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派遣外出学习管理规定

公司派遣外出学习管理规定
公司派遣外出学习管理规定

公司派遣员工外出学习管理规定

前言

为了规范员工因公外出学习的程序,保证外派学习的有效性,特制定以下规定。本规定

所定义的公司派遣外出学习(简称外派学习)的范围包括公司派遣参加的专业教育培训机构

举办的短期和长期培训班进修班、职称和资格水平考试、出国考察和出国进修。

一、外派短期培训

1、适用于已经转正的正式职员,试用期员工不包含在内。

2、短期培训是指外部机构举办的时间不超过15天(含15天,如跨段,则计算连续时间的

总和)的公开课、培训班。参加外部机构举办的短期培训是借鉴培训顾问公司丰富经验、集中获取外界信息资源的有效渠道。公司将根据需要安排,也可以由职员提出申请,经

审批后安排参加。

3、职员申请参加外部短期培训的程序为:

●主管领导指派或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外部培训审批表》(附表一);

●报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通过;

●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查后批准,包括差旅费在内总费用超过3000元(含3000元)以上

的需签定《外派学习协议书》(附表二),借款金额<1万,签批至公司总经理;1万

≤金额<5万元(含)签批至集团资金副总裁;金额≥5万,签批至集团总裁。

●学员借款或自行缴款参加培训;

●学员须凭结业证书、报名费单据、差旅费单据(参考公司差旅费报销标准),办理报

销手续。

4、职员参加外部培训的费用须经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批、登记,方可在集团培训费中列支;

5、外派参加短期培训的人员,如在短期内辞职离开公司,需偿还一定的费用,具体规定如

下表:

课程费用服务期限费用偿还

甲方已付培训费用×(服务期—已经履行3000(含3000元)-10000元一年

的服务期)/服务期。

甲方已付培训费用×(服务期—已经履行10000元--30000元三年

的服务期)/服务期。

甲方已付培训费用×(服务期—已经履行30000元以上五年

的服务期)/服务期。

外派学习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外派乙方学习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协议。

1、乙方为甲方公司职员,现在部门/公司工作,因工作需要甲

方选送乙方到学校/机构参加培训。培训期限,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甲方承担乙方相关的培训费用,包括学费、资料费、差旅费、住宿费等因培训产生

的直接费用。培训结束后,乙方凭结业(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参加外部专门机构培训

审批表》等培训凭证及差旅费、住宿费单据可报销前述费用。

3、培训期间,乙方保证努力学习,完成教学课程和培训计划,培训期满,乙方应按期

回甲方工作,服从甲方安排。

4、培训结束后,乙方应为甲方服务年个月,如该服务期超出劳动合同期限的,

劳动合同顺延至该培训期满,乙方应当履行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的义务。

5、如乙方在第4条约定的服务期内提出辞职或出现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

定的情形之一,导致被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标准为乙方尚未履行服务期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即:甲方已付培训费用×(服

务期—已经履行的服务期)/服务期。

6、乙方虽按期回公司工作,但未完成学习课程、培训计划或未通过结业、毕业考试的,

乙方应当退还甲方为其支付的全部培训费用。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涂改或代签无

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外派劳务培训管理办法

外派劳务培训管理办法 商务部 商合发〔2004〕63号第一条为加强外派劳务培训管理,提高外派劳务人员素质,保障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对外劳务合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相关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派劳务培训”是指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经营公司)对外派劳务人员(含研修生)在出国(境)前进行的适应性培训。 适应性培训是指外派劳务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的国内外法律规章教育、外事教育、所在国(地区)风俗习惯和日常语言教育。 第三条经营公司开展对外劳务合作,须承担对外派劳务人员的培训义务。外派劳务人员应经过培训。 第四条经营公司对外派劳务人员的培训可采取自行组织培训或委托相关培训机构培训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经营公司应指定专门的外派劳务培训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对培训质量负责,并通过考试检验外派劳务人员是否具备适应国(境)外工作的基本能力。 第六条外派劳务培训教材由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以下简称承包商会)统一编写,供外派劳务人员使用。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委托一家专门机构作为本地区的外派劳务考试中心。考试中心可根据本地区实际需要,设立考试点。考试中心或考试点(以下简称考试中心)须与培训机构分开。 第八条经营公司负责组织已培训的外派劳务人员到考试中心进行考试。 第九条外派劳务培训考试试卷由承包商会统一命题,供考试中心使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承包商会负责对考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外派劳务人员考试合格后,由考试中心向劳务人员发放《外派劳务人员(研修生)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合格证》由考试中心向承包商会领取。 第十一条外派劳务人员的培训费用原则上应自行负担。 第十二条外派劳务考试费包含在培训费中。 第十三条培训费(含考试费,下同)由经营公司向外派劳务人员一次性收取,支付给培训机构和考试中心。经营公司收取培训费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明示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多收费、乱收费。 第十四条未通过考试需再培训或再考试的外派劳务人员,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公司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公司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使每次学习的资源能够共享,达到公司内外部培训管理统一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的外部培训管理。 三、培训管理职责 1. 公司领导职责: 负责外训人员申请和费用审批。 2. 人力资源部职责: 外训申请的审核与组织管理;外训机构确定;外训费用额度审核;培训记录、资料、证书的管理和存档。 3. 各部门职责: 结合部门员工工作水平,提出合理外训计划;配合人力资源部选择外训机构、外聘讲师及评估培训效果;按照批复文件组织培训实施。 4. 财务部职责: 外训费用报销审核。 四、外部培训方式 1. 外派培训:到专门的教育和培训机构、政府单位等参加培训课程、考取资格证书。 2. 外聘讲师培训:由公司组织、邀请培训机构或政府单位的专门讲师到公司内部进行授 课。 五、外训类型

