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大庆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大庆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0635

大庆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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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条用火作业系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过程。海(水)上石油作业的用火作业应按SY 6303《浅海石油设施动火安全规定》执行。在抢险过程中用火作业应按应急预案中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

1.用火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内。

第四条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的作业:

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5.使用雷管、**等进行爆破作业。

第五条油田企业用火作业分级

1.一级用火作业

(1)原油储量在10000m3及以上的油库、联合站里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油气管线及容器用火等;

(2)5000m3及以上的原油罐罐体用火;

(3)天然气柜和不小于400m3的液化气储罐用火;

(4)不小于1000m3成品油罐的用火;

(5)长输管线在不停产紧急情况下及停输情况下用火;

(6)输油(气)长输管线干线停输用火;

(7)天然气井口失控部分用火;

(8)处理重大井喷事故现场急需的用火。

2.二级用火作业

(1)原油储量在1001m3~10000m3的油库、联合站里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油气管线及容器用

火;

(2)在单罐小于5000m3储罐(包括原油罐、成品油罐、炼化油料罐、污油罐、含油污水罐、含天然气水罐)用火;

(3)1001m3~10000m3原油库的原油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及原油、污油泵房用火;

(4)铁路槽车原油装卸栈桥、汽车罐车原油灌装油台及卸油台用火;

(5)天然气净化装置、集输站及场内的加热炉、溶剂塔、分离器罐、换热设备用火;

(6)天然气压缩机厂房、流量计间、阀组间、仪表间、天然气管道的管件和仪表处用火;

(7)油罐区防火堤以内的用火;

(8)输油(气)站、石油液化气站站内外设

备、输油码头、油轮码头内外设备及管线上的用火;

(9)液化石油气充装间、气瓶库、残液回收库用火;

(10)钻穿油气层时有井涌、气侵条件下的井口用火。

3.三级用火作业

(1)原油储量不大于1000m3的油库、集输站里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用火;

(2)不大于1000m3的油罐和原油库的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污油泵房用火;

(3)在油气生产区域内的油气管线穿孔正压补漏用火;

(4)采油井单井联头和采油井口处用火;

(5)钻穿油气层时没有发生井涌、气侵条件下

的井口处用火;

(6)输油(气)干线穿孔微正压补漏,腐蚀穿孔部位补焊加固用火;

(7)焊割盛装过油、气及其他易燃易爆介质的桶、箱、槽、瓶用火;

(8)制作和防腐作业,使用有挥发性易燃介质为稀释剂的容器、槽、罐等用火。

4.四级用火作业

(1)在天然气集输站(场)、输油泵站、计量站、接转站等生产区域内非油气工艺系统用火;

(2)钻井、试油作业过程中未打开油气层时,距井口10m以内的井场用火;

(3)除一、二、三级用火外,其他非重要油气区生产和在严禁烟火区域的生产用火。

第六条炼化企业用火作业分级

1.特级用火作业

(1)带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及码头泊位油轮停泊期间从油轮边缘起向外延伸

35m以内区域;

(2)节假日期间应进行的检修作业(二、三级用火区域除外);

(3)在20点至次日8点期间的生产运行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检修作业(二、三级用火区域除外);

(4)在运行的液化气球罐区防火堤内检维修;

(5)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凉水塔内施工等用火作业。

2.一级用火作业

(1)正在运行的工艺生产装置区;

(2)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

的泵房和机房;

(3)各类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充装站及可燃液体罐区防火堤内、液态烃罐区封闭管理区内;

(4)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有毒介质的装卸作业区、洗槽站;

(5)码头泊位油轮停泊期间,从油轮边缘向外延伸35m以外的区域;

(7)泊位无油轮停靠时主靠作业平台区域;

(8)工业污水处理场、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场、凉水塔和工业含水系统的隔油池、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15m以内的区域);

(9)切出运行,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不包括重油)的系统工艺设备管线和油轮、驳船;

(10)危险化学品库和空分的纯氧系统等用火

作业。

3.二级用火作业

(1)停工检修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的工艺生产装置;

