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

XX县XX煤矿矿井通风技术

2020年度

目录

目录 (2)

总编 (4)

第一节矿井通风管理 (4)

第二节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7)

第三节盲巷管理 (15)

第四节巷道贯通管理 (16)

第五节通风设施管理 (18)

第六节测风管理 (23)

第七节防治煤尘管理制度 (24)

(一)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 (27)

(二)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29)

(三)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30)

(四)井下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33)

(五)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35)

(六)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38)

(七)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39)

(八)防灭火管理制度 (44)

(九)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45)

(十)瓦斯日报审批制度 (54)

(十一)矿井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54)

(十二)“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55)

(十三)矿井测风制度 (56)

(十四)盲巷管理制度 (57)

(十五)主扇运行管理制度 (59)

(十六)井下局扇管理制度 (59)

(十七)瓦斯监测装置管理制度 (62)

(十八)监控设备安装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63)

(十九)瓦斯风电闭锁装置管理制度 (65)

(二十)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66)

(二十一)灭火器管理制度 (67)

(二十二)防尘设施管理制度 (68)

(二十三)瓦检员巡回检查瓦斯制度 (69)

(二十四)防止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制度 (71)

(二十五)“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73)

(二十六)监控室交接班制度 (76)

(二十七)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 (77)

(二十八)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 (78)

总编

第一节矿井通风管理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矿井通风能力按大于生产能力的20﹪配备。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主扇特型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必须按季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按月补充修改,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如系统调整、巷道贯通、启封密闭、建造及拆除通风设施等)时必须在24小时内补填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科应绘制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通风网络图,矿井通风系统图每季报公司通风部门一份。

2、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包括主要通风机的改造)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公司批准。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回风,在未构成通风系统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将此种回风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但此种回风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调改采区以下(包括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其安全技术措施矿总工程师审批。

3、生产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主通风机装置,其中一套作为备用,备用主通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启动。

4、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在合理工况范围内运行:主要通风机的实际功率必须在电机额定功率之内、运行效率在60﹪以上、主要通风机的风压在允许最高风压的90﹪之内。

5、备用主要通风机因故在一周内无法正常运行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报公司备案。

6、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主要准备巷道(皮带巷、轨道巷、专用回风巷)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在构成通风系统时,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7、所有采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专用回风巷内不得用于运料、安设电气设备。

8、矿井采区及以上主要进回风巷必须进行喷浆处理(砌碹巷道除外)。

9、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生产科布置采区和工作面时,必须经通风科审核通风系统设计,不合理的通风系统不得使用。当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总工批准,并报公司通风部门备案。

10、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必须设置相同的通风断面。

11、回采工作面在形成全压通风系统前,不得开掘二次切眼。工作面形成全压通风系统开掘二次切眼时,必须使用局部通风机向二次切眼隅角供风。

12、矿井内各地点的风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严禁无风、微风作业。

煤巷或半煤岩巷内的风速不得低于0.3m/s,掘进岩巷内的风速不得低于0.2m/s。回采工作面瓦排巷内风速不得低于0.5m/s。

13、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每季度应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矿井反风演习方案及总结报公司相关部门备案。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14、在井下各巷道交岔口必须设置瓦斯、火灾事故避灾路线标志牌,并标明

避灾撤退的方向和距安全出口距离。

15、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一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的挡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通车风门应实现自动化。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或一道风门长时间不关。

16、对于压力较大、单人难以开启的风门,必须设有风门减压装置,保证单人通过风门时的安全。

17、采区开采结束后45天内,必须在所有与已采区相通的巷道中设置挡风墙,全部封闭采区。

18、装有主要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每6个月检查维修1次出风井口的防爆门,四大件科至少每月检查1次主通风机。改变主要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19、新安装的、进行过技术改造的和连续运转三年未进行性能测定的主要通风机,必须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

20、每3年至少进行1次通风阻力测定。矿井转入新水平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每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结果报公司通风部门备案。

21、通风巷道必须及时维修。回风巷失修率不得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得高于3﹪。

22、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停风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风硐两侧检修风门和风井安全出口风门,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通风。

23、严禁主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的无计划停电停风。主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一旦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必须由安监处组织事故追查,并有记录可查。

24、每季度对矿井的通风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研究分析,及时解决通风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并将季度分析结果报公司通风部门。

25、凡影响矿井通风系统的作业,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通风部门审核后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否则不得开工作业。

第二节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一、局部通风管理建立以矿总工程师为首的“生产、通风、机电、安监四位一体”管理体系:

1、矿总工程师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门的“一通三防”专业例会,对局部通风机的无计划停风事故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责成专人负责解决。

2、通风科负责局部通风机的管理、检查工作,负责向机电科、供应科提供局部通风机、风筒的各项技术参数,负责确定井下队组使用局部通风机的安设地点和无计划停风事故的统计通报。

3、机电科负责“专用变压器、专用线路、专用开关”的管理工作。机电科必须建立局部通风机使用、检修、检查等有关管理制度,电力科对局部通风机的供电系统全面负责。

4、生产队组(局部通风机使用单位)负责局部通风机领取、装车、安装、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以及风机“三专”(专用开关、专用变压器、

专用电缆)装置的安装、拆除及日常管理。局部通风机实行挂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局部通风机“两闭锁”装置的安装、拆除及日常管理、检查维修。

二、局部风机选型规定:

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编制作业规程与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中应编制专门的“一通三防”章节,按照巷道瓦斯涌出量、巷道风速、炸药量、工作面同时作业最大人数计算出最大需风量进行风机选型,明确局部通风机的通风方式、安装地点,风筒直径、风筒出口到工作面的距离等局部通风设计内容。如果巷道开口初期瓦斯涌出量较小,可适当降低配风量,使用双风机同时供风的地点,可暂时开一台风机,但规程中必须明确使用距离。各使用单位需要安装局部通风机时,必须提前通知通风科,通风科根据安装地点的实际情况,填写局部通风机安装通知书,机电科接到通风科通知书后,方可给使用单位发放。未经通风部门审批,不得随意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

三、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

1、局部通风机下井前,使用单位必须认真检查,部件要齐全牢固、集流器的保护栅完好,不失爆,规格型号符合要求,并经过运转试验保证叶轮旋转方向正确、运转灵活、声音正常,经机电科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下井。

2、局部通风机在安装前,必须由测风工对安装地点的风量进行测定,全压供风量必须大于所安装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方可使用。凡井下掘进开口作业,队组必须按规定先安设好局部通风机,风筒接至开口位置(严禁利用扩散通风),在准备工作完成后,报请通风科组织机电科、调度室对风机自动切换、三专两闭锁、瓦斯探头、风筒、风机安设等内容验收合格签字后,经通风科审批后,安排专职瓦检员和调度员现场监督,方可开工作业。

3、局部通风机的设备要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通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高度大于0.3m,在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方5m不准放置或悬挂物品,5.5KW以上的局部通风机要装有消音器(低噪音局部通风机除外)。

4、爆破工作面末端必须使用硬质风筒,并应保证风筒接口严密,掘进队在爆破时要采取保护风筒、瓦斯传感器、各种电缆等设施的措施。

5、局部通风机实行挂牌管理、专人负责(详见《局部风机管理员制度》),管理牌板上要标明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时间、型号、功率、风机安设处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全风压风量、风筒出口风量、巷道设计距离、风筒长度、管理人员。填写要及时规范,牌板悬挂于各风机机体上,要便于填写和查看,主、副、备用风机要标识清楚,悬挂运行标志牌。

四、局部风机检查检修制度:

1、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装置检查制度:

双风机自动切换装置每周切换试验一次,风机切换试验统一安排在每周五安全检查期间进行,风机切换试验由当班风机管理员负责实施,机电科、通风科成员负责监督,具体规定:

①当进行主副风机切换时,在切换前和切换后要及时向通风专业值班人员(通风调度)汇报请示,在切换前首先要提前通知工作面停止生产并确认停产后方可进行切换。

②为确保因检修、主风机发生故障副风机运行时的安全可靠性,每周五包保组做风机切换试验时,要待副风机运行半小时以上方可切换为主风机。

③包队科员在检查完毕后离开工作面之前必须保证将风机切换为主风机运

行状态。

④在切换后副风机运行期间,风机看护工要守护在风机附近,发现风机出现异常情况(出现异常声音、风量明显不足等)要及时切换到主风机运行,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⑤掘进工作面切换时要对主副风机分别运行时的风量进行测量并对比;综采工作面在切换时要通过观察对比切换前后风筒风压情况判定主副风机风量是否一致,如果副风机风量偏小,要及时向通风专业值班人员汇报,并现场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如原因查不明或现场处理不了时,要通知机电科和队组在24小时内进行更换。

⑥每周五进行风机切换时,(组长不能下井时要委派专人负责)携带风机切换试验记录表,并现场如实填写,上井后交回通风科。(风机切换试验记录表在通风调度领取)

2、“三专两闭锁”装置检查:

每月由通风科牵头,机电科、安全科配合,对全矿井所有掘进工作面风机“三专两闭锁”装置检查一次,闭锁试验前应通知矿调度室、队组专人负责操作并记录检查结果,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考核。掘进工作面、无人工作地点局部通风机运转过程中,瓦斯检查工必须每班检查局部通风机运转状况,发现局部通风机循环风,必须立即将局部通风机供风地点的人员撤出,切断电源,停止风机运转,并汇报通风调度,进行处理。

3、凡局部通风机“三专”、“两闭锁”、监测断电装置有一处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得进行作业。

