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进口十大模式

跨境电商进口十大模式
跨境电商进口十大模式

2014年跨境进口型电商十大模式

2014年,跨境电商如火如荼。跨境出口电商发展的同时,跨境进口电商也不甘落后。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海外代购市场交易规模达767亿元,较2012年同比增长58.8%;2014年中国海外代购市场交易规模达超千亿元;预计2015年中国海外代购市场交易规模达2478亿元。

2014年4月3日,阿里巴巴宣布,旗下天猫国际已与宁波保税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6月,聚美旗下化妆品海淘网站聚美海外购上线;7月,苏宁成立跨境电商项目组;9月,1号店与东方电子支付及跨境通实现对接、亚马逊在进入中国的第十个年头,全面进驻上海自贸区。由此可见,电商巨头间的“跨境之战”已经打响。

模式一】“保税进口+海外直邮”模式

典型案例:天猫国际

模式概述:天猫在跨境这方面通过和自贸区的合作,在各地保税物流中心建立了各自的跨境物流仓。它在宁波、上海、重庆、杭州、郑州、广州6个城市试点跨境电商贸易保税区、产业园签约跨境合作,全面铺设跨境网点。规避了基本法律风险,同时获得了法律保障,压缩了消费者从订单到接货的时间,提高了海外直发服务的便捷性。使得跨境业务在“灰色地带”打开了“光明之门”。据监测显示,2014年“双11”,天猫国际一半以上的国际商品就是以保税模式进入国内消费者手中,是跨境的一次重要尝试。

析师点评:这种模式都可以大幅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给中国消费者带来更具价格优势的海外商品。但值得一提的是,“保税进口”模式在目前政策还算特别不明朗,因此未来走向还有待观察。

【模式二】“自营+招商”模式

典型案例:苏宁海外购

模式概述:“自营+招商”的模式就相当于发挥最大的企业内在优势,在内在优势缺乏或比较弱的方面就采取外来招商以弥补自身不足。苏宁选择该模式,结合了它的自身现状,在传统电商方面发挥它供应链、资金链的内在优势,同时通过全球招商来弥补国际商用资源上的不足。苏宁进入跨境电商,也是继天猫、亚马逊之后该市场迎来的又一位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走进苏宁云商汇集了其在跨境电商方面的最新动态。

分析师点评: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络零售部高级分析师莫岱青认为,苏宁如能利用好国际快递牌照的优势建立完善的海外流通体系、充分利用自有的支付工具以及众多门店优势,苏宁进军跨境电商市场的前景就更加值得期待。另外,国外品牌商借助苏宁进军中国市场也会有更多的发挥空间。

【模式三】“自营而非纯平台”模式

典型案例:京东海外购

模式概述:在2012年底时上线了英文版,直接面向海外买家出售商品。直到2014年初,京东宣布国际

化提升,采用自营而非纯平台的方式,京东海外购是京东海淘业务的主要方向。京东控制所有的产品品质,确保发出的包裹能够得到消费者的信赖。其初期可能会依靠品牌的海外经销商拿货,今后会尽量和国外品牌商直接合作。

分析师点评:京东海外购从目前来看已经布局,仍在等待未来进一步的发力。京东的海外购并不是走全品类路线,而是根据京东会员需求来进行。与其他电商如天猫国际、亚马逊、1号店来相比,京东在开展海淘业务方面优势还未显现,海淘业务将“深根细作”,等待收获。

【模式四】“直营+保税区”模式

典型案例:聚美海外购

模式概述:“自营”模式就是跨境电商企业将直接参与到采购、物流、仓储等海外商品的买卖流程。对物流监控,支付体系都有自己的一套体系。

目前,河南保税物流区已为聚美优品开建上万平方米自理仓,其进口货物日处理规模预期在年底可达8万包,聚美优品和河南保税物流中心在2014年9月完成对接。保税物流模式的开启会大大压缩消费者从订单到接货的时间,加之海外直发服务的便捷性,因为聚美海外购较常规“海淘商品”购买周期,可由15天压缩到3天,甚至更短,并保证物流信息全程可跟踪。

分析师点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聚美做海淘有三大优势:用户优势(粘性、消费习惯、消费能力、高购买频率);品类优势(体积小、毛利率高、保质期久、仓储物流成本低)品牌优势(上市公司、资本、品牌商整合)。

对此莫岱青认为,在物流上打速度战,聚美海外购整合全球供应链的优势,直接参与到采购、物流、仓储等海外商品的买卖流程当中,或独辟“海淘”“自营”模式。利用保税区建立可信赖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提升供应链管理效率,破解仓储物流难题,是对目前传统海淘模式的一次革命,让商品流通不再有渠道和国家之分。

【模式五】“海外商品闪购+直购保税”模式

典型案例:唯品会全球特卖

模式概述:2014年9月,唯品会的“全球特卖”频道亮相网站首页,同时开通首个正规海外快件进口的“全球特卖”业务。唯品会“全球特卖”全程采用海关管理模式中级别最高的“三单对接”标准,“三单对接”实现了将消费者下单信息自动生成用于海关核查备案的订单、运单及支付单,并实时同步给电商平台供货方、物流转运方、信用支付系统三方,形成四位一体的闭合全链条管理体系。

分析师点评:对此莫岱青认为,相较以往海淘的反复跟单、缴税等困扰,唯品会的跨境电商模式让产品与服务更加阳光化、透明化。

【模式六】“自营跨境B2C平台”模式

典型案例:亚马逊海外购、1号海购、顺丰海淘

模式概述:亚马逊要在上海自贸区设立仓库,以自贸模式(即保税备货),将商品销往中国,这种模式目前还在推进中。海外电商在中国的保税区内自建仓库的模式,可以极大地改善跨境网购的速度体验,因此备受电商期待。

据了解,1号店是通过上海自贸区的保税进口模式或海外直邮模式入境,可以提前将海外商品进口至上海自贸区备货。除此之外,1号店的战略投资方沃尔玛在国际市场的零售和采购资源整合优势将利好“1号海购”业务。