(2)工艺系统管网;

(3)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并与系统采取有效隔离、不再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大修油罐的罐内大修和喷砂防腐作业;

(4)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装置或系统拆除的,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且运到安全地点的设备和管线;

(5)码头泊位油轮停泊期间,从油轮边缘向外延伸70m以外区域;

(6)泊位无油轮停泊时,从主靠平台边缘起向外延伸至30m以内的区域;

野外作业安全

野外作业安全 一、作业人员在野外施工作业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和劳动保护的规定,正确配戴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 二、在炎热或寒冷、冰雪天气施工作业时应采取防暑或防寒、 遇有强风、暴雨、大雾、雷电、冰雹、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作业。雷雨天不得在电杆、铁塔、大树、广告牌下躲避。 三、勘测复测管线路由时,应对沿线情况进行地理、环境等综合调查,将管线路走向所遇到的河流、铁路、公路、穿跨越其他线路等进行详细记录,熟悉线路环境,辨识和分析危险源,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安全控制措施。 四、进入山区和草原施工作业时: 1、在山岭上不得攀爬有裂缝、易松动的地方或不稳固的石块。 2、在林区、草原或荒山等地区作业时,严禁烟火。需动用明火 时,应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同时必须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3、应熟悉工作地区环境。在有毒的动、植物区内施工时,应采取戴防护手套、眼镜、绑扎裹腿等防范措施。 4、在已知野兽经常出没的地方行走和住宿时,应特别注意防止野兽的侵害。夜晚查修线路障碍时,要有两人以上并携带防护用具或请当地相关人员协助。 5、不要触碰或玩弄猎人设置的捕兽陷阱或器具;不要食用不知名的野果或野菜;不要喝生水。

6、严禁在有塌方、山洪、泥石流危害的地方和高压输电线路下面架设帐篷及搭建简易住房。 五、需砍伐树木作业时: 1、选择安全可靠的位置。 2、在道路旁砍伐树木时,必须在树木周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指挥行人和车辆通行。 3、遇树上有毒蜂或毒蛇等动物时,砍伐前应采取清除措施。 4、风力在5级以上时,不得砍伐树木。 六、在水田、泥沼中施工作业时应穿长筒胶鞋,预防蚂蝗、血吸虫、毒蛇等叮咬。野外作业应备有防毒及解毒药品。 七、在滩涂、湿地及沼泽地带施工作业时,应注意有无陷入泥沙中的危险。 八、在铁路沿线施工作业时: 1、严禁在铁轨、桥梁上坐卧。 2、严禁在铁轨或双轨中间行走。 3、携带较长的工具、材料在铁路沿线行走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要与路轨平行,并注意避让。跨越铁路时,必须注意铁路的信号灯和来往的火车。 九、穿越江河、湖泊水面施工作业时: 1、遇有河流,在未弄清河水的深浅时,不得涉水过河。需要涉渡时,应以竹杆试探前进,严禁泅渡过河。 2、在江河、湖泊及水库等水面上作业时,应配置与携带必要的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生产区域动火作业的条件、许可和监火等方面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使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及外协施工单位在本公司的动火作业。 3职责 3.1安全员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 3.2动火项目负责人 3.5.1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动火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3.5.2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3.5.3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3.3动火人 3.5.1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3.5.2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3.5.3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3.5.4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3.5.5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负责人呈验动火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5.6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3.5.7应随身携带《作业证》。 3.4监火人 3.5.1由动火点所在部门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员担当,监火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3.5.2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3.5.3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3.5.4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3.5.5作业完成后,会同动火负责人、动火人进行动火现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3.5当班操作负责人 3.5.1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 3.5.2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 3.5.3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3.6动火分析人 3.6.1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 3.6.2应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3.6.3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 3.7安全员 3.7.1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7.2凡公司区范围内的动火作业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3.8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3.8.1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为本公司安全员负责人。 3.8.2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环境,审查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完善防火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3.8.3特殊动火由公司安全员复查后,报公司总经理终审批准。 4动火作业的分级管理 4.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