4、局部通风机在井下连续运转时间达到一个月,由使用单位至少检修一次,检修前必须办理停电停风申请手续,并有记录可查。局部通风机在井下累计运转时间达到六个月时,使用队组要对局部通风机进行更换,如超期服役,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机电科批准。

五、硐室通风管理制度

⒈配风量规定:

采区变电所、绞车房应配风量一般不低于100m3/min;

爆破材料库应配风量不低于150m3/min;

其它硐室配风量不低于100m3/min。

如果机电硐室温度超过30℃,应适当增加配风量。

⒉管理规定:

⑴通风科每旬应对所有硐室风量、温度测定一次,并在硐室口悬挂测风管理牌板,同时对硐室风门(包括防火门、栅栏门)状态、闭锁装置、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并确定调节风窗合适位置,以保证供风量。

各硐室管理单位必须每班对硐室风门、防火门、栅栏门进行检查,保证完好,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汇报至矿调度室通风专业值班人员。

抽放泵站硐室、处于回风流系统的机电硐室必须安设瓦斯传感器,报警点、断电点为0.5%。

硐室检查人员必须检查各硐室入口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否则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采区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六、风筒使用、吊挂管理规定

现根据生产情况,由各掘进队组自行吊挂、维护,为了便于统一管理,

特作如下规定:

1、供应科要严把风筒进货质量,确保风筒各项指标符合相关行业质量标准,满足井下生产需要。风筒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2、各队所需风筒由通风科统一造计划,统一领用、管理、发放,各队组根据现场掘进情况开取领料单到通风科办理领料手续后领取后到通风科领取。

3、各队必须建立健全本队的风筒及其配件的领取、使用、维护、回收、移交等台帐。

4、在风筒运输过程中由领用队组负责要防止挂破、扯怀、乱堆乱放等现象。

5、井下任何人不得在风筒上坐、卧、躺,各使用队组要爱护风筒,必须将风筒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不得随意挪作它用,并负看护、保管责任,在辖区内发生丢失、损毁,由各队组加倍赔偿。当班瓦斯检查工、安全员、跟班队干,均对风筒负有看护责任,如发现有人破坏风筒,必须加以制止并及时汇报通风调度。

6、各巷道开口时,风机安设位置、裤裆杈的安设由通风科确定,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并附详细布置图。

7、井下风筒,吊挂要平直(必须先用8号或10号铅丝上好引线且拉紧并隔架用16号铅丝与棚梁扭结固定后再吊挂),每班要设专人检查风筒并及时缝补破口,确保安全生产。风筒出口到工作面的距离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风筒要反压边,并使用快速接头,接口必须严密不漏风,逢环必挂,吊挂平直不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风筒不准随意拆断或开口,风筒改向要先以书面形式(包括地点、原因、时间、改变方向等内容)报通风科批准,并将批准通知单送交通风调度一份。

8、风筒出风口距掘进头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煤巷机掘巷道不超过12米,炮掘巷道不得超过8米;岩巷掘进巷道不得超过15米。

9、炮掘工作面在放炮前,必须对风筒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放炮时崩坏风筒。

10、在特殊地点(如过风门洞、跨单轨吊道、皮带机头、拐弯、过渡、电机车通行巷道等)对风筒要加设防护皮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防止造成风筒断裂、撕破现象而影响正常通风。

11、当10米一节的风筒吊挂安全距离超过50米后,应及时更换为长度50米的风筒,以减少接头,降低漏风,提高风量利用率(长度10米的风筒吊挂距离最大不得超过100米)。更换风筒时,先将50米风筒挂好,然后对接,最后拆除10米风筒,尽量缩短工作面停风时间,严禁出现瓦斯超限。更换风筒必须提前通知通风调度。

12、瓦斯检查工下井时,要仔细检查沿途风筒情况,发现接口松脱、风筒有破口、裂缝、吊环脱落等现象,必须及时上报通风调度。

13、各队组在井下进行喷浆作业时,要保护好风筒,尽量避免往风筒上喷浆,无法避免时,要及时清除风筒上的污物。

14、严格风筒管理,风筒百米漏风率不得超过3%。风筒破口要及时缝补,修补风筒时,根据破口大小裁剪补丁,补丁以圆形为好,补丁压边应大于破口尺寸20mm,用棉纱对破口、补丁刷净、凉干后,按胶液使用说明粘补。对100mm 以上的大破口,必须先用线缝合后再进行粘补。

15、在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或巷道贯通等风筒需要拆除时,由各队组制定措施,报通风科批准后再行拆除。

16、拆除后的风筒必须及时回收上井移交通风队,由通风科安排专人负责清

洗、晾晒、修补,确保入库完好。各队组要与通风队做好相关移交手续。

第三节盲巷管理

1、凡是井下六米以上不通风的巷道即称为盲巷。生产科在安排生产时,不得出现盲巷。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地质构造等非人为因素影响可能造成的盲巷要认真加强管理:今后需要继续使用的,有条件时必须形成全压通风系统;没有条件的必须保持正常的局部通风。不再使用的盲巷,由生产科负责制定措施组织回收,回收完毕,生产科牵头组织安监、通风、机电等科室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通风科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永久封闭。

2.临时停止施工的停风巷道,不得停止局部通风;对永久报废巷道要采取永久密闭进行管理。局部通风机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停风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3、挡风墙要设置警示牌、栅栏和瓦斯检查牌,挡风墙、栅栏五米范围内严禁堆放杂物、材料等。通风科、通风科必须指定专人建立盲巷管理台帐,对井下出现的盲巷进行编号记录,并注明造成盲巷的原因、时间、长度、封闭时间、管理方式等。

4、任何人不得随意打开挡风墙进入盲巷,当因工作需要进入盲巷时,作业单位必须事先制定安全措施经通风部门审核和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5.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对于挡风墙、盲巷密闭前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及时填写到瓦检牌上。

第四节巷道贯通管理

1、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地测科必须向矿技术负责人汇报,书面通知通风科,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的作业,由通风科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2、掘进巷道与其它巷道进行贯通作业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通风、安全、机电、地测等有关科室审查批准;掘进巷道与已密闭区域、老窑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前,必须制定相应的巷道贯通措施,并报公司审批。矿安监处负责监督巷道贯通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3、巷道贯通措施中必须绘制贯通巷道两端附近的通风系统图,图上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量的变化情况。明确贯通时调整风流设施的布置和要求,并预计贯通后的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量的变化情况;明确贯通时调整风流设施的布置和要求,明确贯通时现场负责人。

4、巷道贯通剩余2m时,必须有通风科领导在现场统一指挥方可实施贯通,与已密闭区域、老窑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时必须由矿技术负责人现场指挥。

5、贯通前,一般巷道贯通相距20m,煤巷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米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人员,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6、炮掘贯通每次装药爆破前,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工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掘进工作面的作业,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

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爆破。每次爆破前,在两个工作面入口都必须设置栅栏和警戒。

7、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的掘进和联络巷贯通,执行巷道贯通作业的安全措施。其中一个巷道进行爆破时,两个工作面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8、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区进行贯通工作,还应按处理破碎顶板防止高冒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9、巷道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通风科要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正常工作。

10、生产采区的采区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矿井的主要总进、回风巷之间,不得补打横贯,如确因需要非打不可时,在贯通前,必须完成永久通风设施,严禁使用临时通风设施。贯通后通风系统受影响的地区,必须有专人检查瓦斯,停电撤人,设置警戒。

第五节通风设施管理

为确保通风设施构筑及时,通风系统稳定可靠运行,特作如下规定:

一、修建

1、设计规定

永久通风设施的建筑由生产科和通风科共同确定设计方案,方案中必须明确设施建筑位置、规格、型号等,应满足辅助运输、机电设备布置等要求,方案确定后由通风科根据要求编制书面设计,经通风、生产、机电、安全等业务科室批准后执行。临时通风设施由通风科根据生产变化和通风系统调节需要临时安排。

2、修建时间规定

①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及时组织回撤,必须在回撤完毕后(包括两巷回棚)一个月之内完成工作面的永久封闭工作;

②超过三个月以上废弃不用的掘进巷道必须进行封闭。

③巷道贯通前,必须至少提前一天打设好临时风门,以备贯通时控制漏风。

④掘进巷道立交通过回风下山具备永久风桥建筑条件后,必须在一周之内完成永久风桥的修建工作,然后进行调风,拆除临时风门,形成永久通风系统。

⑤需构建永久风门的地点,必须在巷道贯通具备施工条件后15日之内完成,形成永久通风系统。

3、质量标准化要求

临时风门:

①临时设施必须设在顶、帮良好处,见硬底、硬帮与煤岩接实。

②设施周围5m内支护良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淤泥。

③设施四周接触严密。木板设施要鱼鳞搭接,表面要用灰、泥满抹或勾缝。

④临时风门能自动关闭,并安设风门闭锁,通车风门及斜巷运输的风门有报警信号,否则要装有闭锁装置。

⑤门框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与门框接触严密。

永久设施:(包括风门、密闭、风窗)

①永久通风设施建造必须有设计有验收。

②墙体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厚度不小于 1.0m(密闭墙底部厚度不小于2m,顶部厚度不小于1.5m,墙中间加黄土层厚度不得低于300mm),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

③墙体平整(1m内凸凹不大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

④墙体周边掏槽(岩巷、锚喷、砌碹巷道除外),要见硬顶、硬帮,要与煤岩接实,四周不少于0.1m的裙边,密闭墙要切实做到与外界金属物件隔绝(包括工字钢、水管、锚网、锚索等)。

