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的主要特点分析

我国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的主要特点分析
我国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的主要特点分析

我国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的主要特点分析

确保种子质量是实现农业生产高产稳产的关键。种子质量检验在种子企业中是必不可少的,为了更加方便以及快速的测定种子的质量,相应的企业研发了不同的检测仪器。例如种子发芽箱、种子存储库、种子净度工作台、种子单粒粉碎器、扦样器、种子数粒仪、真空数种置床仪、农用软X射线仪等等。各国对于种子质量标准都有一定的差距,那么我国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具有什么样的特点呢?

1.种子质量标准要求严。我国执行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对种子质量指标要求较高,与欧美一些国家的最低质量标准相比要严格得多。如美国密西根州种子法规定农作物种子的最低发芽率为60%,而我国现行标准GB4404.1一1996规定杂交稻种子的发芽率不低于80%。

2.种子质量标准化实施范围广。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同一强制性标准,有利于实现种子质量标准化,有利于地区间种子质量的比较,种子贸易的发展和技术交流。

3.体现了保护农民(用种者)的合法权益。种子质量标准要求严,同时《条例》和《细则》规定经营的种子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质量标准,并附有《种子质量合格证》,因此,只要用种者购买到合格种子,就等于买到了高质量的放心种,其合法权益就有保障。

4.有利于种子相关行业的发展。在全国范围内采用相同的种子质量标准和种子检验规程,有利于带动种子精选、加工、包衣机械和种子检验仪器等相关行业上规模、上档次。

林木种子标准样品库是利用仪器设备控制贮藏环境,长期贮存作物种质的仓库,又称林木种质资源库。托普仪器研发的林木种子标准样品库是用来发掘和收集各种农作物品种种子,科学地加以贮藏,使种质在几十年、甚至数百年之后仍具有原有的遗传特性和很高的发芽力,对于品种改良,培育高产、优质、抗逆性强的新品种,并为生物学的理论研究提供丰富的种质和研究材料具有重要意义。

林木种质资源库优点:

1、恒温恒湿控制系统,响应快,精度高,最佳恒温波动度 0.5℃。

2、可任意设定的温度、湿度控制参数,自动构成局部的微气候环境。

3、制冷系统重要部件如压缩机、冷凝风扇、蒸发器风扇和膨胀阀等采用进口名牌产品,保证系统长期高效稳定工作。

4、冷风机采用双压缩机设计,节能可靠。

5、高亮度彩色触摸屏,清晰显示气候室内温度、湿度、光照、程序运行数据及其他工作状态,操作简便。

6、特别的通风循环通风方式,确保箱房间内部风力分布均匀,温、湿度均匀度。

7、超温保护和温度传感器异常保护等功能,保证试验安全。

8、具有断电记忆功能。

9、个性化的上位机软件,可实现温湿度数据的记录、查询、打印等各种功能。

10、低功耗设计,小型UPS即可直接拖动工作,确保断电情况下报警信息能正常发送。

11、系统设计注重低功耗、高效率。

11、针对性的设计思想确保了空调系统的低能耗。

林木种质资源库机组系统介绍:

1、高品质控制部件:托普林木种质资源库采用西门子或者施耐德先进的电控技术,可以在380V±20%的电源条件下可靠工作。另配电源保护模块,可以在380V±50%的范围内选定保护值,当电压波动超出范围时自动保护机组,当电压恢复正常时,机组自动重新投入运行。