2015年1月9日,顺丰主导的跨境B2C电商网站“顺丰海淘”正式上线。提供的产品涉及美国、德国、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等海淘热门国家。“顺丰海淘”提供商品详情汉化、人民币支付、中文客服团队支持等服务,提供一键下单等流畅体验。目前上线的商品锁定在母婴、食品、生活用品等品类。货物可在5个工作日左右送达。

【模式七】“直销、直购、直邮”的“三直”模式

典型案例:洋码头

模式概述:洋码头是一家面向中国消费者的跨境电商第三方交易平台。该平台上的卖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个人买手,模式是C2C,另一类是商户,模式就是M2C。它帮助国外的零售产业跟中国消费者对接,就是海外零售商应该直销给中国消费者,中国消费者应该直购,中间的物流是直邮。三个直:“直销、直购、直邮”。

分析师点评:洋码头作为跨境电商的先行者,向第三方卖家开放,因此也面临着与亚马逊、京东、苏宁等电商的正面较量。洋码头想要立足,还是要在海外供应商、产品体验、用户体验以及物流方面下足功夫。

【模式八】“垂直型自营跨境B2C平台”模式

典型案例:蜜芽宝贝

模式概述:垂直自营跨境B2C平台指,平台在选择自营品类时会集中于某个特定的领域,如美妆、服装、化妆品、母婴等。

蜜芽宝贝主导“母婴品牌限时特卖”,是指每天在网站推荐热门的进口母婴品牌,以低于市场价的折扣力度,在72小时内限量出售,致力于打开跨境电商业务。据中国母婴电商网监测数据显示,目前蜜芽宝贝用户已经超过百万,2014年10月它的GMV超过1亿元,月复购率达到70%左右。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研究发现,蜜芽宝贝的供应链分为四种模式:1、从品牌方的国内总代采购体系采购;2、从国外订货直接采购,经过各口岸走一般贸易形式;3、从国外订货,走宁波和广州的跨境电商试点模式;4、蜜芽的海外公司从国外订货,以直邮的模式报关入境。

分析师点评:对此莫岱青认为,这类跨境的电商平台因其自营性,供应链管理能力相对比较强,从采购到用户手中的整个流程比较好自己把控。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前期需要比较大的资金支持。

【模式九】“导购返利平台”模式

典型案例:55海淘

模式概述:55海淘网是针对国消费者进行海外网购的返利网站,其返利商家主要是美国、英国、德国等B2C、C2C网站,如:亚马逊、eBay等,返利比例在2%—10%之间不等,商品覆盖母婴、美妆、服饰、食品等综合品类。

分析师点评:导购返利模式是一种比较轻的电子商务模式,技术门槛也相对较低。可以分为引流与商品交易两部分。这就要求企业在B端与境外电商建立合作,在C端从用户中获取流量。从目前来看,55海淘在返利额度上有一定优势,但与商家合作方面的特色还未完全体现出来。

【模式十】“跨境C2C平台”模式

典型案例:淘宝全球购、美国购物网

模式概述:全球购是淘宝网奢侈品牌的时尚中心,全球购帮助会员实现“足不出户,淘遍全球”的目标,于2007年建立此平台。全球购期望通过严格审核每一位卖家,精挑细选每一件商品,为淘宝网的高端用户提供服务。

美国购物网”是专注代购美国本土品牌商品,涵盖服饰、箱包、运动鞋、保健品、化妆品、名表首饰、户外装备、家居母婴用品、家庭影院等。该网站已批发零售兼顾,主打直邮代购。代购的商品均由美国分公司采用统一的物流配送——纽约全一快递,由美国发货直接寄至客户手中,无需经过国内转运。

分析师点评:对此莫岱青认为,淘宝全球购和美国购物网是国内第一批代购网站,走跨境C2C平台路线。与之类似的还有易趣全球集市等。这类网站一方面对跨境供应链的涉入较浅,难以建立充分的竞争优势,另外在消费者的信任度方面也比较欠缺。伴随着电商大佬如京东、苏宁、1号店、亚马逊的加入,这类海外代购平台受到巨大冲击。

中国跨境电商发展历程

中国跨境电商发展历程 概述:1999年阿里巴巴实现用互联网连接中国供应商与海外买家后,中国对外出口贸易就实现了互联网化。在此之后,共经历了三个阶段,实现从信息服务,到在线交易、全产业链服务的跨境电商产业转型。 1、跨境电商1.0阶段(1999~2003) 跨境电商1.0时代的主要商业模式是网上展示、线下交易的外贸信息服务模式。跨境电商1.0阶段第三方平台主要的功能是为企业信息以及产品提供网络展示平台,并不在网络上涉及任何交易环节。此时的盈利模式主要是通过向进行信息展示的企业收取会员费(如年服务费)。跨境电商1.0阶段发展过程中,也逐渐衍生出竞价推广,咨询服务等为供应商提供一条龙的信息流增值服务。 在跨境电商1.0阶段中,阿里巴巴国际站平台以及环球资源网为典型代表平台。其中,阿里巴巴成立于1999年,以网络信息服务为主,线下会议交易为辅,是中国最大的外贸信息黄页平台之一。环球资源网1971年成立,前身为Asian Source,是亚洲较早的提供贸易市场资讯者,并于2000年4月28日在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股权代码GSOL。 在此期间还出现了中国制造网、韩国EC21网、Kellysearch等大量以供需信息交易为主的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电商1.0阶段虽然通过互联网解决了中国贸易信息面向世界买家的难题,但是依然无法完成在线交易,对于外贸电商产业链的整合仅完成信息流整合环节。 2、跨境电商2.0阶段(2004~2012)

