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19-2019年电力建设安全事故

最新2019-2019年电力建设安全事故
最新2019-2019年电力建设安全事故

篇一:《2012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2012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2012年,电力行业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扎实深入开展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工作,在全国电力建设依然保持较大规模、电力系统结构更加复杂、电网控制难度日益增大、自然灾害频发多发的情况下,广大电力职工团结协作,扎实工作,保持了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现将2012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2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2012年,全国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电力设备事故,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2012年,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49起,死亡86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5起,死亡人数增加18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33起,死亡39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16起,死亡47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17人。2012年,全国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0起,死亡42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5起,死亡人数增加20人。

2012年,自然灾害引发电力人身伤亡事故5起,死亡(失踪)65人,同比起数增加4起,死亡(失踪)增加50人。发生境外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6人。 2012年,发生电力安全事故1起、自然灾害导致的电力安全事故1起,两起事故均为较大电力安全事故;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一般设备事故6起;发生电力安全事件33起。

二、电力事故简况

(一)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

2012年,全国共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10起,分别为

1、1月6日,湖北兴龙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在浙江广厦北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所属四川省阿坝州干松水电站进行坝顶交通桥浇筑过程中,发生垮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直接原因是支撑架基础施工处理不当,支撑架搭设和浇筑工艺不规范,导致支撑架垮塌。间接原因一是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不完善和执行不力;二是未经设计单位同意即变更交通桥施工工艺,安全设施、措施不到位。

2、3月1日,成都协和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在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光耀电力有限公司小河沟电站引水隧洞缺陷处理过程中,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事故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未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未安装通风换气设备,未对狭小空间作

业人员配发个人防护用品,在隧洞中使用柴油发电机而造成人员中毒。间接原因一是施工单位无资质承包工程,且对入场工人疏于教育、管理与监督;二是建设单位未严格审查承包方资质,且以包代管。

3、3月24日,攀枝花网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的分包单位四川省锦龙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在攀枝花电业局大龙潭35千伏线路施工过程中,发生倒杆事故,造成4人死亡。事故直接原因是施工人员在杆塔上作业时,地面人员调整临时拉线,造成电杆受力失衡而倒塌。

事故间接原因一是工程分包单位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安全管理存在疏漏;二是工程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不力。

4、6月7日,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两河口项目部在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雅砻江两河口水电建设工地进行公路隧道施工作业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事故直接原因是在隧道开挖轮廓线外的隧道拱顶部位存在两条隐性的斜向节理面,在隧道开挖爆破和支护锚杆钻孔时,隐性结构面延伸、张开及贯通,引起隧道围岩垮塌。间接原因一是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部分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相应资质,且对项目地质条件复杂程度认识不足,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二是监理单位派无监理资质的人员驻现场,对施工单位人员的资质审查把关不严;三是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不到位,对施工单位人员资质审查不严,对监理单位监管不力。

5、6月8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公司所属湖南火电建设公司分包单位河北亿能烟塔工程公司及其劳务协作单位河北省邯郸市众合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在云南威信县煤电一体化项目冷却塔施工中,发生脚手架坍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事故直接原因是施工人员违章作业,从地面开始自下而上采用重锤敲除粘附在脚手架架管及扣件上的混凝土浆体,导致部分连接扣件松动,脚手架局部变形、架体失稳而坍塌。事故间接原因一是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协作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督促检查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制度不健全,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二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协作单位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不到位。

6、7月12日,山东工业设备安装总公司分包单位山东省建设第三安装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所属的常熟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生锅炉过热器倾倒事故,造成4人死亡。事故直接原因是安装人员违章作业,在锅炉中温过热管未焊接牢固的情况下,使用手动葫芦调整高温过热管,造成中温过热器坍塌并压塌高温过热器。间接原因一是锅炉安装单位擅自改变施工方案,严重违反作业规程,现场管理缺失;二是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职责,监督检查不到位;三是建设单位对工程安全生产的组织、监督职责落实不到位。

7、8月24日,四川送变电工程公司的分包单位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在对中电投盐锅峡水电站坝内地段进行220千伏炳张线线路施工时,发生快艇翻船事故,造成5人死亡(4名作业人员和1名船主)。事故尚在调查中。

8、9月27日,宁夏天净天源电力有限公司的分包单位中卫市飞达工程有限公司在对中卫供电局10千伏线路入地工程进行顶管作业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重伤。

该项作业是配合市政扩路工程,作业过程中天然气管道破裂引起爆炸。事故尚在调查中。

9、11月19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公司第十四水电工程局在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公司广东清远抽水蓄能电站施工中,在进行斜井轨道拆除工作时,发生卷扬机制动失灵、送料小车失控下坠事故,造成6人死亡。事故尚在调查中。

10、11月26日,广西浩天集团公司在广西电网公司220千伏久榄线基建施工过程中,修复因跨越架垮塌被压断的10千伏青龙线高速路支线电杆时,发生触电事故,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事故尚在调查中。

(二)自然灾害引发的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1、6月14日,云南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公司在云南电网公司丽江阿海电站送出工程施工过程中,突发泥石流灾害,造成6人死亡,1人失踪,1人重伤。

2、6月28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公司水电工程四局在中国三峡集团公司白鹤滩水电站前期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泥石流灾害,造成40人死亡(失踪)。

3、8月6日,湖北省十堰地区特大暴雨引发山洪自然灾害,十堰供电公司多条线路受损,在抢修工作中,抢修人员被洪水冲走,造成3人死亡。

4、8月24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公司所属的葛洲坝集团公司新疆伊犁市斯木塔斯水电站项目部营地附近突发山体滑坡,滑坡体将项目部营地住房掩埋,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5、8月30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公司所属葛洲坝集团第二和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在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锦屏水电站施工区施工时,因暴雨引发泥石流灾害,造成11人死亡。

(三)发生在境外的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6月18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火电三公司在俄罗斯注册的特罗伊茨克公司,在进行俄罗斯车里雅宾斯克州的特罗伊茨克电站机组安装作业时,发生吊车轨道断裂导致的吊车侧倾坍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1人重伤。该工程的总承包商为俄罗斯石英公司。

(四)较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

12月25日,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装机容量2×30万千瓦)2号和1号机组相继发生锅炉过热器和再热器爆管,分别于830和1706锅炉停炉,造成全厂对外停止供热。经抢修,1、2号机组分别于27日1920和29日2400恢复供热。事故尚在调查中。

(五)自然灾害导致的较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

11月11日夜间至12日,恶劣天气造成东北电网多条线路跳闸,黑龙江省鹤岗市大部分地区停电,损失负荷28万千瓦,占全部负荷的95%;伊春地区损失负荷12万千瓦,占全部负荷的75%。

三、事故分析

2012年电力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有以下特点

1、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呈上升趋势。起数和死亡人数比2011年分别上升11%和26%,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0%和3%,电力建设人身伤亡责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4%和57%。

2、因高处坠落、触电、坍塌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多发,事故起数分别占人身伤亡事故总起数的24%、24%、22%,死亡人数分别占人身伤亡事故死亡总人数的21%、17%、34%。

