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筑工程验收标准

砌筑工程验收标准
砌筑工程验收标准

第三章砌筑工程

第一节耐火砖砌体

3-1-1 本节用于窑炉用耐火砖砌筑工程

Ⅰ保证项目

3-1-2砖的品种、规格必须符合国家和部颁的标准以及设计要求,泥浆的品种符合设计要求,配合比符合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3-1-3窑炉拱顶若为平顶。吊顶,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检验方法检查合格证材质单或检验报告

3-1-4砌体泥浆必须密实饱满,泥浆饱满度不小于90%

检查数量每2米抽查一处,每处连续3块砖

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泥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掀三块砖取其平均值

3-1-5砌体砌筑严禁留直槎,留槎做法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1-6砌筑过程中严禁用水湿润耐火砖或用水浇在耐火砖砌体上

Ⅱ基本项目

3-1-7窑体砌要求平直,不允许有通缝现象,同一层内的前后相邻砖层上,上下相邻砖层的砖缝都应交错砌筑

检查数量每5M检查10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1-8 烟道底的最上层砖长边应同气流方向相垂直

3-1-9砌烟道耐火砖拱时,要错缝而严密,泥浆饱满,锁砖应在两侧填土夯实后打入,在耐火砖顶的上面要抹10㎜厚的稠泥浆,以后再在上面砌一层红砖拱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3-1-10烟道耐火砖及拱每5M米留10--15㎜的膨胀缝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3-1-11 闸板缝要砌得准确,保持垂直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1-12烟道与烟囱连接处一定要留设锁口式沉降缝

3-1-13 在窑墙整个长度上就水平向上砌筑,不允许先砌完上一段再砌下一段

3-1-14砌筑时,耐火砖、保温砖、红砖墙就同时进行并由内向外退台砌筑,以便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1-15对较高和较薄的窑墙不同砖种的砖层,砌到一定高度(耐火砖和保温砖约4—5层和红砖8—9层)要用砖“衔接咬砌一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1-16 砖的加工面不应朝向窑内或通道的内表面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1-17窑底膨胀缝应按设计要求砌成锁口式,并应随砌随扫干净,不被泥浆叵其他杂物堵塞,砌筑时应予先用同样厚木板塞在缝里进行砌筑,

固定在砌体内的金属预埋件,应于砌底前或砌砖时安装好,并留出合适的膨胀间隙,使其受热后能自由膨胀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3-1-18 墙各层砖砌筑应严格保持水平,使卡口砖和拱脚砖的标高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用水准仪检查

3-1-19窑墙的膨胀缝必须按设计要求留设,缝内杂物清理干净、塞棉紧密、且必须错缝设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1-20拱脚砖的下表面平整,拱脚砖的角度应与拱的角度一致,不允许用加厚砖缝的办法来找平拱脚砖,两侧拱脚砖与中心线的间距应保持设计尺寸,拱脚砖后面砌体庆紧靠拱脚梁砌筑不得在拱脚砖后面砌强度低的保温砖等材料。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3-1-21窑拱脚梁膨胀缝应正对立柱。其膨胀缝间距大致和窑墙膨胀缝间距相近,膨胀缝尺寸也相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Ⅲ允许偏差项目

3-1-22砌筑要横平竖直,按皮数杆拉线砌筑砖层,窑墙垂直度小于5㎜,平整度小于3㎜。

检验方法线坠、靠尺、塞尺检查

3-1-23窑内两侧墙与窑中心线的偏差不超过±3㎜,窑外形断面尺寸

允许偏差辊道窑±3㎜,隧道窑±8㎜,抽屉窑±3㎜。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3-1-24辊孔砖底部的砌体砌筑应严格控制尺寸的准确,高度方向偏差为±2㎜,长度方向上以单节窑体辊棒中心向箱体中心偏差2㎜。

检验方法用水准仪和尺量检查

3-1-25辊棒中心线标高误差应控制在±1㎜内。

检验方法用水准仪检查

3-1-26窑炉各类砌体灰缝根据砌体部位要求如下:

特类砌体-------------------------------------不大于0.5㎜

Ⅰ类砌体-------------------------------------不大于1㎜

Ⅱ类砌体-------------------------------------不大于2㎜

Ⅲ类砌体-------------------------------------不大于3㎜

Ⅳ类砌体-------------------------------------不大于3㎜

3-1-27 窑炉砌体工程的灰缝根据部位不同要求,应符合下表规定

各类砌体的砖缝厚度项次部位名称

Ⅰ类Ⅱ类Ⅲ类Ⅳ类1底面墙3

2高温作用的墙2

3拱顶的拱平顶2

4轻质粘土砖和轻质高铝砖

1、工作层2

2、非工作层3

5硅藻土砖5

6红砖(内衬)5

7外部普通红砖

1、底和墙8—10

2、拱顶和拱5—10

第二节红砖砌体

Ⅰ保证项目

3-2-1 红砖品种,强度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检验方法,检查

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3-2-2所用砂浆品种,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砂浆试块检验报告

3-2-3砌体砂浆必须密实饱满,实心砌体水平缝砂浆饱满度不小于90%。

检查数量每2M检查3处

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结痕迹面积、每处3块砖取其平

均值。

3-2-4砌体严禁留直槎,如其他临时间断处,留槎的做法必须符合施

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Ⅱ基本项目

3-2-5 砖砌体上下应错缝砌筑,无通缝和缺?少用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2-6 当外墙为清水墙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组砌正确、刮缝深度适宜、墙面整洁

优良:组砌正确、竖缝通顺、刮缝深度适宜一致楞角整齐、墙面清洁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和接线检查

Ⅲ允许偏差项目

3-2-7砖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规定

表3、2、7

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允许偏

差(㎜)

1砖外墙与中线位置偏移±4用经纬仪或拉线和尺量检查

2基础和砌体顶面标高±5用水准仪和尺量检查

3垂直度5用2M托线板检查

4表面平整度5用2M长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5水平灰缝7拉10M线和尺量检查

第三节保温砖砌体

Ⅰ保证项目

3-3-1参见耐火砖砌体3-1-1~3-1-6

Ⅱ基本项目

3-3-2参见耐火砖砌体3-1-6~3-1-20

Ⅲ允许偏差项目

3-3-3 参见耐火砖砌体3-1-21~3-1-26

第四节耐火保温制品铺填工程

3-4-1本节适用于耐火保温棉毡铺填工程

Ⅰ保证项目

3-4-2 制品的牌号、理化指标、技术性能必须达到设计或耐火材料标准有关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3-4-3制品的使用部位必须符合设计规定,铺填要求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Ⅱ基本项目

3-4-4制品铺填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使用的粘结剂及施工方法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3-4-5 制品不得被水湿润或受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四章金属构件工程

4-1-1金属构件制作制作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应在该工程焊接或螺栓连接质量检验评定符合本标准规定后进行。

第一节砂封槽、轨道工程

4-1-2钢材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

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检验报告

4-1-3钢材的切割面必须无裂缝,夹层和大于2㎜的缺核。

检验方法观察和钢尺检查、必要时用渗透、超声波探伤检查。

4-1-4钢材不允许有翘曲、变形、否则必须矫正后使用。

检验方法观察或接线、用钢尺检查

4-1-5砂封槽用螺栓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砂封槽若用螺栓固定,螺栓应在椭圆孔中心。

合格:以保证砂封槽向两端自由膨胀。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椭圆孔形状一致制作美观

检查数量:逐个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1-6轨道垫铁板应符合下列要求

合格:轨道标高可用垫铁板进行调整,但不得超过5块。

优良:在合格的基础上垫铁板长宽尺寸基本和轨道底宽,及轨枕宽度一致,数量不超过2块。

检查数量:逐个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Ⅰ允许偏差项目

4-1-7砂封槽,轨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符合下表规定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1窑轨道与中心线偏差±0.5用经纬仪或拉线和尺量检查

轨道接头间隙+2-0用尺量检查轨距宽度±1用尺量检查内轨道水平偏差±1用水准仪检查轨距

±3用尺量检查轨面全长标高±3用水准仪检查轨道接头处间隙±2用尺量检查

2窑外轨道接头处相对标主与驼车接头处相对标高±0.5用水准仪或水平尺检查

口缘距轨面±3用尺量检查

外壁距窑中心线±3用经纬仪或拉线和尺量检查3

砂封槽接头处间隙

±2

用尺量检查

第二节 立柱、拱脚梁、钢架工程

4-2-1 本节适用于型钢制作工程

4-2-2 钢结构制作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必须在焊接或螺栓连接质量检验评定合格后进行。

Ⅰ保证项目

4-2-3 钢材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合格证证明书和检验报告

4-2-4 钢材切割断面必须无裂缝夹层和大于2㎜的缺棱检验方法 观察和用尺量检查,必要时用渗透超声波探伤检查。

Ⅱ基本项目

4-2-5 构件外观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构件正面无明显凹面和损伤,表面划痕深度不超过0。5㎜。

