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送审材料装订要求

【职称评审】送审材料装订要求

送审材料装订要求

1、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评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量化积分公示表》外,其它材料按照档案目录顺序装订成一册;

2、采取A4纸大小规格装订;

3、装订要整齐,装订册封面和目录要按照统一要求的格式排版打印,页码编写在右下角,且和目录对应;装订材料散乱的,将不予接收其申报材料。

4、装订册要按照规定的装订目录顺序装订。按目录分类顺序对个人申报材料相应进行归类,对目录中二级目录以下的材料顺序,申报人员可自行排序,原则上按照取得的先后顺序、级别的高低顺序排序;

5、各种证书、科研项目(成果)、论著等使用复印件,原材料非单页的,要正反面复印,所有的复印件上要加盖单位公章并有负责人(审核人)签字,同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可靠”;没有基层单位、主管单位负责人(审核人)分别签字并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可靠”意见的,不予认可;

6、材料袋封面需加盖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公章,同时需注明申报人员类别,如“乡村小学教师”、“县城中学教师”、“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县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等。

7、学历网查页及论文网查页多复印一份不装订,直接放到档案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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