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某与张某某抚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黄某某与张某某抚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黄某某与张某某抚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黄某某与张某某抚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4)广法民终字第607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黄某某,女,生于1966年7月31日,汉族,四川省岳池县人。

委托代理人邹福音,四川洪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张某某,男,生于1960年6月6日,汉族,四川省岳池县人。

上诉人黄某某、张某某因扶养纠纷一案,不服岳池县人

民法院(2014)岳池民初字第318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黄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邹福音、上诉人张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黄某某与张某某于1987年12月31日登记结婚,1989年3月10日生育儿子张某甲。2009年4月,黄某某被诊断患有“颈椎病、左侧椎动脉变细”,2010年9月,黄某某被诊断患有“脊髓病变”,2011年11月,黄某某被诊断患有“颈椎病、颈髓空洞症”,2012年3月,黄某某被诊断患有“脊髓空洞症术后、焦虑型神经官能症、发作性意识障碍”,2013年3月,黄某某被诊断患有“脊髓空洞症、抑郁症”。黄某某每天需吃多钟药,每月需要较多的医药费,除住院可报销部分医疗费外,其余药费需黄某某自己负担。黄某某现为四川省岳池爱众水务有限公司职工,因患病长期病休,其病休期间除福利待遇外每月领取病假工资1188元(未扣五险一金)。黄某某、张某某共同在岳池县九龙镇原建设路17号2幢5-1号和71号附34号及原花园路土桥寺3-2-1号购置了住房两套、门市一个,其中岳池县九龙镇原建设路17号2幢5-1号住房和71号附34号门市现由黄某某出租并收取租金24000元/年,原花园路土桥寺3-2-1号住房由黄某某、张某某及儿子居住使用。因黄某某、张某某性格不合及其他原因,双方时常发生矛盾,2011年12月,黄某某起诉要求与张某某离婚,后黄某某撤回起诉。2012年1月30日、2013年8月19张某某又两次起诉要求与黄某某离婚,均被驳回诉讼请求,张某某便离家外出租房生活。2014年6

月5日,黄某某诉至岳池法院称她身患多病,每月需万元以上药费,张某某不尽丈夫义务,致使她债台高筑,请求法院判决张某某尽扶养义务,按月承担医疗费、生活补助费、护理

费6000元。张某某辩称,黄某某声称患病,多方借贷,债台高筑不属实,黄某某每月有固定收入,有租房租金,有医保报销医疗费,其家里的多年积蓄全在黄某某处,他也身患多病,又下岗,工资低,还要赡养90多岁的母亲,他不应支付黄某某扶养费,要求黄某某归还长期霸占用于出租的原XX路XX号X幢X-X号住房给他和母亲居住。

同时查明,张某某2003年9月与其所在单位中国建设银行岳池县支行解除劳动关系,2004年8月,张某某领取失业证并外出务工,现张某某每月领取下岗失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费1476元。2011年10月,张某某被诊断患有“脂肪肝、前列腺囊肿”。张某某母亲唐明素90多岁,现健在,由张某某和其两个姐姐共同赡养。

黄某某为主张张某某有能力负担其6000元/月扶养费,称张某某常年在外承包工程、当监理、买土地搞房地产开发,挣了很多钱。黄某某提供了岳池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结果证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拟证明张某某经公开拍卖购得“岳池县平滩镇邮电局东侧与滨江景观大道北侧”土地搞房屋开发。张某某称他只是在外帮别人管理工程、当监理,没有自己买土地搞开发。对黄某某提供的购买土地的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主张是其两个姐姐全额出资、以他的名义购买土地、签订合同搞开发,并提供了2013年4月1日他与其姐张素蓉、张尚翠签订的协议,协议约定张素蓉、张尚翠全额出资购买土地,登记在张某某的名下并由其开发运作,张素蓉、张尚翠每月支付张某某4000元作为报酬,如工程盈利无安全事故,张素蓉、张尚翠对张某某进行奖励。黄某某认为上述协议是假的,所有签名都是张某某签的,其实际是张某某出资购买的土地,黄某某要求对协议签名做字迹鉴定,张某某认可其姐签名是其代签,提供了其姐全权委托他购买土地搞房产开发的委托书,黄某某对委托书亦不予认可。现张某某正全权负责在前述所取得的土地上搞房屋开发,房屋正在修建之中。