3、设备制造质量和施工安装质量问题是引发设备事故的主要原因。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6起一般设备事故中,有4起是由于制造和施工安装质量不良造成的,占设备事故总数的67%。

4、造成影响居民供电供热的事故事件时有发生。全年发生构成电力安全事件的停电事件12起,影响用户44万户;发生影响居民供热的电力安全事故1起,影响用户7万户。

事故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事故也反映出事故单位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生产现场管理、安全费用投入、安全培训等方面存在着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各电力企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总结事故规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各项安全措施,进一步提高电力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大以上电力事故的发生。

篇二:《2016年一季度重大安全事故》

爆炸,造成22人死亡。

(5)2月27日,山东境内海域,一艘山东籍渔船与一艘安徽籍货船相撞后沉没,造成10人死亡和下落不明。

(6)3月6日,吉林白山市江源县,吉煤(集团)通化矿业松树镇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2人死亡。

(7)3月23日,山西朔州市山阴县,大同煤矿集团同生安平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事故(事故详细情况正在调查中),造成20人死亡。

较大事故情况。

发生131起、死亡526人。其中煤矿发生3起、死亡13人,同比减少5起、19人,分别下降65%和54%;道路运输业发生73起、死亡293人;其余各行业发生55起、死亡220人。

(二)一季度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主要特点。

重大事故同比下降,煤矿重大事故同比增加。一季度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同比持平;重大事故发生7起、死亡97人,同比减少2起、23人,分别下降22%和12%,道路运输业连续6个月未发生重大事故。但是,煤矿重大事故同比增加,共发生3起、死亡43人。山西、吉林、浙江、山东、河南、贵州、陕西等7个地区各发生1起重大事故。

较大事故总量同比有升有降,中央企业较大事故同比增加。金属非金属矿山一季度未发生较大事故(同比减少6起、22人),煤矿(同比减少5起、19人)、建筑施工(同比减少5起、13人)同比下降;渔业船舶(同比增加7起、26人)、水上运输业(同比增加 4起、26人)、烟花爆竹(同比增加2起、4人)同比上升。

一季度,中央企业共发生5起较大事故,造成20人死亡,同比增加2起、6人。涉及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等4家中央企业。

篇三:《2016-2022年中国电力施工产业发展现状及投资风险报告》

2016-2022年中国电力施工产业发展现状及投资风险报告

什么是行业研究报告

行业研究是通过深入研究某一行业发展动态、规模结构、竞争格局以及综合经济信息等,为企业自身发展或行业投资者等相关客户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企业通常通过自身的营销网络了解到所在行业的微观市场,但微观市场中的假象经常误导管理者对行业发展全局的判断和把握。一个全面竞争的时代,不但要了解自己现状,还要了解对手动向,更需要将整个行业系统的运行规律了然于胸。

行业研究报告的构成

一般来说,行业研究报告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五方面

行业研究的目的及主要任务

行业研究是进行资源整合的前提和基础。

对企业而言,发展战略的制定通常由三部分构成外部的行业研究、内部的企业资源评估以及基于两者之上的战略制定和设计。

行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面和点的关系,行业的规模和发展趋势决定了企业的成长空间;企业的发展永远必须遵循行业的经营特征和规律。

行业研究的主要任务

解释行业本身所处的发展阶段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分析影响行业的各种因素以及判断对行业影响的力度

预测并引导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判断行业投资价值

揭示行业投资风险

为投资者提供依据{2012-2016年电力建设安全事故}.

2016-2022年中国电力施工产业发展现状及投资风险报告

【出版日期】2016年

【关键字】电力施工行业分析市场深度调查投资风险预测

【交付方式】Email电子版/特快专递

【价格】纸介版7000元电子版7200元纸介+电子7500元

【网址】/b/yuanqijian/J26510Y8RV.html

报告目录

电力工程(electric power engineering),即与电能的生产、输送、分配有关的工程,广义上还包括把电作为动力和能源在多种领域中应用的工程。同时可理解到送变电业扩工程。

电能的使用已渗透到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一切领域,成为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以及国防的主要动力形式和人们家庭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能源,在拖动、照明、电热、电化学和通信等方面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电能作为一种产品,和其他类型的产品不同之处是它不能储存。所以,由发电厂、输电线路、变电所和配电网组成的电力系统每时每刻所生产、输送的电能,都必须和用户电能的消费量相一致。这就使得电力生产与国民经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即便是短时的停电也带来很大的危害,大面积停电更会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失,给人民生活造成不便。因此,在电力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中都必须注意保证供电的高度可靠性。

本研究报告数据主要采用国家统计数据,海关总署,问卷调查数据,商务部采集数据等数据库。其中宏观经济数据主要来自国家统计

局,部分行业统计数据主要来自国家统计局及市场调研数据,企业数据主要来自于国统计局规模企业统计数据库及证券交易所等,价格数据主要来自于各类市场监测数据库。

第一章中国电力施工行业发展分析 13

第一节中国电力工程行业发展浅析 13

第二节 2013年电力建设行业统计 14

第三节 2013年全国电力建设行业分析 16

一、营业收入增幅较大 16

二、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 16

三、电力结构调整效果显现 17

第四节 2013年电力工程造价涨跌及市场竞争情况分析 18 第五节 2014年民营电力施工企业分析 19

一、三种资质不匹配导致升级难 19

二、人员和业绩成为发展绊脚石 20

三、开辟人才保障绿色通道 21

第二章中国电力施工行业技术分析 22

第一节关于电力施工技术探析 22

一、变压器设备调试及安装 22

二、电缆敷设、接线及电缆通道安装 23

篇四:《电力建设2012年第一次安委会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

冀(安全)〔2012〕02

安委会会议纪要

时间2012年3月15日15:00

地点分公司会议室

参加人员详见签到表

主持人

记录人

会议内容

3月15日,分公司召开第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由分公司经理张海峰主持,本次安委会会议,集中学习分公司《关于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中电建?2012?57号)。

一、分公司成立至今所做的主要安全工作以及取得的成效,详细说明存在的不足并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计划。

二、明确2012年度安全管理目标{2012-2016年电力建设安全事故}.

分公司目标

――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施工、检修、维护机械设备事故;――不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群体伤害事件;――不发生因“脚手架不按规程要求搭设、邻近带电体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由高温介质、放射性物质和危险化学品伤害、起重机械未按规定程序拆装和吊装负荷重量超出允许范围”造成的人身轻伤事故。

分公司指标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率100%;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不符合整改率100%;

――人身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3‰以内;

――杜绝粉尘、噪声、毒物2级以上危害;

――不发生一般土壤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

――施工、检修、维护现场场界噪声峰值(白天)≤75dB(A),施工、检修、维护现场场界噪声峰值(夜间)≤55 dB(A);生产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不超过10mg/m3;施工、检修、维护办公场所实现可回收、不可回收、危险固体废弃物分类存放并按要求处置;粉尘、噪声、工业废水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厂界排放标准;

――无相关方投诉和抱怨。

――努力实现“零”事故

三、经理对分公司自成立以来所主要的安全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了总结。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存在安全管理人员较少与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为两大类的安全管理问题。从数据统计上可以看出,现场存在的主要违章问题有个人习惯性违章,占目前违章总数的60%左右,施工用电违章占20%左右,文明施工及装置行违章占20%

四、暴露出的主要安全问题

1、在安全教育培训上力度不够、针对性不强,在新工人入厂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知识培训、安全技术教育和专业技能教育等方面各级的重视程度均{2012-2016年电力建设安全事故}.

