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浅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商业贿赂的存在及其蔓延,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碍了公平竞争,增加了交易成本,而且毒化了社会风气,滋生了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的一大“公害”。医药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随着经济的发展,医药购销中存在的问题相当严重,已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医药商业贿赂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和滋生腐败的重要因素。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问题在一些地区和医疗卫生机构依然存在,且表现形式多样、手段隐蔽、危害严重,主要表现在:一是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以回扣等商业贿赂为手段,向医疗机构推销高价药品和医疗器械;二是一些医务人员为获得回扣,滥用高价药品和耗材;三是一些医务人员利用职权,成为不法企业的代言人,滋生了腐败和经济犯罪。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产生,既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原因,也有医疗机构和部分医务人员追求经济利益的原因。但其恶果是通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把负担转嫁到了患者身上。如果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都能够抵制医药购销中商业贿赂,行贿就失去了生存的条件。对此,全省卫生系统必须从政治和全局性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维护医学圣洁出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全面落

作顺利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是一项艰巨和复杂的工作,我们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要有思想上、工作上的充分准备,周密考虑,精心组织,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本地区、本单位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掌握易于发生商业贿赂的主要环节和重点岗位,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综合运用教育、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坚决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各种商业贿赂问题,既要纠正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商业贿赂行为,又要依法依纪严厉查处受贿大案要案,探索建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根本目的是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秩序,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要严格掌握政策,正确区分正常商业交往与商业贿赂的政策界限,正确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正确处理开展专项治理与做好日常医疗服务的关系,既要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又要维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稳定,保持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进行思考:

一、加强宣传教育,端正社会对医药商业贿赂行为的认识。由于当前医药商业贿赂盛行,医药回扣成为了一种潜规

则,社会公众在认识上比较模糊,对回扣造成的社会危害往往不以为然。为此我们首先要充分利用新闻舆论的引导作用,广泛宣传商业贿赂的巨大危害,端正社会公众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问题的认识。并且加大法律教育的力度,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反对商业贿赂的普法教育,鼓励大家在法律的范围内与商业贿赂行为作坚决斗争。其次要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对查处的商业贿赂包括医药购销领域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通过查处一大批案件来教育和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使人们不再屈从于潜规则的束缚,从而树立法制的信心。

二、规范医药购销的市场秩序和竞争环境,改革医疗卫生体制。商业贿赂的本质是不正当竞争。治理商业贿赂要与建立规范的市场环境和良性的竞争秩序结合。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快对医药行业的改革,改革现有的不合理的医疗卫生体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尽可能引入竞争机制,铲除商业贿赂孳生的土壤。增强医药购销环节的透明度,对社会关注事项的标准、条件以及办理程序进行公开,减少“暗箱操作”的发生。

三、建立健全反商业贿赂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商业贿赂之所以在我国泛滥,相关立法的缺陷应该是一个重要原因。当前,我们有必要对世界有关国家反腐败法律体系进行研究借鉴,制定一部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通

过制定或完善相关法律,对商业贿赂行为进行全面有效的规制。

四、改革执法体制,加强执法力度。首先要改革目前的执法体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诸多行业的主管部门都有权查处商业贿赂行为,相关权力部门的职能重叠,执法尺度不一,缺乏协调机制,很容易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因此,要改革目前的执法体制,应该明确查处打击商业贿赂行为的主管机关,并由该主管机关对商业贿赂行为专门管理,统一执法。医药购销领域也一样,将由专门的机关统一集中的打击发生在医药购销领域的各种商业贿赂行为。同时要大力加强商业贿赂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涉及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有关人员,无论牵涉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严厉打击。各级执法机关要切实落实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收受医药回扣,各种手续费的有关人员要依法处理,决不手软。不能因为涉及到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或者涉案医务人员的人数过多而不敢放手查处。只有加强惩治的力度,对违法行为的制约作用和震慑作用才能显现。只有强硬的坚决打击,才能使法律规定不至于打折扣,法律的要求才能得到实现。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扭转当前医药购销领域回扣盛行的局面,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竞争环境。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三篇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三篇 篇一: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供应商名称: 责任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为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商业贸易的健康有序发展和采购双方的根本利益。构建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商业环境,与本公司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供应商与外发加工商,正式交易前均由采购部人员提供一份【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要求供应商确认签署: 供应商承诺书内容如下: 一、严格遵照法律和有关法规、规章,进行正当商业交往。 二、在推销材料、产品过程中,不以任何名义给予本公司采购人员回扣,提成等行为。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 三、不向本公司采购人员馈赠礼物、现金、有价证券及安排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旅游活动。

