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三篇)

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三篇)
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三篇)

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三篇)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

目录:

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一

继电保护备品备件管理办法二

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办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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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一

1目的

为了更好地加强设备缺陷管理,严格按缺陷类型的程度组织并及时处理缺陷,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是确保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全面掌握设备的健康状况,应在发现设备缺陷时,尽快加以消除,努力做到防患于未,同时,也是为安排设备的检修及试验等工作计划提供依据,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水力发电厂。

3设备缺陷的分类和消除的期限

3.1设备缺陷的分类

Ⅰ类缺陷:指对安全运行有严重威胁,短期内可能导致事故,或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极为严重,必须迅速处理。

Ⅱ类缺陷:指对安全运行有一定威胁,短期内尚不可能导致事故。

Ⅲ类缺陷:指设备存在一定缺陷,但对安全运行威胁较小,在较长时期内不会导致事故。

3.2设备缺陷消除的期限

Ⅰ类缺陷:应立即处理(一般不超过12小时)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并作好相关记录。

Ⅱ类缺陷:应结合班组具体情况计划消除(一般不超过24小时),消除前应加强监护。

Ⅲ类缺陷:应结合班组周工作计划消除,一般缺陷月消除率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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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规范和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发电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1.2 设备缺陷是指运行和备用中的设备,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威胁、影响设备经济运行以及对文明生产环境有影响的异常情况。 1.3 设备缺陷管理实行闭环式管理方式,即对设备缺陷的发现、登记、消除、验收、统计、考核进行全过程管理。1.4 设备缺陷管理应做到科学统计、公平考核、闭环管理。 1.5 重视和强调发现缺陷的及时性和消除缺陷的快速性。 2 职责与分工 2.1 运行部门为设备的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状态管理及设备缺陷的发现、登记等,对缺陷发现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做好消缺配合工作,负责消缺验收(试运),并对检修部门消缺工作进行监督。 2.1.1 运行人员应熟悉系统及设备,熟悉掌握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分工管理标准等。 2.1.2 运行人员在运行、巡回检查或定期切换试验过程中发现设备缺陷,应立即汇报主值(班长),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果断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运行班无法消除的缺陷,立即通知相关检修班组,并及时把缺陷进行登陆缺陷管理系

统;检修人员因设备分工等问题拒绝接受时,缺陷单可转发给生产技术科专工(同一车间的专业之间的由车间解决),由生产技术科专工审核后再发送给缺陷所属单位;当发现一类缺陷及后果严重的缺陷时,应立即采取临时监护措施,汇报值长及车间领导。 2.1.3 运行人员应督促检修人员及时消除设备缺陷,积极配合检修消缺,及时办理隔离措施和工作票,并对检修防护措施进行确认。对于不需做隔离措施的工作票办票时间定额为20分钟,需做措施的工作票办票时间定额为1 小时,需做特殊措施的工作票办票时间由值长(生产技术科专工)认定,需要停用设备才能处理的缺陷,应经值长批准、及时停用或切换备用设备,创造条件尽快消缺。配合检修诊断设备、分析原因,为处理缺陷提供依据。 2.1.4 运行人员在接到检修人员的验收申请通知后,须在60分钟内完成缺陷验收与工作票终结,对检修现场卫生情况进行确认并对验收质量负责,而后验收人签名;设备需要试转验收的时间可适当延长;如运行人员对缺陷验收无法确定可汇报车间领导请求技术支持,由车间进行验收确定。 2.1.5 设备缺陷情况是运行交接班主要内容之一,交班者在交接班时清楚本班发现缺陷的数量(包括运行发现与检修发现)、重要缺陷的情况、未消除的缺陷数量及是否采取措施等,接班人员要对上一班缺陷交待把关,当发现内容不详或不准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1目的:为加强项目设备缺陷管理,分清业主、供货厂家、施工单位的责任,维护项目部的经济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X围:适用于顾客提供的设备出现缺陷的处理。 3职责 3.1质量部负责设备缺陷的确认及缺陷处理后的检验,并登记入帐,汇总设备的质量问题。 3.2工程部负责组织设备缺陷的处理,计划部核算处理设备缺陷的费用,资料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缺陷单的传递、发放。4管理规定: 4.1设备开箱、检修及安装过程中,发现设备缺陷,发现人应填写缺陷认证单(表1),报质量管理部质检工程师确认。 4.2质量管理部质检工程师对缺陷认证核实,并登记后由资料管理人员送业主相应的资料管理部门。 4.3业主工程部组织监理、设备厂家对设备缺陷进行认证,如业主认为不是设备缺陷,发回设备缺陷发现人处理。 4.4如业主确认为设备缺陷,由业主确定缺陷处理单位。4.5如果业主委托项目部处理,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确定设备缺陷处理方案。 4.6计划部长组织专业工程师核对工程量,预算经济师编制处理费用,报业主技经部门审批,确定处理费用或规定费用

