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农机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新农农机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新农农机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新农农机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新农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合作社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促进合作社健康规范发展,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成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成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3、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4、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6、审议批准理事会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7、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

的其他重大事项;

8、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9、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10、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1、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成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四、成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成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好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成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本社成员超过三分二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任期3年,成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职权。

第二章、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代表)大会负责。

二、理事会由3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会成员由成员(代表)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三、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

4、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理事会表决制度

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应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和经理列席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可以邀请1至3名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五、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六、本社理事长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其主要职责:

1、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按章程主持成员(代表)大会;

2、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3、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4、组织实施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5、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6、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监事会工作制度

一、监事会(执行监事)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成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

二、监事会由3人组成,设监事长1人。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三、监事会(执行监事)职责。

1、监督理事会对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3、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4、向成员(代表)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5、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

7、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8、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四、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监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监事召集。

五、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

六、监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也要记入

会议记录并签名。

第四章、成员管理联系制度

一、入社管理

1、入社条件和程序。凡是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符合理事会规定的入社条件,自愿加入本社,承认并遵守本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即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本社提出申请,经本社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在成员登记表上登记,颁发成员证,成为本社成员。

2、成员比例规定。本社成员中,农民必须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二、成员退社、死亡、除名管理

1、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填写《退社申请书》,方可办理退社手续。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在本会计年度决算后一个月内,办理退社财务结算。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社规定退还记载在该成

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并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并分摊资格终止前的债务。成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2、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1)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2)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3)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本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因第(2)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给予相应赔偿。

3、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一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填写《入社申请书》,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否则,按照退社处理。

4、合作社要对退社、死亡、除名成员的《成员证》及时收回,按规定注销成员资格。

第五章、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机构

理事会负责本社资产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监事会负责本社的财务资产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

二、管理内容

合作社资产财务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管理。合作社资金管理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

三、资产管理

本社的资产实行内部“五权分离制”管理和台账登记责任管理。

1、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环节,实行“五权分离”。即:购置计划权与审批权、审批权与采购权、采购权与验收保管权、保管权与使用审批权、处置权与审批权相分离,相互监督。

2、建立资产台账登记责任制度,确定专门理事对资产的购置、验收和保管、使用进行登记,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凡造成资产损失或者浪费且不能补救的,其直接和间接损失由责任人赔偿。财务科(部、办)要根据本社实际,分门别类的确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比例,据实确定资产折旧。财务科(部、办)要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账账、账卡、账实清查,向理事会呈报实物资产清查报告,提出实物资产管理问题解决方案。加强对本社商标、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四、账款管理

本社现金、各种存款、账目、支票和印鉴章要按规定妥善管理。实行“钱帐分管”,账目保管要安全完整,不得缺失。凡因保管现金、存款和账目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本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本社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由当事人负责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

原因,分清责任,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五、财务审批

本社财务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在1万元以内费用开支,由理事长直接审批;在1万元以上费用开支,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在5元以上的重大开支和投资,由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财务人员办理各项支出,原始凭证(支出计划审批、发票、验收、入库等凭证)必须齐全,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开支,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监事会在每月财务结账前对财务支出项目进行审核,对未按规定支出的,提出质询,责令整改纠正。

六、财务公开

本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公示于办公地点;每年向成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财务人员必须热情接待成员提出的与其有关的财务查询。

七、成员账户管理

本社建立成员个人账户,由财务人员详细记载成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以及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成员与非成员要分开核算。国家财政扶持补助、其它捐赠的资金和财产,不得分配给成员,可平均量化到成员并记载到成员帐户,仅作盈余分配依据之一,成员退社后不再享有。

第六章、经营服务管理制度

一、合作社社员提出申请,合作社统一登记,对年度内社员需求的产品实行统一采购。合作社社员在提出申请时,需明确机械型号,数量,产地及性能要求等。

二、合作社根据社员申请,统一为社员提供产品采购服务,实行规模采购,必要时需实行招投标方式,以降低成员生产成本。合作社统一采购供应的农机须保证质量,符合社员的生产需求和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负责采购的当事人赔偿。

三、统一维修服务。合作社统一采购的机械由合作社联系供应商负责前期技术培训和后续机械维修服务,统一对成员进行农机技术维

修及指导服务,必要时,请有关专家给予技术培训。

四、合作社社员在农机服务时要听从统一指挥,服从统一调度,及时、保质、保量为农户提供农机服务。

五、合作社社员在农机服务时要确保信息畅通,确保准确及时听从调度,农机维修服务人员在收获及耕作季节应24小时服从调度,确保不误农时、农事。

第七章、成员盈余分配制度

一、分配对象。所有在册的合作社社员。

二、分配核算。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财务人员要做好财物清查,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理资产和债权、债务。财务核算结束后,向理事会提交盈余分配方案。

