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定退休年龄的法规和规定

关于法定退休年龄的法规和规定
关于法定退休年龄的法规和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

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原则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

老年工人和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妥善安臵他们的生活,使他们愉快地度过晚年,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有利于工人队伍的精干,对实现我国的四个现代化,必将起促进作用。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

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第三条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工人,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退休。退休费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并享受原单位矽肺病人在离职休养期间的待遇。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干部,也可以按照本条的办法执行。

第四条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工人;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认为在革命和建设中有特殊贡献的工人;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的转业、复员军人,在退休时仍保持其荣誉的,其退休费可以酌情高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第五条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

第六条退休工人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补助费,从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三百元。

退职工人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相当于本人两个月标准工资的安家补助费。

第七条工人退休、退职的时候,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前往居住地点途中所需的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都按照现行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退休、退职工人本人,可以继续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第九条工人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企业单位,由企业行政支付;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由退休、退职工人居住地方的县级民政部门另列预算支付。

第十条工人退休、退职后,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或多子女上山下乡、子女就业少的,原则上可以招收其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招收的子女,可以是按政策规定留城的知识青年,可以是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也可以是城镇应届中学毕业生。

我国农业发展还不快,粮食还没有过关,对增加城镇和其他吃商品粮的人口,必须严加控制。因此,家居农村的退休、退职工人,应尽量回到农村安臵,本人户口迁回农村的,也可以招收他们在农村的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退休、退职工人回农村后,其口粮由所在生产队供应。

工人退休、退职造成的自然减员的缺额,原则上应当是那个单位缺的,补充给那个单位,也可以由企业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部门在单位之间进行适当调剂。但招收退休、退职工人的子女,应当由当地劳动部门统一安排。所招收的子女,必须适合生产、工作需要。招收子女的具体办法,由省、市、自治区根据上述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第十一条工人退休、退职后,不要继续留在全民所有制单位。他们到城镇街道、农村社队后,街道组织和社队要加强对他们的管理教育,关心他们的生活,注意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街道、社队集体所有制单位如果需要退休、退职工人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可以付给一定的报酬,但连同本人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在内,不能超

过本人在职时的标准工资。

对于单身在外地工作的工人,退休、退职后要求迁到家属所在地居住的,迁入地区应当准予落户。

第十二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人退休、退职工作的领导。对应该退休、退职的工人,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动员他们退休、退职。退休、退职工作要分期分批进行。要严格掌握退休、退职条件和招工条件,防止因招收退休、退职工人子女而任意扩大退休、退职范围和降低招工质量。

第十三条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人的退休、退职,由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具体办法,其各项待遇,不得高于本办法所定的标准。

第十四条过去有关工人退休、退职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退休的工人,其退休费标准低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自本办法下达之月起,改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发给,但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不满二十年的,只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改变退休费标准后的差额部分一律不予补发。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退职的工人,其待遇一律不再变动。

【发布单位】劳动部

【发布文号】劳社部发[1999]8号

【发布日期】1999-03-09

【生效日期】1999-03-0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

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行为,现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范围仅限定为: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三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但此项规定与前款规定不能同时用于同一名职工。

对国家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和条件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及职工必须认真执行,不得随意降低,严禁扩大适用范围,今后,凡是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企业,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已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职工要清退回企业。

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

(一)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各地区要严格按《通知》规定的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权限,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要建立审批工作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对审批工作的监督。

(二)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

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三)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统一由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负责医疗诊断,并出具证明。非指定医院出具的证明一律无效。

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定期审核指定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作出鉴定结论。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成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暂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1-4)级》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出补充规定。

(四)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和审批工作。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每年要向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报送特殊工种名录、实际用工人数及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名册及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名录执行。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核定提前退休人员的待遇

对于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和按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的有关规定提前退休的人员,其养老金按《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规定的办法计发,按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部分不予弥补。对于按纺织企业提前退休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要按照劳动保障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切实做好纺织行业压锭

