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集团公司煤炭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神华集团公司煤炭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神华集团公司煤炭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神华集团公司煤炭质量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集团”)煤炭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生产高质量、洁净的煤炭产品,确保“神华煤”国内外知名的品牌形象,实现“质量效益型”企业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神华集团所属公司、矿、厂、站、港均应按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为贯彻全面质量管理和“两个贴近”的方针,神华集团所属公司、矿、厂、站、港均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煤炭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奖罚办法。

第四条神华集团所属公司、矿、厂、站、港均应按本管理办法规定承担煤炭产品质量责任。

第五条神华集团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以市场为导向,满足客户需求为目标,制订合理灵活、标准化与差异化相结合的管理方案和加工措施,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鼓励煤炭产品质量达到并且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对产品质

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各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当把提高产品质量纳入本公司的管理和发展规划中,加强对煤炭产品质量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引导、督促各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煤炭产品质量,组织各有关部门依照本管理办法采取措施,制止煤炭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保障本管理办法的施行。

第七条神华集团设立煤炭质量(以下简称“煤质”)管理机构,在主管质量副总经理(和副总裁)领导下,领导全集团煤质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制订煤质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煤质管理办法,审定煤质考核指标,监督检查煤质管理办法的执行,考核煤质指标完成情况并予以奖罚,推进煤炭提质加工技术的进步和应用,协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煤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产、运、销各公司主要领导人是煤质管理的责任人,各公司指定一名领导负责煤质管理工作,并成立煤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贯彻落实煤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煤炭生产、洗选加工、储装运的煤质管理、提质加工和产品结构优化工作,对各公司所属各矿、厂、站煤炭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八条各公司管理人员和煤质管理工作人员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包庇、放纵本公司、本系统发生的煤炭生产、销售中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或者阻挠、干预依

照本管理办法对煤炭生产、销售中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各公司如有包庇、放纵煤炭生产、销售中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应依本管理办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向煤质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检举。

煤质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十条各公司应积极开展质量教育活动,增强全体员工质量意识,确保煤质管理措施的落实。

第二章煤炭生产加工煤质管理

第十一条煤炭生产加工煤质管理基本要求。

(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面向生产一线和煤炭市场开展煤质管理和加工工作。

(二)根据煤炭市场形势,优化煤炭产品结构,确定煤炭产品种类。

(三)围绕神华集团批准的煤质考核指标组织煤炭生产。

(四)鼓励煤炭生产单位按集团公司统一规划发展低热值煤炭就地加工转化产业。

(五)鼓励煤炭生产单位研发、采用煤炭生产和提质加工新技术提高煤炭产品质量,但采用的新技术通过生产与质量部门组

织的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确保新技术符合神华集团“高产、高效”的要求,成为神华集团新的利润增长点。

(六)对于具有特殊性质和用途的煤种如化工用煤、冶金用煤、超低灰煤等,应实行保护性开采,若调整煤炭产量和质量,应报神华集团批准后方可实施。

(七)各矿根据煤种、自然发火期、存煤量,制定煤炭储存管理办法,并将煤炭储存情况及措施报神华集团公司。

第十二条井工矿煤质管理

(一)设计过程中煤质管理。

1.煤质管理人员参与采掘工作面的规划设计、接续安排及作业规程的审批。

2.掘进巷道设计,应尽量避免半煤岩巷掘进,如果必须进行半煤岩巷掘进,煤、矸石应尽可能分运,避免大量矸石进入煤流。

3.工作面的接续设计应保证煤质合理匹配,尽量使煤炭产品质量稳定。

4.工作面设计及制订的作业规程必须制定煤质管理措施,防止外来水分、矸石和杂质的混入。

(二)灰分管理。

1.回采工作面生产中移架、割煤要密切配合,超前预防冒顶和严重片帮事故,移架时要防止架间、架前漏矸。

2.工作面开采时,应严格控制采高,严禁割顶、割底,特殊情况需要割顶、割底时,必须提前制订保证煤质的措施,经有关领导和煤质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3.薄煤层开采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矸石混入。

4.综放工作面要选定合理的放煤方式、放煤步距及放煤量,执行好见矸关门措施,严禁过度放煤,防止大矸碎石混入煤流。。

5.机掘全煤巷道时,正常情况下不准破顶、破底,如果确实需要破顶、破底,要制订相应措施,经有关领导和煤质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煤巷或半煤巷道掘进时,应采取支护措施防止漏矸和冒顶混入矸石影响煤质。

6.采掘工作面遇到大型构造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分割、分运、煤矸分离措施,并通报生产、销售及相关洗煤厂等有关部门。

(三)水分管理。

1.采掘工作面必须合理布置排水系统,配备足够的排水设备和人员,保证煤水分离,皮带巷、机头、机尾要保证无积水,禁止外部水进入运输系统、溜煤眼或煤仓中。

2.采掘工作面防尘喷雾水应确保雾化效果,并做到开机开水,停机停水。

3.工作面泵站、液压管路或支架要防止漏液,冷却水严禁排入煤流系统。

4.巷道内积水应排入排水系统,清洗巷道四壁时,应采取一定措施,严禁将水流浇到皮带上。

5.在皮带巷设置的水幕下方,应采取遮盖措施,防止外水进入煤流中。

6.采取措施,防止巷道及工作面淋水或涌水进入原煤中。

7.当井下煤仓堵塞时,严禁用水流疏通煤仓。

(四)井下杂物管理。

1.加强雷管使用管理。所使用的雷管应编号或按矿用颜色区分,防止未爆雷管进入煤流。

2.采煤工作面不准有脏杂物,不得将喷浆料、木楔、钢筋梯、金属网和塑料网等各种软硬杂物混入煤流。

3.井下清理卫生时,脏杂物不得进入煤流,采煤工作面两顺槽、掘进工作面、各转载点应设垃圾专用箱。

4.综采工作面两巷内侧的金属网、钢筋梯和塑料网应提前剪网回收,进入煤流的锚杆应适时拣出。

5.煤、岩、杂物要分装、分运,因条件所限无法分装、分运的,混装上井后,必须单独处理。

6.所有矿井主运系统至少设置一套除铁装置,并定期检测。

7.构造、断层比较多的矿井,应设置煤矸分离装置,并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露天矿煤质管理。

(一)设计过程中煤质管理。

1.煤质管理人员参与露天采煤方法的规划设计、接续安排及作业规程的审批。

2.设计合理的穿爆参数,保证煤炭粒度满足不同用户的要求。

3.尽可能实现煤炭分层开采。

(二)灰分管理。

1.露天矿煤层在实施穿孔、爆破前后必须清理煤层表面的风化层,防止矸石、泥土、风化煤等杂物混入煤中。如遇有瞎炮,必须单独进行处理,严禁未报炸药或雷管混入煤中。

2.在采装前将可见岩石等其它杂物清理干净。

3.在采装过程中,不得将岩石、泥砂等杂物装入运输车中。

(三)水分管理。

1.要在生产工作面设立完善的排水系统,配足排水设备。

2.采用引水沟、集水坑或其它方式将煤层顶底可见流动水排出,禁止可见流动水进入爆后煤中,保证原煤水分不超标。

(四)杂物管理。

1.采煤工作面不准有脏杂物,不得将脏杂物混入煤中。

2.露天矿原煤在进入选煤厂前,在适当位置设置至少一套除铁装置,对煤进行除铁处理。

第十四条选煤厂煤质管理。

(一)选煤厂加工系统要求。

选煤厂加工系统应具备使煤炭产品质量均质化、稳定化、优质化(简称三化)和“零”杂物的能力,确保商品煤质量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各煤炭生产单位应根据自身煤质特点设计选煤厂加工系统,一般选煤厂加工系统应具有以下加工能力:

1.筛分、破碎、降低灰分的能力。

2.分离大块矸石的能力,逐步取消人工拣矸。

3.具有清除各种杂物的能力。

4.与矿井生产能力相匹配,具备调整煤炭入洗比例的能力。

5.当采煤遇断层或冲刷等构造时,应具备稳定煤质的能力。

6.对加工处理高水分煤的选煤厂,应具备调控煤炭水分、提

高煤质的能力。

(二)除杂管理。

1.入洗原煤胶带运输机、各产品上仓胶带运输机及装车胶带运输机均应安装除铁器,除铁器下方所有滚筒、托辊等应采用防磁材料。

2.在条件具备的溜槽中,应安装除微细铁器装置和除条索纤维类杂物的装置。

3.应定期清除除铁器装置上的积煤和细煤粒,保持除铁器清洁。

4.各选煤厂均应根据洗选设备的性能,采取除杂技术措施,在降低煤炭产品灰分含量的同时,清除煤中各种杂物。

5.选煤厂各环节清理的杂物,都要分类称量记录,按规定统计汇总后,上报煤质管理部门。

(三)选煤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与管理。

1.应研究降水、降灰、脱硫、增加煤炭产品品种和提高精煤回收率等问题,优化生产操作过程。

2.对粒度、灰分上、下限有要求的产品,必须严格按上、下限规定范围进行控制,超出范围,即为不合格产品。

3.加强筛分、破碎、分选、脱水、除铁器等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上述设备正常运转,发现损坏及时处理,做好检修记录。

4.定期对原煤可选性进行检测,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用科学的数据指导生产,确保生产过程中最大幅度提高精煤回收率。

5.根据矿井或露天矿生产及煤质情况,及时调整洗选参数,稳定产品质量。

6.应定期清理原煤仓及产品仓下口积存煤,清理情况要做记录。

第三章煤炭装车运输储存销售煤质管理

第十五条煤炭装车、运输、储存和销售中的煤质管理基本要求。

(一)装车、运输、储存和销售各环节应制订防火和防煤炭高温的具体措施。煤炭进站卸车时,煤炭温度≥40℃时,不允许进站卸车,应另行处理;在储煤场内,煤炭温度≥40℃时,不允许装车,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煤炭储存原则上要按照煤种和公司单独堆放,并及时清场清垛,堆存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垛底在没有彻底清理前,不得堆存新煤。堆垛要定期进行测温,并做好详细记录,煤炭温度≥40℃时,必须及时处理。

(三)装运煤炭应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

(四)装车、运输、储存和销售各环节应制订拣杂(拣矸)奖罚制度,配备足够的拣杂(拣矸)人员,并将杂物分类统计结果反馈生产单位。

(五)装车、运输、储存和销售各环节应要建立健全煤质台帐,台帐要对煤炭来源、数量和质量作详细记录。

(六)严格按调度下达的煤种、流向和要求的煤质指标进行装车或配煤装车,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六条集装站、快速装车站煤质管理。

(一)加强初检和煤场管理,禁止一切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煤进入煤场。

(二)各集装站、快速装车站要配备测温装置,每旬对场(仓)存煤至少进行一次煤温测量,并做好记录。

(三)集装站台要合理堆存煤炭,做出明显堆位标识,以便指导煤车卸车位置和分辨新、旧煤存煤时间。每个堆位每天的进、出煤量以及清场情况要详细记录。

(四)加强车底清理工作的管理。凡是装运煤炭的火车都必须清扫车厢,将车底杂物清除干净后,经监装人员签字认可后方可装车。

(五)各装车站和商品煤采样点均应配备工业电视监控系统,逐车进行监控录像,录像带至少保存三个月,各子(分)公司煤质管理部门应定期查看录像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铁路运输煤质管理。

(一)各铁路公司要认真按月、旬、日运销计划和要求(煤种、流向)及港口的接卸能力,合理安排装车计划。

(二)编组站在重车编组时,途中因车辆故障、着火等原因

甩车后再挂时,应及时通知总调度室和煤炭销售中心,应根据销售部门的要求,按照相同煤种进行编组,不得在一列中出现载有不同煤种的车辆。

(三)货车公司应及时对车辆进行检修和处理,并向有关单位报告。发现神华自备车车门破损可能造成煤炭外漏的车辆要进行扣车修理,神华集团铁路部门也要尽最大努力确保国铁车车门状态良好。

(四)神华集团铁路车辆运行、检修部门要加强对闸瓦、闸钎、防脱环、车钩销开口销的检查,发现脱落要及时进行补装或采取措施。

(五)要加强神华集团铁路沿线、车站的治安巡视工作,确保神华集团铁路运输过程中车辆顶部无杂物。

(六)确保煤炭列车的正常运行,做到快进快出。要严格按规定交接重车,减少重车停留列数和停留时间。

(七)重车在正常运行中着火时:

1.神华集团铁路部门要及时进行处理,负责查明原因;扣车处理时要确保煤炭不得丢失。

2.及时通知货主和总调度室。

3.因煤炭自身高温引起着火事故时,主要责任由集装站或装车站承担,并追究监装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港务公司煤质管理。

(一)卸车及装船皮带必须各设置一道以上的除铁器,除铁器的完好率大于95%,在卸车与装船过程中必须随时开启除铁

器。

(二)对运行设备的易损件等必须经常检查,防止因松动、磨损、撞击等因素而进入煤中;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料必须及时回收,严禁混入煤中。

(三)港务公司对翻车机格栅的杂物情况进行逐列、逐件登记,明确杂物来源,并尽可能及时清理;其它生产各环节中清理出的脏杂煤和杂物也必须分类统计,严禁混入煤流中,并将杂物统计、溯源结果及时通报销售单位杂物统计部门。

(四)制订合理的洒水防尘措施,严格控制煤炭水分增加。

(五)要做好港口堆垛的煤质管理工作,严禁建设施工中产生的杂物混入堆垛中。

(六)严格按下达的卸车归垛计划和装船质量计划装船。装船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取料,装船结束后要及时清、攒垛,严防取错垛位和质量过剩;垛底合并时,要遵循“同煤质就近并垛”的原则。

(七)在市场允许的条件下,港口库存煤炭原则上5月~10月夏秋两季不超过15天,上年11月~4月冬春两季不超过20天,超过上述期限必须清垛。

第十九条外购煤煤质管理

(一)承担外购煤任务的单位设立专门的煤质管理机构,负责收购煤的煤质管理工作。要定期到煤源生产地调研,了解当地生产条件、煤质状况等,并持续向供煤单位宣传“神华煤”的品牌建设,不断强化供煤单位质量意识。

(二)负责监装单位要定期对上站煤进行抽样检查,有计划地进行场存煤检验,原则上要对装车煤全部检验。

(三)承担外购煤任务的单位应制订措施,禁止一切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煤进场。

1.铁器等杂物要从源头抓起,要求煤矿通过筛分破碎和除铁装置清除,同时要鼓励供煤单位配备清除各种杂物的设备和设施。

2.汽车运输中的杂物是收购煤杂物的监控重点。监装单位要督促供煤单位加强对上站煤车辆的管理,破车、坏车不允许上站,卸煤过程中出现汽运配件或其它大的杂物,要督促供煤单位予以重罚。

3.严禁垛位周边堆放杂物和劣质煤。垛位堆放要合理,保证定期周转,避免高温。

(四)监装单位要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监装。

1.装车前监装人员要认真检查车底清理状况,严把质量关,发现粒度、杂物、含矸、高温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煤一律不准装车。

2.监装单位要详细了解站台煤质量状况,根据煤源范围及数量制定上站煤抽检及站台存煤化验计划,并与临时抽检相结合,对初始外运煤种或间断装车超过一周的煤种,必须进行场存煤检验,质量达标后方能安排装车。

