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凡隐蔽工程都必须组织隐蔽验收。

一般分部(项)隐蔽工程由技术员组织验收,邀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派人参加;

2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隐蔽工程经三方共同验收后,应及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隐蔽检查记录由技术员或该项工程施工负责人填写,并由监理单位回签。

3不同项目的隐蔽工程,应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应复写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各一份,自存二份归档。

4隐蔽工程项目及检查内容

1)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地基的处理。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记桩打桩记录、人工地基的试验记录、坐标记录。

2)钢筋砼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除锈情况,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预应力钢筋的对焊、冷拉、控制应力、砼、砂浆标号及强度,以及材料代用等情况。

3)砖砌体:抗震、拉结、砖过梁配筋部位品种、规格及数量。

4)木结构工程:屋架、檩条、墙体、天棚、地下等隐蔽部位的防腐、防蛀、防菌等处理。

5)屏蔽工程:构造及做法。

6)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物的防水找平层的质量情况、干燥程度、防水层数、马蹄脂的软化点、延伸度、使用温度,屋面保温层做法,防水处理措施的质量。

7)水暖卫暗管道工程:位置、标高、坡度、试压、通水试验、焊接、防锈、防腐、保温及预埋件等。

8)电气线路工程:导管、位置、规格、标高、弯度、防腐、接头等,电缆

耐压绝缘试验、地线、地板、避雷针的接地电阻。

9)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重要结构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

5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的填写内容

1)单位工程名称,隐蔽工程名称、部位,标高、尺寸和工程量。

2)材料产地、品种、规格、质量、含水率、容重、比重等。

3)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编号。

4)地基土类别及鉴定结论。

5)砼、砂浆等试块(件)强度、报告单编号,外加剂的名称及掺量。

6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文字要简练、扼要,能说明问题,必要时应附三面图(平、立、剖面图)。

珠海建安集团公司

2004年11月8日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土建工程质量控制与隐蔽验收管理细则 一、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质量管理要求 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本保证条件,工程部负责工程所有材料的质量控制、验收。监理工程师对进场的所有施工材料(包括甲供材)质量负责,所有施工材料(包括甲供材)进场必须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物资材质证明文件,并且均需按照规范要求对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到公司指定的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合格证相符合格才可以在工程中使用。甲供材到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监督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现场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导标准》要求进行保管。 二、技术交底制 监理工程师必须参与并监督施工单位切实落实技术交底制度。即在每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有项目部主管技术人员编制,并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的技术交底书,向现场的具体组织施工的第一线的施工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重点是对一特定的工程项目准备采用的主要施工方法、使用的主要施工机具、施工总进度的具体安排以及质量指标、安全指标、效益指标进行交底。现场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向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一般在施工中进行,要针对某一具体工序,向施工人员讲清楚工序衔接、施工要领、达到要求的设想。也就是要告诉工人应该怎样干,不应该怎么干。监理工程师必须

对技术交底进行监督,并将技术交底过程进行拍照存档。 三、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洪洞晋圣荣康煤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验收的工作程序,旨在使工程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 层层把关,使工程项目整体质量得到保证,统一隐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洪洞晋圣荣康煤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阶段的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 隐蔽工程验收包括: (一)工程建设工序中间环节半成品的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验收内容有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况。 (二)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验收内容有地基开挖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桩基中桩的位置、数量、制作质量、入土深度等。 (三)埋入地下的管道工程,验收管道垫层、坐标、接口、焊缝、水压试验等。 (四)全厂接地网及计算机系统接地装置,验收坐标、焊缝搭接尺寸、焊口防腐处理、以及按设计要求的降阻剂、接地电阻等。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TTA 5AB- TTAK 08- TTA 2C】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1、凡隐蔽工程都必须组织隐蔽验收。 一般分部(项)隐蔽工程由施工队长(技术员)组织验收,邀请建设单位、设计和监理单位派人参加;重要的部位请项目部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技术科、治安科参加。 2、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隐蔽工程经各方共同验收后,应及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隐蔽检查记录由技术队长(技术员)或该项工程施工负责人填写,工程监理人员、设计部门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回签。 3、不同项目的隐蔽工程,应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应复写一式五份,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部门各一份,自存二份归档。 4、隐蔽工程项目及检查内容: 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坟、井、坑、塘的处理。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记桩打桩记录、人工地基的试验记录、坐标记录。 钢筋砼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除锈情况,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预应力钢筋的对焊、房地产e网冷拉、控制应力、砼、砂浆标号及强度,以及材料代用等情况。 砖砌体:抗震、拉结、砖过梁配筋部位品种、规格及数量。 木结构工程:屋架、檩条、墙体、天棚、地下等隐蔽部位的防腐、防蛀、防菌等处理。 屏蔽工程:构造及做法。 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物的防水找平层的质量情况、干燥程度、防水层数、马蹄脂的软化点、延伸度、使用温度,屋面保温层做法,防水处理措施的质量。

