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辛集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

河北省辛集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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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 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停产限产钢铁企业名录 唐山市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2*901*180 开平区限产 唐山市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90*3,132*1 烧结机古冶区限产 唐山市唐山市春兴特种钢有限公司烧结机2*180 古冶区限产 唐山市河北津西集团正达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210 平米丰润区限产 唐山市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 烧结机320;2# 烧结机96;3# 烧结机108 平方米丰润区限产 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1# 烧结机210 平米,2、3# 烧结机92 平方米丰润区限产 唐山市丰南区经安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2*180 丰南区限产 唐山市唐山贝氏体钢铁(集团)福丰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2*96 丰南区限产 唐山市唐山贝氏体钢铁(集团)顺兴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1*112 丰南区限产 唐山市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烧结机2*1201*220 丰南区限产 唐山市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2*1322*2302 *110 丰南区限产 唐山市唐山榕丰钢铁有限公司焦炉1座丰南区限产 唐山市唐山瑞丰(集团)粤丰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1*105 丰南区限产 唐山市唐山瑞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烧结机4*962*200 丰南区限产 唐山市唐山市丰南区凯恒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1*1981*112 丰南区限产 唐山市唐山市清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烧结机1*1201*100 (企业已停产) 丰南区停产唐山市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1、2# 烧结机500 平方米,焦炉1组2座曹妃甸区限产 唐山市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2*2004*100 遵化市限产 唐山市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5*1 、210*1 、265* 2烧结机迁西县限产 唐山市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烧结机1*200 遵化市限产 唐山市河北友利钢铁有限公司1台36 平米烧结机(企业已停产) 迁西县停产 唐山市津西迁西万通钢铁有限公司265*1 烧结迁西县限产 唐山市河北钢铁集团滦县司家营铁矿有限公司1#2#6 兆瓦*2 机组(企业已停产) 滦县停产 唐山市滦县天物津源不锈钢有限公司2台烧结机(企业已停产) 滦县停产 唐山市唐山安泰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1*901*120 滦县限产 唐山市唐山东海钢铁集团特钢有限公司烧结机6*180 滦县限产 唐山市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烧结机1*1122*2101 *98 滦县限产 唐山市唐山金利达钢管有限公司1台90 平米烧结机(企业已停产) 滦县停产 唐山市唐山兴隆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2*1121*90 滦县限产 唐山市唐山荣程钢铁有限公司1台180平米烧结机滦南县限产 唐山市唐山市德龙钢铁有限公司1台230 平方米烧结机乐亭县限产 唐山市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1、2# 烧结机210 平方米乐亭县限产 唐山市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区1 台360 平米烧结机;北区210 平米2 台、180 、

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义联庄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我乡环境空气质量,有效解决 扬尘、燃煤、机动车排气、餐饮油烟及秸秆焚烧污染等问题,根据上 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强力推进”的原则以治理秸秆焚烧、煤烟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为重点, 进一步严格执法巡查,对大气环境进行全方位综合治理,实现我乡环 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的目标。 二、重点工作 、裸露物料场(堆):煤场、灰场、料场露天堆存和装卸扬尘。 、物料和渣土运输、道路保洁扬尘污染。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 、餐饮炉灶和露天烧烤油烟污染。 、秸秆、垃圾焚烧污染。 三、组织机构 组长:史振永政府乡长 副组长:刘静乡人大主席 马长江副乡长 成员:冯健乡国土所长 田德祥乡安监所长

于福增乡派出所长 崔继军电管所负责人 各村包村干部、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安监所,主任由田德祥同志兼任,成员由王东辉、史宝杰同志组成。 四、相关职责 乡政府对辖区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对辖区内的道路保洁、物料和渣土运输扬尘污染、燃煤污染组织实施管理;对辖区内饮食油烟、流动餐点、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加强整治规范;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对辖区农作物秸秆焚烧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抓好因秸秆焚烧造成的空气污染,并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 、严厉整治矿山扬尘。由乡安委会牵头申请上级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非法选矿厂进行停产拆除,拆除后由安监所、国土所、派出所监督防止其复发。并从源头制止,加强矿山巡查管理,发现非法开采盗采(挖山皮土、挖矿石、打石板)要依法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能以罚代刑。 此项工作由乡安委会牵头,安监所、国土所、派出所、电管所配合。 、污染小企业治理。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并加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发现一例拆除一例,坚决不让其在我乡有生存的空间。