1. 公派外部培训 1) 公派外训有以下适用情形但不限于: ①国家规定特种岗位人员的证件取得与复审。 ②新管理体系、新技术、新设备引进等所需要的外部培训。 ③公司内部没有相关讲师或讲师专业技能达不到要求的课程培训。 ④其它因工作需要公司指派参加的外部培训。 2) 公司和员工双方可签订《外部培训协议书》,未签订该协议书的,以劳动合同为标准 执行。 3) 公派外部培训人员出勤按照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外出培训的必须填写《出差申请 单》。 2. 自费外出学习 1) 自费外出学习有以下适用情形但不限于: ①参加外部学历提升教育。 ②参加相关职位、职称考取资格证书。 ③个人兴趣爱好参加其它技能培训。 2) 自费外出学习人员上课时间与出勤时间冲突时,不能按出差计算,所有费用自理。 3) 自费学习人员如取得相关学历证明或资格证书时,提交原件到人力资源部审定,并 存档复印件。 六、外训机构的确定 1. 外部培训信息收集: 人力资源部可通过网络、报刊、杂志或同行介绍、参训人提供信息等多渠道获得外部培训信息。包括:培训机构信息(名称、资质、成功案例、主要服务项目、公开课计划、区域和联系方式等)和培训师信息(个人基本情况、擅长课程、曾辅导过的企业等)。

(完整版)公务外出管理制度

员工公务外出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员工临时外出办公请示流程,加强外出办公考勤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作为外出之联系及考勤管理使用。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因临时公务外出的员工。 3公务外出请示 外出前,应事先填妥《员工外出申请单》,报直接领导人核准。离开公司时,凭此条到行政部前台进行登记,返回后到前台备案。 4 核准权限 4.1主管级以下人员,由部门主管核准,未设部门主管由经理核准; 4.2主管级人员,由部门经理核准,未设部门经理由执行总经理核准; 4.3部门经理级人员,由执行总经理核准; 4.4行政部负责外出人员登记的监督,进行公司员工外出的规范化管理。 5细则 5.1外出前,应至少提前到行政部处登记,并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报直接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外出办理公司业务,特殊情况不方便办理的,需征得领导口头同意,方可外出; 5.2上班前直接办理公司业务未到单位打卡者,应提前一天到行

政部备案;在下班前未办理完公司业务而无法回公司打卡者,需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 5.3外出办理公司业务员工需严格按照所填登记表办理公司业务,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去往其它地点,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办理私事。6注意事项: 6.1外出办事人员在外要注意公司形象,严禁以公司名义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道德的事情; 6.2外出办事人员注意个人安全及财产安全,携公款外出人员须保证公司欠款安全; 7应用表单: 《员工外出申请表》 员工外出申请表 注:1、因外出办理公务无法按时返回而影响正常考勤的,应填写本表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办公室,一份本人存档;3﹑主管级以下人员,由部门主管签字核准;4﹑主管级人员,由部门经理签字核准;5﹑部门经理级人员,由总经理签字核准;6、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填写的,应在事后补填本表。

企业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企业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1 外派培训人员的资格 (1)参加外派学习的人员应首先满足外派项目对人员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2)如无特殊批准,满足参加外派学习资格的人员应为已在本企业工作一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有意愿在本企业长期工作的员工。 2 外派培训的内容 外派培训的内容包括由政府法令规定或由政府单位主办及核定的技术职业资格评定方面的培训本企业必需的特殊专业知识或技能培训、海内外参观和交流考察、MBA(EMBA)进修培训、中高层经理的硕士或博士的学历培训等。 3 本企业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于上一年度末提出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总经理批准,下一年度的外派培训原则上按此计划严格执行。 4 参加外派培训的员工应填写《员工培训申请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和核准;临时决定的外派项目,申请人须首先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并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 企业统一支付每人平均外派培训费用5 000元以上的培训,受训员工应与企业签订《培训协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执行。《培训协议》一式两份,受训员工和企业各执一份。工资待遇按协议规定执行。 6 对无需签订培训合同的外派培训人员,培训期间应视其正常上班,薪金发放标准按本企业相关薪金制度执行。 7 取得学历的培训,培训费用由员工先行支付。受训员工取得学位后,凭学位证书、毕业论文、学费发票可获得一定比例的学费报销,并为企业服务满一定期限(具体如下表所示)。未满服务期限约定的,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是:未满期限的比例×报销金额×3。 8 参加外派培训的人员返回后,应于上班后五日内将培训教材、书籍、学习笔记、培训记录和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部分材料由人力资源部归档保管,其受训成绩也应当登记到《员工培训记录表》。如培训项目为海内外参观和考察,须提交《参观考察报告书》给人力资源部,供考核之用。 9 参加外派培训的人员返回后,应提交参训报告,并将所学知识整理成册,