3.严格监控装车煤炭质量,发现供煤单位有意掺假、夹芯装车等情况要立即停止装车,已装车的要及时通知接煤单位,采取

相应的采样方式进行质量检验,并单独堆放,特殊处理。同时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监装单位原则上要对装车煤炭全部检验,不具备条件的可采取委托检验等方式,监装时要保证采样准确,送样、化验及时。

5.当用汽车运输煤炭时,装车、采样、计量完毕后,应立即进行封车,封车要严实、牢固,封签要有识别标记,以便于接收单位验收。

第二十条销售部门煤质管理。

(一)销售部门应根据煤炭生产实际情况,积极开发煤炭产品市场,将煤炭生产、运输环节中的煤炭质量情况及时通知用户,并将用户对煤质的要求、各煤种销售信息及时通报生产相关单位,以便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及时调整产品结构。

(二)销售部门在各装车站点要设专人负责监装工作,对装车提出建议和要求,监装人员对车底是否干净、车况是否完好、质量是否合格负责。

(三)负责列车申请、煤炭流向调配以及煤炭堆存和装船(车)技术管理及配煤方案管理。

(四)负责用户对煤质提出的异议或投诉,销售部门要以“及时、公平、公正”的原则,本着维护双方利益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五)各公司及时将煤质情况通报煤炭销售中心,煤炭销售中心负责对神华集团的商品煤质量情况汇总,每月通报一次,对煤炭运销过程中出现的煤质事故要及时汇报,并反馈到相关单

位。

(六)对到港(站)列车的煤炭质量进行检验,并将煤质信息及时反馈到相关单位。

(七)加强对港口和转运站存煤和装船(车)的管理:

1.认真做好进港(站)煤炭的接卸工作,做好接车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中国神华能源公司生产与装备部和总调度室汇报。

2.对港存和转运站煤炭进行采样、制样和化验,实行质量监督控制,严禁用户及其他人员未经销售部门同意私自到煤场采样。

3.要实施科学配煤,符合合同要求,满足用户要求,严防低合同要求高质量装船或高合同要求低质量装船的情况发生。

4.对港口和转运站堆场发生诸如煤炭着火、外来杂物混入、人为增加外在水分等影响煤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查明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5.加强装船煤垛温度检测,防止高温煤上船,避免煤炭在海运输途中着火情况的发生。

6.对到港和到站列车实行抽检制,若无特殊要求,抽检率不得低于20%;港口对外购煤的抽检率要达到100%,化验结果要做好记录,并将结果及时通报相关单位。

7.提高装船(车)质量计划兑现率,减小装船(车)质量误差,力保进港煤平均发热量与结算发热量基本平衡,严防质量过优或不及。

第四章电厂燃煤质量管理

第二十一条燃煤新机组在初设阶段,应根据神华电源点位置、煤质特性和选煤加工产品种类进行设计,充分考虑机组在接卸、存储、燃用神华煤过程中的特殊要求,不断优化设计方案,保证机组投运后安全、稳定、高效、低成本运行;位于矿区的燃煤电厂应优先考虑燃用低热值煤,确保实现神华集团整体效益最大化。

第二十二条电厂应制定规章制度,加强入厂煤质量验收管理,防止异常煤进厂。

第二十三条煤的储存管理。

(一)为充分发挥电力板块作为神华集团内部市场“稳定器”作用,降低燃煤库存的资金滞压及存储损耗,电厂应严格控制煤炭库存。

坑口电厂、朔黄铁路沿线电厂库存煤量原则上不超过7天耗用量;国铁直达电厂库存煤量原则上不超过10天耗量(考虑运输条件限制,绥中电厂库存煤量原则上不超过15天耗量);华东地区海运煤电厂库存煤量原则上不超过12天耗量,华南地区海运煤电厂库存煤量原则上不超过15天耗量。

(二)煤场管理严格按照“烧旧存新、定期置换、分堆存放、层层碾压”的原则进行煤场管理。煤场月度存储损耗应控制在当月日均存煤量的0.5%以内。

(三)煤炭在存储过程中,应及时测温,当煤堆局部温度超

过60℃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存煤自燃着火。

(四)及时清理煤中杂物,严禁混入煤流中,并将杂物分类统计、溯源结果及时通报销售单位杂物统计部门。

(五)电厂应建立燃料预警机制,制定燃料应急预案。

第二十四条加强入炉煤质量管理,防止质量流失,入厂入炉煤热值差年度累计值应小于120大卡/千克,而且,入厂和入炉煤热值差要逐渐减小。

第五章煤炭质量监督和检测管理

第二十五条神华集团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各公司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部门

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

神华集团参照国际先进的实验室检测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化验室认证、认可制度。各公司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化验室认可、认证机构申请化验室认证。

第二十六条神华集团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检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各子(分)公司必须对煤炭质量进行检查,神化集团对煤炭产品以及有关单位反映有质量问题的煤炭产品进行抽查。

第二十七条对依本管理办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各公司不得拒绝。

第二十八条采样、制样、化验管理

(一)各级化验室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相关标准进行采样、制样和化验工作,制订科学完整的化验室管理办法,“科学、公正、准确、及时”地开展煤质化验工作。

(二)各煤炭生产单位要定期对煤层煤样、生产大样、每列煤样等进行化验;根据销售部门的要求对煤质进行预测预报;电厂等煤炭使用单位对入厂煤批批进行化验,准确掌控进厂煤质量。

(三)在商品煤检测过程中,若发生漏采、漏检事故,要追究化验室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四)各级化验室要定期对化验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及校验,根据业务需要及时配备或更新设备,减少采制化的误差。

(五)当发现煤炭质量有较大变化时,各级化验室必须及时通知各自的主管部门。

(六)化验原始记录必须齐全、清晰,计算无误,建立化验结果三级审核制度,各种化验报告、报表必须经有关责任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七)采样、制样和化验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能按国家或有关标准独立操作。

第六章煤质信息网络化管理

第二十九条各公司都必须建立煤质管理信息网络,并与集

团煤质信息网络联网,在全集团范围内实现煤质信息网络化管理。

第三十条对煤炭资源、煤炭生产、洗选加工、储、装、运中的煤质数据以及用户对煤质的要求及时上网,并保证上网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第三十一条各公司应积极参与煤质信息网络化建设与维护工作,使煤质信息网络正常运行。

第七章煤质管理考核和奖罚

第三十二条根据市场情况、煤质预测和生产工艺,制订各公司煤质考核指标,对于具有多个煤炭产品的公司,可分品种考核。煤质考核指标制订程序是:首先各公司上报年度煤质考核指标,由神华集团煤质主管部门召集煤质管理机构相关部门审核,报神华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各公司所属单位煤质考核指标由各公司确定。各公司煤质考核指标需要调整时,需专门请示,生产与装备部组织煤质管理机构讨论通过、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调整。

神华集团每年进行两次煤质检查,检查结果和销售部门对生产单位的煤质考评是煤质考核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三十三条生产单位生产的煤炭产品质量达不到考核指标要求,并严重影响煤炭产品正常销售,责令生产单位停止生产采取措施提高煤炭产品质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生产单位承担,

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第三十四条销售部门销售煤炭应实行优质优价,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者,要根据各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第三十五条煤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根据各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六条按照奖罚对等原则,进行煤质管理奖罚,促进煤炭质量稳步提高。

(一)建立神华集团煤质管理奖励专项基金,用于奖励神华集团产、运、销、港、电各公司煤质管理领导班子及相关成员的奖金,用于奖励各单位职工在煤质管理、品牌建设、采用新技术提高煤炭产品质量及在安全、经济燃用神华煤工作中有突出贡献人员。

