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中途停工损失补偿办法

建设工程中途停工损失补偿办法
建设工程中途停工损失补偿办法

建设工程中途停工损失补偿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工程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解决建设工程中途停工损失的补偿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使用于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由发包人向承包人补偿的停工损失。因不可抗力或承包人责任导致中途停工的损失应该按其他法规另行处理。第三条中途停工后,发承包双方均有采取措施以减少或防止扩大损失的义务。第二章补偿原则

第四条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和现场签证中如对停工日期,看护费用,周转材料和机械停滞以有约定时,应按照约定的原则作为计算补偿的依据。

第五条事前没有约定补偿原则的,双方可另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按本法第三章,第九章的原则处理。

第三章停工日期的确定

第六条无停工协议和签证时,一般应按发承包双方的书面通知或书面报告中的时间确定:根据施工合同通用条款13.2条规定,发,承包人发出书面停工通知或报告后,对方应在14天内确认停工(复工)日期,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者,视为同意该通知或报告中的停工(复工)日期。

第七条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实际停工日期与通知或报告日期不一致时,应该以现场监理工程师签人的日期为准。但累计日期有误者应予以纠正。

第八条停工日期均以日历天计算,计算停工损失时,必须有对方收到该文件签收手续的证据。

第九条根据双方确认的停工日期或根据第五六条确认的停工日期,是计算工地看护费,周转材料和施工机械停止补偿费的依据。

第四章工地看护费用计算

第十条为保护已完工程,现场停滞设备,半成品和材料不受损坏和丢失,承包人在现场派驻必须的看护人员,是承包人履行合同责任而采取的必须措施,该看护费应由发包方程承担。第十一条施工现场面积在5000M2以内的设看护人员2人/每昼夜,超过5000M2的设看护人员3人以上/每昼夜。

第十二条每昼夜工资单价由双方协议确定,协商不成的可按40元/每昼夜,即40元/每日历天/人。

第五章临时设施费的补偿

第十三条合同承包价中的临时设施费是满足整个合同工期施工需要所支出的费用。如中途停工时,应视具体情况进行补偿。

第十四条未竣工或中途停工的工程,双方拟解除合同办理结算临时设施补偿费可分别按以下的方法计算:

1、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已经完成全部临时设施的工程,应按合同价中包括的全部临时设施费计算。

综合基价中的临时设施费,综合基价费用×0.8,

2、未完成全部临时设施的工程,可按临建实际搭设面积占发包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临建面积的比例分摊:

临时设施补偿费,合同价中的临时设施费×(临建实际搭设面积/发包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临建面积)。

第十五条工程已竣工结算时,实际工期(合同工期与停工工期之和)超出合同工期时,仍按合同价中的临时设施费用计算。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and assessment Regulation (Professional Edition) (DL/T5210.2-2009~DL/T5210.8-2009); 1.9 the quality checkout and evaluation of 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code (DL/T 5161.1-2002~5161.17-2002); 1.10 the norms of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the 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regulations

第六章剩余材料(半成品)费用计算

第十六条工程未竣工、双方拟解除合同时,承包人为该工程所备材料(半成品)现场剩余的部分可计算费用,由发包人负担。

第十七条剩余材料(半成品)数量的确认:发承包双方(监理工程师变可代表发

包方、下同)应根据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约定的内容和范围,对承包人为该工程所备剩余的且不能转移至其它工地的材料预予以清点,及时编制有材料(半成品)品种、规格、数量等内容的剩余材料(半成品)清单,加盖单位公盖并由经办人签字,作为计算剩余材料(半成品)费的依据。

第十八条对于承包人能够尽力将该工程所备的剩余通用材料(半成品),转移

至其它工地的运杂费,应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九条材料价格(半成品)的确定,双方可协商定价。也可以当地造价管理

部门在该工程施工期所发布的人格信息为准。剩余材料(半成品)费用,?材料(半成品)数量×单价。第七章周转材料停止补偿

第二十条周转材料停止补偿的范围:停工期间已支设的未浇混凝土和未拆除的脚手架:为保证后续施工需要,发包方签证要求存放在现场的模板和脚手架。

停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及时清点上述周转材料的数量,组织编制有名称,规格,数量,新旧程度的周转材料停止清单,加盖双方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作为计算周转材料停止补偿费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模板可按以下方法计算补偿费:

钢模板一次摊销量=[一次使用量*(1+损耗量)]/周转次数。

木模板一次摊销量=[一次使用量*(1+损耗量)*K]

模板停滞摊销补偿费=一次摊销量*摊销次数*相应模板单价

注:损耗量,周转次数,损耗率,K值详附表1,2。

摊销次数=停工天数/28天。

第二十二条脚手架可按以下方法计算补偿费:

一次摊销量=[一次使用量*(1-残值率)]*(耐用周期/一次使用期)。

停滞摊销补偿费=一次摊销量*摊销次数*脚手单价。

注:残值率,耐用周期,一次使用期详附表3,4。

摊销次数=停滞天数/一次使用期(该次数不应超过附表中的周转次数)。第八章施工机械停职补偿

第二十三条施工机械停滞补偿的范围,仅限于停工前后施工所需要的不能移动的尚未拆除的机械。停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及时清点未拆除的数量,对可以拆除的机械应及时拆除。尽快编制有施工机械名称,规格,数量,新旧程度的停滞机械清单,加盖双方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作为停滞机械补偿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施工机械停滞费按《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相应机械台班停滞费乘以停工日期计算。

第二十五条根据第二十四条计算方法所的任何一种机械的停滞费均不得高于该施工机械停滞前的尚存净值。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施工机械尚存净值可参照附表5中的施工机械购置原值,使用年限的新旧程度计算。

第二十七条依据本办法计算的补偿费均应按工程所在地的税率记取税金。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各市在实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and assessment Regulation (Professional Edition) (DL/T5210.2-2009~DL/T5210.8-2009); 1.9 the

quality checkout and evaluation of 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code (DL/T 5161.1-2002~5161.17-2002); 1.10 the norms of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the 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regulations

