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众筹的法律风险分析与解决对策

股权众筹的法律风险分析与解决对策
股权众筹的法律风险分析与解决对策

一、股权众筹概念,现状,优点

较之于传统的融资方式,股权众筹能借助互联网技术简化融资程序,降低融资者和投资大众之间的信息传递成本和资金支付成本,提高融资效率,为小微初创企业提供资金、客户资源等各方面支持,提高小微初创企业创业的成功率,间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借助其优点,股权众筹近年来发展迅速。据上海交通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所及京北智库研究团队数据统计,2011年,股权众筹运营模式刚刚从国外引进中国,平台数量占总数的1.87%,2012年增加至2.80%,2013年增加至6.54%。进入2015年以来,我国股权众筹平台快速发展,仅上半年平台兴起的数量就占总平台数的35.51%。截止到2015年7月,全国113家股权众筹平台交易额突破 54 亿元大关,达到 54.76 亿元。

二、我国股权众筹面临的法律风险

尽管近年来我国股权众筹发展迅速,但在实践中却仍面临诸多问题和风险,其中法律风险是制约其进一步有序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证券法》及《公司法》的限制

我国《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依据该条证券法规定,企业要进行公开发行,需要经过证监会批准,经过相关的核准程序,其高昂的发行成本对于以小微初创企业为主的股权众筹企业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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