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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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安全评价(预评价)审查要点(试行)

1、安全条件论证审查要点

1.1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条件进行论证:

1.1.1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

1.1.2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1.1.3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1.2是否对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是否查明了项目所涉及的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蚀等性质的全部危险化学品;是否搜集、整理、分析了这些物质的理化性质、稳定性、燃烧及爆炸特性、毒性及健康危害等特性;是否明确了危险、有害物质的分布情况和对周边情况的危害评估和分析(重点是安全距离)。

1.3是否对建设项目周边居民、单位24小时的生活及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查,是否对周边企业的生产性质、规模、相互距离等进行了调查,是否分析、评估了周边居民、单位活动对项目建成后的影响。

1.4是否对项目构成重大危险源进行了分析;是否评估了项目中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安全距离(八类场所)。

1.5根据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重大危险源的分析和周边情况的调查,是否论证了本建设项目在正常状态下和非正常状态下可能对周边区域造成的影响。

1.6是否按照本条文的要求对当地的自然条件搜集齐全。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是否准确和充分。(包括工程地质、水文地质、风向、降雨量、雷电及雷暴天气、地震、降雪等自然因素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1.7是否针对分析、评估的结果有肯定的结论,项目建设地址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2、设立安全评价(预评价)审查要点

2.1评价单位资质是否符合《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第六条要求。

取得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根据确定的业务范围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取得乙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根据确定的业务范围在其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下列建设项目或者企业的安全评价,必须由取得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承担:

①国务院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

③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④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和其他大型生产企业。

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或其有关部门对安全评价有特殊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2评价报告的格式、内容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要求。

评价报告格式、排版、字体、纸张、封装、附件等应符合《细则》要求,《细则》要求的格式内容不能有缺项。

2.3评价报告是否对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工艺进行了介绍,界定建设项目是否为淘汰落后工艺、装置、能力,是否与国内、国外同类项目进行了对比,是否对项目采用主要技术、工艺水平的先进性进行了分析,是否对项目采用主要技术、工艺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确定项目是否可行;是否对项目建设涉及危险工艺进行了界定;是否对工艺过程中各道工序存在的危险性进行了辨识。

2.4评价报告是否就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生产或者储存规模进行了描述,厂址(项目选址)选择、周边环境及安全防护距离、当地自然条件,是否调查分析全面、清楚并符合实际,是否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规范或文件规定。如:鄂政办发[2010]5号文的要求。

2.4.1 厂址的选择通常有三部分组成:选定工程项目的建设地区(大区位);选定工程项目的建设地点(小区位);确定工程项目的具体座落位置(即具体位置)。具体重点审查内容为:

2.4.1.1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当地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是否选址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化工集中区或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

区域)。

2.4.1.2拟建厂址(项目选址)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主要审查建设项目是否具有规划建设部门的规划许可文件和土地使用证明);

2.4.1.3厂址与周边环境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包括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对拟建厂址周边环境情况的调查分析是否详细,是否辅助于地理位置图、准确的周边环境关系位置图和周边环境安全距离一览表,对厂址与周边环境的安全距离进行详细的评价并给出明确的结论等);

2.4.1.4新建(或迁建)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及省有关标准的规定(准入条件是指国家产业政策),涉及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准入条件主要有:《氯碱(烧碱、聚氯乙烯)行业准入条件》、《电石行业准入条件》、《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等;

2.4.1.5审查厂址基本条件的符合性:

2.4.1.5.1 建设场地的面积是否满足生产需要、货物运输、安全卫生要求的条件,是否能够合理的布置一切工程设施,且不受铁路干线、山洪沟渠或其他自然屏障的切割;

2.4.1.5.2建设场地是否避开了地震断层、软地基、膨胀土、易受洪水、潮水、内涝、滑坡、泥石流、新旧矿产采掘区、采矿塌陷区等不良地质条件。

2.4.1.5.3建设场地是否考虑了当地气象条件如:大风、雷暴、沙暴、风向因素的影响,是否位于城镇、工厂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方向。

2.5评价报告是否对项目选择的工艺流程进行了详细叙述,对各生产环节存在的危险性进行了辨识,并结合这些危险性的要求对选用的主要装置和设施的布局进行了建议,是否就选用的主要设备和设施与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进行了明确表述;是否界定项目设计能力,是否留有设计冗余量。

2.6评价报告是否对项目配套和辅助工程、能力(或负荷)、介质(或物料)来源进行了说明,是否能满足项目建设及建成投产后的需求,是否设计冗余量。是否对项目的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名称、型号(或者规格)、材质、数量和主要特种设备列表进行说明。

2.7评价报告是否搜集、整理了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能指标,并标明了数据来源;是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是否搜集整理了项目所涉及的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

险化学品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并标明数据来源。

2.8评价报告是否辨识了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爆炸、火灾、中毒、灼烫、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是否分析了建设项目可能造成作业人员伤亡的其它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

