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机关调研报告

司法行政机关调研报告
司法行政机关调研报告

司法行政机关调研报告

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为有效实现行政目的而实施的非强制性行政

行为,是对传统行政管理方式和执法方式的重要变革和补充。司法行政指导是指司法行政机关在其职责、任务和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基于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和政策,在司法行政相对方的同意和协助下,通过采取非强制性措施和业务性、技术性指点,实现一定的司法行政目的但不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

司法行政机关作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在管理与执法

领域引入行政指导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转变行政理念。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建立行政指导制度,改变过去管理就是审批和处罚的传统观念,树立起管理就是引导和服务的新观念,在实施行政指导过程中,更加注重与行政相对人的意见交流和沟通,更加尊重行政相对人的意愿和诉求,更加注重帮助行政相对人实现良性发展,自觉地将引导和服务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将引导和服务当作义不容辞的责任。

2、有利于完善行政职能。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实施行政辅导、行政建议、行政约谈、执法提示等行政指导,主动为行政管理相对人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引导其合法执业,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规范自身行为。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执业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帮助其迅速纠正错误。通过实施行政警示、整改告诫、案件回访、案后帮扶等行政指导,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警示,责令其停止和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并实施督促整改和案后救济措施,巩固行政执法效果。将行政指导贯穿于司法行政管理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使司法行政职能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

3、有利于促进共同发展。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能,法律服务工作的好坏与法律服务机构的发展程度有着直接的关系,因而司法行政机关与法律服务机构不仅仅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同时也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将行政辅导、行政建议等纳入司法行政管理的常规工作,引导法律服务机构树立维权意识、品牌意识、信用意识,为法律服务机构营造一种有利的执业环境,促进法律服务机构健康发展,从而实现司法行政部 __能力的提升。

1、辅导。是行政机关依据法定职能和国家相关政策,对特定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审批业务进行指导,并根据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就所涉及事项进行政策宣传、政策解读、政策咨询等重点辅导。

2、建议。是行政机关根据本机关行政管理职能,在日常行政监管中主动为行政管理相对人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引导其合法执业,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自身行为。

3、约谈。是行政机关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执业活动中的突出问题,采取集中或个别约谈方式,对其宣传法律法规、指出存在问题,帮助其迅速纠正违法行为。

4、提示。是行政机关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情况和日常监管数据信息,为有效防范某种违法行为发生,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宣传、解释法律法规,提前告知各项监管要求,提示、引导、督促其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履行义务。

5、警示。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监督检查过程中,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显著轻微、无主观故意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适当方式警示其立即纠正错误,并告知其正确的规范和要求,而不再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6、告诫。是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案件查处过程中,责令案件当事人停止和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告知其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的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延续,违法违规后果进一步扩大。

7、回访。是行政机关对本机关或下级行政机关查处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回访,指导、帮助和督促案件当事人落实整改措施,巩固行政执法效果。

8、帮扶。是行政机关对因主观或客观原因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有困难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督促整改和案后救济措施。对确有实际困难或合理要求的,认真听取理由并依法决定暂缓执行;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的,督导其迅速纠正,必要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过程中,应当坚持自愿性、合法性、合理性、公开性、便民性等几项基本原则,注意避免行政指导操作不当,造成违法指导、乱指导、行政 __或者行政乱作为等问题的发生。

1、司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指导应以行政管理相对人自愿为前提,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的自主选择,通过说理性的沟通,使行政相对人认同和自愿接受行政指导,不得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等方式迫使行政管理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不得因行政相对人拒绝接受行政指导而对其采取不利措施。

2、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职责与职能范围内实施行政指导,不能任意地实施行政指导行为,所实施的指导行为不得违背法律精神、

原则和规定以及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得侵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司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指导,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外,行政指导的依据、内容、方法、程序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等信息应依法公示,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4、司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指导应综合考虑指导成效,实施程序应简明高效,针对不同类型事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优质服务,避免给行政管理相对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5、司法行政部门实施行政指导应注意把握政策界限,在指导过程中发现行政相对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予以制止,同时责令改正,凡符合立案条件的要进行立案查处,不可以行政指导代替行政处罚。

内容仅供参考

关于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 乡镇人大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基础环节,也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县人大选任联工委工作安排,近期我乡人大就如何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乡人大工作开展有关情况 近年来,我镇人大都能较好地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乡人大在推进本地区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可以说,镇人大工作是有进步的。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依法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我乡都能够坚持每年召开一次人代会,党委、政府能够在经费、人员上给予保障。会议期间,人大代表能够行使职权,认真审议政府和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在人代会的各项选举中,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引导好代表对候选人的酝酿、讨论,使组织的意图与群众的意志相统一,确保了党委人事安排意图的实现。 二是积极组织代表活动,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我