检查数量:按构件件数抽查10%,但不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2-6构件组装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顶紧面紧贴不小于85%,且边缘最大间隙不超过0.5㎜。

检查数量:按构件抽查10%,但不少于3件。

检验方法:构件组装时用0.3㎜塞尺和钢尺检查

Ⅲ允许偏差项目

4-2-7构件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规定: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钢架立柱、上下横梁(下料尺寸)±1

2钢架外宽、内宽±1用钢尺检查3立柱垂直度1‰吊线检查

4钢架立柱全高±1

5立柱辊孔孔径尺寸±0。5

用尺量检查6底部纵向托梁长度±1

7事故处理孔高度±1。5

8立柱横梁对角线±1

9立柱辊孔中心标高±1用水准仪检查10两立柱间距±1。5用尺量检查11上、下横梁标高±1。5用水准仪检查

12两节窑中膨胀缝±2

13立柱中心至相邻左右端±1。5

14上下箱体与辊孔中心间距±0。5

用尺量检查15每单元上下纵、横拉杆间距尺寸±2

16焊接纵梁组装间距±1

采购产品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

采购产品技术要求和验 收标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采购产品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元器件入库前检验 严格执行采购控制程序,从合格的供方采购合格产品。 对进厂的采购产品都要按下面的检验项目、方法和标准进行 检验,。对安全件,至少应抽取10%的样品按表中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和试验:对关键元器件,至少应抽取5%的样品进行检验:对一般材料,只须进行确认。 检验/验证项目、方法和标准: 1.2.1 断路器: 依据标准:《低压断路器》 检验/验证项目、方法和标准: 1.2.2 隔离开关、熔断器: 依据标准:《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及熔断器组合电器》 检验/验证项目、方法和标准:

1.2.3 接触器: 依据标准:《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 1.2.4电流互感器: 依据标准:GB1208《电流互感器》 依据标准:《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检验/验证项目、方法和标准:

依据标准:GB5585《电工用铜、铝及其合金母线》检验/验证项目、方法和标准:

依据标准:GB5023《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检验/验证项目、方法和标准: 1.2.8绝缘支撑件、母线框、母线夹板 依据标准:GB1408《固体绝缘材料工频电气强度试验方法》 检验/验证项目、方法和标准:

写入库前的检验记录。出现不合格则全检,合格放行,不合格退货。 如在出厂检验中出现机械或性能或电性能的缺陷时,最终判定为不合格产 品,在出厂检验中作记录。 外协件入库前检验 外协的各种零部件必须按图纸检验相关尺寸及外观。 各种型号的低压柜柜体,到厂后都必须按图纸检验外型尺寸、漆的表面、 门的开启、接地螺栓的焊接、防护等级等,合格后方可入库。 生产过程中的自检 操作者在生产工程中应严格执行工艺文件,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工艺标准,也不得随意执行未经批准而制定的其他标准。 在每个工序完成后,转入下道工序前,操作人应进行自检,确认该工序合 格后,在产品随工卡上加盖自己的工序章,并向检验员口头报验,检验员检验合 格,在随工卡盖章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若检验人员检验后,判定某一项不合格,应进行返工,返工后必须重新检验,直到判定合格为止,加盖检验章,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对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 对采购产品和外协件初步判定为不合格品的,由检验员将检验结果(缺陷 描述)等,填写在采购产品进厂检验单中,做出标识,另行存放,按不合格品控 制程序执行。 过程产品发生不合格时,由检验员通知操作工返修,并在随工卡上作记 录,返工返修的产品重新报验合格为止,若产品确定为不合格,则应作好标识, 另行存放,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过程产品发生不合格时,由检验员将检验结果,填写在成品检验记录中, 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与表格释义大全详细介绍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条文说明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CJ94—2008)条文说明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一2008)条文说明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条文说明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条文说明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条文说明 地面辐射供暖木质地板铺设技术和验收规范(WB,T1037—2008)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条文说明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条文说明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CB50300—200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条文说明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条文说明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一2002)条文说明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Q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条文说明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条文说明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条文说明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条文说明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条文说明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条文说明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条文说明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条文说明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产品设计制造技术标准和检验标准

