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经费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专帐核算方法

科技项目经费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专帐核算方法
科技项目经费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专帐核算方法

科技项目经费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专帐核算方法

一、经费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没有做到专账核算

专账核算不是事后归集,也不是应付检查临时建立的台帐。

决算申报书是对前期专账核算的各项支出的汇总,不是事后从制造费用中拿来进行归集;不是为应付检查和验收建立的辅助台帐。

2.没有做到专款专用

挪用经费他用(炒股);

超范围使用科技经费;

不按预算执行,随意调整;

与本项目无关支出、餐费、礼品,旅行社开具的会议考察费等。

3.虚弄支出,套取经费

浙财教[2010]382号文件第二章第八条:间接费用中“用于科研人员激励的相关支出一般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8%”。

各类类型虚假发票

套印发票

虚假合作费(事后补助项目)

假签字

白条

重复列以

4.虚假承诺配套、自筹资金

配套经费不到位。

自筹资金到位证明资料不规范。

以厂房、生产线等基础设施作为自筹经费。

5.外拨大额经费,横向管理

凡科技拨款项目经费,均为纵向,不允许改变性质。

外拨经费管理不规范。

6.直接计提管理费,不进行摊销核算

浙财教[2010]382号文件第二章第八条:“管理费用主要包括承担单位为项目实施提供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和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按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按实列支”;“项目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不得以提代支”。

高校、科研院所较为突出,要求这些单位按实际核定管理费用。

7.生产性费用计入研发费用

明显的生产设备如电力工程、叉车、锅炉、水塔、烘房;

生产原材料;

企业全部燃料动力;

甚至有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如以后的维护费、质量控制试验等费用。

8.混合财政资金和自有资金

不分离进行管理,随意调账。

企业承担的分期拨款项目,从支出来看,认定现把财政拨款用完,剩余的归为自筹资金。

9.贷款贴息项目必须为科技专项贷款。

10.重技术管理,轻经费管理

随意预算,没有很好地对照研发需求编制;

调整幅度大,范围广;

不熟悉规定,使用缺乏监管。

解决上述问题的根源在于做好专帐核算

专帐核算不仅是科技、财政部门的监管重点,也是企业享受各项科技政策的刚性要求。

二、科技项目专帐核算是享受科技政策的刚性要求

(一)专帐核算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刚性要求

国科发[2008]172号第三章第十条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之

一“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管的比例:”已经要求企业必须对研发项目进行独立核算。

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工作的通知中:中介机构必须在企业研发项目单独建账的基础上,根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进行专项审计,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审计报告必须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总体情况、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和服务收入明细、近三年的研究开发投入总体情况和按年度分项目分经费科目的研究开发费用明细等内容。

(二)专帐核算是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刚性要求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第九条:“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进行核算,准确、合理的计算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第十条“企业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帐管理”。

(三)专帐核算是享受“财政性资金,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的刚性要求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对企业在

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财政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四)专帐核算是申报科技项目的刚性要求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第一章第二条:“各种渠道获得的资金都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使用和管理”。《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2010]382号)第一章第三条:“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浙财教字[2007]224号第十四条:“对项目创新指标、产业化成果进行验收并对企业科研经费总投入进行核定”;第十六条:“对项目实施技术研发费用支出或与研发项目实施有关的利息支出总额进行核定”;第十八条:“企业收到带兵补助财政资金后,应在“专项应付款”中单列科目进行核算”、

“带兵补助经费应当做到专款专用”。

(五)专帐核算指的是项目总经费会计核算专帐核算指的是项目总经费专帐核算

《浙江省财政科技经费企业会计核算的指导性意见》(浙科发计[2009]159号)第二条:企业科技经费包括:获得的各级财政科技拨款、按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任务书)约定的自筹资金以及通过银行贷款进行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借贷资金。

(六)专帐核算不是建会计辅助台帐

目前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情况还可以,基本上按项目和按经费单独核算;企业实行专核核算的不超过20%,专帐核算不是建会计辅助台帐,明确这一点非常重要,尤其是对于承担事后补助项目的企业更重要。

(七)专帐核算是做好R&D统计的基础

《浙江省财政科技经费企业会计核算的指导性意见》(浙科发计[2009]159号)第四条:企业应按照制度或准则要求,合理设置二级会计科目对科研经费进行单独归集核算,并与本单位的其他生产经营成本费用区分。

根据现行企业会计核算管理规范,企业科研项目会计核算一般可分为:

(一)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执行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单位可参照此核算办法。

(一)执行会计制度的企业科技项目核算办法

会计制度有关规定;

科技项目核算方法。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0]25号)第二节长期负债第七十六条“企业收到的专项拨款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待拨款项目完成后,属于应核销的部分,冲减专项应付款;其余部分转入资本公积”。

第四章所有权益第八十二条“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捐赠资产、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资本公积项目的第五款:(五)“拨款转入,是指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项目完成后,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的部分。企业应按转入金额入账。”

1.企业收到科研项目各级财政科技拨款时:(形成负债)

借:银行存款按项目核算按经费核算

贷:专项应付款——XX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专项应付款——XX项目——XX市、县配套

独立核算经费独立核算

2.企业发生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时,按财政科技拨款、自筹科研经费分别进行核算。

(1)财政科技拨款部分

①购置科研设备等固定资产或科研所需无形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XX项目

无形资产——XX项目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先购进)

借:专项应付款——XX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专项应付款——XX项目——XX市、县配套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XX项目(再转销)

②发生其他研发费用,按合同预算开支科目设置明细账,并按实际发生额:

借:专项应付款——XX项目——省科技厅拨款——XX费专项应付款——XX项目——XX市、县配套——XX费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原材料及其他研发费用在账务处理时,不再表现为资产及管理费用,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应付款(原材料如果形成资产,领用时记入管理费用,其他研发费用也记入管理费用,这样会使费用增加,降低企业利润,隐形降低效益)

(2)企业自筹科研经费部分

自筹科研项目经费支出,应分科研项目在“管理费用——研发费(区别于一级科目研发经费,也可使用指导意见上的表述)”、“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明细

账进行核算。具体会计核算账务处理为:

①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XX项目

无形资产——XX项目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②最终形成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各项研发费用:

借:在建工程——XX项目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完工时:

借:固定资产——XX项目

借:在建工程——XX项目

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折旧不能记入本项目的研发经费中,可以记入其他项目研发经费。

③发生其他研发费用,按合同预算开支科目设置明细账,按实际发生额:

借:管理费用——研发费——XX项目——XX费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注:原材料购进一次性消耗(即买即用)时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同上,如果大量购进,分批领用时会计核算为:原材料购进: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

领用时:借:管理费用——研发费(同上)——XX项目——材料费

贷:原材料

3.企业因各种原因需要退回全部或部分财政科技拨款时会计核算账务处理:

借:专项应付款——XX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专项应付款——XX项目——XX市、县配套

资本公积——拨款转入——XX项目

贷:银行存款

4.项目验收后结余资金的会计核算账务处理:

①经批准留单位继续使用:

借:专项应付款——XX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专项应付款——XX项目——XX市、县配套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XX项目

②按规定上交部分:

借:专项应付款——XX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专项应付款——XX项目——XX市、县配套贷:银行存款

5.出售使用财政资金购置的设备或无形资产时,应报批,并上交所得资金,会计核算账务处理为:

借:资本公积——拨款转入——XX项目——设备、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注:这里只是简约过程,仅供了解,实际上还有涉及到固定资产清理等诸多程序,一般地单位不会涉及到此步骤。

《浙江省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浙财教字[2007]224号)第十八条:企业收到事后补助财政资金后,应在“专项应付款”中单列科目进行核算。事后补助资金允许全额核销企业当年技术开发费支出,或用于后续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贷款贴息资金补助允许企业用于弥补已经支付给相关银行的贷款利息,并直接冲转财务费用。

《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 [2010]382号)第十三条:“事后补助资金允许全额核销企业当年研究开发费支出,或用于后续项目的研究开发。”第十六条:“贷款贴息补助允许企业弥补已经支付给银行的贷款利息,直接冲转财务费用。”

6.企业收到事后补助类项目各级财政科技拨款时,会计核算账务处理为:

简单化处理(当期无研发支出):

借:银行存款

借:补贴收入

直接核销当年研发支出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管理费用——研发费——XX项目——XX费用

或者按上述文件用于后续项目(暂时挂在专项应付款,后续支出),处理过程同前面的步骤。

7.企业收到贷款贴息拨款时,会计核算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贷: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已资本化部分,如建厂房)

财务费用(未资本化部分)

按照224号文件的要求,实际仅发生在财务费上。

上面是执行科会计制度时的核算办法,总的来讲简单易操作。

执行会计准则稍微复杂,下面先看看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与财政拨款以及相应项目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的处理规定。

(二)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科技项目核算办法

会计准则有关规定;

科技项目核算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第三条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如平台类)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公益性科技项目)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第七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八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理解准则规定和项目类型要求是做好企业会计核算的前提。

结合项目的性质,如果是取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比如平台建设、实验室建设、项目研究取得专利,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订可

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的各项损益。

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大部分科技项目补助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企业收到拨款,先记入科目“递延收益”,相当于企业会计制度中“预收账款”,然后根据研发支出进度,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途径通过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折旧摊销形式、其他研发费用形式。

“期间内用于项目支出”=“递延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1.企业收到科研项目各项财政科技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XX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递延收益——XX项目——XX市、县配套

2.企业发生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时,按财政科技拨款、自筹科研经费分别进行核算。

(1)财政科技拨款部分

①购置科研设备等固定资产或科研所需无形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XX项目——XX设备

无形资产——XX项目

借: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现金、应付账款等)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或无形资产摊销时:

借:研发支出——XX项目(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年末或项目完成时按照折旧或摊销额转销递延收益借:递延收益——XX项目——省科技厅拨款递延收益——XX项目——XX市、县配套

借:营业外收入

②最终形成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各项研发费用:借:在建工程——XX项目——(料、工、费)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完工时:

借:固定资产——XX项目

贷:在建工程——XX项目

借:研发支出——XX项目

贷:累计折旧

年末或项目完成时按照折旧额转销递延收益:借:递延收益——XX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递延收益——XX项目——XX市、县配套

借:营业外收入

③发生其他研发费用,按合同预算开支科目设置明细账,账务处理为:

借:研发支出——XX项目——XX费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并根据项目是否形成无形资产,分别结转(根据准则第6号):

第二章确认

第三条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的取得有多种方式,和我们相关的是企业自行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准则第6号对此有专门规定,要求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两个部分分别进行核算。

第七条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退怕看过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注释:研究阶段是探索性的,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比如:

意在获取知识而进行的活动,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的应用研究、评价和最终选择,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替代品的研究,新的或经改进的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的可能替代品的配制、设计、评价和最终选择等,均属于研究活动。

第七条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注:相对于研究阶段而言,开发阶段应当是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比如,生产前或使用前的原型和模型的设计、建造和测试,不具有商业性生产经济规模的试生产设施的设计、建造和运营;新的或改造的材料、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所选定的替代品的设计、建造和测试等,均属于开发活动。