反映,以便修正。

附表1 组合式钢模板,复合木模板周转次数和施工损耗表序号名称周转次数施工损耗% 备注

1 钢模板 50 1 包括梁卡具,柱箍损耗为2%

2 零星卡具 20 2 包括U型卡具,L型插销,钩头螺栓,对拉螺栓,3型扣件

3 钢支撑系统 120 1 包括连接杆,钢管,扣件

4 复合木模板

5 5

5 木支撑 10 5 包括琵琶撑,支撑,垫板,拉板

附表2 木模板周转次数和施工损耗表

序号名称周转

次数补损率% 系数K 施工损耗率%

1 圆柱 3 15 0.2917 5

2 异形梁 5 15 0.2350 5

3 整体阳台,拦板,楼梯

4 1

5 0.2563 5 4 小型构件 3 15 0.2917 5 5 支撑材,垫板拉板 15 10 0.13 5

附表3 脚手架耐用周期和残值表

序号名称耐用周期(月) 规格残值% 1 钢管 180 直径48*3.5 10

2 扣件 120 5

3 底座 180 5

4 木脚手杆,板 42 10

5 竹脚手板 24 5

6 安全网及

其他 1次 0

附表4 脚手架一次性使用期表

序号名称一次使用期序号名称一次使用期 1 脚手架15米内 6个月 6 脚手架90M内 25个月 2 脚手架24M内 7个月 7 脚手架110M内 32个月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and assessment Regulation (Professional Edition) (DL/T5210.2-2009~DL/T5210.8-2009); 1.9 the quality checkout and evaluation of 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code (DL/T 5161.1-2002~5161.17-2002); 1.10 the norms of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the 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regulations

3 脚手架30M内 8个月 8 满堂脚手架 25天

4 脚手架50M内 12个月 9 挑脚手架 10天

5 脚手架70M 内 20个月 10 悬空脚手架 7.5天

附表5 主要施工机械购置原值,使用年限表序号名称规格原值(元) 使用

年限 1 塔式起重机起重量6吨以内

2 塔式起重机起重机8吨以内

3 自由式塔式起重机起重力矩100以内

4 自由式塔式起重机起重力矩200

以内 5 卷扬机带塔牵引力3-5吨 H=40M 6 卷扬机双筒慢速中型牵引力10吨 7 卷扬机双筒慢速中型牵引力10吨 8 单笼施工电梯中型75以内

9 单笼施工电梯中型100以内

10 双笼施工电梯中型100以内

11 双笼施工电梯大型200以内

12 砼搅拌机电动500L内

13 灰浆搅拌机 200L内

14 钢筋调直机直径14以内

15 钢筋切断机直径40以内

16 钢筋弯曲机直径40以内

17 对焊机 75KVA

18 木工圆锯机直径1000以内

19 木工压刨机双面600内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and assessment Regulation (Professional Edition) (DL/T5210.2-2009~DL/T5210.8-2009); 1.9 the quality checkout and evaluation of 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code (DL/T 5161.1-2002~5161.17-2002); 1.10 the norms of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the 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regulations

停工损失计算

停工损失计算原则 一、停工人工费的计算: 1、停工待命期间窝工费=待命人员人数×待命人员工资 待命人员人数:即在业主正式下达停工令前,已停止施工的部位待命作业人员数量(注:需监理人员签认) 待命人员工资:建议采用当地造价信息上公布的人工市场价。 2、留守工人费用=留守工人人数×留守人员工资 留守工人:指的是停工期间,为维护工程不遭受破坏及现场看守施工材料所必需留守的人员(注:需监理人员签认) 留守人员工资:建议采用当地造价信息上公布的人工市场价。 3、现场管理费:包括留守管理人员的工资、房租费、水电费、交通费、办公费等。计算方式可采用整个工程造价中现场管理费总额除以总工期,再乘停工时间,也可以采用分项计算法,即,留守管理人员工资=人数×工资标准,房租费、水电费按实际发生付款凭证计算,交通费和办公费估列等。 4、放假人员放假费用=放假人员人数×放假工资 放假人员人数需监理签认,放假工资建议采用人工市场价一定的比例(如60-70%)。 二、机械设备、材料费的计算: 1、自有大型机械设备闲置费=∑各机械闲置台班数量×闲置台班费 闲置台班数量=闲置天数×闲置系数(闲置系数=机械年平均工作台班数÷365天),机械年平均工作台班数有相关定额,也可以到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索要相关资料。

闲置台班费:一般《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中有规定。 2、租赁设备租赁费:按实际发生付款凭证或租赁合同单价计算 3、自有周转材料折旧费:可以按租赁制考虑,租赁单价参考当地造价信息相关数据,也可以按摊销费计算=(材料购进原值-材料报废后残值)÷材料预期使用时间×停工时间。 4、周转材料租赁费:按实际发生付款凭证或租赁合同单价计算。 三、工程维护费: 1、临时设施的维护费:即便道、搅拌站等临时设施的日常维护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使用费。 2、正式工程的维护费:如有些工程停工期间需持续抽水等费用。 四、财务费用: 1、贷款利息:指由于业主计价欠拨款,造成项目资金紧张,项目部贷款施工,因停工增加的贷款利息额。 2、保函手续增加费:指因停工造成工期延长,而增加的施工企业履约保函和民工工资保函费用(注:本费用为预估费用,停工如果不会造成实质性工期延长,则不计此项费用)。 项目部在计算停工损失时,应做到不重计、不漏计,计算相对合理,计算依据充分、完善,不任意夸大损失额度(各项费用中应含税)。

停工损失计算参考原则

停工损失费用计算说明 一、停工人工费的计算: 1、工人退、进场费 工人退、进场费原则上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合同未约定可参照:工人退、进场费=退、进场人数×退、进场人员回家路费 2、留用工人的现场值班费 留守工人费用=留守工人人数×留守人员工资 留守工人:指的是停工期间,为维护工程不遭受破坏及现场看守施工材料所必需留守的人员。 3、下场工人遣返费 工人遣返费原则上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合同未约定可参照: 工人遣返费=遣返人数×遣返人员返回路费 二、机械设备、材料费的计算: 1、机械设备退、进场费 机械设备拆卸费:按照实际消耗人工费、机械费计算 机械设备运输费:机械设备退场至某地点公里数×运价费用计算 2、租赁设备租赁费:按实际发生付款凭证或租赁合同单价计算。 3、自有大型机械设备闲置费=∑各机械闲置台班数量×闲置台班费 闲置台班数量=闲置天数×闲置系数(闲置系数=机械年平均工作台班数÷365天),机械年平均工作台班数有相关定额,也可以到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索要相关资料。 闲置台班费:一般《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中有规定。 4、周转材料租赁费:按实际发生付款凭证或租赁合同单价计算。