2004年,随着敦煌网的上线,跨境电商2.0阶段来临。这个阶段,跨境电商平台开始摆脱纯信息黄页的展示行为,将线下交易、支付、物流等流程实现电子化,逐步实现在线交易平台。 相比较第一阶段,跨境电商2.0更能体现电子商务的本质,借助于电子商务平台,通过服务、资源整合有效打通上下游供应链,包括B2B(平台对企业小额交易)平台模式,以及B2C(平台对用户)平台模式两种模式。跨境电商2.0阶段,B2B平台模式为跨境电商主流模式,通过直接对接中小企业商户实现产业链的进一步缩短,提升商品销售利润空间。2011年敦煌网宣布实现盈利,2012年持续盈利。 在跨境电商2.0阶段,第三方平台实现了营收的多元化,同时实现后向收费模式,将“会员收费”改以收取交易佣金为主,即按成交效果来收取百分点佣金。同时还通过平台上营销推广、支付服务、物流服务等获得增值收益。 3、跨境电商3.0阶段(2013~) 2013年成为跨境电商重要转型年,跨境电商全产业链都出现了商业模式的变化。随着跨境电商的转型,跨境电商3.0“大时代”随之到来。 首先,跨境电商3.0具有大型工厂上线、B类买家成规模、中大额订单比例提升、大型服务商加入和移动用户量爆发五方面特征。与此同时,跨境电商3.0服务全面升级,平台承载能力更强,全产业链服务在线化也是3.0时代的重要特征。 在跨境电商3.0阶段,用户群体由草根创业向工厂、外贸公司转变,且具有极强的生产设计管理能力。平台销售产品由网商、二手货源向一手货源好产品转变。

如何监管跨境电商

如何监管跨境电商 跨境电商是电子商务的一种特殊业态,主要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商品或服务进出口业务。 《电子商务法》第七十一条、七十二条和七十三条,分别对跨境电商作出原则性规定、为建立与发展单一窗口与电子化两项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核心要义在于表明国家重视和鼓励支持跨境电商发展。 适用于跨境电商的规则更多、更细、更复杂,现有立法不得不关注与国际法律的协调,《电子商务法》也未就跨境电商作出特殊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但这并不影响《电子商务法》明确的一般性规范在跨境电商领域的普遍适用。其确定了“线上线下平等对待”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从网络经营主体的准入、经营行为的规范、违法经营的查处,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基本职责。 2018年底,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监管服务制度设计,市场监管部门对跨境电商的监管服务职责也逐渐明清晰。比如,2018年11月30日商务部等六部委《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加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召回监管力度,督促跨境电商企业和跨境电商平台消除已售商品安全隐患,依法实施召回。可以说,跨境电商产业健康发展与市场监管部门科学履职密不可分。 本文以BA市场监管局保税区分局实践为例,重点分析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介入跨境电商监管服务工作的逻辑起点、履职考量、路径选择,供读者借鉴和参考。 伴随高质量消费的需求越来越旺盛,进口商品越来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呈现从功能性刚需、补充性消费向全品类需求、日常性消费转变的趋势。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为中国跨境电商跨越式发展提供了优质土壤。 C保税区凭借毗邻C港的地理优势,以及持续创新的制度优势、日益完善的仓储物流优势和经营成本优势,抢占先机,于2012年成为全国首批5个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之一。 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C保税区跨境电商进口额达100亿元,同比增长82%,占全市的70%、占全国的12%,保税区跨境电商产业链日趋完善。 跨境电商作为一种新业态,具备一般电子商务的基本特点,同时具有跨境化、国际化等特殊性,给监管工作带来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比如:对于境外的跨境平台和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是否可以受理并处置相关消费投诉和举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是否可直接适用于跨境电商;因跨境进口商品未强制要求张贴中文背标且跨境进口商品涉及装箱、运输、卸货、仓储、快递等多个环节,相关消费教育和引导如何开展、由谁来主导;如何有效规制跨境电商违法行为等。

中国跨境电商平台报告

中国跨境电商平台报告 第一章跨境电商行业界定和分类 1、行业定义: 跨境电子商务 简称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信息或是商品交易的国际商业活动。目前根据跨境电商模式的不同,平台提供支付结算,跨境物流送达、金融贷款的服务内容均有不同。 在跨境电商市场按照商业模式划分,跨境电商平台分为B2B、B2C、C2C以及B2B2C四种类型。按平台服务类型划分,跨境电商平台分为信息服务平台和在线交易平台。 但在跨境电商市场中,跨境B2B2C模式成心蓝海,可以进行整个产业链整合,对推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发展具有积极影响。这在国际贸易快速发展主动应对新格局,积极参与并制定国际贸易新规则,对服务我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助力传统外贸升级转型,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跨境电商产业链: 跨境电商产业链 运营链 B2B 大型商品电子交易行业及综合B2B B2C 跨境B2C第三方平台

跨境B2C垂直平台 C2C B2B2C 支撑链 跨境支付服务商 跨境物流服务商 安全认证服务商 网络信用服务商 客服呼叫中心 网络基础运营商 数据中心IDC 数据存证服务 服务链 跨境营销代运营服务商 跨境电商人才培养服务商 跨境电商咨询研究服务商 跨境电商广告流量服务商 跨境电商会议会展服务商 3、行业分类: (1)B2B平台 B2B跨境电商平台所面对的最终客户为企业或集团客户,提供企业、产品、服务等相关信息。目前,中国跨境电商市场交易规模中

B2B跨境电商市场交易规模占总交易规模中90%以上。在跨境电商市场中,企业级市场始终处于主导地位。 代表企业:敦煌网、中国制造、阿里巴巴国际站、环球资源网(2)B2C平台 B2C类跨境电商企业所面对的最终客户为个人消费者,针对最终客户以网上零售的方式,将产品售卖给个人消费者。 C类跨境电商平台同时在不同垂直类目商品销售上也有所不同,如FocalPrice主营3C数码电子产品,兰亭集势则在婚纱销售上占有绝对优势。C类跨境电商市场正在逐渐发展,且在中国整体跨境电商市场交易规模中的占比不断升高。在未来,C类跨境电商市场将会迎来大规模增长。 代表企业:速卖通、DX、兰亭集势、米兰网、大龙网 (3)C2C C2C电子商务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C2C即Customer(Consumer)to Customer(Consumer)。主要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实现个人对个人的电子交易活动关于跨境C2C。本报告中,跨境C2C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个人卖方对个人买方开展在线销售产品和服务,由个人卖家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发布产品和服务售卖产品信息丶价格等内容,个人买方进行筛选,最终通过电商平台达成交易丶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丶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代表企业:海淘为主,淘世界、洋码头、蜜芽宝贝等

