开热源。 4.6 应保证实验室有良好的通风换气措施,检测中排出的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通过管路排出实验室(必要时应经过吸收或其它措施处理),不允许在室内直接排放。 4.7 使用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必要时应佩戴防护用具。 4.8 检测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关闭样品(或标准)的阀门,确认无泄漏后放回气瓶架或专用推车上。 4.9 实验室内严禁使用明火,如有施工需要进行电焊操作,必须提前上报实验室负责人,并停止使用各类易燃易爆气体和助燃气体。施工屋内现场停止使用所有气体,并将气瓶移放至安全区域。 4.10 及时检查载气、燃气及助燃气体的使用状况,保证各种气瓶不发生泄露,并保证足够的工作压

气 瓶 登 记 表

气瓶登记表(自有、托管) 序号设 备 品 种 充 装 介 质 制 造 单 位 制 造 年 月 公称 工作 压力 (M Pa) 容 积 (L ) 设计 壁厚 (m m) 最后 一次 检验 日期 下 次 检 验 日 期 气 瓶 使 用 登 记 代 码 变更 情况 停用 情况 备注 登记机关经办人:日期: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日期:登记机关:(加盖公章) 附表二

气瓶(收、发)登记表 登记人: 单位负责人: 附表三 用户名称 气瓶编号 气瓶名称或型号 气瓶充装介质名称或化学分子式 气瓶制造单位名称、代号 制造 年月 重量(kg ) 容积 (L ) 最近一次 检验日期(年、月) 下次检 验日期(年、月)

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及充装前、后检查记录 日期 瓶 号 气瓶容 积或型 号 充装前检查充装前 气瓶重 量(kg) 充装后 气瓶重 量(kg) 充装后检查 充装员 签字 备 注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 附表四

人员、车辆进、出液化石油气站登记表 姓名衣 装 车 辆 牌 号 安 全 设 施 驾 驶 员 事 由 批 准 人 扣 留 火 种 进站时间出站时间 月日时分月日时分 附表五

储罐运行及检查记录表 时间1#储罐2#储罐残液罐运行 检查 人员 记 事 栏液 位 温 度 / 。 压 力 / M pa 液 位 温 度 / 。 压 力 / M p a 液 位 温 度 / 。 压 力 / M p a

气瓶抽真空置换记录 日期气瓶编号作业人员结果备注 气瓶抽真空置换记录 日期气瓶编号作业人员结果备注 气瓶抽真空置换记录 日期气瓶编号作业人员结果备注

车用气瓶注册登记

车用气瓶注册登记 一、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法》、《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等。 二、申报材料 (1)《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每车一式两份; (2)《车用气瓶出厂合格证》; (3)《气瓶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和《气瓶批量检验质量证明书》(复印件); (4)《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 (5)《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留复印件) (6)《机动车辆行驶证》;(留复印件) (7)移装气瓶的应提供近期《气瓶定期检验报告书》; (8)过户车辆还应提供车辆过户手续。(留复印件) 三、办理时限 10台以下,5个工作日内; 10台以上50台以下,12个工作日内; 50台以上,25个工作日内。 四、收费标准 30元/台。 注:单位车辆的必须有单位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前来办理,或由气瓶安装单位代为办理。个人车辆新安装的由气瓶安装单位代办。过户车辆由车主亲自办理。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 使用单位:(加盖印章)省辖市:县(区、市):联系人:联系电话: 车辆号牌号码: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码: 气瓶品种:特种气瓶(车用)充装介质:使用性质:1出租车 2公交车 3其它 登记表编号:使用登记证编号:(一式两份,使用单位和登记机关各存一份) 申请人声明和签署:以上所列气瓶均标有唯一的使用登记标识,本人对本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登记机关经办人签字:负责人签字:日期:登记机关:(加盖公章)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填表说明 1、使用单位:填行车证上的所有人,是单位的盖单位公章,是个人的填所有人姓名; 2、省辖市:填洛阳;县(市区):填所有人所在县区。联系人:是单位的填主办人姓名及电话; 3、车辆牌照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码应和该车行车证填一致; 4、气瓶品种:填缠绕,钢质;介质:填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 5、产权编号:一辆车几个气瓶的,安装标记01、02、03、04、05、06……填写; 6、制造单位:气瓶制造单位简写,如:北京天海 7、制造年月、出厂编号、公称压力、容积、设计壁厚、气瓶重量等,均按气瓶出厂合格证上实际数字填写; 8、安装单位和安装日期:按气瓶安装合格证上的安装单位和日期填写;(安装单位名称可简写) 9、启用日期按制造日期填写;使用年限:按制造日期算起,缠绕气瓶15年,钢质车用天然气瓶10年; 10、下次检验日期:气瓶制造日期计算,出租车2年,其他车辆3年,。不是首次安装的按定期检验报告年限填写。 11、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必须是法人或经理签字。