计算办法。 4.7 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组织处理设备缺陷。填写设备缺陷告处理签证单(表2)报质量部审核。 4.8质检工程师检查缺陷处理情况,经检查不合格,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重新组织处理,如合格报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 4.9监理工程师(或甲方)验收不合格,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重新组织处理,验收合格,签证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4.10质检工程师将设备缺陷认证单、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送资料管理人员。 4.11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分发、存档。 4.12计划部长组织同业主结算设备缺陷处理费。 4.13如业主确认由厂家处理,厂家自派施工人员处理完工后,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签证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质检工程师报资料管理人员存档。 4.14如厂家没有施工能力,委托项目部进行设备缺陷处理。 4.15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核算工程量,计划部长组织测算工程款,同厂家进行合同谈判,签订施工合同。 4.16设备缺陷的处理、验收、结算及归档按本办法4.6至4.11条执行。 4.17计划部长组织同厂家结算设备缺陷处理费。 5质量管理部汇总本工程中出现的设备缺陷,填写设备质量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完整版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1目的:为加强项目设备缺陷管理,分清业主、供货厂家、施工单位的责任,维护项目部的经济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顾客提供的设备出现缺陷的处理。 3职责 质量部负责设备缺陷的确认及缺陷处理后的检验,并登记入帐,汇总设备的质量问题。 工程部负责组织设备缺陷的处理,计划部核算处理设备缺陷的费用,资料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缺陷单的传递、发放。 4管理规定: 设备开箱、检修及安装过程中,发现设备缺陷,发现人应填写缺陷认证单(表1),报质量管理部质检工程师确认。 质量管理部质检工程师对缺陷认证核实,并登记后由资料管理人员送业主相应的资料管理部门。 业主工程部组织监理、设备厂家对设备缺陷进行认证,如业主认为不是设备缺陷,发回设备缺陷发现人处理。 如业主确认为设备缺陷,由业主确定缺陷处理单位。 如果业主委托项目部处理,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确定设备缺陷处理方案。 计划部长组织专业工程师核对工程量,预算经济师编制处理费用,报业主技经部门审批,确定处理费用或规定费用计算办法。

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组织处理设备缺陷。填写设备缺陷告处理签证单(表2)报质量部审核。 质检工程师检查缺陷处理情况,经检查不合格,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重新组织处理,如合格报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 监理工程师(或甲方)验收不合格,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重新组织处理,验收合格,签证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 质检工程师将设备缺陷认证单、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送资料管理人员。 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分发、存档。 计划部长组织同业主结算设备缺陷处理费。 如业主确认由厂家处理,厂家自派施工人员处理完工后,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签证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质检工程师报资料管理人员存档。 如厂家没有施工能力,委托项目部进行设备缺陷处理。 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核算工程量,计划部长组织测算工程款,同厂家进行合同谈判,签订施工合同。 设备缺陷的处理、验收、结算及归档按本办法至条执行。 计划部长组织同厂家结算设备缺陷处理费。 5质量管理部汇总本工程中出现的设备缺陷,填写设备质量问题情况表(表3),每年年底报公司工程部。 6附表 设备缺陷认证单 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

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新版) 为了规范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的管理,及时消除缺陷,保证继电保护设备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特制定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的分类 1.1、已安装在现场尚未投运的装置缺陷; 1.2、投入运行(含试运行)的继电保护设备在运行中发生的缺陷; 1.3、投入运行(含试运行)的继电保护设备在定期检验或其它试验中发现的缺陷; 1.4、保护通道加工设备及已投运的继电保护设备的缺陷。 2、缺陷定义及定级 2.1、缺陷定义:在电力系统故障(接地、短路或断线)或异常运

行(过负荷、振荡、低频率、低电压、发电机失磁等)时,保护装置的动作不符合设计、整定、特性试验的要求,不能有效地消除故障或使异常运行情况得以改善;装置异常退出运行或不正确动作(包括误动及拒动);其他影响装置正常运行的异常现象。 2.2、设备缺陷按其对运行影响的程度分为三级: 2.2.1、一级缺陷:系指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存在的缺陷已导致保护的不正确动作。 2.2.2、二级缺陷:系指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发生异常状态,可能导致不正确动作,严重威胁电网安全运行,必须立即着手处理的缺陷。 2.2.2.1、由于各种设备原因造成保护退出运行; 2.2.2.2、保护装置本身元件损坏或数据采集出错,装置失去保护功能; 2.2.2.3、保护通道、通讯设备、接口设备等可能导致误动、拒动的缺陷; 2.2.2.4、故障录波器不能录波;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某某电厂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某某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程序,明确职责权限,及时消除设备及系统存在的缺陷,确保设备长周期、安全、经济和稳定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电厂生产区域所有设备设施消缺管理。 第二章管理与职能 第三条管理责任体系 (一)职能与分工 1. 生产技术部在分管生产副厂长领导下,是全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考核设备缺陷的处理,保证设备完好。 2. 发电运行部、设备维护部是分管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部门,对设备缺陷要从发现到消除进行全过程管理,保证设备完好。 3. 各管理、物资供应部要为设备缺陷管理做好服务工作 (二)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1. 每周生产调度会听取各部门生产情况汇报,掌握全厂机组运行情况及一、二类设备缺陷情况,及时协调消缺。 1