2、涡旋式压缩机:采用进口全封闭涡旋压缩机,保证高效、低噪、耐用。

3、蒸发器:较大换热面积,无任何扰动流过机组。

4、室内风机:托普林木种质资源库采用带逆向叶片的径流式风扇及电子转向的直流电机,运行可靠、噪音低、能耗小。

5、膨胀阀:进口新式电子式膨胀阀,可精确控制蒸发器中的制冷剂的供应量,保证可靠性和高效率。

6、曲轴箱加热器:采用低功耗专利加热带,通过对曲轴箱温度的控制,达到润滑油最佳使用温度,确保压缩机启动的平滑性和节能性,提高运行效率。

7、冷凝器:外壳由抗腐蚀合金制成,美观耐用。外置转子式轴流风机设计,噪音低。风机调速器可控制不同环境温度的转速,保证运行并可节能。

8、除湿控制:采用空调机组(制冷)和盘管式换热器(温度补偿)在计算机控制下同

时工作,组成除湿循环。

林木种质资源库保温结构系统:

1、托普云农林木种质资源库主体结构采用保温隔热的专用进口彩钢板。

2、设保存库保温门,门框采用特制耐高低温的硅橡胶密封条,并在门框处加装门框加热丝防止门框结露。

3、设有气压平衡装置:避免库房内温度变化引起库房内外压力差。

林木种质资源库中央控制系统部分:

1、友好的人机界面显示,在彩色触摸显示器实时显示系统环境的温湿度数值、历史数据、设定数据及系统运行情况。

2、传感器稳定性高:采用进口芯片PT1000高精度温度传感器和进口高分子薄膜电容式湿度传感器。

3、个性化上位机软件:历史数据存储功能和远程网络监控、管理、实时显示当前数据、系统、设备非正常运行报警功能。

附属配套:

据实际需求在系统内内安装节能型照明灯,工作插座等配套设施。

农作物种子代销合同

农作物种子代销合同 农作物种子代销合同 委托方(甲方): 代销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种子代销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种子的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数量 计量单位 质量(%) 单价(元) 总价 (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分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二、种子生产许可证号:种子检疫证书号:。 三、代销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五、验收方式、时间及其提出书面异议的期限:

。 六、代销批量种子,当事人(是)(否)取样封存,封存期限为。 七、报酬计算方法:。 八、报酬、价款的结算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已售种子的价款每月日结算一次,乙方的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种子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清。 (二)已售种子达百分之时,甲方与乙方结算一次价款,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种子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清。 九、代销期限终止后,剩余种子的处理方法:。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因种子质量问题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解决。因甲方提供的种子质量不合格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将甲方委托代销的.种子与其他种子混合销售的,应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约定结算价款的,支付违约金的标准为。 4、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 十一、合同解除的条件:。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样书(合同示范文本)

编号:YK-HT-057870 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样书 Sample contract for crop seed production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编订:Yunbo Design

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样书 预约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约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预约生产的农作物种子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二、预约方繁育材料: 三、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 四、预约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

五、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承约方必须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交售种子时还须提供该批种子的有效田间检验结果单、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预约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费用由(单位)负担。 六、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考试题库

附 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检测技术 件: 人员大比武理论知识考试参考试题 题库 一、选择题 (一)单选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法律法规类 1.《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所称的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 B )。 A ?农产品及制品 B ?初级产品 C ?植物产品 D ?动物产品 2.《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C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A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B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C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3.《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颁布和实施时间分别为( B ) A. 2006年6月29日、2007年1月1日 B.2006 年4 月29 日、2006 年11 月1 日 C.2007 年1 月1 日、2007 年5 月1 日 D. 2007年4月29日、2007年11月1日 4.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B )的规定。 A .食品安全法B.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C.食品卫生法 D .产品质量法 5.《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农业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

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 A )状况信息。

6.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 ( B )统一公布国家食品安全总体 情况、食 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及其处理信息、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 息。 A. 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 B.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C. 国务院质量监督部门 D.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7. 《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时间为( A. 2006年 11月 1日 C . 2009年 1月 1日 8. 《食品安全法》中的食品是指各种供人( C )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 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A .吃的 B .饮用的 C .食用或者饮用的 D .其他的 9. 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 C )联合发布 A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B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 C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 D .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10.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应当根据( C ),及时修订 A .科学技术发展水平 B .农产品市场监管情况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要 A ?农产品质量安全 C .农业生产环境质量安全 B .食品质量安全 D .农、兽药质量安全 D )。 B . 2008年 6月 1日 D . 2009 年 6 月 1