产品设计制造技术标准和检验标准 一.规程、规范、规则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3.《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4.《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 《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 5.《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 7.《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9. 《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 10. GB50273-2009《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1. GBJ211-1987《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2. TSGG7001-2004《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 13. TSGG3001-2004《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 14. JB/T10354-2002《工业锅炉运行规程》 15. GB/T10180-2003《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 16. TSGG1004-2004《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则》 17. GB24500-2009《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18. DL/T964-2005《循环流化床锅炉性能试验规程》 二.设计、制造标准 1.GB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 2.GB/T1921-2004《工业蒸汽锅炉参数系列》 3.GB/T9222-2008《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 4.GB/T16508-1996《锅壳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 5.GB/T11943-2008《锅炉制图》 6.JB/T1626-2002《工业锅炉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7.JB/T2190-1993《锅炉人孔和头孔装置》 8.JB/T2191-1993《锅炉手孔装置》 9.JB/T5341-1991《烟道式余热锅炉技术文件及其主要内容》10.JB/T6503-1992《烟道式余热锅炉通用技术条件》11.JB/T6734-1993《锅炉角焊缝强度计算方法》 12.JB/T6736-1993《锅炉钢构架设计导则》 13.JB/T9560-1999《烟道式余热锅炉产品型号编号方法》14.JB/T3191-1999《锅炉锅筒内部装置技术条件》15.JB/T10094-2002《工业锅炉通用技术条件》 16.JB/T1609-1993《锅炉锅筒制造技术条件》 17.JB/T1610-1993《锅炉集箱制造技术条件》 18.JB/T1611-1993《锅炉管子制造技术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设备验收规范(含表格)

新进设备验收制度规范 1、目的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监督供应商履行合同,确保设备交货质量,做好设备管理的前期工作,特制订本规范。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公司所有的设备。 2.2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设备需要经过验收后才能投入正常使用; 2.3凡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的设备及部件,如锅炉、压力容器等, 按照有关法定检验的管理文件实施检验。 3、开箱检验 3.1设备部应汇同采购部相关人员、厂家工作人员、生产相关使用部门组织开 箱,并准备好照相机拍照; 3.2设备部应首先检验包装的完好性,如有损坏,马上拍照取证; 3.3设备开箱时,尽可能要求厂家工作人员在场,双方根据装箱单清点其中设 备、随机辅料、工具、备件及相关资料,如有不符,应在装箱单上注明; 3.4设备清点时,还应检查设备及部件的完好性;如有损坏,必须在清单上注 明,并拍照取证; 3.5设备清点完成后,各方在清单上签字;如有异常,及时将异常情况通知厂家。 4、安装调试 安装调试分为四个部分,包括现场安装、空载试机、负荷试机及批量试生产,

设备部应及时了解安装调试情况,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及早发现问题并要求厂家进行整改; 4.1设备安装调试依据厂家提供的安装指导书或在厂家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 行,主要工作有设备就位、水平调整、底座固定、分离部件组装,运行所需的电、气、水、空调的连接,部件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等; 4.2设备部应每天做好记录,尤其是与合同不符的部分要及时与厂家反馈沟通,尽快纠正; 4.3安装调试的各个阶段,设备部必须编写阶段性总结报告交上级领导审核, 并作为验收报告的附件; 4.4安装调试期间,设备部应组织设备操作人员及维护人员进行培训; 4.5设备如包含需要计量的装置或部件(如温度表、压力表),根据具体情况 在空载试机或负荷试机阶段向质检部计量室申请计量;并将计量检定证书作为验收报告的附件; 5、验收前准备 设备验收前,设备部应按照设备合同技术协议要求做好验收前准备工作; 5.1设备验收前,应协调准备好动力条件,包括试机物料及电、气、水等; 5.2设备验收前,供应商应准备好相关资料,包括设备合同技术协议、设备说 明书(操作说明书和设备维护说明书)及图纸(电气、机械)、标准配置清单、详细配件清单、易损件清单及随机工具。 5.3设备验收前,设备部应同设备供应商的安装调试人员组织生产操作人员、 工艺相关人员以及设备维修人员组织培训,并作相关培训记录; 6、设备验收 6.1外观检查;