跨境电商七大模式的优势与痛点

跨境电商七大模式的优势与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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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七大模式的优势与痛点 2014年被很多业内人士称为跨境进口电商元年,这一年里,传统零售商、海内外电商巨头、创业公司、物流服务商、供应链分销商纷纷入局,跑马圈地。 2015年,战局初步形成,我们来剖析一下各类跨境进口电商模式的优劣。 一、M2C模式:从厂商到消费者,平台负责招商 典型玩家:天猫国际,作为开放平台邀请国际品牌入驻优势是用户信任度高,因为这些商家需要有海外零售资质和授权,商品从海外直邮,并且可以提供本地退换货服务;痛点在于,它们的性质大多为第三方代运营,所以价位高、品牌端管控力弱,正在不断改进完善模式中。 二、B2C模式:保税自营+直采 典型玩家:京东,聚美,蜜芽 优势在于平台直接参与货源组织、物流仓储买卖流程,销售流转高,时效性好,通常B2C玩家还会附以“直邮+闪购特卖”等模式补充SKU丰富度和缓解供应链压力。 而痛点在于品类受限。目前此模式还是以爆品、标品为主,有些地区商检海关是独立的,能进入的商品根据各地政策不同都有限制,比如广州就不能有保健品和化妆品入境。

同时还有资金压力,因为不论是搞定上游供应链,还是提高物流清关时效、在保税区自建仓储,又或者做营销打价格战、补贴用户以及提高转化复购,都需要大量资本,爆品和标品的毛利空间极低,却仍要保持稳健发展,资本注入在此刻尤为意义重大。在现阶段,有钱有流量有资源谈判能力的大佬们纷纷介入,此模式基本已经构建了门槛,不适合创业企业轻易入场了。 这里单独谈一谈大火的母婴垂直品类,前线玩家有蜜芽等。 母婴品类的优势是,它是最容易赢得跨境增量市场的切口,刚需、高频、大流量,是大多数家庭单位接触海淘商品的起点。母婴电商大多希望能在单品上缩短供应链、打造品牌、获得信任流量,未来逐步拓展至其他高毛利或现货品类,淡化进口商品概念。 而痛点在于,母婴品类有其特殊性,国内用户目前只认几款爆款品牌,且妈妈们还都懂得看产地,非原产地不买。几款爆品的品牌商如花王等,国内无法与其直接签约供货,母婴电商们的现状都是在用复合供应链保证货源供应,如国外的经销商、批发商,国外商超电商扫货、买手、国内进口商等。这样一来,上游供应链不稳定,价格基本透明,且无毛利,部分玩家甚至自断双臂来大促战斗。目前基本所有实力派电商大佬都以母婴品类作为吸引转化流量的必备品类,

跨境电商整个流程详解..

跨境电商整体流程 一、跨境电商的简洁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跨境电商比单纯的境内贸易电商所涉及的工作环节或工作要件多很多,它包括商品引入、线上平台、线下门店、境外物流、保税仓储,报关报险、订单配送、结算结汇、营销推广及售后服务等等。由此跨境电商市场上派生出许多第三方专业服务服务公司,比如:境外物流、保税仓储,报关报险、订单配送、结算结汇等等。如果将上述环节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来完成的话,那么组建跨境电商工作的核心内容就是商品引入、线上平台和线下体验店了。 二、跨境电商的现状 跨境电商正处在“风口”。去年跨境进口交易额接近6000亿元,较2008年增加16.6倍,年均复合增长率59.71%。去年我国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超过5000家,境内开展跨境电商的企业超过20万家。 跨境电商是新时期下应运而生的时代产物,具有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信息成本、便捷支付等优势,有利于促进交易效率的显著提高。跨境电商融合了跨境和电商两个核心要素,通过电商平台实现分属不同关境交易主体的商业活动。 与传统外贸相比,跨境电商添加了电商这个新基因,是在信息化时代充分应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实现传统外贸信息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的重要途径;与国内电商相比,跨境电商拓展了跨境的新空间,是在全球化时代将电商拓展至全球大市场,实现更高开放水平的重要发力点;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提高,跨境电商是在新消费时代更好满足国内居民对更高品质生活的需求,以消费升级需求引领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 当前跨境进口电商业务形态 1、进口供应链分销平台:海豚B2BC 2、垂直电商:聚美、蜜桃、洋码头 3、国内电商平台:天猫、京东(含自营) 4、分销商入驻第三方平台开店:B2C或C2C 5、个人创业平台:如微店 现在广大进口电商在整个生态圈里面扮演的几个角色,无非分为五类:第一类,供应链,起点是做B出身给卖家提供货,如海豚网。但是,最终跨境电商的出路还是要转移到C。如果只做进口分销平台,对比做终端2C无法进行三单比对(“三单”即指电商企业提供的报关单、支付企业提供的支付清单、物流企业提供的物流运单。“三单”数据确认无误后,货物即可放行。),那这种模式很难。

海关再发57号文:增设跨境电商监管代码

海关再发57号文:增设跨境电商监管 代码 8月1日消息,海关总署公办了2014年第57号文件,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 文件中表示,新增的监管方式代码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 据亿邦动力网了解,不久前,海关总署公布了《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6号(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对于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其中文件明确区分了货物和物品的概念,对于两者将采用不同的监管方案,其中关于货物的监管将被纳入一般贸易的体系。 业内人士分析,增设监管方式代码,表示了海关对于跨境保税模式的肯定和重点。而监管代码分开,也就意味着未来保税模式有可能在监管方式上有所不同。 今年1月,海关总署特别针对跨境电商增设了监管方式代码。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12号,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 以下为《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6号》全文: 为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发展,方便企业通关,规范海关管理,实施海关统计,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与境内区外(场所外)之间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的零售进出口商品不适用该监管方式)。 “1210”监管方式用于进口时仅限经批准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 二、以“1210”海关监管方式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业务的电子商务企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内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经营企业、支付企业和物流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备案,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时

