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精选3篇)

2020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精选3篇)
2020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精选3篇)

2020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精选3篇)

2020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精选3篇)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相信大家对即将到来的工作生活满心期待吧!为此需要好好地写一份工作计划了。说到写工作计划相信很多人都是毫无头绪、内心崩溃的状态吧!以下是WTT为大家收集的2020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精选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1

为进一步开展好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促进疾控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2010年度继续医学教育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 的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科教兴单位”的方针,以加强能力建设为出发点,以基层疾控工作规范为重点,不断提高疾控工作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

为了确保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开创新局面,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一是适当调整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项目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宣教科,负责日常工作。二是继续将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纳入质量考核内容。每半年严格按要求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三是不断完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建立健全继续医学教育个人档案。

(二)加强业务培训与学术交流

1、根据工作需要,选派3-5名业务专业技术骨干到上级业务单位短期进修培训,不断提高各项业务技能。

2、积极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专业知识培训和学术交流会。

3、提高基层专业人员业务水平。今年,单位要求防疫计免、结防、性艾、等科室对乡镇卫生院相关疾控工作人员举办业务培训班不少于6期。

4、一年内,要求中级以上职称的专技人员至少有1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初级职称专技人员每人需完成一篇专项业务工作总结,并争取在市级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5、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和业务单位来我单位进行专业指导和业务培训。

6、为贯彻落实国家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掌握计算机知识,提高计算机的应用能力,单位决定从实际出发,对全体职工进行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

(三)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1、为了激发干部职工工作、学习、科研的热情,对成绩显著者,给予适当的奖励。

2、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获取情况作为其年度考核评先、职务聘任、技术职务晋升、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四)保证经费投入

为了保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单位决定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添置科研教学所需的主要仪器设施、教材编印和授课老师的补助。

三、进度安排

1、2月份各业务科室将针对乡镇卫生院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计划上交办公室。

2、2月初,利用春节休息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有针对性的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学习。

3、3-4月份确定专业技术人员到临床医院开展短期进修培训。

4、3、

5、7、11月份各业务科室组织全县各乡镇卫生院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郏县疾控中心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2

一、指导思想:

通过各种方式,学习新的教育理论,学习先进的教学经验,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在学习中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使自己的工作真正做到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学生终身发展做更有益的`工作。

二、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进一步激发对人民教育事业的热爱,更深刻理解新课标理念,把握新时期学生生理、心理特点,不断获取本学科的最新知识和信息,熟悉所任学科教材内容,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使自己适应新时期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三、具体措施: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寒暑假期政治、业务学习。

2、积极参加学部、学科组组织的校本教研活动

3、听从学校安排,按要求参加区省、市、区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

4、按区教体局和学校继续教育要求,自学规定的继续教育材料,做好自学笔记,撰写学习体会。

5、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教育教学经验、教育教学反思等文章。

6、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继续教育工作的考核登记。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3

在新的一年里,为了继续落实“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的方针,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和水平,从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举办到学分档案的管理、进修管理等工作,都要迈上一个新台阶,现制定 2014 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

总体目标:

我院继续医学教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从单纯技术型向提高人文素质型转变,培养融创新能力、医学技术、人文素质为一体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医务人员。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14 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将继续实行“请进来”(请专家讲学、手术、会诊),“送出去”(外出进修学习、参加院内外各类学术活动及培训班)的形式,及院内组织专题学术讲座,科主任(护士长)查房、科室内定期业务学习,个人自考、自学、函授的方式进行。同时选派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提高诊疗水平,举办各种形式的师资培训活动,提高授课教师、临床带教教师的教学水平,规范临床教学活动,保障培养合格医学人才。继续加大继

续医学教育投入,使用于人员培训经费争取比上年增长10%;积极鼓励多学科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一、鼓励、引导有能力的科室骨干开展新技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提高我院继续医学教育的等级。组织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学科覆盖率达到 85%以上。

二、本年度将选送 20 名专业技术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要求进修学习归来人员,必须在“院内信息报”上发表一篇进修心得,在全院做一次与进修相关的专题讲座。

