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建立公司自我完善、自我改进机制,确保项目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及《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二级及以上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项目的质量监督检查。

第三条质量监督检查是指公司派职能管理部门(工程经营部)负责监督检查承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有关责任主体的质量管理行为、规范化施工情况以及工程实体质量情况进行的抽查活动(以下简称监督检查)。

第四条监督检查的目的

1、发现和纠正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2、为综合评价工程参建单位的工作提供客观依据;

3、部分检查资料作为工程质量鉴定的依据。

第五条监督检查的依据

1、公路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

2、工程合同文件;

3、其它有关行业强制性技术标准。

第六条监督检查实行监督责任人负责制

监督责任人是指公司委派对项目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的人或组织,应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

第七条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督责任人应根据受监项目工程特点和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完成后形成监督检查工作台帐。

监督检查工作台帐是每次监督检查的时间、主要内容、存在问题、整改要求及整改效果的汇总记录。

第二章监督检查内容

第八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行为、规范化施工、工程实体质量三个方面。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检查质量管理的薄弱环节。

质量管理行为检查的主要内容:项目部合同履行情况、执行质量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转情况,人员素质,工程自检、抽检资料等。

规范化施工检查的主要内容:工程实施过程中关键部位、重要工序的规范化操作程度等。

工程实体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工程所用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质量及已完工程的外观质量等。

第九条结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所列的关键项目应进行重点抽查。各抽查项目的检测数量应相对平衡,权值为3的抽查项目的抽查点数应不少于每次抽查总点数的15%。

第三章监督检查方式

第十条对项目部的检查,检查频次为每季度检查一次。

监督检查的方式分为全面检查、专项检查和巡视检查三种。

全面检查是通过巡视、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质量进行抽样检测试验等措施检查受监项目质量管理、规范化施工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掌握全面质量状况。

专项检查是通过查阅资料和对工程实体质量抽样检测对受监项目某建设环节、特定工序或工程部位采取有针对性的深入检查。专项检查可分为对项目部履行合同情况、内业资料、、原材料、施工工艺、工序或部位的检查。

巡视检查是查看施工现场,检查规范化施工情况、工程外观质量及质量管理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全面检查应至少提前3天通知受检项目部。如有特殊要求,可不予通知。

第四章监督检查资料分析与反馈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完成后,应按抽查项目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整理数据,向分管经理反馈。

第十三条抽查项目实测值评价标准严格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监督检查结束后,应及时在工程现场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下发《现场审核检查单》、《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通知单》《质量、安全、

环境检查记录》等相关文件。

第十五条工程经营部要求受监项目部对《质量、安全、环境检查记录》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和落实,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六条每次监督检查完成后按项目单次检查数据汇进行汇总。并可定期将有关抽查数据汇总,作为分析动态质量状况的依据。

第十七条受监项目完工后,宜将部分监督检查数据汇总、整理,作为工程质量鉴定的依据之一。

第五章监督检查资料管理

第十八条工程经营部对每个受监项目应建立监督检查档案,工程开工后至竣工验收前所有监督检查资料由监督责任人负责收集、管理、保管。

监督检查资料包括检查计划、检查工作台帐、检查通知、检查数据汇总表等资料和必要的声像资料。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不适用于工程质量鉴定检测。

第二十条质量监督人员须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定,监督检查中须坚持科学、公正的工作原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工程经营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一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要点

工程实体质量抽查项目及权值

3

1

1

1

1

2

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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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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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3

3

3

注:1.外观质量检查参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外观鉴定和《公路工程质量鉴

定办法》的外观质量检查内容执行。

2.表中未列的抽查项目,可视情况增加,权值参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确定。

监督检查工作台帐

项目名称: 监督责任人: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各县(区)水利(水务、水保)局、金巢农村工作局、局属各单位: 《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 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江西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中小型灌区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分站)(以下简称质监机构)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具体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 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不含保护县城或设区市工业园区)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及防洪工程;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下、5万亩及以上的灌区项目;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小农水重点县项目; 5000千瓦以下的水电站;1000千瓦以下泵站;35千伏输变电工程;保护面积10万亩以下、1万亩及以上的堤防项目及排涝工程;其它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生产性项目;400万元以下的非生产性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灌溉面积5万亩以下的灌区项目;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可根据需要建立质量监督项目站