乡人大都成立了代表活动小组,能够组织代表开展学习培训、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建立了代表学习培训制度,能够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能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并及时答复代表。 二、我乡为抓好乡人大建设,主要从以下几点来提高乡人大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用“十七大”精神统揽全局,推动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障。在新的一年里,乡人大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以党的“十七大”精神统揽全局,紧紧围绕2010区人大工作的要点,部署工作、开展活动,保证镇人大履职与党委决策在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同向、行动上同步。同时,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坚定不移地维护党委核心,坚持向镇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积极主动争取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确保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新的成绩。 二是坚持跟踪问效,实施好监督职能。“一个突出”即突出依法监督,“两个着力”即着力监督维权,着力监督解决有法不

司法机关工作监督调研报告

司法机关工作监督调研报告 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在加强对司法机关工作监督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不少经验。然而,从现实情况看,地方人大对司法机关工作监督的实际与宪法、法律和人民群众对权力机关的要求和希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与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地位和权威相比,还存在很多不足。因此,如何深化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司法机关工作的监督,不断提高监督实效,是值得我们重视和探讨的问题。 一、对司法机关工作监督的现状 司法机关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及其领导的律师组织、公证机关、劳动教养机关等。《宪法》规定,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宪法》还规定,“一府两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在《监督法》所设定的监督形式之下,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司法机关工作的监督主要是听取和审议司法机关的专项工作报告、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以我县为例,一是听取和审议司法机关工作报告。每年人代会,听取和审议“两院”工作报告,代表审议报告的情况以及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到“两院”及有关部门。闭会期间,

根据常委会调查以及群众反映的情况,以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的形式,近年来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司法机关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反贪污贿赂、预防职务犯罪、司法机关队伍建设等专项工作报告。二是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代表视察活动。如,开展普法工作及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汇报,组织人大代表视察看守所工作等。三是组织人大代表参与司法机关举行的各种活动。如参加司法机关年度总结会,人大代表座谈会,代表旁听、观摩庭审办案以及公开审理、公开审判大会等。四是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意见、批评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对于涉及司法机关的代表议案、建议、意见、批评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常委会领导亲自过问,甚至深入司法机关调阅有关案件资料。 实现司法公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司法机关工作监督的最终目标。近年来,我们通过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有效促进了司法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各种新的问题,一些涉法涉诉案件表现出有法不依、执法不公,或者是少数司法干警徇私舞弊,办理关系案、人情案等现象,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通过加强对司法机关工作的监督,我们及时纠正司法机关工作的错误、错案,维护了司法公正,保证了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二是弥补了对司法机关工作监督

司法所调研报告范文

司法所调研报告范文 社区矫正工作自开展以来,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一直在不断地 摸索前行。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管理格式化,教条化趋式,司法所的固定管理模式已在一定程度上被服刑人员所了解,逐渐开始出现“服刑人员今天到司法所参加活动,明天出现重新犯罪”的现象。社区矫正工作需要改变管理模式,创新多元化管理,避免让社区矫正矫正工作流于形式。 xxxx年初,xxxx区xxxx司法所依据省司法厅开展社区矫正“规 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的意见,明确社区矫正安全监督管理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对辖区内21个社区村推行了网格化的社区矫正工作管 理方法。所谓网格化管理即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地区划分成为单元网格。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内部的管理巡查,建立一种监督和处置互相结合的形式。根据xxxx的地域特点,司法所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网格管 理工作: 司法所根据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从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建立有组织的网格化管理阶层出发,通过社区划分网格,完善社区矫正监管的稳定体系。 1、设立社区管理办公室,落实社区矫正管理人员。司法所联合社区民警对街道辖区内21社区的警务接待室内加设一间社区矫正管理

办公室,落实了基层的办公地点。各个社区的一把手书记是本社区内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从事综治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和村官作为社区矫正网格片区管理人,与社区民警和社区志愿者共同开展对网格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社区矫正方面的管理工作。 2、基层联合办公,定期开展检查。对于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重点人员与重大问题,司法所联合社区网格管理责任人、社区民警共同开展工作,作好对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社区网格管理责任人、网格管理员每月对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改,及时发现和督改管理隐患。街道司法所定期组织人员对网格片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监管安全检查。对于社区服刑人员多的、重点人员多的社区加强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记录,及时开会研究处理。 对社区的网格管理制定相关的制度,要求网格管理责任人严格遵守并实际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对于在城社区地方大,人员多的现象,各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将网格片区分级划分,一级片区为社区书记总管理,二级片区为综治主任负责, __区详细到各小区的各幢楼,由社区内的社区矫正志愿者负责,以便真正将监管工作开展到实处。