水暖卫暗管道工程:位置、标高、坡度、试压、通水试验、焊接、防锈、防腐、保温及预埋件等。 锅炉工程:保温前胀管情况,焊接、接口位置,螺栓固定及打泵试验等。 电气线路工程:导管、位置、规格、标高、弯度、防腐、接头等,电缆耐压绝缘试验、地线、地板、避雷针的接地电阻。 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重要结构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 5、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的填写内容: 单位工程名称,隐蔽工程名称、部位,标高、尺寸和工程量。 材料产地、品种、规格、质量、含水率、容重、比重等。 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编号。 地基土类别及鉴定结论。 砼、砂浆等试块(件)强度、报告单编号,外加剂的名称及掺量。 6、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文字要简练、扼要,能说明问题,必要时应附三面图(平、立、剖面图)。

装修【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001]

质量管理内业资料 隐 蔽 工 程 验 收 制 度 江西省洪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部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上一道工序结束后,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的,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隐蔽工程是一道特殊的施工工序,隐蔽工程除了遵守一般的施工、技术、验收等规定外,还必须采取特殊的控制措施以确保隐蔽工程的整体质量。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及程序。 二、职责 1、项目部位验收工作的全面管理。 2、安全质量部负责涉及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及转序验收的具体工作执行。 3、工程技术部负责涉及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各种工程技术问题的解决。 部总工工程师负责隐蔽工程及关键 三、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办法及流程 1、严格按规程和验收规范的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班组自检; 2、自检合格后由专业质检员进行复检,验收合格填写验收表; 3、复检合格后由项目部安质部进行检查验收; 4、内部验收合格后报请监理单位、业主进行检查验收; 5、经监理单位、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及时进行隐蔽工程签证,认真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开始进行隐蔽施 工。 6、隐蔽工程检查过程应留存影像资料。 7、关键工程质量检查实行内部“三检制”和监理签认制。 (1)、自检:操作人员自检和班组自检。操作人员自己检查自己施工的作业是否符合质量要求;班组长在每日收工前对班组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一次检查,作出记录。 (2)、互检:同一工种或多工种之间,由施工作业队组织不定期的相互检查,互相交流,取长补短。 (3)、交接检:同一工种多班制,在上下班之间或多工种上下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由施工作业队组织交接。各工班应做到不合格的任务项目不出手、不出班组,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 不施工或不接收。“三检制”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由施工作业队质量检查工程 师及时记入施工日志。 8、项目施工总包方需填写“隐蔽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提前24小时书面向项目部及监理报验,各有关 单位应派人员按时到达现场,共同检查。 9、隐蔽验收的参加单位应包括:总承包、勘测设计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业主、必要的检测单位等,重 要部位的隐蔽验收应当邀请业主代表和质量监督部门代表参加。 10、总包方应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准备工作,做好自检记录,并提供相关检验试验记录等技术资料。 11、总承包方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规程、规范,对照分包单位自检记录和施工记录进行现场实物抽查,抽 查时分包方应出具有关技术资料。 12、经验收签证后的隐蔽工程项目,施工总包方不得自行变动;验收合格后经参加验收各方签证后方可隐 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13、若经检查验收发现问题,按不合格品处理制度执行。若总包方不按要求消缺处理的,不能进行隐蔽, 不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14、质量问题处理完后必须通知监理和甲方重新检查,否则甲方及监理方有权通知施工总包方返工或停工。 15、施方未工总包按规定向监理报验而自行隐蔽,甲方及监理有权要求施工总包方对已隐蔽完部位进行开 挖、剥露或解体,施工总包方必须按要求办理,其检查费用和有关的施工费用由总包方承担。 16、经检查发现的问题,如果总包方不按要求进行返工和处理或处理后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甲方及监理有 权通知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总包方负责。