四、本公司拒绝购销活动中一切回扣/贿赂行为,若采购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向与本公司发生往来之供应商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与馈赠,一经发现、将取消与贵公司的合作并拒绝付款,同时严肃处理本公司有关经办人员。欢迎监督!以上承诺自签定之日起,向社会宣传并请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总经理: 公司印章: 时间:

篇二: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立承诺人为了保障XXXXX有限公司与个人的正当权益,谨此承诺: 一、在职期间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刑法》等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规定,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的馈赠。 二、在职期间不准以公司或个人名义接受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商等的任何馈赠,如:直接或间接索取或收受金钱、物品、有价证券及任何形式的馈赠礼金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信用卡等。 三、在职期间不准向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商等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同时也不准在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商等部门兼职。 四、在职期间不准利用赋予的权利和工作之便,向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人等吃拿索要,以权谋私。 五、在职期间不准参加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人等的补贴和用公款支付的吃请玩乐,包括(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 六、在职期间不得安排,介绍亲朋好友到合作方、承包商等工程范围内承包工程或供应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

医药行业商业贿赂研究

医药行业商业贿赂研究 一、商业贿赂的定义 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中 第二条规定: 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二、商业贿赂的构成要件 (核心)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暂行规定》,明示折扣是允许的。“商业贿赂”的要点有 1. 行为目的是为“争取获得交易成功机会” 2. 符合“暗中”。投标时明示折扣是合法的,所谓明示也即折扣要在投 标书中写明,此时合法。 3. 行为标的物“回扣”包含任何形式的利益。 4. 医疗机构接受了明示折扣以后,必须准确及时如实的在会计账簿中如 实记载。不如实记载的,也认定是暗中。 三、医疗领域商业贿赂的主要形式 前卫生部部长高强曾经在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提到医疗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主要包括: 第一,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 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 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第二,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 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 或提成的行为; 第三,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 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第四,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 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的行为; 第五,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 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第六,其它行为。 四、相关法律规定及所示法律责任 1.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八条规定: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 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 第二十二条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二十七条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其中标无效。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五条,本规定所称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本规定所称帐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帐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帐、转入其他财务帐或者做假帐等。 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 第二条规定: 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其中所称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所称其他手段,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

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措施

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措施 1、加强供应商资质审核,签定廉政购销合同并签署禁止临床促销经营承诺书。双方合同约定,引进和销售药品及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过程中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定,对违反医院有关规定的企业,医院立即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建立行贿企业的“黑名单”制度,并及时上报上级单位。凡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再采购其产品。 2、各诊室病区张贴“禁止医药、耗材营销人员进入”标识,禁止医药代表到门诊、病房向医生推销产品,发放宣传资料及各种宣传品、纪念品,不得以任何方式给予药品、医疗设备、耗材采购管理人员好处,不得以任何方式让医院有关人员为其统方,不得随意进入医生办公室和药房;未经医院允许不得随意到临床科室进行所售药品的宣传。药品、医疗设备、卫生材料等销售人员不得进入临床进行任何临床促销活动。如发现有“统方”、“回扣”等行为,将停止采购、使用该产品。 3、各科室发现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销企业及经销人员,向医院工作人员有行贿行为的,要及时报告医院纪检部门,并积极协助纪检等部门认真查处。一经查实,取消该供应商的一切购销合同。 4、医院有关人员在药品、卫生材料、医疗设备等采购、新药引进工作中不得向供货商索要或收受钱物、礼品、提成回扣。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为供货商统计处方、代发处方费,不得参与或协助供货商的非法经营活动。如有以上行为发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 5、以安全合理用药为主题,以相关专业诊疗常规(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为依据,建立临床用药监测与控制制度、处方和用药医嘱点评和超常预警制度,继续做好临床合理用药的监测、检查、监督工作,做好抗菌药物使用的动态监测。根据病情需要用药,坚决反对滥用抗菌素,开大处方,做到合理用药。科主任为临床科室合理用药的第一责任者,对本科室的合理用药负全责。

医药行业反商业贿赂倡议书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医药行业反商业贿赂倡议书

医药行业反商业贿赂倡议书 一、遵守法律法规。全体公司员工严格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组织药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并自觉接受国家的监督和管理。 二、进一步规范企业制度。完善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在原材料的采购与药品的招投标、进医保目录等重点环节中坚决不以各种名义给相关的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以回扣或礼品。并与各销售人员签定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不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获得商业机会和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法则。 三、加强产品质量的控制。药品的质量是事关企业的生存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危。各生产管理部门时刻把药品的质量放在第一位,追求产品质量零事故,产品的零退货。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各岗位的操作规程,把好原料关、生产关与销售关,坚决不让一支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保证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四、以诚信为本,加强企业的诚信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开展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在企业中树立诚实、守信,优质高效的生产经营理念。 五、企业员工自查自纠,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杜绝行业不正之风流行。全力配合政府查处商业贿赂,逐步消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形成公开、公平、透明、有序的市场竞 第 2 页共 4 页

