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私有车辆用于公务出差的暂行管理规定

关于私有车辆用于公务出差的暂行管理规定
关于私有车辆用于公务出差的暂行管理规定

华夏人寿青岛中心支公司

关于私有车辆用于公务出差的暂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日常办公效率,同时加强出差费用报销的管理,有效控制办公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原则上不提倡私车公用,各条线、部门如因特殊事项或紧急情况,公司无法派车,确实须私车公用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心支公司各部门及营销服务部私有车辆用于公务出差的管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私有车辆用于公务出差,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报经总经理批准的驾驶其私有车辆用于公务出差。

第二章条件及审批程序

第五条具备驾驶资格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请:

一、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营服负责人或担任特殊职务人员;

二、确因公务出差所需使用车辆,但不能满足需要的。

以上人员中,不包括已实行车辆费用补贴的总经理室成员。

第六条私有车辆用于公务出差前,必须填写《私车公用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人事行政部、总经理室审批。

第三章费用报销规定

第七条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者,凭过路过桥费和油费发票报销合理费用。

过路过桥费按往返公司与出差地点之间最近路途内发生的费用核报;

燃油费按往返公司与出差地之间最近路程及核定的油耗报销。百公里油耗分为两个标准:

(1)排量1.6L以上的车辆:6月-9月份油耗为15升/百公里,10月-5月份油耗为13升/百公里;

(2)排量1.6L以下的车辆:6月-9月份油耗为13升/百公里;10月-5月油耗为11升/百公里;

不再报销其往返公司与出差地相关的火车票、公共汽车票、出租车票或公交车票等。

第八条报销时,需提供经审核签批的《私车公用审批表》,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出差私车公用费用详单》(经人事行政部审核)及相应发票后按流程进行报销处理。

第四章其他

第九条私有车辆办理一切规费及任意保险所需支出由车主自负。

第十条私有车辆用于公务出差而发生的交通责任事故、违章行驶等,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与交通事故、违章行驶相关的一切费用(如事故处理费、车辆维修费、罚款等),由车主自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私有车辆用于公务出差的归口管理部门为中心支公司人事行政部,私有车辆用于公务出差的费用报销的审核部门为中心支公司财务部。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内起执行。

青岛中心支公司财务部青岛中心支公司人事行政部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华夏人寿青岛中心支公司私车公用审批表

华夏人寿青岛中心支公司出差私车公用费用详单

附件份数()

部门预算员:部门负责人:

人事行政部审核:财务部审核:

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明确职责分工,理顺工作程序,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依据《上海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上海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车辆管理原则:保障公务、提高效率、集中管理、统一调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务车辆,包括领导保障用车、业务保障用车。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部门是公司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制度; 2、建立车辆管理档案; 3、车辆日常管理包括车辆购置、转让、报废、保险、新购车辆入户、油耗汇总、维修审核; 4、节假日以及车辆出京等车辆运行审批; 5、监督检查车辆运行情况; 6、提出处罚或者奖励建议;

7、其他需要开展的工作。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五条公务车费用主要包括车辆运行费用以及其它相关费用。车辆运行费用主要为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其它相关费用主要包括办公费用等。 第六条公务车实行定点维修,按时保养、年检;定点保险;加油采取定点和一车一卡加油方式,加油卡使用详见《加油卡使用管理办法》;公务车辆每年按时缴纳保险费用。 第七条公司所有公务用车视使用情况每两年可更换购置车辆座椅垫、脚垫。原则上领导保障用车每车座椅垫、脚垫更换购置费用不超过每车800元,业务保障用车购置费用不超过每车500元。由部门负责统计购买。 第八条公司领导保障用车下班后应停放在住所周边地点,且随时应急保障准备,停车费用实报实销。 公司公务用车所产生的高速通行费用和停车费用在报销时须依附日期、停车地点、产生费用事由经部门审核后,按部门自行报销。 第九条所有公务用车的相关费用均纳入企业财务预算范围之内。每年度应在综合考虑上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以及企业当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按公务车辆实际车况,本着节俭、必需、合理的原则编制车辆费用预算并进行单车核算。 第四章车辆使用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公务用车规范化、集约化管理,提高公务车辆利用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是为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活动的车辆,一般公务用车是保障管理人员公务,用于会议接待和机要交换等公务活动的车辆。 第三条公司公务用车管理秉承“勤俭办企业”的精神,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所属各部室、生产经营各单位、各县公司的公务用车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归口负责公司系统公务用车管理,财务资产部负责公务用车的财务预算,费用控制和资产管理,物资供应公司负责公务用车集中招标管理及采购等相关工作,安全监察质量部负责公务用车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公司公务用车实行分级管理。公司车辆管理所负责公司所属各部室、生产经营各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县公司公务用车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公务用车管

