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管县体制变迁的浙江模式_渐进改革与制度路径_马斌

省管县体制变迁的浙江模式_渐进改革与制度路径_马斌
省管县体制变迁的浙江模式_渐进改革与制度路径_马斌

浙江省绍兴新昌县18岁-35岁人口数量和比重情况3年数据解读报告2020版

浙江省绍兴新昌县18岁-35岁人口数量和比重情况3年数据解读报告2020版

序言 本报告对绍兴新昌县18岁-35岁人口数量和比重情况做出全面梳理,从总人口数量,户籍18岁-35岁人口数量,户籍18岁-35岁人口比重等重要指标切入,并对现状及发展态势做出总结,以期帮助需求者找准潜在机会,为投资决策保驾护航。 绍兴新昌县18岁-35岁人口数量和比重情况数据解读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借助客观的理论数据为基础,数据来源于权威机构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等,力求准确、客观、严谨,透过数据分析,从而帮助需求者加深对绍兴新昌县18岁-35岁人口数量和比重情况的理解,洞悉绍兴新昌县18岁-35 岁人口数量和比重情况发展趋势,为制胜战役的关键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目录 第一节绍兴新昌县18岁-35岁人口数量和比重情况现状 (1) 第二节绍兴新昌县总人口数量指标分析 (3) 一、绍兴新昌县总人口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省总人口数量现状统计 (3) 三、绍兴新昌县总人口数量占全省总人口数量比重统计 (3) 四、绍兴新昌县总人口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4) 五、绍兴新昌县总人口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4) 六、全省总人口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5) 七、全省总人口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5) 八、绍兴新昌县总人口数量同全省总人口数量(2018-2019)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绍兴新昌县户籍18岁-35岁人口数量指标分析 (7) 一、绍兴新昌县户籍18岁-35岁人口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省户籍18岁-35岁人口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绍兴新昌县户籍18岁-35岁人口数量占全省户籍18岁-35岁人口数量比重统计分析7 四、绍兴新昌县户籍18岁-35岁人口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8) 五、绍兴新昌县户籍18岁-35岁人口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8) 六、全省户籍18岁-35岁人口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9)

道路运输条例释义

第五节物流服务 第三十五条从事搬运装卸、货运代理、货物配载、仓储理货和信息服务等物流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注册登记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释义】本条是关于从事物流服务业的经营者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规定。 本条含义如下: 一、从事货运代理等物流服务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1995制定的《山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将货运代理、货物仓储服务、货运信息服务等内容纳入运输服务的范畴,明确了相应的管理规定。2004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同步出台的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未对货运代理等相关服务业作明确规定,因而有关运输服务的管理失去了上位法依据。之后的几年,我省对于货运代理等运输服务业的管理处在真空状态,没有相应的管理措施来规范运输服务企业,也没有相应的手段来规范运输服务行为。物流服务业普遍存在经营服务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2008年,交通运输部在修订《道路运输条例》配套规章时,对货运代理的内容作了补充,明确了实行备案制。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16条规定,从事货运代理(代办)等货运相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并持有关登记证件到设立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2009年国务院制定出台的《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指出,物流服务是融合运输业、仓储业、货代业和信息业等的复合型服务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领域广,吸纳就业人数多,促进生产、拉动消费作用大,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增强国民经济竞争力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因此,为了进一步规范货运代理等物流服务业,促进道路货运融入现代物流业,条例结合我省物流服务业存在的经营服务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违规经营造成运输安全隐患等问题,规定了物流服务业经营者的备案制度。这对规范物流服务行为,培育物流服务业,引导物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促进道路货运融入现代物流具有重要意义。 二、备案程序、时间和备案机构 物流服务业经营者应当首先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到所在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备案时必须持相关登记证件。 三、备案适用对象 备案适用对象包括《条例》实施后新设立的物流服务经营者,还包括《条例》实施前已经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的物流服务经营者。 四、实施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根据本条例规定,从事物流服务业的经营者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是强制性规定。因此,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与相关的工商管理机构建立协调机制,了解有关物流业经营者注册登记的情况,对未按

