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节约能源管理合同(EMC)

照明节约能源管理合同(EMC)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览于甲方照明主要采用的是荧光灯,该灯具耗电高、光效低、照明效果不佳,为了降低甲方用电成本、节约国家电力能源,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现有耗电量较高的照明灯具进行改造,并对节电所获得的收益达成共享,而订立本合同。

一、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预计于年月日左右向甲方交付节能灯具设备。节能灯具安装完毕之日,即为计算节电收益的起始日,双方约定

为年月日始。

2.合作期内,乙方应如期将该批替换甲方原有灯具的节能照明设备有偿收益交付给甲方使用,所有权归乙方。合作期满,若甲方要求EMC节能照明改造工程项目继续合作,则应于合作期届满前三个月,向乙方提出续约书面要求,经乙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EMC合同。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量保证给付乙方应获取的节电收益额。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向甲方提供百分百配套节能灯具(含光源),更换甲方T8日光灯灯具,保证所提供之产品完全符合国家及相关技术标准。

乙方负责工程设计、产品提供、产品安装和产品调试,并配合甲方对产品测试和验收。

乙方负责质量保修期间产品的免费维修,保障产品正常稳定地运行。

乙方免收安装费并且免费提供安装所需的各种辅料。

若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48小时内乙方未能按时到达甲方现场进行维护,则甲方可扣除乙

方当月0.5%的节电收益分成作为赔偿。

乙方在甲方场地施工,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消防要求,由乙方单方面行为所导致的消防事故由乙方负责。

乙方负责产品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产品投入运行后不会对甲方的卖场照度和消防安全造成影响。如因乙方产品的原因造成甲方受到损害,乙方负责进行维修并承担甲方所有的损失且甲方有权选择中止合同。

如甲方因需要搬迁用灯场所,甲方需提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乙方可免费拆回灯具并免费在甲方指定之新迁地重新安装新灯具。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正式开始接受乙方为甲方所进行的照明节能改造工程,负责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节能收益。

甲方有权自由选择乙方所提供照明灯具设备之规格、型号、类别及其他相关原配配件,并由双方确认,如确属客观及不可抗力影响,甲方需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共同予以确定。

甲方需指定专人指导施工现场的进入电路、照明电路及其他相关工作。甲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享节能收益的原则,为保证产品的安装、调试能顺利进行,在改造工程实施、产品安装、调试等工作合作期执行过程中提供便利条件配合乙方工作并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配合乙方完成各项施工任务及现场维护工作,产品安装、调试结束后,甲方负责进行产品验收。

在合作期内,甲方享有乙方所提供之照明设备的使用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可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亦不可在设备上任意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以及迁移安装地点。

甲方负责产品的管理和看护,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以防止产品毁坏或灭失。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产品毁坏,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向乙方赔偿。

三、产品的归属

1.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应收分成款支付完毕后,产品所有权自动归甲方所有,从此产生的节能收益均全部归甲方所有。在本合同期间,产品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2.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享有乙方所提供节能产品的管理使用权,甲方不得将该产品转卖、转让、出租、抵押或将其投资给第三方。

3.风险转移:产品一经安装完毕,交付甲方时,产品损害、灭失风险同时由乙方转移给甲方。

四、诚意金和其他费用

1.甲方为增进双方信任,减小乙方投资风险,同意乙方按合同改造工程,甲方根据使用乙方的灯具数量支付给乙方照明灯具设备使用诚意金为人民币元/套,共人民

币元。诚意金收取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2.该诚意金在合同签订一年后甲方从支付给乙方的节电费中逐月扣除诚意金的10%返给甲方。合作关系终止时,乙方收取的照明灯具设备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和其他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将归还甲方。

3.合作期间,甲方使用乙方照明灯具设备时如因人为或甲方直接或间接行为导致乙方提供之灯具设备发生永久性损坏或其他不可修复的故障,甲方须按照乙方灯具产品之供货价格照价赔偿给乙方。双方确认乙方的供货价格为人民币元/套。

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将物业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则甲方应负责协调乙方与第三方的关系,并须保证本合同能继续履行。如甲方协调不成功,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乙方有权收回产品,且甲方应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为标的物总价值的%。

五、产品的安装、验收、培训与质保维修

1.产品安装甲方保证安装产品之电路符合国家安全之规定,并适合于产品之安装。

2.产品验收从安装完成之日起7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7日内,

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或未经验收使用的,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之日为计算节电收益开始日。

3.用户培训乙方免费为甲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培训,使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掌握产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维护知识和一般故障排除方法。培训在合同执行期间每年一次。

4.质保维修产品从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提供年的质量保修期,在质保期间,如为

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免费负责产品的维修及服务。在合同期内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负担维修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乙方在产品出现故障并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 48 小时内派人到场维修。如因甲方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产品损坏,甲方适当承担其零配件更换费用,乙方不收取人工费。