减员分流安臵工作的补充通知》(劳社部发〔1998〕16号)的规定减发养老金。

四、集中力量,按期完成清理提前退休的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按期完成对企业职工提前退休、退职情况的清理工作。企业要开展自查,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规定办理的提前退休要严格按规定进行纠正。对存在问题而不主动进行清理的企业,要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在清理工作中,要做好企业职工和退休、退职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讲清道理,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对被清理的人员要妥善安臵,保证职工队伍的稳定。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清理情况和下一步加强管理的措施及处理结果写出书面报告,并填写《清查和纠正1998年违规办理提前退休统计表》(附后),一并于5月10日前报送劳动保障部,由劳动保障部汇总后上报国务院。

五、加强领导,切实做好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违反国家规定提前退休、退职的危害性,切实加强领导,将其作为深化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定期公布退休、退职审批结果。企业对职工退休、退职的报批要严格把关,切实维护职工参加劳动和享受养老保险的合法权益。

本通知下发后,各地即可恢复职工退休和退职的审批工作。职工从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之日起领取养老金。

附件:清查和纠正1998年违规办理提前退休统计表(略)

一九九九年三月九日

https://www.360docs.net/doc/f718233838.html,/flwk/show.php?file_id=32382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1〕125号)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请求对“法定退休年龄”概念予以解释的请示》(京劳社办文〔2001〕27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1999年3月我部下发的《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中,“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请你们按此精神解释执行。

二00一年五月十一日

https://www.360docs.net/doc/f718233838.html,/pages/chinalawinfo/3/60/995967a5dbd8a2d56ad9231ab77f3b88_0.html

关于退休年龄的最新规定

关于退休年龄的最新规定 随着年龄的增加,人体生理机能会逐渐退化,达到一定程度时不适宜再继续工作,也即我们通常所说的退休,在退休后可以享受退休工资以及可以领取养老保险,故而大家对退休年龄的规定是比较关注的。关于退休年龄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17: 2017退休年龄最新规定:社部今日公布延迟退休时间表,最新延迟退休方法最早2022年实施! 我国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我国将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争取今年完成方案制定,后年正式推出,方案推出至少五年后。想退休?别着急,先等等,社会养老金缺口还需要你。(最新消息:女职工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正副处级女

干部60周岁退休) ▲二、延迟退休方案实施时间表: 2015年指定延迟退休方案--->2017年上报中央同意并公开征求意见--->2017年公布方案--->2022年最在实施时间 ▲三、哪些人受到退休年龄最新规定的影响? 1、小于等于50岁的女性工人(1972年以及以后出生的女性); 2、小于等于55岁女性干部和男性工人(1967年以及以后出生的人); 3、小于等于60岁的男性干部(1962年以及以后出生的男性); 由此看出,延迟退休方案影响较大的是70后和80后,根据人社部方案将实行“渐进式”延迟退休:每年延长几个月退休年龄,知道经过相当长时间达到新拟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三、如何理解渐进式退休年龄? (注:下文系网传退休方案,仅供参考,具体方案请以官方为准) 以55岁退休为标准,假定每年延长退休时间为6个月,自方案实施起,逐年累计递增,直到达到新拟定的退休年龄。 假如每年延长退休时间2个月,1986年出生的小伙伴退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未缴足15年怎么办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未缴足15年怎么办 法律规定: 1.《社会保险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根据此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续缴或者社保转移。 2.《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第3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含依照第2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职工可有三种选择: 第一种选择:继续缴费,缴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二种选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4]17号)第6条规定,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第三种选择:个人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对参保时间比较长的职工来说,选择继续缴费比较有利。 在此也提醒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职工,要慎重选择处理办法。

最新-2019年女职工退休年龄的最新规定 精品

2019年女职工退休年龄的最新规定 其次,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改革方案分两步走。 第一步 2019年完成养老金制度并轨时,取消女干部和女工人的身份区别,将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统一规定为55岁。 第二步 从2019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同时达到65岁。 报告指出,中国目前存在大量低龄退休人员,开发其潜力是今后的主要方向。 报告认为鉴于我国退休年龄规定始于几十年前,已经显得过低。 报告建议按照并轨先行、渐进实施和弹性机制的原则逐步延迟退休年龄。 具体来说,首先,实现养老金制度并轨,将退休年龄归为两类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年龄和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年龄。 其次,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改革方案分两步走。 再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从2033年开始每3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完成。 同时在退休年龄改革中引入弹性机制,可考虑以法定退休年龄为基准,规定人们可提前或延迟5年退休,但养老金待遇与退休年龄挂钩。 报告通过测算表明,延迟退休年龄可有效改善城镇劳动力的供给状况,增加城镇适龄退休年龄以下劳动年龄人口,延缓其比重下降趋势。 《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自2000年起每年度发表,通常以鲜明的主题总结人口与劳动问题及研究成果,展望和预测未来人口、劳动与发展。 为什么要延迟退休? 目前我国退休年龄标准,是建国初期人均预期寿命40多岁的情况下制定的。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曾介绍称,我国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平均退休年龄不到55岁。 尹蔚民介绍,我国目前的退休政策是新中国成立后,上世纪50年代初期确定的,当时人口的预期寿命不到50岁。

