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档之药典中药材和饮片中33种农残检测指标

实用文档之药典中药材和饮片中33种农残检测指标

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养护方法

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养护 为了做好养护工作,必须掌握各种药材的性质和变异特点。下面将药材分为易生虫,易泛油发霉、易变色走味、易融化怕热、易潮解风化和失油,等几种类型。 一易生虫药材 1、质地松软、含糖类、脂肪较多的党参、陈皮、柏子仁、枸杞子等 2、含脂肪蛋白质较多的鹿茸、刺猬皮、蜈蚣等 3、质地坚实,含淀粉较多的赤小豆、皂角、薏苡仁、芡实等 4、质地松散,含芳香挥发油较多的玫瑰花、款冬花和菊花等 二易生虫药材的查看 1、首先检查垛的上面以及垛底是否有虫丝或蛀粉等,对易生虫的药材的重点品种进行开包检查。保管易生虫药材不仅要勤加检查外,必须从杜绝害虫来源,控制其传播途径等方面入手。首先库房必须干燥通风,库内清洁卫生。此外要合理安排出库,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使易生虫的药材先出库。 三易泛油、发霉药材 1、含脂肪油、挥发油和粘性糖质的某些药材易泛油。含油脂多时易受温度的影响,含粘性糖多的易受湿度的影响。 2、当药材本身含水量在15%,空气中相对湿度超过70%,温度在20—35摄适度时,易发霉。 3、对已泛油、发霉的药材的治理 (1)撞刷:发霉不严重的药材,经“日晒或烘烤”干透后,可放入麻袋或布袋内来回摇晃,通过撞击摩擦,可将霉去掉。至于条根或片状药材,不易使用此方法,可用刷子将霉刷掉。 (2)发霉后不易撞刷的药材,可用淘洗的方法除霉。淘洗时可将药材放在缸内或盒内,搓洗或刷洗,去霉后捞出晒干即可。 (3)沸水喷洗:发霉后不易水洗的药材,可以用开水喷洗。具体方法是:将发霉药材滩在席子或干净的地面上,用沸水喷洒,并随喷随翻,喷湿后将其堆在一起,要用麻袋盖上闷润约1小时,再用少量的硫磺熏蒸,然后取出晒干即可。 (4)醋洗:不能沾水的药材,如山茱萸、五味子等发霉后,可用醋喷洗,每100公斤用醋10-12公斤。具体方法与水洗相同。 (5)油擦:不能见水见热的药材,如各种附片发霉后,可用油擦的方法。具体操作方法是用布沾无异味的食用植物油,在药材上反复搓擦,即可除去霉迹。 四易变色及散失气味药材 1、有一部分花、叶、全草及果实种子类药材,由于质地较薄,个体细小,其所含的色素叶绿素及挥发油等易受温度、湿度、空气、日光等影响而失去原有的色泽或气味,在潮湿的情况下往往易发霉或生虫。

中药饮片专项检查方案

中药饮片专项检查方案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 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全面排查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质量风险和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行为,进一步规范我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秩序,提升中药饮片安全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生产环节。重点检查: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企业是否从非法渠道购入中药材中药饮片或提取物,是否按标准进行质量检验,是否在非GMP条件下生产,是否使用假冒伪劣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材非药用部位、被污染或提取过的中药材生产药品,是否外购非法加工的中药饮片用于中成药生产。对中成药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100﹪。 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企业从非法渠道购入中药材中药饮片或提取物的,依照《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立案查处;未按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在非GMP条件下生产的,依法按照《药品GMP》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使用假冒伪劣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材非药用部位、被污染或提取过的中药材生产药

品,用外购非法加工的中药饮片生产中成药的,依法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二)经营环节。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从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或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的中药饮片经营企业购进中药饮片;是否按规定索取相应的资质证明、合法票据(包括销售清单、随货同行单等)及符合法定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的该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书;是否严格执行药品GSP有关规定,对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销售等环节进行管理,并按要求做好记录;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挂靠、走票、设立“库外库”储存饮片等违法行为;是否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包装材料及标签擅自分装、销售饮片。 药品经营企业凡是未按规定索取相应的资质证明、合法票据及该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书,责令企业立即改正;凡是存在挂靠、走票、设立“库外库”储存或采取承包挂靠的方式经营的,从没有合法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购买中药饮片,依法撤销其《药品GSP证书》,并立案调查;凡是外购中药材、中药饮片擅自加工、分装销售,或与黑窝点勾结制假售假等行为的,依法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三)使用环节。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从持有《药品