山东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办法

山东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道条》),以及交通部相关道路运输管理规章,规范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以下简称“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核)定、车辆维护、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车辆档案管理、车辆技术审验等。 第三条县级(含县级,下同)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定全省车辆技术管理规章制度;评定公布我省辖区内客车生产厂家出厂的中级客车车型;监督指导全省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贯彻执行上级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法规和标准,制定辖区内车辆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辖区内属于省、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权限的车辆实施技术管理;监督指导全市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贯彻执行上级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法规和标准;按照本级许可权限对辖区内车辆实施技术管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明确专门部门、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人员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章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第八条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第九条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道路运输经营者(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到具备条件的A级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对车辆进行检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以下简称“检测站”)按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以下简称“国标GB 18565”)、《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 1589,以下简称“国标GB 1589”)的规定对车辆进行检测,出具全省统一式样的车辆检测报告。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车辆检测报告,按照《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评定车辆技术等级,出具“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作为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等级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栏内注明。 第十条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前,以及年度车辆技术审验时应进行技术等级评定。

交通事故诉讼表面证据清单

遇到交通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f69483999.html, 交通事故诉讼表面证据清单 一、主体资料 1、当事人身份证(可以到交警部门复印,也可以到各地人口信息管理中心查阅) 2、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及其他经济组织证明(可直接在各地红盾网或者信用网打印) 二、事故处理资料 1、《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处理(不予受理)通知书》及《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 2、车辆技术检验报告 3、车辆痕检检验报告

4、现场勘验记录 5、证人证言 三、伤情、病情资料 1、门诊、急诊病历、检查报告及医疗费票据 2、住院病例、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及住院医疗费票据 3、复诊病历、检查报告及医疗费票据 4、用药清单 5、死亡记录、死亡证明、法医尸检报告 6、法医伤残鉴定书及法医鉴定费票据 四、事故当事人家庭关系资料 1、户口本

2、暂住证、当地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居住证明 3、驾驶证 4、行车证 5、家庭关系证明、被抚养人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监护关系及继承关系证明 五、事故当事人间相关关系证明 1、雇佣关系证明 2、劳动关系证明 3、借用关系证明 4、帮工关系证明 5、委托关系证明

6、车辆盗抢证明 7、车辆挂靠、承包、合作、出租关系证明 六、涉案事故车辆保险资料 1、保险单、保险卡、商业保险条款 2、保险费发票 七、其他经济损失资料 1、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票据 2、误工证明、工资单、纳税证明 3、其他 八、各事故当事人间垫款资料 1、垫款证明、说明

2、收条、欠条 3、医疗费预交收据 九、其他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湘西自治州村道https://www.360docs.net/doc/f69483999.html,/y/jt/1068335.html ?共同认可事故发生的事实https://www.360docs.net/doc/f69483999.html,/y/jt/1068334.html ?2018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https://www.360docs.net/doc/f69483999.html,/y/jt/1068333.html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请批准小店区小https://www.360docs.net/doc/f69483999.html,/y/jt/1068332.html ?昆明市公路路政管理办法https://www.360docs.net/doc/f69483999.html,/y/jt/1068331.html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记分标准https://www.360docs.net/doc/f69483999.html,/y/jt/1068330.html