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汇编

威永公路(缅寺河~河头段)10.07地震恢复重建工程项目部质量管理办法 及质量保证体系 编制单位:云南九巨龙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总则及质量管理目标 1.1 总则 1.1.1工程概况 本段公路属景谷县村道,编号为XJ35,项目路线起点K0+000起于威永公路(K40+065)处,止点K70+100处止于威永公路K110+165,位于碧安乡老山脚村,全长70.1公里。其中K0+000~K23+215及K60+000~K70+100混凝土路面结构层为12cm天然砂砾石垫层+18cmC30混凝土面层,K23+215~K60+000混凝土路面结构层为18cmC30混凝土面层,全路段两侧1米宽天然砂石路肩。 公路设计时速:20km/h。K0+000~K70+100车道宽4.5m,路肩2×1m。最大纵坡:9%。最小坡长:60m。圆曲线一般半径:30m,极限最小半径15m,不设超高的圆曲线最小半径150m。停车/回车/超车视距:≧20/40/100m。路面类型及路拱横坡2%。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Ⅱ级。抗震设防:Ⅶ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设计交通等级:轻交通。 1.1.2编制依据 (1)图纸会审纪要 (2)《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4)《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2010-5-1实施) 1.2.3 适用范围 本质量管理体系适用于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1.2 质量管理目标 本标工程质量目标达到公路工程验评标准。 2质量管理体系 2.1项目部质量领导小组 2.2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 E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 《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 《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 《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 《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 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 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 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 万元者(含10 万元)。 3.5 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 职责 4.1 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 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4.1.2 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 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 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4.1.5 建设单位工程部参加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配合广西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进行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评定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有权对各种违反规程、规范、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等的工程项目行使否决权,有权签发停工通知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2016版)17、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50 号令、《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局令8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4 年第58 号)的规范性文件,保证本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保证其适宜性、有效性、充分性,特制如下规定: 一、审核工作按年度进行,于每年的 11 月份组织实施。在下列情况下,应及时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 1、当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发生变化时; 2、公司的质量法规和规章有较大变化时; 3、公司所处的内、外环境,质量方针和目标、组织机构人员设置、经营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时; 4、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和隐患,需要找出原因,进行质量改进时; 5、公司的经营策略和质量体系系统创新,对其有效性做出评价时; 6、审核时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同被审核部门的有关人员讨论分析,找出发生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二、质量管理制度审核的内容: 1、质量方针目标; 2、质量体系文件; 3、组织机构的设置; 4、人力资源的配置; 5、硬件设施、设备; 6、经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7、客户服务及外部环境评价; 8、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实施与跟踪: 9、质量体系审核应对存在的缺陷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 10、各部门根据评审结果落实改进措施; 11、质量管理部负责对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具体实施情况及有效性进行跟踪检查和验证。 三、质量管理制执行情况考核于每半至少进行一次; 1、考核范围包括:质量管方针、质量目标、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具体考核工作由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组成考核小组,分别对各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填写“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考核记录表”。 2、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及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应按照规范的格式记录,记录由质量管理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9563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正式 样本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项目部由主管领导组织主持,有关业务部门 负责人参加,每月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施工队主管 领导主持,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每半月组织一 次质量大检查。检查后及时通报,严格执行奖罚制 度,达到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2、凡对施工过程的路基基底处理,各类基坑、 基础工程、隧道围岩地质,衬砌、回填和塌方处理, 各类工程钢筋布置,防水隐蔽工程,均应经现场监理 检查并签证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凡需进行隐蔽的工程,未经监理检查自行隐 蔽者,应揭盖重新补验,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4、隐蔽检查应及时,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自检合格后,填写检查证,备齐有关资料,提前通知现场监理人员,到现场检查办理签证手续。经检查合格后,应立即封闭。 5、检查中发现地质变化与设计不符,本级不能处理者,应及时上报有关单位或设计单位。 6、检查工作,除按工程检查证规定的项目逐项检查外,还应查看图纸,并对其位置,高程和施工尺寸进行调查,调查情况应记入施工日志。 7、隐蔽工程检查证,铁路工程按照铁道部例行程序进行表内的内容检查,其他工程按行业或业主规定表格内容进行。 8、隐蔽工程检查证应用钢笔,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填写。字迹工整,数据准确,一式不得少于三份,分别进行整理归档存放。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doc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1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 第一条建立分部负责人责任制。分部经理对工程质量负总责。分部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具备项目管理工作实际经验。分部人员素质、内部机构,必须满足工程技术、安全质量管理上的要求; 第二条建立工程质量分级责任制。分部经理应对承建工程负主要领导责任。分部必须严格依据设计图纸、客运专线施工技术指南、客运专线暂行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施工合同组织施工。对承担重点、难点工程的施工质量要实行逐级负责制,各级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对施工质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技术责任。分部要把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和员工,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第三条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分部各有关人员要按各自职责对承建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各级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质监(检)人员、计量测试人员对工程质量负相应管理、监督和技术责任。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不管责任人调到哪里工作,也不管担任什么职务,都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质量职责 1分部经理质量职责 1)、分部经理在工程质量上分别对上级负责;对本项目质量