2014年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2014年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013年法定的退休年龄规定还是一直沿用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法定退休年龄漫画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坚决按照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办理职工退休、退职,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劳动权利的根本保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文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9日发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通知指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请示复函》第二条的规定,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应签订聘用协议,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 【操作建议】 如何正确处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在工作期间伤亡赔偿事宜, 第一、做好入职体检,建议不要聘用具有高危疾病人群员工,如“三高”人员; 第二、不要聘用具有家族病史的员工,如精神疾病; 第三、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2010年最新退休年龄规定

2010年最新退休年龄规定,我国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少? 2010年10月2日 一、2010年最新退休年龄规定、中国法定退休年龄、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规定、国家退休年龄政策 1.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 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中国法定退休年龄规定: 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国家退休年龄政策: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国家退休年龄新规定、国家规定退休年龄、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最新退休年龄政策65岁 干部退休年龄规定 1.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的;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4.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工人退休年龄政策 1.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3.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4.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北京退休年龄新规定、深圳退休年龄规定、我国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少 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年龄规定 1.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2.资源枯竭型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享受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的同时,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再提前5年退休。 自谋职业者退休年龄是多少 1.劳动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提的通知: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不允许一次性交社保金吗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不允许一次性交社保金吗? 由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险机制关联着国人的切身利益而备受关注。社保也是有效缓解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的重要措施,更是每个国民应该拥有的正常参保权利。因此,社保政策能否尽可能的做到公平、合理的落实执行是对社会制度公正的检验。合理、公正的社保制度将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改善政府的形象,增强国家的凝聚力;反之则否。 那么,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不允许一次性交社保金吗?这涉及到一支庞大的“劳动大军”!究竟他们是些什么人?是什么理由不允许参保?他们又有什么感受?带着这些问题,笔者专程走访了多方面的“超龄劳动者”,让事实回答目前社保制度的“圆与缺”。 从农村来到城市工作了几十年却不让参保 案例一:黄先生,65周岁。 1952年出生的黄先生是广东韶关户籍,目前是广州某电子厂的技师,讲到买社保,黄先生说,一直都想买社保,但没有条件啊…… 据了解,黄先生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已经来到广州工作,做过建筑工、装修工、电工等,到了2010年进入现在的电子厂工作,并接受了专门的职业培训,当上了技师。黄先生说,以前做的都是“散工”,谁帮你买社保?后来到了电子厂工作,但由于是私营企业,一直也没有买过社保,到了2017年,黄先生已经是个超龄劳动者,这时,公司想帮黄先生办理一次性缴交社保金,按黄先生在电子厂的工龄补款,余款则由黄先生个人负责。然而,申请后却是一直找不到黄先生的“社保号”。 社保部门反馈的消息:1、已经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2、从来没有缴交过社保金。因此,不符合办理一次性缴纳社保金的要求。 对比案例:与黄先生同一单位工作的吴先生,56周岁,广东茂名户籍,因

