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员工管理办法

临时员工管理办法
临时员工管理办法

临时员工管理办法

1

第二章员工管理制度

一、临时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使临时人员的雇用及管理有所遵循特依人事管理规则第二条规定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员申请

各部门有临时性工作(期间在三个月以内),须雇用临时人员从事时,应填具”人员增补申请书”注明工作内容、期间等呈经理核准外,送人事部门凭以招雇。

第三条雇用限制

(一)年未满16岁者不得雇用。

(二)经管财物、有价证券、仓储、销售及会计(除物品搬运、整理及报表抄写工作外)等重要工作不得雇用。

(三)雇用期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条雇用

(一)人事部门招雇临时人员,应填”临时人员雇用核定表”呈经理核准后雇用。

(二)临时人员到工时,人事部门应填”雇用资料表”一份留存备用。

第五条投保

在厂区工作的临时人员应由人事部门办理劳保投保后,始得入厂

2

工作。

第六条管理

(一)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可请公伤假、公假、事、病假以及婚、丧假,其请假期间除公伤假外均不发给工资。

(二)临时人员的考勤、出差比照编制内助理员办理。

第七条终止雇用

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如有不能胜任工作,违反人事管理规则第十四、三十六条规定,事、病假及旷职全月合计超过4天以上,或工作期满,雇用部门应予终止雇用,经终止雇用的临时人员应填具”离职申请”(通知)单”(其离职应办理手续由各公司订定)经主管科长核签后连同胸章送人事部门凭以结发工资。

第八条延长雇用

临时人员雇用期满,如因工作未完成,必须继续雇用时,应由雇用部门重填”人员增补申请书”叙明理由呈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始得雇用,并将核准的增补申请书一份报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

第九条实施与修改

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经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3

员工奖惩制度管理办法

员工奖惩制度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度,结合公司管理要求,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管理办法》,本办法于2013年2月1日颁布执行。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一条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遵守重庆市民行为道德规范、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及部门的其他规章制度、岗位职责。 第二条人事部门要求如实填写各类表格,提供有效证件,不得有隐瞒或假造。 第三条按照本公司的要求接受业务指导、各类培训及考核。 第四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事、互帮互助,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质量标准要求开展工作,作业场所禁止无关人员逗留。 第六条讲究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守公司机密,廉洁奉公,维护团队利益和公司声誉。 第七条爱护公物及公用设施,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 第八条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用品,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第九条衣容整洁,精神饱满、待人热情,文明用语。 第十条关心企业,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扬企业精神,为企业作贡献。

第二节奖励 第十一条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物质奖励、晋升工资或晋级、发放奖金。第十二条奖励条件 1、对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用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受到用户表扬者。 3、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7、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8、见义勇为,舍已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9、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10、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第十三条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三节处分 第十四条甲类过失(以下每项考核分值为1分;5元/1分)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职工宿舍安全管理规定(新编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宿舍安全管理规定(新编版)

职工宿舍安全管理规定(新编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为使职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宿舍统一由宿舍长管理,宿舍长由局领导指派并公布,其职责为: 1、管理一切内务,安排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和电器的安全、节约使用。 3、监督、纠正住宿职工行为。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报告局领导给予处理: (1)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2)留宿外来人员的;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的; 第三条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空调、电扇、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如因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由有关人员负担赔偿,

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四条住宿职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宿舍内服从宿舍长派遣与监督; 2、宿舍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宿舍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被褥起床后进行整理; 5、烟灰、烟头、杂物等不得随意丢弃; 6、个人用品统一存放储物柜内; 7、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8、贵重物品避免存放宿舍,如有遗失自行负责; 9、墙壁、橱柜上不得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0、宿舍清洁由住宿人员轮流打扫整理,并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1、宿舍内严禁出现聚餐、喝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第五条住宿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公开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1、不服从宿舍长的监督、指挥的; 2、在宿舍赌博、酗酒的;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的;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有效保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环境、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指在国内外有典型意义、在科学上有重大国际影响或者有特殊科学研究价值,并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自然保护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调整、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 范围调整,是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部界限的扩大、缩小或内外部区域间的调换。 功能区调整,是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部的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范围的调整。 更改名称,是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原名称中的地名更改或保护对象的改变。 第四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工作。 第五条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不得随意调整。 调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原则上不得缩小核心区、缓冲区面积,应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得到有效保护,不破坏生态系统和生态过程的完整性,不损害生物多样性,不得改变自然保护区性质。对面积偏小,不能满足保护需要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鼓励扩大保护范围。 自批准建立或调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进行调整。 调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当避免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在范围上产生新的重叠。