有差距,造成现场工人习惯性违章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对公司程序文件的学习掌握不够,存在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有偏差。

2、行为违章主要表现在安全帽不系帽带、电源线管理不到位等。

五、经理要求

1、要深入开展“查三违、防事故”工作,严格执行反违章考核细则,加大反违章奖罚力度,纠正不规范作业行为,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人员,促使员工养成良好的安全作业习惯

2、要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落实安全监督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职责,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措施落实到每项工作的管理者、组织者、实施者,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合理安排工作计划,认真开展检修维护现场复杂、危险作业现场勘察,周密制定作业方案,加强作业现场工作组织,严格落实工作票各项安全措施,从工作组织、计划管理、工作票落实、现场监督等各个环节,排查消除作业隐患和风险。

3、某某工程分公司第一个项目,一定要把住职工入场前安全教育及持续安全培训工作,对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要做到实处,确实让每一名作业人员掌握基本安全理念,杜绝习惯性违章现象及作业性违章。

某经理春季大风天气较多,要求工作现场的防风应急预控的措施要安排专人负责,不仅要做好日常的措施,还要根据天气预报情况,提前安排好安全措施;另外对高空作业的防

风措施,也要当做一个重点要求来布控。

六、下阶段工作要求

1、要对员工积极展开各种安全培训与教育,增强员工安全知识,提高员工安全素质,提高自保和互保能力。对班前会、安全日活动组织的好的班组,要进行表彰,组织其它班组进行学习,对屡次提出不能改正的班组进行批评和处罚。

2、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安全人员要切实承担和落实安全责任,深入基层、深入班组、深入现场,定期参加班组的班前会交底和安全活动日,对班组活动进行检查和指导,了解安全状况,找准存在问题,制定严密可靠的防范对策,组织落实安全措施。

3、结合春季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问题,各部室及项目部要认真总结分析,制定有效防范措施,确保现场安全可靠。

4、加大安监考核力度,依据制度进行考核奖惩。设立“曝光栏”,发现问题及时下发问题通知单并预以曝光以警示其它单位和人,按期未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按照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并给予停工或罚款处理。

分公司

2012年月日

篇五:《电力建设安全生产26种严重违章行为》

电力建设安全生产26种严重违章行为

一、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1、现场作业没有按《安规》(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使用工作票;

2、现场作业前没有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3、二次系统上工作,未按《南网工作票技术规范》要求填写二次安全措施单。

二、不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在设备上工作

[说明]按照《安规》“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的规定,在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必须事先完成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的技术措施和《安规》在其它章节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以下几种情况执行本条规定

1、工作票上填写(包括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补充的)的主要安全措施不满足《安规》的要求。如漏拉、合断路器;漏拉、合隔离刀闸;没有按规定挂接地线;

2、未按《安规》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3、未做好安全措施前工作人员擅自工作;

4、作业人员擅自变更安全措施进行工作;

5、挂接地线前没有验电;

6、没有设置安全围栏或悬挂警示牌(包括在公路边施工两端没有设置安全警示牌)。

三、无人监护在高压设备上工作

[说明]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属于无人监护行为

1、未指派监护人;

2、监护人本人擅自脱离监护工作岗位致使操作人员或工作人员失去监护,属监护人违章;

3、监护人未到监护现场前,工作人员擅自进行工作,属工作人员违章。

四、高空作业不系好安全带或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好安全帽

[说明]在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作业,均必须系好安全带(绳);在平行移动作业的杆塔(构架)上作业时,还应使用有后备绳的双保险安全带;站在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的梯子上工作时,应有专人扶持梯子,并将安

全带(绳)挂在高于工作地点的梯子或其他可靠位置;任何人在进入除办公室、控制室(含控制室屏后的继电保护室)、通信机房、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以外的其他工作场所必须戴安全帽,并系牢下鄂带。否则,视为违反本条规定。

五、现场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不按规定正确着装

[说明]现场作业人员在从事生产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本单位按照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发放的劳保用品,不按规定使用属于作业人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违章;如本单位未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则属领导或管理人员违章。

六、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作业

[说明]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发生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使用要按照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标准、规程以及厂家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未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器具或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均属严重违章。

七、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或擅自增加工作人员未补办工作人员变动手续(属工作负责人违章)

[说明]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在原工作票的停电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在对新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手续后,方可进行工作”。下列情况属违反本条规定

1、在工作票上没有注明的地点进行作业(二次系统放电缆等工作地点应尽量写全,如果确实难以在工作票上全部填写,不作为严重违章界定);

2、在现场工作的作业人员没有写入工作票(包括工作票附件)。

八、现场作业安全监护人未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说明]安全监护人指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操作监护人、现场专职安全监督员和起重指挥员。现场作业安全监护人必须自觉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的“工作监护制度”,并严格履行监护职责,不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视为违章。

按照变电站《安规》3 规定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下列情况不界定为违章

1、继电保护人员在继电保护室工作时,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监护人参加工作;

2、一次设备检修,只有一个工作地点,如果工作地点安全措施可靠,没有高空作业的危险,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监护人协助工作;

3、线路登杆作业,两人一组,一人监护,一人登杆。杆上作业人员双保险已打好、确无安全风险的情况下,监护人可在地面协助吊装工作;在进行登杆查线工作时,参加作业的人员都具备专职监护人的条件时,监护人和作业人员的工作进行互换,并在工作票上注明。

4、新建变电站土建工作(不包括设备安装、交叉作业、高空作业、起重作业,土石方开挖存在踏方危险的作业面)可只设一个安全监护人流动监护。

九、工作前没有开展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或班组成员不清楚工作中的危险点与预控措施,或在工作票工作人员确认栏代签名(属工作负责人违章)

[说明]“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票制度中所明确的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安全责任之一,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自觉履行,否则,属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违章。本条应由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工作前对所有工作班成员列队进行“三交”。

工作前的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措施必须有书面依据。书面依据可填写在操作票、工作票上

或标准化作业指导书上,也可以附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措施卡。工作班成员必须清楚作业的危险点,并亲自在工作票上(或分工作票上)签名确认。否则,视为违反本条规定。

工作时间长,工作人员变动多时可附页签名确认,但必须保证三交到位,附页作为工作票附件一起保管备查。

十、现场作业没有按规定使用标准化作业指导书或不按标准化作业指导书流程进行作业

[说明]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是规范现场作业人员行为,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可靠措施,必须认真执行。下列情况执行本条规定

1、现场使用的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与实际工作明显不符的

2、使用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过程中,未按流程逐项执行,及时逐项打勾和记录的。

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原则上由工作负责人持有。

十一、约时停、送电

[说明]电气设备停送电必须按操作命令执行,约时停、送电,违反了“工作许可制度”,未履行工作许可手续,界定为严重违章。

十二、无证操作起重设备或超载起吊

[说明]起重设备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无证操作是指操作人员没有操作资格证和起重设备没有合格证。

