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述申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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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申辩材料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陈述申辩书尊敬的XXX统计局:

我宾馆已于年月日收悉贵局告知书,现将该意见告知书发表以下申辩意见:

一、贵局严格依法行政,规范企业统计工作,对我宾馆016年《财务状况(S103表)》管理费用和应交增值税两项项指标存在问题的批评指正表示接受,并对我宾馆的处罚决定没有疑义。

二、检查结束后,我宾馆立刻召开统计人员及财务人员会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其原因是由于上级单位负责我宾馆的会计人员对统计相关政策了解不够透彻,对统计知识学习不到位,填报数据时取数口径没有按照统计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取数,致使数据出现差异。另外,统计人员与会计填报人员不在同一地点办公,没有建立有效的沟通,致使填报数据出现差异。

三、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宾馆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上报上级单位加强主管我宾馆的会计人员对统计知识的学习,并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参加每年统计局组织的相关培训,并认真学习有关统计政策。

2、要求我宾馆统计人员将各统计报表的取数口径与上级主管会计人员进行逐一核对,避免发生类似问题。

3、统计人员与会计人员须建立有效沟通,互相及时掌握相关统计及财务政策,确保填报数据正确有效。

综上所述:我宾馆之前没有任何违反行政处罚法,也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就贵局对我宾馆统计执法检查中所发现的相关问题,我宾馆一定虚心接受,并保证今后加强宾馆统计管理,恳请贵局念在我宾馆是初犯,免于此次对我宾馆的行政处罚,我宾馆将不胜感激!

XXX

年月日

行政处罚陈述申辩书

陈述申辩人:东莞市盛盈电脑设备有限公司 陈述申辩事项: 1、请求依法撤销行政处罚告知书; 2、相关事实证据申辩。 陈述申辩事实及理由 我司收悉贵局(东朗)安监罚告〔2018〕047号告知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三十二条之规定,现申辩如下,望贵司领导研究后撤销处罚。 一:关于贵局指出我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贵局(东朗)安监罚告〔2018〕047号告知书中所描述的实事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在贵局的检查过程中,我们承认我们记录不完整。但我们在围绕生产的过程中,安全教育和培训从未放松!各生产部门班组长的早会、周会及月会时刻在宣导安全生产,新入职员工上岗前都经过相关的安全培训。相关的教育培训我司确实有在执行,只是在做记录时未能达到贵局的全部要求。 二:关于贵局指出我司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贵局(东朗)安监罚告〔2018〕047号告知书中所描述的实事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我司每月会安排专人排查电线线路隐患如:线路老化、鼠害短路等问题,并及时更换解决。冲床及注塑机每台都有相关的机台保养及点检记录:如冲压部机台点检负责人李茂生、韩燕飞,注塑部机台点

检人杨长玉、唐小军,每天点检各个机台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并及时联系厂家解决。灭火器我司也是安排专人每月检查并在每个上面挂有检查表,检查外观、配件、压力等,发现有隐患及时联系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维修定点厂维修,并在每个维修的灭火器上贴上记录有维修时间等信息的灭火器维修合格证。消防通道我司也是时刻要求保持畅通,并由品质部戈魁山每个星期检查督导,所有检查结果张贴公告,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及现场整改。综上所述,我司有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三:关于贵局指出我司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贵局(东朗)安监罚告〔2018〕047号告知书中所描述的实事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在贵局的检查过程中,我司相关负责人因私请假,导致相关材料未能及时提交,后面我司负责人到位后已经立刻补交了相关材料。 综上所述,由于我们对安全生产法的不够全面理解,在工作中有一定的疏忽。但是生产安全我司一直放在公司的首要位置,并一直在执行。即便按照贵局的检查我们没有完整的相关记录,但安全生产重在执行,且我们一直在做。只是因为记录的不够完整及标准化,就被贵局处以高额的罚款,我们从心里难以接受。作为政府部门有督导、监督企业正常生产的义务和责任。检查发现问题我们认为政府部门应当以教育批评为主,而不是直接处以高额的罚款,来体现法律的尊严。所以我司坚决要求执法单位还是要以检查从严、处罚从宽来处理此事。后续我司也会多与贵局沟

