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名单-附件

上海市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名单-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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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名单-附件上海市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名单

血液内科专科医师培训计划

血液内科专科医师培训计划 一、入科教育 通过入科前综合教育对每位医师进行一系列培训学习,加快其对医院及医疗环境的熟悉,尽快进入工作角色,从而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内容包括思想、法规教育和临床要求尽快应用的专业基础技能训练。 1、医院及科室概况:介绍医院环境、等级、床位、科室设置及专业,便于其尽快熟悉环境,减少其陌生感。 2、科室规章制度:介绍科室的各项制度,包括值班交接班制度、三级医生查房制度、病历书写制度、医院感染控制制度等基本规章制度,使之对所要遵守的规章制度有个大概了解,并在进入工作学习的过程中便于遵照执行。 3、医德医风和法制教育:讲解医务人员应遵循的医德规范,医院行风建设的有关规定、《执业医师法》等,树立良好的医德风范和法制观念。 4、无菌技术操作:进入病房前,就牢固树立严格的无菌观念,掌握操作技术。 5、医疗文书的规范、体格检查和病历、处方书写:结合本院病历要求,根据临床规范进行讲解,使医师进入科室后能尽快按本院规范书写医疗文书。 6、医疗安全教育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如何防范医疗纠纷,使医

师在进入临床工作后,加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二、师资队伍 三、日常考勤管理 1、医师工作日、假期安排:工作日每年应为240天。因事假、病假

及其它是由耽搁的工作日,需在次年内补足。假期应在本年内根据情况酌情予以安排。 2、请假2天以下(含2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和科主任签字后生效,并在考核表上予以登记。2天以上者,还需要由医务处签字后生效。未办理请假手续离开医院超过3天者,应尽快报告医务处;未办理请假手续离开医院超过5天者,视情节及原因给予包括终止培训等处罚。 3、医师应将完成的工作内容如实填写在培训工作量化登记表上,由指导教师(逐项)签字,科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报送医务处。 四、业务学习 1、血液内科专科医师培养临床轮转科室及时间安排 科室时间(月) 血液门诊4个月 血液病房(含造血干细胞移植病房)19个月 血液实验室6个月 住院总医师6个月 机动1个月 总计36个月2、受训医师三年期间参加业务学习的数量要求 教学内容时间 病例讨论会每周一次 杂志俱乐部每1-2周一次 小课每1-2周次 科研讨论会每月一次

江西省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建设标准

附件1 江西省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建设标准 输液治疗护理 一、基本条件 1.医院及科室要求 (1)三级甲等医院,床位数≥1000张; (2)年门诊量≥100万人次,年出院人数≥5万人次; (3)肿瘤科、血液科、老年科、ICU、儿科、放射介入科、血管外科、超声诊断科、药研室等达到一定规模; (4)有静脉输液治疗专业小组,成员占全院护士的1~3%; (5)有院、科两级专科护士培训组织管理机构; (6)设PICC门诊,有专职PICC护士,年门诊量≥1500人次; (7)设专门PICC置管室,各种输液用具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8)年PICC置管量大于1000根,其中经超声引导下结合MST行PICC置管量≥50%;年输液港≥5人次; (9)设静脉输液配置中心或药物配置专用生物安全柜等。 2.相关疾病种类及技术操作例数要求

3.仪器设备

4.相关科室与实验室 5.医院相关医疗指标 (1 )入院与出院诊断符合率≥95%; (2)临床诊断符合率≥90%; (3)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95%;

(4)导管相关性感染发生率≤5/1000导管日; (5)导管相关并发症发生率≤10%; (6)病历书写符合规范、甲级率≥95%。 6.护理指标 (1)近三年获得省厅护理技能大比武表彰; (2)诊疗、护理常规操作考核合格率达100%; (3)输液治疗相关护理操作考核合格率≥100%; (4)中心静脉导管护理并发症发生率≤10%; (5)患者满意率≥90%。 7.护理教学与科研 (1)近5年举办过国家或省级输液治疗继续教育项目培训班1期以上; (2)能够承担护理教学和带教任务;输液治疗小组有5名以上具有医学院校课堂教学经验或省级以上继续教育经历的护理专业师资; (3)有10名以上超过5年临床护理进修带教经验的指导老师;有3名以上掌握经超声引导下结合MST行PICC置管经验≥1年的带教老师; (4)承担一定数量的输液治疗科研课题或取得技术成果(市级以上),有输液治疗的护理学术论文。 二、培训基地师资条件 1.人员配备

综合儿科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

普通(综合)儿科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 普通(综合)儿科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是开展儿科专科医师培养工作的科室,培训基地的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是实现儿科专科医师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根据卫生部《专科医师培养标准-儿科细则》的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一、培训基地基本条件 1.基地条件: 培养二年制综合儿科专科医师的基地: 1.1已经获得上海市住院医师3年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单位(即儿童专科医院:医院总床位数≥200张,年收治病人数≥4000人次,年门诊量≥40万人次,年急诊量≥2万人次;综合性医院儿科:儿科病区≥2个,总床位数≥80张,年收治病人数≥2000人次,年门急诊量≥20万人次)可申请综合儿科亚专科培训基地,同时必须配备独立的儿科门诊、儿科急诊、儿童保健门诊; 1.2非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但符合综合儿科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的,可提出申请,待审核批准; 1.3不符合基地培训标准,但需要培养儿科医师队伍的单位,可申请挂靠在儿童专科医院基地。联合基地间需签署协作同意书,总住院可在本单位或挂靠单位完成。工资由派出单位发放。 培养三年制综合儿科专科医师的基地: 除上述条件外,基地单位还必须是: 1.1三级甲等医院 1.2儿科博士授予点,必须有博士生导师 1.3国家或上海市重点专科单位优先考虑 2.诊疗疾病范围: 疾病种类年诊治例数(≥例)