农作物种子买卖协议(标准版).docx

编号:_____________农作物种子买卖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 种子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 种子代销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 委托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二、质量标准:□国家标准□企业标准种子标准号: 三、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因种子质量问题给买受人造成损失,出卖人按《_________省种子条例》规定予以赔偿。 四、出卖人交付种子时,应向买受人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包括适宜种植区域)说明等资料及相关服务;同时,向买受人交付书面的种子来源、产地、商标或品牌、质量标准、有效期限等简要说明。买受人应按出卖

人提供资料中的要求栽培、种植。 五、买卖双方现场对种子交付、验收。 六、买卖双方对种子抽样封存的约定:_________。(提示:种子样品应按种子存放的要求保存) 七、结算方式:□货款已付。货款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出卖人应向买受人开具销售凭证。 八、双方在上述条款履行中,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按本合同总价款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因种子质量出现问题由当地农业行政管理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其他争议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法庭)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种子种植收获之后。 出卖人(代表)(签章):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买受人(代表)(签章):________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样本(2021新版)

编号:JY-HT-08043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样 本(2021新版) The contract is a guarantee for both parties and protects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样本(2021新版) 合同编号:_________ 预约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约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预约生产的农作物种子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二、预约方繁育材料 三、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预约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承约方必须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交售种子时还须提供该批种子的有效田间检验结果单、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预约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_(单位)负担。 六、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农产品检测

1、检验用水的要求 食品分析检验中绝大多数的分析是对水溶液的分析检测,因此水是最常用的溶剂。在实验室中离不开蒸馏水或特殊用途的纯水,在未特殊注明的情况下,无论配制试剂用水,还是分析检验操作过程中加入的水,均为纯度能满足分析要求的蒸馏水或去离子水。蒸馏水可用普通的生活用水经蒸馏汽化冷凝制成,也可以用阴阳离子交换处理的方法制得。特殊项目的检验分析对水的纯度有特殊要求时,一般在检验方法中注明水的纯度要求和提纯处理的方法。 为保证纯水的质量能符合分析工作的要求,对于所制备的每一批纯水,都必须进行质量检测。一般应达到以下标准: ①用电导仪测定的电导率小于或等于530μs/cm(25℃)。 ②酸度呈中性或弱酸性,PH=5.0~7.5(25℃).可用精密pH试纸、酸度计测定,也可用如下指示剂法测定:在10 ml水中加入2~3滴1g/L甲基红指示剂,摇匀呈黄色不带红色,则说明水的酸度合格,呈中性;或在10 ml水中加入4~5滴1g/L溴百里酚蓝指示剂,摇匀不呈蓝色,则说明水的酸度合格,呈中性。 ③无有机物和微生物污染。检测方法为:在100 ml水中加入2滴 0.1g/L高锰酸钾溶液煮沸后仍为粉红色。 ④钙、镁等金属离子含量合格。检测方法为:在10 ml水样中加入

2 ml氨-氯化铵缓冲溶液(PH=10),2滴5g/L铬黑T指示剂,摇 匀。溶液呈蓝色表示水合格,如呈紫红色则表示水不合格。 ⑤氢离子含量合格。检测方法为:在10 ml水样中加入数滴硝酸,再加入4滴10g/L的AgNO3溶液,摇匀。溶液中无白色浑浊物表示水合格,如有白色浑浊物则表示水不合格。 2、检验用试剂的要求 化学试剂是符合一定质量要求标准的纯度较高的化学物质,它是分析工作的物质基础。试剂的纯度对分析检验很重要,它会影响到结果的准确性,试剂的纯度达不到分析检验的要求就不能得到准确的分析结果。能否正确选择、使用化学试剂,将直接影响到分析实验的成败、准确度的高低及实验的成本,因此,仪器使用人员必须充分了解化学试剂的性质、类别、用途与使用方面的知识。 根据质量标准及用途的不同,化学试剂可大体分为标准试剂、普通试剂、高纯度试剂与专用试剂四类。 ①标准试剂 标准试剂是用于衡量其他物质化学量的标准物质,通常由大型试剂厂生产,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其特点是主体成分含量高 而且准确可靠。 滴定分析用标准试剂,我国习惯称为基准试剂(PT),分为C级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办法