最新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流程图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1.目的: 隐蔽工程因其有隐蔽性,工程完工后复查复检比较困难,有的甚至无法复验,为保证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特制订本规定,要求现场应及时、认真、严格地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如实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以备后查。 2.验收措施 2.1承包单位应在工程隐蔽前24小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报验表”,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隐蔽验收。如超过24小时,监理单位不进行隐蔽验收,承包单位应书面通知甲方工务部,工务部在接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解决或验收。如监理单位和甲方均未在约定时间内给予验收,承包单位可自行对工程进行隐蔽验收,建设单位代表和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对其认可。隐蔽验收报告有承包商、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各执一份。 2.2隐蔽工程验收内容,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验收人员都要留取影像资料,以备后查。 2.3验收程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验收合格后报甲方工务部验收,详见隐蔽工程验收流程图。 2.4对要进行隐蔽的工程,承包单位必须按GBJ301—88《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有关规范要求对隐蔽工程做好自查自检工作,承包单位应按规范要求准备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以便现场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验收及时记录。 2.5承包单位自行隐蔽或没有通过建设单位代表和现场监理工程师验收的隐蔽工程,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拒绝在隐蔽记录单上签字或在记录单监理签字栏目上注明“此隐蔽工程未经监理验收”的字样。隐蔽验收记录单需有建设单位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方有效。 2.6承包单位对未达到质量要求的隐蔽工程应及时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7现场监理工程师要保管好所有的隐蔽记录单,待工程完工后装订成册备案。 2.8隐蔽工程验收质量问题处罚措施参照《项目工程管理流程》和《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中条款执行。 3.隐蔽工程检查内容 3.1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工程隐检 3.1.1地基验槽:检查内容包括基坑位置、平面尺寸、持力层核查、基底绝对高程和相对标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是指将被其后续工程施工所隐蔽的分项、分部工程在隐蔽前所进行的检查验收。它是对一些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检查,由于检查对象就要被其它工程覆盖,给以后的检查整改造成障碍,显得尤为重要,它是质量控制的一个关键过程。 一.为了加强工程质量过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山水武乡项目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将被其它工序施工所隐蔽的分部(项)工程,在隐蔽前必须进行工程验收。 二. 隐蔽工程验收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要求及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三.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承包单位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施工图纸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附上相应的过程检查证(或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有关材料证明、试验报告、复试报告等,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和项目部。验收必须在工程具备隐蔽和验收条件时由施工单位在验收48小时前向监理机构、建设单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验收通知。通知包括隐蔽工程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并准备验收记录及验收所需图纸、技术资料等相关文件。

四.监理机构和项目部收到报验申请和验收通知后首先对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由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主持检查验收、施工单位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参加,不得单方进行。 五.隐蔽工程验收必须遵循“质量第一”的原则,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一切用事实和数字说话,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范。 六.隐蔽工程必须实行现场测量、技术标准对比、认定、记录和签字的方式,名目、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手续完备,不得缺失或涂改。 七.经现场检查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监理工程师、项目部参加验收人员在《报验申请表》和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后,准予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监理工程师和项目部工程技术负责人签发“不合格项目通知单”,施工单位须在限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毕提请复检或重新验收,复验合格,验收人签字后可将工程掩盖和继续施工,未经验收签字的不得采取隐蔽措施,否则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八.隐蔽工程处理方案必须符合集团公司工程管理规定及设计规范要求,不得虚拟工程量和扩大隐蔽范围。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精编版)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隐蔽工程是指在上一道工序结束, 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的, 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例如:工序中间环节验收、地基验槽、钢筋工程、地下砼结构工程、地下防水、防腐工程, 以及设备解体检查记录设备封闭前的内部质量验收等。 隐蔽工程验收项目, 土建工程参见土建工程篇验评标准, 安装工程参见相应设备有关验收规范的验评标准,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式见火力发电厂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表式。 2、隐蔽工程验收管理程序 2.1施工承包商应提前一天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代表只参加所有地基验槽、大型设备基础、主厂房基础、烟囱及水工构筑物等重要结构)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并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2.1.1与隐蔽工作有关的设备消缺、设计变更、不合格项处理及标准变更的签证记录; 2.1.2隐蔽部件材质检验报告; 2.1.3施工自检原始记录。 2.2隐蔽工程项目施工已完, 并经施工单位检验合格。

隐蔽工程及关键工序检查验收制度

XX项目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验收制度 目录 前言 (1) 一、隐蔽工程及关键施工部位监控原则 (1) 二、隐蔽工程及关键工序检查验收程序 (2) 三、检查注意事项 (3) 四、验收前提供的技术资料 (3)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4)