岳池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黄某某与张某某系夫妻,本应相互关心,彼此扶助。现黄某某身患严重疾病,需要人照顾,而张某某离家出走,使黄某某陷入生活困难,并且现在黄某某病休期间工资收入微薄,虽尚有房屋租金收入,但治病除医保报销之外,自己需负担一部分医药费,其费用相对黄某某的收入,难以承担。故黄某某生活很困难,而张某某除了固定每月领取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费1476元/月外,一直在外务工,其收入较高,因此,张某某应当付给黄某某扶养费以尽扶养义务。根据双

方的情况,考虑到黄某某另外有儿子应当依法尽赡养义务等因素,酌定张某某支付黄某某1000元/月扶养费较适宜。张某某请求黄某某归还长期用于出租的原建设路17号2幢5-1号住房,属于另一法律关系,本案不予处理,张某某可另寻途径解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遂判决:一、张某某每月付给黄某某医疗、生活补助、护理等扶养费1000元(从2014年7月起支付);二、驳回黄某某的其它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张某某负担。

黄某某、张某某均不服岳池县人民法院上述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黄某某上诉称,一审未认定张某某出资购买土地搞房屋开发错误,张某某提供的与其姐姐签订的协议是张某某伪造的,实际是张某某出资购买的土地,其因患病债台高筑,一审判决张某某给付的扶养费过低,要求二审改判张某某给付扶养费6000元/月。

张某某上诉称一审判决他每月支付黄某某扶养费错误,黄某某有固定收入,有租房租金,医疗费有医保报销,他无住房、无收入,经济困难,又身患多病,还有母亲要赡养,不具备扶养人条件,要求二审改判他不支付黄某某扶养费。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黄某某与张某某系夫妻,本应相互关心,彼此扶助,而张某某在黄某某身患严重疾病、特别需要丈夫照顾时,却不履行丈夫义务、离家出走。现黄某某虽有工资收入、房屋租金收入,但因其每天需服多种药,每月需负担不少的医药费,致使黄某某生活陷入困难,作为丈夫的张某某依法应对黄某某尽扶养义务。张某某虽也患病,但张某某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所患之病需大量的医药费,加之张某某除了每月固定领取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费1476元/月外,一直在外务工,其收入较高。黄某某所主张的张某某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现未完工、未结算,不能证明张某某经济能力强,一审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结合黄某某还有儿子应当依法尽赡养义务等因素,酌定张某某支付黄某某1000元/月扶养费并无不当。

综上,黄某某、张某某的上诉请求经审查均不成立。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00元,由黄某某、张某某各负担1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朱军

审判员张波

代理审判员安建萍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书记员杨茂涛

子女抚养费纠纷起诉状

子女抚养费纠纷起诉状 发生子女抚养费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解决,以下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子女抚养费纠纷起诉状,供大家阅读参考。 子女抚养费纠纷起诉状1 原告:※※,女,汉族,20※※年※※月※※日出生 住所地:※※ 被告:※※,男,汉族,19※※年※※月※※日生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给付抚养费¥28200元(自xxxx年5月6日起至xxxx 年3月31日止,按每月¥600元);

