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小区首届业主大会 表决票验票结果确认书

XX小区首届业主大会 表决票验票结果确认书
XX小区首届业主大会 表决票验票结果确认书

附件11

小区首届业主大会

表决票验票结果确认书

年月日,小区业主大会会议开箱验票,指导、监督验票的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派出所辖区民警,参加验票的有名工作人员,现场业主名。

此次业主大会会议与会业主专有部分面积为平方米,业主大会建筑物总面积为平方米,与会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占业主大会建筑物总面积的%;与会业主人数为人,业主大会总人数为人,与会业主人数占业主大会总人数的%。验票结果如下:

1.审议管理规约

面积(平方米):同意的有平方米、不同意有平方米、弃权的有平方米,同意的占业主大会建筑物总面积的%;

业主人数:同意的业主人数有人、不同意的业主人数有人、弃权的业主人数有人,同意的业主人数占业主大会总人数的%;

2.审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43—

面积(平方米):同意的有平方米、不同意有平方米、弃权的有平方米,同意的占业主大会建筑物总面积的%;

业主人数:同意的业主人数有人、不同意的业主人数有人、弃权的业主人数有人,同意的业主人数占业主大会总人数的%;

上述第、事项符合相关法定比例。

现场有关人员确认签名: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业主:

市(县、区)小区

首届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年月日—44—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数量比例是多少

.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数量比例是多少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为了维护住宅小区内全体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成立业主委员会是非常必要的。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后要办理登记手续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3、业主委员会章程。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并用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依照本条例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4、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5、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6、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7、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8、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有效,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四、业主公约的效力 1、业主公约是有关物业使用、维修和其他管理服务活动的行为规范,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使用人应当遵守业主公约。 2、业主公约自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业主公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业主公约报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4、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5、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续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 投票人姓名(名称):联系电话: 投票权数:专有部分建筑面积(m2): 专有部分座落:物业类型(住宅、商业、办公、工业、其他) (续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表决续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备注:1、请业主在表决意见栏的相应括号中打“ V”; 2、业主不填写任何表决意见或胡写乱画无法辨认或不按规定符号填写的,视为弃权。 3、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和授权内容进行投票表决。 4、逾期不参加投票业主的投票权数计入___________ (已表决的多数赞成票,已表决的多数反对票) 5、表决票送达的方式:当面领取或送达,并由业主或与其同住本建筑区划内专有部分的使用人签收; 投入业主位于本建筑区划内的信报箱或者专有部分内;按照业主提供的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发送。 ~二、重新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投票人(签名): 表决票存根 编号: __________ ;专有部门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有部分面积:________ ;投票权数:________________ ; 领票业主签字:____________ ;业主联系电话:___________ ; 领票时间: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 表决议题:①续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②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标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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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一届业主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区域范围东到__________路,西与__________,与__________,北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党的领导,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条管理事项范围:(包括共用场地、公共设施及纳入物业管理的其他共同事项,凡业主大会讨论决定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的事项应详细列举)。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本物业管理范围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管理的

自治组织。 业主委员会由全体业主推选代表,由代表组成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业主代表大会负责。接受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监督。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宗旨:代表全体业主,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安全、整洁文明的环境。 第五条本章程所称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 第二章组织及职责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共十三名。其中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四人,执行秘书一人。主任委员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任期三年,其成员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如今和主持业主代表大会; 2.监督物业管理单位执行物业管理合同的情况; 3.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4.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公共场地的合理使用。 经业主代表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可以行使下列权利: 1.采用投标或其他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单位管理物业,并代表全体业主与其签订合同; 2.与物业管理单位议定服务费等费用的收取标准及使用方法; 3.与物业管理企业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算及决算报告;

