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部项目奖励办法

技术部项目奖励办法
技术部项目奖励办法

技术部项目奖励办法

1.目的

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创造良好、努力、高效的工作氛围,保质保量完成技术工作。

2.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技术部项目组成员。

2.2 参与项目奖人员底薪按公司薪酬有关技术人员的规定执行;

2.3技术部经理(总工程师)、技术部非项目组人员、特聘人员不参与项目奖;

3.职责

见《技术部项目流程管理办法》3。

4.比例

4.1总体比例

项目提成奖金按照公司规定,按单个项目销售额(合同额-相关佣金)的2%提取作为项目组的项目提成奖金,并将此2%部分做成100%的分配基数由项目组进行分配。

4.2项目组一般含机械设计、电气设计、模具设计等技术人员(如一般项目的项目组由三人组成)。项目终验收后解散。

a.项目组负责人的提成比例,原则上以项目组其他成员的平均分配比例的两倍(如三人一组,则项目组成员平均奖励为25%,项目组长奖励为50%,如4人一组,则项目组成员平均奖励为20%,项目组长奖励为40%)计算提成。

b.项目组成员具体奖励比例根据项目组成员所承担的工作量、技术难度等数据,由项目负责人确定其分配比例进行分配。具体确定由总工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

5.扣除条款

5.1 设计缺陷

a.项目组在设计时,若因论证不严谨而出现设计缺陷(包括未认真按照评审结论意见进行设计(包括模具设计)存在不合理性、没有充分考虑项目工作环境、润滑方式、设备的可维修性、客户厂房实际空间布局等因素),最终导致修改设计,需要重新加工或购买零部件而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时,其经济损失总值的

50%部分将在项目奖中予以扣除。

b.因设计不合理造成产品综合成本高于销售价的,项目组承担亏损部分70%,并分别从项目奖和工资中扣回。

5.2 时间延迟

项目组(包括模具设计)在做所承担项目设计时(含外出调试时间),因项目组自身设计和调试原因,导致终验收超过该项目商务合同或技术合同所规定时间,每超过一天将扣发其1%的奖金。超过规定时间所发生的调试差旅费的50%将从项目奖中予以扣除。因项目终验收超期造成的客户罚款,罚款的50%部分分别将从项目奖和工资中扣除。

5.3 责任事故

a.项目调试期间、在保修期内,客户在使用项目产品(包括模具)过程中,若因设计的问题,给用户造成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时,扣除项目奖50%(对已经发放的可追回)。

b.因给用户造成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出索赔,造成公司损失的,除扣除应得提成以外,损失额度的70%由项目组承担,并从项目组人员的工资中扣回。

5.4 项目执行期间,不服从上级正确的工作安排、不协助生产技术指导者,一次予以教育警告,第二次扣发个人应得部分提成奖金10%,第三次扣发个人应得部分提成30%,态度恶劣并影响项目进度导致客户投诉的将扣发个人应得全部奖金。

5.5项目组不管哪个设计人员出现本办法5条规定,项目负责人均应按相应的奖金比例扣罚。

5.6特聘人员参与项目组技术工作的,应承担相应的岗位职责,但不享受相应的项目奖,其相应岗位的项目奖应予扣除(如承担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组的奖励应扣除50%)。

6.发放原则

6.1 项目组已按照商务合同和技术合同的要求,并按照《项目计划书》中所规定的技术标准、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

6.2 项目组所承担的项目为已通过客户的终验收、并有客户以书面形式予以

确认的项目。

6.3全部技术资料已经归档。

7.发放流程

项目终验收后,由技术部经理(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组进行考核,并将评定结果的“项目奖分配表”上报,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报董事长批准后生效,与销售部门统一发放。

8.附则

本办法由公司技术部编制,经董事长批准后自批准之日起生效,试行一年。

工程项目奖励管理办法

项目奖励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激发项目部员工的责任心、积极性和主动进取精神,全面提升项目团队素质和项目管理水平,提高每一个工程项目的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各公司项目部全体员工。 三、原则: 3.1 项目综合奖励坚持经济效益的原则,即以工程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为基础,以项目管理的综合考评分数为分配依据。 3.2 对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实行目标成本控制,坚持市场倒逼成本原则,向项目管理要效益。 3.3 项目目标成本确定建立在对每个工程项目科学的工料分析基础上,坚持合理、可控原则,充分挖掘员工潜力,上、下沟通,达成共识。 四、管理责权: 4.1 财务部:负责对工程项目各项成本费用目标、回款目标的考评及工程项目经济效果的核算确认; 4.2 工程部:负责对各工程项目的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竣工资料等管理目标的考评; 4.3 品管部:负责对各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施工过程的返修、

