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考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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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考试重点

国际税收

第一章总论(2学时)

本章讲述国际税收的起源、国际税收的概念、国际税收学的研究对象与范围

1、基本要求

(1)了解国际税收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

(2)理解国际税收的起源;国际税收与外国税制、与涉外税收制度、与国际税务的异同(3)掌握国际税收的概念;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异同点

2、重点、难点

重点:国际税收的概念;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异同点

难点: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异同点

3、说明:以讲授为主,布置思考题1题

第二章主体与客体(4学时)

本章讲述了国际税收涉及的主体和国际税收涉及的课税客体

1、基本要求

(1)了解课税权主体、课税主体和课税客体是构成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三要素

(2)掌握课税权主体、课税主体与课税客体的概念和内容

2、重点、难点

重点:课税权主体、课税主体与课税客体的概念和内容

难点:课税权主体、课税主体与课税客体的概念和内容

3、说明:以讲授为主,布置思考题2题

第三章国际双重征税的发生与扩大(2学时)

本章讲述双重征税的内容、税收管辖权重叠与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国际双重征税、经济渊源同一与对不同跨国纳税人的国际双重征税、国际双重征税的扩大

1、基本要求

(1)掌握重复征税、双重征税和国际双重征税的概念;双重征税的分类;税收管辖权与国际双重征税的关系;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同一跨国纳税人与不同跨国纳税人的国际双重征税发生的原因;国际双重征税的外延扩大和内涵扩大发生的条件。

2、重点、难点

重点:税收管辖权与国际双重征税的关系;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同一跨国纳税人与不同跨国纳税人的国际双重征税发生的原因

难点:同一跨国纳税人与不同跨国纳税人的国际双重征税发生的原因

3、说明:以讲授为主,布置思考题2题

第四章国际双重征税内涵扩大的约束规范(4学时)

本章讲述了约束居民(公民)管辖权的规范、约束地域管辖权的规范

1、基本要求:

(1)理解在法律标准和户籍标准下约束居民(公民)管辖权的规范;针对不同情况约束地域管辖权的规范。

(2)掌握国际规范、常设机构的概念;归属原则与引力原则

2、重点、难点

重点:归属原则与引力原则

难点:归属原则与引力原则

3、说明:以讲授为主,布置思考题3题

(五)第五章国际双重征税及其外延扩大的免除规范(4学时)

本章讲述国际双重征税及其外延扩大免除的概念和范围、国际双重征税及其外延扩大免除的方法

1、基本要求

(1)了解超限额结转计算;非居住国(非国籍国)亏损结转计算抵免;直接抵免方法的效果。

(2)理解国际双重征税及其外延扩大免除的意义、范围;抵免限额;合并累进抵免与不合并累进抵免;综合限额、分国限额与分项限额

(3)掌握国际双重征税及其外延扩大免除的概念;国际双重征税及其外延扩大免除的方法及异同;税收饶让抵免

2、重点、难点

重点:掌握国际双重征税及其外延扩大免除的概念;国际双重征税及其外延扩大免除的方法及异同;税收饶让抵免

难点:国际双重征税及其外延扩大免除的方法及异同;税收饶让抵免

3、说明:讲练结合,布置思考题5题,习题3题

第六章国际避税、逃税与国际避税地(2学时)

本章讲述国际避税、逃税与国际避税地的概念、国际避税地的产生及其作用与评价

1、基本要求

(1)了解国际避税地的产生及其作用与评价

(2)掌握国际避税、逃税与国际避税地的概念

2、重点、难点

重点:国际避税、逃税与国际避税地的概念

难点:

3、说明:以讲授为主,布置思考题2题

第七章国际节税(2学时)

本章讲述了国际税收筹划与国际节税、国际节税的基本技术与原理

1、基本要求:

(1)了解国家节税的基本技术与原理

(2)掌握国际节税的概念及其与国际避税、逃税的区别;税收屏蔽、税收筹划概念

2、重点、难点

重点:国际节税的概念及其与国际避税、逃税的区别;税收屏蔽、税收筹划概念

难点:国际节税与国际避税、逃税的区别

3、说明:以讲授为主,布置思考题3题

第八章常用避税方式──课税主体转移(2学时)

本章讲述了课税主体转移的避税效应、课税主体转移的常见方式、滥用税收协定

(1)理解主体转移的避税效应和常见方式;滥用税收协定的常见方式与不良影响。

(2)掌握主体转移、主体变相转移、滥用税收协定的概念和区别

2、重点、难点

重点:主体转移、主体变相转移、滥用税收协定的概念和区别

难点:主体转移、主体变相转移、滥用税收协定的概念和区别

3、说明:以讲授为主,布置思考题4题

第九章常用避税方式──课税客体转移(2学时)

本章讲述了课税客体转移的避税效应、课税客体转移避税的方式、客体非移动性转移避税1、基本要求

(1)理解客体转移的特点、避税效应和常见方式;客体非移动性转移的常见方式

(2)掌握客体转移与客体非移动性转移的概念及区别;税收优惠与低税点

2重点、难点

重点:客体转移与客体非移动性转移的概念及区别;税收优惠与低税点

难点:客体转移与客体非移动性转移的概念及区别

3、说明:以讲授为主,布置思考题4题

第十章常用避税方式──转让定价(4学时)

本章讲述了关联企业与转让定价、转让定价的形式与动机、转让定价同国际收入与费用的分配

1、基本要求

(1)理解转让定价的形式、动机和限制因素。

(2)掌握属企业与关联企业的概念;转让价格与正常交易价格的概念与区别;转让定价对国际收入与费用的影响;确定国际收入与分配的原则

2、重点、难点

重点:转让价格与正常交易价格的概念与区别;转让定价对国际收入与费用的影响;确定国际收入与分配的原则

难点:转让定价对国际收入与费用的影响;确定国际收入与分配的原则。

3、说明:讲练结合,布置思考题4题,习题2题

第十一章常用避税方式──避税地避税模式(2学时)

本章讲述了虚构避税地营业、虚构避税地信托财产

1、基本要求

(1)了解虚构避税地营业的基本途径;虚构避税地信托财产的基本方法

(2)掌握跨国纳税人利用避税地进行避税的基本形式;中介业务的特点;信托的避税功能2、重点、难点

重点:跨国纳税人利用避税地进行避税的基本形式;中介业务的特点;信托的避税功能

难点:虚构避税地信托财产的基本方法。

3、说明:以讲授为主,布置思考题3题

第十二章反国际避税的方法与措施(2学时)