管道井下作业安全及管理措施(通用版)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管道井下作业安全及管理措施 (通用版)

管道井下作业安全及管理措施(通用版)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井下作业安全管理 一、下井作业人员应提前准备好安全标志,检查施工所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是否安全可靠、完好、适用,所配备的安全防护器材是否齐全。 二、施工场地堆放的施工材料、工具等物品,不得影响行人车辆的交通安全。 三、夜间作业时,应设安全标志、架设红灯,夜间除应按日间操作规程作业外,一般情况不得进入井内作业。 四、下井作业时必须有施工负责人在场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指定2人以上的监护人。 五、为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头戴防护帽,身扣防护带,并系安全绳,口罩戴好后,方可下井作业,井内严禁吸烟。同时场地必须配备防毒面具、氧气袋至少两个。 六、施工作业人员进入井下作业时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

思想,不违章作业,不盲目作业。施工负责人发现违章作业的,应及时制止,对违规作业的,应给予经济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下井作业时,严禁小孩在附近玩耍,并说服行人不要围观。 八、下井后,工具、配件必须使用工具袋吊接,严禁抛扔,作业井周围1m范围以内不得有石块、砖头、工具等有可能造成打击伤害的物体。 九、井下作业如需时间较长,应轮流下井,如井下作业人员有头晕、腿软、憋气、恶心等不适感,必须立即上井休息。 十、井下作业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是防爆型,包括灯、开关等。 十一、下井操作时,施工负责人和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精力集中,不得从事其他作业,坚持2分钟向井下喊话,注意观察,特别是井下作业人员状态,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安全事故的作业,井上不得吸烟,严禁向井内抛扔物品和烟头。 十二、作业完毕后,应及时将井盖还原,同时清理周围堆放的废弃物。 十三、发生作业险情时,整救人员需配戴氧气袋下井救人,并带另一氧气袋插入晕倒人鼻孔吸氧,并立即撤出危险地段,同时向施工

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在园区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必须经保安部同意,以文 字形式报保安部审核、批准,领取动火许可证后方可作业。 二、保安部负责审核、管理和签发动火许可证工作,并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执 行情况。 三、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动火人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焊工证,操作过程中设专门看火人。 2、清理动火施工现场内易燃易爆物,室外作业遇有五级风停止作业。 3、按要求配置看火人员,准备好灭火器材、水、沙子等。 4、氧气瓶、乙炔瓶按要求分开放置。 5、严格执行中央大厦关于动火作业消防安全制度的规定。 四、园区内部不准随意使用产生强烈热辐射的电热器具,如电炉、红外线加热 器。 五、园区内部区域及外围不许随意焚烧垃圾、树叶等,不许随意使用明火进行 任何施工。 六、电、气焊工应持操作证上岗施工。 七、使用电、气焊、喷灯,要选择安全地点,作业前要仔细检查周围的情况, 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应采取浇湿、设接火盆、遮挡或其它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八、在焊割前,要对焊割工具进行全面的检查,严禁使用安全保护装置不健全 或失灵的焊割工具。 九、焊割作业及点火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条头、热喷嘴要放在安全地点, 焊割结束或中途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并仔细检查现场,确认无余火复燃危险后方可离开。在易燃、可燃物较多的场所焊割,操作完毕时应反复检查,预防火灾事故。 十、电焊机的各种导线不得残破裸露,更不准与气焊的软管、气体的导管以及 有气体的气瓶接触,气焊的软管也不得从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油脂或沾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导管等接触。 十一、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或各种管道金属架上,必须建立专

野外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SJSF3 一般施工方案(措施)报审表 一般施工方案(措施)报审表 工程名称:国电泗水圣水峪风电场工程编号:SG-SJSF3-001 注本表一式三份,由施工项目部填报,业主项目部、监理项目部、施工项目部各存一份。