十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作业指挥者没有履行指挥职责

[说明]现场作业未按要求完成安全措施或不具备作业条件就指挥作业或明知有危险没有采取防范措施就指挥作业、指挥者擅离职守或不按批准的作业程序指挥作业均视为违反本规定。

十四、安排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进行作业

[说明]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1)经医师鉴定,无防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二年一次);(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安规》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3)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安排不符合以上条件或没有执行岗位任职条件的,如安排实习人员进行倒闸操作、单独巡视设备或单独进行检修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相关作业证进行作业等均视为违反本规定。

十五、设备材料订货和验收把关不严,将伪劣产品引入系统

[说明]设备材料不能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伪劣产品。发现伪劣产品引入系统,不受购置时间限制,将按本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六、检修、更新改造的设备投运前,作业负责人没有向运行人员书面交待设备变动情况

[说明]本条“设备变动情况”是指设备型号参数、与实际相符合的图纸、试验报告及可否投运的结论意见、操作注意事项及运行要求。竣工时书面资料不全,运行人员可以拒绝投运设备,定为工作负责人违章。

十七、在调度室、控制室、仓库、危险品贮存地等场所使用明火、电炉或不按照规定动火作业

十八、将资质不合格的施工队伍引进系统

资质审查

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书”;

施工简历

3.1广东电网公司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试行)(11)

广东电网公司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广东电网公司统一编码: S.00.00.05/ 2010-01-01印发封面2010-01-01实施

本制度信息 2010-01-01印发制度信息2010-01-01实施

广东电网公司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1总则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应急管理工作,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设备检查和修复,提高公司应急处理能力和速度,保障广东地区和公司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因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1.2.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 1.2.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1.2.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1.2.4《广东电网公司应急管理办法》 1.2.5《广东电网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广东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 处置原则 1.4.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把保障电网运行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4.2统一指挥,快速行动。事故发生后各级应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接受上级的指挥和协调。 1.4.3协同配合,保证重点。各部门在公司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善后恢复工作;在设备事故处理和控制中,优先保证重要变电站的站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以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和效率。

2与其他预案的关系 与南方电网公司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关系 衔接南方电网公司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与公司其他专项应急预案的关系 本预案为《广东电网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简称《总体预案》)的专项预案,在《总体预案》的基础上制定,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配合《总体预案》或其他相关专项预案一起使用。 当公司其他应急预案启动、同时发生设备事故并达到启动本预案的条件时,启动本预案。 与下级预案的关系 2.3.1公司系统发生Ⅲ级及以上设备事故后,由本预案和事发单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联合处置,本预案负责指挥、协调下级相关应急预案。 2.3.2当公司系统发生Ⅳ级设备事故时,由事发单位负责处置,必要时本预案负责协调。 2.3.3作为属下单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依据和指导。 3危险与资源分析 危险分析 3.1.1广东是我国沿海大省,沿海地区电力设施遭受台风破坏、雷电破坏较频繁,可能造成电网设备事故。 3.1.2广东电网是目前全国最大也是技术上最复杂的省级电网,电网设备数量多,形式多样,部分城市输变电设备长期重载运行,容易引发设备事故。 资源分析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认定书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认定书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的依据 1.我国伤亡事故调查的原则 逐级上报,分级调查处理。 2.有关事故调查的程序 (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规定的调查步骤 a.事故的现场处理; b.物证搜集; c.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 d.证人材料搜集; e.向被调查者搜集材料,对证人的口述材料,认真考证其真实程度; f.现场摄影。 g.事故图绘制。 (2)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关于事故调查的规定: 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调查组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 (3)《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1989年)关于特大事故调查的规定: 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涉及军民两个方面的特大事故,组织事故调查的单位应当邀请军队派员参加事故的调查工作。 国务院认为应当由国务院调查的特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 根据所发生事故的具体情况,特大事故调查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计划综合部门、劳动部门等单位派员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机关和工会派员参加。根据调查工作的需要,可以选聘其他部门或者单位的人员参加,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 (4)《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中关于对火灾事故调查的规定: 火灾事故调查人员接到调查任务后,应当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有关单位、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和协助保护火灾现场。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应当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并根据火灾事故调查的需要,邀请有关部门和技术专家参加。 事故调查的程序(步骤) 国家有关法规关于事故调查的基本程序(步骤)可总结如下: (1)事故的通报; (2)事故调查小组的成立; (3)事故现场处理; (4)事故有关物证收集;

2014电力人身安全事故案例(1)

电力系统15例人身事故典型案例 分析与总结(上) 2011-4-10

一、起吊孔无护栏不慎坠落死亡 某厂更换皮带打开起吊孔,仅用尼龙绳设置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的简易围栏,一清理积煤人员从起吊孔坠落死亡。 【简要经过】 某厂检修人员为更换输煤皮带打开吊砣间的起吊孔(标高25m),仅用一条尼龙绳作为简易围栏。1月17日上午,工作负责人于某带领岳某等人到达吊砣间,进行疏通落煤筒工作,虽发现起吊孔未设围栏,未采取防护措施,便开始作业。一工作人员用大锤砸落煤筒,岳某为躲避大锤后退时,从起吊孔坠落至地面(落差25m),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及暴露问题】 1.检修人员打开起吊孔,未设安全可靠的刚性临时围栏; 2.虽用尼龙绳设简易围栏,但过于松动,垂落在地,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 3.工作负责人带领作业人员到达现场,虽发现临时围栏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未要求检修人员设置可靠的刚性临时围栏; 4.工作负责人在临时围栏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的情况下,也未采取其他防护措施,盲目组织开工。 【事故图片及示意图】

【知识点】 1.打开起吊孔应设置安全可靠的刚性围栏; 2.工作人员发现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应停止作业,通知检修人员设置可靠的安全设施,方可开工。 【制度规定】 1.《安规》(热机)第13条规定:“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必须装设不低于1050mm高栏杆和不低于100mm高的护板。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临时遮栏,并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装回。原有高度1000mm的栏杆可不作改动”; 2.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第5.5.8.1条:“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认真监护工作全过程”。

煤矿供电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煤矿供电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矿井的主通风机、主排水泵、升降人员的立井提升机等设备均为第一类负荷,矿井用电负荷因突然停电,会造成矿井停风、排水中断、正在提升人员的提升机突然停止,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重要设备损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根据危险源评估,35KV、6KV停电的事故类型有: 1.1 地面变电站35KV供电电源发生停电事故或电源线路上的“T”接负荷发生事故,都会造成全矿井停电事故。 1.2 变压器事故 变压器是矿井供电系统中改变电压和传递能量的主要设备,运行一般比较稳定,但有时其各部件接线头发热、变压器油面下降或变压器油变质、绝缘降低引起内部闪络、过电压等原因,致使变压器发生故障或损坏,造成矿井全部或部分停电。 1.3 供电系统设施事故 35KV、6KV系统的供电设施由于线路设施老化,关键设备、系统故障或接地导致高压供电设施线路存在不安全隐患,造成供电系统全部或部分停电。