本章讲述了反国际避税的一般方法、反国际避税的具体措施、转让定价税制、转让定价调整方法—传统交易法、转让定价调整方法—交易利润法、转让定价的分类调整、转让定价调整的其他问题

(1)理解反国际避税的一般方法和具体措施、让定价调整的交易利润法。转让定价的分类调整原则和方法等问题

(2)掌握转让定价税制的内容、转让定价调整的传统交易法

2、重点、难点

重点:转让定价税制的内容、转让定价调整的传统交易法

难点:让定价调整的交易利润法、转让定价调整的传统交易法

3、说明:以讲授为主,布置思考题3题

第十三章涉外税收的负担原则(2学时)

本章讲述涉外税收负担原则的分类和意义、优惠原则、最大负担原则、平等原则

1、基本要求

(1)理解涉外税收负担原则的分类、意义。

(2)掌握涉外税收负担几原则的概念及实施条件;税收歧视

2、重点、难点

重点:涉外税收负担几原则的概念及实施条件;税收歧视

难点:涉外税收负担几原则的概念及实施条件;税收歧视

3、说明:以讲授为主,布置思考题2题

第十四章国际税收协定(1学时)

本章讲述国际税收协定的历史和作用、国际税收协定的内容、国际税收协定的签订

1、基本要求

(1)了解国际税收协定的分类、作用;国际税收协定的签订

(2)掌握国际税收协定的概念及基本内容

2、重点、难点

重点:国际税收协定的概念及基本内容

难点:

3、说明:以讲授为主,布置思考题2题

第十五章中国对外税收协定(1学时)

本章讲述中国对外税收协定概述、中国对外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

1、基本要求

(1)了解中国对外缔结税收协定历史回顾;中外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主要内容。

(2)掌握中国对外缔结税收协定的工作为文本、谈判原则

2、重点、难点

重点:中国对外缔结税收协定的工作为文本、谈判原则

难点:

3、说明:以讲授为主,布置思考题1题

1.税收课税对象的分类

⑴商品课税:是对流通中的商品或劳务课征的税收,它的计税依据为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所以通常也称为流转税。

商品课税的税款一般都要通过提高价格转嫁给消费者和使用者,所以它属于间接税。

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对进出过境的商品课税的关税;二是对国内流通的商品课征的国内商品税(销售税、消费税)。

⑵所得课税:是指以所得为课税对象的税收。这里的所得是指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社会

团体在一定时期内由于劳动、精英、投资、把财产供他人使用或转让财产而取得的劳务报酬、利润、资本利得以及其他一切纯收益。

由于所得课税的税款一般是由纳税人负担的,不容易向他人转嫁,所以它属于直直接税。

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混合所得税制)和公司所得税。

⑶财产课税:是对纳税人财产课征的税收。这种税收可以是对纳税人拥有的财产课税,也

可以是对纳税人转移的财产课税。

有两种形式:个别财产税和一半财产税

2.税收管辖权的分类

⑴地域管辖权:又称来源地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⑵居民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本国税法中规定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取得的所得行使

征税权。

⑶公民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拥有本国国籍的公民所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3.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断标准

⑴住所标准:住所一般是指一个人固定的或永久性的居住地。当一国采用住所标准判定自

然人居民身份时,凡是住所设在改过的纳税人均为该国的税收居民。

⑵居所标准:居所一般是指一个人连续居住了较长时期但又不准备永久居住的居住地。

⑶停留时间标准:一般是按纳税年度制定,即当事人如果在各纳税年度中在本国连续或累

计停留的天数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他就要按本国居民的身份纳税。

4.法人居民身份的判断标准

⑴注册地标准:又称法律标准,即凡是按照本国的法律在本国注册成立的法人都是本国的

法人居民,而不论该法人的管理机构所在地或业务活动地是否在本国境内。

⑵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凡是一个法人的管理机构设在本国,那么无论其在哪个国家注册

成立,都是本国的法人居民。

⑶总机构所在地标准:凡是总机构设在本国的法人均为本国的法人居民。

⑷选举权控制标准:法人的选举权和控制权如果被某国居民股东所掌握,则这个法人即为

该国的法人居民。

我国判定法人居民身份一直采用注册地标准和总机构所在地标准,必须同事具备,缺一不可。

5.税收协定的两大范本

⑴经合组织范本: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税收协定范本

⑵联合国范本

6.GATT和WTO全称及它们的关系

⑴GA TT:关税及贸易总协定:规定了缔约国关税减让谈判的规则和程序,它实质上是协

调缔约国关税税率的国际税收协定。

⑵WTO:世界贸易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协定成为协调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关税和贸易政

策的法律文件。

关系:

7.离岸中心:是指给外国投资者在本地成立但从事海外经营的离岸公司提供一些特别优惠,

从而使跨国公司借以得到更大的经营自由的国家或地区。

(离岸中心往往是国际避税地;国际避税地不一定是离岸中心。)

8.国际避税地:又称国际避税港,通常是指那些可以被人们借以进行所得税或财产税国际税活动的国家和地区,它的存在是跨国纳税人得以进行国际避税活动的重要前提条件。

非税特征:⑴政治和社会稳定:政治和社会稳定是前提条件,否则就不能吸引跨国公司来这里投资。⑵交通和通信便利:是避税地应具备的“硬件”之一。为避税地吸引跨国公司前来投资创造了便利条件。⑶银行保密制度严格:跨国公司利用避税地避税主要是认为地将公司集团的利润从高税国的关联公司转移到避税国的基地公司,如果避税地没有银行对客户存款严格保密的法律或制度,跨国公司向避税国转移资金的行为就回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高税国的反避税措施也就比较容易收到成效,为了吸引跨国公司,避税国一般都很重视银行的保密问题。⑷对外资金不进行限制:跨国公司利用避税地进行国际避税经常要与避税地的基地公司之间调出调入资金,这就要求避税地政府对跨国公司的资金不能加以限制。

国际税收资料协定重点知识

第十四章国际税收协定 ■考情预测 ■本章重点与难点 重点内容: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和类型;消除和减轻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国际避税的主要方法;国际税收协定的内容和两个范本特点。 难点内容:抵免法的计算;国际反避税的措施。 ■本章内容精讲 一、三种税收管辖权: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公民管辖权 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是一个国家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范围。 三、国际重复征税消除的主要方法