管理工作负管理和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布的工程质量管理方针、政策、法令、各种制度,认真落实《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质量目标和管理计划。针对工程特点,组织编制本工程《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环境综合管理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确定项目创优目标,组织制定创优规划、创优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 3)、组织质量检查,开展创优活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督促指导开展QC小组活动,严格执行质量奖惩规定,对质量问题,组织分析原因和制订整改措施。对质量低劣工程责令返修或返工; 4)、随时掌握工程质量情况,严格按施工程序办事,做到文明施工,杜绝偷工减料和粗制滥造; 5)、依法分包工程,依法使用外部劳务,支持质量监管人员的工作,严格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管力度; 6)、正确处理质量与工期关系,组织均衡生产,当工期与质量发生矛盾时,要优先保证工程质量; 7)、从资金上充分保障质量奖罚、QC小组活动等质量管理工作的经费投入; 8)、对工程质量事故和出现的不合格工程承担领导责任。 2 分部总工程师质量职责 1)、协助分部经理制定项目质量管理方针、目标,规划和组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检查考核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902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检查考核制度标准版本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检查考核制度标 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目的:确保各项质量管理的制度、职责和操作程序得到有效落实,以促进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61条 3.适用范围:适用于对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程序和各项记录的检查和考核。 4.职责:本公司负责人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检查内容: 5.1.1 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5.1.2 各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 5.1.3 各种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 5.1.4 各种记录是否规范。 5.2 检查方式:各岗位自查与本公司考核小组组织检查相结合。 5.3 检查方法 5.3.1 各岗位自查 5.3.1.1 各岗位应定期依据各自岗位职责对负责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完成书面的自查报告,将自查结果和整改方案报请本公司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 5.3.2 质量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小组检查 5.3.2.1 被检查部门:本公司的各岗位。 5.3.2.2 本公司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和各项记录的执行情况的检

查,由本公司质量负责人进行组织,每年年初制定全面的检查方案和考核标准。 5.3.2.3 检查小组由不同岗位的人员组成,组长1名,成员1名。 5.3.2.4 检查人员应精通经营业务和熟悉质量管理,具有代表性和较强的原则性。 5.3.2.5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要实事求是并认真作好检查记录,内容包括参加的人员、时间、检查项目内容、检查结果等。 5.3.2.6 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小组应写出书面的检查报告,指出存在的和潜在的问题,提出奖罚办法和整改措施,并上报本公司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 5.3.2.7 本公司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对检查小组的检查报告进行审核,并确定整改措施和按规定实施

