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铵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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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铵安全管理规定

硝酸铵安全管理规定(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集团公司硝酸铵库房安全管理,规范硝酸铵安全作业,确保硝酸铵库房建设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及硝酸铵装卸、储存、运输等各环节的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硝酸铵》(GB 294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常用化学品危险品储存通则》(GB15603)、《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和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开封市辖区集团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存在硝酸铵仓库项目建设、硝酸铵装卸、储存、运输等的库房管理。

第三条硝酸铵库房的安全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硝酸铵库房的全过程安全管理由库房所属单位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环保监管处负责监督。

第四条硝酸铵库房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硝酸铵库房安全管理的第一负责人,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为硝酸铵库房安全管理的直接管理单位。

第五条硝酸铵库房所属单位应详细制定并严格落实硝酸铵安全作业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硝酸铵库房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库房相关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关证书,持证上岗。

第七条本管理规定中的硝酸铵,是指《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中规定的5.1类氧化性物质(可燃物含量≦0.2%,≦0.4%),UN编码1942,包装形式为塑

料编织袋、两层塑料袋或一层塑料袋外麻袋、乳胶布袋等。

第八条硝酸铵仓库为火灾危险性甲类仓库。

第二章库房项目建设

第九条硝酸铵库房建设过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确保硝酸酸库房安全评估顺利通过。

第十条硝酸铵仓库应为单层建筑,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m2,仓库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防火分区之间采用防火墙分隔。

第十一条硝酸铵仓库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第十二条硝酸铵仓库,可采用实心砌体结构承重,实心砌体厚度不应小于240mm,且不应采用空斗砌体、毛石砌体;亦可采用符合防火要求的刚刚架结构。

第十三条当刚刚架结构体系的围护结构采用轻型夹层保温板时,保温板总厚度不应小于80mm,上下层钢板厚度均不应小于0.6mm,檁距不应小于1.5m,夹层材质燃烧性能应为A级。

第十四条硝酸铵仓库内不应设置铁路线。

第十五条硝酸铵仓库与硝酸铵仓库等甲类库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0m,硝酸铵仓库与邻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甲、乙类液体罐区、锅炉厂房、厂级办公室等重要设施的距离不宜小于50m,与其他一二级、三级、四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和乙、丙、丁、戊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分别不应小于15m、20m、25m。

第十六条硝酸铵仓库与场内主要、次要道路防火间距分别不应小于10m、5m;与场外道路路边不应小于20m;与场内铁路线中心线、场外铁路中心线防火距离分别不应小于30m、40m。

第十七条硝酸铵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仓库占地面积小于等于

300m2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仓库内每个防火分区通向疏散走道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2个,当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 m2时,可设置1个,库房内任一点到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30m。通向疏散走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第十八条硝酸铵仓库门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硝酸铵仓库的门应向外平开,门洞宽度不应小于1.5m,且不应设置门槛。

(2)硝酸铵仓库设置门斗时,应采用外门斗,此时的内、外两层门均应向外开启。

(3)总仓库的门宜为双层,内层门应为通风用门,外层门应为防火门,两层门均应向外开启。注释:第(3)项是否有必要

第三章库房安全评估

第十九条硝酸铵库房构成重大危险源硝酸铵的储存临界量为300t,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硝酸铵仓库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查、评估、监控等。

第二十条硝酸铵库房安全评估可以进行专项安全评估或包含在安全评价中。

第二十一条重大危险源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辨识、分级记录;

(2)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3)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4)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5)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7)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8)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9)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10)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11)其他文件、资料等。

第二十二条各子分公司取得硝酸铵库房安全评估或安全评价后应当在集团公司安全环保监管处备案。

第四章储存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硝酸铵不得露天存放。

第二十四条硝酸铵应储存在洁净、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内,防止受雨雪和地面湿气影响,避免阳光直晒、暴晒,远离火种、热源。

第二十五条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硝酸铵应当专库存放,不应和任何物品同库存放,严禁与硫、磷、硝酸钠、亚硝酸钠及其它还原类物质混放,不得与硫酸、盐酸、硝酸等酸类物质混放;避免与易燃物、可燃物混放,不得与锌、铜、镍、铅、锑、镉等活性金属接触、混存。

第二十七条硝酸铵单库的储存量不应超过500t,硝酸铵仓库内不得设置办公室、休息室。

第二十八条硝酸铵仓库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对进入库区的外来人员必须严格审查登记,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仓库。

第二十九条硝酸铵应分垛垫高存放,垛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高不大于2.5m,垫高15cm-30cm;硝酸铵在堆放过程中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墙距不宜小于0.7m、垛距不宜小于0.9m,柱距不宜小于0.3m,装运通道不宜小于1.2m;电气设备、架空

线路、照明灯具下方不得堆放硝酸铵,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堆垛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m;堆垛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距离不应小于0.3m。

第三十条硝酸铵仓库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并严格落实定期巡检制度,检查库内温湿度、堆垛牢固程度及异常现象,做好巡查记录,确保库内温度低于30℃,湿度低于80%。

第三十一条硝酸铵出入库作业遵循“先进先出”原则,避免长时间储存导致变质、结块,出入库应当做好详细相关记录。

第五章装卸、运输安全管理

第三十二条硝酸铵作业要严格落实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硝酸铵仓库要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得少于两名。