2、请求判令被告立即给付医疗费¥29609元; 3、请求判令被告自xxxx年4月1日起每月向原告给付生活费¥750元,至原告独立生活时止,被告对原告自xxxx年4月1日起发生的教育费用、医疗费用承担一半,并于上述两项费用发生后凭票据履行; 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xxxx年6月13日,原告的父母在江苏省※※市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原告随母亲※※生活,母亲负担原告自xxxx年6月1日至xxxx年6月30日期间的抚养费用,原告的父亲※※即被告自xxxx年7月1日起每月给付原告生活费150元,至原告独立生活时止,于每年的1月10日、7月10日前各半履行。原告自xxxx年7月1日起的教育费用、医疗费用凭票据由原告的母亲与被告均担,于每年的年底履行。 原告在父母离婚后的次年,即于xxxx年5月6日随母亲一并将户籍迁入xx,并在xx定居生活。而原告的母亲在离婚协议中之所以愿意承担xxxx年6月30日前的抚养费用,是基于原告生活在苏北农村,生活成本相对较低的前提。但自原告xxxx年落户xx后,地区间的物价水平差异导致原告成长所需的生活、教育、医疗成本明显增加,再加上逐年的物价上涨因素,原告母亲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原告健康成长所需费用。即便等到xxxx年7月1日起被告开始支付生活费,原定数额也不足以维持本地实际生活水平。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的概念、功能 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一审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审理终结,就实体问题所作出的书面处理结论,称为第二审(或终审)民事判决书。 第一百四十七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审案件中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人民法院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的,也享有上诉权。 二审民事判决书主要有两个特点: 在当事人双方的诉讼请求无法协调一致,经调解无效,双方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制作的。 针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案件作出的;处理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案件,不用判决,只用裁定。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的作用有两个方面: 可以避免错误的判决的发生。 可以使正确的判决得以坚持,以保障法律的正确执行。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的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与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格式、项目相同,由五个部分组成;但内容和写法,两者并不完全相同。以下分别说明: (一)首部 1.标题。标题与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写法相同,在“民事判决书”之前,不标明审级,标题的右下方为文书编号,机关代字中多用“民终字”以表示文书的审级。 2.诉讼参加人的情况。不论是原审原告、原审被告,或者是第三人提起上诉的,一律称为“上诉人”,对方当事人则称为“被上诉人”。在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之后,用括弧注明其在原审中的地位,即“原审原告”、“原审被告”或“原审第三人”。 必要的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诉的,当事人的称谓要根据不同情况列写: 该上诉如是对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写;该上诉如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写;该上诉为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均有意见的,未提出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代为提起上诉的,仍应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列为“上诉人”,其代理人另起一行列项书写。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参加诉讼的同一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裁判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共同诉讼案件中当事人的称谓) 共同诉讼案件中部分当事人提出上诉的,第二审民事判决书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最高法公布抚养纠纷典型案例附相关裁判规则

2.最高法公布抚养纠纷典型案例|附相关裁判规则 导读 近年来,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始终保持高位运行,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至2015年10月底,全国法院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近400万件,且逐渐呈现出案件增幅快、适用法律难、审理难度大的特点。各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妥善审理赡养、抚养、婚姻类纠纷案件,通过公正裁判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弘扬孝老爱亲传统美德,切实维护家庭关系的和睦与稳定。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30起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本篇整理了其中的抚养纠纷案例,提炼裁判要旨,并附上相关权威案例和立法观点,以飨读者。 1.未成年子女有权基于法定情形向抚养义务人要求增加抚养费 ——余某诉余某望抚养费纠纷案 案例要旨: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法院原先所判决的抚养费基础已不存在或发生很大改变的,子女可以根据新的条件和标准要求增加抚养费。 2.婚姻存续期间,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请求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方支付抚养费 ——付某桐诉付某强抚养费纠纷案 案例要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虽然夫妻双方财产为共有财产,但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不管是婚内还是婚外、婚生子女抑或非婚生子女,父母的抚养义务是不变的,只要一方不履行该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有权利向其主张抚养费。 3.子女户口在农村实际生活在城镇的,应按照城镇标准支付抚养费 ——王某某与王甲抚养费案 案例要旨: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双方协议不成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作出判决。子女户口在农村实际生活在城镇的,应按照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支付抚养费。 4.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虐待子女的,法院可判决变更抚养关系

追索抚养费起诉状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追索抚养费起诉状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5 页

追索抚养费起诉状范本 原告: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 法定代理人:_______(原告__________之母),女,汉族,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职业: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原告__________之父),女,汉族,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职业: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___________元。 第 2 页共 5 页

风险提示: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事实与理由: 父母于_______年___月离婚,原告跟随母亲生活,被告每月支付_______元。现在原告上学前班,学习、生活的费用也增多了。由于金融危机,母亲收入减少,不能满足原告的实际需要。去年到今年的物价飞涨,城镇居民的消费支出也增涨了不少。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更多的抚养费,与情与理与法都是应该的,完全合情合理。根据婚姻法及其解释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另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______的比例给付。因此,请求法院判决令被告支付每月抚养费______元。 此致 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第 3 页共 5 页