三、盈余分配顺序和办法。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公积金。按照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规定的比例提取,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若累计有亏损,首先弥补亏损,抵亏后的公积金余额再用于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

资。

2、提取公益金。按照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规定的比例提取,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合作社知识化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及文化、福利事业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济。

3、向成员分配盈余。合作社的盈余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按照交易量(额)向成员返还,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按上述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帐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式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并记载在成员个人帐户中。入社不满一年的成员,根据成员实际出资和入社时间,按时间段按比例进行分配。

四、审批程序。理事会接到合作社财务部提交的盈余分配方案后,组织召开有监事会成员、管理人员、成员代表参加的理事会扩大会,听取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经理事会审核后,提请成员(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记载登记。按交易量(额)比例分配盈余金额及平均量化到成员的资金份额要记载到成员个人账户中。

第八章、档案管理制度

一、合作社确定1-2名管理人员为档案管理员,保证本社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二、归档范围。凡是反映本社活动的章程、管理制度、成员情况、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情况、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均属归档范围。

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归档资料实行“年度归档立卷”制度,每年元月份为档案资料归档立卷期,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有关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四、资料的分类与归档。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文书立卷归档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五、档案的借阅。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因工作需要,本社的其他人员需借阅

档案的,本人提出申请,借阅档案由理事长审批,原则上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复印或外借。

六、档案的销毁。任何个人或部门未经允许不得销毁档案资料。档案到了销毁期,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清理,写出书面销毁报告,经理事会讨论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档案资料销毁审批报告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销毁登记表永久保存。在销毁档案资料时,必须由监事会成员监督销毁并在销毁登记表上签字。

第九章、培训教育制度

一、内容

学习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合作社法律法规政策、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开展合作社生产经营等相关的技术培训,促进成员增收;组织实施市、县农业等相关部门开展的培训教育工作任务。

二、时间

每年全体成员轮流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2次,全年覆盖所有成员。合作社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管理人员、成员骨干代表每季度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开展涉及本社生产经营的实用技术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培训对象覆盖所有成员,主要涉及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等推广、应用等。

三、方式

采取自我组织培训与接受其它组织培训相结合,专题学习培训与以会代训相结合,会场式技术培训与实地操作指导培训相结合,成员集中技术培训与成员个性化需求指导培训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四、要求

1、培训教育做到“五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签到、有记录、有资料。

2、理事会负责本社成员培训教育的组织工作,每年制订符合本社实际的培训教育计划。

3、培训方式、内容等需征求社员的意见、建议,使培训教育有针对性、实效性,设法提高培训教育质量,提升成员综合素质,增加

社员收入。

程序文件及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制造程序文件及管理制度 (2016版) 文件号:LZZG-2016.1 编制: 审核: 批准: 持有人: 2016-0X-0X发布 2016-0X-0X实施 xxxxxxxx有限公司

1.1 人员职责 1.1.1 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 1.1.1.1 负责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对公司产品的安全质量负全责; 1.1.1.2 批准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批准发布《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手册》; 1.1.1.3 任免公司总经理、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 1.1.1.4 为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运行提供所需的资源; 1.1.1.5 主持召开董事会,拟定公司管理机构; 1.1.1.6 支持总经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为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运行提供所需的资源。 1.1.2 总经理 1.1. 2.1 全面领导公司日常工作,向全体员工传达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及顾客满意的重要性; 1.1. 2.2 对公司质量工作和产品质量负责; 1.1. 2.3 负责公司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

1.1. 2.4 负责程序文件(管理制度)的批准; 1.1. 2.5 负责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任免; 1.1. 2.6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全面负责; 1.1. 2.7 主持管理评审; 1.1. 2.8 为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运行提供所需的资源 1.1. 2.9 支持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专业质控责任人开展工作,确保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有效。 1.1.3 质保工程师 1.1.3.1 协助总经理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并确保其有效运行; 1.1.3.2 按照质保手册的规定对各质控系统的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根据生产的发展不断完善、改进质保体系的工作; 1.1.3.3 组织贯彻、执行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定; 1.1.3.4 坚持原则,行使质量否决权,保障和支持质量保证体系工作人员工作; 1.1.3.5 定期组织质量分析、质量审核,协助总经理组织管理评审; 1.1.3.6 对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定期组织教育和培训; 1.1.3.7 组织编制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标准,其中包括质量记录、报告,并通过质量保证体系贯彻实施; 1.1.3.8 审签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1.1.4 材料责任人 1.1.4.1 对原材料、焊材、外购外协件的采购质量负责,审核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和材料的入库验收; 1.1.4.2 审查分包/分供方的资质,组织对分包/分供方的评价工作; 1.1.4.3 监督检查材料的保管、标记移植和材料的发放,确保压力容器用材的正确性; 1.1.4.4 审核材料的代用手续; 1.1.4.5 有权对材料员、保管员的工作进行检查,有权制止不合格的材料进入制造现场; 1.1.5 工艺责任人 1.1.5.1 负责并组织图样的审查工作,有权制止不合格的技术文件流入制造工序; 1.1.5.2 组织编制并审核工艺文件,负责工艺文件的修改和现场工艺质量问题的处理; 1.1.5.3 负责组织审核工装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一、合作社机构设置 合作社除《章程》设置社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外,还在理事会下设办公室、财会科、技术信息科。 二、合作社运作机制 (一)本社实行理事会会议制度。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在民主平等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所议事项作出决策。 (二)理事会除履行《章程》规定职责外,对下列事项作出决策: 1、合作社工作计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2、合作社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3、合作社管理制度的制定; 4、合作社聘请人员劳动报酬标准; 5、合作社其他重大事项。 (三)理事会公章由理事长负责保管,以理事会名义形成的合同、文件等文书资料,应加盖合作社公章。 (四)聘用人员除履行理事会《章程》规定的职责外,实施岗位目标管理。 (五)监事会除履行理事会《章程》规定的职责外,应对理事会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理事会决策执行情况等实施监督。 (六)理事会实行“权、责、利”相统一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目

