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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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流程

税务登记流程

税务登记流程

工作流程

1、纳税人申请

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填报《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国地税各一份,纳税人如需要可增加一份),并提供设立税务登记所需证件资料,向联合登记机构提出设立税务登记申请。

2、联合登记机构受理审核、实地调查审核

纳税人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补正或重新填报;纳税人提供符合条件的税务机关当场办结;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联合登记机构受理纳税人相关证件、资料的复印件并留存于税务机关,待实地调查确认后再为其办理设立税务登记。

3、核准、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经审核无误的,联合登记机构为纳税人办理设立税务登记,打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4、纳税人落户

已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持《纳税人设立登记落户通知书》中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落户。

法律责任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规定:

1、第四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第四十四条: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的,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3、第四十六条:纳税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办理地点

大连市市内四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国税直属税务分局、地税直属局管辖范围内纳税人(除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

伙企业)的设立税务登记到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市联合登记机构办理;其他县(市)、区范围内纳税人的设立税务登记到生产、经营所在地各县(市)、区联合登记机构办理。

各县(市)、区联合登记机构办理地址及电话:联合登记分厅

地址

电话

大连市国地税联合税务登记机构

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

82185600

中山区国地税联合税务登记机构

大连市中山区白玉街65号

82565828

所需资料

单位纳税人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应填报《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国地税各一份,纳税人如需要可增加一份)并提供下列证件资料,向相应的国、地税联合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明、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须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须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表》原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须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6.纳税人跨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纳税人

在大连市行政区划范围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不需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纳税人须在税务登记表总机构栏次准确填写总机构登记信息);

7.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8.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上述纳税人应提供的证件资料复印件须A4纸一式两份,纳

税人须逐页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字加盖公章(同一证

件资料如页数较多,可仅在首页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

字盖公章,同时骑缝加盖公章)。

政策规定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规定:

1、第十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

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

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

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2、第十一条: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

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

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3、第十五条: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且税务登

记表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及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税务机关应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后予以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地税

设立登记(单位纳税人

一、业务概述

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首要环节,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及生产经营项目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

基本制度,也是纳税人已经纳入税务机关监督管理的一项证

明。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都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本涉税事项适用于单位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办理税务登记。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

《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33号)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2份);

《税务登记附表(适用单位纳税人、个体经营、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2份)。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纳税人办理设立登记时,应分别提供下列证件资料,其中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国、地税各留存一份,纳税人须逐页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字加盖公章(同一证件资料如页数较多,可仅在首页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字盖章,同时骑缝加盖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明、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须提供产权证或买卖

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须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须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6.纳税人跨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纳税人在大连市行政区划范围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

记时,不需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纳税人须在税务登记表总机构栏次准确填写总机构登记信息);

7.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8.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

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六、办理地点

大连市市内四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纳税人(除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企业)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的地点为大连市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机构(市行政服务中心内);大连市市内四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企业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的地点为所在地县市区联合办理税务登

记机构。七、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对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经审核符合规定的,联合登记机构应当场办结。

对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经核实符合规定的,联合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核发税务登记证件。八、工作标准和要求

(一)受理审核

1.审核纳税人是否属于本辖区管理,对于不属于本辖区管理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纳税人到相应的联合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2.审核纳税人附报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经办人签署本人姓名并加盖公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审核《税务登记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印章是否齐全。

对于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

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对提供资料完整、《税务登记表》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按照如下规则编制纳税人识别号:

(1)单位纳税人的纳税人识别号为15位码:行政区域码+组织机构代码;

(2)个体加油站、个人合伙企业、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人识别号为行政区域码+组织机构代码;

(3)持居民身份证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首次办理时其纳税人识别号为居民身份证号码,再次办理时为居民身份证号码加2位顺序码;

(4)持回乡证、通行证、护照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首次办理时其纳税人识别号为其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码不足15位的,应在身份证件号码前加“0”补位),再次办理时为补位后的身份证件号码加2位顺序码。