第三十三条硝酸铵装卸、运输作业现场杜绝火种、热源,远离易燃、可燃物质。

第三十四条进入硝酸铵仓库的作业机械应当安装防火罩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硝酸铵仓库,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硝铵后,不准在库区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五条装卸人员应当穿戴不产生静电工作服,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应当采取消除静电措施。

第三十六条硝酸铵装卸时应当轻装轻卸,防止包装损坏,如遇包装破损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泄漏抛洒的硝酸铵及时清扫倒袋,避免产生粉尘、潮解结块,严禁摔、滚、翻、掷、抛以及拖拉、摩擦、撞击,对吸湿结块后的硝酸铵严禁用铁质等工具猛烈敲击,防止引起爆炸,可用木质器具轻轻敲击。

第三十七条硝酸铵运输时应当避免与金属性粉末、油类、有机物质、木屑等易燃易爆或具有还原性质的物品混合运输。

第六章电气设置

第三十八条硝酸铵仓库的电器设备应当采用防爆型,电器设备、及开关应采用F2类危险场所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器设备DIPA22或DIPB22型(IP54)或此标准以上电器,库房一切用电设备电线或电缆芯线允许最小截面不小于1.5mm2。

第三十九条硝铵仓库照明灯具应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第四十条硝酸铵仓库电气线路一般规定:

(1)硝酸铵仓库插座回路上应设置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瞬时切断电路的剩余电流保护器。

(2)硝酸铵仓库应采用阻燃型铜芯绝缘导线或阻燃型铜芯金属铠装电缆。电缆沿桥架敷设时,可采用阻燃型铜芯绝缘护套电缆。

(3)硝酸铵仓库的电缆,除照明分支线路外,电缆不应有分支或中间接头。电缆敷设以明敷为宜,在有机械损伤可能的部位应穿钢管保护。亦可采用钢制电缆桥架敷设。电缆不宜敷设在电缆沟内,如必须敷设在电缆沟内时,应设防止水或危险物质进入沟内的措施,在过墙处应设隔板,并对孔洞严密封堵。

第四十一条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宜采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或用穿钢管敷设,当采用电线穿钢管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穿电线敷设的钢管应采用公称口径不小于15mm的镀锌焊接钢管,钢管间应采用蠕纹连接,连接螺纹不应少于6扣,在有剧烈振动的场所,应设防松装置。

(2)电线穿钢管敷设的线路,进入防爆电气设备时,应装设隔离密封装置。

(3)电气线路采用绝缘导线穿钢管敷设时宜明敷。

第七章消防、应急、热源、火源、防雷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硝酸铵仓库为A类火灾场所,属严重危险级场所。

第四十三条建筑占地面积为300m2-1500m2的硝酸铵仓库必须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1500m2的硝酸铵仓库每个防火分区消火栓箱个数不得低于2个。

第四十四条硝酸铵仓库灭火器可选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或水型灭火器。

第四十五条手提式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不应大于15m,推车式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不应大于30m。

第四十六条硝酸铵仓库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不得低于3A级,以重量为计量单位的灭火器任何一具灭火器的重量不得低于5kg。

第四十七条硝酸铵仓库灭火器可在下列灭火级别、类型、规格中选用:

(1)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a. 3A:MF/ABC5(5kg)、MF/ABC6(6kg);

b. 4A: MF/ABC8(8kg);

c. 6A: MF/ABC10(10kg)。

(2)推车式灭火器:

a. 水型:4A:MST20(20L)、MST40(40L)、MST60(60L);

6A:MST125(125L)

b. 泡沫:4A:MPT20(20L)、MPT/AR20(20L),MPT,40(40L)、MPT/AR40(40L),MPT,60(60L)、MPT/AR60(60L);

6A:MPT125(125L)、MPT/AR125(125L)

c. 干粉(磷酸铵盐)

6A:MPT/ABC20(20kg)

8A:MPT/ABC50(50kg)

10A:MPT/ABC100(100kg)、MPT/ABC1125(125kg)

第四十八条硝酸铵仓库所属单位应当制定硝酸铵作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通讯网络等,应急预案要在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应急预案应定期组织演练和评审修订。硝酸铵库区要在醒目位置标明储存货物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硝酸铵仓库区域作业人员应熟练掌握硝酸铵性质、预案等。

第四十九条如发生硝酸铵安全生产事故,硝酸铵仓库所属单位应当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告知可能影响到的单位和机构,并按照程序向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进行事故报告和处理。

第五十条硝酸铵仓库内因物品防冻、防潮等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取暖设施应当采用不宜导致粉尘集聚的设施,采暖管线、散热器表面温度不得高于82.5℃,仓库内不得使用电炉、小太阳、电油汀等取暖设施。

第五十一条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动火作业等有明或散落火花作业地点距离硝铵仓库不宜小于30m。

第五十二条硝酸铵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八章罚则

第五十三条硝酸铵的装卸、储存等环节在所在区域经检查有烟头、烟盒者,对硝酸铵仓库所属单位处以200元/只的罚款,硝酸铵仓库所属单位有附属合作单位的,亦可并处,由附属合作单位的作业人员造成的违章事实,硝酸铵仓库所属单位可以对其进行处罚。

第五十四条在硝酸铵仓库内采用电炉、小太阳、电油汀等取暖设施者,没收取暖设施,并处500元罚款。

第五十五条经检查硝酸铵在装卸、储存、运输等环节出现的安全隐患,安全监管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督促整改,可以视隐患的危险程度处以100-2000元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安全监管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逾期无故不整改,逾期不反馈整改情况者,视情况处以100-500元罚款。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本管理规定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监管处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本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论语?阳货》

