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年整理滁州市城市总体计划(—)汇编

2019-2020年整理滁州市城市总体计划(—)汇编
2019-2020年整理滁州市城市总体计划(—)汇编

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一)人口及城镇化水平预测

规划预测滁州市2010年总人口455万人,2020年480万人。

城镇化水平预测:2010年,44%;2020年,60%。

(二)城镇体系空间结构规划

空间结构:未来滁州将形成“一区三轴”的扇形空间模式

一区:一个城镇密集区,也是一个大核心。由滁城、来安、全椒、乌衣组成的大滁城地域。

三轴:滁、来、全、天发展轴,滁、乌、明、凤发展轴,滁、定发展轴。

发展轴:“两主一副”

主轴:滁、来、全、天发展轴,滁、乌、明、凤发展轴

副轴:滁、定发展轴。

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滁州市城镇体系规模结构分为四个等级。第一级为滁州中心城市——滁城,发展为95 万人口的大城市。第二级为天长、明光、全椒、定远、来安、凤阳、南谯(乌衣)等各县域中心城区7个,人口规模达到15~30万人。第三级为一些现状规模较大或发展条件较好的重点镇,其规模级分为5~10万的炉桥、铜城、古河、汊河。2~5万的半塔、武店、二郎口、藕塘、汊涧、张桥、秦栏、张八岭、管店、沙河两个等级,共14个。第四级是2万人以下的其他建制镇,共36个。

二、大滁城地域城镇发展规划

(一)大滁城地域构成

大滁城地域由滁州市琅琊、南谯二区和来安、全椒两县构成,总面积为4472平方公里。在大滁城地域统一规划,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打造城镇密集区,提高区域竞争力。

(二)大滁城地域城镇空间结构

以滁城为主中心,全椒、来安、乌衣为副中心,以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路为交通联络线,在规划期内,形成“一主三副多点”的空间结构。

一主:以滁城为主中心;

三副:来安、全椒、乌衣为副中心;

多点:在滁州市区及来安、全椒县域,分布众多小城镇。

(三)发展规模

近期规划2010年城市总人口87万人(滁城55万人、来安12万人、全椒15万人、乌衣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88平方公里;远期2020年城市总人口157万人(滁城95万人、来安22万人、全椒25万人、乌衣1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157平方公里。

三、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一)城市规划区

本次滁州城市总体规划将琅琊区、南谯区、琅琊山风景名胜区划定为城市规划区。规划区面积1404平方公里。

(二)城市性质

滁城城市性质为:皖东中心城市,长三角区域现代制造业基地和新兴旅游城市。

(三)城市规模

2010年城市规划总人口55万人,建设用地在55平方公里左右;2020年城市规划总人口95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95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总指标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

(四)城市总体布局

1、滁城总体布局结构:规划滁城为三大片区六个组团和一个风景区构成的开放型、生态化的城市总体布局结构。三大片区是滁西、滁东、滁南,片区之间由铁路、河流、生态绿地分隔,并由环路和城市快速道路相连;六个组团是老城区组团、城西组团、城南组团、高速铁路站前组团、城东组团、城北组团;一个风景区是琅琊山风景区。六个组团的功能如下:

老城区组团:铁路以西、明光路以北划为老城区,是一个特别的城市组团。对于老城来说,主要是疏解中小学校,市级办公和大型的商业设施。规划疏通环城水系,保护老城的道路网格局。老城中主要

是安排旅游、文化、休闲、居住、小型商业设施用地。

城西组团:铁路以西、明光路以南、花园路以北的用地为城西组团,是居住、工业、公共设施综合片区。

城南组团:环滁西路与京沪铁路、花园路与外环路之间的用地是城南组团,主要布置市级公共设施用地,居住、工业、仓储用地。新城市中心区布置在城南组团城市双中轴线之间。

城东组团:铁路以东、外环北路以南为城东组团,是以工业为主的组团。

高速铁路站前组团:高速铁路站前为高速铁路片区,主要布置工业、公共设施、居住用地。

城北组团:外环北路以北、蚌宁高速公路以南为城北组团,主要布置工业、物流、居住用地。

琅琊山风景区:是国家森林公园、城市郊野公园。

2、水系整理:在尽可能保护自然水网的前提下,对现有水系要加以适当的整理。滁东的湖泊渠道要尽可能沟通起来。滁西琅琊山的山洪应该通过水库和截洪渠引导到南部的低地汇入清流河,新建的小区中都有活的水面,使将来的城市四面有水,使整个城市的大格局和古城的水景观格局相互呼应。

3、滁城中轴线:将新安路向南延伸至对高速铁路客站,作为滁城的第二条中轴线,和南谯南路共同形成双中轴线的城市结构。

4、老城整理策略:老城整理的重点是重新沟通环城水系;适当搬迁人流量、车流量大的用地,疏解、减轻交通压力,改善环境。一些市级办公用地搬迁以后,可以改为文化娱乐设施用地如图书馆、民俗博物馆等。

5、规划迁出滁西片区的军事训练场。

(五)城市用地布局规划

1、居住用地规划

大型居住区用地主要分布在滁东、滁南,滁西主要是改造破旧平房区。在琅琊山南麓和清流河沿岸布置少量高档住宅区,在东部、南部地区建设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布局。

2、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市级公共设施用地与公共中心主要布置在滁西、滁南,由行政中心、商业金融业中心、大型综合市场、体育中心、医疗卫生中心、教育文化科技中心组成,主要布置在城市双中轴线上和两侧。

3、工业用地规划

工业用地主要布置在城市的东部、南部,形成四大工业组团:城西工业组团、城东工业组团、城南工业组团、高速铁路站前工业组团。

4、仓储用地规划

有毒有害易爆化学品库布置在城区外北部、油库布置在清流河下游,与城区之间应留足隔离防护距离。搬迁、拆除油库及其铁路专用线,铁路专用线拆除后作为绿化、城市道路和城市建设用地。