浙江省新昌县钦寸水库工程环评简本

浙江省新昌县钦寸水库工程环评简本 1工程概况 (1) 钦寸水库工程任务以供水、防洪为主,结合灌溉和发电等综合利用。水库最大坝高64m,总库容2.44亿m3,正常蓄水位98m,正常蓄水位对应库容17662万m3,其中供水调节库容16658万m3,防洪库容6205万m3,水库调节性能为多年调节。水库供水范围涉及宁波市区、新昌县、嵊州市沿黄泽江两岸村镇,拟多年平均向宁波地区供水12632万m3(通过23.125km长的有压输水隧洞输水到宁波亭下水库,隧洞开挖洞径3.8m),向嵊州浦口开发区供水1407万m3,向本流域下游地区供水842万m3,提供灌溉用水820万m3;工程建设后与曹娥江流域其他防洪水利工程共同作用,提高下游黄泽镇防洪标准至20年一遇,嵊州城区达50年一遇;工程配套电站采用418.5m隧洞引水发电,装机1.6MW,设计引用流量5.12m3/s,多年平均发电量为503万Kw?h,年利用小时3144小时。 (2) 钦寸水库工程由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移民安置三部分组成。永久工程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及放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发电引水建筑物及发电厂房、工程管理区,临时工程包括施工辅助企业、仓库、场内外公路、生活福利设施、料场及渣场等。 正常蓄水位时,水库平水面积8.96km2,干流回水长度约16.1km。水库淹没涉及新昌新林乡、羽林街道和大市聚3个乡镇28个行政村,水库淹没需迁移安置人口3639户9053人(2004年调查)、淹没耕地6048.6亩,基本农田6150亩(含耕地、苗圃和部分园地)。淹没省道江拔线二级公路14.5km,淹没四级公路9.1km、淹没35KV输变电线路3km、水电站790KW、文物古迹16处。工程移民安置以农业安置为主,移民安置人口分配确定新昌承担51%、宁波承担49%。移民在新昌县境内采取外迁异地安置和后靠两种方式,宁波市境内采用分散方式安置。 (3) 钦寸水库工程由拦河坝、泄水及放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发电引水建筑物及电站厂房等主要建筑物组成,工程设1个沙砾料场、3个石料场和7处弃渣场。为满足电站不运行或停机检修期间下游用水的要求,工程在发电引水隧洞出口设φ0.6m的钢支管,该管末端再设岔管,1根φ0.3m供生态环境用水,1根φ0.5m 供下游生活灌溉用水。 (4) 坝区工程总工期为40个月,输水隧洞工程为46个月。总进度计划编排主要受输水隧洞施工进度控制。从第一年1月开始施工准备,10月中旬围堰截流后开始坝基开挖和坝体填筑;第四年2月导流洞下闸封堵、水库开始蓄水;发电引水系统施工在第一年11月开始,总工期12个月;发电厂房工程施工在第二年4月开始,总工期21个月;输水隧洞施工计划第一年2月开始,历时46个月。工程劳动力估计高峰人数1680人,平均人数1290人,施工总工日数约155万工日。

浙江省绍兴新昌县财政收支综合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浙江省绍兴新昌县财政收支综合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 版

前言 绍兴新昌县财政收支综合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围绕核心要素财政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性公共服务支出,教育事业费等展开深入分析,深度剖析了绍兴新昌县财政收支综合情况的现状及发展脉络。绍兴新昌县财政收支综合情况分析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协会、相关科研机构等权威部门,通过整理和清洗等方法分析得出,具备权威性、严谨性、科学性。 本报告从多维角度借助数据全面解读绍兴新昌县财政收支综合情况现状及发展态势,客观反映当前绍兴新昌县财政收支综合情况真实状况,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绍兴新昌县财政收支综合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必能为大众提供有价值的指引及参考,提供更快速的效能转化。 绍兴新昌县财政收支综合情况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目录 第一节绍兴新昌县财政收支综合情况现状 (1) 第二节绍兴新昌县财政总收入指标分析 (3) 一、绍兴新昌县财政总收入现状统计 (3) 二、全省财政总收入现状统计 (3) 三、绍兴新昌县财政总收入占全省财政总收入比重统计 (3) 四、绍兴新昌县财政总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绍兴新昌县财政总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财政总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财政总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绍兴新昌县财政总收入同全省财政总收入(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绍兴新昌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标分析 (7) 一、绍兴新昌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现状统计 (7) 二、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现状统计分析 (7) 三、绍兴新昌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统计分析 (7) 四、绍兴新昌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绍兴新昌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9)