标责任制由理事会按年制定并负责考核,对违反《章程》、内部管理制度及未完成其目标任务的,按合作社制度及目标制度规定的标准承担经济责任;对工作业绩佳、完成目标任务好的,按制度及目标制度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奖励。 三、财务管理制度 按本合作社制定的《安福县洋溪镇顺生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四、人员聘用制度 会计、出纳、技术员的聘用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审查同意后,由理事长聘用,实行合同聘用制,每三年一聘,所聘人员在理事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五、所聘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会计员职责 1、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按规定使用印章; 2、负责按《会计法》和国家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财务核算,并确保其真实和完整; 3、负责编制合作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利润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会计信息,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4、负责保存、管理财务档案,并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5、负责定期核查帐表及财务明细,盘查合作社物资、货币资金等,确保帐款、帐实、帐据、帐帐和帐表“五相符”; 6、按《会计法》及合作社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财务档案等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午托管理规章制度

K1+478~K1+568段左侧片石混凝土挡土墙 大亚湾思泓教育中心托管学生准则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有序的午托环境,以确保每位学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第一条:凡在本我中心的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服从管理,接受安排,文明作息; 第二条: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得吵架、打架、说脏话或随意喧哗; 第三条:学会与人相处,包容他人,不与同学争执、吵架、打架,有矛盾寻求老师帮助解决;第四条:要自觉爱护公共物品,损坏物品要照价赔偿; 第五条:放学后在校门口等候,然后跟随带队老师回到我中心,不得擅自离开或者去其他地方,上学、放学路上不准奔跑,追赶,要注意安全,被发现了记过一次,超过3次的约谈家长,并视违纪情况有权取消该学生托管资格; 第六条:不准触摸本园内的插头、风扇等电器用品,以免触电; 第七条:有事必须先向老师报告,经允许后方可处理; 第八条:用餐前必须排队洗手,用餐时保持安静做到食不语,有问题举手等待老师处理,用餐期间只能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走动,餐后自觉将垃圾收好和餐具放到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丢弃,被发现了记过一次,超过3次的约谈家长,并视违纪情况有权取消该学生托管资格; 第九条:珍惜粮食,厉行节约,尽量吃完所分配的饭菜,不得随意丢掉; 第十条:午休时间必须卧床休息,不准讲话、喧闹或做别的事情,上厕所要轻手轻脚,不能影响其他同学,午休结束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上用品; 第十一条:午休结束后,统一列队由老师统一送往学校; 第十二条:放学后必须如实告知辅导老师当天作业内容,并认真工整完成,写作业期间不得喧哗、交头接耳、吃零食、玩玩具,如有不明白的内容举手询问辅导老师,做完作业的同学请保持安静等待家长,家长没来之前不得擅自离开我中心自行回家; 第十五条:周末或假期有需要辅导的学生,请按老师规定的时间到我中心进行作业辅导,不得早到、迟到,作业做完必须由家长接方能离开; 第十六条:老师将学生每天的表现记入“学生每日表现日志”中,根据学生每周的表现进行表扬或指正; 第十七条:如违反相关规定,将接受相应的惩罚,并如实反馈家长,如表现优异我中心会有相应奖励以资鼓励! 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1页脚内容

农机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洪湖市先峰农机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经理事会提议,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制定财务制度如下: 第一条:本社用于服务的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成员会费 (二)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政府资助 (四)贷款 (五)存款利息 (六)其它正当收入 第二条:本合作社按照国家规定收取会费。 第三条:本合作社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条:本合作社接受的政府资助或社会捐赠均按收时的现值如帐,作为本组织的共有资产,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予以公布。 第五条:本组织必须根据国家财务规定帐目,配备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条:开支审批权限,一千元以下有理事长审批,一千元以上有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一万元以上须有成员大会讨论通过。 第七条:每半年向成员大会公布收支情况,接受成员监督。 第八条:对模范成员的物质奖励,其金额计入服务成本。