主要有免税法和抵免法两种。其中抵免法是普遍采用的。 (二)抵免法 含义:是指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国家,对其国内、外的全部所得征税时,允许纳税人将其在国外已缴纳的所得税额从应向本国缴纳的税额中抵扣。 四、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一)国际避税地 1.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1)没有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纯粹的”、“标准的”避税地)。 (2)虽开征某些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但税负远低于国际一般负担水平的国家和地区。 (3)实行正常税制的同时,提供某些特殊税收优惠待遇的国家或地区。 2.国际避税地形成的条件 (1)能具有特色的避税条件。 (2)有与自己避税地特色相符合的地理位置。 (3)社会基础设施完善。 (4)政局稳定。 (二)国际反避税的措施

五、国际税收协定

■考题与典型例题 一、单项选择题 1.(2009年)甲国某公司2008年度国内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来自乙国分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甲国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年所得60万元以下的部分,税率为25%;超过60万元至12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35%;超过12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45%;乙国所得税实行30%的比例税率。假定甲国采用累进免税法,则该公司国内所得在甲国应缴纳的所得税为()。 A.29万元 B.33万元 C.34.5万元 D.49.5万元 [答疑编号34714010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60×25%+60×35%+30×45%)×100/150=33(万元) 2.国际重复征税的根本原因是()。 A.纳税人所得的国际化 B.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 C.跨国纳税人的存在 D.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答疑编号347140102]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纳税人所得的国际化、跨国纳税人的存在以及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是产生国际重复征税的前提条件,而不是根本原因。 3.《联合国范本》较为注重(),主要目的在于既促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也促进发展中国家相互间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 A.扩大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权 B.维护居民税收管辖权原则 C.兼顾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 D.国际组织在签订税收协定中的作用 [答疑编号347140103]

国际税收期末复习

国际税收期末复习 一、名词解释 1.国际税收 2.税收饶让 3.税收管辖权 4.转让定价 5.减免法 6.国际避税 7.居民管辖权 8.关税 9.地域管辖权10.税负转嫁 11.抵免法12.资本弱化13.公民管辖权14.住所15.居所16.注册地标准 17.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18.选举权控制标准19.常设机构标准20.交易地点标准 二、简答题 1.简述国际避税地产生的原因。 2.经合组织关于避税地的国家和地区的标准有哪些? 3.简述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4.判定自然人居民身份的标准主要有哪些? 5.常设机构营业利润的确定方法有哪些? 6.为什么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虽已出现跨国所得征税问题,但国际税收尚未正式形成? 7. 简述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8.免税法一般适用于哪些所得? 9.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有哪些? 10.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11.关联企业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12.什么是成本加成法使用成本加成法应注意哪些问题。 13.预约定价协议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14.国际税收的本质。 15.简述所得税的管辖权有哪几种类型? 16.简述所得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 17.什么是税收饶让?它有何意义? 18.国际避税产生的客观原因是什么? 19.避税与偷税有何不同? 20.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三、论述题 1.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存在哪些的问题? 2.转让定价对跨国公司的经营管理有何重要意义? 3.结合实际情况谈谈你对外资企业在我国避税的看法? 4.试述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避税的主要手段。 5.试述外商投资企业逆向避税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6.如何解决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7.税收对国际经济活动的影响有哪些? 8.什么是国际重复征税?为什么会发生所得的国际重复征税? 9.国际避税产生的客观原因是什么? 10.欧盟为什么要协调成员国的国内商品税制度? 四、计算题 1.假定甲国一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1000万元,其中来自居住国甲国的所得700万元,来自来源国乙国的所得为300万元。为简化起见,假定甲国实行全额累进税率,其中,应税所得61万元—8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30%,81万元—10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35%;来源国乙国实行30%的比例税率。分别用全部免税法和累进免税法计算该公司应向甲国缴纳多少税款。 2.在甲国的总公司A和其设在乙国和丙国的分公司B、C都为盈利,纳税情况如下,分别用综合限额法和分国限额法方法计算抵免限额及总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税额: (1)按综合限额法计算抵免限额 (2)按分国限额法计算抵免限额

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国际税收

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国际税收 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国际税收 考点1】国际税收协定范本及我国现状 1.两个范本:《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差异 2.我国:截止2015-12,对外正式签署101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2个《安排》 【考点2】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 (一)常驻代表机构:税务登记管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二)利息、股息、租金、特许权、财产转让 (三)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港通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取得的转让所得 (四)中国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付汇的税收管理 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应向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需税务备案、无需备案的情形。 【考点3】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抵免范围及抵免方法 (一)直接抵免:第9章“企业所得税法” (二)间接抵免——难点在于股息还原 1.符合“持股条件”的判定: 单一居民企业、 单一第一层外国企业、 单一第二层外国企业 2.公式:

本层企业所纳税额属于由一家上一层企业负担的税额=(本层企业就利润和投资收益所实际缴纳的税额+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由本层企业间接负担的税额)×本层企业向一家上一层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本层企业所得税后利润额 3.应用:教材例题 (三)简易办法计算抵免: 按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12.5%作为抵免限额(所得来源国的实际有效税率低于我国规定税率50%以上的除外) 【考点4】国际反避税 (一)BEPS行动计划:15项 (二)一般反避税 1.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基本精神:企业实施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等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2.税务机关应当以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的类似安排为基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实施特别纳税调整。 (三)特别纳税调整 1.转让定价 2.成本分摊协议 自行分摊的成本不得税前扣除的情形:5项

国际税收_朱青_国际税收模拟试题二及答案

国际税收模拟试题二 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1. 由于各国普遍实行税收饶让制度,所以国际税收中性是不能彻底实现的。() 2. 我国的第一个国际税收协定是1981年和苏联政府缔结的双边税收协定。() 3. 国际离岸中心经常是与国际避税地合二为一的,换句话说,国际离岸中心一般都是国际避税地。() 4. 抵免法和免税法能够消除国际重复征税,但其他方法也能够减轻国际重复征税。() 5.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纳税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是注册登记地和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6. 具有无限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是指该纳税人需要永远缴纳税款。() 7. 由于纳税人境内外盈利亏损和税收负担的高低,选择分国限额法和综合限额法对跨国纳税人是有很大影响的。() 8. 税收协定只适用缔约国一方和缔约国双方的居民。() 9. 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中,只有美国和澳大利亚没有实行增值税。() 10. 国际税收竞争的实质就是各国为了争夺外国投资的税收优惠大战。() 二、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 ·税收非歧视 ·资本弱化 ·国际税收协定滥用 ·独立个人劳务 ·投资税收抵免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如何认识国际避税地。 2.属人原则的税收管辖权的国际惯例。 3.电子商务对国际税收的影响。 四、计算题:(10分) 甲国的A公司在乙国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在2002年度获得利润400万美元,乙国的公司所得税的税率为40%;甲国的该年度国内盈利额为100万美元,国内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50%。根据上述资料计算每个国家的纳税额。 五、论述题:(20分) 结合我国的现行税制,论述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之间的关系。