运输管理处业务范围清单

运输管理处业务范围清单 贯彻国家、省和关于道路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市道路运输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道路运政队伍建设,组织业务培训。加强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做好执法评议考核,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4条、55条、57条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3条、第65条等法规 长期 2 道路运输客货运车辆定期查(审)验及处罚 按照规定,每年一次定期组织协调全市道路运输查(审)验工作,车辆逾期不按规定进行道路运输查(审)验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进行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4、《道路货物运输及货运站管理规定》 长期 3 道路运输运政单证管理 全市道路运输统一单证、票据的计划、发放、管理、监督检查和收缴报解工作(只负责道路运输证和道路运输许可证) 1、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2、省厅鲁交运(1997)4号关于统一道路运输票证管理的通知 3、关于启用新版道路运输证件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524号 长期 4 道路运输运政统计 道路运输运政综合统计 1、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2、山东省道路运输统计制度

长期 5 城乡道路客运运营补助申报统计 城乡道路客运运营补助申报统计 1、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2、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远洋渔业、林业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133号); 3、财政部工业信息部交通运输部文件《关于完善措施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5)159号; 4、《关于印发新能源推广应用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交运发(2015)164号; 5、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财建(2015)159号等文件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鲁财建(2015)116号) 暂定2019年 6 客运管理 1、道路客运、城市公交经营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2、组织“十一”春运等重要节假日期间道路旅客运输工作。 1、《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4号)第五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 2、《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全文) 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聊政办发(2010)62号) 长期 7 道路客运经营许可 1、道路客运企业经营许可; 2、新增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3、道路客运班线延续经营许可; 4、对道路客运班车(包车)车辆经营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

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整理

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2005年1月13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2月27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包括高速公路)的公路路政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公路路政管理,是指为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依法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各级公安、建设、规划、国土资源、水利、工商、环境保护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公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公路路政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公路保护工作,逐步完善公路服务设施,提高公路服务和管理水平,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公路的建设和养护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第五条公路路政管理经费列入公路养路费、客货运附加费收支预算。 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后,路政管理经费应当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第二章管理职责及执法监督 第六条公路管理机构依法行使下列公路路政管理职责: (一)许可挖掘、占用、利用公路的申请事项,制止和查处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的行为; (二)许可超限运输申请事项,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三)管理公路附属设施的设置和维护; (四)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五)管理公路施工秩序; (六)参与公路工程中涉及路政管理事项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七)实施公路路政巡查;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第八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路政管理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

浙江省绍兴新昌县非私营单位信息传输行业、科学研究行业就业人数3年数据解读报告2020版

浙江省绍兴新昌县非私营单位信息传输行业、科学研究行业就业人数3年数据解读报告2020 版

序言 本报告剖析绍兴新昌县非私营单位信息传输行业、科学研究行业就业人数重要指标即年末非私营单位就业总人数,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就业人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就业人数等,把握绍兴新昌县非私营单位信息传输行业、科学研究行业就业人数发展规律,前瞻未来发展态势。 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绍兴新昌县非私营单位信息传输行业、科学研究行业就业人数解读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处理。无数据不客观,借助严谨的数据分析给与大众更深入的洞察,体现完整、真实的客观事实,为公众了解绍兴新昌县非私营单位信息传输行业、科学研究行业就业人数提供有价值的指引,为需求者提供有意义的参考。

目录 第一节绍兴新昌县非私营单位信息传输行业、科学研究行业就业人数现状 (1) 第二节绍兴新昌县年末非私营单位就业总人数指标分析 (3) 一、绍兴新昌县年末非私营单位就业总人数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年末非私营单位就业总人数现状统计 (3) 三、绍兴新昌县年末非私营单位就业总人数占全省年末非私营单位就业总人数比重统计.3 四、绍兴新昌县年末非私营单位就业总人数(2017-2019)统计分析 (4) 五、绍兴新昌县年末非私营单位就业总人数(2018-2019)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年末非私营单位就业总人数(2017-2019)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年末非私营单位就业总人数(2018-2019)变动分析 (5) 八、绍兴新昌县年末非私营单位就业总人数同全省年末非私营单位就业总人数 (2018-2019)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绍兴新昌县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非私营单位) (7) 一、绍兴新昌县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7) 二、全省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就业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 三、绍兴新昌县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全省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就业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7)