⑤设施周围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⑥密闭内有水的设反水池或反水管。密闭前无瓦斯积聚,要设置栅栏、警标、说明牌和检查箱(入、排风之间的挡风墙除外)。

⑦风门一组至少两道,能自动关闭,必须安装闭锁装置。门框要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调节风窗的调节位置设在煤墙上方,并能调节。风门能自动关闭(将门扇开启到与门框口面成90度时,送手后能自动返回)。

永久风桥:

①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②桥面平整不漏风(手触感觉不到漏风为准)。

③风桥前后各5m范围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④风桥通风断面不小于原巷道断面的五分之四,成流线型,坡度小于30度。

⑤风桥两端接口严密,四周见实底、实帮,要填实、结实。

⑥风桥上下不准设风门。

二、管理

通风设施实行就近管理原则和谁使用谁管理原则,具体如下:

1、所有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永久设施的具体完成时间及永久通风系统的形成时间,必须严格执行,通风科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考核。

2、通风设施若确因运输、材料等原因难以按期完成时,必须写出书面说明,经通风科、安全科、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延迟。

3、在采取临时风门控制漏风期间,施工队组必须维护好临时风桥,立交通过回风巷时,必须缩小循环进尺,采取工字钢棚式支护,除必要留设的调节孔外,临时风桥其余部分必须及时安设水泥盖板,并在盖板上铺设风筒布及编织袋装煤粉进行充填,控制漏风。临时风桥由施工队组负责施工、维护,不得出现大面积空顶现象,瓦检员、安全员负责监督,不符合要求,不得向前掘进。

3、通风设施建筑完毕后,由通风科下达通风设施管理通知单(格式见后),立即按照使用就近原则移交采掘队组进行日常的管理。所有队组要对责任范围内的风筒、风门、栅栏、风桥、隔爆水袋、导风障、消防软管、静压水管等通风防尘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并建立通风、防尘设施管理台帐(永久密闭前5m范围由就近队组负责管理)。

4、管理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到通风科领取并安设通风设施管理牌板,责任到人,班班巡查,并按要求进行填写,确保通风设施运行状态符合要求(风

门运行状态牌由通风队负责安设),通风科包队人员、瓦检员及通风队设施巡查工负责监督队组执行情况。

5、各队组必须建立通风设施管理台帐,要熟悉责任范围内通风设施的运行状态,并按标准进行管理。如因调风等原因改变设施状态的,通风科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本队组、相关单位要按要求进行管理。

6、各队组必须班班指定专人对责任范围内的通风防尘设施完好情况巡查一次,并将巡查结果如实向通风调度进行汇报。

7、通风科要建立专门的通风设施汇报记录台帐,对各队组汇报情况如实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造成通风系统紊乱及瓦斯事故。

8、各队组要加强对责任范围内的通风防尘设施的日常监护工作,如设施损坏时,要及时查明原因,除因顶板来压等自然原因损坏的,凡不能查明原因的将追究本队组责任。

9、所有包队人员在每周一、周五要对所包队组通风防尘设施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所有人员发现通风设施有损坏现象的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由通风科安排施工队立即进行修理。若遇特殊情况(如风筒穿过风门、风桥、风门上穿电缆孔等)需要变动设施状态的,施工队组必须写出书面申请经通风科批准后方可实施。

11、若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变动施工队组的,在移交时,接收单位要将所有通风防尘设施一并接收并按要求进行管理。

12、由于风门的运行状态对通风系统的影响尤其重要,因此对风门的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①不得在风门前后5米范围乱扔杂物及乱堆材料;若需要在风门间存放材料的必须写出书面申请经通风科批准后方可堆放,并必须堆放在离开风门5米的地点。

②如发现风门间有杂物或风门前后有积水、淤泥,当班负责人必须主动进行清理,保证风门前后干净整洁及正常开关。

③调节风门必须通过开设调节风窗进行调节,通风队必须及时安设风门状态管理牌板,发现一处未安设的处罚100元/处;任何人通过风门时不得随意改变风门状态,违反规定的处罚责任人100元/次。④所有职工在通过风门后必须随手关闭风门,不得同时打开两道风门,违反规定的处罚责任人100元/人次。

⑤各队组必须对本队责任区范围内的风门动态管理牌板班班进行认真的填写,发现有异常情况(风门闭锁不起作用,闭锁灯不亮、风门损坏等)的要及时向矿调度室通风专业值班人员汇报,以便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防止通风系统紊乱引发事故。

⑥巡回瓦斯员每天要对沿途的通风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向调度室通风专业值班人员及队部值班人员汇报。。

⑦各队组要定期对风门中间进行冲洗,不得出现煤尘堆积现象。

第六节测风管理

1、矿井建立测风制度,配备足够的测风工坚持正常的测风工作。每10天对矿井、采区的进、回风量,采掘面以及其它用风地点的风量进行一次全面的测风。因井下风量调整或主要通风机工况变化等原因,使井下风量发生较大的变化时,

由通风部门领导安排测风工及时进行全面测风。

2、采煤工作面测定进、回风巷道的风量;掘进工作面测定局部通风机的全压供风量、出口风量、入口风量及全压总回风量。

3、安装局部通风机前测定局部通风机前的全压供风量;更换局部通风机后及时测定局部通风机的全压供风量、出口风量、入口风量及全压总回风量。

4、主要通风机的外部漏风量至少每半年测定一次;对于非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地点的风量每月进行一次测定。

5、瓦斯涌出异常的采、掘面以及通风巷道的风量,矿通风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测风次数。

6、所有测风结果要及时填写到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和台帐上,数据要求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测风员在测风过程中如发现通风系统有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并向通风调度汇报,待通风系统稳定后重新测定风量。

7、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必须建立正规的测风站,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的测风点建立临时的测风站,测风站必须挂测风牌。对正规测风站的断面每季度进行一次校正,对临时测风站的断面每月进行一次校正。测风时将巷道风量、风速、断面、温度、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定时间、测风工填写到测风牌和测风记录本上,数字齐全清楚。

8、风量测定结果每旬报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等,每月以报表形式报公司通风部门。旬报要在每月二、十二、二十二日前报出,月报要在下月五日前报出。当矿井风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向公司通风部门汇报。

第七节防治煤尘管理制度

1、新建矿井的地质精查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资料。矿井每延伸一个新水平或开采新采区,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必须报公司通风部门备案。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矿井建立和不断完善矿井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运输行、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及地面洗选、煤炭储装运系统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为矿井或两个及以上采区服务的防尘管路安设内径不小于6寸,为一个采区服务的防尘管路安设内径不小于4寸,只进行冲洗的轨道巷及其它巷道防尘管路安设内径2寸的管路,采、掘、开巷道安设内径2寸和4寸的管路。防尘管路系统中应安设水质过滤器,支管和阀门要齐全,胶带运输机巷道内的管路每50米设一个1寸变6`的支管和1寸阀门,其它巷道内的管路每100米设一个1寸变6`的支管和1寸阀门。通风科每半年填制一次管路系统图,并报公司通风部门一份。

3、地面永久性水池的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有备用水池,水池容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h的用水量。防尘用水的水质每半年化验一次,水质符合要求: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PH值在6—9.5之间。

4、矿井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掘进巷道及其它需要风流净化的巷道必须安设风流净化水幕。风流净化水幕的喷雾能封闭全断面,回采工作面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的净化水幕距工作面50米,回采工作面进风巷的净化水幕距车场30---50米。

5、采煤工作面必须实施煤体注水防尘措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外)。采煤机必须使用喷雾泵和安设内、外喷雾灭尘装置。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 Mpa,喷雾流量应于机型相匹配。无水或喷雾损坏时必须停机。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各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灭尘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破炭器必须安装喷雾灭尘装置,其出、入口必须用条状挡风帘封闭。

6、掘进机作业时,必须使用喷雾泵,安设内、外喷雾灭尘装置,内喷雾灭尘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 3 Mpa,外喷雾灭尘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 1.5 Mpa;如果内喷雾灭尘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 Mpa或无内喷雾灭尘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灭尘装置和湿式除尘风机。掘进机上的煤尘做到每个循环处理一次,确保无厚度超过2毫米的煤尘。

7、炮采工作面应采用湿式打眼,使用水泡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自动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8、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以及地面筛分厂、破碎车间、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等地点前后20米班班冲洗,都必须安设喷雾灭尘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皮带机运输走廊每天冲洗一次,确保无煤尘堆积。

9、采掘工作面的采掘机司机、支架工和放煤工主要产尘源处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锚喷支护作业的打眼、喷浆、搅拌操作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要实行湿式打眼,搅拌前要洒水预湿,喷料达到手捏成团,手开即散,嘴吹无灰。

10、对于固定防尘设施安装后,其供水的压力和流量至少测定一次,防尘管路变化时再进行测定一次;对于如采、掘工作面等随时变化的防尘设施,其供水压力和流量每月至少测定一次。压力和流量达不到规定时要设置增压增流设施,保证防尘设施洒水、雾化除尘效果。

11、地面原煤、储装运系统至少每10天冲洗一次煤尘,煤尘大时随时冲洗不得存在煤尘堆积现象。

12、负责粉尘化验室、测尘仪器的管理,测尘员经过培训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按公司《矿井粉尘测定实施细则》进行粉尘浓度测定工作。井下测尘点每半月测定一次,地面产尘点每月测定一次,测尘时要同时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浓度。粉尘分散度、粉尘中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