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原理重点整理剖析

第一章绪论 管理:管理者在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下,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对组织所拥有的资源进行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等活动的过程。 管理职能:计划、组织、领导、控制 管理者:承担管理工作、履行管理职能的人员及其集群,他们是管理的主体。 物本管理:是以任务、以物为中心,追求固定正规的管理,实行的是“任务管理制” 人本管理:是以人为中心,将经营艺术与现代管理方法融为一体的管理,是从科学走向艺术的管理,是从控制为主的专项管理转向实施更具全面性、长远性的战略管理。 公共管理:以公共组织为依托,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的,向特定区域内社会成员提供公共服务或进行公共事务管理的活动。 工商管理:以工商企业组织为主体,以向顾客提供服务或出售商品获取经济利润为目的所进行的经营管理活动。 归纳法:从典型到一般的研究方法,通过客观存在的一系列典型事务或经验进行观察,分析其特点、变化规律,进而分析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从中找出事物变化发展的一般规律。 演绎法:运用模型来研究管理现象及其规律的方法称为演绎法。 定量研究方法:对管理现象中可以量化的部分进行测量和分析,以寻求最优决策方案。 权变方法:由于管理环境和条件不断变化,管理没有一成不变的方法和技术。 1.管理的性质是什么? 管理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科学性与艺术性的统一。 2.关于管理的职能有哪几种观点? P5 3.德鲁克关于管理者角色的观点是什么? 管理者角色分为三类:第一,管理一个组织,求得组织的生存和发展。第二,管理管理者。第三,管理员工和工作。

4.明茨伯格关于管理者角色的观点是什么? 三大类型、十种角色。人际关系类角色:挂名首脑、领导者、联络者。信息传递类角色:监察者、传播者、发言人。决策制定类角色:发起者、麻烦处理者、资源分配者、谈判者。 5.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有哪些区别和联系?、 区别:目的、价值目标、权力来源、活动方式。P7 联系:都要履行一般的管理职能。 第二章管理理论 科学管理原理:核心是提高效率,1.工作定额原理 2.选择、培训和提高工人的劳动技艺。3.实行职能工长制(所有的管理者只承担一种管理职能)4.把计划职能同执行职能分开。5.实行刺激性的计件工资制。6.劳资双方为提高效率而合作。7.实行组织控制的例外原则。 管理过程理论:法约尔是第一个概括和阐述一般管理理论的管理学家。1.企业职能与管理职能的关系:后者包含于前者之中。2.管理的14项原则:P32 3.管理的职能: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 行为科学理论: 现代管理理论: 管理学丛林: 全面质量管理理论: 战略管理理论: 组织文化理论: 学习型组织理论: 1.古典管理理论的内容及贡献是什么? 2.霍桑实验的结论及意义是什么? 3.现代管理理论的特点与贡献是什么?

国际税法期末试题(含答案)

《国际税法》 一、单项选择题(从以下四个选项中选择正确得一项将答案填入括号内,每小题 1分,共计15分。) 1、国际税收得本质就是(A) A。国家之间得税收关系 B.对外国居民征税 C.涉外税收 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我国采用户籍标准确定跨国自然人居民身份时规定得居住期限就是( C ) A、90天 B、183天 C、365天 D、5年 3、根据两大范本得精神,如果两国在判定法人居民身份时发生冲突,则认定其最终居民身份应根据( D ) A.注册地标准 B。常设机构标准 C。选举权控制标准 D。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4、税收抵免方法中得间接抵免适用于( A) A、母子公司之间 B、总分公司之间 C、民营公司之间 D、独立公司之间 5、发展中国家侧重于选用得税收管辖权(B) A、居民税收管辖权 B、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C、公民税收管辖权D、居民与公民税收管辖权 6、国际双重征税得扩大化问题主要导源于( A ) A、不同得税收管辖权体现出了不同得财权利益B、跨国纳税人得形成 C、直接投资得增多D、国际法得复杂程度 7、1963年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起草得一个国际税收协定范本就是( D ) A、《关于对所得与资本利得避免双重征税得协定范本》 B、《关贸总协定》 C、《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D、《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得协定范本》 8、下列机构中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得就是( A ) A. 常设机构B.子公司C。孙公司D.总公司 9、下列方法中,以承认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优先地位为前提避免国际双重征税得就是(B) A。免税法B。抵免法C。扣除法D.减免法 10、中国香港属于( B )

管理学原理 重点难点整理

管理学原理重点难点整理 第一篇绪论 第一章:管理与管理学 名词解释 1.管理:是指组织中的管理者通过实施计划、组织、人员配备、领导、控制等职能来协调他人的活动。使他人同自己一起实现既定目标的活动过程。 2.管理学:管理学是一门系统的研究管理过程的普遍规律,基本原理和一般方法的科学。 3.系统:系统是指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若干组成部分结合而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 问答 1.管理的基本特征:(1)管理是一种文化现象和社会现象(2)管理的主体是管理者 (3)管理的任务只能与层次(4)管理的核心是处理好人际关系 2.管理的两重性及其意义:管理的两重性包括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管理的两重性反应出 管理的必要性和目的性。 意义:(1)认真总结我国在管理理论与时间上正反两面的经验教训,更好的发挥社会注意制度的优越性。(2)注意学习引进国外对我们有益的管理理论、技术和方法。(3)要结合实际,随机制宜地学习与运用。 3.管理学的特点:(1)一般性(2)多科性(3)历史性(4)实践性 4.系统的特征和观点:系统的特征---(1)整体性(2)目的性(3)开放性(4)交换性 (5)相互依存性(6)控制性 系统的观点---(1)整体观点(2)“开放性”与“封闭性”(3)封闭则消亡的观点