儿童保健 营养不良10 多动注意缺陷障碍20 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 5 贫血30 遗尿症 5 肥胖症 5 抽动症 5 孤独症 5 精神发育迟滞 5 重症医学 心肺复苏术(心跳骤停、呼吸骤停) 3 哮喘持续状态 3 急性颅内高压 3 癫痫持续状态 3 急性呼吸衰竭(包括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5 心力衰竭 5 休克 3 新生儿 新生儿窒息 5 缺氧缺血性脑病 5 肺炎 10 败血症 2 坏死性小肠结肠炎 1 新生儿低血糖 5 新生儿贫血 5 颅内出血 2 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 5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试行)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专培)是毕业后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基础上,继续培养能够独立、规范地从事专科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的必经途径。探索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学教育改革和早日实现健康中国人的伟大战略目标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大举措。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部门《关于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稳妥有序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试点工作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基本原则。坚持面向临床、整体设计的原则, 确保试点正确导向;坚持政府主导、行业组织牵头、多方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坚持统一标准、强化胜任力导向的原则,确保培训质量;坚持以点带面、逐步普及的原则,保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稳妥有序开展。试点工作初期小规模起步,分步推进,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二)工作目标。探索建立三个体系,一是建立可行的组织管理体系;二是建立统一标准的教育培训体系;三是建立有效的社会支撑保障体系。培养一批能够独立、规范从事疾病专科诊疗工作的专科医师。适 时总结试点专科经验, 力争到年在全国范围初步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 度。

二、试点工作内容 (一)组织管理体系形成政府依法调控、行业组织牵头推进、培训基地规范实施的组织管理体系,国家和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行业组织和医疗机构职责明确,充分发挥专家作用。 1.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落实《指导意见》,统筹协调、监督管理专培制度试点工作。委托中国医师协会负责专培制度试点业务技术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制定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规划;对中国医师协会组织制订的培训专科目录、试点专科、相关技术建设标准(培训基地认定标准、培训内容与标准、考核标准)、基地认定、招收计划、考核方案和证书颁发等予以备案;研究完善相关人事待遇、经费保障、学位衔接、专科医师资格认证等配套政策措施;健全协调和监督机制,指导行业组织和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开展试点工作。 2. 中国医师协会: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下,承担专培制度试点工作的业务技术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健全组织机构,组建专培制度试点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审议专培试点政策建议和技术建设标准;设立毕业后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简称专业委员会)和专科委员会,专科委员会在专业委员会指导下负责试点专科具体工作。主要职责:研究并设置专科目录;遴选试点专科;制定培训基地认定标准、培训内容与标准、考核标准等技术建设性标准;开展试点专科基地申报、遴选;开展师资队伍建设、培训指导、监测评估和评价考核等工作;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专

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暂行规定

附件3 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暂行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卫生改革与发展需要,完善我国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提高医师队伍整体素质,逐步建立专科医师培训制度,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 国执业医师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专科医师培训是指医学专业毕业生完成院校教育之后,在经过认可的培训基地中,以住院医师的身份,接受以提高临床能力为主的系统、规范的培训。培训目的是使住院医师达到某一临床专科(包括普通专科和亚专科)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要求,成为能独立从事某一专科临床医疗工作的专科医师(普通专科医师和亚专科医师)。专科医师培训过程分普通专科培训和亚专科培训两个阶段。 第三条培训对象: 一、普通专科培训阶段: 1.具有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人员。 2.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要求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亚专科培训阶段: 经过普通专科培训合格后,或经过考核达到普通专科医师培训标准,要求参加亚专科培训的人员。 第四条培训要求: 一、普通专科培训阶段

1.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热爱临床医学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2.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独立从事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与治疗;具备必要的临床思维能力。 3.掌握循证医学的理论和方法,具备阅读和分析专业性期刊的能力,可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文献综述或病例报道。 二、亚专科培训阶段 在达到普通专科医师培训要求的基础上,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1.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较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扎实的专业技能,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能独立承担本亚专科某些疑难病症诊断与治疗、危重病人抢救工作。 2.具备一定的教学和科研能力,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掌握基本的临床科研方法,能结合临床实践,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3.掌握一门专业外语,可熟练阅读本亚专科的学术论文和相关文献,具有一定外语交流能力。 第五条专科医师培训工作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医学教育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适应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适应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专科医师培训工作实行全行业属地管理。卫生部和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成立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委员会是专科医师培训工作的研究、指导、协调和质量监控的组织。 第七条卫生部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卫生部委员