2. 定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设备运行状况和存在的重大缺陷,安排各部门消缺,对设备重大缺陷提出指导性处理意见。 3. 组织总结、研究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提出完善管理的主导性意见。 4. 负责组织对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缺陷的诊断,对一类或重大缺陷决定是否停机、停炉处理。对消除重大或特殊设备缺陷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 (三)生产技术部 1. 是全厂设备缺陷管理的归口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指导设备缺陷的处理等管理工作。 2. 负责本制度的修订与补充,并监督执行。 3. 掌握全电厂生产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对频发性和重大缺陷进行原因分析,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予以消除并汇报主管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4. 会同检修、运行人员,诊断一、二类设备缺陷,审核检修消缺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监督执行。 5. 审核和补充设备维护部提出的消缺计划及其安全技术措施。 6. 参与所有设备缺陷转类、开口审核。 (四)设备维护部 1. 设备维护部经理应全面了解机组运行状况,掌握缺陷的发现、消除和发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协调 2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的目的是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消缺率和消缺质量,进而提高设备的可用率和健康水平,确保发电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设备缺陷的发现和登录、检查确认、消缺后的报告、后续管理、缺陷验收及缺陷的统计与考核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生产设备上所发生缺陷的管理。 2术语与定义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出现了性能、零部件、及消耗偏离原设计标准或规定要求。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认为设备发生了缺陷:2.1.1设备或部件的损坏造成设备的被迫停止运行或安全可靠性降低;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渗漏(包括汽、水、气、煤、灰、油等);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运行参数长期偏离正常值,接近报警值或频繁报警; 设备或系统的状态指示、参数指示与实际不一致; 2.1.5由于设备本身或保护装置引起的误报警、误跳闸或不报警、保护拒动;控制系统联锁失去、无原因起动或拒绝起动; 对设备进行定期试验时发现卡涩、动作值偏离整定值; 2.1.7对设备进行检验性试验时,发现反映设备整体或局部状态的指标超标,或有非正常急剧变化; 2.1.8设备或部件的操作性能下降,动作迟缓甚至操作不动;

设备运转时存在非暂时性的异常声响、振动和发热现象。 暂不能消除缺陷:是指必须在设备停用后才能消除的缺陷或没有消缺所必须的备品备件的缺陷或需要进一步观察、分析才能确认的缺陷,且暂时不会对设备、系统或人身安全构成立即的危害,也不会给运行经济性带来严重损失的设备缺陷。 可消缺陷:是指除暂不能消除缺陷外的其他设备缺陷。 重复发生的设备缺陷:是指主要设备上同一缺陷在一年内重复发生;主要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6个月内重复发生;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2个月内重复发生的缺陷。 设备缺陷分类 2.4.1重大缺陷:是指直接导致无备用的主要辅助设备停运、主设备降出力或停运的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外的缺陷。 3管理职责 工艺运行班组职责 通过巡检、操作和运行分析发现并登录设备缺陷,提出消缺要求,采取运行措施,为消缺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做好设备缺陷的验收工作。 3.1.2在设备缺陷未消除前组织运行值班人员加强检查监视,采取措施防止缺陷造成的影响扩大。 3.1.3对发现的重大缺陷,及时通知设备点检员、维修人员到现场消缺。 3.1.4及时对已消缺陷进行验收,恢复设备或系统的正常运行。

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2816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制 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实用 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了规范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的管理,及时 消除缺陷,保证继电保护设备长周期安全稳定 运行,根据《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 法》特制定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的分类 1.1、已安装在现场尚未投运的装置缺陷; 1.2、投入运行(含试运行)的继电保护设 备在运行中发生的缺陷; 1.3、投入运行(含试运行)的继电保护设

备在定期检验或其它试验中发现的缺陷; 1.4、保护通道加工设备及已投运的继电保护设备的缺陷。 2 、缺陷定义及定级 2.1 、缺陷定义:在电力系统故障(接地、短路或断线)或异常运行(过负荷、振荡、低频率、低电压、发电机失磁等)时,保护装置的动作不符合设计、整定、特性试验的要求,不能有效地消除故障或使异常运行情况得以改善;装置异常退出运行或不正确动作(包括误动及拒动);其他影响装置正常运行的异常现象。 2.2 、设备缺陷按其对运行影响的程度分为三级: 2.2.1、一级缺陷:系指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存在的缺陷已导致保护的不正确动作。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用版)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 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21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用版) 一、运用中的变电设备及建筑物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设备缺陷。 二、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 1.危急缺陷:直接威胁安全运行,若不及时处理,随时会造成设备或建筑的损坏,发生人身事故及停电事故。危急缺陷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 2.严重缺陷:严重威胁安全,不及时处理,暂时可以运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不消除,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和发展成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处理不得超过7天。 3.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较长时间坚持运行者。一般缺陷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年度消除率应在85%以上。