第六条存在下列情况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可以申请进行调整: (一)自然条件变化导致主要保护对象生存环境发生重大改变; (二)在批准建立之前区内存在建制镇或城市主城区等人口密集区,且不具备保护价值; (三)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需要。国家重大工程包括国务院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列入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且近期将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 (四)确因所在地地名、主要保护对象发生重大变化的,可以申请更改名称。 第七条主要保护对象属于下列情况的,调整时不得缩小保护区核心区面积或对保护区核心区内区域进行调换: (一)世界上同类型中的典型自然生态系统,且为世界性珍稀濒危类型; (二)世界上唯一或极特殊的自然遗迹,且遗迹的类型、内容、规模等具有国际对比意义; (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物种。 第八条确因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需要调整保护区的,原则上不得调出核心区、缓冲区。 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工程建设生态风险评估,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 除国防重大建设工程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因重大工程建设调整后,原则上不得再次调整。 第九条调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向国务院提出申请。由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的,应事先征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意见。 调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或更改名称,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抄

大型集团公司员工激励和奖励管理办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为充分调动和激励公司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和执行力,促进公司各项目标计划的达成,体现员工为公司贡献大,收益高的原则,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所属各公司全体员工。 2.奖励原则 2.1实行“归口管理、统一标准、层级奖励、层级审批”的原则; 2.2以“公司作出的贡献大,体现个人收益高”的原则; 2.3 各类奖励不重复奖励原则。 3.管理部门职责划分 3.1奖励和考核归口管理部门为集团综合管理中心和各公司综合管理部。 3.2奖励和考核专项资金管理部门为集团财务部和各公司财务部。 3.3奖励资金的事前合法合规性审查由集团审计部负责。 4.奖励审批程序及权限 4.1各公司奖励:由单位负责人提出→主管领导审核→板块综合管理部、审计部审核→板块公司总经理批准→集团总经理批准(经批准各业务方案以外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及以上的奖励); 4.2集团部室奖励: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提出→主管领导审核→集团综合管理中心、审计部审核→集团总经理审批; 4.3集团总经理给予员工的特别奖励:由集团综合管理中心负责人提出→审计部审核→集团总经理审批。 5.奖励项目及奖励标准 5.1营销类奖励 5.1.1成功为公司开发商用车经销商并实现签约和提车的,公司一次性奖励渠道开发相关人员共5000元(。 5.1.2一次性成功签订整车销售订单50辆份及以上除正常业务费用计提外,公司给予1万元奖励(公司统一组织的商务活动期间签约的销售订单除外)。 5.1.3经公司同意在工程项目商务签约中,一次性签约2000万元及以上工程项目,除按公司规定比例计提业务费用外,另外奖励商务签约相关人员共2000-5000元。 5.2技术创新及降成本类奖励 5.2.1新品研发奖励 5.2.1.1整车新车型样车评审通过奖励项目组1000元(新车型是指公司前期未生产过的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员工的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预防和查挖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1、凡来工地参加施工作业的职工、临时工、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公司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亲访友者确需留宿应当征求后勤管理人员统一后方可留宿。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严禁将易燃易爆、放射物品、枪支弹药、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 3、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伤风败俗的不法行为。 4、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明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人员离开宿舍前要关掉电器,做到人走电断。 5、因驻地位于林区禁烟范围,严禁在院外吸烟。违章者除受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处罚外,公司还将额外处以500元罚款。如有吸烟需要可在院内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地方。烟头要及时踩灭,不得吸完烟后随地丢弃。 6、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住宿人员