公司员工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外派培训管理 规定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优耐达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培训目的 通过外派培训,使优耐达公司人员学习业界先进技术、专业技术技能。 第三条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特殊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课程;各种取证考试;海外交流考察;国内外MBA进修培训,企业经理人进修培训等。 第四条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全脱产、半脱产。 第五条培训计划 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应于新年度开始前提出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批核准。临时外派项目,申请人需按正规的程序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人力行政部经理、主管副总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外派培训人员资格 第六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的人事关系应在优耐达公司。 第七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应为有长期服务于优耐达公司的意愿。 第八条根据外派项目的具体要求,制定对外派人员关于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资格要求,必要时进行考试选择。 第三章外派培训处理程序 第九条外派培训人员分为指定、推荐及个人申请三种情况。

第十条凡参加外派进修培训人员均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培训通知),由人力行政部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第十一条学历教育须根据优耐达公司人才培训计划和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对口或相关专业的原则,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招生简章》),由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进行资格审查及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并签定员工培训协议书。 第十二条外派培训人员与优耐达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后,其人事关系归人力行政部管理,工资待遇按合同执行。 第十三条外派培训结束后,外派培训人员应于返优耐达公司七日内将外派培训期间所填写的学习日志交公司人力行政部。参加培训学习结束后,须持结业证、考试成绩或其他证明材料到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外派培训人员的费用报销须在返公司七日内汇总填写明细,由人力行政部审核登记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章外派培训工资 第十五条进修人员若申请半脱产、全脱产进修,期间的薪金发放标准依优耐达公司相关薪金制度执行。

0204《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1 制定目的 利用外部资源,增长从业人员本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技能,技巧,更新观念,提升综合素质,促成公司可持续发展。规X外派培训管理制度,提高外派培训效果,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2 适用X围 适用于公派及私请外出培训学习员工。 3 名词解释 3.1 公派培训:指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指定派遣参加公司外的一切培训、学习 活动。 3.2 私请培训:指员工为了满足个人学习的需要,私自申请经同公司达成某 种协议后,参加公司外的一切培训、学习活动。 3.3 培训费用:在培训活动中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杂费、差旅费的总和。 4 权责单位 4.1 培训中心负责此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的起草工作。 4.2 总经理负责此制度发布、修改、和废止的核准工作。 5 适用培训形式 5.1 学者专家专题演讲会或座谈会。 5.2 大专院校专业科目选修。 5.3 派赴国外受训、参观或访问考查。 5.4 公司或工厂的参观访问与交流。

5.5 其它形式的派外培训。 6 外派申报 6.1 部门主管、公司领导、人力行政中心或培训中心,视实际需要可提议指 派受训人员。 6.2 被提议或私自申请参加公司外培训学习人员应事先填报《外出培训申请 表》,并附培训有关信息资料。 6.3 被提议或私自申请参加公司外培训学习人员按职能管理层级报请审批, 最后经总经理核准方可生效。 6.4 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交培训中心存档保管。 7 管理规定 7.1 公派受训,主管负责觅妥领导认可之职务代理人代为处理其职务;私请 受训,原则上由申请人或主管觅妥职务代理人代为处理其职务,方可外出受训。 7.2 受训人员应遵守主办机构所规定的报到、上课、测试等相应培训管理事项。 7.3 受训人员在受训期间,应特别注意言行举止,以维护公司之形象。 7.4 公派受训如属上班时间,视同公出;私请在外受训如属上班时间,不得 视为公出,应办妥请假手续(事假或特别休假)。 7.5 公派受训人员如因故不能完成该训练,应呈报详述具体理由,由部门主 管签核,并经总经理核准后,培训中心备案,始得退训。未经核准而擅自退训人员,培训费与差旅费用由个人自行负担,已受训日如系上班时间则视同事假。 7.6 公派受训人员如考试成绩不过关未能取得结业资格者,应呈报具体理 由,呈部门主管签核,并经总经理核准后,培训中心备案,始得报销培训

公司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公司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公司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编号:XFJYWY-G-RL-B13-04 修订记录 (集团)公司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定义 外派培训即公派外出参加培训,是指依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出资派遣员工参加由外部机构开展的培训班、职称和资格水平的考试(员工参加华夏幸福大学及内部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不属于此范畴)。 第二条目的 (一)规范员工因公外出培训的流程,实现培训效果的最大化;