前言 隐蔽工程是指在上一道工序结束后,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的,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关键工序是指工艺复杂,质量容易波动对成品的质量、性能、功能、寿命、可靠性及成本等有直接影响的工序;为确保隐蔽工程及关键工序的整体质量。认真按设计要求施工,隐蔽及关键工程必须经过施工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检查合格,并经施工监理检查合格,签妥隐蔽工程检查证书后,方可掩盖和继续施工。 一、隐蔽工程及关键施工部位监控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及政府颁布的有关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方面的法规文件。 (2)以国家颁布的“规、标准”为准绳。 (3)选好项目质检员、技术员是监控施工质量的关键。 (4)坚持工程验收标准是手段。

二、隐蔽工程及关键工序检查验收程序 (1)隐蔽工程及关键工序,如基础工程、既有线开挖沟坑立设、拆除高柱信号机、电气化铁路换装既有钢轨绝缘基础浇筑、安装调试转辙设备、移设既有线行车设备、既有室设备改线安装、新旧设备更替、预埋件、光电缆敷设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办理签证手续,做好质量记录。 (2)隐蔽工程及关键工序,由各作业队技术员、质检员自检合格后,填写检查证,备齐有关附件资料,提前约请有权签证的质量检查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复检签认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现场实际与设计不符,作业队技术员、质检人员无权处理者,应及时呈报项目部工程部或总工解决。必要时可邀请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处理。 (4)隐蔽工程检查证,用黑色碳素墨水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数据准确、用词规、描述详细。各种检查证填写份数满足业主要求。 (5)经监理单位、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及时进行隐蔽

装饰装修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装饰装修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电路质量验收标准 1、强弱电分别布管穿线,线管内无接头、扭结,接头在接线盒内,如需分线,必须用分线盒。导线连接坚固,接线不受拉力,包扎紧密,不露线芯; 2、目测无裸线、线路规整、横平竖直、PVC管间接头处用胶连接紧密、固定稳固、标准,每隔1200mm加固定卡1个,水平、垂直交叉处应采用过桥弯。吊顶内布线走管应顺顶、顺墙固定或排扎在吊挂杆上; 3、尽量少用弯头、使用冷弯技术;尽量少用黄蜡管,能用PVC管处坚决不用黄蜡管;尽量沿墙面、顶面布线,线管入底盒必须使用锁扣固定,线头用绝缘胶布包扎并绕圈入盒; 4、线路敷设严禁出现扭绞、死弯、绝缘层损坏、护套线断裂等缺陷,严禁直接埋入抹灰层大等碱性材料内敷设(特殊部位除外,需用胶带缠绕)。如损伤严重,必须重新更换线路; 5、电路、冷热水管、气管不允许同槽敷设,必须分槽敷设,且须保持一定间距; 6、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1.5 mm2 铜芯线可承受2900W的负荷,2.5 mm2铜芯线可承受4900W左右的负荷,4 mm2铜芯线可承受7000W的负荷,6 mm2铜芯线可承受9000W的负荷;

7、柜机空调专用6mm2、调、挂机空调、厨房、卫生间插座使用4mm2、普通插座2.5 mm2、照明主线2.5 mm2、灯控制线1.5 mm2;

8、回路设置:各空调分别为1个回路,照明1个回路、插座1个回路、厨房及卫生间分别为1个回路,如卫生间内要单独安装电热水器、按摩浴缸、蒸汽浴房等大功率物件除外,此时各需单独设置回路; 9、同一回路电线应穿入同一套管内,电线总截面积(包括绝缘外皮)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直径16 mmPVC管内可穿1.5 mm2线6根,2.5 mm2线4根,4 mm2线3根,直径20mmPVC管内可穿1.5 mm2线9根,2.5 mm2线7根,4 mm2线5根; 10、厨房、卫生间地面不允许进行电路开槽敷设,应在墙体和顶面敷设; 11、安装电源插座时,应符合”左零右相、接地在上”的规定,三线插座接地线,地线截面积必须与零线、相线的截面积保持一致; 12、灯具开关、插座安装牢固、灵活有效、位置正确,上沿标高一致,面板端正,紧贴墙面无缝隙,表面洁净; 13、电源线与暖气、热水、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小于300mm(包括插座与燃气表的距离),交叉距离不应小于100mm。 14、一般情况下,地插座下口离地高度为完成后地面300㎜。开关下口离地1300㎜,空调插座下口离地1800㎜,厨房插座下口离地1000㎜,卫生间插座下口离地1300㎜,卫生间应使用防水插座。 二、水路质量验收标准 1、管道安装应横平竖直,紧贴墙体、顶面走,铺设牢固、无晃动,每隔800 mm 加固定卡1个或吊杆1个;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234-12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是指某些被后续工序施工所隐蔽或覆盖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在隐蔽或覆盖前,经过承包商的自检合格后报监理人员检查、确认其质量合格后,由压接人(仅对导地线压接)、施工现场负责人、承包商质检专工、现场监理工程师三(四)方在隐蔽工程签证卡上签字才允许隐蔽。 2、隐蔽工程验收的范围 基础分部工程包括:地基处理、基础浇筑前、基础拆模后,灌注桩钢筋笼入孔。 接地分部工程包括:接地体敷设 架线分部工程包括:导地线压接 3、隐蔽工程签证前的检查内容和要求 3.1地基处理:地基灰土配比、夯实后压实系数