13、矿井的两翼与井筒相连同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设置主要隔爆棚;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道、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煤仓同其它相同的巷道以及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设置辅助隔爆棚。

(一)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

一、通风管理

1、通风员协助技术负责人及时绘制通风系统图、防尘洒水系统图、救灾撤退路线图。

2、通风人员必须根据巷道及工作面的具体情况设置各种(风门、风桥、风帘、风墙、风窗)通风设施,有效调节风量。安排采掘,必须先安排合理的通风路线,通风系统未形成,设施不完善,不得生产。

3、建立合理的测风站,测定风量每10天一次,并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合理

配风,做好工作记录。

4、进出人员不得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以免风流形成短路,两道风门之间距离不少于10米。

5、工作面的搬迁和通风设施变更,经主管矿长和通风人员批准后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停风机和撤除通风设施。同时,必须对废巷贯眼及时进行密闭,贯通前一个,密闭后一个,保证全负压通风或局扇供风。

6、风机安放合理,风筒连接要严密,吊挂整齐,保证通风距离,不得有跑风、漏风现象。

7、进风巷(井)和回风巷要有足够的断面,并要定期检查、清理、维修、维护通风系统,保证风流畅通,风量满足要求。

8、主扇必须有专人看管,并将风机运转情况记录备案。

9、总回风流中或盘区回风流中沼气或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规程规定。

10、井下材料库、变电室、机电检修室必须有独立的新鲜风流。

11、每月定期组织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技术负责人、机电、生产、安全、通风等人员对通风系统、通风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大检查。

二、瓦斯管理

1、按班配齐经培训考试合格的瓦斯员与准确的瓦斯检测仪器。

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巡回检查制度和报审签字制度,不得空班漏检。

3、瓦斯员必须提前入井,在作业人员工作前检查所有工作面,记入指定的瓦斯牌上,及时告诉采煤队长,并向跟班领导汇报。

4、瓦斯员必须按时填写瓦斯日报表,经采煤队长和坑口值班领导签字后,报主管矿长审查签字,瓦斯浓度超规程规定时报矿长审签。

5、瓦斯员及其他通风管理人员如发现工作面有害气体超限,除向领导汇报外,有权责令井下人员停止工作,向安全矿长、安全员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7、停采工作面与独头盲巷,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挂牌禁止入内。恢复生产时必须要先进行通风,检查瓦斯,符合规程规定时。方可通电进行作业。

(二)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1、井下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及上级有关瓦斯管理的规定,持证上岗。

2、瓦斯检查员按照所分责任区认真巡回检查,每班检查次数不少于三次,并按汇报制度及时向通风队值班室汇报。

3、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不准空班、漏检,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检查后,必须及时填写记录牌和手册,且字迹清晰整洁,并签名。

4、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瓦斯与其他有关规定。当发现有瓦斯异常现象或其他危及安全的问题,应立即通知班组长停止工作、组织人员撤退,并及时报调度室。

5、瓦斯检查员要熟悉责任区内的通风系统,经常检查通风设施执行情况,保证通风系统完整。如果通风系统被破坏,必须及时修复,风门敞着要关好,局扇停转要开启,但必须检查局扇附近20米风流中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限时,不得启动局扇,待处理后方可开启,发现破坏通风设施者,及时报告通风科。

6、瓦斯检查员负责责任区内,因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的瓦斯检查工

作和临时停工地点局扇正常运转工作。

7、负责责任区内恢复通风、恢复送电时的瓦斯检查工作。

8、当班瓦斯组组长上井后,负责填写本班瓦斯班报,由通风队当日值班签字后,报矿有关单位。

9、每天三班检查结束后,由瓦斯组大组长负责综合三班情况,填写瓦斯日报表,并报矿长、总工签阅。

10、瓦斯日报或班报,要整理归档,以备查阅。

(三)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一、通风机停电检修与矿井排放瓦斯

1、矿井主扇因检修、停电和其它原因需要停风的,必须制定停风措施,报矿总工批准。

2、矿井主扇停止运转时,井下工作地点,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中,由矿总工或矿长根据停风后的具体情况,迅速决定全矿是否生产,作业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3、主扇停风期间,必须及时打开井口防爆门和风门,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通风。

4、主扇恢复供电,启动主扇由调度室请示总工后直接安排。

5、排放瓦斯:

①回采工作面:均利用主扇风机自然排放,待工作面和回风顺槽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安排恢复生产。

②掘进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是独立通风系统,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46条规定和沿着风流方向由外向里的原则进行排放,排放期间,回风系统内的断电撤人工作必须由调度室负责安排,排放瓦斯人员只有在接到调度室断电撤人工作进行完毕的命令后,方可进行排放瓦斯工作。

6、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必须准确及时向调度室报告瓦斯排放情况和瓦斯检查情况,以便调度室统一调度指挥。

7、主扇恢复通风时,通风队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座台调度指挥检查瓦斯工作。

8、风机启动后,风流稳定时间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停风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主扇启动后,经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在1%以下时,可恢复生产。

②停风时间在30分钟以上2小时以下时,主扇启动后,风流必须稳定20分钟,经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浓度在1%以下,方可恢复生产。

③停风时间在2小时以上,风流必须稳定40分钟以上,经瓦斯检查员检查工作面瓦斯不超过1%时,工作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全矿井恢复生产。

9、井下变电所、工作面恢复供电应根据通风部门瓦斯检查的检查结果,由调度室决定是否恢复供电。

二、局部排放瓦斯

1、排除局部积聚瓦斯应坚持低浓度排放原则,采用三通控制风量,使排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严禁一风吹,瓦斯流经区域必须停电撤人。

2、本班临时停风时间不超过30分钟时,由瓦斯检查员进行排放,停风时间在30分钟至8小时以内或虽未超过30分钟,但巷道口,栅栏处瓦斯浓度超过2%时,由瓦斯检查员电话汇报通分队值班室,由值班长提出口头排放瓦斯措施,指定人员进行排放。

3、停风时间超过8小时,排放瓦斯由通风技术员或总工制定安全措施,指定队、班组长进行排放。

4、排放停工密闭区的瓦斯时,由通风科提出书面措施,经矿总工批准后,由通风科、队干部现场指挥进行排放。

5、排除情况不明巷道、联通已采区、老采区等处的瓦斯时,由矿长提出书面措施,由矿总工组织人员现场指挥进行排放。

6、排放瓦斯工作,要由外向里,先进风后回风依次进行。排除串联通风地区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应从进风方向第一台风机开始排放,排出瓦斯所流经的区域内必须停电撤人,设置警戒或栅栏,提示警标,停止其它工作。瓦斯进入回风巷或总回风混合均匀后,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75%。

7、凡排放瓦斯,其回风流流经的路线,都必须切断电源、撤除人员、设置栅栏或警戒,停止其它工作。

8、不论那种瓦斯排放方法,排放瓦斯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盯在现场检查瓦斯,并随时报告现场领导和排放人员。

(四)井下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1、掘进巷道在贯通已密闭的瓦斯尾巷、已采区、老空区及情况不明的巷道时,必须采用“先探后掘,长探短掘”的原则。在贯通之前必须制定贯通巷道的安全措施,报有关上级批准。贯通时矿总工必须现场指挥。

2、用放炮方法贯通井巷时,必须准备测量图,每班在图上填明进度。调度室每班都必须掌握贯通距离等有关情况,并报告当日值班领导或有关领导。

3、当贯通的两工作面相距20米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报告,同时向调度室、通风部门下达通知书。报告应包括贯通点附近的地质条件,岩煤性、地质构造、顶地板稳固性以及水文地质等情况。

4、通风科接通后,立即制定巷道贯通措施,待矿总工批准后,贯通工作才准进行。

5、贯通前,矿通风部门应做好正常通风工作,保证两端的巷道内不积存瓦斯,并做好贯通时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应包括:

①绘制贯通巷道到两端附近的通风系统图,图上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涌出量,并预计贯通后的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量的变化情况。

②明确贯通时调整风流、设施的布置和要求,并做好有关的准备工作。

6、贯通时必须由通风队队长现场统一指挥,确保施工安全。

7、当贯通巷道相距20米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保证正常通风,正常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停止对方工作面的掘进,进行处理。

8、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掘进工作面的作业,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放炮,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

面都必须设置警标和专人警戒,爆破工作应坚持“一炮三检”制度。每次放炮后,放炮员和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和瞎炮等情况。如果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只有等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认为无异常情况,人员退出警戒区域后,才准进入掘进工作面继续作业。

9、煤巷贯通时,除执行本制度第8条规定外,还要执行以下规定:最后几次放炮首先要探清贯通煤壁厚度,根据所剩煤壁厚度确定打眼深度;最后一次炮眼底线到对面煤壁不得小于0.5米,放炮前两个工作面必须进行洒水灭尘,否则不准放炮。

10、间距小于20米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巷道进行放炮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11、贯通后,通风部门组织人员立即进行风流调整,实现全风压通风,并检查风速和瓦斯浓度,符合《规程》有关规定后方可结束贯通工作。

12、每次贯通时的安全措施,其内容包括:接近贯通巷道时必须预留的煤(岩)柱厚度和预防水、火、瓦斯等方面的技术措施,改变系统时受影响的范围、程度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并附有关图纸,而且明确现场指挥人员、参加人员的岗位分工、职责、方法等。此外,还应包括应急措施。

(五)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局部通风机的安设和使用,除执行《规程》规定外还必须做到:

1、局扇入井前,必须经机电科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局扇应定期检修和更换,凡在井下运行累计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必须升井检修。