起床后必须把被子和床铺整理好,并打扫室内卫生,衣服等其它用品放置有序,做到整齐一致,不得从室内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文明卫生整洁。 7、晚上九点半熄灯,必须在熄灯前回到宿舍。如有加班或其他特殊情况要提前通知后勤管理人员。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交谈和播放音响及弹奏,不准到他人处找老乡,不允许他人来自己住处。 8、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9、各班组长要天天检查,并督促落实,各工地负责人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项目部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10、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项目部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取消用工,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黑龙江省建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0日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论语?阳货》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2018)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2018)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12月10日文化和旅游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雒树刚 2018年12月10日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维护和培育文化生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和旅游部同意设立的特定区域。 第三条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贯彻新发展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第四条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应坚持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保护孕育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 第二章申报与设立 第五条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依托相关行政区域设立,区域范围为县、地市或若干县域。 第六条申报和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应本着少而精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履行申报、审核、论证、批准等程序。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一)传统文化历史积淀丰厚,具有鲜明地域或民族特色,文化生态保持良好;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是当地生产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有序,传承实践富有活力、氛围浓厚,当地民众广泛参与,认同感强;

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奖罚管理 制度

员工奖罚制度 一、着装要求 1、上岗必须穿酒店规定制服以及鞋袜,男员工穿黑色鞋及深色丝袜,女员工穿黑色布鞋及肉色袜子(布鞋不能有破损)。 2、着装干净整洁、钮扣齐全,衣裤无开线。 3、上班佩戴员工牌,工牌佩戴左胸处。 4、上班在更衣室更衣,不能便装出现在工作岗位上。 5、皮鞋时刻保持清洁光亮。 二、仪容、仪表要求 1、面容清洁、脸部清爽宜人,男服务员经常修面,不留胡须、口气清新;女服务员要化淡妆,不可浓妆艳抹。 2、男服务员发脚侧不过耳,后不过领,前不过眉。 3、女服务员发需用黑色发网盘起,不得戴太夸张的头饰,只宜轻巧大方的发饰,发型不得怪模样,或将头发染成其它颜色。 4、头发要经常梳洗,不得有头屑,不得掩盖眼部或脸部。 5、不可戴戒指、手饰、手镯、手链等饰物上班(结婚戒指除外)或不许外露。

6、手部保持清洁,经常修剪指甲,指甲内不藏污纳垢,女服务员不允许涂深色指甲油,男员工不允许留胡须。 7、经常洗澡,保持身体清新气味,身上无异味,并保持皮肤健康,不得使用强烈香水(香料)。 8、员工佩戴项链不得外露。 三、礼貌礼节 1、与客人谈话时必须站立,问好、与客人保持一定距离(0.8-1米 左右),员工不能坐着与客人谈话。 2、在酒店工作场所应用普通话,不要与同事在客人面前说家乡话。 3、与客人谈话时精神集中,留心客人吩咐,不得漫不经心,左顾右盼。 4、与客人谈话的声音以两个人能够听清楚为限,语调平稳,轻柔、速度适中。 5、谈话时目光应注视对方,表情自然,保持微笑。 6、与客人或领导谈话时不能当面作伸懒腰、打哈欠、玩耍东西等 动作,不唾沫横飞。 7、与客人谈话时不要涉及对方不愿谈及的内容和隐私。 8、若客人的询问在自己职权或能力范围之外的问题,应主动替客 人做出有关的联系,以积极的态度帮助客人,或婉转地回答问题而不要随便说”不知道””不能够”甚至置之不理。 9、如遇客人心情不佳,言语过激,也不要面露不悦之色,要以”客