理。 第七条公务用车配备严格执行编制计划管理。编制数量根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因素进行核定,适当考虑地区差异。 第八条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 第九条为避免造成浪费,正在使用的公务用车,超过配备标准的,在未达到更新或报废标准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严重超标的,应予以封存;超过公务公车配备编制的,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第十条公务用车应立足选用国产汽车的原则,并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相适应,不得互相攀比,杜绝奢侈浪费。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确因地理环境(偏远山区等道路状况比较恶劣的地区)和工作性质特殊,确需配备越野车的,应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统一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履行审批程度。 第十二条调任、新任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或现任企业负责人更新公务用车,应首先在现有公务用车中调配。确无可使用车辆的,可进行购置(租赁)。退休或者调离本单位的,不再为其个人配备或提供公务用车,不得超标准、越编制为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或行驶里程超过

公司员工私车公用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私车公用管理规定 1、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为提高办事效率,公司针对因公务临时外出或长期用车需要,员工使用私人车辆的情况,对私车公用的员工进行一定的费用补偿,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责任 3.1、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3.2、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审批。 3.3、公司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监督。 4、私车公用的申请及审批 4.1、因公务外出应首先向办公室申请使用公司的公共车辆,在公司公共车辆无法提供时,可申请私车公用。 4.2、员工确因公务需要临时使用私车外出时,必须事先在钉钉办公APP上的“私车公用申请”中填写审批,审批中应据实填写起始里程表数和目的地,以及大约里程数(百度地图、高德地图等可查询),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外出。 4.3、员工的私车公用申请由部门经理审核批准,部门经理的私车公用申请由总经理批准。 5、私车公用的费用报销项目、计算方式及标准 5.1、私车公用费用的报销项目包括:停车费、路桥费。 5.2、停车费、路桥费据实凭发票报销,车辆补贴费根据用车公里费用计算:车辆补贴费= 行驶里程×1.5元/公里。 5.3、“实际运行公里数”的计算 5.3.1、办公室在驾驶人出车前、后应核抄里程表。办公室核对里程表后对行驶公里数有疑问的,可通过地图APP“驾车”模式的“最少时间”模块计算查询,超出太多的部分,需驾驶员解释原因,部门领导确定无误后方可签字同意。 5.3.2、若时间紧急,出车前、后未能及时核抄里程表的,用车“实际运行公里数”以地图APP“驾车”模式的“最少时间”模块自动计算出的起止地点公里数

作为实际用车里程数。 5.3.3、报销人应提供正规有效的发票(发票冲抵费用),到财务办理报销手续。 6、私车公用的管理 6.1、私车公用,要据实填写,不准弄虚作假欺瞒公司,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并给予警告批评; 6.2、私车公用的驾驶人需确保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保险(含第三方责任险和驾乘险)等证件的齐全,并保证所有证件在有效期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6.3、私车公用的车辆必须办理车辆保险,如交强险、商业险等,保险费由车主交纳; 6.4、私车公用车辆的购置税、年检费、维修保养费、车辆各种油耗费等均由车主负责; 6.5、私车公用驾驶人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省、市颁发的交通法律法规,服从交通办公室门的指挥和检查,文明行车,严禁酒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对于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而产生的相关处罚(违章扣分以及罚款等)和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7、申请私车公用的员工,因公外出发生交通事故或被盗的,按国家、省、市车辆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

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的采购行为,加强物资采购管理,控制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总部及xxxxxxxxxx。 (一)办公用品:笔、墨、纸、文具、书刊、相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文件柜、通讯器材等。 (二)后勤物资:风扇、空调、电视、洗衣机、热水器、沙发、茶几、衣橱、厨房用具、粮油蔬菜、保洁用品、劳保用品、礼品等。 (三)印刷类:非定制类票据、广告彩页等。 (四)工程维修类:五金、水暖、装修等。 (五)服务类:培训、软件、租赁等。 (六)备注:促销用定制类、广告服务类、在郑各子公司与总部通用类物品等,在采购部人员充实到位后可由采购部统一采购(以集团正式通知为准)。 第三条职责 (一)采购部 1、负责采购制度的制定、修改; 2、各部门(或分子公司)采购需求的沟通; 3、具体采购业务的组织实施。 (二)审计监察中心 1、负责过程监督、事后审计; 2、采购类举报的调查; (三)各请购部门(或分子公司) 1、负责本部门采购申请的审核及领用的审批; 2、负责技术支持与现场配合; 3、根据需要参与采购评审; (四)财务部门 1、参与请购审核;