最新司法所调研情况汇报

司法所调研情况汇报 司法所调研情况汇报 一、司法所建设情况 1、四寨司法所成立于1999年,但一直是有编无人,直至2009年2月才有一名司法助理员。 2、2009年来,四寨司法所在协助镇政府调处矛盾纠纷,指导基层调委会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目前四寨司法所有独立办公房、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档案柜、调解座椅、摩托车。 3、现存在的苦难是司法所人员少,且镇党委、政府长期抽调司法所人员做整脏治乱、农业生产工作,导致做好本职司法行政工作的精力不足。 二、人民调解工作 1、四寨司法所辖区内主要纠纷时山林纠纷,典型是四寨镇沙坡村小沙坡村刘凤池等六户与四寨镇拉栗村冗外组张玉珍户争“杨梅树”山林纠纷。该争议山林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一直由张

家管护,且有山林管护证(证上盖有四寨人民公社公章,但无日期),20010年刘凤池拿着一张修改痕迹明显的山林管护证到镇政府要求处理,经过多次处理仍不能调解。 2、2010年四寨镇发生交通事故6起,全部由县交警大队处理。 3、统计表中的其它纠纷主要是人身伤害赔偿、债务、牲畜吃庄稼、错砍山林等侵权性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高发原因是农村地区法制观念不强结婚不登记现象还比较多,加之现在常年在外务工,农村离婚率呈递增态势。家庭纠纷是农村现在不孝顺、不赡养老人像较多,婆媳关系、妯娌关系部和睦导致家庭纠纷多。 4、现在人民调解经费主要靠县里的以奖代补政策,2020年度,四寨镇共发放以奖代补经费9000元。 三、安置帮教工作 1、现在四寨司法所和派出所协调配合较好,但由于有相当多的人甚至是干部对安置帮教工作不理解、不支持,导致刑释解教人员低保等待遇得不到落实。 3、四寨目前没有收到过接人通知。

调研报告当前司法所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fa2991078.html,)/公文写作/调研报告 当前司法所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 对策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经过20多年的拼搏,越来越引起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对基层司法所反响最多的是为他们解决了大量的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当前在机构改革、人员精简的情况下,将司法所列为十大办公室之一,这充分肯定了司法行政部门在镇级人民政府中的地位。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与变化,司法所在运作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职能过于繁琐,人员偏少。过去司法办公室与法律服务所两 块牌子、一套人马,三四万人口的乡镇就有3—4人组成,主要担负着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律师业务和协办公证四方面的业务。法律服务所人员虽然是事业编制,但也承担着人民调解和法制宣传等大量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同时也为公民、法人、事业

单位提供了大量的法律服务,因此司法行政的地位逐年提高。但是,随着室所分离、角色转换、职能转变等情况的改变,法律服务所的人员全部转出司法所,人员普遍减少。近年来随着形势的发展,镇的普遍合并,司法所的门口的牌子已从过去的两块增加到现在的八九块之多,并且还有增加的可能。目前要逐行落实这些牌子上的职能,仅靠2—3人是很难正常开展,只能应付面上的工作,与过去相比,形式上看似乎加强了力量,实质上削弱了力量。 2、工作存在需要协调多,可操作性难的问题。从司法所门口的 牌子看,大多是这“中心”,那“委员会”或“工作站”,这些领导小组的办公室且多设在司法所。开展这些工作,部分是司法行政的职能范围,但大多是其余部门的共同职责,司法所只是起到协调作用。这些看似司法所地位提高,实是给司法所的人员出了一道难题,司法所的工作感到务虚多,务实少。当然要做好这些工作,一要看司法所长的协调力度,二要看分管领导的重视程度。面对新的形势,社会矛盾出现新的变化,处理矛盾纠纷的方式也应有所改变。但要按照这些“中心”、“委员会”来开展工作,在司法所是很难开展的,难在可操作性。如何开拓创新工作机制,有时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还缺少指导性意见,所以有时只能各镇各做,做了再说,缺少规范。

关于当前我镇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当前我镇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也是乡镇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民主权力的基本形式,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在基层的实施和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随着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推进和乡镇政府职能的优化,乡镇人大工作有了较大的变化和发展,基层人大的职能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为监督、促进政府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由于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还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在工作中还有一些困惑,难以发挥其作用,有时甚至陷入比较尴尬的境地,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质量,更影响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一、当前乡镇人大民主法制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我镇人大主席团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基本上能以《宪法》及《地方组织法》规定的13项职权为依据,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推进依法治县作为根本任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推进全县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积极发挥监督职能,努力推动政府工作 乡镇人大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积极行使监督权,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一是充分利用一年一度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机会,通过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加强了对政府整体工作的监督。如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作出相关决议,提出关于本乡镇涉及农业、工业、民生、环境、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等方面