二审民事判决书的写法及注意事项

内容及写作方法 二审民事判决书同一审民事判决书在格式上基本相同,但由于审判程序不同,因此它的内容及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具有不同之处。其主要内容写法如下: (一)首部 1.标题 标题应将人民法院名称和文书种类分两行书写。标题中不必反映审级。即无需写“××人民法院二审(或终审)民事判决书。” 2.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写编号,表述为“[年度]×民终字第×号”。 3.诉讼参与人的不同称谓及基本情况 提起上诉的当事人,称为“上诉人”。对方当事人则称为“被上诉人”。双方当事人甚至第三人都提起上诉,则均为上诉,没有被上诉人。对此,目前在理论上有分歧,但在操作时应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执行。 按照次序列出上诉人(原审原告或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如上诉人为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先写明单位的全称和所在地址,再写明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诉讼代理人栏。在这一栏中应先写明代理人的具体种类,如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再写明姓名(法定代理人需注明上诉人的关系)、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可只写:姓名,××律师事务所兼(专)职律师即可。 被上诉人栏。这一栏应写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或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若被上诉人系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时,应先写明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址,再写明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被上诉人的诉讼代理人栏目填写与上诉人诉讼代理人栏目写法相同。 如二审中有第三人参与诉讼,还需要写清第三人的身份概况,第三人请了代理人的,其写法仍同上诉人栏目。 4.案件由来与审理经过 案件由来的写法为:“上诉人×××因……(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审理经过在案件由来后续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接着写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情况和“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字样。若是未开庭的,则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正文 1.事实 事实是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的根据。书写时要体现出上诉审

离婚纠纷中的子女抚养问题

遇到婚姻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f9752892.html, 离婚纠纷中的子女抚养问题 1、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2、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抚养关系(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1、坚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同时应根据父母双方所具备的抚养条件,父母的思想品德等因素综合考虑。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内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哺乳期内的子女,父母双方协议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5、哺乳期后的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7、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8、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9、双方对抚养独生子女发生争议的,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要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一方的合理要求。 10、离婚后,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民事判决书(二审改判用)——(民事诉讼,判决书)

____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____)____民终____号 上诉人(原审诉讼地位):____,____。 ____ 被上诉人(原审诉讼地位):____,____。 ____ 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____,____。 ____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上诉人____因与被上诉人____/上诉人____及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____(写明案由)一案,不服____人民法院(____)____民初____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底,开庭/因涉及____(写明不开庭的理由)不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____、被上诉人____,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____(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____上诉请求:____(写明上诉请求)。事实和理由:____(概述上诉人主张的事实和理由)。 ____辩称,____(概述被上诉人答辩意见)。 ____述称,____(概述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陈述意见)。 ____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____(写明原告/反诉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____(概述一审认定的事实)。一审法院认为。____(概述一审裁判理由)。判决:____(写明一审判决主文)。 本院二审期间,当事人围绕上诉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的,写明:二审中,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对当事人二审争议的事实,本院认定如下:____(写明二审法院是否采信证据、认定事实的意见和理由,对一审查明相关事实的评判)。 本院认为,____(根据二审认定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分析评判,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____的上诉请求成立,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法》第____条(适用法律错误的,应当引用实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____项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____人民法院(____)____民初____号民事判决; 二、_______________(写明改判内容)。 二审案件受理费____元,由____负担(写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负担金额)。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____

二审民事判决书格式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用) (××××)×民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双方当事人的称谓外,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上诉人×××因……(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概括写明原审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果,简述上诉人提起上诉的请求和主要理由,被上诉人的主要答辩,以及第三人的意见。) 经审理查明,……(写明二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根据二审查明的事实,针对上诉请求和理由,就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上诉理由能否成立,上诉请求是否应予支持,以及被上诉人的答辩是否有理等,进行有分析评论,阐明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分四种情况: 第一、维持原判的,写: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二、全部改判的,写: “一、撤销××××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 二、……(写明改判的内容,内容多的可分项书写)。” 第三、部分改判的,写: “一、维持××××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1