(二)为员工提供外出学习、资格证书考取的机会,提升员工价值。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除外出参观考察外所有由公司出资派遣员工进行外出学习的情形。 第四条组织权责 (一)人力资源中心职责 1.负责总部人员外派培训的审批、费用报销及培训资料的保管; 2.负责审核分公司提交的《外派培训审批表》,并对分公司外出培训进行管控; 3.负责定期检查分公司外出培训工作落实情况并纳入考核。 (二)分公司职责 1.负责统筹分公司内员工外出培训申请表的审批及《外派培训协议》的签订; 2.负责分公司外派员工信息进行整理,并定期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3.负责分公司外出培训获取的证书及培训资料的保管。 第五条外派培训管理原则 1.公司出资外派员工参加培训的,费用达到规定金额需签订《外派培训协议》并约定服务期限。如果员工违约应按照《外派培训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2.外派培训所有资料、专业认证成果均归属公司所有: 员工外出培训结束后,应将培训过程中所发放的书籍、教材等有关资料交送人力资源部门培训负责人处统一保管。 员工培训所获得的专业认证证书需交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保管。在员工与公司订立的《外派培训协议》中约定的服务期期满后,经员工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门核查后,可退给员工。 3.公司外派员工参加培训的,将承担员工的全部培训费用,包括:培训学费、教师授课费、考务费、讲义与资料费,及因培训产生的交通费和差旅费(交通费和差旅费的范围和额度按《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但培训通知中若含食宿安排则不可再单独报销交通费及餐费)。认证类培训需参加认证考试的,公司只承担一次认证考试费用。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办法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办法 名目 第二章外派培训人员资格 (12) 第三章外派培训处理程序 (12) 第一条本方法适用于张家港市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职员。 第二条培训目的:通过外派培训,使公司人员学习业界先进技术、专业技术技能。 第三条外派培训的内容包括政府法令规定的,由政府单位主办及核定的资格鉴定课程;专门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课程;各种取证考试;海外交流考察;国内外MBA进修培训,企业经理人进修培训等。 第四条外派培训的形式分为全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培训。 第五条外派培训打算: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应于新年度开始前提出外派培训打算并报批核准。临时外派项目,申请人需按正规的程序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人力资源部经理、总裁办公会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外派培训人员资格 第六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的人事关系应在本公司。 第七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应为有长期服务于本公司的意愿。 第八条依照外派项目的具体要求,制定对外派人员关于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资格要求,必要时进行考试选择。 第三章外派培训处理程序 第九条外派培训人员分为指定、举荐及个人申请三种情形。

第十条凡参加外派进修培训人员均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培训通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及总裁办公会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 第十一条学历教育须依照公司人才培训打算和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对口或相关专业的原则,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招生简章》),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及总裁办公会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并签定职员培训协议书。 第十二条外派培训人员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后,其人事关系归人力资源部治理,工资待遇按合同执行。 第十三条外派培训终止后,外派培训人员应于返公司七日内将外派培训期间所填写的学习日志交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个参加培训学习终止后,须持结业证、考试成绩或其他证明材料到人力资源部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外派培训人员的费用报销须在返公司七日内汇总填写明细,由人力资源部审核登记后办理报销手续。 进修人员若申请半脱产、全脱产进修,期间的薪金发放标准依公司相关薪金制度执行。

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1制定目的 规范外派培训管理,保证外派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派及私请外出培训学习员工。 3名词解释 3.1 公派培训,指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指定派遣参加公司外的一切培训、学习活动。 3.2 私请培训,指员工为了满足个人学习的需要,私自申请经同公司达成某种协议后,参加 公司外的一切培训、学习活动。 3.3 培训费用,在培训活动中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杂费、差旅费以及培训期间的工 资的总和。 4权责单位 4.1 人力资源部负责此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的起草工作。 4.2 总经理负责此制度发布、修改、和废止的核准工作。 5培训形式 5.1 企业管理辅导机构所举办的讲习。 5.2 学者专家专题演讲会或座谈会。 5.3 大专院校专业科目选修。 5.4 派赴国外受训、参观或访问考查。 5.5 公司或工厂的参观访问与交流。 5.6 职务代理锻炼。 5.7 其它形式的派外培训。 6外派申报 6.1 部门主管、公司领导或人力资源部,视实际需要可提议指派受训人员。 6.2 被提议或私自申请参加公司外培训学习人员应事先填报《外派培训申请表》,并附培训 有关信息资料。 6.3 被提议或私自申请参加公司外培训学习人员按职能管理层级报请审批,最后经总经理 核准方可生效。 6.4 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交人力资源部存档保管。 7管理规定

7.1 公派受训,主管负责觅妥领导认可之职务代理人代为处理其职务;私请受训,原则上 由申请人或主管觅妥职务代理人代为处理其职务,方可外出受训。 7.2 受训人员应遵守主办机构所规定的报到、上课、测试等培训管理规定。 7.3 受训人员在受训期间,应特别注意言行举止,以维护公司之形象。 7.4 公派受训如属上班时间,视同公出;私请在外受训如属上班时间,不得视为公务,应 办妥请假手续(事假或特别休假)。 7.5 公派受训人员如因故不能完成该训练,应呈报详述具体理由,由部门主管签核,并经 总经理核准后,人力资源部备案,始得退训。未经核准而擅自退训人员,培训费与差旅费用由个人自行负担,已受训日如系上班时间则视同事假。 7.6 公派受训人员如考试成绩不过关未能取得结业资格者,应呈报具体理由,呈部门主管 签核,并经总经理核准后,人力资源部备案,始得报销培训费;否则其培训费及差旅费由个人自行负担,受训日如系上班时间则视为事假。 7.7 公派受训人员应于培训结束后十五日内应将《训练心得报告》或《工作改善计划》并 同训练教材送交人力资源部。《训练心得报告》或《工作改善计划》逾期未交者,除一年内不得派外受训外,年终不得评为优秀个人,并按培训费用的20%处以罚金。 7.8 主办机构有颁发受训证明文件,受训人员应将证明文件正本送培训管理部门存档,离职 时办清手续后退还。 7.9 培训成绩将通知各学员主管,人力资源部归档。 7.10 受训者返回后应就受训内容给相关部门员工传授,不得借故推诿。 8 培训协议 8.1凡公派培训人员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8.2 凡获得公司相关补助的私请培训,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8.3 培训协议的基本原则: 8.3.1 公派或获得公司补助的私请外派培训费用单次达到1000元(含1000元)至3000元的, 在原合同服务期基础上增加服务期不得少于1年,受训员工不满服务期离职者应以月为单位按不满服务期比例补偿公司。 8.3.2公派或获得公司补助的私请外派培训费用单次达到3000元(含3000元)至6000元的, 在原合同服务期基础上增加服务期不得少于2年;受训员工不满服务期离职者应以月为单位按不满服务期比例补偿公司。 8.3.3公派或获得公司补助的私请外派培训费用单次达到6000元(含6000元)至10000元