2、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配有专职瓦斯检查员和专职放炮员的掘进工作面,局扇由专职瓦斯检查员和放炮员负责管理,其余地点(如水仓、煤仓、井下排水点、回收或整巷等地点)所使用局扇,由地区瓦斯检查员负责管理。在无人工作的巷道入进口处设置栅栏,以防局扇意外停止运转时,人员误入。

3、局扇负责人应按规定对局扇实行管理,其它人员严禁停、开局扇。凡事先未经批准停止局扇或由于高、低压供电系统、局扇本身等原因引起局扇停运的,均属无计划停电停风,必须按事故进行分析处理。

4、因检修或其它原因造成局扇停运时,局扇负责人或生产队级负责人应立即将人员撤至全风压新鲜风流中,在巷道口设置警标,不准人员进入。检修局扇及局扇开关和风电闭锁开关时,必须从掘进总开关上解决进入巷道的所有动力线和信号线或在动力总开关的下一级增加一台断电开关。

5、井下所有局扇应为低噪音局扇,否则必须装消音器。

6、井下所有局扇必须实现“三专”并能闭锁(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风电闭锁)、掘进供电系统要从采区变电所内设置的专供掘进的高压开关开始供给,煤巷和半煤岩巷掘进面,包括整巷地点和利用局扇拆架、回收等地点及其它瓦斯涌出异常区,必须实现“风电闭锁”、一台专用变压器只准为一个采区供电,且最多允许负担4台局扇。一台局扇只准为一个工作面供风。一个掘进工作面一般只允许由一台局扇供风。当一个掘进面用一台对旋式局扇仍不能满足通风要求时,必须制定措施,方允许用两台局扇供风,但均须实行“三专”及风电闭锁。

7、通风科应选择合适的位置安设局扇。因系统变化调整局扇后,通风科必须组织有关单位对“三专及风电闭锁”、通风系统及设施等进行验收合格后,方

可生产。否则,停产整治。

8、每发生一次无计划停风,通分队必须如实登记、汇报,并填写无计划停风通知单,送安全、技术、机电、生产等部门,由安全科、组织机电、生产、调度、技术、通风等单位进行分析、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9、严格风筒管理,风筒要吊挂平直,拐弯小于或等于90度的应设弯头,一台局扇应用同一直径的风筒,发现破口要及时修补或更换,风筒百米漏风率应控制在10%以内。

10、风筒口风量,应根据所供风工作面瓦斯涌出量选定,并符合《规程》对最低风速要求。

11、风筒出口到工作面煤岩头距离,对压入式通风在保证煤、岩头不积存瓦斯,吹散炮眼前提下,煤巷及半煤岩巷不超过5m,岩巷不超过8m。(按作业规程执行)

12、风筒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①风筒无破口(末端两节除外)。

②风筒接头严密(手距接头10cm处感觉不到漏风),软质风筒接头双反压边。

③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吊。

④风筒拐弯处安设弯头(弯度小于或等于90°)异径风筒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⑤风筒跨过轨道时,要保持风筒高于车沿20cm以上,防止车辆碰撞风筒。

(六)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1、主要通风机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轴承温度计等监测仪表。主要通风机由专职司机负责,按时填报运转记录。

2、新安装主要通风机投产前,连续运转时间不得少于72h,并进行风机性能测试。运行中的主要通风机,每五年必须进行一次性能测定。

3、主要通风机必须配备同等能力的备用通风机,主要通风机因固停运时,必须在10分钟内启动备用通风机,否则,要切断其负担区域内的一切电源,并立即将井下人员全部撤到进风大巷中,风流恢复正常后,按规定排放瓦斯。

启动备用通风机必须汇报矿调度室,并通知机电、安全、通风等部门。

4、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要由矿长组织机电、通风、技术、生产、安全等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检查项目包括:通风机及其启动设备、吸风室,防爆门(冒)固定设施。井下反风门以及防冻设施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当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改变时,随时进行反风演习。

5、主扇风机房的反风设施和防爆门(冒)的漏风状况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通风机装置漏风率不得超过5%,如不符合要求,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反风间隔时间不超过18个月。

6、调整主扇运行角度时必须经矿总工批准。

7、通风机因故单机运行期间,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单机运行时间在一周之内,必须报矿总工批准,时间超过一周的,必须报上级部门批准。

(七)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挡风墙,风门、风桥、调节门、风筒等设施的设置、规格质量和管理制度执行以下规定:

一、挡风墙

挡风墙是隔断风流严禁行人的通风设施,可分永久挡风墙和临时挡风墙两种。

(一)永久挡风墙

1、永久挡风墙主要用于总进风道、主要进回风道上下的正副和顺槽正副巷之间的隔离和对已采区及火区的封闭等。

2、规格质量:

①用不燃性材料(青砖和料石)建筑,墙厚根据用途和自然条件的不同而确定,以满足需要为原则。

②挡风墙上下要砌在顶底坚实的岩石(或实体煤)上,顶底有粘矸时,要挑顶或起底。煤巷挡风墙两帮见实煤后掏槽深度不小于20cm,岩巷要见帮实底。

③挡风墙内外有积水时,前后墙要有一定高度的水泥抹面,墙内底部要先用红粘土掺白灰捣实后再填黄土或用混凝土砌墙体,挡风墙底部没有水池或反水管,孔口要封堵严实。

④墙面要平整,无裂缝、无重缝、无空无漏风。

3、管理要求:

①挡风墙外5cm内支架完好,无片帮冒顶。

②挡风墙前无瓦斯积存。

③挡风墙外5m内无杂物、积水和淤泥。

④挡风墙前应设置栅栏、警标、说明牌和检查牌(进回风巷道之间挡风墙除外)。

⑤已采区挡风墙设置距通风巷道不得超过6m,否则补打临时墙或永久墙。

(二)临时挡风墙

1、临时性的封闭盲硐时可采用临时挡风墙。

2、临时挡风墙可用厚度不小于3cm的木板构筑、鱼鳞式搭接,并用泥抹面。

3、挡风墙设在顶帮良好处,四周掏槽风硬帮,要与煤岩接实。

4、挡风墙前5m内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保持清洁卫生。

5、挡风墙前要设栅栏、警标。

6、挡风墙前无瓦斯积聚。

二、风门

风门既是隔绝风流又能行车或行人的通风设施。用于进回巷的联络巷。根据用途不同,风门可分永久性和临时性两种。

(一)永久风门

1、风门应在同一地点安装两道。主要进回风道之间风门应同时安装反向风门。

两道风门的间隔,应能保证行车或行人并不能同时打开。一般情况下行人推车不小于5m,电机车运输不小于一列车长度。一般不小于12m

2、风门垛的规格标准同永久挡风墙。

3、风门门框规格应用10cm×10cm的方木制作。

4、通车风门要能自动开关,通行机车不能自动开关的风门,要设专人负责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合理稳定的通风系统是矿井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然 而,随着采场的变化、巷道的贯通、矿井开 拓水平的不断延伸,及现场条件的变化,对矿井通风 系统必须及时进行调整,为做好通风系统的管理,特制定 如下制度: 1、坚持召开好通风系统分析会,周一至周五下午3: 00在通风工区会议室召开系统分析会,会议由通风工区管 理人员,测风员、木工、防火检查工参加。内容主要包括 通风系统的优化,通风设施的现状以及下步通风系统管理 重点等。 2、根据生产需要及时进行通风系统调整工作。 下列情况下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方可进行调整通风系

统。 (1)沿空掘进的巷道贯通; (2)与采区回风巷、一翼总回或总回风巷的巷道贯通; (3)跨采区的巷道贯通; (4)盘区内跨分采区的巷道贯通; (5)采煤工作面反风; (6)改变采区、一翼、水平、全矿井的通风系统。 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必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分公司审批,其它通风系统调整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或分管通风副总工程师批准。 3、日常通风系统的局部调整工作,调整前必须认真考虑调整的方法、步骤及调整后对系统的影响。做到调整科学、合理、准备充分,保证安全。班前会安排调整通风系统要有安全注意事项及分工记录。调整后要及时汇报,

煤矿风筒管理制度

陈四楼煤矿风筒管理制度 陈四楼煤矿风筒管理制度 1、通风队应保证各掘进工作面最前面有2节(岩巷掘进工作面3节)旧风筒(另备2节5m旧风筒),以防爆破崩坏风筒或出风口风量过大吹起煤尘;爆破时严禁掐开风筒。 2、掘进作业规程中应明确规定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风筒出口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超过规定。煤及半煤岩巷不大于10m,岩巷不大于15m,对瓦斯涌出异常的掘进工作面风筒出口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大于5m。风筒管理八点班由通风队负责,零点班、十六点班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跟班负责人负责。风筒工和瓦斯检查工每班必须对风机和风筒的使用情况、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向通风调度汇报。 3、风筒的消耗量按如下进行控制:岩巷工作面不超过35%,煤巷炮掘工作面不超过20%,煤巷综掘工作面不超过10%。备用风筒不少于2天的使用量,并码放整齐,防止风筒受损,不得影响行人和运输。 4、加强风筒日常管理,严禁在风筒上挖洞,严禁刮破、扒开或撕开风筒补过的破口,掘进巷道施工结束5天内施工单位必须回收或转移所有风筒,需延期的需向通风队申请,并经分管矿领导批准。 5、施工单位要积极与通风队配合管理好风筒,不准有挤压和损坏风筒现象。施工单位(指锚喷、砌碹巷道)根据风筒吊挂要求提前