行政处罚陈述申辩书

行政处罚陈述与申辩书 陈述申辩人:东莞市盛盈电脑设备有限公司 陈述申辩事项: 1、请求依法撤销行政处罚告知书; 2、相关事实证据申辩。 陈述申辩事实及理由 我司收悉贵局(东朗)安监罚告〔2018〕047号告知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三十二条之规定,现申辩如下,望贵司领导研究后撤销处罚。 一:关于贵局指出我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贵局(东朗)安监罚告〔2018〕047号告知书中所描述的实事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在贵局的检查过程中,我们承认我们记录不完整。但我们在围绕生产的过程中,安全教育和培训从未放松!各生产部门班组长的早会、周会及月会时刻在宣导安全生产,新入职员工上岗前都经过相关的安全培训。相关的教育培训我司确实有在执行,只是在做记录时未能达到贵局的全部要求。 二:关于贵局指出我司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贵局(东朗)安监罚告〔2018〕047号告知书中所描述的实事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我司每月会安排专人排查电线线路隐患如:线路老化、鼠害短路等问题,并及时更换解决。冲床及注塑机每台都有相关的机台保养及点检

记录:如冲压部机台点检负责人李茂生、韩燕飞,注塑部机台点检人杨长玉、唐小军,每天点检各个机台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并及时联系厂家解决。灭火器我司也是安排专人每月检查并在每个上面挂有检查表,检查外观、配件、压力等,发现有隐患及时联系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维修定点厂维修,并在每个维修的灭火器上贴上记录有维修时间等信息的灭火器维修合格证。消防通道我司也是时刻要求保持畅通,并由品质部戈魁山每个星期检查督导,所有检查结果张贴公告,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及现场整改。综上所述,我司有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三:关于贵局指出我司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贵局(东朗)安监罚告〔2018〕047号告知书中所描述的实事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在贵局的检查过程中,我司相关负责人因私请假,导致相关材料未能及时提交,后面我司负责人到位后已经立刻补交了相关材料。 综上所述,由于我们对安全生产法的不够全面理解,在工作中有一定的疏忽。但是生产安全我司一直放在公司的首要位置,并一直在执行。即便按照贵局的检查我们没有完整的相关记录,但安全生产重在执行,且我们一直在做。只是因为记录的不够完整及标准化,就被贵局处以高额的罚款,我们从心里难以接受。作为政府部门有督导、监督企业正常生产的义务和责任。检查发现问题我们认为政府部门应当以教育批评为主,而不是直接处以高额的罚款,来体现法律的尊严。所以我司坚决要求执法单位还是

法律文书案卷评析答案

《法律文书案卷评析》(答案得分68分) 考生:宋德才本考试时长60分钟,共30道题,满分100分。 在下列各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答案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第1题现场笔录是什么样的法律文书?()【2分】 A.在询问当事人过程中使用 B.在行政检查中使用 C.形式不固定,可随意制作 D.一起案件只能存在一份 本题答案:B 第2题送达回证中最关键的内容是()【2分】 A.签收人和收件日期 B.送达文书名称及编号 C.送达人姓名 D.送达的具体方式 本题答案:A 第3题关于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2分】 A.这两种文书的适用条件相同 B.这两种文书的适用条件不同 C.对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应当先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再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D.对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应当先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再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本题答案:B 第4题案卷以内的目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分】 A.案卷以内的目录分两个部分排列:第一部分,行政机关制作的文书;第二部分,证据材料的排序 B.文件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如:2008。4。25 C.案卷以内的目录可以随意排列 D.文件页码用阿拉伯数字,如:共2页第2页 本题答案:A 第5题某海洋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的认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分】 A.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是告知当事人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B.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适用于具备听证条件的案件 C.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适用于对不具备听证条件的按一般程序查处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的事先告知,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权 D.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等同于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本题答案:C 第6题材料:滨江市永奉区海湾旅游管理委员会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于2004年12月份开始擅自占用海域实施了海州湾北岸保滩工程。2008年3月29日滨江市海监总队执法人员李某、王某、庄某参与调查并处理此案。下列文书填写事项正确的是()【2分】 A.李某填写时发现有错误并予以涂改 B.法律名称填写:某市海湾旅游委员会 C.文书编号缺少了机关部门的代号“执”字 D.文书的制作日期填写:二○○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本题答案:D 第7题根据第7题材料,滨江市海监总队执法人员李某于2008年3月29日10时40分至11时15分在永奉区海州湾北岸保滩工程施工现场调查时制作了现场笔录,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分】 A.笔录地点填写:海州湾保滩工程 B.当事人未签署意见 C.当事人情况未填写职务 D.起止时间填写2008年3月29日10时40分至11时15分 本题答案:D 第8题根据第7题材料,滨江市海监总队执法人员庄某于2008年3月29日12时05分在永奉区海湾旅游管理委员会会议室提取证据时制作证据材料登记表,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2分】 A.只有一名执法人员庄某签名 B.时间填写:2008年3月29日12时05分