六、节电收益额确定、支付方式

1.节电收益确定方式

电价确定方式:由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结算电价确认为人民币元/度(电价以甲方该月向供电局纳缴的电费单价为准),如合同当年电价有变化,需在次年1月1日双方按甲方向供电局的纳缴单为凭证,再次双方书面确认后,则以另书面确认为计算标准。根据乙方对甲方用灯情况的考察及实测结果:甲方原T8灯具实测功率为W;乙方稀土三基色的节能灯具实测功率为W;甲乙灯具功率差为W (照度相同);甲方改造灯具数量为:套。

用电时间确定: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显示:甲方用电时间为每天小时(该时间双方同意为计算节电之时间)。

月节电计算:功率差×日用电时间×30天×电价÷1000×安装数量= 月节电费× ×30天× ÷1000× = 元上述节电收益金额为如下收益分成的计算标准,在合作期限内不变,如需变动,则应由甲、乙双方重新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2.甲方支付节电收益的方式:□ 电汇□ 汇票

3.月节能收益分配比例及支付日期

第一年甲方每月将月节电费%按月支付,即人民币元/每月。

第二年至第年甲方每月将月节电费%按月支付,即元/月。

甲方应于(每月日前)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节电收益,(甲方支付乙方节电收益是在安装完毕的次月起每月支付)。节电收益分配完毕之日起本合同节能设备产权及全部节能收益归甲方所有。甲方逾期支付或不予支付的,将按合同第八条之违约责任处理。

七、合同变更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有关内容,但均应以书面方式确定。

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期向乙方支付或完全支付节电费的:

从应付之日起甲方每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节电费的3‰作为滞纳金。

从应付之日起,逾期30天没有支付的,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面采取以下两种

措施中的任何一种:

(1)甲方已经交付的诚意金不再退还;甲方向乙方支付按供货价格计算的产品总价格的20%的违约金,即人民币元;乙方将产品拆除收回;

(2)合同约定的年间应付乙方的节电收益而甲方尚未支付的部分按九折,一次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产品归甲方所有。

2.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而导致乙方撤出灯具,则甲方应当承担相关的安装费、误工费及运费。

3.甲方如在验收合格前提出终止合同,则产品由乙方收回,并且甲方赔偿乙方人工工时费、损耗费等共人民币元。

九、争议及解决方法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十、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十一、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附则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完整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与以前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条款:。

4.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节能照明改造合作合同

项目照明节能改造合作协议 甲方(投资方): 乙方(客户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为先、平等互利的原则,就XXX物业公司所服务的XXX 项目实施照明节能改造,由甲方负责投资安装管中管高效节能日光灯,并提供后续服务保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要点 由甲方负责提供管中管高效节能日光灯(以下简称“节能灯” ),并 负责后续服务保障工作;在协议合作期内,乙方不投入购买上述灯管的资金和维护费用,享受节电照明带来的收益,减少经营成本。同时,甲方定期从乙方通过使用节能灯后实际节省出的电费中,提取相应比例额度的资金作为节能照明投资、服务收益。 二、节能灯数量、使用位置及作用 2.1双方确定:甲方共提供给乙方13瓦节能灯XXX支。其中用于地下

停车场24小时照明的_______ 支,用于其它公共场所平均12小时照明的X XX支;甲方提供乙方16瓦节能灯__________ 支,其中用于社区超市照明的 XXX支,用于办公场所照明XXX支,平均照明时间均按12小时计算。甲方另提供乙13瓦、16瓦节能灯各___________________ 支作为备份灯管,由乙方指定专 门负责人员保管,以便随时更换上述照明场所损坏的灯管,由甲方负责将损坏灯管完整收回并及时补充备份灯管。 2.2节能灯安装调试完毕,本协议正式生效后,无论乙方是否使用上述节能灯,均按上款确定的数量及照明时间计算;本协议未到期,乙方确因项目调整需要关闭部分区域的照明时(或改变照明时间),经双方协调签订变更协议后,可将该区域节能灯撤除,被撤除的节能灯由甲方收回,乙方须按原使用节能灯的数量和时间,向甲方支付三个月的节电服务费。 2.3投入节能灯使用的作用:取代高耗电、高发热、寿命短的电感式36WT8 日光灯管(以下简称“ T8灯管”照明,为乙方照明场所节省照明电费,提高照明质量(显色性),大大提高照明安全防火系数,大幅度减少使用 T8灯管长时间照明过程中所需维修保障费用和夏季空调制冷耗电费用;同时给甲方带来一定投资服务收益,实现互利双赢。 三、节能灯的质量、对比测试与节电率的确定 3.1甲方保证提供的节能灯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3. 2双方将于本协议正式生效前共同组织实施:T8灯管与节能灯的对比测试实验;对比测试实验主要采集T8灯管与节能灯的耗电、光照度及运行温度(发热)情况数据,准确计算出13瓦和16瓦两种节能灯管相对于T8灯管的节电率;所得出的报告由双方技术人员和主管负责人签字确认,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报告格式见附件一。 节电率=[1-(实测节能灯耗电度数+实测T8灯管耗电度数)]X 100% 3. 3根据对比测试实验所得出的结论,双方确认:本协议中计算本次照明节能改造及甲方投资收益时的节电率:13瓦节能灯按__%计算,16瓦节能灯按旦计算。 24小时照明的场所:平均每支13瓦节能灯与T8灯管相比,每月节电度; 12小时照明的场所:平均每支16瓦节能灯与T8灯管相比,每月节电度。3.4 合作期内,如节能灯发生属甲方产品质量问题而损坏的,经双方技术人员确认后,由甲方承担更换节能灯的费用。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的核算管理