的经济社会建设的工作建议。二是每半年组织乡镇人大代表召开政府工作报告会,听取半年来的政府工作情况,加强了对政府阶段性工作的监督。三是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普遍开展了对副乡镇长的评议活动,加强了对政府组成人员的个体监督。同时,还协助配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对部分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执法评议工作;2008年,各代表团还组织县代表开展了视察基层站所和工作评议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更使人大依法开展监督的职能得到较好的体现。 2、适时开展视察活动,积极听取群众呼声 我镇人大主席团能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抓住群众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问题进行视察,较好地促进了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一是围绕法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视察。二是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视察。 3、落实议政督政举措,努力提升为民办事实效。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都能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目标和代表议案建议,建言献策、议政督政。在办理意见建议过程中,我镇人大主席团建立了党委书记阅办、人大主席交办、镇长批办、分管领导承办、人大代表督办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并由承办人负责与代表见面答复,领写人签署反馈意见。 4、积极拓宽民主渠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近年来,我镇人大主席团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逐步拓展民主渠道,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一是夯实代表工作基础,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增强代表的职务意识、责任意识,并在我镇人大代表中积极开展争当“人民意愿的代言人,履行职责的明白人,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公益事业的热心人”活

关于配合人大做好司法监督工作方案

关于配合人大做好司法监督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精神,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司(执)法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和公正司(执)法能力水平。根据省司法厅《关于配合做好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通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深化司法监督并开展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配合人大做好深化司法监督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省、市人大工作会议对司法监督工作提出的要求,围绕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司(执)法工作人员在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方面容易发生的突出问题,通过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等举措,不断加强和规范司(执)法活动,大力提升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履职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执法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最大限度地提高司法行政执法公信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执)法保障。 二、主要内容

重点监督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及防范冤假错案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1.规范司(执)法情况。即社区矫正、律师、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管理工作人员在执法上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存在超越职权、随意执法以及其他暴力、威胁等非法取证问题。 2.严格司(执)法情况。即社区矫正、律师、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管理工作人员在执法上是否存在违反程序办理案件,特别是办理关系案、人情案,徇私枉法等问题。 3.廉洁司(执)法情况。即社区矫正、律师、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管理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接受当事人请吃馈赠、贪污受贿、以案谋私、权钱权色交易和其他违反纪律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4月—5月) 1.参加省司法厅配合人大做好深化司法监督工作座谈会,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的深化司法监督和履职评议动员大会,并作表态发言。

加强司法宣传工作调研报告

加强司法宣传工作调研报告 加强司法宣传工作调研报告 在生活中,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加强司法宣传工作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宣传是任何一个国家、一个政党表达政治主张、维护自身政权的重要工具。由于我国几千年的“人治”所带来的影响,社会的法治和大众的法治理念尚处在萌芽阶段。如果我们不知晓或者不善于运用宣传手段来表述自己的理念和传递法律的精神内核,那么社会和公众对于现行法律将盲目无从,随之对法院的抱怨和对法官公正性的斥疑将应运而生,接踵而来的将是缠诉、上访等问题所导致重复劳动的成倍增长。我们必须加大司法宣传力度,才能实现公正与效率主旨。那么,当前法院的司法宣传工作存在哪些问题,怎样才能加强司法宣传工作,在本文中,笔者结合多年在基层法院的从事宣传工作的经验,作一些粗浅的探讨,以供参考。 一、当前法院司法宣传中存在的问题(一)司法宣传制度规范中的缺失。一是现有宣传工作制度中仅有统一原则规定,具体报道的尺度范围则由各法院自行掌握,这使法院宣传工作因宣传人员能力的.差别而在总体上呈现出不平衡状态。二是为促进法院宣传工作而订立的考评机制,若不能合理设计考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引导干警对司法宣传的方向、内容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干警很可能为争先创优等因素刺激,片面追求上稿率,从而增加消息报道,减少深度报道;为迎合媒体和观众需要而增加个案报道,减少教育普法,结果可能反而使法院宣传工作偏离宗旨,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二)司法宣传内容的局限性与狭隘化。由于新闻媒体在报道内容方面越来越重视观众需求和广告客户的需要,而法院进行司法宣传的众多内容中,只有对各类典型案件的审理情况才可能吸引最大范围的观众群体关注,促使媒体进行采访报道,这使法院司法宣传的范围和内容受到局限,而逐渐变得狭隘。同时媒体还为了在有限版面内尽可能多地刊载广告,不断缩减其他版面,使得在司法宣传报道中300字以下的消息报道日渐成为主流,而一些深度报道,尤其是与法院改革、建设有关的一些大型宣传报道缺乏发表的场