子女抚养费纠纷案例

子女抚养费纠纷案例 诉讼当事人 原审原告(被上诉人),赵某,男,1954年出生。 原审被告(上诉人),刘某,男,1647年出生。 原审被告(被上诉人),沈某,女,1958年出生。 第三人,小赵,女,1987年9月出生。 一、基本案情 1981年,赵某与沈某合法登记结婚,婚后沈某生育了两个女儿,其中二女儿小赵于1987年9月出生。 2003年6月22日,因家中电话串线,赵某在沈某与他人(刘某)的电话争吵中听得小赵不是自己亲生女儿。当即赵某追问原由,沈某只哭未语。 同月24日晚12时许,赵某回家撞见沈某与刘某共同裸体在床。当时,赵某就用大女儿平时放在家里的相机和未用完的胶卷拍下了两张照片。刘某穿衣仓惶逃走。经再三追问,沈某哭诉实情:1985年,只有三个女儿的刘某利诱沈某与其发生性关系。以后刘某软硬兼施地要求她为其生个儿子传宗接代,多次发生性关系。1986年12月,沈某怀孕。1987年9月生下女儿即小赵。1988年初,刘某得知是女婴,很不高兴,扬言处理掉(弄死),那时沈某害怕极了且不忍心失去女儿。于是,一直隐瞒实情,遂与赵某共同抚养小赵。后刘某经常看望小赵,沈某告诉赵某,刘某是小赵的“干爹”。2003年6月22日沈某与刘某在电话中争吵,是因为有关“抚养费、小赵读书”的问题。

2004年1月4日,经重庆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鉴定,赵某与小赵不是亲生父女关系。 2004年2月18日,赵某与沈某协议离婚。 2004年3月,赵某诉至南岸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刘某与小赵的亲生父女关系,要求刘某和沈某共同给付赵某抚养小赵的各种“抚养费”。 一审判决情况 一审庭审中,赵某、沈某要求刘某与小赵进行父女亲子鉴定,小赵也自愿主动要求亲子鉴定,但刘某拒绝。 一审法院(2004)南民初字第1324号判决认为:进行亲子鉴定必需刘某本人的基因样本,而刘某拒不提供,其自述担心家人误解和害怕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理由不正当,因为如果刘某与小赵不是亲生父女关系,亲子鉴定“结果”对刘某并无不利,对其名誉并无影响,反而可证实刘某的清白。然而,刘某坚持不愿作鉴定,反证其与小赵存在父女关系的可能性极大。基于此,结合本案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之规定,以及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关于主要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规定,法院足可推定第三人小赵与沈某、刘某之间存在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故刘某与沈某应承担由赵某垫付的“抚养费”。

民事判决书(国内普通程序商事案件二审判决用)

民事判决书(国内普通程序商事案件二审判决用) 文书类型:民事诉讼文书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国内普通程序商事案件二审判决用) (×××)×民终字第×××号上诉人(原审原告或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住所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镇)××街道×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具体单位职务(或××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具体单位职务(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或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住所地(写法同上)。 法定代表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原审被告(或原审第三人)×××,住所地(写法同上)。 法定代表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上诉人×××(以下简称……)因与被上诉人×××(以下简称……)、原审被告(或原审第三人)×××(以下简称……)××纠纷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

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年×月×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担任审判长,法官×××、×××参加的合议庭,于××××年×月×日召集各方当事人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并于××××年(或同年)×月×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注:未公开审理的,见说明)。上诉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上诉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原审被告(或原审第三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注:发回重审案件、缺席审理等,见说明)。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简称)在一审中起诉称:……(简要重述一审起诉事实、理由和诉讼请求)。 ×××(简称)在一审中答辩称:……(简要重述一审答辩理由)。(如有反诉,还要写)×××在一审中反诉称:……(简要重述一审反诉事实、理由和诉讼请求)。 ×××在一审中针对×××的反诉,答辩称:……(简要重述一审针对反诉的答辩理由)。 ×××(简称)在一审中述称:……(简要重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重述一审法院查明的案件基本事实,或者在不改变一审法院查明的案件基本事实的基础上,整合文书结构和语言)。 (或者直接写)查明:……(如果一审法院叙述事实不清,内容不够准确、精炼,或者经二审法院审理后,发现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存在错误的,将一审法院应当查明的事实,重新予以清晰、准确、精练、完整地叙述)。

民事判决书范文

民事判决书范文 导读:本文是关于民事判决书范文的文章,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篇一:人民法院第二审民事判决书范文】 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199X]X经终字第X号 上诉人:李XX,男,19XX年X月X日生,汉族,XX县大杨家乡上王庄村民。 被上诉人:XX县大杨家乡上王庄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王XX,村民委员会主任。 上诉人李XX因承包土地、果园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县人民法院[199X]X经初字第15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级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承包被上诉人土地、果园,应按合同约定交纳承包金,上诉人拖欠是错误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支付其1990年下半年工资,查无实据,且已过诉讼时效。据此判决上诉人付给被上诉人土地、果园承包金元,违约金891元,共计元。 李XX上诉称,被上诉上应支付其1960年下半年的工资可与本案合并审理,应从总欠款中扣除其工资款。