1.4 雷电的形成与危害 当不同的电荷雷云对架空线路及地面供电设施放电接触一定程度时,会产生激烈放电闪络。由于放电温度高达2万度以上时空气受热剧烈膨胀,产生雷击电流,可达数百千安,雷电放电时间短,电压高,具有很大的破坏力,会造成矿井全部停电。 1.5 电缆着火事故 动力电缆积尘过厚长期高温过负荷绝缘老化击穿引燃、电缆在运行中受到机械损伤、运行中的电缆接头氧化、电缆接头绝缘物质灌注存有空隙或裂纹侵入空气使绝缘击穿爆炸起火、电缆接头瓷套管破裂及引出线相间距离小导致闪络起火等,造成矿井全部或部分停电。 1.6 人为误操作造成事故 操作人员操作思路不清操作错误、违章操作、未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造成弧光短路等停电事故。 1.7 可能发生的季节:雷雨季节是供电系统停电的高发季节。 1.8严重程度:以上类型事故,均可造成高压供电系统停电,其后果相当严重,根据停电范围不同,会造成矿井主扇、局扇停风,井下瓦斯积聚,井下空气成分恶化,含氧量降低;

安全生产事故性质划分与责任认定

安全生产事故性质划分与责任认定 一、安全生产事故性质划分 1、重大事故: ①财产损失程度:(设备、机械、车辆、厂房、设施、地下管网等)金额超过2万元的(含2万元); ②身体伤害程度:本人及他人伤残鉴定达到1-8级的; ③治疗费用标准超过2万元的(含2万元)(含医疗费、理疗费、康复费及后续治疗费); ④社会影响程度:事故虽未造成财产及人身损害,但事故本身已给公司名誉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 ⑤严重违章操作造成的各项损失(包括财产及人身)超过1万元的; 上述5项具备其中一项的即可认为定重大事故。 2、较大事故: ①财产损失程度超过1万元不足2万元的(含1万元); ②身体伤害程度经伤残鉴定为9-10级的; ③治疗费用标准超过1万元不足2万的(含1万元); ④社会影响程度较大的。 3、一般事故: ①财产损失程度超过2000元不足1万元的(含2000元); ②身体伤害程度较轻,其治疗费用超过2000元不足1万元的(含

2000元); ③无社会影响的。 4、轻微事故: ①财产损失程度超过300元不足2000元的(含300元); ②身体伤害程度轻微,其治疗费用不足300元的。 二、事故责任认定: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分管部长、承包者代表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负有领导责任和主要责任,当事人负有直接责任。 1、发生重大事故,除当事人按规定处罚外,同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按下列系数共同承担责任。 A、发生事故部门(车间)主任承担80%责任,扣项目考核分值的80%。 B、承包者代表承担10%责任,扣该项目考核分值10%。 C、主管部门承担5%责任,扣该项目考核分值的5%。 D、安全环保部门承担5%责任,扣该项目考核分值的5%。 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的车间和承包者代表为一人的则承担A与B的共同责任。 三、考核办法: 1、安全事故发生后,车间(班组)及当事人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安全环保部、生产部、行政部及相关部门,保持现场,抢救伤者。 2、由安全环保部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迅速查清事故发生的经过造成的损失程度及后果,估算事故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及级别意见,

电力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电力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 沈阳农业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安全用电》课程设计 电力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班级: 11机电 姓名: 艾红亮 学号: 14733701 指导教师: 王维 2013年1月05日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 电力安全事故实例分析 一、江西火电建设公司分包单位较大人身伤亡事故:

4月30日,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分包单位(山东东方腾飞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华能海南东方电厂#2机组锅炉施工现场,发生一起较大人身伤亡事故。此前的4月26日,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东方项目部技术科长,向腾飞公司交付了《散件刚性梁安装作业指导书》,并做了技术交底。4月30日,根据江西东方项目部安排,腾飞公司进行前水冷壁中部刚性梁吊装工作。下午16点左右,由起重工指挥吊车开始起吊刚性梁组合件,组合件重18.4吨,17点左右,吊到就位高度,用5个5吨、2个3吨的链条葫芦接钩。接钩和就位过程中,共有7名作业人员站在上部刚性梁上拉葫芦,其中2人安全带挂在上部水冷壁葫芦链条上,5人安全带挂在起吊刚性梁的链条葫芦上,由一人统一指挥,协调葫芦提升,19点35分左右,刚性梁左侧第一个5吨链条葫芦上部钩子突然断裂,其余6个吊点的链条葫芦也相继断裂,导致刚性梁组件坠落。安全带挂在起吊刚性梁组件的链条葫芦上的5人随着一起下落;安全带挂在上部水冷壁葫芦链条上的2人被安全带吊在空中。事故最终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目前,事故正由当地安监部门组织调查。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 事故原因分析:一是山东腾飞公司施工人员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即“两台及两台以上链条葫芦起吊同一重物时,重物的重量应不大于每台链条葫芦的允许起重量”,使用5个5吨、2个3吨的链条葫芦起吊18.4吨的刚性梁组合件。二是现场施工人员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没有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将安全带挂在起吊刚性梁组合件的链条葫芦上。三是江西火电建设公司

电力工程应急预案样本

国网技术学院济南校区第一实训楼配电室电气分系统低压柜改造 项目应急预案 济南恒固电器有限公司

应急预案及应对措施 1.目的 为增强项目部对项目工地生产事故及人身伤害的处理能力, 保证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应对突发事件, 特制订本预案。 2.项目工地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项目部施工活动范围内对安全生产事故以及人身意外伤害的应急准备与响应。 3.项目部工地事故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名单 3.1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王合勇 成员: 王合勇、牛文昌、于伟、黄乾华 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分工组织表 4.1项目部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责事故现场人员救援、迅速向公司领导公司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

4.2线路办职责 4.2.1接到事故报告后, 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并赶赴现场。 4.2.2监督、检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 4.2.3配合上级部门分析事故原因调查与处理。 5.事故预防 5.1高空作业、物体打击 5.1.1项目部、班组负责人要重视高空作业, 加强对员工安全意识教育, 专职安全员人员应经常到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有违章现象。 5.1.2凡是离地面两米以上的工作为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5.1.3上杆塔前, 应先检查根部、基础及拉线、是否牢固, 并严格按照规程规定执行。 5.1.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高处作业应使用工具袋, 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栓牢传递, 严禁上下投掷。 5.1.5高处作业现场, 工作人员不得站在作业处的垂直下方, 无法避免垂直作业时, 应做好防物体伤人的措施, 作业时要相互照应, 密切配合。 5.1.6在冰雪、霜冻、雨雾天气进行高处作业应采取防滑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的界定

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的界定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其基本特征,包括五个方面: ①事故主体的特定性:仅限于生产经营单位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事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主要包括工矿商贸领域的公司、企业、合伙人、个体户等生产经营单元。 ②事故地域的延展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地域围是不固定的,但又是限定在有限围的。 ③事故的破坏性:生产安全事故对人员或生产经营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造成了人员伤亡(包括急性中毒)或者给生产经营单位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影响了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④事故的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是短时间突然发生的,不同于在某种危害因素长期影响下发生的其他损害事件,如职业病。