为没有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经过公司申请则顺利的办理了社保手续。 黄先生自述:已经在广州工作了几十年,也曾经在国营单位工作过,但不是“编制人员”,单位不予办理社保。后来在这家电子厂工作时间比较长,现在公司要帮我买社保,政府又不让买。 据了解,有社保局的人员建议黄先生到劳动部门投诉这家电子厂,是因为这个单位当初没有为他买社保,以致于现在超过了买社保的年龄。但黄先生则认为,现在公司已经想帮自己买社保了,是政府不让买。再说,一个普通劳动者有那么多精力去打官司吗?这样做对促进社会和谐有帮助吗? 相关评述:黄先生的案例有一定的代表性,无论他是否属于国营编制人员,还是以其他的方式参与工作,都是合法的工作,已经为社会建设付出了几十年劳动,现在只是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就不让买社保,这种逻辑究竟通不通? 买社保是不想被边缘化,而并不是打算占便宜案例二:梁先生,64周岁。 出生于1953年的梁先生是广东云浮户籍,他的经历与上例的黄先生近似,也是在广州工作了几十年。梁先生于2014年受聘于广州某网吧任职门卫兼电工。这个单位于2017年打算帮梁先生办理一次性补交买社保金,并负责承担在该单位实际工作4年工龄的社保款,余款由梁先生本人自负。但是因为从来未有买过社保,现在又超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而且社保部门还明确讲到,之前从未交过社保金,现在根本不存在“补交”,因此,不能办理一次性补交社保。 对于梁先生这种情况,不少人认为,就算准许他一次性交社保金,但在该单位只有4年工龄,而大部分款项需要自己承担,像他这个年龄似乎不划算。 梁先生自述:划不划算的确不好说,虽然谁也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但不让参保心里总觉得不踏实,超过了退休年龄似乎就被社会边缘化,连社保政府都不让买…… 相关评述:如果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实施一次性缴交社保金,会不会让国家社保基金增加压力呢?对此,笔者经过多方了解,答案是不会增加社保基金的压力,因为一次性交付一大笔钱,对社保基金不仅没有压力,反而有一定的缓解作用。 老板气壮如牛:政府不让你参保与我何干! 案例三:彭女士,57周岁。 彭女士,1960年出生,广东清远户籍,于2008年入职于广州某某元件厂当清洁工兼煮饭,这一干已是10年了。对于社保的事,彭女士的儿女经多次与厂领导交涉后,该厂于2017年为彭女士申请一次性缴交社保金,但因从来未交过

女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55岁退_女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55岁退休)

【辞职报告】 职工退休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职工在一定的年龄之后不应当继续从事工作,而应该辞职的年龄。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2017年女职工55岁退休年龄_2017年女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55岁退休),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17年女职工55岁退休年龄_2017年女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55岁退休) 女职工退休年龄按如下规定确定经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录用为干部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5周岁。《劳动法》实施前参加工作的女工人和《劳动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女职工,以其长期所在岗位确定退休年龄。长期在管理工作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长期在生产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凡在本单位担任一定行政管理职务或未直接从事本单位生产产品活动或不直接从事本行业一线生产、服务、工勤岗位工作的,都按从事管理岗位确定。职工在管理岗位的累计工作时间大于在生产岗位的累计工作时间即为长期在管理岗位工作,退休年龄应为55周岁;反之,即为长期在生产岗位工作,退休年龄为50周岁。企业职工退养或待岗、下岗期间,不计算在岗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是用人单位除劳动者存在严重过错外常见的裁减人员的法定情形。

对于连续工作年限,通常双方并无争议,但是,对于解除合同时是否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往往存在重大分歧,且此问题直接影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因此,对该问题的厘清,有助于双方依法处理相关争议,用人单位也可以避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一、法定退休年龄的现行法律规定 目前,在我国的《劳动法》中没有对退休年龄作出规定,退休年龄主要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职工的正常退休年龄因其身份的不同而不同,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对企业职工属于工人还是干部的问题,用人单位和女职工经常存在认识分歧而引起退休争议,那么女工人和女干部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具体有哪些法规政策规定?在此,笔者整理如下 1999年3月1日劳动部颁发的《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第一条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

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15,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15政策文件

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15,退休年龄最新规 定2015政策文件 随着十八届三中全的召开,我国养老制度也提上了改革日程,其中退休年龄的最新规定已经在部分城市执行,那么关于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15年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呢?请跟随华律的步伐一起来看一看吧,希望对您了解相关信息有所帮助。 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15: 2015退休年龄最新规定:社部今日公布延迟退休时间表,最新延迟退休方法最早2022年实施!这样一算来对70、80后的影响很大。到底退休年龄的最新规定是什么?退休年龄到底要改到几岁?退休年龄最新规定到底会影响谁? 我国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我国将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争取今年完成方案制定,后年正式推出,方案推出至少五年后。想退休?别着急,先等等,社会养老金缺口还需要你。(最新消息:女职工退