公司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制度

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制度(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范围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工作,增强外出培训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保证外出培训质量,提升公司员工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以满足公司现实业务和未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员工。 第二条名词解释 外出培训,指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或员工为了满足自身学习发展的需要,与公司达成协议之后,参加公司外的一切培训、学习活动。 培训费用,指在培训活动中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差旅费、杂费以及培训期间的工资等的总和。 第三条外出培训员工的资格条件 (1)热爱BY,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好学上进; (2)爱岗敬业,努力工作,能较好地完成公司或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 (3)外出培训应基于工作需要,满足外出培训项目对人员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4)如无特殊批准,外出培训的资格人员都应为已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有意愿在公司长期工作的员工,其在劳动合同履行期内。 第二章外出培训需求及申请审批程序 第四条公司所属各部门、工厂每年12月份,将下一年度的外出培训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审后,统一纳入公司的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培训计划执行时,所属各部门需按计划提前15天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并递交培训人员名单。若因工作需要,培训需求部门临时选派员工外出培训时,需提前7天向公司人力资源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依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逐级办理,最后经总经理核准方可生效。 第六条申请参加公司外培训的员工应事先填写《BY员工外出培训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1),并附培训有关信息资料,申请表及培训相关资料交人力资源部归档管理。 第三章外出培训形式

外派培训管理规定完整版

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外派培训管理制度1制定目的 利用外部资源,增长从业人员本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技能,技巧,更新观念,提升综合素质,促成公司可持续发展。规范外派培训管理制度,提高外派培训效果,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派及私请外出培训学习员工。 3名词解释 3.1 公派培训:指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指定派遣参加公司外的一切培训、学习活 动。 3.2 私请培训:指员工为了满足个人学习的需要,私自申请经同公司达成某种协 议后,参加公司外的一切培训、学习活动。 3.3 培训费用:在培训活动中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杂费、差旅费的总和。 4权责单位 4.1 培训中心负责此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的起草工作。 4.2 总经理负责此制度发布、修改、和废止的核准工作。 5?适用培训形式 5.1 学者专家专题演讲会或座谈会。 5.2 大专院校专业科目选修。 5.3 派赴国外受训、参观或访问考查。 5.4 公司或工厂的参观访问与交流。

5.5 其它形式的派外培训。 6?外派申报 6.1 部门主管、公司领导、人力行政中心或培训中心,视实际需要可提议指派 受训人员。 6.2 被提议或私自申请参加公司外培训学习人员应事先填报《外出培训申请 表》,并附培训有关信息资料。 6.3 被提议或私自申请参加公司外培训学习人员按职能管理层级报请审批,最 后经总经理核准方可生效。 6.4 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交培训中心存档保管。 7?管理规定 7.1 公派受训,主管负责觅妥领导认可之职务代理人代为处理其职务;私请受 训,原则上由申请人或主管觅妥职务代理人代为处理其职务,方可外出受训。 7.2 受训人员应遵守主办机构所规定的报到、上课、测试等相应培训管理事项。 7.3 受训人员在受训期间,应特别注意言行举止,以维护公司之形象。 7.4 公派受训如属上班时间,视同公出;私请在外受训如属上班时间,不得视 为公出,应办妥请假手续(事假或特别休假)。 7.5 公派受训人员如因故不能完成该训练,应呈报详述具体理由,由部门主管 签核,并经总经理核准后,培训中心备案,始得退训。未经核准而擅自退训人员,培训费与差旅费用由个人自行负担,已受训日如系上班时间则视同事假。 7.6 公派受训人员如考试成绩不过关未能取得结业资格者,应呈报具体理由, 呈部门主管签核,并经总经理核准后,培训中心备案,始得报销培训

员工外出及出差管理制度

员工外出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员工外出及出差行为,实时掌握员工去向与工作动态;使外出及出差行为目标明确,办事时效合理,成本可控,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 3.2各部门依照本制度严格执行、并监督落实情况; 3.3行政监督各部门和人员外出情况,并提出奖惩。 4、定义 4.1 外出:指员工因公事或私事必须离开工作岗位和工作场所,外出处 理相关事情的行为;其中,因公外出当日能返回公司,私事外出需请事(病)假。 4.2 出差:指员工因公事到(或被派遣到)公司范围之外的地方处理公 司业务,当日不能返回公司的行为。 5、外出 5.1请假外出 5.1.1 员工上班时间因私外出,须先填写请假条,遵照请假程序,获得权限审批人批准。 5.1.2 车间员工请假外出,须将被核准之请假条交于当班保安,并打下班卡后方可离开。 5.1.3 办公室员工请假外出,须将被核准之请假条交于前台,并打下班卡后方可离开。