应符合设计要求。 3.2基础浇筑前:地脚螺栓、配筋规格材质,砼配合比,基坑尺寸,基础根开,对角线,基础顶面高差,预偏,地脚螺栓露出基础顶面高度,保护层厚度,模板支立等均满足设计图纸、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 3.3基础拆模后:外观检查及尺寸实测均满足设计图纸、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 3.4接地体敷设:接地体型式、规格、数量、埋深、长度、焊接、防腐、降阻剂(接地模块),接地引下线安装工艺均满足设计图纸、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 3.5导地线压接: (1)液压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各类压接管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3)现场压接机具及消耗材料符合作业指导书要求; (4)压接管压后的外观质量、压后尺寸、表面损伤情况、弯曲度符合作业指导书要求;

隐蔽工程验收程序(优.选)

5、隐蔽工程中监理工程师的验收程序 由于隐蔽工程在施工中一旦完成隐蔽,将很难再对其进行质量检查(这种检查往往成本很大),因此必须在隐蔽前进行检查验收。对于中间验收,应按专用条款中约定,对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单项工程和部位及时进行检查、试验,不应影响后续工程的施工。发包人应为检验和试验提供便利条件。 (1)承包人自检。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h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 (2)共同检验。工程师接到承包人的请求验收通知后,应在通知约定的时间与承包人共同进行检查或试验。检测结果表明质量验收合格,经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工程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如果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承包人通知的验收时间前24h,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验收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h。 若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又未按时参加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承包人经过验收的检查、试验程序后,将检查、试验记录送交工程师。本次检验视为工程师在场情况下进行的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的正确性。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h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3)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参加了验收,当其对某部分的工程质量有怀疑,均可要求承包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重新检验。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重新检验表明质量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已经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

编号:SM-ZD-42855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是指某些被后续工序施工所隐蔽或覆盖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在隐蔽或覆盖前,经过承包商的自检合格后报监理人员检查、确认其质量合格后,由压接人(仅对导地线压接)、施工现场负责人、承包商质检专工、现场监理工程师三(四)方在隐蔽工程签证卡上签字才允许隐蔽。 2、隐蔽工程验收的范围 基础分部工程包括:地基处理、基础浇筑前、基础拆模后,灌注桩钢筋笼入孔。 接地分部工程包括:接地体敷设 架线分部工程包括:导地线压接 3、隐蔽工程签证前的检查内容和要求 3.1地基处理:地基灰土配比、夯实后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3.2基础浇筑前:地脚螺栓、配筋规格材质,砼配合比,基坑尺寸,基础根开,对角线,基础顶面高差,预偏,地脚螺栓露出基础顶面高度,保护层厚度,模板支立等均满足设计图纸、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 3.3基础拆模后:外观检查及尺寸实测均满足设计图纸、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 3.4接地体敷设:接地体型式、规格、数量、埋深、长度、焊接、防腐、降阻剂(接地模块),接地引下线安装工艺均满足设计图纸、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 3.5导地线压接: (1)液压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各类压接管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3)现场压接机具及消耗材料符合作业指导书要求; (4)压接管压后的外观质量、压后尺寸、表面损伤情况、弯曲度符合作业指导书要求; (5)接续管、补修管的位置和数量符合规程规范、设计文件和作业指导书要求。 4、相关问题的处理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01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在于防止未验收项目及不合格项目被本工序和下道工序掩盖。 2 隐蔽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提供,监理审定,或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编制。 3 隐蔽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向监理提出,根据需要由监理通知其它有关单位参加。 4 隐蔽工程验收采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项目签证”。 5 隐蔽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质检部门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部签收后,监理工程师应在22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超过24小时未到现场,施工单位可自行隐蔽,并做好隐蔽记录,监理工程师应予以认可,并共同承担责任。 6 未经监理现场验收,施工单位自行隐蔽,监理有权提出重新检查,施工单位应按要求恢复隐蔽前状态。 7 施工单位未通知监理,或经检查发现问题后不按要求进行返工和处理时,监理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自己负责。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紫宸居项目一期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 总则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在于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内部层层把关,把质量问题消除在隐蔽之前,从而有效地控制施工质量,求得工程项目整体质量得到保证,使用户得到一个质量上放心的工程。 2 隐蔽工程的概念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例如:地下基础工程;钢筋工程;建筑工程的防水工程和地下与水下结构的防水、防腐工程;设备封闭前的内部质量验收;以及埋入设备、结构内部及保温、防腐层的焊接工程等。 3 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施工单位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向监理部提交“隐蔽工程报验单”,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与隐蔽工作有关的设备消缺、设计变更、不合格项处理的签证记录; 经过复核的隐蔽部件材质检验报告; 经过复核的隐蔽项目施工自检原始记录; 隐蔽工作报告(含施工作业质量与标准的差异,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监理部决定验收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收到验收申请后48小时),通知施工单位。按照质量计划应有业主方人员参加的项目,应通知质检站。 隐蔽工程验收内容