三.有计划的安排各科主任、护士长参加省内外学术会议及短期培训班等,为培养学科带头人奠定良好基础。

四、加强科主任、护士长业务查房制度,要求科主任查房1-2 次 /周,护士长查房 1-2 次/月,并且科室内有记录,病历中有记载,并作为科室质控检查内容之一,年终考核、评优的标准之。

五、鼓励医护人员通过自学、自考、函授等形式取得高层次学历,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继续鼓励各级医师攻读博士硕士研究生,提高学历层次,改善学历结构,

六、鼓励并支持医务人员在各种期刊上撰写、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各科每年至少有一人以上发表论文并上报医务科备案。

七、鼓励各科室及个人引进、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确实能给医院带来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年终评议后授予“科技奖”。

八、科教科制定医院中长期及短期人才培训计划,建立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大力培养学科带头人,建设特色专科。

九、积极开展院内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计划,以学术讲座的形式举办,每周至少组织一次专题讲座。

十、做好学分档案的管理工作,按规定授予学分,学分档案登记在册。做好继续医学教育证书换证、验证工作。保证验证合格率 100%。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

2018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 2018年我们要以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和“二甲”医院相关标准为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继续教育力度,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以适应新的医学发展的需要,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18年继续医学教育计划。 一、强化继续医学教育管理 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及实施细则的学习,使每个医务人员熟悉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并积极参与继续教育管理,院科两人相应的学分,年终总结每个同志的年度学分,要求每个同志每年度学分不低于25分。 二、合理安排本院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今年,我们要抓住医改的机会,安排省级医院各位老师、各位专家组织全院或相关科室学术讲座,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我们要将医学“三基”知识和医疗专业技能的进一步培训作为重点项目,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处方书写规范及电子病历和新的病案首页、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传染病防治知识、中医临床路径、病种质量控制等相关知识、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普及教育等列入继续医学教育的必修项目进行培训,同时安排各位科主任、高级或副高人员、进行相应的专科学术讲座。 三、督导职工积学习,鼓励职工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继续医学教 项目或参加网上继续教育项目。 四、重视继续医学教育师资人员培训 一支高素质的继续医学教育师资队伍,对继续医学教育的质量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对继续医学教育的师资规定为科主任及副高及以上人员,并给他们安排外出提高的机会,今年将临床路径管理和病种质量控制作为其继续教育的重点,要求其不断学习新知识。

五、加强与上级单位的联系,以拓宽继续医学教育基地 我们要进一步加强与上级其它单位的联系,采取请进来、派出去的形式开展学习和交流,以拓宽我们的继续教育基地。 平鲁区中医医院

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

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授予试行办法》和《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分类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形式,学分分为项目学分和自管学分两大类。项目学分和自管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一)项目学分 项目学分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分为I类学分和II类学分。 1.I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含现代远程教育项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医院协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教育委员会、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

员会特批项目;滇沪合作协议中经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的远程上海市级项目;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项目。 (3)推广项目 推广项目是为适应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以及面向全体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开展的培训需要(如职业道德、法规教育等),由卫生部或云南省卫生厅组织和批准的项目(包括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4)三年制规范化培训、学历教育、专业进修(含出国培训)、援外医疗队、卫生支农和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等。 2.II类学分 (1)州、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 (2)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云南省医学会、云南省中医药学会、云南省预防医学会、云南省口腔学会、云南省护理学会、云南省医院协会、云南省医师协会等省级学术团体举办的非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并向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 (二)自管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综述)、出版医学著作、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自管学分。 二、学分要求 (一)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都应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获得规定的学分。 (二)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分为两类:一类为临床医师(含中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试行办法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试行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试行办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的分类和要求 (一)学分分类 1、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II类学分两类。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授予I类学分;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II类学分。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3、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教育基地举办,由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教育委员会、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 4、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二)学分的要求 1、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都要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以获得规定的学分。 2、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要求为:区及区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的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不得低于25学分;初级及乡镇卫生院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不得低于20学分,不要求必须获得I类学分。 3、在一个继续教育周期(五年)内,区及区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的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所取得的I类学分累计不得低于25学分,且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所取得的I类学分中有不低于10学分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获得。 4、经单位批准,凡参加专业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年度学习成绩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学分的25分。 5、经单位批准,凡当年参加卫生支农累计6个月及其以上,或到外单位专业进修(含出国培训)、参加援外(援藏)医疗队6个月及其以上,或参加6个月及其以上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实施的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和指导老师及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的25学分。 二、学分授予标准和计算方法 (一)I类学分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两学分。每个项目所授予的学分最多不超过25学分。学分由项目举办单位按规定授予,并提供由举办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部属单位或一级学会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验印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凭证。 2、参加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两学分。每个项目所授予的学分最多不超过25学分。学分由项目举办单位按规定授予,并提供由上海市继续教育委员会验印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凭证。 (二)II类学分