临泽县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县农作物种子的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推动全县种子产业和农业生产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农业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甘肃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管理办法》、《张掖市国家级玉米种子基地涉种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农作物是指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马铃薯、油菜、胡麻等。 第三条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工作,县种子管理局具体负责种子管理工作。 农业、公安、工商、监察等部门要形成联动机制,相互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第四条凡在本县境内从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种子管理局及其工作人

员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种子生产管理 第六条生产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的,应当依法取得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按如下权限核发: (一)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经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农业主管部门核发; (二)主要农作物的其它种子生产许可证,经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第七条申请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生产玉米和稻杂交种子、亲本种子的,必须是注册法人实体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申请其他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 (二)生产的品种通过品种审定;生产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还应征得品种权人的同意; (三)符合种子生产规定的隔离和生产条件; (四)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 (五)检验室和检验仪器达到规定标准;

办理《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条件及程序(精)

办理《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条件及程序 一、申请者应当具备《种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条件,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经营许可证的: 1、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 2、检验室面积1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达到规定要求; 3、种子加工设备能力达到3T/H以上,设备至少包括风筛清选机、重力精选机、种子包衣机、计量包装机。 4、有2名以上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1名以上种子加工技术人员和1名以上种子贮藏保管人员。 (二)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以外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的: 1、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2、检验室面积6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达到规定要求; 3、种子加工设备能力达到1、5T/H以上,设备至少包括风筛清选机、重力精选机和计量秤。 4、有1名以上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1名以上种子加工技术人员和1名以上种子贮藏保管人员。 (三)申请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的: 1、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 2、检验室面积1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达到规定要求; 3、有成套的种子加工设备。设备至少包括风筛清选机、重力精选机。 4、有2名以上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1名以上种子加工技术人员和1名以上种子贮藏保管人员。 (四)实行种子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向农业部申请领取种子经营许可证的: 1、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 2、检验室面积2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达到规定要求; 3、有成套的种子加工设备,加工能力达到5T/H以上。设备至少包括风筛清选机、重力精选机、种子分级机、种子包衣机、大小计量包装机和烘干设备。 4、有5名以上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3名以上种子加工技术人员和3名以上种子贮藏保管人员。 5、有专业育种人员、育种机构及相应的育种条件; 6、自有品种的种子销售量占总经营量的50%以上; 7、有稳定的种子繁育基地; 8、有相对稳定的销售网络。 二、申请者应向审核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注册资本证明材料; 3、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证明; 4、种子贮藏保管人员资格证明; 5、种子加工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6、种子检验室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7、种子检验仪器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 8、种子加工设备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

(完整版)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

农作物种子委托生产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繁殖品种、面积、收购质量标准及收购价格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给乙方预付贰佰元/每亩。本款作为乙方的垫底资金,待秋季收购种子时,从种子款中扣除。2.甲方提供的亲本种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提前说明质量情况。甲方要为乙方提供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亲本特征性的说明材料,以供乙方具体实施时作为参考依据,乙方在严格执行甲方所提供技术方案的前提下,若花期不遇,责任由甲方负责。3.在种子生产过程中,甲方可派工作人员巡回检查,并协助乙方指导种子生产管理工作。4.甲方必须全部收购乙方为其生产的经检验合格的种子,同时也有权拒收经检验不合格的种子,如双方对检验结果有争议,可共同协商,向双方同意的质检管理部门申请仲裁。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负责落实符合制种所需的田块,制种田必须覆膜,灌、排便利,旱、涝保收的基本农田,确保杂交制种隔离区在_______米以上。2.乙方生产种子的整个过程必须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生产技术规程,生产出的种子必须达到国家大田用种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购。乙方要为