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某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项部署,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提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精细化、科学化、高效化水平,现将有关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把握三个重点,切实做好天然气保障工作 一是做好供气合同签订工作。5月21日,我县组织召开了天然气保供调度会,由“双代办”和燃气公司负责,精准测算全县气代煤工程用气需求量,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确保于5月底前完成与上游供气企业的合同签订工作,确保源头供应充足。二是加快储气设施建设。目前,储气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了环评、储罐桩基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地平整和储气罐采购等前期工作,正在圈建围墙。并向承建该项目的燃气公司下发了加快储气设施建设的督办通知,要求企业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做好公司内部协调,确保10月底前完工储气。三是编制应急处置预案。各燃气企业均制定了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可中断用户调峰预案以及极端天气下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天然气保供应急处置能力。 二、结合“双代”工作,科学划定“禁燃区”范围 在2018年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双代”工程进展,将各乡镇区“双代”完成区域纳入划定范围。目前,已初步完成禁燃区范围的划定工作,待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丰富管控手段,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一方面,开展分表记电工作。采取“以点带面”的工作方式,我县以开发区为试点,全面推行生产设施和治污设施分表记电。目前,已全部完成开发区所有涉污企业的分表记电工作。各乡镇均制定了分表记电工作计划,正在分期分批逐步推进。下一步,将依托我县生态环保指挥中心,完成电表数据与指挥中心监控平台的联网工作,实现对所有重点工业企业治污设施运转情况的实时监控。另一方面,加强涉vocs企业管理。全部完成了上级下达我县的13家(28套)重点监管企业voc超标报警传感装置安装工作任务,并实现与市环保局联网,目前正在履行验收手续。 四、开展重点攻坚,抓好扬尘治理工作 围绕道路扬尘、施工扬尘了两项重点,创新工作方法,加大管控力度。一方面,科学抑制道路扬尘。建立了洒水降尘车辆统一调配机制,由生态环保指挥中心统筹全县所有洒水降尘车辆,在常态化洒水作业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时段、不同气象条件,科学调整洒水喷雾频次,加大机械化清扫、洒水降尘作业力度,提高了道路扬尘管控的能力。另一方面,严控施工扬尘。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各项抑尘管控措施。进一步提高施工工地抑尘措施标准和精细化水平,所有新开工地全部建设了“绿色草坪围挡”、“喷淋围挡”; 所有在建工地全部安装了24小时实时监控并与住建局监控平台连网,全部安装了塔吊喷淋设施,切实提高了施工工地的抑尘管控水平。 五、抓住关键环节,做好机动车污染治理 抓好“绕、堵、疏”三个关键环节,疏堵结合,全面做好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作。一是“绕”:完成了南北外环向西延伸工程,实现了重型车辆远端绕行。二

2016版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 (2016年1月13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的规划和标准 第三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第二节工业污染防治 第三节扬尘污染防治 第四节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第五节其他污染防治 第四章重污染天气应对 第五章重点区域联合防治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 第三条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遵循源头治理、规划先行,突出重点、防治结合,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城镇布局和工业发展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强生态建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

督管理: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以及布局调整,组织推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升级、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实施,加大清洁能源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制定和完善大气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对机动车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油气回收治理等实施监督管理;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对建筑扬尘、矿山扬尘、道路扬尘、企业料堆场等实施监督管理;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公安、工商、食品监督、农业等部门对餐饮服务、露天烧烤、原煤散烧、秸秆禁烧等实施监督管理;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对农业生产、畜禽养殖造成的大气污染等实施监督管理; (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渔业部门、海事机构对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督管理。加强清洁生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绿色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大气环境保护责任。 第七条本省实行大气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省人民政府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对各设区的市、县(市、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加强大气

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最新)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打好蓝X卫战,确保全市空气质量稳步提升,根据《X省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家和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部署要求,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强化抑尘、减煤、禁燃、减排、治车、提标等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精准发力、联防联控,高效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确保X年全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达到78%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保持或优于上年年均浓度水平,降尘量年平均浓度较上年持续下降;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中SO2、NO2、O3、CO年均浓度控制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X)二级范围以内,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西北省会城市前列。 二、工作措施 (一)持续推进扬尘污染综合治理 1.严格实施建筑施工扬尘管控。 (1)保障落实施工扬尘防治资金投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X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X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督促、督导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建筑物拆除、园林绿化等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