(六)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规划

航空:继续加强滁城与合肥、南京机场的交通联系。

铁路:京沪高速铁路在城南设站,加速建设高速铁路站与全椒铁路站、来安的快速便捷联系。

公路:滁城外围高速公路有合宁、蚌宁和规划中马滁扬、淮宁高速公路,对外公路有104、312国道和几条省道,多条高速、国、省道在城区外围交汇。在滁东、滁西、滁南片区分别设置长途汽车客运站。

水运交通:对清流河航道进行整治,水运码头南移到二环路南地带。老城的护城河与清流河未来通过水闸互通游船,形成优美丰富的水上旅游线路。

2、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道路网规划:城区道路网采用“环状、放射加方格网”布局形式。城区道路等级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

城市广场:大型交通集散广场共规划2处,即京沪线滁西站前广场和高速铁路站前广场;在长途客运站,分别设置小型交通集散广场。游憩集会广场规划有6处。

(七)城区绿地系统总体布局与景观风貌

绿地系统以琅琊山风景名胜区为背景,以自然河流水系、交通走廊防护绿地为纽带,以公园为节点,形成点、线、带、环相结合的城乡一体化生态绿地系统,空间格局为“一楔五环多园”。

城市总体景观形象:尊重自然,将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相结合,维护和发掘历史文化景观,建设具有

滁州地方特色的城市布局,突出大环境绿化、山水自然景观,将滁州市建设成为天人合一、生机盎然的可持续发展独具特色的开放式的“山水城市”。

(八)城市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滁州老城整体保护的重点为:城市空间格局、道路布局、城址环境、通视走廊、天际轮廓、整体建筑风貌的保护。

琅琊山风景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包括醉翁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面积2.48平方公里;括琅琊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面积2.24平方公里;丰乐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面积2.48平方公里;清流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面积13.12平方公里。

(九)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近期对现有一、二水厂进行技术改造,规划一水厂按5万立方米/日的规模考虑,二水厂规模为10万立方米/日。新建城东三水厂,供水水源为沙河水库,规模为15万立方米/日。新建城南四水厂,供水水源为黄栗树水库,规模为30万立方米/日。

2、排水工程规划

排水体制新建区域采用雨污分流制。2020年污水处理总规模约37万立方米/日。规划将城区排水区域分为滁西、滁东、滁南三个片区,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3座,滁西片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10万立方米/日,滁东片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15万立方米/日,滁南片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15万立方米/日。

3、电力工程规划

负荷预测:2020年市区最高负荷将达到90万千瓦,年供电量49亿千瓦时。在珠龙镇建成500千伏变电站,建成220千伏建阳变电站、万桥变电站、南谯变电站、团山变电站、红桥变电站、滁县变电站主变电站,2×12万千伏安。

4、电信工程规划

市区市话普及率近期达到50%,远期市话普及率达到60%;移动电话普及率近期达到55%,远期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70%市话交换机容量:规划近期交换机容量35万门,远期交换机容量63万门。规划在城区设市话局所12个,其中新建6个,扩建4个。各市话局间的中继方式采用汇接中继。

5、供热工程规划

近期市区内工业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0%,远期达到95%。市区共划分为四个供热区域,由四个热源厂承担其供热负荷。滁州热电厂在现有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并扩大规模,主要向老城热区供热;在城市南部规划二座以天然气为能源的热源厂,在城东工业园区规划一座以天然气为能源的热源厂。6、燃气工程规划

气源规划:城市主导气源为天然气。在工程覆盖范围外供应瓶装液化石油气。滁州市区天然气管道气化率2010年达到85%,2020年达到95%。

7、环境卫生工程规划

垃圾处理厂:现有的300T/日处理能力的垃圾处理场投入正常运转。另外在城东南再建一座处理能力为850T/日的垃圾处理场,规划期末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将达100%。

垃圾填埋厂:近期适当扩建三官乡处的垃圾填埋场,延长其使用年限,远期在城市东南郊新建垃圾卫生填埋场一座。

(十)城市防灾规划

1、防洪工程规划

防洪标准到2020年,市区防洪标准提高到100年一遇。排涝标准近期为20年一遇,远期不低于50年一遇。

2、消防规划

规划消防指挥中心1座,特勤消防站1座,普通消防站4座,小型普通消防站6座。

3、人防工程规划

滁州市按三类人防城市建设人防工程设施。滁州市市区2020年城市共需各类人防工程57万平方米。(十一)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1、大气环境目标:滁州市各功能分区大气环境应满足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2、水环境目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远期达到“Ⅱ”类。一般工业用水、农灌用水及非直接接触的娱

乐用水区域远期达到“Ⅲ”类。地下水达到国家地下水Ⅱ类标准。

3、噪声环境目标: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大于95%。

4、固体废弃物目标: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近期达到95%,远期达到99%。

(十二)近期建设规划

1、城市规模

2010年人口规模达到55万人,建议用地控制在55平方公里左右。

2、重点发展区域

城东组团近期主要发展工业,并杜绝污染工业进入。发展区域为东起经四路、西至沿河路、南至纬五路、北至外环路,用地2.4平方公里。

城南组团重点建设行政中心,引导城市向南发展,拉开城市发展的框架。发展区域为东起京沪铁路、西至丰乐路、南至二环路南500米、北至绿化分隔带,用地3.5平方公里。

高速铁路站前组团发展区域为东起丰乐路、西至环滁西路。2012年京沪高速铁路滁州站的建成通车,为其配套的站前服务区开始建设。用地1.1平方公里。

城北组团近期主要发展工业,依托蚌宁高速连接线两侧形成规模。发展区域为东起经四路、西至经三路、南至外环路,用地3.0平方公里。

(十三)规划实施

本规划经批准后,是滁州市人民政府指导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应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实施,自觉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城市规划体系,并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及时修编城市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本市其他各行业规划应与本规划相协调,确保城市总体规划的各项内容得到落实。