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SDS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SDS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MSDS是什么?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MSDS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即化学品安全说明书,亦可译为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化学品安全数据说明书。在欧洲国家,MSDS也被称为安全技术/数据说明书SDS(Safety Data sheet)。国际标准化组织(ISO)11014采用SDS术语,然而美国、加拿大,澳洲以及亚洲许多国家则采用MSDS 术语。 MSDS是化学品生产或销售企业按法律要求向客户提供的有关化学品特征的一份综合性法律文件。它提供化学品的理化参数、燃爆性能、对健康的危害、安全使用贮存、泄漏处置、急救措施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十六项。当前,由国际化学品安全规划小组(International Programme on Chemical Safety) 编制的一份类似MSDS的文件,即国际化学品安全卡【International Chemical safety Card (ICSC)】。同MSDS类似,ICSC概述了化学品有关的健康和安全使用信息。如今,已有1,300种化学品据有ICSC。除英语以外,ICSC还被翻译为其他13种语言。然而,ICSC并无政府机构对化学品的管理条例,同时,某些警示性的标准词语(R-Phrases)在一些国家也并不适用。所以ICSC并非是一份法律性文件,它不能取代目前在国际上流通的MSDS。 MSDS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即化学品安全说明书,亦可译为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化学品安全数据说明书。在欧洲国家,MSDS也被称为安全技术/数据说明书SDS(Safety Data sheet)。国际标准化组织(ISO)11014采用SDS术语,然而美国、加拿大,澳洲以及亚洲许多国家则采用MSDS术语。 MSDS是化学品生产或销售企业按法律要求向客户提供的有关化学品特征的一份综合性法律文件。它提供化学品的理化参数、燃爆性能、对健康的危害、安全使用贮存、泄漏处置、急救措施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十六项。当前,由国际化学品安全规划小组(International Programme on Chemical Safety) 编制的一份类似MSDS的文件,即国际化学品安全卡【International Chemical safety Card (ICSC)】。同MSDS类似,ICSC概述了化学品有关的健康和安全使用信息。如今,已有1,300种化学品据有ICSC。除英语以外,ICSC还被翻译为其他13种语言。然而,ICSC并无政府机构对化学品的管理条例,同时,某些警示性的标准词语(R-Phrases)在一些国家也并不适用。所以ICSC并非是一份法律性文件,它不能取代目前在国际上流通的MSDS。 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MSDS,国际上称作化学品安全信息卡,是化学品生产商和经销商按法律要求必须提供的化学品理化特性(如PH值,闪点,易燃度,反应活性等)、毒性、环境危害、以及对使用者健康(如致癌,致畸等)可能产生危害的一份综合性文件。它包括危险化学品的燃、爆性能,毒性和环境危害,以及安全使用、泄漏应急救护处置、主要理化参数、法律法规等方面信息的综合性文件。 编制高水准的MSDS难点在于:一是除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外,化学品量化的毒理数据测试费用太高,数据获得成本太大,特别是化学品有的是复合品或搀有副产品,其对环境、生物、人类等毒理数据更为复杂,所以同一种化学品的MSDS不见得一样,但供应商提供的MSDS在企业使用中碰到对环境、健康等法律性的纠纷时,供应商如提供的MSDS不合格,必须要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编制的MSDS必须要按照买方所在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编制,然而各国,甚至一个国家各州有关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通常也不一样,甚至这些法律法规每月都有变化,所以编制的MSDS必须符合当时的买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要求 附诚通市场经验单: 电池类

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62 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通用 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的管理,满足学院教学、科研、生产的需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学院使用、储存、运输化学试剂及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化学试剂为无毒、无害的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为易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和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氰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放射性物品等。 第四条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必须由使用部门和保卫处联系,统一到公安部门办理有关采购许可证,统一组织采购、验收、登记入帐,然后由各部门负责专人专柜进行

八大作业票证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八大作业票证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安全作业票证管理制度为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证后才能进行作业~以下规定及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1.1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1.2 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1.2.1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1.2.2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 1.2.3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1.2.4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 1.2.5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1.3 作业前,生产单位应进行如下工作: 1.3.1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安全要求; 1.3.2对放射源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置措施; 1.3.3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1.3.4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 1.3.5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1.3.6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

