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工作计划

2010年工作计划
2010年工作计划

2010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提高纪委(监察审计处)工作效率,顺利完成质量目标。

二、职责分工:总负责:分管院长,具体负责:副书记,参与:纪检员、干事。

三、工作依据:纪委(监察审计处)的三级文件及有关文件。

四、工作内容:

1.每月16-20日一次财务检查。依据《月度财务检查管理规定》执行。

2.每月不定期抽查小额物品采购不少于6件。依据《物资采购控制程序》、《物资采购监督制度》实施监督。

3.每月不定期抽查2000-10000元询价采购不少于30%,下个月统计监督情况。依据《物资采购控制程序》、《物资采购监督制度》实施监督。

4.每月全程监督所有1-5万元询价采购,下个月统计监督情况。依据《物资采购控制程序》、《物资采购监督制度》及采购部门的采购计划、招标文件、《采购监督申请单》实施监督。

5.每月全程监督所有5万元以上招标采购,下个月统计监督情况。依据《物资采购控制程序》、《物资采购监督制度》及采购部门的采购计划、招标文件、《采购监督申请单》实施监督。

6.每月对学校用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7.每月对“院务公开”的完成情况及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抽查。依据《纪检监督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8. 1、4、7、10月进行院接待费用的监督检查,并进行统计分析。参照《财务监督检查制度》具体实施。

8. 5、11月各出一期廉政建设专栏。参照《廉政建设专栏策划》具体实施。

9. 7-9月招生期间对招生情况进行监督。

10. 12月进行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及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并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对工作计划及质量目标等三级文件进行修整。

11.在学生处对特、贫困生评选及资助金发放期间进行监督工作。

12.每天进行日自查,每周进行周考评,每月完成“月大事记”。

13.其他工作:

(1)将“应知、应会、应精”文件的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2)遵循“共性目标”的各项要求;完成承诺书上的各项任务;

(3)遵循“院务公开”的各项管理规定并接受专项检查;

(4)落实和完成学院“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的各项指标;

(5)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领会“办学理念”精神,切实做到“四确保”“四强化”和“四不让”。

(6)对全院与纪检(监察审计处)职责相关的有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

纪委(监察审计处)

二00九年十二月十日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