M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M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M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z五一业主委员会,是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的有关规定成立的在z五一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本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从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业主大会负责。 第二条本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第三条本章程所称业主是指五一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包括享有物业产权的个人、公司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以不予出售的自营部分产权可成为业主。经房屋所有权人授权,房屋租赁人可以行使授权业主依据本章程所享有的权利。 第四条房屋产权证书是证明房屋所有人为业主的充分证据,在五一小区开发商未协助房屋所有人办理房屋产权证之前,购房合同或其他房屋所有权证明是证明房屋购买人为业主的证据。 第五条本会代表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小区物业的公共利益,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二章组织及职责 第六条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业主代表、开发建设单位组成筹委会,筹委会负责拟订本会章程、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等文件,审查本会会员候选人资格,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本会设委员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人,本会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会中选举产生。本会可根据需要聘任执行秘书1~2名,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本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均为兼职,负责本会决策与组织方面的工作,领取必要津贴;执行秘书为专职,负责本会日常事务,可按市场同类职位领取工资。 第八条本会权利: (一)组织召开和主持业主大会; (二)考察、选择并组织实施对物业公司的招标或协商工作,经业主大会就选聘或续聘物业管理公司议题表决通过后,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或续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最新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示范稿)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一、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

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 (三)业主委员会选票; (四)业主代表选票; (五)业主授权委托书; (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七)业主委员会章程; (八)业主公约; (九)其他相关资料。 六、核准批复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

杭州杭州市《业主大会表决票》等20个示范文本

杭州市《业主大会表决票》等20个示范文本 附件: 1、《关于成立业主大会告知书》 2、《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公示》 3、《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公告》 4、《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5、《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公示》 6、《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历表》 7、《业主身份及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投票权数公告》 8、《业主大会会议形式公告》 9、《业主大会会议讨论事项公告》 10、《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 11、《业主大会表决票》 12、《业主大会选举、表决投票委托书》 13、《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结果等事项公告》 14、《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表》 15、《业主委员会换届备案表》 16、《解聘物业公司表决意见单》 17、《选聘物业公司选票》 18、《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刻制证明》 19、《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启用公告》

20、《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备案报告》 关于成立业主大会告知书 社区: 杭州市区小区(大厦)于年月日竣工,年月日交付使用,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达到%,(首套房屋于年月日出售并于年月日交付使用,至今已满两年),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物业详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特此告知。 抄送:街道办事处 区建设(房管)局 物业管理企业(盖章) 年月日 关于杭州市区小区(大厦) 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公示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关于业主大会及筹备组组建工作指导意见(试

行)》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成立杭州市区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组长为,副组长为。具体名单如下: 业主如对上述筹备组组成人员有异议,请在年月日之前与 联系, 联系人:地址: 联系电话:时间: 特此公示。 社区党委(代章) 年月日 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 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公示 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关于业主大会及筹备组组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本小区(大厦)的具体特点,同时考虑委员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物权的分布比例,现就本届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组成、选举方式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届业主委员会拟由名成员组成。

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一、业主委员会职责 1、执行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代表)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及时了解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工作, 努力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4、监督管理各项规约的实施; 5、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6、配合物业服务,社区居委会,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7、协助物业工作,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8、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其它企业或个人在小区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9、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业委会委员守则 1、公正廉洁,不谋私利。 2、遵纪守法,恪尽职守。 3、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相关义务。 4、团结合作,谦虚谨慎,与社区居委会携手共创服务完善、邻里和睦、相互关爱、和谐安全的高尚小区。