甲方提供或办理:《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办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生产、销售、私自留用甲方提供的亲本材料和杂交种,否则要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3.乙方所生产的合格种子必须全部交售给甲方,预计亩产_______公斤,具体以花检后双方估产数为准。4.乙方未按甲方技术方案要求执行,造成花期不员,责任由乙方负责。5.乙方就生产单位及生产品种的名称、面积、分布等对外保密。 四、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GB /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甲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2.双方必须对每批种子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便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种子用于生产收获后。 3.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五、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水分超标按国家规定标准扣除。 六、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用编织袋装成标准件入库,费用由甲方负担。 七、交货时间、地点、发送方式、运费负担:运费由甲方负担。 八、结算方式和期限:甲方在种子入库后按商品价付款,芽率检测合格后付清剩余货款。 九、双方一般责任 甲方:所提供材料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提供详细的生产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保证按时收购乙方生产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种子。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安排生产;遵循合同规定的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种苗产地检疫规程,并接受种子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种子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数量、时间、地点交付甲方。 十、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和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定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被违约方的经济损失。

农业标准化与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业标准化与农产品质量安全 武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周永锋 一、农业标准化的基本概念 农业标准化是指运用“统一、简化、协调、优选”的标准化原则,对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通过制定标准和实施标准和实施管理,促进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和经验迅速推广,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农产品的流通,规范农产品市场秩序,指导生产,引导消费,从而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以达到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竞争力为目的一系列活动过程 二、农业标准化方法原理 农业标准化方法原理是在标准化原理基础上的发展和延伸,是指导农业标准制定及实施过程更为科学有效的方法,具体有如下四个方面。 1.简化原理 具有同种功能的标准化对象,当多样性的发展规模超出可必要的范围时。即可消除其中多余的、可替换的和低功能的环节,以保持其构成的精炼、合理,使总体功能最佳。 2.统一原理 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下,对农业标准化对象的形式、功能、或其他技术特性确定的一致性,应与被取代的事物功能等效。 从农业现代标准化的角度来说,统一的实质是使对象的形式、功能(效用)或其他技术特性具有一致性,并把这种一致性通过农业标准确定下来。 统一化的目的是消除由于不必要的过程多样化而造成的混乱,为农业生产的正常活动建立共同遵循的秩序。 当然农业过程中还有一些事情不能统一的现象,如不同经纬度或不同生态条件下的同一种作物播种时间,就无法统一;同一作物的种植密度在适宜生长的环境中不同区域也无法统一。但这并不能证明统一化原理的不适用。 3.协调原理

农业标准系统的功能有赖于每个标准本身的功能,以及每个相关标准之间相互协调和有机联系来保证。为使农业标准系统有效地发挥功能,必须使农业标准系统在相互因素的连接上保持一致,使农业标准内部因素与外部约束条件相适应,从而为农业标准系统的稳定创造最佳条件。 协调原理的主要应用方面: 农业标准内部系统之间的协调; 相关农业标准之间的协调; 农业标准系统之间的协调。 4.优化原理 按照特定的目标,在一定的限制条件下,对农业标准体系的构成及其相互关系进行选择,设计或调整,使之达到最理想的效果。 常用“优化”方法有:优选法;加权系数法;费用效果分析法;成本价格分析法;经济阙值分析法。 三、农业标准化遵循的原则 1.超前预防原则 农业标准化的对象要在依存主体的实际问题中选取,而且更应从潜在的问题中选取,以避免该对象非标准化而造成损失。 2.协商一致原则 农业标准化的成果应当建立在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3.统一有度原则 在一定范围、一定时期和一定条件下,对标准化对象的特性和特征做出统一规定,以便充分实现标准化的目的。 4.变动有序原则 农业标准应以其所处环境的变化,相应的新科学成果的出现,按规定的程序适时修订,以保证标准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5.互相兼容原则

