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新手指南

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新手指南
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新手指南

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新手指南

(2014版)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已正式运行,各缴存单位免费开通后可登录“网上服务厅”,即可办理本单位住房公积金职工帐户设立、封存、启封、转移、补缴、基数调整、单位缴存信息核查以及住房公积金帐户信息查询、打印等业务。为了更好地服务各缴存单位,现将相关事项告之如下:

一、如何开通网上业务?

网上业务开通分为数字证书办理开通和“网上服务厅”签订服务协议二个步骤。

1、数字证书办理开通。

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可以选择新办数字证书,或在税务申报数字证书上叠加公积金应用。

(1)选择新办数字证书的单位,需携带《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或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证的原件或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公章(《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填写加盖好公章可以不带公章)等资料到同和软件办理。

(2)选择在税务申报数字证书上叠加公积金应用的单位,登录“同和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的“公积金专区”,点击“申请开通”功能进行网上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即完成开通。

2、“网上服务厅”签订服务协议流程。

登录常州公积金网(

二、系统安装、登录的小贴士

1、系统的安装。

首次使用或重新安装电脑操作系统后,需要到同和服务网(

2、数字证书的登录口令是多少?。

数字证书的登录初始口令为123456。如您已修改了数字证书口令,请注意妥善保管。

3、首次登录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出现提示“贵单位数字证书尚未进行住房公积金应用功能的开通,是否进行开通?”。

首次登录公积金网上服务厅会出现该提示,只需点击“是”,然后按照流程进行服务协议的签署、核对修改单位信息后进行开通即可。

4、如何获取培训教材(培训视频)?

请登录“同和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的“公积金专区”中的“视频中心”,找到需要学习的培训视频进行学习。

5、登录公积金网站提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

在出现的提示界面中点击“继续浏览此网站(不推荐)。”选项后进行登录,或通过“同和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的“公积金专区”进行公积金网上服务厅的登录。

6、登录公积金网站提示“登录异常,请检查1、如未下载证书助手,请下载并安装。2、如已下载,请检测并修复。3、如仍未解决请联系江苏CA客服025-96010”。

请使用IE浏览器进行操作,并运行界面上方提示的加载项后重新进行登录,或通过“同和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的“公积金专区”进行公积金网上服务厅的登录。

7、登录公积金系统提示“该站点安全证书的吊销信息不可用,是否继续?”。

在出现的提示界面中点击“是”选项后进行登录即可。

8、登录公积金系统提示“您与该站点交换的信息不会被其他人查看或更改,但该站点的安全证书有问题”。

在出现的提示界面中点击“是”选项后进行登录即可。

9、公积金网上业务打印时提示“初始化CELL失败,[object Error]”。

需要登录同和服务网(

10、WIN7等XP以上版本操作系统打开软件时提示错误。

右键点击需要打开软件的快捷方式图标后选择“以管理员身份运行”。

三、业务办理小贴士

1、开通公积金网上业务后,公积金柜面是否还可以办理业务?

开通公积金网上业务后也可以到公积金柜面进行业务办理。

2、单位网上业务提交后,是否还需要进行后续操作?

单位网上业务提交后,一般情况下不用再去公积金窗口交纳材料等后续操作。但以下几种情况需注意:

(1)单位经办人网上办理“职工账户设立”业务提交后,需按照规定进行职工储存卡的申领,申领方式详见下方第10项(职工住房公积金储存卡的申领方式)业务办理注意事宜。

(2)未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单位,单位网上业务提交后,仍需至公积金汇缴受理点打印汇(补)缴书、办理公积金汇(补)缴手续。

(3)已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单位,单位网上业务提交后,无需再到汇缴银行打印汇(补)缴书。公积金中心会将《公积金汇(补)缴书》通过邮寄方式寄给单位,请注意查收。

3、单位职工已开始缴纳公积金了,但发现基数错误,如何调整基数?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一般由单位在每年的6月份(市级财政直接支付单位在每年的12月份)如实申报,月缴存基数在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当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一般应保持不变;如因特殊情况个别调整基数的,需由单位经办人携带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职工对应年度的工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及《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到汇缴受理点办理基数个别调整,并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应的差额补缴或红冲业务。

4、封存、启封是否有时间限制?