5、热忱为业主服务,认真对待业主的意、建议和改进措施,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6、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工作。 7、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不断增强为业主服务的能力。 三、财务制度 1、坚决执行财务规章制度,钱、物、帐、批,分别由四个人分管。 2、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精打细算,合理用好每一分钱。 3、账目清晰,记录详细,杜绝挪用。 4、业主委员会财务收入主要为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合法收入。财务支出包括“业主(代表)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会务费用”、“业主委员会日常办公费用”,或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其他支出。 7、业主委员会的所有收支,必须建立账目,并由一名委员担任出纳,负责各项现金收支的保管与登记;财务委员担任会计,负责编制凭证,登记账薄,编制财务报表。 8、除业委会每月必要的固定支出外,业主委员会发生的其它支出,单笔金额200元以内由经办人签字,由主任签字批准后报销。单笔金额超过200元(含200元)以上支出或当月累计金额超过2000元(含2000元)必须经过经业委会过半数以上委员同意。涉及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经业主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使用。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职责及答辩程序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职责及答辩程序 一、答辩委员会主席职责 1.主持答辩委员会会议,组织讨论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事宜。 2.主持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会议,完成全部答辩程序。 3.写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和答辩情况的书面评价(含提出是否同意授予学位的意见),并在答辩结束时宣布答辩结果(说明投票是否通过)。 二、答辩委员职责 1.参加答辩委员会研究讨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有关事宜。 2.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审查和提出有关问题。 3.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和答辩情况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参加表决。 三、答辩秘书职责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秘书职责 ⑴负责将论文复印件寄送论文评议人,附送《致博士学位论文同行评议专家函》、《西南交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同行专家意见书》、《西南交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议表》。 ⑵负责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送校学位办审核后领取聘书及《西南交通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⑶负责在答辩前一周将定稿后的学位论文复印件及聘书送达答辩委员。 ⑷负责在答辩前撰写《西南交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同行专家评议意见综述》。 ⑸负责在答辩时做好答辩记录,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决议书》。 ⑹负责检查答辩材料中的各项签字手续是否完备,全部材料是否齐全。 ⑺负责按《卷内目录》中的顺序将材料逐张编号。 ⑻负责将整理好的全部答辩材料在学位分委会开会前转交分委会秘书。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秘书职责 ⑴负责在答辩前一周将定稿后的学位论文复印件及聘书送达答辩委员。 ⑵负责在答辩时做好答辩记录,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决议书》。 ⑶负责检查答辩材料中的各项签字手续是否完备,全部材料是否齐全。 ⑷负责按《卷内目录》中的顺序将材料逐张编号。 ⑸负责将整理好的全部答辩材料在学位分委会开会前转交分委会秘书。 四、答辩程序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秘书名单。 2、研究生报告论文工作及论文主要内容(硕士论文答辩:20—30分钟,博士论文答辩:不超过60分钟)。 3、宣布评阅人对论文的评阅意见及所提问题(博士论文答辩还应宣读国内外同行对论文的评阅意见综述)。

业主委员会章程(章程,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章程(章程,业主委员会) 第一篇:业主委员会章程第二篇:**市业主委员会章程第三篇: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第四篇:商场业主委员会章程第五篇:业主委员会章程更多相关范文 业主委员会章程 目录 第一条组织名称与地址 名称--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地址: 所辖区域范围: 第二条本委员会是在本住宅区物业管理中代表全体业主、使用人合法权益的群众自治组织。 本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选举 产生。 第三条本委员会的宗旨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物业管理政策法规,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管理与专业化管理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住宅区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工作和居住环境。 第四条本委员会接受市和区、县(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五条本委员会不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业主大会是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权力机构。主要职责是:(一)选举、罢免本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二)审定通过或修订本委员会章程和业主公约; (三)听取和审议本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年度计划; (四)改变或撤销本委员会的不当决定; (五)决定住宅区内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章业主委员会委员第四章业主委员会会议第五章经费与办公场所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 第七条本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实行民主协商制度,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八条本委员会的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聘任执行秘书1名。 第九条本委员会的权利: (一)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二)拟订业主公约、本委员会章程; (三)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四)审议物业管理企业年度物业管理计划和费用预算; (五)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工作情况; (六)审议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和使用情况; (七)负责物业维修基金的筹集和监督使用; (八)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本委员会的义务:

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 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6723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f an Owner's Committee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北苑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昌邑市北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是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的有关规定成立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从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是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在实施物业管理工作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非法人组织。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条本业主委员会接受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宗旨是:代表本物业的合法权益,

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舒适、文明的环境。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及职责 第四条本业主委员会由本住宅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业主大会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业主代表组成筹备小组,筹备小组组织推荐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实行差额选举产生。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自选举成立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三)业主委员会章程。 第六条本业主委员会设委员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由一名副主任兼任执行秘书,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2020版)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2020版) The clea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facilitate the cooperation of both parties, provide a basis for resolving disputes in the future, and prevent possible risks.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2020版)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一届业主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区域范围东到__________路,西与__________,与__________,北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党的领导,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条管理事项范围:(包括共用场地、公共设施及纳入物业管理的其他共同事项,凡业主大会讨论决定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的事项应详细列举)。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本物业管理范围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管理的自治组织。 业主委员会由全体业主推选代表,由代表组成业主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业主代表大会负责。接受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监督。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宗旨:代表全体业主,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安全、整洁文明的环境。 第五条本章程所称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 第二章组织及职责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共十三名。其中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四人,执行秘书一人。主任委员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任期三年,其成员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如今和主持业主代表大会; 2.监督物业管理单位执行物业管理合同的情况; 3.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4.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公共场地的合理使用。

《业主大会表决票》等20个示范文本

关于成立业主大会告知书 社区: 东莞市镇小区(大厦)于年月日竣工,年月日交付使用,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达到%,(首套房屋于年月日出售并于年月日交付使用,至今已满两年),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物业详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特此告知。 抄送:街道办事处 区建设(房管)局 物业管理企业(盖章) 年月日

关于东莞市区小区(大厦) 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关于业主大会及筹备组组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成立东莞市镇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组长为,副组长为。具体名单如下: 业主如对上述筹备组组成人员有异议,请在年 月日之前与联系,

联系人:地址: 联系电话:时间: 特此公示。 村委会(代章) 年月日 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 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公示 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关于业主大会及筹备组组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本小区(大厦)的具体特点,同时考虑委员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物权的分布比例,现就本届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组成、选举方式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届业主委员会拟由名成员组成。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具体分布如下: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社区党委领导下,拟采用下述办法产生: 1、自荐 2、联合提名 3、组织推荐 五、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实行额选举(从人中选定人)。 业主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年月日之前与筹备组联系。 联系人:地址: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_1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北苑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昌邑市北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是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的有关规定成立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从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是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在实施物业管理工作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非法人组织。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第二条本业主委员会接受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宗旨是:代表本物业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舒适、文明的环境。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及职责第四条本业主委员会由本住宅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业主大会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业主代表组成筹备小组,筹备小组组织推荐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实行差额选举产生。第五条业