(4)模糊分界的观点(5)保持“体内动态平衡的观点”(6)信息反馈观点 (7)分级观点(8)不断分化和完善的观点(9)等效观点 5.为什么要学习研究院理学? (1)管理的重要性决定了学习研究管理学的必要性 (2)学习研究管理学是培养管理人员的重要手段之一 (3)学习研究管理学是未来的需要 第二章:管理学的形成与发展 名词解释: 1.霍桑实验:四个阶段--(1)工厂照明试验(2)继电器装配室试验(3)大规模的访问 者和普查(4)电话线圈装配工试验。由于试验是在霍桑工厂进行的,因此称之为霍桑试验。 2.全面质量管理:一个组织以质量为中心,以全员参与为基础,目的在于通过让顾客满意 和本组织所有成员及社会受益而达到长期成功的管理途径 3.战略管理:是指组织制定和实施战略的活动过程,其核心问题是确保组织的自身条件与 外部环境相适应,求得组织长期稳定的发展。 问答: 1.(泰罗)科学管理理论要点:(1)科学管理的中心问题是提高劳动身产率(2)为了提高 劳动生产率,必须为工作配备“第一流的工人”(3)使用标准化的工具、机器和材料,并使工作环境标准化(4)实行有差别的计件工资制(5)工人有雇主双方都必须来一次“心理革命”(6)把计划职能同执行职能分开(7)实行职能工长制(8)在管理控制上实行例外原则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合作期末考试试卷A卷解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国际经济合作》期末考试试卷(A卷 课程代码及课序号:PRI303-0 学号: 姓名: 成绩: 班级: 课序号: 任课教师: 题号一二三四五六七合计 分值 一、判断题(如果你认为下列各题的解释是正确的,请在括号内划?√?,如果是错误的, 请划?×?。每小题1分,共10分得分 (1.垂直型国际经济合作指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的国家之间开展的经济合作活动。 (2.对于世界银行的贷款项目,其项目建设单位的确定,一般实行谈判招标的方式。 (3.两段招标是国际公开招标中的一种,两段是指两次招标。 (4.开发计划署提供援助的方式主要是无偿的技术援助。 (5.杠杆租赁涉及的当事人至少为三方,分别是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人。 (6.柜台交易又称场外交易,它是证券发行市场的一种形式。 (7.封闭型投资基金的历史早于开放型投资基金。 (8.国际税收是指涉外税收,它不能与外国税收等同。 (9.香港属于单一行使地域税收管辖权的地区。 (10.采用扣除法和减免法能够完全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二、单项选择题(下面各题所给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干要求的,多选、错选 均不得分。请将正确选项填写在题号前的括号内。每题1分,共10分 得分 ( 1.生产要素中的土地要素是一个广义的概念,下列各项不属于土地范畴的是(……。 (A土地本身(B地上自然资源 (C地上的不动产(D地下矿藏 ( 2.混合性贷款是指(。 (A软贷款和出口信贷结合的贷款 (B财政性贷款和一般商业性贷款结合的贷款

(C赠款与出口信贷结合的贷款 (D财政性贷款与出口信贷结合的贷款 ( 3.在租赁与补偿贸易相结合的情况下,承租人偿付租金可以使用(……。 (A现款(B用所租设备产出的产品 (C包销收入(D承租人加工应得的工缴费 ( 4.世界银行认为,只有采用公开招标才能体现“三E原则”,即(……。 (A效率、经济、公平(B安全、经济、公平 (C经济、安全、效率(D公平、效率、安全 ( 5.在国际工程承包中,承包商风险最大的是采用(……。 (ABOT合同(B交钥匙合同 (C交产品合同(D施工合同 ( 6.在下列证券市场中,不属于证券流通市场的是(……。 (A交易所(B柜台交易 (C第一市场(D第三市场 ( 7.下列关于开放型基金的说法中,错误的说法是(……。 (A发行基金的数额不加以限制 (B在规定期限内,投资者可随时赎回其资金 (C在交易额度方面,符合中小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D其资金可全部用于长线投资 ( 8.下列国家或地区中,属于纯国际避税地的是(……。 (A香港(B安道尔 (C美国(D乌拉圭 ( 9.在下列招标方式中,属于非竞争性招标的是(……。 (A公开招标(B限制性招标 (C两段招标(D谈判招标 ( 10.国际避税的刺激因素不包括(……。 (A通货膨胀(B税率 (C经营利润(D税基 三、多项选择题(下面各题所给五个选项中,至少有一项以上的答案是符合题干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填写在题号前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20分 得分( 1.国际经济合作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含义,即(……。 (A国际经济合作的主体是不同国家(地区政府、国际经济组织和各国的企业与

国际税收重点

国际税收 第一章 1.国际税收: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的纳税人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质检的税收分配关系。3层含义①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②国际税收不能离开跨国纳税人这个关键因素③国际税收是关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2.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答:(1)从二者的联系来看:一方面国家税收是国际税收的基础,没有国家税收,就不可能有国与国之间的税法冲突和税制协调,国有国之间也不可能出现任何税收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国际税收也就无从谈起,所以国际税收绝不可能脱离国家税收而独立存在;另一方面,在国与国之间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相互依赖和相互依存不断加强的情况下,国家税收又要又到国际税收方面一些因素的影响,因为这时任何国家制定本国的国际税收制度都不能不考虑国际税收关系,本国与他国达成的国际税收协定以及国际社会公认的一些国际税收规范和惯例都应该在本国的税收规范和惯例都应当在本国的税收制度或税收征管过程中有所体现。(2)从二者的区别来看:A、国家税收是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托的强制课征形式,而国际税收是在国家税收的基础上产生的种种税收问题和税收关系,不是凭借某种政治权利进行的强制课征形式;B、国家税收涉及的是国家在征税过程中形成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而国际税收设计的是国家间税制相互作用形成的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协调关系;C、国家税收按课税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税种,而国际税收不是一种具体的课征形式,所以没有自己单独的税种。 3.国际税收的本质是什么?如何认识?当前国际税收面临的新的问题有哪些? 答:国际税收的本质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涉及同一对象由哪国征税或各征多少税的税收权益划分问题。(2)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合作性协调,非合作性协调。 当前面临的问题:(一)国际税收竞争问题(二)电子商务征税问题(三)国际税务合作问题(四)区域性税收政策与税收一体化影响问题(五)国际关联企业税务管理问题 4.在看待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关系问题上还应特别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①不能把国际税收与涉外税收相混淆。所谓涉外税收通常是指专门为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置的税种,尽管涉外税收主要是针对外国纳税人或外资企业,但它仍属于国家税收的范畴。②不应该把一国政府根据本国税法对外国居民的境内所得和本国居民的境外所得课征的税收视为国际税收。因为这种对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进行的课税是一国在其他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范围内实施的,所以从性质上看这种课税仍属于国家税收的范畴。 第三章. 1.税收管辖权:国家在税收领域中的主权,是一国政府行使主权征税所拥有的管理权力。它具有排他性和独立性,国家在征税方面具有完全自主性,处理本国税务不受外来干涉和控制。 ①属地原则:以纳税人的收入来源地或经济活动所在地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一种原则,也称属地主义或属地主义原则,是各国行使管辖权的最基本原则。②属人原则:以纳税人的国际和住所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也称属人主义(原则)。 2.收入来源地管辖:根据属地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一国政府只对来自或被认为是来自本国境内的所得拥有征税权力,也称地域管辖权。常设机构:即固定场所或固定基地,是指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一般要具备三基本条件:①必须是营业场所②必须是固定的③必须是企业用于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场所(而非辅助性活动)