2、根据合同约定,按流程付款; (五)议价小组 采购议价小组由董办、采购部、财务中心、审计监察中心人员组成,负责集团大宗物品采购及价值超2000元以上物品的价格谈判,谈判结束后填写《采购询价/议价表》(见附件一)。 第四条采购工作原则 (一)三比原则:即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 (二)三审一检原则:即采购计划审核、价格审核、合同审核和质量检测。 (三)计划性、经济性原则:各部门在进行物资采购前必须向仓库确认该物资库存情况,如无此项库存或库存不足方可申请采购;当天必须完成的加急申购,必须由各中心总监级以上人员签字确认或短信确认;物资采购到位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完成后由库管通知领取,如通知后却长期未领取(参照申请时所填库存期限),将追究申请人责任。 (四)严遵流程原则:各部门不得未经申报,便自行实施采购工作。各部门如未曾提交申请,该物资款项由该部门自行承担。 (五)集中采购、专业管理原则:电脑、打印机等电子产品的售后手续由采购人员移交信息部保管和后期售后服务;其他物资的售后手续保管和后期售后维护由工程组负责。 (六)严控现金采购原则:采购备用资金为人民币5000元,采购结束后在3个工作日需及时报票(参照财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长时间拖欠现象,超出备用金范围优先采用先刷信用卡后报销原则,大额采购则采用转账形式避免现金交易。 第五条请购流程与要求 (一)请购的提出 1、请购发起人根据需求状况、库存数量等要求,在OA中提交采购申请,注明请购用途、物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需求日期、计划出库起止时间(必填项)及其它注意事项。 2、紧急请购时,申请部门应备注“紧急”字样并预估采购金额,根据集团授权权限,由被授权人发短信至采购部负责人,采购部负责人安排采购;请购部门务必于两个工作日内按流程补齐手续。 (二)采购申请审批流程图 详见附件2《采购工作流程图》中“采购申请阶段”。 (三)请购的撤消 已提交采购申请,经审核批准尚未实施采购时,请购部门需第一时间告知采购人员,

(交通运输)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1条为加强公司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和费用控制,规范用车流程和驾驶人员行为,特制订本办法。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公务车辆的管理、驾驶人员的行车管理和乘车人员的管理。第3条主要职责。1.集团领导:负责车辆购置、报废、事故处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与审批。2.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总部所有公务车辆的年检、保管、保养、维修、调度、出车服务、车辆费用管理、事故处理及理赔工作。3.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审核、报销车辆费用。4.驾驶人员:负责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安全行车。第二章 用车申请与车辆调度第4条公司公务车辆本着“集中管理,统一调用,确保重点,安全服务”的原则。公司保留车辆主要用于长途(指100公里以上的路程)派车和接待用车。公司员工外出办事以公共交通工具为主。公司员工长途出差,原则上以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为主,所发生的交通费用按《出差管理办法》报销。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公务用车。1.长途公务出行(单向100公里以上路程)及公务接待。长途派车原则上限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以总裁签名同意的出差单为依据。2.因公集体出差,如工程管理中心的大检查、经营管理中心的现场查勘、财务管理中心的现场督查等。3.公司举办活动需要接送大量人员的,组织活动的部门可以申请公务用车。4.公司员工急需外出办理公司重大紧急事务的,可以申请公务用车。5.有外部单位人员一起协助办理公司重要事务的,可以申请公务用车。6.其他特殊情况,需行政副总以上领导批准。第5条公务用车流程。各用车部门、人员处理可预见的业务时应提前至少一天通过OA流程向行政管理中心申请用车,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调度。申请用车流程(OA):用车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附件1)→部门负责人审批→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审批→驾驶员按时出车。第6条出车任务。1.驾驶员一律凭《用车申请单》(OA)出车。2.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管理中心负责人,并说明原因。第7条调度原则。1.系统计划。行政管理中心主任根据公务用车申请情况,做好车辆调度安排计划,严格按照制度执行。2.统一指挥。公司所有公务车辆的使用审批属行政管理中心,原则上,由行政管理中心主任指挥驾驶员。特殊情况下,驾驶员接受行政副总、总裁、董事长的调度和指挥。3.合理调度。依据用车事务的重要性进行调度;本着以节约用车成本的原则,进行合理有效的调度,同一方向、时间相近的安排合用,选择最佳行车线路,不重复调度。4.信息掌控。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应定时确认车辆信息,确保任何时候都能准确了解所有车辆的状态(在库、出行、维修、保养等),以便安排调度。5.外派车辆。必要时,可租用外部车辆或调用区域公司和子公司车辆。第三章 公务车辆的保管、维护、检查及出车统计第8条保管、保养与出车检查。1.公务用车的驾驶员实行定人定车保管,车辆钥匙与保养由配属到该车的驾驶员负责;驾驶员应交一套车辆备用钥匙到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处。2.驾驶员每天做好出车前的准备(油、水、胎及主要机件)与清洁工作,保证车辆性能良好,内外明亮,车厢内无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20麻七自用修订版)