5.1.4 保安队长每天将前一日请假条收集整理交至前台,做为后续考勤依据。 5.2休息时间外出 5.2.1 因行业特殊(兼顾到现行考勤制度),车间员工原则上中途休息 不允许外出;确实需要外出的,须填写放行条,主任级(含)以上领导签字后,交予保安放行。 5.2.2 中途休息时间外出的员工,需在下个班次开始前及时返岗。如 若迟到,需在保安岗登记返厂时间后方可进入车间(准时返岗者无需在离岗登记本登记)。 5.2.3 离岗登记本的记录同样做为考勤核算的依据,迟到的时间一律按考勤制度处理。 5.3办公室员工因公外出(公出) 5.3.1 部门直属领导,对本部门员工之外出行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之 去向负责,如不掌握讯息,负连带责任(此款同样适用于车间)。 5.3.2 各部门的负责人外出,需向常务副总申报,包括口头、电话、 微信、QQ等形式,征得同意后,在前台外出登记本上登记后方可离开。 5.3.3 普通职员因公外出,需填写外出申请单,部门领导签批后,在 前台处登记后方可离开(部门需评估外出的必要性,大致需用时长)。 5.3.4 员工外出返厂后,需在登记本上登记返厂时间,前台应加以监 督。 5.3.5 员工公出,不论是在下班前返岗,还是在下班后返岗,均需打 下班卡。否则,依据考勤管理制度,按异常签卡或旷工处理。 5.3.6 外宿员工因公外出,仅在《外出申请单》上的预计返厂时间迟 于下班时间的情形,方可直接回家,否则,无下班打卡记录,按异常补卡或旷工处理。

公司员工外派培训协议书

公司员工外派培训协议书 员工外派培训协议书要注意哪些细节?以下是小编带来员工外派培训协议书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公司员工外派培训协议书 姓名:部门:职务: 本人因公司事业发展需要被派送到参加培训学习, 时间天,(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愿与公司共同遵守以下协议: 一、培训目的: 二、培训机构与培训科目: 三、培训期间本人愿意遵守培训机构的有关规定,维护本公司名誉与保证不泄露公司秘密。保证受训期间虚心学习,吸收所需知识技能,于受训期满后返回公司服务。如公司中途因工作需要要求中止受训,愿以公司利益为重,绝无异议。 四、学业完毕后愿尽所学之经验、知识、技能服务于公司,并愿将所学传授给公司同仁,所取得相关资料应留公司存档。利用所学取得

的科研成果、专利、著作应以公司名义取得自有知识产权,绝不私自向外出售、泄漏、转让。 五、培训学习期满保证继续在公司服务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愿按公司相关规定申请报销员工培训费用。 六、培训期间,公司应根据培训地点生活水平每月发给学员在职时月工资的%生活补贴,计元人民币。 七、培训期间本人愿与公司保持不间断联系,并能配合公司的科研开发及项目拓展活动。 八、培训人如有违反以上条款,需赔偿公司一切损失。如有泄漏公司商业、技术秘密者,在承担经济损失的同时,愿承担法律责任。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受训人与公司各持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受训人: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1.试用范围新管理岗位、新技术、新设备引进等所需外派培训外派培训:指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指定员工派遣参加公司外部培训、学习活动 2.培训费用 2.1培训费用指在培训活动中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食宿费、交通费总和。 2.2培训费用的报销应出具相应、有效的发票,并于公司行政人事部登记备案。如遇以下情形,则不予报销费用:员工在外派培训期间因私人原因发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员工在培训(理论)结束后没有通过考试或未获得相关证书,实际操作中没有达到独立操作上岗能力的 3.外派培训出勤及薪酬福利管理出勤 3.1培训时间在工作日进行的,按正常出勤计算,培训时间在休息日(含下班后的延长工作时间)进行的,不计加班3.2受训人应遵守培训方的时间安排和管理规定,按时参加培训,不得缺勤;无故不参加培训的,经查实后按旷工处理,自动扣除工资3.3外派人员因重大事宜,无法参加培训时,因提前向培训方管理部门说明薪酬福利 3.4员工外派培训期间按在本公司正常出勤计算,原有工资奖金正常发放

公司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公司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公司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编号:XFJYWY-G-RL-B13-04 修订记录 (集团)公司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定义 外派培训即公派外出参加培训,是指依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出资派遣员工参加由外部机构开展的培训班、职称和资格水平的考试(员工参加华夏幸福大学及内部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不属于此范畴)。 第二条目的 (一)规范员工因公外出培训的流程,实现培训效果的最大化;