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本工程的工程质量,使其达到预期的质量目标,采用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健立全面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配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和程序化的管理方法,使工程质量完全受控。 (1)质量责任制 明确项目经理部成员的责任,确定每个部门的职责,最后落实到项目每个管理人员,并签定相应的质量岗位责任状,与个人收入挂钩,形成一个以项目经理为主负责,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副经理领导监控,项目部及工区各职能部门执行监督,施工班组严格实施的网络化项目组织体系。 (2)技术责任制 正确划分各级技术管理工作的权限,使每位工程技术人员各有专职、各司其事,有职、有权、有责。贯彻执行现行国家、省、市的各项技术政策,科学地组织开展各项技术工作,把技术管理工作的重点集中为实现工程质量和工期目标上。 (3)图纸会审、图纸交底制度 在正式施工前,项目经理部组织人员核对图纸,与设计单位积极沟通,进一步了解业主要求和设计意图,参加施工图会审,接受各部门提出建议,完善设计内容。在施工前,对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图纸交底。 (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及审批制度 实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及审批制度。开工前,根据工程特点,制定需编制的施工方案的清单,明确时间和责任人。每个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实施均要通过提出→讨论→编制→审核→修改→定稿→交底→实施几个步骤进行。 (5)技术复核和技术交底制度 建立健全技术复核和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前应认真组织进行图纸初审和会审,编制施工方案,在做好技术交底工作的基础上,强化对关键部位和影响工程全局的技术复核工作,以减少和避免施工中的误差。 (6)工程质量检验验收制度 建立严格的工程质量检验验收制度。每一项分项工程或检验批施工完,特别是钢筋、防水等涉及隐蔽工程的分项,首先由施工班组自检、再项目经理部技术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1.doc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1 2012年3月25日学习内容: 参会人员:质检中心全体、监督一、二、三科人员 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2.产品质量检验和委托检验等问题解答 1、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是指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人民政府赋予的行政职权,对生产领域、流通领域的产品实施质量监督的一项制度。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以抽查为主要方式。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监督抽查(2)统一监督检查(3)定期监督检查 2、监督抽查 监督抽查是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监督产品质量,依法组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有计划的随机抽样、检验,并对抽查结果公布和处理的活动。监督抽查分为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的国家监督抽查和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 3、统一监督检查

统一监督检查是政府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另一种方式,通常只用于检查某类质量问题较突出的产品。做法是按统一产品、统一标准、统一检验方法、统一判定原则和统一汇总口径的五统一原则,对生产同种产品的所有企业普遍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以全面掌握该产品的全行业的质量状况,推动行业质量管理,提高被检产品的总体质量水平。 4、定期监督检查(验) 定期监督检查是地方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的主要方式。通过制定产品目录,按规定周期,对本地区的重要产品进行连续质量监控,以促进和保持这些产品的质量水平。 5、委托检验: 是指企业为了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监督和判定,委托具有法定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机构依据标准或合同约定对产品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给委托人,检验结果一般仅对来样负责。 6、发证检验 是对产品的全项检验,包括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企业执行标准以及有关法规所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所检项目合格可判定发证检验产品合格。所检项目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时,判定发证检验产品不合格。 7、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是指产品在出厂之前为保证产品满足品质要求所