人大调研报告怎么写

人大调研报告怎么写 人大调研报告怎么写?没有接触过调研报告,甚至从不知道有他的存在,可是突然有一天,我们的上级突然要我们做这个,该怎么办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人大调研报告范文,为大家提供阅读参考。 人大调研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最近,我们对区国有资产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了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情况汇报;并召开了国有公司负责人座谈会,了解国有资产运行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这次调研了解的情况来看,国有公司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安全运行和优化配置这一目标,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积极探索建立国有资产监管新体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基础性的工作。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顺体制,加大对国资监管力度。近年来,我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实践已取得一定成效,形成了区国资委——区国资办——区国投总公司——区国有公司的组织体制框架,以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内容的考核体系初步建立,推动了国有公司的调整和重组。同时新的国资机构组建后,

结合我区实际,相继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使我区国有资产营运和监管工作逐步走上有章可循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针对国资监管范围面广量大,情况比较复杂的现状,区国资监管职能部门,围绕对国有公司的对外担保、对外投资、产权转让和资产处置等环节,加大了监管力度。使国资在对外投资中的导向带动作用得到了体现;对外担保状况得到改善,担保笔数、授信额度、实际发生数等比例逐步下降。 (三)积极融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国有公司投融资平台的作用,从组建以来,累计融资亿元,保障了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的需求。建成了一批城市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等项目,使我区基础设施逐步改善,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支撑,提供好的服务与保障平台。营造了良好的生产、生活、投资和创业环境。如浙江兴科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积极为企业提供创业场地、政策咨询、工商税务代理等全方位的创业服务,已成为高新产业孵化的龙头;欣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努力为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为100家企业提供总额为亿元的贷款担保。 二、存在问题 我区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情况总体是较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部分国有资产投资项目一定程度上

司法行政调研报告3篇

司法行政调研报告3篇 本文目录 1.司法行政调研报告 2.新化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3.司法行政队伍中建设现状调研报告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抓住中央高度重视“两所一庭”建设这一历史机遇,抓基层、打基础, 司法所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格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但是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关键因素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这已成为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瓶颈”。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笔者拟从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突出问题几谈点粗浅看法。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司法所日益突显的的重要性与尴尬的社会地位不相适应 司法所是构建基层和谐的重要力量,对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起着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具有潜移默化、厚积薄发的“治本”功能,但却长期得不到各层面的认可,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行政职能被边缘化。司法行政工作是政法战线的“幕后”工作者,短期内很难体现出明显的工作成效,这与公检法三家“立杆见影”工作性质截然不同,大多数人认为公安工作是“硬”的,法检工作是“实”的,司法行政工作是“虚”的,认知观念的落后,造成司法行政职能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更难说如何理解与支持司法行政工作了。 2、司法所工作职能较弱。司法所与政法其他成员单位相比自身职能较弱,除社区矫正工作外,其它各项工作的工作和责任主体都是乡镇政府,司法所在各项工作中只是起到“指导”、“协调”、“参与”作用。其中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都具有长期性,短期内看不到效果,更不具备强制性的特

点,加之上级部门的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少,可操作性差,致使司法所给人一种工作务虚多、成绩少的错觉。 3、司法所自身定位迷失。司法所做为县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乡镇和县局双重领导,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 。很多司法所片面追求“有为有位”,过于注重遵守和服从乡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工作人员大多还身兼乡镇多个职务,如综治办副主任、信访办副主任等,把过多的精力投入到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乡镇工作中,顾此失彼荒了自己的“责任田”,严重影响了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扎实开展,制约了司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 (二)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与司法所新时期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从总体上看,司法行政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队伍,为稳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我们这支队伍也存在着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所人员编制紧缺。近年来,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一些成效,但是人员编制仍旧十分紧缺,至今普遍达不到司法部乡乡建所和每所最少应有3人的建所标准,多数挂牌的司法所多为1人所或由乡镇工作人员兼职。现行机制难以满足新时期司法所发展的客观需求,人手不足的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目前,司法所工作人员担负九项职能,虽然基中不少工作司法所只是参与部门之一,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有司法所“一个人在战斗”,如普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做为工作和责任主体的乡镇政府,实际上最多也只是发文时挂个名,开会时来个人,事后基本不干事。司法所除了承担九项职能,还要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繁杂的乡镇工作进一步挤压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时间和精力,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一个人在战斗”的司法所两头都要顾及,但因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难免顾此失彼,县局和乡镇两头都得罪的情况时有发生,忙的三头六臂却时常处于双方都不理解的尴尬境地。

县级人大监督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县级人大监督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践行科学发展观提高人大监督水平 近两年来,随着监督法的颁布实施,人大监督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新的形势表明,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将逐步成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重点。为扎实推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我们按照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题调研工作总体方案的安排,会同县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于XX年4月9日至5月6日,对县乡人大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历时近一个月的专题调研。 一 近一个月来,调研组召开了有纪委、监察局、法院、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等20余个部门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有10余名省、州、县人大代表参加的专题讨论会,先后深入平湖、卡蒲、苗二河、牙舟、通州、鼠场等乡镇进行了实地调研。 调研组通过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自查,走访人大代表,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察看基层人大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等形式,对县乡两级人大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程序方式、制度建设和职能作用发挥情况等进行了调查。近几年来,中央、省、州和县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先后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特别是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及