(完整版)员工工作时间外出管理规定

员工工作时间外出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员工外出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本管理规定中所称“外出工作”是指员工工作时 间内离开公司办公场所去办理所有业务及工作事项。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需临时外出办理事务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申请工作时间内外出事项包括: 一)上级交代必须马上外出办理的事务性工作; 二)遇突发、偶发事件需要马上外出处理的; 三)必须马上赶办或计划办理的行政类事务; 四)公司指定外出出席的会议或参加的外部培训; 五)本职岗位上的工作需外出办理事务的。 第四条工作时间内员工外出具体规定内容及惩处方式: 一)因上述第三条规定的相关工作、业务需要临时外出办理的所有员工,必须办理外出手续: 1、不影响考勤录入的外出工作情况,填写《外出申请表》,经规定领导核准签字后凭《外出申请表》到公司行政部人事专员处填写《员工外出办事登记表》,并上交签字后的《外出申请表》,后方可外出; 2、影响考勤录入的外出工作情况,填写《外出申请表》,按照公司《考勤、休假、请销假等行政管理最新规定》的规定内容执行; 3、员工应合理安排外出工作时间,预计返回时间应尽量设定在工作时间之内; 4、遇突发、偶发事件需马上外出办理的,需立即向规定核准领导当面或者电话请示,说明情况,经规定核准领导批准,并在外出前到公司行政部人事专员处填写《员工外出办事登记表》,后方可外出,要求其返回后两日内立即补填《外出申请表》,并经其规定核准领导签字审批后,上交公司行政部人事专员备案。

出现因徇私舞弊或者工作失职造成员工外出办事登记情况不属实或者逾期也进行办理者,一经发现,视具体情况处以公司行政部人事专员或者外出员工直属领导50元——300元/次的处罚并通报批评。 二)外出办事员工需严格按照《员工外出办事登记表》记录事项办理公事,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去往其他地点,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办理私事,一经发现其外出当日考勤按旷工论处。 三)外出办事员工在外要注意公司形象,严禁以公司名义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道德的事情以及损害公司名誉的任何事情。 四)外出办事员工要注意个人安全、交通安全与财产安全,必须保持手机的畅通,有公司未接听电话须及时回拨。携带公款外出员工须保障公司钱款安全,如有意外,将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中途需要改变或增加工作内容的外出办事员工,须电话报告直属领导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改变工作行程。违者除以50元/次的处罚并通报批评。 六)私自外出或未按照上述规定流程执行的外出员工,外出当日其考勤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员工外出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普通员工、主管级人员:由部门经理核准。 二)部门经理、总监、副总:由董事长核准。董事长因故不在由副总经理代核准,副总经理因故不在由行政部经理代核准。 第六条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自生效之日起,凡不符合本修订的相关规定即行废止或重新修订。 规定附件: 一、《外出申请表》; 二、《员工外出办事登记表》。

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合同编号: 为增强员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识,保障人身及财产的安全,节约能源,正确使用电器设备,防止发生种类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望全体入住人员遵照执行。 一、行为规范 1、所有寝室的电源、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3、不准使用超过1千瓦以上的电器,严禁使用没有保护功能的电器设备。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热的快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工程部。 6、禁止在宿舍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要有人在场,用不燃烧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7、禁止携入或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品; 8、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如在手机充电器在床上充电等。充电器不允许未充电,长期插在电源插座上; 9、使用电开水器时必须有人守候; 10、人员离室必须锁门、抽取电牌,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空调、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二、其他 1、发生事故时,全体人员有义务积极配合调查; 2、不得偷到,不得打架,要按时作息。 注意事项: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 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 1/ 2

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2/ 2

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开发自然保护区的旅游功能已成为世界旅游发展的一个新方向。我国不少自然保护区也已发展了生态旅游产业,整体发展态势良好。下文是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保持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 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安徽省湿 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自然保护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自然保护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以升金湖湿地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鸟类为主要保护对象的湿地类型自然 保护区。 第三条在自然保护区开展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自然保护区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统一规划、合理利用、科学恢复、损害担责、永续发展 的原则,妥善处理好自然保护区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建立自然保护区管理统筹领导协调机制,负责协调、指导和决定有关自然保护区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自然保护 区管理局)依法履行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的职责。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自然保护区的规划控制、利用管理,科学利用自然生态环境和资源; (三)负责管理、调查自然保护区的自然资源,组织环境监测并建立档案,野生动物救护和疫源疫病的防控; (四)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科普宣传教育,科学研究,参与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五)负责自然保护区的执法巡查,组织、协调和实施自然保护区联合执法工作; (六)在不影响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依法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 (七)其他依法应履行的职责。 市发展改革、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林业、农业、水务、旅游、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港航管理(地方海事)、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共同做好自然保护区有关工作。 第七条贵池区、东至县人民政府依法承担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责任,对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依法履行职责及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应当提供支持。 环升金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共同做好保护工作,指导环升金湖村(居)民委员会结合实际制定保护公约,鼓励村(居)民参与保护工作。 第八条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志愿服务、捐赠等形式参与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义务,有权制止、检举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行为。 第二章规划与保护