检查隐蔽工作项目已施工完备,并具备验收的基本条件。 现场实地抽查施工记录。抽查时施工单位应认真配合。 工程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隐蔽项目一经签证,不得自行变动部件尺寸、位置。 经查验隐蔽工作项目未全部完成,主要技术记录不完整或失真时,隐蔽验收工作暂缓,待施工单位整改自检后重新申报。 4 隐蔽工程验收表格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所用表格,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表格》提出样式报监理部认可。 5 隐蔽验收工作出现下列情况的处理原则: 被确定为见证点的项目,监理部未按约定的检查时间按时派员到场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在等候八小时后可自行隐蔽,但必须作好记录。被确定为停工待检点的项目,必须等待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后方可隐蔽。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向监理部报验而自行隐蔽,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开挖、剥露或解体,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办理,其检查费用和有关的施工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隐蔽后,如对其中质量提出疑问,无论监理部或质监站是否参加隐蔽前的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后如质量合格,由建设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费用,赔偿施工单位的损失,必要时相应顺延工期。如检验后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须全面剥露,修复或返工后重新检验,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影响工期的责任。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一、凡隐蔽工程都必须组织隐蔽验收。 一般分部(项)隐蔽工程由施工队长(技术员)组织验收,邀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派人参加;重要的请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和技术科、治安科参加。 二、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隐蔽工程经三方共同验收后,应及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隐蔽检查记录由技术队长(技术员)或该工程施工负责人填写,工程处质检员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回签。 三、不同项目的隐蔽工程,应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应复写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自存二份归档。 四、隐蔽工程项目及检查内容 4.1 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坟、井、坑、塘的处理。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记桩打桩记录、人工地基的试验记录、坐标记录。 4.2 钢筋砼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除锈情况,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预应力钢筋的对焊、冷拉、控制应力、砼、砂浆标号及强度,以及材料代用等情况。 4.3 砖砌体:抗震、拉结、砖过梁配筋部位品种、规格及数量。 4.4 木结构工程:屋架、檩条、墙体、天棚、地下等隐蔽部位的防腐、防蛀、防菌等处理。 4.5 屏蔽工程:构造及做法。 4.6 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物的防水找平层的质量情况、干燥程度、防水层数、马蹄脂的软化点、延伸度、使用温度,屋面保温层做法,防水处理措施的质量。 4.7 水暖卫暗管道工程:位置、标高、坡度、试压、通水试验、焊接、防锈、防腐、保温及预埋件等。