气瓶安全使用手册通用版

安全管理编号:YTO-FS-PD280 气瓶安全使用手册通用版 In The Production, The Safety And Health Of Workers, The Production And Labor Process And The Various Measures T aken And All Activities Engaged In The Management, So That The Normal Production Activitie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气瓶安全使用手册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安全管理文件可用于在生产中,对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劳动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实施管理,包含对生产、财物、环境的保护,最终使生产活动正常进行。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氧气瓶的安全使用 氧气瓶是贮存和运输氧气的专用高压容器,它是由瓶体、瓶阀和瓶帽3部分组成。其瓶体外部有两个防震胶圈,瓶体为天蓝色,并用黑漆标明“氧气”两字,用以区别其它气瓶。氧气作为一种理想的助燃气体,广泛应用于焊接和切割中。由于氧气瓶是一种盛装助燃压缩气体的移动式容器,压力高,装卸运输频繁,使用环境杂乱,往往使氧气瓶的使用处于不安全的状态,一旦发生气瓶爆炸事故,将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一)目前在氧气瓶使用与管理上主要存在着以下几种隐患: 1.超检验期充装。根据原劳动部《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氧气瓶必须每3年检验一次。其目的是为了及时查清氧气瓶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缺陷和隐患以避免事故的发生。但目前使用中氧气瓶超检验期充装的现象较为严重,给安全使用带来了严重的隐患。 2.附件损坏、丢失。氧气瓶的附件中有瓶阀、手轮、

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标准版) 氧气瓶、乙炔气瓶是储存和运输氧气、溶解乙炔气体的专用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为了保障气瓶的使用安全,国家先后颁布了《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等法规和标准,对气瓶的设计、制造、检验、充装、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都做出了科学和明确的规定。 1、使用的气瓶必须是国家定点厂家生产的。氧气瓶必须是按规定定期检验过的,超检验期的气瓶严禁充装。新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有安全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 2、气瓶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验合格,压力表定期校验合格。各工区应当建立气瓶安全技术档案。 3、项目部、各工区物资设备部门要制定气瓶采购、运输、储存、发放、回收、退返的办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管理台帐。与信誉

度高的厂家或供货方签订购销合同,并明确安全责任。 4、采购气瓶时必须确认瓶身贴有质监部门的检验标识和质量合格标签,否则不准进货。同时应查看手轮是否完好、是否漏气,瓶体外观有无缺陷,并配有瓶帽和防震胶圈。 5、加强气瓶装卸车和运输的安全管理,杜绝野蛮装卸: 5.1运输时应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碰击和滚动,禁止用吊机或起重电磁吸盘直接吊运钢瓶。 5.2氧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瓶间应使用木架或橡皮隔离,以防止互相撞击。汽车装运氧气瓶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同一方向,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 5.3夏季运输和露天作业时,氧气瓶要采取遮阳措施,防止曝晒,避免气体膨胀造成超压。 5.4车上严禁烟火,并应配有灭火器材。 5.5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和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乙炔气瓶不得与氧气瓶同车运输或同仓储存。运输途中乙炔气瓶必须直立,严禁卧放。