国际税收复习资料

第一篇导论 第一章导言 判断题 1.国际税收有其自身法定的课税主体和课税客体。 2.涉外税收只反映国家与涉外纳税人的征纳关系,而不反映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3.为避免国际商品流通的重复征税,目前世界上各国自愿实行单一目的国原则。 简答题 1.简述国际税收分配与国家税收分配的区别和联系。 2.简述广义国际税收学的研究对象。 3.什么是国际税收?它的性质是什么?。 4. 简述广义国际税收学的研究范围。 第二章主体与客体 判断题 1.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实行的都是属地兼公民管辖权。 2.一般说来,一个国家国内法对居民个人条件规定的居住时间标准,与它的居(公)民管辖权行使范围是成反比关系。 简答题 1.简述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 2. 简述原产国原则和目的国原则。 第二篇国际重复征税 判断题 1. 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都属于关税。 2.根据《关贸总协定》的互惠原则,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关税减让应该是对等的相互减让。 3.国际重复征税之所以发生,与有关国家行使不同的税制有关。 4.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就避免电子商务的国际重复征税作了如下阐述:网址本身不构成常设机构;企业通过网址主机经营业务,不构成常设机构。 5.国际重复征税按其不同性质,可以分为税制性、法律性和经济性重复征税。 6.虽然甲国采用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但乙国仅采用地域管辖权,所以在甲国和乙国之间不会产生重复征税。 7.常设机构就是其所在国的居民公司。 8.我国是按照劳务提供地标准来判断劳务所得的来源地。 9.避免商品国际重复征税的办法只能是各国实行统一的消费地原则。 10.从有利于鼓励投资的角度看,采用分国限额抵免将会给本国居民(公民)跨国纳税人带 来更多的优惠照顾。 11.跨国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所在国家的关系,是不同的居民(公民)管辖权之间的关系。

国际税收必考知识点汇总,应考必备。

所得税管辖权类型: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公民管辖权 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住所标准,居所,停留时间);法人居民身份(注册地,管理机构所在地,总机构所在地,选举权控制) 国际重复征税:指的是同一课税对象在同一时期内被相同或列斯的税种课征了一次以上。 国际重复征税的原因:两国同种税收管辖权交叉重叠;两国不同种税收管辖权交叉重叠; 税收绕让: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在国外得到减免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经缴纳,并允许其用这部分被减免的外国税款抵免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款。 避税与偷税的区别:①:偷税是指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的情况下通过种种手段不缴纳税款;而避税是指纳税人规避或减少纳税义务。②:偷税直接违反税法,是一种非法行为;而避税是转税法的空子,并不直接违反税法,因而从形式上看他是一种不违法行为。③:偷税不仅违反税法,而且往往要借助犯罪手段,所以偷税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而避税是一种不违法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所以不受法律制裁。 国际避税产生的原因:①,有关国际和地区税收管辖权的差异以及判定居民身份的标准和判定所得来源地的标准存在差异。②税率差异③国际税收协定的大量存在④,涉外税收法规中存在漏洞。 国际避税地:指那些可以被人们借以进行所得税或财产税国际避税活动的国家和地区。国际避税地的类型:①,不征收任何所得税的国家和地区。②,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③,所得税仅实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④,对国内一般公司征收正常的所得税,但对某些种类的特定公司提供特殊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 转让定价:指公司集团内部机构之间或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产品、劳务或财产而进行的内部交易作价;通过转让定价所确定的价格称为转让价格。 转让定价意义:①,转让定价是跨国公司内部资源配置的指示器②,跨国公司组织形式向分权化发展的重要保障。③,实现其全球发展战略、谋求利润最大化的便利工具。④,实现知识产品内部化的重要手段。 国际避税的手段:①,利用转移定价转移利润②,滥用国际税收协定③,利用信托方式转移财产④,组建内部保险公司⑤,资本弱化⑥,选择有力的公司组织形式⑦,纳税人通过移居避免成为高税国的税收居民。 资本弱化:指在公司的资本结构中债务融资的比重大大超过了股权融资比重。 外企在我国避税的特点:①,外商企图独享归中外双方共有的利润。②,外商投资企业及时将企业的利润调出境外。③,西方一些国家对所的贺岁实行归属抵免制。

国际税收习题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 一、术语解释 1.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的概念目前有两种含义:一是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二是从某一国家的角度看,国际税收是一国对纳税人的跨境所得和交易活动课税的法律、法规的总称。然而,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在。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2)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2.涉外税收 “涉外税收”一词通常是指专门为本国境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置的税种,如我国在1991年开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该税在2008年废止)、1994年税制改革前的工商统一税和个人所得税均属于我国的涉外税收。尽管涉外税收主要是针对外国纳税人或外资企业,但它仍然属于国家税收的畴。涉外税收只不过是把国家税收制度中的涉外部分独立出来,单独设立了税种。 3.财政降格 由于存在国际税收竞争,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的现象和趋势。 4.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上出现了许多地区性的国家集团。它们由地理上相邻近的国家组成,对通过一定的协调活动,消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或其他经济活动障碍,以便使成员国的经济更紧密地结合;对外则在经济政策方面保持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的差别待遇。人们将这种地区性的经济联合称为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 5.恶性税收竞争 各国制定的税收政策主要是为了吸引别国的储蓄和投资,进而削弱其他国家的税基,那么这种税收政策就属于恶性的,国家之间制定这种税收政策所产生的税收竞争为恶性税收竞争。 二、填空题 1.混合所得税制 2.所得课税 3.单一阶段销售税 4.进口税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并不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它是在成员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强制课征基础上取得的。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家税收的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就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课征的个人所得税或公司所得税,预提税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国际协调将逐步取代关税的国际协调成为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不一定。 四、单项选择题 1.C. 2. D. 3.C. 4. A 五、问答题 1.所得课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怎样? 答:1)所得课税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影响。首先来看东道国的所得课税对跨国直接投资的影响。一国的投资者到海外投资办企业首先面临着东道国的公司所得税,企业缴纳了公司所得税以后将税后利润作为股息、红利支付给国外的投资者时,东道国还要对这部分分配利润课征股息预提税。这样,一国的投资者跨国进行投资实际上要负担东道国的两笔所得税税款,其最终从东道国得到的只是扣除了这两笔所得税税款以后的投资利润。如果东道国的公司所得税和股息预提税的税率较高,两税的整体税负水平超过了投资者居住国的税负水平,则投资者在东道国投资的税后净收益率就会低于其在居住国的投资。这时即使投资者的居住国允许外国税收抵免,即投资者可以用其负担的外国税款冲抵其应缴纳的居住国税款,但由于各国一般