国有企业公务车管理办法 (2015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务车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车辆资源,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省车辆费用开支,确保用车安全,结合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职能部室,公务车包括公司所辖所有公务用车。 第三条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全部公务车的统一管理及调度,负责年度公务车相关费用预算提报。 第四条经理办公室指定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调度、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控制、人员驾照查验、交通安全教育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公务车辆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定点维修、刷卡加油、定点保险的管理方式。 第二章公务车购置 第六条公务车选购原则

(一)适用原则:选购的公务车能适应公司工作需要。 (二)经济原则:选购公务车应考虑公司的经济承付能力,贯彻勤俭节约的精神,选购经济实用、物美价廉的车辆。 (三)耐用原则:选购时要特别注意公务车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尽量选购适应性强、安全可靠、经济耐用的车辆。 第七条公务车采购依照公司固定资产采购流程办理。 第三章公务车档案管理 第八条公务车档案包括车辆证件、重要手续资料、公务车卡片及技术档案。 第九条车辆管理员负责妥善保管车辆证件、重要手续资料(如保险单、纳税缴费记录等)。 第十条新车购进后,车辆管理员负责建立《公务车登记卡片》(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员负责建立、更新和保管公务车技术档案资料,包括: (一)车辆运行基本情况记录。 (二)车辆牌照变更、改装、改造等情况记录。 (三)车辆维护保养和维修记录。 (四)车辆保险记录。 (五)车辆使用费记录。

私营企业车辆管理制度(试行)

车辆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节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为公司的良好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后备保障,特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公务用车,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第二条公务用车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证件、保险卡、养路费证明及保养手册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办公室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由管理部保管,并负责一切违规费的缴纳及维修。 第四条司机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办法处理。 第五条车辆使用人意图虚伪欺瞒或擅自外借第三人使用等情形时,除依法严办外,应按残价(损失)一次偿还。 第六条实行公司驾驶员对车辆负责制。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罚款概由使用人负担,如出于工作的需要,借车于该车司机外的第二人,该车司机应纪录并告知用车人车辆状况,方可借用,并且牢记借车时间。如果时间记录有出入,交通违章费用由负责该车的司机负责。 第七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管理联络,应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八条车辆安排按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 第二节公司司机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需要维修的及时向领导汇报,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的清洁),一个月必须清洗一次车内座套。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根据一天的用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加油。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公务用车规范化、集约化管理,提高公务车辆利用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是为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活动的车辆,一般公务用车是保障管理人员公务,用于会议接待和机要交换等公务活动的车辆。 第三条公司公务用车管理秉承“勤俭办企业”的精神,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所属各部室、生产经营各单位、各县公司的公务用车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归口负责公司系统公务用车管理,财务资产部负责公务用车的财务预算,费用控制和资产管理,物资供应公司负责公务用车集中招标管理及采购等相关工作,安全监察质量部负责公务用车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第六条公司公务用车实行分级管理。公司车辆管理所负责公司所属各部室、生产经营各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县公

司公务用车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 第七条公务用车配备严格执行编制计划管理。编制数量根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因素进行核定,适当考虑地区差异。 第八条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 第九条为避免造成浪费,正在使用的公务用车,超过配备标准的,在未达到更新或报废标准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严重超标的,应予以封存;超过公务公车配备编制的,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第十条公务用车应立足选用国产汽车的原则,并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相适应,不得互相攀比,杜绝奢侈浪费。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确因地理环境(偏远山区等道路状况比较恶劣的地区)和工作性质特殊,确需配备越野车的,应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统一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履行审批程度。 第十二条调任、新任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或现任企业负责人更新公务用车,应首先在现有公务用车中调配。确无可使用车辆的,可进行购置(租赁)。退休或者调离本单位的,不再为其个人配备或提供公务用车,不得超标准、越编制为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