网上办理职工账户封存、启封业务没有时间限制,只需在网上业务的办理时间(工作日的九时至十七时)内操作即可。但需注意以下两种情况:

(1)封存请在该职工最后一个月的公积金到账之后、单位汇缴下个月的公积金之前办理。

(2)启封请在单位上个月的公积金汇缴结束之后,该职工起缴月份的公积金汇缴之前办理。

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办理指南

单位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申报办理指南 办理机构:单位具体开户管理部。 办理地址、电话:各管理部的地址和电话在“业务网点分布”中。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到管理部办理当天完成 办理程序: 一汇缴: 住房公积金汇缴是指单位为其所属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汇缴到管理中心。资金到账后,分配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一)汇缴应提供的材料 1、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以下简称《汇缴书》)。 2、汇缴人员有变化时,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以下简称《变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中心。 3、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填写《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 (二)汇缴的程序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可以转账支票、现金、银行汇款、支取住房基金、委托银行收款等方式缴款,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以财政拨款方式缴款。 1、转账支票、现金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 单位可以转账支票、现金(须填制《现金送款簿》)的方式缴款,到管理部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 (1)首次办理汇缴的,单位须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汇缴书》及与《汇缴书》汇缴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汇缴书》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与单位开户时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记录的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一致。 单位使用现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到银行(目前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填制银行统一印制的三联《现金送款簿》,《现金送款簿》收款人栏统一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款行及账号向管理部索取,解款部门栏填写缴存单位全称,并在《现金送款簿》空白处注明单位登记号、管理部编号及汇缴月份。 (2)非首次办理汇缴的,单位汇缴人员无变化的,填写与上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金额一致的《汇缴书》及转账支票;单位汇缴人员有变化的,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变更清册》,以及与人员变更后应汇缴金额一致的《汇缴书》和转账支票,《汇缴书》中“增加人数”、“增加金额” 、“减少人数”、“减少金额”栏与

南京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操作手册

.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上服务大厅操作手册) 目录 一、登录与控件安装向导 (4) 1.1 浏览器设置 (4) 1.1.1 关于浏览器版本 (4) 1.1.2 浏览器设置 (5) 1.1.3 禁用保护模式 (5) 1.2控件安装 (5) 1.3证书用户登录 (6) 二、归集业务 (6) 2.1 单位基本资料变更 (6) 2.1.1 功能描述 (6) 2.1.2 操作流程 (6) 2.1.3 办理规定 (6) 2.2单位比例变更 (6) 2.2.1 功能描述 (7) 2.2.2 操作流程 (7) 2.2.3 办理规定 (7) 2.3 基数调整 (7)

2.3.1 功能描述 (7) 2.3.2 操作流程 (8) 2.3.3 办理规定 (9) 2.4 打印年度基数调整单 (9) 2.4.1 功能描述 (9) 2.4.2 操作流程 (10) 2.5 个人开户 (10) 2.5.1 功能描述 (10) 2.5.2 操作流程 (10) 2.5.3 办理规定 (11) 2.6 个人开户取消 (11) 2.6.1 功能描述 (11) 2.6.2 操作流程 (11) 2.6.3办理规定 (12) 2.7 个人资料变更 (12) 2.7.1 功能描述 (12) 2.7.2 操作流程 (12) 2.7.3 办理规定 (13) 2.8 个人封存 (13) 2.8.1 功能描述 (13) 2.8.2 操作流程 (13) 2.7.3 办理规定 (14)

2.9 个人启封 (14) 2.9.1 功能描述 (14) 2.9.2 操作流程 (14) 2.9.3 办理规定 (15) 2.10 个人补贴开户 (15) 2.10.1 功能描述 (15) 2.10.2 业务流程 (15) 2.10.3 办理规定 (16) 2.11 个人转移 (16) 2.11.1 功能描述 (16) 2.11.2 业务流程 (16) 2.11.3 办理规定 (17) 2.12 个人转移撤销 (17) 2.12.1 功能描述 (18) 2.12.2 业务流程 (18) 2.12.3 办理规定 (18) 三、缴存业务 (18) 3.1 单位汇缴登记 (18) 3.1.1 功能描述 (18) 3.1.2 业务流程 (18) 3.1.3 办理规定 (19) 3.2 个人补缴登记 (19)