企业研究Business research 总第396期 第06期2012年3月 合同能源管理也称为能源合同管理,是20世纪70年代左右在西方发达国家发展而成的基于市场运作的新型节能机制。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际上是一种将合同双方所节约的能源费用用于支付节能项目成本并为参与者带来经济效益的节能投资手段。2010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该通知提出促进节能产业发展的措施,包括较为完备的会计制度等。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以及企业会计准则都未对能源合同管理的会计处理进行规范,虽然近年来有关能源合同管理的会计处理理论研究不少,但在会计实务中,不同的节能公司以及用能企业的能源合同管理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各异。因此需要对合同能源管理进行统一规范。 一、合同能源管理会计确认及计量 所谓合同能源管理具体是指节能服务企业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企业提供客户进行节能资产改造所需的全部资金、设备以及技术,在效益期内企业与客户共同分享节能改造所取得的收益,效益期满后节能资产全部无偿转移给客户。现阶段我国多数能源管理合同都是该一类型的,有部分学者认为,该类能源管理合同满足融资租赁的标准以及基本特征,可以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会计核算。笔者认为,能源管理合同的会计处理方式不需要将报酬转移情况以及资产所有权的风险考虑进去,而融资租赁合同实质上是转移了报酬及全部风险的合同。在节能效益分享型的能源管理合同中,与资产所有权相关风险在整个合同期均存在,但是合同并未将风险全部转移给客户,作为租赁一方的节能服务企业仍然需要承担大部分的风险。 综上所述,节能资产改造在不同的时间段其报酬及风险是不一样的,所引发的经济后果也不一样,会计核算也要区别对待。根据不同阶段的具体情况可以将能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确认及计量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节能资产改造阶段 节能服务企业所需承担的主要是节能资产改造失败的风险,在此阶段客户不需要进行会计核算。根据能源管理合同,节能服务企业对节能资产的改造负有实质性的资金、设备以及技术支出义务,依据成本与收入相符合原则,节能资产改造阶段的成本支出是为以后获得收益的投资,这时候可以参考建造合同标准进行会计核算,根据节能资产改造完工的进度来确认相关支出,在在建工程中进行归集。此阶段无收入。因此在这一阶段内无收益。如果在这一阶段内节能资产改造失败,客户与节能服务企业之间的合同将 终止,节能服务企业所投入的成本以及相应的赔偿应进行量化,计入相关成本,不存在后续的会计核算问题。 (二)节能资产改造结束至合同期满阶段(节能效益分享期)在这一阶段内,节能资产改造已结束并进入到预期的使用状态,客户需要将节能收益相应的应付账款支付给节能服务企业并对此进行会计核算,与之相应的收益主要反映到成本支出的减少中,无需对收益进行会计处理。节能服务企业也因此获得了与节能资产所有权相对应的预期节能收益的权利,节能收益一般会受到节能资产状态等多方面的影响,因此节能服务企业所获得的账款是不确定的,也正是因为存在不确定性使得能源管理合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与融资租赁合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不一样。本质上,节能服务企业的收益权利是一种与节能资产所有权相对应的无条件收取收益的权利,但是由于资产流量的不稳定性,节能服务企业应将该权利量化成债权(应收账款),金额以预计可以收到的金额来确定。在合同履行期间,节能服务企业应定期对量化的债权(应收账款)自查进行减值测试,对所确认的减值费用进行计提减值或者摊销准备。同时在改造期结束时,将在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并在合同期内逐期折旧,计入相关成本。 (三)合同期满后 在这一阶段,节能服务企业债权(应收账款)应已收取结束,节能服务企业在此阶段不需要进行其他会计核算。客户所接受的节能资产主要是依据可回收金额及资产的账面价值按照接受捐赠处理。 二、能源管理合同的会计处理 根据收益实现方式的不同,节能效益分享型能源管理合同分为上述三个阶段进行处理,客户与节能服务企业在各个阶段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客户方面的会计处理⒈节能资产改造期间,客户不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⒉节能资产改造结束并达到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到合同期满阶段,客户由于获得节能资产使用权,需要对支付给节能服务企业的分享收益按造受益对象计入有关费用及成本,借记制造费用或者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者应付款等科目,因此不需要对收益进行会计处理。 ⒊合同期满后,客户所接受的节能资产按照接受捐赠处理,以可收回金额以及节能资产的账面价值计入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的核算管理 黎亮 (四川省道生能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成都610000) 摘 要:对于合同能源管理这一新型商业管理模式的市场化节能体系,企业会计准则还无法对其会计核算进行有效的规 范,因此在会计实务中存在较多的问题。本文主要从能源管理合同双方的会计处理着手,分析与节能效益分享型的能源管理合同有关的会计确认、 会计计量、会计处理及会计报告等问题,介绍了节能效益分享型的能源管理合同会计处理方法以及相应的原则,以期对提高合同能源管理,推动节能事业的发展有所裨益。关键词:能源管理合同;会计处理;会计核算 (下转第82页) 77··