任,保障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渣土挖运扬尘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纳入工程预算,由施工单位具体承担防治工作。 牵头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市房产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X区管委会、X公司、X 综合开发项目管委会、X新城管委会 完成时间:全年 (2)严格开复工许可管理。各地区严格实行建筑施工、拆迁工地、商砼企业、渣土挖运作业开复工审批制度,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和商砼企业春季开复工前进行全面严格审查,切实督促落实各项扬尘防控措施,凡是未达到施工现场设置围挡、车辆冲洗、道路硬化、裸露地覆盖、洒水清扫降尘“五个100%”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办理施工许可(或复工许可)等开复工手续,商砼企业一律不得从事生产作业;对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拆迁、生产的施工工地和商砼企业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X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严管重罚,待全面达到“五个100%”扬尘防控标准后,方可准许施工和生产作业。 牵头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市房产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X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X公司、X综合开发项目管委会、X新城管委会 完成时间:X年5月底

在全县环境保护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推进大会的表态发言

在全县环境保护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推进大会的表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 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工业园做表态发言。※※工业园作为省级工业园区,将认真按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战役,切实改善园区生态和发展环境质量,大气污染治理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衡德工业园将全面部署,突出重点,抓好当前,立足长远。向企业、建设工地宣传燃煤污染、扬尘污染对环境的危害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性和现实意义,发动全民参与控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1、切实提高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推动园区科学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工业园将根据《某某县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响应的通知》要求,对园区内企业进行管控,该停产的停产,该限产的限产,及时对辖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加强组织领导。衡德工业园成立以管委会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

组下设办公室,按照《衡德工业园“净大气、抑扬尘、确保蓝天蓝”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 3、强化工作措施。一是抓好园区规划建设。按照全县环保工作要求,科学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首先,加强绿化增绿,提升园区生态环境。同时,对东风路路和园区部分街道进行不间断洒水,有效抑制扬尘的形成。同时要求建筑工地运输渣土和粉尘的车辆,运输中必须苫盖才能上路运输,有效的防治散体材料沿路抛洒和遗漏造成二次粉尘污染。二是抓好企业改造升级。首先,针对燃煤企业,劝导企业负责人改变生产加热和取暖方式,使用洁净能源加热或取暖。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按照《某某县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办法》,积极组织协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分时段、有重点的对各类污染源进行管控,全面落实三级网格分级管理责任,及时对辖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切实将冬防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成立了以镇上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包片科级领导为副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经济的副镇长担任;同时从各口抽调责任心强、能力突出的12干部成立冬防巡查小组,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安

河北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3〕897号)、《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冀发〔2013〕2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包括中央、省级财政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专项资金。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各设区市(含定州市、辛集市,下同)、县(市、区)投入为主,中央、省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第三条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原则: (一)突出重点。资金主要支持大气污染防治任务重、社会关注度高的行业和地区。 (二)注重实效。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安排资金。 (三)公平公正。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四)权责一致。资金使用和责任相统一。 第四条专项资金由省环境保护厅(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会同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提出分配意见,报省政府审定后执行。

专项资金分配采用项目和因素相结合的方式。有具体项目和补助标准的事项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分配;其他资金按照因素分配。分配因素主要考虑年度污染物减排量、污染治理投入、细颗粒物浓度下降率和上年度考核结果,并结合《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的重点任务来确定。其中,下拨各设区市的资金,由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中牵头负责该项工作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省级牵头单位”)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报请省政府审定。省本级项目一般应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相关规定对其实施方案组织专家论证,报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审定后按相关规定实施。 第五条专项资金采取当年预拨、次年清算的方式下达。 (一)资金预拨。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根据预算安排和省政府审定后的分配方案预拨补助资金。 (二)资金清算。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国家和本省的要求做好资金清算工作。 第六条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要求,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好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专项资金使用应按照资金分配额度,全部用于落实《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第七条收到预拨资金两个月内,各设区市环境保护、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和要求,提

路基工程大气污染(扬尘)防治方案

路基工程大气污染(扬尘)防治方案 一、工程概况 二、路基工程施工扬尘来源 1、土方挖掘施工中易产生扬尘 2、现场堆放的材料易产生扬尘 3、运输车辆大量进出施工场地易导致道路扬尘 4、清表堆放的淤泥、垃圾易产生扬尘 5、路拌石灰时易产生扬尘 三、扬尘管理目标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及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创建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示范工地; 四、组织建立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精神,加强大气污染(扬尘)综合治理,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树立企业形象,建立了大气污染(扬尘)防治工作领导体系。 组长:

副组长:成员: 组长:负责全面管理,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定期组织检查。 副组长:具体负责做好扬尘治理的落实、安排、指挥等各项管理工作。负责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的组织,全员扬尘治理工作的教育,配合做好现场宣传工作。具体负责现场扬尘治理各项工作的协调。负责项目扬尘治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 组员:对负责区域内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当发生污染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项目部负责扬尘防治的专职人员两人(),具体负责扬尘治理的日常监督巡查工作。 会计:负责扬尘污染防治费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列帐清晰便于检查。

路基施工区负责人职责 1根据场地实际情况合理地进行布置,机械设备按现场布置图规定堆放,并随施工不同阶段进行场地布置和调整。便道通畅、平坦、整洁,无扬尘,排水畅通。 2 加强大气污染和扬尘防治工作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作业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3 在机械化施工运转中产生扬尘时要及时洒水,以保证高速通行畅通。 4材料堆放分类,堆放整齐,及时覆盖。 5材料运输时用帆布将车斗遮盖。 6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经常洒水降尘。 五、责任制考核 实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是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紧联系在一起,使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1、项目经理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2、各级管理岗位人员须对施工扬尘控制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的范畴,对照自己的指责,加强管理;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最新)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根据《X年市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关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下降典型事例的整改方案》(办发〔X〕3号),为切实抓好我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积极争取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动权,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X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行PM2.5+PM10联合控制,X年全市PM10平均浓度控制在55 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6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1.7%以上,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二、组织机构 攻坚战由市环境空气质量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整治工作组: (一)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主任由X同志兼任,副主任由X等同志兼任,成员由从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园林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协调攻坚战各项工作,组织开展督查,定期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攻坚战进展情况。 (二)建筑扬尘整治工作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任组长,市政园林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各城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治各类建筑工地、港口码头、物料堆场、取弃土场、混凝土搅拌站、水泥粉磨站扬尘污染。 (三)道路扬尘整治工作组:由市政园林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局长任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各城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城投公司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街道保洁、道路硬化、绿化和市政设施维护、停车场等扬尘污染控制。 (四)“三车”整治工作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任组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政园林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市农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治“三车”(渣土运输车、沙石等建筑材料散装运料车、预拌混凝土运输车)造成的扬尘污染。 (五)餐饮油烟及垃圾焚烧整治工作组:由市行政执法局、各城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市农委、市环境保护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各园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治餐饮业不按规定经营造成油烟污染问题、垃圾(或秸秆)焚烧造成的污染问题,查处违规露天烧烤行为。 (六)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工作组: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任组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环境保护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管控移动污染源排放,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在城区落实大货车禁行、黄标车限行措施,合理分流车辆,取缔非法停车场,制定鼓励政策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行动计划》,根据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进一步提高x年城区空气质量,完成省考核市、县指标:全县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达到66.6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占比91%以上。 二、重点任务 从燃煤锅炉产生的烟尘、工业生产排放的废气和挥发性有机物、餐饮行业排放的油烟、建筑工地扬尘、汽车尾气排放和加油站油品挥发、焚烧桔杆和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烟尘、清扫街道路面产生的粉尘等方面进行治理。 三、治理措施 (一)工业废气治理 1、淘汰县工业园区燃煤锅炉到x年底全面淘汰县工业园区10吨以下燃煤锅炉,或者严禁10吨以下锅炉使用燃煤,必须完成技术改造后使用天然气或成型生物颗粒等清洁能源。 牵头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园区管委会、工信委、环保局

2、工业生产粉尘治理加强对水泥生产、混凝土搅拌、变压器打磨及金属加工抛光等行业或工艺的粉尘治理,完善粉尘收集和处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对未安装粉尘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转的,坚决实行停产治理。 实施时间:x年全年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园区管委会 3、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开展全县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现状调查,掌握挥发性产生行业和区域颁布状况,确定排放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排放源,建立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环境管理档案。启动表面涂装、印刷行业VOCS治理。 实施时间:x年全年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园区管委会 (二)机动车尾气治理1、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辆淘汰制度,到x年底,全面淘汰黄标车。 实施时间:x年全年 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县交通局 2、加快提升全县油品。确保全县供应硫含量降低至350ppm(毫克/升)以下的汽油。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禁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国用油品的行为。 实施时间:x年全年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市监局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计划方案