5、自有周转材料摊销费:可以按租赁制考虑,租赁单价参考当地造价信息相关数据,也可以按摊销费计算=(材料购进原值-材料报废后残值)÷材料预期使用时间×停工时间。 三、停工项目安全质量保护措施费 1、临时设施的保护费:即便道、搅拌站等临时设施的日常维护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使用费。 2、正式工程的保护费:如有些工程停工期间需持续抽水等费用。 四、停工项目重新开工时因赶工而增加的费用 原则上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一般赶工措按照以下原则计算: 1、赶工时间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批复的节点工期计算; 2、赶工期额外投入的人工费=额外投入人工数×日工资×赶工时间; 3、赶工期额外投入的机械费 (1)自有机械额外投入增加的费用=机械设备数量×台班费×赶工时间; (2)租赁机械额外投入增加的费用根据租赁合同计算。 4、赶工期额外投入的材料周转费 (1)特殊自购周转材料额外投入增加的费用=周转材料原值×(1-实际摊销次数所占定额摊销次数的比例)-残值; (2)大众自购周转材料额外投入增加的费用=周转材料原值×摊销次数所占定额摊销次数比例; (3)租用周转材料额外投入增加的费用根据租赁合同计算。 5、其他费用包括:工人夜餐费、照明费、照明设备及灯具摊销、

2021年停工损失补偿计算原则

停工损失补偿计算原则 欧阳光明(2021.03.07) 一、停工人工费的计算: 1、停工待命期间窝工费=待命人员人数×待命人员工资 待命人员人数:即在业主正式下达停工令前,已停止施工的部位待命作业人员数量(注:需监理人员签认) 待命人员工资:建议采用当地造价信息上公布的人工市场价。 2、留守工人费用=留守工人人数×留守人员工资 留守工人:指的是停工期间,为维护工程不遭受破坏及现场看守施工材料所必需留守的人员(注:需监理人员签认)留守人员工资:建议采用当地造价信息上公布的人工市场价。 3、现场管理费:包括留守管理人员的工资、房租费、水电费、交通费、办公费等。计算方式可采用整个工程造价中现场管理费总额除以总工期,再乘停工时间,也可以采用分项计算法,即,留守管理人员工资=人数×工资标准,房租费、水电费按实际发生付款凭证计算,交通费和办公费估列等。 4、放假人员放假费用=放假人员人数×放假工资 放假人员人数需监理签认,放假工资建议采用人工市场价一定的比例(如6070%)。 二、机械设备、材料费的计算: 1、自有大型机械设备闲置费=∑各机械闲置台班数量×闲置台班费 闲置台班数量=闲置天数×闲置系数(闲置系数=机械年平均工作台班数÷365天),机械年平均工作台班数有相关定额,也可以到

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索要相关资料。 闲置台班费:一般《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中有规定。 2、租赁设备租赁费:按实际发生付款凭证或租赁合同单价计算 3、自有周转材料折旧费:可以按租赁制考虑,租赁单价参考当地造价信息相关数据,也可以按摊销费计算=(材料购进原值材料报废后残值)÷材料预期使用时间×停工时间。 4、周转材料租赁费:按实际发生付款凭证或租赁合同单价计算。 三、工程维护费: 1、临时设施的维护费:即便道、搅拌站等临时设施的日常维护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使用费。 2、正式工程的维护费:如有些工程停工期间需持续抽水等费用。 四、财务费用: 1、贷款利息:指由于业主计价欠拨款,造成项目资金紧张,项目部贷款施工,因停工增加的贷款利息额。 2、保函手续增加费:指因停工造成工期延长,而增加的施工企业履约保函和民工工资保函费用(注:本费用为预估费用,停工如果不会造成实质性工期延长,则不计此项费用)。 项目部在计算停工损失时,应做到不重计、不漏计,计算相对合理,计算依据充分、完善,不任意夸大损失额度(各项费用中应含税)。

(完整版)机械设备停工损失报告

机械设备停工损失报告 来源:作者:时间:2010/10/22 机械设备停工损失报告在这几年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中,常会 遇到停工损失赔偿的计算问题。由于当时合同签定不够严谨,双方未对停工损失进行约定,停工后双方未办理经济签证,进入司法程序后双方又对停工损失的计算达不成协议,因而给停工损失的计算带来一定的难度。下面 机械设备停工损失报告 在这几年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中,常会遇到停工损失赔偿的计算问题。由于当时合同签定不够严谨,双方未对停工损失进行约定,停工后双方未办理经济签证,进入司法程序后双方又对停工损失的计算达不成协议,因而给停工损失的计算带来一定的难度。下面就如何计算因非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停工损失谈谈看法。 一、临时停工损失的计算 临时停工多因地质条件变化、临时停水、停电、工程中的人为障碍等原因造成。此类停工一般都要办理经济签证,签证上要有具体的停工、复工时间及人员、机械数量,因而停工损失的计算比较简单。 人工停工费的计算,发包方的原因而造成的停工、窝工,按停工期间的现场停工工人计算。 机械停工的计算,根据有关规定,其机械停置费按第一类费用中的( 1)折旧费,

(2)大修理费 (3)经常修理费, (4)机上人工 四项费用之和,乘以实际停置台班数(每天只计一个台班)。 造价工程师在审核此类停工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对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停工,首先要审核引起停工的施工现场的地质条件是否与发包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一致。一般情况下,发包方会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现场地质勘察报告,承包方也会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并在投标书中声明。对承包方因为其对发包方提供资料的误解或对风险的预见不足造成的停工,即使有签证,造价工程师也应拒绝赔偿。只有现场地质条件确与发包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不符,出现的情况又是有经验的承包方所不能预见的,这时才能对因地质条件变化而停工造成的人工窝工、机械闲置进行补偿,但不计利润,并且对处理该情况所采取的具体措施支付费用。 2.对于因地下构筑物和文物等障碍物引起的停工,障碍物必须是施工图纸和发包方提供的资料中未进行说明的,且是承包方不能预见的,造价工程师才能对停工引起的人工窝工、机械闲置和处理费用予以确认。 二、长期停工的损失计算 长期停工常常是由于发包方因无力支付工程款,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造成的。这时,承包方有权要求发包方支付在合同终止前已完工