被上诉人辩称,关于上诉人的请求,一是没账可查,二是当时村委已作过处理,故上诉人以此为由拖欠承包金是错误的。 经审理查明,上诉人自1988年承包被上诉人土地亩、果园亩。1998年应上缴土地承包金80元,果园承包金338元,已交元,另欠粮油差价款28元,共欠元;1989年应上缴土地承包金80元,果园承包金338元;苹果特产税160元,已交元,共欠元;1990年应上缴土地承包金80元,果园承包金338元,苹果特产税160元,另欠粮油差价款 元,已交元,共欠元;1991年应上缴土地承包金80元,果园承包金1000元,已交60元,尚欠618元。以上上诉人共欠被上诉人元。 本院认为,上诉人承包被上诉人土地、果园应按约定缴纳承包金,无故拖欠应承担违约责任。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支付其1960年下半年工资,查无实据,且已过诉讼时效,上诉无理,本院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1款第1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元,由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审判员:XXX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用)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用) 文书类型:民事诉讼文书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用) ()民终字第号上诉人(原审××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双方当事人的称谓外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上诉人×××因……(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概括写明原审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果,简述上诉人提起上诉的请求和主要理由,被上诉人的主要答辩,以及第三人的意见。) 经审理查明,……(写明二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根据二审查明的事实,针对上诉请求和理由,就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上诉理由能否

成立,上诉请求是否应予支持,以及被上诉人的答辩是否有理等,进行有分析的评论,阐明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分四种情况: 第一、维持原判的,写: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二、全部改判的,写: “一、撤销××××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 二、……(写明改判的内容,内容多的可分项书写)。” 第三、部分改判的,写: “一、维持××××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内容多的可分项书写)。” 第四、维持原判,又有加判内容的,写: “一、维持××××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 二、……(写明加判的内容)。”〕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审判长××× 审判员×××

离婚子女抚养协议是为避免子女抚养纠纷

离婚子女抚养协议是为避免子女抚养纠纷,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和探望权等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抚养费的数21、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抚养协议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其43、探视权的规定;额、抚养费支付方式以及抚养费发生变更的处理办法;他约定事项。 范本1 抚养权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电话: 住所: 乙方:身份证号: 电话: 住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被扶养人,现经双方协商同意自年月日起,被抚养人随乙方生活,其抚养权归 乙方。 二、被扶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1、生活费:从 ________年 __ _ 月 _ __日起由甲方按月支付乙 方 _________ 元作为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直至被抚养人大学毕业止。生活费按年在原有基础上增加 %。 2、教育费:被抚养人的学杂费等由甲方承担,直至被抚养人大学毕业止。 3、医药费:被抚养人的医药费,由乙方先行垫付,凭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4、如发生除以上所列费用,凭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5、甲方应于每月5 号前将以上费用支付于乙方。

三、探视权 1 、甲方对被抚养人享有探望权。 2 、探望时间及方式:。 3 、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乙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被抚养人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不得影响正常生活、学习。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范本2 协议离婚子女抚养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女方) 乙方:_________(男方) 甲、乙双方经_________登记双方自愿离婚,现就离婚后对子女_________的抚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女儿/儿子_________现年_________岁,归_________方抚养。 二、 1.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_________方每月付给 _________方_________元作女儿/儿子_________的抚养费(直至十八岁)。 2._________的学杂费每年甲、乙双方各交一学期(注:甲方交上学期,乙方交下学期,直至交到_________不愿读书为止)。 3._________十六岁后随父随母由自己选择。 三、女儿/儿子_________的医药费,在_________元以内由抚养方先垫付,凭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超过_________元,由抚养方通知未抚养方,双方共

追索抚养费起诉状通用版——【范文】.doc

合同编号:追索抚养费起诉状通用版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Word模板A4打印标准格式可随意修改

追索抚养费起诉状通用版 原告: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法定代理人:_______(原告__________之母),女,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职业: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_(原告__________之父),女,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职业: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风险提示: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___________元。风险提示: 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

2018年《一审民事判决书》实例-范文word版 (3页)