110kV国电圣水峪、泗张风电场接入系统 输电线路工程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单位(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批准: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审核: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编写: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野外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规范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动火作业安全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内容,防范动火作业中的安全事故,根据动火作业安全法的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高处、进入受限空间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2.工段长在接到任务时,要问清楚作业项目、地点及作业环境安全情况,并及时制定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当面向工作人员交代清楚。 2.外出作业必须两人以上,其中要有一名监护人,要准备好8kg灭火器一个以上。 3.到达作业场所后,作业人员要认真检查和分析工作当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并采取合理有效的防范措施。如发现其有较大的安全隐患,不能预想到和控制其发生后果的严重性时,要及时向安全员或工段长汇报。 4.动火区域与可燃物间的距离要达到10米以上,10米以下禁止动火。工作车辆与动火点间的距离要达到10米以上,10米以下禁止动火。风向和可燃物与动火作业点方向一致时禁止动火。 5.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6.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7.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8.电焊机应放在通风、干燥处、放置平稳。 9.电焊机、焊接、电源线以及各个接头部位要联结可靠、绝缘良好、不得有裸露、不得浸泡在水里,应保持干燥;接线端头不得外露,应用绝缘布包扎好。 10.电焊机回路线不准搭在设备上或接地网上,必须就近搭在焊件上。 11.电焊机与电焊钳件导线长度不得超过30M,如有特殊需要时,也不得超过50M 长。导线有受潮、断股现象应立即更换。 12.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企业生产存在易燃、易爆的特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加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车间(部门)和外部施工单位在公司内部进行的动火作业活动。 第二章动火管理要求 第三条动火作业的定义 动火作业是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第四条禁火区范围的划分 1、特殊禁火区域: A、生产运行状态下的天然气、机油、导热油、溶剂、洗油共5种介质的管道、阀门、法兰本体上。 B、生产运行状态下的天然气、机油、导热油、溶剂、洗油共5种介质的设备、设施、储罐、呼吸阀、阻火器、放散管、仪表本体上。 C、生产运行状态下的导热油上下油槽本体上。 D、生产运行状态下的中央空调、除湿机房、锅炉房、天然气计量间。 2、一级禁火区域: A、除特殊区域以外的所有易燃易爆区域。

B、厂区所有管廊上。 3、二级禁火区域: 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和固定动火作业区域以外的禁火区。 4、固定动火区域: 包括机加车间工棚内区域、切割机定置区域、砂轮定置区域、新厂房外辅助动力设备区域和现场设定的红线(或警戒线)区域内。 固定动火区域的增加需由所属车间(部门)提出申请,安全部门现场核定,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可作为固定动火区域,新确定的固定动火区域按要求绘制红线或设置警戒线后方可作为固定动火区域使用。 第六条动火作业相关职责 1、动火作业负责人 A、负责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B、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C、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2、动火人 A、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B、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C、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D、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E、应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

井下作业安全规程(SY 5727-2007)

井下作业安全规程SY 5727-2007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陆上油气田井下施工作业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试油(气)、修井、酸化压裂、射孔等井下作业施工中的安全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0 钢制压力容器 GB 2894-1996 安全标志 GB 4706.2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JGJ 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SY/T 5035-2004 吊环、吊卡、吊钳 SY/T 5080-2004 石油钻机和修井机用转盘 SY/T 5170-1998 石油天然气工业用钢丝绳规范 SY/T 5202-2004 石油修井机 SY/T 5225-2005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SY/T 5235-91 抽油杆吊卡 SY/T 5236-2000 抽油杆吊钩 SY/T 5325-2005 射孔施工及质量监控规范 SY/T 5791-2007 液压修井机立放井架作业规程 SY/T 5836-93 中深井压裂设计施工方法 SY/T 5858-2004 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SY/T 5981-2000 常规试油试采技术规程 SY/T 6120-1995 油井井下作业防喷技术规程 SY/T 6194 套管和油管 SY/T 6277-2005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 SY 6355-1998 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 SY 6442-2000 石油钻井井架分级评定规范 SY/T 6605-2004 石油钻、修井用吊具安全技术检验规范 SY/T 6610-2005 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 3 施工准备

野外作业基本安全规程(2021年)