争秩序。 第 3 页共 4 页

THANKS 谢谢您的阅览 仅供参考 第 4 页共 4 页

医疗器械公司反商业贿赂承诺书_承诺书.doc

医疗器械企业反商业贿赂承诺书_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证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本企业承诺如下: 1.严格依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证经营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2.坚决抵制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绝不销售假劣及过期失效、霉变的药品、医疗器械,发现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后,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3.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的过程中,不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回扣、提成等财物; 4.原料采购、广告宣传和参与药品、医疗器械投标竞标过程中,不采取非正常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 5.药品、医疗器械审评、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等环节中,不采取非正常手段获得准入资质; 6.积极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建立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用档案,如实申报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资质信息、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和经营活动中的相关信用信息,接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信用评级考核和分类管理,同意向社会公示本企业的所有优良或不良经营行为、奖惩

记录,自觉遵守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7.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过程中,不以各种名义给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医疗器械企业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导语: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增加医院药品器械安全项目检查,及时排查药品医疗器械隐患,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的医疗器械企业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 医疗器械企业自查报告(一) 我院遵照X区X食药监发【20**】27号、29号文件精神,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就全院药品、医疗器械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管理责任 医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安全管理组织,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管理纳入医院工作重中之重。建立完

关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关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我院根据*卫发[2012]74号《关于印发*县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于今年*月正式启动,完成了学习教育阶段的工作后,又紧接着开展了为期*个月的自查自纠工作,到*月底已基本完成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积极响应医院号召,学习文件精神,加强自身教育。 为加强我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我院开展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工作能够很好的落实。我院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多次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商业贿赂文件和报刊等资料,并大力宣传商业贿赂及纠风专项治理的目的意义,同时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以案示法,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廉洁行医意识,形成加强行风建设,树立行业新风的良好氛围。促进反对商业贿赂教育工作,结合廉政文化建设,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形成以廉洁守法为荣,以贿赂违法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我院深入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医学伦理教育、人文素养教育,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履行救死扶伤、服务人民的神圣职责,使全体职工做到人人参加学习,人人受到教育,人人提高认识,使我院人员进一步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能自觉抵制在医药购销中收受“回扣”的贿赂行为、使老百姓在“看病难,看病贵”上真正能得到实惠。 二、签订责任状,加强内外监督,树立我院廉洁行医的正气。 我院科主任与医院签订行风建设目标责任书,再由科室每位成员对科主任进行承诺,从而达到阶梯式的监督机制。医院在治理商业贿赂活动中,积极推进医院内外监督制度,建立完善医护人员的执业行为的日常监管、民主评议行风、信用档案建立、群众投拆举报、激励和惩戒等项制度,上墙公布监督电话,使每位病员对医院的各项行为有了明确的监督。我院还通过“公告”、“住院须知”等形式向患者和社会宣传行风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病人及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我院不定期召病员工休座谈会,耐心与病员进行座谈,及时听取意见,及时予以纠正。科室还制定和完善科学合理的诊疗规范,进一步规范科室的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行为,建立和完善保持科室良好道德风尚的长效机制。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浅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商业贿赂的存在及其蔓延,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碍了公平竞争,增加了交易成本,而且毒化了社会风气,滋生了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的一大“公害”。医药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随着经济的发展,医药购销中存在的问题相当严重,已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医药商业贿赂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和滋生腐败的重要因素。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问题在一些地区和医疗卫生机构依然存在,且表现形式多样、手段隐蔽、危害严重,主要表现在:一是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以回扣等商业贿赂为手段,向医疗机构推销高价药品和医疗器械;二是一些医务人员为获得回扣,滥用高价药品和耗材;三是一些医务人员利用职权,成为不法企业的代言人,滋生了腐败和经济犯罪。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产生,既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原因,也有医疗机构和部分医务人员追求经济利益的原因。但其恶果是通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把负担转嫁到了患者身上。如果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都能够抵制医药购销中商业贿赂,行贿就失去了生存的条件。对此,全省卫生系统必须从政治和全局性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维护医学圣洁

出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部署,增强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坚决打击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树立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夯实医疗卫生行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卫生系统的实际,统一部署,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一是要坚决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中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法则的商业贿赂行为,使医疗卫生行业的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深刻的法制、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的意识;二是要依法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三是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建立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我们充分认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明确目标要求,严格把握政策,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广泛深入开展;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