2.9评价报告是否根据建设项目实际和安全评价的需要,对建设项目划分了合理的安全评价单元;是否列出了可选择的国际、国内通行的安全评价方法;对国内首次采用新技术、工艺的建设项目的工艺安全性是否进行了分析,是否在选用其它安全评价方法外,还使用危险和可操作性研究法安全评价方法进行了分析,是否提供中试或工业化试验的鉴定报告。

是否采用定量的评价方法对固有危险程度和风险程度进行了定量分析,并测算出危害范围,以及危害范围内可能受到伤害的人数及危害程度。

2.10评价报告是否根据已辨识出的危险、有害因素,运用了合适的评价方法,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泄漏的可能性,具备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条件和需要的时间,泄漏扩散速率和达到人的接触最高限值的时间及爆炸、火灾、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并列举与建设项目采用同类生产技术、工艺、装置(设施)发生事故案例的后果和原因。

2.11评价报告是否对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选址、周边环境、自然条件等)进行了收集、整理,具体审查内容参考安全条件论证审查要点,是否就建设项目对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及居民生活的影响、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及周边居民生活对项目投入使用后的影响、自然条件对项目投入使用后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给出明确结论。

2.12评价报告是否对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工艺、装置、设备及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进行了分析,包括安全可靠性分析、主要装置设备与生产储存过程的匹配性分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过程与配套辅助工程能否满足安全生产的分析。

2.13评价报告是否对项目提出了全面、可靠、有效的安全对策与建议。

2.1

3.1 是否对建设项目的选址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文件要求提出对策措施,总平面布置是否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等标准规定。

涉及到总平面布置设计的标准规范很多,比如:《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

规范》、《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氢气站设计规范》、《乙炔站设计规范》、《氧气站设计规范》、《焦化安全规程》等等。

2.1

3.2 是否就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机构、从业人员条件及人员培训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文件提出对策措施与建议。

2.1

3.3 是否根据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评价结果,对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了预防对策与建议,对危险、有害因素引发事故后提出控制事故措施与建议和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对策与建议。

2.1

3.4 是否对拟选择的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备可行性、可靠性方面提出对策与建议;是否根据评价的结果对项目所采用的配套和辅助工程提出了具体对策与要求;是否就项目涉及的危险工艺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提出对策与措施;是否对总平面布置中主要建构筑物、装置、设施等相互间距是否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等标准提出要求;是否根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等标准对主要装置、设备、设施布局提出对策与建议。

2.1

3.5 安全评价报告应以表格的形式列出各装置、设施、建构筑物与其相邻装置设施的设计安全间距,表格中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2.1

3.5.1 装置、设施或建构筑物名称、火灾危险类别;

2.1

3.5.2 相邻装置、设施或建构筑物名称、火灾危险类别;

2.1

3.5.3 检查依据的具体标准规范的名称和具体条文;

2.1

3.5.4 标准条文所规定的距离;

2.1

3.5.5 设计时应达到的安全距离。

2.14评价报告是否就评价情况与建设单位交换了意见,对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问题,是否在评价报告中予以如实说明,并清楚陈述理由。

2.15审查结论要对项目评价报告的符合性进行表述。对评价报告是否有改进建议,如有改进意见必须具体、明确。

2.16审查结束后,评价报告修改应逐条列表说明,专家组必须出具复查意见,复查意见必须有肯定结论。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试行)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由取得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负责。设计单位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

行设计,并组织设计人员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1、设计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主要涉及到二种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压力管道设计资质。

1.1 工程设计资质(由建设主管部门核发)

2010年3月31日前:综合,全行业,部分行业,主导工艺,专项资质2010年4月1日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设部“建市[2007]86号”)

1.1.1综合资质:涵盖21个行业,只设甲级。

1.1.2行业资质:甲级、乙级(建筑、市政等部分行业有丙级)

1.1.3专业资质:甲级、乙级(建筑、市政等部分行业有丙级)

1.1.4专项资质: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独立进行设计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如:建筑装饰,风景园林,环境工程等。

行业:化工石化医药、电力、冶金、机械、建材等21个行业。

专业: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共9个专业:

⑴炼油工程;资质证书: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炼油工程)专业甲(乙)级,下同;

⑵化工工程:包括无机化工、有机化工、合成材料及加工、其他石油化工项目;

⑶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⑷生化生物药;⑸化学原料药;

⑹中成药;⑺药物制剂;⑻医疗器械;⑼化工矿山。

1.2 乙级不能做“大型项目”。大型项目举例如下:

(1)炼油工程(万吨/年):常减压≥500;气分≥30;焦化≥140

(2)化学工程(万吨/年)

无机:合成氨>18;尿素>30;烧碱>5;硫酸>16;复肥>20

有机:甲醇≥10;醋酸≥10;聚氯乙烯(电石法)≥5;聚丙烯≥7

(3)储运项目(m3):原油≥10万m3(单罐5);成品油≥8(单罐2)液化石油气≥2000m3(单罐400)

(4)其他项目(亿元):无机盐>1;精细化工≥0.5;

其他石油化工≥3;生化生物药、药物制剂≥1;化学原料药≥2;

中成药、医疗器械(药品内包装)≥0.8亿元

备注:以上所指炼油工程和化学工程项目系指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除

应符合规定规模外,还需核定工程投资:

大型项目≥1.2亿元,中型项目≥0.8亿元。

2、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格式、封装、排版、附件等内容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要求。

2.1 建设项目设计范围是否明确、具体,是否与已通过设立安全审查的范围一致,是否分步设计、分期建设。

2.1.1设计范围要明确、具体。

牵扯到设计单位的责任范围,审查会议的审查范围。

2.1.2设计范围要与已通过设立安全审查的范围一致。

(1)不能超出设立批复范围,超出时要先履行变更手续。

(2)设计规模应与设立批复的规模相一致。

2.1.3建设项目是否分步设计、分期建设。

(1) 允许分期,但应在设立批复两年内实施。

(2) 上下游装置存在比较敏感原料关系的项目,不能分期实施。

3、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内容按《编制导则》的要求是否有缺项,专篇深度是否符合《编制导则》要求。

3.1 专篇是否对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工艺(包括:工艺技术方案,工艺操作参数,工艺操作难易程度,水、电、汽、风消耗,自控水平等)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进行了对比分析,对建设项目所采用主要技术、工艺(方式)的先进性有比较清晰的认定,对比结果是否可行。

3.1.1 是否对建设项目选用的技术、工艺的安全性进行了分析。

3.1.2 国内首创的建设项目,是否组织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程设计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专家论证其安全运行情况。

3.1.2.1安全性。工艺技术成熟、可靠,安全上有保障。

3.1.2.2经济性。水、电、汽、风消耗情况低,经济上有钱赚,才能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

3.1.2.3可行性。国内首创的建设项目,要进行技术鉴定或专题论证。

3.2 专篇是否对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生产(储存)规模进行了叙述,是否对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品种(包括产品、中间产品)的名称、数量列表进行了说明。

3.2.1 建设项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变更项目建设

地址;是否变更主要装置、设备、设施的平面布置;是否变更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主要装置、设备、设施;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品种、类别、数量是否超出已通过设立安全审查的建设项目范围。

3.2.1.1建设地址是否发生变化

3.2.1.2外部安全距离是否发生变化

3.2.1.3平面布置是否发生变化

3.2.1.4主要工艺、设备是否发生变化

3.2.1.5危险化学品品种、类别、数量是否发生变化

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由具有相应工程咨询或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并符合深度要求。图签是否有相关人员签字、有风向玫瑰图或指北针,坐标或间距等是否标注清楚、准确。

3.2.2 存在上述五种情况之一时,要审查是否按照“8号令”第十二条的要求,向原审查部门申请变更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即:是否履行变更手续,如没履行,要先履行,再审查。

3.3 专篇是否对项目的工艺流程进行了叙述,对项目的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是否作了叙述,对是否涉及危险工艺进行了界定;是否对项目的辅助工程名称、能力(或者负荷)、介质(或者物料)来源进行了说明;是否对项目的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名称、型号(或者规格)、材质、数量和主要特种设备列表进行了说明。

3.3.1不在设计范围内需依托企业原有装置、设施的内容,能否满足建设项目的安全要求。

3.3.1.1 依托现有企业的生产、储存条件有哪些。

生产条件。如:水、电、气(汽)、风等公用工程,消防设施,原料供应,原料预处理,产品后处理,尾气吸收或排放设施等;

储存条件。如:原料、产品的储存仓库、储存罐区等。

3.3.1.2 要能够满足本项目的使用和安全要求。

一是要在不影响原有使用目的的同时,满足本项目的生产、储存使用要求;二是要满足有关法规、标准的安全要求。

3.3.1.3 需要进行配套改造(改、扩建)的,要与本建设项目的建设同步进行。

3.3.2 对《主要设备一览表》的要求。

3.3.2.1主要设备不能有漏项;

3.3.2.2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设计及工作压力、温度),材质,数量是否标注齐全、清楚。

3.3.2.3要将《特种设备及主要安全附件一览表》做为“附件”。

3.4 专篇是否搜集了项目外部基本条件,包括项目所在地的气象、水文、地质、地震等自然情况,项目投入使用后可能出现的最严重事故涉及的范围及在此范围内的24小时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情况,建设项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八类场所的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3.5 专篇是否识别了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具体内容包括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危险类别及数据来源,可能出现爆炸、火灾、中毒、灼烫等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出现作业人员伤亡的其它危险、有害因素;是否对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固有危险程度进行了定量、定性分析,说明各个作业场所的固有危险程度;是否对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化学品泄漏的可能性、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条件和需要的时间、毒性化学品的泄漏速率及达到人的接触最高限值的时间和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的风险程度进行了评估、说明;是否预测了项目出现最大爆炸、火灾事故或最严重爆炸、火灾事故产生的污水量。

3.6 专篇是否对设立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与建议进行了采纳,要逐条进行说明,对未采纳的对策与措施应进行了论证,并说明理由。

3.7专篇是否列表详细说明了设计中所采用(取)的全部安全设施,并针对每个采用(取)的安全措施具体说明是符合或者还是高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标准规范的具体条款,或者借鉴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所采用(取)的安全措施,并对界定的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设计及要求要专题叙述,且说明是否符合国家总局116号文的要求;并具体说明企业应急救援组织或应急救援人员的设置或配备情况、消防队伍的依托或建设情况、应急与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和应急救援措施。