(完整版)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支持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签订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二)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 3、做好合同文本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使用合同文本。 4、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6、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7、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11、配合合同管理机关,共同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企业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 5、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合同管理情况。 (四)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合同分管部门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五)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5、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法人委托书”管理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程序、管理规定及责任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 (二)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能源管理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用能单位): 乙方(节能服务公司):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章术语和定义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合同能源管理 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EMC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2.能耗基准 Energy Consumption Baseline 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同确认的,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某一时间段内的能源消耗状况。 3.项目节能量 Project Energy Savings 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 第2章项目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年(共期、每期个月),自始,至 止。 2.本项目的建设期为工作日,自始,至 止。

3.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效益分享期为年(共期、每期个月)。 第3章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一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2.项目方案一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章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3.乙方应当依照第2章第2条规定的时间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 4.甲乙双方应当按照附件一之文件13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第4章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1.效益分享期内项目节能量双方已测试确定,结合估算的平均电费,双方确认每月节约电费人民币元。 2.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的项目节能效益。具体乙方每期分享金额如下:人民币元/期 3.节能效益由甲方按照第4节第2条的规定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a)第一期:甲方在将第一期的款项: 人民币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b)第二期:甲方从第二期开始,在每期首月日前将当期相应的款项人民币元汇入乙方指定帐户。如遇节假日则提前至前一银行工作日。 (c)乙方应当在收款后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 第5章甲方的义务 1.如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基于任何有权的第三方的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必须由甲方向相应的政府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申请许可、同意或者批准,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请求,及时申请该

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标准版

市道路照明系统节能减排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合同 1、用能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项目指定联系人:手机: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项目指定联络电子邮箱: 2、节能服务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项目指定联系人:手机: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项目指定联络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帐号: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城市道路照明节能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路灯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术语和定义 甲乙双方确定:该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术语,适用于如下定义: 1.1 、项目边界:在合同中约定,并且由甲方缴纳电费的道路照明系统设施分布的地理空间位置; 1.2 、项目时间边界:在合同中约定,对项目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时间期限; 1.3 、道路照明节能措施: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通过提高道路照明系统终端用电效率,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节电措施,并通过精细化道路照明用电管理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电能,在实现照明需求的同时减少用电量,达到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目的。 1.4 、道路照明终端设备:是指安装于照明电力线路终端,通过发光实现照明功能的设备统称,包括电光源、镇流器、灯具等部件及配件,可以指其中与设备能效有关的单一部件,也可以是能效部件的组合。但不包括安装此终端设备需要的支架或装饰件等非能效部件,如灯具外壳、灯杆、装饰性部件等。 1.5 、精细化道路照明用电管理:指根据2010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1号令,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第19条:“城市照明维护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分区、分时、分级的照明节能控制措施”的要求,遵循以人为本、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通过对不同道路及道路的不同时段的路网结构形态、人流量、车流量、导向性、隔离状态进行统计分析,根据现行城市道路照明的标准的路面亮度值、照度值进行需求分析,分区域分时段按需求精细化提供道路照明服务。 1.6 、项目能源审计:指对项目边界内的道路照明系统在签约的前一段时间内全部电能活动进行检查、诊断、审核,对电能利用的合理性科学性作出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以增强项目各方对项目用能的监控能力和提高项目电能的利用效率。 1.7 、单位设备月用电量:是指项目边界内的同类别型号的多套照明设备,在项目的环境电压下独立运行一个月(30天),经过电表计量获得的单套设备月平均用电量,单位为千瓦时(KWH)。该值可以通过随机取样的路段路灯,经电表计量获得。不同类别型号不同额定功率的设备属于不同样本,不能纳入同一样本进行加权平均。(该值的测试样本采样方法、样本数量、认可值需要双方认可同意,并作为合同附件)。 1.8 、单位设备月电费额:是指项目边界内的单套照明设备月用电量与当期电费单价的乘积,单位为元(人民币)。 1.9 、改造前项目月基准用电量:是指能效措施实施前,项目边界内的所有照明系