跨境电商平台报告

跨境电商平台报告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中国跨境电商平台报告第一章跨境电商行业界定和分类 1、行业定义: 跨境电子商务 简称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信息或是商品交易的国际商业活动。目前根据跨境电商模式的不同,平台提供支付结算,跨境物流送达、金融贷款的服务内容均有不同。 在跨境电商市场按照商业模式划分,跨境电商平台分为B2B、B2C、C2C以及B2B2C四种类型。按平台服务类型划分,跨境电商平台分为信息服务平台和在线交易平台。 但在跨境电商市场中,跨境B2B2C模式成心蓝海,可以进行整个产业链整合,对推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发展具有积极影响。这在国际贸易快速发展主动应对新格局,积极参与并制定国际贸易新规则,对服务我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助力传统外贸升级转型,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跨境电商产业链: 跨境电商产业链 运营链 B2B 大型商品电子交易行业及综合B2B B2C 跨境B2C第三方平台

跨境B2C垂直平台 C2C B2B2C 支撑链 跨境支付服务商 跨境物流服务商 安全认证服务商 网络信用服务商 客服呼叫中心 网络基础运营商 数据中心IDC 数据存证服务 服务链 跨境营销代运营服务商 跨境电商人才培养服务商 跨境电商咨询研究服务商 跨境电商广告流量服务商 跨境电商会议会展服务商 3、行业分类: (1)B2B平台 B2B跨境电商平台所面对的最终客户为企业或集团客户,提供企业、产品、服务等相关信息。目前,中国跨境电商市场交易规模

【最新】2016中国跨境电商行业产业研究报告

2015-2016年中国跨境电商产业研究报告NO.1:中国跨境电商发展的三个时代 目前,中国对外贸易受市场需求、资源、劳动力成本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中国对外贸易的综合成本不断攀升,而互联网的跨地域和低成本让跨境电商应需而生。以敦煌网、阿里巴巴为代表的跨境电商迅速崛起,帮助中国对外贸易进入新时代,为保持对外贸易稳定持续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 与传统外贸相比,跨境电商可以有效地节约资源和降低对外贸易的综合成本。电商平台拥有商品智能检索、商品信息公开、消费者反馈公开、传播速度快、支付便捷等多方面优势,为中小型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开辟了捷径,也为本土知名品牌提供了提升国际知名度的良机。 现阶段,中国跨境电商处于发展初期,且在中国进出口交易总额中占比正在稳步增长。随着跨境电商系统的完善和国家扶持政策的出台,跨境电商将会迎来高速发展期,未来跨境电商整体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截止目前,中国跨境电商主要交易模式以跨境B2B市场为主,在销售产品方面以服装类产品、3C类产品为主。通过政府披露数据,以及第三方数据了解,目前我国跨境电商以出口交易为主。但随着我国跨境电商市场的快速发展,用户跨境消费习惯的逐渐养成以及跨境电商企业在产品品类、质量和服务等多方面的提升和完善,我国跨境电商市场的自身竞争力会大幅度提升,进出口交易比例也会逐渐趋于平衡。 1.1关于跨境电商 1、跨境电子商务 跨境电子商务:简称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信息或是商品交易的国际商业活动。目前根据跨境电商模式的不同,平台提供支付结算,跨境物流送达、金融贷款的服务内容均有不同。 在跨境电商市场按照商业模式划分,跨境电商平台分为B2B、B2C以及C2C三种类型。按平台服务类型划分,跨境电商平台分为信息服务平台和在线交易平台。

全国13个跨境电商综试区方案简介精编版

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附件1) 通过构建信息共享体系、金融服务体系、智能物流体系、电商信用体系、统计监测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以及线上“单一窗口”平台和线下“综合园区”平台等“六体系两平台”,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并以此为基础,以“线上交易自由”与“线下综合服务”有机融合为特色,重点在制度建设、政府管理、服务集成等“三大领域”开展创新,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 天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附件2) 主要以跨境电商“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为基础,重点在制度建设、政府管理、服务集成领域开展创新,建立以真实交易为背景的电商信用评

价体系,对企业和商品采用分类分级监管,并依托大数据分析运用,提供金融,物流等供应链综合服务。 设立三大平台支撑跨境电商综合实验区 天津市商务委、口岸办、天津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搭建天津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海关监管平台和检验检疫监管平台。并在天津港保税区、东疆保税港区和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完成测试。不久的将来,北方消费者即可通过保税进口方式以“企对企”形式将商品从国外送入海关特殊监管区,然后按照行邮税进行报关以“商对客”形式送到买家手中。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购买海外商品所缴纳的“行邮税”相比一般进口贸易缴税要低10%~30%。 物流支撑:天津市将依托、跨境电商综合实验区、自贸区和“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的优势,以天津市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规划建设为契机,吸引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和快递企业落户天津,构建“内贸、外贸”衔接、“线上、线下”协同的快递发展格局。推动快递企业转型,培育本地1~2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快递企业走出去,拓展国际快递市场;在天津建设国际航空快件处理中心(转运站),大幅提升快件中转量,带动天津航空货邮吞吐量有效增长。 郑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附件3) 郑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加快构建信息支撑、物流带动、线上线下融合、多部门协调联动、通关一体的跨境电商新型监管服务模式,促进跨境电商服务企业、外贸企业、工业企业、中小网商积极参与,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和自建平台相互补充,B2B B2C O2O等多种业务模式共同推进,扩大出口促转型,扩大进口促消费。 河南省商务厅厅长焦锦淼表示,郑州跨境电商综试区将把做大做强B2B作为主攻方向,把促进产业发展作为工作重点,进出口并重、以出口为主,着力在跨境电商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 搭建“三个平台”和“七个体系”在全省分阶段渐次推开 河南省结合实际,提出了积极开展“三个创新”,加快建设“三个平台”,探