质量管理体系推行的步骤如何

质量管理体系推行的步骤如何就质量管理体系的推行步骤执着已经回答得很好了, 就这个问题我想补充的是: ISO9000的推行我建议还是不要落在形式上, 我一直主张将工厂的管理和ISO的要求性结合, 这样能达到更严谨有效的目的, 而就工厂的管理,我觉得正常的管理方法应该是: (一)根据市场目标的营业情况决定工厂的组织构架,根据组织构架将目标分成指标分发给各部门。 (二)接下来就是大家去达成目标和指标,涉及的工厂管理基本上分四部分: 1)组织结构的明确和职责权限的明确化,要注意的是三不管环节可能会产生漏洞。 2)运作流程明确,按职责规定,按要求流程走。 3)公司规定制度化、明确化。按照规则走,规则不正确修正规则。也就是原则性的问题不松手。 4)企业文化的建设。这点很重要,一个公司究竟能有多长的生命力和发展潜力就看这个,我就不细说了,你们能理解。 (三)接下来的就是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修改以及执行性的落实,相当于ISO9000的内审、外审和第二方的审核。可以这么说ISO9000就是一种非常好的管理模式,他集中了A管理模式的垂直指挥系统、横向联系系统、检查反馈系统几种方法,强调从资源上的满足(包含人员能力和素质),从操作程序上的严谨来达到管理的严谨、品质的保证、顾客的满意、最终达到双赢或者叫多赢的。 (四)具体涉及的管理过程: 总经理为工厂的最高管理者,负责公司的全面管理。他需要制定类似于 ISO9000的质量手册的内容,比如:工厂的产品类型、产品市场定位、营业目标、资源提供(包括财力、人力、厂房、设施、技术等)、工厂管理的大方向的确定等。具体下来就很多了,包括: 1)质量方针和目标; 2)组织构架; 3)职责和权限; 4)对工厂管理的总的要求,如:文件管理的要求、产品实现过程的策划和规定、内外沟通的规定、资源的管理(人事、设备、工作环境)、产品实现过程的管理(产品实现策划、有顾客相关过程管理、设计和开发、采购、生产和服务、品质控制设备的管理)、品质控制过程的管理(品质管理的标准、规则, 包含检验标准和不合格品的控制、数据分析和持续改进),而这过程中一定配套以相应的行政人事管理规则、财务管理规则等,还可能遇到许多三角地带,就是所谓的三不管地带,是程序和行政管理规定无法涉及的内容,全面的管理是以预防为主的,通常会避免这种漏洞,但这种问题通常是遇上了才知道,很难去预先想到预防的。 5)检查目标达成的情况,修正目标,保证资源的配套,再形成一个循环的过程。 (五)管理文件大致有: 1、总经理:

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监督工作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以质量求效益,以品牌求发展”的管理工作方针,建立质量管理网络,明确职责,使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第三条,公司实行工程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的三级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以保证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有效地进行。 第四条,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向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工程质量、技术负直接的主管领导责任。 第五条,总工程师协助工程分管副总经理管理工程质量、技术,协调工程各专业之间技术矛盾,处理和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关键问题。 第六条,工程技术部在工程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对质量进行控制,组织质量评价,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方法,对工程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七条,甲方现场代表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现场责任人,由土建结构工程师担任,在工程技术部领导下负责协调现场各专业技术工程师,监督参建单位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供应商的质量责任行为是否符合合同和规范要求,检查设计图纸质量、材料设备质量、隐蔽工程质量、工艺工序质量,办理现场设计、技术变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项,建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台帐,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质量管理方针、方法、标准和工作流程 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PDCA)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标准 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要求。 2、符合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和要求。 3、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4、符合工程建设各项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5、保证按项目任务书、设计图、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完成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实现使用功能。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实施: 一、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1、每个项目在可研阶段完成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公司的项目任务书和投资收益计划,针对工程技术标准、材料设备的规格档次、使用年限、工程规模、达到的使用功能等质量标准,协调工期、成本、质量三者矛盾,在一周内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项目质量目标。 2、质量目标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标准。