各公司设立煤质管理奖励基金,从各子(分)公司新增效益工资中解决,并制定考核奖罚管理办法。

(二)煤质管理奖励专项基金由神华集团煤质管理机构根据各公司当年煤质工作和煤质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发放。各公司煤质管理奖励基金由各公司根据当年煤质管理工作和煤质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自行发放。

(三)神华集团对下属各公司煤质奖励每年发放一次。当煤质管理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随时进行奖罚。

(四)煤质管理奖罚的依据是煤质检查结果和煤质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奖优罚劣,罚款额度按照对等奖励额度执行。

公司质量管理办法

xx集团管理文件 MD/GX F 03-12(01)-2012(1) xx集团 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2年9月7日实施日期:2012年9月7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工作责任 (3)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运行 (6) 第四章管理制度 (6) 第五章专业质量管理 (10) 第六章质量管理活动 (13) 第七章考核与评比 (15) 第八章附则 (16) 附件:公司所属单位质量监管分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规质量工作,明确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质量事故(事件),促进xxxx集团(以下简称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稳步提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等国家质量法律法规、《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单位(包括工程建设分公司、培训中心),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四条公司质量工作目标: (一)公司和所属单位建立责任明确、关系顺畅、制度健全、运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质量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公司和所属单位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健全,逐步建设一支数量足、素质高、满足要求的质量监督管理队伍。 (三)公司和所属单位质量教育培训深入扎实,员工质量素质不断提高,具备较强的质量意识和管理能力。 (四)杜绝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杜绝导致资质降级或限制投标等有较大社会影响或被追究责任的质量事件。 第五条公司所属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自的质量工作

拉煤汽车运输管理制度

汽车运输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司的运输管理,确保公司煤炭运输的顺利进行,经公司充分研究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第一条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服从公司调派。 第二条公司出具的派车证,每车每次一张,仅限本车使用,一次有效,不得转借或租赁给他车,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第三条运输车辆进入矿区,在指定地点装煤及平煤,严禁在指定以外地点平煤,装煤车辆必须遮盖蓬布,并由公司专人负责施加铅封。 第四条运输车辆必须在指定地点装车,无运单及煤炭没能按时、按质到达运输地的,公司将不予结算运费,并停止该车辆承运。 第五条运输车辆空车过磅后,登记证件后领取装车通知单,依次到指定地点装车。 第六条运输车辆执行运输任务时,如遇特殊情况或交通事故,要及时通知公司管理人员。 第七条运输车辆在矿区内,严禁乱停乱放,装车和卸煤现场乱丢垃圾(如:烟头、烟壳、塑料袋等杂物),做到文明运输。 第八条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机械故障及其他事故时,需要就地卸货修理运输车辆时,必须及时通知公司管理人员以待处理,在此期间运输车辆驾驶员有权和有责任保管好运输货

物,经公司同意后在当日之内由其他车辆将所卸货物及时送到指定地点。在此期间造成货物损失、丢失的,由运输车辆按市场煤价加倍赔偿。 第九条运输车辆在装车现场装车时,必须服从公司现场人员的调度及安排,按顺序排队装车,未经现场人员同意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作业现场。 第十条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要做到保质保量,禁止私自换煤、漏卸、偷盗等不良行为。公司管理人员不定期在路上巡检,如发现偷、换煤者,除加倍赔偿,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运输车辆空车过磅时,车内不得有人,不得装与煤无关的货物,车厢内必须清理干净。 第十二条运输车辆装车完毕,按照次序办理相关手续(磅单、出门证、路单)。 第十三条运输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吨位装运,严禁超载。 第十四条运输车辆上施加的铅封只允许本公司专职员工拆卸,运输途中不得擅自拆卸铅封。 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煤炭管理办法

煤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煤炭计划、采购、计量、入仓验收、质量检验、价格结算、储存和使用等各环节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职责,确保公司生产稳定、均衡、高效运行,最大限度地控制生产成本,参照四川***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煤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生产用煤管理。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三条生产安全处煤炭管理职责 ㈠负责收集、汇总盐电厂和化工厂月度用煤计划,并将计划汇总后报送供销处。 ㈡负责煤炭进、耗、存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入仓煤炭,煤渣、煤灰的计量和管理,检查和审核煤炭消耗数据的真实性。 ㈢负责入仓煤、入炉煤、出炉煤渣及煤灰的取样工作,并对入仓煤各矿煤样进行编号,及时将煤样统一编号后交与技术质量管理处检测,并将分析检测结果在公司A8上进行公布。 ㈣组织实施计量装置及监测设备的校准和日常维护工作。 ㈤负责制定争议煤炭(煤样)的处理方案,监督做好不合格煤炭的处置工作。 ㈥负责热值高低于合同约定奖扣款、水分超出合同约定扣重的计算、计量、统计和报送。

㈦负责组织最佳经济合理入仓煤热值的论证工作。 ㈧监督做好煤炭的仓储管理工作,并参与煤炭月、季、年末的盘存工作。 第四条供销处煤炭管理职责 ㈠负责根据生产安全处的月度用煤计划以及对煤质、煤种要求,编制煤炭采购计划。 ㈡负责煤炭的招(邀)标和合同签订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 ㈢负责煤炭的市场调查和客户管理,确保质量稳定,价格合理,及时、足量、均衡供应。 ㈣负责办理煤炭结算手续。 ㈤协助做好每月、季、年末煤炭的盘存工作。 ㈥参与制定争议煤炭(煤样)的处理方案,并负责做好不合格煤炭的处置工作。 第五条技术质量管理处煤炭管理职责 ㈠负责煤炭质量内控标准、煤炭验收检验规程的制订和实施。 ㈡负责入仓煤、入炉煤、出炉煤渣及煤灰的分析化验工作,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报表。 ㈢对煤样、煤渣、煤灰分析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㈣参与制定争议煤炭(煤样)的处理方案,并负责争议煤炭(煤样)的复检和外部仲裁处理工作。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室煤炭管理职责 ㈠负责煤炭合同的管理,并协助搞好煤炭的招(邀标)工作。 ㈡负责煤炭采购、验收和使用等全过程监督,纠正并查处煤炭管理过

公司质量管理办法

----- 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分公司质量管理及过程控制,有效落实---- 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要求,使分公司质量管理及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质量目标和指标的管理与控制、质量策划、采购物资质量控制、工程技术服务质量控制、产品实现过程控制、监视和测量控制、不合格品控制、数据分析控制、顾客满意度控制等内容,是对CT.22《质量管理程序》的补充。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质量安全环保科是分公司质量监督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分公司质量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相关专业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相关质量管理工作。 第五条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年度质量目标的制定、过程质量管理的监督、QC小组管理、工程及进货质量管理的监督、工程及进货不合格管理的监督;组织一般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配合上级部门对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调查。 第六条技术研发中心负责年度工程技术服务质量目标和指标的确定、分解和考核;负责组织工程质量策划(包括施工方案、质量要求、质量改进等);负责工程质量管理活动(主要包括施工质量检查、质量分析

会等);负责组织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配合上级部门对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负责开展半年及年度施工质量分析总结和改进。 第七条物资装备科负责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对合格供应商实施评审及采购物资质量检验验收,负责落实产品质量抽检以及上级抽检的日常管理。参与因采购产品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配合上级部门对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调查;负责开展半年及年度物资采购质量分析总结及改进。 第八条技术研发中心负责年度地质资料质量目标和指标的确定、分解和考核。 第九条物资装备科负责设备的监造管理,新引进设备的质量验收和管理。 第十条市场管理科负责对顾客满意(半年和全年)调查及分析总结。 第十一条其它科室按职责分别承担相关质量管理和项目的策划。 第十二条分公司机关相关部门及所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本单位质量工作,成员包括主管领导、质量管理员和基层队质量管理员,每年年初上报计划经营科质量管理机构和成员名单。质量管理机构负责落实质量管理直线责任,落实相关质量目标和质量要求,进行本单位质量目标分解考核,及时开展质量管理推进、质量损失率、质量经验分享、