农产品质量检验

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 一、蔬菜中的主要污染物有哪些? 1. 目前我国蔬菜中的主要污染物使农药残留、硝酸盐、重金属等。①农药(特别是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是目前生产品种最多、使用量最大、也最可能引起强烈中毒反应的污染物。②蔬菜是易富集硝酸盐植物,特别是现代农业化肥的大量施用,使蔬菜中硝酸盐含量急剧上升。③蔬菜中重金属主要来源于工业“三废”的排放及城市垃圾、污泥和含重金属的化肥、农药,有毒重金属主要指铜、锌、镉、铬,另外还有汽车尾气造成的铅污染。生物污染问题也开始引起重视,但由于我国消费者食用蔬菜绝大部分是熟食,烹调过程可以使微生物失活,只要不食用未经加热的蔬菜或在食用前充分洗净,这类污染对人体的危害基本可以避免。 二、蔬菜中的污染物有何危害? 长期进食被农药污染的不合格蔬菜,会产生慢性农药中毒,影响人的神经功能,严重时会引起头昏多汗、全身乏力,继而出现恶心呕吐、浮痛腹泻、流涎胸闷、视力模糊、瞳孔缩小等症状。 硝酸盐本身毒性并不大,但它在人体内可被还原成亚硝酸盐,使正常的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而丧失携氧能力,导致人机体内缺氧,引起高铁血红蛋白症。亚硝酸盐还可以与人肠胃中的含氮化合物结合成致癌的亚硝胺,导致消化系统癌变。通常硝酸盐积累顺序为:叶菜类>根菜类>葱蒜类>瓜果类>豆类>茄果类。烹饪的蔬菜存放时间延长,其亚硝酸盐含量明显增加,所以建议不要食用烹饪后隔夜存放的蔬菜。蔬菜中重金属的污染一般不会引起急性中毒反应,但长期积累会给人类健康带来严重的潜在威胁。 三、有虫眼的蔬菜就一定是安全的吗? 蔬菜有没有虫眼并不能作为蔬菜是否安全的标志。有很多虫眼只能说明曾经有过虫害,并不能表示没有喷洒过农药。如果菜幼小时叶片留下了虫眼,虫眼反而会随着叶片长大而增大。有时候虫眼多的蔬菜,菜农为了杀死害虫反而会喷药更多。此外,害虫同样具有抗药性,一旦产生抗药性,菜农往往需要加大剂量才会有效果。所以,看蔬菜是否有农药残留不能只看它有没有虫眼。 四、购买的新鲜蔬菜应浸泡几小时后方能食用,这种观点正确吗?

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外五个方面值得借鉴

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外五个方面值得借鉴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外五个方面值得借鉴国外如何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在"中国农业科学院50年庆"第一期访谈中,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叶志华所长提出,我国农产品质量和安全向国外取经,应该根据需要选择最适合的方法。 面对不断出现的农产品及食品安全问题,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化法规体系建设,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从源头上预防重大事件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农产品及食品的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农产品及食品的消费安全。 叶志华认为,值得我国农产品界借鉴的做法有五个方面: 第一个就是建立健全法规体系。由国家立法机构制定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的原则性法律规定,政府部门制定有关的技术性规定和实施细则,并以政府法令和条例的形式颁布,为农产品及食品的质量安全管理提供法律依据。例如,美国的《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加拿大的《食品药品法》、日本的《食品安全基本法》等。 第二是制订统一权威的技术。发达国家有关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的技术法规具有统一性和权威性。对涉及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性状及其产地环