野外作业基本安全规程(2021 年)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59

野外作业基本安全规程(2021年) 第一条:地质勘探单位,应建立地质勘探工作区安全档案,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伤害源,流行传染病种、疫情传染源,自然环境、人文地理、交通状况。 地质勘探工作区安全档案信息和预防措施应及时向野外作业从业人员交底。 第二条:地质勘探单位,应为野外地质勘探作业从业人员配备野外生存指南、救生包,为艰险地区野外地质勘探项目组配备有效的无线电通讯设备。 第三条:禁止单人进行野外地质勘探作业,禁止采、食不识别的野菜、野果。野外地质勘探作业人员应按约定时间和路线返回约定的营地。

第四条:地质勘探单位,应定期为野外地质勘探从业人员进行体检。野外地质勘探从业人员体质应适应野外工作要求。 第五条:在疫源地区从事野外地质勘探工作的从业人员,应接种疫苗;在传染病流行区从事野外地质勘探工作的从业人员,应注射预防针剂。 第六条:野外地质勘探施工,应收集历年山洪和最高洪水水位资料,并采取防洪措施。 第七条:在悬崖、陡坡进行地质勘探作业,应清除上部浮石。进行两层或多层地质勘探作业,上下层间应有安全防护设施。在2 米及以上高差地带作业,应系安全带。 第八条:地质勘探设备、材料、工具、仪表和安全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 第九条:野外地质勘探电力线路应采用电缆。电缆应架空架设,电缆经过通道、设备处应增加防护套。 野外地质勘探电器设备及其启动开关应安装在干燥、清洁、通风良好处。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流程.doc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流程1 GB30871-2014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对从事易燃、易爆、管道容器、设备和场所等安全检修时动火作业,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术语和定义 2.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2.2易燃易爆场所:指生产和储存危险物品的场所,包括:环保车间(固渣罐、一次厌氧、二次厌氧)、二氧化碳(氨气储罐)、脱硫塔、酒精十万线蒸馏、五万线蒸馏、无水酒精生产线、生产区的酒精管道、沼气管道、原料库区、酒精库区、变电站高压室、低压室、控制室、电缆沟、谷朊粉车间投料工段等。 2.3固定动火区:机修车间院内。 3、动火作业分级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

3.1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由安全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3.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 易燃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3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 GB30871-2014 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3.4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同时在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和《高处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下井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下井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下井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井下作业安全操作流程 1、作业前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 环境保护上岗培训; 2、确定施工范围(由管理方或管理方指定代表人 指出相应的作业井位); 3、相关方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环境保护的 书面交底,并要求签字确认; 4、在管理方同意下,按照规范要求正确 开启相关作业井上的窨井盖; 5、以气体检测仪对作业井进行气体检测, 确定气体含量及浓度,并作好书面记录; 6、以轴流式风机加以导向通 风袋对作业井进行强制排风; 7、以10分钟测试一次为宜对排风中的 作业井进行气体含量及浓度的检测,以确定井下环境是否可以下井作 业,书面记录相应数据; 8、测试井下环境安全后,关闭鼓风机,抽出 导向袋,放下登高梯,作业人员正确好佩戴好救身带,四人一组,一人 下井一人井上牵引救身绳; 9、下井作业人必须正确佩戴好防毒面具, 于井上试验可以正常使用后,从登高梯上下井,使用手持式防爆灯进行 井下照明; 10、下井作业人及时将井下探测情况与井上监护人员说明, 井上人员及时准确记录下井下探测情况; 11、井上人员负责保护井口 周围环境安全及井下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理,以气体检测仪掌握井下工作 环境; 12、以20分钟为宜进行一次作业人员替换; 13、作业完成后, 作业人员迅速撤出地下工作井,正确卸下防毒面具、救身带,井上人员 取出登高梯,并正确关闭窨井盖。二、井下作业危险源辨识 施工阶段作业活动危险源可能导致事故 高处作业三宝四口及临边 防护 安全帽、网、带未进行定期检查高处坠落 第 2 页共 2 页