⑤事故的过失性:生产安全事故主要是人的过失造成的事故,同洪水、泥石流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灾害有本质的区别,如因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等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环境不良、设备隐患等原因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也应归为过失行为,是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员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过失行为,没有立即纠正、排除不良作业因素,放任不良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发生事故。 二、如何科学地界定生产安全事故 首先,必须明确生产安全事故的含义。按照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因此界定事故是否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标准就在于事故是否发生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换句话说,如果事故不是发生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那么该事故一定不是生产安全事故。其次,必须科学把握生产经营活动的涵。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政法函[2007]39号)的规定,《安全生产法》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活动或者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既包括企业法人,也包括不具有企业法入资格的经营单位、个人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等其他生产经营主体;既包括合法的基本单元,也包括非法的基本单元。《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称的生产经营活动,既包括合法的生产

电力事故反思总结

电力事故反思总结 (文章一):电力人身伤亡事故反思总结电力人身伤亡事故反思总结通过深入开展全国第六个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求主动提起今年来该局系统发生的两起安全事故,勇于揭短,并要求在全网开展一次“反思”人身重伤事故,安全从细节抓起”为主题的大讨论,使全网员工时刻牢记事故惨痛的教训,时刻不忘安全生产。截止到到现在,又通报了几起恶性违章事故“xx变电站误操作事故”“xx变电站误操作事故”“xx力安装公司施工违章造成电气化铁路停运事故”“xx变电站误操作事故”。这几起事故是由于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严抓不牢,工作负责人及监护人对各自岗位玩忽职守,对安全规程的学习不够,操作人没有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不能履行“倒闸操作六项把关制度”,不安解锁程序私自乱用解锁钥匙,而xx电力安装公司施工违章造成电气化铁路停运事故,对新近设备质量把关不严,未对地猫做机械拉力试验。事故发生后,我们班组积极组织学习反思讨论。“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事情就发生了事故?”并从中吸取教训,结合工作实际查找差距,进一步落实公司“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的安全理念,加强了技术防范措施,强化安全管理,大大增强了员工安全防范意识。“通过讨论,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员工自身既是安全生产的最大受益者,又是直接实施者,只有人人自觉做好自主保安、相互保安,杜绝“三违”现象,安全工作才能搞好”。这四起事故犯了一个典型的低级错误。通过讨论,我们查到了思想中

存在的安全隐患,摆出了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坚定了强管理、除隐患、保安全的决心和信心。大家一定要把嘴上说的和心里想的,写成心得体会并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环节,保证我们的人身安全,保证安全生产。还有工作人员对《安全工作规程》“两票”管理规定不严,不熟悉。从发生的事故分析可以看出,每次事故的产生,并没有很多的技术原因,而更多是因人员的责任心造成。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重点加强人员现场实际操作技能、操作水平的培训,提高人员的动手能力。管理上也存在漏洞,留下了事故隐患。在此次事故中,工作太随意,给安全留下事故隐患。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求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技术管理等方面力戒随意,要心细,求真务实,切实为生产一线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习惯性违章日益严重,这几起事故,监护人未完全履行监护程序,操作人员也未对两票认真执行,依赖相互信任,把安全生产抛掷脑后,对这一系列的违章行为,在场人员竟无一人提出疑议,更谈不上制止违章行为。目前现场作业中发生的违章现象,不光是个体行为,而且存在大量群体违章倾向,这给反违章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要防止这种倾向的蔓延,关键在于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特别要加强对班组长和业务骨干的安全意识培育,充分发挥骨干们遵章守纪的模范带头作用,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文章二):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反思总结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反思总结安全第一,为避免事故发生,各级领导、各部门高度重视,对事故通报进行了层层传达落实,并要求深刻领会,反思深层次原因,落实安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和认定标准

生产安全事故分类和认定标准 为切实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统计与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所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场所以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 一、生产安全人身伤亡事故认定标准 1、人身事故(含急性工业中毒)根据人员伤害程度分为轻微伤事故、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三类。 急性工业中毒:是指人体因接触国家规定的工业性有毒物质、有害气体,一次吸入大量工业有毒物质使人体在短时间发生病变,导致人员立即中断工作、入院治疗的。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3、死亡事故造成的死亡人员应当经县级公安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认定。 二、生产安全非伤亡事故认定标准 生产安全非伤亡事故分为一级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和三级非伤亡事故三类。 (一)矿山生产经营企业 第一条矿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一级非伤亡事故:

1、事故使全矿山停工8小时以上的; 2、事故使矿山一翼停工24小时或采区停工72小时以上的; 3、煤矿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燃烧与爆炸的; 4、煤矿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50吨以上的; 5、矿井采掘头面或在用巷道、硐室瓦斯浓度达3%以上且时间连续达1小时以上的; 6、同一个矿井一个月瓦斯超限(浓度1%以上且连续达3分钟以上)3次以上的; 7、井下透水或突水造成采掘头面停工停产96小时以上或被淹的; 8、矿山井下发火被迫封闭采、掘工作面的; 9、煤矿采煤工作面发生冒顶一处面积30平方米(高度大于1米)以上或掘进工作面发生冒顶一处面积20平方米平方米(高度大于1米)以上的; 10、煤矿主要通风机计划外停运30分钟以上的; 11、提升设备卡罐8小时以上的或发生断绳、坠罐、坠箕斗的; 12、主要排水系统故障造成泵房进水的; 13、主要压风机、风包、风管爆炸的; 14、井下发生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在10分钟没有扑灭的; 15、煤矿全矿井停电30分钟以上的; 16、矸石山发生爆炸的; 17、经集团公司认定的其它一级非伤亡事故。 第二条矿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二级非伤亡事故: 1、事故造成全矿井停工2~8小时的; 2、事故造成矿井一翼停工8~24小时或采区停工24 ~72小时的; 3、煤矿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达到10~50吨的; 4、矿井采掘头面或在用巷道、硐室瓦斯浓度达1.5%以上且时间连续5分钟以上的; 5、同一个采掘头面一个月瓦斯超限(浓度1%以上且连续达3分钟以上)2次以上的;

电力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电力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电力施工行业是一个高危险的行业,在施工过程中潜在着一定的危险因素,为了在发生事故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设备的损害,有效地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特制订以下措施: 一、线路施工作业存在的危险因素: 触电、高空坠落、火灾、爆燃、中暑、溺水、中毒、气体泄漏 二、应急人员的职责 1、项目经理应确定工地现场应急事故处理的组织指挥机构,并确定各自权限,指挥权限应以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层次为顺序:项目经理→项目部安全员→班组安全员。 2、现场人员按各自权限、职责、组织实施抢险核实,及时报告、报警,并保护现场减少损失。 三、应急措施 1、触电 ⑴原则:触电急救必须分秒必争。 ⑵任何人发现触电者应马上将伤员脱离电源,脱离电源就是把触电者接触的那一部分带电设备的开关、刀闸或其他断路设备断开,或设法将触电者与带电设备脱离。在脱离电源过程中,救护人员既要救人,也要自保。在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不能用手直接触及伤员。 ⑶如果触电者处于高处,解脱电源后会自高处坠落,因此要采取预防措施。 ⑷如果触电者触及低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设法迅速切断电源,如拉开电源开关或刀闸,拔除电源插头等;或使用绝缘工具、干燥的木棒、木板、绳索等不导电的东西解脱触电者;也可以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的触电者的裸露身躯;也可以戴绝缘手套或将手用干燥衣物等包起绝缘后解脱触电者; ⑸如果触电者触及高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迅速切断电源或用适合该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及戴绝缘手套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在抢救过程中应保持自身与周围带电部分必要的安全距离。