休年龄最新规定正副处级女干部60周岁退休) 一、延迟退休方案实施时间表: 2015年指定延迟退休方案--- 2016年上报中央同意并公开征求意见--- 2017年公布方案--- 2022年最在实施时间 二、哪些人受到退休年龄最新规定的影响? 1、小于等于50岁的女性工人(1972年以及以后出生的女性); 2、小于等于55岁女性干部和男性工人(1967年以及以后出生的人); 3、小于等于60岁的男性干部(1962年以及以后出生的男性);

由此看出,延迟退休方案影响较大的是70后和80后,根据人社部方案将实行渐进式延迟退休:每年延长几个月退休年龄,知道经过相当长时间达到新拟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三、如何理解渐进式退休年龄? 以55岁退休为标准,假定每年延长退休时间为6个月,自方案实施起,逐年累计递增,直到达到新拟定的退休年龄。 假如每年延长退休时间2个月,1986年出生的小伙伴退休年龄将为58.3岁,到达新的法定退休年龄前,渐进式的延迟退休将波及90后。按照现有预测,法定退休年龄有可能是65岁。 相信2015退休年龄最新规定已经把大家吓到了,大家不妨参照

各类单位员工法定退休年龄有关规定

各类单位员工法定退休年龄有关规定 核心内容:2012年7月,人力资源和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提出,我国应逐步延长退休年龄,建议到2045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本文由劳动为你整理各类单位员工法定退休年龄有关规定。 【阅读导航】 (一)各类单位员工法定退休年龄有关规定 (二)提前退休年龄 (三)其他规定

(四)国外提高退休年龄的示例 【正文】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一)各类单位员工法定退休年龄有关规定 1、干部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2、工人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破产国有企业职工 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我国现行的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

我国现行的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我国《劳动法》中并没有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退休年龄是由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所规定的。1978年,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则批准的、至今仍具有效力的《国务院关于安臵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构成了我国几十年来退休年龄制度的基础。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湘劳社政字[2006]13号文件第十条规定,女职工退休年龄按如下规定确定:经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录用为干部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5周岁。《劳动法》实施前参加工作的女工人和《劳动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女职工,以其长期所在岗位确定退休年龄。长期在管理工作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长期在生产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凡在本单位担任一定行政管理职务或未直接从事本单位生产产品活动或不直接从事本行业一线生产、服务、工勤岗位工作的,都按从事管理岗位确定。职工在管理岗位的累计工作时间大于在生产岗位的累计工作时间即为长期在管理岗位工作,退休年龄应为55周岁;反之,即为长期在生产岗位工作,退休年龄为50周岁。企业职工退养或待岗、下岗期间,不计算在岗工作时间。 全国各省女性职工退休政策文件集(五) 上海上海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审核本市企业职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沪社保业一(1996)76号 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现将《关于审核本市企业职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若干问题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六年九月三日 关于审核本市企业职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0-2020社保退休年龄标准具体内容

2020-2020社保退休年龄标准具体内容 有人因此误以为我国即将更改退休年龄,社会各界对此高度关注,并引起讨论。 延长退休年龄并不是当前立即需要实行的政策。 第一 从2015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 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 性65岁领取养老金。 第二 从2020年开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和居民推迟6个月领取 养老金,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男性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 快来对照一下你哪一年退休啊? 【新的退休规定】 1.基本工资工人按照工人资格定: 10年工龄2000元,15年工龄2300元,20年工龄2500元,25 年工龄2800元,30年工龄3000元,40年工龄3500。(随国民经济 增长) 2.工龄工资(含工龄): 每年30元,随着工龄增长。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对老工人 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是工人,有利于工人队伍的建 设和工人队伍的稳定。 3.工作工资: 4、绩效工资:

5、特优津贴: 6、工人的退休金: 7、养老保险: 一般要交满15年,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所以想拿养老金的人请务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开始交。如果到退休年龄交养老保险不满15年,那等到你退休的时候国家会把你个人帐户上存的8%的养老金全部退给你。那单位给你交的21%到哪里去了?国家把单位为你交的21%的钱全部划到国家的养老统筹基金里了。(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公务员退休年龄政策的步伐渐行渐明朗,三中全会中央已敲定,1.从2015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2.从2020年开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和居民推迟6个月领取养老金,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男性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 昨日,杨震委员审议时说,养老金改革方案中,国家把基本养老保险统一起来,剩下补充的部分取决于大家交的年金,交的多拿的就多,交的少拿的就少。实行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退休金之间的差距会缩小多少,相关部门应该进行测算。 “因为企业之间本身的差距也非常大,有的企业经营非常好,有的企业很差,所以不同企业为职工交的年金不可能一样,补充的一块是不是有上限和下限?这样是不是可以控制退休收入差距?”杨震说,希望国家出台新政策,能使得社会矛盾得到缓解,不要产生新的社会矛盾甚至扩大社会矛盾。 对于养老金改革,黄细花代表说,决策部门一定要将政策尽快落地,人社部作为政策制定者,不能只从自己角度,或者从少数部门的角度考虑问题,应该更多地考虑到老百姓、弱势群体的利益。 对于延迟退休提出的方案是:

2020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最新规定

2020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最新规定 一、干部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工人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破产国有企业职工 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资源枯竭型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享受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的同时,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再提前5年退休。 四、自谋职业者 新劳动法下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国情现状 根据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国是全球唯一的老年人口过亿的国家,201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已经达到1.78亿,占全球老年人口的23.6%。这意味着全球1/4的老龄人口集中在中国。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老龄化意味着人口老年负担系数不断提高,也同时意味着劳动投入的减少。郑秉文介绍,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总量将从2010年的9.7亿减少到2050年的8.7亿。其中减少的拐点将发生在2015年,届时将从9.98亿的峰值开始逐年下滑,年均减少366万。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精)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 险条例》请示的答复 ((2010行他字第10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报送的《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的倾向性意见。即: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此复。 二0一0年三月十七日 附: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 农民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请示 (鲁高法函[2009]31号 最高人民法院: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办理垦利县人民法院报送请示的原告李克英诉被告垦利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行政确认一案中,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形成不同意见,就有关问题向我院请示。我院研究后认为,相关法律适用问题涉及面广,各地规定不一致,特向你院请示。 一、案件的由来

原告李克英之夫许长峰系利津县明集乡玉皇庙村农民,1942年9月15日出生。许长峰自2008年6月2日至2008年9月29日在东营市龙翔石业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门卫工作。2008年9月29日19时左右,许长峰由北向南推人力三轮车过公路时,与一机动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许长峰死亡。原告李克英于2008年12月30日向被告垦利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报许长峰工伤认定申请,被告垦利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9年1月5日以受害者许长峰于 1942年9月出生,至受伤之日时年龄已经超过60周岁为由,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山东省工伤认定工作规程》之规定作出[2008]NO.6-02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申请人的申请决定不予受理。李克英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东营中院对案件处理的不同意见 多数人意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应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范围,对其发生的损害赔偿争议,可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理由是: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又受聘到新工作单位工作,在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争议焦点在于,该类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关系。如构成劳动关系,则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反之,则不应适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9日发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8号,通知指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本案当事人许长峰发生事故时年龄已达到66周岁,不管其身份是农民抑或离退休人员,均属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其与现工作单位之间已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同样也不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调整。 少数人意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与现用人单位间可以形成劳动关系, 因工受伤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理由是: 我国《劳动法》只有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然从事劳动的人员,法律未作禁止性规定。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

2017年法定退休年龄规定细则

2017年法定退休年龄最新规定细则 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是依据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若2016年未出台新政策,则2016年法定退休年龄最新规定也依照此标准。 目前中国的法定退休年龄依据的是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16文件规定内容: 一、干部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工人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破产国有企业职工 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资源枯竭型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享受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的同时,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再提前5年退休。 四、自谋职业者 《劳动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农民合同制工人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周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五、提前退休年龄