道路运输条例最新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修正本)(2004年4月14日国务院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根据2012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第628号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第三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第四条道路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国家鼓励发展乡村道路运输,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提高乡镇和行政村的通班车率,满足广大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需要。 第六条国家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道路运输市场。 第七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第二章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客运 第八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第九条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四)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第十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

32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XX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XX省人大常委会 (1996年2月9日XX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开业和停业 第三章旅客运输 第四章货物运输 第五章车辆维修 第六章搬运装卸 第七章运输服务 第八章价格、规费和票证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管理,促进道路运输事业的发展,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者及其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包括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与道路运输相关的车辆维修、搬运装卸、人员培训和运输服务活动。 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道路运输实行统一管理、多家经营、协调发展的方针,保护正当竞争,禁止非法经营。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恪守职业道德,提供优质服务,确保运输质量。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运输管理机构履行道路运输行业具体管理职责。 公安、工商、物价、建设、财政、税务、环保、技术监督、农机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交通主管部门做好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 第二章开业和停业 第六条道路运输分为营业性运输和非营业性运输。凡以营利为目的并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的道路运输为营业性道路运输;凡不以营利为目的,仅为本单位和个人服务,不发生任何方式费用结算的道路运输为非营业性道路运输。 第七条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符合国家及省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开业技术经济条件。 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对营业性道路运输的运力结构、运力投放和车辆维修网点布局进行宏观管理。 第八条申请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申请开业的证明材料,报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批。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开业申请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经审查批准的,发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申请开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并办理税务登记后,方准开业。 第九条除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自用货车和非营业性小轿车外,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领取营业性或者非营业性《道路运输证》,一车一证,随车携带。非营业性运输车辆从事营业性客货运输的,经批准后发给营业性《道路运输证》。 第十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合并、分立、迁移以及变更名称、经营项目时,应当经原批准开业的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停业、歇业,应当报原批准开业的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社会通告。道路运输经营者歇业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客运班

物流承诺书范文

物流承诺书范文 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以下是关于物流的承诺书,欢迎阅读及参考! 篇一:物流承诺书范文 为规范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保障运输安全,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我公司慎重承诺: 一、遵守《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遵守《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并认真执行。保证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安全运输。保证定期组织驾乘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及业务培训,使驾乘人员具有良好的业务知识、技能、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保证所聘用的驾乘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身体健康,胜任工作。 三、遵守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规定,服从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相关单位的管理。 四、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保证车辆不超速、不超载,驾驶员不疲劳驾驶、连续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行车。

如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单位: 法人代表签字(签章):(单位)公章 年月日 篇二:物流承诺书范文 为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进一步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本部门郑重承诺如下: 一、贯彻落实公司“三项制度”到各级各岗位人员,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基层和基础工作。 二、履行安全生产义务。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积极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接受政府及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各岗位和责任人。 三、保障安全投入资金的合理提取和使用。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器材,保证所有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符合安全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管理规程。 四、保证上岗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提醒、教育从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 五、配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及时解决查出的问题,按期完成安全技术

浙江省新昌县旅游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目录 内容摘要及关键词 (2) 一、引言 (2) 二、新昌旅游发展的现状分析 (5) (一)政策支持 (5) (二)经济优势 (6) (三)旅游资源优势 (8) (四)旅游基础优势 (10) 三、新昌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 (10) (一)旅游文化发掘不足 (10) (二)宣传力度不够 (11) (三)旅游接待能力一般 (12) (四)旅游商品市场混乱 (14) 四、解决对策 (15) (一)发掘各景区、村落文化特点 (15) (二)加大宣传的投入 (15) (三)建立完善的旅游服务体系 (15) (四)建立商品品牌战略 (15) 五、参考文献 (16) 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17)

