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办理流程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书面实测申请

监察科审核竣工项目

是否符合竣工条件

1、符合竣工条件,经批准后,出具《实测通知单》。(1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告知需要

补正的内容。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2、申请人取得竣工项目实测成果后,向规划分局窗口递交申报材料。(1

个工作日)

3、政务中心将申报材料转分局监察科。(2个工作日)

4、监察科组织现场踏勘,经办人审核资料。(4个工作日)

5、经办人报分局业务会审核。审核通过的,经办人按程序制证。(8个工

作日)

6、制证后转交接待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

存在违建的,

转入违法建

设处理程序。

1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第一篇: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一、竣工验收目的和方式建设项目的施工达到竣工条件进行验收,是项目施工周期的最后一个程序,也是建设成果转入生产使用的标志。 (一)竣工验收的目的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了严格的竣工验收程序,其目的在于以下几方面。1.全面考察工程的施工质量:竣工验收阶段通过对已竣工工程的检查和试验,考核承包商的施工成果是否达到了设计的要求而形成的生产或使用能力,可以正式转入生产运行。通过竣工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生产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保证工程项目按照设计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正常投入运行。2.明确合同责任:能否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是判别承包商是否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完成了施工义务的标志。完满地通过竣工验收后,承包商即可以与业主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将所施工的工程转交给业主使用和照管。3.建设项目转入投产使用的必备程序: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也是国家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果,检验项目决策、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和管理水平,以及总结建设项目建设经验的重要环节。一个建设项目建成投产交付使用后,能否取得预想的宏观效益,需要经过国家权威管理部门按照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组织验收确认。因此,《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规定,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验收投产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取消企业和主管部门的基建试车分成,由银行监理全部上交财政。如3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验,经验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二)竣工验收的方式为了保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顺利进行,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并按照建设项目总体计划的要求,以及施工进展的实际情况分阶段

进行。项目施工达到验收条件的验收方式可分为项目中间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和全部工程验收三大类,见表1。规模较小、施工内容简单的建设项目,也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表1不同阶段工程验收的特点虽然项目的中间验收也是工程验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它属于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内容,因此以下仅就竣工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和全部工程验收)的有关问题予以介绍。 二、竣工验收范围和依据(一)竣工验收范围按照国家颁布的建设法规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即:工业项目经过投料试车(带负荷运转)合格,形成生产能力的,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的,都应及时组织验收,办理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对某些特殊情况。工程施工虽未全部按设计要求完成,也应进行验收,这些特殊情况是指以下几种。1.因少数非主要设备或某些特殊材料短期内不能解决,虽然工程内容尚未全部完成,但已可以投产或使用的工程项目。2.按规定的内容已完建,但因外部条件的制约,如流动资金不足,生产所需原材料不能满足等,而使已建成工程不能投入使用的项目。3.有些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实际上生产单位已经使用,但近期内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应从实际情况出发经主管部门批准手,可缩小规模对已完成的工程和设备组织竣工验收,移交固定资产。 (二)竣工验收条件按照国家规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生产使用,应满足以下条件: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生产使用。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3.必要的生产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5.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渤海防设施已按设地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以上是国家对建设项目竣工应达到标准的基本规定,但各工程项目除了应遵循这些共同标准外,还要结合专业特点确定具体竣工应达到的条件。表2中简要列出了几种专业工程施工应达到的条件,以供参考。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备案等手续全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工程备案手续 随着我国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改革及《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与之配套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贯彻实施已近三年了,但在这期间,笔者认为大多数相关单位对《办法》和(指南)执行较好。但是也有少数单位(特别是少数建设单位)对《办法》和(指南)学习不够,理解不透,执行不规范。导致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出现程序混乱,参验人员职称级别、专业验收组人数、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不符合要求,验收上报备案资料不齐等时有发生。 在此,笔者就建设单位怎样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以及怎样上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浅谈《办法》和(指南)在实际工作中的执行和应用。 1、当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竣工验收申请后,应完成的工作: 1.1建设单位应会同施工、监理三个单位的各专业人员根据该工程的实际功能分别组成几个专业小组对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竣工预验(即内部初验)。 1.2确认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应通知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规划、公安消防、环保、节能、人