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1、继续医学教育是医务人员的终身教育,是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的重要途径。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国家的规定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学习和继续医学教育,接受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的结果作为医务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 2、继续医学教育按国家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医务人员每年参加在职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的时间按照镇江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布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3、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上送进修,参加各种类型学习班和各种学术交流会,院内院外组织的学术讲座,各大科专题讲座、病例例讨论和有计划组织的自学、外出参观学术活动等。 4、上送到上级医院进行3个月以上专科进修学习,每年底科室做好明年计划,经科负责人、医务科同意,主管领导审批,申请人再填写进修申请表交医务科联系进修单位。 5、参加省内外举办的专题培训班,主要选派科(区)副主任、副主任医师技术职务以上或专科骨干人员参加。原则上每人每年可有一次到省内参加学习的机会。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每年有一次省外学习机会。外出学习的经科主任同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报医务科 6、科内组织的专题讲课、病例例讨论要提前做好计划安排并通知科教科,并把讲稿送医务科备案。 7、医院每月有1-2个下午为全院学术讲座时间,由中、高级技术职务人员讲课。

# 8、严格执行继续教育证书制度,医务人员凡参加各类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的需带“继教IC卡”,学分证需交到医务科办理登记手续,医务科将每年对学分进行审核登记。

2018年继续医学教育计划

2018年继续医学教育计划 在新的一年里,为了继续落实“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的方针,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和水平,从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举办到学分档案的管理、进修管理等工作,都要迈上一个新台阶,现制定2018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 总体目标:我院继续医学教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从单纯技术型向提高人文素质型转变,培养融创新能力、医学技术、人文素质为一体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医务人员。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18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将继续实行“请进来”(请专家讲学、手术、会诊),“送出去”(外出进修学习、参加院内外各类学术活动及培训班)的形式,及院内组织专题学术讲座,科主任(护士长)查房、科室内定期业务学习,个人自考、自学、函授的方式进行。同时选派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提高诊疗水平,举办各种形式的师资培训活动,提高授课教师、临床带教教师的教学水平,规范临床教学活动,保障培养合格医学人才。继续加大继续医学教育投入,使用于人员培训经费争取比上年增长10%;积极鼓励多学科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加强省级以上高级别项目的申报,争取成功申报国家级项目。 一、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鼓励、引导有能力的科室骨干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及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提高我院继续医学教育的等级。组织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学科覆盖率达到85%以上。 二、本年度将选送20名专业技术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要求进修学习归来人员,必须在“院内信息报”上发表一篇进修心得,在全院做一次与进修相关的专题讲座。

