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卷装订顺序规范及格式

案卷装订顺序规范及格式
案卷装订顺序规范及格式

一、案卷封面

二、案卷材料目录(正卷、副卷)

(正卷)

三、立案审批表(页码起始页)

四、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六、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根据案情需要发给当事人的法律文书,以制发的日期为序)

1、询问通知书;

2、查封(扣押、扣留、封存)财物通知书及清单;

3、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4、解除强制措施通知书;

5、责令改正通知书;

6、提供证据材料通知书;

7、听证通知书等。

七、送达回证

1、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

2、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

3、其他法律文书的送达回证(与其他法律文书对应);

4、邮寄送达的邮寄送达回执;

5、公告送达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张贴的公告。

八、听证笔录

九、证据材料

1、立案前初步调查获取的证据;

2、现场检查笔录;

3、调查询问笔录一(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被询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调查询问笔录二(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

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5、调查询问笔录三(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

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6、当事人陈述;

7、证人证言;

8、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主体证明材料;

9、鉴定结论(包括鉴定委托书、鉴定机构的资质证明、鉴定报告、抽样取证记录等);

10、有关书证(包括帐册复印件、原始凭证及图片、合同、协议、票据复印件等);

11、有关物证(包括实物、现场照片、实物照片等);

12、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包括制作人、证明对象、证明内容等说明);

13、勘验笔录;

14、其他证据材料(与案件定性有关联,具有证明力的其他证据材料)。

十、财物处理单据

1、转退还财物清单、当事人收回财物收据;

2、没收物品的处理记录(统一入库的,附入库单;销毁的,销毁记录及照片;拍卖或变卖的,

按规定保存相应手续材料)。

十一、其他有关材料

罚没款收据复印件(包括没收物品变价款收据);

(案件处理中,形成的应该归档并可以公开的其他材料)

(副卷)

一、案源材料(检举材料、申诉材料、控告材料、监督检查报告、上级机关交办或者有关部门移

送的材料);

二、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三、各类审批表

1、有关事项审批表(包括暂扣、封存、解封、延长暂扣、先行处理、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等)

2、行政处罚建议书

3、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四、核审意见

1、法制部门案件核审表;

2、办案机构案件预审表。

五、听证报告

六、其他材料

1、集体审议表;

2、处罚决定书发文稿;

3、案件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其他不宜对外公开的材料。

参照公文格式,以法律文书格式要求为准

1、排版规格。正文用3号仿宋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2、制版要求。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

3、发文字号。在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或001号),不加“第”字。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横线。

4、正文要求。正文下面不要划横线,每一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

5、成文时间。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

6、公文生效标识。落款处不署盖章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

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规范意见

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规范意见 一、案卷封面 二、案卷材料目录(正卷、副卷) (正卷) 三、立案审批表(页码起始页) 四、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六、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根据案情需要发给当事人的法律文书,以制发的日期为序) 1、询问通知书; 2、查封(扣押、扣留、封存)财物通知书及清单; 3、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4、解除强制措施通知书; 5、责令改正通知书; 6、提供证据材料通知书; 7、听证通知书等。 七、送达回证 1、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 2、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 3、其他法律文书的送达回证(与其他法律文书对应); 4、邮寄送达的邮寄送达回执; 5、公告送达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张贴的公告。

九、证据材料 1、立案前初步调查获取的证据; 2、现场检查笔录; 3、调查询问笔录一(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被询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调查询问笔录二(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5、调查询问笔录三(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6、当事人陈述; 7、证人证言; 8、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主体证明材料; 9、鉴定结论(包括鉴定委托书、鉴定机构的资质证明、鉴定报告、抽样取证记录等); 10、有关书证(包括帐册复印件、原始凭证及图片、合同、协议、票据复印件等); 11、有关物证(包括实物、现场照片、实物照片等); 12、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包括制作人、证明对象、证明内容等说明);

卷宗装订顺序

卷宗装订顺序 现将本院《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执行案件卷宗装 订顺序》印发给你们,望各庭、队、室、科认真遵照执行。 2007年1月4日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立案通知书 4、起诉书、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5、证据目录; 6、送达起诉书副本通知书、换押票 7、送达回证 8、辩护人、监护人、代理人函件 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 10、审限监督卡 11、出庭通知书、公告、传票 12、提押票 13、鉴定结论、各种证据材料 14、调查笔录 15、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 16、公诉词、辩护词、代理词 17、原、被告提交的书面陈述

18、撤诉申请 19、裁判文书、调解书副本 20、宣判笔录 21、送达回证 22、取保候审决定书 23、逮捕决定书 24、抗诉书、上诉状 25、上诉移送函 26、二审法院退卷函 27、二审法院裁判文书或者调解书 28、执行通知书回执 29、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 30、司法建议书 31、备考表 32、证物袋 二、副卷 1、卷宗目录 2、阅卷笔录 3、合议庭笔录 4、案件审理报告 5、审委会笔录 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 注:

1、诉讼材料的排列顺序,应按照诉讼程序的进程和时间的自然流程顺序,兼顾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序,如果有些材料没有被列入上述排序中,则应根据该材料的性质决定它在卷宗中的相应位置。 2、卷宗内材料应全部为A4稿纸,不符合规定的应粘贴,裁剪或者折叠。 3、卷宗内的证据材料的书写必须是碳素墨水或黑蓝墨水,是圆珠笔书写的单另复印一份,一并随入卷内。 4、卷宗封面应填写正确、工整,不得有任何改动,案由应与裁判文书确定的案由一致, 审判人员应与裁判文书所列审判人员一致,处理结果一栏的填写要明确、具体。 5、装订线要加封条,并加盖骑缝章。 6、证物袋内附该案的两份裁判文书或调解书。 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 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5、受理案件通知书 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 7、诉讼费收费票据 8、送达回证 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 10、审限监督卡

纪检监察卷宗装订

卷宗封面样式 中共xxx纪律检查委员会 案件审理室 关于XXX()违纪案件的卷宗 执行卷(第X册,共X册) 本册收录文件概要: 自年月至年月保管期限: 本卷共件共页归档号: 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 -

关于卷宗封面及装订说明 1.封面用统一印制的专用案卷封面。 2.“中共xxx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直接印制在封面上。案件卷宗名称应居中写明被调查对象姓名及本册案卷性质(执行卷)、同一性质案卷共几册。其后“本册收录文件概要”应写明本册案卷内部主要文件内容。 3.“自年月至年月”填写本册案卷中时间最早与最晚的文件日期。“保管期限”写明属永久、长期(需要履行审批手续作出处理的案件均作永久保管)。“本卷共件共页”指本册案卷中共多少份文件多少页。“归档号”填写本册案卷入档案的连续编号,同一案件的案卷原则上综合卷在前,证据卷在后。“全宗号”、“目录号”等在将案卷移送档案部门保管时由档案部门填写。 4.封皮、卷内目录所填内容应与卷内材料相符,并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规范。装订的案卷必须依次编写页号。卷内文件无论单面或双面,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备考表应填写卷内需要说明的情况及立卷人和检查人的姓名及立卷日期。对装订线外有字迹的 文件材料或破损的文件材料,以及与本卷材料不可分割的照片、小-

字条等,要进行加边和托裱;对过大的纸张,要折叠;对文件材料上的金属物要拆除。文件材料不允许有圆珠笔、铅笔、复写字迹及热敏纸。 执行卷归档范围及排列顺序 1.执行依据材料(文书样式见审理卷) (1)纪委常委会、厅(局)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等各类会议纪要及政府审批材料; (2)向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下发的通知; (3)处分决定书; (4)其他具有执行内容的文书材料; (5)《处分决定执行告知卡》 2.执行情况材料 (1)受处分人签名的处分决定文书; (2)各类送达回证; (3)《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 (4)被处分人职务、级别和工资待遇变更以及编制注销等相关材料; (5)受处分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6)其他材料。 3.恢复党员权利文书材料 (1)恢复党员权利告知书 -

各类案件正、副卷诉讼文书材料地装订实用标准

各类案件正、副卷诉讼文书材料的装订标准一、刑事一审案件正卷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立案审批表、案件移送书(收案笔录); (4)起诉书(自诉状)正本及附件; (5)送达起诉书笔录; (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 (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 (8)搜查证、搜查勘验笔录及扣押物品清单; (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 (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及保证书; (11)追回补充侦查函及补充侦查材料; (12)撤诉书; (13)调查笔录及证据材料; (14)赃物、证物鉴定结论; (15)审问笔录; (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 (18)开庭前的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 (19)开庭公告底稿;

(20)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 (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 (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 (23)送达回证; (24)司法建议书; (25)提押票; (26)抗诉书; (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 (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 (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 (30)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 (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 (32)死刑、死缓的复核报告及上诉移送函; (33)最高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批复; (34)退卷函; (35)执行死刑命令; (36)暂停执行死刑的报告及批复; (37)死刑执行前验明正身笔录; (38)执行死刑笔录;

律师案卷装订顺序

律师案卷装订顺序 案卷装订 一、封皮 封皮一般分类设置:诉讼、非诉讼、仲裁、法律顾问。 1.诉讼:诉讼类型(民事、刑事);年度;所内卷号;案由;案号;承办律师;收案日期;结案日期;审级;审理结果;归档日期;档案号数;统计类别;保存年限;卷内共计页数;档案类号等等 2.非诉讼: 3.法律顾问:顾问类型;卷宗编号;年度;业务编号;聘请单位名称;受聘律师;法人代表;联系人;合同期限;单位性质;基本情况(单位人数、下设法人单位、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归档日期;统计类别;保存年限;卷内统计页数等; 4.仲裁:年度;卷号;事由;当事人;承办律师;接受日期;办结日期;办结方式;统计类别;卷宗页数等 二、案卷目录: 1.基本内容填录:案件名称;业务类型;归档时间;客户、案件编号;委托方;主办律师;承办律师;页数;基本说明等 2.序号:不须多言,自然数依次排列; 3.内容:是主要目录部分,按照卷宗整理后的顺序依次将主要内容提炼后填写; 4.页码:卷宗整理后编辑的页码; 5.备注:对文件内容的备注说明; 三、下面详细讲解案卷整理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文件的内容提炼: 一般以文件标题为目录内容,便于查找。对于标题内容过于简单不容易识别的,可适当提取重点提示性内容。