1.4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1.4.1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1.4.2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 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1.4.3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应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 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 1.4.4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 1.4.5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1.5 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 2811要求的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 1.5.1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证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注:职业禁忌证依据GBZ/T 157-2009) 1.5.2作业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如确需离开,应有专人替代监护。 1.6 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 1.6.1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除应同时执行相应的作业要求外,还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证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指的危险化学品,系指公司生产的氯酸钠、氯酸钾、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四丁基脲、2-乙基蒽醌、重芳烃,及其配制的生产双氧水工作液、压缩氢气、瓶装氧气、乙炔、分析化验用药品等。 第三条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搬运)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单位,必须制定安全生产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及各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第四条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单位,应指定专门安全贮存地点。 第五条公司内部各有关部门应按照规定的职责和权限,负责对生产、使用、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 第六条公司对各部门和车间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实行统一控制,严格管理。 第七条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车间,应制定原料、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理化性能,对储存、运输(搬运)、包装的技术要求,工业卫生、安全和环境保护,及处理灾害性事故的应急措施。 第八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车间,须经县(市)化工、公安、环保、劳动等部门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公司应根据需要,建立消防和应急救援组织。 第十条对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和部门,应根据危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并保证各种设施完好,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生产危险化学品的车间,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工业产品质量责任的法规,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二条公司生产危险化学品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和设备的规定,并经常进行维护和监测。 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和标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质管部门(或中心化验室)应加强对包装质量和包装材料的监督检查和定期测试。 第十四条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各项消防、安全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危险品仓库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危险品仓库的管理 三、危险物品的定义 危险物品是对具有杀伤、燃烧、爆炸、腐蚀、毒害以及放射性等物理、化学特性,容易造成财物损毁、人员伤亡等社会危害的物品的通称。 危险物品的分类危险品的分类如下: 1、爆炸品,这类物质具有猛烈的爆炸性。当受到高热摩擦,撞击,震动等外来因素的作用或其它性能相抵触的物质接触,就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产生大量的气体和高热,引起爆炸。爆炸性物质如贮存量大,爆炸时威力更大。这类物质有三硝基甲苯(TNT),苦味酸,硝酸铵,叠氮化物,雷酸盐,乙炔银及其它超过三个硝基的有机化合物等。 2、氧化剂,氧化剂具有强烈的氧化性,按其不同的性质遇酸、碱、受潮、强热或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等性质有抵触的物质混存能发生分解,引起燃烧和爆炸。对这类物质可以分为:①一级无机氧化剂;性质不稳定,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如碱金属和碱土金属的氯酸盐、硝酸盐、过氧化物、高氯酸及其盐、高锰酸盐等。②一级有机氧化剂;既具有强烈的氧化性,又具有易燃性。如过氧化二苯甲酰。③二级无机氧化剂;性质较一级氧化剂稳定。如重铬酸盐,亚硝酸盐等。④二级有机氧化剂;如过乙酸。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气体压缩后贮于耐压钢瓶内,使都具有危险性。钢瓶如果在太阳下曝晒或受热,当瓶内压力升高全大于容器耐压限度时,即能引起爆炸。钢瓶内气体按性质分为四类:剧毒气体;如液氯、液氨等。易燃气体;如乙炔、氢气等。助燃气体;如氧等。不燃气体;如氮、氩、氦等。 4、自燃物品,此类物质暴露在空气中,依靠自身的分解、氧化产生热量,使其温度升高到自燃点即能发生燃烧。如白磷等。 5、遇水燃烧物品,此类物质遇水或在潮湿空气中能迅速分解,产生高热,并放出易燃易爆气体,引起燃烧爆炸。如金属钾,钠,电石等。

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1、总则 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是安全施工管理的一项主要措施,也是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以保障安全生产,避免事故发生的最后一道安全管理防线,是现场班组基础的安全管理。为使安全票能有效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作业人员进行标准化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2、凡进行松变电施工作业以及其他危险、重要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制度。 3、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编审执行程序: 3.1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必须经同级安全审核,并由本级第一安全员签发。 3.2填写好的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必须经同级安全员审核,并由本级第一安全员签发。

3.3每日工作前,必须由现场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逐条、逐项宣读。 3.4现场施工时,必须按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分工、注意事项、安全措施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通知现场工作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安全工作票内容。现场工作负责人要对其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安全措施执行人对所执行的安全措施负主要责任。 3.5更换工作内容必须重新填写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如果工作内容等不变,每票最长使用时间也不得超过五天。 4、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编写内容 4.1 工作内容 4.1.1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作项目、工作地点等三部分,填写工作项目以附录中规定的工作项目名称为准。

4.1.2工作内容的填写必须详细、具体、标准。 4.1.3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仅限定一种工作内容。 4.2 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上必须填写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 4.3工作负责人要针对工作项目、现场的具体情况,参照附录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认真填写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 4.4审核与签发人若有何安全注意事项请填写于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补充措施上。 4.5人员分工: 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中必须有明确的人员分工。 4.6每张安全施工作业中(工作)票中必须要有填写人、审核人、签发人的签字,否则视为废票。

化工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指南—硝酸及液体硝酸铵

化工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指南—硝酸及液体 硝酸铵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9018)

硝酸及液体硝酸铵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1.主要风险分析点 1.1 设备设施清单 1.1.1硝酸车间 (1)稀硝酸工段 液氨储槽、液氨蒸发器、液氨管线、气氨管线、液氨卸车鹤管、液氨增压泵、液氨过滤器、液氨除油器、气氨过滤器、氨空混合器、氨氧化反应器(氧化炉)、节能器(省煤器)、四合一机组、氨还原反应器、吸收塔、漂白塔、稀硝酸中间槽、稀硝酸管线、尾气再热器、高压反应水冷凝器、汽包、开工酸槽、除氧器、高位水箱、脱盐水槽、取样冷却器、蒸发给税泵、工艺水泵、稀酸泵、开工酸泵、循环水升压泵、脱盐水泵、桥式起重机、氨回收槽、消防栓、消防水炮、灭火器、防护器材。 (2)浓硝酸工段 浓硝酸储槽、浓硝酸充装泵、硝酸冷却器、气液分离器、分配酸封、精馏塔、漂白塔、硝酸镁加热器、硝酸镁蒸发器、稀硝酸镁储槽、浓硝酸镁储槽、酸水循环槽、硝酸镁沉降槽、浓硝酸取样口、浓稀硝酸镁取样口、浓硝酸管线、稀硝酸管线、浓硝酸镁泵、稀硝酸镁泵、酸水循环泵 1.1.2液体硝酸铵车间 液氨蒸发器、气氨过热器、气氨缓冲罐、气氨过滤器、中和反应器、初蒸发闪蒸槽、硝酸铵初蒸发器、硝酸铵终蒸发器、中和闪蒸罐、硝酸铵溶液槽、硝酸铵溶液搅拌器、硝酸铵溶液中间槽、事故槽、蒸发冷凝液泵、硝酸铵溶液泵、洗涤液泵、终蒸发尾气洗涤液循环泵、事故槽泵、稀硝酸泵、液体硝酸铵装车管、液体硝酸铵管线、消防栓、消防水炮、灭火器。 1.1.3电仪车间