“买医用耗材-赠医疗设备”商业模式构成商业贿赂

“买医用耗材-赠医疗设备”商业模式构成商业贿赂

“买医用耗材,赠医疗设备”商业模式构成商业贿赂 当前,中国乃至全球的医疗市场上普遍存在着“买医用耗材,赠医疗设备”的商业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医药企业通过向医院[1]赠送医疗设备,换取医院采购、使用该企业的医用耗材(包括医疗试剂),最终从耗材的销售中收回医疗设备的成本。 当前,中国乃至全球的医疗市场上普遍存在着“买医用耗材,赠医疗设备”的商业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医药企业通过向医院[1]赠送医疗设备,换取医院采购、使用该企业的医用耗材(包括医疗试剂),最终从耗材的销售中收回医疗设备的成本。但如果医院没用医药企业生产的耗材,或者采购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该企业就会收回医疗设备,或者要求医院支付设备使用费。关于这种商业模式是否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的商业贿赂行为,目前存在较大争议。本文将结合我们处理同类法律事务的经验,依据现行法律法规,逐步展开法律评析。望我们的个人观点能够抛砖引玉,供读者参考。商业贿赂的定义和构成要件商业贿赂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所禁止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

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依据《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的第二条,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关于商业贿赂的本质特征,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在其印发的《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正确把握政策界限的意见》中指出,商业贿赂是“在商业活动中违反公平竞争原则,采用给予、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手段,以提供或者获取交易机会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结合上述规定,商业贿赂行为有以下四个构成要件: 1.商业贿赂的主体是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否属于规范主体问题的 答复》,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机构都有可能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 2.商业贿赂的客观要件是给付或收受财物或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以收买瓶盖方式推销啤酒的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财物或其他利益的给付对象并不限于交易对方或个人。向“对商品销售有直接影响的”第三方给付财物或其他利益的,也属于商业贿赂。 3.商业贿赂的主观目的是销售或者购买商品,也即获取或者提供现有的或潜在的交易机会。 4.商业贿赂侵害的客体是公平竞争秩序。在本质上,商业贿赂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种。侵害公平竞争秩序是商业贿赂的本质属性。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致尊敬的供应商: 首先感谢贵司一直以来的合作和支持,为了为所有供应商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商业惯例和社会习俗,特需要贵司签署此《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须由公司法人或管理者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寄回。 一、在购销业务履行过程中,供方必须遵守如下承诺: 1. 不以金钱方式(包括现金,赠与银行卡,赠与有价证券,如购物卡、提货单、娱乐场所会员卡、打折卡、代币券证券、电子支付,如微信红包、微信转账等)贿赂我方的业务人员、高管人员等与购销业务履行相关的人员(如研发人员、工程人员、IQC进货检验人员、SQE供货管理工程师、仓储管理员等,含相关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下同); 2.不以实物方式(包括赠送或借予家电、设备、健身器材、汽车、住房等实物)贿赂我方的购销业务履行相关人员; 3.不以消费方式(包括娱乐消费、旅游、国内或国外考察等方式)贿赂我方的购销业务履行相关人员; 4.不得为我司购销活动相关人员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食、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 5.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以朋友名义提供各种好处、活动抽奖、赌博中故意输钱、性贿赂等方式)贿赂我方的购销业务履行相关人员。 二、双方确认以下行为不为商业贿赂: 1.基于商业礼仪,赠送市场价为100元以下的小礼品、地方特产。 2.基于商业接待礼仪,提供工作餐、住宿、交通等与购销业务履行相关的工作方便。双方指派人员因业务需要参加的餐会,但餐会后无其他任何性质的娱乐活动。 3.工作需要的样品、夹具、设备、等辅助类工具。 三、在购销业务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方业务员、高管人员等与购销业务履行相关的人员有第一条所述之任一行为(无论是行为人是基于合法或非法目的),均应在第一时间通报我方,我方设立专线号码XXXXXXXXXX 接受投诉。 四、在购销业务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方业务员、高管人员等与购销业务履行相关的人员向贵方索要第一条所述的任一好处,应予拒绝,并应在第一时间向我方通报,我方承诺给与更多的商业合作机会等。 五、如发现竞争对手向我方购销业务相关人员行贿,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时,应在第一时间向我方举报,我方承诺给与更多的商业合作机会等。 六:如发现贵方有与购销行为相关行贿问题,我方取消贵方供应商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金额十倍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司法机关处理。 七、本承诺书一式两份,请在收到文本后在5个工作日内寄送我司两份签字盖章正本,我司签章后将返还一份,两份承诺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应商名称(签章): 法人代表或管理者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调研报告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调研报告 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党中央和国务院首次将商业贿赂作为反腐败的重要内容,并被确定为XX年的工作重点。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指出:“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这是向商业贿赂开战的号角。在卫生行业,同样存在着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现象,并且它对医药经济发展危害日益严重,甚至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绊脚石。如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整顿规范医药购销秩序,优化医疗服务,降低虚高药价,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强力推进卫生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各地各部门都在进行积极的实践和有益的探索,笔者现就当前形势并结合**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谈如下粗浅认识。 一、**市卫生系统医药购销工作现状 **市年用药总额3000余万元。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1000万元,其余药品均来自各个医药经销企业和代理经销个人。从当地2家医药经销公司订购药品的比例逐年减少,而外地医药企业送货上门或者通过电话采购从托运公司托运或者医疗机构医药主管人员直接上门提取者居多,还有一部分则是根据用药情况由医药经销商定期拆零供货。从总体