公务出行保障及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出行保障及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切实做好企业业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广州穗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新集团”)公务用车管理,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出行要坚持节约环保、便捷高效,严格执行执行有关规定。 第三条穗新集团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应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发送派车申请单到办公室预约。办公室按先后缓急进行统筹安排,务求使有限的车辆发挥最大的使用效能,最大程度地满足各部室的工作用车需要。 一、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需满足以下情形方可按程序申请: 1、生产经营用车。经营活动的洽谈、投标、签约、履约、交流等业务需要。 2、工程管理用车。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安全生产、质量创优、科技创新、检查指导、技术交流等业务需要。 3、商务接待用车。重大生产经营活动、重要商务接待活动等业务需要。 4、应急用车。企业消防安全、信访维稳、应急处置等业务需要。 5、党建宣传用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开展领导挂点帮带服务基层党组织工作,企业党的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等业务需要。

6、监督执纪用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要求,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巡视督查、监督执纪等业务需要。 7、特种专业服务(财务)用车。保障穗新集团财务资金安全和银行业务往来等业务需要。 二、已享受公务交通补贴的人员公务出行用车。以下情形可按程序申请: 1、参加上级单位主办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陪同领导等,或需凭通行证出入的公务场所。 2、参加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到穗新集团及所属企业检查、巡查、调研、座谈、考察等公务活动。 3、携带贵重财物、重要资料或生产经营业务临时应急需要的公务活动。 4、集体(两人及以上)参加的有关会议、培训、调研、座谈、检查等公务活动。 5、在广州市辖区(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黄埔区、白云区)范围外的公务活动。 6、经集团主要领导批准参加的公务活动。 第四条经统筹安排后,若出现现有车辆无法满足公务出行保障的情况,可凭交通发票附派车单报销此单行程。已享受公务交通补贴的人员,其公务出行若不符合第三条第二点6种情形的,自行解决个人交通问题,不再报销交通费用。 第五条穗新集团的车辆管理由公司办公室负责集中管理、统一调配,禁止公车私用。 第六条车辆原则上固定司机,建立每周汽车维保制度和出车前后例行检查制度,保持车容整洁,随时保证车辆的良好状态,

私营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私营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强化和规范管理,明确责任,方便工作,堵塞管理漏洞,杜绝安全隐患,提高办事效率,根据目前车辆使用现状,特制定公司公用车辆管理规定(试行稿)。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车辆为公司使用的车辆。 第三条公司车辆档案管理 (一)车辆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按车号登记备案。 (二)车辆的保险、验车、牌照等手续,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建立车辆档案,即一车一档案。 第四条公务车辆调配管理 (一)公司员工因公务用车时,需经部门领导同意后向行政主管申请出车,并说明所去目的地。 (二)车辆调配主要业务范围 1、财务人员的银行现金支取业务。 2、接送公司宾客。 3、其他紧急和特殊情况的用车。 (三)正常车辆调配由行政人事部专管车辆调度。有下列情况者须经上级审批。 1、单独一人特殊情况去市内公务业务请车的,须行政人事部主管批准。 2、私人用车须经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手续和交清费用。

3、紧急突发事情时,为争取时间,可先派车事后向领导汇报。 第五条派车程序 (一)用车人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向行政部申请用车理由。 (二)驾驶员要认真填写派车单(见附表一)。 (三)员工特殊情况私人用原则上不予批准,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四)私人用车经领导批准后采取收费的方式从个人当月工资中扣除。用车标准按照0.7元/公里计算,于用车人当月工资中扣除此费用。 第六条车辆费用及报销程序 (一)公司公务车和部门专用车,每年每台车设定400元洗车费用。司机要根据天气和季节变化合理调整好洗车次数和频率。 (二)专用(固定)车辆的燃油费在大连市内办事(不包括北三市)车补为1000元/月,其他实报实销。 (三)公务车燃油费、过桥费等费用的报销程序由公务车司机保存整理,填写好出车费用理由和派车单一起逐级上报审批报销。 (四)专用(固定)车辆由本人驾驶在大连市内(不含北三市)因公办事用车,每月按确定标准发给车补,超出此地区范围行车工作的(高速公路起点到终点间的往返里程为增加车补的里程),按其车型百公里油耗标准及行车公里数折算后增加车补费用。例如:某车百公里油耗为10升,跨区域行车往返200公里路程应为20升油,每升油为6.76元,集团应给该车增加报销车补6.76元×20升=135.20元,其外出行车的过桥费和存车费据实报销,同时要填写好出车费用理由和派车单按流程报销。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公务用车管理,明确相关职责,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实降低公务用车费用消耗,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二:公司公务车辆由集团办公室管理与调度。 ?使用范围 三:目前公司有轿车、商务车等各类公务车7辆,车牌号码分别为鄂EAF820、鄂EAC041、鄂EAE019、鄂EE3688、鄂EE6003、鄂EAE698、鄂EB5782. 四:公司公务车的使用范围是: 1、集团各部门公务用车; 2、下属各企业公务用车; 3、经集团领导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用车。 ?用车程序 五:公务用车遵循如下派车程序: 1、部门下属企业单位负责人对所属部门人员出差,本着既能办好事,又能节约的角度进行安排。交通便利地,能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办事的,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部门下属企业单位需用车办公务,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由主管领导向办公室说明特办事项、出差人、地点、时间等。 3、办公室根据用车需求,填写《办公室派车登记表》和《出