⑹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如果神智清醒,应使其就地平躺,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火走动;如果神智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而且确保气道通畅,并用5秒的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定伤员是否丧失意志。禁止摇动伤员的头部呼叫伤员。同时马上拨打“120”求助。求助时要清楚表明出事地点或标志建筑物,伤员状态、求助人姓名,并在求助后到附近场地接应救护车。 ⑺当伤员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照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通畅气道、人工呼吸、胸外按压)正确进行就地抢救至救缓来到。 2、高空坠落 ⑴原则:先抢救、后固定、再搬运,采取措施防止伤情加重或污染。 ⑵抢救前先使伤员安静躺平,判断其全身情况和受伤程度,如是否出血、骨折或休克等。 ⑶止血:严禁采用电线、铁丝、细绳等作止血带用。 伤口渗血时用较伤口大的消毒棉纱(数层)覆盖伤口,然后进行包扎。若包扎后仍有较多的渗血,可以再加绷带适当加压止血。 伤口出血呈喷射状或鲜红血液涌出时,应立即用清洁手指压迫出血点上方(近心端),使血流中断,并将出血肢体抬高或举高,以减少出血量。 脑颅外伤时应使伤员采取平卧位,保持气道通畅。若有呕吐,应扶好头部和身体,使头部和身体同时侧转,防止呕吐物造成窒息。禁止给予伤员饮食,并应尽快送医院治疗。 ⑷骨折:伤员骨折可以采用夹板或木棍、竹竿的等将断骨上、下两个关节固定,也可以利用伤员身体进行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动以减少疼痛,防止伤势恶化。 开放性骨折拌有大出血者,先止血,后固定,并用干净的布片覆盖伤口,然后迅速送邻近医院救治。切勿将外露的断骨推回伤口处。 颈椎损伤时,使伤员平卧后用沙袋(或其他代替物)放置头部两侧,使颈部固定不动。 腰椎骨折时,应将伤员平卧在平硬木板上并将腰椎躯干及二侧下肢一同进行固定,预防瘫痪。 ⑸休克:高处坠落的伤员可能出现胸腹内脏破裂出血。受伤者外观无出血,但常表现面色苍白、脉搏细弱、气促、冷汗淋漓、四肢厥冷、烦躁不安甚至神智

安全生产事故及处理

安全生产事故及处理 摘要: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安全生产事故有四原则:一是严格依法认定、适度从严的原则;二是从实际出发,适应我国当前安全管理的体制机制,事故认定范围不宜作大的调整;三是有利于保护事故伤亡人员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四是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落实,消灭监管“盲点”,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关键字: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方案认定程序常见案例在当前社会,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我们的生活.工作.学习各个方面都逐步进入自动化,但随着机械化.自动化.高科技化的大力推进,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一些不安定因素和危险因素。 1.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与认定 1.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将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以下类别: ●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火灾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 ●农机事故 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 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 大)和Ⅳ级(一般)。 1.2.对于安全生产事故认定可分为以下类别: ●生产经营单位和生产经营活动的认 定

●关于非法生产经营造成事故的认定 ●关于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认定 ●关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事故的认定 1.3.生产经营单位和生产经营活动的认定: 《安全生产法》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活动或者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既包括企业法人,也包括不具有企业法入资格的经营单位、个人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等其他生产经营主体;既包括合法的基本单元,也包括非法的基本单元。 《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称的 生产经营活动,既包括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活动。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1.4.关于非法生产经营造成事故的认定: ●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发生 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个人私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小作坊、小窝点、小坑口等),发 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个人非法进入已经关闭、废弃的矿井进行采挖或者盗窃设备设施过 程中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应按生产安全事 故进行报告。其中由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或者治安管理案件处理的, 侦查结案后须有同级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可从生产安全事故中 剔除。 1.5.关于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认定 ●由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洪水、泥石流、雷击、地 震、雪崩、台风、海啸和龙卷风等)直接造成的事故,属于自然灾害。 ●在能够预见或者能够防范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因生产经 营单位防范措施不落实、应急救援预案或者防范救援措施不力,由

电力生产事故案例大全

电力生产事故案例汇编 第一部分本厂事故案例 一、生产人身死亡事故 1、酒后上班作业违章被物体打击而亡 1980年3月13日15时55分,在龚站上厂#2主变压器大修作业中,用慢速小五吨卷扬机经过转向滑轮,从变压器处拉拖一个20吨空滑轮过程中,起重工罗××(副班长,酒后上班)进入运行中的钢丝绳转向三角内侧,面对转向滑轮3.9 米处搬拉一根1950×200×200mm木方时,挂转向滑轮的风钻钢钎(Ф25×700mm 六轮)拉断,五吨单轮滑子飞出,打中罗××头部,造成罗××头部大量出血死亡。 事故主要原因及教训: a、安全思想不牢,酒后上班; b、卷扬机钢丝绳在运行中,人员违章进入转角内侧; c、违反《安规》规定“对危及人身安全,应立即制止”; d、滑轮未挂在专用地锚上。 2、潜水培训安全措施不完善师傅不幸遇难 1983年6月13日下午,水工分场潜水班郭××在培训新工人的潜水技术工作中,溺水身亡。 13日14时15分,潜水班全体人员准备重潜培训工作就绪。14时30分,受训新工人开始着重潜装,具体分工:郭××听电话,副班长着轻潜装在旁监护。副班长下潜时不小心将左脚脚蹼蹬掉了一只,立即下潜摸了五分钟左右,因搞错了方向没有找到。为了尽快寻找,郭××提出下水。副班长和郭××二人回到班里,各自检查压缩空气瓶压力,着好装背上气瓶回到木筏上。15时左右,郭××先下水,副班长也跟着下水。郭××很快找到了脚蹼,游回岸边,副班长接过脚蹼穿在脚上。郭××提出:“再下潜游一趟”。副班长见他有倦色,怕出事说:“我陪你去”,又说:“要抓好绳子”。郭××潜入水中,副班长也跳入水里,沿着导向绳潜至末端与郭××相遇,郭××示意往回游。副班长转身沿导向绳往回拉游,郭××转身尾随副班长同方向回游。副班长感到呼吸不顺,报警系统报警,急忙拉下信号阀拉杆,从水底浮出水面,向木工房岸边游去。正在这时,郭××

电力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2

目录 摘要 (1) 前言 (1) 1 电力安全 (1) 1.1 电力安全的发展与创新 (1) 1.2电力安全生产 (3) 2 电力安全事故与防范 (5) 2.1 企业防范事故与责任 (5) 2.2 人身伤亡事故与责任 (7) 2.3供电公司变压器事故与防范 (8) 2.4发电厂锅炉事故与防范 (10) 2.5大型机械事故与防范 (12) 总结 (14) 致谢 (15) 参考文献 (16)