2020年女性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2020年女性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据相关报告建议,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同时达到65岁。 在具体建议中,报告提出,首先,实现养老金制度并轨,将退休年龄归为两类: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年龄和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年龄。 其次,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改革方案分两步走。 第一步 2017年完成养老金制度并轨时,取消女干部和女工人的身份区别,将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统一规定为55岁。 第二步 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 每6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同时达到65岁。 报告指出,中国目前存在大量低龄退休人员,开发其潜力是今后的主要方向。 报告认为鉴于我国退休年龄规定始于几十年前,已经显得过低。报告建议按照并轨先行、渐进实施和弹性机制的原则逐步延迟退休 年龄。具体来说,首先,实现养老金制度并轨,将退休年龄归为两类: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年龄和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年龄。 其次,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改革方案分两步走。 再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从2033年开始每3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完成。同时在退休年龄改革中引入弹性机制,可考虑以 法定退休年龄为基准,规定人们可提前或延迟5年退休,但养老金 待遇与退休年龄挂钩。

报告通过测算表明,延迟退休年龄可有效改善城镇劳动力的供给状况,增加城镇适龄(退休年龄以下)劳动年龄人口,延缓其比重下降趋势。 《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自2000年起每年度发表,通常以鲜明的主题总结人口与劳动问题及研究成果,展望和预测未来人口、劳动与发展。 为什么要"延迟退休"? 目前我国退休年龄标准,是建国初期人均预期寿命40多岁的情况下制定的。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曾介绍称,我国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平均退休年龄不到55岁。尹蔚民介绍,我国目前的退休政策是新中国成立后,上世纪50年代初期确定的,当时人口的预期寿命不到50岁。现在新中国成立已经60多年,国情发生了巨大变化,人口的预期寿命已达70多岁。而我国的退休政策没改,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有8000多万,平均退休年龄不到55岁,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延迟退休原则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有三方面原则: 第一,小步慢走,渐进到位。每年推迟几个月的时间,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再达到法定退休的目标年龄。 第二,区别对待,分步实施。根据我们国家现在不同群体的退休年龄,我们会从实际出发,区分不同群体的情况,分步进行实施。 第三,提前公示,做好预告。这个方案一旦出来之后,我们会广泛地征求社会意见,因为这个方案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凡是涉及到公众利益的政策都需要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凝聚社会的共识。

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宝典]

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宝典] 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 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现行的法定退休年龄是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因为有“法定”两字,人们往往以为是《劳动法》规定的,其实不是。《劳动法》里并没有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退休年龄是由国务院颁发的行政性法规所规定的。比如:《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退职、病假期间待遇等暂行办法和计算工作年限暂行规定的命令》(1955年)、《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1957年)、《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1978年),等等。 法定的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坚决按照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办理职工退休、退职,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劳动权利的根本保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文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9日发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通知指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一、退休年龄有关规定

[工伤保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受工伤如何处理(精)

[工伤保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受工伤如何处理 【案例描述】周某(女)出生于1950年3月,以前是一个农民,没有工作单位。2002年8月至2003年11月在一园林公司打工,每天约15元工资,每月450元左右,没有休息日,公司也没有与周某签订合同。2003年11月30日晚,在下班的路上周某发生车祸,头上、胸部、肋骨等多处受伤,在医院花去医药费近2万元,单位没有支付医药费,也没有申报工伤。2004年1月,周某家人就此事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认为,周某1950年3月生,至出事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属劳动法调整的范围,不能认定工伤。 请问:"劳动保障局的答复对吗?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为什么? 【案例评析】 (1)排除周某的年龄因素,从周某的受伤情况来分析,周某是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而受伤的,周某应属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14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但是,由于周某已经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从劳动法律上说,周某已经丧失了劳动行为能力(我国劳动法律对劳动者的年龄界定范围是: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止)。因此,笔者认为,周某由于年龄的问题,不能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周某与单位的关系应属劳务关系。为将这种劳务关系发生的事故排除在外,个别省、市、自治区出台了地方规定。如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0号《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21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二)受伤害人员是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这些规定是有法律和理论依据的。 因此,劳动保障部门不予受理,是正确的。 (2)对类似问题的处理意见。需要指出的是,没有劳动关系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并不意味着没有了维权途径,如果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规定未予受理,建议劳动者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寻求法律保护。

特殊工种法定退休年龄规定

特殊工种法定退休年龄规定 [导读]:从事过特殊工种工作的参保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后申请办理提前退休:(1)实际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 特殊工种的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特殊工种退休年龄规定 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在管理技术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累计满8年,男职工满55周岁,女职工满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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