第八条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九条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注:技术条件已经具备,不存在技术上是障碍或其他不确定性,如企业已经完成了全部计划、设计和测试活动,

这些活动能够达到规划书中的功能、特征和技术所必需的活动或经过专家鉴定。

(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三)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五)归属于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形资产核算的有关科目:

“无形资产”科目借方核算企业取得的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包括外购取得、投资者投入取得、债务重组取得、非货币交易取得、自行开发取得的实际成本;贷方核算按规定摊销的无形资产价值、出售无形资产以及进行债务重组和非货币交易而减少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期末余额在借方,反应企业无形资产的成本。

“累计摊销”科目贷方核算按月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额,借方核算无形资产出售而冲销的无形资产累计摊销额;期末余额在贷方,反应企业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额。

“研发支出”科目借方核算企业自行研究无形资产发生的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室预定用

途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支出;贷方核算结转本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期末余额在借方,反应企业正在进行无形资产研究开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对研发项目较多的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影响较大:由于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资本化,即将开发阶段的支出归入无形资产的价值中定期进行摊销,这样使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将增加,期间费用大大减少,当期利润会明显提高,因此,允许开发支出资本化将会增加科技以及创新类企业的利润调节空间。

将无形资产分为使用寿命有限的和不确定的两种,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再固定,摊销方法也不在限于直线法。因此,企业可以通过判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有限或者无限来确定无形资产是否需要摊销,从而调整管理费用金额,最终达到认为调节利润的目的;还可以通过调节摊销年限和摊销方法进行盈余管理,如通过减少年限和加速摊销提高企业利润。

根据上述条件以及科技项目的阶段以及是否形成无形资产,会计核算思路为:

研究阶段:研发支出全部转为费用

开发阶段:研发支出年末余额归在开发支出项目,形成技术的转为无形资产,不形成技术则转为费用。

如果未形成无形资产,直接按研发支出金额进度冲销“递延收益”,结转到“营业外收入”:

借:递延收益——XX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递延收益——XX项目——XX市、县配套

贷:营业外收入——XX项目

如果形成了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XX资产

贷:研发支出——XX项目——XX费

再按该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的进度冲销“递延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

借:研发支出——XX项目

贷:累计摊销(无形资产摊销)

借:递延收益——XX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递延收益——XX项目——XX市、县配套

贷:营业外收入——XX项目

(2)企业自筹科研经费部分

自筹科研项目经费支出,应分科研项目在“管理费用”、“研发支出”、“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明细账进行核算。具体会计核算账务处理为:

合理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支出=研发经费

①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时:

企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企业科研项目经费 管理办法 拟订单位:深圳市XXX有限公司 拟制: 时间:2007年1月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促进科研工作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司科研竞争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科研项目经费分为纵向经费、横向经费。纵向经费是审批通过承担国家、地方政府常设的计划项目或专项项目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经费是指来源于各企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经费,如以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合同方式取得的经费; 第三条科研项目经费的来源应当合法,其中横向科研项目应当由XXX公司与委托方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合同(参照科技部印制的合同样本),禁止通过设立虚假项目取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所有合同必须在公司部备案。 第四条各类科研经费都全额进入公司帐户,由公司部管理,财务部核算,同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五条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订。项目负责人应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管理制度和预算执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执行预算。 第六条科研经费按项目实行编号、建卡管理。科研经费到达公司后,由财务部开具科研经费“到款通知单”,公司部根据“项目立项批准书”或“项目合同书”及“到款通知单”,开具“入账建卡通知单”,项目负责人凭“入账建卡通知单”到财务部办理建卡手续。 第七条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组成员科研经费报销由项目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报销需经公司领导审批。 科研经费开支范围 (一)业务费:指与科研项目有关的差旅费\仪器设备的维修费\分析测试费等,下列支出可在科研业务费据实列支: 1.图书资料费、印刷费、论著出版费、文献检索费等; 2.通讯费、网络维持(服务)费; 3.办公用品费、工作服等;

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取费细则

附录C 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取费细则 1.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技项目预算编制,合理确定项目费用,促进科技项目的精益化管理,依据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办法及文件,结合公司科技项目的特点,制定本细则。 2.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并作为审核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的依据。 3. 科技项目经费是指科技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相关的各项费用,主要由研发费用与资本性支出两大部分组成。其中研发费用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印刷/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技术培训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资本性支出包括设备购置费、安装调试费与其它费用。 4. 人工费是指是指直接从事项目研发活动的受委托单位人员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人工费=人员数量(人员类型1)×工作月×标准1+人员数量(人员类型2)×工作月×标准2 4.1人工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4.2人员类型1为高级研究人员(主要为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级别研究人员),标准为1.5~2万元/人月(标准1);人员类型2为其他研究人员(含中初级研究人员、技术工人等其他研究人员),标准为1~1.5万元/人月(标准2)。 4.3 考虑人员实际工作安排情况,预算编制时,1类人员中,教授、研究员与教授级高工一年内参加的科技项目的累计全时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一年内参加的科技项目的累计全时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个月; 2类研究人员,一年内参加的科技项目的累计全时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个月。 4.4 公司系统内员工不得列支人工费。 4.5基础性和前瞻性技术研究、决策支持技术研究类项目人工费不得超过项目总费用的50%;重大关键技术研究、运营性技术研究、先进适用技术示范与应用类项目人工费不得超过项目总费用的35%。 5. 设备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仪器、设备、软件、样品、样机的购置、试制及现有仪器设备使用所产生的费用。设备费包括仪器设备购置费、仪器设备试制费、软件购置费和现有仪器设备使用费,其计算公式为:

如何进行科技项目经费审计

如何进行科技项目经费审计 2013-07-10 16:35 来源:刘克文财会信报 我要纠错|打印 | 大 | 中 | 小 目前来说,科技项目经费管理不规范,甚至有些管理人员挪用科技项目经费,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通过科技项目经费审计,揭示科技项目经费的运行情况,对经费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保证科技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对此,笔者将详细介绍科技项目经费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及对审计风险的评估。 审计程序 科技项目经费的审计程序如下: (一)了解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科目的基本情况 了解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科技项目的基本情况,着重了解科技人员人数及知识结构、研究方向、课题、专利及科技查新报告,了解被审计单位取得各科技项目的有关立项批复、阶段性(如小试、中试、结题)报告。 (二)审计被审计单位是否专户管理、专户存储 审查被审计单位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对科技项目经费是否单独设置账页核算、实行专户管理。 索取科技部门下达的科技项目经费的计划,将科技部门下达的科技项目经费的计划与被审计单位明细账页核对,审查经费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到位,有无少拨科技项目经费,是否全部作“专项应付款”入账、是否专户存储。 (三)审查有无转移科技项目经费 审查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转移科技项目经费。审查银行对账单与银行存款明细账期末余额是否一致,着重对“未达账款”进行调整,追根溯源,确保科技项目经费的安全完整。审查有无专户银行对账单上有而银行存款明细账无记录的往来业务。如果存在被审计单位专户银行对账单有资金进出,而账面未作处理,或只在账面的“银行存款”科目一进一出的情况,则存在转移科技项目经费的可能。应详细审查往来款项,追查资金去向转回配套资金。

研发费用账务处理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账务处理 一、研究阶段(无形资产准则规定: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 1、相关费用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 2、购置资产 借:固定资产—××资产(购买不用安装的设备)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3、期末结转 借:管理费用—研究与开发费 贷: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二、开发阶段(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支出应资本化即形成资产,否则应费用化) 1、相关费用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固定资产—××资产(购买不用安装的设备)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 2、开发项目完工时 借:无形资产—××资产(资本化部分) 管理费用—研究与开发费(费用化部分) 贷: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三、政府补助科技项目资金的核算 1、收到财政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银行 贷:递延收益—政府补助××科技项目资金 2、利用政府补助资金支付项目费用时 A、支付费用 借: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 B、购置固定资产(或用于项目建设) 借:固定资产—××资产(购买不用安装的设备) 在建工程—××资产(需要安装的设备、厂房)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工程物资等) C、项目完成形成费用部分 借:管理费用—研究与开发费 贷: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D、项目完成形成资产部分 借:无形资产—××项目 贷: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借:固定资产—××资产(需要安装的设备、厂房) 贷:在建工程—××资产(需要安装的设备、厂房) 3、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分配递延收益(按年或按月) A、与费用相对应(即费用化部分)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研究与开发费 借:递延收益—政府补助××科技项目资金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技项目资金 B、与资产相对应(即资本化部分:起点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终点是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 借:制造费用—折旧费 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折旧 累计摊销 借:递延收益—政府补助××科技项目资金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技项目资金

科技经费财务核算验收审计要求

科技经费财务核算及验收审计要求 一、科技经费管理使用的基本要求 (一). 建立健全与经费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 (1)承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与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制度,明确项目(课题)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和要求: l 、制定单位领导、科研和财务部门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等方面的审核、签批流程; 2、制定预算调整的审批流程和相关制度; 3、制定科研人员绩效考核的管理办法,规范激励费用的支付和管理; 4、单位的有关制度应与国家、省的制度保持一致; 5、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单位的有关制度,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6、及时拨付合作单位经费; 7、按照合同书(任务书)要求及时转拨合作单位经费; 8、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转拨经费。 (二).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项目立项实施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对项目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支出在单位会计核算系统中设明细账,对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在项目经费财务审计中,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此进行重点审查和明示。对未进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分期补助项目,给予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对未进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项目,一般不予核定财政补助资金。

(1)承担单位应将项目(课题)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 (2)专款专用,专项经费只能用于本项目(课题)的研究任务。(3)承担单位与合作单位均应对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独立核算。(三)、加强支出管理严控开支范围 项目承担单位除要求财务科目核算清晰外,还要求原始凭证记录的清晰和完整,每笔费用的发生都应该由研发项目相关的人员签字并注明用于研发哪个过程的哪种用途,以便于专家验收考察费用的合理性。 科技经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分为、间接费用。 (一)直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补助经费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 企业研发费的发生时间应跟研发进度相匹配,一般在计划研发开始至产品中试完成时。 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 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预算如需调整,项目负责人根据实施过程中科研活动的需要提出申请,由项目承担单位审批,科技部门在中期检查或财务验收时予以确认。

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制度

大兴安岭林格贝寒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研项目管理及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一、科研项目管理 (一)目的 科研项目管理是指课题从项目申请、立项论证、组织实施、检查评估、验收鉴定、成果申报、科技推广、档案入卷的全程管理。其目的是使科研项目实行制度化和科学化的管理,保证科研计划圆满完成,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提高竞争力。 (二)科研项目种类 1、国际合作课题; 2、国家、省、市、区科技部门立项课题; 3、上级下达的科研项目和研究任务; 4、公司立项自主开发的课题; 5、合作课题(有经费支持); 6、其他项目或课题(相关学会、机构等)。 (三)立题程序 1、申报者撰写项目申报书并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 2、所有待申报项目的开题报告,提交技术研发部初审; 3、由技术研发部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就该课题的立题意义、社会推广的预期效果、技术路线的可行性、课题组成员及经费预算等进行论证,提出评审意见,并上报公司审批; 4、得到经费的合作课题,应将课题相关资料及合同复印件报办公室登记、备案; (四)课题日常管理 1、科研项目实行课题项目组长(主持人)负责制。各课题组成员可以交叉。跨项目组的科研课题,采取双向选择,自由组合的方式进行。