第九条:本组织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或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本组织实行独立核算并作为产权单位,使成员享有监督权、受益权。 洪湖市先峰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盈余分配管理制 度

一、设立社员分户账(股份明细表),社员入股的股额、扩股、退股的时间均以年度为限,其原股指保持不变。 二、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成员的个人账户中,盈余 按交易量(额)的60%返还。 三、按盈余的20%提取公积金,用于本合作社的扩大经营服务能力或弥补亏损。 四、按盈余的10%提取公益金,用于社员、志愿的福利事业。 五、按盈余的10%提取风险基金,用于次后年度弥补亏损。 六、国家扶持基金、社团捐赠等款项,作为公共积累,不纳入盈余分配。 洪湖市先峰农机专业合作社议事制度 一、议事程序 凡需要商议、决定的事项,先由各成员提出初步意见,由负责人如集全体

各项管理制度与操作程序文件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管理可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⑴.技术资料管理; ⑵.维护和保养; ⑶.备品备件管理; ⑷.管理办法。 ㈠.技术资料管理 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档案;设备图纸两方面。 ⑴.设备档案包括合格证;使用说明;验收报告;安装位置;使用年限;设备现状;维修保养记录等几方面。 ⑵.设备图纸包括目录;安装布置图;机械图纸;电气图纸;机械传动原理图;电气原理图;机械;液压;气压控制图;接线图;标准件明细表;外购件明细表;自制件明细表和备件明细表等几个方面。 ㈡.维护和保养 机械设备保养一般采取三级保养制度,即日常保养;定期保养和大修。 ⑴.日常保养 ①.日常保养工作主要是对某些零件进行检查;清洗;调整;运动队滑;紧固等,针对的是外观、操纵装置、传动装置、控制装置、各种仪表和关键部位部件。 ②.日常保养分为班前保养巡检和点检。 班前保养主要内容是:擦拭设备、检查仪器仪表是否正常,

操纵控制指示部分是否灵敏可靠,有没有异常响声气味等。 巡检内容是:根据具体情况,制订表格,实施对设备的控制。 点检是对重点设备重点部位的控制。 ⑵.定期保养 定期保养根据工作量和复杂程度大体可分为一级保养、二级保养。这是一种强制性预防为主的停机保养制度。 ①.定期保养是根据设备使用时间长短来规定的。各级保养的间隔期大体是:一级保养300h,二级保养1200h。 ②.定期保养的内容是:排除发现的故障,更换工作期满的易寻部件,调整个别零件,并完成难保养的全部内容。 ③.各级保养的具体内容根据设备的性能与使用要求而定。 ⑶.大修 大修是根据设备性能参数丧失程度而安排的,一般情况下,现场设备不安排大修。 ㈢.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是设备长期保持良好运营状态的保证,是设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可分为备件计划和备件管理两部分。 ⑴.计划是根据设备具体情况、工作环境、连续工作时间而制定的。备品备件必须是设备运转和保证设备运转的必需品。 ⑵.备件管理 备件根据使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部分:专用备件、备品、标准件、计量器具及常用工具,其中大型备件,易燃易爆品,有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 章制度

×××专业合作社资金管理制度 1、专业合作社必须在当地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开立账户,而且只能在一家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开设现金结算户。 2、专业合作社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为元,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和备用金的需要。 3、为了加强现金管理,专业合作社在现金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白条”抵库。 (2)、不准出租、出借和转让银行账户。 (3)、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它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4)、不准将专业合作社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进行储蓄。 (5)、不准设立“小金库”,保留账外公款。 (6)、不准“坐支”现金,即不得从单位和社员收入的现金中直接支付所需开支。 (7)、不准报销手续不完备、开支不合理的未经审批的发票。 (8)、不准公款私借。 (9)、不准将库存现金和私人现款混在一起。 4、专业合作社监事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对现金的核对和清查。专业合作社现金管理部门不得拒绝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5、专业合作社及其管理人员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要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和罚款等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专业合作社社务公开制度 实行社务公开,是本专业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工作要求,是落实国家关于专业合作社的相关政策和提高本专业合作社的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 1、每年年初公开一次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每半年公开一次年度计划的落实及执行情况。以及下半年度规划的详细安排。 3、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及工作要点。 4、随时公开本社农机每季的耕种面积及资金收支情况,以及重大投资活动和合作事项。 5、及时公布管理人员的调整,以便广大社员能够及时的联系上主管人员。 6、年底公开当年生产、经营绩效,决算和盈利分红办法,及返利分红数额。 7、接受本社社员的监督,对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召开理事会议,随时给予合理的解释和答复。