境的标准,都是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发布技术法规、法令和指令来强制执行。这些国家也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框架下,采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推荐的食品安全标准。近年来,在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和保护本国利益的驱动下,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技术法规及其标准不断提高、越来越严格。 第三是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农业标准化是伴随着农业现代化和农产品贸易全球化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所谓农业标准化,是指以农业为对象的标准化活动,它运用统一、简化、协调、优选的原则,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标准,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纳入规范的生产程序和管理轨道。其主要目的是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需要指出,发达国家的农业标准化多是通过实施技术法规、操作规范和质量认证来实现的,而且有些国家并不一定都使用农业标准化这样的概念。以美国、日本和欧盟的一些成员国为例,实施农业标准化的主要措施包括:建立农业技术法规;实施生产操作规范;实行产品质量安全和管理体系认证;提供多方面的社会化服务。 第四个方面是积极开展风险评估。作为农产品和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技术基础,风险评估已经成为国际上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的通行做法。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在构建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风险管理模式方面,开展了广泛研究并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积极运用。由专业的风险评估机构提供权威的风险评估结论和风险管理对策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种子售后服务承诺书5篇

种子售后服务承诺书5篇 种子售后服务承诺书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为宗旨,从源头上抓好种子管理,促进种子批发商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保证种子质量,让农民用上“放心种”。峄城区种子管理站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种子销售质量承诺书》如下: 一、坚持从合法渠道调进种子,不从非法渠道调进种子,不经营未审定(认)定品种。 二、不经营假冒伪劣种子。所经营种子主动向种子管理部门申报抽样和留样备查,质量达国家用种标准,种子包装、标签达规范性要求,不经营未登记、未备案品种。 三、不发布违法广告,不虚假宣传,所作广告、宣传真实可靠,符合法律法规。 四、在种子经营中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自觉接受种子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五、若因不履行义务和违法经营,将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自愿接受种子管理部门的处罚。 六、出售种子时依照相关规定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或其它有效票据,加强自身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种子经营档案。 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守信的原则参与市场竞争,维护种子经营秩序,履行约定和法定义务,加强农业科技知识的学习,提高对农民的科技指导服务能力,引导农民使用优良品种,促进农业丰产丰收。

八、接受广大农民朋友的监督、举报! 承诺(单位)人:监督单位: 年月日 种子售后服务承诺书2 告知方:承诺方: (盖章) (签字、盖章) 许可项目: 签订时间: 根据《厦门市人x政府关于印发对部分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告知方与承诺方就种子经营的许可批准以及监督事宜签定本告知承诺书,以资共同遵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一、行政许可机关告知 厦门农业局(以下称本行政机关)就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以外的种子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核发《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章种子经营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八条规定; 2、农业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章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第十一条至第二十条规定; 3、农业部《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书——范本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书范本 预约方: 签订地点: 承约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预约生产的农作物种子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二、预约方繁育材料: 三、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

四、预约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 五、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承约方必须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交售种子时还须提供该批种子的有效田间检验结果单、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预约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费用由 (单位)负担。 六、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九、定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 十、结算方式和期限: 十一、双方一般责任: 预约方:所供繁育材料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

提供详细的生产资料和技术指导;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足额收购承约方生产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种子。 承约方:按合同约定的种子品种、数量、质量安排生产;遵循合同规定的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种苗产地检疫规程,并接受种子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种子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数量、时间、地点交付预约方。 十二、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承约方及时通知预约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违约责任: 十四、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 (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仲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持份;合同副本份,送 (单位)备案。 预约方(章): 承约方(章):

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检测技术人员理论知识考试

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理论知识考试参考试题题库一、选择题(一)单选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法律法规类1.《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所称的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 B )。 A. 农产品及制品 B.初级产品 C.植物产品D .动物产品 2.《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C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A.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B.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C.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D.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3.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颁布和实施时间分别为( B )。 A. 2006年6月29日、2007年1月1日 B. 2006年4月29日、2006年11 月1日 C. 2007年1月1日、2007年5月1日 D. 2007年4月29日、2007年11 月1日 4.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 B )的规定。

A. 食品安全法 B.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C.食品卫生法 D.产品质量法 5.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农业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 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 A )状况信息。