滁州市城市调研报告

一、城市概况 (2) 二、滁州市宏观经济指标 (3) 三、滁州市区房地产市场分析 (6) (一)滁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版块划分 (6) (二)滁州市商品房市场成交数据 (7) (三)滁州08-12年房地产供需匹配指标 (9) (四)滁州市区典型楼盘分析 (10) 四、滁州土地市场分析 (12) (一)滁州市区历年土地成交年度数据分析 (12) (二)滁州市区品牌房企拿地明细分析 (12) 五、滁州城市发展基调分析 (14) (一)滁州城市规划发展方向 (14) (二)滁州市产业结构及民营经济发展状况 (15) (三)滁州房地产市场发展水平概述 (16) 六、滁州城市进入策略总结 (17) (一)城市特点 (17) (二)结论 (17) (三)建议 (18)

一、城市概况 图1 滁州市行政区划图 滁州市为安徽省16个省辖地级市之一,位于皖东江淮之间,与南京市山水相连,是南京“一小时都市圈”主要成员和皖江城市带承接转移示范区重要一翼。全市土地总面积1.33万平方公里,2012年全市户籍人口452.9万,常住人口394.5万。 滁州市现辖琅琊、南谯2区、天长、明光2市以及来安、全椒、定远、凤阳4县。 滁州市距离安徽省会合肥市距离约为140公里,距离江苏省会南京市距离约为85公里。

二、滁州市宏观经济指标 图2 滁州市2008-2012年GDP对比图 2008-2012年5年期间,滁州市国民经济生产总值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幅度均在10%以上,2012年,滁州市GDP为971亿元,在安徽所有地级市当中位列第五,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为21482元。 图3 滁州市2008-2012年人口对比图 从图3可以得出,滁州市近5年户籍人口变化幅度很小,而与大多数安徽其他地级市情况类似,由于本地人口外溢,常住人口较户籍人口有一定缺口,以2012年为例,滁州市当年常住人口比户籍人口少了5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99.86万,城市化率为45.1%,城市化率在安徽地级市中处于中等偏下水平。

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年

《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年)》 (年修改)方案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按照省城乡规划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对《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年)》进行局部修改。为增强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度,促进广大市民参与规划、监督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年)(年修改)》方案进行公示。 一、规划公示时间 年月日—月日 二、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年)》(年修改) 方案简介 一、修改背景 《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年)》自年月由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以来,已经实施了年时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九大相继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和新发展理念。我市正在加快实施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积极推动与南京、合肥都市圈协同发展,同时也面临着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创新城市管理的新任务。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政策背景、社会环境和发展机遇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亟需对总体规划进行修改。 二、修改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 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生态融城,以城乡生态网络为本底,优化用地布局和公共服务设施等规划,创建生态文明城市。

(二)坚持局部修改、动态维护的原则 结合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在省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局部修改。保持规划期限不改变、城市发展方向不改变、城市性质不改变、城市生态绿地不减少、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增加,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延续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修改主要内容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涉及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区规划、中心城区规划三个层次。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修改重点主要是完善综合交通规划,城市规划区规划修改重点主要是局部调整城市开发边界,中心城区规划修改重点主要是优化用地布局规划等内容。 (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修改 .深化市域铁路交通规划 依据重大交通项目的实施,衔接区域性重大建设工程及相关专项规划,增补合青高铁、滁宁快轨、三洋铁路。 合青高铁。合肥与青岛两个“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的快速铁路网,在滁州市域范围内途经定远、明光,设定远站和明光高铁站。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总篇 节选自《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纲要 4月29日贵阳市通过了2007-2020年的《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总体规划纲要》,鉴于纲要篇幅巨大且晦涩难懂,本人特重新筛选归纳以飨读者。一、关于贵阳市的城市性质 贵州省省会;西南地区重要交通枢纽;西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之一;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城市。 二、关于贵阳市的城市职能 (1)贵州省省会,贵阳城市经济圈龙头,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教、旅游服务中心。(2)西南地区联系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和物流集散基地。 (3)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以高新技术、装备制造、现代中药及特色食品为主导的产业基地,以铝、磷、煤为主的矿产资源循环利用加工基地。 (4)全国重要的生态旅游城市,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避暑胜地及休闲旅游目的地。 三、人口规模及城镇化水平 至2015年,市域常住人口460万人,城镇人口345万人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75%;至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50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00万人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80%,具有足够的集聚和吸纳能力。 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1)积极配合厦蓉、贵广、沪昆、兰海高速公路及贵广、成贵、渝黔、长昆快速铁路等区

域性重大交通干线建设,完成贵阳市铁路枢纽建设。 (2)完成贵阳龙洞堡机场扩建工程,在省域内加快形成以贵阳龙洞堡机场为中心,干线机场和支线机场协调运行的民用航空网络。 (3)积极配合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城市水资源不足的问题,为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战略水源储备。 (4)加强以电力为重点的能源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市域水能资源,提高区域用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 (5)启动开阳港建设,形成乌江至长江的重要水运通道,提升城市水运能力,推进贵阳市与长江中上游地区的经济联系。 (6)积极配合中缅天然气长输管线和川气入黔工程建设,建成市域主要城镇天然气输配系统。 (7)加快城市轨道交通体系的建设,完成轻轨交通网络建设。 五、城市布局 (1)待轻轨修建完毕,对修文、开阳、息烽、清镇等地,实施撤县(市)设区。届时贵阳市将由云岩区、南明区、金阳区、白云区、乌当区、小河区、花溪区、修文区、开阳区、息烽区、清镇区等构成。 (2)以老城区为中心,实施“北拓、南延、西连、东扩”的城市扩张策略。即实现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整体“北拓”到麦架、沙文、扎佐区域;推进花溪、小河等区域城镇化进程和产业集聚,实现城市南延;以三桥马王庙片区整体改造为重点,实施“西连”战略,促进老城区与金阳新区联系与融合,远景城市空间向西与清镇连片发展;以龙洞堡机场改扩建为契机,打造临空经济区为重点,实施“东扩”战略,建设龙洞堡东部新城,远景向龙里方向推