3.7.1 对界定了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工工艺的自控联锁装置是否符合要求。按照《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去判定:

首批认定的共15种:光气及光气化工艺,电解工艺(氯碱),氯化工艺,

硝化工艺,合成氨工艺,裂解(裂化)工艺,氟化工艺,加氢工艺,重氮化工艺,氧化工艺,过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磺化工艺,聚合工艺,烷基化工艺。(要注意文中列举到的工艺装置)

3.8 专篇是否就项目建设安全管理机构与人员配备情况进行了说明,是否专门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或文件要求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就项目安全设施投资概算进行说明。

3.9 专篇是否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结论:

3.9.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3.9.2 建设项目选用的技术、工艺安全性是否可靠;

3.9.3 建设项目选用的主要装置、设施安全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9.4 建设项目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水平是否达到或高于国家规定;

3.9.5 建设项目总体安全水平是否符合或者高于国家规定。

3.9.6 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设计是否符合或者高于国家规定。

并就主要装置、设施和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订购、施工单位选择、主要原辅材料选择、试生产(使用)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

3.10专篇语气要求:语气应是肯定的,是对安全设施设计情况的概括性说明(如实描述),不能带出类似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立安全评价报告的语气,如:应、一般、可以、可能、大概、建议、必须等语调,除了在“建议”中出现外,不能在正文的其他部分中出现。

4、审查结论要对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符合性进行表述。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是否有改进建议,如有改进意见必须具体、明确。

5、审查结束后,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修改应逐条列表说明,专家组必须出具复查意见,复查意见必须有肯定结论。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要点

1、安全评价、施工、监理(实行监理的项目)、设备安装等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2、建设项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变更项目建设地址;是否变更主要装置、设备、设施的平面布置;是否变更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主要装置、设备、设施;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品种、类别、数量是否超出已通过设立安全审查的建设项目范围。

2.1对已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查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

2.1.1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

2.1.2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的。

3、验收评价中关于建设项目概况,危险、有害因素和固有危险、有害因素程度分析的审查,参考设立安全评价审查要点。

4、验收评价中是否对安全设施的施工、检验、检测和调试情况进行了评价,是否调查、分析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情况,是否调查、分析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在施工前后的检验、检测情况及有效性情况,是否调查、分析了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的调试情况。

5、验收评价是否对建设项目建成后的安全条件分析、评价全面,评价方法选择是否得当。

5.1 是否调查、分析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采用(取)情况,是否列出项目所采用(取)的全部安全设施,安全设施是否按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要求进行布点、安装,是否规范,并逐项说明是否符合或者高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要求;列出借鉴国内外同类项目所采用的安全设施,并说明依据。

5.1.1安全设施的施工、监理(实行监理的项目)承担的工作范围是否涵盖建设项目的全部内容。

5.1.1.1设计、施工

5.1.1.1.1应提供施工图(或详细设计)作为设计依据;

5.1.1.1.2施工图应涵盖建设项目的各个专业的全部内容;

5.1.1.1.3施工图的深度应符合规定;

5.1.1.1.4施工图的设计单位资质应符合规定;

5.1.1.1.5施工单位资质应符合要求;

5.1.1.1.6施工方应按图施工,并要在施工图上加盖竣工章;

5.1.1.1.7竣工图应与现场一致。

5.1.1.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5.1.1.2.1建设项目概况;

5.1.1.2.2施工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5.1.1.2.3安全设施及其原材料检验、检测情况;

5.1.1.2.4主要装置、设施的施工质量控制情况。

5.1.1.3监理:按《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令第86号执行,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天然气等项目必须实行

监理。

5.1.1.3.1《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应该监理的都必须实施监理;

5.1.1.3.2监理单位的资质应符合有关规定;

5.1.1.3.3监理单位应出具工程监理报告,监理报告要对工程质量作出结论。

5.2 是否调查、分析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具体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配备情况,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的条件是否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与能力,从业人员的条件是否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是否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与应急救援知识,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其检测、维护和法定检验、检测情况。

5.3 是否对主要技术、工艺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对涉及的危险工艺自动控制系统的配备、安装、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总局116号文的要求进行评价。

5.4 是否对项目的装置、设备和设施进行评价,包括装置、设备和设施的运行情况,检修、维护情况和法定检验、检测情况。

5.4.1[强检的内容]

5.4.1.1消防验收报告;

5.4.1.2防雷防静电检测验收报告;

5.4.1.3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检测登记证明;

5.4.1.4可燃、有毒气体报警设施的检测报告;

5.4.1.5温度、压力等检测仪表的变送器检测报告;

5.5 是否对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原料、辅助材料、产品、中间产品的包装、储存、运输情况进行评价。

5.6 是否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检修、维护情况,法定职业危害监测、监控情况及建(构)筑物的建设情况进行评价。

5.7 是否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情况,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与人员配备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应急器材、设备配备情况与事故调