停工通知书模板3篇

停工通知书模板3篇 你知道关于停工通知书怎么写吗?它又有哪些讲究?下面橙子给大家带来停工通知书范文,供大家参考! 停工通知书范文一 建房户: 经XXXXX城镇建设管理办、国土办、安监办对建设行业安全生产自查中,发现你户在XXXXXX 擅自修建的房屋,。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责令你户立即停止建设,听后处理。若逾期不履行,镇人民政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概由你户自行承担。特此通知 送达人: 接受人 停工通知书范文二 尊敬的业户/施工单位: 20XX年中秋节将至,为让广大业主过一个祥和安静的节日,我司将在节假日期间暂停园区内一切装修、维修施工(含单项工程施工),现提醒阁下注意以下事项: 停工时间: 20XX年9月15日—20XX年9月17日, 注意:此段时间内,园区内禁止一切施工行为,禁止任何施工人

员与装修材料进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将暂停办理一切装修相关手续。 停工提示: 1、20XX年9月14日下午18:00前请各施工单位必须将临时堆放于公共区域(路面、梯间)的装修材料、施工淤泥等清理干净。 2、请关闭好所有的铝合金门窗和入户门,以防物品丢失。 3、各装修施工队请妥善保管好您的装修物品。 4、无人居住的房间请在清场后关闭好自家的水阀,以防发生漏水事故。 5、无人居住的房间请关闭好电源总开关和煤气阀门,以免引发火灾事故。 6、在此期间请不要把装修材料或装修垃圾堆放在阳台上,防止被风吹落伤人或被雨淋湿给您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7、在停工前请疏通好您的阳台地漏以防下雨造成积水。 xxxx 年月日 停工通知书范文三 公司各部门、各监理部: 由于近期腊月,气温下降且春节临近,监理工程项目将陆续停工,经公司研究决定,放假时间定为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2月29日(农历正月二十二)。除公司机关及公司安排工作的人员外,原则上依据监理项目停工或复工情况,各项目监理人员放假和复工时间由总监安排并报公司综合部备案,否则考勤无效。放假期间公司给予职工

土木工程施工中停工损失费的索赔

土木工程施工中停工损 失费的索赔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关于土木工程施工中停工损失费的索赔 作为施工单位,在土木工程施工中,经常会遇到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工程大面积停工现象。工程停工会给施工单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及工期损失。施工单位应该怎样向工程业主索赔停工损失费呢笔者在工作中遇到的几次停工索赔案例浅析如下。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有以下几种原因而造成的工程停工,施工方有权向业主提出停工索赔。一、因为业主单方终止施工合同而造成的工程停工。二、因为业主资金原因而造成的工程停工,即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进度款不能正常支付。三、因为业主意图使设计大面积变更或设计资料不全而造成的停工。四、因为战争、地震等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的工程停工。 在施工中经常遇到的是前三种情况。此时,若工程终止后不能再继续进行,施工单位将撤离施工现场,施工方有权就以下费用向业主索赔: 第一、工程撤离现场的直接费。包括以下内容:1、工人撤场费,包括工人撤场的路费及旅途餐费(转场或遣返回乡)。计算方法:工程停工时在施工人数*(单人路费十单人餐费)。2、施工现场的周转材料转移费,包括施工方自有或租赁的各种周转材料。计算方法:工程停工时在场周转材料数量*单件转移费用。3、施工机械转移费,包括施工方自有或租赁的所有施工机械。计算方法:停工时在场机械数量*(单台机械拆除撤场费十单台机械转场运费)。 第二、工程撤离现场的间接费。包括工程撤场时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费用及行政办公费用。计算方法:直接费*本地区现场经费费率 第三、预期利润。因为工程停工撤场,施工单位在本工程将无法实现预期利润,施工单位可就预期利润问题向业主索赔。索赔数额:施工单位可根据工程中标书向业主提出索赔数额,具体数额可同业主协商,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有关单位仲裁或申诉。 工程停工后,根据业主要求,若影响工程进行的因素消除后工程可以继续进行。这是施工中最常遇到的情况。此时,施工单位将在施工现场停工待命。就此,施工单位有权向业主提出以下索赔: 第一、停工待命人工费的索赔。因为停工原因消除后工程还要继续进行,所以,施工工人不能离开现场。此时,将造成人员的大量窝工。费用计算如下: 离工期间工人工资数额*窝工人数*窝工工日。窝工期间工人的工资数额可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计算。 第二、停工期间周转材料的租赁费。施工单位有不少周转材料是向租赁单位租来的,停工期间的材料租赁费对施工单位的损失很大,一定要详细计算。为计算清楚,可列表计算。如下表:(以模板等周转材料为例) 若以上材料是施工单位自有的,根据北京市的规定,亦按租赁制考虑。若在其它 地区施工。可进行材料摊销,摊销公式:某种材料在停工期间的损失费=[(此材料购进原值-此材料报废后残值)/此材料预期使用时间]*停工时间。 第三、停工期间机械费的计算。有不少大型机械是施工单位从租赁站租来的,停工期间的机械费,亦可按租赁制编制。以下表为例:

工地施工停工通知书

工地施工停工通知书 停工,指停止工作或生产。在施工时会由于某种原因而进行停工,这是就需要发出停工通知书。下面橙子给大家带来工地施工停工通知书,供大家参考! 工地施工停工通知书范文篇一 土安监发[20xx]12 号建房住户 (签字) 地址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安全生产法》、《电力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存在问题:1、建房住户欲盖(地上)两层民房,现一层主体已经成形,由于高压电线横跨一层主体上空,现严重阻碍二层建设,更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2、安监、电力、国土、镇政府及村委会进一步查看实际情况,讨论解决消除安全隐患,并拿出相应方案报上级批准。3、在安全隐患未解决之前,建房住户不得私自再动工建房。土桥镇街道。 整改要求:安全隐患未解决前不得进行动工建房,否则一切后果由建房住户承担。整改条件:安全监管人员检查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后,同意继续动工建房。 签发人 年 3 月 25 日 安监机构: (公章) 工地施工停工通知书范文篇二 签收单位 xxx人民政府