3.系统自动检测纳税人的重复办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是否已存在非正常户记录等。如属注销户重复办证,则转入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工作流程;对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在系统中存在非正常走逃记录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纳税人到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接收处理。

4.对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纳税人,受理审核

岗应告知其将相关证件、资料的复印件留存于税务机关,向其开具《文书受理回执单》,同时填写《税务登记调查情况传递簿》于当日将受理的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及资料传递给内勤岗;内勤岗在1个工作日内将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表》及资料传送给实地调查岗,待实地调查确认后再为其办理设立税务登记。

对提供的证件资料明显有疑点是指:

(1)纳税人提供的注册地址与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不符且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

(2)纳税人提供的生产经营地址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

(3)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地址行政区域划分不清,无法准确确定其主管税务机关的;

(4)新设立的纳税人其法定代表人在税务机关有不良历史记录的;

(5)无固定电话或者提供的电话与生产经营地址不属同一行政区域的;

(6)联合登记机构认定存在其他有疑点的。

5.对经审核无误的,受理审核岗在纳税人报送的《税务登记表》上签章并注明受理日期、核准日期,加盖“大连市××联合税务登记专用章”;同时,向纳税人开具《纳税人设立登记落户通知书》(一式二份,联合登记机构、纳税人各一份),

告知其分别到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落户手续,并向其发放《税务登记附表》(国、地税各一份,若纳税人需要可再发放一份)、《税种登记(变更)表》(国税)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表》(国税),由纳税人自行填写后分别报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

(二)核发证件

1.受理审核岗将已核准的《税务登记表》及资料(国、地税各一份)传递给信息录入岗,由信息录入岗在联合登记系统中录入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并向纳税人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缴款书》。同时,信息录入岗负责按户收集、整理已受理的税务登记资料,并于当日移交给内勤岗。

2.纳税人缴纳税务登记工本费后,证件发放岗留存相关凭证,为纳税人打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三)资料归档

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登记

一、业务概述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扣缴义务发生后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税务机关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扣缴义务发生后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

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核发扣缴税款登记证件。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登记表》2份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扣缴义务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

登记时,应当提供下列证件资料(复印件应为A4纸一式一份,纳税人须逐页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字加盖公章):(一)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批准设立机关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应当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应当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应当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五)《银行开户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五、

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上述扣缴义务人应当自发生扣缴义务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资料申报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登记。

六、办理地点

所在地地税主管税务机关。七、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八、工作标准和要求(一)受理审核、录入资料

1、查验纳税人出示证件是否有效。

2、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登记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3、审核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登记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扣缴义务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

4、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有误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5、依据纳税人提供的协议合同等审核是否属逾期办理扣缴登记,如逾期登记则进行违法违章处理后再办理登记事项。

(二)核准、发放证件

符合条件的,核准纳税人的扣缴义务登记信息。如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只在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义务事项,经系统核定其扣缴税种;对未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经系统录入扣缴登记信息。

收取工本费并开具行政性收费票据交付纳税人,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三)资料归档

变更税务登记业务流程

变更税务登记业务流程 (涉及税务登记证件事项变更) 一、流程图 二、流程描述 (一)受理范围: 已经在我局办理了开业税务登记或扣缴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二)申请条件: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我局办理变

更税务登记。 (三)纳税人所需提交的资料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在工商营业执照变更、有关部门批准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凭工商营业执照、有关部门批准变更的证明,同时携带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人名章和以下资料到纳税服务税务所办理。 1、地址变更: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新地址租房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要贴印花税票并划销);自有房产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契约复印件;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公章、法人章。 2、法人变更: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公章、法人章。 3、公司名称变更: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复印件;改制企业需提供新的公司章程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新名称公章、法人章。 4、经营范围变更: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公章、法人章。