中医学科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

中医针灸推拿专科培训细则 中医针灸推拿学以中医经络学说为核心指导理论,专科技能特色鲜明,是一 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通过三年专科培训,掌握针灸推拿临床诊疗思维,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疑难病的专科诊疗,能应对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并具备一定的临床、教学、科研能力。 (一)培训目标:通过全面而严格的中医针灸推拿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使培训对象系统掌握中医针灸推拿学理论、临床专业知识和专科技能,能独立承担中医针灸推拿专科常见病、部分疑难疾病的诊治以及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并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了解本专科及相关专业的国内外临床与研究进展,具备一定的科研及教学能力,开展专科教学与部分科研。从而在完成 3 年的专科基地培训后达到中医针推专科低年资主治医师水平,在通过相关考核后,取得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经过规范化培训,培训对象应具备: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热爱中医学事业,弘扬人道主义的职业精神,恪守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和救死扶伤的社会责任。 2.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人性化职业理念;遵守医学伦理基本原则,尊重生命、平等仁爱、患者至上、真诚守信、精进审慎、廉洁公正。 3.具备较强的自我学习能力和自我提高的意识,具备创新思维和进取精神。 4.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临床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诊疗技能。 能独立、正确地运用中西医方法处理常见针灸推拿专科疾病和 部分疑难病,并能为其他科室提供相关的专科咨询 5.掌握一定的临床科研能力,具备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外文文献资料阅

读能力。在导师的指导下能开展相关的临床研究,撰写与发表研究论文或病例分析报告。 6.有一定的教学能力,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临床业务指导,并能胜任下级医师的临床教学工作。 7.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二)培训方法 培训时间:3 年 以临床工作需要为核心,以培养临床能力为主,安排在针灸推拿专科病房、门诊、相关亚专科做住院医师工作,从针灸推拿临床实践技能和理论知识两个方面进行培训。 轮转科室安排 推拿科病房(期间承担专科住院总工作3个月)推拿科门诊9 个月8 个月 医学影像科 1 个月 针灸科病房(期间承担专科住院总工作 3 个月)针灸科门诊9 个月8 个月 急诊、ICU (三)培训内容和要求 1 个月 1、培训内容(根据培训目标、考核要求来和方式来制定培训内 容) 掌握:针灸推拿发展史,针灸推拿学临床特点,十二经脉、经筋、“筋骨整体观”、脊柱病因学说、小儿推拿的基本理论,体格检查与专科检查,推拿科常

神经外科专科医师培训计划

神经外科专科医师培训计划 一、入科教育 通过入科前教育对每位医师进行一系列培训学习,熟悉医疗环境, 法规制度、临床诊疗常规及操作常规,提高工作质量, 避免医疗差错。 1、医院及科室概况:介绍医院环境、等级、床位、科室设置及专业、 及物品放置、护理部介绍。 2、科室规章制度:介绍科室的各项制度,包括病历书写制度、三级 医生查房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医院内感染控制制度、门急诊等基本规章制度,术前谈话制度、重病人抢救制度、输血制度等。 3、医德、法规制度:讲解医务人员应遵循的医德规范,医院行风建 设的有关规定、《执业医师法》等,树立良好的医德风范和法制观念。 4、基本操作:一类手术切口严格的无菌观念,神经外科基本操作。 掌握各种外科伤口换药操作技术。 5、体格检查和病历、处方书写:结合本院病历要求,根据本科室临 床规范进行讲解,使医师进入科室后能尽快按本院规范书写医疗文书。 6、《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讲解,加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质量,掌 握与病人的沟通技巧,确保医疗安全。

二、师资队伍 三、日常考勤管理 1、医师工作日、假期安排:工作日每年应为240天。因事假、病假 及其它是由耽搁的工作日,需在次年内补足。假期应在本年内根据情况酌情予以安排。 2、请假2天以下(含2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和科主 任签字后生效,并在考核表上予以登记。2天以上者,还需要由医务处签字后生效。未办理请假手续离开医院超过3天者,应尽快报告医务处;未办理请假手续离开医院超过5天者,视情节及原因给予包括终止培训等处罚。 3、医师应将完成的工作内容如实填写在培训工作量化登记表上,由 指导教师(逐项)签字,科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报送医务处。

医院专科护士培训方案

医院专科护士培训方案 篇一:眼科专科护士培训方案(3380字) 为认真贯彻落实《护士条例》、《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浙江省实施<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方案》,完善我院年轻护理人员的培养体系,提高护理队伍整体素质,适应卫生改革与发展需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眼科专科护士培训的背景 1.卫生部在20XX年《中国护理事业发展纲要(20XX年-20XX年)》明确要求:要分步骤在重点临床专科护理领域开展专业护士培训; 2.卫生部护理处郭处长说,培养专业护士是今后护理发展工作的重点指向; 3.国内外专科护士开展情况:

国外:美国是最早开展的国家,加拿大、丹麦、瑞典、爱尔兰、日本等都已开展多年。 国内:香港、台湾都已开展;北京、江苏、苏州、上海、湖北、广东、成都等都已开展,浙江的邵逸夫医院较早开展。 4.眼科专科护士国内还没有开展,目前北京同仁、广州中山、上海五官科都在制定计划中。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加强护理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护士专业技术水平,促进护理事业与医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协调、同步发展,做好优质护理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 三、工作目标