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贯彻执行监督法和有关决定上,立足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初步成效。一是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贯彻执行监督法,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履职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逐步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全局、强化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二是监督的目标更加明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动和促进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共同目标,更加明确了人大监督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三是监督的内容更加具体。把监督实效作为检验工作的主要标准,使监督事项更加突出重点,更加富于专题性、阶段性和时效性。四是监督的质量得到提高。通过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注重监督实效,使监督既讲程序、更重实质,既讲究结果的确定,更注重过程的完善。 二 换届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县委的领导下,依法有效行使监督职权,保障了宪法和法律在我县的贯彻实施,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监督——体现服务中心为民办事 把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根本主题。 1.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一是围绕规划发展抓监督。在开展计划和预算审议监督过程中,从有利于提升发展水平、推进项目实施、增强发展后劲出发,先后听取和审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

最新关于司法鉴定问题的调研报告

涉及诉讼的鉴定习惯称为司法鉴定,主要包括物证鉴定、法医学鉴定和精神病学鉴定。我国现行的司法鉴定制度是在建国50多年的司法实践中自然形成的。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缺乏对司法鉴定立法,使鉴定工作在法律定位、管理体制、鉴定程序、鉴定标准等方面都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鉴定的科学性、公正性、严肃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司法公正,同时也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造成极大浪费。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有8个代表团的266名代表提出议案,要求尽快立法规范司法鉴定工作。今年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又有7个代表团的234名代表提出该议案。为妥处理上述议案并答复提案代表,从去年5月至今年5月,全国人大内司委多次派出调研组赴广东、重庆、福建等省、市,围绕司鉴定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今年上半年,又分别邀请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等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的有关负责同志,就建立和完善司法鉴定制度和制定司法鉴定管理法等问题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现将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亟待规范的几个主要问题调研综述如下。 一、确立鉴定的法律属性 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司法鉴定的概念及法律属性做出明确的界定。多年来,实践中就如何解决鉴定机构设置和管理多元化的问题,以及由此造成的多头鉴定、重复鉴定,甚至虚假鉴定越来越严重等问题,有关部门所持主张及具体做法不尽相同,甚至大相径庭。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有的同志认为,目前鉴定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主要是由于管理体制混乱造成的,并提出从理顺管理体制入手,将分设在公、检、法、安、司机关中的鉴定机构进行改造、整合或重组。有的提出仿照行政体制,逐级建立自下而下、统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对此,有一些不同意见:有的认为,鉴定是侦查破案的一个重要手段,是侦查工作的组成部分,公安机关设立鉴定机构是必须的;有的认为,检察机关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都需要对侦查中的鉴定结论进行审查、确认或重新鉴定,而且检察机关还担负着一部分案件的侦查工作,因而,检察机关必须设立司法鉴定机构;还有的同志认为,鉴定是法院审判职能的一部分,各级人民法院应建立鉴定机构,并实行自上而下的统一管理。我们认为,解决鉴定中存在的问题的关键,不应在现行体制框架内去理顺管理机制,首先应该是通过立法,明确司法鉴定的性质,我国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都规定,鉴定结论是证据之一。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侦查机关自主进行鉴定是为了发现犯罪、证明犯罪、指控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辩护人申请进行鉴定,是为了获取证据,以便向法庭举证,进行无罪或罪轻的辩护。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委托鉴定是为了将鉴定结论作为向法庭提出主张的一种依据,都是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对某一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它既不是一种行政行为,也不属于检察和审判职权范畴,更不是一种诉讼活动。鉴定的概念和法律属性应当是为了向法庭提供证据,对某些专门性问题,由具有专门知识或技能的人,依照法定程序所作的检验、鉴别和判断,是一种依法为诉讼活动提供帮助的科学鉴定。 二、明确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体制

2020年乡镇人大工作调研报告

2020年乡镇人大工作调研报告 尽管乡镇人大工作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一定成绩,下文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关于2020年乡镇人大工作调研报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市乡镇人大工作,近来,对我市7个乡镇人大代表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深入了解我市乡镇人大代表工作开展情况,对我市乡镇人大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7个乡镇,乡镇人大代表375名。近年来,我市乡镇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认真履行职权,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组织机构基本健全。地方组织法规定,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目前,我市在7个乡镇,均设立了人大主席团,分别由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兼任人大副主席;开设7个人大代表工作办公室、37个代表之家,人大代表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人大主席担任负总责,组织实施开会和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总的来看,乡镇人大组织机构基本健全。 (二)法定工作正常展开。一是依法选举人大代表。各乡镇基本能按照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上级的要求,设立选举委员会,合理划分选区,认真做好选民登记,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等工作,引导选民对候选人进行酝酿、讨论,通过无记名投票依法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代表。二是依法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全市7个乡镇能如期召开人代会,听取人大主席团和政府的工作报告,能依法选举主席团、选举或补选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乡镇长和副乡镇长。三是依法召开主席团会议。在闭会期间,每季度召开1次主席团例会,研究部署人大工作,听取和审议政府重要工作报告。 (三)履行职能紧扣中心。我市乡镇人大主席团能围绕乡镇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热点,较好履行监督职能。据调查,近年来,我市乡镇人