车通知单》,安排车辆和驾驶员。 出车规定 六:驾驶员出车和用车人按如下规定执行: 1、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不得未办派车手续自行出车,如领导临时急需用车,直接通知驾驶员出车或其它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派车手续,驾驶员出车时应告知办公室,并于事后补办派车手续,否则按私自出车处理。 2、驾驶员应按派车单列明的所经路线,目的地行车,一般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改变,由用车人视情况缓急进行事前说明或事后说明,并补办手续。 3、驾驶员须认真填写行车日志,并在派车单上记录时间、地点和本次出车起止里程数及相关费用,并由用车人签字确认。每次出车后须交办公室登记核对行驶里程,以作为每月结算工资的依据。 4、用车人须认真核对本次出车目的地与公司往返里程数并签字,也不得随意更改行程或要求司机更改,特殊情况,须向办公室说明。 5、对办公室在各车辆上所放酒水等物质,由驾驶员进行保管,如随行领导用酒或物质后,驾驶员进行登记,所用领导签字确认。 第五章驾驶员职责 七:驾驶员要按照“文明、守法、安全、爱车、节约”的原则驾驶车辆,做到文明出车,文明服务。 八:驾驶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应自觉遵守交通法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XXXXX公司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驾驶公务车员工。 第三条车辆管理 (1)公司公用车辆的管理、调度、保养、维护、费用核算,以及车 辆的证照保管、年审及保险办理等均统一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 责。所有公用车辆的钥匙统一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保管或由办 公室指定的车辆管理负责人保管。 (2)车辆调度实行急事、特事优先使用、先申请先用、外出同路并 用的原则。尽力保证各部门工作需要及急事急办者的必要用车。 目前公司有三辆公务车,公务车的各类证照由车队的直属上级统 保管,各种稽核事务由车队上报直属上级后派人员办理,车队队长负责监管维修、检验、清洁等。 (3)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上报总经办,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派车。如不按规定办理申请,禁止派车。 (3)使用公务车须填写《用车通知单》,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和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加邮费、过路费、维修保养费、停车费、洗车费等。办公室每 月统计整理并不定时抽查,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并给予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次犯错者应给予处罚,并停止其使用权利。

第四条车辆使用 (1)公务车严禁私自租借给非本公司人员。公司以外单位或客户个人借调公司车辆,须由行政办公室调度,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借用。 (2)公务车由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如司机不在,驾车员必须持有合法驾照。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 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4)驾驶员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5)驾驶员禁止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罚款(经公司特许者例外)。 (6)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员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 (7)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门,防止车辆被盗。 (8)驾驶员应文明驾车,严禁疲劳开车,严禁酒后驾车。 (9)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维护车辆的清洁干净。恶意破坏车辆机件、外观者,给予重罚。 (10)为私人目的借用公务车也须填写《用车通知单》,注明“私用”,并上报总经办,经总经理签字后才可使用。 (11)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全部由使用 人负担。 (12)公司车辆修理,须经办公室核准,并开具《车辆维修单》,明确维修项目,驾驶员凭《车辆维修单》,在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理(除特约维修外)。因故未在指定点修理的,应说明正当理由(报销前应经办公室核准),否则,不予报销修理费用。 (13)车辆修理后,驾驶员应对修理项目作详细核对,确保无误后签证。修理费用由办公室负责,经总经理和专管员审核后,并报财务室结算。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结合实际,就我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定如下规定。 一、公务用车使用范围 监督、检查、办案及市内其他公务事项。 松花江微型面包车市内接送常委上下班及市内办案使用。 新购五菱汽车仅用于工作时间下乡办案使用,市内办案及其他事项不得使用,非工作时间必须停放在院内。 如办案需要,办公室可调派两台途胜汽车及乡镇派驻室车辆使用。 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一)责任部门 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由办公室负责。 (二)用车审批办法 1.各科室因公务活动(在上述核定的使用范围内)需使用公务车辆的,由科室提前提出申请,由办公室统一调配并指定驾驶人员; 2.严禁任何科室或个人私自使用公务车辆; (三)使用部门和驾驶人员责任 1.驾驶人员出车,必须随车填写《出车登记表》,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