质量控制以及间接质量责任(分包商施工质量)的考评; 4.4 市场部:负责对项目部出具的各类结算凭证复核,及时向财务部提供预结算款项的有关资料数据,并向项目部反馈客户需求和建议; 4.5 采购部:负责对项目部拟定的用料计划及时性、合理性考评; 4.6 管理部:4.6.1 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订与实施管理;4.6.2 负责核实并汇总各项考评资料; 4.6.3 负责按本办法规定核算、发放项目奖金。 五、奖金计算 5.1 奖金发放基础:较目标利润增加额 5.1.1 较目标利润增加额= 实际利润(即结算额—实际成本) —目标利润(即合同额—目标成本)。 5.2 奖金发放依据:根据附件一《工程项目综合奖励考评表》的实际考评分数; 5.3 项目奖励金额=较目标利润增加额×实际考评分%×提成比例 六、项目考评程序 6.1 项目部依据《工程项目综合奖励考评表》制定并实施内部考评办法,按各岗位职责分解考评指标,按月检查,对员工管理工作评分。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中国有色金属学会 二OO八年六月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授予第三章罚则 第四章附则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奖励对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和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共同设立科学技术奖,其名称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该奖属社会力量设奖。 第三条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包括: (一)技术发明奖 (二)科学技术进步奖 (三)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第四条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的奖励基金由支持和关心中国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有色金属行业国内外企事业单位、个人所捐赠及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和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向有关的企业、事业单位等筹集。也可由其它渠道筹集。 第五条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 第六条维护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的严肃性。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授予,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七条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和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共同负责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

决定设立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其机构设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技术开发交流中心。 第八条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和中国有色金属学会联合设立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组,依照本办法,负责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 第二章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授予第九条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评审机构的组成: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评审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第十条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一次。 第十一条申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需由行业内有关单位推荐。推荐时,应当填写统一格式的推荐书,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价材料。 第十二条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评审组作出认定科学技术成果的结论,并向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技奖励委员会提出获奖项目和人选及等级的建议。 第十三条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单位和个人。所称重大发明,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 (二)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 (三)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第十四条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下列单位和个人:

TQ126优秀项目及优秀技术开发奖励办法

优秀项目及优秀技术开发奖励办法 1 目的 为奖励在推动公司科技进步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发挥工程设计人员和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精神,使评优工作起到更好地鼓励广大员工在工程设计中采用先进技术并不断提高工程设计水平,使更多的设计项目达到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公司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咨询、优秀技术开发(包括专有技术、专利技术) 项目、科技论文等的奖励。 3 职责 3.1 技术质保部负责组织具体评定和奖金发放。 3.2 各业务部、室负责推荐申报。 4 申报项目要求 4.1工程项目成果 4.1.1 申报评选的工程设计或总承包项目,必须是经过投产运行一年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或单项设计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 4.1.2 对合作完成的工程项目,应报由公司承担的部分。 4.1.3 申报的工程咨询项目须已经过工程咨询评审、论证且评价意见良好。 4.2 技术开发成果 4.2.1 应用于工程设计的各类计算机软件(包括本单位自行开发、以国外引进为基础进行二次开发以及与外单位合作用于工程设计的软件),经鉴定应用符合优秀标准的成果。 4.2.2 公司立项开发的专有技术或专利技术。 4.2.3 公司员工自行开发的专有技术或专利技术。 4.3 科技论文 4.3.1 在国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科技论文,包括在专题资料和专业会议上发表

的论文。 4.3.2 在本公司组织的论文发布会上发布的论文。 5 申报程序 5.1 由各部、室独立完成的工程或开发项目,由该工程项目经理或开发课题负责人填写“优秀项目及优秀技术开发申报表”(见附录1《优秀项目及优秀技术开发评选细则》),并经其所在部、室负责人审批。 5.2 由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完成的工程或开发项目,由该工程项目经理或开题负责人填写“优秀项目及优秀技术开发申报表”(同上),并与相关部门协调,确定主要完成人的排序后,经项目主导专业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批。 5.3 “优秀项目及优秀技术开发申报表”填写后,统一交技术质保部组织评审。 5.4 科技论文由论文作者报公司技术质保部统一登记,并向技术质保部提供论文复印件一份。 6 评审和审批程序 6.1 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咨询、优秀技术开发项目评审和审批程序 6.1.1 技术质保部收到申报表后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技术质保部指导项目负责人或课题负责人准备评审材料。 6.1.2 上述工作完成后,技术质保部将整理好的各项目资料交公司技术委员会,由技术委员会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 6.2 科技论文评审和审批程序 6.2.1 技术质保部登记、了解科技论文完成情况,达一定数量后,组织科技论文发布会并对收集到的论文组织评审。 6.3 奖励等级一般分为三等,由公司技术委员会根据其水平、质量、效益评出奖项等级,由技术质保部负责将各项目评审结果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4 在完成优秀项目评审后,技术质保部负责提出奖励申请,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按批准意见向获奖项目和个人发放奖状和奖金,奖金清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7 奖励标准 7.1 获得“优秀项目及优秀技术开发奖”的项目,公司将颁发奖励证书及奖金。奖

项目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奖励制度-da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制度 质量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是施工企业从开始施工准备到工程交付使用的全程中,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所进行的各项组织管理工作。其目的在于以最低的成本和最快的工期生产用户满意的建筑产品。为了更有效的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成本,提高企业的信誉,增强企业的竟争力,特制定如下制度: —、总则。 1、施工队必须健全质量管理体制。建立以队长为领导、技术员中间控制、专职质量检 查员基层检查的三级管理体制。 2、施工队专职质量检查员(施工人员、班组长)应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学习有关业 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素质,从而提高自已的工作质量。对工作成绩好的专职质量检查员(施工人员、班组长)年终时给予个人500~5000元奖励;对工作成绩差的,年终时给予施工队质检员(施工人员、班组长)500~5000元的罚款。项目部有权撤换不称职的施工队专职质量检查员(施工人员、班组长)。 3、各作业班组必须严格按项目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组织施工,若发现作业班 组不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施工的,每项或每处将处以罚款1000~5000元;对执行好的,给予200~1000元的奖励。 4、严格履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施工中必须坚持隐蔽工程不经检查验收就不准隐 蔽的原则。每一项工程施工完成后,先经过班组自检、队质量员(施工人员、班组长)复检,在确认均符合要求后,方可报监理验收。在每次隐蔽验收时,工长、质检员及各工种至少两名工人必须到场,会同监理公司、建设单位共同检查验收。对监理公司、建