查处理、吸取教训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5.8 是否对项目与已有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辅助(公用)工程的衔接情况,与周边社区、生活区的衔接情况进行评价。

6、验收评价报告是否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对策进行预测。

7、验收评价报告是否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演练情况进行评价,是否可满足事故发生时的应急需要。

8、是否取得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证明,是否超过规定的试生产(使用)期限。

8.1 属于联合生产性的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其他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超过的要作出说明。

8.2 新建项目不能留有隐患(应该包括施工、试生产两个过程),因此评价报告所提出的生产作业场所及其它需要整改项都应该整改完毕并达到标准要求,并经评价机构确认,才算具备验收条件,除非评价报告认为整改完成前其风险也是可以接受的。

9、验收评价报告是否根据评价的情况,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导则》的要求结出明确的结论与可行的建议。

10、验收评价报告是否就评价情况与结果与建设单位沟通,交换意见,并将交换意见情况在评价报告中如实说明,并清楚陈述理由。

11、验收评价报告是否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设项目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性进行评价(24条审查)。

12、审查结论要对项目验收评价报告的符合性进行表述。对验收评价报告是否有改进建议,如有改进意见必须具体、明确。

13、审查结束后,验收评价报告修改应逐条列表说明,专家组必须出具复查意见,复查意见必须有肯定结论。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合同

安全设施设计合同 > 工程名称:项目 工程地点: $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宁夏中智信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签订日期:2017年3月15日`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委方(乙方): 宁夏中智信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设计项目和任务 一、工程名称:硫酸罐区项目 < 二、工程地址: 三、委托任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赤峰市元宝山区龙天乙炔气厂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第二条设计资料、设计进度及文件提交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设计所需的主要基础资料: 1、厂区总平面布置方案;工艺流程方案和工艺流程叙述、操作规程;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工艺设备和公用工程设备一览表(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操作参数、材质、设备内的介质)。 2、建设单位简介、建设单位周边生活生产经营场所情况、营业执照、备案证、土地使用证或租赁协议、选址意见书、环评批复文件、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版)及安全许可意见书。 . 3、原料、辅料、中间产品、产品的物性数据,建设单位的劳动定员;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在储存场所的储存量和使用场所的用量,储存区原料的装卸设施和方式;项目配套和辅助工程的能力(或者负荷)及介质的来源,其它的生产工艺介绍和其它生产同类产品企业的工艺情况说明。 4、其他基础资料详见乙方提供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提资单。 二、设计进度:

乙方在甲方向乙方提供“本条款一”中的全部资料后,30 个工作日完成安全设施设计装订文本(送审版)提交甲方。安全设施设计评审会议结束后7 个工作日完成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经专家组同意后装订文本(备案版)并提交甲方。 三、本工程乙方提供文件份数: 1、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报告(送审版)8份,(备案版)6份; 2、如甲方另需,乙方只收取工本费。 第三条《 第四条设计费及付款进度 一、设计费用: 按国家物价局、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次工程设计费合计为壹点五万元整。 二、支付方法: 合同签定后2日内,甲方支付定金壹万元整,待乙方提交安全设施设计专篇(送审版)时,甲方再支付设计费五千元整。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 1、甲方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在7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个工作日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个工作日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

国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格式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试行) 1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2 术语和定义 2.1 化学品 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2.2 危险化学品 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2.3 新建项目 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2.4 改建项目

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2.5 扩建项目 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2.6 安全设施 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装备)和采取的措施。 2.7 作业场所 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3 主要内容 3.1 建设项目概况 3.1.1 建设项目内部基本情况 3.1.1.1 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 3.1.1.2 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生产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要求

安全设施目录、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2008-05-15 08:00:35| 分类:安全标准、规范|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文件 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 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许可以及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自2007年11月30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前将修订公布正式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12月1日前,已经编制但尚未作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材料提交给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请按照本通知要求修改和完善。 二、请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或者所属)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企业,从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以及有关安全评价机构。 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其理由。 附件: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 二○○七年十一月十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 (试行)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合同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合同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安全设施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项目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宁夏中智信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17年3月15日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委方(乙方): 宁夏中智信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设计项目和任务 一、工程名称:硫酸罐区项目 二、工程地址: 三、委托任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赤峰市元宝山区龙天乙炔气厂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第二条设计资料、设计进度及文件提交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设计所需的主要基础资料: 1、厂区总平面布置方案;工艺流程方案和工艺流程叙述、操作规程;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工艺设备和公用工程设备一览表(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操作参数、材质、设备内的介质)。 2、建设单位简介、建设单位周边生活生产经营场所情况、营业执照、备案证、土地使用证或租赁协议、选址意见书、环评批复文件、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版)及安全许可意见书。 3、原料、辅料、中间产品、产品的物性数据,建设单位的劳动定员;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在储存场所的储存量和使用场所的用量,储存区原料的装卸设施和方式;项目配套和辅助工程的能力(或者负荷)及介质的来源,其它的生产工艺介绍和其它生产同类产品企业的工艺情况说明。 4、其他基础资料详见乙方提供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提资单。 二、设计进度: 乙方在甲方向乙方提供“本条款一”中的全部资料后, 30 个工作日完成安全设施设计装订文本(送审版)提交甲方。安全设施设计评审会议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完成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经专家组同意后装订文本(备案版)并提交甲方。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9300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正式样本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 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 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 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 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 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 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