停工原因我们从 20xx年 5 月 9 日组织人员及大型机械进场施工, 截止 20xx年 8 月 8 日已经完成了梨子冲梨子冲组至梨子冲化竹戛组通村水泥路的土石方开挖、场地平整、路牙混凝土浇筑、全场两公里的碎石层铺设,因为地质条件恶劣、自然条件变幻莫测,导致我施工队伍施工进度一再滞后,设备损毁严重,于20xx年7 月 28 日发生了交通事故,幸免未造成人员伤亡,因为政府方面的资金迟迟未能兑现,甲供材料的一再拖延,租赁公司的一再登门要债,燃油费用一再飙升,截止 20xx年 8 月 8 日未收到建设方的任何费用,我们出现了资金周转问题,我们不得不于 20xx年 8 月8 日暂时停止施工等待政府资金兑现,万望批准 签收人 申人请 工地施工停工通知书范文篇三 河南xx程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于20xx年7 月 5 日,在进场装修原材料中存在材料品牌、规格型号与投标报价单中不符的情况。当日已责令你公司自接到通知之日起,立即停工,待更换为符合要求的材料及构配件后继续施工。限你公司 20xx年 7 月 11 日前书面回复整改意见,如未按时回复,我方将另择施工单位施工,本工程中标通知书作废处理。特此通知。 当事人签字:甲方人员签字:

停工损失计算原则

停工损失计算可参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停工人工费的计算: 1、停工待命期间窝工费=待命人员人数×待命人员工资 待命人员人数:即在业主正式下达停工令前,已停止施工的部位待命作业人员数量(注:需监理人员签认) 待命人员工资:建议采用当地造价信息上公布的人工市场价。 2、留守工人费用=留守工人人数×留守人员工资 留守工人:指的是停工期间,为维护工程不遭受破坏及现场看守施工材料所必需留守的人员(注:需监理人员签认) 留守人员工资:建议采用当地造价信息上公布的人工市场价。 3、现场管理费:包括留守管理人员的工资、房租费、水电费、交通费、办公费等。计算方式可采用整个工程造价中现场管理费总额除以总工期,再乘停工时间,也可以采用分项计算法,即,留守管理人员工资=人数×工资标准,房租费、水电费按实际发生付款凭证计算,交通费和办公费估列等。 4、放假人员放假费用=放假人员人数×放假工资 放假人员人数需监理签认,放假工资建议采用人工市场价一定的比例(如60-70%)。 二、机械设备、材料费的计算: 1、自有大型机械设备闲置费=∑各机械闲置台班数量×闲置台班费 闲置台班数量=闲置天数×闲置系数(闲置系数=机械年平均工作台班数÷365天),机械年平均工作台班数有相关定额,也可以到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索要相关资料。

闲置台班费:一般《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中有规定。 2、租赁设备租赁费:按实际发生付款凭证或租赁合同单价计算 3、自有周转材料折旧费:可以按租赁制考虑,租赁单价参考当地造价信息相关数据,也可以按摊销费计算=(材料购进原值-材料报废后残值)÷材料预期使用时间×停工时间。 4、周转材料租赁费:按实际发生付款凭证或租赁合同单价计算。 三、工程维护费: 1、临时设施的维护费:即便道、搅拌站等临时设施的日常维护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使用费。 2、正式工程的维护费:如有些工程停工期间需持续抽水等费用。 四、财务费用: 1、贷款利息:指由于业主计价欠拨款,造成项目资金紧张,项目部贷款施工,因停工增加的贷款利息额。 2、保函手续增加费:指因停工造成工期延长,而增加的施工企业履约保函和民工工资保函费用(注:本费用为预估费用,停工如果不会造成实质性工期延长,则不计此项费用)。 项目部在计算停工损失时,应做到不重计、不漏计,计算相对合理,计算依据充分、完善,不任意夸大损失额度(各项费用中应含税)。

建设工程停工通知书

停工,指停止工作或生产。有时由于工程的不达标会被要求停工,下面范文网给大家带来建设工程停工通知书,供大家参考! 建设工程停工通知书范文一 江苏省科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泰州艾德铝制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施工的厂房,办公室工程,经检查存在下列重大安全隐患 1未见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安全监督备案,质量监督备案,施工许可相关手续, 2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要求,厂房采用单排钢管搭设,连墙点未安放“两步三跨”要求设置,无扫地杆,架体未超过作业面,竹竿未铺设,安全网未张段,内侧防护不到位。 3龙门架未经检测验,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4临时用电未按“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要求设置。

5临时防护不到位,部分作业人员安全帽未正确佩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工程建设强制标准条文等有关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部位的施工。□立即对工程全面停工整改。在此期间你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整改完毕以后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复工申请报告书》报我站,接到我站签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复工通知书》后方可恢复施工。特此通知。安检员 兴化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建设单位签收人 电话监理单位签收人 电话施工单位签收人: 电话 建设工程停工通知书范文二 建筑工程验收监督通知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我单位建设的验收条件,现定于年月日工程时在已具备工程施工现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特通知你站对验收进行监督。

附质量验收组主要人员名单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法定代表人 项目设计负责人 项目设计负责人 项目总监 项目经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湖南 建设工程中途停工损失计算办法