午托管理制度

托管学生准则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有序的午托环境,以确保每位学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在本我园的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服从管理,接受安排,文明作息; 第二条: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得吵架、打架、说脏话或随意喧哗; 第三条:学会与人相处,包容他人,不与同学争执、吵架、打架,有矛盾寻求老师帮助解决; 第四条:要自觉爱护公共物品,损坏物品要照价赔偿; 第五条:放学后佩戴好本园证件卡在校门口等候,然后跟随带队老师回到我园,不得擅自离开或者去其他地方,上学、放学路上不准奔跑,追赶,要注意安全,被发现了记过一次,超过3次的约谈家长,并视违纪情况有权取消该学生午休资格; 第六条:学生要保管好本园证件卡,一经发现丢失须,学生需对其进行赔偿并且要重新购买一件。当该学生不属于我园学生,需要归还此卡; 第七条:不准私带零食在本园吃,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记过一次,,超过3次的约谈家长,并视违纪情况有权取消该学生午休资格; 第八条:不准触摸本园内的插头、风扇等电器用品,以免触电; 第九条:有事必须先向老师报告,经允许后方可处理; 第十条:用餐前必须洗手,再排队领取,盛饭次序先低年级后高年级,用餐时保持安静做到食不语,有问题举手等待老师处理,用餐期间只能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走动,餐后自觉将垃圾收好和餐具放到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丢弃,被发现了记过一次,超过3次的约谈家长,并视违纪情况有权取消该学生午休资格; 第十一条:珍惜粮食,厉行节约,尽量吃完所分配的饭菜,不得随意丢掉; 第十二条:午休时间必须卧床休息,不准讲话、喧闹或做别的事情,上厕所要轻手轻脚,不能影响其他同学,午休结束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上用品; 第十三条:午休结束后按照学校上课时间提前20分钟离开我园,统一列队由生活老师统一送往学校; 第十四条:放学后必须如实告知辅导老师当天作业内容,并认真工整完成,写作业期间不得喧哗、交头接耳、吃零食、玩玩具,如有不明白的内容举手询问辅导老师,做完作业的同学请保持安静等待家长,家长没来之前不得擅自离开我园自行回家; 第十五条:周末或假期有需要辅导的学生,请按照彩虹园老师规定的时间到我园进行作业辅导,不得早到、迟到,作业做完必须由家长接方能离开; 第十六条:老师将学生每天的表现记入“学生每日表现日志”中,根据学生每周的表现进行表扬或指正; 第十七条:如违反相关规定,将接受相应的惩罚,并如实反馈家长,如表现优异我园会有相应奖励以资鼓励!

农机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红耀农机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经理事会提议,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制定财务制度如下: 第一条:本社用于服务的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成员会费 (二)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政府资助 (四)贷款 (五)存款利息 (六)其它正当收入 第二条:本合作社按照国家规定收取会费。 第三条:本合作社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条:本合作社接受的政府资助或社会捐赠均按收时的现值如帐,作为本组织的共有资产,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予以公布。 第五条:本组织必须根据国家财务规定帐目,配备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条:开支审批权限,一千元以下有理事长审批,一千元以上有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一万元以上须有成员大会讨论通

过。 第七条:每半年向成员大会公布收支情况,接受成员监督。 第八条:对模范成员的物质奖励,其金额计入服务成本。 第九条:本组织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或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本组织实行独立核算并作为产权单位,使成员享有监督权、受益权。

红耀合作社成员盈余分配管理制度 一、设立社员分户账(股份明细表),社员入股的股额、扩股、退股的时间均以年度为限,其原股指保持不变。 二、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成员的个人账 户中,盈余按交易量(额)的60%返还。 三、按盈余的20%提取公积金,用于本合作社的扩大经营服务能力或弥补亏损。 四、按盈余的10%提取公益金,用于社员、志愿的福利事业。 五、按盈余的10%提取风险基金,用于次后年度弥补亏损。 六、国家扶持基金、社团捐赠等款项,作为公共积累,不纳入盈余分配。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最新)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最新) 一、目的 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公司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利用及归档。 三、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4.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指导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 5.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6.负责组织学习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使用知识。 (二)其他各部门相关人员: 1.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办公室; 2.定期向办公室移交本部门档案; 3.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 4.财务部负责按国家财政制度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四、工作程序 (一)档案资料的收集 1.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合同及文件资料进行收集。 2.各部门文件、合同等资料原件需要保存的,各部门分别进行整理,并编制《移交目录》每月向办公 室移交。 3.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⑴公司的电子文件,应当及时存放于档案室指定电脑硬盘内或制作专门光盘进行编号保存。 ⑵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放在档案柜中。 4.档案借阅: ⑴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有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经办公室主任核查后方可借出; ⑵档案外借一般只借复印件,需借原件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⑶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⑷借档人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污损、勾画、剪裁、抽取、拆卸、调换、摘抄、翻印、复印、摄影,不得转借或损坏; 5.档案销毁: ⑴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销毁时,必须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销毁目录,报办公室主任鉴定,最后报总经理的批准,方可销毁。 ⑵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办公室主任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销毁目录上签字。最后,把销毁目录和办公室主任、总经理的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永久保存。 (二)档案管理细则 1.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⑴公司对外发出的公文,如给政府的请示报告类公文等; ⑵公司收到的公文,如政府职能部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条例、规定、命令、决定、决议、指示、