(二)为员工提供外出学习、资格证书考取的机会,提升员工价值。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除外出参观考察外所有由公司出资派遣员工进行外出学习的情形。 第四条组织权责 (一)人力资源中心职责 1.负责总部人员外派培训的审批、费用报销及培训资料的保管; 2.负责审核分公司提交的《外派培训审批表》,并对分公司外出培训进行管控; 3.负责定期检查分公司外出培训工作落实情况并纳入考核。 (二)分公司职责 1.负责统筹分公司内员工外出培训申请表的审批及《外派培训协议》的签订; 2.负责分公司外派员工信息进行整理,并定期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3.负责分公司外出培训获取的证书及培训资料的保管。 第五条外派培训管理原则 1.公司出资外派员工参加培训的,费用达到规定金额需签订《外派培训协议》并约定服务期限。如果员工违约应按照《外派培训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2.外派培训所有资料、专业认证成果均归属公司所有: 员工外出培训结束后,应将培训过程中所发放的书籍、教材等有关资料交送人力资源部门培训负责人处统一保管。 员工培训所获得的专业认证证书需交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保管。在员工与公司订立的《外派培训协议》中约定的服务期期满后,经员工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门核查后,可退给员工。 3.公司外派员工参加培训的,将承担员工的全部培训费用,包括:培训学费、教师授课费、考务费、讲义与资料费,及因培训产生的交通费和差旅费(交通费和差旅费的范围和额度按《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但培训通知中若含食宿安排则不可再单独报销交通费及餐费)。认证类培训需参加认证考试的,公司只承担一次认证考试费用。

出差与外出管理制度

出差与外出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出差费用的管理,本着节约开支、注重实际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二、出差定义 1、出差是指需在工作现场当地住宿的工作过程,出差费用以出差旅费形式报销。 2、外出是指由于工作需要在办公室场所外办事并当天来回的,所产生的交通费用以市内交 通形式报销。 三、出差申请程序 1、因工作需要出差,无论是否借款,出差前均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可邮件进行申请), 明确出差任务、出行路线、往返时间及需订票信息等相关事宜,出差申请单发送部门主管审核。 2、出差申请未经过审批的,不予暂支差旅备用金。 3、出差结束后,做好出差总结。 4、出差结束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并结清预领的备用金,先将出差总结发给上级主管与行 政主管,并抄送财务,至财务处报销;否则有权拒绝其报销差旅费用; 四、交通工具 1、交通近途以汽车为主,远途以火车为主,遇机票打折后价格低于火车票,可乘坐飞机出 行。遇紧急情况须乘飞机的,报主管同意后,可以乘坐。员工根据出差前确定的工作事项路线、出差天数等,经部门主管审批后出差。 2、外出的交通以杭州大区范围为主,凭票据实报销。乘车以公共交通工具为主,员工应考 虑完成工作任务及为公司合理节约成本为前提,如因工作任务需要、交通不便或携带不便物品等特殊原因必须乘坐出租车的,必须先报主管同意方可乘车,并且在填写报销单时,须在车票背面注明原因及出发地和目的地。 五、住宿标准及出差补贴 1、住宿标准 出差在外地住宿以全国各商务经济型连锁酒店为住宿背景(如汉庭快捷酒店、如家快捷酒店、锦江之星酒店等),省会城市单人住宿标准200元/天,非省会城市单人住宿标准

公司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公司外派培训管理 规定

公司外派培训管理规定编号: XFJYWY-G-RL-B13-04 修订记录 (集团)公司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定义

外派培训即公派外出参加培训,是指依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出资派遣员工参加由外部机构开展的培训班、职称和资格水平的考试(员工参加华夏幸福大学及内部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不属于此范畴)。 第二条目的 (一)规范员工因公外出培训的流程,实现培训效果的最大化; (二)为员工提供外出学习、资格证书考取的机会,提升员工价值。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除外出参观考察外所有由公司出资派遣员工进行外出学习的情形。 第四条组织权责 (一)人力资源中心职责 1. 负责总部人员外派培训的审批、费用报销及培训资料的保管; 2. 负责审核分公司提交的《外派培训审批表》,并对分公司外出培训进行管控;

3. 负责定期检查分公司外出培训工作落实情况并纳入考核。 (二)分公司职责 1. 负责统筹分公司内员工外出培训申请表的审批及《外派培训协议》的签订; 2. 负责分公司外派员工信息进行整理,并定期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3. 负责分公司外出培训获取的证书及培训资料的保管。 第五条外派培训管理原则 1. 公司出资外派员工参加培训的,费用达到规定金额需签订《外派培训协议》并约定服务期限。如果员工违约应按照《外派培训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2. 外派培训所有资料、专业认证成果均归属公司所有: 2.1 员工外出培训结束后,应将培训过程中所发放的书籍、教材等有关资料交送人力资源部门培训负责人处统一保管。 2.2 员工培训所获得的专业认证证书需交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保管。在员工与公司订立的《外派培训协议》中约定的服务期期满后,经员工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门核查后,可退给员工。 3. 公司外派员工参加培训的,将承担员工的全部培训费用,包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办法(含流程图)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使员工了解并学习先进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员工素质,满足公司业务和未来发展需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外派培训,包括各种学术研讨、讲座、会议等学习交流形式。第三条参加外派学习的员工应为转正员工,且日常表现良好,有意愿在公司长期工作;外派培训的学习内容应与员工本职工作相关,且符合任职岗位对专业、能力等方面的提升要求。 第四条外派培训须由申请人或申请部门提报书面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原则上不予报销费用。 第五条由公司支付全额或部分培训费用的培训,受训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员工培训协议》。 第六条当《员工培训协议》中规定的培训服务年限未满又签订新的《员工培训协议》,培训服务年限进行累加,第二份培训服务年限从第一份培训服务年限履行完后进行计算。培训服务年限规定如下表: 第七条在外派培训结束时,如果因自身原因未能完成培训目标任务,参加外派培训员工应返还公司实际支出的全部培训费用。 第八条参加外派培训的员工返回后,应提交培训总结报告,并根据公司要求,将培训所学的知识、技能传授给相关人员。 第九条参加外派培训员工在《员工培训协议》履行期间,由于个人原因离职或因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及相关规章制度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应按“未履行月数/服务期月数”的比例退还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 第十条参加外派培训的员工应按照《员工培训协议》履行服务年限。如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期限在培训协议约定的日期前届满的,则该劳动合同将自动延期,直至培训协议约定的期限为止。 第十一条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MeiWei_81 重点借鉴文档】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发达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条为了规范集团外派培训管理,通过外派培训使员工学习业界先进知识技能,提高员工素质,特制定此制度。 第三条集团及分子公司应在上报年度培训计划时同时提出年度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批核准。临时外派项目,申请人需按管理权限及申报程序逐级审批。 第二章外派培训内容 第四条外派培训的形式分为全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参加专题业务研修班、MBA进修培训、企业经理人培训、证件考取、参观考察等。 第五条外派培训适用情形: (1)新管理体系、新技术、新设备引进等所需要的外派培训。 (2)公司重要岗位、紧缺专业等需要通过外派培训培养人才,提高企业管理能力和技术力量。 (3)集团内部没有相关讲师或讲师能力不能达到培训要求的重要课程。 第三章外派培训人员资格 第六条外派培训人员基本要求: (1)认同发达集团企业文化,并且有长期服务于集团的意愿。 (2)在公司任职满两年以上,并且年度绩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3)公司管理、技术骨干人员,或被列为公司人才储备和培养的人员。 第七条根据外派培训项目的具体要求,制定对外派人员关于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资格要求,必要时进行考试选择。 MeiWei_81 重点借鉴文档】 第四章外派培训处理程序

