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会议决议 范本(A4纸打印)

合伙人会议决议 范本(A4纸打印)
合伙人会议决议 范本(A4纸打印)

合伙人会议决议范本(A4纸打印)

出席会议合伙人:张三、李四、王五

列席会议新增合伙人:赵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广州市增城穗天服装厂于2006年8月5日在本企业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合伙人共3人,代表本企业合伙人100 %的表决权,所作出的决议经企业合伙人表决权的100 %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合伙人张三将原出资30万元(占合伙企业财产份额30%)中的10万元转让给李四,转让金额为X万元。

2、同意合伙人张三将原出资30万元(占合伙企业财产份额30%),全部转让给李四,转让金额为X万元。

3、同意合伙人张三将原出资30万元(占合伙企业财产份额30% ),全部转让给李四、王五、赵六,分别为:李四10万元、王五10万元、赵六10 万元。转让金额分别为X万元、X万元、X万元;

各合伙人新的投资比例分别为:李四出资30万元,占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30%;王五出资60万元,占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60%;赵六出资10万元,占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10%。

▲ 4、同意变更企业地址:由“增城市荔城镇岗前路1号”迁至“增城市荔城镇园圃路12号”。

▲ 5、同意变更企业名称:由“广州市增城穗天服装厂”变更为“广州市增城穗昌服装厂”。

6、同意重新选举王五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免去张三原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的职务。(或:同意选举张三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的职务不变。)

7、其他企业登记内容不变。

8、同意承认修改后的合伙决议。

原合伙人签名:新增合伙人签名:

张三、李四、王五赵六

广州市增城穗天服装厂

2006年8月5日注:▲符号表示“可选”项目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