员工考核奖励、处罚管理办法

员工考核奖励、处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严肃公司纪律,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能顺利执行;全面激发售后调试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增强员工工作积极性,从而提高部门整体实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售后调试部所有人员。在售后调试人员外出工作情况下,按照当时工作情况,规定工作时间,在工作时间内按照制度处理。 第三章员工奖励 第一条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奖励的依据,促使增强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第二条奖励的分类 员工奖励分为口头、书面表扬和资金奖励两大类: 根据日常工作表现、组织纪律性、工作完成好坏的程度,以口头、书面表扬和资金形式予以奖励。从而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工作热情。资金奖励分为: 100元、200、300、400元、500元等五个等级。 第三条奖励条件和办法 一、口头、书面表扬: 员工做出以下贡献者,给予口头、书面表扬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 2、工作积极上进、对工作认真负责; 3、按时上交工作日记,并能做到工作日记内容详细、真实、客观; 4、在于甲方沟通时处理得当,以公司利益为主,妥善解决疑难问题;

5、服从领导分配,并做到工程调试一个完成一个,不拖泥带水; 6、工作效率高,售后调试工作用时少; 7、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 8、弘扬公司文化,为公司引进优秀人才; 9、带领其他人员,较好的完成工作,并取得甲方的一致认可; 10、好人好事者 二、资金奖励: 以上行为者,公司将根据其具体表现,给予不同程度的资金奖励,特殊情况的,有总经理批示。 第四章员工处罚 第一条目的 处罚不是最终目标,通过处罚达到令行禁止,培养员工的服从意识才是主要目标。 第二条分类 员工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两大类: 行政处罚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五种;经济处罚分为50元、100元、200、300、400元等五个等级。 第三条处罚条件及内容 一、警告 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50元以上罚款: 1、迟到、早退、脱岗,2小时以内; 2、不尊重领导,口出脏言,挑起事端,辱骂同事; 3、在公司内衣冠不整; 4、在公司内随地大小便; 5、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不参加公司指定的培训、会议等; 7、没有认真作好工作记录,没有及时汇报当天工作情况;

公司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制度

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制度(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范围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工作,增强外出培训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保证外出培训质量,提升公司员工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以满足公司现实业务和未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员工。 第二条名词解释 外出培训,指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或员工为了满足自身学习发展的需要,与公司达成协议之后,参加公司外的一切培训、学习活动。 培训费用,指在培训活动中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差旅费、杂费以及培训期间的工资等的总和。 第三条外出培训员工的资格条件 (1)热爱BY,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好学上进; (2)爱岗敬业,努力工作,能较好地完成公司或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 (3)外出培训应基于工作需要,满足外出培训项目对人员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4)如无特殊批准,外出培训的资格人员都应为已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有意愿在公司长期工作的员工,其在劳动合同履行期内。 第二章外出培训需求及申请审批程序 第四条公司所属各部门、工厂每年12月份,将下一年度的外出培训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审后,统一纳入公司的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培训计划执行时,所属各部门需按计划提前15天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并递交培训人员名单。若因工作需要,培训需求部门临时选派员工外出培训时,需提前7天向公司人力资源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依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逐级办理,最后经总经理核准方可生效。 第六条申请参加公司外培训的员工应事先填写《BY员工外出培训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1),并附培训有关信息资料,申请表及培训相关资料交人力资源部归档管理。 第三章外出培训形式