2.标记页码: 正规标记法应使用打码器依次标记,没有条件的手写也无所谓,所内档案以实用为要。应注意的是,律所内的卷宗文件以复印件为多,但也有部分正本文件,复印件多为单页面,正本文件尤其是判决书类型文件多为双页面,因此标记页码时注意双面页码勿遗漏。 3.案卷整理顺序(诉讼案件) 一般以案件发展的顺序为顺序,以程序性文件居前、证据性文件居后。总之,以便于案件线索梳理、案情发展了解为原则。 1)封皮; 2)目录; 3)法律服务合同(或称委托代理协议); 4)授权委托书; 5)法院传票等法院通知类文书; 6)律师、委托人的证明文件、手续等; 7)起诉书; 8)开庭的准备文件,如答辩状、辩护词、代理意见等以及律师的开庭准备等手稿; 9)证据材料;如为二审案件,则前述均为二审文件,此后为一审的文件; 10)民事判决书; 11)办案小结; 4.其他 1)重复的文件去掉,如有原件正本,则留存正本; 2)现司法中涉及的文件都以A4要求为主,因此卷宗一般文件均为A4,但也有少部分不规则大小文件,如律师手稿、快递单、单据等,对于此类文件应将其粘贴在A4白纸上,在白纸相应位置打印页码后装订; 3)文件原装订用的书订等都去掉,方便案卷整体装订,避免损坏装订机器并保证卷宗的美观性。

行政处罚案件材料归档的归档顺序

行政处罚案件材料的归档顺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78条规定了行政处罚案件装订顺序,但现实工作中有些小的细节问题很多人不会注意,往往不是顺序的错误而是对材料的误解导致装订的错误。本人就文件顺序、归类谈谈个人的认识: 简单的行政处罚案件可以归为一个卷,就是说正副卷归为一个卷,但材料的顺序不能变。 (一)立案审批表;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包括行政处罚建议书); (三)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根据案情需要发给当事人的法律文书,以制发的日期为序) 1、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2、询问通知书; 3、查封(扣押、扣留、封存)财物通知书及清单; 4、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5、解除强制措施通知书; 6、责令改正通知书; 7、提供证据材料通知书; 8、听证通知书等。 (四)送达回证; 1、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 2、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

3、其他法律文书的送达回证(与其他法律文书对应); 4、邮寄送达的邮寄送达回执; (五)听证笔录; (六)证据材料; 1、立案前初步调查获取的证据; 2、现场检查笔录; 3、调查询问笔录一(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及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 4当事人的陈述; 5、证人证言; 6、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主体证明材料; 7、鉴定结论(包括鉴定委托书、鉴定机构的资质证明、鉴定报告、抽样取证记录等); 8、有关书证(包括帐册复印件、原始凭证及图片、合同、协议、票据复印件等); 9、有关物证(包括实物、现场照片、实物照片等); 10、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包括制作人、证明对象、证明内容等说明); 11、勘验笔录; 12、其他证据材料(与案件定性有关联,具有证明力的其他证据材料)。 (七)财物处理单据;

河南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卷宗装订标准

河南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卷宗装订标准 一、立卷标准 (一)刑事卷宗的分类 1、正卷第一部分,诉讼文书卷(包括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单一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诉讼文书和技术鉴定材料合并一卷;共同犯罪案件,如诉讼文书材料超过200页的,可以将综合性材料与属于犯罪嫌疑人个人责任材料分别立卷,技术性鉴定材料单独立卷。 2、正卷第二部分,证据材料卷。一案涉及多罪的,如超过200页,可以按涉及的罪名分别立卷。 3、副卷,侦查工作卷。 (二)卷宗分册编号的排列序为:诉讼文书卷、证据材料卷、侦察工作卷。每册以不超过200页为宜。 (三)凡撤销案件或未能移送审查起诉,需要归档的案件,应制作案情说明表、制卡人登记表存入诉讼文书卷排列在卷内目录之后,制作卷内备考表存入诉讼文书卷排列在卷宗封底之前。正卷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可以合为一卷(正卷),如超过200页较多的,仍可分别立卷。 (四)卷宗装订要做到整齐规范,符合立卷归档要求。卷宗应下齐和右齐。一律装订在左侧用线绳装订,做到三孔一线,每孔间距10厘米,孔边距左延1.5厘米。每册都要从“1”开始编页码,页码写在右上角,如文书材料的背面有字,页码写在左上角。大小不一、残损破缺的材料,要进行裱糊或作裁剪、折叠处理。 二、装订顺序 (一)诉讼文书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主办警官签署意见表(不编页号)