深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及房改住房补贴缴存政策问答及工作指引

附件1: 深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及房改住房补贴 缴存政策问答及工作指引 一、住房公积金(下简称“公积金”)方案的总体目标是什么?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方案的总体目标是:1.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对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未购买政策性住房⑴和已购买政策性住房但未达到面积标准的,发放住房货币化改革的住房补贴(以下简称“房改住房补贴”)。 具体来说,方案规定的适用对象是:1.公积金方缴存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含职员、雇员)。临聘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交不在此政策问答之列,按政府其他文件规定执行。 2.房改住房补贴缴存适合于“符合条件”的在编职员。此处“符合条件”指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未领取过购房补贴的在编职员(含已退休)。 二、住房公积金何时开始缴存?个人何时扣缴?怎么扣? 答:从2009.5~2010.12由单位缴存,个人不需缴存。从2011年1月起,单位和个人都要缴存。2012年1月份工资发放中开始代扣。 缴存基数是个人工资中的全国工资、特区津贴、基础津贴之和(大概略低于学校当前月初发放的月工资);雇员的缴存基数为月工资。缴存比例是单位和个人均按照缴存基数的10%来缴存。按规定,个人从2011年1月起要扣缴,且从2012年1月份的工资发放中开始代扣,同时代扣2011年全年的公积金,分12 个月代扣。因此,2012

年全年个人每月扣缴的是双月的公积金(1拖1,代扣1年),2013年1月起按正常仅代扣当月个人缴存的部分。 三、房改住房补贴(房补)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发放房补有两种情形:①本人、配偶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也未领取过购房补贴。②因职务晋升,已购房但未达到面积标准的,俗称“面积补差”。 四、房改住房补贴发放规则及标准是什么? 答:规则一:方案实施后(即2011年5月起)逐月发放至个人公积金账户,每月缴存标准⑵是:正高、局级以上4600元/月,副高、处级3600元/月,中级、科级2800元/月,其他人员2400元/月。累计最长发放不超过360个月(即30年,含方案实施前月数);方案实施前,一次性计算发至个人公积金账户,每月标准是:正高、局级以上2400元/月,副高、处级1900元/月,中级、科级1500元/月,其他人员1300元/月。(此标准刚好是逐月缴存标准减半加100元)举例:某符合领取房补的教师,1999年7月调入我单位,2003年1月兑现中级,2008年5月兑现副教授至今,那他的房补是1999年7月~2002年12月共42个月,按1300元/月计算,2003年1月~2008年4月共64个月,按1500元/月计算,2008年5月至方案实施前(2011年4月)共36个月,按1900元/月计算,2011年5月至2011年12月,方案实施后计算8个月,按3600元/月的标准,因此,预计该教师年底2011年12月,其到账的房补是: 42*1300+64*1500+36*1900+8*3600=24.78万元。 规则二:已购政策住房未达到职务职级标准面积的,补贴一次性缴入个人账户。面积补差计算见本问答第七题。

济南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登陆用户操作手册

济南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目录 概要说明 (3) 第1章登录 (4) 1.1操作指南 (4) 1.1.1网上办事大厅使用指南 (4) 1.1.2个人用户登录 (5) 第2章个人用户登录相关功能 (10) 2.1个人登录密码找回 (10) 2.1.1个人登录密码找回 (10) 2.2密码修改 (12) 2.2.1密码修改 (12) 2.3贷款管理 (14) 2.3.1贷款审批进度查询 (14) 2.3.2贷款额度试算 (15) 2.3.3贷款还款计划试算 (17) 2.3.4贷款楼盘查询 (19) 2.3.5贷款信息查询 (20) 2.3.6贷款明细查询 (21) 2.4申请表打印 (23) 2.4.1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3) 2.5个人查询 (25) 2.5.1个人基本信息查询 (25) 2.5.2当年个人明细账查询 (26) 2.5.3往年个人明细账查询 (28) 2.6个人变更业务 (30) 2.6.1个人基本信息修改 (30) 2.7短信签约 (32) 2.7.1归集短信签约 (32) 2.7.2贷款短信签约 (34)

概要说明 网上办事大厅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单位和缴存公积金职工提供的一种网上办理业务的渠道,可以让单位用户更方便的办理业务,让缴存职工更方便的查询个人账户信息;业务的真实有效性和到管理部办理相同。 网上办事大厅可正常操作的浏览器为:IE 8.0以上版本,建议使用IE内核的浏览器,如IE7、IE8、IE9、360浏览器等,否则可能导致证书信息不能正常加载,无法登录到系统中办理业务,请用户选择系统兼容的浏览器进行相关操作,谢谢合作!