5、开户银行变更:(含基本户和一般账户变更)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新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公章、法人章。 6、增资、减资: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复印件;公司章程有改动的需提供新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公章、法人章。 7、股东变更: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复印件;公司章程有改动的需提供新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变更后各股东的证件号码(注: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号码;股东为企业且在中国进行注册登记的提供税务登记证号码)、出资比例明细;公章、法人章。 8、经济类型变更: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有改动的需提供新的公司章程复印件;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公章、法人章。 9、增设、撤销分支机构: 总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董事会会股东会决议复印件;公章、法人章。

新办企业工商税务登记注意事项

新办企业工商税务登记流程注意事项:一、工商注册登记后领取三证合一: 公司名称核查,申办人一般需要提供3~5个,由武汉工商注册代理公司统一交给工商局核查,如果名称通过即可得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如果公司经营范围内涉及到前置审批项目,需要先到相关部门办理许可证,然后再带齐材料到工商局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办人最好选择由公安局备案过的刻章社,公司全套印章主要包括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等,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该证由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放。 注册公司提交资料虚假,工商局会根据情况做如下处罚: 1、根据《公司法》第212条第二款“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 2、对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它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 4、对构成犯罪的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虚假注册公司地址的法律责任 设立中公司若成立,将有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未成立的,由股东连带承担。具体的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釆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

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二、国税、地税分别进行税务登记报到专管员核定税种: 办理税务登记制,按照相关规定,新公司必须在工商营业执照打印之日起30天内办理税务登记制.《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时,税管员会前往公司核实注册地址、企业法人及会计电话真实性,核实代账公司(个人)与纳税人之间的协议或授权书。 三、财务制度及财务核算方法国税备案: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办理公司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新办企业税务登记流程

新办企业税务登记流程 说到税务登记,有些小伙伴就一头雾水:什么是税务登记?为什么要进行税务登记?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时有什么要求?新公司又如何来办税务登记?新企业如何办理税务登记?需要携带哪些资料?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的流程又是怎样的?今天小编就借此机会好好和大家分享一下关于税务登记的知识。大家一起来了解吧! 一、新公司又如何来办税务登记?新企业如何办理税务登记? 单位纳税人在地税部门办理登记所需的资料: 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司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④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租房租赁协议、房产证) ⑤公司公章 ⑥经办人身份证 ⑦若为分支机构,还需要总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议带上总机构公司章程复印件 二、什么是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也可以称之为纳税登记,它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程序,同时也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基础工作。 三、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有什么要求? 1、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设计,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4、有独立生产经营权,且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人上交租金的承租人,应当自承租合同签 订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5、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四、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流程 在全国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后,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全套资料,即可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原来由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将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该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 以上介绍只是企业财税问题当中的一个小小的方面,但是却足以说明企业税务筹划方案在实际操作当中还会存在各种各样的税收风险,这时就需要我们财务人员多去了解税收政策,税收知识,多学习不同的企业,税务筹划方案,多和专业的税务筹划公司进行交流和合作,比如说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到黔之尚。

办理新公司注册业务的全部流程

办理新公司注册业务的全部流程 基本步骤 第一步:市工商局:核准企业名称 需要全体股东通过的名称,并签字,到工商局办理预先核准,准备2-3个名称备用,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第二步:会计律师事务所:验资 需要提交的资料:先开验资户,然后银行出具的投资人存款通知单、银行流水单、股东会决议、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第三步:工商注册登记(登记机关-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如需前置的,先到相关单位办理前置)注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提交的资料:填写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房产证复印件、社区出具的房屋使用权证明原件、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公司章程原件、股东会决议原件、验资报告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四步:公安局:备案刻章→指定刻章部:刻章 第五步: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然后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六步:办理税务登记 一、国税办理税务登记 (一)办理国税需要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3、验资报告复印件; 4、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6、公司章程; 7、员工花名册; 8、会计人员身份证、会计证复印件; 9、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 10、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二、地税办理税务登记 (同国税) 第七步: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 第八步:国税局:核准税种→税务局(国税、地税):办理税务登记证。结束。 1