电力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 摘要: 企业防范事故责任重于泰山。本文根据几年来的实践经验,摸索出了一套有效的防范措施,如三不放过、上岗前验"三强"、先模拟析险释疑等,这些措施为防患事故作出了贡献。。 关键词: 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范事故,责任重于泰山。防范多几分努力,事故就少几分可能,长时间搞安全的经验,防范恶性事故必须防线前移。 前言 目前国内外电力行业安全事故预防正趋于研究电力系统安全问题,完善应急处理机制,确保电力生产和输配的安全。抓紧建立电力系统应急处理机制,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加强以节电和提高用电效率为核心的需求侧管理;加强技术改造和管理措施;加强调度管理;加强运行维护;加强预警机制建设。电力行业安全事故预防关系到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生产、生活秩序,必须高度重视,进行全面、系统、周密的研究,提出相应对策。”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安全生产令一、电力安全生产事关国家安全不口社会稳定大局,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对于保持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电力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切实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二、电力安全生产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1电力安全 1.1电力安全的发展与创新 1.1.1电力安全的发展与趋势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电力工业快速发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从1996年底开始一直稳居世界第2位。2007年全国发电量达到32559亿千瓦时,全社会用电量达到32458亿千瓦时,基本满足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在电网建设方面,随着500千伏电压等级主干网架的形成,已基本实现全国联网格局,西电东送、南北互济初具规模,电能资源配置得到优化。 近几年来,我国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对电力需求不断扩张,不仅使日常电力供应日趋紧张,而且许多电力设备呈现高负荷运转的局面。南方电网针对珠三角地区电网普遍存在的变电站容量过大、供电面积过大、设备长期满负荷运行的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调查分析事故必须

电力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电力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861-90 电力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及防范措 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前言 目前国内外电力行业安全事故预防正趋于研究电力系统安全问题,完善应急处理机制,确保电力生产和输配的安全。抓紧建立电力系统应急处理机制,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加强以节电和提高用电效率为核心的需求侧管理;加强技术改造和管理措施;加强调度管理;加强运行维护;加强预警机制建设。电力行业安全事故预防关系到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生产、生活秩序,必须高度重视,进行全面、系统、周密的研究,提出相应对策。” 一、电力安全生产事关国家安全不口社会稳定大局,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对于保持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电力企业要认真贯彻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切实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二、电力安全生产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1电力安全 1.1电力安全的发展与创新 1.1.1电力安全的发展与趋势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电力工业快速发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从1996年底开始一直稳居世界第2位。2007年全国发电量达到32559亿千瓦时,全社会用电量达到32458亿千瓦时,基本满足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在电网建设方面,随着500千伏电压等级主干网架的形成,已基本实现全国联网格局,西电东送、南北互济初具规模,电能资源配置得到优化。 近几年来,我国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对电力需求不断扩张,不仅使日常电力供应日趋紧张,而且许多电

电力工程施工应急预案

苏宿园区2016年高杆灯及箱变采购、安装工程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审批: 审核: 编写: 淮安市恒宇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 应急救援预案 电力施工行业就是一个高危险的行业,在施工过程中潜在着一定的危险因素,为了在发生事故就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设备的损害,有效地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特制订以下措施: 一、线路施工作业存在的危险因素: 触电、高空坠落、火灾、爆燃、中暑、溺水、中毒、气体泄漏 二、应急人员的职责 1、项目经理应确定工地现场应急事故处理的组织指挥机构,并确定各自权限,指挥权限应以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层次为顺序:项目经理→项目部安全员→班组安全员。 2、现场人员按各自权限、职责、组织实施抢险核实,及时报告、报警,并保护现场减少损失。 3、救援工作组: 项目部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项目负责人为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指挥与处理工作,成员如下:

4、主要部门人员职责 (一) 项目经理 1. 全面主持项目执行机构的日常工作; 2. 在投标阶段,组织编制投标资质审查文件与投标文件; 3. 项目实施过程的全职组织者与指挥者; 4. 组织编制项目质量保证计划、各类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方案并督促落实工作; 5. 组织编制项目执行机构的劳资分配制度与其她管理制度; 6. 组织编制项目实施的各类进度计划、预算、报表; 7. 组织项目实施的各类供应商的选择工作; 8. 根据公司的授权,处理项目实施中的重大紧急事件、并及时向公司报告; 9. 拟订项目执行机构组织与人员配制,提请公司聘任或解聘项目主要岗位人

员; 10. 具体负责项目质量、工期、安全目标与管理监督工作; 11. 决定项目的各种奖励分配方案并报公司备案; 12. 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协调与沟通的组织领导工作; 13. 管理经营部与设备材料部的工作; 14. 组织与领导工程创优工作; 15. 负责工程的竣工交验工作。 (二) 项目副经理 1. 协助项目经理工作,具体负责项目施工生产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的组织、控制与管理工作以及协助项目经理分管工程部、安全部、质量部、办公室等部门的工作; 2. 具体负责项目质量保证计划、各类施工技术方案与安全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方案的编制与落实工作; 3. 负责总体与阶段进度计划的编制、分解、协调与落实工作; 4. 负责项目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与质量奖目标的策划、组织、管理与落实工作; 5. 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的现场协调与沟通的组织领导工作; 6. 参与供应商选择的组织工作; 1. 协助技术负责人进行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在本工程的推广应用与技术总结工作; 2. 具体负责工程的技术资料整理、阶段交验与竣工交验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协助项目经理管理与领导技术工作; 2. 组织相关部门与人员代表项目部参与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等就施工方案、技术、设计、质量等方面的问题的会议、讨论基磋商; 3. 主持施工组织设计与重大技术方案的编制并负责审核、把关;

校园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与处理

一、中小学学生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事故类型、特点(一)基本规定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8月21日) 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6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国教育法(节录)(1995年3月18日) 中华人民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 中华人民务教育法实施细则(1992年3月14日) 中华人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9月4日) 中华人民国预防未年人犯罪法(1999年6月28日) 中华人民国民法通则(节录)(1986年4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节录)(1988年4月2日) 安全管理 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1992年6月10) 小学管理规程(1996年3月9日)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体育活动中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1995年2月7日) 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 (2001年3月21日) 事故防与处理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年4月21

日)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1990年3月12日)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6月4日)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1999年12月24日)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1999年3月15日) 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1996年8月27日)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2002年9月20日) 全面消除和杜绝中小学危房的规定(1992年11月25日) (二)学校伤害事故的类型 1.按事故发生的地点分: (1)校事故:包括课余事故和课事故; (2)校外事故:指学校组织的春游、扫墓、社会实践等校外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伤害。 2.从事故的表现形式分: (1)游戏型事故:指学生游戏时不小心发生的伤害,致害人一般不是故意伤害他人。 (2)恶作剧型:指伤害者往往故意伤害别人,由于年龄小,未考虑到后果。 (3)失职型事故:往往和学校的设备旧失修或教师的工作责任小不强有关。 3.从学校对事故所负责任大小的角度分: (1)学校直接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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