长沙市直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试题目参考答案

长沙市直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试题 目参考答案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2015长沙市直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试题目参考答案提供湖南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湖南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信息,主要包括湖南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湖南事业单位考试时间、考试题库、考试用书、考试培训。 1.邓亚萍入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社会对此有一轮,讨论名人效应,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单从邓亚萍的体育成绩和个人拼搏上进的经历来讲,她值得高校学子学习。然而现在政法大学聘请邓亚萍做兼职教授却遭遇热议。其原因有二。一是邓亚萍是学体育出身,他的职业和专业确实与政法大学之名有差距,二是政法大学聘用名人为教授,有高等院校攀附名人、追求名人效应的嫌疑。因此,对于“兼职教授之争”,不关乎对错,只是站在不同立场导致的不同意见而已。 然后,对于大学而言,面对多方质疑,还是需深刻反思。大学有聘用名人教授的权力,但要应以有利于学校的学术建设为前提,符合高校的定位。切忌罔顾学科建设发展规律,盲目引入名人来拓宽交际资源。这样做只会给本身紧俏的教学资源造成压力,同时还会败坏学校的学术风气,不利于学科建设和学校发展。此外,建立科学、民主、公正的聘用兼职教授的程序,公开聘用程序,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去除“行政化“决策,消除公众质疑。 总之,大学之“大”,不在于校园之大,而在于其大学精神之崇高。“兼职教授之争”,对于中国政法大学来说,也许并不是一件坏事;真理越辩越明,就此事件,法大各方可进行开诚布公的讨论。“如何在回归学术本真和提升高校名誉寻求平衡“、”如何完善校内决策民主“、如何促进高校管理体制深化改革”,也许这才是“兼职教授之争”真正价值之所在。 湖南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培训、面试培训课程见

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使用说明书

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使用说明书 1.单位网上业务的开办 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概念 1.1.1 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是由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基于互联网平台开发的业务处理系统。全市各缴存单位可通过该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缴存、封存、年度缴存额调整等业务,并可查询本单位各类账户信息。 1.1.2 单位开办网上业务系统,应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协议》,单位可选择或两种方式之一开办网上业务。为了单位能够使用网上业务系统全部功能,单位应与中心已签订《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划转协议书》,即以委托收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 建设银行网银客户开办网上业务 1.2.1已开办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的单位可到建设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签约手续,单位在建设银行支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领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协议》(一式三份)及《单位申请公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鉴后交回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建设银行当时对业务进行审核受理,审核无误的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协议》上加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建设银行印章并退单位一份。协议当日生效,生效后单位可使用建设银行网银UKEY登录网上业务系统。 1.2.2通过本方式开办网上业务的单位可使用一个UKEY为多个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补贴)网上业务。申请代理业务模式的单位应持相关授权证明到建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非建行网银客户开办网上业务 1.3.1未通过建设银行网银系统开办网上业务的单位可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开办网上业务。单位持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卡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到分中心、管理部办理网上业务签约手续。其中分中心单位应到分中心办理,其他单位可到任一管理部办理。

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8月

目录 提取业务 (1) ? 离、退休提取 (1) ?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1) ? 偿还组合贷款提取 (2) ? 离职提取 (3) 查询业务 (3) ? 个人账户基本信息查询 (3) ? 个人账户明细查询 (4) ? 个人变更信息查询 (5) ? 个人贷前咨询 (6) ? 贷款进度查询 (8) ? 贷款信息查询 (9) ? 网厅交易历史记录查询 (11) ?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打印 (12) ? 还款计划 (14)

提取业务 ?离、退休提取 业务描述 用户满足退休年龄时,可通过离、退休办结功能一步办结。 操作步骤 用户点击左侧菜单栏“提取受理”,菜单展开后点击“离、退休提取”,进入离、退休提取页面。 如果用户的年龄没有满足退休要求,则提示用户,并禁止用户进行操作。 如果用户的年龄满足退休要求,用户需要录入收款银行账号,提交即可完成离、退休办结。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业务描述 职工在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一年,且一年内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可通过该业务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 操作步骤 公积金缴存用户点击左侧菜单的“提取受理”,再点击展开的“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选项,进入如下页面:

确认贷款信息后,用户录入收款银行账号并点击“提交申请”即可办理。 偿还组合贷款提取 业务描述 职工在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一年,且一年内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可通过该业务办理偿还组合贷款提取业务。 操作步骤 公积金缴存用户点击左侧菜单的“申报业务”,再点击展开的“偿还组合贷款提取”选项,进入如下页面:

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新手指南

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新手指南 (版)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已正式运行,各缴存单位免费开通后可登录“网上服务厅”,即可办理本单位住房公积金职工帐户设立、封存、启封、转移、补缴、基数调整、单位缴存信息核查以及住房公积金帐户信息查询、打印等业务。为了更好地服务各缴存单位,现将相关事项告之如下: 一、如何开通网上业务? 网上业务开通分为数字证书办理开通和“网上服务厅”签订服务协议二个步骤。 、数字证书办理开通。 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可以选择新办数字证书,或在税务申报数字证书上叠加公积金应用。 ()选择新办数字证书的单位,需携带《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或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证的原件或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公章(《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填写加盖好公章可以不带公章)等资料到同和软件办理。 ()选择在税务申报数字证书上叠加公积金应用的单位,登录“同和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的“公积金专区”,点击“申请开通”功能进行网上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即完成开通。 、“网上服务厅”签订服务协议流程。 登录常州公积金网()或“同和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的“公积金专区”→点击“网上服务厅”进入→点击确定开通→查阅并签署服务协议→核对单位信息并设置查询密码→完成开通。 二、系统安装、登录的小贴士 、系统的安装。 首次使用或重新安装电脑操作系统后,需要到同和服务网()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同和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完整安装包)、数字证书助手安装程序(行助手)和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打印组件三个程序。 、数字证书的登录口令是多少?。 数字证书的登录初始口令为。如您已修改了数字证书口令,请注意妥善保管。 、首次登录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出现提示“贵单位数字证书尚未进行住房公积金应用功能的开通,是否进行开通?”。 首次登录公积金网上服务厅会出现该提示,只需点击“是”,然后按照流程进行服务协议的签署、核对修改单位信息后进行开通即可。 、如何获取培训教材(培训视频)?

住房公积金

各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铁路、能源集团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福建省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规定》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福建省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应坚持合法、合理、公开、公正,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 管理中心应设立专门的行政执法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日常工作。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人员应持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上岗执法。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范围包括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和违反住房公积金其它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 (二)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 第八条违反其它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单位截留或挪用住房公积金的; (二)单位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或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虚假证明的;

(三)职工提供虚假证明骗取住房公积金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四)职工恶意拖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五)其他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第九条单位存在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的,管理中心应当书面告知,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管理中心应立案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并可在媒体上将单位或职工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公布。 第十条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逾期不整改的,由管理中心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按下列处罚裁量基准分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一)单位职工人数在20人(含20人)以内的,处以1万元罚款。 (二)单位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100人(含100人)以内的,处以3万元罚款。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5万元罚款: 1、单位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 2、单位逾期不整改,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 3、单位对投诉人、举报人打击报复的; 4、单位在管理中心调查取证过程中,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妨碍公务行为的; 5、单位发生两次以上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 第十一条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书面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管理中心可以依据《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二条对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的,管理中心应事先告知违法的事实、理由、处罚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 对处以3万元(含3万元)以上罚款的,管理中心还应当告知单位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单位要求举行听证的,管理中心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第十三条管理中心依法对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单位。 第十四条被处以罚款的单位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金融机构缴纳罚款。单位不按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到指定

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告知书【模板】

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告知书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单位业务”已于2013年4月份正式运行。为了更好地服务各缴存单位,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网上业务办理范围 各缴存单位均可通过互联网登录“网上服务厅”,办理本单位住房公积金职工帐户设立、封存、启封、转移、补缴、基数调整、单位缴存信息核查以及住房公积金帐户信息查询打印等业务。 二、网上业务开通流程 1.数字证书办理。登录“同和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的“公积金专区”,点击“申请开通”功能进行网上申请,经审核通过即完成开通。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可以选择新办数字证书,或在税务申报数字证书上叠加公积金应用。 2.申请开通。登录常州公积金网签订协议并开通。 ★以上事项的具体操作及详细要求可登录“同和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的“公积金专区”或常州公积金网(******)查询。 三、运维服务 1.服务商:XX公司。 2.服务方式。 (1)服务热线:********(30线) (2)企业QQ:********* 四、注意事项 1.各缴存单位如存在单位名称、注册地址、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等事项变更的,请携带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办理变更登记。 2.单位经办人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后,职工住房公积金储存卡的申领有两种方式:(1)由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处或分中心申领本人储存卡并设置密码;(2)由单位经办人携带单位登记证到公积金汇缴受理点统一申领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各缴存单位开通网上服务后,建议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即住房公积金汇缴托收。没有开通托收业务的,请及时到住房公积金汇缴受理点办理托收手续。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6月