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制度健全,渠道正规,各项程序公开;药品和医疗器械经销企业和经销商具备资质,手续合法;医务人员能够遵守医院规章制度,遵守医疗法规,自觉维护职业道德,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精心治疗,全心全意为各族患者服务。人民群众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服务基本满意,未发生医药购销商业贿赂案件。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和医药购销体制和渠道的转变,商业贿赂问题也逐渐渗透到医药购销领域。由于隐蔽性较强,虽未发现和受到查处,但从实际情况看,一些不法药品、器械经销人员采用非正当手段,向医院推销高价药品和医用器材,甚至通过亲戚朋友和熟人的关系,进入医院开展临床促销活动,记录医师所开处方数量,或者请吃医务人员,或者赠送一些价值不高疏通感情的节日礼物,或者给医务人员提取一定的辛苦费用等等;个别药品采购和医务人员还存在接受经销企业和经销商提供的高消费活动。导致一些医师开大处方、开进口药和高价药品,给患者实施滥检查、过度医疗等行为。这些在个别医务人员看来十分正常的情况,殊不知,它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重了群众看病经济负担。同时也腐蚀了部分意志不坚定的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致使人民群众对此意见较大,也成为近年来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成因分析

医疗反商业贿赂心得体会

医疗反商业贿赂心得体会 中央决定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后,各地各部门迅速行 动起来,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办案重点开始指向商业贿赂, 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商业贿赂多发领域 的行政主管部门开始组织专项治理的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工作。 可以说,一场反商业贿赂风暴正在全国掀起。但一些人对此 持一种观望甚至怀疑的态度:专项治理工作真能达到预期的目标?真能彻底刹住让人深恶痛绝的送回扣、吃回扣歪风?真能给人民 群众带来实惠?不会是作秀吧? 且不说这种怀疑有没有道理,仅就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刚 刚开始而言,谈取得了多大的成效,的确还为时尚早。但这不等 于说反商业贿赂就没有成效。我们从四川省开江县人民医院(俗称 开江县医院)的变化就可窥一斑。 开江县人民医院两任院长刘登友、罗俊生因收受药商回扣去 年被检察机关查处;该医院原外科医生肖启伟,举报当地医疗腐 败现象后的遭遇,前不久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卫生部的高度重视 和社会的强烈反响;4月20日,据新华社的报道《一份令人震惊 的药品回扣清单》,披露了该医院医生吃回扣,开高价药的内幕,更是令人震惊。 如此一个处于风口浪尖上的县医院,经过反商业贿赂风暴洗礼,现在怎么样了呢?

