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藏室买卖合同协议书

储藏室买卖合同协议书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储藏室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方):证件名称及号码:

乙方(买受方):证件名称及号码:

中间人:证件名称及号码:

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中间人做证明,以资信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坐落在福山区永安街69号德胜凯旋花园小区18号楼编号为1号小棚。以下简称该储藏室。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对储藏室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

二、甲乙双方议定该储藏室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

(大写元)。

三、双方约定乙方于年月日一次性付清储藏室款元(大写元)。

四、双方同意于年月日由甲方将该储藏室交付乙方。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储藏室款,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该房屋成交价格万分之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可将储藏室出售他人,并扣除乙方违约金,退还乙方剩余储藏室款。

2、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储藏室,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该储藏室成交价格万分之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将乙方已交纳的储藏室款全额退还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生效,一式份,双方各大执份。

七、双方约定其化事项。

1、

2、

甲方:(签章)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联系电话:

中间人:(签章)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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