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一、验收程序: 1.外形包装验收:每件物品有独立的包装,包装外观完好,无破损、变形,否则视为产品不合格。包装箱有防潮设计,符合设备运输和存储要求。 2.开箱检验:根据包装箱中的装箱单查验设备及其附件,包装箱中应有产品合格证、保修卡和保修站点联系方式。根据技术配置要求,从设备外观检验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外观是否有划伤或者磨损,否则视为不合格。 二、验收标准、方法: 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结果”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竣工移交: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单位。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投标产品的行业标准及国家相关验收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 4.开箱检验时双方皆应派员参加,严格按照“项目清单”中的技术参数要求提供产品,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符合国家产品的有关质量标准。安装完毕后由采购人验收,验收标准按照各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验收合格后双方及时签署《货物验收单》;验收不合格时,双方应签署书面证明,供方应根据证明材料及时补足或更换,费用由供方承担。 5.货物的保修期从签署《货物验收单》之日起算。 投标人名称(公章):成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2018年2月7日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 1、新版标准规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设备验收通用标准

一、设备预验收: 预验收的目的是为了检查、验证机床能否满足用户的加工质量及生产率,检查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备件。预验收的依据是技术协议、审图纪要、有关技术问题与供应商的往来传真等。在设备预验收前,要根据技术协议规定,编制预验收计划,明确预验收通过的标准。 1.预验收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检验机床主要零部件是否按合同要求制造。 (2)各机床参数是否达到合同要求。 (3)检验机床几何精度及位置精度是否合格。 (4)机床各动作是否正确。 (5)对合同未要求部分检验,如发现不满意处可向生产厂家提出,以便及时改进。 (6)对试件进行加工,检查是否达到精度要求。 (7)做好预验收记录,包括精度检验及要求改进之处,并由生产厂家签字。 2.预验收结束后,与设备制造厂家签订预验收纪要,在预验收纪要中,需明确预验收存在的问题、需完成的整改项及完成时间。 二、设备开箱验收及安装调试验收: 开箱验收的目的是检查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是否有损坏,设备的技术资料是否齐备,设备零部件是否符合协议要求。 1、设备开箱验收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外观包装是否完好。 (2)装箱设备的型号与技术协议的规定是否相符。 (3)按照装箱单清点零件、部件、备品备件、工具、附件、合格证、说明书和其他图纸、技术文件等是否齐全,有否缺损。 (4)检查设备外观有无严重的碰撞及表面漆皮脱落等情况,检查是否己影响到设备的精度和技术性能。 (5)检查设备有无锈蚀现象和防锈油质量,如发现有锈蚀或发现防锈油过期变质,应彻底清除重新更换,清除旧防锈油时应使用非金属刮具。 (6)未清洗过的滑动面,严禁移动以防损坏。 (7)核对设备平面布置图和电气线路与设备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检查地脚等有关尺寸,地脚螺栓、垫铁是否符合要求,电源接回线的位置及电气有关参数是否与说明书相符。 (8)在检查中要做详细检查记录。

采购产品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

采购产品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 1.0 元器件入库前检验 1.1 严格执行采购控制程序,从合格的供方采购合格产品。 1.2 对进厂的采购产品都要按下面的检验项目、方法和标准进行 检验,。对安全件,至少应抽取10%的样品按表中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和试验:对关键元器件,至少应抽取5%的样品进行检验:对一般材料,只须进行确认。 检验/验证项目、方法和标准: 1.2.1 断路器: 依据标准:GB14048.2《低压断路器》 1.2.2 隔离开关、熔断器: 依据标准:GB14048.3《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及熔断器组合电器》

1.2.3 接触器: 依据标准:GB14048.6《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 1.2.4电流互感器: 依据标准:GB1208《电流互感器》 依据标准:GB14048.5《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

检验/验证项目、方法和标准: 1.2.6母线: 依据标准:GB5585《电工用铜、铝及其合金母线》检验/验证项目、方法和标准:

依据标准:GB5023《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检验/验证项目、方法和标准: 1.2.8绝缘支撑件、母线框、母线夹板 依据标准:GB1408《固体绝缘材料工频电气强度试验方法》 检验/验证项目、方法和标准:

1.3凡符合1.2条的初步判定为合格品,如有一项不符即为不合格品,并 填 写入库前的检验记录。出现不合格则全检,合格放行,不合格退货。 1.4 如在出厂检验中出现机械或性能或电性能的缺陷时,最终判定为不合 格产 品,在出厂检验中作记录。 2.0 外协件入库前检验 2.1 外协的各种零部件必须按图纸检验相关尺寸及外观。 2.2 各种型号的低压柜柜体,到厂后都必须按图纸检验外型尺寸、漆的表面、 门的开启、接地螺栓的焊接、防护等级等,合格后方可入库。 3.0 生产过程中的自检 3.1 操作者在生产工程中应严格执行工艺文件,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工艺标准,也不得随意执行未经批准而制定的其他标准。 3.2 在每个工序完成后,转入下道工序前,操作人应进行自检,确认该工序 合格后,在产品随工卡上加盖自己的工序章,并向检验员口头报验,检验员检验 合格,在随工卡盖章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3.3 若检验人员检验后,判定某一项不合格,应进行返工,返工后必须重新检验,直到判定合格为止,加盖检验章,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4.0 对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 4.1 对采购产品和外协件初步判定为不合格品的,由检验员将检验结果(缺 陷描述)等,填写在采购产品进厂检验单中,做出标识,另行存放,按不合格品 控制程序执行。 4.2 过程产品发生不合格时,由检验员通知操作工返修,并在随工卡上作记 录,返工返修的产品重新报验合格为止,若产品确定为不合格,则应作好标识, 另行存放,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3 过程产品发生不合格时,由检验员将检验结果,填写在成品检验记录中, 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产品质量检验标准

CaiNi accessories fa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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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妮 饰 品 厂
产品品质检验标准
一、目的: 产品及产品用料检验工作,规范检验过程的判定标准和判定等级,使产品出货的品质满足顾 确保本工厂产品和产品用料品质检验工作的有效性。 二、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采妮工厂所有生产的产品及产品用料的品质检验。 三、权责: 1、品质部:检验标准及检验样本的制定,产品检验及判定、放行。 2、生产车间、物控部:所有产品及产品用料报检和产品品质异常的处理。 3、总经理:特采出货及特采用料的核准。 四、定义 1、首饰类: A、项链/手链/腰链 F、发夹 G、手表带 B、耳环 H、领夹 C、胸针 D、介子 E、手镯 J、皮带扣
规范工厂
客需求,
I、袖口钮/鞋扣钮
K、其他配件类(服装、皮包、眼镜等等) 2、产品用料: A、铝质料类 F、钛金属 B、铜料类 G、皮革类 C、铅锡合金 H、不锈钢类 D、锌合金 E、铁质料类 J、包装用料类
I、水晶胶类
K、硅料类(玻璃珠、玻璃石、宝石、珍珠、玛瑙) 3、客户品质等级分类及说明: 1)客户品质等级分类: 品质部根据客户订单注明的: “AAA”、“AA”、“A”三个等级分别对客户品质标准进 行分类 。 2)客户品质等级说明: A、 “AAA”: 品质标准要求比较严格,偏高于正常标准和行业标准。 B、 “AA”: 品质标准要求通用国际化标准和行业标准吻合。 C、 “A”: 品质要求为一般市场通用品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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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已经开始执行了,为此向广大同行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填写范例与指南》的学习。 土建部分检验批划分方法 1.1 检验批的划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中的第4.0.7条规定“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对于附录B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针对本条规定,可以由各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把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确定下来,上交监理审批。参照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如下:1.地基与基础(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中没有具体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根据施工经验,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地下水控制和边坡等子分部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如果工程量很大或者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中要求分段施工的,可以按照施工段划分。(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中的第3.0.13 条对分项工程检验批及抽样数量的规定如下:1 )主体结构防水工程和细部构造防水工程应按结构层、变形缝或后浇带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2 )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工程应按隧道区间、变形缝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3 )排水工程和注浆工程应各为一个检验批;4 )各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细部构造应为全数检查,其他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2 .主体结构(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中没有具体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根据施工经验,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的检验批应按照施工段划分,其中钢筋原材应按照进场计划划分检验批。 (2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中第3.0.20 条规定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1)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 2 )不超过250m3砌体; 3 )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层合并。(3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中规定如下:10.1.2 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或空间刚度单元等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地下钢结构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 11.1.2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地下钢结构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12.1.2 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施工段或空间刚度单元划分成一个或若干检验批。13.1.2压型金属板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楼层、施工段或屋面、墙面、楼面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其余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与钢结构安装工程保持一致,或者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4 )《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76-2010 中规定如下:10.1.3 单层铝合金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或空间刚度单元等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多层铝合金结构安装工程应按楼层或施工段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11.1.2 铝合金空间网格结构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施工段或空间刚度单元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12.1.2 铝合金面板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施工段、轴线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13.1.2 铝合金幕墙结构安装工程应按下列规定划分检验批: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 1000㎡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

设备产品检验规范标准

源通和公司作业指导书产品检验规范文件编号文件版本制定日期 2014-11-12 生效日期 ※※封面※※ 产 品 检 验 规 范 制定:审核:批准: 文件分发明细 副本:□总经理□管理者代表□ 财务部□仓库□市场部□采购部□研发部□工程部□生产部□品管部□行政人事部□计划物控部正本:文控中心副本编号: 制修订记录 文件版本修订日期制修订页次制修订摘要 A.0 1-8 第一版 页版本目录 页 次