三.有计划的安排各科主任、护士长参加省内外学术会议及短期培训班等,为培养学科带头人奠定良好基础。 四、加强科主任、护士长业务查房制度,要求科主任查房1-2次/周,护士长查房1-2次/月,并且科室内有记录,病历中有记载,并作为科室质控检查内容之一,年终考核、评优的标准之。 五、鼓励医护人员通过自学、自考、函授等形式取得高层次学历,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继续鼓励各级医师攻读博士硕士研究生,提高学历层次,改善学历结构, 六、鼓励并支持医务人员在各种期刊上撰写、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各科每年至少有一人以上发表论文并上报医务科备案。 七、鼓励各科室及个人引进、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确实能给医院带来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年终评议后授予“科技奖”。 八、科教科制定医院中长期及短期人才培训计划,建立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大力培养学科带头人,建设特色专科。 九、积极开展院内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计划,以学术讲座的形式举办,每周至少组织一次专题讲座。 十、做好学分档案的管理工作,按规定授予学分,学分档案登记在册。做好继续医学教育证书换证、验证工作。保证验证合格率100%。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是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全院医务人员的素质,以人为本,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增强我院核心竞争力及卫生技术人员整体水平,更好地为医疗卫生事业作出贡献,以创建“学习型”医院为工作目标,根据《继续医学教育学规定》、《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制定如下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一、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 继续医学教育是继医学教育毕业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 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为从事医疗、医技、护理的初级以上职称者,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三、组织管理 1、由医务科、护理部具体负责组织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制定本院继续教育计划、实施方法。 2、各科室要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科主任要做好继续医学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鼓励、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监督和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3、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按照继续医学教育

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接受考核。在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和本单位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在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后,有义务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 四、继续医学教育内容与形式 1.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重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新能力的培养。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3、以科室为单位,每月组织一次以上的业务学习。 4、以科室为单位,每月进行一次业务闭卷考试或技能考核。 5、医务科、护理部等科室每季度组织三基闭卷考试或技能考核。 6、医务科、护理部、感控科组织的业务学习。 7、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应有明确的目标,制定自学计划,医务科、护理部根据综述质量授予自学分。 8、继续教育采用参加各种短期或较长期的专业培训、进修学习、研修班、学术进座、学术会议、案例分析、临床病例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网络教育等形式。 9、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必须经医务科、护理部同意;科主任安排好本科室工作,确保医疗安全。 10、取得各类学分证书后,一周内交医务科、护理部放入个人档案。 11、鼓励在职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各类成人医学教育学习。

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doc

2015 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了适应现代医学发展的要求,继续落实我院“科教兴 院,人才强院”的方针,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卫生技术 人员的整体素质, 2014 年我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将以科学发 展观为指导,从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开展、学分档案的管理、 产儿科选派进修学习管理等工作将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 形式的方法,切实地开展好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现制定2014 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员继续医学教 育规定(试行)》的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 讲求实效的原则,从单纯技术型向提高人文素质型转变,培 养融创新能力、医学技术、人文素质为一体,综合素质全面 发展的医务人员。 二、总体目标 2015 年度我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将实行“请进来”(请专家讲学、手术、会诊),“送出去” (外出进修学习、参加 院内、外各类学术活动及培训班)的形式,积极开展院内专 题学术讲座,组织科主任(护士长)查房、科室定期业务学 习,鼓励个人自考、自学或参加函授教育。通过举办各种形 式的师资培训活动,提高授课教师、临床带教教师的教学水 平,规范临床教学,培养合格医学人才。

三、实施方案 (一)、认真做好继教项目的学习工作。各科室要认真 研究了解国内外本专业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及时参加本专业继教项目学习。 (二)、本年度将选送 1 名助产士技术骨干到省妇幼保健院进修学习, 1 名妇产科医生和 1 名新生儿科医生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要求进修学习人员签属协议并回院后做好带教工作。 (三)、有计划的安排各学科主任、护士长及业务骨干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及短期培训班等,为培养学科带头人奠定良好基础。 (四)、鼓励医务人员通过自学、自考、函授等形式 取得高层次学历,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继续鼓励医务人 员提高学历层次,改善学历结构。 (五)、鼓励并支持医务人员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撰 写、发表学术论文。 (六)、鼓励各学科及个人引进、开发、应用新技术 项目,对确实能给医院带来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学科 和个人 , 医院年终评议并给予奖励。 (七)、努力促进医院的对外交流工作,加强同院外医 疗机构和知名专家学者的联系与合作,扩大我院的学术影 响。 (八)、积极开展院内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计划,以学术