行政处罚陈述申辩书

陈述申辩书 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贵局于2013年7月23日作出的“深建罚告知【2013】XX号”《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告知书》我已收到,因本人对贵局告知书认定的事实与作出处罚的根据持有异议,现就该行政处罚告知书申辩如下: 1.本人没有违反《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NS小区2-171房”的产权是属于HT公司的,本人没有与HT公司签订过任何房屋买卖合同,一直以来也没有办理过房屋产权登记证明,所以未曾拥有过住房,因此也就没有违反《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2.贵局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是没有依据的: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五十二条的原文规定是:“以弄虚作假、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保障性住房或者货币补贴的,主管部门应当解除保障性住房租赁、买卖合同或者货币补贴协议,收回保障性住房或者补贴资金,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予以处罚: (一)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按照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租赁指导价补收租赁期间的租金,并按照补收租金的两倍处以罚款; (二)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退回原购房款,按照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租赁指导价收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搬迁之日期间的租金,并按照收取租金的三倍处以罚款; (三)领取货币补贴的,按照货币补贴额度的两倍处以罚款。 因前款规定被取消货币补贴的,主管部门自解除合同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被收回保障性住房的,自保障对象搬迁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受理其保障性住房申请。” 本人申购安居型商品房手续处在“网上申请”(仅是提交了资料)的阶段,而《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指的是已经“获取”:且并没有赋予行政机关可以处十万元的巨额罚款与终身不予受理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购房补贴申请及十年内不予受理其他住房保障申请的权力;该条第一款讲租赁跟本人的情况没有任何关系:且该款并没有可以处十万元的巨额罚款与终身不予受理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购

陈述和申辩笔录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陈述和申辩笔录 第页共页 当事人: 案由: 陈述申辩人: 承办机关: 承办人: 陈述和申辩地点: 陈述和申辩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陈述和申辩内容: 陈述申辩人签名:卫生监督员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作用:记录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履行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适用:是对当事人及陈述申辩人陈述事实、理由和申辩内容的记录。除简易、听证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案件。 制作: 1、首部:页码—分页、总页码填全; 当事人—填写单位名称、个人姓名等信息同前; 案由:同案件文书 陈述申辩人—是当事人,应填全当事人单位名称、个人姓名等信息同前,是委托人—要出具委托书,填全委托人姓名、性别等身份和联系信息。 承办机关—承办该案件的行政机关。 承办人—承办该案件的监督员姓名。 陈述申辩地点---具体地点。 陈述申辩时间—具体起止时间。 2、正文: 告知事项—不能笼统记录。一般概括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对案件事实、证据、理由享有陈述与申辩权,也有放弃权利,有对承办人员提出回避权利。是否放弃陈述申辩权、是否申请回避。” 承办人提问—记录承办人对案件事实、证据、理由向当事人提问,当事人回答或提出看法意见。 当事人或代理人的陈述申辩内容—要忠实地、全面地记录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性质、证据、情节、处罚轻重等进行陈述辩解的全部内容,尽可能记录原话,如不能记录原话的,记录应当真实反映陈述申辩人原意。要注意清楚当事人提出的新的事实和证据。 当事人委托陈述申辩人的,应当写明受委托的陈述申辩人的姓名、性别、职务、现在工作单位等。受委托的陈述申辩人应当出具当事人的委托书。 3、尾部:当事人签收—陈述申辩人对记录进行复核、补充,修改处当事人按手印,无误后在记录结束处签署:“以上笔录我看过内容属实”并签名+日期;承办人和记录人签名+日期。 注意:1)承办人告知事项和提问回答要分段记录;2)笔录必须2人以上监督员;3)有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附在笔录后。

案件归档顺序

案件归档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宗目录; 3、行政处罚决定书(存根); 4、案件查获经过 5、立案审批表; 6、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7、询问调查通知书(存根),询问调查笔录; 8、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存根); 9、对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的鉴定或其他方式处理决定的材料; 10、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存根); 11、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12、执法人员调查、收集的证明材料; 13、案件调查报告; 14、行政处罚审批表; 15、行政处罚告知书(存根); 16、陈述、申辩书及陈述、申辩笔录; 17、送达回执(包括送达各项执法文书); 18、当事人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相关材料; 19、复议机关、审判机关的最终裁决文书; 20、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 21、行政强制催告知书 22、行政强制决定书 23、其他; 24、行政处罚结案报告,结案审批; 25、行政处罚收款收据 26、卷宗封底。

第十五条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装订顺序;1--12、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1—12顺序; 13、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存根); 14、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书面申请; 15、听证通知书(存根); 16、听证委托书; 17、听证公告; 18、听证笔录; 19、听证意见书(听证报告); 20--27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15-22顺序。 第十六条行政复议案件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宗目录; 3、行政复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4、立案审批表; 5、受理通知书; 6、不予受理决定书; 7、第三人参加复议通知书; 8、被申请人答辩通知书; 9、被申请人的书面答复材料; 10、调查笔录和听取意见笔录; 11、委托代理人的书面代理意见; 12、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决定书; 13、行政复议中止决定书; 14、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 15、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16、行政复议决定延期通知书; 17、行政复议审查报告; 18、行政复议决定审批表; 19、行政复议决定书; 20、规范性文件转送处理函; 21、送达回执; 22、其他有关材料; 23、结案报告; 24、卷宗封底。