主委员会自选举成立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三)业主委员会章程。第六条本业主委员会设委员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由一名副主任兼任执行秘书,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从业主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的监督下,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报告小区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三)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四)采用招标或其他方式选聘、续聘或组织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五)审议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使用办法;(六)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七)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工作;(八)监督公用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负责物业维修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九)听取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支持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十)监督业主公约的遵守和物业管理制度的执行;(十一)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第三章业主委员会会议第八条业主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有2/3以上的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两人以上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第九条业主委员会会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负责制定出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章程主要反映出业主委员会的宗旨,是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保障业主委员会达到其目的的原则性文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业主与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公司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与行为,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及建设部颁布的《业主大会规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业主大会由该小区全体业主组成,于年月 日在南都名城小区经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 第三条业主大会下设南都名城业主委员会,于年月 日在南都名城小区由第一届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全称: 南都名城业主委员会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地址: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主任为南都名城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代表人,对内行使业主大会所授予的权力,对外代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七条本章程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本物业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八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与行为,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业主委员会依据本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业主和业主大会 第一节业主 第九条小区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南都名城小区业主,包括享有物业产权的个人、公司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以不予出售的自营部分产权可成为业主。房屋所有权人为两人以上时,房屋所有权共有人共同作为物业业主。经房屋所有权人授权,房屋承租人可以行使业主依据本章程所享有的权利。 业主按照其拥有的投票权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条房屋产权证书是证明房屋所有人为业主的充分证据,在小区开发商未协助房屋所有人办理房屋产权证之前,购房合同或其他房屋所有权证明是证明房屋购买人为业主的证据。 第十一条业主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范本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一届业主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区域围东到__________路,西与__________,与__________,北 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党的领导,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条管理事项围:(包括共用场地、公共设施及纳入物业管理的其他共同事项,凡业主大会讨论决定纳入物业管理围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的事项应详细列举)。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本物业管理围代表全体业主实施管理的自治组织。 业主委员会由全体业主推选代表,由代表组成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业主代表大会负责。接受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监督。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宗旨:代表全体业主,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创造安全、整洁文明的环境。 第五条本章程所称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 第二章组织及职责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共十三名。其中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四人,执行秘书一人。主任委员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任期三年,其成员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如今和主持业主代表大会; 2.监督物业管理单位执行物业管理合同的情况; 3.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4.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公共场地的合理使用。 经业主代表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可以行使下列权利: 1.采用投标或其他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单位管理物业,并代表全体业主与其签订合同; 2.与物业管理单位议定服务费等费用的收取标准及使用方法; 3.与物业管理企业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算及决算报告; 4.维修基金的使用及维修基金不够使用时,提出筹集维修资金方案; 5.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规章制度;

(完整版)博士答辩表决票

中山大学博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 表决票 说明:1、请在相应栏打“ ”。 2、此票为无记名投票,投票前必须盖有院系公章、监票员当场签名有效。 备注:若学位论文未通过,请另备表决票对是否“同意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再次进行表决。再次表决前请答辩委员们注意:《中山大学学位授予细则》第二十四条“……博士生从入学到获得学位最长年限不超过7年”。 监票人(签名):监票人(签名): 院、系(所)公章 年月日

中山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摘抄) 第七条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㈠掌握有关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㈡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㈢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学位论文有独到的见解; ㈣能运用第一外国语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写专业文章,及参加学术交流活动。 第十九条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博士学位论文篇幅一般不超过十五万字,论文摘要一般不超过二千字。论文水平应达到下列要求: 1、论文应对科学、技术、国民经济建设或社会其他方面有较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2、论文应体现作者掌握本研究领域的方法和技能,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等要求。 3、论文内容应充分反映作者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4、论文要符合科学研究的规范,应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创造性的成果。 如果博士生学习阶段的科研工作系本人在硕士生学习阶段科研工作的继续和深入,其硕士学位论文的成果可以在博士学位论文中引用,但在博士生学习阶段应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第二十五条……,在做出建议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缺席的委员不得投票或委托他人投票。 未获通过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经不记名投票,若半数以上成员认为论文经修改后再提交答辩时,可做出允许作者在规定时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如博士学位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而申请人又尚未获得该学科硕士学位者,答辩委员会可对其做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业主委员会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业主与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公司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与行为,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及建设部颁布的《业主大会规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业主大会由该小区全体业主组成,于年月日在 小区经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 第三条业主大会下设业主委员会于年月日在 小区由第届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全称:.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地址:.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主任为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代表人,对内行使业主大会所授予的权力,对外代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七条本章程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本物业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八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与行为,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业主委员会依据本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业主和业主大会 第一节业主

第九条小区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小区业主,包括享有物业产权的个人、公司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以不予出售的自营部分产权可成为业主。房屋所有权人为两人以上时,房屋所有权共有人共同作为物业业主。经房屋所有权人授权,房屋承租人可以行使业主依据本章程所享有的权利。 业主按照其拥有的投票权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条房屋产权证书是证明房屋所有人为业主的充分证据,在小区开发商未协助房屋所有人办理房屋产权证之前,购房合同或其他房屋所有权证明是证明房屋购买人为业主的证据。 第十一条业主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和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关于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全文