据新华社5月12日的报道《舆论高压下的开江县医院》告诉了我们这样两个事实:一是药品大降价。以前报道过的8种回扣药品,有5种药品已经停止使用,目前仍继续销售的3种药品价格降幅分别为19.9、20、32.3。二是医风大变化。多次参加山村巡回义诊活动的陈远珍医生说:“坐在诊室里,很难体会到老乡们缺医少药的痛苦,到了山里看到很多村民人均年收入还不到XXX 元,连买几角钱的止痛片都是奢侈的消费。现在我脑海里常常浮现出他们的眼睛,不忍心再开贵药。” 开江县医院这两大变化说明了什么?说明反商业贿赂是能够取得人民群众期望的成效的。对普通人来说,反商业贿赂的期望无非是,通过打破商业活动中的“潜规则”,消除腐败现象,使他们看病不再难、用药不再贵,上学不再难、读书不再贵,出行不再难、买房不再贵,等等。众所周知,正是送收回扣、提成等行贿、受贿的“潜规则”,增加了商业机构的经营成本,商业机构又把这多出来的成本强加到人民群众身上,从而加重了他们看病、上学、购房等负担。如果“潜规则”不再好使,腐败行为不再滋生,人民群众那些额外的负担也将不复存在,关系他们切身利益的一些困难也就好解决得多。总之一句话,反商业贿赂要让老百姓得到真正的实惠。 开江县医院的变化还说明,一些人对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持观望、怀疑态度,是不必要的。因为按照目前的趋势发展下去,反商业贿赂还能取得更多更大的成果。不过,对查办商业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重点内容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的重点内容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的一项全国性的重要工作。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结合医院实际,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决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中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法则的商业贿赂行为,使医院的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深刻的法制、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的意识;依法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建立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同时,在工作中注意维护医院的稳定,保持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在于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正常医药购销秩序的问题,主要是: (一)医院有关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及其他经营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二)医院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设备、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三)有关人员在接受药品、设备、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入帐,私设小金库、用于私分的行为; (四)医院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五)医院行政机关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领域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活动方案 医疗器械企业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医疗器械企业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拒绝贿赂行为的承诺书 立承诺书为了保障阳东力邦制造有限公司与个人的正当权益,谨此承诺: 一、在职期间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刑法》等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规定,遵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的馈赠。二、在职期间不准以公司或个人名义接受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商等的任何馈赠,如:直接或间接索取或收受金钱、物品、有价证券及任何形式的馈赠礼金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信用卡等。 三、在职期间不准向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商等部门兼职。 四、在职期间不准利用赋予的权利和为了工作之便,向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人等吃拿索要,以权谋私。 五、在职期间不准参加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人等的补贴和用公-款支付的吃请玩乐,包括(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六、在职期间不得安排,介绍亲朋好友到合作方、承包商等工程范围内承包工程或供应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 七、本人将恪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公司任何处罚并负责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同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八、此承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此承诺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制造公司(盖章) 承诺人(签字盖章):年月日反贿赂反腐-败承诺书 立承诺书为了保障公司与个人的正当权益,谨此承诺: 一:在职期间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刑法)等有关禁止商业贿 赂行为规定,遵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的馈赠。 二:在职期间不准以公司或个人名义接受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商等的任何馈赠,如: 直接或间接索取或收受金钱~物品~有价证劵及任何形式的馈赠礼金~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信用卡等。 三:在职期间不准向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商等部门兼职。 四:在职期间不准利用赋予的权利和为了工作之便,向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人等吃拿 索要,以权谋私。 五:在职期间不准参加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人等的补贴和用公-款支付的吃请玩乐, 包括(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 六:在职期间不得安排,介绍亲朋好友到合作方~承包商等工程范围内承包工程或供应材 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 七:本人将恪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公司任何处罚并

医院院长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会议上的表态发言

医院院长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会议上的表态发言 依法诚信服务杜绝商业贿赂筑起铜墙铁壁 今天,我市卫生系统召开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徐局长进行动员部署。我想,市人民医院作为全市最大的综合性医院,社会及老百姓最为关注的医疗窗口,理应率先响应,迅速行动,以更高的姿态、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决心,带头投入到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去。一、加强组织领导,认识高度统一这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提出的任务、目标、措施十分明确。会后,我院将迅速贯彻,扎实开展。一是立即召开院领导班子会,传达贯彻好市局这次会议精神,统一好领导班子成员思想,使大家清醒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行为既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也是确保医院长久发展的必经之路。二是迅速召开全院职工大会,全员知晓商业贿赂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及时将中层以上干部及关键岗位负责人的认识统一到治理商业贿赂的决策和要求上来,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增强做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及时将医务人员的思想凝聚到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上来,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维护医学圣洁出发,坚定他们的理想信念和道德操守,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投入到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去。 按照工作要求,迅速组建班子,制定方案,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建立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追究制。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人,逐级签订治理商业贿赂和行风建设责任状。加强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对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实以致发生严重问题的,将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二、工作目标明确,治理决心坚硬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政策性强,任务复杂艰巨,我院将把这项工作列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放在突出的位置加以开展,以六项工作为抓手,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把医德教育贯穿工作始终。筑牢思想防线,继续强化医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严肃行业纪律。教育注意三结合:坚持集中教育与个人自律相结合,从社会主义价值观、利益观和荣辱观出