2018年《一审民事判决书》实例-范文word版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一审民事判决书》实例 ××省××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19××)×民初字第××号 原告:伍××,男,生于19××年×月×日,×族,务农,家住 ××县××乡××村四组。 委托代理人:陈××,××县花桥司法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李××,女,生于19××年×月×日。×族,务农,家住×× 县××乡××村四组。系原告之弟媳。 原告伍××诉被告李××房屋确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 判员黄××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伍××,委托代理人陈×× 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李××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 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父母生前于19××年将全部房屋、家俱指定分给原告和被 告家居住使用至今,因未书写分家合同,后辈无据可证,要求明确产权,落实 界限。 被告未作书面答辩。 案经审理查明,原告之父伍××夫妇,于19××年将房屋、家俱指定 分给原告伍××、被告李××居住使用,其正堂屋左半间,左耳间房一通,大 转角房后半间(三小间)归被告李××家居住使用,横堂屋一通,大转角房前 半间(三小间)归原告伍××居住使用。指定分家后,原告的父母跟随被告家 生活。19××年原告之父伍××病逝,其母仍跟随被告家生活至19××年×月,随后在原告家生活至19××年×月××日病逝为止。原、被告按父母指定分配 的房屋居住使用至今一直无异议。19××年×月在规划宅基地时,双方按原使 用的房屋填写进了各自的宅基地使用证。现原、被告均已进入高龄,原告担心 子孙日后无据为凭为房产发生纠纷,尤其对排搧及其界限未明确,原告曾要求 基层干部按指定分家的各自房屋重新补写一个分家合同或协议,以明确排搧及 界限,被告拒绝原告的要求,为此,原告起诉来院,要求明确产权及互相之间 的界限。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本院认为,原、被告父母将自己的房产指定分给原被告,是他们的真 实意识的表示,其行为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原、被告按父母指定分配的 房屋居住,使用36年,双方无争议,现原告怕日后子孙无据管业而发生纠纷,要求明确互相的房屋的产权及界限是合理的,本院予认支持。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1条、72条、75条、78条之规定,特判决如下:原、被告之父母原指定分配的正堂屋左半间、左耳间屋二排一通,大 转角屋后半间(三小间),归被告李××所有;横堂屋两排一通,大转角屋前 半间(三小间),归原告伍××所有;其大转角屋内原、被告之间的干壁归伍

劳动争议二审民事的判决书

劳动争议二审民事的判决书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原告)中环清新人工环境工程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华严北里峻峰华亭嘉园A座(住宅)楼9层901室。法定代表人刘见田,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卢毅,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董成行,男,1977年6月9日出生,中环清新人工环境工程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职员。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刘艳,女,1967年7月28日出生。委托代理人马志良,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徐光军,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经过 上诉人中环清新人工环境工程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清新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刘艳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XX)朝民初字第0528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江惠担任审判长,法官邢军、郑慧媛参加的合议庭审理了此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原告诉称 中环清新公司在一审中起诉称:刘艳于20XX年8月入职中环清新公司,中环清新公司最多只能给付其1个月的赔偿工资,且刘艳不享受带薪年休假。关于刘艳出具盖公章的离职证明,中环清新公司从未为刘艳出具该证明,根据刘艳的工资打卡记录,刘艳20XX年9月收到中环清新公司的第1笔工资,可以证明刘艳系20XX年8月入职。刘艳离职原因系其多次非法占有公司的账款,故请求法院判令中环清新公司无需支付刘艳:1.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2400元;年未休年休假工资元。 一审被告辩称 刘艳在一审中答辩称:同意仲裁裁决。 一审法院查明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刘艳在中环清新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中环清新公司未为刘艳缴纳社会保险。刘艳工作截止至20XX年4月11日,刘艳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3200元。关于刘艳的入职时间,刘艳提交了一份盖有中环清新公司名称字样公章的离职证明,证明系打印形成,内容显示