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我县法律服务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为践行“解放思想跨越发展”主题活动,xx县司法局通过客观分析法律服务行业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当前我县法律服务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法律服务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服务为民,始终把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县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业蓬勃发展,较好地发挥了其提供法律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公民依法维权,在保障司法公证、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我县现有律师事务所2家,执业律师10名;公证处1处,公证工作人员6名;法律援助中心1家,法律援助志愿者x名;基层法律服务所x家,法律服务工作者x名。 (一)律师成为法律服务主角。全县律师积极围绕全县经济工作中心任务,主动介入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工业园区建设、拆迁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等领域,已成为法律服务业的主体力量。

2011年以来,我县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x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x件,避免经济损失x万元,实现业务创收x万元。 (二)公证法律服务成绩显著。2011年以来,县公证处共办理公证事项x件,同比增长45%,公证收入x万元,同比增长12%。 (三)法律援助事业迅猛发展。我县基本建立法律援助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法律援助体系。2011年以来,县法援中心共受理各类法援案件x件,已办结x件。 (四)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作用。基层法律服务主要业务市场是面向农村。2011年以来,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x家,其中担任镇政府、事业单位、村居委会x家,开展各类业务x件,避免经济损失x万元。 二、我县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充分肯定我县法律服务业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不能不看到,法律服务业在发展进程中暴露出的以下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从律师业务来看,律师们还普遍缺乏专业化发展意识和提高专业化水平的措施。不少律师出于“生存”需要,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或其他类型的案件,几乎是有什么接什么,接什么做什么,把自己塑造成“万金油”律师。从总体上看,我

人大代表履职监督调研报告

人大代表履职监督调研报告 人大代表履职监督调研报告 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直接肩负着选民的重托,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在推动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人 大代表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在实际工作生活中,有 一些代表履职情况不很理想,影响了人大机关的权威性和人大代表 的职能发挥。代表履职需要自律和他律,如何有效落实人大代表的 履职监督作用是一个重要课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本文基于**镇 人大代表履职监督实际情况,分析代表履职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立足实际提出对策建议,以便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监督。 一、**镇人大代表履职监督情况 截至2015年7月底,**镇现有镇级人大代表94名,温岭市级人 大代表26名,台州市级人大代表4名。近年来,**镇人大高度重视 代表工作,努力探索建立了代表履职监督相关机制,不断提高代表 的履职水平和履职积极性,履职成效较为明显。 (一)代表自身建设逐渐加强 一是建立代表履职记录制度。每年向人大代表发放《代表履职记录本》,由代表如实记录调研视察、走访选民、接待来访等履职情况。二是加强代表履职培训。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镇人大每年组 织举行人大代表履职专题培训会、法律讲座,并积极组织代表参加 市级法制讲座、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活动等。三是完善相关制度。制订和完善了代表活动制度、选民走访制度、 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制度、学习宣传制度、人大主席团工作会议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以及代表述职评议等制度,增强人大工作的规范 性和实效性,提升了工作效率。 (二)代表履职主动性不断提升

