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制度(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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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释义
本薪酬管理制度是在对企业各岗位的相对贡献价值进行客观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员工的绩效考核体系,所制定的薪酬管理规范与操作方法。
第二条核心思想
本薪酬管理制度是基于以下核心思想建立的:
1、基于客观的岗位评估和以目标为导向的绩效考核体系;
2、与考核体系密切结合,加强正向激励;
3、根据绩效考核,各岗位有一定加薪空间,鼓励员工为企业长期服务;
第三条薪酬管理原则
1、内部公平——调整职务级别与薪酬等级的对应关系,形成以岗位评估和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
依据的综合性薪酬结构;
2、外部竞争——保证薪酬的行业与地区竞争力,结合企业的战略定位,使薪酬总体水平达到地
区行业内中高水平;
3、总额控制——依据企业的相关管理办法及企业总体业务状况,控制企业薪酬总额;
4、保密原则——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调整员工的薪酬水平及标准,企业全体员工有义务保守企
业薪酬政策的秘密,并保证不对内外泄露其个人的薪酬水平和标准;
5、规范管理原则——薪酬体系管理依据所规定的权限、流程和程序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人为
因素的干扰。
第四条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企业下属各公司的薪酬管理。
2、洗车、清洁、保安、食堂等辅助性岗位人员与短期聘用人员不适用本方案。
第五条包含内容
本制度主要包括“名词释义”、“员工薪酬结构”、“薪酬的核算与发放”、“薪酬的确定”、“薪酬的调整”、“福利费用”、“增效奖金”、“薪酬的控制”、“附则”等内容。
第六条管理权限
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拟定管理,并负责解释。
第二章名词释义
第七条企业薪酬总额释义
企业薪酬总额是根据企业的相关规定、发展战略、年度目标、人员编制、成本控制策略等因素综合决定的。本制度中所指企业薪酬总额是在企业年度目标达成情况下的人力成本控制标准。
第八条企业薪酬总额确定方式
每年度末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公司确定的年度目标与企业薪酬策略,拟订下年度薪酬总额,提交企业执委会批准后下发给各公司人事行政部执行。
第九条企业薪酬总额构成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企业薪酬总额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绩效奖金或提成、其他奖金、福利费用等组成。
1、基本工资:体现对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
2、岗位工资:体现岗位对企业的基本价值;
3、岗位津贴:体现对特殊岗位的补贴或奖励;
4、工龄工资:体现企业工作年限的补贴;
5、绩效奖金或提成/佣金:绩效奖金是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给与的奖励;提成/佣金指根据
个人或集体的业绩获取的奖金;二者均体现员工通过努力工作的回馈;
6、其他奖金:体现业绩或管理所带来的价值回馈。
7、福利费用:包括保险、公积金以及驻外补贴等相关补贴,体现企业的关怀和人性化的管理;
第十条员工薪酬释义
员工薪酬是根据企业薪酬策略、薪酬总额以及员工对保障、激励和公平的需要而确定的,是指员工年度所得的所有收入,包括非货币性收入。
第十一条薪级
薪级是通过对岗位的测评,把众多岗位的具体工资标准归并成若干等级,形成一个薪酬等级系列。具体见《薪级薪档划分表》。
第十二条薪档
根据薪级中具体岗位的不同划分的级别。具体见《薪级薪档划分表》
第三章员工薪酬结构
第十三条员工薪酬的构成
员工薪酬由基本薪酬、工龄工资、福利构成:
1、基本薪酬:
(1)基本工资:基本生活保障,每月固定发放给员工的部分,根据地区与岗位的不同而不同。
位不同占薪酬总额的比例不同。具体见《2016年业务人员、技工、实习生定薪标准》,如年度过程中相应岗位薪酬方案有调整,《2016年业务人员、技工、实习生定薪标准》中相应内容则以新出台的方案为准。
(3)绩效奖金/佣金/提成:以基准绩效奖金或基准佣金/提成为基础,依据绩效考核方案和员工绩效考核成绩,浮动发放给员工的部分;基准绩效奖金或基准佣金/提成根据职位不同占薪酬总额的比例不同。
2、工龄工资:从转为本企业正式员工满一年之月开始享受,每满一年增加50元,最高计算10年,企业内各公司间调动工龄连续计算。
3、福利:具体见《员工福利制度》
第十四条员工基本薪酬的模式、结构、预算比例:
第十五条起薪时间
员工起薪日为实际上岗日。
第十六条核算时间
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满勤者个人实际出勤天数为21.75天;非满勤者个人实际出勤天数为21.75天减去未出勤天数。
第十七条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贴:
计算期为当月1日至当月31日,按实际出勤天数与假期规定标准计发;核算公式:月实际基本/岗位/工龄工资/岗位津贴=月标准基本/岗位/工龄工资/岗位津贴*实际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支付时间为每月20日,如遇支付日为节假日,则提前发放。
第十八条月提成
1、计算期为财务结算期,按提成政策计算,支付时间为每月20日,如遇支付日为节假日,则
提前发放。
2、销售顾问、服务顾问、技工提成:在工资表中不与出勤关联(技工:班组在当月分配个人系
数时应考虑出勤因素),试用期按100%发放。
3、其他提成岗位的提成:在工资表中与个人当月出勤关联,试用期按100%核算。
第十九条月绩效奖金
计算期为当月1日至当月31日,按实际出勤天数、假期规定标准及考核结果计发;核算公式:月实际绩效奖金=月标准绩效奖金*考核应发比例*实际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支付时间为每月20日,如遇支付日为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