建设工程中途停工损失补偿办法 时间:2011-10-12 16:00:05 文章分类:法律法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解决建设工程中途停工损失的补偿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由发包人向承包人补偿的停工损失。因不可抗力或承包人责任导致中途停工损失应按其他法规另行处理。 第三条中途停工后,发承包双方均有采取措施以减少或防止扩大损失的义务。 第二章补偿原则 第四条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和现场签证中如对停工日期、看护费用、周转材料和机械停滞已有约定时,应按照约定的原则作为计算补偿的依据。 第五条事先没有约定补偿原则的,双方可另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按本办法第三章、第九章的原则处理。 第三章停工日期的确定 第六条无停工协议和签证时,一般应按发承包双方的书面通知或书面报告中的时间确定:根据施工合同通用条款13`2条规定,发,承包人发出书面停工通知或报告后,对应在14天内确认停工(复工)日期。 第七条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日期与通知或报告日期不一致时,应以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日期为准。但累计日期有误者应予以纠正。 第八条停工日期均以日历天计算。计算停工损失时,必须有对方收到该文件签收手续的证据。第九条根据双方确认的停工日期或根据第五、六条确定的停工日期,是计算工地看护费、周转材料和施工机械停滞补偿费的依据。 第四章工地看护费用计算 第十条为保护已完工程、现场停滞设备、半成品和材料不受损坏和丢失,承包人在现场派驻必需的看护人员,是承包人履行合同责任而采取的必要措施,该看护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第十一条施工场地面积在5000m2以内的设看护人员2人/每昼夜,超过5000m2的设看护人员3人以上/每昼夜。 第十二条每昼夜工资单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按40元/每昼夜,即40元/每日历天/人。 第五章临时设施费的补偿 第十三条合同承包价中的临时设施费是满足整个合同工期施工需要所支出的费用。如中途停工时,应视具体情况进行补偿。 第十四条未竣工或中途停工的工程,双方拟解除合同办理结算临时设施补偿费可分别按以下的方法计算: 1、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已经完成全部临时设施工程,应按合同价中包括的全部临时设施费计算。 综合基价中的临时设施费=综合基价费用×0.8% 2、未完成全部临时设施的工程,可按临建实际搭设面积占发包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临建面积的比例分摊: 临时设施补偿费=合同价中的临时设施费×(临建实际搭设面积/发包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临建面积) 第十五条工程已竣工,在办理竣工结算时,实际工期(合同工期与停工工期之合)超出合同工期时,仍按合同价中的临时设施费用计算。 第六章剩余材料(半成品)费用计算

停工损失补偿计算原则

停工损失补偿计算原则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停工损失补偿计算原则 一、停工人工费的计算: 1、停工待命期间窝工费=待命人员人数×待命人员工资 待命人员人数:即在业主正式下达停工令前,已停止施工的部位待命作业人员数量(注:需监理人员签认) 待命人员工资:建议采用当地造价信息上公布的人工市场价。 2、留守工人费用=留守工人人数×留守人员工资 留守工人:指的是停工期间,为维护工程不遭受破坏及现场看守施工材料所必需留守的人员(注:需监理人员签认) 留守人员工资:建议采用当地造价信息上公布的人工市场价。 3、现场管理费:包括留守管理人员的工资、房租费、水电费、交通费、办公费等。计算方式可采用整个工程造价中现场管理费总额除以总工期,再乘停工时间,也可以采用分项计算法,即,留守管理人员工资=人数×工资标准,房租费、水电费按实际发生付款凭证计算,交通费和办公费估列等。 4、放假人员放假费用=放假人员人数×放假工资 放假人员人数需监理签认,放假工资建议采用人工市场价一定的比例(如60-70%)。 二、机械设备、材料费的计算: 1、自有大型机械设备闲置费=∑各机械闲置台班数量×闲置台班费 闲置台班数量=闲置天数×闲置系数(闲置系数=机械年平均工作台班数÷365天),机械年平均工作台班数有相关定额,也可以到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索要相关资料。

闲置台班费:一般《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中有规定。 2、租赁设备租赁费:按实际发生付款凭证或租赁合同单价计算 3、自有周转材料折旧费:可以按租赁制考虑,租赁单价参考当地造价信息相关数据,也可以按摊销费计算=(材料购进原值-材料报废后残值)÷材料预期使用时间×停工时间。 4、周转材料租赁费:按实际发生付款凭证或租赁合同单价计算。 三、工程维护费: 1、临时设施的维护费:即便道、搅拌站等临时设施的日常维护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使用费。 2、正式工程的维护费:如有些工程停工期间需持续抽水等费用。 四、财务费用: 1、贷款利息:指由于业主计价欠拨款,造成项目资金紧张,项目部贷款施工,因停工增加的贷款利息额。 2、保函手续增加费:指因停工造成工期延长,而增加的施工企业履约保函和民工工资保函费用(注:本费用为预估费用,停工如果不会造成实质性工期延长,则不计此项费用)。 项目部在计算停工损失时,应做到不重计、不漏计,计算相对合理,计算依据充分、完善,不任意夸大损失额度(各项费用中应含税)。

97580_建设工程中途停工损失补偿办法.

建设工程中途停工损失补偿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工程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解决建设工程中途停工损失的补偿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使用于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由发包人向承包人补偿的停工损失。因不可抗力或承包人责任导致中途停工的损失应该按其他法规另行处理。 第三条中途停工后,发承包双方均有采取措施以减少或防止扩大损失的义务。 第二章补偿原则 第四条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和现场签证中如对停工日期,看护费用,周转材料和机械停滞以有约定时,应按照约定的原则作为计算补偿的依据。 第五条事前没有约定补偿原则的,双方可另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按本法第三章,第九章的原则处理。 第三章停工日期的确定 第六条无停工协议和签证时,一般应按发承包双方的书面通知或书面报告中的时间确定:根据施工合同通用条款13.2条规定,发,承包人发出书面停工通知或报告后,对方应在14天内确认停工(复工)日期,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者,视为同意该通知或报告中的停工(复工)日期。 第七条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实际停工日期与通知或报告日期不一致时,应该以现场监理工程师签人的日期为准。但累计日期有误者应予以纠正。 第八条停工日期均以日历天计算,计算停工损失时,必须有对方收到该文件签收手续的证据。 第九条根据双方确认的停工日期或根据第五六条确认的停工日期,是计算工地看护费,周转材料和施工机械停止补偿费的依据。 第四章工地看护费用计算 第十条为保护已完工程,现场停滞设备,半成品和材料不受损坏和丢失,承包人在现场派驻必须的看护人员,是承包人履行合同责任而采取的必须措施,该看护费应由发包方程承担。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面积在5000M2以内的设看护人员2人/每昼夜,超过