2 术语和定义 2.1危险化学品 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 1)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 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

2020版化工企业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要点和方法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0版化工企业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要点和方法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2020版化工企业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要 点和方法 1总论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许可以及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

2主要编制内容及重点 《导则》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内部、外部的基本情况,项目中所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对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说明,设计中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安全设施投资概算、对项目的结论和建议这几个方面的内容。 对于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以下简称专篇)的编制有几个前提,即建设单位应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项目设立的安全条件进行论证和项目设立进行安全评价,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评审并取得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 专篇在提出安全设施设计内容前,首先应对项目中存在的定量分析建设项目工艺流程中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数量、浓度(含量)、状态和所在的作业场所(部位)及其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及安全设施

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许可以及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自2007年11月30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前将修订公布正式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12月1日前,已经编制但尚未作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材料提交给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请按照本通知要求修改和完善。 二、请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或者所属)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企业,从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以及有关安全评价机构。 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其理由。 附件: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 二○○七年十一月十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 (试行) 说明 一、安全设施的含义 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二、安全设施的分类

江西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江西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评审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报告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评审细则。 受江西省安监局委托,江西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承担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评审工作。 一、适用范围 1、由省安监局负责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其它行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2、由省安监局负责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其它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3、由设区市安监局委托审查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其它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二、评审程序 1、申请:建设单位向省安监局提出申请,将申请材料报送省安科中心综合部,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时所需提交的材料见附件1。 2、受理:省安科中心综合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企业提供的

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当场向建设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见附件2);对申请材料不齐的建设项目予以一次性告知,当场向建设单位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见附件3);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当场向建设单位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见附件4)。 3、流转:省安科中心综合部受理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或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评审申请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转交到省安科中心评审部,并办理交接手续(见附件5);评审部根据申请材料的具体内容,提出拟办意见,并填写流转抄报单(见附件6),报评审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同意,2个工作日内以电子版的形式转报省安监局相关业务处室,业务处室提出相应的审核意见。审核后的抄报单应以书面形式打印,由省安科中心技术负责人、业务处室负责人签字确认。省重点工程项目业务处室还应报省局分管领导审定。 4、评审 (1)评审的组织 根据确认后的抄报单,综合部根据时间要求做好评审会准备工作;评审部根据安排告知局相关业务处室、市县安监部门、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或设计单位)派员参加评审会(见附件7),并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或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评审,同时,安全评价报告或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应在评审会前3~5天送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汽巴精化(南京)有限公司 高性能颜料项目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山东齐鲁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二○○七年四月

编制人员名单 编制:刘建国杨继朱廷凯于海瀛张春燕张春丽阮坤邦栗亮宋砥翟晓群 校对:史耕张平穆振贵程国娟马振明 审核:陆明旭李云忠孙桂娟崔海云郝恩永 审定:宋守刚

目录 一、编制依据 (1) 二、建设项目概况 (3) 三、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17) 四、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36) 五、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48) 六、可能出现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53) 七、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55) 八、安全设施投资概算 (55) 九、结论和建议 (55) 附图 总平面布置Z-1 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D-1

一、编制依据 1、汽巴精化(南京)有限公司设计委托书。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8号令)。 3、汽巴精化(南京)有限公司高性能颜料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书》。 4、设计采用的标准和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1999年版)GB50160-9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及(条文说明)SH3047-93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及(条文说明)GB50058-92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石油化工工艺装置设备布置设计通则 SH3011-2000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5年局部修订)GB50084-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50029-2003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 GB50057-94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2001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0年版) GB50151-9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 GB50222-9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J110-8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2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GB/T14976-2002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GB50316-2000 钢制压力钢器 GB150—1998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 GB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隔爆型“d” GB3836.2-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增安型“e” GB3836.3-2000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正 式版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 篇编制导则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 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 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

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 2 术语和定义 2.1危险化学品 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 1)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 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

安全设施设计

烟台现代冰轮重工有限公司 二期工程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2014年10月

烟台现代冰轮重工有限公司 二期工程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总裁郭伟华 技术负责人吕适翔 设总张浩 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编号:A133000033 2014年10月

目录 1.设计依据 (1) 2.建设项目概况 (2) 2.1.厂址概况 (2) 2.2.自然条件 (2) 2.3.建设目标 (2) 2.4.建设内容 (2) 2.5.工作制度 (5) 2.6.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5) 2.7.设备 (6) 2.8.设计涉及的劳动安全卫生范围 (6) 3.劳动安全 (7) 3.1.主要危险因素及其防范设施 (7) 3.2.主要有害因素及其防护措施 (9) 4.风险防范措施 (12) 5.劳动安全卫生机构及辅助卫生用房 (14) 6.劳动安全卫生概算 (14)