防、电梯、档案、监理、施工等部门,对竣工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并写出各自的专项检查合格报告或准许使用文件。 1.3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并确定各专业验收组组长及组员名单。 1.3.1验收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被委托人担任。 1.3.2设付主任一名,由主任任命,该职务由建设单位派驻施工现场代表或该工程的总监担任为宜。 1.3.3笔者认为还应设工作人员一名,负责会议签到、会议纪录和各种文件签字的传递和收集工作。 1.3.4验收委员会不应少于6人,分别由持有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的被委托人担任。 1.3.5根据所验工程的功能确定各专业验收组组长及组员,一般工程不应少于三个专业验收组(土建、水暖、电气)。 a、各专业验收组组长:宜在建设、设计、监理单位由主任任命产生。 b、土建专业验收组组员应为四人以上,由主任在参验单位人员中,各任命1人组成。 c、水暖专业验收组组员应不少于4人(含组长),由主任在设计、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参验人员中,各任命1人组成。其他专业验收组(如通风、空调等)不应少于3人。

(完整版)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全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全过程验收程序 ●房屋建筑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10、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由监督站实施) 1、竣工验收申请需向质量监督站提供如下竣工验收资料: 1)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资料); 6)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地基与基础、主体砼结构及重要部位检验报告; 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2、监督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 3、监督站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后(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另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对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进行审核,并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单位工程竣工质量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材、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一、竣工验收流程“十步走” 01施工单位自检评定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02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全面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03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书面《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04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初验 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各方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填写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及监督小组核实整改情况。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05建设单位组成验收组、确定验收方案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应有相应资格,工程规模较大或是较复杂的应编制验收方案。 06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技术资料 施工单位提前七天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交质监部门检查。 07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会议,组织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如有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到工地现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08施工单位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

施工单位按照验收各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送质监站,对重要的整改内容,监督人员参加复查。 09工程验收合格 对不合格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其它验收规范的要求整改完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10验收备案 验收合格后五日内,监督机构将监督报告送县住建委。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报县住建委备案。 二、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前,通知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实体进行到位质量监督检查)。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①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② 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 ③ 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④ 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进行协调,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三、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1、已完成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建设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及备案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及备案办事指南 1. 背景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建设工程实现合法、安全、高质量的必要环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分为单项竣工和并联竣工,其中,并联竣工验收和备案流程更为繁琐,需要特别注意一些问题。 2. 并联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 建设单位在完成相关建设工程后,应当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机关提交竣工验收 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工程总平面图和总平面分块图、竣工图审意见书、竣工图纸册、竣工图纸电子版等。接受竣工验收申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机关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检查。 如果建设工程需要进行并联竣工验收,并联竣工验收的流程相较于单项竣工验 收会略有不同,具体的流程如下: •申请材料的提交: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机关提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申请时应同时提交管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的意见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施工单位提出的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的承诺书等材料。 •竣工资料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机关受理建设单位的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并对资料审查结果进行书面通知。在竣工资料审查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机关需对竣工图审意见书、施工图以及竣工图等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并给出审核意见。 •初次现场检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竣工验收现场进行第一次检查,检查应尽量以一次现场验收为准则,即对全部系统和设备一次性进行现场检查。 •工程质量检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机关应当对已竣工的建设工程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对工程质量问题逐一进行排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如发现工程质量不达标的情况,还应采取措施确保各项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现场审查意见的整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机关应当对竣工现场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理,并向建设单位书面通知。 •合格证和备案手续的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机关应当在接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全部合格证和备案手续后,对其进行审核并向建设单位发放合格证。同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机关还应当将相关资料送至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3. 办事注意事项 在建设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及备案办事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书》的条件及程序