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增强入住员工的安全意识,保障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希望入住员工自觉遵守、共同创造优美安全的住宿环境。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临沂鑫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所属各宿舍楼三、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一条、员工住宿规定: 1、公司各单位需要住宿的员工,办理相关入住手续后方可住宿。私自入住者,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罚款,并强制迁出宿舍。 2、员工入住后不得私自搬、调宿舍,如确有需要,应报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协调。违者罚款200元。 3、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保持原有结构的安全完整,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如有故意破坏,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其情节轻重加倍罚款。 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大声吵扰同事,若被同事投诉多次,罚款200元,劝解无效后取消住宿资格。 5、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吸毒、赌博、或从事淫秽、散播谣言等非法集会活动,一经发现对触犯刑法的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同时公司将回收宿舍,不在为其提供住宿。对私自饮

酒的处以300元罚款并通报。 6、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将宿舍内公共物品带出宿舍,违者将处以罚款200元。 7、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时,对宿舍的使用权立即终止。住宿人员离职或被取消住宿资格时,应于一日内迁出宿舍。 第二条、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违者罚款300元。 2、宿舍内严禁长明灯现象,禁止私自乱接乱拉电线、插座。违者罚款100元。 3、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热炉、电暖器、小太阳等大功率用电器,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罚款200元。 4、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磁炉、电饭锅等烧菜做饭,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罚款300元。 5、宿舍楼内的各种消防设施、设备严禁随意挪动。违者罚款200元。 6、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或从席子底下穿过或与易燃易爆物体连接。违者罚款200元。 7、禁止在电线、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违者罚款200元。 8、严禁躺在床上吸烟,违者罚款100元。 9、住宿员工禁止动用或损坏配电箱,若宿舍内灯具、插座

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四川马边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管理办法 《四川马边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2月7日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八届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份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马边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强保护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护区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以保护大熊猫、羚牛、珙桐、水青树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自然生态环境为主的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 保护区地处大小凉山分界线黄茅埂主峰大风顶的东坡,按照功能区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范围四至界线:东自波罗依打起,经涡孜博罗、戈皆拉打、车枯波惹、涡马普,至嘎斯涡麻为界;北自挖黑河起,经1812m、1893m、1798m山峰,至波罗依打为界;南自嘎斯涡麻起,经斯涡觉,至览郭皆为界;西自览郭皆起,经觉都至涡马皆,再经3643m、2000m、1487m山峰、日别依皆,至罗姑波为界;总面积30164hm2。其中核心区面积20410hm2,缓冲区3219hm2,实验区6535hm2。外围保护带23700hm2,

涉及马边县永红、高卓营、梅子坝、沙腔、烟峰5个乡的部分村庄以及觉罗豁国有林场。保护区内的全部土地和自然资源属国有。 第三条保护区的保护与管理应遵循全面保护、突出重点、生态优先、科学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保护区的规划制定和建设、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凡在保护区范围内从事建设、勘探、科研、旅游、运输及农、工、牧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四川马边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是保护区的管理机构,对保护区内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实施行政管理,负责解决有关行政事务问题。 第六条保护区实行综合管理和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县森林公安局负责保护保护区的自然资源和国家财产,维护当地社会治安,依法查处破坏保护区的案件。 管理局会同保护区所在和毗邻的美姑、雷波等县、乡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组成保护区联合保护委员会,制订保护公约,协调配合、联防联控,共同做好保护管理工作。对进入保护区内从事放牧等违规活动的,由保护区联合保护委员会按照保护公约强行制止,对生态造成严重破坏的坚决予以捕杀。 周边乡镇人民政府要协助做好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员工奖励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奖励处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管理,营造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同时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办公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 3权责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修改、执行、监督和解释。 4内容 4.1奖励 4.1.1奖励方式: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4.1.1.1精神奖励 a)记大功 b)记小功 c)嘉奖 d)荣誉称号(授证书、奖杯或奖旗类) 4.1.1.2物质奖励 a)一次性奖金 b)加薪 c)外部培训机会 4.1.2奖励标准 4.1.2.1精神奖励参照标准如表1: 表1