银川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用户服务协议

银川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用户服务协议 编号: 甲方(申请单位名称): 乙方: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乙方为实现公积金缴存单位足不出户办理公积金开户、汇缴等业务,开通“银川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单位业务”(简称“网上办事大厅单位业务”)系统。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本协议所称网上办事大厅单位业务是为银川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提供的网上自助服务系统,用于办理本单位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账户管理、基数调整、汇缴和查询等业务,具体业务以网上服务大厅服务平台提供的为准。 甲方申请开通网上业务平台服务,需经乙方审核同意。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一、甲方使用网上服务平台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蓄意破坏、干扰、侵害其他用户、散布病毒等。同意并遵守乙方服务平台或通过网站公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网上业务。 二、甲方申请开通网上办事大厅单位业务,应按照乙方规定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正确填写《银川住房公积金单位开通/变更网上业务申请表》。甲方应保证所填写的申请表和所提供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甲方根据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经办人手机号及短信验证码方式登陆网上业务平台,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甲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将经办人短信验证码或登陆方式以任何方式提供给其他人,否则由此产生的资金损失或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使用网厅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经办人手机号及短信验证码方式登陆网上业务平台,操作所产生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指令(数据)作为乙方处理网上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合法、有效凭据。对乙方有异议的业

务可进行反映。 四、甲方申请办理乙方网上办事大厅单位业务的经办人员相关信息,须与甲方在乙方申请留存的经办人员信息一致。如变更网上业务经办人员信息或注销网上大厅业务,应及时到乙方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使用乙方网上办事大厅,必须遵守乙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甲方录入的资料、数据不真实或单位经办人恶意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所引起的任何法律后果或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使用网上办事大厅,不得利用网上办事大厅从事洗钱、套取现金、逃避债务及其他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一、乙方根据甲方提交的《银川住房公积金单位开通/变更网上业务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审核甲方申请资料真实性、有效性,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委托银行归集业务审核章。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在网上办事大厅上发送的电子指令及时、准确处理业务,计算机对甲方发送的电子指令进行自动复核。乙方未按甲方指令或操作说明操作,或者曲解甲方指令进行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应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使用甲方的资料和操作记录。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单位信息资料等应严格保密,但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单位业务版系统的培训和咨询服务,编写、发放《银川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用户操作手册》,并在乙方门户网站刊登有关内容,指导甲方办理相关业务。 五、乙方有权利进行网上服务平台的维护、升级、变更或优化,并暂停网络服务。暂停对外服务时,应以网站公告、QQ群、微信群、短信等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告。 六、乙方在网上办事大厅单位业务系统提供的数据应真实、合法、有效,提供的带有“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厅专用章”电子印章的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单位记账凭据。 第四条法律适用条款及争议解决

2019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考题

2019 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住房公积金) 考题题库 快速背题(章节速记) 试卷一 1、我国的第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 ) 年颁布的。 答案:1999; 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 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 ) 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长期住房储金。 答案:在职职工; 3、下岗. 内退等类似职工,仍从单位领取薪资的,单位( ) 为其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案:仍须; 4、单位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 所有。 答案:全部归职工个人; 5、单位操作补缴登记,确认人数后,不可以选择以下哪种方式补缴?( ) 答案:直接转账; 6、职工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 个人所得税。 答案:免征; 7、住房公积金提取,房产证办理时间应在该行为发生之日( ) 内。 答案:12 个月; 8、职工调到外地工作,原在北京建立的住房公积金( ) 。 答案:暂时封存或转移至外地;

9、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6~30 年期限的年利率是( ) 。 答案:4.41%; 10、购买二手房的职工,须到( )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案:二手房所在区的第一管理部; 1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指公积金中心( ) 发行,以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为目的,以信息网络为技术基础的银行卡,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答案:与本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银行共同; 12、个人公积金从一个单位转移到另一个单位之前,首先要做的是( ) 答案:封存; 13、单位申请办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凭( ) 证明 连续亏损 2 年及以上,并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 答案: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14、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指的是职工( ) 期间的月平均工资。 答案:上年 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15、买断工龄. 下岗. 失业等类似情况,( ) 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案:不可以; 16、公积金管委会是本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公积金管委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住房保障、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单位代表占。( ) 答: 答案:1/3 ,1/3 ,1/3; 17、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优惠利率,贷款期间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从( ) 执行。 答案:次年 1 月1 日起; 18、目前一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 ) 。 答案:8%;