浙江省新昌县旅游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内容摘要】随着国民经济收入的不断增长,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越来越高。作为第三产业的服务业迎来发展的好时期,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各地方政府部门的重视。旅游业作为作为一个传统产业,已经形成比较成熟的发展方式。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民对于旅游业提出了更为广泛的需求,传统旅游模式也在不断发展和创新。本文以浙江省新昌县全域旅游为研究对象,对新昌旅游的经营模式、经济效益以及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等方面的描述,分析了新昌县全域旅游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机遇,提出了新昌县全域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对策。1 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对现下我国旅游业的发展现状和浙江省旅游发展情况做了概述并且简单介绍新昌县的地理环境,第二章分析了新昌县旅游的发展现状,第三章围绕旅游文化、宣传、服务和市场四个方面,对新昌县旅游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第四章在前几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新昌县发展旅游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全域旅游;旅游市场;新昌;浙江 一、引言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为了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并继续采取内需和消费的政策措施,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并提出了优化三大产业结构,加速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了服务业即第三产业的持续发展,当然也促进了作为第三产业组成部分的新兴起的旅游业的快速发展。2007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经济结构转型要以服务经济为基础。到2020年,要达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即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一半以上的目标。同时第三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市场总体发展水平基本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 通过党中央和各级政府以及各行业人士的努力,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对我国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越来越大。

浙江省绍兴新昌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浙江省绍兴新昌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序言 绍兴新昌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数据分析报告对绍兴新昌县国民经济主要指 标做出全面梳理,从土地面积,年末常住人口,生产总值,第一产业生产总值,第二产业生产总值,第三产业生产总值,工业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重要指标切入,并对现状及发展态势做出总结,以期帮助需求者找准潜在机会,为投资决策保驾护航。 绍兴新昌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 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借助客观的理论数据为基础,数据来源于权威机构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等,力求准确、客观、严谨,透过数据分析,从而帮助需求者加深对绍兴新昌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的理解,洞悉绍兴新昌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发展趋势,为制胜战役的关键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目录 第一节绍兴新昌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现状 (1) 第二节绍兴新昌县土地面积指标分析 (3) 一、绍兴新昌县土地面积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土地面积现状统计 (3) 三、绍兴新昌县土地面积占全省土地面积比重统计 (3) 四、绍兴新昌县土地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绍兴新昌县土地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土地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土地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绍兴新昌县土地面积同全省土地面积(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绍兴新昌县年末常住人口指标分析 (7) 一、绍兴新昌县年末常住人口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年末常住人口现状统计分析 (7) 三、绍兴新昌县年末常住人口占全省年末常住人口比重统计分析 (7) 四、绍兴新昌县年末常住人口(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绍兴新昌县年末常住人口(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省年末常住人口(2016-2018)统计分析 (9)

道路运输条例考试试题

姓名:分数: 《道路运输条例》试题 一、填空题 1、规范我过道路运输经营管理活动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是。 2、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应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3、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需经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4、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业户,应向道路运输机构提出申请,并附送相关资料。 5、道路运输车辆运输货物的,不得运输旅客,运输的货物应该核定的载重量,严禁;货物的不得违反装载要求。 二、选择题 1、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提出申请。 A、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B、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C、县级交通主管部门 D、市级交通主管部门 2、对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业主,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A、60日 B、45日 C、30日 D、15日 3、某私营企业欲申请开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应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A、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B、所在地设区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C、所在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D、所在地县级农业机械管理机构 4、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审批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日内审查完毕,做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A、20日 B、15日 C、10日 D、1个月 5、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名以上人员参加。 A、2 B、3 C、4 D、5 三、多选题 1、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供哪些资料。( )