4.8 锅炉工程:保温前胀管情况、焊接、接口位置,螺栓固定及打泵试验等。 4.9 电气线路工程:导管、位置、规格、标高、弯度、防腐、接头等,电缆耐压绝缘试验、地线、地板、避雷针的接地电阻。 4.10 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重要结构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 五、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的填写内容 5.1 单位工程名称,隐蔽工程名称、部位,标高、尺寸和工程量。 5.2 材料产地、品种、规格、质量、含水率、容重、比重等。 5.3 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编号。 5.4 地基土类别及鉴定结论。 5.5 砼、砂浆等试块(件)强度、报告单编号,外加剂的名称及掺量。 六、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文字要简练、扼要,能说明问题,必要时应附三面图(平、立、剖面图)。 中国广厦安徽省委项目部 2003年4月1日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1.1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隐蔽工程是指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为了规范隐蔽工程验收程序,把质量问题消除在隐蔽之前,做到层层把关,从而有效地控制施工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隐蔽工程验收 1.1 隐蔽工程项目完工,项目部自检合格具备验收条件时,填写“隐蔽工程质量报验单”上报监理工程师。隐蔽工程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经理和作业层的有关人员参加。 验收完毕后,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中填写检查意见并签字。 1.2 遇有重大或特殊部位(基槽、基础、主体隐蔽工程等),还应通知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质监部门、集团质量管理中心等共同参加验收。 第二条隐蔽工程验收的内容与要求 2.1 隐蔽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2.1.1 重要工序或项目作业指导书(技术措施) 2.1.2 与隐蔽工程有关的技术资料、设计变更、不符合项处理及变更的签证记录 2.1.3 相关材料材质检验报告、复查记录 2.1.4 隐蔽项目施工自检原始记录、项目部复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2.1.5 隐蔽工程报验单 2.2 现场实地抽查隐蔽工程施工质量时,项目部应认真配合。 2.3 工程验收合格并手续完备后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隐蔽项目一经签认, 不得自行变动部件尺寸、位置。 2.4 隐蔽工程验收表格采用河北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中规定表格以及有关制造厂提供的出厂验收记录表等。 第三条隐蔽验收特殊情况的处理原则 3.1 业主、监理单位事前确已收到通知,但未按时派人员到场验收,并明确表示可以自行隐蔽的,项目部可自行隐蔽,但必须作好记录。事后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书面报告工程隐蔽情况。 3.2 项目部未通知业主和监理单位检查验收,或经检查验收发现问题没按要求进行处理的,不能进行隐蔽,不得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第四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1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必须签字盖章齐全,施工单位自查结论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项目部章。对于重要部位的隐蔽验收,由集团质量管理中心确认,加盖公司公章。 4.2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时由各二级单位总工程师负责向有关部 门移交原件。

隐蔽工程验收的程序与制度【精编版】

隐蔽工程验收的程序与制度 在装修中我们一定要重视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千万不要再隐蔽工程隐蔽后才发现问题。如果是这样的话,很多工程都必须重新覆盖和掩盖,这样会造成返工等重大损失。 为了避免资源的浪费和当事人双方的损失,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工程顺利完成,承包人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检查合格的,方可进行隐蔽工程。 实践中,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当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进行隐蔽前及时通知发包人或发包人派驻的工地代表对隐蔽工程的条件进行检查并参加隐蔽工程的作业。 通知包括承包人的自检记录、隐蔽的内容、检查时间和地点。发包人或其派驻的工地代表接到通知后,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到达隐蔽现场,对隐蔽工程的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合格的,发包人或者其派驻的工地代表在检查记录上签字,承包人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发包人检查发现隐蔽工程条件不合格的,有权要求承包人在一定期限内完善工程条件。隐蔽工程条件符合规范要求,发包人检查合格后,发

包人或者其派驻工地代表在检查后拒绝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的,在实践中可视为发包人已经批准,承包人可以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发包人在接到通知后,没有按期对隐蔽工程条件进行检查的,承包人应当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检查。因为发包人不进行检查,承包人就无法进行隐蔽施工,因此承包人通知发包人检查而发包人未能及时进行检查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并要求发包人赔偿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 如果承包人未通知发包人检查而自行进行隐蔽工程的,事后发包人有权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进行检查,承包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隐蔽或者修复后隐蔽。如果经检查隐蔽工程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应当返工,重新进行隐蔽。在这种情况下检查隐蔽工程所发生的费用如检查费用、返工费用、材料费用等由承包人负担,承包人还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验收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的质量管理,避免隐蔽工程可能造成的质量隐患,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特制定《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对隐蔽工程验收的管理工作, 避免隐蔽工程可能造成的质量隐患,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分/ 子公司。 三、归口管理工程中心是归口管理部门。 四、基本验收程序规定 1、承包人自检。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 中间验收前48h 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 2、共同检验。工程师接到承包人的请求验收通知后,应在通知约定的时间与承包人共同进行检查或试 验。检测结果表明质量验收合格,经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工 程 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3、如果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承包人通知的验收时间前24h,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 出延期验收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h。 4、若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又未按时参加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承包 人经过验收的检查、试验程序后,将检查、试验记录送交工程师。本次检验视为工程师在 场 情况下进行的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的正确性。 5、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h 后,工程师不在验收 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6、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参加了验收,当其对某部分的工程质量有怀疑,均可要求承包人 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重新检验。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 验 后重新覆盖或修复。重新检验表明质量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 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 延。 五、隐蔽工程主要验收内容: (一)岩土工程勘察; (二)工程桩:预制桩、冲孔桩、搅拌桩、旋挖桩、人工挖孔桩; (三)基坑验槽; (四)锚杆; (五)防水工程;