中药饮片 中药材验收标准

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专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行为,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省局制定了《陕西省开办中药材、中药饮片批发企业验收标准》,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对申请中药材、中药饮片批发专营企业的,省局将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严格审批。对符合《陕西省开办中药材、中药饮片批发企业验收标准》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仅限中药材、中药饮片。对于中药材、中药饮片专营企业如需增加经营范围,必须按照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的规定,重新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OO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陕西省开办中药材、中药饮片 批发企业验收标准 第一章机构与人员 第一条应建立完整的企业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机构下设质量管理组、质量验收组。 第二条质量管理机构应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具有裁决权。 第三条从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人员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83条规定的情形。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第五条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中药),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专业知识。 第六条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中药),具备三年以上(含三年)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管理工作经验,有丰富的中药材、中药饮片鉴别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在职在岗,不得兼职。. 第七条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护等工作的人员,应具有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大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同时应具有三年以上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工作经验,能够鉴别大部分伪劣中药材、中药饮片,并经相应的中药材专业培训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以上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为兼职人员。 第八条从事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人员,应熟悉中药材的采购加工、中药饮片炮制等知识,并经岗位技能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在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中药材、中药饮片岗位的工作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皮肤病等可能污染中药材、中药饮片或导致药品发生差错的疾病的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工作。 第二章设施与设备 第十条办公、营业场所明亮、整洁,其面积应与经营规模相适应,但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办公区与生活区有效分离。 第十一条具有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常温库、阴凉库,经营需要低温储存的中药饮片应设置冷库。仓库应有独立的整体结构,总使用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其中阴凉库不少于500平方米。第十二条库区环境整洁、地面平整,无积水和杂草,无粉尘等有害气体污染源。 第十三条仓库应划分待验区、合格品区、发货区、不合格品区、退货区、零货称取专区等专用场所。以上各区均应设有明显标志,并实行色标管理。 第十四条仓库应有避光、通风、检测和调节温湿度以及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施设备,仓库内墙面、顶棚和地面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装卸作业场所应有防止天气影响的设施。 第十五条仓库应有防尘、防潮、防污染、防虫蛀、防鼠、防霉变、防变色、防走油、防升华、防风化等措施以及安全防火设施。 易串味中药饮片、以及中药饮片中的易燃等危险品种应与其它中药饮片分开存放。

中药材、中药饮片与中成药的区别

中药材、中药饮片与中成药的区别 中药凡是在中医药理论的指导下,中医用以防病、治病的药物的总称。 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 中药材 一、药材是中药饮片的原料。 二、药材指符合药品标准. 三、一般指药材原植、动、矿物除去非药用部位的商品药材。 四、药材未注明炮制要求的,均指生药材,应按照附录药材炮制通则的净制项进行处理。 在严格意义上,药品范畴内的中药材仅指经过净制处理后的药材,对于未经依法净制处理的原药材不能列为药品概念下的中药材,只能是农副产品,不能直接入药。 药品范畴内的中药材应是严格按照药品标准加工而成的商品,在生产上应严格按照许可管理进行生产以区分其他农副产品,进入药品流通渠道后应完全具备药品的属性,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的中药材必须是完全具备药品的属性(有合法的生产企业及相关的产品标示),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控制作为药品的中药材质量,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附:药材的产地加工 中药材的产地加工又称初加工。 适宜的初加工可 一、保持药效 二、降低一些药材的毒性 三、防止药材霉烂变质 四、便于贮运。 五、产地加工不仅影响药材的药效和质量,还直接影响药材的下一步加工。 药材采收后,要及时进行处理,称之为产地加工。 产地加工主要是清洗、除杂和干燥,以纯净药材,降低毒性,防止霉变。 一、药材清冼主要有喷淋、刷洗、淘洗等方法。(喷刷淘) 二、除杂包括挑选、筛选、风选、漂洗等,主要是去除非药用部位。(挑筛风漂) 三、因刚采收的新鲜药材含水量高,富含营养物质,微生物极易从其伤口、皮孔、气孔等处侵入,滋生繁衍,致使药材霉烂;部分药材虽然没有霉烂,但也会因生热、腐败而变质,失去药用价值。因此,及时干燥是药材产地加工的关键。 干燥方法主要有 (一)接触干燥 (二)气流干燥 (三)真空干燥 (四)沸腾干燥 (五)喷雾干燥 (六)微波干燥 (七)冷冻干燥等。 一些药材在干燥过程中必须进行揉搓,如山药、党参、麦冬、玉竹等。 有些药材在干燥之前需进行蒸、煮、烫处理,如天麻、地黄、山药、何首乌、黄精等。 多数根和根茎类及皮类药材在半干燥时应停止干燥,密闭堆积使之发热,内部水分向外蒸发时遇堆外低温凝结成水珠附于药材的表面,称为发汗,如玄参、丹参、板蓝根、大黄、黄芪、薄荷、厚朴、杜仲等。