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及应用指引

行政执法法律文书制作 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编号: 当事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住址电话 姓名年龄 所在单位电话 案由案件来源 案件 简要 情况 承办人 意见承办人签字:年月日 承办机构 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领导 审批意见领导签字:年月日 应用指引: 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是行政机关内部在启动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程序前,对初步掌握的违法行为人的违法事实进行审查后,认为案件是有立案必要、属于本机关管辖,并报请本机关负责人审批时所使用的法律文书。 制作本文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应包含当事人基本信息、案由、案件来源、案情简介,并由承办人和承办机构出具意见,交主管领导审批; 2、案件来源分为:行政机关执法检查发现、来电来信举报、上级机关交办及其他机关移送案件四类;

3、记载案件时间一般精确到时,必要时可以精确到分; 4、案情简介部分应当写明立案的事实依据,对于违法事实摘要叙述即可; 5、承办人意见可分为三种:一、建议立案,写明违法行为涉嫌违反的法律;二、建议不立案,写明不予立案的理由;三、建议移送有权机关,写明所依据的案件事实和法律法规。 询问笔录 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询问地点: 被询问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话: 被询问人名称:性别:电话: 所在单位:住址: 与本案关系: 询问人:记录人: 询问内容: 问: 答: (被询问人阅核后签注:“询问笔录上述内容,记录属实。”) 被询问人签字:年月日 拒绝签字的理由: 询问人签字:年月日 记录人签字:年月日 第页共页

应用指引: 行政处罚中的询问笔录,是执法人员在调查案件时,询问当事人或其他与本案有关的人员时,根据其对案件情况的陈述而形成的文字记录。 制作本文书,应注意以下几点: 1、行政机关名称、文书名称; 2、承办人、记录人名称; 3、询问时间(具体到几点几分,包括起止时间)、询问地点; 4、询问对象基本信息,包括其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若为单位,则需包括法定代表人姓名)、询问对象与本案的关系; 5、在场人信息。对于需要在场人的案件,记录其姓名和联系方式; 6、询问内容。正文开头,应当写明执法人员向被询问人标明身份、告知其在询问过程中享有的法律权利义务。询问内容的重点在于违法行为的事实经过,尤其是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违法标的物、违法行为后果等。笔录应尽量记载当事人原话,在无法记载原话时,至少要保证准确的反映被询问人的原意。 7、询问完成后,询问笔录应交由被询问人阅读审核。被询问人对笔录内容无异议的,交其签字确认。被询问人由异议,要求修改的,应当按其要求修改。在每一修改处,让被询问人一一签字确认。 8、笔录形成后,记录人亦需签字。 勘验笔录 (首页) 共页 案由: 勘验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勘验地点: 勘验对象: 应邀参见人或见证人: 勘验人:记录人: 勘验情况记录: (详细记载勘验过程和结果)。

环保处罚陈述申辩书

环保处罚陈述申辩书 陈述申辩人:厦门市永诚鑫塑胶有限公司 陈述申辩事项: 1、请求依法撤销行政处罚告知书 2、相关事实证据申辩 陈述申辩事实及理由 我司收悉贵局罚告[2010]1039号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现申辩如下,望领导研究后撤销处罚。 一、贵局严格依法行政,规范企业开工建设主体工程报批及环境噪声等污染评估,对我司存在问题批评指正表示接受,并愿意立即整改,进一步规范管理。 二、关于“处于罚款伍万元” 和“责令停止生产使用”,我司认为依据法律处罚过重,同时就此相关问题由贵局责令限期改正,希望贵局批评教育即可。 根据: 《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文件的审批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的,建设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也可以责成建设单位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采取改过措施。 1、事先申报制度:我司已于2010年6月开始与现址的房主签订租赁该厂房 合同,由于事先对环保条例不熟悉,对当前厂房应当具有环评文件的规定没有认识,对

当前的厂房租地实际搬迁投产,前期投入相当多的人力和物力,对于当前房主没有申报 环评手续造成我司搬迁入厂的既定事实,已无法改变,我司先前并不知道房主没有持有 环评文件,希望贵局责成房主及时申报环评文件,这样,我司才有办法向贵局正式提交 后续的环评手续和文件。 2、我司愿极配合房主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手续的申报的工作,由于前期 没有相应的开工建设等资料,无法预计具体申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间;同时,我司搬 迁厂房投产,花费了大量人力和物力、财力,短期内无法应对这么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财力的再次搬迁费用。 综上所述,就你局调查我司的相关问题,我司一定虑心接受,并表示一定采取措施 加以改进,望领导批评教育,希望贵局理解我司的申辩,不再处罚为谢! 此致 厦门市环保局湖里分局 陈述申辩人:厦门市永诚鑫塑胶有限公司 2010-12-3