最新施工单位停工通知书

编号: 施工单位: 你单位在施工,因违反 规定,经检查组(安全检查员)检查,目前施工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应立即停工并采取措施,保障营业线列车安全运行。特此通知。 复工前书面报告我单位(部门) ,复查合格后才能复工。 发出通知单位:姓名; 时间: 接收通知单位:姓名:时间: 附注:本通知书一式五份,主送施工单位,抄送建设单位、铁路局安监室、主管业务处,自存。 致:项目部 你项目部施工的工程,经年月日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工程建设强制标准条文等有关规定,现责令你项目部:□立即停止部位的施工。□立即对工程全面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情况用安全隐患整改反馈单回复报送公司,公司再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特此通知。 检查人: 年月日 江苏省xx科技有限公司,xx铝制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施工的厂房,办公室工程,经检查存在下列重大安全隐患: 1:未见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安全监督备案,质量监督备案,施工许可相关手续, 2: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要求,厂房采用单排钢管搭设,连墙点未安放“两步三跨”要求设置,无扫地杆,架体未超过作业面,竹竿未铺设,安全网未张段,内侧防护不到位。

3:龙门架未经检测验,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4:临时用电未按“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要求设置。 5:临时防护不到位,部分作业人员安全帽未正确佩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工程建设强制标准条文等有关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部位的施工。□立即对工程全面停工整改。在此期间你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整改完毕以后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复工申请报告书》报我站,接到我站签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复工通知书》后方可恢复施工。特此通知。安检员: xx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建设单位签收人: 电话 监理单位签收人: 电话 施工单位签收人:

建设工程停工损失纠纷的处理方法

建设工程停工损失纠纷的处理方法 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造成的停工损失,如果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原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承包人提供建设所需的原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因为意料之外的因素,导致工程的停工,因停工造成的纠纷损失,需要合同双方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法律途径来认定责任归属,那么,建设工程停工损失纠纷要怎么来处理呢?今天小编就来介绍一下建设工程停工损失纠纷处理方法。 一、建设工程停工损失纠纷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七十八条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八十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2、《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相关规定: (1) 因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隐蔽工程在隐蔽之前,承包人已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未及时检查等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缓建,发包人应当赔偿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停(窝)工损失,包括停(窝)工人员人工费、机械设备窝工费和因窝工造成设备租赁费用等停(窝)工损失。 (2)发包人不履行告知变更后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交底、完善施工条件等协作义务,致使承包人停(窝)工,以至难以完成工程项目建设的,承包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发包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视违约情节,可以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裁判顺延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窝)工损失。 二、建设工程停工损失纠纷处理方法

上海何李律师 浅谈停工损失的计算方法

停工损失的计算方法 在这几年的工程造价鉴定工作中,常会遇到停工损失赔偿的计算问题。由于当时合同签定不够严谨,双方未对停工损失进行约定,停工后双方未办理经济签证,进入司法程序后双方又对停工损失的计算达不成协议,因而给停工损失的计算带来一定 的难度。下面就如何计算因非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停工损失谈谈看法。 一、临时停工损失的计算 临时停工多因地质条件变化、临时停水、停电、工程中非不可抗力的原因等造成。此类停工一般都要办理经济签证,签证上要有具体的停工、复工时间及人员、机 械数量,因而停工损失的计算比较简单。 人工停工费的计算,发包方的原因而造成的停工、窝工,按停工期间的现场停工工人计算。 机械停工的计算,根据有关规定,其机械停置费按第一类费用中的(1)折旧费,(2)大修理费,(3)经常修理费,(4)机上人工四项费用之和,乘以实际停置台班数(每天只 计一个台班)。 造价工程师在审核此类停工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对不利地质条件引起的停工,首先要审核引起停工的施工现场的地质条件是否与发包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一致。一般情况下,发包方会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现场地质勘察报告,承包方也会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并在投标书中声明。对承包方因为其对发包方提供资料的误解或对风险的预见不足造成的停工,即使有签证,造价工程师也应拒绝赔偿。只有现场地质条件确与发包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不符,出现的情况又是有经验的承包方所不能预见的,这时才能对因地质条件变化而停工造成的人工窝工、机械闲置进行补偿,但不计利润,并且对处理该情况所采取的具体措施支付费用。 2.对于因地下构筑物和文物等障碍物引起的停工,障碍物必须是施工图纸和发包方提供的资料中未进行说明的,且是承包方不能预见的,造价工程师才能对停工引 起的人工窝工、机械闲置和处理费用予以确认。 二、长期停工的损失计算 长期停工常常是由于发包方因无力支付工程款,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造成的。这时,承包方有权要求发包方支付在合同终止前已完工程的入工、材料、机械设备的全部支出,并可要求发包方对各项管理费用、利息、保险费用等进行赔偿。具体 的停工损失计算如下: 1.人工窝工、机械停置费用的计算 发包方对工程停工出具了有关人员、机械停置签证的,人工窝工,机械停置费按经济签证计算。双方未做停工退场签证的,造价工程师可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反报表等资料,确定停工时已施工的项目,根据施工内容数量确定需要的施工人数和机械设备的种类,机械数量可以从施工组织设计中查得。停工时间可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或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中未对停工时间进行约定,双方又达不成协议的,目前对此类停工时间如何计算还没有专门的规定。有的承包方在索赔报告中指出,其施工机

停工损失补偿计算原则

停工损失补偿计算原则 一、停工人工费的计算: 1、停工待命期间窝工费=待命人员人数×待命人员工资 待命人员人数:即在业主正式下达停工令前,已停止施工的部位待命作业人员数量(注:需监理人员签认) 待命人员工资:建议采用当地造价信息上公布的人工市场价。 2、留守工人费用=留守工人人数×留守人员工资 留守工人:指的是停工期间,为维护工程不遭受破坏及现场看守施工材料所必需留守的人员(注:需监理人员签认) 留守人员工资:建议采用当地造价信息上公布的人工市场价。 3、现场管理费:包括留守管理人员的工资、房租费、水电费、交通费、办公费等。计算方式可采用整个工程造价中现场管理费总额除以总工期,再乘停工时间,也可以采用分项计算法,即,留守管理人员工资=人数×工资标准,房租费、水电费按实际发生付款凭证计算,交通费和办公费估列等。 4、放假人员放假费用=放假人员人数×放假工资 放假人员人数需监理签认,放假工资建议采用人工市场价一定的比例(如60-70%)。 二、机械设备、材料费的计算: 1、自有大型机械设备闲置费=∑各机械闲置台班数量×闲置台班费 闲置台班数量=闲置天数×闲置系数(闲置系数=机械年平均工作台班数÷365天),机械年平均工作台班数有相关定额,也可以到单位