有计划、分步骤地在我院开展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根据卫生部和浙江省卫生厅关于专科护士开展的通知精神和实施办法,结合眼科专科医院的专科护理特点,经过讨论决定先期试点开展的专科护士方向:眼科专科护士,手术室专科护士,眼科糖尿病专科护士。 专科护士培训的目标是培养具有较高护理理论水平和丰富的专科护理实践经验,能较好地解决实际专科护理问题,指导其他护士开展护理工作的,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热情的护理骨干。 四、培训对象:(参考浙江省文件要求) 执业护士,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8年以上临床护理实践经验,在相关专科工作3年以上,热爱护理事业,有一定的外语基础,本人自愿并经单位选拔、推荐。 五、组织管理 成立眼科专科护士培训委员会,负责专科护士培训大纲起草、制定,培训审核、检查,培训学员的业务考核等。专科护士培训管理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2015上海事业单位招聘:上半年上海事业单位招聘静安区拟录用公示(第三批)

上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s://www.360docs.net/doc/fa16858241.html,/shanghai/)制作 2015上海事业单位招聘:上半年上海事业单位招聘静安区拟录用公示(第三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及《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上半年静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三批)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个人和组织如有异议,可以向举报部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最好能署名,以便于调查核实。 接受举报部门:上海市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上海市武宁南路241号407A室 公示时间:2015年7月17日—2015年7月23日 更多公告信息动态请关注:上海事业单位招聘 附:2015年上半年静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三批) 上海市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7日2015年上半年静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三批)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岗位名称姓名 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静 安分院) 出纳结算金仲奇 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静安区精神卫生 中心 会计潘贻乐 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静安区精神卫生 中心 综合管理1 徐冰

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静安区精神卫生 中心 综合管理2 罗张哲 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出纳鸦磊娜 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 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信息管理戴孟俊 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 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会计王坤钰 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静安区曹家渡街 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会计张霞 上海市静安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上海市静安区土地管理 中心 会计周敏 上海市静安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上海市静安区地名管理 办公室 档案管理鲍文婧 上海市静安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上海市静安区地名管理 办公室 土地管理姜维娜 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静安区房屋征收 中心 综合协调管 理 王婉婧 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静安区房地产交 易中心 受理登记陈玉洁 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静安区房地产交 易中心 受理登记李夜明 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静安区房地产交 易中心 受理登记陶小芳 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 和房屋管理局南京西路办事 处 综合管理葛瑞峰 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 和房屋管理局石门二路办事 处 综合管理施雯 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静安区房地产测 绘中心 房地产测绘陈忱

Y0104内分泌科医师培养标准

内分泌代谢科细则 内分泌代谢病是二级学科内科的亚专科。主要包括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内分泌腺体功能异常所致的疾病以及与新陈代谢相关的疾病。内分泌代谢科受训医师必须获得内科专科医师资格(或接受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包括3年住院医师在内科轮转和2年内科危重急症抢救及内科学会诊培训。)方可接受本阶段培养。内分泌代谢科医师培养阶段为期3年。 一、培养目标: 通过全面、正规的培训,使受训医师掌握本学科的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专科技能,具有独立从事诊治内分泌代谢科常见病、多发病的各项临床医疗服务的能力。 1. 具有一定的临床经验和临床思维能力,能基本正确的独立处理内分泌代谢的常见和多发病;并为其他学科提供内分泌代谢专科咨询。 2. 系统掌握内分泌代谢相关的理论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新进展并在实践中应用。 3. 能指导低年医师进行内分泌代谢疾病诊疗操作。 4. 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用英文熟练阅读本专业文献。 二、培养方法 受训医师在内科住院医培训期间,应到内分泌病房轮转4?6个月。在此期间, 掌握糖尿病和甲状腺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掌握内分泌疾病的常规诊疗操作。 专科培训时间为3年,采用以临床实践为主的培训方式,分病房,(含门诊)、专科会诊、实验室和科研训练四部分。时间分配如下: 病房:2年,在此期间参加门诊平均每周2-4个单元(半日/单元)。 专科会诊:2?4月/年,可安排在实验室或科研训练时间。 实验室:0.5年 科研训练:0.5年 在具有内分泌专科医师资格的高年医师指导下,对内分泌代谢疾病独力进行诊断和治疗。 三、培养内容与要求 (一)理论知识 不断充实和扩展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知识是专科医师成长的重要条件。内分泌代谢 亚专科医师首先应为内科专科医师,在亚专科培训过程中要了解内科各学科重要进

专科医师培训工作计划范文(新版)

专科医师培训工作计划范文 (新版) Frequent work plans can improve personal work ability, management level, find problems, analyze problems and solve problems more quickly. ( 工作计划)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专科医师培训工作计划范文(新版) 导语:工作计划是我们完成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制订工作计划不光是为了很好地完成工作,其实经常制订工作计划可以更快地提高个人工作能力、管理水平、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专科医师培训工作计划范文 20XX年,北京医学教育协会办公室将以“一个确保、两个加强、三个提高”为工作方针,拟建立三套体系确保北京地区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质量。 一个确保就是确保20XX年北京地区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评审工作高质量完成,两个加强就是加强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工作的信息化管理能力,加强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工作的科学研究能力,三个提高就是提高北京地区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工作在全国的水平和知名度,提高北京地区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工作的知识成果转化能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建立三套体系,即建立北京地区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专