3、卷内目录 4、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5、立案决定书 6、传唤通知书,拘传证,询问通知书 7、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8、拘留证,拘留通知书 9、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10、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 11、复议决定书 12、提请批准逮捕书,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核决定书 13、逮捕证,逮捕通知书,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14、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5、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6、羁押期限届满通知书 17、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不准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18、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保证书,收取保证金通知书,没收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保证金凭证,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19、监视居住决定书,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

档案装订标准

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招标技术需求书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发布时间:2007.09.05 天津市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加工招标项目(TGPC-2007-D-0080)技术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本项目涉及历史档案200万页,均按A4幅面计算;本项目所涉及A3及以上幅面按比例折算成A4幅面(约占15%)。 (一)扫描技术要求 分辨率: 200dpi 颜色: 24Bit 真彩色 格式: jpg 压缩方式: jpg (一)本项目总体质量要求 1、确保在扫描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 2、符合国家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3、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 (一)扫描加工要求 1、扫描前应先对案卷进行预处理,启钉、拆分,保证纸张的平整、抚平边角。 2、采用最为可靠的扫描设备和扫描方式完成档案扫描,避免纸张褶皱、撕裂、破损等情况的发生。 3、如遇到档案纸张质地脆弱,不适合反复拆装订的档案,应采用不拆卷扫描设备和方式进行扫描。 4、为更好的展现档案原貌,全部采用彩色单页jpg的存储格式,扫描分辨率为200dpi。对于案卷中出现字迹较小、较密集等情况,可将分辨率提高到300dpi。 5、扫描时,应根据纸张质地、底色、薄厚程度等因素,设置最佳的扫描明暗度、对比度设置,保证原始扫描图像效果与原件吻合。 6、采用平板进纸方式扫描,尽量确保纸张扫描时放置端正,从而保证原始扫描图像无歪斜,减少后期处理可能带来的图像失真。 7、对于档案中的“筒子页”,应当平摊开后进行整幅扫描。折子页等超长页进行分页扫描后,要拼接成一页。 (一)扫描图像处理 扫描后的原始图像需要进行优化处理,使得成品图像清晰、端正。根据档案扫描后的具体情况,要进行如下图像处理: 1、图像歪斜:采用自动或手动纠偏功能,调整图像角度。图像偏斜度不超过2度,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 2、图像脏点、脏斑:对图像页面中出现的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应进行去污处理。处理过程中应遵循保持档案原貌的原则。为了节省存储空间,应对图像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多余白边。 3、字迹洇透:采用字迹锐化的功能,清晰字迹笔画。 4、图像深浅不一:采用平衡功能,调整图像深浅一致。

卷宗规范

昆明市呈贡区法律援助中心 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为明确全区法律援助卷宗内容、装订顺序及装订要求,根据《云南省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法律援助案件材料,根据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不同类别,一般按年度编号,采用一案一卷原则,一卷一号的原则立卷。 二、卷宗由封面、卷内文书材料、封底组成。其中: 1.封面、封底应采用区法律援助中心统一订制的卷皮; 2.卷内文书材料以白色A4打印纸或白底黑格A4纸作为标准用纸;不能或不宜采用A4纸张时,可以采用相当规格的纸张;书证、照片等不符合A4纸张规格的文书材料,可以用A4纸张粘贴后入卷。 3.对已提交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部门的证据材料,承办人员应当将其副本和复印件入卷归档。对不能附件归档的实物证据,承办人员可将其照片及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特征、保管处所、质量检查证明等记载入卷归档,分别保管。 三、卷内文字材料除铅印、复印的以外,使用耐久书写材料(碳素墨、兰黑墨水)书写或者打印,做到字体工整、清晰。 四、封面项目填写完整、准确,美观整洁。 五、卷内文书材料齐全,内容填写完整,装订顺序正确。其中: 1.卷宗目录中,一份材料编为一个序号,标题、页码填写完整、准确,页码应当填写起始页码至终结页码,相同的材料只装一份,不重复装。 2.卷内文书材料按卷宗目录次序排列,并逐页编排页码,写在文书材料每页的右上角;若文书材料背面有内容,页码写在背面的左上角。

卷内文书材料有页码重复或者缺页的,应当加以注明。 六、卷宗一律在左侧用线绳装订,做到三孔一线。装订时,应剔除卷内金属物,案卷材料以右页边和下页边为准,叠放整齐。 七、本规范自2015年1月份起实施,由昆明市呈贡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目录》(当事人申请) 2.《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目录》(当事人申请) 3.《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目录》(检察院、公安 通知卷) 4.《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目录》(法院通知卷) 5.《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目录》(当事人申请)