公司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西南分公司质量治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1.1.1为贯彻国家“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和中建股份 “中国建筑,品质重于泰山;过程精品,服务跨越五洲” 的质量方针,全面提高分公司质量治理水平,实现质量 治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推进分公司 精品名牌战略,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1.2本实施细则依据《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质量治 理制度》(建二通〔2014〕446号)、《中国建筑第二工 程局有限公司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及奖惩方法》(建二通 〔2015〕106号)、《项目工程质量治理打算编制指引(2016 版)》(建二通〔2017〕12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 样板引路工作指引(2016版)》(建二通〔2017〕13号) 编制。 1.2适用范围

1.2.1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项目。 1.2.2本实施细则是分公司对各职能部门及各项目质量治理的 差不多规定,也是对各项目质量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评 价的准则。 1.2.3各项目在质量治理过程中,除应执行本实施细则外,还 应执行其他有关工程质量治理方面的地点性法规、规定 等。但当本实施细则的要求高于地点法规、规定时,必 须按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1.3治理原则 1.3.1 贯彻局的治理方针是: 以人为本,诚信守法,预防为主,不断进取,营造绿色 安全环境,提供中意建筑服务。 1.3.2 各项目应依照本项目的实际,积极贯彻ISO9001质量治 理体系和《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治理规范》,努力实 现工程质量治理工作的科学化。 1.3.3 各项目应积极运用住建部推广的“建筑业十项新技术” 和采纳先进的科学技术、现代化的治理方法,提高施工

2020年煤矿煤炭运销公司年度的工作总结

煤矿煤炭运销公司年度的工作总结 进入20XX年以来,运销公司全体职工在矿党政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贯彻集团公司“三个亮点”工程建设的指示精神,以煤炭运销工作为中心,以实施单位内部市场化和sc管理工作为总抓手,坚持开 源和节流并举的方针,积极开展一系列活动,实现了安全形势的稳定和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 (一)、积极协调地方关系,实现运销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 矿井的产销平衡。由于煤炭发运工作涉及地方交管所和车场等部门的关系,为使产量不积压,每天在发运前,我们根据客户的需求计划,认真做好了车场进车数量和单位各岗点之间的协作与配合,组织广大职工积极装车,从而实现了各产品种类的及时发运和客户的正常需求。截至11月13日,共发运各种商品煤807951吨,完成全年计划的89.77。 (二)严格商品煤发运管理制度,实现发运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1、为实现发运工作的有条不紊和按部就班进行,我们实施发煤通知单制度。要求各用户在每天8点前,到磅房交管处报计划,各客户报计划必须填写煤种、票号、要货量、发货地点,提货人需签名,签名后根据矿内存煤量发煤。

2、所发煤种由运销公司根据矿内生产情况而定,在影响矿内生产时,我们将随时调整发运品种,在各煤种总需求量不超过1000吨时,不再发运地销煤。 3、矿内中煤、矸石的发运,不在单独安排,均按计划、提货人票号发运,不在接受客户之间协商发运。 4、在正常连续发完副产品后,任何人不允许组织二次发运,确需发运大量时,由公司领导报请矿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组织发运,否则,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处以50xxxx罚款。 5、任何人不允许下午5:30以后组织发运,否则给予组织纪律处分。 6、如出现界定不准的煤种,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如确需处理要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或报请矿领导同意后方可发运,否则给予纪律处分。 7、我们还与集团公司积极联系,在全公司第一家率先安装了车辆过磅挡车器,规范了发煤秩序。 (三)、积极做好煤泥的跨矿运输工作,确保了八一水煤浆生产的正常用料。鉴于八一矿生产水煤浆所用原料增大的情况,车队外运煤泥人员努力克服车况设备老化、运输路线复杂等多种不利因素,

煤炭质量管理制度

煤炭质量管理制度 为认真抓好煤炭质量,适应煤炭市场需求,增强公司煤炭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实现产销平衡,特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指导思想。 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落实管理责任制为手段,立足于从源头抓煤炭质量。通过合理配采、筛选,确保商品煤质量,开拓和占领市场,实现优质优价,产销平衡,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二条主要措施。 (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煤炭质量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各级管理人员、煤炭生产区队(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抓好提高煤质工作措施的落实,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总工程师既是煤炭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又是井下煤炭合理配采的第一责任人,统筹煤炭质量管理工作的安排和指挥;生产副矿长,是井下采掘现场指导的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井下煤炭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各采掘区队的区队长,是本单位落实煤质管理具体措施的第一责任人;煤质运销科科长是煤炭验收、拣选、入仓、装车、销售环节的煤质管理第一责任人;煤质运销科煤质工程师,是井下煤层煤样分析、毛煤质量分析,制定商品煤煤质管理措施,各种煤样的采样、化验、

抽检等煤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严格管理,分口把关。 回采煤质量管理: 1、正常情况下,采煤工作面应根据煤层赋存厚度变化情况,在规定范围内适当调整采高,保证做到不割顶,不割底。 2、采煤工作面遇断层、底鼓、压梁等构造时,必须由生产副矿长组织技术、调度、安监、区队参加,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割顶、割底范围及顺延过渡段范围,尽量做到少割岩石。 3、加强顶板管理,采煤工作面每向前推进1个循环要及时移架,支架接顶严密,支撑有力,护帮板支撑到位,防止面前冒落或架间漏矸。遇断层构造等顶板破碎时,必须停机带压移架或带压超前移架,防止顶板冒落,影响煤质。 4、加强冷却、防尘水管理,杜绝跑漏水。工作面采煤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要做到开机送水,停机停水,严禁溜子皮带拉水炭。通防科对皮带的防尘喷雾要制作遮挡盖设施,防止防尘水无限量的进入原煤中。 5、严禁非煤杂质掺入煤炭,在各采掘工作面及井口设立垃圾桶,将棉纱、包装袋及食品袋等放入垃圾桶,集中回收废物料。各区队要加强对木栅栏、旧皮带、旧风筒等非煤物料的管理,防止非煤物料掺入煤炭中。 6、工作面遇断层影响煤质时,采煤队首先要制定采煤方案,通过调控产量,调整班次等措施,确保毛煤质量达到5200千卡/

建筑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弘业建设集团质量管理制度二 O 一五年

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工程施工切实把工程质量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第三条、贯彻建筑企业质量责任制,坚持“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原则,落实质量终身制。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及管理部门应独立履行质量检查、监督、控制、职责。各级人员必须支持质检部门和质检人员依章行使职权。 第五条、制度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容以上级规定为准,各项目部、项目部依据本制度制定其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章公司各部门的质量责任制 第一条、公司总经理的质量责任: 1、公司总经理是第一质量责任者,对整个企业的工作质量、工程质量负全责。 2、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制定的现行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 3、合理设置管理机构,健全各级全面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4、决策、审批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制度、各级责任制。 5、完善和加强企业质量管理的培训、教育体系 6、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意识,重视和支持质量否决权。 7、领导、组织、检查企业的质量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完善持续改进措施。