建筑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弘业建设集团质量管理制度二 O 一五年

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工程施工切实把工程质量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第三条、贯彻建筑企业质量责任制,坚持“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原则,落实质量终身制。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及管理部门应独立履行质量检查、监督、控制、职责。各级人员必须支持质检部门和质检人员依章行使职权。 第五条、制度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容以上级规定为准,各项目部、项目部依据本制度制定其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章公司各部门的质量责任制 第一条、公司总经理的质量责任: 1、公司总经理是第一质量责任者,对整个企业的工作质量、工程质量负全责。 2、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制定的现行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 3、合理设置管理机构,健全各级全面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4、决策、审批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制度、各级责任制。 5、完善和加强企业质量管理的培训、教育体系 6、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意识,重视和支持质量否决权。 7、领导、组织、检查企业的质量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完善持续改进措施。

8、掌握质量动态,协调各部门质量工作关系。 第二条、公司副总经理的质量责任 1、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始终把质量放在管理工作的 首位。 2、执行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验收标准、企业标准。 3、制订公司的质量发展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4、负责落实制订公司质量责任制,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公 司各级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5、领导和组织公司的质量管理检查工作。 6、加强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意识,支持和行使质量否决权。 7、掌握工程质量动态,领导质量预控,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8、对工程质量实行控,协助总经理行使质量奖罚权。 第三条、总工程师的质量责任 1、制定和完善企业标准,并对企业质量技术工作进行具体组织、指导。 2、负责公司围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的审批。 3、组织制订创优工程的工程质量计划,并针对目标加以落实,制订具体技术 措施。 4、组织各项目广泛开展QC小组活动,通过职能机构使这项活动经常化。 5、制订公司确保工程质量若干规定,并组织实施。 6、负责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7、加快企业技术进步,推广和应用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质检科在技术制造部的领导下,负责本企业生产全过程中的质量检验、控制工作。 第二条:认真贯彻本公司有关产品质量的精神,不断加强检验人员的质量意识,提高质检工作的责任性。 第三条:严格执行产品标准,根据技术部门的要求,全过程验收公司产品,并及时提供结果报告,做到不合格的零、部件不入库,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公司。 第四条:协助生产车间进行产品自检工作,发现不合格的产品、零部件,必须督促车间执行产品质量“三不放过”原则,即废品原因找不出不放过;责任不查清不放过;解决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第五条:做好产品质量检验统计信息反馈和存档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负责公司内长度计量仪器、仪表检定和修复工作。 第二章:产品检查 第七条:本公司或外协单位都应贯彻执行二级检验制度(自检、专职检)。大件、主要件加工,生产工人和专职检验必须持高度负责态度开展相互指导和互检,以确保产品质量。 第八条:检验人员应该严格按图纸,工艺技术及批准的技术修改文件进行验证,并认真做好检验原始记录,合格证填写等管理工作。 第九条:加工完成的零、部件,凭填写完整的工票(或工艺流程单和全部加工图纸交检验员检验,检验人员应根据有关标准验收并作出合格、工废、料废、返修、报废等结论,检验员应在上面签字。 第十条:需要返修的零件应开出返修单,并在零件上作出标记。

返修后经检验人员复验合格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 第十一条:工、料废零件,如有回用价值,应按回用制度办理手续,未经办理回用手续的,严禁流入下道工序。 第十二条:废品应开出《上海盖尔特机械有限公司零件(部件)不合格品通知单》,并放置到指定地点,做好明显的废品标记(上红色油漆),办理好报废手续。 第三章:外协加工检验 第十三条:外协加工在提交协作单位前应预先通知检验部门,外协加工的零件须在检验员签证合格后才能进公司。 第十四条:外协加工的验收,由外协经办人员填写《外协零件交验单》一式二份交检验员验收。 第十五条:检验员应按图纸等有关要求进行验收,并将检验结论填写在交验单上,一份交外协经办人员,一份由检验员留存,经办人员应根据交验单上的结论,对合格件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六条:进公司的外协加工件,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通知协作单位共同复验,必要时通知外协经办人办理退货手续。 第四章:不良品零件回用 第十七条:生产过程中发现废品应分析原因,查明责任,由检验员开出《零件(部件)不合格通知单》,责任者要在该通知单上签字。废品零件应置放在指定的地点,由专人负责管理,防止误用。 第十八条:由于不符合图纸、技术要求和工艺文件规定作废品处理的零件,如车间认为其疵病不影响整机性能和精度,由技术工艺,检验,经营销售部门提出统一意见,作为不良品回用。意见不统一则由技术制造部报请总经理最后审定。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体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充分履职,严格追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实施。监督的基本工作单元为监督小组,监督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全部过程。监督小组在监督科科长的直接负责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以下监督工作,应由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少于两名监督员参加: ①监督交底; 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监督; 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⑤每月的工地现场巡查; ⑥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监督文书及监督报告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监督文书中若涉及实体质量及技术问题,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应由监督