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书》的条件及程序 1、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书》的条件: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征迁蓝线图、建筑设计红线图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定线、验线、测量记录册》及附图、《建设工程委托定线通知书》和《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册》; (3)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测单位绘制的建设工程竣工测量图; (4)经批准的建设工程立面色彩图及实景照片; (5)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工程项目已符合各专项指标要求的证明。 2.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书》的程序: (1)建设项目坐标放线: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坐标放线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单位进行,采用规定统一的坐标平面和高程系统,并由勘测单位负责编制测绘成果报告; (2)设立批后公示牌: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批后公示牌(包括总平面图、环境规划设计、主体工程效果及规划技术指标等)悬挂在工地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3)±000验线:建设单位按规定须在建设工程基础施工至士0.00时,提前3日申请验线,并报送两个以上(含两个)立面色彩方案。经验线符合规划要求的,由市、区规划主管部门按职责范围在规定工作日5日内核发《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管理、定线、验线、测量记录册》; (4)竣工规划验收:建设单位按规定须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待所有该工程项目资料提出申请规划验收。经验收符合规划要求的,由市、区规划主管部门按职责范围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书》。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书的核发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八条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六条 二、城市规划区内,下列建设项目应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认可书》: 一、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等需办理工程放线、±0.00验线,建设工程竣工后须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书》。 三、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书》需提交下列资料: 1、提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的书面申请; 2、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红线图及建筑立面彩色效果图(存复印件); 3、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部门完成的建设工程竣工测量图; 4、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立面彩色效果图,重点地段规划、建筑设计的彩色立面及夜景效果图; 5、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资料合格证书; 6、提供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签章的建设工程竣工图及相关资料; 四、办理期限 准予许可《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书》的,须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不予许可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市规划主管部门须书面复、说明理由,对违法建设项目移交市监察大队依法处理;对需要整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五、批复文件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书及附图 六、备注 申请者在法定有效期内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书及附图到房产部门办理房产手续。

建设工程专项验收—规划验收和消防验收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一、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1、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提交申报材料。申请人应当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实质内容及真实性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对符合申报要求的,行政机关服务窗口予以受理。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行政机关服务窗口当面告知申报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审查与决定: 1、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2、建设工程实施的内容应当与规划许可证件批准的内容一致; 3、居住区(含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的配套设施和环境建设应当与住宅建设同步完成; 4、其他。 颁证与送达: 1、建设工程规划核验(验收)意见(合格告知书); 2、建设工程规划核验(验收)意见(不合格告知书); 二、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申报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 2、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登记表(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明的许可内容一致);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核验工程的;含正本,附图附表);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申报核验工程的;对规划验收合格的,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载明的相关项目签章处,加盖规划国土监督专用章;申报单位取件时交申报单位;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具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

8、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具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 9、施工(竣工)图纸,另附:工程实测总平面图2份(申报核验工程的;包括设计图纸目录、各层平面图、各朝向立面图、各主要部位剖面图、基础平面图、基础剖面图); 10、各朝向立面完整的现状照片现状照片。 备注: 1.委托代理人提交申报材料时,须同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受理窗口工 作人员须现场当面核对确认; 2.按照建设项目申报要求,提交的申报材料中的文件复印件,均须标注“经核对,本复印件内容与原件内容一致”字样并加盖申报单位印章。 三、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 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 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消防验收 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经 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案件后,验收具体经办人应查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 求的应及时告知申办单位补齐,并在验收前1-2日通知建设单位做好验收前相关准备。 一、消防验收程序 消防验收程序,通俗一点理解就是指在验收建筑工程的消防设施是否合格的行 动指南。这个程序主要包括了消防验收内容、验收重点以及所需准备的资料。 一般人们只要按照这个消防验收流程走,就能够很顺利的完成消防验收。 二、消防验收流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工程完工后,要投入正常使用,就得先得到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验收 合格证,所以,有关单位要向消防机构提交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全流程(完整梳理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全流程(完整梳理版) 目录 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2) (1)承包商: (2) (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 (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 (2) (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 (2) (5)建设单位: (2) 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 (2) 1、完成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2)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2)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2)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2) 三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由监督站操作) (2) 四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建设单位操作) (3)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 2、下列文件: (3) 五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 (3) 六组织现场验收的主要内容 (3) 七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3) 八单位工程竣工质量初检(专家验收组核查) (4) (一)组建专家验收组(针对商品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 (4) 1、竣工验收组织机构必须包括下列人员: (4) 2、参加竣工验收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并备齐委托手续: (4) (二)单位工程竣工初验程序 (4) (三)单位工程初验要求 (5) (四)单位工程竣工质量初验应具备的条件 (5) (五)填写相关资料 (5) 九商品住宅逐套竣工质量验收 (5) (一)确定逐套检验核查时间 (5) (二)逐套检验核查 (6) 1、检验组织机构检查 (6) 2、逐套检验内容检查 (6) 3、逐套检验方案的检查 (6) 4、逐套检验记录检查 (6) 5、逐套检验结果核查 (6) (三)逐套检验核查通过 (7) 十建设项目专项验收阶段 (7) 十一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质量监督组进行) (7) (一)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7)