8、掌握质量动态,协调各部门质量工作关系。 第二条、公司副总经理的质量责任 1、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始终把质量放在管理工作的 首位。 2、执行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验收标准、企业标准。 3、制订公司的质量发展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4、负责落实制订公司质量责任制,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公 司各级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5、领导和组织公司的质量管理检查工作。 6、加强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意识,支持和行使质量否决权。 7、掌握工程质量动态,领导质量预控,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8、对工程质量实行控,协助总经理行使质量奖罚权。 第三条、总工程师的质量责任 1、制定和完善企业标准,并对企业质量技术工作进行具体组织、指导。 2、负责公司围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的审批。 3、组织制订创优工程的工程质量计划,并针对目标加以落实,制订具体技术 措施。 4、组织各项目广泛开展QC小组活动,通过职能机构使这项活动经常化。 5、制订公司确保工程质量若干规定,并组织实施。 6、负责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7、加快企业技术进步,推广和应用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

煤炭销售管理制度

煤炭销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煤炭销售,加强对销售环节的监督与控制, 实现煤炭销售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高效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销售原则 煤炭销售要严格执行“届时价格、款到付煤、提质增收”的 销售原则,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二、市场、计划管理 1.统一规划煤炭营销市场、宣传“公用”品牌效应。 2.扩大煤炭销售区域,开发、建立大客户档案,稳定优质客户资源同时,积极发展 战略用户,立足周边市场,积极开拓外围市场。 3.定期召开会议、在调研,分析预测煤炭市场的基础上,制定月销售计划,根据生 产、库存、市场和运输等经营过程的实际状况,制定下月销售计划。 三、合同、(订单)、结算管理 1.煤炭销售合同的签订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煤炭销售的实际情况, 销售合同要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 2.煤炭销售科要建立战略用户档案,与之签订全年的销售合同或意向性协议。 3.煤炭销售坚持不交款不发货的原则,确保所签销售合同、(订单)的顺利实施, 有效履行。 1

4.销售科每月制订并落实销售计划。结算时由仓储科出具《出库单》,统计科出具《销售过磅 计量单》。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报公司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 四、价格管理 1.公司设立煤炭销售价格管理委员会。煤炭销售价格由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根据公 司经营成本统一制定。 2.销售科根据市场动态,季节变化及时向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提供有关信息,煤炭销售 价格管理委员会统一制定煤炭销售价格。煤炭销售价格的制定应严格遵循最低限价和届时价格 的原则。 3.对长期战略用户,一次性交清全部煤款的,经公司价格管 理委员会批准可适当调整价格,对战略用户价格的调整可采用“一户一议”的方式。 五、信息管理 1.建立客户档案。包括确定重点客户、关键客户;客户结构分析,客户机会分析, 客户需求分析等。及时为生产部提供客户相关信息。按照“调质、提质、增效”的原则,采 用分级筛选方案,谋求利益最大化。 2.建立销售台账。每天9:00时前将一天的销售数量,品种和剩余订单量登入台账。每月25 日前与仓储部、账务部进行对账。 3.销售台账应记录销售吨数、预收款、应收款、已开发票、末开发票等信息。 2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 办法(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通用 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以人为本、循序渐进、持续发展”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狠抓井上、下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为主线,以强化专业组动态检查、深入开展“红黄绿旗”竞赛活动、推广样板头面、线路、皮带走廊、“两堂一舍”窗口、推广样板区队、科室评选为手段;以规程、措施、资料、制度为突破口,强力推行精细化管理,抓好生产技术管理和职工培训工作,为圆满完成2007年各项指标而努力奋斗。 二、奋斗目标 1、消灭工程质量不合格品,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专业在2007年上半年达行业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年底达企业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2、调度、综合管理、矿容矿貌、财务、劳资、职工培训、洗选、矿区铁路专业达企业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3、抓好各类工程验收移交,抓好文明生产管理,消灭文明生产死角。 三、组织机构 1、成立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组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常务组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其他副矿长 成员:生产技术部、调度指挥部、机电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地质测量部、通风管理部以及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选煤厂单位正职。 四、管理职责及业务分工 1、管理职责 领导组组长是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常务组长具体分管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副组长是分管业务范围内矿井安

集团质量管理办法文件

*********集团治理标准 文件编号:QM01管理手册 (A版)

2002年8月1日公布2002年8月1日实施 *******集团公布 第一层次治理手册 第一章总 则…………………………………………………………… (2) 第一节公司简介 (2) 第二节手册使用…………………………………………………………………………(3)

第二章质量方针………………………………………………………………………………………(5) 第三章环境方针 (6) 第四章体系策划 (8) 第一节治理职责 (8) 第二节治理体系………………………………………………………………………(12) 第三节环境因素 (15) 第四节法律与其它要求………………………………………………………………(16) 第五节目标、指标和治理方案…………………………………………………………(17) 第五章过程治

…………………(18) 第一节合同评审………………………………………………………………………(18) 第二节培训 (20) 第三节交流……………………………………………………………………………(21) 第四节文件操纵………………………………………………………………………(22) 第五节采购 (23) 第六节服务过程操纵………………………………………………………………… (25) 第七节环境治理运行操纵………………………………………………… …………(27) 第六章监测、分析和改

(32) 第一节检验和检查 (32) 第二节不合格操纵 (34) 第三节测量设备操纵 (35) 第四节内部审核………………………………………………………………………(37) 第五节记录和资料分析 (38) 第六节纠正和预防措施 (40) 第七节治理评审 (42)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推行, 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进, 借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范围 本细则包括: (一)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二)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仪器管理; (四)质量检验的执行; (五)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六)客诉处理; (七)样品确认; (八)质量检查与改进。 第三条: 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本公司质量管理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四条: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范围规范包括: (一)原物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二)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五条: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一)各项质量标准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会同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依据”操作规范”, 并参考①国家标准②同业水准③国外水准④客户需求⑤本身制造能力⑥原物料供应商水准, 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填制”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一式二份, 呈总经理批准后质量管理部一份, 并交有关单位凭此执行。 (二)质量检验规范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召集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将①检查项目②料号(规格)③质量标准④检验频率(取样规定)⑤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⑥允收规定等填注于”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内, 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且经总经理核准后分发有关部门凭此执行。 第六条: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修订 (一)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①机械设备更新②技术改进③制程改进④市场需要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 能够予以修订。 (二)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 并参照以往质量实绩会同有关单位检查各料号(规格)各项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 酌予修订。 (三)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填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 说明修订原因, 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 呈现总经理批示后, 始可凭此执行。

煤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煤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煤质意识,稳定我矿原煤质量,从煤质管理制度、流程、技术、考核、监督、协调等各方面入手,突出矿井煤 质白勺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白勺各项煤质指标, 特修定本考核办法。 1范围 本办法涉及采煤队、煤巷掘进队、生产技术科、调度室、地质测 量科、经营管理科、运输科、机电科、皮带科等单位。 2职责 2.1采煤队 按照工作面作业规程有关煤质管理措施组织生产,地质条件变化时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白勺控制煤质措施,加强回采过程质量控制和现场管控,按措施要求控制好层位,完成旬(月)度煤质计划。 2.2煤巷掘进队 严格按作业规程有关措施组织生产,按技术要求控制好层位,加强质量信息反馈,严格控制大块矸石及杂物进入煤流系统。 2.3生产技术科 按公司要求负责预报下月煤质指标。负责编制矿旬(月、年)度 煤质计划。负责监督和指导采掘队白勺煤质措施白勺编制和实施情况。 负

责采掘工作面及地面原煤皮带日常采制样工作。负责化验结果白勺统计 与上报工作。负责日常煤质考核工作,对严重影响煤质事件组织追查通报。 2.4调度室 及时提供煤炭数量白勺统计和报送工作,牵头组织对煤流系统白勺检