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明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地面切割、电气焊、等等明火作业。 第2条本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长榆河煤业公司地面各种明火作业,统一协调各个单位、车间协调工作。使地面作业工作有条理、保质保量、安全可靠的进行。 第3条明火作业旁边明显位置处应防止2组的灭火设备。灭火设备应涂成红色,喷上标号。 第4条明火作业现场必须有良好的取水设施,以备发生事故情况下第一时间扑灭火源。 第5条电焊、气割工时的一般要求: (1)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库存放,两者间存放距离不得小于5米。(2)使用时两瓶间距离不得小于5米,两瓶距切割点不得小于10米。(3)从事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不得在不了解焊接的情况下进行焊接作业。 (4)进行作业前应向班组长及值班队长汇报情况,严格按照各个岗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5)严禁在有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的危险场所进行焊割作业,必要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 (6)乙炔瓶、氧气瓶应直立使用,禁止平放卧倒使用,以防油类洒落在氧气瓶上,油脂或沾油物品不得接触氧气瓶,导管及其零部件。

(7)焊割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程序,焊割过程时应先开乙炔气点燃,然后再开氧气瓶进行调火。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余 气。 (8)作业人员需注意现场周围的情况,不得摆放易燃、易爆等物品。(9)严禁在作业时抽烟,并且严守工作岗位。以防非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使用明火。 第6条焊割结束后或离开作业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焊钳以及电焊条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等物品上。 第7条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割工具和设备,电焊的导线不能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能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 第8条进行切割作业时保证15米范围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等物品。井口范围30米之外为安全距离。并且在切割机前方设置防火墙。 第9条各个作业人员需认真学习有关的防火及救火措施,作业过程中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长榆河机电队

户外广告牌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制度 1、在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工作组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工作人员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六、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新版-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为规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保护员工健康安全,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而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除固定动火区(机修班专门的维修场所, 有醒目的标识范围)外所有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承包商动火严格参照本规定执行。 3 引用标准、文件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6〕62 号) 《江苏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16〕132 号) 《南通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通安监〔2016〕279 号) 转发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东安监〔2016〕83 号) 4 定义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各种临时作业活动。具体包括各种电焊、气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和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及电钻、风镐、黑色金属撞击等产生火花的作业。 5 职责 5.1 主要负责人职责 5.1.1 审批特殊动火级别动火作业许可,包括书面审批和现场审批。 5.1.2 对涉及特殊动火的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培训。 5.1.3 对特殊动火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5.2 分管负责人(总工程师或安全总监)职责 5.2.1 审批一级动火级别动火作业许可,包括书面审批和现场审批。 5.2.2 审核一级动火作业是否提级审批。 5.2.3 对涉及一级动火的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培训。 5.2.4 对一级动火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5.3 安全环保部主任职责 5.3.1 审批二级动火级别动火作业许可,包括书面审批和现场审批。 5.3.2 审核二级动火作业是否提级审批。

井下作业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井下作业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规定(新版)

井下作业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辽河油田井下作业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控制高处作业风险,确保作业人员生命健康和安全,避免企业财产损失,依据《辽河油田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高处作业包括: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进行的作业。 第三条高处作业实行分级管理。 作业级别 作业高度 作业许可证审批层级 批准人 第一级 2m-5m 基层队级

属地主管 第二级 5m-20m 基层队级 基层队长 第三级 20m以上 科级生产单位(项目部)级 科级生产单位(项目部)主管领导 第四条高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并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对于进行了风险识别和控制,并有操作规程或方案且频繁进行的高处作业,如:工程建设施工、钻井、井下作业、更换路灯等,可不办理高出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参见附录A。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井下作业公司所属各单位及承包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安全监察科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对规定的执行提供咨询、培训和考核。