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管理规定流程

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管 理规定流程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1、药品购进质量管理制度。 2、药品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3、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4、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5、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6、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7、拆零药品和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8、卫生管理和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9、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一、药品购进质量管理制度。 1、中药饮片必须从取得GMP或GSP证书的合法饮片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购进,严禁从其他任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购货前应签订购货合同(本着公司实际规模较小,一般均为零星采购,购货合同可为年度大合同)。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应有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等;实施批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应按药品采购质量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2、中药材可以从中药材专业市场购进,也可以从药农手中收购。购货时应向供货者索取包括摊位证、营业执照、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并标明所购药材的品名、规格和产地。 3、购进进口中药材或中药饮片应有符合规定的加盖了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 4、购进应做好购进记录,包括日期、品名、规格、供货单位、生产厂家、产地、单位、数量、批号、购进人员、备注等内容,并保存于电脑中。 二、药品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1、验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相关内容及购销合同中签订的质量条款进行。 2、验收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中药材标明品名、产地、供货单位;中药饮片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等,实施批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包装上还应标明批准文号。验收应在到货后24小时内完成。 3、验收时应注意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外观性状的检查;中药材还应注意水份和杂质的检查;对进口药材或饮片还应检查供货方提供的进口药材或饮片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材批件》的复印件是否加盖有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的原印章,有效期限是否已经过期等。 4、销后退回的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除与来货验收的所有规定相同外,还应根据《药品退货质量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5、验收完毕后做好验收记录,包括到货日期、品名、等级(规格)、产地、数量、产品批号、供货单位、验收结论、验收员等内容。 三、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1、门店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符合药品陈列环境和存放条件,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中药材、中药饮片储存与养护

中药材、中药饮片储存与养护 ㈠中药材、中药饮片储存 中药材、中药饮片实行分类储存中药材、中药饮片经验收合格入库后,应根据药品不同的性质特点分类存放于不同的库房(库区)。 中药材分类储存:中药材一般按其来源分为植物类、动物类、矿物类、其它类。植物类又按药用部位分为根及根茎类、果实和种子类、花类、叶类、全草类、皮类、藤木树脂类等。应根据每一类中药材的性质特点分类存放。 ▲易生虫类中药材:这类中药材富含淀粉、脂肪、糖类,应与不易生虫的中药材分开存放。如白芷、白术、山药、花粉等集中存放,便于杀虫养护。 ▲易霉变、泛油的中药材,如天冬、麦冬、牛膝、党参、黄精、玉竹等集中存放,便于控制库房温湿度,创造阴凉、通风、干燥的有利条件,达到保管与养护目的。▲易变色、气味散失的中药材,如麻黄、月季花、款冬花、丁香等集中存放,仓库温度不宜过高,应阴爽、避光或密封储存。 ▲麻醉药品(罂粟壳)、医疗用毒性药品应单独分库存放。 中药饮片的储存:应根据中药饮片的自然属性和储存特性,按中药饮片的类型及不同的变异性质,分类存放于阴凉库(其分类存放的方法同中药材)。 ㈡在库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质量检查: 中药材检查:库存药品的质量检查是药品保管养护的重要环节,通过检查,及时了解各类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质量变化情况,有利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药品质量检查应根据药品的性质特点,结合季节、气候变化情况和储存条件进行质量检查。 定期检查: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库存药品的结构,掌握重点养护品种的质量、数量。

▲夏防季节(5—10月)一般品种以月为循环周期,易虫蛀霉变等重点养护品种,以周为循环周期进行检查。 ▲全年以半年为一次对库存药品进行两次全面质量检查。 不定期检查:对库存药品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怕重压的中药材要勤翻堆倒垛。 中药饮片检查:中药饮片是中药材炮制加工而成,具有中药材相同的基本性质,但经过炮制加工后,性质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在储存中更易发生质量变质,因此应经常性对库存中药饮片进行外观质量检查。主要检查中药饮片的含水量、虫蛀、霉变、泛油等情况,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主要养护方法:根据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不同性质、品质变异现象、储存条件结合质量检查情况,确定重点养护品种,分别采取合理有效的养护方法。 ★干燥法:干燥可以除去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过多的水分,同时可杀死霉菌、害虫及虫卵,起到防止虫蛀、霉变的效果。常用的干燥法有: 摊晾(阴干法)适用于芳香叶类、花类、皮类等不宜曝晒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将中药材、中药饮片置于室内或阴凉处,使其借湿热空气流动,吹去水分而干燥。 日晒法:适用于不怕融化的根及根茎类的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将中药材或中药饮片置于晒场上曝晒,并时时翻晒,充分利用太阳的热能及紫外线杀死害虫及霉菌。 ▲吸潮法:主要采用吸潮剂或除湿机,使空气中的水分或中药材及中药饮片中的水分减少,创造不利于虫、霉生长的干燥环境。 ▲低温冷藏法:夏季梅雨来临之前,将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储存于阴凉库中(温度在20℃以下),可以有效的防止不宜日晒、药物熏蒸的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的生虫、发霉、变色等变质现象发生。