关于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关税问题思考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f87873759.html, 关于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关税问题思考作者:陈思汝 来源:《西部论丛》2018年第09期 摘要:跨境电子商务融合了“全球化”和“信息化”这两个最具当代时代特征的特点,在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放缓的形势下仍呈现出较为迅猛的发展势头。而跨境电商作为我国进出口贸易的新形式,零售进口的关税问题也表现出了与传统关税不尽相同的新特点。本文将从目前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关税政策、所面临的关税问题以及相关的措施建议三个方面来进行讨论。 关键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关税 一、我国目前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关税政策 海关总署在2016年4月8日颁布了新的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税收和监管的规定,其核心内容主要发生了五个变化:一是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二是单次交易限值由行邮税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台地区为8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时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制为20000元;三是不能提供单据的,仍可以走行邮税模式,但调整行邮税税率,将原四档税率(对应税率分别为10%、20%、30%、50%)调整为三档,税率分别为15%、30%、60%;四是设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清单内的商品按照一般贸易,化妆品、奶粉等首次进口需备案;五是保税进口按照一般贸易监管,需提供相应单证。 在跨境电子商务网络零售中,随着二胎政策的开放,以及消费者对国内奶粉和其他婴幼儿产品的不信任,母婴类产品成为最受欢迎的产品。其次是化妆品和个人洗护用品。再就是服饰,电器,手表和自行车等。随着税收政策的调整,母婴,食品,保健,日用品等商品消费金额小于500元时,多缴纳11.9%,大于500元时,多缴纳1.9%;化妆品和个人洗护用品消费金额小于100元时,要多缴纳11.7%;大于100元时,反而可以少缴纳38.1%;服饰,电器,手表,和自动车等消费金额小于250元时,要多缴纳11.9%;大于250元时,可以少缴纳8.1%。不管是哪类商品,购买金额较大时需要缴纳的税率反而变小,这样会使消费者为了较低的税率一次购买较多商品以凑齐比较大的金额。 但由于跨境电商的发展特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先后两次延长至2018年年底,即继续按照“48新政”之前的模式进行监管。随着跨境电子商务活动和相关的基础设施的完善,过渡期后的政策走向将更加适应跨境电商进口发展的现实情况和行业特点。 二、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面临的关税问题 目前我国跨境电商主要有两种物流形式,分别是保税进口和直邮进口。

解读跨境电商海关编码

0139、1039、1210、9610 众所周知,以前跨境电商的通关方式大都以灰色为主,国家也没有太好的管理或者服务方式,这样就造成了国家大量的外汇收益流失,且国内出口的货物无法正常退税。同时,电商的物流成本居高不小,也就严重影响了我国跨境电商的生长秩序与国际竞争力。 自2014年以来,海关频繁出台新的贸易监管方式:“1039”、“1210”、“9610”,印证了跨境贸易及电商的大势所趋。小订单、小包裹、碎片化、定制化、去中间商化、等成外贸新标签。以往单凭大咖国企、一张订单、十余集装箱齐发的盛况一去不复返,灵活运用好“保税”、“清单核放、汇总申报”、“市场采购”等模式,帮海量中小外贸商降低通关成本,激发其活力,乃顺势而为。这几种新鲜的监管方式都有神马特点,有何作用?且看分解。 “旅游购物商品”贸易方式——0139 所谓“旅游购物商品”贸易方式(海关监管代码0139),是指外国旅游者或外商采购货值在5万美元以下(含5万美元),以货物运输方式出口的小批量订购的货物。对于这类商品的出口申报,海关采取简化归类、便利通关的操作模式。 出境旅客携带有下列物品的,应如实填写《申报单》,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 1.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种资源、金银等贵重金属; 2.居民旅客需复带进境的单价超过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 3.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

4.货物、货样、广告品; 5.其它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 海关监管代码1039,即“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所谓“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目前,该贸易方式使用范围仅限于在义乌市场集聚区(义乌国际小商品城、义乌市区各专业市场和专业街)内采购的出口商品。 首票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海关监管代码1039),申报出口的小商品货物在浙江省义乌海关办结通关手续后顺利出口。这标志着为义乌小商品量身定制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正式落地,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最高可达15万美元。1个集装箱内几十种甚至上百种商品,也可以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区别于此前的“旅游购物”贸易方式的最大不同是:“旅游购物”单票报关单货值不能超过5万美元,而“市场采购”放宽到最高不超过15万美元。同时,税务部门对市场经营户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增值税免税;外汇管理部门允许市场采购贸易采用人民币结算。 总署公告〔2014〕54号文件内容: 一、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等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以下出口商品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一)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商品; (二)未在经认定的市场聚集区内采购的商品; (三)未经市场采购商品认定体系确认的商品; (四)使用现金结算的商品;

中国跨境电商行业分析报告

1发展环境 1.1贸易环境。 受国外环境影响,进出口贸易增速放缓 2013年,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25.8万亿元,出口贸易及进口贸易增长率较2012年均有不同程度提升。但可以看到,受世界经济复态势缓慢及国劳动力价格上涨、人民币升值等成本要素上升和贸易摩擦加剧等因素影响,近两年来,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均保持在10%以下的增长。艾瑞分析认为,2014年我国进出口贸易增速将继续保持稳中增的态势,进出口贸易总额增幅有限。 跨境电商缩短对外贸易中间环节,提升进出口贸易效率 在当前复杂峻的外贸形势下,传统的外贸模式存在过度依赖传统销售、买家需求封闭、订单期长、利润空间低等问题,这些问题更是制约着中小企业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而跨境电商作为基于互联网的运营模式,正在重塑中小企业国际贸易链条。跨境电商打破了传统外贸模式下国外渠道如进口商、批发商、分销商甚至零售商的垄断,使得企业可以直接面对个体批发商、零售商,甚至是直接的消费者,有效减

少了贸易中间环节和商品流转成本,节省的中间环节成本为企业获利能力提升及消费者获得实惠提供了可能。 1.2政策环境 跨境电商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利好政策全面铺展. 跨境电商:不同通关模式下的海关监管式存在差异 从目前通过跨境电商式成交的商品看,现在跨境电子商务成交的商品,主要是通过三种式跨越国界进出境: (1)货物式通关:我国进出口企业与外国批发商和零售商通过互联网线上进行产品展示和交易,线下按一般贸易完成的货物进出口,即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对企业进出口,本质上仍属传统贸易,该部分以货物贸易式进出境的商品,已经全部纳入海关贸易统计。此外有一些通过创建电子平台为外贸企业提供进出口服务的公司,如的一达通,所实现的中小企业商品进出口,在实际过境过程中都向海关进行申报,海关全部纳入贸易统计。以货物式通关的商品,由于是按传统的一般贸易式完成的货物进出口,在通关商检、结汇及退税等面运作相对成熟和规。 (2)快件式通关:跨境电商成交的商品通过快件的式运输进境或者出境。海关总署通过对国5家最大的快件公司进行调查显示,其中95%以上的快件商品是按照进出口货物向海关进行报关,海关纳入货物统计畴,仅有不到5%的比例是按照个人自用物品向海关申报,根据现行海关统计相关制度,这部分暂时还没有纳入海关贸易统计。