在职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的有关规定

在职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的规定:“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的 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以短期业务学习为主,形式包括学术讲座、学 术会议、专题讨论会、专题学习班等;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最低 学分为25学分”等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出下述在职医务人员继续教育的规 章制度。 一、继续教育的考核办法 1、在职人员每年参加经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最低学分为25分。①参加院级学术 讲座,每参加一次计1分;②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或专题学习班,学分由中华医学会学术会务 部发的学分证为依据;③市级三、二、一等科技成果奖的主持者分别记学分3分、6分、9分, 省级医学科技进步三等奖10分,二等奖15分;第2—7名完成人,按主持减1分计算(最低计 1分);④发表学术论文,省级杂志临床交流(1500字以上)5学分,临床论着(2500字以上) 10学分;国家级杂志临床交流(1500字以上)7学分,临床论着(2500字以上)计12学分。 中华牌杂志临床交流(1500字以上)10学分,临床论着(2500字以上)15学分。其它专题论 文参考上述规定计分;⑤临床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每项经院学术委员会根据经济效益及 水平认定后记2—5学分;⑥专着:主编15学分,副主编10学分,编委5学分;⑦专利:发明 专利15学分,实用新型专利5—10学分(院学术委员会根据经济效益及水平认定)。 2、根据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第三款第四条规定:“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取得最低学分25 学分,才能提出晋升高一级技术职务的申请”之规定,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需连 续5年,每年取得25学分后,才有资格晋升高一级技术职称。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依据原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原卫生部《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原卫生部《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暂行规定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一、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通过培训班、远程等多种形式学习、培训获得的学分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二、学分分类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 1.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备案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核准、公布的项目。 2.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中心等(以下简称指定社团组织)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分别经学(协)会等组织评审并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项目。 3. 推广及必修项目

推广及必修项目是根据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需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医德医风以及适应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和批准的培训项目(包括远程教育项目)。该项目须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 4. 经单位批准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 (二)II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成果)、单位、科室组织的学术活动、大查房、疑难病例讨论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II 类学分。 三、学分要求 (一)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低于10学分,I、II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获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低于20学分,乡村医生每年获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低于15学分,不区分I、II类学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全科医师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五年内通过参加必修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20学分。 (四)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5学分。

2015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总结

大城县医院医学继续教育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卫生专业技术 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根据市卫生局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要求, 我院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开展顺利,取得了良好效果,总结如下: 一、建立并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我们制定了本院《继续医学教育计划》、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明确 了继续医学教育的相关政策、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成立了继续医学 教育领导小组,由医务科负责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使我院的继续医学 教育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发展的轨道。 二、对继续医学教育认识程度有所提高 在如何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继续医 学教育的认识和重视上,不断创新思路,把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作为工 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措施,强化卫生专业技 术人员对继续医学教育的认识和重视,使他们在工作中不断加强自身 的业务知识的学习和业务水平的提高,以达到医院整体医疗水平的提 高。 三、继教管理步入正规,科学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继续医学教育面广、量大,层次多,形式多样,规范管理既是工 作重点也是工作难点。我们不断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更新手段,在 规范管理上做文章。

一、是依据卫生局有关文件,制定了本院继续医学教育的相关配套规定,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管理。 二、是依据我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有关文件要求,根据自己的实际,实行了院内继续学分制、实行签到制,掌握全院的继续医学教育情况,有利于有针对性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定期进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使医院大多数人员熟悉和掌握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三、是业务学习落实到位,学习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实名签到制,避免了以前业务学习流于形式的松散,学习结束发放学分卡,有利于掌握每个人的业务学习情况。 四、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活动有所加强 为满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需求,我们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使卫生技术人员学有渠道、学有所获、学有所用。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频率和质量较往年有所增加和提高。 (一)是加强了重点传染病知识的培训,组织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了禽流感.结核病,手足口病,麻疹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专科医疗护理技术培训。主办讲座30次,培训共有1000余人,合格率为100%。通过培训,提高了卫生技术人员对传染病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使卫生人员掌握了传染病防治的基本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是聘请外院知名专家、教授进行业务知识的讲座,加强本