中药饮片-中药材验收标准

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专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行为,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省局制定了《陕西省开办中药材、中药饮片批发企业验收标准》,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对申请中药材、中药饮片批发专营企业的,省局将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严格审批。对符合《陕西省开办中药材、中药饮片批发企业验收标准》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仅限中药材、中药饮片。对于中药材、中药饮片专营企业如需增加经营范围,必须按照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的规定,重新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OO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陕西省开办中药材、中药饮片 批发企业验收标准 第一章机构与人员 第一条应建立完整的企业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机构下设质量管理组、质量验收组。 第二条质量管理机构应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具有裁决权。 第三条从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人员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83条规定的情形。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第五条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中药),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专业知识。 第六条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中药),具备三年以上(含三年)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管理工作经验,有丰富的中药材、中药饮片鉴别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在职在岗,不得兼职。 第七条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护等工作的人员,应具有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大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同时应具有三年以上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工作经验,能够鉴别大部分

中药材中药饮片养护员岗位职责

中药材中药饮片养护员岗 位职责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云南云润医药有限公司质量管理文件 一、目的:规定和明确本公司中药材、中药饮片养护员岗位职责。 二、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养护员工作职责 三、责任:中药材、中药饮片养护员 四、内容: 1、养护员要具备必要的中药学专业知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养护工作,养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对中药材、中药饮片进行合理储存,并做好仓库温湿度的调控管理工作。 2、养护员应熟悉库存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性能和养护要求,并能够根据药品的性能和要求采取正确的养护措施。应熟悉常用养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并做好养护用器具的管理工作。

3、养护员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定期进行循环检查,具体按相关规定执行;效期品种、易变质品种、储存时间较长品种酌情增加检查次数,加大检查力度,并加强养护管理工作,并做好记录。 4、发现相关品种质量有异常时,药品养护人员应及时阻止药品的销售,并报送质量部进行确认,由质量管理部决定其处理措施。 5、负责做好养护过程中的工作记录,并积极开展科学养护技术学习活动,提高自己的养护技能。 6、养护人员应时时关注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的储存条件,进行温湿度检测调控工作,每日应上午9:00及下午16:00定时对仓库的温湿度进行记录。 7、任职资格: 从事中药材、中药饮片养护工作的,应当具有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初 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药店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大药房 关于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的自查报告 为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准确经营,杜绝销售假药、劣药。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方案》(***药监办[2015]61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内江市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药监发[2015]29号)等文件精神,我店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本药店经营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相关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药店概况药店经营方式:药品零售;注册地址:药店经营性质:个体;药店主要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二、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购进管理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购进中,我们严格审核购进企业的合法性,保证始终从正规企业进购合法批次药品,真正把住药品购进的审核表,确保药店购进药品为合法企业所生产或经营的合格药品。在购进中做到:(1)所购中药材、中药饮片必须是合法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法药品; (2)所购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应有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还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3)购进进口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4)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5)不得外购散装饮片,加工包装或改换标签等行为。 三、强化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管理在药品验收环节上,由质管验收人员按照药品质量管理规范标准进行验收。要求: (1)验收员应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进行逐批验收; (2)验收时应同时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包装、标签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3)验收应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检查; (4)验收应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还应记载药品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5)对特殊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实行双人验收制度。 四、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储存管理我们对在库药品进行科学养护,合理储存。根据药品储存条件和药品的属性,将药品分别存放于相应的库区中;按药品的属性分类存放;养护工作采取质量普查和重点养护相结合的方法,对库存的药品进行科学养护,记录温湿度,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空调降温、除湿或洒水增湿