跨境电商行业-商业模式为跨境电商[1]

行业分析 2.1业务及所属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1年)国标标准,公司行业分类应为“H 批发和零售业—65零售业—657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按照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隶属批发零售业,以互联网等方式的销售活动。 2.2行业介绍 鉴于报告期内深圳市艾能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主要商业模式为跨境电商模式,故本部分将重点介绍跨境电子商务情况。 (一)行业监管体系 1、行业主管部门 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的行政管理部门主要包括工信部、商务部、工商总局、海关总署及相应的地方各级管理机构。 (1)、工信部负责统筹推进国家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依法监督管理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通信资源的分配管理及国际协调,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 (2)、商务部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3)、工商总局负责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以及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海关总署负责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5)、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安全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

跨境电商平台报告完整版

跨境电商平台报告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中国跨境电商平台报告第一章跨境电商行业界定和分类 1、行业定义: 跨境电子商务 简称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信息或是商品交易的国际商业活动。目前根据跨境电商模式的不同,平台提供支付结算,跨境物流送达、金融贷款的服务内容均有不同。 在跨境电商市场按照商业模式划分,跨境电商平台分为B2B、B2C、C2C以及B2B2C四种类型。按平台服务类型划分,跨境电商平台分为信息服务平台和在线交易平台。 但在跨境电商市场中,跨境B2B2C模式成心蓝海,可以进行整个产业链整合,对推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发展具有积极影响。这在国际贸易快速发展主动应对新格局,积极参与并制定国际贸易新规则,对服务我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助力传统外贸升级转型,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跨境电商产业链: 跨境电商产业链 运营链 B2B 大型商品电子交易行业及综合B2B B2C 跨境B2C第三方平台

跨境B2C垂直平台 C2C B2B2C 支撑链 跨境支付服务商 跨境物流服务商 安全认证服务商 网络信用服务商 客服呼叫中心 网络基础运营商 数据中心IDC 数据存证服务 服务链 跨境营销代运营服务商 跨境电商人才培养服务商 跨境电商咨询研究服务商 跨境电商广告流量服务商 跨境电商会议会展服务商 3、行业分类: (1)B2B平台 B2B跨境电商平台所面对的最终客户为企业或集团客户,提供企业、产品、服务等相关信息。目前,中国跨境电商市场交易规模中B2B跨境

跨境电商的五种运营模式

虽然跨境电子商务没有盈利模式,但由于其特殊的时效性,跨境电子商务是一个极具潜力的新兴产业。目前,跨境电子商务有五种运营模式,各有利弊。 01、M2C模式 优点:模式轻,投入低,没有盈利模式,但是由于独特的跨境时效性,现金流的周转时间非常长,可以手动沉淀现金,不管这钱是怎么赚的。平台要重点经营的其实是交易量,不管它是否赚钱。京东亏损十年,还是上市,还认为电商是靠卖货赚钱的那就是外行了。对于平台模式来说,最重要的是最大化互联网的性质,减少所有中间环节。这是电子商务的本质。 缺点:没有利润点,无法把控产品的质量;售后服务差,跨境产生的买卖问题到底不同于在国内,一旦出现问题,退换货就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作为一个平台,必须做的一件事,那就是解决供应链问题。尽管电子商务的本质是解决供应链问题,但平台还需要做更多的工作。当地电子商务因为很多快递物流公司解决了供应链问题所以实力可以那么强劲,但是在跨境物流这方面还没有一家跨国公司是成熟的。因此,天猫和洋码头都建立自己的仓库和物流。洋码头甚至还有自己的转运公司来解决供应链问题。的确,平台就是解决供应链的问题。 02、C2C买手模式 优点:对商家来说买家的数量那是相当大的。在找不到合适的商家之前,买手模式最适合做平台。Sku的问题很容易解决,并且买手自身也将自己的圈子里的顾客引进平台,帮助平台的市场营销。如果你早点做,就更容易占领先机。早期的淘宝是最好的例子。如果一开始就做商家的话,是肯定做不起来的。只能是从小c慢慢地过度到商店了。 缺点:管理成本高,售后投诉量庞大,假货过多,后台功能不好,买手容易流失,物流时效不能控制,同质化竞争激烈,商品重复过多,纯app接口的展示受限,会产生大量冗馀信息,它是否能有效地阻止商品信息的显示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没有盈利模式 03、B2C模式 优点:购买价格低,便宜的价格吸引消费者。跨国海淘的本质是“我想要物美价廉的商品”,便宜是很重要的特质。产品质量易于控制,售后难度不高,客户投诉率不高。由于物流的统一性,比较容易控制时间效率,并且能实现在最短

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和税务处理

.WORD完美格式 . 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及税务处理 原创 2017-03-21 高金平高金平税频道高金平税频道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以下简称“跨境电商”)快速发展,已经形成了 一定的产业集群和交易规模。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于不同国家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手 段将传统进出口贸易中的展示、洽谈和成交环节电子化,并通过跨境物流或异地仓储送 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同境内电商一样,跨境电商也包含B2B、B2C、C2C等类型,其中 B2B是一般跨境贸易, B2C或 C2C是跨境零售。本文以实务中跨境电商的运营 模式为基础,结合相关现行税收政策,解析跨境电商相关法律主体的税务处理。 一、跨境进口电商 鉴于 B2B的跨境进口按一般进口贸易处理,本文重点分析跨境零售进口业务。跨境零 售进口,最初的模式是海淘,即国内消费者直接在境外 B2C平台上购物,并通过转运或直邮等 方式将商品邮寄回国。大部分海淘的商品无法直邮送达,需要通过在境外设有转运仓 库的转运公司代为收货(即在网上下单时,收货地址是转运仓库),再由转运公司将货物 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运至境内,耗时较长。因语言、支付方式等限制,最初的海淘 在实际操作中较有难度,于是出现了代购,在分分钟买遍全世界的概念促使下,海淘与代 购的业务量与日俱增,随着天猫国际、京东全球购等大型电商平台的上线,消费者海淘更 为便捷。 目前,跨境零售进口的模式还可分为“直购进口”与“保税进口”,“直购进口”模式 是指符合条件的电商平台与海关联网,境内消费者跨境网购后,电子订单、支付凭证、电子 运单等有企业实时传输给海关,商品通过海关跨境电商专门监管场所入境。“保税进口”模 式,又称 B2B2C模式或备货模式,是指商家预先将海外商品大批量运至国内保税仓 备货,当消费者在网上下单后,由国内保税仓进行配货打包,并为单个订单办理通关手续,再 委托国内物流公司派送到消费者手中。 “直购进口”模式与“保税进口”模式对比: 对比项目直购进口保税进口 模式类型进口 B2C模式进口 B2B2C模式 海关监管特色电子订单、支付凭证、电子运单货物存放在海关监管场所,可实现快 实时传输,实现阳光化清关速通关 适用企业代购、品类宽泛的电商平台、海品类相对专注、备货量大的电商企业 外电商