设单位检查验收发现的问题,作业班组必须及时彻底地整改,不得推诿、敷衍、蒙混过 关。对实施自检和履行隐蔽验收手续好的,每次给予班组或个人200~500元的奖励。对不认真进行自检和履行隐蔽验收手续的,每次给予班组200~1000元的罚款,给予质检员或工长(施工人员、班组长)200~500元的罚款。 5、在施工过程中,各工种工长、质检员必须跟踪预检,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对不重视预检,造成隐蔽验收时出现较大错误的,给予责任工长(施工人员、班组长)200~500元的罚款。 6、注意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形成许多中间产品,如某些分项工程已经完成,而其它分项工程正在施工,或某一分项工程一部分已完工,而别一部分正在施工,如果对已完成品不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则其成品就可能造成操作,以致影响质量。因此,各工种、各班组之间必须相互注意成品保护。对不注意成品、半成品保护, 造成影响工程质量的,给予班组200~5000元的罚款,给予责任工长(施工人员、班组长)100~500元的罚款。 7、做好原材料、半成品的检测和验收。加强试验和计量工作,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充分保证工程的内在质量。若将不合格的原材料或半成品用到工程上的,除必须返工外,给予责任人(施工人员、班组长)500~2000元的罚款。 8重视事后的评比、总结和经验积累。对质量好的、要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对质量 差的,要认真总结分析,查出根源,在以后施工中一定要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工程项目管理奖金分配办法

必须由公司中层 (含中层)以上人员开会 工程项目管理奖金分配办法 第一条:公司按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每一位员工的工作成绩, 建立工程项目奖金分配制度, 其目的在于, 通过对员工工绩效评议, 将企业的效益与员工个人收入更紧密的联系起来, 是 全体员工关心市场、注重效益,降低成本。同时,促进各部门与销售部门的团结协作,提升 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第二条:员工工程项目奖金发放为工程进度奖金,工程结算奖金两种 第三条:项目组各成员奖金分配额度、比例,由项目经理根据公司的《工程项目奖标准》和 每个人在项目中所承担、 完成的工作拟定, 并报项目部经理审核上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 执行。 第四条:工程进度奖金: 1、 奖金发放额度:按照《工程项目奖标准》制度中有关规定和发放额度按照回款(不包含 工程项目首付款) 额占项目额比例 * 项目总奖金的 80%与回款日期的当月工资同时发放, 当进度奖金数额小于 1000 元与下次进度奖金一同发放。 2、 奖金分配人员范围:项目组全体成员 第五条:工程结算奖金一般规定 当项目执行完毕由财务部按照 《工程项目奖标准》 核算项目组奖金, 根据项目经理上报的奖 金分配比例在公司年度结算时予以发放到个人。 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 除依照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罚外, 六个月内不得享受本制度 所规定的奖金, 已享有奖金权力的, 应自当月份起予停止,直到表现良好时,再依本部分第 四条规定办理奖金申请手续。 1、 工作不力者或不能胜任工作者 2、 有赌博、斗殴、诈骗、偷窃、经手钱财不清或拖欠他人钱财不偿还者 3、 在言论或行为上对公司、公司负责人及公司同事不利、不忠实者 4、 在公司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执行的工作及损害公司声誉或利益者 5、 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者 6、 经办公文或工作时因积压公文而损失公司或其他人利益者 7、 公司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负责单位或在场员工未能及时加以抢救者 8、 在公司内部搞小集体,拉帮结派给公司制造管理混乱者。 第六条: 凡因故应停发或部分厅发奖金者, 应由其部门主管会同人力资源部共同提出理由意 见书及有关资料,送请总经理审议后执行 第七条:凡因故被停发奖金者, 其核准日在发本源公司以前者,应在本月发工资时执行;其 核准日在发本次工资以后者,则在下次工资发放日执行 第八条:本制度所规定的事项若有修订的必要时, 讨论通过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国家电网公司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科/3)542-2014 国家电网公司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保证国家电网公司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公司科技奖”)的评审质量,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令第13号)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科技奖鼓励自主创新,鼓励攀登科学技术高峰,鼓励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公司生产建设、改革发展密切结合。 第三条公司科技奖的推荐、评审和授予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的公司科技奖推荐、评审、授奖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评选条件 第五条公司科技奖的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技术发明奖候选人应为技术发明的全部或者部分创造性技术内容的独立完成人; (二)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人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项目总体技术方案设计中做出重要贡献;