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ⅩⅩ旗人民医院 ⅩⅩ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及医院综合服务能力,适应现代化医学发展的要求,我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的方针,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要求,特制定ⅩⅩ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医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巴彦淖尔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通过多途径、多方式、多层次继续医学教育,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医务人员,切实地开展好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医院专门成立了继续医学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组长:崔忠义 副组长:贾剑锋 成员:刘巧灵、杨晓旭、樊帅、王娟、刘磊 工作职责:医务科负责组织院内培训;各科室负责人组织科室内职工开展科室培训;医务科根据院内和科室内实际培训学习情况(课件、参训签到册、授课影像资料、记录等)

进行统计确认,每季度以简报形式通知;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和监督。 三、具体实施步骤和要求 1、加强县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鼓励开展多学科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各科室要根据《巴彦淖尔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要求,认真研究了解国内外本专业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积极组织、申报县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时将本专业继教项目上报医务科, 医务科严格把关,按规范要求申报高水平、高质量的继教项目,提高中标率。 2、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进修学习、师资培训活动,提高授课教师、临床带教教师的教学水平,规范临床教学,培养合格医学人才。本年度拟选送5名以上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到省内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并要求进修学习归来人员,必须向医院交一篇进修心得,做一次与进修相关的专题讲座,学成后要求独立完成本专业日常诊疗工作,独立或在上级医师指导(数次)下完成1-2项新技术、新项目。各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及业务骨干参加省内外学术会议及短期培训班等,为培养学科带头人奠定良好基础。支持各级各类人员在国内学术团体与医疗质量控制机构任职。 3、鼓励医务人员通过自学、自考、函授等形式取得高层次学历,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医务人员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撰写、发表学术论文,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奖励。要求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至少发表1篇文章。加强与核

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本院继续教育工作;日常工作由院教育干事负责。 二、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需要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各临床科主任根据本科室业务情况制定年度继续教育计划,并报办公室备案。 四、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医院继续教育计划,学分完成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 五、本院中级职称及以上中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度必须撰写(不少于1篇,2000字)专业论文或译文,并在本院医学论文交流会上交流。 六、继续教育管理要突出“四性”(针对性、实用性、全员性、先进性)、“四新”(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特点,依法规范的进行组织管理。 七、建立计算机管理,完善电子版继续医学教育档案。 八、继续教育的项目包括: 1、国家、市、区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院内的自管项目; 3、自学和其他形式项目; 4、远程医学继续教育(“好医生”网上医学教育项目)。 九、继续教育内容: 1、基础理论知识;

2、本专业技术知识; 3、相关学科知识、现代管理知识等。 十、继续教育形式: 1、以科室为单位,每周组织一次以上的业务学习。 2、以科室为单位,每季度末进行业务闭卷考试及技能考核。 3、每年10月份,医院组织召开一次医学论文交流会。 十一、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方法: 1、Ⅰ类学分:国家、市级继续教育项目及省部级科技成果奖; 2、Ⅱ类学分:区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继续教育项目,发表医学论文或医学著作、远程教育、进修、在职高等医学学历教育、区县级科技成果奖,以及卫生局规定的自学学分。 十二、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登记制度,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度不低于25学分、72学时,其中: 1、医、药、技人员Ⅰ类学分5分、Ⅱ类学分20分; 2、主管护师Ⅰ类学分4分、Ⅱ类学分21分;护师(士)Ⅰ类学分2分、Ⅱ类学分23分。 3、院内医学讲座每课时0.5学分。 4、取得各类学分证书后,一周内交院教育干事备案。 十三、医院接到卫生局等上级部门的各类人员培训通知后,经院长批准,教育干事负责通知有关科室,并办理培训费用等事宜。外出学习期间的交通费自理。 十四、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必须经科主任同意;科主任安排好本科室工作,确保医疗安全。 十五、学分成绩由医院教育干事汇总、登记、备案,作为卫生技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组织_管理制度和继续医学教育规划实施方案

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一、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 继续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 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以完成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为主。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三、组织管理: 1.由医务科具体负责组织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制定本院继续教育计划、实施方法。 2.各科室要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科主任要做好继续医学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鼓励、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监督和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3.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按照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接受考核,在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同时,有义务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