1.设计依据 国家及地方制定的有关标准、规范及规定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1995 (3)《机械工厂电力设计规范》JBJ6-1996 (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5)《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CECS72:97) (6)《安全电压》GB3805-83 (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2000版) (8)《工业及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 (9)《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50054-1995 (10)《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1994 (11)《机械防护安全距离》GB2265-90 (12)《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91 (13)《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 (14)《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 (1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97年局部修订) (16)《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03 (1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18)《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JBJ18-2000 (19)《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20)《机械工厂总平面及运输设计规范》JBJ9-96 (21)《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

化工企业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要点和方法

化工企业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要点和方法1总论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 大局。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 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许可以及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 2主要编制内容及重点

《导则》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内部、外部的基本情况,项目中所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对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说明,设计中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安全设施投资概算、对项目的结论和建议这几个方面的内容。 对于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以下简称专篇)的编制有几个前提,即建设单位应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项目设立的安全条件进行论证和项目设立进行安全评价,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评审并取得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 专篇在提出安全设施设计内容前,首先应对项目中存在的定量分析建设项目工艺流程中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数量、浓度(含量)、状态和所在的作业场所(部位)及其状况(温度、压力)进行辨识和分析,并对项目中可能出现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其他可能出现作业人员伤亡的其它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和辨识,由此对项目建成后与当地自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目录 1 设计依据.................................................... 1.1 设计依据的法律、法规................................................................................................... 1.2 设计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 1.3 设计合同............................................................................................................................ 1.4 其它相关资料................................................................................................................... 2 建设项目概况................................................ 2.1 项目的建设单位、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建设性质、地理位置、工程占地面积、 设计范围及分工....................................................................................................................... 2.2 建设项目的主要工艺技术及与国内或国外同类项目技术对比情况........................ 2.3 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产品名称及最大储量..................................................... 2.4 项目的工艺流程、主要装置和设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2.5 项目配套公用和辅助工程或设施的名称、能力(或负荷).................................... 2.6 项目装置的主要设备表................................................................................................... 2.7 项目外部依托条件或设施 .............................................................................................. 2.8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 ............................................................................................... 2.9 项目所在地的周边情况................................................................................................... 3 建设项目过程危险源及危险和有害因素分析......................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申请编号:受理编号: 申请日期:受理日期: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设计审查申请书 项目名称S公司年产40万KVAH铅酸蓄电池生产线 申请单位 S公司 经办人XXX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2012年8月20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样

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的“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受理人填写;本申请书的其他内容,由申请单位的人员填写。 二、本申请书可以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也可以用打印机打印四号字文本,但“负责人签字”必须由本人用钢笔、签字笔签署姓名。 三、本申请书“项目名称”栏,填写已经政府或者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名称。 四、本申请书“申请单位”是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规定的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所在单位”是指“申请单位”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未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单位”,仅填写“申请单位”栏的内容。 五、本申请书“申请单位”和“建设项目所在单位”栏目中的“名称”和“地址”,分别填写“申请单位”和“建设项目所在单位”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企业名称和企业住所。 六、本申请书“申请单位”和“建设项目所在单位”栏中的“经济类型”,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的规定,填写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七、本申请书“项目类型”栏,按照下列分类进行多项选择性填写: ⒈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 ⒉新建危险化学品储存建设项目; ⒊改造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内部基本情况 1.1.1项目的主要技术、工艺和同类项目水平对比情况 1.1.2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生产或储存规模 1.1.3建设项目的主要原辅助材料和品种的名称、数量 1.1.4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 1.1.5主要装置和设施的布局以及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1.1.6建设项目配套和辅助工程的名称、能力 1.1.7建设项目的主要设备情况 建设项目外部基本情况 1.2.1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情况 1.2.2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可能出现最严重事故的波及范围1.2.3重大危险源与相关场所的安全间距 2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危险有害因素 2.1.1危险物质的分析 2.1.2建设项目可能出现火灾、爆炸、中毒、灼烫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 2.1.3可能出现其它作业人员伤亡的危害因素 2.1.4主要设备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危险有害程度

2.2.1固有危险程度 2.2.2风险程度 2.2.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可能产生污水数量的分析 3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说明评价报告中采纳情况 不采纳情况说明 4设计中采取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总平面布置的安全措施 建筑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 工艺设计 4.3.1主要工艺生产装置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 4.3.2各主要装置关键控制点 重点监控的危险工艺 4.4.1危险化工艺的确定 4.4.2重点监控的工艺参数 4.4.3安全控制方式 4.4.4紧急停车系统 自动化控制 4.5.1装置的自动化控制系统 4.5.2电信设施 供电设施 4.6.1负荷等级及供电可靠性