2. 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解决中做出重大技术创新; 3. 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 4. 在高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工人技术创新类项目候选人应为工人身份;重大工程类项目不设个人奖励候选人。 (三)技术标准创新贡献奖候选人应为在技术标准化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标准起草人。 (四)专利奖候选人应为对推动技术(设计)创新及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做出重要贡献的专利发明人(设计人)。 第六条公司科技奖的候选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技术发明奖不设奖励候选单位; (二)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单位应在项目的研究、开发、设备研制、投产、应用和推广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 (三)技术标准创新贡献奖候选单位应在技术标准研究、制修订和实施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标准项目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 (四)专利奖候选单位应为专利实施后取得显着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专利权人,或在专利创造、运用和保护等活动中取得显着成效的专利权人。 第七条公司科技奖授奖人数和授奖单位数实行限额。 (一)技术发明奖只授予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研发项目奖金分配管理办法

研发项目奖激励方案 1.目的 为调动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重要研发项目和紧急开发项目的按期完成,公司决定在执行现有员工的收入与公司效益挂钩的办法上,设立研发项目奖做激励。 2.适用范围 研发部全体人员 3.基本原则 本着实现奖励先进、体现价值的原则,根据个人在对项目贡献多少进行分配。激励奖金的金额与个人贡献挂钩,实现多劳多得,达到激励的目的。 4.研发项目奖励办法 研发项目奖金分为项目开发奖及项目产品市场奖。 4.1项目开发奖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已批准立项开发的项目按类型确定档次,根据项目所属档次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 4.2项目产品市场奖 项目产品市场奖励是按新产品销售毛利的一定比例对研发项目组人员给予奖励。按回款从项目卖出的第一台开始计算,奖励期限为三年。其中第一年按项目回款毛利的2%,第二年按1.5%,第三年按0.5%的额度对项目组成员进行奖励。 4.3研发项目专利奖 项目研发的新产品获得PCT国际发明专利团队获3万元奖励,项目团队获得国内发明专利获2万元奖励。 5.0项目考核 项目考核以结果为导向,重点考核项目完成的质量及项目完成时间。 5.1项目质量考核 项目开发中,以项目任务均已达到标准认定的项目完成。项目过程中若发现项目条款需要修改,可向项目负责人申请修改项目任务一次。 项目质量考核,以第一台客户使用情况为考核要点,若客户发现产品设计有明显的错误或是严重有影响产品功能及性能缺陷、造成人身安全隐患等,最终造成客户投诉或要求退货。每出现一次扣除项目开发奖的1%—10%。 5.2项目时间考核 项目开发时间以项目立项确定的时间为准。项目周期在1个月以内的,不得更改项目时间;项目周期超过1个月,但不足3个月的,可向项目负责人申请修改项目时间1次;项目周期超过3个月不足6个月的,可向项目负责人申请修改2次项目时间,项目周期超过6个月的,可向项目负责人申请修改项目时间3次。第一次修改,扣除项目开发奖的3%,第二次修改再扣除项目开发奖的7%,第三次修改再扣除项目开发奖的10%。 在项目时间考核中,参考项目时间完成节点,最终完成的时间在规定的时间以内按

项目部奖惩细则

项目部奖惩细则 一、总则 1. 为促进和保持项目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项目部目标实现。为了使员工明确考核的标准、依据和方法,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从而更好的规范项目部及员工的行为,特制订本规定。 2. 奖励的目的在于帮助员工建立正确的思想观念、行为职责,建立和谐的工作环境,为每位员工之间更好的配合而做好本职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突出业绩的完成。 3. 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项目部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利益。 二、原则 项目部奖惩原则依据分公司奖惩制度的原则。即遵循奖惩有据、奖惩及时、奖惩公开、有功必奖、有过必惩原则。 三、适用范围 项目部所有工作人员 四、奖励: 1. 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现场安全设施符合标准要求,未发生大小事故,奖励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施工管理人员200元。 2. 发现事故隐患,险情,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了重大事故

发生的有功人员,视情况奖励500元。 3. 项目部人员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发现问题并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视情况奖励200元。 4. 对整个工程施工的质量监督严谨,未出现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达到质量创建目标,给予项目经理,现场管理人员300元。 5. 对于项目部内部预、决算人员,能够按时完成项目部工作,无错漏,视情况奖励300元。 6. 对于项目部内部资料人员,能够按时完成每个月上缴的资料,竣工后能够完成竣工资料的情况下,(时间以半个月或一个月)为准,奖励资料人员300元。 7. 在施工成本方面,如提出有效的节约施工成本,并达到原先的工作质量要求,给予个人奖励200元。 8. 对维护项目部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视情况奖励100元。 五、惩戒: 1. 未按照公司生产规章制度办事,未服从安全管理,现场安全设施不符合标准要求,给予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管理人员200元罚款。 2. 发现事故、险情未采取果断措施,未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给予项目经理300元,现场管理人员200元,项目人员100元罚款。 3. 项目部人员发现设计图纸有问题,未及时反馈信息,在主管