四、继续医学教育内容与形式: 1.医院举办的学术活动是医学继续教育的重要组成形式,医院邀请全国著名专家进行学术讲座,着重讲解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重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新能力的培养。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2.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应有明确的目标,制定自学计划,每年提交专业综述一篇,医务科根据综述质量授予自学分;同时根据专业和科室培养计划选择外出进修、参加短期学习班等形式。 五、继续教育学分评定: 1.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取得学分不低于25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按项目级别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国家级项目、省级、市级项目及以上科技成果为Ⅰ类学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区县级项目、医院自管项目、自学及发表论文、译文、出版著作等其它形式的活动为Ⅱ类学分。 2.对学分授予和登记应严格执行《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的有关规定。医务科每年对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进行审验一次。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及学分授予管理办法 一、继续医学教育的指导思想 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实际需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二、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 继续医学教育是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其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三、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 (一)完成毕业后医学教育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各类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包括:药剂、检验、医技、护理等。 四、组织管理 科教科负责全院继续医学教育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能是: 1、组织实施全院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组织申报并协助举办各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安排组织全院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考核及登记学分 3、负责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审核验证及全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督查。 (三)科室主任、护士长具体负责科室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组织落实。主要职能为: 1.组织科室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实事求是地进行学分登记; 2.负责科室卫生技术人员年度及任期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初审; 五、内容和形式

(一)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以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 新方法为重点,注意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并结合不同层次、不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需要,加强对卫生技术人员创造力的开发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二)继续医学教育的形式:继续医学教育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以短期培训、 业余学习和自学为主。主要有: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业务考察、远程教育、临床进修、有计划和有考核的自学、科室内组织的各种业务学习活动,为继续医学教育提供教材、学术报告、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科研立项、奖励等亦视为参加继续医学教育。 六、奖惩 设立继医学教育专项奖,如给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科室给予一万元的奖励。对在继续医学教育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缓聘、低聘、解聘卫生技术职务和不准参加相应技术职务资格考试、不予执业再注册的处理:(一)不服从本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安排的; (二)未达到规定学分数的基本要求,验证不合格的; (三)学习期间违反办学单位有关规定和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在学分登记、年度和任期考核中弄虚作假。 七、经费 继续医学教育的经费,采取国家、集体、个人等多渠道筹集的办法解决。提倡通过其他途径筹集资金,卫生技术人员也应承担一定的费用。将继续医学教育经费纳入全院预算管理。继续医学教育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人才培养、奖励继续医学教育先进科室、个人及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开支等。经费使用由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讨论决定,科教科统筹安排。 八、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接受学分数不低于10学分,学分要求如下: 国家级:5分;其他:10分。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标准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根据《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卫科教发[2000]477号)、《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章程》(全继委发[2001]第01号)和原卫生部《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科教发[2012]85号),制定本办法。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备案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核准、公布的项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需求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推广及必修项目。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条件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以及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需求为主要内容,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先进性,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本学科的国际或国内发展前沿; (二)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 (三)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或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 (四)根据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需求或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应急培训,启动的推广及必修项目; (五)填补国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三、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一)申报资格 1. 医疗卫生、教学、科研机构可按申报程序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其他机构须先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获得申报资格。 2.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其当年申报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2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除外。 (二)申报程序 1. 项目申报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应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按统一要求,先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经核准后,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推荐。 2. 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中心等具有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资格的社团应将拟举办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审定后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委直属单位直接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 3.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

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及奖惩制度

涞水县医院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及奖惩制度(2015年修订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建立和完善适应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卫生改革与发展需要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不断提高卫生专业人员的能力素质,更好的为人民健康服务,根据市卫生局《保定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和学分登记管理实施细则(2014年版)》,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和学分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一、学分分类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3、推广项目。 参加以上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可授予Ⅰ类学分,以上三种项目中均包含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Ⅱ类学分 自学笔记、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和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指定并统一组织考核的学习项目、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外出进修、发表学术论文、科研立项、出版医学着作、考察和调研报告、医学译文、单位和科室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二、学分授予标准 (一)、Ⅰ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