2、课题负责人对课题全面负责,具有管理权。全面负责课题的进度、经费、人员调配、物资领取、课题奖金和绩效奖励分配等项工作,按课题进度完成各项任务并接受检查考核 3、公司每年对课题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课题组应按时将阶段性小结和评价及工作进程等情况上报办公室,每两个月(双月月底)至少有一小结。 4、科研课题的研究内容、课题组成员、进度计划及经费预算一经确定,课题组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上报研究所领导审批,并交办公室备案。 5、研究工作中形成的所有资料不得短缺,不得据为已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摘抄和发表。 6、实验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科研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名称、方案、人员、时间、材料、环境、方法、具体的实验步骤、过程、结果等,并应准确记录观察指标的数据变化。每项实验结束后,应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并有文字小结。 7、实验研究人员调离工作,应将全部实验记录资料、归档材料、文献卡片等全部上项目组,项目组组长签字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8、记录实验设计、操作过程、研究内容、实验结果和数据的记录本、其它记录资料以及相关材料,属于研究所所有,各课题组使用。研究人员在离开研究所时,为方便今后的研究工作,经研究所同意可以复印这些资料。 9、研究工作全部结束后,由负责人撰写总结报告及有关论文,并将结题报告上报研究所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将所有项目相关资料整理上交研究所办公室归档。 (五)科技成果的申报和鉴定管理 1、科技成果是指在实验或理论上有创造性,有一定科学水平和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器材、新药物、新理论、新认识等等。 2、凡在科技工作中取得的具备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符合科技成果范围,均应按国家、省、市成果登记办法进行登记,否则不允许申报成果奖。 3、申报前应将相关资料报研究所办公室,并通过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初审。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企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促进科研工作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司科研竞争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科研项目经费为纵向经费、横向经费。纵向经费是审批通过承担国家、地方政府常设的计划项目或专项项目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经费是指来源于各企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经费,如以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合同方式取得的经费。 第三条科研项目经费的来源应当合法,其中横向科研项目应当由公司与委托方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合同(参照科技部印制的合同样本),禁止通过设立虚假项目取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所有合同必须在公司部备案。 第四条各类科研经费都全额进入公司帐户,由公司财务部管理核算,同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五条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订。项目负责人应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管理制度和预算执行,横向科研经费使用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执行预算。 第六条科研经费按项目实行编号、建卡管理。科研经费到达公司后,由财务部开具科研经费“到款通知单”,根据“项目立项批准书”或“项目合同书” 及“到款通知单位”,开具“入账建卡通知单”,项目负责人凭“入账建卡通知单”到财务部办理建卡手续。 第七条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组成员科研经费报销由项目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报销需经公司领导审批。

科研经费开支范围 (一)业务费:指与科研项目有关的差旅费、仪器设备的维修费、分析测试费等,下列支出可在科研业务费据实列支: 1、图书资料费、印刷费、论著出版费、文献检索费等。 2、通讯费、网络维持(服务)费; 3、办公用品费、工作服等; 4、市内交通费、长途租(包)车费;汽车租赁费须提供汽车租赁公司 发票和租车合同,并经公司负责人签批。 5、车辆维修费:指使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 可在科研经费中报销;维修费、保险费、年检费等可在横向科研经费中报销。 (二)仪器设备等费用:指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自制科研仪器设备的材料购置和加工费;电脑、数码相机、打印机购置等。 (三)实验室改装费:指为改善科研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需的费用。 (四)科研材料费:指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等消耗品的购置费;电脑耗材、仪器修理材料费。 (五)科研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聘用人员、临时工工资;本科生、研究生助研津贴;课题所需聘请的校外专家津贴;其他科研必需的辅助人员(非课题组成员)津贴等。科研劳务费按照合同预算执行。(六)业务招待费:指科研过程中必需的业务招待费用。纵向经费不得列支业务招待费(项目合同有专门规定的除外),横向经费按照合同列支业务招待费。 (七)成果验收费:指科研成果在验收时所发生的费用。 (八)国家、省(部)级项目可以从公司配套经费列支课题费,用于奖励