业委员会(以学科为单位)的专家体系,建立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管理信息管理体系,建立北京市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公共课教学体系。 为此,北京医学教育协会将要做如下工作。 一、完善和修订《北京市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评估指标体系》在20XX年评审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将在20XX年组织专家对评审指标体系进行论证修改,使指标体系更具有科学性和严谨性。论证修改后的指标体系将作为20XX年培训基地的评审标准。 二、继续做好北京地区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评审工作20XX年还有一部分医院将要继续申报住院医师/专科培训基地,为此我们将在总结20XX年评审经验基础上继续完成20XX 年度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评审工作。 三、完成北京地区硕士生培训前测评工作根据卫生局科教处工作安排,20XX年3月前完成北京地区硕士生进入培训基地前评测工作。

专科护士培训基地管理制度

专科护士培训基地管理规定 经中华/北京护理学会等培训机构认证审核,我院相关专科护理领域(重症、造口/伤口、骨科、消毒供应、静脉治疗、糖尿病、血液净化、助产、急诊、手 术室、肿瘤、老年等)成为专科教学基地,承担专科护士的培训工作。 一、培训目标 按中华/北京护理学会等培训机构要求接收相关专科护理领域专科护士,并 给予相应的专科学习指导,完成相应的培训工作,为全国输送紧缺的护理专业专 科人员,促进国家护理人才建设,进一步提升护理团队的专科化、专业化品质。 二、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及遵循学会等培训机构教学计划,根据具体要求组织及完成培训工作。对接收的护理专科培训项目人员集中进行入院教育培训。 (一)对接收的护理专科培训项目人员实行教学评价双向考核制度。 (二)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专科学员在院培训学习期间有特殊情况的,需 履行请假制度并遵守各学会等培训机构的统一要求。 (三)专科学员学习过程中如有表现欠佳或不服从管理等特殊情况,及时与 各学会及培训机构取得联系,有效解决及处理相应问题,同时我院保留清退学员 的权利。 (四)加强学员学习期间安全管理,如专科学员本人发生职业暴露等意外伤 害事件,其责任及费用需专科学员本人承担。 (五)密切与学会沟通,及时更新学会等培训机构调整的护理专科培训内容,有效落实护理专科培训任务。 三、工作流程及规定

(一)根据中华/北京护理学会等培训机构各专科护士来院实习协调会通知,我院委派相关管理人员参会,按中华/北京护理学会等培训机构下发的实习文件(包括培训时间、培训科室、培训要求等)接收专科护士来院培训工作。 (二)专科护士来院学习期间佩戴胸卡,由护理部统一组织介绍医院整体情况并集中进行人文素质教育,统一安排入科室时间,做好专科护士的专业理论和临床护理实践培训工作。 (三)做好专科护士满意度调查的意见反馈工作,更好地改进护理专科护士培训管理工作。 (四)按中华/北京护理学会等培训机构培训要求进行相应的专科培训学习指导,辅导学员完成相应的专科培训作业,进行相应的理论考核及客观结构化多站式临床考核(OSCE)等,保证学员的培训效果与培训质量。 (五)专科护士临近结业期间,办理各专科护士的结业手续、评价、总结、反馈等工作。 (六)根据反馈做好专科护士培训教学基地的持续改进工作。

重症医学科医师培养标准

重症医学科细则 重症医学为一门新型跨学科专业,也是医学领域中一门最具活力的学科,它与临床各科既有密切的关系,又有自身的理论体系和特殊的临床医疗范畴。它以机体在遭 受严重的伤、病打击下引发的全身病理改变,特别是威胁生命的情况为主要研究对象。重症医学科(ICU)的任务则是运用重症医学理论,采纳一切当今最先进的手段,中 断疾病的发展,维护全身器官的正常功能和内环境的稳定,赢得治疗基础伤、病的时 机,从而争取尽可能高的存活率和生存质量。因此从事重症医学专业的医师不仅需要相关医学专业知识作为基础,而且要能运用现代先进医疗技术和设备挽救病人生命。 ICU专科医师的培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专科医师培养阶段,培养时间为3年,通过3年培训并考试合格者,可进一步参加第二阶段的危重病医学的高级培训, 时间一般为2年。本细则为第一阶段专科医师培养计划。 一、培养目标 通过三年的基础培养,使被培养者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达到能够应对常见危重症病人的处理能力。 掌握危重病常见症状的临床判断和危重病人的病情分级;各种常用的急救技术和方法;对常见危重症进行基本正确和独立的抢救和诊治。 能阅读有关危重病医学的外文书刊;了解临床科研方法,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 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病案报道和综述;了解与危重病医学相关的医疗法规;学会与病人及其家属沟通,具备良好的从医所需的人文综合素质。 二、培养方法 培训时间为3年。ICU科住院医师的轮转应当着眼于重症医学范畴,应以在危重症出现机率较高的科室及区域轮转为主,同时兼顾其相关科室。 临床科室轮转总体安排:本科室(ICU)24个月,重症医学相关学科轮转12个月。详细安排如下: 1.所有的ICU科住院医师必须接受12个月的非麻醉科室临床轮转,然后接受24个月的重症医学基本训练。 2.科室轮转的安排:详细时间分配见表1。 (1)第1年:基本培训,参加重症医学相关学科轮转。 1~2月:参加呼吸科轮转;