照明合同能源管理合作方案最新可编辑版

照明合同能源管理 实施方案 绿色照明,点亮中国 通化市正业商贸有限公司2015年

目录 第1章项目实施背景分析 (1) 第2章产品简介 (3) 第3章系统实施方案与预算 (11) 3.1.系统模拟和系统实施方案 (11) 3.2.系统实施预算 (11) 3.3.城市路灯照明节能改造流程 (11) 3.4.实现经济效益比 (11) 第4章合同能源管理方案 (15) 第5章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17) 第6章成功案例 (18) 第7章生产厂商简介 (30) 第8章公司简介 (30)

第1章项目实施背景分析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能源危机日异加剧,如何缓解能源危机和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已经是各国急需解决的世纪课题。为此,国家倡导“节能减排、低碳经济”政策,明确规定“十二五”期间各单位GDP能耗指标,建设部颁布我国《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对城市公共照明的节能目标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国照明约占整个照明用电量的30%,且能源浪费严重,照明系统升级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以及国务院国发【2006】28号“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6号关于《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节能精神,国家不但将节能减排放在重要位置,而且将其列入政绩指标,将能源节约责任和实际效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中,“十二五”期间要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6%、减少碳排放10%,已成为省政府给各市下达的约束性降耗任务。 传统城市照明存在的问题,综合如下: 1、以老式高压钠灯为主流的照明设备,耗能严重,光效低。 2、高压钠灯的效率很低(功率因数为0.7左右),加上镇流器无功损耗和功率补偿等 因素,单盏路灯的实际耗能在都要增加额定功率的0.35倍以上,譬如,400瓦和250瓦的高压钠灯的实际功率为540瓦和320瓦左右,耗能严重,比新型高压HID氙气照明多耗能2倍以上。 3、高压钠灯为传统的黄光照明,人的肉眼识别率低,对交通的安全性没有足够的保障。 另外,黄光对城市的安全监控的色温支持差,不能够提供足够清晰光色支持。 4、高压钠灯有效寿命短,理论上为6000小时,但实际为3000-4000小时,寿命太短, 给路灯维护增加了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 5、高压钠灯对电压的要求较高(±5%),以现阶段市政照明供电电压来说,220V的波 动性较大,这样也间接影响高压钠灯的使用寿命和线路的使用寿命,增加了相关的维护费用。

EMC合同能源管理

EMC合同能源管理 导读:EMC合同能源管理一、合同能源管理(EMC)发展简介70年代中期以来,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而…EMC合同能源管理 一、合同能源管理(EMC)发展简介 70年代中期以来,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而基于这种节能新机制运作的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在国外简称ESCO,在国内简称EMC)的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和欧洲,ESCO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 EMC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培训、运行维护、节能量监测等一条龙综合性服务,并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赢利和滚动发展。 1.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 “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新机制的出现和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ESCO的繁荣发展,带动和促进了北美、欧洲等国家全社会节能项目的加速普遍实施。在中国引进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和EMC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是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能源消费大国,同时也是能源效率较低的国家。大量的典型案例研究和市场调查分析表明,21世纪初,在能源用户中存在大量的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技改项目,这些项目完全可以通过商业性的以赢利为目的的EMC来实施。 在未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之前,中国的节能工作主要是通过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各级节能服务机构和企业节能管理部门三位一体的能源管理机制运作。这一节能体系在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取得了显著的节能成就。但是,随着中国经济体制面向市场的转变,原有的节能管理体制,已不适应变化了的形势,也必须随之转变;在新形势下,节能的阻力主要表现为节能投资的市场障碍。为进一步推动中国的节能工作,当前最为迫切的任务是引导和促进节能机制面向市场的过渡和转变;借鉴、学习和引进市场经济国家先进的节能投资新机制,以克服21世纪初中国存在的节能投资障碍。从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节能事业发展的经验和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新机制同样

EMC通则合同

节能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合同编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地点: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术语和定义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1 项目边界: ***市段至段; 1.2 项目时间边界:本合同中约定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时间期限; 1.3 道路照明节能措施:对市政道路路灯250W高压钠灯和400W 高压钠灯进行节能节电改造。 1.4 道路照明节能设备:深圳市格林莱高频射流灯。 1.5 项目设备边界:本项目所约定的改造项目中所采用的射流灯 (1)本项目射流灯用灯情况: 技术数据如下:

1.6设备节能量:经双方认可后签订的《唐山市古冶区改造工程测试及节能效益报告书》中认定的项目节能量。 第2节项目期限 2.1本合同期限为,自始,至。 2.2本项目的建设期为,自始,至。 2.3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效益分享期为期,个自然月。 第3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3.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3.2本合同一经双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3.3乙方应当依照第2.2条规定的时间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 3.4甲乙双方应当按照附件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第4节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4.1效益分享期内项目节能量/率预计为,预计的节能效益为,按以下公式计算得节电收益为: 节约电费 = 年节电量×电费单价 (公式一) 4.2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 %的项目节能效益。具体的分

emc服务合同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emc服务合同 篇一:emc合同 ***************项目 合 作 合同编号:***********运营合同书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联系人:联系人: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甲方支付

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的名称、目的、范围、期限。 1.1项目名称: 1.2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 1.2项目范围: 1.3项目期限: 1.3.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预计于__年__月__日左右向甲方交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在甲方足量的备用配件。安装完毕之日,即为计算节能收益的起始日,双方约定为年月日起,至年月__日止。 1.3.2合作期内,乙方应如期将本批设备有偿交付给甲方使用,所有权归乙方。合作期满,若甲方要求emc改造工程项目继续合作,则应于合作期满前三个月,向乙方提出续约书面要求,经乙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emc合同。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量保证给付乙方应获取的节能收益 第二条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乙方向甲方提供,更换甲 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国家及相关技术标准。 2.1.2乙方负责工程设计、产品提供、产品安装和产品调试,并配合甲方对产品进行测试和验收。 2.1.3乙方负责产品保修期间产品的免费维修、保证产品的正常稳定地运行。 2.1.4乙方免收安装费并且免费提供安装所需要的各种辅材。 2.1.5若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小时内,乙方未能按时到达甲方现场进行维护,则甲方可扣除乙方当月__%的节电收益分成作为赔偿。 2.1.6乙方在甲方场地施工,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消防要求,如乙方单方面行为所导致的消防事故由乙方负责。 2.1.7乙方负责产品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产品投入运行后不会对甲方的消防安全造成影响。若乙方产品的原因造成甲方受到损害,乙方负责进行维修并承担甲方所有的损失且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 2.1.8若甲方需要搬迁使用场所,甲方需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搬迁后的调试工作。 2.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是什么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是什么?政策频频20亿补贴发展节能设备制等公司将成概念主要受益者 2010-06-11 12:08 合同能源管理(EMC)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样一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 蹒跚十年之后,合同能源管理(EMC)终于迎来了行业春天。继4月初国务院转发《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意见》后,近日中央财政又下拨20亿补贴该领域发展,另外,与《意见》配套的细化政策及一些长效刺激机制也将陆续出台。EMC未来市场规模上千亿毫无悬念,乐观者甚至看到上万亿。分析认为,节能服务企业和节能设备制造商是主要受益者。上海证券报 浅谈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及市场前景 我国建筑能耗约占全社会总能耗的25%-27%,我国目前的能源利用效率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0个百分点,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与国际上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对于新建建筑,达到节能65%设计标准(每平方米建筑采暖能耗8.75Kg标准煤,相当于6.125升油)后,其每平方米建筑采暖能耗已接近目前欧洲平均水平(每平方米建筑采暖能耗6升油)。但我国建筑平均能耗远高于欧洲平均能耗水平,以节能处于领先地位的北京市为例,北京住宅的平均采暖能耗为每平方米16升油,相当于欧洲平均能耗水平的近3倍。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国大量的旧有建筑都是不节能建筑,这些建筑每年消耗着大量的能源。 为解决我国旧有建筑不节能的问题,我国引进了上世纪70年代欧美国家普遍采用的基于市场运作的节能改造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简称EMC)”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EMC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

建筑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建筑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 篇一:医院建筑节能改造现状与创新 医院建筑节能改造现状与创新 医院节能涉及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保健的各个方面,涵盖医院建设、运营、发展的各个阶段,大部分工作属于建筑节能范围,当然,这并不是说,医疗气体节能管理、车辆节能管理等工作不重要,本文主要就医院建筑节能进行讨论。从全生命周期的角度分析,与建筑相关的能源消耗包括建筑材料生产用能、建筑材料运输用能、房屋建造和维修过程中的用能以及建筑使用过程中的建筑运行能耗。建筑材料和建造过程所消耗的能源一般只占其总的能源消耗的20%左右,大部分能源消耗发生在建筑物运行过程中。因此,建筑运行能耗是医院建筑节能任务中最主要的关注点。 医院建筑运行能耗若按能源种类划分,可分为电、天然气、油、煤、水等。调查表明,大部分医院的用能以电和天然气为主,因此,节电和节气工作是医院节能的重点。此外,医院建筑运行能耗还可按用能子系统进行划分,如:采暖空