1 2 3 4 5 6 7 8 版本 A.0 A.0 A.0A.0A.0A.0A.0A.0 1. 目的: 建立一套本公司通用之成品检验标准、以适合品管部在执行标准时有章可依;完善公司质量作业标准,规范产品检验方式,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客户质量要求。 2. 范围: 公司所有充电器产品均适合本标准。 3. 权责: 品管部:负责公司产品外观、电性等各类检验工作。 4. 定义: 4.1 致命不合格(CR :可能影响产品的安全使用或导致产品主要性能失效的不合格; 4.2 严重不合格(MA :可能影响产品性能失效或降低性能或影响产品形象的不合格; 4.3 轻微不合格(MI :任何不符合规定要求又不严重影响产品外观或性能的不合格; 4.4 自检:由 QA 根据现有设备自行检验; 4.5 外检:由产线测试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测试; 4.6 实验室:由公司实验室做可靠性测试; 5.支持文件: 采用 GB2828.1-2012(Ⅲ级正常检验单次抽样计划进行随机抽样 , 依下表选定其 AQL 值, 列表如下: 5.1《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 QWPG-003 5.2《抽样计划作业指导书》 QWPG-004

项目部质量验收标准

山西金峰亳州修正项目质量验收标准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工程质量现场管理,提高职工对质量的重视,保证工程质量,特制订项目质量验收标准。 二、编制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13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2-2002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20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0年版)》 GB 50204-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7-201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8-201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9-20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3-2002 各楼施工技术交底 施工记录、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及处理方法 三、质量验收标准 (一)地基与基础 1、土方工程施工,测量和校核平面位置(全站仪)、水平标高(水准仪)和边坡坡度(坡度尺)。

2、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应符合如下规定: 3、填方施工结束后,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检验标准(mm )应符合下列要求: 4、基础验控制点(全站仪)和轴线(经纬仪) (二)主体结构 1、模板 (1)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 项 序 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mm) 检验方法 校基 基坑 基槽 挖方场地平整 管沟 地(路)面基层 人工 机械 主控项目 1 标高 -50 ±30 ±50 -50 -50 水准仪 2 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200 -50 +300 -100 +500 -150 +100 - 经纬仪、用钢 尺量 3 边坡 设计要求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一般项目 1 表面平整度 20 20 50 20 20 用2m 靠尺和楔形塞尺检 查 2 基地土性 设计要求 观察或土样分析 注: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 项 序 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mm) 检验方法 校基 基坑 基槽 场地平整 管沟 地(路)面基层 人工 机械 主控项目 1 标高 -50 ±30 ±50 -50 -50 水准仪 一般项目 1 表面平整度 20 20 50 20 20 用2m 靠尺或水准仪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1-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1—98 主编部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8年12月1日 关于发布《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等十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8]9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和计综[1987]2390号 文的要求,由原机械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等十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下列规范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231及《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66/84同时废止。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98《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1/98《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2/98《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98《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98《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破碎、粉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6/98 《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7/9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98上述规范由国家机械工业局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安装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七日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450号文的要求,由原机械工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机械工业部安装工程标准定额站组织,会同冶金部第一冶金建设总公司、化工部施工技术研究所、全国安装协会技术标准中心和重庆建筑大学等单位共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认真总结了原《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册“通用规定”贯彻执行以来的经验,充分调查了解了我国机械设备安装行业的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严格按照建设部修订标准规范的程序、步骤和要求的规定,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为8章、18节和20个附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将原设备安装工程“通用规定”,修改为全国各类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都适用的通用规范,扩大了规范的覆盖面。 2.增加了新技术、新工艺等新的内容,如胀锚地脚螺栓、环氧砂浆锚固地脚螺栓、减振垫、无垫铁安装、座浆法、液压、气动润滑管道,联轴器装配扩大至11个品种和类型,清洗、除锈和脱脂的技术要求、方法和质量检验更加明确。 3.原规范是70年代制订,其参数和技术要求科学性、实用性较差。随着我国产品和施工