中药材与中药饮片的区别

中药材与中药饮片的区别 中药材: 药材就是中药饮片的原料。药材指符合药品标准,一般指药材原植、动、矿物除去非药用部位的商品药材。药材未注明炮制要求的,均指生药材,应按照附录药材炮制通则的净制项进行处理。在严格意义上,药品范畴内的中药材仅指经过净制处理后的药材,对于未经依法净制处理的原药材不能列为药品概念下的中药材,只能就是农副产品,不能直接入药。因此,药品范畴内的中药材应就是严格按照药品标准加工而成的商品,在生产上应严格按照许可管理进行生产以区分其她农副产品,进入药品流通渠道后应完全具备药品的属性,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的中药材必须就是完全具备药品的属性(有合法的生产企业及相关的产品标示),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控制作为药品的中药材质量,保证用药安全有效。中药材的成分主要有有效成分、辅助成分、无效成分与组织物质。附:药材的产地加工中药材的产地加工又称初加工。适宜的初加工可保持药效,降低一些药材的毒性,防止药材霉烂变质,便于贮运。产地加工不仅影响药材的药效与质量,还直接影响药材的下一步加工。药材采收后,要及时进行处理,称之为产地加工。产地加工主要就是清洗、除杂与干燥,以纯净药材,防止霉变。药材清冼主要有喷淋、刷洗、淘洗等方法。除杂包括挑选、筛选、风选、漂洗等,主要就是去除非药用部位。因刚采收的新鲜药材含水量高,富含营养物质,微生物极易从其伤口、皮孔、气孔等处侵入,滋生繁衍,致使药材霉烂;部分药材虽然没有霉烂,但也会因生热、腐败而变质,失去药用价值。因此,及时干燥就是药材产地加工的关键,方法主要有接触干燥、

气流干燥、真空干燥、沸腾干燥、喷雾干燥、微波干燥、冷冻干燥等。一些药材在干燥过程中必须进行揉搓,如山药、党参、麦冬、玉竹等。有些药材在干燥之前需进行蒸、煮、烫处理,如天麻、地黄、山药、何首乌、黄精等。多数根与根茎类及皮类药材在半干燥时应停止干燥,密闭堆积使之发热,内部水分向外蒸发时遇堆外低温凝结成水珠附于药材的表面,称为发汗,如玄参、丹参、板蓝根、大黄、黄芪、薄荷、厚朴、杜仲等。中药材的产地加工明显区别与药品定义中药饮片、中药材的生产过程,中药材的产地加工品只就是原药材不同的存在形式,并不具备药品的基本属性,其进入药品环节时,必须严格按照药品标准进行生产管理。 中药饮片: 就是根据调配或制剂的需要,对经产地加工的净药材进一步切制、炮炙而成的成品称为中药饮片。中医临床用来治病的药物就是中药饮片与中成药,而中成药的原料亦就是中药饮片并非中药材。《中国药典》2005年(一部)规定: 药材炮制系指将药材净制、切制、炮炙处理制成一定规格的饮片以适应医疗要求及调配、制剂的需要,保证用药安全有效。根据现代炮制理论的要求,净制、切制、炮炙统称为炮制,因此“中药饮片”应该理解为直接应用于医疗调配及制剂的中药炮制品。因此在医疗临床以及无净制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制剂所用的中药材都应该就是经过炮制加工后的中药炮制品,都应该有合法的生产企业可追溯。 《中国药典》2010年对中药饮片的定义与定位 在“凡例十三”中定义为“饮片系指药材经过炮制后可直接用于中医

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 案 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为整顿和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秩序,进一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市场的实际,制定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渠道,保证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重点内容 1、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个体)是否取得相应证照,是否配备相关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2、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所生产中药饮片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3、中药饮片的生产加工炮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4、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包装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印有或贴有标签。(标签中包含生产厂家、规格生产批号等基本情况) 5、中药材、中药饮片购进渠道是否(更多精彩文

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合法,质量是否合格。 6、投入临床使用的中药饮片是否合格,是否存在未经加工炮制的中药材投入临床使用。 7、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是否存在将购进的中药饮片进行包装冒充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出厂销售。 三、时间安排 自5月1日起至9月30日结束。 四、方法与步骤 第一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个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查整顿,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健全生产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管理规范。 第二阶段(5月16日至9月15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局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中成药生产企业,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个体)进行逐个检查,对违法单位(个体)予以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专项检查查处的假劣药品汇总情况和总结于十月六日前报市局稽查支队。典型违法案件及时报市局稽查支队。 五、具体要求 1、充分发挥药检所技术监督手段,对涉嫌质量可疑和掺杂使假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进行逐个抽样检验。