滁州城南新区概念性规划解读

滁州城南新区概念性规划解读纵深推进“三大战略”,奋力实现“双超”目标,是市委、市政府为实现滁州跨越式发展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大滁城”建设的快速启动,给滁州的城市规划、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城市的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空间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城市形态需要更好地组合。2008年11月,省政府批准了我市修编的城市总体规划,新版《滁州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确定了滁州中心城区为“三大片区、六个组团和一个风景区”构成的开放型、生态化的城市总体布局结构。城南新区作为三大片区之一,是滁州市的行政、商务、文化及体育中心。随着行政中心的建设,城南新区的开发条件日趋成熟。为进一步形成滁州市“山、水、城”的空间结构特色,营造具有文化底蕴、功能有机、环境宜人、交通便捷的城市新区形象,市政府委托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对城南新区进行整体的空间环境概念性设计。 城南新区概念性规划是在滁州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以城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基础,针对新区的三维空间结构、土地利用、公共空间等进行的城市设计。概念性规划强调中心区内职能结构的进一步调整、提高和完善,发挥新区对于城市功能的统领与服务作用,充分提升新区的土地价值,使新区在组织城市空间结构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加强。通过城市用地结构的优化,强化中心的积聚作用,延续和构建城市发展轴线,并注重与老城区的衔接。

城南新区概念性规划范围:西起丰乐大道,东至金陵路,南至醉翁路,北至龙蟠河(撇洪沟),规划总用地面积约8.3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2万人。 根据城南新区的功能定位,规划将行政中心、体育公园、商务中心安排在用地核心区,服务全市。以行政中心为城市核心,核心区外围根据用地性质布置商业、居住等功能,用地周边有机设置绿带,形成环状围绕,以水系、绿地等自然景观要素以及城市景观要素将核心区、居住区有机串联起来,形成“一核三线、田字廊道、绿带环绕、两轴统率全局”的形态。 一核是指行政中心、体育公园、商务中心 1)行政中心:位于东西向主干道同乐路和龙蟠大道之间,南北向主干道南谯路和中都大道之间,是市级行政办公所在地。在行政中心附近还安排了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艺术设施。 2)体育公园:位于行政中心的北侧,花亭路和同乐路之间,与新区北侧的龙蟠河公园有机结合。体育中心可承办省级运动会和国家级单项赛事。 3)商业中心:位于行政中心的南侧,南谯路和中都大道之间,与行政中心、体育公园共同构成新区核心。主要功能有购物、休闲、娱乐、宾馆酒店、商务办公等。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新区规划完整版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新区 规划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式征求张店区政府意见。 (四)2015年10月14日,规划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五)2015年11月12日,通过了市规委会第5次项目审议会。 二、《淄博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维护)规划情况 (一)规划范围:东起世纪路,西至滨博高速,南起昌国路,北至济青高速,总用地面积约平方公里。本项目规划范围分两个层次,即片区层次及街坊层次。(二)规划设计内容: 1、片区层面:梳理各片区人口容量、建筑容量,在此基础上,对新城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根据新标准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根据设施不同,提出相应的落实方式。 2、街坊层面:踏勘现状、根据新标准更改用地性质、对未建设地块和更新改造地块重新分析确定控制指标、落实专项规划内容、更新竖向管线等内容。 3、主要指标: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面积(hm2) 百分比(%) 大类中类小类 R 居住用地 R1 一类居住用地R2 二类居住用地R22 服务设施用地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1 行政办公用地

A2 文化设施用地A3 教育科研用地A4 体育用地 A5 医疗卫生用地A6 社会福利用地A9 宗教用地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1 商业用地 B2 商务用地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W 物流仓储用地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1 城市道路用地 S2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S3 交通枢纽用地 S4 交通场站用地 U 公用设施用地U1 供应设施用地U2 环境设施用地U3 安全设施用地 G 绿地与广场用地G1 公园绿地 G2 防护绿地 G3 广场用地 H11 城市建设用地H H2 H21 铁路用地 E E1 水域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总篇 节选自《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纲要 4月29日贵阳市通过了2007-2020年的《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总体规划纲要》,鉴于纲要篇幅巨大且晦涩难懂,本人特重新筛选归纳以飨读者。一、关于贵阳市的城市性质 贵州省省会;西南地区重要交通枢纽;西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之一;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城市。 二、关于贵阳市的城市职能 (1)贵州省省会,贵阳城市经济圈龙头,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教、旅游服务中心。 (2)西南地区联系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和物流集散基地。 (3)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以高新技术、装备制造、现代中药及特色食品为主导的产业基地,以铝、磷、煤为主的矿产资源循环利用加工基地。 (4)全国重要的生态旅游城市,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避暑胜地及休闲旅游目的地。 三、人口规模及城镇化水平 至2015年,市域常住人口460万人,城镇人口345万人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75%;至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50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00万人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80%,具有足够的集聚和吸纳能力。 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1)积极配合厦蓉、贵广、沪昆、兰海高速公路及贵广、成贵、渝黔、长昆快速铁路等区域性重大交通干线建设,完成贵阳市铁路枢纽建设。

(2)完成贵阳龙洞堡机场扩建工程,在省域内加快形成以贵阳龙洞堡机场为中心,干线机场和支线机场协调运行的民用航空网络。 (3)积极配合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城市水资源不足的问 题,为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战略水源储备。 (4)加强以电力为重点的能源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市域水能资源,提高区域用 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 (5)启动开阳港建设,形成乌江至长江的重要水运通道,提升城市水运能力, 推进贵阳市与长江中上游地区的经济联系。 (6)积极配合中缅天然气长输管线和川气入黔工程建设,建成市域主要城镇天 然气输配系统。 (7)加快城市轨道交通体系的建设,完成轻轨交通网络建设。 五、城市布局 (1)待轻轨修建完毕,对修文、开阳、息烽、清镇等地,实施撤县(市)设区。 届时贵阳市将由云岩区、南明区、金阳区、白云区、乌当区、小河区、花溪区、修文区、开阳区、息烽区、清镇区等构成。 (2)以老城区为中心,实施“北拓、南延、西连、东扩” 的城市扩张策略。 即实现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整体“北拓”到麦架、沙文、扎佐区域;推进花溪、小河等区域城镇化进程和产业集聚,实现城市南延;以三桥马王庙片区整体改造为重点,实施“西连”战略,促进老城区与金阳新区联系与融合,远景城市空间向西与清镇连片发展;以龙洞堡机场改扩建为契机,打造临空经济区为重点,实施“东扩”战略,建设龙洞堡东部新城,远景向龙里方向推Shen Longbao look in the eyes, for a chance to kill him. Shen Longbao behind smart to keep gendarmes, picked up a brick reservoir in cotton vest, walked into a small alley corner, seeing four weeks nobody will step up and pulled out