第八条外派培训人员分为指定、推荐及个人申请三种情况。 第九条参加培训的员工均须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经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各单位行政部门须做好外派培训备案。 (1)单次或年累计培训时间在7 天(含)以内的培训,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2)单次或年累计培训时间在7天以上至30天以内的培训,由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裁逐级审批。 (3)单次或年累计培训时间在30 天(含)以上的培训,以及公司出资费用超出总经理财务审批权限的培训,由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裁、执行总裁逐级审批。 第十条由公司出资外派培训进修的员工,出资费用达到一定额度须与所在单位签订《外派培训协议书》,约定服务期等相关事项。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出资金额按以下标准执行,高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出资金额按以下标准翻倍执行。 (1)3000元/ 年,服务期延长1年。(2)3000元以上/年至10000元/ 年,服务期延长2年。 (3)10000元以上/年至30000元/ 年,服务期延长5年。第十一条费用报销 (1)外派培训费用的报销范围包括:学费、教材费、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等。培训费用由员工所在单位报销。 (2)员工参加外派培训应注重节约费用,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公司按照必须发生的最低标准来报销。 (3)外派培训结束后,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而没有取得学历证书或相关证件,培训所有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4)员工须在培训结束后7 天内凭有效票据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手续须经行政部门对报销事项、标准等审核签字后,按财务审批权限报销。 第十二条工资发放 员工参加外派培训期间,绩效工资按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其它工资执行原工资标准;培训期间社会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按集团统一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效果评估 (1)培训结束后7 天内,员工应向公司行政部门递交《培训合格证书》(未办证除外)、《培训(考察)报告》、培训记录、学习笔记及相关培训资料(或复印件);

员工因公外出管理制度

员工因公外出管理制度 一、目的 1、为加强部门员工因公外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作为外出之联系及考勤管理依据。 2、本办法所称外出工作是指员工离开公司办理工作事项。 二、适用范围 1、上级交代或其它须马上外出办理的事务。 2、办理各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日常往来行政事务。 3、出席政府或其它事业单位会议。 4、采购员工福利、模具加工等临时性工作事务。 三、员工外出工作的计划和申请 1、员工因公外出办事,应提前制定外出工作计划,填写《人员外出申请单》,注明往返时间,外出事由,经部门经理审批、综合部签字后,交保安室方可外出。 2、员工、主管级由部门经理批准,经理级别及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3、员工工伤等特殊紧急事情可先口头申请后,特殊处理。 4、如部门经理或者总经理不在公司的,外出人员须填写《人员外出申请单》后,经微信申请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后,由综合部代为签字审批,交保安室后方可外出。 四、员工外出工作的进行 1、员工外出工作应注意自身的安全和财产安全。 2、员工外出工作期间不得发生溜班或早退。 3、员工外出工作时应保持手机的畅通,中途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或增加工作内容时,应视情况电话报告上级领导,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改变工作行程。 4、严禁员工利用上班时间外出办理自己的私事。 五、员工外出工作的返回管理 1、员工外出工作按计划完成后,应及时返回公司,不得绕道、逗留或直接回家。 2、员工预计或完成计划工作后,离下班时间在30分钟之内的,可以不用回公司打下班卡,直接下班回家。 3、因公外出,无法回公司打卡者,可凭《人员外出申请单》作为综合部统计考勤的依据。 六、考核和处罚 1、员工在外出工作中违反规定发生溜班或早退行为的,违者按旷工处理。 2、员工利用上班时间外出办理自己的事情的,如未按流程请假,违者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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