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流程图

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流程图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章第一节、《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登记工作流程(试行)》. 办理程序 1、受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纳税人发放《税务登记表》,接受纳税人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对于不属于本辖区管理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纳税人到管辖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 2、审核、发证: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是否齐全,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是否准确无误,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是否逾期,对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按照规定的征管范围确定管辖的税务分局(所),由申报征收窗口收取登记证工本费后,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 3、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纳税人填写《纳税人税种登记表》,审核填写是否规范、项目是否齐全、内容与税务登记表有关内容是否一致,符合要求的,对纳税人的纳税事项进行核定并录入征管信息系统。 4、发放证件时,对符合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条件的纳税人,由综合服务窗口审核相关证件后免费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5、如果纳税人逾期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审核录入登记基本信息后,进行违法违章处理,申报征收窗口征收罚款,审核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6、建立纳税人档案,对有关资料进行归档。 注:对于在行政审批中心设置的服务窗口办理税务登记时,对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告知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 及其复印件; 4、公司章程复印件;

税务登记流程

人生不能留遗憾 税务登记业务流程 一、设立登记 (一)纳税人申请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4.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5.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6.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税务机关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7.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二)纳税人应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1.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应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应提供的资料和证件清单

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纳税人必须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应同时复印正、反两面。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有固定经营场所,有纳税义务发生的应提供如下资料: (1)负责人(业主)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经营、业务场所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或预售房发票、宅基地使用证、产权人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税务机关受理、审核、核发证件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交的相关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核并确认无误后,根据证件和资料将相关信息录入大集中系统税务登记模块,打印税务登记证发给纳税人;在《税务登记表》签章后,留存一份,退回纳税人一份;并告知纳税人相关的后续涉税事项。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告知其补正。临时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目前只登记,暂不发证。

新办企业申请发票流程

新办企业怎样写办理一般纳税人的申请 申请一般纳税人申示报告 **国税局: 我公司成立于200*年**月**日。位于********。主要经营项目有**************。 时代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物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我公司经营的项目顺应了时代的发展,满足了人们的要求。随着我公司业务量的不断扩大,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各种办公设备也比较齐全,有健全的会计制度,聘有专职的会计师,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能够独立核算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并可以进行增值税远程申报工作,确保核算准确。由于我公司有稳定的客户和大宗的业务量,目前销售额已达到180 万元以上,所以我公司特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此申请妥否请予批示! **有限公司 200*年**月**日 参考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办理程序 一、认定范围 (一)认定标准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企业性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均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 2.生产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除第7点列明的企业外),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的(本条所称“为主”是指该项行为的销售额占各项应征增值税行为的销售额合计的比重在50%以上)。

3.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含180万元)以上的。 4.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年应税销售额在30-100万元的小规模工业企业。 5.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6.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 7.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及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承储企业。 8.实行统一核算的机构,如果总机构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分支机构属于小规模工业企业,该分支机构可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9.从2002年1月1日开始,从事成品油零售的加油站无论年销售额是否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会计核算是否健全,都一律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年应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年”按累计12个月计算。新办企业年应税销售额为预计销售额。 (二)申请时限 1.新开业的增值税纳税人,若预计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能够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或三个月内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将视作已开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处理。 2.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在一年内(连续12个月)累计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次月申请,办理正式认定。 3.暂认定期最长为一年,商贸企业暂认定期应在半年以上,工业企业暂认定期按实际累计应税销售额达到认定标准的时间计算。暂认定期满提出申请正式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商贸企业在暂认定期超过半年且期内累计应税销售额达到法定标准的次月内申请;工业企业在实际累计应税销售额达到认定标准的次月内申请。 4.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纳税人,应自恢复征税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 5.由于销售额未达到标准而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按已开业的企业办理,在取消后,往前计算连续12个月实际累计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当月提出申请。 6.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新办工业企业,可直接申请正式认定。 (三)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企业办理税务登记的流程