陈述与申辩权

陈述与申辩权 (一)陈述与申辩权的含义 陈述权,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自己意见的权利;申辩权,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所主张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享有申诉和解释说明的权利。(二)陈述与申辩权的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该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该法第四十一条还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税收征管法》第八条第四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三)当事人如何实现陈述与申辩权 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1.简易程序的陈述与申辩权 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是指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如果行政机关对当事人实施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提出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可以当场提出质疑,阐明当事人的意见。行政机关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及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能因当事人的陈述或申辩而加重处罚。 2.一般程序的陈述与申辩权 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是指除简易程序以外的行政处罚。 如果行政机关对当事人实施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果行政处罚的罚款数额达到一定金额(对公民罚款2000元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罚款10000元以上),当事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当事人要求陈述、申辩的,应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向行政机关陈述、申辩,进行陈述、申辩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采取口头形式进行陈述、申辩的,行政机关应当记录。当事人对陈述、申辩笔录审核无误后应签字或者盖章。 行政机关将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在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复核后,或当事人表示放弃陈述、申辩权后,行政机关才可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当事人签收。

2019最新卫生监督执法文书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目录 1.产品样品采样记录 2.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 3.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 4.检验结果告知书 5.卫生行政执法意见书 6.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 7.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 8.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 9.查封、扣押决定书 10.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 11.查封、扣押处理决定书 12.公告 13.封条 14.案件受理记录 15.立案报告 16.案件移送书 17.现场笔录 18.询问笔录 19.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 20.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 21.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22.合议记录 23.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4.陈述和申辩笔录 25.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26.听证笔录 27.听证意见书 28.重大案件领导集体讨论记录 29.行政处罚决定书 30.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31.送达回执 32.催告书 33.强制执行申请书 34.物品清单 35.结案报告 36.续页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编号: 产品样品采样记录 被采样人:采样地址:采样方法: 被采样人签名:采样人签名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本记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采样人,第三联随样品送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编号: 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 被采样人: 采样地点: 采样方法: 采样时间年月日时 采样目的: 采样设备或仪器名称: 采集样品名称: 采集样品编号: 采集品份数: 被采样物品或场所状况

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盖章) 被采样人签名被采样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本记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采样人,第三联随样品送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处罚陈述申辩书

行政处罚陈述申辩书 陈述申辩人:XXX有限公司 陈述申辩事项: 1、请求依法撤销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 2、相关事实证据申辩 陈述申辩事实及理由 我站收悉贵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现申辩如下:望贵局领导研究后撤销处罚。 一、该项目投资未达到公开招标的规模。XXX站站区道路改造项目为企业自筹资金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为XXX万人民币,在第一章招标邀请书中2.4款中明确提出项目总投资额约170万元人民币,实际工程结算总额为人民币壹佰柒拾壹万零陆佰捌拾伍元玖角整(¥1710685.9元)。未达到公开招标要求的200万元投资规模。 二、该项目不适用“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XXX公司隶属于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X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比例为76.83%;而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属于民营企业。XXX公司的最终控制人为民营企业,因而此次招标不适用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第四项违犯法律的相关条款“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三、此次站区道路改造项目邀请造价咨询公司进行项目造价预算,

预算价达到2293993.89元,由于造价咨询公司套用市政道路工程消耗标准,但该项目属于电站内部环境改造,与市政道路工程情况不符,故我站未认可用预算价作招标控制价。我公司一直遵纪守法,恪尽职守,对股东负责,对股民负责。就贵局检查发现该项目招标过程管理中的相关问题,我站一定虚心接受,并表示以后一定守法履行,加强工作责任心。感谢领导批评教育,恳请贵局撤销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内容。 此致! 陈述申辩人:XXX集团 2018年年月日

关于环保局行政处罚的申辩状的格式是什么

关于环保局行政处罚的申辩状的格式是 什么 题要 环保局行政处罚的申辩状的格式首先表明申诉人的个人基本信息,然后表明贵局于在什么时候向我单位送达了告知书现特向贵局陈述和申辩。然后表明陈述和申辩请求。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有权利对当地的环保局作出的某 些特定的行政处罚的结果提出组织听证会的,而在听证会当中,一般当事人都会向组织听证会的主要领导人员提交相关的申辩状,这也是当事人在听证会当中最关键的申辩机会了。所以有过类似经验的企业负责人肯定都非常的关心,关于环保局行政处罚的申辩状的格式是什么? ▲一、关于环保局行政处罚的申辩状的格式是什么? 陈述和申辩书 陈述和申辩人:×××公司,法人代码:××××××, 注册地点:×××,单位性质:×××××,单位规模:××××,地址:×××××。 贵局于×年×月×日,向我单位送达了×××××告知书(×××字[201×]××号),因我单位×××行为违反了 ××法××条,依据××法××条,你对我单位进行××行 政处罚,特向贵局陈述和申辩。