三、设备缺陷的鉴定、登记及报表: 1.运行、检修、试验及各级管理人员发现缺陷,均由运行人员在“缺陷记录簿”内进行登记。 2.运行人员发现的危急和严重缺陷,要经站长(值长)鉴定定性,由发现人进行登记。 3.严重、危急性缺陷,应用电话立即通知上级供电部门鉴定后,组织人员检修。一般缺陷可在缺陷月报中填报。 4.上级供电部门得到各类缺陷报告后,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填写“缺陷通知单(表)”交检修、试验等有关单位处理。 5.修试单位在试验中发现的缺陷,也应通知运行人员或填写“缺陷通知单”交变电站和有关单位,由运行人员登记。 四、处理后的缺陷,应经当值长验收,确认缺陷消除后,在“设备缺陷记录簿”?验收栏内签注意见并签名。?各单位处理缺陷后,应将“通知单”的“回执”在规定时间内返回通知单位。 五、变电站缺陷应进行闭环管理(附流程图): 发现缺陷—-缺陷记录本—-缺陷月报—-工作票(操作票)—-运

电力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电力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发、供、变、送、配电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州电力总公司关于检修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缺陷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2.1 本办法规定了发电厂、变电站、输配电线路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等。 2.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发、变、送、配电设备、设施及其附属设备的缺陷管理。 3 缺陷分类 电网中使用的电力设备(简称设备)和建(构)筑物(简称设施)发生了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者称为有缺陷设备。缺陷分为紧急(危急)缺陷、重大缺陷、一般缺陷。 3.1 紧急缺陷:指严重威胁主设备安全运行及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出力降低和影响对外输送电力的重大缺陷。 3.2 重大缺陷:指暂不影响设备继续运行,但对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或人身安全有一定的威胁,继续发展亦将导致停止运行或损坏设备,需停运或降低出力才能消除的重要缺陷。 3.3 一般缺陷:指不需要停用主设备或降低出力就可以消除的设备缺陷及不影响主设备正常运行的一般缺陷。 4 缺陷管理 4.1 设备缺陷台帐的建立 4.1.1 在变电站运行班、发电厂水机班、锅炉班、汽机班、电气班、电力试验所、调度所通信、自动化、继电保护专业,试验所一、二次专业、线路工区线路维护班、供电所线路维护班、营业管理班建立《设备缺陷登记簿》。 4.1.2 在变电站、线路工区、发电厂、调度所、供电所建立所辖设备的《设备台帐》。 4.1.3 在变电站运行班、发电厂水机班、锅炉班、汽机班、电气班、电力试验所、调度所通信、自动化、继电保护专业,试验所一、二次专业、线路工区线路维护班、供电所线路维护班、营业管理班分别建立《设备缺陷统计台帐》。 4.1.4 《设备缺陷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促进公司的安全文明生产,充分发挥各级人员的管理职能和检修、运行的工作职能,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到位,使设备管理规范化,保障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缺陷的分类、处理原则、处理程序及考核标准。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计划消缺工作的要求及考核标准。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自备电厂各部门设备缺陷管理及计划消缺工作。 3 职责 3.1安技部 3.1.1负责缺陷的发现、处理及计划消缺工作执行情况等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等管理。 3.1.2负责重大缺陷处理方案和防范措施的审核。 3.1.3负责设备消缺情况统计、消缺率、消缺及时率的认定。 3.1.4负责对缺陷登记的准确性认定。 3.1.5 在月度安全经济分析会上,负责对设备的消缺率、消缺及时率进行通报,并提出考核意见。 3.1.6负责周检修计划、月度检修计划的编制与下发,负责对周检修计划与月度检修计划情况的统计、汇总及考核。 3.1.7 负责对二类及以上的缺陷进行确认。 3.1.8各专工及时组织和开展设备分析,掌握设备运行及检修状态,有针对性进行设备的整治和检查,每月出具设备状态分析报告。 3.1.9各专工每周四负责对本专业的设备消缺率、及时性进行统计检查汇总,周四检修平衡会进行落实,在周一生产例会通报消缺情况和考核意见。

3.1.10对因客观条件不具备无法处理(待修状态)的缺陷,组织协调处理,具备条件后及时安排消缺计划。 3.1.11 对二类及以上待修状态的缺陷制定处理方案和处理计划。 3.2发电部 3.2.1 值长在生产早会对前一天消缺情况进行汇报。 3.2.2 值长对发现的重大缺陷,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专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防缺陷扩大。同时,应及时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3.2.3 对于缺陷的处理情况,值长、主值应及时记录并汇报有关领导。对于检修人员由于配合及到位不及时、联系困难等情况,值长应该及时汇报部门主任和安技部主任。 3.2.4 负责所管辖设备的巡检,发现缺陷及时通知检修并在MIS系统中分类登记。 3.2.5 积极配合检修部缺陷处理安措的执行、缺陷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3.2.6 对于夜间缺陷,可根据生产需要通知检修部相应班组进行处理。对难以界定消缺专业的缺陷,实行检修首问负责制,检修部内部进行协调。 3.2.7 发生二类及以上的缺陷通知安技部相应专工及点检,做好事故预想,防止缺陷扩大,避免事故发生。 3.2.8 负责周检修计划与月度检修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汇总,每周四12时前,每月5日12时前向安技部上报周(月)消缺率、消缺及时率(遇节假日时顺延)。 3.3 燃运部 3.3.1 负责所管辖设备的巡检,发现缺陷及时通知检修并在MIS系统中分类登记。 3.3.2 积极配合检修部缺陷处理安措的执行、缺陷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3.3.3 对于夜间缺陷,可根据生产需要通知检修部相应班组进行处理。对难以界定消缺专业的缺陷,实行检修首问负责制,检修部内部进行协调。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正式版)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加强设备可靠性管理, 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特制定本细则。 一、设备缺陷的定义范围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机组正常运行的各种异常情况, 如振动、摩擦、卡涩、过热变形、变音、泄漏、不准、失灵、事故跳闸、无法启动等, 以及由于设备异常引起的参数不正常。 二、缺陷的分类 1、一类缺陷:指必须停止机组运行的缺陷或者必须停止机组运行才能处理的缺陷。 2、二类缺陷:指在机组运行状态下就能消除而不立即消除将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或机组降出力运行才能处理的缺陷。 3、三类缺陷:是指不影响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 而在机组运行中就能消除的缺陷。 三、缺陷的记录 1、单元控制室设汽机专业、锅炉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网控设电气专业缺陷记录本;化学净水室设化学检修、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除灰23米设