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6学分。 3、国家级推广项目按课件的学时数每3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5学分;省级推广项目按课件的学时数每6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5学分。 4、国家级、省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批准的学分数授予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5学分。 5、省、市级学会举办的学术年会,每次授予省级Ⅰ类学分不超过3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0.5学分,每个市级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5学分。参加人员仅限市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 2、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有关“四新”的学习资料,学习后经考核,按委员会规定的该资料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 3、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写出综述,在科室交流,每年最多不超过2学分。 4、经单位批准,到上一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含出国培训)满半年并考核合格的,视为完成当年规定的25学分(不区分Ⅰ、Ⅱ类学分);不满半年且考核合格的,每月授予0.5学分。 凡当年参加卫生支农,援外(援藏)医疗队6个月以上者,视为完成当年规定的25学分(不区别Ⅰ、Ⅱ类学分)。 5、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

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

2015年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今年继续教育工作以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强化继续教育创新意识为主导,充分利用县、市继教资源,落实好专业技术、职业道德和重点传染病的培训。注重教育的质量和实效,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原则,追求高水平,坚持实事求是、质量第一的原则。以实现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手段现代化要求,推动我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持续、健康、深入地开展,很大程度上适应了卫生改革发展和医务人员自身学习提高的需要。为更好地做好2015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做如下初步安排。 一、加强对2015年新进人员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落实好专业技术、职业道德和重点传染病的培训。我们要广泛听取医务人员的建议,根据我单位的需要,开展实用性强的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10次,;在职业道德培训方面,要按照县卫生局纠风工作安排意见的要求执行,每人不少于24学时,培训内容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手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临床专业理论和技能、病历书写与规范等为重点。开展重点传染病培训每人不少于30学时,培训内容以卫生部组织编写的培训教材和光盘、华医网为主。 二、强化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 根据我院院情,选派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学习,吸收先进经验,提高技术水平。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要紧密结合自己专业,鼓励

通过自学、脱产学习自觉严格补充,增长本专业技术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掌握交叉学科和相关学科的知识。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要结合本职岗位,进行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的职务培养,熟练掌握专业技术,。参与科研、能解决较复杂的疑难病症,争取以请进来、派出去、自己学的原则想方设法提高专业队伍的业务素质。邀请上级医院专家对我院进行专业技术指导,以查房、手术、讲课等形式不断提高我院业务水平,并支持各科邀请专家指导开展新技术、新业务。 三、继续加强业务学习管理。 每月20日集体组织业务学习一次,并安排专门针对年轻医师的专业讲座。 四、外出进修学习。将采取短、中、长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年青医护人员及业务骨干进行相专业进修学习,以增强我院专科队伍建设及整体技术实力。年内计划选派1人次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进修学习。 五、积极组织“三基三严”理论考核。 每年组织一次“三基三严”理论考核,对“三基三严”的培训工作进行每季度一次,每年进行一次理论考核和实践技能的考核。考核结果列入绩效考核。 六、做好继教档案的归档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完整地保存,系统地整理、规范地管理相关档案,真正为继续医学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依据,为我院的发展

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学分管理办法

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学分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高继续医学教育的质量和效益,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项目的申报和认可 第一条经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和公布的项目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第二条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以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技术水平,满足公众健康需求为目的。 申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学科的国内外发展前沿; 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 3.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 4,填补省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挤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第三条经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获得申报资格后,向省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卫生行政部门申报,经审核同意后,由各市负责向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推荐。 省、部属单位以及驻军单位拟举办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直接向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 第四条每年申报项目的时间为8月30日前。申报者应按要求填写《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按程序逐级申报。 第五条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必须是其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其当年申报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超过2项。 第六条经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批后,按照学科分类,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主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学分数、举办日期和地点等信息向社会公布,项目有效期为2年。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应根据单位需要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选择参加。 第七条各单位应按期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时将《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项目总结、日程安排表、培训教材、学员名册等资料报送至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如拟继续举办,应同时报送《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当年未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视为自动取消。凡未按要求报送执行情况汇报表和备案表的项目,第2年不再公布。 第二章学分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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