(1)电器 继电保护装置、无功补偿装置、直流屏、UPS不间断电源、电力电缆、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低压综保、高压异步电动机、高压同步电动机、低压异步电动机、现场照明箱、励磁柜、接地极、变频器、软启动、PLC柜、发电机、安全帽、绝缘鞋(靴)、绝缘手套、令克棒、验电器、接地线、直流高压发生器。 (2)仪表 DCS系统、SIS系统、PLC系统、不间断电源、压力变送器、差压变送器 差压流量计、电磁流量计、转子流量计、涡街流量计、质量流量计、静压式液位计、雷达液位计、磁翻板液位计、气动调节阀、电动调节阀、可燃或有毒气体报警仪、火灾报警仪、皮带秤、汽车衡、轨道衡、包装机。 1.1.4锅炉车间 (1)锅炉工段 水煤浆锅炉、水煤浆储槽、分汽缸、空压机、脱硫塔、锅炉给水泵、锅炉给浆泵、软水泵、引风机、点火油泵、储柴油罐、布袋除尘器、灰库、除氧器、湿法脱硫循环泵、 (2)一次水、循环水、污水工段 轴流风机、循环水池、循环水泵、一次水泵、消防水泵、污水池、污水泵、水处理交换器、混合过滤器。 1.2 作业活动清单 1.2.1通用区域作业活动清单

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284-23 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目的 为了规范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施工现场对化学危险品的管理。 3 引用文件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 《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 术语与定义(无) 5 职责 5.1 项目部负责化学危险品的购买、运输、贮存、使用的管理。 5.2 公司安全监察部和保卫部对项目部的化学

危险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6 具体内容 6.1 化学危险品的购买 6.1.1 由化学危险品使用单位根据施工需要做施工预算,并向采购部门提供详细的性能技术要求。 6.1.2 采购部门签定购买合同前,应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 6.1.3 采购部门应要求化学危险品生产销售单位提供产品的合格证、产品化学物理性能指标、产品运输贮存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6.2 化学危险品的运输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6.3 化学危险品的贮存 6.3.1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化学危险品的贮存规划。 6.3.2 化学危险品的贮存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应满足防泄漏、防火、防爆、防毒等要求。 6.4 化学危险品的使用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危险物品的定义 危险物品是对具有杀伤、燃烧、爆炸、腐蚀、毒害以及放射性等物理、化学特性,容易造成财物损毁、人员伤亡等社会危害的物品的通称。 危险物品的分类危险品的分类如下: 1、爆炸品,这类物质具有猛烈的爆炸性。当受到高热摩擦,撞击,震动等外来因素的作用或其它性能相抵触的物质接触,就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产生大量的气体和高热,引起爆炸。爆炸性物质如贮存量大,爆炸时威力更大。这类物质有三硝基甲苯(TNT),苦味酸,硝酸铵,叠氮化物,雷酸盐,乙炔银及其它超过三个硝基的有机化合物等。 2、氧化剂,氧化剂具有强烈的氧化性,按其不同的性质遇酸、碱、受潮、强热或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等性质有抵触的物质混存能发生分解,引起燃烧和爆炸。对这类物质可以分为:①一级无机氧化剂;性质不稳定,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如碱金属和碱土金属的氯酸盐、硝酸盐、过氧化物、高氯酸及其盐、高锰酸盐等。②一级有机氧化剂;既具有强烈的氧化性,又具有易燃性。如过氧化二苯甲酰。③二级无机氧化剂;性质较一级氧化剂稳定。如重铬酸盐,亚硝酸盐等。④二级有机氧化剂;如过乙酸。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气体压缩后贮于耐压钢瓶内,使都具有危险性。钢瓶如果在太阳下曝晒或受热,当瓶内压力升高至大于容器耐压限度时,即能引起爆炸。钢瓶内气体按性质分为四类:剧毒气体;如液氯、液氨等。易燃气体;如乙炔、氢气等。助燃气体;如氧等。不燃气体;如氮、氩、氦等。 4、自燃物品,此类物质暴露在空气中,依靠自身的分解、氧化产生热量,使其温度升高到自燃点即能发生燃烧。如白磷等。 5、遇水燃烧物品,此类物质遇水或在潮湿空气中能迅速分解,产生高热,并放出易燃易爆气体,引起燃烧爆炸。如金属钾,钠,电石等。 6、易燃液体,这类液体极易挥发成气体,遇明火即燃烧。可燃液体以闪点作为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根据,闪点越低,危险性越大。闪点在45℃以下的称为易燃液体,45℃以上的称为可燃液体(可燃液体不纳入危险品管理)。易燃液体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两极:①一级易燃液体闪点在28℃以下(包括28℃)。如乙醚、石油醚、汽油、甲醇、乙醇、苯、甲苯、乙酸乙酯、丙酮、二硫化碳、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为加强危险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化学危险品的运输装卸 1、运输危险品时,必须按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规定办理。 2、运输装卸危险品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2)禁止用绝缘软管进行导液工作。 (3)碰撞、互相接触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式互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 (4)遇热、遇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3、装运危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水泥船、制动系统不灵的汽车不得装运危险物品。