锅炉专业、电气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启动炉设汽机专业、锅炉专业、电气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 2、单元控制室设《可靠性管理考核记录》, 由值长负责记录。 3、缺陷的记录由相应专业的运行班长或单元长负责确认、记录、联系。对机组运行有影响的缺陷要及时汇报值长记录。 4、缺陷管理实行登记、电话通知两种方式同时进行, 运行发现缺陷应立即电话通知检修人员, 消缺延误者由值长视情况填入《可靠性管理考核记录》进行考核。 5、缺陷处理完后检修人员应会同运行人员到现场检查, 并一起在缺陷记录本上签字消缺。 6、《缺陷记录本》每月底由生产部专业专工负责更换, 并将未处理的缺陷转入新本, 收缴与保存由生产部专业专工负责。 四、考核标准 l、不论白天、夜间检修班组在接到处理缺陷通知后, 白天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 夜间有值班人员的班组, 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 启动炉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启动炉缺陷由值长负责通知)检修人员末按要求时间到达现场, 每超过1分钟罚款5元, 值班人员脱岗, 加倍考核。 2、对危急机组安全运行的缺陷, 检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立即组织处理, 因检修原因不能处理或运行措施不利、不及时, 影响消缺, 按延误时间的5元/分钟考核责任单位。

设备缺陷处理流程

设备缺陷处理流程 一、设备缺陷处理登记表编号规定: 1、柳坪水电站(柳坪闸首)LQ1 2、雅都水电站(雅都闸首)YQ1 3、集控中心JQ1 类型代码:柳坪为“LQ”;雅都为“YQ”;集控为“JQ”;2011代表年份、01代表月份、001代表按月累计的连续号码。 二、缺陷发现与确认 1、值班人员设备巡回检查或操作发现缺陷后,应进行检查确认并汇报集控值长(闸首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并确认后及时通知中控室当值人员和集控值长)。 2、发现缺陷后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扩大。 三、缺陷鉴定与通报 1、集控值长将设备缺陷汇报运行工程师再次确认缺陷类型后,一类、二类缺陷集控值长立即通知发电部、安生部负责人、生产副总经理,同时通知维护专业工程师。 2、现场值班人员及时记录设备缺陷,集控中心及时发出设备缺陷处理登记表(见附表1)。 3、三类缺陷由集控当值人员填写缺陷处理登记表并送发电部主任。在缺陷登记表上填写设备缺陷要求简练、清晰、准确。发出的缺陷登记表要求一式两份。 四、缺陷记录 1、现场值班人员将设备缺陷记录在电子和纸质版的设备缺陷统计表(见附表2)上。设备缺陷登记要求简练、清晰、准确。 2、集控中心做好设备缺陷处理登记表的保存工作。 3、每月暂未处理的设备缺陷登记表一直保留在集控至到处理完后再存档。 五、缺陷的处理及验收 1、维护人员接到缺陷处理登记表后根据内容办理相关工作票,根据QZSDL-AS 20902-2010《设备缺陷管理》规定对需要立即处理的一类、二类、三类设备缺陷应及时到现场进行核实、处理。 2、处理设备缺陷负责人工作完成后填写《检修交待记录》。现场值班人员对消缺情况进行验收并在缺陷处理登记表中签字,及时完善设备缺陷统计表记录,按规定汇报运行工程师设备消缺情况。 3、暂不能消除的缺陷应在设备处理登记表“消缺简要”一栏中写明原因,完善设备缺陷处理登记表流程,两份单子一起交回集控中心保存。具备处理条件时到集控中心拿设备缺陷登记表到现场,完成消缺工作。将处理结果和完成时间填入“备注”一栏以及处理人和验收人共同在签字确认。 4、设备消缺完后消缺负责人和验收人员在设备缺陷处理登记表上双方签名后,消缺负责人保留一份另一份交集控中心保留。 5、消缺后若需观察的缺陷,运行人员按检修作业交待记录进行。