施工动用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动用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施工动用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为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消灭隐患,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施工动用明火安全管理规定。 1. 因工程施工需要动用明火作业(如防水、电焊、气割作业等),必须由班组长根据施工作业点周围实际情况制定防火、灭火等安全措施,开出动火申请单,并经项目部批准,方可作业。 2.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开具动火证时需携带作业人员上岗证,并留复印件交项目部存档备案。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证件或复印件以备检查。 3. 现场动火作业必须配备动火看护人,并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4. 明火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点周围及垂直下方有无易燃、可燃物品。如有,必须清理或使用阻燃材料进行覆盖浇水后方可作业。作业点下如有孔洞,要采取遮挡措施,防止火花从孔洞中落下,高处作业必须采取火花接挡措施,防止火花及切割物自由落下。 5. 在遇有周围及下方有可燃物品又无法清除,必须施焊作业时,必须用铁板、防火布等遮接火花,并将可燃物品用水浇湿后,派专人看守,确保安全后方可施焊作业。 6. 在气割作业时,必须控制切割物落点,并及时用水将切割落下物浇透。切不可在类似聚苯板等易燃物品附近盲目作业。 第 2 页共 2 页

7. 五级风以上,停止室外一切电焊、切割等明火施工。 8. 气焊用氧气、乙炔瓶保持5米以上,与火源作业点保持10米以上安全距离,严禁动火点与气瓶垂直作业,乙炔瓶严禁倒卧使用。 9. 焊机一、二次防护罩齐全完好,焊把线必须用线鼻子与端子连接牢固,不准使用长螺栓压线,防止短路;焊把线不准破损露铜,双线到位,严禁用钢筋、脚手架护栏等作回路。 10. 动火作业结束后,看火人员要留有足够的观察时间,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作业地点。 11. 防水作业必须制定防火措施预案,经审批后按作业区域配备足够灭火器方可作业。 此规定适用于本项目现场所有施工单位。 凡违反上述规定一律按违章处理,如发生事故追究责任人责任。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西斯文里办公楼项目 xx年xx月xx日 第 2 页共 2 页

野外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6677 野外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野外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野外作业前必须制定好安全预案措施,并确认好互保联保对子,报车间和安环科备案,必要时安全员要到场监督。 二、作业时必须认真对工作场地进行检查,特别要注意是否有毒蛇、毒蜂等危险因素,确认无危险因素后,方可工作。 三、夏季野外作业时,必须做好防暑工作,防止中暑。 四、使用氧气、乙炔进行焊割时,氧气瓶与乙炔瓶相隔摆放距离应达5米以上,并远离工作人员达5米以上。夏季时应使用东西遮挡,以防止高温曝晒发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特制訂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除固定动火区以外)。 3.职责 3.1厂区机修车间为固定动火区; 3.2安全管理部负责动火证的审核并审批二级动火证; 3.3分管安全副总負責一级动火审批;总经理負責特级动火证审批; 3.4指定的現場监火人及动火人对安全动火负责。 4.依据 依据国家标准《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4.工作程序 4.1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公司安全管理部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指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4.2动火作业分级: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一般分为二级动火、一级动火、特殊动火三个级别,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2.1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2.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4.2.3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4.3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1)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2)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

雨污水管道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范流程

方案 因近几年工程多次发生雨、污水井下作业发生事故,造成部分人员伤亡,公司领导对在雨、污水检查井内作业的安全问题非常重视,并且对施工、管理在安全防范意识、安全措施、施工器材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为达到安全生产、杜绝事故的目的,我公司特制定较为具体的实施办法。 一、前期准备 1、必须在作业前对作业人、监护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井 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特别是对新员工一定要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前要做充分准备,安全教育时要讲究效果,安全教育后受教育者每人必须签字。 2、下井作业是指在新老管网相接的检查井中砌筑雨、污水管道 封头、拆除封头;新建的雨、污水管网和正在运行中的雨、污水管网通过检查井相接必须下检查井工作的;采用工人下检查井清除垃圾的;运行的雨、污水管网清通养护过程中必须下井作业的;以及其它因素必须下检查井工作。 3、凡属下井作业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 案报集团生产部和工管部审批,批准后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所有施工人员开会进行下井前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组织纪律教育。在正式施工前由下井作业施工负责人签发下井工作票。 4、施工前必须事先对原管道的水流方向和水位高低进行检查,