项目施工进度管理及奖惩办法

项目施工进度管理及奖 惩办法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工程进度管理及奖惩办法 一、总则 1、为加强项目工程建设进度管理,确保能保质保量地按计划完成工程任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项目部各施工班组均应执行本办法。 二、工程进度管理机构及职责 1、项目经理 代表公司履行对业主的进度承诺,督促项目部认真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全面负责项目部的施工进度管理工作,实现工程进度目标。 组织编制和实施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进度控制管理规定,在施工进度计划控制范围内审查批准各部门、各部位上报汇总的施工进度计划。 组织对项目的周、月、年度进度计划的落实情况检查。 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评比工作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评比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并奖惩兑现。 督促职能部门及时、准确、真实地报告施工进度控制中的重大事项,报送有关文件和报表。 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各方的沟通和协调。 2、生产经理 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协助项目经理,全面负责现场施工协调工作,实现工程进度目标。 从宏观、全局考虑,协调、解决处理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管理的各种因素,特别是影响施工进度的三大因素“人”“机”“料”。 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布置各部位、各时段的生产安排。

负责劳动力、生产设备、物资等资源的合理调配。 3、技术负责人 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协助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进度管理中的技术工作,实现工程进度目标。 负责组织本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项目年度施工进度计划、项目季度施工计划、项目月施工计划的编制工作。 负责参与检查各级进度计划的落实情况,并参与分析存在的原因,确定赶工措施。 负责组织施工方案的编制及技术交底工作,其编写的方案、技术交底必须具有可操作性、方便施工、满足进度管理的要求。 负责施工技术方案满足进度计划要求,协调物资、机械设备、工程技术、计划经营等部门对进度管理工作的支持。 4、安全部 .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有关工程进度管理的制度、办法。建立本项目工程进度管理体系。 .实施项目部工程进度管理的策划、实施、分析、总结等全面和全过程管理。 .按时分析进度管理实施情况,并将分析结果及时上报。针对出现的偏差及时采取纠偏措施,并根据偏差情况及时向分公司和集团公司预警和上报。 .组织开展项目部劳动竞赛活动。 5、商务部 管理和掌握工程合同及工程量完成情况,及时向项目部提供工程结算、变更、索赔等信息。

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试行)

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试行) 【法规类别】科技成果鉴定奖励 【发布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变更) 【发布日期】1989.07.11 【实施日期】1989.07.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试行) (1989年7月11日国家医药管理局) 第一条为奖励在推动医药行业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医药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结合本行业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医药管理局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简称局级科技进步奖)奖励范围包括: (一)在医药领域(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制药机械、医药包装等)中取得的具有科学性、创造性、并有实用价值的应用技术成果(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生物新品种等)。 (二)推广、应用已有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过程中取得的新的创造性成果。

(三)高技术研究成果(医药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等)。 (四)引进、消化、吸收、开发、应用国外先进技术中取得的创造性成果。 (五)具有重大意义、涉及面广、在科研上有所创新并经过国家、部正式批准颁布的标准。 (六)对医药行业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并在科研上有创见的科技情报成果。 (七)为医药行业决策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而作出重大贡献,并经验证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八)在医药基础理论研究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经同行专家评议确认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 第三条局级科技进步奖每年颁发一次、按三个基本条件进行综合评定: (1)科学技术水平及技术难度 (2)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推动科学技术进步的作用 奖励分为三个等级 奖励等级荣誉奖奖金 一等奖奖状、荣誉证书5000元 二等奖奖状、荣誉证书300

软件项目开发奖励办法

第一条综述 为调动公司软件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软件的开发质量和开发效率,促进研发人员深入市场,及时跟踪软件产品的使用情况,在公司现有绩效考评制度基础上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管理办法 公司软件项目实行目标管理。 第三条执行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从事软件项目开发的人员。 2)本制度适用于软件项目开发运行全生命周期,即需求调研、软件设计、软件开发及测试、软件运行维护。 第四条整体考核目标 1)品质 2)工期详见《软件项目立项申请表》。 第五条奖金成立

1、部门主管根据市场需求,填写《软件项目立项申请表》并经需求提出项目主管、技术总监、技术副总、董事长签字同意。 2、技术副总、董事长认为可立项软件,下发《软件项目立项申请表》填写,经技术总监、项目负责人确认工期及缺陷数目。 第六条奖金构成 1、基础奖金总额: 1)合同类项目:项目奖金的发放额度在项目合同签订后确定,原则上不得超过所研发的软件合同金额的8%,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具体额度由部门经理、总工程师、技术总监协商,董事长最终确定。 2)投入类项目:由公司直接投入项目,在明确项目内容后,部门经理、总工程师、技术总监计算项目人员工时,核算投入金额报技术副总、财务总监、董事长确认项目总投入额。原则上以软件投入总金额的10%作为项目开发奖金。 3)当发生大市场变化,需要重新确定奖金发放额度时,可由部门经理提出,经过技术总监、主任工程师、技术副总、总经理重新协商后,董事长最终确定。 2、奖金构成:

1)项目承担部门奖励(奖励1) 奖金总金额的60%为工期奖金;发放对象:项目设计、开发、测试参与人员。 奖金总金额的40%为品质奖金;发放对象:项目设计、开发、测试参与人员。 2)应用奖金(奖励2) 应用奖金(奖励2)=奖励1的5%-8%。发放对象:应用部参与人员。 3)维护奖金(奖励3) 维护奖金(奖励3)=奖励1的5%-8%。发放对象:运维部参与人员。 4)特殊奖励(奖励4) 特殊奖励(奖励4)=最高为奖金总金额的10%为特殊奖励; 第七条奖金浮动 1、工期奖金: 项目提前完成时,按比例增加奖金发放额度,滞后时按比例减少发放额度。增减上限为奖金基础数额的50%。比例计算方法为:浮动比例=(计