查,督促各生产作业地点完善排水系统,严禁煤流系统出现水煤现象。严格控制大块矸石及杂物进入煤流系统,协调好七、八层煤白勺配采。按照灰分和硫分指标协调生产。 2.5地质测量科 提供详细白勺采掘工作面白勺地质资料,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参与制定 煤质计划指标,配合生产技术科做好超灰扣产等相关煤质考核工作。 2.6经营管理科 负责制定工作面生产接续计划,会同生产技术科、地质测量科、调度室制定月(年)度配采计划方案,做到七、八层煤白勺合理配采。负责落实生产技术科煤质考核结果。 2.7运输科 负责矿井半煤岩、脏杂煤白勺运输与管理工作,监管水、杂物、矸石等不得进入煤仓。 2.8机电科、皮带科 根据生产原煤白勺干湿度及时调整防尘喷雾,各转载点、煤仓等不得有水进入煤流系统。 3管理要求 3.1成立煤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生产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总会计师

某公司质量损失管理办法

××公司 质量损失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外部质量损失的管理工作,明确质量损失的统计方法,落实损失部门的责任,减少质量损失,根据GB/T13339—91 《质量成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质量损失的统计方法、计算方法、填写质量损失报表的要求、质量损失超标处罚办法、等项内容,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生产的所有产品。 第二章质量损失分类 第三条质量损失:是指产品因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发生的损失费用。由于发生的地点、场合不同,质量损失可分为外部质量损失和内部质量损失。 (一)外部质量损失:是指产品交货后,因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导致索赔、修理、更换等所发生的损失费用。 包括如下内容: 1、换件费损失:是指产品因没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而无偿提供给用户的产品(即换件成本费)。 2、运输费损失:是指无偿运送给用户的产品所发生的运输费用(包括:汽车运输费、火车运输费、空运费)。

3、差旅费损失:是指赴用户进行售后服务人员发生的乘车费、住宿费(各服务站租房费)和出差补助费用。 4、话费损失:是指售后服务站和有关人员,在处理用户反映的质量问题时所发生的通讯费用(包括:移动电话通讯费和各服务站使用的非移动电话通讯费)。 (二)内部质量损失:是指产品交货前,因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发生的损失费用。 包括如下内容: 1、制造性质量损失:是指产品在生产制造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操作不当发生的损失费用。 由于制造性损失发生的责任不同可分为上工序损失和本工序损失。 上工序损失:是指由于上工序责任而发生的质量损失。 本工序损失:是指由于本单位责任而发生的质量损失。 2、技术性质量损失:是指产品因设计错漏、设计改进发生的损失费用。 第三章质量损失的统计方法 第四条售后服务处负责外部质量损失的统计工作,对发生损失项目进行登记入帐。按附表1《外部质量损失统计表》的要求,把发生的换件损失费、差旅费、运输费、话费逐项填写好后,报质量管理处。 第五条质量损失登记台帐应做到:“损失凭证”、“登记台帐”和

关于煤炭销售的管理办法

关于煤炭销售的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煤炭安全生产管理,有效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和煤矿超能力生产,规范煤炭经销和税费征收秩序,根据____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煤炭统一经销管理的实施办法》(临政发[XX]19号)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从XX年4月1日起对全区煤炭实行统一经销管理,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煤炭行业生产、运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行政与加强煤炭安全生产、严禁煤矿超能力生产相结合,坚持扶持合法煤矿发展与打击非法采矿相结合,坚持依法征收煤炭税费与打击偷逃税费相结合,以规范煤炭生产、经销、税费征收秩序为目标,对煤炭产、供、销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控、统一管理,促进煤炭生产、运销健康有序发展。 二、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___区煤炭统一经销管理领导组,领导组下设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办公室,简称“销管办”,(名单附后)。销管办设在区煤炭税费统一征收办公室与统征办合署办公。领导组及销管

办职责如下: 1、对全区的煤炭生产经营(含原煤、精煤、焦炭)实行统一管理,加强全区煤炭市场宏观调控,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打击私开滥挖、非法生产行为,杜绝非法煤炭产品进入市场。 3、对煤炭生产总量和销售总量进行控制,实行严格的“三票”(煤炭总量控制票、煤炭运销票和煤炭税费统征票)管理体制。[找文章到☆大☆秘☆书☆网()一站在手,写作无忧!]对非法生产的煤炭产品及超核定能力生产的煤炭依法予以查处。 4、对洗煤厂、焦化厂和铁路发运站台、发电厂、储(售)煤场等收购、销售非法煤焦产品的行为严肃查处。 5、组织开展煤焦生产经营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各类非法煤焦交易行为。监督检查煤焦生产企业是否按规定标准和渠道上缴煤焦专项基金、统征税费及其它费用。 三、煤炭生产管理办法 (一)管理主体。煤炭生产统一管理的主体为区煤炭工业局,负责全区所有合法煤矿的生产管理工作。 (二)管理办法。凡经市、区煤矿复产验收领导组批准同意复工复产的煤矿,一律在煤矿大门或计量衡室外悬挂由省煤矿整顿领导组与省煤炭工业局监制的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商品煤全过程质量管理,提高终端用煤质量,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改善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品煤的生产、加工、储运、销售、进口、使用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商品煤是指作为商品出售的煤炭产品。不包括坑口自用煤以及煤泥、矸石等副产品。企业远距离运输的自用煤,同样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煤炭管理及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建立煤炭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质量要求 第五条煤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进口、使用企业是商品煤质量的责任主体,分别对各环节商品煤质量负责。 第六条商品煤应当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一)灰分(A d)

褐煤≤30%,其它煤种≤40%。 (二)硫分(S t,d) 褐煤≤1.5%,其它煤种≤3%。 (三)其它指标 汞(Hg d)≤0.6μg/g,砷(As d)≤80μg/g,磷(P d)≤0.15%,氯(Cl d)≤0.3%,氟(F d)≤200μg/g。 第七条在中国境内远距离运输(运距超过600公里)的商品煤除在满足第六条要求外,还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一)褐煤 发热量(Q net,ar)≥16.5MJ/kg,灰分(A d)≤20%,硫分(S t,d)≤1%。 (二)其它煤种 发热量(Q net,ar)≥18MJ/kg,灰分(A d)≤30%,硫分(S t,d)≤2%。 本条中运距是指(国产商品煤)从产地到消费地距离或(境外商品煤)从货物进境口岸到消费地距离。 第八条对于供应给具备高效脱硫、废弃物处理、硫资源回收等设施的化工、电力及炼焦等用户的商品煤,可适当放宽其商品煤供应和使用的含硫标准,具体办法由国家煤炭管理部门商有关部门制定。 第九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限制销售和使用灰分(A d)≥16%、硫分(S t,d)≥1%的散煤。 第十条生产、销售和进口的煤炭应按照《商品煤标识》

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办法(修改)