打射钉,射钉距工作面不得超过30m。 6、施工单位负责对风筒进行编号管理(末端3节除外),吊挂必须平直,逢环必吊,随巷道起伏合理变化。接风筒时要采用双反压边,接头平缓,不花接(异径风筒要有过渡节),无反接头,严密不漏风,风筒无破口;转弯巷道要设弯头,不准拐死弯;风筒挤压或弯头折深不超过100mm,风筒与风机连接处(大小头)直径略大于风机直径,长短合适,以减少风流阻力,必须加上软衬垫,做到严密不漏风,并用8#铁丝捆扎三道,铁丝间距大于100mm,两道铁丝接头错开距离不得小于200mm,风机出风口最近一道铁丝距离出口必须大于100mm。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4009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并做到安全、稳定、经济、科学。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水平通风系统,必须报煤电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或采面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通风系统,确保后期工程施工通风要求,切实做到系统合理、可靠。 2、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 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供电、监控等系统后,方可回采。 严禁采区进回风巷一段为进风,一段为回风。高

六大系统之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六大系统之通风设施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六大系统之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六大系统之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一、凡井下通风设施、检查及各类牌板、标志遭到破坏或丢失, 均与井下施工区域内的施工部门有直接责任; 二、安监科定期检查井下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 以保证通风设施完好; 三、所有入井职工队井下通风设施(风门、风筒、密闭、风障、栅栏及各种牌板)必须加倍爱护, 严格管理, 保证经常完好。对于破坏井下通风设施责任者, 按情节轻重及态度好坏, 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罚款和行政处罚;

四、车辆和人员通过风门时, 必须保证至少一道风门关闭, 不得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 通过风门后, 要立即将风门关好, 严禁敞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违者给予当事人罚款200元, 当班班长罚款100元; 五、车辆接近风门时, 必须减速。通过非自动风门时, 应先将风门打开, 然后再过车, 不准用矿车撞风门, 防止撞坏风门, 撞坏风门者给予罚款50-200元; 六、各类车辆不得停放在风门及其他通风设施5米范围内, 防止风门不能紧闭, 造成风路短路, 违者罚款20元; 七、各采区轨道下山、下部车场附近的风门, 各施工部门必须派专人负责看管, 保证风门的完好和关闭; 八、井下风门(包括临时风门)的设置和拆除需经过矿通风科、主管工程师(或技术员)批准后方可进行; 九、对于违章野蛮作业、撞坏风门、任意敞开风门、破坏栅栏、

通风队员工不安全行为管控措施

通风队员工不安全行为管控措施为了有效遏制员工不安全行为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通风队员工不安全行为管控措施。 一、不安全行为管控重点 结合通风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通过对日常生产 中的不安全行为统计分析,确定通风队人员不安全行为管控的重点是: (一)重点人群 1. 新入企员工 2. 单岗作业人员 二)重点时段 3. 作业地点流动性大的员工

1. 中夜班及凌晨作业时段 2. 交接班时间 3. 节假日加班及日常延点时间 4. 检查人员刚离开时 三)重点作业活动 1. 设备检修 3. 岗位工单独巡查作业 四)重点行为 2. 单独作业

1. 个人防护用品佩戴不正确(安全帽、自救器、防尘口罩、工作服等) 2. 作业人员未随身携带资格证上岗 3. 空岗、脱岗、睡岗 4. 假检、漏检、记录不完善 5. 交接班时不履行交接班程序 6. 作业前不进行危险源辨识

二、不安全行为预防 班组是本单位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的责任主体,要 发挥最大潜能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消灭不安全行为发生的诱因和土壤,为员工提供自觉规范作业的条件,从根本上杜绝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一)强化班组现场管理,提高员工自觉遏制不安全行为的积极性。 1. 对员工不安全行为实行分级考核管理。各基层单位及班组发现的不安全行为,自行按照相关办法考核处理;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不安全行为,由上级部门按照相关办法考核处理;公司检查发现的不安全行为,由公司按照相关办法进行考核处理。对基层单位及班组已经查处的不安全行为当事人不再进行责任追究,其不安全行为也不纳入公司绩效和评先评优等考核。 2. 要明确队组各级管理人员在不安全行为管控中的

炉房沟煤矿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

炉房沟煤矿矿井通风技术管 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炉房沟煤矿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炉房沟煤矿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 一、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 并做到稳定可靠、简单合理。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必须报区域矿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 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每一生产水平和每一采区都必须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时必须在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掘进其它巷道, 新采区投产移交前, 必须在采区上(下)山做到位后方可进行回采。 三、所有采区严禁将一条上(下)山作两种用途(其中一段作进风, 另一段作回风)。 四、通风设施严格按质量标准构筑, 除临时为开拓掘进巷

道服务的通风设施外都要按永久设施施工、管理。凡是永久风门必须上联锁装置。对损坏设施或者敞开风门不关者要严肃追查处理。 五、消灭不符合《规程》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避免角联通风。串联通风措施要严格按照《规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六、坚持以风定产的原则, 做到合理的集中生产。要提高矿井的生产能力, 必须首先提高矿井的通风能力。严禁任何采区超通风能力的组织生产。 七、矿井各用风地点的确需风量计算, 严格按照《规程》第110条配风细则进行。 八、所有进回风巷道的有效通风断定面要保证风速不超限, 尽量减小通风阻力。巷道失修率控制在规程标准之内。 九、矿井必须按规定进行反风演习和通风阻力测定工作。上报的通风数据要准确、真实。及时绘制通风系统图和通风网路图,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最新版)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71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最新版) 1、矿井主电扇通风设施必须有防资防破坏的栅栏门,并设专人看管,负责设施的保卫工作。 2、井下通风设施、风门、风桥、调节门临板闭,栅栏必须牢固可靠,悬挂管理牌板和说明牌、警示牌。 3、井下必须由瓦期检查员负责区域内的通风设施的检查,发现损坏立即报告矿领导进行处理或恢复。 4、过车风门或重要风门必须设专人看管,或采用闭锁装置,保证风门正常关闭,防止风流短路。 5、井下风门规格:宽0.8米,高1.2米,门扇厚度不小于40米/米。调节门窗能自动,并有两道铁扁担,中夹油毛毡合面而成,门框不小于50×120平方米。

6、井下通风设施必须每月网路分析一次,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凡不用的风门及时解除。 7、严禁用毛草、煤碴当临时来板闭或临时挡风墙。临时板闭必须是用不少于30平方米的木板鱼鳞搭接并磨缝永久密闭必须设置反水池(无水除外),火区密闭必须设置注浆管,观测孔并用闸门保持正常关闭状态。 8、永久风门,永久密闭必须掏松,风硬帮硬底,设施前支架良好,超过2米设墙面平整反边栅栏,严密不漏风,牢固可靠。 灯房、矿灯管理制度 1、矿井使用的矿灯必须使用原煤炭部指定的厂家生产的合格矿灯。 2、新购进的矿灯必须按矿灯使用说明书,上架充足74h方可入井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按时加酸加蒸馏水,确保矿灯的使用寿命。 3、用的矿灯必须经常维修,矿灯入井前灯房管理人员须详细检查矿灯的完好情况,发现锁口螺丝不对位,灯线老化破损,灯头松动,破裂、漏酸,开关失灵,矿灯发红等情况,严禁将矿灯发出。

煤矿通风队安全奖罚制度

车集煤矿通风队安全奖罚制度 1目的 为加强通风队的管理,促进通风队安全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现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车集煤矿通风队安全管理工作过程的管理。 3职责 组长:刘斌 成员:王长安、刘怀艳、李先见、宋毛进、各班组长 由王勇主抓全面工作。各分管队长及班组长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刘斌做组织协调及思想教育工作。 4工作程序 管理细则(执行标准分) 4.1全队职工应遵守本队和上级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通风队的形象和荣誉。 4.2全队职工请假必须实行书面请假制度,一天由班组长批准,二天由分管队长批准,三天由主管队长批准,三天以上到劳资科办理请假手续。 4.3请假一律事先写请假条,原则上不准电请、代请、事后补假,遇到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队部请假时,要以其他形式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4.4全体人员应按照队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旷工、迟到、早退,否则旷工一天罚20分,迟到、早退每次罚3分,时间以队规定为准,点名结束后即为迟到。 4.5班中不得喝酒,违者每次罚标准分20分,造成严重影响后果的罚标准分50分。严格杜绝酒后入井,因饮酒影响或精神不振影响出勤者按旷工处理。 4.6井下人员点名不下井者,一经发现,停工三天,罚标准分20分,地面人员点名后,离岗向值班队长请假,班中脱岗者者,罚标准分10分,脱岗半班者罚20分,影响工作另按影响生产处理。地面人员请假超过半班者视为休班。 4.7不服从工作分配,工作分配完毕后提出休班的(无特殊情况的)按旷工论处,另加罚标准分20分。工作中不服从上级领导的每次罚标准分20分,情节严重的停工检查,消除影响后方可上班。 4.8区队管理人员包括调度员要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对职工一视同仁,对违纪人员不得包庇,否则一经发现将给予同违纪者相同的处分。 4.9全队人员反映问题要逐级反映,不得越级上访,不经过队里批准私自到矿领导处上访者一律停工,罚标准分20分,做出检查,消除影响方可上班。 4.10酒后闹事,给队里带来不良影响,在办公室、会议室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停工检查并罚标准分20—50分,情节严重