行政案件装订顺序

行政(治安)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公安行政、治安案件,卷内应当保存下列文书材料:受理案件材料;处(罚)理决定文书材料;强制(调查)措施文书材料;调查取证材料;告知材料;听证文书材料;送达执行文书材料;其他结案文书材料;需要保存的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具体应当按下列顺序装订: 一、卷宗封面 二、卷内文件目录三、卷内材料 (一)受理案件文书 1、受案登记表 2、移送案件通知书(回执) (二)处罚(理)决定文书 3、呈请行政处罚报告书 4、呈请收缴/追缴报告书 5、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6、收缴/追缴决定书 7、呈请强制戒毒/延长强制戒毒报告书 8、强制戒毒/延长强制戒毒决定书 9、呈请限期戒毒报告书 10、限期戒毒通知书 11、呈请不予处罚报告书 12、不予处罚决定书 13、治安案件调解书 14、呈请终止案件调查报告书 15、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 16、呈请取缔报告书 17、取缔通知书 18、责令限期___________通知书 19、责令停止___________通知书 (三)强制(调查)措施文书材料

20、传唤证 21、呈请继续盘问/延长继续盘问时限报告书 22、继续盘问通知书 23、暂存物品清单 24、呈请检查报告书 25、检查证 26、检查笔录 27、扣押物品清单 28、抽样取证证据清单 29、呈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报告书 30、登记物品清单 (四)当事人笔录材料 31、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笔录 32、询问嫌疑人笔录、嫌疑人陈述、申辩材料 33、询问被害人、证人笔录 (五)鉴定、检测文书 34、法医鉴定书、委托书 35、精神病医学鉴定书 36、价格鉴定结论书或财物损失价格证明 37、管制器具鉴定书 38、淫秽物品鉴定书 39、枪弹鉴定书 40、毒品检验报告书(物证鉴定书) 41、酒精度检测结论书 42、其他需检验、鉴定物品的鉴定文书 43、重新鉴定申请书 44、呈请重新鉴定报告书 45、重新鉴定结论 (六)其他证据材料 46、现场勘验笔录、

法院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一是千万不要把材料搞丢,哪怕一个小纸片,问明白法官再做。 二是复写材料如发票、传真等要有复印件,有的还要有手写件,防止年久失真。三是千万不要把副卷材料订到正卷中去,比如合议庭材料,还有上访材料有的在副卷,要订到正卷,让当事人看到,可能就有人下台了啊。 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档案整理是档案实体整理和档案内容整理的统称,是档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档案内容整理,主要包括对档案文件的内容的鉴别,对档案内容的确定。档案实体整理,主要是将零散的和需要进一步条理化的文件或档案,进行基本的分类、组合、排列、编目,组成有序的档案整体的工作过程。 档案整理工作的原则: 1.整理档案必须保持文件之间有机的历史联系; 2.整理档案应当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 3.整理后的档案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应对案卷整理与归档工作高度重视,注意积累。做到对庭审形成的材料调整定卷,即在平时积累的基础上,详细检查每一文件材料,进行适当的调整,并且最后确定组合案卷。 卷内文件排列和编号。卷内文件排列是指将每个案卷内的文件用一定的规律和顺序进行系统化排列,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和条理性,使每一份文件在案卷内都有一个固定的位置。卷内文件在系统排列以后,应给卷内文件编页号,以固定它们的排列顺序,这样就便于统计和保护文件。 拟写案卷标题,也称案卷题名,是对卷内全部文件内容的总概括。它是案卷封面上最重要的项目,也是以后编制档案工作的主要依据。 编目成卷工作,是指在组合案卷的基础上,对卷内文件进行编目、装订,以及案卷的排列、编号等一系列工作。这些工作的完成标志着整个立卷工作的基本完成。 案卷的编目,是指在卷内文件排列编号的基础上,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和案卷封皮等工作。它是进行手工检索的基本条件,也是实现档案计算机检索与储存的基础性工作。案卷的装订,是为了固定文件之间的排列顺序,保护文件不受损坏和散失,便于保管和利用。 案卷装订的要求是:整齐、牢固,不影响阅读。案卷排列与编号,是指案卷经过编目装订以后,将一个年度、一个组织机构的案卷进行系统化排列、编号,以固定其顺序,使卷与卷之间保持一定的联系,系统地反映机关的工作话动。 审判业务部门,将处理完毕的文件整理立卷,根据归档的要求填写案卷目录、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并按照归档制度将案卷目录、检索工具同所有案卷定期移交给人民法院档案室集中保存,就是归档。文书案卷的归档,既能保证本机关的档案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又可为党、国家和社会积累档案财富。至此,标志着整个案卷整理归档工作的完结,文书材料从现行处理阶段转入档案管理阶段。 一、人民法院案卷整理与归档 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是国家的重要专业文书之一,它所形成的档案,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了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的情况和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又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的依据和必要条件。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严格按照诉讼文书立卷的要求,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一)立卷 人民法院在收案以后,承办书记员应即开始收集有关本案的各种诉讼文书材料,着手立卷工作。在案件办结以后,要认真检查全案的文书材料是否收集齐全,发现法律手续不完备的,应及时补齐或补救,去掉与本案无关的材料,再行排列整理。