竣工验收流程

工程竣工验收 工作流程 一、竣工验收实施步骤分四步进行:即竣工验收前的准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保修期终止。 二、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一)、施工单位进行的准备工作: 1、档案验收。完成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整理工程各项技术档案资料,自检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监理验收合格后报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验收,项目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移交工程竣工部,工程竣工部验收接收资料后移交建设局,建设局验收接收资料后(监理、建设单位均接收后)开具工程档案合格证书。 2、规划验收。委托检测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实测,填写《规划验收合格证申请表》(附件12)与竣工实测报告一起提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组织。 3、确认工程质量合格后到唐山市建设大厦(西山道75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验收相关范本(红、黄、蓝本一式三本),填写建设工程竣工报告(蓝本)、保修书(包括保修卡见附件10),向监理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4、其他所需文件:设计质量检查合格文件(附件1)、勘察质量检查合格文件(附件2)、施工图审机构工程质量检查合格文件(附件3)、工程拨款情况的证明文件(附件4)、工程移交表(附件5)、工程基本情况表(附件6)、施工工作总结文件(验收会议汇报材料)。 三、监理单位进行的准备工作:

1、整理工程监理各项技术档案资料,自检验收合格后报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验收,项目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移交工程竣工部,工程竣工部验收接收资料后移交建设局,建设局验收接收资料后(施工、建设单位均接收后)开具工程档案合格证书。 2、监理接到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人员进行工程预验收,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监理工作总结文件(验收会议汇报材料)。 四、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完成下列准备工作: 1、组织规划专项验收。 2、组织环保专项验收。 3、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小组)并确定专项验收组成员。验收委员会的成员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担任(法人代表的委托人应有法人代表的书面委托书)。验收委员会主任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担任(法人代表的委托人应有法人代表的书面委托书)。验收委员会副主任:由主任任命。专项验收组一般分为外观检查组、实测实量组、资料检查组,工程规模较大时,可按专业工程细分若干个检查组。各专项验收组组长,由主任任命,应具有工程师以上的职称,组员应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每组不少于三人;参加竣工验收的成员,在相应的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中具有平等的表决权。 3、确定竣工验收方案。 4、编写工程项目执行报告(验收会议汇报材料)。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程序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程序 1、申请验收必备条件 ①已缴清报建有关费用; ②已按规划报建要求完成建筑单体工程; ③已完成报建图规定的工程内容、道路系统、环境绿化及化粪池等公建配套工程。 2.建设工程验收需提交的资料: 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本); 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③施工许可证(复印本); ④放线图(原件)、竣工测绘图(原件); ⑤加具规划局公章的总平面布置图(原件)1份; ⑥填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1份。 3、办理过程 ①业主填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登记表”核查申报资料后,送规划办。 ②规划办拟定验收日期,安排好验收人员,通知建设单位。 ③验收人员由3人组成:规划办1人,促建部1人,总工办1人。 ④规划验收按《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进行。 ⑤验收结果报分管副主任审批,签发《规划验收合格证》。不合格工程,其处理意见报局长审核,通知建设单位领取。 ⑥违反规划要求的工程按《城市规划法》和《市区城市规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整改或处罚。 4、办理期限:5个工作日。 5、批复文件:《规划验收合格证》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一、服务内容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二、设置依据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五)项:“建设单位或个人应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施工。建设

工程竣工后,须持竣工图及有关资料,按有关规定申请规划验收。对验收合格的, 发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三、申请材料 (一)书面申请(原件一份) (二)建设工程竣工图(建筑工程限于建施图)(原件一份) (三)具有相应资质机构提供的建设工程竣工实测地形图(含电子文档) (原件一份) (四)具有相应资质机构提供的房屋竣工测量报告(建筑工程项目) (原件一份) (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的其他材料。(复印件一份) 符合规划验收规定的,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及其附图; 不符合的,要求整改; 对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按违法建设处罚程序,由分局业务办公会和监察会 根据管理范围、职责分工分别作出处罚决定。 家庭理财规划书 前言 王先生: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的信任,让我有机会为您提供全面的理财规划服务。 这份理财规划报告书是用来帮助您确认需要和目标,对您家庭的理财事务 进行更好地决策,从而使您达到财务自由、决策自主、生活自在。 在这份专为您量身定制的规划报告书中我所有的分析都是基于您目前的家 庭情况、财务状况、生活环境、未来目标以及结合当前所处的经济形势对一些金 融参数的假设,测算出的结果可能与您真实情况存在有一定的误差,因此您提供 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将有利于我们为您提供更精确的个人理财规划。