工程项目奖励办法

XXXX工程管理奖惩办法 (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在建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及时纠正和处理工程建设中不规范的施工行为及管理行为,提高参建各方主体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参建各方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在建工程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XXXX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建设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分包单位。 第二章奖励基金的来源和使用 第三条公司设立工程管理奖励基金账户,用于对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方面的奖励。 第四条奖励基金的来源: 1、奖励基金由XXXX房地产公司部出资设立,出资额度如下: (1)XXXX房地产公司,按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计提奖励基金。 (2)监理公司按监理合同金额的1%交纳奖励基金。 (3)总包各栋主体按承包的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缴纳奖励基金。 (4)分包及室外建筑环境工程,室外安装工程,通风空调、电梯、智能化系统、消防等专业承包工程中标单位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奖励基金。 2、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罚款也纳入奖励基金中使用。

3、以上奖励基金在工程进度款中扣取,分配按总额的50%用于工程质量管理方面,50%用于工程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方面。 第五条资金管理与使用:奖励基金账户由XXXX房地产公司财务资产部管理,并专款专用。由公司XXXX项目工程管理部使用,所用经费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三章工程质量的奖惩规定 第六条对公司XXXX项目部的奖惩 (一)奖励规定 1、在公司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通报表扬一次的,奖励项目部500-1000元,连续三次获得通报表扬的额外奖励1000-2000元。 2、检查中发现,项目部负责管理的工程项目在土建、水、暖、电等单项突出,对其他工程有指导和推广作用的,对该项目部奖励500-1000元。 3、在全年施工过程中,对有突出表现并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为公司争得荣誉的项目部奖励2000元/次。 4、所负责的项目若有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对项目部一次奖励2000-5000元。 (二)处罚规定 所负责的项目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公司将对项目部罚款1000元/次。 第七条对监理单位的奖惩 (一)奖励规定 1、在公司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通报表扬一次的,奖励监理部500-1000元。连续三次获得通报表扬的额外奖励1000-2000元。 2、检查中发现,监理部负责监理的项目在土建、水、暖、电等单项突出,

工程项目综合奖励办法

工程项目综合奖励办法 一、目的: 为激发项LI部员工的责任心、积极性和主动进取精神,全面提升项U团队素质和项LI管理水平,提高每一个工程项LI的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各公司项目部全体员工。 三、原则: 3.1项訂综合奖励坚持经济效益的原则,即以工程项口实现的经济效益为基础,以项口管理的综合考评分数为分配依据。 3.2对工程项LI的经济效益实行LI标成本控制,坚持市场倒逼成本原则,向项LI管理要效益。 3.3项LI LI标成本确定建立在对每个工程项LI科学的工料分析基础上,坚持合理、可控原则,充分挖掘员工潜力,上、下沟通,达成共识。 四、管理责权: 4.1财务部:负责对工程项U各项成本费用U标、回款U标的考评及工程项目经济效果的核算确认; 4.2工程部:负责对各工程项LI的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竣工资料等管理 目标的考评; 4.3品管部:负责对各工程项口的质量LI标,施工过程的返修、质量控制以 及间接质量责任(分包商施工质量)的考评; 4.4市场部:负责对项目部出具的各类结算凭证复核,及时向财务部提供预结算款项的有关资料数据,并向项H部反馈客户需求和建议; 4.5采购部:负责对项目部拟定的用料计划及时性、合理性考评; 4.6管理部: 4.6.1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订与实施管理; 4. 6.2负责核实并汇总各项考评资料;

4. 6.3负责按本办法规定核算、发放项目奖金。 五、奖金计算 5.1奖金发放基础:较LI标利润增加额 5.1.1较口标利润增加额二实际利润(即结算额一实际成本)一目标利润(即合同额一H标成本)。 5.2奖金发放依据:根据附件一《工程项LI综合奖励考评表》的实际考评分数; 5.3项忖奖励金额二较口标利润增加额X实际考评分%X提成比例 % 六、项目考评程序 6.1项LI部依据《工程项日综合奖励考评表》制定并实施内部考评办法,按 各岗位职责分解考评指标,按月检查,对员工管理工作评分。 6.2各职能部门按考评权责规定,按月检查,记录项口各项指标的执行情况; 6.3项訂竣工验收后,项U经理组织项U部成员进行项U管理工作总结及项口管理成果指标自评(按考评表标准打分)。 6.4项LI总结内容必须包括: 6.4.1项目成果指标(工期、质量、成本、安全、文明施工)总结评价; 6. 4.2项LI施工过程中重要工作事项记述(与甲方、监理方在变更、增项、纠纷处理等方面的协调); 6. 4.3管理经验及员工突出表现; 6.4.4项LI管理中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 6.4. 5对公司各职能部门项口服务工作的评价意见; 6.5公司各职能部门对项口部进行完工考评,内容包括: 6. 5. 1具体指标考评意见及分数; 6.5.2肯定成绩、指岀不足及改进建设; 6.6管理部汇总考评资料,山总经理主持,主管副总经理及各职能部门评分主管参加,召开项目总结会,充分沟通,达成共识,在项H综合考评表上签字,总经理签字批准; 七、项目奖金提拨程序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范围 第二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科技进步奖的。 第三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技术创新奖的。 第四条利用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有关基金的。 第五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革新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第六条对公司经营发展有影响并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或者获得发明奖的。 第七条通过国家或省、市级产品技术鉴定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省、市重点新产品认证的。 第九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或省、市立项的。 第十条围绕科技成果,给公司带来经营性或管理性资质的。 第三章奖励标准