A、《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B、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C、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 D、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E、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2、道路运输的立法目的是() A、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B、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C、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D、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3、道路运输经营者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开展道路运输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要求() A、依法经营 D、公开公正 C、诚实信用 D、公平竞争 4、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 A、站(场)经营 B、机动车维修经营 C、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D、综合性能检测站 5、道路运输管理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A、行政复议 B、行政许可 C、监督检查 D、行政处罚 四、判断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是我国道路运输经营管理活动、道路运输领域颁布实施的第一部法律。() 2、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业务操作规程装卸、储存、保管货物。() 4、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具体办法,由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制定。() 5、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经营许可证件和车辆营运证,不可以收取工本费。()

山东省公路路产损坏赔偿费使用管理办法

山东省公路路产损坏赔偿费使用管理办法 -------------------------------------------------------------------------------- 来源:作者:日期:2010-04-09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路产损失赔(补)偿费(以下简称路赔费)的征收和管理,确保受损路产及时恢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路产赔偿费属于预算外资金,纳入省、市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损坏路产的修复。 第三条路赔费的收取应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占用收费规定>的通知》(鲁价费发[2000]96号)和《关于我省高速公路路产损坏赔偿标准和清障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0]172号)规定的标准。上述两个文件中未包括的路产损失项目,按实际损坏程度,协议赔偿。 第四条路赔费统一由专职路政人员收取,兼职路政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收取。路政人员应按规定领用、缴销票据。收取的路赔费累计达到2000元,由执收单位财务部门填写缴款通知书,通过代收银行缴入财政专户。月度终了,公路系统执收单位财务部门应根据缴款通知书编制公路路产损坏赔偿费收入月报表,并于下月5日前报上一级公路局,各市公路局审核汇总后于下月10日前报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交通厅公路局汇总报省交通厅。省交通厅根据收入月报表与山东省财政厅核对路赔收入并申请资金。 第五条收取路赔费必须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山东省公路路产损坏赔偿费专用票据”,由市公路局统一向省交通厅公路局领取、缴销,市交通局统一向当地财政部门领取、缴销,并按有关票据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该票据一式四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收据,第三联记帐,第四联路政报查。各单位一律不准使用其他收据或白条。各使用单位要严格做好票据的管理工作,确保票据专用于路赔费的收取。 第六条路赔罚款票据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罚款凭证,由各市交通局、公路局统一向当地财政部门领取,并发放给各县(市、区)交通局、公路局。领取部门负责缴销并按规定将罚款解缴当地财政部门。 第七条根据《山东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占用收费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路赔费是专项用于损坏路产的修复和管理的资金,其使用范围和标准确定为: 1、恢复路产支出:用于恢复损坏的路产和公路设施的维护,保障公路的完好畅通,此项支出不得少于年路赔费总额的70%。 2、路政管理经费支出:用于公路管理及公路法规的宣传、路政装备配置和更新、取证及办案经费开支等。此项支出控制在年路赔费总额的20%以内。 3、举报奖励及票据印制支出:用于奖励举报损坏公路设施人员和破案有功人员以及票据印制费。此项支出不得超过年路赔费总额的10%。 第八条路赔费应纳入单位路政管理经费预算,各市公路局应在上缴路赔费的同时,按照第七条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编制年度支出预算,按月报送路赔费收入、支出报表,由省交通厅公路局审核汇总后报省交通厅;省交通厅按批准后的支出预算将路赔费按月及时拨付给省厅公路局,由省交通厅公路局拨付市公路局,市公路局要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拨付公路设施损坏单位。 第九条路赔费收取、使用和管理工作纳入路政考核项目,各主管部门要加强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凡违反本办法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全文

《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全文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制定了《浙江省道路运输》,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和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道路运输经营,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以汽车为他人提供道路旅客运输或者道路货物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包括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本条例所称的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包括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营运车辆维修质量检验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和汽车租赁经营。 第三条道路运输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安全便捷、节能环保的原则,并按照综合高效、优势互补的要求,与轨道、水路、航空和管道等其他运输方式合理衔接、协调发展。 道路运输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和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工作的领导,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道路运输发展规划,构建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的现代道路运输服务体系,提高道路运输公共服务能力。 道路运输管理和应急运输保障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道路运输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服务对象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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