调系统、卫生热水系统、电梯系统、照明系统、办公设备、医疗设备、洗衣房、食堂等。调查表明,医院主要用能系统为采暖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其能耗占医院总能耗的比例高达60%~75%,是医院节能的重点。根据医院用能的特点,节能改造的范围包括围护结构、采暖空调系统(主机设备、输配系统、末端系统)、卫生热水系统、电梯系统、照明系统、供水系统、供电系统、洗衣房、食堂等。在节能改造过程中,除了建筑、设施设备等“硬改造”外,还应注重进行能源管理体系的“软改造”,如楼宇自动化系统、能源管理工具等。 概括而言,医院节能改造的基本模式主要包括六个环节,即:测试诊断→方案评审→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运行管理→效果评估。此模式既适用于医院自行组织的节能改造项目,又适用于节能公司参与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能够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最大程度地挖掘节能潜力、科学合理地降低改造费用,从而获得最佳的改造效果。 现状与问题 *规划与政策 我国没有常设的统一的节能主管部门(国家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属于非常设机构,国家能源局不承担节能监管职责),而是将节能监管职能分解到相关部委,各部门条块分割、多头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医院

路灯EMC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简述

1、路灯节能项目(合同能源管理)的意义和目的 路灯是城市照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的城市道路照明发展迅速。根据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城市照明专业委员会的统计,截止2016年全国1065个城市现有路灯2317万盏。传统的路灯常采用钠灯,钠灯整体上衰减较快,导致钠灯寿命较短,光效低的缺点造成了能源的巨大浪费,城市道路照明节能已经被政府工作提上日程。因此,采用新型高效、节能、寿命长、显色指数高、环保的路灯对城市照明节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路灯的光源具有高效、安全、节能、环保、寿命长、响应速度快、显色指数高等独特优点。在城市道路照明中,将原有路灯的钠灯更换为灯,提高了灯具的使用效率,延长了灯具的寿命,从而节省了大量的维修费;在发光效果相同的情况下,灯比传统的钠灯节能60%以上,可以有效节省电费支出,有利于当地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 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可以避免政府财政的投入增加,在原有投入的基础上,实现能源的节约、路灯设备的更新及照明效果的提升。 2、路灯改造的具体流程 对城市照明用能现状进行诊断 提交项目建议书 监测确定能耗“基准线” 项目投标,签订合同 项目融资 项目实施

项目验收 节能量监测,效益分享(效益分享多采用节能服务公司(9):政府为(1)或者节能效益全部为节能服务公司所有。)关于付款方面,因为每次付款均需要节能量测试、现场效果测试,月度付款实行起来较繁琐,固节能付款多为季度付款或者半年付款, 项目运行维护(项目运行维护多采用的是我方雇佣原路灯管理所等之前的维护单位进行项目运行期间的维护费用) 项目结束,设备移交。 3、改造后的监控、维护流程 3.1运维和养护一体化的优势 系统围绕养护流程,在城市照明监控中心和现场维护人员之间建立纽带,使得照明监控中心和各维护分队能够实时了解照明设施的运行情况及养护工作进展;现场维护人员能够及时掌握故障信息与维修任务。 系统实时监视照明设施的运行情况,从而进行故障检测。当检测到照明设施故障时,调控系统自动将故障发生的地理位置和故障类型等信息上报并记录作为养护数据。 系统结合其数据库中的照明设施信息,自动生成维修工作任务单,内容包括故障发生的地理位置、维修时限等,并将任务单自动发送给相应维护分队或人员的手机上。 系统提供用户体验反馈界面,维护工作人员可根据实际运维工作中的体验、感受、碰到的问题,定期的反馈到系统平台,利于系统管

路灯养护合同(样板)

养护合同 工程名称: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 二0一二年二月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

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三、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 四、付款方式 五、养护要求 1、在规定的亮灯时间内,确保路灯及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亮灯率在95沖上。 2、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每逢法定节日(含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组织的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甲方所分配的工作,如在迎检活动中,由于养护工作不到位造成迎检所在项目不合格,扣减一个月养护 经费,如累计有二次迎检工作因养护不到位造成迎检所在项目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养护合同,并按合同价款10%勺违约金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路灯监控室必须24小时值班,保持电话畅通,并有值班制度和值班记录。 4、乙方应设立每日巡灯制度和群众投诉电话,发现问题要及时记录和检修,因各种原因被人为及车辆损坏或被盗的,必须在24小时内修复,费用自理,甲方应配合乙方向相应责任人追究赔偿责任。 5、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或者甲方因管理需要调整乙方管养地段时,乙方要服从大局相应减少承包面积及经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6、在合同期内,乙方因各种原因,造成第三方的损失或经济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 7、实施过程中乙方必须根据承包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项职责。如发现乙方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实施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工具)与现场实际不符,导致养护质量达不到标准的,当月考评档次为差,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其它用电设施如广告、灯饰及其它非用于道路照明设施的用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

合同能源管理基本知识(EMC、EPC)