最新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一、合作社机构设置 合作社除《章程》设置社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外,还在理事会下设办公室、财会科、技术信息科。 二、合作社运作机制 (一)本社实行理事会会议制度。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在民主平等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所议事项作出决策。 (二)理事会除履行《章程》规定职责外,对下列事项作出决策: 1、合作社工作计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2、合作社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3、合作社管理制度的制定; 4、合作社聘请人员劳动报酬标准; 5、合作社其他重大事项。 (三)理事会公章由理事长负责保管,以理事会名义形成的合同、文件等文书资料,应加盖合作社公章。 (四)聘用人员除履行理事会《章程》规定的职责外,实施岗位目标管理。 (五)监事会除履行理事会《章程》规定的职责外,应对理事会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理事会决策执行情况等实施监督。 (六)理事会实行“权、责、利”相统一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目标责任制由理事会按年制定并负责考核,对违反《章程》、内部管理制度及未完成其目标任务的,按合作社制度及目标制度规定的标准承担经济责任;对工作业绩佳、完成目标任务好的,按制度及目标制度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奖励。 三、财务管理制度 按本合作社制定的《安福县洋溪镇顺生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四、人员聘用制度 会计、出纳、技术员的聘用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审查同意后,由理事长聘用,实行合同聘用制,每三年一聘,所聘人员在理事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五、所聘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会计员职责 1、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按规定使用印章;

2、负责按《会计法》和国家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财务核算,并确保其真实和完整; 3、负责编制合作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利润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会计信息,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4、负责保存、管理财务档案,并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5、负责定期核查帐表及财务明细,盘查合作社物资、货币资金等,确保帐款、帐实、帐据、帐帐和帐表“五相符”; 6、按《会计法》及合作社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财务档案等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7、对不按规定使用合作社《财务专用章》而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出纳员职责 1、负责协会财务收支、款项的划转和存取; 2、负责建立、登记现金、存款日记帐; 3、定期核对现金、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确保“帐款”相符; 4、负责保管、使用合作社现金、存款支票,管理合作社有价证券,确保其真实、安全和完整; 5、负责审核合作社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对不合法规的财务收支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其他工作人员职责 1、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管理及中药材营销; 2、技术信息科负责技术指导、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和相关自信传达等。 六、合作社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学习制度 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素质、加强学习、坚持学习制度,做到学有所长、学有所得,创建学习型机关。 1、实行每个星期一学习的制度。安排政治和业务学习,并汇报各自一个星期所做的工作和下一星期工作打算,对各工作进行周调度; 2、每月30日为月例会日,主要是对当月工作进行小结,提出下一月工作计划。 (二)、考勤制度 1、本合作社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出差、下乡、请假人员均由办公室负责人在《考勤表》上注明;

托管班管理制度 版 供参考

托管班管理制度(修定版) 一、管理老师的岗位职责 1、热爱托管工作,对托管学生要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尊重学生。 2、主动与托管学生家长配合,及时向家长汇报学生身心健康以及学习情况,虚心接受批评、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做私事。 4、遵纪守法,团结同事,同事间友好交往,有意见通过正常渠道提出,不在背后议论。 5、努力创设与教育机构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促进托管学生动手、动脑,使每个托管学生都健康发展。 6、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符合职业要求。 7、举止端正,语言文雅,说话和气,待人热情有礼貌,能主动问候别人。为人师表,在学生面前也要注意行为规范,话不俗,语不高。 8、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各种设施、玩具、器械等,不乱扔果皮、纸屑、勤俭节约,节水、节电、节气、节粮。 二、管理老师岗位工作要求