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金川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为明确全区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卷宗内容、装订顺序及装订要求,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卷宗装订坚持一案一卷原则,即每件法律援助案件装订一个卷宗。 二、卷宗由封面、卷内文书材料、封底组成。其中: 1.封面、封底应采用显示法律援助的卷皮; 2.卷内文书材料以白色A4打印纸或白底黑格A4纸作为标准用纸;不能或不宜采用A4纸张时,可以采用相当规格的纸张; 3.书证、照片等不符合A4纸张规格的文书材料,可以用A4纸张粘贴后入卷。 三、卷内文字材料除铅印、复印的以外,使用碳素墨水书写或者打印,做到字体工整、清晰。 四、封面项目填写完整、准确,美观整洁。 五、卷内文书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其中: 1.卷宗目录中,一份材料编为一个序号,标题、页码填写完整、准确,页码应当填写起始页码至终结页码。 2.卷内文书材料按卷宗目录次序排列,并逐页编排页码,写在文书材料每页的右上角;若文书材料背面有内容,页码写在背面的左上角。卷内文书材料有页码重复或者缺页的,应当加以注明。

六、卷宗一律在左侧用线绳装订,做到三孔一线。装订时,应剔除卷内金属物,案卷材料以右页边和下页边为准,叠放整齐。 法律援助民事诉讼代理案卷内容及装订顺序: 1.卷宗目录; 2.法律援助申请书(或者申请表); 3.申请人(包括其代理人)身份证明; 4.法律援助申请委托书; 5.申请人经济状况困难证明; 6.法律援助审批表; 7.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8.法律援助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9.指派通知书; 10.送达回执; 11.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 12.授权委托书或者委托代理合同; 13.民事起诉状、答辩状或者上诉状、二审答辩状、一审判决书; 14.证据材料; 15.如果进行过调查,则调查笔录; 16.出庭通知书,或者出庭通知电话记录; 17.庭审笔录; 18.代理词;

档案装订标准

档案装订标准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天津市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加工招标项目(TGPC-2007-D-0080)技术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本项目涉及历史档案200万页,均按A4幅面计算;本项目所涉及A3及以上幅面按比例折算成A4幅面(约占15%)。 (一)扫描技术要求 分辨率: 200dpi 颜色: 24Bit 真彩色 格式: jpg 压缩方式: jpg (一)本项目总体质量要求 1、确保在扫描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 2、符合国家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3、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 (一)扫描加工要求 1、扫描前应先对案卷进行预处理,启钉、拆分,保证纸张的平整、抚平边角。 2、采用最为可靠的扫描设备和扫描方式完成档案扫描,避免纸张褶皱、撕裂、破损等情况的发生。 3、如遇到档案纸张质地脆弱,不适合反复拆装订的档案,应采用不拆卷扫描设备和方式进行扫描。 4、为更好的展现档案原貌,全部采用彩色单页jpg的存储格式,扫描分辨率为200dpi。对于案卷中出现字迹较小、较密集等情况,可将分辨率提高到300dpi。 5、扫描时,应根据纸张质地、底色、薄厚程度等因素,设置最佳的扫描明暗度、对比度设置,保证原始扫描图像效果与原件吻合。 6、采用平板进纸方式扫描,尽量确保纸张扫描时放置端正,从而保证原始扫描图像无歪斜,减少后期处理可能带来的图像失真。 7、对于档案中的“筒子页”,应当平摊开后进行整幅扫描。折子页等超长页进行分页扫描后,要拼接成一页。 (一)扫描图像处理 扫描后的原始图像需要进行优化处理,使得成品图像清晰、端正。根据档案扫描后的具体情况,要进行如下图像处理: 1、图像歪斜:采用自动或手动纠偏功能,调整图像角度。图像偏斜度不超过2度,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 2、图像脏点、脏斑:对图像页面中出现的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应进行去污处理。处理过程中应遵循保持档案原貌的原则。为了节省存储空间,应对图像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多余白边。 3、字迹洇透:采用字迹锐化的功能,清晰字迹笔画。 4、图像深浅不一:采用平衡功能,调整图像深浅一致。 5、将原始jpg(200Dpi)格式的图像文件压缩成jpg(100Dpi)格式,最终提供给用户的档案数据200Dpi和100Dpi两种格式各一份,并将上述两种格式数据刻录成一套DVD光盘,提供给用户,保证图像清晰,详

档案的整理方法(WORD17页)

档案的整理方法 第一节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文书档案) 一、整理的特点、原则、适用范围 《归档文件的整理规则》是以“简化整理、深化检索”为宗旨的,它与传统的立卷相比较,根本特点就是以件为单位,简单地说,它所提出的整理方法就是以“件”为整理单位。《规则》提出的整理原则,概括为“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规则》对归档文件的概念做了一个界定。专指办理完毕,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各种纸质文件材料。另外,《规则》对适用的归档文件种类也进行了限定,明确为纸质文书材料。不适用于科技、会计等专门档案以及声像、电子等特殊载体的档案的整理工作。这些档案的整理仍然按以前的整理方法。 二、整理要求 1、归档文件要齐全完整。 2、对归档文件要进行修整。 3、建立文档一体化。 4、公文处理必须符合要求。这与立卷时提出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都必须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中国共产党各级领导机关文件处理条例》 三、整理方法 (一)“件”的确定: 通常情况下,一份文件就是一件,也有一些特殊情况: 1、正文与附件视为一件。正文在前,附件在后; 2、正文与处理单视为一件。处理单在前,正文在后; 3、正本与定稿视为一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 4、原件与复制件视为一件。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 5、转发文与被转发文视为一件。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 6、一些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作为一件; 7、来文与复文视为一件,复文在前,来文在后;