通风管理制度

通风管理制度

三界沟煤矿“一通三防”制度汇编

目录 一、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二、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三、测风制度 四、通风能力核定制度 五、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六、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七、巷道维修制度 八、通风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九、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汇报制度 十、瓦斯隐患排查制度 十一、瓦斯日报表审阅制度 十二、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 十三、盲巷和采空区管理制度 十四、瓦斯重点区域管理制度 十五、安全监控设备定期维护检查制度十六、安全监控中心站管理制度 十七、安全监控设备验收、报废管理规定十八、安全监控调校制度 十九、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发放使用制度二十、综合防尘制度

二十一、巷道清扫冲刷制度 二十二、防尘设施检查制度 二十三、测尘制度 二十四、煤尘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二十五、防灭火管理制度 二十六、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二十七、“一通三防”会议制度 二十八、“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制度 二十九、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检查、考核制度三十、“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三十一、“一通三防”报表管理制度 三十二、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三十三、便携仪、识别卡领用发放制度 三十四、监控中心站值班管理制度

三界沟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采用机械式通风。地面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扇机,其中一套作备用,备用风机必须在10min内能够正常起动运行。 2、必须保证主扇机连续运转;主扇司机不得脱岗、睡岗。 3、主扇机一旦出现故障,必须立即组织抢修,排除故障,并在10min内启用备用主扇机。 4、主扇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隔5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 5、主扇机司机每小时对主扇机的有关参数进行一次记录(温度、电流、电压、负压等)。 6、主扇机的出风井口安装的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维修1次。 7、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反风演习,主扇机司机要熟练掌握反风操作规程,并在10min内改变矿井风流方向,完成反风操作过程。 8、每月对主扇机进行检修保养一次。

煤矿区队管理制度

前言 根据《矿山安全法》及《企业职工奖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在保安全,保质量的前提下,维护正常生产秩序,保证区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区队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对工作尽职尽责。 二、全队职工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及业务教训,熟练掌握本职工作需要的业务知识,新招工人,未经培训的不准上岗,并建立师徒合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并通过实践提高技术水平。 三、全队职工都要树立全局观念,整体意识,爱护和珍惜本队集体利益和荣誉,树立“队兴我荣、队败我耻”的竞争意识。 四、区队实行教育和奖罚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对违反制度的职工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

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尚应民 副组长:赵长存 成员:张云彩秦超高振华边建廷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双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日常“双基”的考核和管理工作,每半月召开一次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双基”建设工作及自检情况。 2、负责协调解决“双基”建设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3、抓好“双基”建设管理规划和实施办法及各种制度的贯彻、实施。 4、对“双基”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奖罚意见。 5、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到其他单位交流学习。 6、深化完善精细控制管理模式。 二、安全生产“双基”建设责任分工 1、队长:尚应民是区队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对“双基”建设负总责,负责制定各项制度及精细化管理的落实与考核。 每季进行补充完善“双基”建设管理规划和实施办法,并按时自检。 每季组织不少于二次到其他单位学习交流,并制定科学管理的作业计划。 负责组织召开区务会、班组长例会,并对优秀班组长进行表彰奖励。 负责每旬安全大检查及其他各项检察所查问题的落实整改。 负责对现场机电设备管理与日常维修及考核工作。 2、书记:赵长存是区队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者,负责上级安全指示,指令的贯彻落实和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协助区队长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及精细化管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通风系统设计审查制度 第1条采区设计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技术科编制,技术科承担主要设计任务,机电科、通防科和安全科等部门配合,参与设计。 第 2条在采区设计方案编制前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召开会议,确定设计任务,技术科根据任务,共同完成采区设计方案。 第 3条采区设计方案编制完,广泛征求意见后,由总工程师签字批准。 第 4条采煤工作面设计编制前,由矿总工程师召开会议,确定设计任务,技术科根据任务,同采煤工区技术员共同完成采煤工作面设计方案。 第5条采煤工作面设计完成后,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进行审查,最后由矿总工程师签字批准。 通风系统优化调整制度 第6条矿井每年年初根据开拓布局变化进行通风系统调查写出调查报告,制定年度通风系统调整优化方案。 第7条按照通风系统调整优化方案,矿井要按月度计划组织施工。 第8条矿井必须每 5年进行一次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每 3年进行一次全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根据测定结果来制定通风系统调整优化方案。 第9条矿井开拓设计和采区设计中,在满足通风要求的前提下,尽量使巷道系统简单,巷道断面应取最大值。 第10条各类通风设施如风门、密闭、调节风窗、风桥等的设置位置要得当,设施齐全。 第11条采区及以上进、回风道相连通的通道尽量采用挡风墙堵断风流,若需设置风门,两道风门必须相互闭锁。

第12条矿井各地点的风速要符合《规程》规定。 第13条回风立井必须封闭严密,其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 5%,外部漏风率至少每季测定一次。 第 14条对通风系统调整情况每季一小结,年终要全面总结。 巷道贯通制度 第15条一般巷道贯通相距20m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m 时,技术科必须提前下达贯通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确工作。 第16条停止掘进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供风,在巷道门口设置栅栏和警标,并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 第17条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或掘进时,必须派专人和瓦斯员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 0.8%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施工。 第18条每次爆破前或掘进前,两个工作面入口必须安排专人站岗,在确定两个工作面无人后,方可爆破或掘进。 第19条巷道贯通前,要根据通风系统的实际情况,提前构筑好所需通风设施。 第20条巷道贯通时,通防科必须安排一名管理人员现场协调指挥。 第21条巷道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22条巷道贯通后,要立即对全矿所有地点进行一次测风,根据测风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通风系统。 矿井测风制度

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1731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㈠管理职责 1、集团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全公司范围内所有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管理。 2、集团公司通风部负责全公司范围内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业务管理工作,并制定公司年度通风仪器仪表计量检定工作计划。 3、集团公司通风安全仪表计量检验站(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负责公司所属各矿通风仪器仪表的检定、报废、仪器配件供应等工作。 4、矿总工程师负责本矿通风安全仪器仪表

管理工作。 5、矿通风科负责本矿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包括自救器)及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6、矿通风仪修室负责本矿通风仪器仪表定期调校(校正)、性能测试及日常维护,并配合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做好本单位通风仪器仪表周期检定工作。 ㈡工作场所及人员配备 1、工作场所 ⑴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设光干涉甲烷测定器、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矿用风速表、粉尘采样器等仪器检定室和粉尘分散度及游离二氧化硅粉尘样品分析室,各工作室必须按计量检定规程要求配齐所需检定装置及配套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标准版)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矿井通风设施的建筑必须严格按照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矿井通风设施建筑标准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永久性通风设施与临时性通风设施一般按服务期限6个月和使用地点为界设置。服务期限超过6个月(包括6个月)的为永久性设施,不足6个月的为临时性设施。 第三条矿井永久性通风设施必须要有施工设计,其内容包括:设施位置、规格、施工顺序、辅助性设施和装置,并绘制设施位置和周边巷道的局部关系平面示意图、设施的主视图和侧视图。 第四条施工防火密闭时,墙体必须设置观察孔、措施孔和放水孔(内低外高的除外)。 第五条通风科要成立通风工程质量验收组,对通风设施质量进行验收把关,不符合设计的工程要坚决推倒重建,验收合格的工程要填写验收记录,存档管理。矿井通风设施进行统一编号管理。 第六条通风科负责对通风设施进行施工设计和施工,工程验收组

精编【管理制度】煤矿通风队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煤矿通风队管 理制度 xxxx年xx月xx日 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 Please enter your company's name and contentv

目录 目录 (1) 通风队工资管理制度 (2) 通风队出勤管理制度 (4) 通风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通风队治安管理制度 (6) 通风队会议管理制度 (7) 通风队培训、学习管理制度(周二、逢八) (8) 通风队班前会管理制度 (9) 通风队“三违”处罚管理制度 (10) 通风队材料使用管理制度 (11) 通风队材料领取发放制度 (12) 材料配件损坏赔偿制度 (13) 通风队工房管理制度 (14) 通风队请消假管理制度 (15) 通风队队干管理制度 (16) 通风队队干跟班制度 (18) 通风队值班管理制度 (19) 通风队班组长管理制度 (20) 瓦斯检查员管理制度 (22) 瓦斯员交接班管理制度 (24)

通风、管路设施管理制度 (25) 通风队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27) 通风队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31) 通风队隐患排查整改、重复隐患分析整改管理制度 (32) 通风队事故统计分析追查管理制度 (34) 通风队正规循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5) 通风队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39) 通风队瓦斯检查请示、汇报管理制度 (42) 规程、措施贯彻学习制度 (43) 综合防尘(巷道冲洗)管理制度 (44) 通风队瓦斯检查员查岗处罚制度 (45) 通风队瓦斯员综合管理制度 (46) 通风队工资管理制度 劳资科向我队分配工资总额中正队(队长、支部书记)为每月固定额,其他为队组二次分配。再次分配在岗位效益工资的大前提下进行以分计资。坚持以“劳动”为核心的原则;坚持工资向责任大、技

煤矿分公司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分公司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为确保矿井通风系统运行平稳,杜绝无风、微风作业,防治瓦斯超限,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矿井必须建立完整、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杜绝不符合规定的串联、角联、扩散及采空区等通风。 第二条每一生产水平和每一采区都必须布置回风巷,实行分区通风,在构成通风系统时,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切眼在未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前不得进行扩帮和安装。 第三条每年在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进行矿井通风能力的核定,严格按照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通风科必须于每年12月中旬完成对下一年度通风能力核定工作,并报公司通风处备案。 第四条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包括主要通风机的改造)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核后,报公司批准。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回风,在未构成通风系统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并报公司通风处备案后,方可将回风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但回风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调整采区以下(包括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其安全技术措施由总工程师审批。