4.6.2全厂供电方案及供电系统、电缆敷设等4.6.3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及防雷防静电 消防设施 特种设备 职业安全设施 安全设施一览表 4.10.1预防事故的安全设施 4.10.2控制事故的安全设施 4.10.3减少和消除事故影响的安全设施 5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应急救援组织或应急救援人员的设置或配备情况消防队伍的依托或建设情况 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 应急救援措施 5.4.1火灾爆炸事故 5.4.2中毒事故 6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安全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建议 安全管理人员条件和数量建议 7安全设施投资概算 8结论和建议 结论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设立安全评价(预评价)审查要点(试行) 1、安全条件论证审查要点 1.1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条件进行论证: 1.1.1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 1.1.2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1.1.3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1.2是否对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是否查明了项目所涉及的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蚀等性质的全部危险化学品;是否搜集、整理、分析了这些物质的理化性质、稳定性、燃烧及爆炸特性、毒性及健康危害等特性;是否明确了危险、有害物质的分布情况和对周边情况的危害评估和分析(重点是安全距离)。 1.3是否对建设项目周边居民、单位24小时的生活及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查,是否对周边企业的生产性质、规模、相互距离等进行了调查,是否分析、评估了周边居民、单位活动对项目建成后的影响。 1.4是否对项目构成重大危险源进行了分析;是否评估了项目中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安全距离(八类场所)。 1.5根据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重大危险源的分析和周边情况的调查,是否论证了本建设项目在正常状态下和非正常状态下可能对周边区域造成的影响。 1.6是否按照本条文的要求对当地的自然条件搜集齐全。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是否准确和充分。(包括工程地质、水文地质、风向、降雨量、雷电及雷暴天气、地震、降雪等自然因素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1.7是否针对分析、评估的结果有肯定的结论,项目建设地址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2、设立安全评价(预评价)审查要点 2.1评价单位资质是否符合《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第六条要求。

安全设计专篇规范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导则 (征求意见稿) 1适用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基本内容和格式及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阶段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2术语和定义 2.1 化学品,是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2.2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2.3 安全设施 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主要内容 3.1 编制说明 3.2 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 3.3 建设项目概况 简要介绍建设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工艺的来源及在国内外应用的情况,建设项目工艺流程和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 3.4 危险、有害因素及分布 3.4.1 根据化学品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危险性等资料,运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科学方法,辨识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3.4.2 根据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或者储存方式,确定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作业场所(部位)、方式。 3.5 风险程度 3.5.1 固有危险程度 根据已确定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分布,分别计算和确定建设项目及各个作业场所以下内容: ⒈爆炸性化学品的质量及相当于梯恩梯(TNT)的摩尔量; ⒉可燃性化学品的质量及燃烧后放出的热量; ⒊有毒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 ⒋腐蚀性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

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固有危险程度。 3.5.2 风险程度 根据已确定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分布和各个作业场所固有危险程度,分别从以下几方面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和各个作业场所的风险程度: ⒈爆炸性化学品、可燃性化学品、有毒化学品、腐蚀性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各种泄漏(暴露)可能性; ⒉爆炸性化学品、可燃性化学品泄漏(暴露)后具备出现爆炸、火灾事故的条件和需要的时间; ⒊可能出现的各种爆炸事故中参与爆炸物品相当于梯恩梯(TNT)爆炸的摩尔量和波及的范围; ⒋可能出现的各种火灾事故中参与燃烧物品的质量、热辐射通量、持续时间和人员伤亡、装备及建(构)筑物损坏的范围; ⒌可能出现的各种中毒事故中有毒化学品扩散速率、造成人员中毒的范围及时间; ⒍可能出现的各种灼烫事故中腐蚀性化学品泄漏或者扩散的速率、造成人员伤亡及装备损坏的范围及时间; ⒎可能出现的各种事故中一种或者几种事故导致连续发生或者次生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的可能性和上述6项情况; ⒏可能同时出现的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的几率和上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实用版

YF-ED-J571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 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 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 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 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 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 存; 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

储存; 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 2 术语和定义 2.1危险化学品 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 1)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

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规则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7609 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 规则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 规则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规范我地区非煤矿山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保障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投产后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结合《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及自治区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程序和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新安监非煤字

新版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XXXXXXXXXXXXXXXXX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 建设项目单位: 建设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 建设项目单位联系人: 建设项目单位联系电话: (建设项目单位公章) 年月日

项目编制人员

XXXXXXXXXXXXXX项目安全设施专篇 目录 1 建设项目概况 (1) 2 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13) 3 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 (37) 4 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50) 5 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52) 6 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57) 7 安全设施投资概算 (59) 8 结论和建议 (62) 附录: 安全设立行政许可书 区域位置图 总平面布置图 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 建设项目消防管网布置图 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器布置图 工艺流程图 特种设备及主要安全附件一览表

1 建设项目概况 1.1建设项目内部基本情况 考虑业主因素,此处内容已经删除,本节内容可引自安全评价报告或初步设计。 1.1.1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 考虑业主因素,此处内容已经删除,本节内容可引自安全评价报告或初步设计。 1.1.2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生产(储存)规模 1.1. 2.1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 考虑业主因素,此处内容已经删除,本节内容可引自安全评价报告或初步设计。 1.1. 2.2建设项目用地面积 考虑业主因素,此处内容已经删除,本节内容可引自安全评价报告或初步设计。 1.1. 2.3建设项目生产(储存)规模 建设项目生产规模:2万吨/年XXXXX、3000吨/年XXXX、3000吨/年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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