遇到财政税收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f714400166.html, 企业办理税务登记的流程 一、税务登记: (一)、办证期限 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二)、登记程序 1、领表、填表、报送《税务登记表》。 2、报送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3)、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等印鉴; (5)、开户银行帐号证明; (6)、生产经营地址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7)、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 3、办理纳税磁卡 4、领取税务登记证 (三)、变更、停业(复业)、注销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因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因停业或者复业,需办理停业(复业)申请手续。

二、发票认购: (一)、认购规定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外商企业投资,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1、一般纳税人在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签定《增值税专用发票责任书》后,可以认购各种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认购普通发票 3、新办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期(1年)只能认购普通发票(在暂认定期内,因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在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监管下开具) 4、对有税务违章行为的企业一律实行发票控管 (二)、认购程序 (1)核销。纳税人到发票领购窗口提供下列资料:

税务登记业务计划流程范本

税务登记业务流程 一、设立登记 (一)纳税人申请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4.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5.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6.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

起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税务机关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7.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二)纳税人应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1.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应依照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应提供的资料和证件清单

备注:需要报送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全部需用A4纸复印;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需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纳税人必须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应同时复印正、反两面。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有固定经营场所,有纳税义务发生的应提供如下资料:

税务注销所需资料及注销流程

各地税务要求有所不同,一般所需材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和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 2、主管部门有关解散;撤消的批准文件. 3、本企业被兼并;收购的合同或协议. 4、清算所得税申报表. 5、清算资产会计报表. 6、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查帐报告. 7、企业尚未使用过的空白发票. 8、发票购领薄.已使用的发票. 9、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10、近三年的帐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纳税申请表等资料。 固定资产及应收账款要怎么处理?账务又应该怎样处理呀? 1、固定资产要根据单位领导意见处理。如,出售、转让、投资等。 2、应收账款要及时催收。

一、注销地税流程 1、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并填写《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各一式两份、《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纳税清算申请表》要填最近三个整年度的纳税额) 2、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清税报告。 3、持清税报告、《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注销企业提供的税务登记(正、副本)、代码章、发票卡、IC卡、加密盒、空白发票(带齐退票及最后一张已开发票记账联)、上级主管部门或股东会撤销企业决定书、公章到地税注销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4、等待地税通知领取注销地税登记通知单。(在未领到注销通知前务必按期申报纳税) 二、注销国税流程 1、凭《地税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国税办理注销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注销及走逃企业审

批表》、《缴销专用发票申请表》。 2、持填写完的以上各表,带齐2003年至注销日购买的所有新、旧版普通发票及最后一次购买的最后一本增值税专用发票到专 管员处办理缴销发票手续。 3、办完缴销发票后找专管员办理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报送资料如下:⑴填写业务报批单一式二份;⑵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⑶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受理文书名称: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审批表)一式二份;⑷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一式二份;⑸《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 4、请专管员进行纳税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待专管员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到专管员处领取以下资料:⑴《评估报告》; ⑵《业务报批单》;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⑷《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 5、用A4纸打印注销申请书一份:没有格式限制、写清楚注销原因、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签字。若是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企业还需提供一份董事会决议,要求法人及股东签字、加盖总机构(或总公司)公章。

新办企业第一次报税流程

新手报税流程 初次报税者: 公司从税务登记到小规模纳税人再到一般纳税人(临时资格)、从国税地税零申报到现在的正常申报、我一路走过来了,其中有过期盼,有过欣喜,也有过失落,学会了许多……一直想找个时间把它们整理出来,看能否帮到需要了解办税流程的朋友,同时也感谢在办税过程中给矛我帮助的百度知道里的朋友们,谢谢你们!知识需要分享,我尽我所能把它们写出来,如有错误请帮忙指正,我一定尽早修正 一、 进行税务登记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在税务登记证上面有两个大大的红印戳-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当然还包括纳税人名称、法人代表、地址、登记注册类型、经营范围等。 二、申请自动扣税款 地税局是《**县地方税费“一户通”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协议书》,加盖公章、法人章后拿到税局当场办结,办好后拿下面的注册编码。 国税局则是《委托扣款协议书》其中乙方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章,丙方(银行)则需盖业务公章,日后申报的国税将从此协议书上的账号内扣除。 三、申请网上报税 地税局填表后专管员会给你一个注册码,拿回来后在浙江省地税网上进行注册,一个注册码可以申请三个用户号及密码,日后也只能用这三个用户进行网上报税;需要注意的是地税局的地税编码并非税务登记证上的浙税联字330421*********号,而是有专门的地税编号。 国税网上报税则首先需要去公司附近的电信局开通VPDN,VPDN 是虚拟拨号专网技术的简称,它是基于拨号用户的虚拟专用拨号网业务,利用IP网络的承载功能,结合相应的认证和授权机制,在公用网络中建立专用的虚拟数据通信网络。在国税网上报税时