4、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危险品的车、船。 5、装运危险品的车辆,不得高速行驶、不得超车,通过市区时,应遵守所在当地公安机关规定的时间和路线,中途不得随意停车。 6、装运的危险物品必须有良好的包装,运输液体危险品的槽车或气瓶必须经过检验,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二、化学危险品的储存 1、化学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专用的场地,实行定人保管。 2、储存化学危险品应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与其它货物必须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隔离存放,并根据物品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防晒、调温、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 3、遇火、遇潮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或低洼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4、受阳光照射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在阴凉通风的地点存放或采取喷淋

硝酸铵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规定

硝酸铵安全管理规定(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集团公司硝酸铵库房安全管理,规硝酸铵安全作业,确保硝酸铵库房建设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及硝酸铵装卸、储存、运输等各环节的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硝酸铵》(GB 2945)、《建筑设计防火规》(GB 50016)、《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GB50089)、《常用化学品危险品储存通则》(GB15603)、《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GB50058)、《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GB50140)和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市辖区集团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存在硝酸铵仓库项目建设、硝酸铵装卸、储存、运输等的库房管理。 第三条硝酸铵库房的安全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硝酸铵库房的全过程安全管理由库房所属单位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环保监管处负责监督。 第四条硝酸铵库房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硝酸铵库房安全管理的第一负责人,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为硝酸铵库房安全管理的直接管理单位。 第五条硝酸铵库房所属单位应详细制定并严格落实硝酸铵安全作业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硝酸铵库房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库房相关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关证书,持证上岗。 第七条本管理规定中的硝酸铵,是指《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中规定的 5.1类氧化性物质(可燃物含量≦0.2%,≦0.4%),UN编码1942,包装形式为塑料编织袋、两层塑料袋或一层塑料袋外麻袋、乳胶布袋等。 第八条硝酸铵仓库为火灾危险性甲类仓库。 第二章库房项目建设 第九条硝酸铵库房建设过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确保硝酸酸库房安全评估顺利通过。 第十条硝酸铵仓库应为单层建筑,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m2,仓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防火分区之间采用防火墙分隔。 第十一条硝酸铵仓库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第十二条硝酸铵仓库,可采用实心砌体结构承重,实心砌体厚度不应小于240mm,且不应采用空斗砌体、毛石砌体;亦可采用符合防火要求的刚刚架结构。 第十三条当刚刚架结构体系的围护结构采用轻型夹层保温板时,保温板总厚度不应小于80mm,上下层钢板厚度均不应小于0.6mm,檁距不应小于1.5m,夹层材质燃烧性能应为A级。 第十四条硝酸铵仓库不应设置铁路线。 第十五条硝酸铵仓库与硝酸铵仓库等甲类库房之间的距离不

作业票管理制度

作业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现代化及标准化,特制定本作业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珠海世锠光伏发电项目作业票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项目部是作业票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完善公司作业票制度及组织日常检查工作,负责对作业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第四条质安部是作业票的安全管理监督部门,负责作业票安全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安全事件责任查处、考核与责任追究。 第五条施工班组根据本制度编写作业票和实施细则,并负责本单位作业票的统筹管理,对作业票所列人员负管理责任 第六条作业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1.作业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 确认工作的必要性和安全性;作业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建议按照GB26860-2011编写) 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正确和安全地组织工作;确认作业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工作前向工作班全体成员告知危险点,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3.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 确认作业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条件;确认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完善,确认检修设备无突然来电的危险;对作业票所列内容有疑问,应向作业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补充。 4.专责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明确被监护人和监护范围;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监督被监护人执行本标准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5.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责任 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程和实施现场安全措施;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已执行作业票由班组统一汇总,每周五交由项目部统一。 第三章工作内容与要求 第八条作业票填写基本要求 (一)作业票的签发、填写必须认真,统一使用黑色碳素笔或机打。填写作业票字迹要工整,票面要整洁,不准涂改。 (二)凡是作废的作业票,在票面上注明原因,同时盖上作废印章,作废票保存。