关于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全文 第二条本业主委员会接受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宗旨是:代表本物业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舒适、文明的环境。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及职责 第四条本业主委员会由本住宅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业主大会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业主代表组成筹备小组,筹备小组组织推荐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实行差额选举产生。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自选举成立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第六条本业主委员会设委员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由一名副主任兼任执行秘书,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LOCalhost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从业主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的监督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报告小区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四)采用招标或其他方式选聘、续聘或组织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五)审议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使用办法; (六)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 (七)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工作; (八)监督公用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负责物业维修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九)听取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支持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十)监督业主公约的遵守和物业管理制度的执行; (十一)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会议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有2/3以上的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两人以上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应由召集人提前7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委员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一次性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包括会议日期、地点和议题,并代其行使表决权。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可邀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物业管理企业的人员和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列席会议。 第十一条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会半数以上通过有效。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方案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方案 XXXXXXX 首期业主委员会筹备方案XXXXX 首期业委会筹备工作组 XXXXX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二 0 一二年九月二十三日XXXX 首期业主委员会筹组方案目录1、关于成立景江苑业主管理委员会的申请;2、景江苑首期业主代表大会及时业主委员会筹组方案;3、景江苑首期业主委员会筹组工作计划及进度控制表(附件1);4、景江苑业主管理委员会筹组意见调查通知(附件 2);5、景江苑首期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组成员名单(附件 3);6、景江苑首期业主委员会筹组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附件 4);7、景江苑首期业主委员会筹组宣传标语、横幅内容(附件 5);8、景江苑首期业主委员会筹组宣传意见调查结果公布(附件 6);9、基本概况(附件 7);10、景江苑各住宅组团投票权及业主委员席位分配办法(附件 8);11、景江苑首期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附件 9);12、景江苑首期业委会自荐候选人登记表(附件 10);13、景江苑首期业主委员会章程(附件 11);14、业主公约(附件 12)15、首期业主委员会参选登记表(附件 13)16、景江苑首期临时业委会候选人登记表(附件14)17、关于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名单的公示(附件 15) 开发商:海成集团海成物业公司景江苑管理处 2011 年 5 月 18 日关于成立 XXXXX 主管理委员会的申请XXXX 国土房管局物管科: 景江苑位于奉节县永安镇少陵路 1 号,小区规化、销售开发单栋住宅总数 129 套,已售出 129 套,入住率已达 95左右。为进一步规范小区管理,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下称:业委会),加强物业管理公司与业户间的相互交流与沟通,充分发挥业主参与小区管理决策,监督物业经营管理的作用,增强小区管理的透明度,全面提升小区综合管理质量,使小区管理更能满足业户的实际需求,为顺利和稳定推行各项管理制度及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奠定基础,我司已于 2012 年 10 月中旬,全面开展首期业委会的筹备工作,并按有关程序,分别采取问卷及电话访问之形式,对已收楼之单元的业主进行了业委会成立意见征询调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是本物业管理范围内代表全体业主对本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本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业主大会负责。 第二条本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第三条本章程所称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人。 第四条本会代表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小区物业的公共利益,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二章组织及职责 第五条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筹委会推荐本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本会设委员一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一名,本会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会中选举产生。本会聘任执行秘书(或秘书长)1名,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执行秘书可以是委员,也可以不是委员。本会主任、副主任、执行秘书为专职或兼职。 第七条本会权利 1.组织召开和主持业主大会: 2.与物业管理单位议定管理服务费等费用的收取标准及使用办法; 3.与物业管理单位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算及决算报告; 4.检查、监督物业管理单位的物业管理工作; 5.修订业主公约、本会章程。 第八条本会义务 1.筹备业主大会并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3.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对住用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 4.保障本物业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 5.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6.本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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