GMP附录中药饮片与取样

附件1 中药饮片 第一章范围 第一条本附录适用于中药饮片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 第二条产地趁鲜加工中药饮片的,按照本附录执行。 第三条民族药参照本附录执行。 第二章原则 第四条中药饮片的质量与中药材质量、炮制工艺密切相关,应当对中药材质量、炮制工艺严格控制;在炮制、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污染,防止变质,避免交叉污染、混淆、差错;生产直接口服中药饮片的,应对生产环境及产品微生物进行控制。 第五条中药材的来源应符合标准,产地应相对稳定。 第六条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或审批的标准炮制。 第七条中药饮片应按照品种工艺规程生产。中药饮片生产条件应与生产许可范围相适应,不得外购中药饮片的中间产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 第三章人员

第八条企业的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三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或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八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 第九条企业的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应当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并有中药饮片生产或质量管理五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质量管理经验。 第十条企业的关键人员以及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等人员均应为企业的全职在岗人员。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人员应具备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控制的实际能力,具备鉴别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真伪优劣的能力。 第十二条从事中药材炮制操作人员应具有中药炮制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从事毒性中药材等有特殊要求的生产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知相关的劳动保护要求。 第十三条负责中药材采购及验收的人员应具备鉴别中药材真伪优劣的能力。 第十四条从事养护、仓储保管人员应掌握中药材、中药饮片贮存养护知识与技能。 第十五条企业应由专人负责培训管理工作,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中药专业知识、岗位技能和药品GMP相关法规知识等。 第十六条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应进行更衣、洗手;进入洁净区的工作服的选材、式样及穿戴方式应符合通则的要求;从事对人体有毒、有害操作的人员应按规定着装防护,其专用工作服与其他操

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生产经营准入标准,严格实施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实现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杜绝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流通;建立健全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管工作机制,防范系统性风险,确保风险可控。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源头治理。各区(县)局要会同农业部门,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协助做好中药材种、养植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大力推进集中统一薰蒸杀虫等无害化初加工工序。支持基原明确、品质优良地产道地药材品种的种植,完善中药材质量标准以及有害物质限量控制标准,严禁滥用硫磺熏蒸等方法,加强农药、重金属、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的检验检测,防止不合格的中药材流入市场。 (二)强化生产监管。鼓励和引导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企业逐步使用可追溯的中药材为原料,严禁未取得合法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从事中药饮片生产、中药提取。督促企业建立常用中药材、中药饮片标本室,增强鉴别假劣药材能力。重点检查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企业是否从非法渠道购入中药材中药饮片或提取物,是否按标准进行质量检验,是否在非GMP条件下生产,是否使用假冒伪劣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材非药用部位、被污染或提取过的中药材生产药品,是否不按炮制规范或超出核准范围炮制生产中药饮片,是否在中药饮片前处理中

染色增重和掺杂使假,是否外购非法加工的中药饮片进行“贴牌”销售或用于中成药生产。中药饮片的打粉必须严格执行省局食药监办文件精神,全面停止无标准的中药打粉行为,严格按标准和炮制规范进行生产和检验。 (三)规范经营行为。加强经营企业购销行为监管,落实经营企业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溯源,杜绝购销环节来源不明饮片,重点检查是否从非法渠道购入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渠道和购销票据的合法性、规范性,严禁经营企业分包装饮片行为,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及挂靠、走票、制售假劣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非法购买、自制饮片包装袋从事饮片改换标签等行为,净化市场流通秩序,确保中药材中药饮片流向清晰可追溯。 (四)加大抽验力度。充分发挥技术监督的作用,加强对销售使用终端单位、农村集贸市场和季节性药材市场的监督抽验,将容易发生染色、人工增重、掺杂、掺假的,以及价格偏低、供货渠道可疑的品种作为重点抽验对象,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抽验。结合2015年监督抽验计划,切实加强生产企业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抽验力度和零售药店、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的抽验频次,合理分配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抽验数量。对近年来中药材、中药饮片抽验结果进行分析,并开展风险评估。 (五)严惩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中药饮片的非法窝点,严厉打击私切滥制等非法加工、变相生产中药饮片的行为,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及挂靠、走票、制售假劣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等违法违