2019-2020年整理滁州城总体计划—汇编

. 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一)人口及城镇化水平预测 规划预测滁州市2010年总人口455万人,2020年480万人。 城镇化水平预测:2010年,44%;2020年,60%。 (二)城镇体系空间结构规划 空间结构:未来滁州将形成“一区三轴”的扇形空间模式 一区:一个城镇密集区,也是一个大核心。由滁城、来安、全椒、乌衣组成的大滁城地域。 三轴:滁、来、全、天发展轴,滁、乌、明、凤发展轴,滁、定发展轴。 发展轴:“两主一副” 主轴:滁、来、全、天发展轴,滁、乌、明、凤发展轴 副轴:滁、定发展轴。 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滁州市城镇体系规模结构分为四个等级。第一级为滁州中心城市——滁城,发展为95 万人口的大城市。第二级为天长、明光、全椒、定远、来安、凤阳、南谯(乌衣)等各县域中心城区7个,人口规模达到15~30万人。第三级为一些现状规模较大或发展条件较好的重点镇,其规模级分为5~10万的炉桥、铜城、古河、汊河。2~5万的半塔、武店、二郎口、藕塘、汊涧、张桥、秦栏、张八岭、管店、沙河两个等级,共14个。第四级是2万人以下的其他建制镇,共36个。 二、大滁城地域城镇发展规划 (一)大滁城地域构成 大滁城地域由滁州市琅琊、南谯二区和来安、全椒两县构成,总面积为4472平方公里。在大滁城地域统一规划,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打造城镇密集区,提高区域竞争力。 (二)大滁城地域城镇空间结构 以滁城为主中心,全椒、来安、乌衣为副中心,以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路为交通联络线,在规划期内,形成“一主三副多点”的空间结构。 一主:以滁城为主中心; 三副:来安、全椒、乌衣为副中心; 多点:在滁州市区及来安、全椒县域,分布众多小城镇。 (三)发展规模 近期规划2010年城市总人口87万人(滁城55万人、来安12万人、全椒15万人、乌衣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88平方公里;远期2020年城市总人口157万人(滁城95万人、来安22万人、全椒25万人、乌衣1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157平方公里。 三、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一)城市规划区 本次滁州城市总体规划将琅琊区、南谯区、琅琊山风景名胜区划定为城市规划区。

淄博市北郊镇总体规划

淄博市北郊镇总体规划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战略2 第三章城镇性质与城镇规模2 第四章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3 第五章总体布局规划4 第一节城乡空间管制规划4 第二节镇域镇村体系规划5 第三节乡村建设规划5 第四节用地布局规划6 第六章综合交通规划8 第七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9 第八章绿地与景观系统规划11 第九章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12 第十章“五线”控制12 第十一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13 第十二章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规划15 第十三章综合防灾规划16 第十四章近期建设规划18 第十五章规划实施措施18 第十六章附则19 附表19 表一居民点规划安置表19 表二远期镇域用地汇总表20 表三远期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21 表四城镇建设区主要道路一览表22 表五文物保护单位紫线控制表22 表六近镇域用地汇总表26 表七近期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26 表八近期建设项目表27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适应新形势下经济发展需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有效引导规划期内北郊镇的规划与建设管理,保证镇内开发建设有序进行,特制订本文本。 第2条(一)镇域范围为北郊镇的整个行政辖区,总面积为56.23平方公里。 (二)镇区规划范围:北至青银高速公路以南250米,南至老济青路,西至正 阳路,东至西十五路,镇区总面积26.41平方公里。 第3条本文本是北郊镇镇域各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性文件。镇域内进行的各项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文本的有关规定。规划建设管理中除执行本规划外,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的和规划期内颁布的有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4条文本中黑体字加下划线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北郊镇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规划建设,属严重影 响城乡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5条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年第146号令发布) (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四)《村镇规划编制办法》 (五)《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六)《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116号令) (七)《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八)《山东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稿) (九)《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十)《北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十一)《北郊镇环境规划》 (十二)其他相关规范、规定 第6条规划期限 近期:2015-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XXXX—2020年)》(2017年修订)批后公布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 (2017 年修订)批后公布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2017 年修订)于2017 年 12 月 5 日获国务院批准实施,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作为指导城 市发展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较好地引导和促进了贵阳市社会 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国家出台若干支持贵州发展的重大政 策和战略措施,面对新的发展形势,贵阳市迎来了发展的新 机遇,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发展条件和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为加快适应新常态下城市发展方式转型,积极应对新型 城镇化下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提升的要求,进一步充分发挥城 市总体规划对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对《贵阳 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进行修订。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 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 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 大发展理念,落实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加速发

展、加快转型、推动新跨越主基调,把贵阳市建设成为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独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三、规划年限 本次修订期限至 2020 年。 四、规划范围和空间层次 市域:即贵阳市行政区划范围,含南明区、云岩区、白 云区、花溪区、乌当区、观山湖区、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总面积 8034 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东起小碧乡、永乐乡、东风镇,西至朱昌镇、 金华镇、久安乡、石板镇,南起党武乡、孟关乡,北至麦架镇、沙文镇、都拉乡;总面积 1244 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东起南明区永乐乡,西至清镇市红枫湖镇, 南起花溪区青岩镇,北至修文县龙场镇、扎佐镇;含南明区、云岩区、白云区、花溪区、乌当区、观山湖区及清镇市青龙办事处、红枫湖镇、百花湖乡和修文县龙场镇、扎佐镇;总面积 3121 平方公里。 第二章城市发展战略 五、城市发展目标 至 2020 年,打造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建成大数 据综合创新试验区,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成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在全省率先实现历史性跨越。 六、城市性质