一是注重议案建议质量。人大代表及时将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通过议案、建议等形式提交人代会。镇人大换届以来,代表提 出议案建议97件,已解决落实30件,向上级反映或正在落实过程 中的28件,难以解决作出解释的39件。温岭市人大换届以来,尤 志富代表领衔提出《关于进一步重视老龄化社会的管理大力扶持老 龄化的公共事业建设的建议》、《关于集公检法力量进一步加强对“医闹”治理,构筑平安医院的建议》,及施通才代表领衔提出的 《关于对81省道**过境段苍山隧道设施改造的建议》被市人大常委 会评为优秀建议案。二是建立奖励机制。在镇十六届四次会议上首 次举行表彰会,对王海滨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要求增加城区路灯 修理费用的议案》、张荣海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快**中学运动 场建设的建议》、王钦云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要求镇政府解决** 自来水问题的建议》、**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小学要求建塑胶 跑道及操场硬化的建议》等优秀议案、建议,及镇村镇建设办公室、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交警中队等优秀承办单位进行了表彰, 调动了代表提交议案、建议积极性,激发了承办单位承办主动性。 (三)代表联系选民越发密切 2014年,我镇创建了73个镇人大代表联络室,并将每周三定为 选民接待日。镇人大代表联络室设在各选区所在村的村部,在联络 室门口公布了代表姓名、联系电话,方便代表接受群众咨询、询问,收集群众建议意见;方便群众与代表沟通交流、进行监督。镇人大 代表联络室自创建以来,共接待选民61人,群众反映事项22件, 主要内容涉及土地纠纷、环境保护、旅游发展、农业经济、村务管理、计划生育、社会事业、交通建设等方面。镇人大主席团及时交 办代表收集反映的建议意见,并对其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跟 踪督办。现已办理5件,无法办理给予明确答复的2件,正在办理 的12件,属于村级事务的3件。如镇人大代表黄良正,身为泥水工人,虽然自身工作较繁忙,但秉持“选民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对于 选民反映的问题,他都细致梳理及时向人大反映,积极促进高山村 民广播电视线路铺设、山里皇及洞下两村道路纠纷等问题的解决。 镇人大换届以来,黄良正代表领衔提出议案、建议7件;在镇人大 代表联络室群众反映事项中,黄良正代表提出的就有4项。

司法所调解分析调研报告

司法所调解分析调研报告 **司法所以构建和谐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创建“平安乡镇为中心,紧紧围绕发展经济的主题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紧密结合本镇实际,突出以“防”为先,以调为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做好本季度的调解工作。 这一季度**司法所共调解案件103件,成功调处102件,成功调解率达98%,有一件没有成功调处。 之后所里所有成员对这∏起未成功调解案件进行了分析、探讨、总结。得出未成功的原因如下: 一、有的当事人纯属无理取闹,在没有任何凭证下,凭空捏造。调解中依照法律所做的决定如跟自己期望的不一样就不愿意,胡闹,甚至拒绝调解。 二、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知度还不高。还不了解:人民调解具有比诉讼更加方便、快捷和无偿的优势,人民调解书具有法律确认的效力,具有不伤感情、促进和睦的作用。 三、人民调解组织与其它组织的还未形成较好配合,未形成较强的工作合力。在司法所调过程中应以相应的其他部门联合调处案件,如:在涉及到治安问题同时又涉及到民事需要调解的,就可以跟派出所联合调处,涉及到自留

山、山林、土地承包等就可跟林业站,经管中心、土管所相联合。 之后我们在调解工作中应注意一下几方面:1,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知度。要通过各种媒体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宣传,重点讲明人民调解具有比诉讼更加方便、快捷和无偿的优势,人民调解书具有与法院裁决同等的法律效力,具有不伤感情、促进和睦的作用,引导公众有纠纷找调解组织,推动和谐社会建设。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注重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促进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利益。讲明相关的调解程序,特别是对新调解法的讲解。3,不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积极主动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虽然比起上一季度我们有了一定的进步,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工作方法还存在着有待改进的地方,工作成效与上级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为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工作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努力,夯实基础,不断总结,扎实工作。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报告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报告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层单位,是基层司法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落实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教育等重要职能。加强司法所建设是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政法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加强基层司法工作,维护乡镇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也是实现“法治**”的重要保障和基础性工作。我们从金滩乡的具体实际出发,在基层司法工作开展落实的基础上,分析研究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改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基层司法工作开展落实基本情况 (一)司法所建设情况。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队伍建设,是搞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保障。近年来,我所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形成了县司法局、乡党委、政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按照州司法局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评分标准的要求,我所在基层司法工作的软硬件上做了大量工作。落实了办公场所,办公面积达标,办公设施如电脑办公桌椅等已配备齐全,丰富了硬件建设。在软件建设上,我们加强了对档案的分类、整理、装订、防护工作。目前,金滩司法所的组织机构已经基本落实,司法所工作人员均具有本科以上

学历,整体文化素质较高。 (二)人民调解组织情况。我们在金滩乡9个行政村分别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9个村共有人民调解员名。我们还多次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培训活动。每年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村干部法制培训班等,通过讲授不同纠纷的调解技巧和村委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基层司法工作队伍的自身素质在不断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司法各项工作的规范化运作。同时司法所建立健全了民间纠纷处理程序、人民调解工作纪律、人民调解工作承诺、纠纷排查制度、人民调解工作守则等规章制度。近三年,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起,成功起,成功率达到 %,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安置帮教工作情况。做好刑释解教人员重返社会的教育工作,降低重新犯罪率。司法所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衔接制度、安置帮教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目前,我乡安置帮教人员18人,帮教率达100%,无一人重新犯罪。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情况。我乡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以热情周到的服务,为辖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解决了困难群众的法律诉求困难。截至目前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次,代写各类法律文书份,为了推动基层司法工作深入开展,金滩 司法所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强基层司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