特别要调查附近工厂排放的工业废水废气的有害程度及排放时间,以便确定封堵和制订安全防护措施。 5、下井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神志清醒。超过50岁人员和有 呼吸道、心血管、过敏症或皮肤过敏症、饮酒后不得从事该工作。 6、拆除封堵时必须遵循先下游后上游,严禁同时拆除两个封堵。 7、严禁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和隔离供氧面具。必须使用供压缩 空气的隔离式防护装具。雨、污水管网中下井作业人员必须穿戴供压缩空气的隔离式防护装备。 8、作业前,应提前1小时打开工作面及其上、下游的检查井盖, 用排风扇、轴流风机强排风30分钟以上,并经多功能气体测试仪检测,所测读数在安全范围内方可下井。主要项目有:硫化氢、含氧量、一氧化碳、甲烷。所有检测数据如实填写《特殊部位气体检测记录》。 操作人员下井后,井口必须连续排风,直至操作人员上井。 9、施工时各种机电设备及抽水点的值班人员应全力保障机电设 备的正常安全运行,确保达到降水、送气、换气效果,如抽水点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施工现场负责人,决定井下工作人员是否撤离工作点的问题。 10、遇重大自然灾害及狂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尽量减少或杜绝 下井作业。 二、安全措施 1、施工期间每半小时须用多功能气体测试仪检测是否正常(污 水管道必须连续监测),以判断作业环境有无毒气等情况,有异常时

船舶明火作业安全操作须知

行业资料:________ 船舶明火作业安全操作须知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船舶明火作业安全操作须知 1、船舶进厂修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部、公安部、船舶工业总公司制定的《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2、船舶氧气、乙炔瓶必须分开存放,禁止存放在机舱、人员居住场所,并远离热源。 3、船舶在港内明火作业,必须向主管机关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船方不得擅自扩大明火作业范围,或超过作业时限。 4、装载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时,不得在甲板上进行明火作业。 5、船舶在航行中需要明火作业时,必须进行明火作业登记,经过船长审批同意并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后才可进行。 6、凡能拆卸的管系、机件要进行明火作业时,应在电焊间或工作间进行。无电焊间或工作间的应移至安全地点进行。 7、船员进行明火作业,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指派看火人员,清除作业现场及周围的可燃、易爆物(包括上、下、左、右、背面相邻舱室),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 8、凡能拆卸的管系、机件要进行明火作业时,应在电焊间或工作间进行。无电焊间或工作间的应移至安全地点进行。 9、进入长期封闭或空间狭小的舱室、处所明火作业,必须经过足够的通风换气,使作业现场空气达到足以保证施工人员安全的标准。 10、高部位进行明火作业时,应事先检查作业部位下部环境,清除周围可燃物质,并根据当时风向、风速进行适当围护,防止火花溅落,并派人分层看火。 11、明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要清理现场。不得留有火种,并进防 第 2 页共 6 页

野外施工安全措施_PDF

野外施工安全措施 安全管理是为施工项目实现安全生产开展的管理活 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落实安全责任制。重点是对生产各环节的约束与控制。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为目的。 一、安全管理组织措施 1、建立安全责任制?落实责任人。安全措施是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或监控的一系列活动?可以保证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财产安全并创造适宜的施工环境。在施工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重点是施工中控制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上的不安全缺陷。责任人在施工前要进行安全检查?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2、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使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坚持“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 象时?施工项目责任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二、安全教育 ?1?新员工野外工作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对学徒工、实习生的三级安全教育?重点一般安全知识、生产组织原则、生产环境、生产纪律、个人防护等。对长期工作的员工安全教育?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操作标准为主。 ?2?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如?射孔、测井?裸眼、套管?、生产测井、交通和季节变化等?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3)结合生产组织安全技能训练?干什么训练什么?反 复训练、分步验收。以达到出现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 (4)安全意识教育的内容?应随安全生产的形势变化? 确定阶段教育内容。可结合发生的事故?进行增强安全意识?坚定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训教育。 (5)受季节、自然变化影响时?针对由于这种变化而出现生产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进行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强安全意识?控制人的行为?尽快地适应变化?减少人失误。 (6)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励操作者实行安全技能的自觉性。 三、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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