关于实施CNG气瓶电子标签动态监管系统工作的建议方案

关于在我区推进实施CNG气瓶电子标签动态 监管系统工作的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对车载压缩天然气瓶动态监管,加快推进信息化手段在特种设备管理和定期检验工作中的应用,以提升和完善特种设备管理能力。 由自治区质监局特设局、呼市质监局特设局、自治区锅检所和呼市中燃城市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等组成的调研小组,于近日在四川成都市、绵阳市进行了课题为“CNG气瓶电子标签动态监管系统实施情况”的调研,通过调研和结合自治区实际状况,为尽快推进和实施电子标签在CNG气瓶监检工作的动态监管系统,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我区车载压缩天然气瓶安全管理手段迫切需要提升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规模的扩大,清洁、经济、环保的压缩天然气(CNG)产业得到了迅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区CNG气瓶大约在7万多只左右,且呈快速增长态势。该气瓶主要安装在公交车、出租车、驾校教练车和部分运输车、私家车上。近年来自治区质监局、各盟市质监局及检验机构逐渐加大CNG气瓶监管和检验力度,为保证CNG气瓶的安全使用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由于个别无安(改)装资质的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非法安(改)装CNG气瓶;部分使用CNG气瓶的车主安全意识淡薄,逃避定期检验,以及部分CNG加气站把关不严,导致部分违规车辆有机可乘,无车用气瓶使用证以及超检、未检的车辆仍在充装

等原因,导致安全隐患问题仍然存在。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传统监管手段已不适应对CNG气瓶的监督管理:一是调查建档难。由于基层质监局特种设备监管人员较少,CNG气瓶动态分散,黑气瓶、部分不合格气瓶游离于监管之外。二是执法监督难。部分车主为降低成本,违法改装、逃避使用登记、不按期检验,甚至使用不合格气瓶或报废气瓶,载着“定时炸弹”的车辆流动性大、隐蔽性强,受执法手段限制,传统监管难以到位。三是把关充装难。部分CNG充装站法制意识淡薄,受利益驱动,不严格执行充装检查制度,违规充装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部分车主和驾驶员对CNG气瓶安全规范重要性缺乏认识,拒绝充装前检查,强行充装不合格气瓶,甚至打骂充装人员,围堵充装站。四是执行标准难。尽管CNG气瓶的充装次数、使用年限和瓶阀的充装次数都有严格规定,但作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标准的掌握和判断上人为失误较多。传统的监管手段已不适应我区车用CNG气瓶发展的需求,已滞后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需要。利用新的信息化技术手段,推广电子标签在CNG气瓶管理手段中应用,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迫在眉睫。 二、国家政策法规要求: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一章第八条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防范事故的能力,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气瓶使用登记发证说明范文

附件1: 气瓶使用登记发证说明 (氢、氧气瓶) 一、气瓶的使用登记按照《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R5001-2005)和冀质监局函[2005]418号文等有关规定登记发证。 气瓶应当逐只办理登记发证手续,并逐只建立档案。 二、登记资料:气瓶产品质量证明书或者合格证(复印件)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证书或者移植性材料。 三、气瓶办理登记发证手续时应当将有关信息录入《河北省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系统f2008-2.3》版本并向安全监察机构上报数据,使用该系统打印使用证。 四、气瓶使用证作为气瓶的档案资料存档备查。 五、为了便于使用和管理,气瓶编号、发证编号、注册代码等均使用气瓶编码。其中已经录入数据库的气瓶,为了保持工作上的连续性,气瓶编码可以使用数据库中的索引代码(大区号+电话号码+4位阿拉伯数字自编流水号)代替,暂不做变动,新录入数据库的气瓶编码应当使用新的编码方法,即单位缩写+化学式简写+4位阿拉伯数字自编流水号。

附件2: 气瓶漆膜和喷字说明 (氢、氧气瓶) 一、气瓶颜色标志一览表 气瓶编码举例:如保定开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劳动服务分公司的一只氢气瓶的气瓶编码为:“开达热电H0001”。 二、气瓶的字样 1、气瓶的字样、色环彼此间应避免叠合,不占防震圈的位置。 2、字样是指气瓶的充装气体名称和单位标识(单位缩写+化学式简写+气瓶编码后四位数)。充装气体名称一般用汉字表示,对于小容积气瓶,充装气体名称可用化学式表示。 3、字样采用仿宋体。公称容积40L的气瓶,字体高度为80~100mm;其它规格的气瓶,字体大小宜适当调整。 4、字样排列:立式气瓶的充装气体名称应按瓶的环向横列于瓶高3/4处;单位标识应按瓶的轴向竖列于气体名称居中的下方或转向180°的瓶面。卧式气瓶的充装气体名称和单位标识应以瓶的轴向从瓶阀端向右(瓶阀在视者左方)分行横列于瓶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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