发电企业缺陷管理办法

XX发电集团有限公司缺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所属发电单位缺陷管理工作,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缺陷管理重在通过提高设备检修、维护质量,降低设备缺陷的发生率;通过提高设备消缺质量,减少设备缺陷的重复发生率;通过规范缺陷消除工作的管理程序(包括缺陷的提出、消除、验收、评价、分析、预防、控制、统计、考核等),提高防控设备故障能力。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缺陷分为设备缺陷和设施缺陷,是指影响机组主辅设备、公用系统安全经济运行,影响建、构筑物正常使用和危及人身安全的异常状态和异常现象,如设备的振动、位移、摩擦、卡涩、松动、断裂、变色、过热、变形、异音、泄漏、缺油、不准、失灵,建、构筑物设施和附件的损坏、安全、消防和防洪设施损坏,以及由于异常引起的参数不正常等。缺陷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零、一、二、三、四类,其中零、一、二、三类缺陷主要指设备缺陷,四类缺陷主要指非设备性缺陷。 1. 零类缺陷即紧急缺陷,是指危及主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如不及时消除或采取应急措施,在短时间内将造成停机、停炉、甚至全厂停电或威胁人身安全的缺陷; 2. 一类缺陷是指威胁安全生产或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

响机组正常出力或正常参数运行,属于技术难度较大,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必须通过技术改造、更换重要部件或更新设备,通过机组大小修才能消除的缺陷; 3. 二类缺陷是指系统无备用设备需在计划检修中才能消除的缺陷,该缺陷不影响设备出力和以正常参数运行,但有危及机组正常运行的可能,需要倒系统运行或必要时需停机停炉后在短时间内就可消除的缺陷; 4. 三类缺陷是指发电主、辅设备及公用系统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在机组运行中可以消除,消除时不影响机组出力或负荷曲线,属于可随时消除的缺陷; 5. 四类缺陷是指非生产设备缺陷,主要指建、构筑物等非生产设施缺陷,主要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以外,对机组、设备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不会构成直接影响的缺陷,包括:建、构筑物(门窗,给排水、屋顶、地面、设备基础等)、一般照明(不含生产现场照明)、卫生间、设备标牌、保温油漆等缺陷; 6. 重复缺陷是指同类设备或设施在厂家规定或规程规定的检修周期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性质相同的缺陷; 7. 及时消除的缺陷是指在规定的时限内,包括批准延期处理的时限内消除的缺陷; 8. 缺陷管理主要指标 (1) 各类缺陷比例=(各类缺陷数/缺陷总数)×100% (2) 消缺率=(已消除的缺陷数/缺陷总数)×100%,月度消缺率应大于95%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与所管辖设备相关人员的责任和要求、对设备缺陷的监督管理及设备缺 陷的消除,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运行、检修的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 2.职责 2.1.运行人员的责任和要求 2.1.1.运行人员发现缺陷后,首先确认缺陷的部位、明确缺陷的性质、认清缺陷的严重 程度,然后迅速报告班长,同时通知车间主任、专工或班长到场确认。 2.1.2.运行人员在通知检修人员的同时,应及时在缺陷记录中详细填写、描述缺陷情况。 2.1. 3.检修人员到场后,运行人员有责任向检修人员解释缺陷发生情况并陪同检修人员 一同到现场确认;如果情况允许,运行人员有责任通过重复操作、模拟演示等方式向检修人员介绍缺陷发生状况。 2.1.4.运行人员向检修人员通报缺陷时,应尽可能的描述缺陷现象,以便检修人员到场 前做好工具、物资准备。同时,运行人员有权利询问检修人员姓名并记录在帐。2.1.5.运行人员在消缺中执行两票制度,积极配合检修人员做好系统隔离措施和安全措 施。对于检修人员反映的措施不完善、系统不能彻底隔离等问题,运行人员应马上复查、操作,直至达到检修条件要求,不得推诿、有意延时。 2.1.6.检修人员消缺后,运行人员在接到返回的工作票后,应在当值进行静态验收,确 认缺陷消除后封工作票,进行相应的调试、试运、送电等工作,不得拖延。当值不能验收的,应在日志中记录原因并向下一值交待清楚。 2.1.7.运行人员验收缺陷时按照文明生产工作标准进行核对,如达不到要求,可不验收 缺陷,直至检修所有工作达到合格标准。 2.1.8.确认缺陷验收合格后,运行人员必须在当值作出验收意见,如发现缺陷消除不合 格,并将不合格的原因告知检修。 2.1.9.运行人员在电话通知检修缺陷时,应首先通报姓名,使用文明用语,对态度恶劣 者检修人员有权上报各级领导。 2.2.维护人员的责任和要求 2.2.1.检修人员接到运行通知电话后,必须积极、礼貌通告本人姓名,必须现场确认, 不得推脱、蛮横,否则运行人员有权上报各级领导。 2.2.2.检修处理缺陷执行工作票制度,缺陷处理后联系运行人员一起验收,验收内容包 括文明卫生(保温是否齐全,是否工完料净场地清)、标示牌、手轮等。