《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文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 2013-9-12 9:20:16 我要投稿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讯:关于印发《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直管县(市)委、县(市)人民政府: 现将《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省委 省人民政府 2013年9月6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省实际,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区域协作相一致、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突出抓好重点城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创新驱动、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到2017年实现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的总目标,为首都及周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作出重要贡献。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经过5年努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力争再利用5年时间或更长的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空气。 2.具体指标: (1)到2017年,全省细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首都周边及大气污染较重的、、、和定州、辛集细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33%,、下降30%,、、下降25%以上,、下降20%以上。 (2)到2017年,全省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净削减4000万吨。

浙江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美丽浙江建设和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家《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完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管理体系,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实现涉工业炉窑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进一步下降,促进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任务措施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工业炉窑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严控涉工业炉窑建设项目,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原则上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 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工业炉窑。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程度低,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

窑,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二)实施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加快淘汰燃煤工业炉窑,2020年底前,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加快推动铸造(10吨/小时及以下)、岩棉等行业冲天炉改为电炉。 (三)开展污染深度治理。全面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治理,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等设施(见附2-1)。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相关规定;涉及国家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按照《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浙环发〔2019〕14号)执行;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应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要求。 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其中,铸造行业烧结、高炉工序污染排放控制按照钢铁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执行,日用玻璃、矿物棉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不高于400毫克/立方米,钼行业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不高于10、100、1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 严格控制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见附2-2),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 — 2 —

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最新)

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切实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完成全区X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依据《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X年)的通知》和X市的方案精神,编制本行动方案。 一、实施时间 X年11月5日至X年2月16日。 二、工作目标 利用约100天的时间,集中开展全市各类大气污染源整治,通过综合施策、全力攻坚、严防死守,确保我市环境空气质量X年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2.9%,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2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49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29微克/立方米。 三、基本思路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城市扬尘综合治理、“散乱污”整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烟花爆竹禁燃限放、臭氧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应对等8个专项行动,加强联防联控,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督查问责,坚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不断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 四、主要任务

(一)城市扬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要将城市扬尘管控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对辖区内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暗访。严格执行工地扬尘治理标准,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企业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严格管控建筑工地和取、弃土场等扬尘源头,对不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造成尘土污染且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工、停产、停运。对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的主干道路,要加强清扫保洁和洒水增湿抑尘工作,强化对主干道周边及城乡结合部道路的管控,尽量减少进入主干道的泥土;渣土运输车辆应安装密闭装置后方可上路行驶,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依法严厉查处。加强各类堆场扬尘治理,建立各种料场堆场清单名录,对建筑垃圾、渣土堆场应采取围挡、覆盖等措施,对所有露天堆场、散货码头、大货车停车场等场所的地面实施硬化处理,并划分道路界线,配置清洗设备;应在矿石、煤炭码头堆场设置防风围挡,覆盖防尘网并安装洒水喷淋等设施,在卸料部位采取收尘或喷淋等抑尘措施。〔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大队、市农机局,各镇人民政府〕 (二)“散乱污”整治专项行动。对“散乱污”企业进一步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散乱污”企业清单名录并及时更新,实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确保整治到位。重点对有色熔炼加工、铁合金、化工、铸造、轧钢、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石材加工、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矿山开采,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