赤峰市松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赤峰市松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规划修编背景 (6) 第一节区域概况 (6)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 (8) 第三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结论 (9) 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0) 第二章规划目标 (14) 第一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定位及发展目标 (14) 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15) 第三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6)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与空间布局调整 (19)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9) 第二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21) 第四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26) 第一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26) 第二节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27) 第五章建设用地调控 (29) 第一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29)

第二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 (31) 第三节乡镇土地利用控制 (32) 第四节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 (34) 第五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与管制措施 (34) 第六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和布局 (36) 第六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37) 第七章土地用途分区 (40) 第八章土地整治 (44) 第一节土地整治的目标 (44) 第二节土地整治具体措施 (47) 第九章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49) 第十章规划调整完善实施措施 (51) 第一节法律保障措施 (51) 第二节行政保障措施 (51) 第三节经济保障措施 (52) 第四节社会保障措施 (52) 第五节技术保障措施 (53) 附表 (54)

前言 为保证松山区社会经济持续、稳步发展,进一步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对土地利用实行严格用途管制,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赤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编制《松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全面分析了松山区规划基期年土地利用现状及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制定了各业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方案,进行了主要用地规划和空间管制引导,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以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一、规划的目的和任务 1、规划的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构建和谐社会为理念,对土地利用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强化土地的宏观调控,协调部门和产业间的用地矛盾,统筹安排各类各业用地,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为重点,对非农业用地由外延增量为主,转变为内涵挖潜为主,努力实现宏观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加大土地整理和复垦力度,有计划的开发后备土地资源,促使土地资

淄博市总体规划2006-2020

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 第四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五章城市规划区范围 第六章区域交通网络 第七章城市总体布局 第八章环境保护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协调城市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时空关系,综合研究和确定淄博市域城镇体系及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为稀薄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依据,特编制本总体规划。 第3条淄博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市区行政辖区范围,即张店区、博山区、淄川区、临淄区、周村区五区行政辖区范围。 第4条立足淄博市组群式城市的特点,对市域的中心城区和副中心城区的各项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进行通盘考虑,统一安排。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 第一节城镇体系发展战略 第12条提高市域城镇体系的中心强度,协调和促进五个城区的共同发展。以一个中心(张店城区)、四个副中心(其它四个城区)共同形成淄博市城镇体系的复合中心。 第13条淄博市域城镇体系发展主轴以市域内主要联系道路为依托呈"十"字型。确立优先发展的重点城镇,适当分担城区部分专业职能,控制城区无限蔓延趋势,并形成小区域范围次级中心,带动区域城镇化的均衡发展。 第14条增强现有城镇经济实力,小城镇集中发展。规划期末,条件较优的现有乡改为建制镇,辖区过小、镇驻地相距较近的乡镇进行撤并集中发展。 第四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一节城市性质 第34条淄博市城市性质为:国家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中心城市之一,鲁中地区经济、科技、信息中心。 第五章城市规划区范围

第41条淄博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所辖五区范围,即张店区、博山区、淄川区、临淄区、周村区的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2961平方公里。分为城区、近郊区、沿路控制区、建制镇驻地、风景文物保护区、水资源保护区和远郊区七个层次。 第六章区域交通网络 第一节城市对外交通 一、铁路交通 第49条为加强淄博对外客货运输,规划将博南铁路与辛泰铁路相连接,并利用省规划的德烟铁路与淄东铁路相连接,为本市对外开放"借港出海"提供良好的条件。 第50条新建博山北站、东站和货场,根据客货运量增长和城市发展需要,扩建淄博站、淄川站站场设施,提高周村站等级。 二、公路交通 第51条在新建公路的同时,加快公路的改建,重点提高技术等级,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中枢、一级公路为骨架,二、三级公路为支线的便捷畅通的交通网络。 第52条修建南北向贯穿的滨莱高速公路,在张店、淄川、博山城区西侧通过,该路在张店与济青高速公路、309国道相交处,在淄川与胶王路相交处,在博山与北山路相交处,在桓台与章索路相交处,在高青与广路相交处,各规划建设一个互通式立交桥。 第53条改造市内公路干线,国道205线、309线及省道胶王路、湖南路、庆淄路、张田路、博沂路达到一级公路标准;省道章索路、泉王路、博临路、济青路、仲临路达到二级公路标准;;在东南部山区建设一条北接博临路、南接仲临路的二级公路。 第54条为保障中心城区的交通畅通,规划修建205、309国道的绕城线,红线宽100米。第55条至2010年全市共设长途客运站9个,总用地40公顷左右。其中张店城区3个,博山城区2个,淄川城区2个,临淄城区1个,周村城区1个。 第57条淄博市系内陆城市,为加强对外贸易往来,应积极创造条件借用青岛港、烟台港、石臼港。 第七章城市总体布局 第一节总体布局原则 第64条城市布局为"组群式"城市结构,加强城区间横向经济联系,促进各城区的合理分工、协作。 第65条强化中心城区张店的中心地位和作用,增强并完善其市级商务、服务职能,提高整个城市的对外辐射力。 第66条经济、合理利用土地,保持城区间田园、绿化空间,控制城区无限制蔓延趋势,既充分保持组群式城市特点,又为未来城市发展留有充分的余地。 第67条完善市域交通网络,强化城区间快速交通系统,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体系及先进的水、电、通信等设施。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主要内容 发布日期: 访问次数:8028 字号:[ 大中小 ] 2014-09-25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主要内容 一.重新确定贵阳市城市性质 按照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根据城市定位的普遍规律以及贵阳市的主导特征、比较优势,贵阳市城市定位应遵循唯一性原则、认同性原则、美誉性原则和导向性原则,确定贵阳市的城市性质为:贵州省省会 西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之一 全国重要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城市 二.加强城乡统筹,提高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 1.城乡统筹发展目标 以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为目标,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引导人口、产业、用地向城镇集中,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以及人口、资源、环境的和谐统一。 2.城乡统筹策略 (1)统筹城乡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镇支持农村”的战略,制定合理的产业发展政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形成城乡有机联系的产业链;加快建立面向“三农”、适当倾斜的公共财政政策;充分利用城市经济、科教、文化、卫生、人才等资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 (2)制定分类指导的发展规划和政策。针对城镇不同的基础条件、