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初步决定意见,由站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下达处理决定书,站分管领导认为需提交站务会研究的,由站务会议研究后再下达处理决定书。 本条款中重大问题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②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③对工业园区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第五条督查指导科在站长的领导下组成抽查巡查小组,对各科室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质量安全监督一线人员,对正常管理项目必须每月至少2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项目,每月至少3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对非正常监督项目(重点项目)每月至少4次进行质量安全跟踪记录和查处,并将所有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及时登录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和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对非正常监督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要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站务会研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严把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审查关。 、监督科在接到项目开工安全条审查申请后,分管领导要委派安全监督员,在个工作日内按照《xx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安全生产条核查,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意见;对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的项目,

项目质量管理制度汇编(2020年-2021年)

Xx质量管理小组监制

目录 1、项目部质量保证体系机构图 2、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 3、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4、成品保护制度 5、“三检制”管理制度 6、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7、旁站监督制度 8、施工挂牌制度 9、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0、样板引路制度 11、质量会诊制度 12、质量问责制度 13、质量保证措施 14、工程质量例会制度 15、质量预控交底制度 16、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验收制度

项目部质量保证体系机构图 项目质量管理委员会 郭祥质量负责 总工/质量总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党金忠 质量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质量管理部) 机电安装施工队 项目经理(管理委员会主任) 周传响 刘扬生产经理 陈舒豪技术负责 时袁柳项目书记 工程部 土建施工队装饰装修施工队钢结构施工队 技术部 物资部 动力设备部 劳务管理部 机电安装部 钢结构 待定

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工程质量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及项目的工程实体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质量管理职责是: 1. 保证国家、行业、地方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企业的工 程质量规章制度在项目的实施中得到贯彻落实; 2. 建立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其有效运行; 3. 主持项目的质量专题会议; 4. 及时向上级报告工程质量事故,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二、项目分管副经理(质量总监)质量职责 项目分管副经理(质量总监)协助项目经理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对项 目的工程质量负直接管理责任。其质量管理职责是: 1. 严格执行有关工程质量的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章 制度; 2. 保证项目质量责任体系、质量监督体系的运行; 3. 组织制定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制度; 4. 根据项目的质量目标,组织编制项目质量策划; 5. 研究解决质量缺陷或质量通病; 6. 组织工程各阶段的内部验收工作、外部验收; 7. 组织对项目部人员的质量教育,提高项目部全员的质量意识; 8. 组织项目的质量专题会议; 9. 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质量事故,负责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 出处理意见。 三、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职责 项目技术负责人在项目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对项目的工

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 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结合工程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如与上级颁发的规程、规定有抵触时,以上级规程、规定为准。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权限 第三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 责。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须按集团有关规定,经分公司或者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相 应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履行下列日常监督管理职责:

(一)监督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 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 (二)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实体质量; (三)随时了解和掌握建设工程质量状况; (四)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五)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六)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定期向工程建设管 理部汇报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 行为记录;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 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或者有影响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时,责令改正。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七条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是: (一)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资质、从业人员资格是否 符合法定要求; (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 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情况。第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应当依据设计文件和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控制资 料和实物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一)地基与基础、场平等分部工程和涉及重要使 用功能等关键部位的验收情况; (二)工程质量问题整改、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已于2015年2月27日经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2015年3月12日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铁路建设的新建和改建活动及实施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从事铁路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的单位及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法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铁路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不得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五条国家铁路局及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统称铁路监管部门)负责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铁路监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铁