1、安排好托管学生作业辅导计划,要认真检查学生作业,发现学生没有掌握的知识点,要指导学生复习课本或资料,必要时给予讲解。 2、负责搞好教室、寝室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通风、清洁整齐。定期开展学生寝室的消毒工作。 3、抓好托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与家长建立良好沟通关系。 4、关注托管学生的身体康健,天气变化要及时为学生增减衣服(或提醒家长给孩子增减衣服)。 6、管理学生午休纪律,注意托管学生的午睡姿势,盖好被子,午睡时保持安静,保证时间准确,督促学生按时起床,必要时,指导和帮助托管学生穿好衣服。 7、注意托管学生的安全,家长来接送托管学生时,要简单介绍托管学生的当天生活、学习情况。 8、每半月把学生的被子、枕头整理出来,让让家长带回去换洗。 三、与家长的日常沟通工作要求 1、每日放学,负责接送的管理老师在安全接学生到托管班后,要以发短信(或微信)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农业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农业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机构 理事会负责本社资产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监事会负责本社的财务资产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 二、管理内容 合作社资产财务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管理。合作社资金管理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 三、资产管理 本社的资产实行内部牵制制度管理和台账登记责任管理。 1(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环节上~实行“五分开”。即:购置计划与审批、审批与采购、采购与验收保管、保管与使用审批、处置与审批相互分开~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2(建立资产台账登记责任制度~确定专门理事对资产的购置、验收和保管、使用进行登记~建立台账~落实责任。 凡造成资产损失或者浪费~又不能补救的~其直接和间接损失由责任人赔偿。财务科,部、办,要根据本社实际~分门别类的确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要定期,部、办,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比例~以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资产折旧。财务科. 对实物资产进行账账、账卡、账实清查~向理事会呈报实物资产清查报告~提出实物资产管理问题解决方案。加强对本社商标、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四、账款管理 本社现金、各种存款、账目、支票和印鉴要按规定妥善管理。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账目保管要安全完整~不得缺失。凡因保管现金、存款和账目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本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本社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由当事人负责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五、财务审批 本社财务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在元以内费用开支~由理事长直接审批,在元以上费用开支~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在元以上的开支和投资,或者理事长向合作社出资额度以上的费用开支和理事长

午托管理规定

午托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大亚湾思泓教育中心托管学生准则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有序的午托环境,以确保每位学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在本我中心的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服从管理,接受安排,文明作息; 第二条: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得吵架、打架、说脏话或随意喧哗; 第三条:学会与人相处,包容他人,不与同学争执、吵架、打架,有矛盾寻求老师帮助解决; 第四条:要自觉爱护公共物品,损坏物品要照价赔偿; 第五条:放学后在校门口等候,然后跟随带队老师回到我中心,不得擅自离开或者去其他地方,上学、放学路上不准奔跑,追赶,要注意安全,被发现了记过一次,超过3次的约谈家长,并视违纪情况有权取消该学生托管资格; 第六条:不准触摸本园内的插头、风扇等电器用品,以免触电; 第七条:有事必须先向老师报告,经允许后方可处理; 第八条:用餐前必须排队洗手,用餐时保持安静做到食不语,有问题举手等待老师处理,用餐期间只能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走动,餐后自觉将垃圾收好和餐具放到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丢弃,被发现了记过一次,超过3次的约谈家长,并视违纪情况有权取消该学生托管资格; 第九条:珍惜粮食,厉行节约,尽量吃完所分配的饭菜,不得随意丢掉; 第十条:午休时间必须卧床休息,不准讲话、喧闹或做别的事情,上厕所要轻手轻脚,不能影响其他同学,午休结束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上用品; 第十一条:午休结束后,统一列队由老师统一送往学校; 第十二条:放学后必须如实告知辅导老师当天作业内容,并认真工整完成,写作业期间不得喧哗、交头接耳、吃零食、玩玩具,如有不明白的内容举手询问辅导老师,做完作业的同学请保持安静等待家长,家长没来之前不得擅自离开我中心自行回家; 第十五条:周末或假期有需要辅导的学生,请按老师规定的时间到我中心进行作业辅导,不得早到、迟到,作业做完必须由家长接方能离开; 第十六条:老师将学生每天的表现记入“学生每日表现日志”中,根据学生每周的表现进行表扬或指正; 第十七条:如违反相关规定,将接受相应的惩罚,并如实反馈家长,如表现优异我中心会有相应奖励以资鼓励!

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

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等人发起,于年月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社定名为,成员出资总额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 本社住所:,邮政编码:。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出资比例、作业量或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从事农业生产和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的农民为主体,主要业务内容是:组织机械化生产、收割和农产品初加工,提供信息、技术、维修、培训、咨询等服务[注: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要业务内容填写]。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它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的出资、作业量或交易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国家财政补

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在本社的作业量或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社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县(市、旗、区)农机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和协调,组织实施国家支持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项目;兴办与本社相关的经济实体,以本社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第二章成员 第八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机械化生产作业等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本社吸收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团体成员。本社成员中,农民身份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第九条凡符合前款规定,向本社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经本社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即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条本社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下同),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各种经济、技术、信息服务和本社生