资源状况和发展水平,引导和鼓励经济联系紧密、资源互补的城镇进行协作和联动发展,形成重点镇带动一般镇、近郊镇带动边远镇、小城镇带动农村的发展格局。 (3)改革公共服务体制,建立优质、高效的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逐步完善通讯、电力、广播电视、文教以及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农村沼气、水利灌溉等农村生产生活设施,把城市文明带到农村,支持和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4)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最低保障、社会救助等公共福利制度,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三.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合理调整用地布局 中心城区空间布局结构由“众星捧月”调整为“一城三带多组团、山水林城相融合”。突出“山中有城、城中有山;城在林中、林在城中;湖水相伴、绿带环抱”的城市特色。将金阳新区与老城、小河等区域连片发展,共同构成城市核心,同步推进老城区改造与新区建设。建设用地约300平方公里(若以国土口径统计,建设用地289.86平方公里),聚集人口约320万。 (1)一城(主城):以老城区、金阳新区共同构成城市核心,连片发展小河、二戈寨、三桥马王庙、白云等区域,实现城市紧凑、集约发展。主城建设用地约204平方公里,聚集人口约237万。 (2)三带:将百花山脉、黔灵山脉及南岳山脉作为城市建设用地隔离绿化带及生态缓冲区,体现“山中有城、城中有山”的布局特色,充分发挥山体绿化对过滤空气、防护污染、调节城市温度、美化城市环境的作用。 (3)多组团:顺应城市自然地形特征,因地制宜的在主城周边布局4个相对独立的功能组团,即主城北部的高新区组团,南部的花溪组团,东部的龙洞堡组团,东北部的新天组团。主城周边组团建设用地约96平方公里,集聚人口约83万。

滁州市1号令--滁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滁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三章建筑容量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五章建筑退让 第六章建筑高度 第七章绿地 第八章建筑停车及地下空间 第九章建筑景观 第十章附则 表一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表二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 表三建设工程配建机动车位设置标准 附录:名词解释 —1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有关法规、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滁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临时建筑、个人自建房除外)。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规划管理、城市建设实施均应符合本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三条城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一)R—居住用地; (二)C—公共设施用地; (三)M—工业用地; (四)W—仓储用地; (五)T—对外交通用地; (六)S—道路广场用地; (七)U—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八)G—绿地(公共绿地、公园绿地); (九)D—特殊用地。 第四条居住用地(R),指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居民居住生活聚居地用地(商品住宅开发、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建设用地等)。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R01)、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用地(R02)、道路用地(R03)和公共绿地(R04)。 (一)一类居住用地(R1),指以低层住宅为主、设施齐全、建筑密度较低、绿地率较高且环境良好的用地; (二)二类居住用地(R2),指以多层、高层住宅为主、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的用地; (三)三类居住用地(R3),指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与其它用地有交叉的用地。 第五条公共设施用地(C),指居住区级及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小区级、组团级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2 —