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2.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出车时严禁接打电话、严禁酒后驾驶。(四)燃油使用 1.公务用车燃油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2.车辆需加油,由驾驶人员填写《燃油使用记录表》,进行如实登记、签名; (五)维修和保养 1.车辆出现故障或问题需修理的,由办公室到定点修理厂修理。擅自修理车辆的,费用由送修人自负; 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及其它损失的,应立即报案,并办理保险索赔;事故私了的,一切责任由驾驶人员本人承担; 3.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档案,明确记载每辆车的使用和维修、保养等情况,确保公务用车的科学使用; 4.车辆的保险费和维修费由办公室统一支付。

关于公司私车公用管理办法

关于公司私车公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私车公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企业凝聚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1、车辆:必须是公司职工私人产权,车辆手续完备、已交纳车辆保险等相关费用,安全性能良好,能确保行车安全、正常行驶。 2、用途:必须是用于公司指派的公务活动。 3、驾驶员:需有两年以上驾龄,能安全、熟练驾驶小型或小型以上的车辆。 4、必须有部门经理同意,综合行政办公室审核的《私车公用使用审批表》,特殊情况的公车私用需公司总经理批准(需要到***以外的区域的)。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才能称为私车公用。 二、办理流程 1、私车公用应由综合行政办开具《私车公用使用审批表》,并经部门经理同意,综合行政办公室审核批准,需到昆明市以外区域参加公务活动的私车公用,需公司总经理批准; 2、私车公用车辆出车后,车辆驾驶人员应如实填写启用里程数和回到公司里程数等内容,把申请表交回综合行政办车辆管理员或主任审核私车公用的公里数后,由驾驶人凭《私车公用使用审批表》和报销凭证、发票等到财务按照本办法核定的标准报销。如遇特殊情况,应在事后及时补填《私车公用使用审批表》,无审批完整的《私车公用使用审批表》,财务不予报销。 3、私车公用原则上规定:以车定人,车主开车。特殊情况下,由使用部门或车主根据实际需要协商调派驾驶员,并报综合行政办备案。 三、补贴形式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车辆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车船税等交通费用; 2、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工程师以**元/公里的标准报销,此补贴包含车辆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车船税等费用,每月报销补贴的限额为1000公里,超出限额部分自行承担,不足部分按报销发票的实际金额报销; 3、公司市场运营中心副总经理、技术中心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生产中心副总经理、财务部部长(副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副部长)、综合行政办主任(副主任)以***元/公里的标准报销,此补贴包含车辆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车船税等费用,每月报销补贴的限额为公里,超出限额部分自行承担,不足部分按报销发票的实际金额报销; 4、其他人员私车公用的补贴按照私车公用的实际里程数,由综合行政办车辆管理员或主任审核后,按**元/公里的标准报销,此补贴包含车辆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车船税等费用; 5、实际用车公里数是指完成公务返回到公司时里程表上的公里数与出发前里程表上的公里数之差。 四、报销流程 1、车辆所有人根据综合行政办审核的私车公用申请表上的里程数填制报销凭证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的领导批准财务部审核财务部报账。

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风险,促进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的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办法所称的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办法所称的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是指使用政府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政府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投资资金、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统借国外贷款和其他政府性资金。 第三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采购行为的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及职责) 集团公司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管理各单位和部门开展采购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审核通过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审议通过集团公司年度集中采购计划和集中采购目录; (三)组织开展对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四)审议集团公司其他采购重大事项。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规划技术部,是采购以及专家库和供应商信息库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包括: (一)拟订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采购管理规章制度体系; (二)编制集团公司年度集中采购计划和集中采购目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集中采购目录的对外公开; (四)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采购活动的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 (五)组织采购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