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推进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保证和提高铁路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建设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工程合同应依法明确质量要求和质量责任。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制定质量管理制度,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落实质量责任,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体系。 建设单位应在建设项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中载明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质量管理措施,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制作、留存检查记录。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依据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按照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要求,科学确定合理工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压缩工期。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程序及规定,组织开展高速铁路和地质构造复杂铁路的工程地质勘察监理,组织检查勘察、设计工作质量,组织审查变更设计文件等。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为监理单位开展监理工作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必要的资料,并督促检查监理单位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责任。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开工手续前,应按规定到铁路监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项目相关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将变化情况书面报送铁路监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组织对施工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

公司 项目 质量管理制度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保证本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年度质量目标的制定第二条企业每年的质量目标作为年度质量工作的依据,适用于与质量相关之各项作业,各有关部门应负责分管的质量目标项目的制定和统计工作,遵循年度质量目标,分解落实到各自的工作中。第三条(制定与发放)技术工程部根据当年质量目标实施情况,于年底制定下年度质量目标,报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审核后可提交管理评审会议审议或直接呈总经理批准。经批准的“年度质量目标”应发放到各有关部门做为当年质量工作的依据和努力方向。定量目标应规定数据收集和汇总统计部门。第四条(统计、核查与修订)定量目标的统计部门对分管项目定时进行汇总统计,并按季度将计算依据和结果报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视情况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内部质量审核时亦做为检查内容之一。年度质量目标的修订,需经管理评审会议审议或报总经理批准。第三章质量策划控制第五条企业在新产品开发、产品转型、新技术应用等时机,有系统、有计划地进行质量策划,以确保产品满足顾客的需求。质量策划根

据企业质量体系文件进行,适用于企业内所有产品的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过程。 第六条质量计划是在质量体系框架内,针对特定的产品、服务、合同或项目,规定专门的质量措施、资源和活动顺序的文件。企业分管品质工作的领导主导产品的质量策划,组织编制质量计划。研发产品部负责新产品的立项、设计文件的输出、部品承认 书的编制。技术工程部负责制订及完善产品的检验规范、工艺文件,并参与产品的质量验证。相关部门配合执行质量计划。第 七条质量计划制定具体为: 1.研发产品部在新产品开发、 产品转型、新技术应用时机,应由专人立项并编制“项目企划书”,企划书应对产品的性能指标、市场价位、目标成本、研发费用等 作出规则,确保研发阶段产品品质。企业分管领导组织项目可行 性评审。 2.项目立项后,须确定项目经理、制订“项目控制计 划书”。项目执行期间,企业分管领导定期检查项目进度。样机交 付评审时,应按规范要求输出齐套的设计文件,并通过样机鉴定 验证,必须达到EMC、安规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3.样机 设计完成后,企业分管领导会同项目组、技术工程部、计划部、 采购部、品管部及营销、销售等相关人员,必要时邀请顾客代表 参加,根据企划书对样机设计进行评审。评审的内容包括样机软 硬件配置的合理性、结构的可靠性、产品技术水平的适切性、投 产的工艺性以及整机成本测算的盈利性等。根据评审结果,必要 时作出相应修改。 4.样机通过评审后,应制订试生产计划,选择 合格供应商,准备试生产相关的临时性技术文件、规范等。使新 部品进货检验和试生产顺利衔接。5.计划部依据试生产计划,安排部品的采购、齐套。 6.技术工程部依据试生产计划和有 关设计文件资料编制各类检验规范、工艺文件,并主导产品试生 产验证以及工艺流程的完善和补充。 7.研发产品部项目组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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