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制定城市规划,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 第三条各项建设项目的选址、用地和建设,应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城市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建设用地管理 第四条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执行(详见附录B附表B1)。 第五条城市建设用地包括分类中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九大类,不包括水域和其它用地。 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详见附录B附表B2)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附录B附表B2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等条件,确定其适建性。 第八条建设用地规划范围的确定: 1、凡沿城市道路的,皆应规划到道路红线;沿小区及小区以下道路的,应规划到道路中心线;周围已有建成单位的,应与已有单位用地边界相连接。 2、其它情况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照以上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建筑基地最小面积不应低于表1的规定。 第十条建筑基地不足上述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确实无法调整、合并,且不妨碍规划实施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核准建设: 1、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 2、邻接土地为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 3、受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限制的情况。 表1 建筑基地面积下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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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贵阳市人民政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水平,使城市规划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据《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范,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建筑总平面图设计,必须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除农村个人建房、市区私房修建和临时建设按有关规定执行外,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项目均按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五条城市建设用地按国家标准GBJ137-9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进行分类。 第六条部分具有兼容性的建设用地,其兼容的内容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未编制详细规划的,按分区规划的规定执行,分区规划未覆盖的范围,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的建设项目,必须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批。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和规定 第七条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无详细规划的,按分区规划或城市总体规划规定的用地性质和附表(一)《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的规定,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第八条附表(一)中未明确控制指标的行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机构、工业厂房、仓库、军事设施以及为居住小区、小区以下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等的建筑容积率和密度指标,按有关专业法规、规范执行。 第九条白云区、乌当区、花溪区、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独立工矿区和建制镇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按照附表(一)中心环路以外的指标执行。 第十条市中心区临商业干道的建设项目,能为社会提供使用的地面广场、下沉式广场、公共停车场、屋顶平台、通道、绿地等公共开放空间的,在满足规划要求及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适当提高容积率,增加的建筑面积按下表控制。批准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原建筑面积的25%? 炎魑趴占涞牟蛔几淖魉鳎坏迷黾咏ㄖ铩? ━━━━━━━━┯━━━━━━━━━━━━━━ 容积率控制指标│提供1平方米开放空间,允许 │增加的建筑面积(M▲) ━━━━━━━━┿━━━━━━━━━━━━━━ 小于3 │2 大于等于3小于5│3 大于等于5小于7│4 大于等于7小于8│5 ━━━━━━━━┷━━━━━━━━━━━━━━ 第十一条建设用地内有不同性质建筑的,应分类划定建筑用地范围,分别计算建筑密度及容积率。属商办或商住综合楼的,建筑密度按附表(一)中公共建筑的指标执行,建筑容积率按不同性质的建筑面积换算合成。商业面积或办公面积达不到该建筑总面积10%,或只有底层为商业? 虬旃淖酆献≌醋≌婊扑悖ㄖ莼拾锤奖恚ㄒ唬┲凶≌闹副曛葱小? 第十二条计算容积率时,地下室、高出地面标高1.5米以下的半地下室、层高在2.2米以下一面临空的半地下室、层高不大于2.2米的夹层及设备层、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控制室、屋顶装饰性建筑物以及底层作为城市开放空间的架空层,其建筑面积可以不计。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十三条建筑间距必须符合消防、卫生、环保、绿化、安全、工程管线、建筑设计规范和文物古迹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四条中高层以下条式居住建筑的间距规定如下: (一)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 在中心环路以内南北朝向0度-30度范围内,以南侧及东南侧的建筑高度计算,建筑高度与建筑间距之比为1∶0.9;等于或大于30度的,以东侧或东南侧的建筑高度计算,建筑高度与建筑间距之比为1∶0.8。在中心环路以外,建筑高度与建筑间距之比为1∶1.0。 (二)相互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 山墙面对纵墙面,山墙不得开窗不得挑阳台,进深不得大于10.5米,建筑间距不得小于8米;进深大于10.5米时,其间距不得小于10米,最大进深不大于12米。临山墙开间不得双侧设置阳台,阳台进深不大于1.5米,阳台设置不大于1/2建筑面宽。 (三)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 1、当两幢居住建筑纵墙开窗面对纵墙开窗面的夹角小于或等于30度时,按开窗面对开窗面的间距要求,在中心环路以内,两建筑中心间距不小于1∶0.9,中心环路以外,间距不小于1∶1.0,最窄处不小于15米。 2、当两幢居住建筑的夹角大于30度小于45度时,最窄处间距不小于13米。 3、当两幢居住建筑的夹角等于或大小45度时,最窄处间距不小于10米。 (四)当建筑布置利用南向、东向或南偏东、南偏西30度以内的坡地高差时,视利用地形高差的具体尺寸,对间距折减,折减后的间距不得小于13米。低层建筑开窗面间距不少于8米。 第十五条中高层以下居住建筑山墙与山墙的间距不得小于6.5米,山墙不得开窗和挑阳台。 第十六条点式居住建筑与相邻居住建筑的间距,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高层建筑(含高层居住建筑)与中高层以下住宅的间距,除符合日照、采光、消防和视线干扰及省制定的间距规定以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规定:(一)住宅朝向为南北向的,面宽小于50米的高层建筑与北侧住宅的间距不得小于24米,面宽大于50米的高层建筑与北侧住宅的间距按高层建筑高度的0.5倍控制,但最小间距不于24米。 (二)住宅朝向为东西向的,高层建筑与东(西)侧住宅的间距不小于高层建筑高度的0.25倍,并不得小于20米。 (三)高层条式建筑的短边或山墙面与中高层以下住宅山墙面间距不得小于9米,高层点式建筑与中高层的住宅山墙间距不得小于13米。 (四)高层建筑裙房与相邻住宅的间距按本规定第十四条执行。 第十八条两幢高层建筑之间的正面间距,南北向平行布置的,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25倍,并不得小于24米;东西向平行布置的,不小于东侧建筑高度的0.20倍,并不得小于20米。 第十九条中高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内天井平面尺寸不小于3.3米×3.3米。 第二十条非住宅建筑的间距,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和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十一条特殊地形、地段的建筑间距在符合交通、消防、采光通风、城市景观的规定条件下,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确定。 第五章建筑退让距离 第二十二条建筑物沿城市道路、公路、铁路、河道、排水干线、人防设施、文物古迹、电力保护区及用地边界建设时,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第二十三条建筑物沿用地边界修建,应按本规定第四章建筑间距规定的一半或按相邻建筑的间距要求退让。不开窗的山墙沿用地边界布置时,应按4米和满足

赤峰小新地控规工程说明-工程综合-0620资料

十二、市政设施规划 (一)给水工程规划 1. 现状概况 小新地片区现状用水主要由市政管网供给,向本区供水的水厂为第一水厂和九龙水厂。 第一水厂位于红山区西部的大三家村北,始建于1975年,2001年实施供水应急工程后,供水能力扩大到3.75万立方米/日。水厂占地面积70亩,处理工艺为消毒处理。第一水厂水源地位于锡伯河南岸的贾家营子,开采锡伯河河谷地下水。现有水源井9眼。 九龙水厂位于半支箭河与锡伯河交汇处西北角,建于2005年,设计供水能力为4.6万立方米/日,实际供水规模1.01万立方米/日,供水工艺消毒处理,水源为锡伯河河谷和半支箭河河谷地下水。九龙水厂管网独立运行,供水范围为新城区的生活用水和公共设施用水。 市政供水管网已敷设至规划区东北部,在宝山路以东、学院北街以北已形成环枝结合的供水管网。 2. 需水量预测 规划参考《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和《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及相关标准规范,结合赤峰市现状用水水平,同时考虑本区的规划目标、建设标准,采用分类加和法进行需水量预测。 表1-1 最高日用水量计算表

预测规划区最高日用水量约5.7万立方米/日,时变化系数取1.5,则最高日最高时用水量为990升/秒。 3.给水系统规划 根据《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规划区主要由市政给水管网供水,沿平双公路、宝山路、大阪路、西拉木伦大街、铁南大街敷设市政给水干管。近期主要由九龙水厂供水为主,通过宝山路和大板路供水管道供水。远期通过大板路、平双公路引入城北地表水厂水源,满足本规划区用水需求。 规划区供水管网成环状沿道路布置,一般沿道路东、南侧建设。 规划供水管网的建设随道路的建设和土地的开发建设同步进行。 采用生活、消防共用给水系统,室外消火栓沿道路布置,间距控制在120米以内。 考虑到消防的需要,规划最小市政供水管径为DN200毫米。 (二)排水工程规划 1.现状概况 规划区内骨干排水系统初步形成,沿大阪路、宝山路、平双公路敷设的排水干管也已建设完成,已建成1座排水泵站(2号排水泵站),位于西拉木伦大街以北、平双公路以西。 2.污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 规划区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 (2)污水量预测 污水量按平均日用水量的85%计,绿化、道路及广场浇洒和未预见水量,不转化成污水,纳入雨水系统不作计量。 预测规划区平均日污水量为3.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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