聚焦精准精细 聚力抓常抓长 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文共计1391字 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上级党委、政府交给xx区的政治任务,也是我们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环保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党委、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相关会议精神,按照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部署要求,聚焦重点目标、重点问题、重点环节,以精准、精细、精密的标准,全力以赴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经开区2019—2019年秋冬季pm2.5浓度同比下降3个百分点,确保2019年pm2.5年均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考核要求。 一、抓精准治气,把污染点源治理摆在首要位置。面对当前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脚踩西瓜皮”是搞不好大气环境的,必须“号准脉、下准药”,精准制导、精准打击,逐个“击破”污染点源。一是强化科技手段应用,不断完善大气污染定点监测与动态监测系统,积极运用激光雷达扫描、移动监测车、天眼等先进监测技术,分析污染源分布、来源及外来输送对大气环境影响,实现精准溯源、精准治污。二是强化污染点源治理,结合污染源普查等工作,对区域内大气污染源进行全面摸排调查,在摸清“底账”的基础上,加强重点污染源治理,尤其是“散乱污”企业和排放废气的工业企业。三是强化项目环保审核,从“治本”的角度坚守“绿色底线”,筑强“绿色门槛”,拦截“非绿项目”,坚决向有污染的项目说不,助力xx区招商选资持续优化,逐步提高产业层次。 二、抓长效治气,把大气环境改善摆在核心位置。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是一项阶段性工作,更不是能够毕其功于一役的,必须要坚持不懈、久久为功。一是全力推进节能减排,继续加大xx区工业企业清洁能源整治工作,巩固与推动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燃烧设施改造和懒汉炉取缔工作,并加大重点行业vocs排放管控和治理,督促企业提升改造确保“两个百分百”。二是倾力推进问题整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中央、省级环保督察交办涉气问题与“263”热线曝光涉气环境问题的整改,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反馈,确保不回潮、不反复、不反弹。三是着力推进执法保障,进一步加强重点时段对重点区域的执法力度,尤其是钢铁、铸造、化工、印染等重点行业的执 1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的防治。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合理安排产业布局,鼓励和扶持清洁能源的发展,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植树造林、城乡绿化和城市地面覆盖、乡村路面硬化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渔业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机动车船污染大气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或者特殊区域环境质量的要求,对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实行总量控制。 第七条拥有大气污染物固定排放设施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必须根据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持有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单位洲个体经营者应当按许可证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和种类、数量、浓度、方式、时间排放污染物。 第八条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必须保证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并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处埋没施因故障、检修等原因无法正常运行的,应当向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污染。

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上海国际航空服务中心W-1B地块建设工地大气污染防治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编制单位: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 编号: 编制人员:龚震 编制日期:2018年6月

目录 一、编制目的 (1) 二、编制依据 (1) 三、工程概况 (1) 3.1 工程性质 (1) 3.2 工程简况 (1) 3.2.1工程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 (1) 3.2.2建筑简况 (1) 3.2.3结构简况 (2) 3.2.4周边环境情况 (2) 四、大气污染防治目标 (3) 五、现场污染源及控制要点 (3) 六、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3) 6.1组织保证措施 (4) 6.2现场治理措施 (5) 6.2其他治理措施 (8)

一、编制目的 由于本工程地处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地带,按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要求,进一步有效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工作,努力改善城区空气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文明施工规范》(DGJ08-2102-2012)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徐建安质监[2013]号《徐汇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控制若干管理规定》 沪建质安[2018]第151号《2018年建设工地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质量保证手册》、《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手册》和《程序文件汇编》2017(A)版。 三、工程概况 3.1 工程性质 工程名称:上海国际航空服务中心W-1B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上海龙华航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 3.2 工程简况 3.2.1工程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 上海国际航空服务中心W-1B地块项目位于徐汇区,场地东侧为云锦路、南侧为龙耀路、西侧为规划丰谷路,北侧为上海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项目地块。场地东侧云锦路下有上海市轨道交通11号线北段二期区间隧道,最近处距离小于50m。 3.2.2建筑简况 上海国际航空服务中心W-1B地块工程基地面积19790㎡,总建筑面积194485.5㎡。超高层塔楼外形趋近于五边形,塔楼总楼层为52层。塔楼主要用途分为航空服务管理办公楼层与航空维修培训两部分,1~4层为大堂和宴会会议等