陈述和申辩请求: 撤销×××××告知书(×××字[201×]××号)。 或,对我单位××××行为给予免于处罚(从轻、减轻)处罚。 具体事实和理由: 事实一: 事实二: 理由一: 理由二: 综上所述,××××××××。 现依法进行陈述和申辩,望贵局在查明本案全部(真实)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支持当事人的请求。 此致 ××××××××局 陈述和申辩人: ××年××月××日 ▲二、环境污染处罚流程是什么? 第五十八条【简易程序的适用】违法事实确凿、情节轻微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适用本章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五十九条【简易程序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

环保行政处罚陈述申辩书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 陈述申辩书 陈述和申辩人:XXXXXXX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 单位地址:XXXXXXXXX 法人代表: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 贵局于XXXX年XX月XX日向我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X环罚告字〔2019〕XX号),因我单位生产车间焊接、喷漆、烘干工艺正在作业,热风炉正在运行时水浴除尘器未开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偷排、篡改谨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之规定,对我单位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XX万元,特向贵局陈述和申辩。 请求事项: 请求撤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X环罚告字〔2019〕XX号),对我单位给予免于处罚或从轻处罚。

具体事实和理由: 第一,我单位主观上不存在故意不开启该除尘设备,来违规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动机。前一天晚上下班时因为清洗水池和相关设施,于是拔掉了设备的电源,以预防员工触电严重故事的发生,早上开机时还未来得及接通电源,导致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到现场时,设备处于未开启的状态,只是偶然的疏忽大意,并非主观刻意不开除尘器。 第二,该除尘设备不开启,本身就会导致生产无法正常进行。该除尘设备的运行成本较低,且该设备如果长时间不开启,会导致热风炉的炉温过高,严重影响生产作业,导致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所以再次说明本单位并没有故意不开启除尘设备。 第三,我单位每年按时缴纳税费,帮助国家解决社会困难老百姓的就业问题。我单位高度依赖房地产行业,在银行紧缩房地产政策的情况下,产生大量应收账款和呆账、死账,经济情况非常糟糕,支出困难,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工人工资、厂方租金、生产原材料采购款的支付。在如此困难的情况下,我单位每年上缴国库税收XX多万,同时解决了XXX多人的就业问题,其中有退伍军人、残疾人、返乡农民工、刚走出学校的大学生、下岗工人以及社会底层难以找到工作的弱势群体。 保证改善措施: 我单位非常理解、支持贵局的工作,并保证以后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保证以后类似的疏忽大意不再发生; 二是对各管理岗位实施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加强内部环境管理,严格落实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环保行政处罚陈述申辩书

环保行政处罚陈述申辩书 行政处罚陈述申辩书 陈述申辩人:xxxxxxxx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陈述申辩事项: 1、请求依法撤销行政处罚告知书; 2、相关事实证据申辩。 陈述申辩事实及理由 我司收悉贵局x市环罚告[xxx]xx号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现申辩如下,望领导研究后撤销处罚。 一、贵局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污染,对我司存在问题的批评指正表示接受,并愿意立即整改,进一步规范施工管理。 二、关于“处以壹万元罚款”,我司认为依据法律处罚过重,同时就此相关问题已由贵局责令改正,希望贵局批评教育即可。 三、关于“将行政处罚信息抄送人民银行信用管理系统、在政府公众网上公开并抄送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该项缺乏事实依据及法律支持并认为处罚过重,希望贵局撤销处罚。 根据: (1)《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2、29、30条 (2)《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污染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为了防治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污染,我国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了两种法律措施:

(1)事先申报制度。这是根据建筑施工有一定期限的特点提出的。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前向县级以上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申报的内容包括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9条对此作了规定。 由于近期本市天气变化无常,大雨来临时毫无征兆,我司无法对天气掌控十分精准,因此无法事前预测于某日某夜进行夜间施工并于开工15日内向贵局申报。 (2)禁止夜间施工制度。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但以下三种情况除外:抢修、抢险作业;因生产工艺上的要求;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且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在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的居民。 1,由于施工工艺要求我司在昼间已完成部分的大面积浇灌混凝土(地下室顶板砼)不得不进行夜间施工避免留施工缝,同时也为保证施工质量需要。 2,在我司施工作业能影响到范围内,并无上述: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等单位,而且施工现场距离附近居民住宅尚属较远,经我司实测我项目部施工作业夜间噪声未超过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噪声源的噪声排放标准。 综上所述:就你局调查我司的相关问题,我司一定虚心接受,并表示一定守法施工,望领导批评教育,希望贵局理解我司的申辩,不再处罚为谢~此致 (xxx环境保护局) 陈述申辩人:xxxx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公元二0一0年七月二十一日