规划建设工程类开发报建流程

规划建设工程类开发报建流程 规划建设工程类开发报建范围: 规划报建范围:建设项目预审选址;申请规划设计要点;申领总平图及修详规的批复;办理综合管线规划和单体方案的送审;取得人防、环保、消防、卫生学等专业审批意见;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手续:申领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邀请招标核准书;办理施工监理招标工作;缴交劳保金;申请淤泥排放证;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并办理节能备案及施工图审查备案;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的监督手续;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商品房预售手续。 建设工程验收:工程规划验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办理环保、人防、消防、卫生学等各专业验收;收集建设工程各项验收资料报请竣工验收备案,同时办理商品房的确权。 具体办理流程: 第一阶段:总规和修详规报批 ✔领取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国土局申领《建设用地通知书》,向市规划局申请设计要点,向市住建局申领本年预备立项批文,在取得上述批文后向规划局申报《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总规), ✔取得总规批复,对总规图进行深化设计(住宅总体规划、管线布置、道路绿化系统、地形竖向以及各项经济指标说明),向市规划局申办《修详规》。 ✔办理总规和修详规过程中,可同步办理小区立项批复、小区命名批复。 第二阶段:单体报批

✔领取修详规及附图后,申领单体方案、四至图、有效用地批文申报单体《送审建筑设计方案的复函》; ✔取得总规和修详规的批复后,可以同步办理消防、人防、环保、卫生等专业批复意见,办理小区综合管线规划批复、地质勘测成果报告书、小区排水批复意见、路名批复意见等;同时进行设计邀标核准等工作。 第三阶段: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单体批复后,需要完成《扩大初步设计》批复;在取得扩初批复后,可同步进行并完成建设项目施工放线取得《放线册》、签订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缴纳市政配套费、设计招标中标通知书等工作。在以上工作完成后,向规划部门申领规划证。 第四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领取到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市住建局分别办理各期工程建设项目正式立项、施工及监理邀标核准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备案、施工图审查及批准书、办理劳保金缴交证明、质量安全检查登记、淤泥渣土排放证等手续;向市政相关部门分别办理永久用水及永久用电协议;完成上述工作后向建设部门申领施工证。 第五阶段: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在建设项目取得施工证及工程进度将达到楼层总高度三分之二(广东预售楼层要求)的前四十天,向国土房管部门申办商品房面积预测;工程进度达到楼层总高度三分之二后,向国土房管部门申领预售证。(具体以各个地区实际情况委准) 第六阶段: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建设项目全面竣工(含外墙装修),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周边绿化环境、道路设施建设完毕,相关临建的围墙及其它构筑物全部拆除后,向市规划部门首先申办规划验线,并取得验线册方可申办合格证。 第七阶段: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备案) ✔项目完成规划、消防、环保、人防验收工作并取得建设部门批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认可书》后,向建设部门申办竣工备案表。

竣工验收程序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工程竣工验收 (一)、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 (1)、承包商: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建设单位。 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监理公司(5个工作日 内)建设单位。 (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 (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 (5)、建设单位: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文 件。 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C、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 资料送审单》交监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 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d、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 通知监督站。 (二)、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1、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2、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程序和要求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程序和要求 一、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2、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二、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应具备的条件: 1、应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 2、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备案; 3、室内环境质量及水电检测合格并报告齐全; 4、通过公安消防、环保等单项验收并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5、通过了由建设单位组织并经质监站监督的竣工验收; 6、技术资料通过质监站监督员审查合格,并将质监站存档资料交给监督员存档; 7、技术资料通过当地城建档案部门初审合格并取得档案初验认可证;