科技项目经费会计核算

1引言 近年来,河南省财政科技支出规模不断扩大。财政年度决算公布数字显示,全省科学技术支出2008年为30.4亿元, 2012年达到70.7亿元,年均增长22.96%,随着国家财政对科技事业投入的不断加大,如何加强科技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根据科研活动规律,为了更好落实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我省的科技项目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遵照国家相关部门关于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技厅发布了《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2]434号)。笔者认为,相关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转制科研机构除需认真研究制定必要的科技项目内部具体执行责任办法外,还应从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方面加强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工作。 科技项目经费的会计核算与账务处理 是否规范与完善,是科技专项资金规范使 用和安全有效的重要基础。项目经费的预 算执行、监督检查、财务验收与绩效考核需 要会计信息加以反映。因此,规范会计核算 是为了更好地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也是监督 检查、绩效考核的重要环节和重要手段。 本文在分析转制科研机构科技项目经 费的会计核算现状基础上,提出了完善转 制科研科技机构科技项目经费会计核算的 部分设想。 2转制科研机构科技项目经费会 计核算现状 2.1科技项目经费账务处理执行的 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不统一 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目前在转制 科研机构中,有的单位选择执行2006年颁 布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有的单位仍在 执行2001年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 度》,也有少数单位2013年起开始执行《小 企业会计准则》。所以对科技项目经费的 核算就有了不同的方法。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转制科研机 构,收到科技项目经费在“专项应付款”科 目核算,但在使用经费时,有按照《企业会 计制度》的要求在“专项应付款”的借方核 算,年末或结题时余额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也有些转制科研机构的经费支出使用了 “专项成本”科目进行核算,年末或结题时 将“专项成本”借方发生额全部结转至“主 营业务成本”,同时按“专项成本”借方发生 额,从“专项应付款”的贷方结转至“主营业 务收入”,然后再分别将“主营业务成本”和 “主营业务收入”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逐 步结转至“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等科 目。对于科技项目已完成但仍有经费结余 或项目未完成的经费结余均在“专项应付 款”科目的贷方结转至下年继续使用。 2.2科技项目经费支出中形成固定 资产的账务处理不统一 一种是在资产购置发生时,直接计入 [摘要]科技项目经费的会计核算与账务处理是否规范与完善,是科技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和安全有效的重要基础。项目经费的预算执行、监督检查、财务验收与绩效考核需要会计信息加以反映。因此,规范会计核算是为了更好地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也是监督检查、绩效考核的重要环节和重要手段。 [关键词]转制科研机构;科研项目经费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 绕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围绕早日实现“中原梦”这一宏伟目标,继续一以贯之、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3积极为实现“中原梦”培养更多高素质创新型科技人才 “中原梦”的实现,归根到底要靠人才。科技部2012年《关于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的意见》曾强调指出: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坚持以用为本和需求导向,把实施科技规划纲要与教育、人才规划纲要有机结合,注重在重大创新实践中培养、造就和集聚人才。据统计,截至2012年,全省共有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17.5万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1850家。近年来,我省新当选“两院院士”5名,新培育了3名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专家和一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拥有中原学 者26人,省科技创新团队203个,杰出青年 422人,一支较为完整的高素质科技人才队 伍蔚然成形,他们在促进中原经济区发展、 助推“中原梦”早日实现过程中发挥了重要 作用,做出了杰出贡献,得到了省委、省政 府和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为 早日实现郭庚茂书记描绘的“中原梦”,就 必须要继续发挥好已有专家人才的“酵母” 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 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持创新的激情和活 力。要根据我省发展和市场需求及时调整 专业结构和人才类型结构,并积极依托高 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一批科技创新人才 培养基地,加快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 重大人才工程,促进科技领军人才和优秀 创新创业团队不断涌现,支持优秀青年科 技人才脱颖而出。要遵循创新型人才成长 规律,坚持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紧密结合, 积极探索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新思路新方 法,营造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创新创 业的良好环境,激励科技人员在助推“中原 梦”中实现个人价值。要完善人才培养、使 用、引进机制,落实加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 人才队伍建设等政策措施,坚持多层次培 养,突出使用锻炼,搭建引才平台,努力建 设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富 有活力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为“中原 梦”的实现提供人才支撑。 “中原梦”很美好很宏大,但归根到底 是由每个人的梦组成,责任重大,使命光 荣。“中原梦”还很遥远,但路就在我们脚 下,前途光明,道路曲折。让我们铭记“中 原梦”这一宏伟蓝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 展观,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锐意进取,用科 技创新引领助推“中原梦”早日实现! 33 CHUANGXINKEJI2013.10

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科研管理,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和上级资助经费,并使其得到合理使用,从而促进我院科研工作的快速发展,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经费来源 第一条科研经费包括纵向经费、横向经费以及国际合作经费等。 (一)纵向经费是指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经费。 1、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卫生部、教育部、人事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规划项目经费; 2、省科技厅、卫生厅、教育厅、中医药管理局、三明市政府等规划项目经费; (二)横向经费是指各科室或个人经批准与国内其他单位形成的联合研究或委托研究项目(不包括服务项目)经费。 (三)国际合作经费为国际学术机构间以及企业间合作的科研经费。 (四)医院划拨的科研专项经费。 (五)国内外单位及个人捐助的科技经费。 (六)科研成果转让、专利项目推广实施、新产品研制及科技咨询服务所获经费等。 二、开支范围 第二条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 (一)仪器设备费:包括科研仪器的购置、运输、安装以及维修费用。

(二)科研材料费:包括试剂、药品、实验动物等科研用消耗材料费用、样本采集的相关费用等。 (三)协作费:需外单位协助承担的部分实验工作所支付的费用。 (四)科研业务费: 1、计算、测试和分析费,病例随访、流行病学调查费用等。 2、与本专业或课题相关的专家咨询、评估相关费用,包括咨询费及其交通食宿费。 3、业务资料费、检索费和论文版面费。 4、学术交流费,仅限与本课题有关的学术会议(医院自选课题经费除外)。 5、鉴定费用:包括专家鉴定费、外地专家交通和食宿费等。 6、交通费:用于科研业务的市内交通费,但不得超过经费总额的2%。 (五)科研劳务加班费:在经费剩余情况下产生,且原则上不超过总经费的10%。 (六)实验室改装费及其他直接用于科研活动的经费。 三、管理办法 第三条科研经费采取专款专用,财务科单独设帐核算。 (一)所有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医院财务,由科教科统一管理,院财务科进行核算及监控,违反规定者不得享受医院科研奖励及优惠政策,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罚。 (二)科研经费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周密计划,确保科研任务顺利完成。