塑料产品验收标准

塑胶产品来料检验标准规范版次:N01 共5页 1.0目的 明确塑料产品外观印刷品质的检验标准,促使生产单位按标准要求生产,有利于检验者对来料品质控制,以满足客户对产品的品质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于加工厂品质部门QC/QA人员、生产部有关人员检验的塑胶品外观、结构时使用。 3.0参考文件 参照PHILIPS、SONY、COMPAQ、VTECH、MOTOROLA塑胶件外观标准。 4.0名词解释 4.1检查面是指塑胶件能看见的表面,它包括正面、侧面和底面的三种表面。 ①正面(A面):是指在最经常能被看到的主面。 ②侧面:是指要在某种方向的视线才能看到的表面。 ③底面:是指很少被见到或者要在拆装时才能见到的表面。 4.2缺陷: 就是指成型后的塑胶件存在的某种不良现象和问题点。它包括灾难、主要和次要三种性质。 ①灾难缺陷(Critical):是指有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的产品缺陷或严重缺陷。 ②主要缺陷(Major):是指对产品的使用性能有影响或降低其使用性能的缺陷,外观一般指表面缺陷。 ③次要缺陷(Minor):是指对产品的使用功能无影响的缺陷,外观一般指侧面或反面。 4.3缺陷术语: ①轻微褪色:轻微变色或光泽度变化,一般出現在注入口上, 或者厚度的突变处, 或是其他流 程中的结构。 ②毛边(批锋):模具分型面处的过量材料。 ③结合线;(焊接线) 熔化塑胶結合形成一种部件表面的暗线, 结合线通常表现为一条相对明 显的穿过产品表面的线条. ④超范围喷涂:在非指定喷涂表面喷漆。 ⑤刮伤:表面上除去或置换材质的印记, 表现为细长形,其长度相对于深度和宽度是很长的。 ⑥缩水:由材料收缩不一致引起的表面中断, 下陷, 凹洞. ⑦变色:(银色条纹, 氧化皮 ) 部件表面由水气或材料切割引起的轻微变色 ⑧直浇口:位于直浇门上的由注入口內的空泡引起的洞. 直浇口只可在清理焊缝或转动直浇 门时被发现。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实验室设备验收规范标准.docx

,. 实验室设备验收标准 一、经过实际测试,实验室台柜能承受500kg/m 2 以上的重压。 对实验台柜类产品的力学技术要求如下: 1力学性能 1.1 台面力学性能要求见下表1 表 1 序号试验项目试验条件技术要求1垂直静载荷试验加 750N力压 10s , 10 次台面无损伤,无影响 质量 28g铜球在 450mm高度落使用功能的磨损或2垂直冲击试验 下, 3处变形,无断裂或豁 3持续垂直静载荷加载 2.0kg/dm2, 7天裂,连接件未出现松 4水平耐久性试验150N力, 30000 次动 1.2柜体力学性能要求见下表 2 表 2 序号试验项目试验条件技术要求 2, 7无断裂或豁裂, 1搁板弯曲试验加载 2kg/dm天 不出现永久变形 GB/T10357.4第 5.3条规定 2搁板加载稳定性不倾翻 执行 1.7kg 钢块,冲击能 1.66Nm ,搁板销未出现磨损或3搁板支承件强度 10 次变形

离门沿 100mm 处挂 25kg 法 4柜门安装强度试验 码,反复开闭10 次各部无异常,外观及功 门端 100mm处,水平加 60N能无影响 5柜门水平载荷试验 力, 10s ,10次 底板未出现严重影响6底板强度试验用 750N 力压 10s , 10 次使用功能的磨损或变 形 7拉门耐久性试验2X1.5kg 反复开闭 40000 次门应与柜体仍紧密相 8拉门强度试验35kg ,10 次连,门与铰链均无破9拉门猛开试验2kg ,10 次损,并未出现松动,铰10翻门强度试验300N , 10 次链功能正常,门开关灵11翻门耐久性试验20000 次便 抽屉和滑轨耐久性试加 0.33kg/dm2,开闭 40000 12 验次 滑轨未出现永久性松13抽屉快速开闭试验以 1.0m/s 施 50N 力, 10次 动,抽屉活动灵便,无14抽屉底板破坏试验施 60N 力, 10s , 10 次 异常噪音 抽底均布 0.25kg/dm 2 ,前端 15抽屉及滑轨强度试验 施250N 力, 10s ,10 次 侧面施 300N 力(4 处),高≤未出现松动,位移小于16主体结构和底架强度 1.6m,10s , 10次10mm 17独立柜稳定性试验GB/T10357.4第5.2不倾翻 一角抬起 150mm高度落下,无变形,松动,分体等18柜体搬运试验 4 次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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