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

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医药局发展改革委科技部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保监会 中药材是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资源。保护和发展中药材,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对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中药材保护、促进中药产业科学发展,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 (一)中药材保护和发展具有扎实基础。党和国家一贯重视中药材的保护和发展。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中药材生产研究应用专业队伍初步建立,生产技术不断进步,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市场监管不断加强,50余种濒危野生中药材实现了种植养殖或替代,200余种常用大宗中药材实现了规模化种植养殖,基本满足了中医药临床用药、中药产业和健康服务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二)中药材保护和发展具备有利条件。随着全民健康意识不断增强,食品药品安全特别是原料质量保障问题受到全社会高度关注,中药材在中医药事业和健康服务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更加突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实施,对中药材资源保护和绿色生产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现代农业技术、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为创新中药材生产和流通方式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全面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中药材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创造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三)中药材保护和发展仍然面临严峻挑战。一方面,由于土地资源减少、生态环境恶化,部分野生中药材资源流失、枯竭,中药材供应短缺的问题日益突出。另一方面,中药材生产技术相对落后,重产量轻质量,滥用化肥、农药、生长调节剂现象较为普遍,导致中药材品质下降,影响中药质量和临床疗效,损害了中医药信誉。此外,中药材生产经营管理较为粗放,供需信息交流不畅,价格起伏幅度过大,也阻碍了中药产业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中药饮片与中药材、中成药的区别(内容清晰)

中药饮片与中药材、中成药的区别 (1)中药饮片和中药材 一般来说,中药材是指在特定自然条件、生态环境的地域内种植、养殖和采集的药材,属于生产中药饮片的原材料。从行业分类上来讲,中药材种植属于农业,而中药饮片加工则隶属于医药制造业。 由于中药材大都是生药,多附有泥土和其他异物,或有异味,或有毒性,或不宜保存等,经过不同的炮制工艺后,中药材在形态、毒性、洁净度、药物疗效等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能够达到中成药生产加工或中医药临床需要的标准。因此,中药饮片是以中药材为原料,经过炮制加工之后、可直接用于调配或制剂的产品,二者最大区别在于是否经过了炮制工艺。 以下列举几种中药材以及经炮制加工为中药饮片之后的对比图:

(2)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区别 通常来说,中成药是指以中药饮片为主要原料,根据一定的治病原则,按照严格的生产程序和标准,将多种饮片按特定比例相混合,并配合一定的辅料制成,可以随时取用且对症明确的药品。中成药主要成分的配方、用量等相对固定,生产者不能随意更改配方或用量。目前中成药按剂型分类,主要包括丸剂、散剂、煎膏剂、丹剂、片剂、颗粒剂、胶剂、胶囊剂、合剂、酒剂、酊剂、雾剂、注射剂、气

雾剂等类别。除具有较为明显的上下游关系,以及分属不同行业之外,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 年版)》,我国的基本药物划分为三大类别,即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这也表明中成药与中药饮片之间具有明显区别: ① 中药饮片以单一品种存在,从外观、气味、味道等可单独进行辨认,而中成药是将多种饮片按比例混合,并最终以丸剂、散剂、片剂、口服液等形式存在,一般无法直接辨别其具体成分组成,例如感冒清热颗粒(胶囊)、双黄连口服液等中成药。 ② 使用方式和途径不同。中医讲究“一人一方”,即根据每一位患者的不同体质及病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具处方,中药饮片种类繁多,处方搭配非常灵活,对于病症相同的不同患者,处方都可能会存在差异。而由于中成药的配方固定,且不可随意更改,在确定的配方下以成药方式生产,无法针对不同患者做出调整。 ③ 行业管理体制不同 ◆ 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但是,生产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除外”。因此,中成药的生产必须首先获得药品批准文号。而目前除了少数饮片类别外(如曲类等),中药饮片的生产均未实施批准文号管理。 ◆ 根据2007 年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规定,“中药饮片的蒸、炒、灸、煅等炮灸技术的应用”属于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而对于中成药,除“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明确列入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之外,其他并未有明确限制。因此,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对外商投资的行业准入制度不同。 ◆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中,明确了一百余种中成药的规格和零售指导价格,但并未涉及中药饮片的价格管理。此外,《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亦将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分别单独列示。