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经费间接费用列支管理办法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经费间接费用列支管理办法(试行) 中示区组发〔2010〕1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09〕28号)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意见》(京办〔2009〕11号)开展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经费使用改革试点的精神,根据《关于印发<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218号)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重大专项资金试点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科技重大专项中间接费用列支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示范区内承担科技重大专项试点项目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试点单位(以下简称“试点单位”)。 第三条科技重大专项试点项目是指国务院批准的16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经严格论证程序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北京科技重大专项,包括“科技北京”行动计划(2009-2012)确定的重大科技工程、《北京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确定的18个重大科技专项以及“北京市调整和振兴产业实施方案”中的科技重大项目。 第四条间接费用采取分类核定、比例控制、统筹安排、自主分配、规范使用的原则。 间接费用采用重大专项项目成本费用摊销的方法,在专户内按月核算编列相应支出。 第二章间接费用支出内容 第五条间接费用是指在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试点项目过程中发生的管理、协调和监督费用,以及其他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 承担试点项目的试点单位是间接费用统筹管理和使用的主体。 第六条间接费用支出内容 根据试点项目、试点单位性质,间接费用按照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相关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一)科研条件支撑费,是指试点项目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对高等院校、有财政事业费拨款的科研院所使用其内部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使用费、水电气暖消耗费、图书馆及资料室使用费、网络信息运行管理服务费;没有财政事业费拨款以及转制科研院所企业固定资产房屋设备折旧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费等各支撑条件费用的补助支出。 (二)协调管理费,是指试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内部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项目前期申请费、可行性论证、外协合作费、财务核算费用、资料档案保管费等科研管理组织、协调等管理工作经费。 (三)监督检查费,是指试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内部验收论证、检查审计等监督工作经费。 (四)科研人员激励费,是指根据对科研人员的绩效考核,结合科研实绩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统筹安排的科研人员激励支出经费。 (五)其他间接费用。 第七条间接费用的核定比例 中央财政安排的重大专项资金,执行《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市财政资金安排的重大专项资金,间接费用应据实列支,根据承担试点项目的试点单位性质,总额核定比例如下: (一)示范区内高等院校、财政全部补助的试点单位承担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间接费用列支比例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13%。 (二)示范区内财政部分补助的试点单位承担科技专项项目(课题)间接费用列支比例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15%。 (三)示范区内转制科研院所、企业及无财政补助的试点单位承担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间接费用列支比例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20%。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会计核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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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会计核算规定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1. 收到各级下拨的科技经费时,应做会计分录: (1) 收到直接拨款 借:银行存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课题 (2) 财政授权支付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授权支付——××课题2. 发生课题经费支出时,应做会计分录: (1) 支付科技经费时(如人员报酬等), ①收到直接拨款 借:事业支出——××课题——工资 贷:银行存款 ②财政授权支付 借:事业支出——××课题——工资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 从单位领用材料用于课题项目时, 借:事业支出——××课题——材料 贷:材料 (3) 用经费购置设备,设备交付使用时,

①收到直接拨款 借:事业支出——××课题——设备 贷:银行存款 ②财政授权支付 借:事业支出——××课题——设备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③同时结转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3. 年底确认支出及收入时,应做会计分录: (1) 承担的科技课题业务完成后,按实际支出, ①收到直接拨款 借:财政补助收入——××课题(实际支出数)贷:事业支出——××课题 ②财政授权支付 借:财政补助收入——财政授权支付——××课题贷:事业支出——××课题 (2) 完成科技课题余款,经批准留归单位使用时, ①收到直接拨款 借:财政补助收入——××课题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②财政授权支付

借:财政补助收入——财政授权支付——××课题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二)企业会计核算 根据现行企业会计核算管理规范,企业科研项目会计核算一般可分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两种方式。企业应按照制度或准则要求,合理设置会计科目对科研经费进行单独归集核算,并与本单位的其他生产经营成本费用区分。 A、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核算: 1. 企业收到科研项目各级财政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项目—××××拨款 专项应付款—××项目—××市、县配套 2. 企业发生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时,按财政拨款、自筹科研经费分别进行核算: (1) 财政拨款部分 ①购置科研设备等固定资产或科研所需无形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项目 无形资产—××项目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拨款 专项应付款—××项目—××市、县配套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项目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调动科研人员多渠道争取科研经费的积极性,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促进学校科研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科技政策、财务和审计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纵向科研经费”,即政府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经费,是指学校通过承担国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和公益性行业的各类科研计划(含基金等)所取得的项目(或课题)经费以及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经费。 第二条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主要包括: 1.国家级项目经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科技部等部门下达的项目经费。 2.省部级项目经费。中央和国家各部委(厅、局)自设项目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部门下拨的科研经费。 3.地厅级项目经费。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所属职能部门自设项目的经费和本市设立的科研项目经费。 4.校级项目经费。我校自行设立的科研项目培育经费。 第二章责任与监督 第三条科技处、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与监督中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科研经费协同管理监督机制,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科技处: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包括申请书、立项书、预算书、项目合同、中期检查报告、变更材料、项目最终成果、结项证书等;会同财务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并审核;跟踪项目经费执行情况;审核科研外拨经费;配合财务处做好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审核、监督工作。 (二)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协同科技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科研经费到账后,会同科技处按项目单独建账;加强科研项目核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合理使用经费;会同科技处及项目负责人办理结项审计。 (三)审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审计、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四条二级单位(学院)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根据学科特点和科研的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监督科研项目预算执行,督促项目进度。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负责人要依法、据实编制科研项目预算和决算,按照批复预算和合同(任务书)使用经费,接受上级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审计处会同科技处和财务处定期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尽早在校内得到解决,确保科研经费合理使用。学校各职能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科研经费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检查

科技专项经费支出范围要求

科技专项经费支出范围要求 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 (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同意。 (八)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九)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支撑计划及其项目、项目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①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 ②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科研项目经费支出管理问答