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整理规则

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整理规则第一条为规范制作、妥善保管和科学整理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档案,进一步提高全省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的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整理规则》(DB33/T498-2004)、《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在办理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反映执法活动全过程、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具有历史凭证和日常查考作用。 第三条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档案归档要求 (一)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卫生行政处罚活动的客观情况; (二)能齐全、完整地记录卫生行政处罚活动的全面过程; (三)格式正确,纸质文件材料必须采用A4标准无酸纸制作; (四)文件材料必须字迹清楚、整洁,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等符合档案要求的耐久性材料,符号正确,真实完整,签署完备; (五)案件涉及有关图像、影像、声音等各种载体的材料和书写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 (六)案件办结后,将有关文件材料按档案整理要求装

订后,于3个月内交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 第四条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的分类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档案分为简易行政处罚案件档案、一般程序(包括听证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档案两大类。 第五条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的归档材料主要包括:(一)适用简易程序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在归档时,除必须具有符合卫生行政处罚规定的处罚决定书外,还应附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陈述申辩笔录、罚没款收据等材料。 (二)一般程序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在归档时,必须具有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相对人提供材料通知书、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合议记录、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陈述和申辩笔录、案件集体讨论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物品处理记录、物品清单、结案报告、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书证、照片等和相应的送达回执或其他能够证明已经送达的凭证。必要时,还应有采样记录、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检测报告、检验结果告知书、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卫生行政控制处理决定书、抽样取证决定书、抽样取证物品处理决定书、查封(扣押)决定书、查封(扣押)处理决定书、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卫生行政取缔决定书、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强制执行裁决书、复议申请书、复议决定书、复议答辩状、行政起诉书、诉讼答辩状、行政判决书、声频音像资料等和相应的送达回执或其他能够证明已经送达的凭证。

粮食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文书

粮食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文书 目录 1:指定管辖通知书 2:案件移送审批表 3:案件移送书 4:举报登记表 5:立(撤)案审批表 6-1:调查笔录(首页) 6-2:调查笔录(副页) 6-3:调查笔录(末页) 7-1:现场检查记录(首页) 7-2:现场检查记录(副页) 7-3:现场检查记录(末页) 8:先行登记保存证物审批表 9:先行登记保存证物通知书 10:登记保存证物清单 11: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物通知书 12:检验委托书 13:责令改正通知书 14: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5-1:陈述申辩笔录(首页) 15-2:陈述申辩笔录(副页) — 3 —

15-3:陈述申辩笔录(末页) 16: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17-1:案件审议记录(首页) 17-2:案件审议记录(副页) 17-3:案件审议记录(末页) 18: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19:听证告知书 20:听证通知书 21:听证代理委托书 22-1:听证笔录(首页) 22-2:听证笔录(副页) 22-3:听证笔录(末页) 23:听证意见书 24:送达回证 25: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 26:行政处罚决定书 27:行政处罚结案报告Array 28:强制执行申请书 29: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 30:监督检查报告书 31:督办案件通知书 — 4 —

附表1: 指定管辖通知书 ()粮指管字[ ]第号 粮食局,粮食局:关于的监督检查管辖权问题,经研究,现决定由粮食局管辖。请接到此通知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粮食局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二份送达,一份存档。 — 5 —

附表2: 案件移送审批表 案件名称: 案件来源: 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住址):联系电话:受移送机关: 主要案情及移送理由: 承办人: 年月日 承办处(科、股)室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审批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6 —

行政处罚陈述申辩书

行政处罚陈述申辩书 陈述申辩人:惠州市XXXXXX有限公司 陈述申辩事项: 1、请求依法撤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博环听告字[2015]3XX 号)或从轻处罚 2、相关事实证据申辩 陈述申辩事实及理由 我公司于2015年X月X日收悉贵局(博环听告字[2015]3XX号)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现申辩如下,望贵局领导研究后撤销或从轻处罚。 一、贵局严格依法行政,对我公司存在问题的批评指正表示接受,并愿意立即整改。 二、关于文件中“拟责令你单位停止生产,并处X万元罚款”,我公司请贵局依据法律从轻处罚, 理由一、我公司前任为:“惠州市XXXXX有限公司”于20XX年由台湾籍商人申请创建,于20XX年开始生产,XX厂当初在贵局申报《关于惠州市XXXX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详见:“博环建[2006]XXX号”文件,其文件中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分析结论,后来因其经营不善,至XX厂倒闭,被法院查封并拍卖,我司于20XX年XX月XX日通过惠州XX拍卖有限公司向博罗县人民法院将其整体拍买,详见:“(20XX)博法执字第XXX-X号”文件、