国内垂直电商平台与垂直跨境电商平台

国内垂直电商平台与垂直跨境电商平台分析 目录 一、垂直电商概念 二、垂直电商特点与优势 三、国内垂直电商发展背景与产业基础 四、国内垂直电商盈利能力分析 五、垂直跨境电商概念 六、垂直跨境电商的发展背景与现状 七、垂直跨境电商运营模式 八、垂直跨境电商的盈利能力分析、 九、未来展望 一、垂直电商概念 垂直电商又被称为纵向电子商务市场,是指以某一种产品戎其他相关产品为其主营产品并提供其他一系列服务模式的电子商务平台。 二、特点与优势 垂直类电商企业与综合型电商企业相比,最大的特点即为产

品差异化与市场的细分化。更精准的市场定位、更深化的产品与服务质量、更强的客户粘性以及独特的品牌附加度成为垂直电商应有的持点。同时垂直电商凭借其在某一细分市场上的专注与专业,通过更加细致的产品运营与售后管理,能够提供消费者更加符合其需求特点的消费产品,与综合型电商企业相比,更能满足消费者需求,更容易取得消费者信任,从而取得更强的客户粘性,塑造更强的品牌口碑与品牌化值,得到消费者的深度认可,最终实现良好的业态循环。垂直电商企业凭借其在某种产品与服务上极强的专业性、价格的合理性,对于综合型电商企业具备了一定的竞争优势,是一种具有"刚性"的电商企业模式。 三、国内垂直电商发展背景与产业基础 随着互联网的逐渐普及,我国电子商务迎来了诞生与高速发展。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市场之一。随着新兴电商企业的发展,传统企业也纷纷拓展其电商业务,国内电商发展迎来一个新的高峰。 自1997年12月国内首家垂直B2B电子商务网站——中国化工网上线以来,我国电子商务在近二十年间经历了七个阶段:萌芽期(1997-1999年)。当今知名的电子商务网站,如中国化工网、8848、阿里巴巴、易趣网、当当网等,在这一时期先后出现,成为第一批电子商务网站。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调查,目前电子商务市场中,有约 5% 的电商网站创办于 20

跨境电商B2B商业模式与B2C商业模式比较分析

跨境电商B2B商业模式与B2C商业模式比较分析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跨境电商借助“互联网+”热潮的东风,已经站在了资本市场的“迎风口”上。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跨境电商的发展,为其提供前所未有的融资环境。跨境电商的迅猛发展也必将成为经济增长的强大动力。在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跨境电商作为新型贸易的代表, 其发展脚步却逆势而上,甚至有望成为对抗出口增速下滑的一剂猛药。 电子商务行业经历了十余载的发展,已经走上了平稳发展的道路,并取得了 一定的成果,伴随着整个行业的成熟,在政策利好消息的不断刺激下,跨境电商也已经逐渐从最初的“海淘”阶段步入全新的发展新阶段。从国家层面来看,政策的释放大多重点指向规模效应明显的跨境电商B2B模式,相对于零散、碎片化的 B2C模式,真正需要壮大走强的是B2B模式,但跨境电商B2C模式并不是不能发展或不应发展,B2C模式应该是B2B模式的补充,B2B才是跨境电商未来发展的主体和重点,这是符合我国外贸稳增长、调结构大背景的需要,能够降低监管成本,并能提高通关效率。本文主要内容归纳如下:第一章阐明选题背景,阐述研究的意义。明确了论文的研究方法,并提出本文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第二章对跨境电商作以概述,首先阐述电子商务概念与电子商务的范围与类型,再对跨境电商作以研究。第三章对B2B模式与B2C模式加以分析研究,并将 B2B与B2C商业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对比分析企业B2B与B2C电子商务特点,研究B2B与B2C营销模式之间联系与区别,并将B2B与B2C交易模式进行对比,对两种不同的商业模式进行了分别阐述研究。第四章分别以B2B模式下和B2C模式下的两个代表性企业作为案例,分别研究两种模式的现实情况。第五章给出发展B2B 和B2C的政策建议。

海关总署发布2016年第26号文公告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

海关总署发布2016年第26号文,公告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 商品有关监管事宜 为做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监管工作,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及《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16年第4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相关海关监管问题公告如下:一、适用范围(一)电子商务企业、个人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零售进出口商品交易,并根据海关要求传输相关交易电子数据的,按照本公告接受海关监管。二、企业管理(二)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应当事先向所在地海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的企业不需要提供); 3.企业情况登记表,具体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文名称、工商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海关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跨境电子商务网站网址等。企业按照前款规定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同时向海关交验原件。如需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应当按照海关对报关

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三、通关管理(三)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申报前,电子商务企业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如实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进出境快件运营人、邮政企业可以受电子商务企业、支付企业委托,在书面承诺对传输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等电子信息。(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品申报前,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服务平台如实向海关传输交易、收款、物流等电子信息。(五)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申报清单》(以下简称《申报清单》),出口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办理报关手续,进口采取“清单核放”方式办理报关手续。《申报清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数据填制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六)电子商务企业应当对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订购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并向海关提供由国家主管部门认证的身份有效信息。无法提供或者无法核实订购人身份信息的,订购人与支付人应当为同一人。(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出口后,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应当于每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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