康复科医师培训计划

康复科医师培训计划 康复专科医师是指在完成医学本科的基础之上,接受并通过康复 专科医师培训,能够对康复科常见疾病进行诊断、评定治疗、预防、随访,对康复少见或疑难病症的诊断评定治疗,具备比较熟练的康复操作 技能,能指导医学本科生以及下级医师完成教学任务,具有一定的临床 科研能力和论文撰写能力,康复医学科是使用各种康复治疗手段,促使 各种原因导致身心功能障碍的伤病患者和残疾者在身体上、心理上和社会上的功能得到恢复,提高生活质量的临床专科。它针对的不是疾病本身,而是疾病后身体功能、个体活动功能和社会参与功能的改善。康复 医学科包括:神经康复专科;骨关节康复专科;心肺康复专科;慢性疼 痛康复专科等亚专业,还包括儿童康复、老年康复等亚专业。康复医学 专科医师培养阶段为3年,通过培养并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康复医学亚专业的培养。 一、培养目标 通过3年的基础培养,使被培养者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 基本技能,并使受训者掌握本学科常见的伤病和/或残疾的功能评定、康复治疗方法,掌握相关学科的临床诊疗基础知识,能独立从事本专科 临床康复的诊治工作,初步了解本专科临床科学研究和教学的方法,并 学会康复医疗组的管理方式。 二、培养方法 第1年在相关临床科室轮转,重点了解并熟悉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骨科和内科临床诊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相关临床轮科培养的时间安排 轮转科室名称时间 神经内科 3个月 神经外科 1个月 骨科(包括脊髓损伤) 4个月

心内科 1个月 呼吸内科 1个月 内分泌科(重点糖尿病) 1个月 风湿病科 1个月 总计 12 个月 注:上述轮转时间和顺序,各培养基地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但不 能缺项 相关临床轮转培养1年结束,经执业医师考试合格后进入康复医学科专 科培养,时间为2年。重点培养专业为康复治疗学、临床住院康复(包 括神经康复、骨科康复、内儿科康复等)及康复医学科门诊(包括疼痛、肌电生物反馈等)。 康复医学科专科培养的时间安排 分类时间 物理治疗 3个月 作业和言语治疗 3个月 神经康复 6个月 骨科康复 6个月 内儿科康复 3个月 康复门诊 3个月 总计 24个月 三、培养内容与要求 (一)第1年,在相关临床科室(12个月)。 1.神经内、外科(4个月) 掌握:脑和脊髓损伤神经科常见病的定位、定性诊断临床治疗要点;神 经科物理检查;基本掌握神经科常见病CT、MRI读片、肌电图分析。熟悉:神经科常用药物;神经疾患合并症和并发症的防治。 神经科轮训期间要求诊治的病种及例数 病种例数(≥)

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培训计划

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培训计划 2010年糖尿病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培训计划为了进一步强化护理队伍整体素质,满足护理工作的需要,加快对护理人员专业技能的培训,提高护理队伍整体水平,更新和拓宽护理人员专业技能的同时又能保证科室护理工作正常运转,我院内分泌科特开展糖尿病专科知识培训班, 现将进修培训计划如下: 一、目标 1、掌握糖尿病基本概念,实验室检查结果,专科护士工作的范围、特点及发展趋 妙。 2、掌握常见糖尿病急症的病因、病理、临床表现、治疗及护理。 3、掌握糖尿病专科常见的血糖监测技术等专科护理操作技术和仪器设备的应用 及管理。 4、掌握特殊人群糖尿病患者的临床表现、治疗及护理. 5、掌握糖尿病慢性并发症患者的临床表现、治疗及护理。 6、掌握开展糖尿病健康教育的方法、组织与管理。 7、掌握糖尿病患者心理需求和护患沟通技巧。 8、对糖尿病患者及家庭成员存在的实际的和潜在的健康问题进行全面的健康评 估,制定计划和进行健康教育,提供高水平的糖尿病护理。 9、能够运用循证医学对糖尿病患者实施护理. 10、开展糖尿病护理研究,与护理同行、医生、专业人员以及健康领域的其他 人士协作。 二、培训对象 1、本院从事护理工作具有卫生行政和教育部门认定的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本科以 上(含本科)毕业文凭者。 2、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准入条件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 3、具有3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 4、热爱糖尿病护理工作,本人自愿报名或者由科室护士长推荐的护理人员. 三、培训时间: 根据学习内容及其难度而定。一般为1个月,人力不足时,由护理部协调采用科室护士短期互换或分段学习(即将预定进修时间分若干段完成,原科室忙时可返回科室上班)。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达到进修要求时,在科室人力安排许可的条件下,延长进修时间或以E适当时机再安排到该科进修。 进修内容 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培训计划