【最新】人民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经验总结

【最新】人民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经验总结 某人民医院在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领导重视,措施到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该院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统筹谋划,确保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该院自五月份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后,成立了医院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和院党总支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及时召开了全院职工动员大会.院长作了动员报告,重点科室的主任在会上作了表态性发言.三是院部及各科室都制订了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四是建立了信访举报监督机制.在院内设立了____举报箱,每周开箱检查一次;公布了本院和县.市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号码.建立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投诉记录本.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职工思想认识,引导人人参与该院除了召开全院职工动员大会外,各科室进行了层层动员,人人参与,使全院职工充分认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治理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经过动员,二层机构领导纷纷写了决心书.各科室利用每天早会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文件资料.院部和各科室共出专题板报_版,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简报6期,悬挂横额5条.张贴标语口号25条.6月29日,在全院开展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知识竞赛活动,营造了浓厚氛围.通过宣传教育和学习,广大职工在认识上得到普遍提高.在医院开展的文秘家园〝为什么要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大讨论中,职工们发言积极.认为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是见利忘义行为,违背了医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加重了病人的经济负担.都表示积极参与医院开展的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各项活动,自觉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二层机构以上领导还写了学习心得体会交院〝治贿〞办公室. 三.自查自纠,建章立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该院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中,从源头抓起,从领导做起,做到边查边改,注重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一是医院公开承诺不接受器械.医药供应商任何形式的回扣.提成.医院与有业务往来的器械商.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

反商业贿赂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维护供应商/施工队与公司的共同利益,促进双方良好发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维护双方供销或合作体系,反对商业贿赂行为,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的商业贿赂是指“乙方为获取与甲方的合作及合作的利益,乙方或其单位工作人员给予甲方员工的一切精神及物质上直接或间接的馈赠,如回扣、娱乐、旅游等。 二、商业贿赂限制:本协议甲乙双方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刑法》等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规定外,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的馈赠。 三、甲方任何员工、部门不得以甲方或非甲方名义向乙方索取或收受金钱、物品及任何形式的馈赠。 四、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乙方或个人名义向甲方任何员工私下直接或间接赠送礼金、物品、有价证券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提供不正当利益。否则均视为侵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礼金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信用卡等。物品及馈赠品包括但不限于礼品、样品或其他商品、娱乐票券、会员卡等,货币或货物形式的回扣、回佣、就业或置业,乙方付款的旅游、宴请及个人服务等。) 五、协助义务:若甲方员工要求乙方给予其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乙方必须及时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给甲方,经甲方查实后作出处理,并为乙方保密。对于乙方的协助,甲方将根据情况给予乙方更多的商业机会。 六、违约责任:若乙方违反本规定,贿赂甲方任何员工,以图获取任何不正当商业利益或更特殊的商业待遇或不配合甲方查处其员工的受贿行为的,甲方停止与乙方的一切合作,并依法对乙方采取诸如冻结所有应付帐款的措施,并扣留总货款的30%作为乙方的违约金,或向法院诉请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名誉及商业损失。 七、协议期限:甲方双方解除供销或合作关系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八、其他: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报告

2015年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总结 过去的一年,在主管部门的严密部署下,我院围绕卫生体制改革和发展,深入探索公立医院的改革。强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结合“三好一满意”及“创建群众满意卫生院”活动,加强行业管理和自律,完善医药采购制度,全力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三统一制度,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和完善合理用药制度,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医德医风建设,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重塑医疗行业新形象,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具体治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 及时传达了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反商业贿赂自查自纠的有关文件精神,让全体医务人员明白商业贿赂既损害国家利益,又损害群众利益,同时也损害自身利益。因为商业贿赂就象一个温床,引诱犯罪,并使犯罪者最终走向犯罪深渊,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医院领导结合身边案例讲解,使大家进一步明白商业贿赂的危害性,从思想上提高了大家的认识,增强了拒腐防身的能力。按开展反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活动的指示,医院在全院集中开展不正之风和不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使全体工作人员受到深刻的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遵纪守法、廉洁行医的自觉性;查找重点部门在医药购销领域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及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分别