第五条通风科必须按季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按月补充修改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主扇型号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当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如系统调整、巷道贯通、启封密闭、建造及拆除通风设施等)时必须在24h内补填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科还应绘制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通风网络图,矿井通风系统图每月报公司通风处一份。 第六条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布置采区和工作面时,必须经通风科审核通风系统设计,不合理的通风系统不得使用。当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14条的规定制定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并上报公司通风处备案。 第七条回采工作面在没有构成完整通风系统前严禁进行安装和回采工作。 第八条矿井内各地点的风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01条规定,严禁无风、微风作业。掘进中的煤巷或半煤岩巷内的风速不得低于0.25m/s,掘进岩巷内的风速不得低于0.15m/s。回采工作面排瓦斯巷内风速不得低于0.5m/s,井下严禁出现风速超限现象。 第九条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每季度应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运行后(或主要通风机改造后),以及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

通风系统管理技术措施

编号:SY-AQ-06197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通风系统管理技术措施 Technical measures for ventilation system management

通风系统管理技术措施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0102102综采工作面设计风量为2437m3/min,在该工作面正式生产前进行矿井通风系统调整,确保工作面实际配风量满足设计要求。 2.该工作面按照重点瓦斯管理区进行管理,测风员每三天对工作面风量进行一次测定,保证工作面风量、风速满足要求,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3.综采队加强对工作面上、下出口及两巷维护,确保巷道通风断面不小于巷道2/3设计断面积。 4.健全通风设施检查、维护、使用管理制度;井下所有在用风门必须全部实现闭锁,装设开关传感器及声光语音报警装置,地面机房实施监控,设置反向风门(自动风门除外)。 5.通风一队加强通风设施日常管理,按规定要求对井下010202辅助运输通路、1665辅助运输通路,010201回撤通路、南四底大巷等

地点的自动风门每天进行一次检查维护,对其他地点的风门每周进行一次检查维护,对井下各地点的调量窗、挡风墙每周进行一次检查维护,保证通风设施完好使用。 6.0102102综采工作面回采后,加强山顶地表裂隙的充填,减小外部漏风对综采工作面通风系统的影响。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煤矿通风队“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蒙古 精煤矿通风队伊泰煤炭股份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二O一五年一月

目录 第一项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 2 - 第二项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 5 - 第三项防灭火管理制度............................... - 9 - 第四项矿井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管理制度……- 11 - 第五项排放瓦斯管理制度............................ - 15 - 第六项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 18 - 第七项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 21 - 第八项盲巷管理制度................................ - 23 - 第九项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 25 - 第十项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 27 - 第十一项井下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 30 - 第十二项粉尘检测管理制度.......................... - 32 - 第十三项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保管、维修、保养制度 .... - 33 - 第十四项矿井风量测定及管理制度.................... - 38 - 第十五项瓦斯超限分析上报及才追查处理制度 .......... - 40 - 第十六项煤层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 42 - 第十七项矿井火区管理制度.......................... - 44 - 第十八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 46 -

《安全管理》之矿井通风系统管理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 第一节矿井通风系统管理 一、矿井通风系统安全可靠 (一)严格执行“以风定产”。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要求。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按月、季、年度对矿井及采区进行通风能力核定,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二)采区内采掘工作面布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区开采前必须按照生产布局合理的要求编制采区设计,并严格按照采区设计组织施工。1.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2.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三)矿井通风能力满足生产要求,各用风地点的风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无风量不足的用风地点。每旬至少要进行一次全矿范围的风量测定,瓦斯异常区每3天一次测风,通风系统调整地点及时测风,测定结果报通防副总和通防科。 (四)井巷通风断面经济合理,无风速超限的巷道。矿井总进风巷道与总回风巷道、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避免平面交叉。对车场、绕道、进回风联络巷必须留足建筑风门的距离(风门间距不小于5米)。 (五)主通风机必须实现稳定运行,无振动、喘振等不稳定现象。 (六)通风网络合理稳定,无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及进回风巷道布置不合理等现象。 (七)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当设在进风风流中;该硐室采用扩散通风的,其深度不得超过6m、入口宽度不得小于1.5m,并且无瓦斯涌出。 (八)及时修复失修巷道。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

(九)井下各类通风设施设置及时,建筑位置合理,质量标准高,实现规范化管理。采区设计要充分考虑采区内通风系统,不得使用风桥。 (十)井上下反风设施齐全,检查维修及时。按规定组织矿井反风演习,反风有关技术指标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反风设施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十一)矿井进回风井之间、主要进回风大巷之间及采区进回风巷之间应安装风门状态传感器,实现风门遥讯。 (十二)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提前制定停风安全措施;矿井必须制定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安全预案,并纳入矿井灾害与处理计划中。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副总理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上井。 (十三)备用主要通风机因故在1周之内无法正常运行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上报集团公司通防处备案。 (十四)要从供电系统、机电设备、日常管理方面加强管理,严禁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的无计划停电停风。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一旦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必须按事故进行追查,并有记录可查。 二、矿井通风系统经济合理 (一)主要通风机工况点合理,矿井通风网络特性曲线与风机特性匹配,风机运行效率达到60%以上。 (二)矿井通风阻力符合标准要求。矿井主通风机必须实现风量、风压等主要运行参数的在线监测。 (三)矿井的通风能力与生产实际需要相适应,矿井的有效风量率不得低于87%;各用风地点的实际配风不超过需要风量的1.15倍。备用采煤工作面的配风不得于小于设计配风量的50%。 (四)加强矿井外部漏风的检查与封堵,按期检查检测,矿井主通风机装置的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

通风科各项管理制度

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通风科管理制度 通风科 2015-05-01

前言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规范我科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提升我科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使我科工作有序进行,更好地推行“一落实、双建设、双达标”工作,结合我科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制定,使我科的规章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在各方面都得到了较大的提升。

第一节劳动组织和人员编制 一、组织机构: 本科人员共42人,设通风副总(兼科长)1名,通风副科长2名。科室人员包括:管理人员4名,化验员2名,内勤员1名。 通风组:组长1名,岗位工5人(含开拓一队借调三人)。 瓦斯组:组长4名,岗位工22人。 二、劳动组织: 本科瓦斯组实行“三八”制作业,通风组为早八点,科室人员均为正常班,考勤时间如下: 1、科室人员每日考勤四次,时间如下: 夏季时间(5月1日-9月30日): 上午7:00-8:10签到,12:00-12:30签退; 下午13:30-14:10签到,17:50-18:30签退。 冬季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7:00-8:10签到,12:00-12:30签退; 下午13:00-13:40签到。17:20-18:00签退。 2、通风工每日考勤四次,即上午7:00-7:30签到,入井考勤,升井

考勤,下午16:30-20:00签退。 3、瓦斯组每日考勤四次: 零点班:晚上23:00-23:30签到,入井考勤,升井考勤,次日上午8:00-12:00签退; 八点班:上午7:00-7:30签到,入井考勤,升井考勤,下午16:00-20:00签退; 四点班:下午15:00-15:30签到,入井考勤,升井考勤,晚上0:00-4:00签退。 4、所有入井时间不足3小时不计入井。 第二节通风科管理人员职责 一、通风副总兼科长: 1、负责本科全面工作,对本科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做好安排和落实。 3、参与审查技术操作规程,完善“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及其它“一通三防”安全管理措施,提出相应的措施或意见。 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一通三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5、了解瓦斯抽放系统运行情况,掌握瓦斯抽放参数、及时分析和考察瓦斯抽放效果,制定方案提高矿井瓦斯抽放率。 6、负责矿井“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工作。 7、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员工培训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三大”规程,积极推行“一落实,双建设,双达标”工作。 8、负责抓好材料的使用和回收工作,严格控制材料成本。 9、负责劳动组织管理工作,审核工资核算,做到同工同酬、合理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节一般管理规定 1、井下所有通风设施必须实现挂牌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井下的永久密闭通修队安排专人每月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可查。对井下的临时密闭、栅栏及风门,兼管单位、通修队每班都要进行检查,每少检查一次对通修队责任人罚款100元。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并处理,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并处理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在矿、公司检查中发现设施维护不及时或质量不符合《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要求的,对通修队责任人罚款50元/处;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500元。 2、服务时间大于六个月通风设施应设永久通风设施,严禁利用临时通风设施代替;严禁使用风帘代替风门;严禁调节风窗固定死或不能调节;通风设施的构筑由通修队技术人员按《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相关要求设计施工,施工结束后通修队应予以验收并有书面记录,每处通风设施施工验收结束验收单应有通防部签字认可。如果未经验收或验收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责令返工,并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施工负责人罚款50-100元,通修队分管队长罚款50-100元。 3、由于过设备或回收工字钢等需要打开、拆除通风设施时,必须提前向通修队打报告,经通防部审批,总工程师同意,并做好确保通风系统稳定的准备工作后,方可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总工程师批准都不能私自打开或拆除通风设施及附属设施,对于擅自拆除风门连锁绳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按严重三违处理,查不出责任人罚责任单位5000元。 4、严禁私自改变调节风窗的通风面积,违者罚单位1000元,罚责任人200元,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按事故追查。进入密闭前栅栏内工作人员中至少有1人携带测氧仪和甲烷检测报警仪,否则,对责任人按三违进行处理,罚款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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