4.1.2.2物质奖励参照标准 a)一次性奖金,具体标准与对应奖励金额如表2:表2:

b)加薪:依照4.1.2.1精神奖励参照标准,员工在当年度奖励分累计满10分,在年度考核 时薪资可以晋升一级。 c)外部培训机会:在公司某一领域有所特长或通过外部学习进行能力的提升后能为公司 某一领域带来卓越贡献者,可申请参加外部培训,经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公司承担培训费用,并签订相关的培训后服务协议。 4.1.3奖励执行 4.1.3.1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将符合奖励标准的员工行为向公司报告,员工也可向上推荐; 4.1.3.2公司接到报告、推荐后,应立即由归口部门进行调查。调查完结,将调查结果和奖励 意见,报公司有关领导批准; 4.1.3.3符合4.1奖励标准的,由人力资源部或者其直接上级发起OA《处罚/奖励申请》流程, 在流程中详细进行说明,经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上级领导授予相应的奖励与建议 奖励金额,人力资源部将奖励事宜记入员工档案并存档,在公司公告栏、OA新闻 动态及广播中进行公告及表扬。 4.2处罚 4.2.1处罚方式:分为精神处罚和物质处罚。 4.2.1.1精神处罚 a)口头警告 b)书面警告 c)记小过 d)记大过 4.2.1.2物质处罚 a)一次性罚金 b)降级、撤职(降薪) c)留用察看 d)辞退 4.2.2处罚标准

【工人宿舍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工人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工人宿舍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工人宿舍安全管 理制度 员工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如下: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 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 路口迎接消防车。 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 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 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3、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 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使用电脑的人员需 至HRM部登记,并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 4、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5、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6、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 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7、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8、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 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员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识,保障人身及财产的安全,节约能源,正确使用电器设备,防止发生种类安全事故。制定如下 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二条所有入住员工必须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人走时要切断一切正在使用中的电器设备,关闭灯具,禁止使用热 得快、电褥毯、电炉子、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违者将按酒店规章 制度进行处罚。 第三条禁止将电源插座放在床铺上,以免发生电源过热起火,违者将给予50元致100元以上的罚款;请使用酒店配发的电源插座, 不得使用伪劣电源产品。 第四条严禁员工室内烧煮、烹饪食品,禁止私自拉接电线及装接电器,不得使用或存危险及违禁物品,违者没收并按酒店规章制度 处理,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责任。 第五条禁止在床位上抽烟,违者将给予当事人200元以上的罚款。不在规定区域内吸烟的给予30元的罚款。严禁向窗外或通道上扔杂物、垃圾、烟头等其它物品以免发生伤人事故;

解读《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

解读《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 中国的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和实践已经走过10余个年头,从2007年的“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开始,中国独创、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就开启了新的篇章。10余年来,2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146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和实践成绩显著,整体性保护的理念和工作方式,在中国的许多区域得到迅速的推广和运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自然环境、文化遗产及特殊的文化空间、场所、生活空间等多种自然和文化形态得到协同保护。 为了推进文化生态区保护,原文化部于2010年和2011年分别出台了《文化部关于加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目的是规范工作并在规划编制方面做到相对统一。今天,基于文化生态保护区向着深入和可持续发展这一理念的建设与实践基础上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依法行政、依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又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办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四条“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和第二十六条“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之精神而制定的,包括总则、申报与设立、建设与管理、附则4章共38条。 《办法》目标明确、理念清楚,融入新的思想、新的观念,突出文化生态保护区的保护是整体性保护,目的是为了“维护和培育文化

生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它与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思想是高度一致的。 《办法》强调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目标是“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所谓“遗产丰富”是指本区域内的各种类型、各个级别的非遗项目丰富多样、资源蕴藏丰富多样;而“氛围浓厚”则是指通过建设,使更多人认知、认同非遗,并且自觉主动地参与非遗的传承、保护和发展;“特色鲜明”是指区域内项目和蕴藏的非遗资源应包括多种文化形态,与其他区域差异明显,具有鲜明的地方或民族特色;“民众受益”更是从发展是为了人民出发,让非遗保护与脱贫致富、提高民众收益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等多方面内容结合在一起。 《办法》不仅目标明确,而且融入了近些年文化生态保护工作中所获得的经验,那就是“见人见物见生活”,即保护人——保护传承人和非遗受众;保护物——保护自然物、文化物、时间空间物;融入生活——在生活中存续、在生活中发展、在生活中让民众受益。 《办法》明确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报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少而精”原则,履行申报、审核、论证、批准等程序,过程简单明了,公开透明。 具体来说,首先,《办法》中关于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报条件明确。申报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区域需要符合文化有传统、非遗有