国际税收知识点总结

国际税收知识点总结 名词: 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1、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凡是一个法人的管理机构设在本国,那么无论其在哪个国家注册成立,都是本国的法人居民。 区分总机构所在地和实际管理和控制地: 总机构所在地,即公司总部所在地,它强调的是法人组织结构主体的重要性。 实际管理和控制地,强调的是法人权力机构和权力人物的重要性,一般根据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地或公司董事的居住地来判断。 2、注册地标准:凡是按照本国的法律在本国注册成立的法人都是本国的法人居民,而不论该法人的管理机构所在地或业务活动地是否在本国境内。 经营所得来源地的判定: 3、常设机构标准:一个企业的经营所得是否来源于本国取决于该企业是否在本国设立了常设机构。 常设机构:指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 (1)实际联系原则:一国只对非居民公司通过本国常设机构实际取得的经营所得征税,而对其通过本国常设机构以外的途径或方式取得的经营所得不征税 (2)引力原则:如果非居民公司在一国设立了常设机构,即使它在本国的一些经营活动没有通过这个常设机构,只要与这些经营活动与该公司的业务活动相同或类似,也要对其征税。 5、预提税:对非居民纳税人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投资所得(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由支付人源泉扣缴所得税的一种征税方法。一般单独规定比例税率,按收入全额(即没有费用扣除)计算征收。 6、法律性重复征税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拥有税收管辖权的征税主体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同时行使征税权 7、经济性重复征税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征税主体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同时行使征税权 8、税收饶让:是居住国对来源国因采用税收优惠而减少的应纳税额视同已纳税额同样给予抵免的措施。税收饶让不是一种解决国际重复征税的办法。 9、导管公司:第三国居民为了利用非居住国税收协定达到避税之目的,而在该协定缔约国一方成立的完全受其控制的子公司。 10、基地公司:在避税地设立而实际受外国股东控制的公司。其全部或主要经营活动在避税地境外进行。避税地:指人们在取得收入或资产的情况下不缴或少缴所得税、实际税收负担远低于国际一般水平的地区。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没有所得税或一般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所得税或一般财产税的税负远远低于国际一般负担水平的国家或地区;对某些经济活动领域,特别是对离岸经济活动给予特殊的减免税优惠的国家或地区(离岸中心)。

(完整版)国际税收重点整理(20210206065925)

第一早 国际税收: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 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 国际税收的本质国际税收问题作为开放经济条件下的种种税收现象,其背后隐含着的是国与 国之间的税收关系。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1)合作性协调(2)非合作性协调 涉外税收:一国政府根据本国税法对外国居民的境内所得和本国居民的境外所得课征的税收。 国际税收与涉外税收的区别 第二早 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 税收管辖权的实施主要有: 1 ?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 2 ?仅实行地域管辖权(阿根廷、乌拉圭、巴拿马、哥斯达黎加、肯尼亚、赞比亚、马来西亚、中国香港等) 3 ?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美国、禾吐匕里亚) 投资所得来源地的判定:股息股息支付公司的居住地(股息支付公司的居住国)支付股息公司的利润实际来源地 特许权使用费 特许权的使用地(美国); 以特许权所有者的居住地(南非); 以特许权使用费支付者的居住地(法国、比利时); 无形资产开发地(阿根廷)

AVV ----- * 第二早 国际重复征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在同一纳税期间对同一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 征收相同或类似的税收。 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不同征税主体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同时行使征税权。 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不同或同一征税主体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同时行使征税权。 不同税收管辖权重叠所造成的所得国际重复征税的减除方法地域管辖权的重要性和所得 来源国优先征税地位 避免重复性征税的方法 (一)扣除法 (二)减免法 (三)免税法 (四)抵免法 直接抵免:居住国的纳税人用其直接缴纳的外国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缴纳的税额。 直接抵免适用于: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抵免、总分公司的公司所得税抵免、母子公司的预提 所得税抵免。 间接抵免:居住国的纳税人用其间接缴纳的国外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缴纳的税额。 间接抵免适用于:母子公司中子公司所在国课征的公司所得税(间接抵免只适用于法人,不适 用于自然人) 免税法:居住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境外并已向来源国政府缴税的所得免于征税的方法 单边免税国家免税法适用条件 1)国外所得来源于课征与本国相似所得税的国家 2)国外所得应为本国纳税人从国外分公司取得的利润或从参股比重达到一定比例的外国居民 公司分得的股息、红利。 3)国外所得要享受参与免税,在国外企业持股时间须达到规定的最低限度(1-2年)。 4)实施参股免税需派息分红公司从事制造业、商业、银行业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公司。 国际税收协定免税法适用条件当居住国居民取得所得或拥有资本,此所得或资本有可能被 东道国课税,居住国就应对此所得或资本免税。 免税法的优点1 )可以彻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2)在来源国税率低于居住国税率时,居住 国采用免税法,可以使纳税人实际享受到来源国给与的优惠。3)在税务管理方面,简便易 行。 免税法的缺点1)免税法是建立在居住国放弃对其居民的境外所得的征税权基础上,使居住国的利益受到损害。应兼顾来源国、居住国、纳税人几方面利益。 2)在采用免税法时,若居住国对本国居民的境外收入免征税,在来源国税率低于居住国税率时,就会出现在境外取得的收入,比在境内取得的同样收入,税负低。与公平原则不符。也会引起国内的资本与利润,不正常地转移到低税负国家或者避税地区。实践中,较少国家采用此方法。