税务登记网上申请指南

税务登记网上申请指南 版本号修订人时间 1.0 孙丹萍2012-10-19 本申请表适用于单位纳税人和个体经营纳税人,不接收其他类型设立登记。 一、身份验证及登陆 访问地址: 电信入口: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f714400166.html,/etax/jsp/swdj/swdj_init.jsp 移动入口: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f714400166.html,/etax/jsp/swdj/swdj_init.jsp 联通入口: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f714400166.html,/etax/jsp/swdj/swdj_init.jsp 在“工商登记注册号录入”页面中,纳税人需要填写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工商登记注册号和工商发证日期,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查询按钮即可,如图1-2。 图1-2 工商登记注册号:一般为15位。 工商发证日期:鼠标点击工商发证日期输入框后,系统自动弹出日历,供纳税人选择。 如果纳税人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系统会根据所填工商登记注册号和工商发证日期信息自动判断,并在下方显示出“对不起,您已办理税务登记!若有疑问请到税务局查询!”字样。如图1-3。 图1-3 当纳税人所填信息正确无误且未办理过网上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点击“查询”按钮后,页面下方会显示出纳税人的基本信息,供纳税人核对。如图1-4。

图1-4 纳税人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系统会自动根据纳税人身份(个体纳税人、单位纳税人)进入到相应的业务办理流程页面。 二、在线填写表单 业务办理流程共分了四个步骤,分别为:事项说明、填写申请、附送资料、提交确认。在纳税人进入“事项说明”页面时,系统会根据纳税人身份(个体纳税人、单位纳税人)进入到相应的事项说明。事项说明详述了个体纳税人或单位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适用情况、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及应提供的资料相关说明,供纳税人参考、指导。 若纳税人为个体纳税人,将进入个体纳税人设立登记事项说明页面,如图2-1。 若纳税人为单位纳税人,将进入单位纳税人设立登记事项说明页面,如图2-2。 点击页面下方的“下一步”按钮可进入填写申请表单页面。

办理企业税务登记证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新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流程: 1、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合法税务登记证和副本(纳税人领取零食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2、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3、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4、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6、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税务登记应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办理企业税务登记证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最新新办企业税务登记流程培训讲学

新办企业税务登记流程 一、办理登记的时间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登记。 2、按照规定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自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二、办理开业登记的地点 1、纳税企业和事业单位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纳税企业和事业单位跨县(市)、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除总机构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外,分支机构还应当向其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业户向经营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流动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4、对未领取营业执照从事承包、租赁经营的纳税人,向经营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三、办理开业登记的手续 1、纳税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1)营业执照 (2)有关章程、合同、协议书; (3)银行帐号证明; (4)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回乡证等其他合法证件; (5)总机构所在地国家税务机关证明; (6)国家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2、填报税务登记表 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后,应当按照规定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并加盖企业印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业主签字后,将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 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还应当按照规定内容逐项如实填报总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业务范围、财务负责人等。 3、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报送的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核后,报有权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予以登记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证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并按规定缴付工本管理费。 2019年海南高考文综试卷

税务登记业务流程范本(doc 18页)

税务登记业务流程范本(doc 18页) 部门: xxx 时间: 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

税务登记业务流程 一、设立登记 (一)纳税人申请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4.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5.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6.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税务机关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7.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二)纳税人应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1.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应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应提供的资料和证件清单