8、请示经过若干层次形成的批复,各为一件,可作为同一事由排列在一起; 9、格式统一的表格,视为一件; 10、不易拆开的会议材料,视为一件;不易拆开的会议记录,视为一件;不易拆开的介绍信存根,视为一件。 (二)文件的修整 1、首先,对破损的文件要进行修补,托裱。 2、其次,对字迹模糊、褪色的文件要进行复印。 3、另外,要去掉金属器。 4、超大型纸张要处理。 (三)装订 《规则》提出用不锈钢订书钉装订,在件的左侧用两根不锈钢钉装订,要求左齐、下齐。对于一些厚的文件,我们仍旧采用“三孔一线”的装订方式。 密封好的书不重新装订。 (四)分类 《规则》选择年度,组织机构(或问题),保管期限作为通用的分类方法,分类层次最多三层,年度——问题(或组织机构)——期限;最少两层,按照市局的要求,我们邗江区采用两层分类,即按年度——期限。 (五)归档文件的排列 《规则》对文件的排列顺序作了规定,必须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内,按事由结合时间,重要程度等排列。即坚持了“事由”原则,因此,我们在排列时,对事由的理解显得尤为重要。事由是指一件具体的事,或一个具体的问题,或一段较紧密的工作过程。一项工程、一次活动、一次会议,均可分别视为一个事由。一次请示,批复收到后,可视为事由办理完毕。 同一事由内的归档文件排列按文件的形成时间、日期在前的文件排列在前,日期在后的文件排列在后面。 事由之间的排列,按事由办结时间的先后顺序,随办随归,会议文件、统一报表等成套性文件集中排列。 暂时没有计算机或还没有购置相关软件,仅仅靠手工检索单位,文件的排列顺序为:上级——本级——下级

律师所 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起诉状(自诉状)正本及附件; 5、起诉书送达回证; 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 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 8、扣押物品清单; 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 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 11、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 12、撤诉书; 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 14、鉴定结论; 15、审问笔录; 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 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 18、庭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 19、开庭公告底稿; 20、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 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 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 23、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

24、提押票; 25、司法建议书; 26、抗诉书; 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 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 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 30、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 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 32、备考表; 33、证物袋; 34、卷底。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审理运行时间表; 5、起诉书或口头起诉笔录; 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7、缴纳诉讼费用或减、缓、免手续; 8、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9、答辩状及附件; 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诉讼保全申请; 12、保全裁定及送达回证;

会计档案装订要求

会计档案的装订要求 一、会计凭证的装订 1、凭证的整理 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将记账凭证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准备装订。会计凭证在装订之前,必须进行适当的整理,以便于装订。 会计凭证的整理主要是对记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进行整理。会计实务中收到的原始凭证纸张往往大小不一,因此,需要按照记账凭证的大小进行折叠或粘贴。具体方法: ⑴、对面积大于记账凭证的原始凭证采用折叠的方法,按照记账凭证的面积尺寸,将原始凭证先自右向左,再自下向上两次折叠。折叠时应注意将凭证的左上角或左侧面空出,以便于装订后的展开查阅。 ⑵、对于纸张面积过小的原始凭证,则采用粘贴的方法,即按一定次序和类别将原始凭证粘贴在一张与记账凭证大小相同的白纸上。粘贴时要注意,应尽量将同类同金额的单据粘在一起;如果是板状票证,可以将票面票底轻轻撕开,厚纸板弃之不用。粘贴完成后,应在白纸一旁注明原始凭证的张数和合计金额。 ⑶、对于纸张面积略小于记账凭证的原始凭证,则可以用回形针或大头针别在记账凭证后面,待装订凭证时,抽去回形针或大头针。 ⑷、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如工资结算表、领料单等,可

以单独装订保管,但应在封面上注明原始凭证的张数、金额,所属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种类。封面应一式两份,一份作为原始凭证装订成册的封面,封面上注明“附件”字样,另一份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以备查考。 ⑸、此外,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当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2、凭证的装订 凭证装订是指将整理完毕的会计凭证加上封面和封底,装订成册,并在装订线上加贴封签的一系列工作。 会计凭证不得跨月装订。记账凭证少的,可以一个月装订一本;一个月内凭证数量较多的,可装订成若干册。并在凭证封面上注明本月总计册数和本册数。采用科目汇总表会计核算形式的企业,原则上以一张科目汇总表及所附的记账凭证、原始凭证装订成一册,凭证少的,也可将若干张科目汇总表及相关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合并装订成一册。序号每月一编。装订好的会计凭证厚度通常为1.5cm。 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必须加盖封面,封面上应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外签名或者盖章。会计凭证封面由分公司统一格式印制。 会计凭证的装订程序如下: ⑴、整理记账凭证,摘掉凭证上的大头针等,并将记账凭证按编号顺序码放。 ⑵、将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放在最前面,并