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x农厅办发〔2019〕号)精神,精心组织开展我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率和淘汰治理老旧农业机械为重点 任务,减少秸秆焚烧和农业机械废气排放污染,提升我市空气质量。2019年底前,完成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登记,到2020年底,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 1.推动秸秆农用产业发展 (1)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利用。规范技术工艺流程,推进农机装备、农业技术、农业信息化在秸秆还田中的集成应用。科学采用粉碎还田、深翻深耕轮作等方式,提高耕地质量,提升利用效果,有条件的地方可进行还田耕地深翻作业。鼓励生产秸秆腐熟剂和秸秆生物质有机肥,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加快推进以秸秆覆盖、少免耕播种为核心的保护性耕作技术。因地制宜推广使用联合收割机加装粉碎装置、秸秆灭茬机、秸秆掩埋深翻犁等秸秆还田适用机械装备和大型少免耕直播设备。(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化管理科;责任单位: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2)推广秸秆基料化利用。实施以食用菌栽培为重点的秸秆基料化利用,重点推广平菇、双孢蘑菇、草菇等能够充分消耗农作物秸秆的种植模式。扶持食用菌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粮菜种植大户,充分利用当地稻草、桑枝等秸秆,采用设施栽培、露地大田、房屋前后等多种栽培方式,周年示范种植。同时,鼓励有机肥厂收购食用菌废料,生产有机肥实现循环利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生产科;责任单位: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3)推广秸秆饲料化利用。结合肉牛、奶水牛、肉羊等产业发展,优先扶持新建规模养殖场购置与养殖规模匹配的铡草机械及氨化膜、尿素等氨化处理物资。推广秸秆窖(池)青贮,鼓励在大中型养殖场、养殖小区建立种植基地或与农户建立订单生产关系,促进全株青贮专业化种植。大力推进打包青贮,鼓励在中小养殖场(户)开展打包青贮、拉伸膜青贮建设。开展商品化饲料加工销售一体化试点建设,鼓励吸引社会资本,组建青贮公司或青贮联合体,推进秸秆饲料商品化、产业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与饲料科;责任单位:市畜牧站,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4)推广秸秆能源化利用。积极推进以秸秆为原料的沼气工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户用沼气池改造项目,大力推广以秸秆为原料制沼气技术,构建秸秆—沼气—沼肥还田等农业循环利用模式。积极推广鼓励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扶持粮食主产区秸秆电厂建设,鼓励热负荷较大且稳定的工业园区发展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支持企业技术升级,逐步提高农作物秸秆掺烧比重,增加农作物秸秆使用量。

《河北省2019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河北省印发《河北省2019年大气污染综合治 理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9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省(河北省,下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印发《河北省2019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工作目标 2019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较2018年下降5%以上,达到53微克/立方米;综合指数较2018年下降5%以上,达到5.95;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0%以上;完成国家下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度减排目标;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8年下降3.6%。 打好六大攻坚战 《方案》提出,着力打好去产能和退城搬迁、散装煤整治和清洁替代、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扬尘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六大攻坚战,强化环境执法和监察督查,完善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走深走实走细,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 工作措施: 化解过剩产能 2019年压减退出钢铁产能1400万吨、水泥产能10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660万重量箱、煤炭产能1000万吨、焦炭产能300万吨;淘汰火电产能50万千瓦(或调整为应急电源)。健全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监管机制,实施24小时远程监控,坚决防止封停淘汰设备复产。 污染企业退城搬迁 对位于主城区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制药等重染工业企业,省市两级明确清单,分级推动,启动搬迁改造任务。对没有搬迁价值且环境影响

明显的重点企业应实施关停(必须依托城市或直接服务于城市的企业除外),其余不适宜在主城区发展的工业企业也应根据实际纳入退城搬迁范围。 石家庄市加快制定燃煤机组关停和供热替代方案,着力解决“火电围城”现象。唐山市二环线以内未进入工业园区的铸造、轧钢、石灰窑、砖瓦窑、家具制造(涉VOCs排放)、化工行业企业,全部向二环线以外工业园区实施搬迁。 2019年完成19家省定重点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或关停。各市在省定重点污染企业搬迁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制定重点企业搬迁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市搬迁计划报市政府审定后,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后报省大气办。对逾期未完成退城搬迁的企业予以停产。 推进清洁取暖 妥善有序推进电代煤、气代煤等清洁能源改造,严格落实补贴政策,2019年采暖季前完成省定清洁取暖改造任务,4月底前,完成确村确户工作。 对清洁取暖暂不能覆盖的地区,完善洁净煤供应保障体系,实行洁净煤托底政策;对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加强对各地清洁取暖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督促工程进展和洁净煤推广进度,严防已实施清洁取暖和使用洁净煤的地区散装煤复燃。对未按要求落实相关政策、复燃问题突出的地区严肃追责问责。 强化散装煤市场和劣质煤管控 加强散装煤生产流通领域管理,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做到全链条、无缝隙监管。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销售(包括网上销售、电话销售、流动销售)和使用劣质煤违法行为。对已实施清洁取暖和使用清洁煤的地区,完善散装煤回收回购制度。 加大燃煤质量监管力度,火电、钢铁等行业建立炉前煤质检测制度,加强检查抽查,确保煤质符合河北省《工业和民用燃料的煤》(DB13/2081-2014) 地方标准,严惩违规购进、燃用不合格煤炭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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