设备管理部门索要相关资料。 闲置台班费:一般《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中有规定。 2、租赁设备租赁费:按实际发生付款凭证或租赁合同单价计算 3、自有周转材料折旧费:可以按租赁制考虑,租赁单价参考当地造价信息相关数据,也可以按摊销费计算=(材料购进原值-材料报废后残值)÷材料预期使用时间×停工时间。 4、周转材料租赁费:按实际发生付款凭证或租赁合同单价计算。 三、工程维护费: 1、临时设施的维护费:即便道、搅拌站等临时设施的日常维护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使用费。 2、正式工程的维护费:如有些工程停工期间需持续抽水等费用。 四、财务费用: 1、贷款利息:指由于业主计价欠拨款,造成项目资金紧张,项目部贷款施工,因停工增加的贷款利息额。 2、保函手续增加费:指因停工造成工期延长,而增加的施工企业履约保函和民工工资保函费用(注:本费用为预估费用,停工如果不会造成实质性工期延长,则不计此项费用)。 项目部在计算停工损失时,应做到不重计、不漏计,计算相对合理,计算依据充分、完善,不任意夸大损失额度(各项费用中应含税)。

施工单位停工通知书

施工单位停工通知书 施工单位停工通知书1 江苏省xx科技有限公司,xx铝制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施工的厂房,办公室工程,经检查存在下列重大安全隐患: 1:未见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安全监督备案,质量监督备案,施工许可相关手续, 2: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要求,厂房采用单排钢管搭设,连墙点未安放“两步三跨”要求设置,无扫地杆,架体未超过作业面,竹竿未铺设,安全网未张段,内侧防护不到位。 3:龙门架未经检测验,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4:临时用电未按“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要求设置。 5:临时防护不到位,部分作业人员安全帽未正确佩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工程建设强制标准条文等有关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部位的`施工。□立即对工程全面停工整改。在此期间你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整改完毕以后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复工申请报告书》报我站,接到我站签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复工通知书》后方可恢复施工。特此通知。安检员: xx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建设单位签收人:

监理单位签收人: 电话 施工单位签收人: 施工单位停工通知书2 致:项目部 你项目部施工的工程,经年月日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工程建设强制标准条文等有关规定,现责令你项目部:□立即停止部位的施工。□立即对工程全面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情况用安全隐患整改反馈单回复报送公司,公司再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特此通知。 检查人: 年月日 施工单位停工通知书3 编号: 施工单位:

停工通知书怎么写

停工通知书怎么写 停工是指停止工作或生产,停止工作,停工时会发布停工通知,下面我给大家带来停工通知书范文,供大家参考! 停工通知书范文一 尊敬的业户/施工单位: 20XX年中秋节将至,为让广大业主过一个祥和安静的节日,我司将在节假日期间暂停园区内一切装修、维修施工(含单项工程施工),现提醒阁下注意以下事项: 停工时间: 20XX年9月15日—20XX年9月17日, 注意:此段时间内,园区内禁止一切施工行为,禁止任何施工人员与装修材料进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将暂停办理一切装修相关手续。 停工提示: 1、20XX年9月14日下午18:00前请各施工单位必须将临时堆放于公共区域(路面、梯间)的装修材料、施工淤泥等清理干净。 2、请关闭好所有的铝合金门窗和入户门,以防物品丢失。 3、各装修施工队请妥善保管好您的装修物品。 4、无人居住的房间请在清场后关闭好自家的水阀,以防发生漏水事故。 5、无人居住的房间请关闭好电源总开关和煤气阀门,以免引发火灾事故。 6、在此期间请不要把装修材料或装修垃圾堆放在阳台上,防止被风吹落伤人或被雨淋湿给您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7、在停工前请疏通好您的阳台地漏以防下雨造成积水。 xxxx 年月日 停工通知书范文二 建房户: 经XXXXX城镇建设管理办、国土办、安监办对建设行业安全生产自查中,发现你户在XXXXXX 擅自修建的房屋,。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责令你户立即停止建设,听后处理。若逾期不履行,镇人民政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概由你户自行承担。特此通知 送达人: 接受人: 停工通知书范文三 经查你在没有取得规划部门批准文件,也未经土地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村集体土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之规定,对你的行为做出停工处理。即日起停止一切施工、建设行为,在未取得规划部门批准及合法用地手续之前暂停一切施工,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此文件一式两份签字: xxxxx 年月日 推荐阅读:初中暑假通知书怎么写被迫辞职通知书怎么写暑假通知书怎么写范文放假通知书怎么写受理通知书怎么写家长会的通知书怎么写

建设工程中途停工损失补偿办法

xx建设委员会文件 xx建管〔2004〕9号 转发xx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中途停工 损失补偿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管委会),市区有关单位: 为了解决建设工程中因中途停工而引起的建筑经济纠纷,河南省建设厅豫建设标〔2003〕89号文印发了《河南省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中途停工损失补偿办法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应反映到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以便及时解决。 郑建价字〔1999〕11号《关于转达发河南省建设厅计取暂停工作损失费用规定的通知》同时停止执行。 二OO四年三月四日 附件: xx建设厅 xx建设标 (2003)89号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中途停工损失补偿办法的通知各省辖室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解决建设工程中途停工引起的造价纠纷,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将《建设工程中途停工损失补偿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办法从文到之日起执行,此前双方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豫建标定

(1999)21号《关于计取暂停工程有关损失费用规定的通知》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 建设工程中途停工损失补偿办法(试行) 二OO三年十二月二十四 附件 建设工程中途停工损失补偿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解决建设工程中途停工损失的补偿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由发包人向承包人补偿的停工损失。 因不可抗力或承包人责任导致中途停工损失应按其他法规另行处理。 第三条中途停工后,发承包双方均有采取措施以减少或防止扩大损失的义务。 第二章补偿原则 第四条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和现场签证中如对停工日期、看护费用、周转材料和机械停滞已有约定时,应按照约定的原则作为计算补偿的依据。 第五条事先没有约定补偿原则的,双方可另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按本办法第三章、第九章的原则处理。 第三章停工日期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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