企业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图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范围 1.单位:本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 2.个人: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建立劳动或工作关系需要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 账户的职工。包括本市或非本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目前农业户口、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暂不属于缴存对象。) 二、缴存登记及开户 1.单位

流程图 第一步:准备申请登记所需要的材料 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注册证、登记证等开业许可证明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 (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一联《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样表如下,登记表后附)

第二步:赴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1)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备齐的1-4项材料,赴注册地址或经营地址所在的区县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单位开户根据《上海 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所填地址选择所在的区县,以便 公积金业务的日常办理。) (2)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工作人员对单位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表单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相关信息录 入计算系统并打印《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确认表》,单位经办 人员对《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确认表》上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 确认。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工作人员完成审核后打印《上海市住 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审核表》(一式二联)加盖业务章并由单位经办人 签字,其中一联交单位经办人员。 (样表如下,登记表后附)

第三步:领取常用表格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另附) 《上海市公积金汇缴书》(需到建行住房公积金业务柜面购买) 《上海市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另附) 《上海市公积金补缴清册》(另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需到建行住房公积金业务柜面购买)《未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职工公积金封存申请表》(另附) 《职工住房公积金错缴更正申请表》(另附) 《2005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汇总表》(另附,该表格每年都有变化)

单位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登录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的办理流程

单位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登录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的办理流程 一、业务申请 (一)已有四川CA“e证通”企业数字证书的用户 (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能正常使用) 填写《“E证通”公积金网上业务开通申请表》,并携带数字证书USBkey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申请开通。 (二)无四川CA“e证通”数字证书的用户,请按以下办理: 提交下列资料(均加盖公章,证照为最新年检有效) ①《“e证通”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原件1份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份 ④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业务受理 新办数字证书的地点、方式,由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四川“CA”认证中心根据情况确定后告知单位。 新办用户当月提交资料,请于次月凭电话通知,由经办人本人前来领取“e 证通”数字证书。 三、相关费用 已有证书开通业务免费 证书开户费:200元/个(2011年免开户费) 企业数字证书服务费:400元/年(2011年免费) KEY解锁:免费 证书变更:20元/次 遗失补办、损坏更换:80元/个 (解锁、证书变更、遗失补办、损坏更换请到四川CA数字证书窗口办理:

地址:草市街2号(四川省/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电话:86936568 附件1:“e证通”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 附件一: “e证通”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 注意事项: 1、请用黑色水笔填写或电脑A4纸打印,一旦递交则视作承认并遵守《数字证书用户责任书》。 2、『新办』、『更新』、『变更』业务需携带以下资料(均加盖公章): ①单位证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③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3、『解锁』『注销』『补办』业务办理需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e证通”数字证书用户责任书 数字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用于标识网络用户的身份,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CA”)作为权威的、公正的第三方机构,为用户提供数字身份认证服务。 “e证通”是四川CA推出的在政府网上申报、网上审批业务中使用的,可以实现“一证多用”的数字证书。经“e证通”签名的电子文档与手写签名及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用户使用“e证通”经授权后可以进入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的网上业务系统,能够降低开展网上业务的成本, 提高数字证书的使用效率,但同时也可能会使单位内部原本分权管理的核心信息无法实现分权管理。为合理使用“e证通”,在享受“e证通”好处的同时降低使用风险,特订立如下条款,四川CA和用户共同遵守执行: 一、用户知晓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上标识用户身份,不作其他任何用途,但各应用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 其用途进行定义。用户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所有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作业中的活动均视为用户所为,用户对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负责,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承担。 二、用户在申请证书时请遵照四川CA的规程办理相关手续。 三、用户同意四川CA向有关部门和个人核实用户信息且四川CA有权合法收集、处理、传递和应用用户资 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用户资料保密。 四、用户申请证书时应向四川CA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资料和信息。如用户故意或过失提供不真实资料 和信息而导致四川CA签发证书错误的,由用户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证书申请者的申请一旦获得批准,无论是否已经接受证书,证书申请者自动成为证书用户。 五、用户因提供的资料信息如单位名称、单位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等资料信息在证书有效期内变更的, 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四川CA,并终止使用证书。在证书签发日起30日内发生变更的,四川CA提供免费变更服务。 六、用户应妥善保管证书和证书私钥。如因用户原因致使证书私钥泄露、损毁或者丢失的,损失由用户自 行承担。如证书私钥在证书有效期内泄露、损毁、丢失或可能泄露、损毁、丢失的,用户应及时向四川CA申请办理注销手续。注销自手续办妥时起生效,注销生效前发生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七、用户终止使用证书时,应当立即申请注销证书。证书注销生效前,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数字证书造成的 一切责任。 八、四川CA承诺,由于四川CA原因导致证书签发错误或证书私钥破译并对用户造成损失的,由四川CA向 用户承担赔偿责任。 九、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四川CA无法履行相应义务,四川CA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下列情形之一,四川CA有权注销所签发的证书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四川CA造成损失的,用户 应当向四川CA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的资料或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不准确的; 2、证书信息有变更或证书私钥已经丢失或可能丢失,未终止使用该证书并通知四川CA的; 3、超过证书的有效期限使用证书的; 4、没有按照规定缴纳证书费用或其它相关费用的; 5、使用证书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十一、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自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用户更新证书的,须在证书期限届满前30天以内向四川CA提出证书更新请求,否则,期限届满后证书将自动失效,四川CA对此不负任何责任。用户所提交的鉴证资料有效期先于证书的有效期届满的,用户应在原资料有效期届满前更新资料,否则四川CA有权注销用户的证书,若因此而造成损失,由用户承担。 十二、如果用户单位解散,法定责任人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证书,向四川CA请求注销用户证书。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证书在注销前相关行为所产生的责任。

深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及房改住房补贴缴存政策问答及工作指引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附件1: 深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及房改住房补贴 缴存政策问答及工作指引 一、住房公积金(下简称“公积金”)方案的总体目标是什么?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方案的总体目标是:1.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对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未购买政策性住房⑴和已购买政策性住房但未达到面积标准的,发放住房货币化改革的住房补贴(以下简称“房改住房补贴”)。 具体来说,方案规定的适用对象是:1.公积金方缴存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含职员、雇员)。临聘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交不在此政策问答之列,按政府其他文件规定执行。 2.房改住房补贴缴存适合于“符合条件”的在编职员。此处“符合条件”指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未领取过购房补贴的在编职员(含已退休)。 二、住房公积金何时开始缴存?个人何时扣缴?怎么扣? 答:从2009.5~2010.12由单位缴存,个人不需缴存。从2011年1月起,单位和个人都要缴存。2012年1月份工资发放中开始代扣。 缴存基数是个人工资中的全国工资、特区津贴、基础津贴之和(大概略低于学校当前月初发放的月工资);雇员的缴存基数为月工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单位网上申办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操作指南

单位网上申办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须知 日期: 2011-05-19 字体显示:大中小 一、申办条件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开户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二、办理程序 1.单位登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fa2038688.html,,点击进入“单位网上申办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链接到市网上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fa2038688.html,/; 2.点击“申报人员”,选择“单位用户”注册,注册并激活账号; 3.申报用户登录,承办单位选择“国土局”,事项名称选择“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 4.点击“我要申报”,准确填写单位名称和电话;

5.点击“填写表单”,按规定填写《厦门市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申请表》,提交后获得申报号码; 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办结; 7.申报用户登录,点击“申报查询”,在“查看”下点击“办结发文”,用A4纸横向打印《厦门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银行开立账户需提供的其它材料(请向开户银行咨询),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三、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单位新增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申请单位持《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经单位盖章)直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 五、咨询电话:5104492 5109508 7579050(同安、翔安) When you are old and grey and full of sleep,

And nodding by the fire, take down this book, And slowly read, and dream of the soft look Your eyes had once, and of their shadows deep; How many loved your moments of glad grace, And loved your beauty with love false or true, But one man loved the pilgrim soul in you, And loved the sorrows of your changing face; And bending down beside the glowing bars, Murmur, a little sadly, how love fled And paced upon the mountains overhead And hid his face amid a crowd of stars.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住房公积金有如下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为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管理方法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编辑本段主要用途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挪作它用。 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缴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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