目录 合同能源管理 (2) 一、合同能源管理概述 (2) 二、类型 (3) 1 节能效益分享型 (3) 2 节能效益支付型(又名:项目采购型) (4) 3 节能量保证型(又名:效果验证型) (4) 4 运行服务型 (4) 三、实施流程 (4) 1)能源审计 (4) 2)改造方案设计 (4) 3)谈判与签署 (5) 4)项目投资 (5) 5)服务 (5) 6)福利 (5) 7)监测、保证 (5) 8)效益分享 (5) 四、优势 (6) 五、发展历程 (6) 六、商业模式特点 (7) 1、商业性: (7) 2、整合性: (7) 3、多赢性: (7) 4、风险性: (8) 七、成功的因素 (8) 1、项目过程服务 (8) 2、承担项目风险 (8) 3、节能项目的融资 (8) 4、其他 (9) 八、项目成功经验 (9) 1、EMC真诚合作 (9) 2、EMC防经济风险需要客户的帮助 (9) 3、EMC技术风险的防 (9) 九、实施目的 (9) 十、与其它区别 (10) 1、与设备制造商、销售商的区别 (10) 2、与技术服务及咨询的区别 (10) 3、与“融资租赁”的区别 (10) 4、与“贷款”的区别 (11) 5、与“投资”的区别 (11) 十一、容 (12) 1、能源审计 (12)

2、节能改造方案设计 (12) 3、施工设计 (12) 4、节能项目融资 (12) 5、原材料和设备采购 (12) 6、施工、安装和调试 (13) 7、运行、保养和维护 (13) 8、节能量监测及效益保证 (13) 9、EMCo收回节能项目投资和利润 (13) 《合同能源管理》杂志 (13)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15) 一、概念 (15) 二、分类 (15) 三、发展前景 (16) 路灯合同能源管理 (16) 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 一、合同能源管理概述 合同能源管理[1],在国外简称EPC,在国广泛地被称为EMC(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是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EMC公司的经营机制是一种节能投资服务管理;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EMC公司才与客户一起共同分享节能成果,取得双嬴的效果。 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合同能源管理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成本的一种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机制。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节能目标,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显著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 合同能源管理是EMC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

内部合同管理制度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管理制度概述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以及公司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法律事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及相关法律,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管理制度适用范围 1、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合同等,均适用本管理制度。 2、公司日常经营中发生的法律纠纷问题处理,包括:纠纷和解、诉讼、仲裁等。 3、公司日常经营中涉及法律事务的重要商务谈判、合同签订谈判及各类其他协议等。 4、其他公司法务部部门工作职责规定的法律事务。 第三条公司法务管理机构 公司法务部是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机构,在公司董事长和分管总裁的领导下,负有以下职能: 1、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下属公司及其他业务部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负责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2、负责组织有关合同管理、房地产、知识产权、诉讼法等法律知识的讲座和培训; 3、负责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日常经营工作中法律问题的咨询; 4、负责代理公司及时处理发生各类诉讼仲裁纠纷; 5、其他公司法务部部门工作职责规定的法律事务; 6、协助办公室公司合同文本的和案件卷宗归档工作。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该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或指定其他有相关知识的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人员名单应及时交法务部备案。 第二章法律事务工作规定第四条合同管理规定 1、合同的起草:一般合同由各级经办人自行拟稿,合同内容包括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由经办人按合同纸上的要求填写;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任何有疑问和异议的应及时向公司法务部咨询;重要合同由法务部负责拟稿会同业务部门共同制订。 2、合同的签订: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评审程序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 3、授权委托:公司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签订重要合同应先取得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4、前期调查: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5、合同印章:批准人应当根据审查人的审查意见,决定合同的批准。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批准人的批准意见,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6、合同审查:经办人应将准备签约的重要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送交公司法务部。公司法务部应在时限内会同相关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对审查人有疑义的部分,经办人应予全面解释。对审查人提出的修改意见,经办人应予重视,并协商完善。应审查人的要求,经办人有责任补充相关材料。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内容及成功经验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内容及成功经验 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外简称EPC,在国内广泛地被称为EMC,是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EMC公司的经营机制是一种节能投资服务管理;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EMC公司才与客户一起共同分享节能成果,取得双嬴的效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合同能源管理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EPC。合同能源管理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成本的一种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机制。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节能目标,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显著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 合同能源管理是EMC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在合同期间,EMC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在EMC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后,合同结束,全部节能效益和节能设备归客户所

有。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用能单位和能耗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节能服务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与专门的盈利性能源管理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开展。 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EMC公司的经营机制是一种节能投资服务管理;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EMC公司才与客户一起共同分享节能成果,取得双赢的效果。基于这种机制运作、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亦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和欧洲,ESCO 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EMC公司服务的客户不需要承担节能实施的资金、技术及风险,并且可以更快的降低能源成本,获得实施节能后带来的收益,并可以获取EMC公司提供的设备。 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实质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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