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纳税人必须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应同时复印正、反两面。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有固定经营场所,有纳税义务发生的应提供如下资料: (1)负责人(业主)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经营、业务场所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或预售房发票、宅基地使用证、产权人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税务机关受理、审核、核发证件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交的相关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核并确认无误后,根据证件和资料将相关信息录入大集中系统税务登记模块,打印税务登记证发给纳税人;在《税务登记表》签章后,留存一份,退回纳税人一份;并告知纳税人相关的后续涉税事项。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告知其补正。临时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目前只登记,暂不发证。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证办理程序

税务登记证办理程序 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经 营场所证明。 1、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评 估报告,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2、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并缴纳登记证工本费(有的地区规 定免缴)。如果是服务业、建筑业、饮食业等缴纳营业税的业户, 要到地税局办理:如果是缴纳增值税的业户,要到国税局办理 3、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 机关申报办理税务记。 逾期办理的会被罚款,税法上规定是2000块钱以下罚款。所 以你尽快去办理。 4、办理税务登记受理后,主动联系税务管理人员。 办理地税登记证 一、办事程序

企业到地方税务局登记申请——受理——审批——缴费——发放《税务登记证》 二、需提交材料目录 1、填写《税务登记表》两份;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如果是港、澳、台人士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和回乡证或往来大陆通行证;如果是外籍人士只提供身份证明或护照)及复印件一份; 3、法人代表免冠大一寸照片两张; 4、经营、生产、业务场所等有效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份; 5、营业执照(副本)、临时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证件及复印件一份; 6、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纳税户提供的其他资料; 8、公司章程、合同和协议及复印件一份;

9、有关批准成立的文件、批文、批准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10、银行卡(缴费用)。 办理国税登记 一、办事程序 企业到国税局登记申请——受理——审批——缴费——发放《税务登记证》 二、需提交材料目录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外经贸批复、批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国税局税务登记办理流程

国税局税务登记办理流程 一、业务概述 各类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二、流程概述 本工作流程设置申请、受理、核准、发放、归档五个节点,征收服务分局一窗通办岗(组)依纳税人税务登记申请,根据纳税人提供的登记资料原件将纳税人登记、税务机关核准等信息录入征管信息系统,对纳税人提供的登记资料原件留存复印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传递至基础管理岗(组)触发综合调查巡查流程。本工作流包含单位纳税人登记、个体经营登记、临时经营登记三个底层业务。 设立税务登记流程工作流适用底层业务 三、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

图设立税务登记业务流程图 (一)申请 纳税人向征收服务分局一窗通办岗(组)提出设立税务登记申请。 (二)受理 征收服务分局一窗通办岗(组)受理纳税人提出的设立税务登记申请,按照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属于不予受理范围或纳税人提供资料不全的,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原因或一次告知

需补正的资料; 2、属于受理范围且提供资料齐全有效的,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原件将登记信息录入征管信息系统,同时对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核准 征收服务分局一窗通办岗(组)录入核准税务登记日期,分配主管税务机关。打印税务登记表,交纳税人签章确认。在征管信息系统进行登记信息补录。属于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的,触发违法违章登记流程;核准税务登记后,触发税种认定流程。 (四)发放 征收服务分局一窗通办岗(组)打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五)归档 征收服务分局一窗通办岗(组)将税务登记表归档。归档后,触发综合调查巡查流程。如果调查中发现纳税人税务登记和税种登记内容与实际不符,触发变更税务登记流程和税种登记流程。 四、各节点工作职责 五、过程监控