硝酸铵

硝酸铵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硝酸铵 化学品英文名称: ammonium nitrate 中文名称2:硝铵 英文名称2: 技术说明书编码: 579 CAS No.: 6484-52-2 分子式: NH4NO3 分子量: 80.05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及特性 有害物成分 CAS No. 硝酸铵 6484-52-2 硝酸铵有两个主要特性:①易溶于水、易吸湿和结块,产品一般制成颗粒状。硝酸铵有5种晶型:其代号分别为α(四面晶系)、β(斜方晶系)、γ(斜方晶系)、δ(四方晶系)、ε(正方晶系)。每种晶型仅在一定温度范围内稳定,晶型转变时伴有热效应和体积变化。特别是当环境温度在32.1°C上下变动时,颗粒硝酸铵会自身碎裂成粉状而引起结块。有几种防结块方法。例如:可在硝酸铵中加入约1%的硫酸铵与磷酸氢二铵混合物;在欧洲一些国家还用硝酸镁作为硝酸铵的防结块剂。②易发生热分解,温度不同,分解产物也不同。 在110°C时: NH4NO3─→NH3+HNO3+173kJ 在185~200°C时: NH4NO3─→N2O+2H2O+127k J 在230°C以上时,同时有弱光: 2NH4NO3─→2N2+O2+4H2O+129kJ 在400°C以上时,发生爆炸: 4NH4NO3─→3N2+2NO2+8H2O+123kJ 纯硝酸铵在常温下是稳定的,对打击、碰撞或摩擦均不敏感。但在高温、高压和有可被氧化的物质存在下会发生爆炸,在生产、贮运和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对呼吸道、眼及皮肤有刺激性。接触后可引起恶心、呕吐、头痛、虚弱、无力和虚脱等。大量接触可引起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影响血液的携氧能力,出现紫绀、头痛、头晕、虚脱,甚至死亡。口服引起剧烈腹痛、呕吐、血便、休克、全身抽搐、昏迷,甚至死亡。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本品助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492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 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实用 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或使用 ⑴车间建筑结构和工艺设备布置应符合防 火防爆、防毒要求,并配备必要的消防、通 风、降温、防潮、避雷等安全设备,以及防止 污染环境的设备。 ⑵化学易燃物品的加热设备禁止使用明火 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使用明 火或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 采取严密隔绝封闭外露明火的安全措施。 ⑶车间内的电器动力设备、照明装置、仪

器和仪表应根据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性质,分别采用防爆、封闭或其他有效的隔离措施。 ⑷生产或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设备和容器应根据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装置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安全措施,并使之经常保持完整好用。 ⑸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或使用的反应设备,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试压,常压的设备不能当耐压使用。 ⑹化学危险品的输送设备,属易燃液体的应密封不露,用不产生火花的设备或用惰性气体压送;输送可燃气体的应保持正压不漏;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物品和爆炸物品应防止摩

硝酸铵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产品名称: 硝酸铵按照GB/T 16483、GB/T 17519 编制修订日期: 最初编制日期: 版本: 第1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 硝酸铵 化学品英文名: ammonium nitrate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传真: 联系电话: 企业应急电话: 产品推荐及限制用途: For industry use only.。 第2部分危险性概述 紧急情况概述: 可能加剧燃烧;氧化剂。造成严重眼刺激。 GHS危险性类别: 氧化性固体类别 3 严重眼损伤/ 眼刺激类别 2 标签要素: 象形图: 警示词: 警告

危险性说明: H272 可能加剧燃烧;氧化剂。 H319 造成严重眼刺激。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 ?P210 远离热源/火花/明火/热表面。禁止吸烟。 ?P220 避开/贮存处远离服装/可燃材料。 ?P280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P264 作业后彻底清洗。 ?事故响应: ?P370+P378 火灾时:使用灭火器灭火。 ?P305+P351+P338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P337+P313 如仍觉眼刺激:求医/就诊。 ?安全储存: ?无 ?废弃处置: ?P501 按当地法规处置内装物/容器。 物理和化学危险: 可能加剧燃烧;氧化剂。 健康危害: 造成严重眼刺激。 环境危害: 无资料 第3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第4部分急救措施 急救:

吸入: 如果吸入,请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如有不适感,就医。眼晴接触: 分开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立即就医。 食入: 漱口,禁止催吐。立即就医。 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 将患者转移到安全的场所。咨询医生。出示此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给到现场的医生看。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无资料。 第5部分消防措施 灭火剂: 用水雾、干粉、泡沫或二氧化碳灭火剂灭火。 避免使用直流水灭火,直流水可能导致可燃性液体的飞溅,使火势扩散。 特别危险性: 无资料。 灭火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 消防人员须佩戴携气式呼吸器,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发出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隔离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收容和处理消防水,防止污染环境。 第6部分泄露应急处理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携气式呼吸器,穿防静电服,戴橡胶耐油手套。 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 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消除所有点火源。 根据液体流动、蒸汽或粉尘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来源:化劳发[1992]第677号作者:化工部 第一条根据《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化学危险物品和在工业生产中使用化学危险物品或以其为原料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有关的科研、设计部门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化学危险物品,系国家标准(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六大类中的化学危险物品。 放射性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兵器工业的火药、炸药、弹药、火工产品和核能物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生产、使用(包括生产厂的储存、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严禁乡、镇、街道企业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 第六条新建、扩建、改建(以下简称“三建”)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按照不同投资规模的审批权限,经所在地省辖市以上(含省辖市)人民政府同意,按本《细则》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第七条新建的化学危险物品生产企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已确定的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厂点在其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其它公共建筑或建居民点。 第八条凡申请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三建”企业,一律由当地计(经)委,会同化工、公安、环保、卫生、劳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企业才能准予立项建设。对省级以上政府批准的项目,由此批准单位报化学工业部备案,同时抄送当地铁路、交通、环保、卫生等部门。 第九条申请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的“三建”企业,必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在选址时报化学工业部,化学工业部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认为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可以否决在该地区布点建设或扩建、改建。 第十条凡距离下列地区1000米内范围内不得规划和兴建剧毒化学危险

安全作业票证管理制度(通用版)