中国南方电网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加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公司)继电保护的专业管理工作及设备缺陷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缺陷,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对在南方电网中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情况、产品质量进行定量分析和统计评价,对继电保护设备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工作进行综合评议,特制定本办法。 1.2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的宗旨,是通过对电网中的继电保护设备的运行情况、产品质量、厂家售后服务工作等进行分析评价,从而为设备的选型、现场的检验、技术改造等提供客观、可信的运行依据。 1.3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是全过程的管理,从调试、运行、设备定期检验或其他检验等多个方面总结和发现在制造、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环节的问题。基建调试及验收人员,运行维护人员,各级工程技术人员都有责任发现、汇报设备缺陷,并提出处理缺陷的办法及措施。 1.4继电保护设备缺陷原则上按照《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管理规定》确定的调度管辖范围(含代管)分级管理、分类统计评价。 1.5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南方电网公司所属各单位。 2缺陷统计评价范围 投入运行(含试运行)的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含故障录波器、故障测距装置),保护通道加工设备及相关二次回路等,均在缺陷统计评价范围之内,其对应的设备生产厂家均在售后服务质量综合评议范围之内。 2.1继电保护装置 2.1.1110kV及以上电压的线路保护装置、断路器保护装置及自动重合闸、过压及远

跳就地判别装置、短引线保护装置。 2.1.2150MW及以上发电机(含发电机变压器组)、110kV及以上电压的变压器和母线的继电保护装置、500kV线路高抗保护装置。 2.1.3固定串补、可控串补本体保护(包括LCU、MOV、CAP等三个保护单元)。 2.1.4HVDC直流系统保护(包括交流滤波器保护、交流滤波器母线保护、换流变保护、换流器保护、直流母线保护、直流滤波器保护、接地极保护、直流线路保护、极控保护等)。 2.1.5故障录波器、保护工程师站等。 2.1.6输电线路故障测距装置。 2.2通道加工设备 2.2.1保护专用的通讯设备。 2.2.2保护复用通道的接口设备。 2.3相关二次回路 3缺陷定义 3.1在电力系统故障(接地、短路或断线)或异常运行(过负荷、振荡、低频率、低电压、发电机失磁等)时,保护装置的动作不符合设计、整定、特性试验的要求,不能有效地消除故障或使异常运行情况得以改善;装置异常退出运行或不正确动作(包括误动及拒动);其他影响装置正常运行的异常现象。 3.2设备缺陷按其对运行影响的程度分为三类: 3.2.1一类缺陷:系指继电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存在的缺陷已经导致保护的不正确动作。 3.2.2二类缺陷:系指保护装置发生异常状态,可能导致不正确动作,严重威胁电网安全运行,必须立即着手处理的缺陷。 a).由于某种原因造成设备的主保护退出运行; b).保护装置本身元件损坏或数据采集出错,装置 失去保护功能;

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XX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总则 1.1为规范XX电站设备管理工作,贯彻“隐患可控、缺陷必除”的安全理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XX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2 定义、分类和处理时限要求 2.1 缺陷:使用中的设备、设施发生的异常。这些异常将影响人身、设备和电站的安全,电网和设备的可靠经济运行,设备出力或寿命,以及电能质量等。 2.2 缺陷按照其性质或严重程度分为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 2.2.1 紧急缺陷:设备或设施发生直接威胁电站的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强迫停运、电站失电、火灾等事故者。紧急缺陷对人身、设备、电站乃至电网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消缺时间或采取有效措施限制其继续发展并降低风险等级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从运行方式考虑要求紧急消除的,严重影响机组出力的缺陷。 2.2.2 重大缺陷:对人身、设备和电站安全运行构成严重威胁,尚能坚持运行,但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人员轻伤、一类障碍或事故者,必须立即处理的缺陷。 2.2.3 一般缺陷:尚能坚持运行,不危及设备、人身和电站安全,

短时之内不会劣化为重大缺陷、紧急缺陷,但存在有碍文明生产或经济运行的缺陷。 2.3 设备缺陷按照其需要处理时间的长短又分为A类、B类、C类缺陷。 2.3.1 A类缺陷:短时间内能够消除的缺陷。消缺时间要求不超过24小时。 2.3.2 B类缺陷:因材料备品不全等原因,暂不能处理,但在一周内能够消除的缺陷。消缺时间要求不超过7天。 2.3.3 C类缺陷:设备运行中无法处理,只能在设备停机检修期间消除的缺陷。消缺时间要求不超过180天。C类缺陷应申请利用低谷停机消缺或纳入大修更改计划管理,在发现缺陷后的第一次停机检修时消除。 2.4 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按照其需要处理时间的长短细分为A、B、C类缺陷,紧急缺陷不再细分。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的消缺时间按细分为A、B、C类缺陷后的消缺时间执行。 2.5 设备缺陷“三率”定义 2.5.1 消缺率:当月内消除的缺陷个数与当月中统计缺陷个 数之比的百分数。 2.5.2 消缺及时率:在规定时间内消除的缺陷个数与当月中 统计缺陷个数之比的百分数。 2.5.3 缺陷重复率:当月内处理后重复出现的缺陷个数与该 月中处理过的缺陷个数之比的百分数