第十一条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给予30000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给予XX0元奖励。 第十二条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奖,给予30000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创新奖,给予XX0元奖励。 第十三条获得国家、省各项基金的,获得基金数额扣除相关费用后按10%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或革新,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给予1000元奖励。 第十五条对公司经营发展有重大影响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给予3000—5000元奖励;获国家发明奖的给予10000元奖励;获省、市级发明奖的给予5000元奖励。 第十六条获得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5000元奖励;获得省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市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1000元奖励, 第十七条通过国家技术鉴定的给予10000元奖励,通过省部级技术鉴定的给予5000元奖励。 第十八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立项的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省立项的给予1000元奖励,获得市级立项的给予500元奖励。 第十九条获得国家级经营性资质给予10000元奖励,管理性资质给予5000元奖励;省部级经营性资质给予5000元奖励,管理性资质给予XX元奖励;市级经营性资质给予1000元奖励,管理性资质给予500元奖励。 第四章奖励申报程序

项目开发奖励办法

项目开发考核奖励办法1. 总则 1.1.项目工程人员的项目绩效考核奖励是公司为从事创造创新性技术开发之人员专制定的奖励。 1.2.项目绩效考核奖励是除岗位职级工资之外对工程人员所做出的创造性劳动成果的一种激励。 1.3.为提高项目工程师的满意度,保障项目工程师工作的积极性、有效性,以推动技术工程部门及员工工作绩效的持续改进。 1.4. 为规范奖励报酬的使用,体现公平竞争、合理开放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2. 考核原则 2.1.公平、公正、重绩效,坚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感情色彩。 2.2.坚持量化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衡量考核工程人员的工作绩效。 2.3.可变性原则,此考核办法每年审核修改一次。 2.4.工程师参与制定的原则,工程部门所有员工都有权参与本制度的修订工作。 3. 项目奖励资金的来源 3.1.来源于公司全体员工薪酬体系中的绩效奖金未得到的部分,由财务部根据年度员工考核得分系数提取设立。 3.2.来源于每年开发项目获得的开发奖励基金,即公司每年根据新产品销售额之系数提取的专项奖励资金。由公司高层设立。 4. 项目奖金的管理 4.1.公司为项目人员设立并提取的项目开发效益奖励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可挪作他用。 4.2.项目开发效益奖励资金采取按项目顺利量产后提取、发放项目奖金办法,由财务部设立专门帐户进行管理。 5. 项目奖励评定办法 5.1. 注:1)按项目技术难度、完成时间、投入人力、效益评估等划分奖励标的类别; 2)特类指全新开发产品,开发风险大、开发周期长、预期发展方向、销量、效益等有很大发展空间的项目。 5.2.项目类别计分评定方法是采用累加计分制:从四个方面对项目进行计分评估后累加,根据累加分数确定项目类别,分别是: 1)项目的技术含量及技术指标的先进性(25分); 2)项目开发工作量和自主开发难度(30分); 3)项目对公司品牌形象提升及对科技进步推动的效果(15分); 4)项目潜在经济效益、市场竞争力及其它相关因素(30分)。

盾构项目部考核评定奖惩试行管理办法

盾构项目考评奖励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项目生产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迈进,建立健全盾构项目的考评奖惩机制,实现盾构项目根据贡献获取报酬的奖励分配制度,优化项目奖金分配,提高项目生产班组的工作积极性,提升项目对班组的监控考评力度,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盾构项目考评实行量化绩效考核制,即对盾构项目的考核分内容分条目设定分数值,项目部的工作业绩及工作表现由分值体现,分数值的高低决定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和班组的奖金收入额度。 第三条本着服务一线、保障一线的工作原则,本办法的考评采取以掘进班组为基本考核单元,项目其它人员的考评奖励以班组奖励为基数取系数值的考核奖励办法。 第四条掘进班组考评推行日考评与月考评相结合,日考评确定班组的单班奖励金额,月考评确定班组是否靠享受超环奖励(总环数超过项目部进度指标的奖励),月考评同时用于确定项目部不同层级和专业人员的奖励金额。 第二章考评原则、内容与办法 第五条为了实现日产量与月总产量的同步提高,保障项目总生产水平,且避免班组间在配合上出现脱节,采取单班考核与月考核相结合、班组单独考核与项目整体考核相结合的考评原则。 第六条班组考核包括基本考核项目和辅助考核项目两部分内容,基本考核项目包括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设备维修保养四