及《拍卖成交确认书》、我司(惠州市XXXX有限公司)于20XX年X 月X日申请成立,其主要生产工艺、生产机器设备及产品与原XX厂也完全一样,原XX与现XX有延续关系,正因为有这种延续关系存在,加上我司相关领导人对法律及条例理解不够,导致未能及时去贵局办理相关环保变更手续,现已经委托专人办理。同时就此相关问题已按贵局要求开始整改,欢迎贵局监督。希望贵局批评教育为主,经济处罚为辅。 受现在经济环境不景气的影响,致订单不足,现我公司经营有困难;又因XX当初倒闭时将很多相关资料都带走,现在变更办理所需要的时间希望贵局能宽限。 综上所述:就贵局调查我司的相关问题,一定虚心接受,并表示一定守法履行。望领导批评教育,希望贵局理解我司的申辩,不再处罚为谢! 此致 陈述申辩人:惠州市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统计执法文书

浙江省统计执法文书(式样) 浙江省统计执法文书(式样) 目录 1、涉嫌统计违法情况登记表 2、统计调查表催报单 3、统计检查查询书 4、统计稽查通知书(就地稽查) 5、统计稽查通知书(报送稽查) 6、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 7、立案呈批表 8、补充立案呈批表 9、询问笔录 10、现场检查(稽查)笔录 11、证据登记保存决定书 12、销案呈批表 13、案件审理(讨论)笔录 14、统计违法行为处理意见审批表 15、责令改正通知书 16、当场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 17、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移送书 18、统计违法行为处分建议书 19、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陈述和申辩笔录 21、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22、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23、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24、行政处罚听证意见书 25、变更统计违法行为处理意见审批表 26、行政处罚决定书 27、结案呈批表 28、送达回证

涉嫌统计违法情况登记表 〔〕统登〔20〕号 统计调查表催报单 〔〕统催〔20〕号 : 按照统计制度规定,你单位(你)应于年 月日前报送的报告期别为的《》(表号:)至今未报。请在年月日前如实填报该调查表并送达到本局处(科、室)(联系人:,电话:

《送 )。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经《统计调查表催报单》催报,在限定期限内报送的为迟报,在限定期限后报送的为 拒报。构成屡次迟报统计资料、拒报统计资料的,本局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印 章 二○ 年 月 日 备注:本催报单一式两份,一份送达被催报单位(人),一份连同 达回证》留存执法案卷。 统计检查查询书 〔 〕统查〔20 〕 号 : 根据《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第 条的规定,本局现就以下问题对你单位(你)进行查询: 1、 2、 3、 请在 年 月 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送达到本局 处(科、室)(联系人: ,电话: )。 不按期据实答复的,本局将按照《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第 条的规定,追究你单位(你)的法 律责任。 印 章 二○ 年 月 日 备注:本查询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连同《送达回证》留存执法案卷。 统计稽查通知书 (就地稽查) 〔 〕统地稽〔20 〕 号 : 根据《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统计稽查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本局决定对你单位进行统 计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稽查范围和内容 1、

水行政执法七项制度

**市水务局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案件的查处和办理,严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严格依法办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海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的精神,结合我市水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水行政执法案卷,是指水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证据材料、法律文书等,经整理后形成的卷宗。 第三条查处水事案件应在结案后30日内形成案卷,实行“一案一卷”。 第四条案卷文书应格式统一、内容完整、表述清楚、用语规范。 第五条水行政执法案卷应当客观反映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体现依法行政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基本要求,即主体合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证据确凿,事实清楚。 第六条案卷内容包括: (一)案卷封面; (二)卷内目录; (三)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立案审批表、督查(办)通知书;

(五)案件调查终结审批表、水事案件调查报告; (六)调查通知书、协助调查函、调查(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图)、鉴定意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审批表、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采取扣押(暂扣)措施审批表、扣押(暂扣)通知书、扣押(暂扣)物品清单、解除扣押(暂扣)通知书、解除扣押(暂扣)物品清单、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笔录等; (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八)听证申请书、举行听证通知书、水行政处罚听证公告、延期(中止、终结)听证决定书、听证笔录、听证回避申请书、听证回避决定书、听证意见书; (九)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补办行政许可手续通知书; (十)负责人集体讨论记录、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十一)执行的票据等材料; (十二)罚没物品处理记录等; (十三)送达回证等其他有关材料; (十四)水事案件结案报告; (十五)备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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