集团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做到严格编制、统一标准、节约费用、提高效率、保证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公务车是指集团公司为各级领导和人员配备的,用于办理公司行政事务使用的专车和公用车。生产、生活用车不在此办法调整之列。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下属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第二章车辆配备 第四条公司总部副总、处级与副处级公司总经理配备专车。车型为奥迪A6L,排量2.4、中级配置;规模较大的科级公司总经理配备专车,标准为帕萨特1.8T。第五条总部助理、处级与副处级公司班子副职、部分科级公司总经理及驻外办事处负责人不配专车,一律使用自购车辆。标准原则上要超过15万元。 第六条各级公司中层业务部门、科级公司副职办理业务一律使用公用车。公用车配备数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原则上为:处级公司3-4辆.副处级公司与科级公司1-2辆。标准控制在10-20万元以内。具体车型单独申报。 第三章费用控制 第七条专车和公用车费用分为基本费用、运行费用和常规费用三部分。基本费用是指运行中发生的停车、洗车、内室清洗、封釉、打蜡、光碟等费用;运行费用是指车辆在运行中所发生的油料费与过路费;常规费用是指车辆的审验费、保险费、保养、维修、装潢费等费用。基本费用实行定额补贴制。根据车型按年核定,分别于第一、第三季度发放;运行费用实行“实报实销制”。运行费用要根据车型核算到公里,每月按各车实际行驶里程实报实销;常规费用由各公司责成专人统一管理、缴纳、结算。 第八条运行费用中的百公里油耗标准各公司要根据车型自行测定,每年夏季即5至8月份四个月期间,每百公里分别增加一升空调油耗。运行费用中的过路费补贴标准自行测定。常规费用价格标准按4S店执行。 第九条各车运行费用中的油料价格按当月上中下三旬价格的平均值核算。基本运行费用每车每年补贴标准视情况自行测定。 第十条运行费用报销程序为:车辆管理岗位于每月25至30日,根据抄录的各车当月实际行驶里程与事先核定的该车型每公里运行费用标准进行核算、汇总、造表,经总经理审批后报财务分别挂各车往来,然后由各车使用人持票据到财务进行报销。余额可结转使用,年底归零。 第十一条常规费用实行“逐单申报制”,发生前要填写申请单,按款额大小逐级报请批准。 第十二条自购车与中层业务部门办理业务使用公用车的费用实行“定额补贴制”。定额由各级公司根据情况自行确定。处级单位副职、科级单位正职补贴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2500元/月,副处级单位副职原则上不得超过2000 元/月。各级中层业务部门办理业务使用的公用车费用定额,要根据各个部门的性质、工作量等因素全面考虑、认真权衡,自行确定。做到既保证工作,又不浪费经费。第十三条公用车运行实行“内部模拟出租制”。常规费用由公司负担;运行费用核算到公里,由出租人根据出租结算单数量按月凭票报销;基本运行费用按年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住建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适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合理使用和行车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管理原则及管理权限 局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办公室根据公务的轻重缓急妥善派车,优先保障重要公务、接待和会议等活动用车。市范围内的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直接派车;市以外公务用车,以及副局级以上干部公务用车报局长批准。 二、用车范围长 局领导的公务活动,公务接待和会议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公务下乡、出差或会议等有关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三、用车程序 1、各科室用车前须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报办公室,办公室按照管理权限和车辆情况签注意见,指派出车车辆和驾驶员。。 2、驾驶员一律凭派车单出车,不得私自出车。市区以外用车须按指定的路程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行程,确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行程或延长出车时间,须与办公室联系并得到批准后方可。

3、办公室建立车辆使用台账,及时准确地登记机关公务用车行驶情况,并定期汇总报告副局级以上领导。 四、费用结报 1、驾驶员出车期间的费用须及时结报。市内每周结报一次;市外按次及时结报,一次一单。结报费用时附派车单,并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注意见。驾驶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购置车用器具或支付大额费用。 3、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经办公室安排租车发生的费用,由办公室统一结算。未经办公室安排,擅自租用车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支。 五、油耗管理 1、车辆加油办公室统一管理,专人负责。车辆出发前,应加满油,无特殊情况不得在途中现金加油。办公室根据车辆使用频率及行驶里程等因素指标,适时向加油卡充值。 2、办公室依据机关事务局核定的车辆百公里油耗指标,对不同车型实行分类节油考核,每节超一公升燃油,按政府采购均价的50%进行奖罚,每半年结算一次。 六、车辆维修 1、驾驶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精心保养车辆,使车辆始终保持整洁完好状态。小故障要自己动手及时检修,自己无法检修的故障要及时填写报修单,并报局分管领导同意后送

私企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日常管理 1. 驾驶员通讯须保持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 2. 公司各科室需用车时,可到综合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报各部门总经理批准后,驾驶员凭《车辆使用派车单》出车。 3.公司车辆车钥匙交由综合办保管,驾驶员使用后需及时归还。 4.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私自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2.公司车辆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公司领导。 四、维护管理 1.公司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和保养。一般情况下须拟出维修或保养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或保养。每次维修或保养结束,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由综合办会同财务部负责在月末与修理厂结算维修费。 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3.汽车维修预算超三千元须经综合办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副董事长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4.公司所有车辆保险由综合办负责统一办理,综合办根据相关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 五、油料管理 1.公司车辆必须持油卡加油。车辆在使用油卡加油时,驾驶员应收集好收据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车辆的车牌号交财务部。 2.公司车辆须备有《车辆行驶记录表》,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每两周驾驶员须将《车辆行驶记录表》交综合办做一次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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