民事上诉状+第二审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XX市人,XX公司职工,住址:邮编: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上诉人因X一案,不服XXX人民法院2000年X月X日(2000)民字第X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上诉理由 此致 XX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X份 上诉人: X年X月X日 XXX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用) (××××)×民终字第××号上诉人(原审X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上诉人(原审X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双方当事人的称谓外,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上诉人XXX因……(写明案由)一案,不服XXXX人民法院(XXXX)X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概括写明原审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果,简述上诉人提起上诉的请求和主要理由,被上诉人的主要答辩,以及第三人的意见) 经审理查明,……(写明二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根据二审查明的事实,针对上诉请求和理由,就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上诉理由能否成立,上诉请求是否应予支持,以及被上诉人的答辩是否有理等,进行有分析的评论,阐明维持原判或改判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四种情况: 第一,维持原判的,写: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二,全部改判的,写: “一、撤销XXX人民法院(XXXX)X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 二、……(写明改判的内容,内容多的可分项书写)” 第三,部分改判的,写: “一、维持XXX人民法院(XXXX)X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的第X项,即……(维

民事诉状范文--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

民事诉状 原告:陈XX,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XX市人, 住XX市XX镇XX村XX路XX号。电话: 被告:林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南路XX号。联系地址:XX市XX广场XXXXX,电话: 诉讼请求:请求:1、非婚生女林XX(未申报户口)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20万元;2、确认闽X/XXXX轿车(现价值57万元)为原被告共同财产并进行依法分割;3、依法确认位于XX市XX国际新城第XX幢XX号房归原告所有并责令被告一次性支该套房余下按揭部分款项80万元给原告;4、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告于20XX年下半年经人介绍与被告相识,之后双方确认“婚姻”关系并按当地民间婚俗举行婚礼,由于被告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严重,故向原告提出先行生育子女,而后补办结婚登记,以逃避计生政策的要求,原告只好同意。于20XX年XX月XX日原告在XX市XX医院生育一女取名林XX。在双方同居期间,特别是在生育子女后,原告曾多次催促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被告均借口搪塞。 在原、被告同居期间,20XX年XX月,以被告的名义购买闽X/XXXX轿车一辆(现价值57万元);另于20XX年XX月XX日双方共同向XX县民XXX投资有限公司购买址于XX县XX路五期XX号楼XX号房(该房款均由原告支付),此外,于20XX 年XX月XX日以原告的名义向XXXX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定购XX国际新城第XX幢XX号房,已首付20万元(该款由原告直接支付),余额80万元拟为按揭。由于双方缺乏充分必要的了解,故共同生活期间性格不合,根本难以继续共同生活,为此原、被告双方均有解除同居关系的意向,并在此基础上围绕房产归属进行协商,原告答应:XX 县XX路五期XX号楼XXX号房归被告所有;而XX国际新城第XX幢XX号房归原告所有,对此被告作出书面承诺同意负责偿还XX房屋80万额度的按揭款项。但时至今日原、被告已分开生活,被告却仍然没有承担80万按揭偿还的行动表示。 另必须说明的是非婚生女林XX就患有先天性的心脏病,医生建议须及时手术治疗(详见病历),但被告对此不闻不问,致使手术方案及所需的款项至今未能最终确定。 综述,原、被告经人介绍,双方在未真正相互了解的情况下就同居生活的,感情基础差,同居后始发现双方性格各异、志趣不同,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缺乏必要的共同语言,感情无法交流与沟通,双方矛盾不断。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他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诉讼,谨望法院照准原告的诉请进行判决为盼!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XX月XX日

范文民事起诉状(抚养费纠纷)(模板).docx

(模板)*** 详情见下文 民事起诉状 原告:郭小某,男,2008年7月7日出生,身份证号:,汉族,家住北 京市。 法定代理人:李某,女,1980年7月7日出生,身份证号:,汉族,家住 北京市,联系电话: 被告:郭某,男,1975年2月6日出生,身份证号:,汉族,家住北京市,联系电话:。 案由:抚养费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每月向原告支付抚养费1500.00元; 二、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父母于2012年9月离婚,原告跟随母亲生活,并由被告每月支付1000.00元,现在原告已上小学,学习、生活的费用也增多了,由于金融危机,母亲收入减少,不能满足原告的实际需要。加上近几年物价飞涨,因此,原告 要求被告支付更多的抚养费,于情于理于法都是应该的,完全合情合理。 根据婚姻法及其解释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 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 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 理要求。另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 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现原告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每月 支付抚养费1500.00元,恳请人民法院依法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注:立案需要准备材料: 1、起诉状:2份,并由原告亲自签字;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如委托律师代理,则需要向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一份并由委托人签字/盖章。 4、简单证据材料: ①份数:2份; ②内容:立案时只需向法院提交初步证据即可,比如户口本、离婚证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