专科医师培养标准细则

专科医师培养标准细则---耳鼻咽喉科专科医师, 培养, 标准细则, 耳鼻咽喉耳鼻咽喉科学是研究听觉、平衡、嗅觉诸感觉器官和呼吸、发音、言语及吞咽等运动器官疾病防治的一门科学。包括对耳、鼻、咽喉、气管及食管各器官的解剖、生理及其疾病基础与临床研究。本学科不仅耳、鼻、咽喉、气管及食管间的解剖、生理联系非常密切,而且与全身多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免疫系统等)的解剖、生理及病理等诸多方面密切相关。本学科下设耳科、鼻科及咽喉科学三个亚专业。耳鼻咽喉科专科医师培养阶段为 3年,通过培养并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耳鼻咽喉科学亚专业的培养。一、培养目标通过耳鼻咽喉科住院医师培训,使受训者达到耳鼻咽喉科专科医师水平,即具有独立从事耳鼻咽喉科学医疗活动的能力,可以独立完成耳鼻咽喉常见手术操作,并有全面承担本专业医疗活动责任的能力。二、培养方法培训时间为3年。受训者在耳鼻咽喉各亚专科及相关学科轮转学习。主要轮转的相关学科有:心血管内科、普(或胸)外科、麻醉科学、神经内科、影像医学科等。受训者可选2~4个学科学习。根据具体情况,亦可选择、病理科、ICU、急诊科等学科。第1年,门诊学习6个月(耳、鼻、咽喉各2个月),相关学科轮转6个月(2个学科各3 个月)。第2~3年,相关学科轮转 6个月(2个学科)耳鼻咽喉科病房18个月(耳、鼻、咽喉各6个月)。培训过程中实行导师制,对培训全程负责。注重临床

实践技能和知识的培训,理论学习,以自学为主。三、培养 内容与要求(一)耳鼻咽喉科门诊(6个月) 1.轮转目的掌握: (1)耳鼻咽喉各器官的应用解剖、生理知识及常见病、多发病 的基本知识;(2)耳鼻咽喉科的常规检查法及常规检查器械 的应用;(3)认识耳鼻咽喉各部位的正常解剖形态及标志; (4)耳鼻咽喉各器官的症状学; (5)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及处理方法;(6)门 诊诊疗手册的正规书写方法;(7)耳鼻咽喉科局部、全身用 药及麻醉药的用法、用量及毒副作用。熟悉:(1)耳鼻咽喉 内窥镜检查法;(2)纯音测听法及结果分析;(3)颈部检查 法;(4)某些急诊(鼻出血、喉阻塞、气管、食管异物等) 的诊断及处理原则。了解:(1)耳、鼻、咽喉影像学检查法 (X线、CT、MRI);(2)电反应测听及前庭功能检查法;(3) 耳、鼻、咽喉一般外伤的处理方法。 2.基本标准(1)学习病 种及例数要求病例数种(≥) 急、慢性化脓性中耳炎各10 分泌性中耳炎 10 耳聋 15 鼓膜外伤 10 急、慢性鼻炎各10 变应性鼻炎、鼻息肉各10 急、 慢性鼻窦炎各10 鼻出血 10 急、慢性咽炎各10 急、慢性

麻醉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

麻醉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标 通过全面、正规、严格的培训,使住院医师在完成培训后达到低年资麻醉科医师水平,能独立和基本正确地运用常规麻醉方法,对接受常见手术和检查的病人实施麻醉和检测,为围手术期医疗工作提供麻醉专科会诊。 二、培训方法 麻醉科住院医师培训采取麻醉科内部和非麻醉科室轮转的方式。 三、培训基地医疗设备的要求: (1)临床麻醉医疗设备的要求: ①每个手术室的最低配置:可实施低流量麻醉的麻醉机,具有心电图、氧饱和度监测、无创血压监测等功能的监护仪及备有常用麻醉药品、急救药物及基本麻醉与复苏用品。 ②麻醉科公用设备:每层手术室应配有下列设备至少一台:除颤器、血气分析仪、快速输血系统、保温及降温设备、微量注射泵、血糖仪、肌松监测仪、神经刺激器、血液回收机、纤维支气管镜及应对呼吸困难的常用设备。 ③ICU每个病床最低配置:具备特殊通气方式的呼吸机1台、具备心电图、氧饱和度、温度监测、无创及有创血压监测的监护仪1台、多通道输液泵1台。ICU公用设备:除颤器、血气分析仪、快速输血系统、保温及降温设备、血糖仪、纤维支气管镜。 ④疼痛门诊及病房最低配置:急救复苏设备、神经刺激器、激光理疗仪。 (2)医疗资源: 麻醉科医师培训基地必须提供足够的资源使受训医师在三年内完成《专科医师培养标准---麻醉科细则》所列麻醉学专科医师基本麻醉训练最低要求。 每年招生总数的计算: I. 针对《专科医师培养标准--麻醉科细则》中基本麻醉方法要求的受训项目,根据公式:“基地每年平均实施总数/ 住院医师基本要求数目”, 计算每一个项目的“每年可接受的限定人数”。