安全作业票证管理制度(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847

安全作业票证管理制度(通用版) 1.1票证分类 1.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1.1.2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 1.1.3盲板抽堵作业必须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1.1.4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1.1.5吊装重量大于10吨的物体必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 1.1.6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 1.1.7设备检修作业必须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1.2办证要求 1.2.1各种作业必须按安全检修“五落实”(组织落实、教育落实、措施落实、物资落实、检查落实)要求执行。

1.2.2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安全作业票证,应逐项填写安全作业证,不得空项,并按规程要求编制可靠的安全措施。 1.2.3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学习后在作业票证上签名。 1.2.4安全作业票证不得转让、涂改,不准超越票证上的作业地点、有效时间使用。 1.2.5安全作业票证中所列人员应与现场人员一致,当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办理签字手续,进行相关事宜的交接 1.2.6当工程部、设备部到各片区作业都必须联系片区,由片区指派项目负责人负责办证。 1.2.7生产区域外的办公区、生活区作业,由片区第一负责人审核后,报安全、生产、设备等相关部门审批。 1.3安全措施落实、检查 1.3.1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或指定专人负责落实作业前安全措施和物资。 1.3.2作业点所在岗位班组长或指定专人负责落实作业前的工

硝酸铵安全管理规定

硝酸铵安全管理规定(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集团公司硝酸铵库房安全管理,规范硝酸铵安全作业,确保硝酸铵库房建设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得要求及硝酸铵装卸、储存、运输等各环节得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硝酸铵》(GB 294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常用化学品危险品储存通则》(GB15603)、《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爆炸与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与其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开封市辖区集团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存在硝酸铵仓库项目建设、硝酸铵装卸、储存、运输等得库房管理。 第三条硝酸铵库房得安全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得原则,硝酸铵库房得全过程安全管理由库房所属单位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环保监管处负责监督。 第四条硝酸铵库房所在单位得主要负责人为硝酸铵库房安全管理得第一负责人,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为硝酸铵库房安全管理得直接管理单位。 第五条硝酸铵库房所属单位应详细制定并严格落实硝酸铵安全作业管理规定与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硝酸铵库房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库房相关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关证书,持证上岗。 第七条本管理规定中得硝酸铵,就是指《危险货物品名表》(G B12268)中规定得5、1类氧化性物质(可燃物含量≦0、2%,≦0、4%),UN编码1942,包装形式为塑料编织袋、两层塑料袋或一层塑料袋外麻袋、乳胶布袋等。 第八条硝酸铵仓库为火灾危险性甲类仓库。 第二章库房项目建设 第九条硝酸铵库房建设过程得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应当具备相应得资质,确保硝酸酸库房安全评估顺利通过。 第十条硝酸铵仓库应为单层建筑,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m2,仓库内每个防火分区得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防火分区之间采用防火墙分隔。 第十一条硝酸铵仓库得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第十二条硝酸铵仓库,可采用实心砌体结构承重,实心砌体厚度不应小于240mm,且不应采用空斗砌体、毛石砌体;亦可采用符合防火要求得刚刚架结构。 第十三条当刚刚架结构体系得围护结构采用轻型夹层保温板时,保温板总厚度不应小于80mm,上下层钢板厚度均不应小于0、6mm,檁距不应小于1、5m,夹层材质燃烧性能应为A级。 第十四条硝酸铵仓库内不应设置铁路线。 第十五条硝酸铵仓库与硝酸铵仓库等甲类库房之间得距离不

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规定a I时'间H 卜/ / 1 / 6

1.目的 规定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办理范围、填报内容、审批程序、监护人职责及相关要求,保证安全施工作业票在施工中的正确性、可行性和指导性,确保安全施工。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工作。 3.职责 3.1 项目技术人员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 3.2 项目部技术管理、安监等部门专工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 核。 3.3 项目部总工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批准。 3.4 项目安监部负责监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执行。 3.5 重大施工项目,由项目总工程师及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负 责人在现场监督指导施工。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在已编制并经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基础上,凡属下列情况 之一,在施工前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4.1.1各类起重机满负荷起吊或吊运物体积庞大、施工环境复杂、 危险性较大的吊运作业。 4.1.2二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 4.1.3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附近作业。

4.1.4 大型起重机械(指起吊能力在 30t 及以上的)的组装、拆 在易燃、易爆区域作业(如氧气站、乙炔站、油库、油区、 4.1.12 土石方爆破作业,导地线爆压作业。 4.1.13 高压带电作业和临近高压带电作业。 4.1.14 水上作业,沉井、沉箱、金属容器内及封闭管道内进行电、 火焊、防腐、接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 4.1.15 锅炉及其它压力容器的水压试验、酸洗,电气蓄电池室配 酸作业,制氢、制氧设备投运作业。 4.1.16 石棉瓦屋面作业。 4.1.17 在发电、受电运行区作业。 4.1.18 烟囱工程平台试压、扒杆试吊、外平台安装、操作平台及 井架拆除作业。 4.1.19 其它危险作业。 4.2 安全施工作业票与安全施工措施不能 互相代替。 4.3 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内容及审批程序 除作业。 4.1.5 起重机械的试吊作业。 4.1.6 超载、超宽、超高、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 如主变、 发电机定子、凝汽器、汽包、除氧器水箱)的装卸及运输。 4.1.7 起吊危险品。 4.1.8 变压器吊罩、吊芯,发电机穿转子。 4.1.9 特殊高处脚手架及大型脚手架的搭拆。 4.1.10 金属升降塔及施工电梯的装拆。 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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