C.农业生产环境质量安全 D.农、兽药质量安全 6.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B )统一公布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 A. 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 B.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C. 国务院质量监督部门 D.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7.《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时间为(D )。 A.2006年11月1日B.2008年6月1日 C.2009年1月1日D.2009年6月1日 8.《食品安全法》中的食品是指各种供人(C )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A. 吃的 B.饮用的 C.食用或者饮用的 D.其他的 9.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 C )联合发布。 A.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B.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 C.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 D. 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10.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应当根据( C ),及时修订。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保护产地环境,控制环境污染,使生产基地环境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标准要求。 二、认真执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按照技术规范生产,保证生产过程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技术规范。 三、规范化采收和安全贮运,防止二次污染。 四、加大农产品的检测检验力度,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无公害产品的标准。 五、做好基地和产品的认证,加强无公害农产品标识的加贴和管理。 六、健全记录和档案,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追踪服务体系。 七、实行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自检,逐步推行产地产品检测合格准入和准出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在办公场所悬挂工作职责阳光台、制度牌并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制度、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监测制度、检测室管理制度: (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工作职责(已述)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制度 1、制订实施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计划和年度培训方案,组织开展宣传和培训活动,建立培训档案。 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在农产品生产基地、交通要道、集镇和农民集中场所,制作悬挂宣传标牌,张贴宣传标语。 3、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应当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参加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每年组织对村监督员、组协管员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培训40课时以上。 5、组织村监督员、组协管员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参加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 (三)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 1、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辖区内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2、建立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档案,如实记载相关信息;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经营条件和经营产品审查,依法查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

农作物种子销售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农作物种子销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促进农业科技产业化发展,加快优良品种科技成果转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作物种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购销合同。 第一条销售品种及数量

1、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支付由甲方生产销售的备品种种子订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种子订金的客户,该合同无效。 2、乙方种子订金在提货时按合同签订的品种数量同比冲抵货款,不得随意调换品种,不得随意调整数量。 第二条市场维护相关规定 1、甲方授权乙方在区域内销售由甲方按本合同提供的种子,批发价和零售价按公司统一定价标准执行,同时做好市场管控工作,坚决依法打击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 2、甲方不得向未经授权的单位或个人销售本合同内种子(政府项目除外)。 3、甲方要建立有效的市场巡视制度,对于经营假货、串货、恶意抬价压价等扰乱市场行为予以打击,以保证乙方利益。为维护种子经营的市场秩序,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及管理。 4、乙方在经营中必须统_店面标识,承诺实行楚粳水稻种子专营,不得经营其他水稻种子,统一定价统一销售,不得超出甲方授权区域经营,不得串货,不得恶意抬价压价扰乱市场,同时按以上要求管控好二级经销商,如乙方或其二级经销商发生违规行为,皆属乙方违规,追究乙方责任。 5、乙方有权利和义务对当地市场上的楚粳系列水稻种经销商进行管控,一旦发现假货、串货、恶意抬价压价等扰乱市场行为,可视情况向甲方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举报,以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种子市场稳定繁荣。 6、为保证各方对市场维护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支付甲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元整),履约保证金在_________年度籽种销售结束后,经甲方市场巡查认定乙方‘未发生任何违反双方对市场监管约定的行为后,自动转入下一年度履约保证金以确保长期合作,该保证金在双方合作终止未发生违规后,全额退还乙方。 7、甲乙双方要紧密合作,严格遵守双方关于市场维护的规定,如甲方有违规行为,乙方可举证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有权取消乙方在该区域的代理资格。

农作物种子购销合同样式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农作物种子购销合同样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合同编 号: 签订地点: 需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调运或邮寄种子必须出具相应的《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5.种子质量标准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6.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单位)负担。 三、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四、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六、交付定金数额及时间: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 八、双方一般责任: 供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约定按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收购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违约责任: 十一、《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持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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