II. 按《专科医师培养标准--麻醉科细则》中基本麻醉方法要求计算出的最 小的“每年可接受的限定人数”为每年能够招收的最高人数。 四、麻醉科医师培训基地师资条件: 1.师资人数与每年招收受训者人数比例:2∶1(麻醉学科的主任、副主任和 主任医师均为临床师资人员)。 2.主任∶副主任∶主治医师比例为1∶4∶6。 3.本领域应有1~2个研究方向,不同研究方向的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人数应为1~2名。 4.科室学科带头人的水平要求: 具有副主任或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临床上,至少在麻醉学某一亚专 业能独挡一面,有一个明确的研究方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5.专科指导医师基本要求: 本科以上学历,主治医师以上,有较强的教学能力。 麻醉科医师培训基地必须有足够的师资力量保质保量地完成专科医师的培训工作。要有足够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为本专业住院医师授课,每位授课老师的教学学时数每年不应超过40学时,才能保证教学质量。建议采用教学周老师负责制。 6.麻醉科医师培训基地需有一定的模拟教学设备。气管插管模型,桡动脉和中心静脉穿刺模型和心肺复苏模型等。 五、对基地所在科室组织、实施、管理的要求: 1.专人、专职管理制度及配套规章制度:麻醉科医师培训基地应由教学主任具体负责,临床麻醉、疼痛诊疗和ICU需有负责人,基地若由几家医院构成,每家医院均应有负责人。基地应设住院医师协调人(秘书)1名,负责档案建设和管理。 2.培训计划:为实现上述总目标,麻醉学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必须按照全国专科 医师培养麻醉科实施细则进行安排: (1)培训时间:所有的麻醉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必须安排不少于三年的总体培训时间,必须在三年之内安排6个月的非麻醉科室临床轮转和麻醉学所包括的所有亚专科的基本训练。

专科护士培训基地管理制度

专科护士培训基地管理规定 经中华/北京护理学会等培训机构认证审核,我院相关专科护理领域(重症、造口/伤口、骨科、消毒供应、静脉治疗、糖尿病、血液净化、助产、急诊、手 术室、肿瘤、老年等)成为专科教学基地,承担专科护士的培训工作。 一、培训目标 按中华/北京护理学会等培训机构要求接收相关专科护理领域专科护士,并 给予相应的专科学习指导,完成相应的培训工作,为全国输送紧缺的护理专业专 科人员,促进国家护理人才建设,进一步提升护理团队的专科化、专业化品质。 二、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及遵循学会等培训机构教学计划,根据具体要求组织及完成培训工作。对接收的护理专科培训项目人员集中进行入院教育培训。 (一)对接收的护理专科培训项目人员实行教学评价双向考核制度。 (二)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专科学员在院培训学习期间有特殊情况的,需 履行请假制度并遵守各学会等培训机构的统一要求。 (三)专科学员学习过程中如有表现欠佳或不服从管理等特殊情况,及时与 各学会及培训机构取得联系,有效解决及处理相应问题,同时我院保留清退学员 的权利。 (四)加强学员学习期间安全管理,如专科学员本人发生职业暴露等意外伤 害事件,其责任及费用需专科学员本人承担。 (五)密切与学会沟通,及时更新学会等培训机构调整的护理专科培训内容,有效落实护理专科培训任务。 三、工作流程及规定

(一)根据中华/北京护理学会等培训机构各专科护士来院实习协调会通知,我院委派相关管理人员参会,按中华/北京护理学会等培训机构下发的实习文件(包括培训时间、培训科室、培训要求等)接收专科护士来院培训工作。 (二)专科护士来院学习期间佩戴胸卡,由护理部统一组织介绍医院整体情况并集中进行人文素质教育,统一安排入科室时间,做好专科护士的专业理论和临床护理实践培训工作。 (三)做好专科护士满意度调查的意见反馈工作,更好地改进护理专科护士培训管理工作。 (四)按中华/北京护理学会等培训机构培训要求进行相应的专科培训学习指导,辅导学员完成相应的专科培训作业,进行相应的理论考核及客观结构化多站式临床考核(OSCE)等,保证学员的培训效果与培训质量。 (五)专科护士临近结业期间,办理各专科护士的结业手续、评价、总结、反馈等工作。 (六)根据反馈做好专科护士培训教学基地的持续改进工作。

上海市财政局、税务局关于对中央在沪企事业、驻沪部队等单位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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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税务局关于对中央在沪企事业、驻沪部队等单位在本市1993年价格改革后有关职工等人员价格补贴问题有关财税 事项的处理意见 【标 签】价格补贴问题,财税事项 【颁布单位】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税务局 【文 号】沪财企二﹝1993﹞77号 【发文日期】1993-06-07 【实施时间】1993-06-07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 根据市府意见对中央在沪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在本市1993年价格改革后有关职工等人员价格补贴问题有关财税事项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中央在沪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所办各类经济实体企业),对本市实行的1993年职工价格补贴可允许列入成本(费用)开支,如企业由此发生亏损的,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税务部门批准酌情减免产品税、增值税。 二、中央在沪的行政事业单位增加的职工价格补贴支出,在按原经费渠道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外,为帮助中央在沪行政事业单位、驻沪部队提高自身补偿消化能力,从1993年6月起建立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驻沪部队价格补贴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具体办法为: (1)中央在沪的科研、教育、卫生等行政事业单位和驻沪部队所办工厂、商店、公司、招待所、车队等经济实体企业,除按上述第一条 办法解决本经济实体企业的职工价格补贴外,另按该经济实体企业的职工人数(以1992年末在册人数为准),以每人每月10元标准,筹集价格补贴统筹基金,此项统筹基金可允许从1993年6月起在该经济实体企业的成 本(费用)中开支。该经济实体企业承担此项价格补贴统筹基金后如发生亏损的,可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税务部门批准酌情减免产品税、增值税。以上筹措的价格补贴统筹基金由列成本(费用)的经济实体企业上交给在沪的主管部门,专项统筹用于解决中央在沪的行政事业单位发放本市1993年6月份起实行的价格补贴资金不足。 (2)中央在沪企业按上述第一条 办法在解决本企业职工价格补贴之外,从199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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