国际税收期末考试复习题

国际税收期末复习(财政0902) 一、填空题(本大题共10空,每空2分,共20分) 1.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它不能离开(跨国纳税人)这个关键因素。2.国际税收的本质是关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3.(涉外税收)是一国税收制度中有关对外国纳税人征税的部分。 4.在判定双重法人居民身份时,国际上通行的顺序中首先要考虑的因素是(注册地标准)。5.各国判定经营所得来源地时的认定标准有(常设机构标准)和(交易或经营地点标准)。【36页】 6.不动产所得来源地的确立以(不动产的所在地或坐落地)为依据。【41页】 7.以国家税收管辖权是否实际发生冲突为标准,国际重复征税可分为(潜在的国际重复征税)和(事实上的国际重复征税)。【46页】 8.各国单方面采取的避免或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有(扣除法)、(减免法)、(免税法)和(抵免法)。【53页】 9.(扣除制)和(减免制)只能减轻国际重复征税的程度,而不能彻底的消除国际重复征税。10.国际避税地的判定标准有(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 11.国际反避税的一般方法包括:(加强和完善税收立法)和(加强税收的征管工作)。12.跨国关联企业间收入与费用分配的原则有(总利润原则)和(正常交易定价原则)。13.常见的资本弱化反避税方法有两种,即(正常交易方法)和(固定比率方法)。14.国际税收原则包括(维护国家主权利益原则)和(平等互利原则)。 15.缔结国际税收协定的程序有(谈判)、(签字)、(批准)和(互换批准书)。16.国际税收协定范本的特征有(规范化)和(内容弹性化)。 17.国内商品税的管辖权原则有两种,即(产地原则)和(消费地原则)。 18.在前关贸总协定主持下的历次多边谈判中曾经采取过的关税约束与减让方法有()、()和()。 19.(国际税收竞争)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作用下,各国政府通过降低税率、增加税收优惠等形式,以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从而吸引国际流动资本等流动性生产要素,提升本国经济竞争力,促进本国经济增长的国际经济行为。 二、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4分,共16分) 1.地域管辖权【34】:是按照属地主义原则确立的管辖权,一国政府对来自本国境内的所得征税,亦称所得来源地管辖权。 2.实际所得原则【36】:只对非居民外国公司通过本国常设机构实际取得的经营所得征税,对通过本国常设机构以外的途径或方式取得的经营所得不征税。 3.常设机构【35】:即固定场所或固定基地,是指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

国际经济法概论(自考重点)

国际经济法概论(自考重点)

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点整理 一、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2、公平互利原则 3、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 二、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1、自然人、法人与跨国公司 2、国家与单独关税区 3、国际经济组织 三、国际商事惯例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华沙—牛津规则》《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四、《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的适用范围 (一)公约适用的主体范围 (1)货物的买卖必须具有国际性。 (2)买卖合同与公约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缔约国具有公约所规定的某种联系。(二)公约适用的客体范围 公约适用的客体范围是“货物买卖” (三)公约排除了以下几种买卖: (1)以直接私人消费为目的的买卖; (2)拍卖; (3)依法执行令状或法律授权的买卖; (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和货币的买卖; (5)船舶、气垫船和飞行器的买卖; (6)电力的买卖。 五、贸易术语 装运港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 FOB CIF CFR 向承运人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FCA CIP CPT 其他贸易术语: EXW DDP

附: FOB——船上交货、装运港、适用于海运、装上船时风险转移 CIF——“成本+运费+保费”、目的港 CFR——“成本+运费”、目的港 FCA——货物承运人、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货交承运人风险转移 CIP——运费、保费付至 CPT——运费付至、目的港 EXW——工厂交货 DDP——完税后交货 六、要约的构成要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1、是一个订立合同的建议; 2、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 3、应具有“十分确定”的内容; 4、应表明一经对方承诺即受约束的意思。 七、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1、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一项要约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要约送达之前或者同时送达受要约人。 2、撤销,指要约送达受要约人生效以后,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要约人将要约取消,时期效力归于消灭。(公约第16条规定,在订立合同之前,要约得予撤销,如果撤销通知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送达受要约人。但是如果要约写明承诺的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表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或者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而且受要约人以奔着对该要约信赖行事,则要约不可撤销。) 八、承诺的构成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国际税收复习资料

五、简答题 1.简述构成常设机构营业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一个营业场所。没有任何规模上的范围限制。 (2)必须是固定的。有确定的地理位置,具有永久性。 (3)必须是企业用于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活动的场所。不是为本企业从事营业性质的准备活动或辅助活动,如仓储或样品陈列等的场所。 2.简述对转让定价进行调整的比较价格法。 (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CUP):即根据相同交易条件下非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同类交易时所使用的非受控价格来调整关联企业之间不合理的转让定价。 (2)再销售价格法(RPM)——比照市场标准的具体运用 即以关联企业间交易的买方(再销售方)将购进的货物再销售给非关联企业时的销售价格(再销售价格)扣除合理销售利润及其他费用(如关税)后的余额为依据,借以确定或调整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价格。 (3)成本加利润(CPLM)——组成市场标准的具体运用 即以关联企业发生的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后的金额(组成市场价格)为依据,借以确定关联企业间合理的转让价格。 3.简述各国在实施税收管辖权时共同遵循的原则。 (1)以一种税收管辖权为主,以另一种税收管辖权为辅,即属地兼属人原则共同使用。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居民管辖权,依据为从源征税,居民身份。 (2)不同国家的各有侧重。发达国家侧重于居民管辖权,发展中国家侧重于来源地管辖权。 (3)大多数国家兼用两种基本税收管辖权的同时,一般都同意并遵循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优先的原则。但是优先是有限的,不能完全排斥纳税人居住国的税收管辖权。 4.简述避税港的避税模式。 (1) 虚构避税港营业 基本途径:通过总公司或母公司将销售和提供给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商品、技术和各项劳务服务,虚构为设在避税港受控公司的转手交易,从而将所得的全部或一部分滞留在避税港,或者通过贷款和投资方式再重新回流,以躲避原应承担的高税率国家的税收负担。 (2) 虚设避税港信托财产 基本途径:跨国纳税人在避税港设立一个受控的信托公司,然后把高税国财产转移到避税港,借以躲避有关税收。 (3)转让定价 国际转让定价:发生在跨国公司集团内部交易方面的转让定价,一般不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关联企业内部为谋求利润最大化,内部确定的价格进行交易。 5.税收管辖权有哪些主要类型? (1)收入来源地管辖权 是指按照属地主义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一国政府只对来自或被认为是来自本国境内的所得拥有征税权力。也称地域管辖权。 (2)居民管辖权 是按属人主义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于本国居民的全部所得拥有的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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