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8 页

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的管理,及时消除缺陷,保证继电保护设备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特制定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的分类 1.1、已安装在现场尚未投运的装置缺陷; 1.2、投入运行(含试运行)的继电保护设备在运行中发生的缺陷; 1.3、投入运行(含试运行)的继电保护设备在定期检验或其它试验中发现的缺陷; 1.4、保护通道加工设备及已投运的继电保护设备的缺陷。 2、缺陷定义及定级 2.1、缺陷定义:在电力系统故障(接地、短路或断线)或异常运行(过负荷、振荡、低频率、低电压、发电机失磁等)时,保护装置的动作不符合设计、整定、特性试验的要求,不能有效地消除故障或使异常运行情况得以改善;装置异常退出运行或不正确动作(包括误动及拒动);其他影响装置正常运行的异常现象。 2.2、设备缺陷按其对运行影响的程度分为三级: 2.2.1、一级缺陷:系指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存在的缺陷已导致保护的不正确动作。 2.2.2、二级缺陷:系指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发生异常状态,可能导致不正确动作,严重威胁电网安全运行,必须立即着手处理的缺陷。 2.2.2.1、由于各种设备原因造成保护退出运行; 2.2.2.2、保护装置本身元件损坏或数据采集出错,装置失去保护功能; 第 2 页共 8 页

2.2.2.3、保护通道、通讯设备、接口设备等可能导致误动、拒动的缺陷; 2.2.2.4、故障录波器不能录波; 2.2.2.5、其他。 2.2.3、三级缺陷:系指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处于异常运行状态,对安全运行有一定的威胁,但尚能坚持运行一段时间的缺陷。 2.2. 3.1、装置一般故障、外部异常、操作错误等告警,装置未失去保护功能; 2.2. 3.2、行波双端测距装置通讯通道异常; 2.2. 3.3、其他。 3、缺陷责任认定 继电保护设备缺陷责任分类采用多级责任认定,即一个缺陷不局限认定为一个责任。而是按过错的主次程度可划分一个主要责任和多个次要责任。现阶段责任认定不作为电力企业考核的任何指标。其主要的作用在于认定缺陷产生的源头,从而为尽可能减少缺陷的发生或尽快消除缺陷提供科学的统计依据。对于由生产厂家责任造成的缺陷作为对厂家产品质量的量化依据进行评价。 3.1、生产厂家责任 3.1.1、制造质量不良:指运行部门在调试、维护过程中无法发现或处理的元件质量问题(如中间断电器线圈继线、元器件损坏、时间继电器机构不灵活,虚焊,插件质量不良,装配不良等)引起的保护不正确动作。 3.1.2、原理缺陷:指装置本身的原理缺陷或回路设计不当,而运行部门未发现,或无法解决或来不及解决的缺陷。 第 3 页共 8 页

发电厂设备管理制度

发电厂设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保证大屯发电厂设备的健康水平,确保机组正常运行。 2 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应大屯发电厂设备管理岗位职责、设备选型与购置设备安装、验收、设备的使用与维护设备缺陷管理、设备系统异动管理制度、设备评级考核制度、设备检修、设备的调剂与调拨、设备的报废、设备的大小修等. 3 职责 3.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等,负责制定企业有关设备管理制度。 3.2 负责制定年度单台设备大修理计划,并督促实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3 参加厂组织的设备更新改造和安技措计划的审定,抓好单台设备的计划性检修,搞好设备安全运行。 3.4 参与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的追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5 推广设备管理和维修的先进经验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3.6 组织设备的报废鉴定及完成报批手续,积极完成设备的调剂工作。 3.7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文件,及时督促分场设备管理员做好设备的各类报表登记工作。 3.8 负责登记、汇总设备的技术资料,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3.9 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设备使用部门参加对新设备的开箱检查和验收,杜绝一切低劣、三无设备入库。 3.10 负责汇总设备报废、闲置设备调拨及其设备外委修理的报批工作。 3.11 积极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协助财务科做好固定资产评诂工作。 3.12 及时与上下级沟通,传达汇报有关设备管理工作。 3.13 深入现场熟悉了解设备运行状态,掌握设备运行状况的详细资料。 3.14 负责主设备考核工作,建立建全主设备重大事故档案。备调拨及其设备外委修理的报批工作。 4 管理要求 4.1 总则 4.1.1 为加强设备管理力度,降低设备寿命周期费用,达到设备安全经济、合理运行,理顺厂设备管理程序,贯彻执行质量管理目标和环境、安全健康双体系及其质量标准标准化要求,特制定厂设备管理制度。 4.1.2 设备管理应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力发展和预防为主,并坚持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4.1.3 设备管理应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4.1.4 各部门必须履行设备管理职责,管好、用好、维修好设备,适时改造更新,使设备稳定地处在良好技术状态,保证企业生产发展的需要。4.1.5 要积极采用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新成果,推行以设备监测为基础的维修方法和计算机辅助管理,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现代化水平。 4.1.6 生产基建施工设备的检修和管理要实行专业化集中化和社会化。4.1.7 加强设备使用和维护的管理,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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