中药材及中药饮片质量验收

中药材及中药饮片质量验收 一.中药材、中药饮片的验收通则: 中药材入库验收的目的是保证入库药材数量准确、质量完好、防止假冒、伪劣药材入库,中药材来源复杂、品种繁多,同名异物,同物异名的现象多,各地用药习惯的不同,因此中药材验收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 二.质量验收依据: 1、国家标准:??《中国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局颁标准(部颁标准)。 2、进口中药材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进口药品标准》。 3、《部颁七十六种药材商品规格标准》。 4、进货合同,入库凭证上所要求的各项质量规定。 三.验收条件: 1.验收场所:企业应配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黄色待验区,待验台,验收应在待验区进行,验收场地必须光线充足,清洁干燥。分别取样在公司的验收养护室进行操作检验。2.设备:必备水分测定仪、澄明度检测仪、天平、白瓷盘、药匙、漏斗、刀子、剪刀、放大镜、紫外分析仪、环钵、以及必备的一些化学试剂。检查细小的果实、种子类药材必须备有冲筒等。 四、抽样原则及方法: 中药取样法是指选取供检定用药材样品的方法。取样的代表性直接影响到检定结果的正确性。因此,必须重视取样的各个环节。 检查包件:取样前,应注意品名、产地、规格等级及包件或样是否一致,检查包装的完整性,清洁程度以及无水迹、霉变或其他物质污染等情况,详细记录。凡有异常情况的包件,应单独检验。 1、从同批药材包件中抽鉴定用样品的原则: 药材总包件数在100件以下的,取样5件。不足5件的,逐件取样。100-1000件,按5%取样。超过1000件的,超过部分按1%取样。贵重药材验收到最小包装,实行双人验收。按总件数1%倒箱(包),不足100件者倒1件。如遇质量有问题时,可增加抽取件数或倒箱(包)件数。增抽样品质量有问题,另作检验。 2、破碎或粉末状药材的取样;对破碎的、粉末状的或大小在1cm以下的药材,可用采取器(探子)抽取样品,复一件至少在不同部位抽取2-3份样品,包件少的抽取总量应不少实验用量的3倍,包件多的每一包件的取样量一般按下列规定。 一般药材100-500g;粉末状药材25g ;贵重药材5-10g。 个体大的药材,根据实际情况抽取有代表性的样品,如药材的个体较大时,可在包件不同部位(包件大的应从10cm以下的深处)分别抽取。 3、平均样品的重 将所取样品混合拌匀,即为总样品。对个体较小的药材,应摊成正方形,依对角线划“X”字,使分为四等分,取用对角两分,再如上操作,反复数次至最后剩余的量足够完成所有必要的试验以用贸样数为止,此为平均样品。个体大的药材,可用其他适当方法取平均样品,平均样品的量一般不能少于实验所需用的3倍数,即1/3供实验分析用,另1/3供复核用,其余1/3则贸样保存,保存期至少1年。 五.验收程序 1、商品入库时,仓库验收员和保管员应根据原始凭证对品名、规格、产地,数量件数、外观质量、包装质量、生产批号等到进行验收,并做好入库记录本,准确无误,方可入库。 2、验收人员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破损,标志不清等商品有权拒收。 3、在质量验收时,对真伪,优劣对以确定或有质量疑问的商品,质量管理员、验收员应按规定抽样,送质管部门进行鉴定和检侧。经检验不合格者,应根据质管部门所发检验报告书通知业务部门拒付货款,办理退货手续。已承付的不合格商品应及时填写质量查询单,办理查询手续。 4、对验收中查出的伪劣或质量问题的商品应及时记录。并单独存放不合格区。标志要明显,妥善保管。按规定及时处理。 六、验收内容: (一)中药材的验收:验收中药材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标明品名、产地、供货单位;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在包装上应标明批准文号。 1、数量验收:检查某货与原始凭证的货源单位,货物品名、数量是否相符,不符合的要查的原因。 2、等级规格验收,依照《76种中药材商品规格标准》和其他有关的质量标准检查来货等级规格是否 与所签合同要求一致。

2020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自查报告

2020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自查报告 2020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自查报告 严格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严格质量控制,实现质量溯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自查报告范文(一) 根据《宁波市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方案》(甬食药监安[2019]13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质量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甬食药监安[2019]50号)文件要求,现对北仑区中药质量管理情况评估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确定工作重点 北仑局在接到国家省市局关于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工作的文件后,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深入研究当前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监管工作面临的问题,着手制定了《北仑区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根据监管职能不同明确了各科室、监管分所的工作职责:药械科负责中药饮 片生产环节、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稽查大队和各分所负责中药饮片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 稽查大队同时也负责违法违规线索的跟踪追查处理,并负责中药监督抽验工作。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一)基本信息 北仑区内有一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宁波北仑翔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和一家中药原料药生 产企业(宁波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宁波北仑翔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于2019 年9月10日取得GMP证书,认证范围为:中药饮片(净制、切制(含粉碎)、炒制、炙制、制炭、煅制、蒸制、煮制、燀制、轧制)、毒性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煮制)。 宁波中药制药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目前尚未申报药 品批准文号。 (二)现场检查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了中药饮片生产企业1家、中药原料药生产企业1家、中药饮片配方经营的药品零售企业50家、含中药饮片批发企业2家、中药饮片配方的医疗机构16家,检查覆盖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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