8、备案时还应提交的其它相关资料: ⑴、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备2002-1表); ⑵、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2002-2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含施2002-1、2、3、4、7表及备2002-3、4、5表); ⑶、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备2002-6表); ⑷、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备2002-7、8表); ⑸、法律、规章规定必须提交的其它文件(含电信、防雷、竣工结算及劳保基金收讫文件)。 三、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程序: 1、通过室内环境质量及水电检测合格,技术资料交监督员审查合格、送档案馆初审合格并取得初验认可证,经消防、环保等单项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认可或准许使用的文件后方可申请竣工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到备案机关领取备案表及备案文件目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将质监站存档资料交给监督员; 3、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按备案文件目录中的要求将文件整理齐全后交备案机关审查; 4、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收文件齐全后,应当及时办结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违法违规的处罚依据:

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流程

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流程(含安全、文明施工、节能及竣工结算)一、申请单位 建设工程项目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手续,由项目参建双方到东湖高新区建筑市场管理站、高新区质量监督站办理。 二、基本流程: 1、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向建管站提交《东湖开发区建筑工程综合竣工验收申请表》,填写《东湖开发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一式五份),并将商品混凝土、墙改节能、安全、文明施工、竣工结算资料全部整理装订成册。 2、建管站批复申请后,下发验收通知,确定验收时间及验收成员。 3、建设单位按规定组织验收会议,建管站验收小组对项目实行综合竣工验收,并一次性告知综合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要求及需要报送的资料。 4、经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建设、施工单位,将各项资料准备齐全后报送建管站,建管站在收到全部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结论。 5、验收不合格或资料不全的项目,验收小组自收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收到《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在建工程竣工验收整改一次性告知书》,参建单位应抓紧整改,并提供整改书面情况,补充竣工资料。 6、整改资料符合规定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三、需提交的资料: (一)安全管理验收:1、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完工场清证明(盖章);2、工程在建工程中下达了整改(停工)通知单或接受过行政处罚的,需提供整改(停工)回复或行政处罚结案证明;3、《东湖开发区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综合评价表》。 (二)文明施工验收:1、建设单位需提供工程完工场清证明(盖章);2、施工许可证; 3、提供维权公示牌及农民工工资公示影像资料(3次); 4、分包单位发放农民工工资的清单; 5、建设单位按照合同拨付总包单位工程款证明及联系人的联系电话; 6、分包单位的联

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流程

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流程 一、项目手续办理流程 1、立项 2、环评、交评、可研、安评 3、项目策划定位、委托##做平面方案 4、规划、消防窗口总平方案审批 5、出蓝图 6、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单体建筑物三个以上设计方案 8、设计方案审批 9、出施工图 10、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1、图纸审查 12、建筑工程消防施工图审核 13、建设工程招标 14、安全监督手续 15、质量监督手续 16、办理《施工许可证》 17、开工建设 18、消防验收 19、办理规划验收合格证 20、质监站竣工验收备案表 21、节能建筑验收 22、房屋建筑工程结算备案 2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4、房产测绘→派出所出具门牌号证明→房屋初始登记→办理房产证 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政府批复原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与复印件 4、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与契税缴纳证明 5、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原件与复印件 7、地籍测量的数据与图件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2、建设项目的有效计划批准文件 3、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项目用地规划图 4、规划设计条件或与附图 5、划拨土地证明或土地出让、转让合同 6、已批准的总平面图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经办人##原件与复印件

3、计划批文 4、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5、施工图三套〔含建设项目总施工图、建筑单体施工图、工程定位图与竖向设计、管线综 合、绿化与做法施工图〕 6、放线〔测绘〕资料 7、申报材料相应的电子文档光盘 五、施工图设计审查 1、施工图审查设计任务委托书、申请表 2、施工图图纸4套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工程勘察报告技术审查任务委托书 六、建筑工程消防施工图审核 1、建筑工程全套施工设计图纸、技术性审查报告 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3、申请人##复印件、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 5、总平面定位图 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审批 1、立项批文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表 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 九、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工程中标通知书 4、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规划方案 5、施工组织设计 6、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特种作业人员有效上岗证 8、建设单位安全监督人员和监理单位监理人员花名册 9、从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10、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 11、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 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证明 6、消防设计审查证明

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 (1)承包商: 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建设单位。 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 监理公司(5个工作日内)(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 (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 (5)建设单位: 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C、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交监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d、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 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 1、完成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三、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由监督站操作) 1、监督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建设单位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送监督站审查,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2、监督站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后(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另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对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进行审核,并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 四、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建设单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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