作出处理,完善工作措施。坚决树立管行业就必须管行风,树形象就必须抓廉政的思想,极力推展创建无回扣、无“红包”医院。 二、突出重点、自查自纠,促使治理商业贿赂各项工作顺利进展 按照区卫生厅的通知精神,对照督查内容和要求,逐项逐条抓好落实。对我院2009年以来的基建项目、医用设备、药品招标、医用耗材、检验试剂等方面的情况认真调查摸底,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1、基本建设:近三年来,医院共建综合楼,改扩建综合楼项,基本上都进行了公开招标,实际工程决算费用达668.39万元,审减费用达142.65万元。 2、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近五年来,医院共购置十万元以上医用设备达106台,其价值5112万元;购置冠脉支架、起博器、人工髋关节等金额达142万元。我们严格设备购置程序,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讨论确定年度设备购置计划,所购医用耗材及大型设备都进行招标采购。 3、药品采购:坚持参加全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严格招标程序,增强透明度,严把药品质量,让利于老百姓。2004—2005年,按照市纠风办、市卫生局的要求,我院牵头组织全市32家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对2005年、2006年上半年的药品使用量前50名药品进行排队,尤其是抗生素使用量前10位的药品重点监控,对药品用量异常的进行停用。 4、检验试剂:我们医院检验试剂全部通过公开招标来确定试剂价格和供货商。2001年以来已招标三次,每年度根据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随着我司业务的不断拓展,为确保我司经营活动更加具有市场竞争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维护我司良好形象,本人现自愿承诺如下: 第一条承诺本人的义务 1、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 2、不向供应商、买方或者其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3、不向供应商、买方或者其工作人员提供可能影响合规从业的宴请、健身、娱乐或者其他服务; 4、不为供应商、买方或者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支付的任何费用; 5、不为供应商、买方或者其工作人员购置通讯工具、交通工具或办公用品等; 6、不为供应商、买方或者其工作人员投资入股等,不为供应商或者买方的工作人员买卖股票、债券、房产等提供方便; 7、不为供应商或者买方的工作人员购买或者装修住房、婚丧嫁娶、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8、不为供应商或者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9、不以洽谈工作、签订经济合同为名邀请买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者进行其它活动; 10、不安排供应商或者买方的工作人员到我司或者本人关系企业兼职、领取兼职工资及其他报酬; 11、不得以任何理由从利益相关部门或下属员工处收取好处费和回扣; 12、不与供应商、买方或者其工作人员串通,损害我司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13、不将我司商业秘密泄露给供应商、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任何第三人; 14、如发现我司工作人员有提供回扣等不合规行为,将及时、如实地向我司领导举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15、不实施其他任何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的有关合规从业要求的不正当行为或者违法行为; 第二条违规责任 如违背本承诺书中的任何承诺事项,本人自愿接受我司任何形式的处罚(如:向我司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等),且对任何形式的处罚不提出任何异议; 第三条下列用语的含义

医疗行业反商业贿赂心得体会(1)

医疗行业反商业贿赂心得体会(1) 医疗反商业贿赂心得体会中央决定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后,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办案重点开始指向商业贿赂,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商业贿赂多发领域的行政主管部门开始组织专项治理的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工作。可以说,一场反商业贿赂风暴正在全国掀起。 但一些人对此持一种观望甚至怀疑的态度:专项治理工作真能达到预期的目标真能彻底刹住让人深恶痛绝的送回扣、吃回扣歪风真能给人民群众带来实惠不会是作秀吧且不说这种怀疑有没有道理,仅就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刚刚开始而言,谈取得了多大的成效,的确还为时尚早。但这不等于说反商业贿赂就没有成效。我们从四川省开江县人民医院的变化就可窥一斑。 开江县人民医院两任院长刘登友、罗俊生因收受药商回扣去年被检察机关查处;该医院原外科医生肖启伟,举报当地医疗腐败现象后的遭遇,前不久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卫生部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强烈反响;4月20日,据新华社的报道《一份令人震惊的药品回扣清单》,披露了该医院医生吃回扣,开高价药的内幕,更是令人震惊。 如此一个处于风口浪尖上的县医院,经过反商业贿赂风

暴洗礼,现在怎么样了呢 据新华社5月12日的报道《舆论高压下的开江县医院》告诉了我们这样两个事实:一是药品大降价。以前报道过的8种回扣药品,有5种药品已经停止使用,目前仍继续销售的3种药品价格降幅分别为%、20%、%。二是医风大变化。多次参加山村巡回义诊活动的陈远珍医生说:“坐在诊室里,很难体会到老乡们缺医少药的痛苦,到了山里看到很多村民人均年收入还不到600元,连买几角钱的止痛片都是奢侈的消费。现在我脑海里常常浮现出他们的眼睛,不忍心再开贵药。” 开江县医院这两大变化说明了什么说明反商业贿赂是能够取得人民群众期望的成效的。对普通人来说,反商业贿赂的期望无非是,通过打破商业活动中的“潜规则”,消除腐败现象,使他们看病不再难、用药不再贵,上学不再难、读书不再贵,出行不再难、买房不再贵,等等。众所周知,正是送收回扣、提成等行贿、受贿的“潜规则”,增加了商业机构的经营成本,商业机构又把这多出来的成本强加到人民群众身上,从而加重了他们看病、上学、购房等负担。如果“潜规则”不再好使,腐败行为不再滋生,人民群众那些额外的负担也将不复存在,关系他们切身利益的一些困难也就好解决得多。总之一句话,反商业贿赂要让老百姓得到真正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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