“科研项目经费支出管理”问与答 --杨冬梅 (一)为执行好科研项目预算,目前急需重点学习的政策文件是什么? 答:目前请大家重点学习财教[2011]434号文和国发[2014]11号文,还有关注随后可能修订的一系列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相关细则。这些制度不仅科研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要学,项目主持人、科研人员也需要学习。在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到预算的科学有效执行、科研项目资金的合规合理使用,要求项目主持人、科研人员首先从思想意识上重视起来,在需要开支的时候多想想预算,这样才能真正把预算的执行管理变成事前控制,再加上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的协作和配合,才能科学的执行好预算,保证科研项目顺利通过财务验收。 (二)对专项资金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是什么?如何实现单独核算?常见问题是什么? 答:要求专项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指专项经费及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承担单位及合作单位都应实现单独核算。单位一般可通过在会计核算系统中对相关会计科目设置项目辅助明细账(未实行电算化的,设置相关账簿)的方式,对项目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分别单独核算。或通过单独设置明细会计科目的方式对课题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分别单独核算。 专项经费单独核算情况是财务验收中重点关注内容。此类问题如有发生在课题验收时一律不予通过。财务验收中常

见问题有: 1、课题经费与其他课题经费或单位基本支出混合一起核算,提供复印的支出凭证不能确定与本课题任务的相关性。 2、课题明细账不是从单位财务部门的账务系统中导出的,而是后期自行加工的。 3、下拨到课题合作单位的专项经费存在未按照课题进行单独核算的现象。 (三)外拨经费管理中常见问题有哪些? 答:课题转拨经费情况也是财务验收中重点关注的内容,常见问题有: 1、没有及时向课题预算书中的合作单位拨付经费; 2、存在向合作单位多拨、少拨课题经费的现象,未履行报批程序; 3、向课题预算书之外的单位以子课题的形式拨付合作经费现象,未履行报批程序; 这就要求项目主持人严格按照预算书拨付经费,同时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转拨经费,如以测试化验加工费、设备试制费等名义将部分科研任务外包等。 (四)什么是直接费用?包括什么? 答:直接费用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十一个支出科目,分别是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在核算中财务部门应该按照这十一类科目建明细账或辅助账核算。

科技经费支出范围说明

科技经费支出范围说明 依据《北京市科学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便于课题申报单位更好地进行“北京市高成长企业自主创新”科技专项的经费预算准备工作,我中心将《北京市科学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中经费支出范围的内容摘录如下,供申报单位参考: 科技经费支出范围包括研究与开发费和计划管理费。 研究与开发费是指项目(课题)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具体科目设置内容如下: (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含进口仪器设备的进口税、海关仓储费、运输费等)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二)材料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含协作共用经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发生此费用时应按《合同法》的规定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差旅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会议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执行《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京财预[2006]2005号)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同意。 (八)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执行《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印刷费管理办法》京财预[2006]1564号)。 (九)劳务费: 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以外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含会议邀请的专家)。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相

科研项目经费测算依据及说明(新)

科研项目经费测算依据及说明 一、设备购置、材料费及租赁费:(参考08政采目录及标准) 1、购置设备或材料清单; 这里所说的设备或材料,指专用类设备或耗材,不包括通用类设备,如: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包括U盘、移动硬盘、录音笔、数码伴侣)、打印机、复印机、投影机、空调及摄影摄像设备等; 购置清单中要写明采购设备或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及总金额等内容。 2、采购设备或材料报价单:要求提供3家厂商或经销商的报价单(须有联系电话、厂家或商家印章),网上询价将网页打印并保存,勿需印章,但也至少询2-3家报价。如采购设备及材料涉及专利产品、独家生产、独家代理、软件著作权或保密行业等特殊原因不能提供3家报价的,须在资料中进行说明,以便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认定。如购置成套设备,要提供包含明细设备构成的报价单。这种情况仅针对个别确有特殊原因的项目,希望各位还是按照要求提供设备或材料的3方报价。 3、设备租赁意向书或报价单; 需向外单位租赁设备来完成本项目的,要提供租赁意向书或出租设备的单位出具的报价单(1-2家)。租赁意向书应包括:租赁设备的数量、名称,租赁的时间及方式等内容。报价单须有租赁单位联系电话和印章。 4、在财政专网上填写《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中的“明细项目

名称”时,须将所购设备金额、数量以及是否为政府采购等内容填列清楚;项目单位提供的设备购置明细材料清单中填写的设备名称、品牌型号、采购品目代码、数量、单价、金额,要与《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中所填购置设备的金额、数量等内容对应、一致;填写《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时,不要仅填写“设备购置”和一个总预算额,一定要写明每项设备的具体名称和相关内容(成套设备可不详写,但在报价单中需有明细)。 5、原则上不允许购置通用类设备,如因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确需购置通用类设备的,还应提供购置此类设备的必要性及需求说明和现有通用类设备情况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学校(校本级)公章。 二、会议费: 1、会议费预算标准要严格按照北京市财政局京财预〔2006〕2005号《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及京财预〔2007〕303号《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和执行; 2、需提供召开会议的会议议题、内容、参会人数、地点、会期及会议费预算(附相关的测算依据及询价记录)。 会议费的测算,主要依据参会人数、会期和会议地点(四环路以内或以外)以及饭店星级(三星级以上或以下),按照相应限额标准进行测算。还有会议间接费用,如会议资料费(资料印刷费用,不包括会议发放的笔、本、文件袋等用品),包括数量、单价(要按要求原则编预算);专家教授进行培训的劳务费,按照下面讲的专家咨询费的要求编报;专用设备租赁费,要附询价记录。 另外,20人以下的小型会议,我们建议在本单位内部会议室(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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