员工激励管理办法

. . 员工激励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ABTQI7320 制订单位:综合管理部 制定日期: 2017年 6 月 1 日 版次:B/0 合计页数:3页 1.目的

激发员工工作持续改善理念,并能将改善意愿付诸实施。 2.适用围 生产员工、技术员、工程人员、质保人员等。 3. 职责 3.1综合管理部负责合理化建议的汇总、文件管理及合理化建议的实施的跟踪。 3.2各部门负责合理化建议的推动及方案的实施及验证。 4.定义 5.作业容 5.1 权责 5.1.2各主管 A.主导推广本单位改善工作; B.教导员工改善意念及手法; C.收集本单位员工改善合理化建议、登记、评审并组织实施改善合理化建议,验证合理化建议实施效果; D.召集专题发表会。 5.1.3综合管理部 A.汇总合理化建议方案; B.合理化建议改善文件管理; C.合理化建议改善事宜公告。 5.2合理化建议改善围: 5.2.1.能缩短制造时间,提高生产效率; 5.2.2.作业方法、动作方式的改进,同时能节省人力; 5.2.3.原物料、产品储存、控制、搬运等改善事项; 5.2.4.工作技术、方法的改善; 5.2.5.厂房及机器、设备、模夹治工具布置改善; 5.2. 6.质量改良及不良品防止等改进事项; 5.2.7.节省原物料、呆废料改善利用; 5.2.8.模夹治具、零件等的改善、设计及设备仪器改进维护保养; 5.2.9.产品包装技术的改善;

5.2.10.市场销售推广等活动强化事项; 5.2.11.能促进人际关系、激发工作意念、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工作环境、员工福利等各项措施; 5.2.12.事务简化、数据处理、管理方式、制度创新改善事项; 5.2.13.降低成本、防止制程不良、提高产能、促进合理化等事务; 5.2.14.新产品开发、搜索、评估分析; 5.2.15.能源节约改善方式; 5.2.1 6.其它有关能提高各项工作效率改善措施事项。 5.3不予受理或暂予保留围: 5.3.1.合理化建议无具体容; 5.3.2.非建设性批评者; 5.3.3.曾被采用合理化建议者; 5.3.4.已公开事实或正在改善者; 5.3.5.本属工作职责围容; 5.4合理化建议作业流程 5.4.1.员工到本部主管处领取《合理化建议表》,填写好后交本部门主管; 5.4.2.部门主管在8小时进行评审,符合改善合理化建议要求的,会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并呈管理者代表确认后交担当部门执行(2-5个工作日完成评审); 5.4.3.合理化建议审核由项目主管、各部门主管组成,项目主管为召集人; 5.4.4.合理化建议初审为立案,则指定改善执行人员及完成日期; 5.4.5.合理化建议改善事项完成后,改善合理化建议推行委员会需及时再行评议,并按合理化建议改善结果确定奖励金额;如系大合理化建议,则提报总经理; 5.4. 6.综合管理部根据审核结果予以公布奖励,并知会合理化建议执行部门召开专题发表会;每半年汇总一次,提交审核; 5.5.改善合理化建议数据管理: 5.5.1.改善合理化建议空白表由各部到综合管理部领用; 5.5.2.部门审核后的改善合理化建议,交综合管理部进行登记,并依流程呈签、分发、归档; 5.5.3. 改善合理化建议实施验证的相关数据,由综合管理部依照合理化建议单元进行归档。5.6专题发表会 5.6.1改善合理化建议付诸实施时,主管须召集合理化建议执行人,由合理化建议人或执行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