公司税务登记流程

公司税务登记流程 公司税务登记流程 一、税务登记: (一)、办证期限 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二)、登记程序 1、领表、填表、报送《税务登记表》。 2、报送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3)、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等印鉴; (5)、开户银行帐号证明; (6)、生产经营地址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7)、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 3、办理纳税磁卡 4、领取税务登记证 (三)、变更、停业(复业)、注销登记 二、发票认购: (一)、认购规定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外商企业投资,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认购普通发票 3、新办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期(1年)只能认购普通发票(在暂认定期内,因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在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监管下开具) 4、对有税务违章行为的企业一律实行发票控管 (二)、认购程序 (1)核销。纳税人到发票领购窗口提供下列资料: 1、已使用发票存根联 2、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2)核发、领购。发票领购窗口负责出售各种发票,领购发票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办税员证 2、纳税人的纳税磁卡 3、《购票手折》 4、《申请购买发票审批表》 5、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销货单位栏加盖戳记 (三)、使用保管发票 (1)、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规定期限(领购之日起两个月)内使用,限期内未用完的应到主管国税机关注销作废; (2)、必须按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3)、发票不得拆本使用;不得携带外地使用,不得虚开、代开;

新设立公司办理流程

新设立公司办理流程 一、名称核准(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股东身份证 复印件各一份到区(或市孙姐)工商局莫姐办理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面),两天后去拿企业名称预 先核准通知书,一定拿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组织 机构代码受理处查底盖章 二、银行开临时户中行需: 1、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表一式四份 2外部公司客户对账服务协议2份加盖骑缝章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单位结算账户管理协 议2份加盖骑缝章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5法人、股东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西南河支行需要事务所开具介绍信以上需加盖股 东和法人的个人章银行留下银行询证函复印件,带 走银行询证函原件、余额时点对账单. 现金缴款单带 回 三、打款由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二份(到事务所需带现金存 款单原件〈原件随报告带回〉、银行账户时点余额对账 单(事务所留下)、银行询证函原件(事务所留下)、企 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四、办理营业执照(400+20+74=494莱山) 工商: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其后身份证复印件写上与原件 一致并写股东签字) 3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新的章程) 4经理任职决定 5公司章程 6验资报告 7房屋合同(手写一份)和产权证(居民会证明)复印件、(房产所有权证书复印件且每一页写上与原件一致并 写经办人的姓名签字;出租方为公司的不需要房屋产权 证明)可选(关于同意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证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 8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法人、股东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芝罘区办营业执照费用按注册资金的8%计提(3―― 1000万)+120 注册资金为1000到一亿按百分之四 计提,一亿以上不交。找高局长签字后打印营业执照五、刻章公司章备案(区公安局120*3=360)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委托书(法人签字及莱山要手印) 六、办理代码证(¥148)需要材料:

办理税务登记流程

我要办理税务登记 通过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f714400166.html,/打开河北网上办税服务厅 未做税务登记的单位、个体及临时纳税人选择我要办税-我要办理税务登记进入到设立登记申请流程。提交税务登记申请表单,并上传电子附报资料供税务机关审核,税务机关受理岗审核完成后,将登记信息写入征管系统并给纳税人发送税务事项通知书。 一、选择纳税人类型: 1、单位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办理税务登记时选择“我是单位纳税人” 2、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时选择“我是个体工商户”

3、以下情况选择“我是临时纳税人”: 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 b.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 c.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 d.未办理营业执照的; e.异地非正常户 选择身份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到录入证件号码页面。 二、录入证件号码: 1、如果选择“我是单位纳税人”,输入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9位数字代码。例如如果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是“12345678-9”那么就输入“123456789” 2、如果选择“我是个体工商户”: a、持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纳税人选择证件类型为“组织机构代码证”,输入9位数字代码 b、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纳税人,选择证件类型为“身份证”,输入业主或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注意此处仅支持二代身份证。 3、选择“我是临时纳税人”: a、持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纳税人选择证件类型为“组织机构代码证”,输入9位数字代码 b、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纳税人,选择证件类型为“身份证”,输入业主或负责人身份证18位号码,注意此处仅支持二代身份证。 证件号码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可以进入到申请表填写页面。 如果需要重新选择登记表类型,可以点击“上一步”按钮,返回到选择纳税人类型页面。如果要取消申请,直接点击“取消”按钮即关闭取消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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