建设单位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及签证管理制度 一、隐蔽工程验收 1、凡隐蔽工程都必须组织隐蔽验收,一般分部(项)隐蔽工程邀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派人参加. 2、施工单位完成隐蔽工程作业并自检合格后,应填写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报送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须会同建设单位基建负责人共同进行隐蔽工程的检验,现场检查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其中对自检结果应进行不少于30%的复检。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隐蔽工程经三方共同验收后,应及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隐蔽检查记录由技术员或该项工程施工负责人填写,建设单位基建负责人回签。 4、不同项目的隐蔽工程,应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应复写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各一份,自存二份归档。 5、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应通知设计人员共同检查签证。 6、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 7、施工单位在隐蔽和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经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施工单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应在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

新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施工单位可进行隐蔽或者继续施工。 8、未经建设单位基建负责人检查验收,施工单位擅自隐蔽的隐蔽工程,以该分部工程不合格结论处罚施工、监理单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9、隐蔽工程检查内容:。 (1)检查地脚螺栓和插入式主角钢规格、材质; (2)砼配合比、基坑尺寸、模板安装、保护层厚度; (3)基础根开、对角线、基础顶面相对高差、欲偏; (4)地脚螺栓露出基础顶面的高度,混凝土浇筑、试块制作等,均满足实际图纸、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要求。 (5)基础拆模后经外观检查和尺寸实测均满足设计、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的要求,可以进行隐蔽回填。 (6)经检查接地体规格、埋深、长度、焊接,接地体引下线安装工艺均满足规范和验评标准的要求。 二、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是指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1、所有工程项目实施前,建设单位应确定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责任到人,避免施工管理的盲区。 2、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办理工程签证时,坚持“实事求是,即时核实、即时签证、过期不补”的原则,现场签证在七日内完成签证审

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1.1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被下一道工序掩盖,正常情况下其施工质量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项目,例如:地基基槽、钢筋工程、地下砼结构工程、地下防水防腐工程,以及被封闭的设备安装工程等等。 1.2 在实施隐蔽作业之前,对隐蔽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及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为明确其检查方法和验收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1.3 本制度适用于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各专业的隐蔽工程施工项目。 2 职责 2.1 施工单位应按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或评价制度的要求认真作好隐蔽工 程在实施隐蔽作业之前的质量自检工作,形成质量保证资料,并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完成报审程序。 2.2 监理工程师应特别关注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及时组织实施隐蔽作业之前的检查验收工作,监督隐蔽作业过程,做到既确保工程质量,又不影响施工进度。 3 管理要求 3.1 隐蔽工程项目在隐蔽作业之前的检查验收,应严格按照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或评价制度进行。 3.2 凡属于隐蔽工程的施工项目,无论属于施工质量验收项目划分表中的那个层次,施工单位在实施隐蔽作业之前,都应汇齐该项目的自检记录,使用隐蔽工程质量报验单(不使工程质量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审核。 3.2.1 建筑工程施工的地基基槽工程,地基处理工程,钢筋工程,直埋管道、附着保护层管道或导管埋设工程,地下防水工程等,都应在检验批的层面上执行隐蔽工程报验,每个批次都应报验。 3.2.2 建筑工程施工的分项或分部工程(如地下混凝土结构工程),如果其接续工序是对其实施隐蔽作业的,都应当执行隐蔽工程报验,即使它所包含的下一层次施工项目(分项或检验批)已经执行了隐蔽工程报验并且得到了确认。 3.2.3 在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需要划分多批次检验施工质量的检验批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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