行政案卷的装订顺序:

行政案卷的装订顺序: (一)主卷 1、受案登记表 2、传唤证。 3、检查证。 4、证据材料 (1)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2)受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 (3)鉴定、检测结论。 (4)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5)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6)书证、物证。 (7)抽样取证证据清单。 (8)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9)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5、调解文书(调解笔录、调解协议) 6、听证材料 (1)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2)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 (3)举行听证通知书。 (4)听证笔录。 (5)听证报告书。 7、裁决文书 (1)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单。(2)当场处罚决定书。 (3)收缴物品决定书,收缴物品清单。 (4)收容教育/延长教育决定书。 (5)强制戒毒/延长强制戒毒决定书。 (6)限期戒毒通知书。 (7)责令限期—通知书。 (8)责令停止—通知书。 (9)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决定书。 (10)不予处理决定书。 (11)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 (12)移送案件通知书。 8、办理案件中形成的其他文书 (1)户籍证明、前科材料。 (2)电话查询记录。 (3)送达回执。 (4)—执行通知书(回执)。 (5)交纳罚款等交款凭证。 (6)扣押物品、文件发还凭证。 (7)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通知书。 (8)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9)担保人保证书。 (10)退还、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11)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回执)。 (12)解除收容教育、强制戒毒证明书。 (13)申请回避相关文书材料(待定)。 (14)备考表。 (二)副卷 (注:上边没有列到的内容都列入副卷,排列不便分开

档案馆归档立卷装订要求

市城建档案馆对归档文件 质量、立卷、排列、编目、装订的要求(2011)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因为只有原件才具备法律依据。例如:天富房地产开发公司51#小区天富康城静园1#2#3#4#5#6#六栋楼同时开工,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开工前)只有一份原件,原件应放在1#楼内,其它五栋楼必须在备考表里写明原件在1#楼内(这一点对若干年以后查档案十分重要)。 2、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3、工程文件应采用打印或者耐久性的书写材料,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 4、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5、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应为A4幅面。 6、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有些图(如公路竣工图)是计算机出图,但必须清晰,但不得交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7、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竣工图章示例如下 80 竣工图15 50 施工单位7 编制人审核人7 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7 监理单位7 总监现场监理7 20 20 20 20 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80mm 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有重大改变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统一折叠成A4幅面,图标栏必须露在外面。 立卷的原则和方法 1、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2、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建设工程项目: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单位工程: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例如:新疆天业股份公司自备电厂4×135MW机组(建设工程项目),由1# 2#阀门室、工业废水处理室、1#循环水泵房、员工餐厅、综合水池、点火油泵房、主厂房、化水室(单位工程)等工程组成,应按每个单位工程组卷。 世纪广场工程,包括背景音响、C区旱泉、C区叠泉、A区玻璃桥、张拉膜等工程。 3、建设工程文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等部分。 4、立卷过程中必须遵循下列要求: (1)案卷不宜过厚,一般在20mm左右(因为查阅档案时需要复印不用拆卷)。 (2)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不同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卷。 卷内文件的排列 1、同一事项的的请示和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和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主要指开、竣工部分的文件)。 2、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建施图、结施图、设施图、电气图)顺序排列。 3、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因为先产生批文等文字材料,后产生设计图)。 4、如果开、竣工资料超过20mm厚度时,应装订成两卷(便于提供利用)。 案卷的编目

各类案件归档具体顺序

各类案件归档具体顺序为: 一、刑事卷 1、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批办单; 2、收费凭证; 3、委托书或指定书; 4、阅卷笔录; 5、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 6、调查材料; 7、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 8、集体讨论记录; 9、起诉书、上诉书; 10、辩护词或代理词; 11、出庭通知书; 12、裁定书、判决书; 13、上诉书、抗诉书; 14、办案小结。 二、民事代理卷 1、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批办单; 2、收费凭证; 3、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 4、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书; 5、阅卷笔录; 6、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 7、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 8、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 9、承办律师代理意见; 10、集体讨论记录; 11、代理词; 12、出庭通知书;

13、庭审笔录; 14、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 15、办案小结。 三、法律顾问卷 1、聘方的申请书、聘书或续聘书; 2、聘请法律顾问协议; 3、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 4、收费凭证; 5、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 6、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 7、工作小结。 四、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1、委托书; 2、收费凭证; 3、与委托人谈话笔录; 4、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 5、调查材料;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 7、工作小结。 五、其他案件类型顺序 1、行政诉讼代理、经济诉讼代理和仲裁代理卷顺序参照民事代理卷排列。 2、咨询代书卷分别按年度及时间顺序排列。 3、涉外类卷分别参照国同类卷顺序排列。 4、终止委托的业务,承办律师仍应按上述各类业务排列顺序归档,承办律师应将委托人要求终止委托的书面文字材料或承办律师对终止委托原因的记录收入卷中,排在全部文书材料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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