个方面,辅助考核侧重在班组的其它表现,用于月度奖金调整。 第七条基本考核采用量化积分制,班组单班分值计算以具体进度为奖金计算依据,确定单班奖金基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设备等考核分值以百分制设定,其所得分值以百分数乘以进度奖金,即为班组在该考核项目的单班应得奖金。详见附件一《盾构掘进班组盾构推进日考核表》。 第八条盾构项目施工额外奖励的奖金分配的工期节点划分、掘进环数的起始奖励点和奖金金额等,拟采取的奖励方案为: 1、盾构施工额外奖励节点划分为盾构始发奖励、初始掘进阶段掘进考核奖励、正常掘进阶段掘进奖励、盾构进洞奖励和联络通道完工奖励等。即在盾构掘进过程中,执行掘进奖励办法。在盾构顺利始发完成、盾构平安进洞和联络通道完工等重大关键环节取得阶段性进展后,公司仍将给予奖励。 2、盾构初始掘进阶段的奖励规定: 当盾构环宽为1.2米时,单班以第3环为起始奖励点,第3环奖励200元,第4环奖励300元,第5环以及第5环以上各环均奖励400元。各环所得奖金累加为班组本班奖励。 当盾构环宽为1.5米时,单班以第2.5环为起始奖励点(完成第3环掘进但未拼装界定为2.5环),第2.5环奖励250元,第3环奖励350元,第4环以及第4环以上各环均奖励450元。各环所得奖金累加为班组本班奖励。 完成半环可以按照半环金额奖励。

工程项目奖励办法

工程项目奖励基金设立及管理办法(试行) 一、目的: 1.1为激发项目部员工的责任心、积极性和主动进取精神,全面提升项目团队素 质和项目管理水平,提高每一个工程项目的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2.1公司项目部全体员工。 三、原则: 3.1 项目综合奖励坚持经济效益的原则,即以工程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为基础, 以项目管理的综合情况为分配依据。 3.2 对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实行目标成本控制,坚持市场倒逼成本原则,向项目 管理要效益。 3.3 项目目标成本确定建立在对每个工程项目科学的工料分析基础上,坚持合 理、可控原则,充分挖掘员工潜力,上、下沟通,达成共识。 四、工程项目奖励基金项设立 4.1公司管理层根据项目性质及经济指标,按工程造价5‰——20‰设立 五、项目奖励基金管理 5.1项目奖励基金经公司管理层根据项目性质及经济指标确认金额后,由公司财 务设立专项账户。 六、项目奖励基金发放额度的形成 6.1以项目奖励基金为基础。 6.2结合工程项目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6.3结合工程项目处罚条例处罚情况。 六、项目奖励金额计算 6.1 奖金发放参考值为实际利润额-目标利润额,正值项目奖金按100%发放,负 值无项目奖金。 6.2特别经济效益奖金:(实际利润额-目标利润额)*10%

6.3项目奖励金额=项目奖励基金+特别经济效益奖金 七、项目奖励分配方法 7.1项目奖励金额65%作为项目部奖励费用,为奖励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 的核心作用,对项目经理实行重点奖励。项目经理奖金额为项目奖金总金额的30%-45%;项目部经理有对项目员工奖金分配建议权,分配奖金方案由项目部提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7.2项目奖励金额15%作为其他部门配合费用,分配方案由总经理制定。 7.3项目奖励金额20%作为年终奖基金,作为对有突出工作业绩员工的特别奖金, 奖励方案由总经理制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 八、项目奖励基金提拨程序 8.1工程项目竣工退场后,管理部根据核准的考评表和财务部提供的资料,计算 该工程实际项目奖励金额,报批核准。 8.2 项目奖励按竣工及工程回款情况分期提拨,具体办法规定如下: 8.2.1 项目总结考评结束后发放第一期项目奖励,第一期项目奖励提拨额=实际 项目奖励×50% 8.2.2 约定的工程回款达95%以上时,发放第二期项目奖励。 第二期项目奖励提拨额=未发放奖励金额 8.3其他部门配合奖金与项目奖金同时发放。 8.4对有突出工作业绩员工的特别奖金,于农历年底发放。 九、管理说明: 9.1 项目运行期间非公司正常调动而离开工作岗位(包括各种辞职、辞退、开除) 的人员,不参加考评。 9.2 项目运行期间因公司正常调动离开项目部,现已在其它部门服务的原项目部 员工,按其在项目部工作有效天数核发项目奖励。 9.3 见习期和试用期员工不参加考评。 9.4 新进员工按照转正天数核算项目有效天数 9.5 本奖励办法适用于2011年3月份后公司新开工的工程项目。 9.6 本规定解释权在公司董事会。

AA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AA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奖励在推动我省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我省科学技术进步和促进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人民政府设立省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奖分以下类别: (一)自然科学类; (二)技术发明类; (三)科学技术进步类。 第三条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四条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 第五条省设立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和若干学科(专业)评审组,负责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由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等组成,其人选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聘任。 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申报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必须是在我省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或者属于我省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完成人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的成果。 第七条省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公民和组织。 前款所称重大科学发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 (二)具有重大科学价值; (三)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第八条省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类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方法、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公民和组织。 前款所称重大技术发明,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或者有发明专利; (二)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 (三)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第九条省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类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下列公民和组织: (一)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二)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经过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三)在实施国家安全项目中,为推进国防现代化建设、保障国家安全做出显著科学技术贡献的; (四)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保障工程达到省内领先水平的。 前款第(四)项重大工程项目的省科学技术奖仅授予组织。 第十条省科学技术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 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卓有建树的;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公民和组织,经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议提名,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可授予特等奖。 第十一条省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一次。 第十二条省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由下列单位或者专家推荐: (一)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二)省人民政府各有关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 (三)经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其他单位和科学技术专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