公司规章制度程序文件

公司规章制度程序文件

目录 第一章管理总则 (3) 第二章员工守则 (4) 第三章人事管理制度 (4) 第一节总则 (4) 第二节编制及定编 (4)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5) 第四节工资、奖金及待遇 (5)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6)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7) 第四章行政管理制度 (8) 第一节总则 (8) 第二节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8) 第三节电话使用规定 (8) 第四节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8) 第五章合同管理制度 (8) 第一节总则 (8)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及管理 (9) 第六章考勤制度 (10) 第七章保密制度 (12) 第八章安全保卫制度 (12) 第九章晋升制度 (13) 第一节总则 (13) 第二节分则 (13) 第十章奖惩制度 (13) 第一节总则 (13) 第二节奖励 (14) 第三节处罚 (14)

第一章管理总则 一、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二、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三、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四、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五、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六、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专业艺术、管理、经营水 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七、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 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1.公司派出进修,费用及培训时间由公司承担和安排,并与员工签订技术协议。 2.自己申请进修或深造并与公司业务相关的,费用由个人和公司各承担50%,并与 公司签订技术协议。 3.自己申请进修或深造且与公司业务无关的,费用由个人承担,培训时间按事假计 算。公司根据公司业务情况保留同意或拒绝员工申请的权力。 八、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九、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十、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十一、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十二、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十三、公司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等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十四、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

. 内部管理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生产管理制度 一、统一制定生产计划。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和本社生产实际,统一制订年度生产计划和阶段生产计划,由社员按生产计划落实生产,可与合作社签订生产合同。 二、统一供应农资。合作社根据生产需要和技术要求,统一组织为成员采购、供应所需生产资料和设备。实行规模采购,努力减少成员的生产成本。合作社统一采购供应的农资必须保证质量,符合本社生产和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因采购农资质量问题造成的成员生产损失,采购人员负有责任。 三、统一技术标准。合作社按照质量安全要求,统一组织制订、实施生产技术规程,按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逐步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监督等制度。 四、统一产品认证。合作社积极按照相关规定,统一申报认证认定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有机产品及地方名牌、著名商标等,提升产品品牌和档次。

五、统一指导服务。合作社实行生产管理人员分区域、分产业、分产品负责制,统一对成员进行产前、产中、产后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合作社对管理人员的报酬或补助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因指导服务不到位,造成损失的由范文Word . 负责人负责赔偿。 产品销售管理制度 1、合作社积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网络,寻求定向加工,努力降低销售费用,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使用统一商标品牌,统一包装销售成员产品。 2、积极参与“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或在城镇建立连锁店、直销点、专柜等稳定畅通销售成员产品 3、合作社应优先收购成员产品,严格按规定的质量标准等级确定价格,对待成员公平公正,不厚此薄彼;成员要维护本社形象和利益,履约守信,不贪小利。要听从统一指挥,服从统一调度,保证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交售产品,使产品能及时加工、包装、调运,进入市场。 4、合作社要依据市场行情,及时公布交售产品的品种、质量、价格以及交售要求,组织成员及时采收、整理、分级、

靖昂午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靖昂午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I 原材料安全管理 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 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 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二、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及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 主任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合作社和农机生产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主任对农机服务合作社负责接受常务理事会的监督,并定期向全体社员代表大会汇报工作。 三、负责农机服务合作社的日常工作,确保农机作业任务和全社发展目标完成。 四、负责承揽制定农机作业任务,提出利润分配方案。 五、提出完成任务的机械台数、人员配备方案。 六、有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指导权。 七、依法奖惩农机服务合作社的干部职工。 八、对机手进行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

章程 第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从事农机发展的群众团体组织。 第二条:本社的宗旨是:提高农机化作业水平,提高农机经济利益,保护农机工作者权益,发展农机事业,振兴地方经济。 第三条:本社的主要任务: 1、组织农机个体经营者进行技术交流,共同探索农机发展方向,扩大农机发展规模,争创农机经济效益。 2、加强社员业务联系,组织社员承揽农机作业任务,帮助社员增加农机经济效益。 3、保护社员合法权益,当社员权益受到侵犯时,合作社将以法组织协调,以保护农机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4、加强农机信息传递,组织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帮助社员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第四条:社员加入 各村农机大院、农机个体户及从事农机工作人员均可以团体或个人的身份申请加入本社,经合作社常务理事会批准即可成为团体或个体社员,各社员均属合作社管理。 第五条: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参加合作社组织的业务活动。

3、有权对本社提出批评和建议。 4、承担并完成本合作社委托的任务和义务。 5、合作社社员有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六条:组织机构 一、本合作社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设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理事是由入社社员推选产生,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全体理事推选产生,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在任期内需作变更时,由原推荐单位提出,由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二、理事会的职权是: 1、制定和修改本章程。 2、讨论决定本社的工作方针、任务和有关重大问题。 3、选举产生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 4、听取和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三、常务理事会职权: 1、聘请名誉主任,选举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2、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主持本社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处理。 3、进行理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合作社的工作计划和任务,总结本社工作。 4、讨论通过理事会变动事宜。 四、常务理事会下设秘书长处,设秘书长一人、秘书若干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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