@@龙湖房地产开发集团 台州分公司台州龙湖嘉园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明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实现,根据集团公司的总体要求,结合台州龙湖嘉园项目的实际情况,依据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相关法律法规、省市地方性质量文件及集团公司的管理目标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企业宗旨和工作要求 1.企业宗旨:诚信、和谐、创新、共赢。 2.工作要求:转观念、提素质、抓管理、要效益。 二、目标和范围 1.目标:为了加强项目质量管理、规范管理工作程序,不断完善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促使质量控制目标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满足集团公司整体利益及对该项目的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期望,达到预期质量目标。项目总体目标:单位工程合格,确保“金衡奖”,争创“飞天奖”。把台州龙湖嘉园项目打造成为集团公司的质量样板工程,以点带面,促进工程质量的全面提升。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台州龙湖嘉园项目。 三.质量方针:坚持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企业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积极采用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建造优质工程。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及职责 一、质量管理体系 项目经理 工程部部长 土建工程师暖 通 工 程 师 电 气 工 程 师 装 修 工 程 师 景 观 工 程 师 资 料 员 核 算 员 材 料 员 二、质量管理职责 (一)项目经理质量管理职责 以项目为中心,实施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要对整个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平衡进度计划、经济效益等各项指标的完成,督促项目所有管理人员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确保质量计划的实施与落实,协调好与内外各方面的关系,创造良好的施工外部环境。 (二)工程部部长职责 1.工程质量全面管理工程部部长作为项目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的主要负责人员,对工程质量全面监督控制,实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并监督整改以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定期向项目经理书面汇报近期质量检查情况及处理措施,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制定的建设项目质量目标和验评标准,组织本部门工程师对工程质量开展检查、督导工作;配合上级主管单位及集团公司质量控制部开展的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并负责执行落实整改措施。 2.实施大数据管理坚持质量标准,将数据管理作为重点,建立“精细化、大数据”的管理模式。以运营管理中心作为数据云端,质量控制部将通过质量定期检查、质量现场会、质量考核等建立工程质量数据库,并对各类数据及时、准确地加以记录汇总,通过对数据的不断沉淀、整合和分析,解决质量偏差,进行事前预控,落实问题整改,直至合格,达到质量管控目标,为企业的运营管理打好基础。 3.严格落实样板制度对分项工程(特别是装饰工程)及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的分项工程,施工之前,必须先做样板,经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进行全面施工。 (三)现场工程师质量管理职责 1.土建工程师质量管理职责 (1)在工程部长的领导下,遵守工程建设的相关规范、条例和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本岗位施工责任区域土建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2)参加部门组织的建设项目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会议,对工程施工的技术、工艺、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和标准,提出本专业的评审意见或建议。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文件汇编材料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文件 材料汇编 目录 序号标题页码 1、质量事故仲裁及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2) 2 3 4 5 6 7 1. 量责任意识,规范其质量管理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事故分类 2.1重大质量事故 2.1.2出口水泥(熟料)不满足合同约定指标; f-CaO>2.0%;抗压强度3天低于25.0MPa;28天低于53.0MPa;

2. 2 质量事故 f-CaO>1.5%;抗压强度3天低于28.0MPa;28天低于55.0MPa; 3.事故确定程序 3.1内部客户投诉确定 内部客户投诉主要针对集团内部熟料基地向粉磨站销售商品熟料,因熟料质量不符合海螺标准要求,影响粉磨企业正常生产组织或产品质 凡时 kg 、 d.由品质部安排对买卖双方封存样进行检测,召集双方结合上述材料共同分析确定该批熟料实物质量。 a.如双方现场检测f-CaO超过合同指标(制样方法同仲裁检测),卖方认同该检测结果,则判定投诉属实;如卖方对买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以对其检测条件、方法进行验证或要求其检测自己带去的标准样品。 b.如双方现场检测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品质部安排对双方共同封

存样品进行仲裁检测,以此结果为最终结果。负责仲裁的单位应认真检查仲裁样品的封存情况并做好记录,如仲裁需检测f-CaO,应对样品进行混匀取5.0kg不加石膏于小磨中粉磨20 min,倒出再次混匀缩分至30-50g用于检测f-CaO。 c.如检测强度,可按规定直接将仲裁样打小磨做试验或将预粉磨测f-CaO剩余样品加适量石膏再粉磨到规定比表面积做试验。 3.2 “海螺”水泥而导致质量投诉,或子公司处理后客户不满意引起的二次投诉,由公司品质部负责协调处理,在接到投诉后24小时内组织相关部室人员或发运子公司到现场处理。 3.3出口产品的投诉确定 国检检验,以国检检验结果为准。 3.4 内部抽查确认

煤炭运输管理制度

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 煤炭运输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煤炭运输管理,规范运输日常工作,加强煤炭运输单领用、回收、核查、登记的管理以及数据的核对、统计,以优质的服务完成公司年度产品运输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煤炭运输相关工作 三、运输单位的确定及运输合同的签订 3.1公司相关部门与运输单位进行洽谈,确定其运输资格、运输车辆及运输路线。 3.1.1运输单位所需的证件为:道路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证书、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证、车辆相关手续等资料。 3.1.2运输单位签订运输合同时,填写合同流转单,经法律事务部审核通过,公司领导签订批准后与运输单位签订运输合同。 3.1.3签订运输合同后,按照合同要求到财务部办理缴纳押金等相关手续。 3.1.4合同经办部门将所有相关证件复印件及车队运输合同存档归类。 四、运输单管理 1、公司运输组发放煤炭运输单,负责运输单日常发放及统计工

作。 1)每本煤炭运输单封面必须注明:车队名称、运输路线、煤种、煤炭运输单号、煤炭运输单编号。 2)煤炭运输单发放时运输管理人员应遵循交旧领新的原则,及时收回已使用的煤炭运输单,并填写煤炭运输单出、入库数量表。 3)运输单位领取煤炭运输单时,运输管理人员详细填写《煤炭运输单领取登记表》,领用人必须签字确认。 4)运输管理人员填写煤炭运输单登记表应避免漏填、错填、领用人不签字或伪造等情况。 5)运输管理人员发放煤炭运输单,仔细检查煤炭运输单印章,不得出现少盖章、漏盖章等情况。运输专用章、时间章、运输管理人员名章,运输管理人员应亲自保管印章,严禁委托他人使用。 2、运输管理人员发放煤炭运输单时应每日查看装车数和运输协商发放方案,及时管控、调配各运输线路运输车辆及煤炭运输单。 3、煤炭运输单回收 1)运输管理人员每周汇总、统计运输单,每月25日之前,必须将当月发放的煤炭运输单全部收回,并汇总编制未收回、作废、丢失煤炭运输单明细表,按月装订、上报存档。 2)若车单丢失,运输车队第一时间通知能源公司运输管理人员。由运输管理人员通知煤矿磅房,作废此煤炭运输单。 3)回收的煤炭运输单核对后粘贴在煤炭运输单存根处。使用完的整本煤炭运输单按月装箱封存,并在箱体上部注明车队名称、煤炭

集团公司物资供应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物资供应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物资供应管理工作,规范物资供应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标准,进一步推进集团公司物资供应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物资供应管理水平,降低物资供应管理成本,根据集团公司“五型企业”建设工作要求和2011年集团物资供应系统工作会议精神,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生产矿、厂(公司和筹建矿井)的物资供应管理工作。 第三条物资供应管理是集团公司物资供应系统的基础管 理工作,实行物资供应质量标准化管理,有利于支撑集团安全生产和发展建设,是实现物资供应、管理和服务与生产、建设相适应的根本基础。 第四条推行物资供应质量标准化管理,是做好物资供应和仓储安全工作的必备条件,是保证物资供应及时、质量可靠、数量准确、仓储安全的重要手段。 第二章库区布局

第五条仓库的布局必须做到全面规划,因地制宜,以“科学合理、节约适用、方便作业”为原则,按使用功能划分库内区域,以方便物资的收、发和盘点、保保管养;按经济节省的原则划分运输通道,以高效使用仓储空间,保证物资的装卸、搬运和收发顺利进行;按物资类别属性划分码放位置,提高物资的收发效率。 第六条仓库布局合理,设立库区平面示意图,明示办公区、作业区、储存区、待收待发区,图、牌配备齐全,警示及引导标记明显。 第七条库区内环境、库容库貌整洁,库区做到日清理、月清扫,并经常检查和维护库区环境;道路通畅、标识鲜明,各项规章制度上墙张挂(岗位责任制、安全规定、作业流程等)。 第八条物资排列规范,做到库区有编号、架位有标牌,库房内不存放私人物品。 第三章配套设备、设施 第九条仓储配套设备、设施应根据存储物资的特性相应配备。货架牢固、规范,库场及道路平整。存储有温控要求的物资,应配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供暖装置,以保证物资质量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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